關閉 [X]
小老百姓 105-02-05 17:51
有一位常來銀行坐坐的老伯伯,很喜歡來喝茶聊天、看報紙、問我們利匯率,兩年多前老伯伯因為南非幣定存利率降低(老伯伯本身有南非幣定存),主動詢問我們是否有賣報紙雜誌上說的南非幣計價的債券基金,並且把定存拿來投資。 去年老伯伯走了,他的太太和兒子屢次來銀行要求賠償,不僅是基金本金的損失,連同南非幣近期匯率的損失也要我們賠... 但銀行方面認為投資文件上應無缺失,而且老伯伯往生之前也常來銀行詢問,我們也有盡責任告知,現在家屬要求賠償我們認為不合理。而且因為老伯伯的女婿是有名的律師,昨天就來銀行給了一張名片對我們說「碰上他算我們倒楣、要我們去查查他是誰...」之類的話,原來他當過法官和審判長! 我們只是個領薪水銀行員,難道因為遇到帶有"官威"的客戶就要賠償嗎?請問合理性何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當時均有告知對方風險,則您與銀行並無庸負賠償責任,且即便對方是退休司法人員,並請求也並不一定會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老百姓 105-02-04 10:04

有一位常來銀行坐坐的老伯伯,很喜歡來喝茶聊天、看報紙、問我們利匯率,兩年多前老伯伯因為南非幣定存利率降低(老伯伯本身已有南非幣定存),主動詢問我們是否有賣報紙雜誌上說的南非幣計價的債券基金,並且把定存拿來投資。去年老伯伯生病走了,他的太太和兒子屢次來銀行要求賠償,說老伯伯的投資屬性不應該買基金,要求不僅是基金本金的損失,連同南非幣近期匯率的損失也要我們賠... 但銀行方面認為投資文件上應無缺失,而且老伯伯往生之前也常來銀行詢問,我們也有盡責任告知,現在家屬要求賠償銀行認為不合理。而且因為老伯伯的女婿是有名的律師,昨天就來銀行給了一張名片,並對我們說「碰上他算我們倒楣、要我們去查查他是誰...」之類的話,原來他當過法官和審判長!

我們只是個領薪水銀行員,難道因為遇到帶有"官威"的客戶就要賠償嗎?請問有無合理性?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4 10:10

您好,

 

1、您既有按照銀行標準流程,告知老伯伯關於投資之注意事項,也無其他隱瞞重要資訊或詐欺之行為,則對方無法對您個人提出任何刑事告訴。

 

2、縱使對方提起民事訴訟,也會由銀行法務及律師團出面解決,不會造成您個人的麻煩。

 

3、如果對方向您個人提出求償,建議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會面正式諮詢,捍衛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只要你們能舉證你們有盡風險告知義務

且一般銀行進行投資

會進行投資風險評估

如果都有符合程序

這你就不用擔心了

打官司不會贏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老百姓 105-02-04 11:31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可是因為老伯伯現在人已經不在了,家屬一直針對說我們詐欺,覺得伯伯的投資屬性不合常理,懷疑我們有做手腳?! 不過我們當初有和老伯伯進行告知義務,甚至在申購基金時,還將手續費打很低、完全沒有要圖利的意思...人心至此,我們真的很心寒!

另外,除了本金的部分,難道匯差他們有理由要求賠償嗎? 那位要告我們的偉大法官,難道認為匯率損失是銀行要負擔的嗎?

懇請有正義感的律師能為我們解答....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只 ... (恕刪)

 

Alice 105-02-03 23:56
您好,以下是在工作時所遇到的狀況 面試時公司有說明會有國外出差的部分,但是並未說明詳細方式與時間且到職時也無工作契約等說明。結果就在2015年受公司指派至德國出差參加國際型展覽,出發前請我簽訂一份切結書,內容是要求員工出差後回公司需要繼續在公司待滿12個月,期間內不得主動提出離職申請,否則需要按比例賠償差旅費用? 切結書內容: 出差切結書 本人___,服務於____公司,任職___職務。現因公務需求,將於_____年____月___日 至 ___年____月_____日 期間至 ____ (國家) 進行出差任務。 考量公司所提供之出差學習機會 暨 差旅支出成本投資,特在此聲明,願於出差返國後,持續服務公司12月期間 不得主動提出離職申請。 若違反本項聲明,願按時間比例,並依出差費用申報明細,無息償還公司相關之出差支出費用。 以上~ 切結人: 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身分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中 華 民 國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補充:公司所有出差行程皆未提供假日補貼或額外津貼,單純僅有提供交通與伙食費,也無任何受訓課程和相關費用 問題: 1. 這樣的切結書法律效力嗎? 2. 被指派時也不能拒絕,那是否只能簽? 3. 今年度公司發布了新的工作規則與契約,內容有列出相關規定,那原先的還具有效力嗎? 4. 主動離職是否不包含遭公司資遣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4 08:20

您好,

 

1、勞工原則上居可隨時自由離職,系爭切結書限制勞工離職權利,又無合理之關聯性,未來可主張系爭切結書違法而無效。

 

2、簽了未來還要耗費力氣去與公司爭執,無論是去勞工局檢舉還是聲請調解,都還是會花費時間成本。

 

3、若簽署新的工作內容和規約,那原則上會變成新的舊的都有效,除非新的有註明以新的為準、舊的失其效力等語。

 

4、若係因公司違反勞基法,則勞工提離職仍可要求公司給付資遣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陳太太 105-02-01 17:40
前年加入真善美跟會(那時投資標是說要用於投資土地),前年8月分真善美被爆出吸金( https://tw.news.yahoo.com/%E7%9C%9F%E5%96%84%E7%BE%8E%E4%BA%92%E5%8A%A9%E6%9C%83%E5%90%B8%E9%87%9119%E5%84%84%E5%85%83-215043844.html ),帳戶被凍結,領不到錢。會首就提出要我們繼續跟會用抵扣的方式,結果到去年11月又爆出會首把我們的錢拿去轉投資別的標的又發不出錢來,現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請問有什麼解決的方式嗎? 謝謝

你好:

刑事部分檢察官已經開始偵辦,可一併提起刑事告訴,改良式合會依運作方式而定,可能會涉犯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民事上要趕快聲請假扣押(基本上檢察官會職權查扣犯罪所得財產),並組成自救會統一處理求償事宜(若有人成立可以參加)。 偵查中被告為求從輕處理,應該會提出還款方案,與被害人和解,若未和解,則要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實務上大多認為銀行法第125條保護法益為金融秩序,投資人並非銀行法之直接被害人,所以無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有不同見解)。 簽署和解契約時要詳細審約契約內容,以免權益二次受害。
SUSU 105-02-01 15:46

請問,已上市櫃之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29條1項於章程中設立經理人,並依同項第三款經董事會普通決議,經理人年薪不得超過三百萬(含公司轉投資子公司給付之薪資)。若發現經理人受領之年薪溢餘三百萬,公司是否得請求返還?又母公司子公司請求返還之金額比例是否有特別規定?請求權基礎該用哪條法條呢?

可否主張該經理人違反公司法第23條1項忠實義務以及第33條遵守決議之義務?或者可以依民法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煩請幫忙解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1 16: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是依據民法第179條規定不當得利請求,至於如何請求要依據聘僱或是委任契約而定。

 2、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才能判斷提告機會及訴訟策略。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1 1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溢領之情形,符合民法不當得利之要件規定,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之,需視您與對方之契約規定及公司之規定而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1 19: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溢領之情形,符合民法不當得利之要件規定,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之,需視您與對方之契約規定及公司之規定而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ilton 105-01-30 13:51

您好 :

我的朋友要我一起投資向我陸續拿約100萬,這中間還有很多共同朋友也有相同狀況,後來才知根本沒有投資是她欺騙借款,只還款30萬左右,

後來就手機不接搞失蹤,公司電話都是老婆接,都是回幫忙轉達後卻都無消無息,

當初因朋友信任故只用Line及電話通訊,沒有立據只有line有訊息但已經被洗掉了,目前只有匯款紀錄,請問一下,這該如何討回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0 15: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其他證據、包含證人錄音或是錄影等,還是可以提告詐欺罪。

2、建議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之後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球球 105-01-28 06:36
去年剛出社會應徵了助理工作 老闆是前公司認識的經理 另外創業和他的朋友合資開一間投資有限公司 老闆和股東討論要我當負責人 基於人情壓力簽了當負責人 過了半年後 公司經營不善 收了..期間我只領助理薪水並沒有額外獲得什麼 職務也是做助理工作 實際負責人是我老闆 後來收的太突然 我只被吩咐下禮拜不用來了 等過了三個月 被公司承租的辦公室房東追討房租未繳清且要負責違約被告民事 後來又發生電信費用也沒辦停約導致被電信業者寄支付命令 現在公司暫時停業中 公司負責人還是掛我 我老闆根本避不見面也不想負責 股東又不願意解散公司 無法到市政府註銷只能等停業超過六個月讓政府介入強制解散 但公司有沒有有欠稅 會計師也不太敢確定 中間負責人跟不是我 前老闆跟我要了私人章之後一直沒還我 直到公司停業半年 我一直跟他要他才還我 公司資料文件還有電腦設備都被前老闆帶走 我沒有什麼資料 這樣我能夠提告侵佔讓前老闆出來面對嗎? 還有 有關於公司是否欠稅、電信費用是否真的要我負責、房租欠款等.. 我有辦法全身而退嗎? 拜託各位律師..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8 09:19
您好, 1、人頭負責人仍然是要承擔責任的,所以公司如果欠稅或有其他不法行為,您仍須負責。2、您可向公司實際負責人請求損害賠償;如有未經你同意蓋你的章,可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  就閣下提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8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可對老闆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及民事確認訴訟,確認移轉公司之行為無效,您非負責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eon 105-01-21 21:53

媽媽過世了,除了辦理後事外再來就是辦理遺產繼承,

目前知道的媽媽名下除了有一棟房子外,再來就是銀行的存款及股票和基金的投資,

家中的成員除了爸爸之外,還有個弟弟,

但是爸爸目前已患中度失智症已無認知能力,

這樣在後續辦理繼承事務上該如何處理呢?

目前查網路的資訊有幾個名詞不甚了解,

"拋棄繼承","限定繼承","禁治產",監護宣告",

我們該以何種辦理?程序為何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母親沒有什麼債務,則不用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至於您父親的部分,應辦理監護宣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1 22:17

您好!

媽媽的遺產應由爸爸及所有子女平均繼承。應先幫爸爸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選任監護人,關於爸爸繼承財產均交由監護人代為處理及保管禁治產是舊名詞,現已由監護宣告取代。另外,如果被繼承人資產大於負債,不需考慮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的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1 22:34

您好,

 

您的情形,

 

1、先向法院聲請父親之"監護宣告",選定監護人。

 

2、接著辦理相關繼承之稅務、登記等事務,要注意時效問題,避免因延誤繳稅被罰錢。

 

3、至於拋棄繼承、限定繼承是指被繼承人負債大於資產之情形,如果您母親名下資產大於負債,不用擔心這些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Leon 105-01-22 10:28

媽媽的資產是大於負債的,

所以父親繼承時唯一能做的就是先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囉,

但是為免日後手續的麻煩,

是否能在父親繼承時使用"分割繼承",

讓父親儘量不繼承動產股票的部份?

snakem 105-01-21 15:15

去年因為朋友跟我借錢 總金額約180萬

當初朋友以自己姑姑名義向我借錢要投資動產(我也認識她姑姑 他姑姑是動產投資客)

但是由於金額過大 我有像他要求保證人背書本票

我朋友拿了1.房地權狀正本各一份

               2.印鑑証明正本一份

               3.她姑姑的身份證影本一份

               4.房地設定書一份

               5.本票一張(面額180萬 有我朋友跟他姑姑印鑑証明上蓋的章背書)

跟我說 是她姑姑要借錢的 只是請他出來幫忙 拿上述這些東西抵押 如果11月還沒還我

房子願意給我設定抵押 , 由於跟他配合很多案子 我就把錢借給他了(現金)

後來我朋友失聯 10月底我聯繫他姑姑 他姑姑有承諾說要還我錢

結果隔日就請律師 說有問題找律師 後來我擔心錢會拿不回來 變去做房地設定

11月3日設定 結果他姑姑11月2日權狀去辦遺失  我真的當下無言  只好去做本票裁定

目前房子於1月4日被查封 可是今天要貼封條 對方有提出債權不存在(確認書於12月2日拿到

對方12月18日提出異議)並對我朋友提出偉造文書的刑事 還有對我提出民事債權不存在的訴訟

請問現在走到這階段 是要如何將我的錢拿回來? 對方還請律師 根本就想賴帳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1 23:03

您好,

 

1、朋友姑姑的訴訟策略,確實要朝向主張從頭到尾都沒有要借錢或當保證人,並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2、您除須提出答辯外,亦應一併反訴主張返還借款

 

3、若當時姑姑承諾還錢一事有錄音或其他證人聽聞,可作為有利證據

 

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答辯及反訴之相關訴訟事宜,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蒲 105-01-21 02:54

你好我家人於去年6月有位說是靈骨塔買賣的人說要幫忙賣,我家人購買的靈骨塔塔位,說有大財團要收購,我家人就說賣掉好了,但過沒多久又打來給我家人說,大財團要有配套,叫我家人要先購買牌位才好賣,我家人就購買2個牌位說要15萬,我家人就匯15萬給對方,對方也給收據發票,說1月初就匯賄款給我家人,但是都沒消息,打電話過去,對方又說要撥款了但政策有改變,要我家人再拿12萬,然後又跟我家人說20號就會90幾萬給我家人,我家人就匯款了,對方也給收據發票,到20號錢都沒進來,打給對方,又說了一堆理由要我家人在匯24萬,我發覺不對勁,叫我家人不要匯款,上網一查,發先他們,非合法殯葬服務業或代銷公司,但對方有叫我家人簽買賣投資訂單跟代購切結,然後打電話跟對方談說要解除契約及退款,但對方就說要問公司,後面就沒消息了.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及存證信函如何填寫,我想要解除契約及退款 麻煩請幫我解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1 08:06

您好,

 

1、需先檢視雙方契約內容(投資訂單、代購切結)才能評估後續處置。

 

2、並向主管機關以及消保官檢舉之。

 

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會面討論,由律師協助處理後續事宜,以求周全保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對方並沒有要購買你們靈骨塔的意思,反倒是以此為幌子進行詐騙你們金錢,這種情形寫存證信函並沒有多大的效果,建議你們直接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起詐欺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Yin 105-01-20 14:30

母親因為信用不良跟我借帳戶使用,我想說她這樣存錢匯錢都方便,但沒想到他有和別人一起集資去投資,而資金有先匯到我借她的帳戶,然後轉出去,現在幫她投資的人捲款跑掉了,然後跟她集資的那些人要跟她要回錢,對方質疑她是不是也有藏錢,然後母親要我去印銀行對帳單給對方看,我現在怕的是對方真的要上訴,而我完全不知道她有這些資金流動,我該怎麼澄清我完全不知情和證明自己的清白呢?

謝謝各位律師解答!

RUI 105-01-20 14:19
一月五號的時候 因為被朋友騙去慶云 當天就簽屬了一堆契約 因為沒有現金的關系 他們拿了代辦貸款委託書讓我寫 只有口頭說了 辦不過或者是不辦了他會負責 事後想完覺得 投資慶云風險很高 所以已經去銷毀相關文件 但朋友卻說是你自己要退出的 叫我自己去跟代辦公司談 代辦契約書第四項 甲方於委任貸款期間藉故中途取消申辦時需付捌千元作為違約金補償乙方勞務損失 我要自認倒楣付這八千元嗎 我有上網找資料 金管會規定 銀行業者或相關從業人員禁止從代辦業者中收件 再者是有慶云的問題 那時候朋友說要買三個資格這樣能賺比較多 這樣是不是也違反了第五項 但根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四章第十九條禁止行為 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以訓練、講習、聯誼、開會、晉階或其他名義,要求傳銷商繳納與成本顯不相當之費用。 二、要求傳銷商繳納顯屬不當之保證金、違約金或其他費用。 三、促使傳銷商購買顯非一般人能於短期內售罄之商品數量。但約定於商品轉售後支付貨款者,不在此限。 四、以違背其傳銷計畫或組織之方式,對特定人給予優惠待遇,致減損其他傳銷商之利益。 五、不當促使傳銷商購買或使其擁有二個以上推廣多層級組織之權利。 六、其他要求傳銷商負擔顯失公平之義務。 程度已達「顯失公平」,仍有違反此項規定之可能。

你好:

貸款找代辦公司不會增加你核貸之機率或額度,實際上根本無須代辦,定型化契約中之違約金條款可能有顯失公平之情形,可向消費者服復中心申訴,進行調解。 可以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0條,在締約後30日內以書面通知多層次傳銷事業解除或終止契約。 若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0條規定,可向公平會檢舉,依同法第34條規定處罰鍰。
Claude 105-01-18 10:59

各位您好,

因在銀行擔任顧問時,幫客戶投資保證金交易(國內合法但交易費用貴,所以在國外開戶交易),因基於信任問題並無訂定契約只有口頭約定每個月可以拿回1%的利息,但並無約定保證本金無損,並且此一行為並沒有要求客戶須給付任何報酬,但是後來因為市場因素導致本金全部虧損,客戶追討不成,以致用銀行法提出告訴,請問我該如何因應?因為當初只是幫客戶進行投資,並無收受任何報酬

因為1/21就要開庭,是他字號, 請問需要請律師嗎?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8 11:13

您好,

 

因您已開庭在即,且屬銀行法刑責並非輕微,也可能影響您未來金融界之發展,應盡快與律師會面討論,提供相關資料予律師評估,並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以求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8 1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涉犯銀行法之犯罪,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開庭前,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8 1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涉犯銀行法之犯罪,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開庭前,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依你所述,可能以非銀行卻經營銀行業務罪來偵辦,不知道當初承辦業務的資料是否還完整留存? 可以業務內容朝客觀要件不構成,或是主觀犯意欠缺來答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RUI 105-01-17 15:34

一月五號的時候 因為被朋友騙去慶云 當天就簽屬了一堆契約 因為沒有現金的關系 他們拿了代辦貸款委託書讓我寫 只有口頭說了 辦不過或者是不辦了他會負責 事後想完覺得 投資慶云風險很高 所以已經去銷毀相關文件 但朋友卻說是你自己要退出的 叫我自己去跟代辦公司談 代辦契約書第四項  甲方於委任貸款期間藉故中途取消申辦時需付捌千元作為違約金補償乙方勞務損失 我要自認倒楣付這八千元嗎 我有上網找資料 金管會規定 銀行業者或相關從業人員禁止從代辦業者中收件  再者是有慶云的問題 那時候朋友說要買三個資格這樣能賺比較多 這樣是不是也違反了第五項 但根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四章第十九條禁止行為 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以訓練、講習、聯誼、開會、晉階或其他名義,要求傳銷商繳納與成本顯不相當之費用。  二、要求傳銷商繳納顯屬不當之保證金、違約金或其他費用。  三、促使傳銷商購買顯非一般人能於短期內售罄之商品數量。但約定於商品轉售後支付貨款者,不在此限。  四、以違背其傳銷計畫或組織之方式,對特定人給予優惠待遇,致減損其他傳銷商之利益。  五、不當促使傳銷商購買或使其擁有二個以上推廣多層級組織之權利。  六、其他要求傳銷商負擔顯失公平之義務。 程度已達「顯失公平」,仍有違反此項規定之可能。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7 15:44

您好,

 

1、民法上之私法契約原則上雙方約定即屬成立,您已簽名為意思表示,至多只能爭執違約金8千元是否過高,但沒有辦法全部要回。至於代辦機構之運作,還是你授權以你的名義去申辦貸款,若銀行業者發見此事追究起來,難保不會影響到您的權益。

 

2、該條第五款之解釋方法、實務上如何運用還未確定,尚無法提供確切答案。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福福 105-01-15 09:54

弟弟因信用破產,無法有戶頭,去年她跟別人借錢,匯入我的戶頭,這個戶頭我都是用來付貸款,現在對方告我詐欺返還不當得利,我該怎麼辦?

對方說,我弟騙他們投資放款,有證人,我有法律上的責任嗎?錢是我賠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5 1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只是民事糾紛

2、不過還是要釐清您的胞弟破產之後,借貸的用途及雙方往來的紀錄及您的胞弟與您之間帳戶使用之約定,藉此判斷是否可能構成詐欺行為。

3、倘若對方已經提起告訴,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angel 105-01-14 10:22

請問一下,公司需要????代撰一些商業契約書,例如:投資協議書、經銷商合作書.........等。不知這些是否需要專業的律師代為撰寫,另外如果公司需要長期配合的法律咨詢顧問,我該如何找詢相關資訊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為了維護公司的權益,應該在一開始擬定契約之階段便委請律師處理,這樣才能夠確保契約內容對公司有利,以避免後續徒增不必要之爭議。至於法律顧問的部分,您可以與個別律師洽談,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您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Joe 105-01-13 09:18
律師您好,就是我們租到一間店面,但最近一直接到民眾報案,說我的店面佔用騎樓,但是租屋房東沒有告知是騎樓店面,只有在契約上畫出ㄧ個分租的圖,而且這店面有水泥牆及鐵捲門,外觀牆面與大樓同樣,跟本看不出是騎樓,而且簽約時地址房東也寫是某某號右側,分租的,警察告知這地方就是騎樓,要我趕緊搬遷,連續收到二張罰單,第二張罰單時告知我們要關門不要在開了,並表示我們不關門他們不走,因為檢舉者會ㄧ直報案,警察不想造成雙方的困難,所以我們從那天就關門了,我所購買的器具和設備也花了不少錢,結果現在臨時無法營業,我可以向房東求償損失嗎?而且房東違建租賃給我,我可以告他詐騙嗎,為了賺房租,卻讓我投資設備卻無法營業房東還說如果不能做就不要租了,那我的權益在哪,只能自認倒楣嗎?可以民事求償我的損失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3 09:29

您好,

 

1、先檢視所簽立之租賃契約

 

2、如契約有載明房屋使用目的,而實際上房屋卻根本無法達到應有之功能,應可主張解除或終止契約

 

3、房東若有刻意隱瞞之情事,可再考慮提起刑事詐欺告訴;民事上也能向房東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

 

建議應將契約、其他資料交由律師評估,才能提供更完整之回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建議以民事處理即可。

二、房東有義務提供符合約定可以使用的租賃標的,他違約造成你的損失的話可以請求賠償

三、但如果契約就寫得很清楚說這個是違建,甚至寫說是騎樓的話就沒辦法。雖然你說契約沒有寫清楚,但具體情況還是要看契約來判斷。

四、據我之前搜集的判決,例如租給人做餐廳使用但依法令該處不能經營餐廳的話房客來告的話房客是占優勢的,類似判決很多。你可以找個律師查一些判決來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我比較常用fb,你可以考慮加我fb…

一、建議以民事處理即可。可以聲請調解聲請調解

二、房東有義務提供符合約定可以使用的租賃標的,他違約造成你的損失的話可以請求賠償

三、但如果契約就寫得很清楚說這個是違建,甚至寫說是騎樓的話就沒辦法。雖然你說契約沒有寫清楚,但具體情況還是要看契約來判斷。

四、據我之前搜集的判決,例如租給人做餐廳使用但依法令該處不能經營餐廳的話房客來告的話房客是占優勢的,類似判決很多。你可以找個律師查一些判決來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我比較常用fb,你可以考慮加我fb…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3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房東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3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房東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周 105-01-11 10:06
小弟12月初接觸到一間遊戲公司的直銷入會費分別是100、300、1000美金只要找人加入就可以賺另外50%推薦獎金當初會加入的原因是我的上層領導告訴我12/24會出2款遊戲喔到月底出10款遊戲只要掃描專屬QR條碼就會到下載遊戲專頁下載遊戲+評價五顆星一款遊戲可以獲得6美金所以我加入後也很積極在找人加入會員賺推薦獎金由於剛開始加入不會跟客戶談所以我上層也會陪我出面談我上場總是掛保證沒賺錢會退費但是1224過後變成下載只有一美金導致我底下許多下限非常氣憤Qr條碼也變成是加入會員的網站 加入會員後登入遊戲才能賺美金評價五顆星還要結圖寄信去公司才能多賺五美金 我主要有兩個疑問我有一個下限說要退費他投資300美金會變成我們平臺內的750點(點數消除一點。就賺美金一元)他光是推薦獎金就賺200美金,然而遊戲下載是他本身並無實際操作因為在24號就有陸續在說說明公司有那些變異現在他說要退費包含他找的人都要我退但是50%獎金並非我賺走的我覺得不合理否則他說要告我詐欺……問題二有一位客戶說他不開帳號他說想投資錢在我帳號中他投資300美金我答應他7號會幫他消除我點數給他現金但是因為有人用不合法手段套用公司現金導致帳號被凍結我也有告知他原因他說要我還本金給他我也有告知他帳號要解除我才能把錢領出來但說有說最慢22號還給他他一開始有答應後來又變說不要不然要告我詐欺 我已經不知道怎麼辦了希望能幫我解決我的疑問我也只是會員跟客戶談以及知道的資訊都是上層教我的如果他們告我會成立嗎?我又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2 15: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涉及詐欺的部分,要看您所提供的直銷資訊是否有錯誤,不能一蓋而論,也與是否都是公司教您的無涉。另外一個判斷的重點是,傳銷事業是必須有經營許可的,該事業是否經過許可?

2、建議應該去釐清公司傳銷的資訊、許可,並且先行保留證據,倘若有被害人出來告,您才能自保,必要的時候,保留證據之後就先離職

小周 105-01-12 15:56

如何下載遊戲賺美金我都有教導他

但是他本身並無意願親自操作賺錢獎金

直銷他下限的獎金也並非我賺走

他也要我連帶退費責任

投資300美金找四個下限加入就賺取200美金

公司名稱Venvici

沒有合約切結書等等

小安 105-01-11 09:35
律師,你們好。 小弟因在民國102年10月18日,因和女方分手,討回一筆投資錢18萬,並簽下“”兩紙“”和解書。內容陳敘事,女方應感情債務賠償我,並不再追訴法律責任等等語字。我委任由我大姐和她協談簽約。 但女方當時未全部給付18萬給我大姐,只給予87000元。並在和約內容旁提示“”寫下87000先收取“”。要我大姐簽收。 女方堅稱會再去匯餘款9萬3到我討回87000元。 但。 又在兩個月後,她避不見面。 事後,我隔一年,拿和解書,提告女方民事支付18萬。 法官說我只能拿到尾款9萬3。因我大姐確實簽署收取87000元 而女方竟一告刑事庭。污蔑我偽造文書。她一直表明我把87000元塗抹掉在黑白影印,申請支付命令。要求我刑事鑑定筆對和解書真偽。 我真的很無奈。事實上我送去刑事鑑定,我的和解書,確實是正本無異,我求的民事賠償時。我也告知法官,當初女方和我大姐,簽下“”兩紙“”和解書。她那張有寫收取87000元,但我這張沒寫到收取87000元,就如此陳述。 現在女方胡亂告我偽造文書。若刑事鑑定確實為正本。她會吃上污告罪嗎? 而我,可以要求刑事庭檢查官依“”鑑定報告真偽“”事實。 向女方提告刑事污告罪嗎? 因女方總共告我多達五條起餘刑事罪。讓我快陷入精神崩潰。 因我和女方的感情揪紛。已在法院審理。 但她在去年104年8月時,又多提告我此偽造文書部份。我真的不曉她是瘋了,還是我瘋了。又擺明堅持我這張她親筆押指紋的和解書紙。 是我用“”力可白塗掉收取87000元代收“”。為偽造文書。 當初偵查隊員警要求我做筆錄時,告訴我不能對她提出偽造文書的污告是真的嗎?! 員警說,因為女方只是“”忘記了“”。“”誤解了“”。 所以,才告我偽造文書的可能。所以我無法證明她的偽造文書提告 。確實是污告。 這就是台灣司法解構嗎?人人有權,提出告訴。人人有權無事惹的一身刑事紀錄。只要有錢,只要有認識的警局或人脈。我們這種因感情收害的老百姓。就要甚麼都司法權力壓迫嗎? 請律師,能給予我在此單一個案上,女方確實提告偽造文書部份給我見解。 感恩。

你好:

最高法院44年台上892號判例:「誣告罪之成立,以告訴人所訴被訴人之事實必須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若有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為申告,以致不能證明其所訴之事實為真實,縱被訴人不負刑責,而告訴人本缺乏誣告之故意,亦難成立誣告罪名。」 你要提出證據檢察官相信前女友是捏造事實向警察機關、檢察官提出告訴,前女友才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169條誣告罪,若你們之間還有複雜的民事糾紛存在,要構成誣告罪會有難度。 先在偽造文書案件答辯,視承辦檢察官之心證再做判斷。
小周 105-01-11 02:23

小弟12月初接觸到一間遊戲公司的直銷

入會費分別是100、300、1000美金

只要找人加入就可以賺另外50%推薦獎金

當初會加入的原因是我的上層領導告訴我

12/24會出2款遊戲喔到月底出10款遊戲

只要掃描專屬QR條碼就會到下載遊戲專頁

下載遊戲+評價五顆星一款遊戲可以獲得6美金

所以我加入後也很積極在找人加入會員賺推薦獎金

由於剛開始加入不會跟客戶談所以我上層也會陪我出面談

我上場總是掛保證沒賺錢會退費

但是1224過後變成下載只有一美金導致我底下許多下限非常氣憤

Qr條碼也變成是加入會員的網站 加入會員後登入遊戲才能賺美金

評價五顆星還要結圖寄信去公司才能多賺五美金

 

我主要有兩個疑問

我有一個下限說要退費他投資300美金會變成我們平臺內的750點

(點數消除一點。就賺美金一元)

他光是推薦獎金就賺200美金,然而遊戲下載是他本身並無實際操作

因為在24號就有陸續在說說明公司有那些變異

現在他說要退費包含他找的人都要我退

但是50%獎金並非我賺走的我覺得不合理

否則他說要告我詐欺……

問題二

有一位客戶說他不開帳號他說想投資錢在我帳號

投資300美金我答應他7號會幫他消除我點數給他現金

但是因為有人用不合法手段套用公司現金導致帳號被凍結

我也有告知他原因他說要我還本金給他

我也有告知他帳號要解除我才能把錢領出來

但說有說最慢22號還給他他一開始有答應後來又變說不要

不然要告我詐欺

 

我已經不知道怎麼辦了

希望能幫我解決我的疑問

我也只是會員跟客戶談以及知道的資訊都是上層教我的

如果他們告我會成立嗎?我又該怎麼做

小安 105-01-10 19:31

律師,你們好。

 

小弟因在民國102年10月18日,因和女方分手,要回一筆投資錢18萬,並簽下“”兩紙“”和解書。

 

一.

和解書一式二份,陳敘事相同的和解內容。(唯一不同是一張有寫“”代收款87000元“”) 和解書內容,記載著,女方因債務願歸還我18萬,並不再追訴法律責任等等語字。

 

當時,並不是我親自和女方見面簽下兩張和解書,是雙方同意,委任由我大姐和女方協談簽約。我姐是受我委託並當見證人

 

但,女方當時未全部給付18萬給我大姐,只給予87000元。

 

並在她那張和約內容旁提示,寫下“”87000先收取“”。 有我大姐的簽名蓋章。

 

問題出現在當下,我這張保留、持有和解書,並未簽寫,有我大姐簽收的87000元。

 

造成女方日後瘋狂的,認為我是用立克白塗掉“”收取87000的文字“”,而對我提出偽造文書訴訟

 

兩張和解書一張有寫先收取87000元,而,另一張未寫下有收取87000元。女方拿走那張,是有寫代收87000元那張和解書。

 

因女方只給我87000元,我才提出民事告訴,她必須再歸還我餘款。而她卻憤而提告刑事訴訟偽造文書罪名。

 

二.

女方當時告我偽造文書,是在派出所。 我拿我的和解書給偵查佐警員看,後來我堅持提告女方污告我。 並也要求偵查隊,幫我送兩張和解鑑定筆對。 為甚麼女方要這樣亂告、亂哉贓。

 

說我對她提出的民事支付。是用偽造塗改的影印本和解書,對她提出支付命令。 但偵查佐說我不能告女方污告罪。 因為女方“”極度“”有可能“”只是忘記了“”。我的和解書上,未寫下我姐的代收的87000元,文字與簽章。

 

所以女方即便是告我偽造文書。我也只能用鑑定筆對後的報告。去澄清自己清白。

 

三.

請問律師,女方在民事答辯狀一直咬我偽造文書共三次,我都有資料備存,女方用保護令避不見面,讓法官一直無法完成審理。

後來法官要判她需歸還我九萬三餘款時,女方又直接告我偽造文書,擾亂整個司法判決時間。 害我民事支付時間。過了時效和解書日期是102年10月18日。

想問這樣的狀況。只能眼睜睜看女方,亂告我偽造文書。我既討不到錢,又被亂告一通。這樣合理嗎? 後又因屏東民事法官,要我回契約履行地台中,重提告訴狀時,和解時效已過兩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再針對其內容來研議是否有提起誣告之空間,另有關您請求權時效,由於您們另立有和解書,您可以依和解契約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0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爭取刑事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0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爭取刑事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安 105-01-11 00: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再針對其內容來研議是否 ... (恕刪)

 

律師 

 

我和女方只立過一次和解書過。並未另立。同樣是102年10月18日那兩張合解書的爭議。

小安 105-01-11 00:2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爭取刑事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 (恕刪)

 

謝謝你,顏律師

請問律師,兩張和解書,送去刑事鑑定筆對。已經出來了,但結果要經由法院調閱,才能知道是否為真偽。

若我確定和解書無異。我上偵查庭,只要說請法官依刑事鑑定筆對,做起訴考量。之後我能要求

 

1.我可以當庭要求檢查官告訴我鑑定報告結果嗎?

2.若結果是無異,我能當庭呈送,女方污蔑我,民事訴訟她的答辯狀內容謊話連篇,肇事而非,造成民事訴訟及精神受創的要求嗎?

 


 


小安 105-01-11 00:2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再針對其內容來研議是否 ... (恕刪)

請問律師 我的和解書是立在102年10月18日 我103年9月才去屏東提出18萬支付命令 後因女方聲明異議。

 

強辯說有匯餘款給我 被我一一拆穿謊言。 法官才告訴我九萬三餘款,必須歸還給我 但因女方、還有證人部份都因屏東太遠,無法做最後判決 那法官一直強迫我移轉管轄回台中審理 前後開庭兩次 已經言詞辯論怎麼移轉 才又要因契約履行地回台中審理。先簽名撤回告訴 當時已經隔一年104年10月了。

 

 

我當時在104年10月14號 有寫訴狀至法院,但收到女方控告我偽造文書 我才精神崩潰,沒繳裁判費又被法院撤回訴狀。

 

 

我問某個朋友,他說我和解書過時效。法院不會再收的 但我打給書記官問 ,說我現在補繳錢還來的及嗎? 書記官只告訴我 我必須再重寫一次 再繳裁判費 那我會因時效問題被撤回,或審判後因時效問題被撤回嗎?

小安 105-01-11 00: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爭取刑事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 (恕刪)

 

請問房律師

為甚麼一般案件只要從派出所報案後到偵查隊,就可提出對自己有利的人證、物證去反告對方告訴人的污告事實。

 

而我的案件不能先提出告訴。明明我有人證,我大姐到派出所說明。也有送鑑定報告出來。但我?不能要求先知道結果。

 

還要等偵查庭開才能了解。原因為何呢!?

薇薇 105-01-10 15:53
想請問關於房子問題, 我從未過問丈夫財產問題,他本人在這方面很不信任妻子, 目前被家暴(有驗傷)與精神暴力要離婚, 有一子未滿一歲, 我要爭取撫養權與財產, 請問律師, 他婚前名下有五戶房子, 1.有二戶在婚後賣出5000萬,請問該金額可列入分配? 如果使用該金額週轉, 比如說買股票、從事生意, 有賺錢,是否可算婚後財產分配? 若虧損是否算婚後財產分配負債? 2.婚後,有兩戶拿去跟銀行借錢一億五千, 請問借出的錢是否算婚後財產分配負債? 若拿一億五去買股票投資、基金、從事生意, 有賺錢,是否可算婚後財產分配? 若虧損是否算婚後財產分配負債? 3.若此一億五千是婚前跟銀行借, 婚後使用一億五去買股票投資、基金、從事生意, 有賺錢,是否可算婚後財產分配? 若虧損是否算婚後財產分配負債? 4.假設婚後他從上述方式房價升值中變賣 (一坪30萬賣60萬、與80萬賣150萬)、 與新投資所賺之錢, 有繳納婚後房子貸款(他婚前購入名下), 可算婚後剩餘財產分配? 5.若使用上述該錢,卻投資虧損,是否算剩餘財產負債?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0 16:39

您好,

 

1、婚前房子婚後賣出之款項仍是婚前財產,以此投資之獲利或負債都不會算入婚後財產

 

2、3、不算,投資失利超過這筆金額,才會開始從婚後財產中計入負債。

 

4、5、不算。只有婚後繳納之貸款費用可算入。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  離婚後之剩餘財產分配法律皆有明文規定,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閱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0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掌握對方可能剩餘之財產為何,銀行帳戶或動產,再錄音蒐集對方欲脫產證據委任律師聲請假扣押,扣押財產後,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薇薇妳好,若妳已打定主意要離婚的話,建議準備相關資料當面向律師洽談,才能得到比較完整跟具體的分析跟回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0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掌握對方可能剩餘之財產為何,銀行帳戶或動產,再錄音蒐集對方欲脫產證據委任律師聲請假扣押,扣押財產後,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毓霖 (蘇毓霖) 105-01-12 14:00
回覆 薇薇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關於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是法定財產制消滅時「現存」之婚後財產,倘有脫產疑慮應速向法院主張離婚剩餘財產分配為適。
小優 105-01-09 04:04

前幾個月我男友因為被朋友勸說說要開店結果叫我男友拿出錢投資!我男友

投資了30幾萬 但是因為內部有些問題 加上合夥人說一套做一套.. 擺明是要

讓我男友一直掏錢給他開店燒錢.. 之後我男友因為覺得古怪 所以退股

但因為他們沒有簽訂合約加上合夥人說要退15萬股給我男友  後來合夥人他媽媽硬要把股份減到9萬.. 意思就是說他只會退9萬給我男友 ..

而且他媽媽踩得很硬  之後我們也只能摸摸鼻子說好那1/10號要先還我們3萬!!

但是這幾天打電話給他們  他們都避著不接電話  感覺就像不想還我們這筆股份一樣  我想問這方面該怎麼解決... 我可不想看我男友兩頭空 ... 再者我是怕說告上法院他們會閉著說我們根本沒跟他合夥做生意  ... 這該如何自保安全拿到股份... 如果有可以收及其他我們投資證據要怎麼收集.. 拜託 !!30幾萬不是小數目了  求解..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9 10:06

您好,

 

1、在交付金錢時都沒有匯款證明、證人看到或書面的文書?這樣在證明上確實很困難。

 

2、若彼此間有以訊息往來,這些訊息可作為佐證。

 

3、每次的對話,應偷偷錄音起來作為證據,誘導對方於對話中承認有收取你們30餘萬之款項。

 

4、每次男友從戶頭提領現金出來後,若有與他們見面,也可作為這筆錢係交付予他們之佐證。

 

凡事都需留下紀錄,才能保障自己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合夥退夥糾紛外,若對方根本未從事合夥事業,可能會構成詐欺罪。 可以收集相關對話紀錄、書面資料、匯款紀錄。 可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對方,通知聲明退夥,並請求結算及返還合夥股份,看對方如何回應,再考慮是否提起民事訴訟刑事告訴。
小優 105-01-09 11:51

我想請問一下 !! 因為他們把我們電話設拒接了..  那我們要尋求法律途徑需要花費多少錢

我們這邊只有證人 因為我男友笨笨的把之前連繫的對話都刪掉了  .. 跟他們面談也沒有錄音

存證所以這點真的很傷腦筋..  現在確定他們是只想空頭吃掉我男友的股份  

所以有比較強大的律師大大幫忙嗎? 拜託.. 我們辛苦賺的錢都投入近去  結果  被股東空頭吃掉

我們心真的在淌血了...

沈恆 (沈律師) 105-01-09 23:26

您好!

最重要還是要有證據,否則錢也是白花。建議先找律師當面諮詢,按實際能取得的證物擬定救濟方式,再按實際所需進行工作報價。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5-01-09 03:41

您好,我因為前往大陸投資,當時在2013年的時候去的,因緣際會認識其他的人,當時基於好心幫幾個人(我原本不認識)匯款至大陸投資大陸事業,但是因後來投資失利,這幾個人因為找不到當初投資的負責人,轉而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其中有一個人還告我侵占詐欺,我想請教幾個問題?

1.當初這些錢都是這幾個我不是很熟的人匯款到我的帳戶,統一經過我的帳戶匯往大陸地區投資,法院有可能依據這個條件說我詐欺嗎?

2.相關支付命令的通知書我已經收到,我要如何提出異議,是依照相關網路上所附的相關格式提出異議狀嗎?

3.如果這些人不實的指控我可以反告對方誣告嗎?

4.對方如何取得我的個人資料,如果是用不當手法取得我可以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嗎?

5.當初這些人去大陸出入境皆有紀錄可查,現在投資失利都怪罪於我,沒有人強迫他們投資,而且我又跟他們不熟,這些人甚至闖到我們家要我們還錢,還出示當初匯款紀錄,我該如何提告

最後我想要問類似這樣的案件請律師費用是如何計算?諮詢是免費的還是就要開始收費!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9 10:20

您好,

 

1、詐欺罪之成立尚須有詐欺之意圖與行使詐術之行為,是以若您係受他們之託幫忙匯款,款項確實也匯至他們指定之戶頭,則應無成立詐欺侵占之可能。

 

2、是,對支付命令聲明異議,無須附任何理由,簡單陳述您並無積欠對方該筆金額云云即可。

 

3、可在未來訴訟中與律師討論是否提出誣告之告訴。

 

4、他們係為採取合法法律途徑而使用你的資料,並非無故、不法蒐集、使用你的資料,沒有違反個資法。

 

5、可能成立誣告罪、與無故侵入他人住居之罪名,可向警察局或撰擬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

 

建議可將相關資料交由律師,協助處理後續民、刑事訴訟,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9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事實為何,一定要趕快異議唷!

另外,異議後,法院會要求聲請人補繳裁判費,若聲請人補繳裁判費用,案子就會直接轉入訴訟,轉入訴訟後,建議委任律師偕同答辯,以確保您的權利。

 

PAUL 105-01-08 21:03

剛結束一段合夥關係,卻被股東背信業務侵占,原由是補習班因為有一個收據本上面寫了不入帳三個字,那不入帳的原因是因為收到的學生報名的是一對一家教,並非常態的七八九年級,所以不入各年級的帳,只入現金帳,或者撥部分比例撥給家教老師做為勞務支出,後來開會解釋完之後我無力與他們共事而大家選擇賣掉補習班,我則轉為單純行政不投資拆夥後大概幾個月他們又用這個理由要告我,我想問說他們告得成嗎?他們用"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是否可以告他們誣告呢?

您好:

是否構成犯罪應會以帳目為據,只要您該本帳簿所收取之金額有入合夥事業帳戶,則應不會有背信侵佔問題,而要證明他們有誣告之故意非屬容易,建議可以蒐證作為日後提告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8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任何犯罪故意及犯罪行為,爭取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提起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8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任何犯罪故意及犯罪行為,爭取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提起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鈺琦 105-01-06 17:24

想請問這兩張協議書有互相牴觸嗎?如果有,以哪張為主?因為朋友在第二張的”無條件拆夥”這五個字有疑慮,她想知道這是否代表第一張不算數,另一位一樣可以在原地點營業?感恩!!

朋友和合夥人經營飯糰店,因故結束營業,簽了三張協議書,大意如下:

這是第一張協議書,在105年1月1日簽屬:

甲乙兩造於民國101年12月合夥做飯糰,民國105年1月1日因無形資產轉讓案,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決議結束營業。雙方達成協議,結束飯糰營業後,甲乙兩方任一人皆不得在原店址自行創業或被聘請雇用幫忙任何事業,以迴避享用共有無形資產,任一方違反此規定將賠償對方30萬元違約金,雙方不得有異議。

這是第二張協議書,在105年1月4日簽屬:

甲乙兩方茲因於在***店前經營***飯糰(店面是向某家飲料店承租),因故結束營業無條件拆夥(雙方於合夥時所獲得營利以每月拆帳方式已各自收回),今甲乙兩方達成共識,同意在合夥經營***飯糰店現場將當初合作生財器具各自分配帶回。另有剩餘部分食材、快速爐、耐炸鍋….等經乙方同意歸屬甲方任意處理。雙方以後不得有投資資產異議。第三張協議書為生財器具分配書。

 

 

 

你好:

第一張係合夥解散後之競業禁止協議。 第二張係合夥清算協議。 第三章看起來也是合夥清算協議。 除非後兩張協議書有約定第一張協議作廢,否則三張協議並未互相牴觸,還是要遵守競業禁止條款,否則他方可以請求違約金。
黃綠紅 105-01-05 10:12

大家好,小弟目前遇到一個問題,因信任朋友,並未做紙本合約,

加上line的對話紀錄因手機電腦重灌而只留下少部分,

現在對方把FB,電話,line皆刪除,完全聯絡不到人,非常苦惱,懇請各位專業協助,謝謝!!

事情是這樣:

去年八月的時候把錢匯給一個朋友(A),請他代為投資,當初說定風險門檻設定為七成,亦即十萬元如果虧損到剩七萬,則會立即停止,並返還剩餘金額

當時匯款後隔了幾周,詢問投資狀況,對方告知他配合的人(B)沒有遵守風險門檻把錢全賠光了,問朋友(A)如何處理,他說已請對方(B)開立本票,去年十一月底會還款,所以我十二月時再次詢問,朋友A說對方B籌不出錢,且已控告他背信詐欺,並承諾他(A)於2015年底~過年前會處理款項問題,

昨天1/4要找他問的時候,發現朋友(A)已經把FB..手機號碼...LINE全部刪除停用,目前找不到他的人,由於line對話紀錄不完整,手邊只剩下匯款給對方的單據,請問目前我該如何處理?

謝謝各位專業的建議,感謝!!

你好:

刑事部分可向警察機關、地檢署提出背信罪之告訴。若果真有進行投資,因投資失利,不會構成詐欺罪。 民事上可依債務不履行、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若查無對方地址聯絡方式,則要提起刑事告訴或民事訴訟請地檢署或法院協助查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5 10: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直接和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依約履行,否則就提告

2、提告的部分可以直接報警處理,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刑事告訴狀。

阿峰 105-01-04 17:43

十年以上因為要投資很多設備房東說不用擔心隔壁2家都租十幾年了

他們是在地人不會要除非政府徵收現在才5年就不續約現在無約狀況

到約前1個月前問他是否要租給別的業主建廠房他否認要我們不用擔心

我們就相信了就夠入新設備讓我們蒙受損失如何請求賠償或續約

你好:

要視租賃契約如何約定,通常長期租賃會選擇設定地上權或將租賃契約公證,以求保障。 依你所述,租賃契約顯然採用短期再續簽之方式,租期屆滿原則上出租人有權決定是否要繼續出租,除非另有約定,否則出租人拒絕並無任何問題。至於你所述當初締約時出租人有承諾絕對會續租是否有載明在契約內?或有其他方法可以證明?若無要據以請求損害賠償恐有疑慮。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在租賃契約明定損害賠償的條件,以保障您們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4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租賃契約房東之義務為何,若租賃契約未明確規定,僅能靠您錄音蒐證,蒐集房東曾經答應您繼續租給您之證據,方有機會請求因房東違約而造成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蓓蓓 105-01-04 16:05

想請教大律師

之前投資手機殼店的股份,有簽乙份競業禁止契約書,後來因不合分開,是否就沒辦法開店?那若是受僱於手機殼店是否可以呢?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4 16:15

您好,

 

1、若係勞工身份,競業禁止契約有許多限制,例如期間不得超過兩年、必須提供勞工補償、競業範圍必須合理等條件,否則就屬無效。

 

2、如果是投資股東之身分,可能就無上述對勞工之保護,便須回歸您與對方簽立之契約內容判斷。

 

建議可將簽屬之文件交由律師審閱評估,協助處理後續事宜。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要看契約內容而定,再分析該限制是否合理。

Eunice151899 104-12-29 20:01
合夥人常在公司 扇風點火,挑撥分化,惡意攻擊 當初並無簽訂任何合夥合約, 且店面負責人為我先生, 想詢問我是否可強制要求其合夥人退股, 但我們會退返其投資金額甚至更多, 想請問會有相關法律問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您們是否成立公司,若是公司則變成要以退股方式,若是合夥制,則可以先溝通看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oney 104-12-28 14:54

您好:請問債務人已搬離當初所開立的本票發票人地址,而其它住所也早已遭法拍為他人所有,此時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狀的債務人通訊地址應如何填寫?當初債務人聲稱公司生意蒸蒸日上欲擴大營業要我投資,但我並未答應,後因情誼之故借他一筆資金(轉帳匯出),對方收到款項後數日並開立一張一年到期無息本票,他口頭告知會給我利息但雙方並未立任何字據,可是隨即不到一個月在報紙看到對方早已經營不善而倒閉並造成許多消費金錢損失而遭提告詐欺,對方從此有如人間蒸發、本票更是未兌付;數年後再次由報紙上得知他以相同手法再度詐騙許多消費者…再請教您依此情形,他對本人是否亦已構成詐欺或是其它罪嫌?謝謝協助

你好:

投資部分可能會構成詐欺未遂罪,借款部分若對方自始就沒有還款之意思,會構成詐欺罪。 支付命令可請司法事務官查明對方戶籍地,但若無法送達只能依訴訟方式處理。本票可以聲請本票裁定,以付款地為管轄法院,未約定付款地則以發票地定管轄法院,未約定票據利息,依票據法第124條準用第28條第2項,利息為6%。本票票據時效為三年,罹於票據時效只能依票據利益償還請求權請求。
money 104-12-29 09:57

 

您好:

請問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狀應由何種程序請司法事務官查明對方戶籍地址?

訴狀是否亦應寄達戶籍地址?

謝謝您的協助

樂咖 104-12-28 14:07
11月底看到此中古屋~整棟翻新~仲介保證說全棟翻新~大翻修挖到磚塊~管線全重弄~皆有裝潢含家具 看了兩次後~仲介開始說快年底了~投資客要脫手~議價空間很大 附斡旋後就談價錢然後成交了~ 現在過了一個月~尾款也付了~年底交屋~我開始積極的去檢察屋況~卻發現主臥室天花板有一片掉漆~還長毛~明顯是壁癌~屋主也來看了~也答應會叫人來弄~還要我來看工人用~結果今天晚上仲介卻通知我說~工人已經用好了~我根本沒看到他們怎弄~後來去看~根本就是刮掉重補漆而已~ 我還發現到主臥室床頭的壁紙有一大片染成粉紅色~就像漏水染色暈開~仲介卻說那原本就有了~ 我們12月29要交屋~現在這麼多情況~我只能硬著頭皮交屋嗎? 能夠拒絕交屋嗎?!或解除合約? 有甚麼方式能夠自保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8 14:13

您好,

 

1、您的情形屬於買賣契約中的瑕疵給付,您可選擇拒絕交屋、減少買賣價金,如屋況瑕疵嚴重,還可主張解除契約

 

2、如房仲或賣主有刻意隱瞞之情事,另可對其提出詐欺告訴及損害賠償

 

未來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8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拒絕交屋,恐有違約之風險,建議您仍應履行買方合約之義務,並盡速發存證信函與賣方,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賣方置之不理,再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若您貿然違約,恐不但沒有房子又須扣違約金;又單純漏水瑕疵,非影響結構安全,似不成為解約之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8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拒絕交屋,恐有違約之風險,建議您仍應履行買方合約之義務,並盡速發存證信函與賣方,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賣方置之不理,再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若您貿然違約,恐不但沒有房子又須扣違約金;又單純漏水瑕疵,非影響結構安全,似不成為解約之事由;建議您應詳閱買賣契約中之買方義務、賣方義務及違約規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熊 104-12-27 11:32

各位大律師好~小弟想提問一下,事情是這樣的,小弟目前是公務員,身邊有位朋友因最近繼承龐大遺產所以有多的閒錢,因小弟有打算之後辭職去跟他一同開店,但在我辭職之前朋友說要先幫我買鉅額的投資型保單(超過一千萬)來做我未來的生涯規畫,因為我想先等保單開始後才辭職~就我法學知識所知,因我跟他在職務上並沒有往來甚麼更不用說有甚麼利益關係,他就只是私交的朋友(他目前無工作),所以應該是不會有公務員賄賂貪污或收受不正當利益方面的問題吧?但餽贈這部分不知是否會遭受行政處分還是會有觸犯到其他法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7 11:59

您好,

 

公務員本來就可以接受單純的贈與,只要沒有與職務上有對價關係或利害關係即可,不會有刑事責任,也不會受到其他處分。

 

然而,財產無故暴增,且贈與市價遠超過一般社會經驗禮儀,必有財產來源不明的疑慮,您除須依法申報外,應主動知會單位長官,陳明受贈與之緣由,可能比較妥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單純的贈與不會構成貪汙治罪條例所規定之犯罪。 可以參考貪汙治罪條例第4、5、6、6-1條規定。收賄罪必須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或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圖利罪必須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或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    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7 19: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務人員身分接受贈與麻煩多,建議應撰擬公文知會主管及單位政風,避免日後招惹麻煩,無法自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7 19: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務人員身分接受贈與麻煩多,建議應撰擬公文知會主管及單位政風,避免日後招惹麻煩,無法自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林先生 104-12-26 23:31

事情是這樣的,朋友向我借了20多萬去投資,因失敗在加上他剛找到工作,所以我就在Line上面叫他不用還了,但對方只回了一個驚訝的表情,也沒說好,之後自己出事情急需用錢,向對方開口,對方不僅不理會,還說是我贈與的,叫我如果要錢就法院講,讓我覺得幫助那種人很後悔,我想請問一下這算贈與成立嗎?錢要的回來嗎?有匯款證明在。

沈恆 (沈律師) 104-12-26 23:45

您好!

這不是贈與,是免除債務。因借款20萬元雙方成立借貸關係,您原有請求還款的權利,但後來您通知對方不用還了,這是債務免除,債務免除由債權人單方表示立即成立,不需要對方同意,您的債權已歸於消滅,對方沒義務再償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6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先請求返還借款,但對方若抗辯債務已經免除並有提出具體證據,可能就無法再主張。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6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先請求返還借款,但對方若抗辯債務已經免除並有提出具體證據,可能就無法再主張。

一、這是免除債務

二、若對方堅持不還還有證據的話你會輸。

三、目前對方看來是不懂…但告進去找個律師問一下他就會懂了。

四、建議放一陣子,例如幾年等他證據可能滅失再來告他。

五、你的證據要留好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Sibyl Lee 104-12-25 22:03

您好:

想請教因前夫在外炒期貨虧損,家母為了不希望我們揹太多負債,三年前先借了七十九萬一千元給他還給銀行,期限為三年。但之後這三年間他不但又在外和他人投資失利又負債,還外遇被我抓到,吵架動手打我,還要我墮胎... 種種原因導致我後來絕望要求離婚,他因為不肯,所以自願簽下借據三十五萬五千元及悔過書(內容提及若再有施暴或言語侮辱我和我家人之行為,願無條件同意離婚且放棄夫妻共有財產...等),加上雙方父母皆不同意我們離婚,而我又因婚後生了小孩後,被迫在家帶小孩,無工作能力無力反抗(但早已帶著小孩搬出他家回娘家居住)。今年七月底又被我抓到他又在外和有家室的女人搞曖昧且買東西寄送對方之宅配單證據,以此提出離婚,且八月中成功協議離婚。但離婚後前夫時不時就威脅不給撫育費,要我自己養孩子,有本事就去告他(他說我沒錢打官司告他)。又因協議書上他有探視權,要求我帶小孩回去給他母親看,而我不能不接電話。且這段時間內他只要和我講電話意見不合或他不高興,動輒就言語辱罵我,若我掛電話,他就會拼命索命連環CALL。現在因家母的借據快要到期,而我的那張借據今年五月已到期,為了不想再被他污辱受氣,今天和他要求還錢,但他只肯還30萬元,且要求我們一手交借據一手換錢。因為他覺得這兩年我住娘家時不時會給娘家一些錢就算是幫他還債了。而寫給我的那筆借據,他覺得我沒工作在家帶孩子,吃他用他靠他養,錢本來就是他的,根本不需要還給我。請問,這樣我們的借據是否可以向他求償原金額? 後續該如何做?

麻煩代為解答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借據仍屬有效,您仍可以依據借據來向他求償,至於小孩扶養費的部分,要看您們如何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5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5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樂咖 104-12-24 00:18

11月底看到此中古屋~整棟翻新~仲介保證說全棟翻新~大翻修挖到磚塊~管線全重弄~皆有裝潢含家具

看了兩次後~仲介開始說快年底了~投資客要脫手~議價空間很大

附斡旋後就談價錢然後成交了~

現在過了一個月~尾款也付了~年底交屋~我開始積極的去檢察屋況~卻發現主臥室天花板有一片掉漆~還長毛~明顯是壁癌~屋主也來看了~也答應會叫人來弄~還要我來看工人用~結果今天晚上仲介卻通知我說~工人已經用好了~我根本沒看到他們怎弄~後來去看~根本就是刮掉重補漆而已~

我還發現到主臥室床頭的壁紙有一大片染成粉紅色~就像漏水染色暈開~仲介卻說那原本就有了~

我們12月29要交屋~現在這麼多情況~我只能硬著頭皮交屋嗎?

能夠拒絕交屋嗎?!或解除合約?

有甚麼方式自保嗎?

感覺仲介投資客是一夥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08: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先回歸契約的約定,尤以所謂的全面翻新的內涵是什麼,倘若對方沒有履行契約的義務,我方可以依據契約來主張權益,倘若契約就翻新的部分都沒有約定到的話,主張相關權益恐有困難,屆時只能依據瑕疵擔保責任來主張。

2、建議應該備妥相關契約書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是否交屋或是解除契約

3、倘若房仲有偏頗或是欺瞞,屆時可以就仲介追究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4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依契約約定時程履行交屋之義務,但可同時委任律師存證信函通知賣方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未達危及房屋結構安全之程序,解除契約之可能性太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4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依契約約定時程履行交屋之義務,但可同時委任律師存證信函通知賣方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未達危及房屋結構安全之程序,解除契約之可能性太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屁孩 104-12-23 12:31

我有個疑問想請問一下,最近經朋友介紹A先生有在零售水果牌手機,售價約市價的6~7折,從10月中旬訂購幾台,對方要求先付款,一個月後到貨,我們這邊第一時間就匯款付清,但過了兩個月,期間也 delay好幾次,A先生每次都說B先生(上線)掌握金錢跟商品,他只是中間接洽人,也多次掰幾個很瞎的理由(EX:B先生把現金百萬弄不見、商品被公司扣住等等)。到現在都沒有拿到...

我是懷疑,對方是假藉賣手機,先收集款項去轉投資,等賺到暴利,再拿一些些出去買手機便宜轉售,請問這樣是否構成詐欺?

我們連絡都是講電話跟LINE,並沒有簽訂什麼白紙黑字,但我有對方匯款帳號跟我的匯款紀錄...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3 13:00

您好,

首先,您有與對方的line對話紀錄,加上有匯款紀錄,已足證雙方間買賣契約之關係,不需要白紙黑字,而依您所述之情形

1、民事部分,您可選擇延遲或解除契約之損害賠償

2、刑事部分,確實有詐欺之嫌疑,可嘗試先至警察局備案,由警方協助調查。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祥 104-12-21 13:44
您好~ 2014/1/15我請家人向銀行申請舊屋修繕貸款.貸款180萬.申請人是姐姐.實際上是我跟家人借180萬.想去買房子當頭款.而還款是我每個月薪資帳戶匯給借款銀行 2014/6/1看房子 2014/6/15請設計師故價丈量也簽約了(簽約金3萬) 於是我2015/2/1取得動產登記.(名下就一間房產) 2015/2/2辦理戶籍遷入及自用住宅.沒出租營業 2015/2/4簽委託仲介銷售.(單純想換房.因為蓋好後去看才後悔) 2015/2/28搬進去住也買了家具家電.簡單裝潢.邊住邊賣.不知道要賣多久? 2015/3/15找到買主簽正式買賣契約.但因為我需要時間找住的地方. 所以又跟買方修改了買賣契約時間於2015/4/15正式簽約. 2015/5/15賣出房子.賣房後的交易金額都在我的戶頭.而當初買房花446萬.沒有要賺錢投資的意思.所以賣468萬.給仲介服務費18.72萬 所以我實際一個人居住了1個月.也有水電瓦斯帳單(都超過900元).也有買家電.家具是2007年買的(但收據都丟了).有拍照留存.也請了社區管委會主委簽名留電話證明實際居住 請問: 1.我會被課到奢侈稅嗎? 2.國稅局會認定我有實際居住嗎?只住一個月 3.到目前我還沒收到國稅局寄發的文件要我去說明.假設我有問題.何時會收到國稅局寄發的文件呢? 4.國稅局會覺得我是人頭戶嗎?(我真的不是喔..)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規定,要符合下列之條件,才能免徵奢侈稅: 

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之特種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免徵特種貨物
勞務稅: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
    竣戶籍登記並有自住事實,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二、符合前款規定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購買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致共持有
    二戶房地,自完成新房地移轉登記之日起算一年內出售原房地,或因
    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新房地,且出售後仍符
    合前款規定者。
三、銷售與各級政府或各級政府銷售者。
四、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
五、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移轉者。
六、銷售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者。
七、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者。
八、依強制執行法、行政執行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強制拍賣者。
九、依銀行法第七十六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處分,或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
    令處分者。
十、所有權人以其自住房地拆除改建或與營業合建分屋銷售者。
十一、銷售依都市更新條例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分配取得更新後
      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者。
十二、確屬非短期投機經財政部核定者。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ustionws 104-12-20 00:39

96年時父親為二兒子購買一張投資型保單.但當時是以二兒子為要被保險

受益人為父親及長媳.滿期受益人也為父親.費用由長媳信用卡支付70萬元.

一個月後父親認為二兒子金錢問題怕會將保單解約遂將要保人變更為大兒子.

當時二兒子也同意並口頭由長媳代簽(保險公司也有打電話給二兒子是否為親簽.二兒子回答是.才變更完成).97年大兒子怕日後會有糾紛遂將要保人變更為父親.99年被保人二兒子在父親不知道解約狀況下簽名.由二兒子將其保單解約.並將費用匯入幫父親開立的帳戶將錢領走.父親也沒計較了!

  近日二兒子在金錢需求下跟父親要錢不成.便開使簡訊fb威脅恐嚇大兒子全家.更破壞車窗落地窗侵入住家.更在門口撒冥紙張貼不實海報毀謗名譽.大兒子及父親不堪身心憂鬱恐懼報警提告.二兒子因此事心生不滿便威脅當初保險變更要保人並非親自簽名也全不知情為由要提偽造文書告長媳

1.請問這樣偽造文書會成立?當初只是口頭同意無書面資料怎辦?保險公司

  只有在契約變更書記錄日期時間電話確認ok無錄音可以?

2.如果判決成立那會如何?二兒子吳損失有差?

3.開庭時是否要近日所作所為告知法官其意圖?

麻煩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0 10: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必須提出授權證明,否則恐遭不利認定。

2、倘若對方真的提告,應該就保單性質、當時候的情況、最近的情況跟法院提出說明,並且檢附相關事證提出答辯。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偽造文書的部分,可以聲請傳喚證人,以證明二兒子有授權

二.若判決成立,則對二兒子似未有任何影響,他只是要以此來威脅您們給錢

三.開庭時即可以一併向法院說明來龍去脈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0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證據不充足,可考慮否認犯罪之,若對方提告,於警詢、檢訊時,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0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證據不充足,可考慮否認犯罪之,若對方提告,於警詢、檢訊時,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祥 104-12-18 01:42
您好~
2014/1/15我請家人向銀行申請舊屋修繕貸款.貸款180萬.申請人是姐姐.實際上是我跟家人借180萬.想去買房子當頭款.而還款是我每個月薪資帳戶匯給借款銀行
2014/6/1看房子
2014/6/15請設計師故價丈量也簽約了(簽約金3萬)
於是我2015/2/1取得動產登記.(名下就一間房產)
2015/2/2辦理戶籍遷入及自用住宅.沒出租營業
2015/2/4簽委託仲介銷售.(單純想換房.因為蓋好後去看才後悔)
2015/2/28搬進去住也買了家具家電.簡單裝潢.邊住邊賣.不知道要賣多久?
2015/3/15找到買主簽正式買賣契約.但因為我需要時間找住的地方.
所以又跟買方修改了買賣契約時間於2015/4/15正式簽約. 2015/5/15賣出房子.賣房後的交易金額都在我的戶頭.而當初買房花446萬.沒有要賺錢投資的意思.所以賣468萬.給仲介服務費18.72萬 所以我實際一個人居住了1個月.也有水電瓦斯帳單(都超過900元).也有買家電.家具是2007年買的(但收據都丟了).有拍照留存.也請了社區管委會主委簽名留電話證明實際居住 請問:
1.我會被課到奢侈稅嗎?
2.國稅局會認定我有實際居住嗎?只住一個月
3.到目前我還沒收到國稅局寄發的文件要我去說明.假設我有問題.何時會收到國稅局寄發的文件呢?
4.國稅局會覺得我是人頭戶嗎?(我真的不是喔..) 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