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萌與丈夫結婚半年後,丈夫常常借故晚歸,或甚至不回家,小萌懷疑丈夫有外遇,兩人因此常爭吵,丈夫也會因此毆打小萌,某天,小萌發現丈夫手機裡有和不明女性的性愛對話,又和丈夫爭吵,丈夫也又毆打小萌,小萌這次決定離婚,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併同時以丈夫有外遇為由請求離婚,法院審理後,覺得外遇證據不足,但查到了小萌聲請保護令的事實,認為有不堪配偶同居之虐待的離婚事由,法院可否逕以該事由判決離婚?

 

法院審理家事案件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審酌當事人未提出之事實,也可以依職權調查證據,理由是家事案件與身分關係有關,也涉及公益,所以審理程序中,為了讓法院裁判與事實相符合,並且保護受裁判效力所及的利害關係人。

 

如果依照上述規定,法院似乎是可以逕以小萌受配偶不堪同居的虐待,判決離婚。但是,民法中每個裁判離婚的事由,在訴訟上都是獨立的訴訟標的,而且依法離婚撤銷婚姻事件,就不利於維持婚姻之事實,法院不得斟酌當事人所未提出之事實。所以小萌都沒在審理中提出常被打這個事由,法院如果逕以該事由判決離婚,是有合法性的疑慮。

 

比較妥適的作法,是法院應在審理中對當事人闡明,讓小萌和丈夫對毆打一事有辯論的機會,如果小萌在訴訟中追加受丈夫不堪同居虐待這個事由,法院才可以該事由判決離婚

 

兆霆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黃志樑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11

電話02-23888302 

手機0983252498

傳真:02-23888307

Msp 104-07-31 08:15

您好律師

我在去年年中結婚,婚期快到時前夫突然說要離職,當下他說因為被其他公司挖角所以決定離開現有公司 ,但後來他並沒有去上班,並告訴我決定自己接廣告案子(他原是廣告業務)並說還有額外跟親戚投資,每月至少有12萬收入,並對我家生意有興趣,希望可以一起學習

當時認為他確定有固定收入就好,也沒多想,還辦了一個共同賬戶,打算定期存家用基金跟未來育兒費用

但始終沒見過他有匯錢進去,每當我詢問時,其中已工作需要為由不斷跟我借錢,我對此行業一竅不通,當下覺得自己老公不會騙自己,於是覺得他工作不順利,能幫就幫,但好幾個月過去,每次我問起他總是有其他藉口,後期常常因為此事吵架

沒多久後,當時有個銀行優惠 ,我媽媽見了覺得不錯,於是單純的想是自己的女婿沒關係,就去跟他開個共同賬戶,錢是媽媽的,媽媽也跟銀行員講明, 此金額沒有要讓他拿來使用,只是暫時放在這個賬戶中,沒想到他卻自行申請網路轉賬,自己轉了錢出去,私下還打電話銀行員說不要去跟媽媽說,後來火包不住紙,才跟媽媽坦誠,錢是他領走的,並表示“只是想說試試看那個賬戶是否能正常使用”,並承諾隔天馬上會把錢歸還給媽媽,沒想到隔天不但沒歸還,還又在領走兩萬,跟我媽媽說是他朋友需要,他要借他朋友收取高額利息,當時媽媽聽了感到很可怕,覺得他似乎很懂得高利貸的運作方式,而我與他的共同賬戶,因為放了一筆定存,錢是我的,在未通知我的情況下,把裡面的利息幾乎領光

甚至偷拿我領出放在家裡的現金,我實在忍無可忍,認為它行為偏差太嚴重,因此提離婚,此時他身邊有朋友發覺不對勁,才來跟我講了一些他的過去,說他常常到處裝可憐騙人錢,也欠前女友錢不還,而且非常愛賭博,賭得很大,曾跟高利貸有來往過,以為他願意走入婚姻是因為真的改邪歸正

事後跟我前夫談的時候,他坦誠他過去的確愛賭博,但是已經在認識我之前戒了,欠前女友的錢,他爸爸有在幫他還,工作方面是一開始有接案子沒錯,但是後來覺得沒辦法打理讓給別人了,他將所有的錢給了他一個做賭場的親戚,說親戚答應他會給他高額紅利,結果都沒有,還一直虧錢,所以他才一直投錢進去,想補回來,在四月中他親手寫了一張借據,沒有蓋手印,但是他的字跡跟簽名,期限是5/31,但期限到後一毛錢也沒還,還嗆我說,那只是他的字跡不能證明什麼,沒有法律效益,而且錢是共同賬戶,他本來就可以領,所以也不算盜領,拿家裡的現金,我沒有裝攝影機,沒證據,所以我不能對他怎樣

後來他又為了想挽回婚姻,試圖示好,要跟我寫另一張借據(這張借據金額較小),這次有蓋手印,原先他媽媽說要負責任,並非沒有不管,後來卻表示,因為我們離婚了所以不乾她的事情,當初說要負責是希望能付了錢了事保持婚姻關係,令我非常傻眼,連家長都可以這樣不守信用,而且始終沒有向我家道歉,現在過了三個月,我都要不斷地一直催,他才匯一點點錢來,從來都沒有按時繳,我不催,他就當沒事,令我實在覺得身心疲憊,因為他離開後,我才陸續收到很多應該是他要繳的賬單費用,他匯給我的錢只夠繳這些,真正欠我的本金目前大概只還了幾千塊,幾乎是沒還的狀態

另外,後來他朋友有告訴我,其實早懷疑他對我本來就不安好心

當時朋友聚會時,朋友覺得他對我比他歷代女友來的好,並問他怎麼對這個比較特別,當時他就回答說“她家做生意的!”,而在婚前兩周就突然說要離職,跟我講說他爸爸有幫他存一筆錢,結婚後就給我們,還要拿來買房子,因自己知道不善理財,未來錢也都歸我管,也訂了一台BMW車子(後來他還po在fb上表示牽車)當下並沒多想,並非為了錢而跟他結婚,認為他有正當工作,而且家裡也準備一筆基金,兩人一起打拼存錢也沒什麼問題

誰知道後來車子是騙的,爸爸替他存的錢也是騙的(問他媽媽說不是有存一筆錢要買房子,對方媽媽說早被他花完了!) 問說會賭博?他媽媽居然說 偶而一兩千塊 小玩而已啦 ,但我前夫有跟我坦言他曾賭掉一千八百多萬, 他的父母知道卻什麼都沒說,也沒阻擋這門婚事,甚至幫忙一起騙,當初只跟我講了一句 他沒有存錢喔,沒想到從頭到尾所有都是騙的,根本什麼都沒有,現在因為連他的家長也擺爛不願處理,簡直是幫兇,我實在很崩潰,每天為了這事情都睡也睡不好,精神狀態很差,我同時也懷疑他以為我家做生意的所以很有錢,所以才一直演戲對我很好,好騙我結婚,請問這樣可以告他詐欺,騙婚,及造成我精神損失,並要求當初結婚的見面禮全部討回嗎?實在覺得這整家人都非常可惡,深感覺得被騙婚

如果我要告他,有哪些是可成立的罪行 ? 程序我要如何走?

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31 09: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事的部份可以依據借款關係請求還款,訴請法院命對方還款。

2、刑事的部份可以嘗試提告詐欺罪,可以報警處理或是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3、不過您的問題會是證據,尤其是倘若要告刑事詐欺告訴的部份,因為事實經過攏長且複雜,要看有哪些事證可以支持,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Msp 104-07-31 10:10

律師

我想請問他一共寫兩張借據給我 其中一張是他的字跡但沒有蓋章,只有他字跡與簽名,這樣這張是否也能當證據要求還其內容金額?還是就像他說的 沒蓋手印等於沒有法律效用?

如果要以比較不麻煩的方式 您會建議我先提出支付命令假扣押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31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以對方之借據至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異議,即轉入民事訴訟;若欲聲請假扣押,需蒐集對方欲脫產證據,如錄音證據,再具狀向法院聲請之,亦須繳納擔保金;若欲提出刑事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31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以對方之借據至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異議,即轉入民事訴訟;若欲聲請假扣押,需蒐集對方欲脫產證據,如錄音證據,再具狀向法院聲請之,亦須繳納擔保金;若欲提出刑事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03 13:46

您好:

您的情形需分民事刑事的狀況來處理。

1、刑事方面可提告詐欺,您可選擇向檢察官或警方提供上列事實及證據提告,亦可委由律師代您寫告訴狀提告,如檢察官受理並起訴後,可另向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損害賠償
2、民事方面可選擇以支付命令向其請求返還借款證據的話至少須附上當初他簽的借據,如對方有異議將會進入起訴階段。您亦可直接起訴請求其返還借款為之。

不管刑事民事方面有需要,皆歡迎來電或親自來本所詢問 

104-07-30 18:03

7/15當天打工回家後,順路去買一些飯菜,我騎機車時速大約20,後來在黃網線被違規的轎車撞倒,左腳部分擦傷,大腿有個手掌大小的紫色瘀青(隔天換藥發現), 當下我馬上報警,對方堅持他有急事必須立刻離開,留給我一張名片後立即離去,警察在30分鐘後到現場,警察要我先去驗傷在來做筆錄,等連絡到對方or找到 對方在通知我。過了3天對方的「友人」打電話給我願意賠償我們的損失,大略算一下 (機車修理費20000 + 養傷期間未做的工資15天*1500 = 42500 ) 開出4萬,但對方不答應只願意賠償機車修理費,中間也在電話中談了不少次,最後一次談話對方的「友人」講話態度越趨......隨後我也火氣上升,現在是考慮 要向對方提告,【但不清楚要準備什麼東西、談話中的錄音可否作為證據薪資部分當時去應徵是和我講1天1500,實際薪資不確定,可否以日薪1500計算?】

PS: 打工內容: 水電消防設備的維修、水管電線配線......等

hens 104-07-30 14:57

請問各位律師

女友目前是在某大學就讀研究所的學生

與她同屆的一位碩士生經常在女友不在場的場合

造謠中傷她 時間已長達一年多 非常困擾

內容如

「她是個冷漠的人,經常別人叫她都不回應,態度有問題」

「她會對學長姐發脾氣,態度很糟」

「她是個自私的人,研究室有事需要幫忙時會拒絕」

等等諸如此類的話

1.想請教律師們這樣的談話內容是否涉及刑法第310條妨害名譽罪外

還想知道若有部分言論「屬實」,是否會因此而適用刑法第310條第3項前段而不罰

個人以為此應是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 但並不十分確定

2.有關證據是否齊全的部分也想一併請教

女友一直都沒有在場「親耳聽見」她們造謠的言論

都是事後由「親耳聽見」的其他同學出於好意當面或透過手機通訊軟體來告知她

不曉得這樣的證據力是否足夠?

是否有證據不足或被依傳聞法則排除作為證據的問題?

以及屆時若提告是否會需勞煩當初告知女友的同學出庭作證?

個人目前仍是學生 對於法律問題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希望有律師能夠加以協助

若敘述上有欠缺禮節的字句請多包涵 謝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30 19: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確實已經造成名譽侵害,建議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道歉賠償

倘若對方拒絕,可以依法提出告訴(不過要有相關證據作為佐證,最好有證人可以到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31 06:18

1. 這看起來是涉及私德而與公益無關。

2. 被害人本身不用親耳聽見,只要能證明對方有公開說過這些東西就可以,請多搜集證據

HU 104-07-30 13:05

去年朋友因涉入毒品案被約談,

筆錄中坦承過去有向A購買且被約談的五六個月前自己有吸食毒品

但後來因為驗尿、毛髮均無毒品反應

檢察官以不能以被告自白作為唯一犯罪證據不起訴處分

但最近收到刑事傳票因為毒品案需要去作證(可能指證A有販毒)

但朋友不想去作證但不能不去,嗣後又怕A報復且又怕去指證後先前不起訴之毒品案會被調查

不知該如何處理 謝謝

阿E 104-07-30 11:08

你好 我想詢問一下 我當初在一間電腦工作室上班 然後被調回去桃園總公司 可是在調走之前沒有任何人來跟我對點店內的現金跟物品 事後來接手的同事陸陸續續 跟我說少東西 然後我早在之前就提說要離職 等到我離職之後 說公司盤點過少了現金跟物品10幾萬 要我賠錢 可是卻沒有任何證據 而且我有提說要看監視器錄影帶都沒有 等到今天有去偵查庭開庭 有被詢問一些問題 想問說這樣子是否事後購成業務侵占呢!? 今天開庭有詢問我 有張圖片我有收到錢 可是我錢卻沒入帳 我對檢察官說 當初收了錢 可是公司還沒有跟我說如何入帳 所以錢我也放收銀台裡面 然後檢察官說 那為什麼事隔這麼久都沒入帳或去詢問 我回答因為公司有監視器 錢也不會不見 所以我也沒有去過問 然後又問我為什麼有個跟客人維修收的錢也沒有入帳 我也是一樣的回達 然後我就回答說 所有的錢公司都有監視器 金庫也有監視器 我都有放進去 而且畫面並沒有拍到我把錢放口袋或包包 如何證明我拿的!? 然後又詢問我東西不見的問題 我也提出疑問就是 我已經離職3個月了 該公司員工當初去報案之前有說把整家店盤點過 有把少的東西都做紀錄了 然後現在又跑來問我東西去哪裡了?! 這不是很不合理嗎? 然後檢察官就說他們會調查下次在開庭 請問這樣子我被起訴的機率大嗎? 然後我下次開庭的話該怎麼回答比較好?! 請求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30 1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針對是否構成業務侵占之犯罪構成要件加以爭執,以及關於證據部分加以解釋,模擬可能之問題及回答,避免認定有相關犯罪事實,進而遭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30 11: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於您索取、保管的現金不知去向等說詞,在現行司法實務的認定上,很可能先把你起訴了再說。

2、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就檢察官所詢問的那幾筆款項資金流向提出說明,並提出移轉款項的時間、方式等,讓檢察官可以用錄影畫面做比對。

一、如果你真的無辜的話請考慮民間測謊。

二、如果測謊過了就拿來做證據

三、你的案件證據都不在你手上,對自己做民間測謊算是最容易掌握的證據了。測謊公司在台中,需費用

四、如果有錢請律師請就近速請律師,無資力則速洽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美 104-07-28 17:35
7/3晚間幫友人的友人的賣k公線?基於想賺錢送k至約客汽車旅館201房?但這位客人是警察!警察只問我說ㄧ包怎賣我說ㄧ千,我身上只有五包(ㄧ包3克),還沒交易他就說他們是警察連樓上2個警察把我帶走了,扣走身上五包k跟那支公線!做筆錄時我真沒想那麼麼多也不懂法律,朋友剛好那時都沒接電話(我只打2個)想說認ㄧ認快放我走拜託,筆錄我有講到我有賺一千多,手機是桃園凱悅馬伕提供的?隔天3萬元交保!真的很後悔筆錄亂做~因為我真的不知道事情這麼嚴重?那時只想說不承認好像會被收押?就亂承認!沒想到這幾天就收到傳票了好快呀(8/12開偵查庭)請問這樣是好的嗎是不是檢察官有什麼證據了?希望可以找個律師幫我,我真的很衰第一天送,還沒賺到錢,那支公線也沒幾個客人認識我!我平常也很認真上班!希望可以判輕(我沒前科)我真的知道錯了嗚嗚!謝謝你們!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在檢察官的供詞很重要,當然可以推翻警局的供詞,但應說明為何您在警局要如此說,否則檢察官不太會相信,而販賣的罪並不輕,應有心理準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8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解釋於警局供述之內容,並考慮是否供出毒品來源,若供出來源,因而查獲,有減輕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8 23:37

您可能涉及販賣3級毒品未遂,為重罪,建議趕快委任律師陪同開庭協助答辯。

陳雲澤 104-07-28 01:39

人物:我母親、我阿姨、我母親的姪子、我舅媽等


簡介:


是發生在我母親與她姪子(以下用A稱呼)間的家庭糾紛


A沒有善盡身為孫子的責任照顧祖母(生活費也是近一年才
開始給),也不曾繳交房屋稅,卻能在將來擁有房子繼承


房子登記在我阿姨與A的名下,目前我阿姨跟我外婆兩人
在住,兩人年事已高。我母親為娘家做牛做馬一輩子,卻
因為20年前被取消佔名,出資一部分的房子只能讓別人取
得利益,心有不甘卻也無計可施。


她很擔心有一天我阿姨和外婆其中一人過世,A把房子
走,讓其中一人沒家可住。(A就是這麼一個冷酷可怕的人)


除了鄰居證詞A不常去探望我外婆和阿姨,能提出什麼證
據消除A能繼承房子的權利呢?


前言:


我母親非台灣人,對她來說照顧娘家是生活中的一部分,
買我的衣服或鞋子時她會順便買給我阿姨或外婆、煮東西
會煮一大鍋因為要分一半給她們、買水果也是兩個家庭
起買;過年過節都幫我外婆她們準備好好......從我出生以後
,幾乎從沒見過我母親超過3天沒回娘家,她跟娘家關係密
切,說難聽一點,有時候我覺得我媽看待她娘家勝過一切
,她幾乎就像沒嫁出去的女兒一樣對待她的娘家。


我外婆和我阿姨是我媽在照顧,出了什麼事我媽第一個知
道。反觀A和A的母親,從我外婆和阿姨身上撈了不少好處
,卻對她們的日常生活漠不關心,就像沒有血緣關係的外
人。例如,有次我外婆家停電,A的母親打電話給我媽要
她去看看,或是過年過節,意思意思給我媽一點錢叫她幫
忙準備,兩母子什麼也不用管。

事情由來:


約25年前,我母親與她的兄姐集資買了房子,當時房子
登記我母親與我阿姨的名下。


後來重男輕女的我外婆(我母親出嫁讓她變本加厲更討厭我
母親),把房子登記在我阿姨與A的名下。(當時我小舅,
即A的父親已過世,但A的母親與A的戶籍還在我外婆家。)
A雖然是住在他母親的娘家,但我母親、外婆與阿姨對A的
關照無微不至。A漸漸長大,學區不在我外婆家附近,去
探望我外婆跟阿姨的次數少了(一個月不到一次),加上近
幾年我阿姨失業改以資源回收為生;外婆年紀大,有點失
智,問題就開始了。


如上述所說的我媽是個孝女,來自重男輕女的傳統家庭
她自認對娘家盡心盡力,但譬如說,當A和A的母親過年到
我外婆家吃著熱騰騰的我媽所準備的飯菜時,我媽和我們
初二去我外婆家拜年,受到的待遇卻是兩極化;或是我外
婆住院,我媽看護她時,我阿姨就會找些藉口不去交班,
而當A或A的母親去看護時(極少的時候,除非我媽打電話
去說,不然他們對我外婆的狀況都不聞不問;知道我外婆
住院,去看我外婆的同時,還不忘申請保險費,錢是入他
們的口袋),我阿姨就會提早回去接班。加上我阿姨嘴巴很
壞,老是找我媽麻煩,諸如此類,讓我母親非常不平衡。


最近A的母親還向我阿姨提出一人出一半裝潢我外婆家,
我媽認為她是想把房子出租給人。


因為A無法善盡身為孫子對待長輩的職責,房子相關的稅
務也都是我阿姨出的,於是我媽認為,這樣的孫子不該在
祖母或姑媽死後繼承財產,於是她曾要求A遷出戶口,放
房子等等,但想當然,有哪個笨蛋會不要錢?更何況是
種種作為讓旁人覺得是視財如命的A母子?


根據我媽的揣測,A與A的母親從我外婆和阿姨身上撈了不
少油水,像是保險股票等,沒有證據,但甚至連其他不
太合法的事情或許都有了。


我母親近幾年為了這事跑遍各民代服務處,律師諮詢,得
到的答案都是”沒辦法”,還有的沒常識的白癡說她只要
錢讓她氣得要死。


於是我母親已經打從心底認為自己沒有姪子也沒有大嫂。
雖然說這件事說來說去好像都是因為錢,但我覺得我母親
是因為她真的付出很多心力,換到的卻是A無情冷血的回
饋,就像連續劇裡為男主角作東作西卻被拋棄的女二,又
氣又恨,但曾經的情意都已經煙消雲散,卻也只能從物質
方面討回自己的付出了。

因為我媽和我外婆她們的關係太過緊密,我覺得我們家也
不像一般家庭那樣溫暖又和諧,我也不是很喜歡我的母親
,但還是希望她能快樂一點就是了。


104-07-27 14:31

我在一間幼稚園當行政工讀,約下午3:50與教室撿到某老師的手機,撿起來後放置在旁邊的櫃子裡,教室不大,監視器有拍到我撿起來放到旁邊的櫃子上的動作,之後我就去旁邊帶小孩,就在沒去注意,但在下班時間那位老師說手機不見了,調閱監視器看到這畫面以及我放學時間有回教室的那同個櫃子拿口罩,但監視器沒拍仔細,所以只拍到我回來拿東西,說我的嫌疑最大,而我是最後碰觸到那手機的人也是最後看到它的人,但是我沒有拿老師的手機,我們把教室都翻一遍之後依舊沒有找到,我沒有證據可以說不是我但是也沒有證據說就是我拿走的,所以如果要報警處理,是我比較吃虧嗎,如果我真的沒有拿卻被告,是否可以反告他們誣告我阿..這是爬文知道的,什麼誣告跟誣陷,然後我一直覺得是哪個小朋友拿走放進書包帶回家了,但是又沒拍到,所以如果那老師堅持要報警處理,是我會被告嗎…如果我被告我應該做什麼?這不用去法院吧...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監視器有拍到您撿起手機畫面,這恐對您不利,如對方已報警,本案檢察官會進行偵查,因此建議您可能至少須讓律師陪同詳細看過監視器畫面內容,再研議答辯方向。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這類案件依經驗, 要仔細的去勘驗錄影帶,這個很重要。

二、檢察官或是法官未必有時間慢慢去勘驗全部的錄影帶或是提出錄影帶中有利於你的部分,因為法庭開庭有其時間限制,在看錄影帶的時候要有整體觀,簡單的話,檢察官可能只勘驗你拿手機的部分而不去勘驗整個錄影帶,如果整個錄影帶看來進出的人很多就算是有利於你的證據

三、如果實在是找不出有利於你的證據,那麼你可以考慮民間測謊,問題是民間測謊基本上要一萬八千元,這樣就可以買一隻新的最好的手機了。

四、如果後續真的是沒證據的話也只能做測謊了。

五、如果對方的手機真的是不見,而且錄影帶顯示你有碰過這個手機,就算最後你不起訴或判決無罪,也不建議你去告對方誣告,因為對方並非[ 全然無據] 就提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4-07-27 14:06

我在一間幼稚園當行政工讀生,當天是禮拜五,我在那天在一間小教室幫小班先修班的忙,因為小朋友只有8個所以教室不大,當天下午3:50,我在小朋友桌子底下撿到一隻手機,我就拿起來放在旁邊的櫃子裡,然後不再去注意,監視器有拍到,之後我們在放學時間5:00多的時候我們因為要帶小朋友到辦公室等家長,所以提著書包還有棉被要下樓,我當時又折返回教室的櫃子拿我的口罩,但是監視器沒拍到我是拿什麼,所以之後老師發現手機不見時說我的嫌疑最大,但是我在拿口罩的時候就沒看到他的手機了,現在她老師堅持要報警處理,是要告我嗎?但是我沒有拿但也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清白,監視器畫面拍到說只有我接近那個櫃子,我也不知道怎麼手機不見了,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如果她真的報警了我會被怎麼樣阿...校長還說會測謊會拿監視器變清晰之類的處理,我是真的無辜的我不怕他報警,但是我不想要去開庭什麼的,我覺得沒有做的事情為什麼要我這樣子阿!!希望還我公道!!然後請幫幫我告訴我該怎麼辦吧...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7 14: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既然有影片,則過程應該不難釐清

2、倘若雙方無法和解,對方堅持要提告,就只能提出妥適的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7 21:34

若事實並非如對方所述,可以不用認罪去無罪答辯。

ryousa 104-07-26 08:33

事實經過: 
幾天前我和女友在捷運站附近路口吵架 結果有個看似喝醉 臉紅走路歪七扭八的中年男子 
靠了過來 我說 不要看 後來他就越走越近推了我一把 說你現在是怎樣 罵了幾聲髒話 
接著做勢要朝我女友方向攻擊 我馬上出手擋住 
再來我就被他一路毆打在地一兩公尺的距離 
中間我都格擋著 之後我跟他都被路人拉開 直到路人報警 警察來之後他不承認有動手 
還反咬說我先動手還有還手 不過他身上根本沒有傷勢 除了他拳頭夯我手指破皮之外 
我倒是右眼整個掛彩 全身多處破皮 眼睛血流如注 目前右眼難以對焦 眼角也縫了三針 
後腦勺充血腫大 
之後我去驗傷完 至該轄區派出所報案控告傷害 轄區員警說該地點無監視器 
我說那你們有對那男子酒測嗎 
員警回答我 他們到場時已經結束毆打 並非現行犯身分 無法實施酒測 
筆錄整個做完下來 我唯一的證據就是我女友是證人身分也一同筆錄 
事發地點無監視器可以證明我無還手 

問題: 
想請問這樣子我告贏他的機率大嗎 
若之後偵查庭結束 起訴他之後 我刑附民要求賠償之後他不賠償 那能怎麼辦? 
因為我的職業網拍MODEL 這次破相大概好一陣子不能工作 
但我都是到處接拍CASE 一個月4-6萬收入 拍完現收 並無薪資證明可供 
是否要求求償可引用民法193條的第一項目? 
精神損傷之類的我具體又該在何時如何提出求償
然後事發時他也出言辱罵我 現在我想再告他公然汙辱是要再去警局做一次筆錄提告嗎 還是傷害罪開庭時可一併提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跟您女友可以互為證人,至於針對對方的指控,您們否認即可,若要刑事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則需待對方被起訴後提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yousa 104-07-26 08:4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跟您女友可以互為證人,至於針對 ... (恕刪)

謝謝 那請問民刑事上的賠償 對方若無賴死不賠償 到時會怎麼處理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針對對方名下財產進行假扣押,以免日後脫產,之後取得確定判決或和解筆錄後,再來請求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6 22:07

若擔心對方脫產,可以蒐集對方有隱匿或脫產證據,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ryousa 104-07-27 04:23

在問一個問題

今天打電話去警察局 問了對方有沒有去做筆錄

警員告訴我  打他電話都沒接 找不到人

那如果這樣下去都找不到人的話 最後會怎麼處理呢 會強制去拘提他嗎 還是通緝他 

或者不了了之呢?

謝謝

長頸鹿 104-07-25 22:22

第一次發問,如有不妥請告知及包含。

想請問:

1.我在line群組內貼上與某A的聊天截圖(某A不在社團內),但被告知我的行為可能違法,涉及侵犯他人隱私。如果某A要告我,那他不就要利用群組聊天訊息內容作為證據,那他這樣的行為不也涉及隱私呢?我的行為有違法妨礙秘密嗎?

2.如果在line群組內對不是群組的人進行毀謗辱罵,會違反公然侮辱毀謗罪嗎?群組算公共空間嗎?

狐狸 104-07-25 14:33

父親癌症後

小兒子在台南沒資產底蘊,鮮少有機會回家照料

而嫁出卻幾乎沒聯絡的大女兒便開始經常回家

住進安寧病房後小兒子曾要求接父親回工作的地方照料(新樓醫院

(備註。大兒子28歲單身在台北,但與父親關係不融洽

(大女而29歲已婚在花蓮,小兒子20歲在台南

大女兒對此表示反對,因此父親留在台北,大女兒也往返照料著

直到父親過世後才出現問題

 

父親過世後,三名子女發現各自的保單被質借了不同的金額

小兒子90萬、大兒子55萬、大女兒10萬

以下列出資產資料

台新銀行約130萬現金存款

花蓮土地有兩筆各230萬的農地

與小叔的女人合購的房子,借小叔女人的錢約250萬(脫產)

 

大女兒因保單被借的少,要求資產均分(負債不均處理)

大兒子與小兒子反對(因為被借的多,均分還是負債)

期間討論許久皆未有下文,小兒子前往花蓮發起和解

和解條件中

和解最後一項以大兒子給予大女兒20萬作為條件,讓大女兒答應和解條件

主要和解方式包括先用資產清償負債再做三份劃分

後來因和解書並未詳細列出以資產清償負債之方式

於是台新銀行拒絕提供幫助,

又卡回了需要三人同意才能領出繼承戶頭金額

三人相約共同找代書處理,但大女兒一而在再而三拖延放鴿子

因此大兒子拒付和解書中的20萬給大女兒

大女兒向法院申請凍結大兒子資產,於是事情拖到現在近兩年了

 

然而小兒子這邊有個問題一直沒處理

被拖延的90萬質借保單於今年9月將要付近7萬的年息

而小兒子22歲,無能力付出這利息,如果未處理保單將會解約

保單質借金額確定是父親過世前2年內借出,因此列為負債

 

而我是那個小兒子..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對於姊姊種種惡劣的行為已不詳述

如果保險解約該留存哪些資料作為日後追究的證據

沈恆 (沈律師) 104-07-25 16:12

您好!

遺產本來就應先償還債務之後再分配,既然繼承人無法全體達成分割協議,可提出遺產分割訴訟,將所有的爭議一次解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fanny 104-07-25 14:26

【事件概述】

廖男承租本人房屋

約在二年前,廖男在沒有告知房東的情況下,

「人搬離,私人物品全部仍放在租屋」,

本人今年5月初收到瓦斯催繳帳單後再進而追查水電費帳單才發現103年3月後廖男也都無繳費,才知廖男已不住在租屋(但物品仍在未搬走)。

 

本人於今年5月上旬與廖男討論租屋之事予欠款費用之事,

廖男承諾會在「5月底、6月初」將物品搬走,歸還租屋

但截至今日,廖男的物品依然「在沒付房租的情況下,堆放在屋內」。

本人多次與廖男溝通,未獲善意回應,

故於104年7月6日寄發存證信函,請其8月8日交屋

廖男非但不回應交屋要求,且揚言要提告房東

 

 

【廖男要提告房東的原因:房東友人寄放戶籍】

本人曾在未告知廖男的情形下,答應友人將戶籍寄放在租屋地址,

之後廖男提出異議,本人隨即道歉,

並於102年10月24日前往新店戶政事務所將友人戶籍遷至新店戶政事務所,而新店戶政事務所也正式於103年3月3日正式將友人戶口移出,目前友人戶口在新店戶政事務所.

 

但廖男現以下列理由刁難房東

 

廖男聲稱受到追債信函與電鈴之騷擾,若房東不改善,將終止租約

且要提告房東,要求精神賠償與追討102年11月份之後所有廖男支付的租金

 

本人對廖男的說法無法苟同,原因如下:

不論友人的戶籍是否在租屋處,廖男始終住在租屋

(即使廖男現在不住,但物品在屋內,既沒歸還鑰匙,也未告知房東正式搬離終止契約點交房屋,形同繼續居住)既有居住事實,怎可不付房租

所以廖男要追討102年11月份之後的所有租金,實屬不合理。

而其間廖男還曾告知房東有時會至國外出差故房租會無法準時匯出,故意讓房東以為其還住在租屋處,實際上卻人已搬離但所有物品仍全留在屋內.

 

再者,追債之騷擾行為,非本人所為,

廖男若要追究,應提出具體證據(例如受到威脅或恐嚇錄音或錄影或是有鄰居舉證)證明確實人身安全上受到威脅再向執法單位控訴騷擾他的人。

 

【廖男積欠費用

水、電、瓦斯費

廖男自行搬離,並無告知房東,本人直到收到催繳帳單,

才知他積欠近兩年的水、電、瓦斯費,導致水錶、電錶被拆除!

遂於104年5月6日廖男才與房東結清103/1~ 104/3的水電瓦斯費用及104年1 ~ 5月的房租

 

目前廖男尚積欠104年6月的房租11000元及水電瓦斯費尚積欠584元 (7月份房租也尚未給付,但契約上是載明每月月底前須支付)

 

3.管理費

廖男積欠103年1月~104年7月的管理費,而房東為了避免損害其他住戶的權益及觸犯所謂”惡鄰條款”故房東已於104年7月10日將管理費共6960元(103/1 ~ 104/12)交予管委會

(經詢問後管理費是每半年收一次) 

 

要特別說明的是:

廖男當時來租屋時,本大樓沒有管委會也沒有收管理費,

所以簽約時,本人才會告知廖男「無管理費」。

但後來管委會成立且開始收管理費,管委會和廖男都沒告知本人,

所以本人對「管理費」一事毫無所悉,再且本人自93年購屋以來也未曾住過此處,完全不知後來的管理費何時開始產生. 基於當時租屋契約未載明管理費,本人願意退還廖男在承租期間已付的管理費,但廖男必須檢附繳費證明,否則本人無法確認要退還的金額。

檢附所有其支付的管理費憑證或單據予房東,房東才能根據實際發生的日期及費用將廖男所支付的管理費退還.

 

另外本人已在7/6寄發存證信函告知房屋將收回自用,請其8月8日下午2:00與本人進行房屋點交

 

我想問的是:

1.   如何做才能收回我的房子 2.   如何做才能拿回房客積欠費用 3.   廖男所謂的「提告」是否成立?

 

沈恆 (沈律師) 104-07-25 16:20

您好!

先終止租約才能要求返還房屋,如果扣除押金房客再欠二個月房租房東即可終止租約。另外,應直接向對方請求給付租金費用,如果沒效果,則可透過法院程序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海海~ 104-07-25 13:24

今天早晨莫名的被鄰居吵醒了

"原因就是他自家的汽車停在門口被刮了"

我說有證據有拍到畫面嗎??

對方就跟鬼打牆一樣一口咬定說是我們弄得

而且說我隔著我家鐵門跟他說話就說我不禮貌

後來請警察來,到的時候對方直接大力拍我家門口

後來警察也只有出面作緩頰協調

也因為他常常這樣停車超過我家門口

導致我家門口出入不便

有請過警察來移開而爭吵

對方這樣停車的情況差不多有兩三年了

只是不想理會無理取鬧的人只好先忍著

想要問的是今天發生的事情

1.我隔著鐵門和他講話,不開門合理吧,對方硬要我開門

  畢竟他站在是我家門口範圍,不算馬路,這點可以提告嗎??

2.他大力拍打我家的鐵門,這點我無法接受,雖然沒有損壞什麼的

  但他這樣的舉動也可以提告嗎??

整件事都有錄影下來,一直說是我們刮傷他車子的這部分

會再另外提告,只是真的無可忍了這樣情況好久了

希望能提供一些意見和見解,謝謝~

您好:

依您的文義刑事上看不出來有犯罪,警方也沒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若您的鄰居長期侵害您的居住安寧,依實務見解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但是要先蒐集詳細的證據
噓秘密 104-07-24 19:49

去年假釋出獄,於今年11月期滿,保護管束期間無再犯,卻因幾次無按時回去跟觀護人報到,

撤銷假釋.但是~~沒有回去報到的日期我有提出相當證據證明非無故不報到.

朋友跟我同日假釋出獄,在假釋期間因吸食海洛因卻沒有被撤銷假釋,檢察官只判美沙冬療法.

這樣的結果讓我深感困惑,吸海洛因沒事.

想請問我現在也收到執行傳票,是否還有挽救的辦法?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6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不是無故不到而遭撤銷假釋,可以依法提起救濟

噓秘密 104-07-27 02:0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不是無故不到而遭撤銷假釋,可以依法提起救濟。 ... (恕刪)

律師你好:

當初未到觀護人報到的日期,均有電話告知觀護人且事後均有提出無法按時報到的證明.

請問曹律師,那麼我現在要如何依法提起救濟?是否可以委任律師處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2 19:3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等收到執行通知之後,再向法院提起異議。

倘若需要協助,可以來信或是來電洽商。

大熊 104-07-23 21:24
各位不吝解惑的精英律師們,您們好,首先謝謝您們撥冗觀看文章,如蒙幸也謝謝您們專業熱情的回答(有些挑戰性的事件@@),感激不盡! 104年7月23日(已爬文) ㄧ、事件摘要(就目前所知道的狀況): 女友的哥哥(稱A)現已離職,在前公司(稱B)擔任業務,但B卻通知A有一筆貨款尚繳回,金額為20萬,請A負責。但是B是較無制度的公司,業務通常收款後會直接交給內勤,並且沒做簽收動作(不固定的人,內勤有3人)再由內勤轉交給B負責保管的人,B的所有業務收到款項都是這樣處理。但在A離職後,B卻以A拿不出東西證明確實有交回款項而請B要負責那筆20萬的貨款。 二、有力證據(或許有些不算,之後有新證據會再更新) A部份:有請A現在還在職的同事提出B之前收收貨款的流程,即B內部無簽收動作(但奇怪的是,現在B都要有簽收的動作了),但A的同事尚未答應佐證(洽中) B部份:有A向客人收取貨款的簽收單。 三、處理方式 A部份:有去法律諮詢中心詢問,但只給建議說要再搜集對A更多有力的證據(但是是關於什麼才比較有利呢) B部份:B經理告知A請他返還那20萬貨款(電話告知),而A回答早已繳回內勤。 四、後續發展跟疑問(已爬文) (一)A確實有返還貨款,什麼才是A更有力的證據呢?ex:財務報表?監視器?但說句黑暗的如果B真的想凹A,A該怎麼取得其他有力的那些證據呢? (二)A、B任ㄧ方如果提出各10萬(假訂金額),是不是需要寫和解書(需有公證第三方-如鄉鎮公所調解委員會),和解書內容如果載明A已確實繳回貨款,B的管理也顯有瑕疵)這樣就不會被B事後再告業務侵占嗎?(因爬文後有的見解是說不能寫和解書,和解書等於承認沒有返還貨款) (三)是不是A要先有(ㄧ)清況-取得有力證據後,才會有(二)的可能呢?,但如果有(ㄧ)清況就不會有(二)-和解的清況,因為表示A站的住腳啊! (四)A如果真的無法取得更有力證據(因為感覺B的證據更有力,而A想要搜集的證據可能都被B隱匿了),是否主動提出(二)的解決方式會更好呢? 最後,真心希望各位律師們能解惑,希望最後是(ㄧ)情況發生!謝謝您們了!也祝福您們每仗必勝,生意興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有證人可以作證,則也屬於有利證據,和解書內容應仔細審酌,即便A無法取得更有力的證據,惟B似也難以證明A沒有繳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厚~快悶爆了辣 104-07-23 18:42

請問關於保護令的問題 申請保護令只需備案後.法院即以傳單通知訊問嗎?

都無須任何證據或證明? 若訊問後對於此保護令無法成立時.我方可以對對方提出其他保護令嗎?例如禁止小孩接見(因為小孩他偷抱走回娘家)我也怕對方到時候也來偷抱走之類的.這樣子是可行的嗎?(目前尚未簽字協議離婚)煩請律師大大們  替小弟解惑....謝謝諸位律師大大們.

小晶 104-07-23 14:00

跟男友交往2年,期間曾多次提分手,但他總會在我提分手恐嚇我,威脅我必須把每個月寄給我的2萬元生活費歸還,說他每筆匯款紀錄都是註明"借貸",另外他也揚言要在我家張貼我的私密部位照(這是我們在視訊時他以手機偷拍的)

1.男友是在大陸工作,大陸的匯款紀錄註明借貸就真的是借錢嗎?這是他當初心甘情願給我的,現在卻逼我歸還,如果告上法院,我需要賠嗎?

2.散播私密照的話我應該怎麼辦?

3.和好就沒事,但是只要一吵架就又開始威脅我了,請問我有什麼方法可以預先收集證據,或是找什麼途徑保護自己?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他必須要舉證是借貸

如果你們有簡訊或其他紀錄可以證明是贈與更好

但原則上是對方要證明的

至於散佈的部分

你可以告他恐嚇妨礙秘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晶 104-07-23 17:05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nbs ... (恕刪)

請問律師,因為這事已經發生很多次了,所以之前曾要求他寫過協議書,內容大概是他所給的錢為贈與及吵架不能口出惡言、威脅....等等之類的話,然後有請他簽名蓋章,請問這可以當證據嗎?這種像協議書之類的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3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須證明雙方有借貸之合意,另關於對方恐嚇之言論,您可加以錄音或保留相關訊息紀錄,再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3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須證明雙方有借貸之合意,另關於對方恐嚇之言論,您可加以錄音或保留相關訊息紀錄,再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Katia 104-07-22 17:19

目前和先生正在打離婚官司,分居中。日前發現小孩去對方家住時,對方一天之中有兩次把小孩獨自留在家中,出去幫小孩買東西,其中一次更長達四十分鐘(對方為外籍人士,故無親人一起同住可以幫忙看顧)。

日前第一次開庭時,有把此狀況跟證據交給法官,不過法官似乎沒什麼表示。請問這會影響監護權的判定嗎?影響大嗎?(我們另有通報社會局)

謝謝律師們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多少會影響法官之心證,法官仍會評估雙方家庭支援系統,所以您們也應積極再主張小孩歸您們較為適合之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2 21:10

小朋友如果是未滿12歲之兒童,可是父親卻把她獨自遺留在家中,您可以在狀子中具體表達,父親這樣的態度可能是不太適合擔任主要照顧者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2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具爭取監護權,應具體說明對方照顧小孩對小孩不利之部分,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由您照顧較符合最佳利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要爭取監護權,應將對方無法妥善照顧子女之具體事證一一提供給法院參酌,並且應提出我方能夠妥善照顧子女之有利事證,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個部分評估恐怕不會只有一個項目

況且證據是否足以證明什麼

這個難以判斷

所以還是要整體瞭解之後才知道怎麼樣比較有利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珍珍 104-07-22 13:50

您好:如繼承人乙在於遺產買賣後私自處置繼承人甲的財物時,是侵占行為對嗎?如今要追究此事卻突然生出遺囑指定繼承人乙是遺產繼承人,但是從未被告遺囑一事,而當時談話時也是被告知房產買賣後會平均分配,都有證據證明的,是否仍能以侵占財物下去提告房屋已經變賣,對方拒不見面,我只想盡快處理此事,無力支付民事訴訟費用,請好心的律師們給予幫助

補充一下  若遺囑中有錯字未註明和簽名,此自書遺囑有效力嗎?

 

 

您好:

建議您攜帶完整資料與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聯絡,會有專人為您服務。

珍珍 104-07-22 14:2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建議您攜帶完整資料與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聯絡,會有專人為您服務。

 

謝謝您的回應,我會詢問!

 

大逼 104-07-22 10:47
您好~我是網咖的早班職員(上班時間8:00~16:30) 有位客人包八小時 7/15 AM 1:38 ~ AM 9:38 我早上來這位客人A在自己位置上睡覺, 客人A時間到還再睡,但我沒趕他, 在 AM 11:32 時另位客人B指定要開該台, 所以我去請客人A起來,但客人A態度不是很好, 叫一次沒起來,我第二次請他起來有大聲斥喝說: 「動作快點,下次再這樣就不給你開台!」 第二次去時我有帶著掃把(沒拿畚箕) 是要清理他製造的紙屑跟灰塵, 客人A看到我拿掃把可能有點嚇到, 但我並沒有把掃把舉起來揮舞或是作勢打他, 客人A第二次就起來並要離開。 客人A走到門口時一直回頭在瞪, 我問他在看什麼(台語)音量較大聲 然後走向他,幫他開門 跟他說:請你離開 這過程中我都沒說髒話,也沒有跟他肢體的碰觸。 約莫15分鐘後,客人A就帶警察來要告我恐嚇 店內有監視器,客人B也在旁邊看到一切經過 警察沒有盤問客人B, 只大約問了我經過然後要請我去做筆錄, 也希望我能調出監視器與客人A的消費記錄。 明天7/23就要去做筆錄了,我要帶監視器紀錄去嗎,覺得有點麻煩?? 客人A根本沒有任何得證據,沒錄音也沒錄影, 我可以不去做筆錄嗎? 我真得會被告得成嗎? 感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留存錄影資料,至於恐嚇的部分,依您所述之情形應不致於構成,但由於對方已去提告,所程序仍需走完,惟您也可以針對對方提告誣告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2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未為惡害通知致他人恐懼,就不會有刑法恐嚇危安之問題。

清三郎 104-07-22 09:58
我與表哥及嬸嬸共有一間50年以上的平房,土地是嬸嬸個人所有,房屋則是共有,今年四月間,表哥私自顧工將房屋拆除移為平地(約30坪),後來檢查官起訴對方是毀壞建築物罪,毀損罪。

請問這禮拜要開庭了,對方在偵查庭時供稱房屋已不堪使用,所以他拆掉,但是我們有以前居住的舊家具跟農具放在裡頭,房屋沒有傾倒或破洞,還有我們99年左右才剛修理好漏水部份,而且一再強調我們只有八分之一,私底下更威脅我媽說照比例賠償按照比例他只要賠2000塊(稅捐機關核定房屋現值只有三萬多塊)。這禮拜如果他一再堅持上訴他認為有利於他的證詞時,我該如何為自己反駁他,因為房子拆掉後他和嬸嬸馬上就把土地過戶賣出,我也無法舉證有關房屋現及裡面的東西,甚至連嬸嬸那邊明知他們是早就商量好這麼做,但是確沒有可以提告嬸嬸的有利證據,(提告表哥是根據他拆完房屋後向稅捐機關提出註銷稅籍)。這樣的案例,法官會不會給他緩刑或是讓我沒有求償空間的判決,到現在三個多月,對方也使終沒有跟我談過任何賠償事宜,請教各位先進我該如何在法庭上與對方辯論。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應仍會成立毀損罪,但刑度不重,若本件對方已被起訴,則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萬 104-07-22 09:52

 

各位好,有個關於頂樓加蓋的問題想請教各位。 內文有點長,請見諒… 我一家住在20多年老公寓的頂樓加蓋,樓下則是住著親戚一家。 因為奶奶希望兄弟彼此能就近照顧,所以我父母剛結婚時就在大伯家樓上頂樓加蓋一間小房子做為新房。 樓下親戚家是親戚自己付頭期款&貸款買下的。 頂樓我家則是以親戚名義貸款一百多萬建造的(因親戚是公務員利息比剛出社會的爸爸優惠太多),但每個月支付貸款(支付給貸款銀行而不是親戚帳戶)的是我父母,親戚沒有出過一毛錢。 前幾年房價起飛後,親戚就開始陸續有些動作,表示他的雜物太多家裡不夠放,要求我們 把房子「還」給他,期間甚至還沒告知我們就擅自帶工人進入我家陽台施工(刻意挑我們沒人在家時開我家的門,事後還打算隱瞞,直到某天姑姑說漏嘴事情才爆發出來)。 爸爸不滿,和親戚吵了好幾次,親戚卻堅持我家是用他的錢貸款買的,所以是他的房子,而我們一家只是「租房子房客」,每個月繳的房貸則是「房租」。 但問題是我家都是我父母出錢一磚一瓦蓋起來的,20多年來家裡換過浴室設備和熱水器、 加裝採光罩,親戚知情卻是不聞不問,而因為在我們認知裡也認為房子是我們自己的,所 以也沒有要求親戚出錢。 一直到今天,親戚想吃下這個房子,才突然站出來大喊自己是房東,若這房子真的是他「租」給我們的,為何建造房屋的錢和所有的修繕費用都是由「房客」出錢,而「房東」卻 能坐享其成!? 由於我們家一開始就認為房子是自己的,所以也沒有簽下任何租屋契約,現在突然被親戚告知要求「還回房子」,爸爸的其他兄姐們也紛紛要我們搬出去還親戚一個公道。 (由於以上來龍去脈是我從這些長輩們爭執的過程中整理出來的,所以我知道他們其實都 很清楚事情的真相為何,但為什麼他們仍一口咬定我們一家人只是房客,這點令我百思不 解) 我稍微爬了一下文,大概知道頂加產權問題本來就比較複雜,不是屬於全棟公寓就是屬於 頂樓下一樓的住戶(這點似乎要依當初契約而定?),但我住的公寓鄰居們都是老住戶,對 於頂加產權屬於誰大家心照不宣,彼此客客氣氣,20多年來倒也相安無事。 雖然目前爭執還沒有結果,但因為爸媽已經上了年紀,每天爬樓梯上下沒有電梯的頂樓加 蓋實在太折騰,所以前陣子已買了間30多年的低樓層老房子,最近正打算搬家… 我想請教的是: 1、我頂加的屋子真的是歸親戚所有嗎? 若我拿得出當年父母繳貸款證據(存摺影本),即使是以親戚的名義貸款,也能主張房子屬於我們的嗎? 2、若不幸法律真的判定親戚是將屋子租給我們,我們是否有任何方法要求他償還當初建造房子和更換屋內設備的所有費用? 3、因為我們頂加並沒有蓋滿頂樓空間(房屋約佔3分之2,但不影響逃生動線),搬家後是否可以打開樓梯通往陽台的鐵門並鎖起房屋不讓大伯進入?(進得了對外陽台但進不了房子內) 住了20幾年的房子突然間沒了,爸媽當初辛苦還完的一百多萬像是丟到水裡,換來的是另 外20年的沉重房貸,但最令我傷心的是親戚的背叛…請各位幫忙…

因為對法律的了解不深,文章用語可能不夠精確,邏輯也有點混亂,還請各位不吝指教。

 

謝謝各位。


您好:

頂樓加蓋如果具備構造上、使用上獨立性,實際出資興建房屋的原始起造人會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權,只是您未依建築法等規定申請建照、使照,屬違章建築(形式違建或實質違建要看情況),依民法第759,在完成保存登記前不得處分所有權(讓與事實上處分權則是另一個法律問題先不論)。您父親若是原始出資興建之人,在房屋成為動產的那一刻就會原使取得所有權。 雖然貸款是用親戚名義辦理,若能證明有借名登記關係、原使出資興建之人等事實,不影響所有權的歸屬。 若判定是租賃關係,您可依民法第431條規定,在租賃關係終止時,請求償還有益費用頂樓屬於共用部分,您使用頂樓要符合法律、規約規定,您當然可以阻止旁人進入您的屋內,但是您無法阻止管委會、區權人依法行使權利,請求拆屋還地或回復原狀。

您好 

很遺憾您碰到這種情況,由於您的案情複雜且涉及房屋產權,攸關貴方將來是否能繼續居住之權益,

以及雙方費用求償問題,因為法律分析精準度仰賴詳細審閱資料,為避免判斷錯誤影響貴方權益,建議備妥資料尋求專業律師諮商協助,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貴方可在臉書留言、發訊息,或者直接致電、發電子郵件方式皆可。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 / 0920-917-920

清三郎 104-07-21 23:50

我與表哥及嬸嬸共有一間50年以上的平房,土地是嬸嬸個人所有,房屋則是共有,今年四月間,表哥私自顧工將房屋拆除移為平地(約30坪),後來檢查官起訴對方是毀壞建築物罪,毀損罪。

請問這禮拜要開庭了,對方在偵查庭時供稱房屋已不堪使用,所以他拆掉,但是我們有以前居住的舊家具跟農具放在裡頭,房屋沒有傾倒或破洞,還有我們99年左右才剛修理好漏水部份,而且一再強調我們只有八分之一,私底下更威脅我媽說照比例賠償按照比例他只要賠2000塊(稅捐機關核定房屋現值只有三萬多塊)。這禮拜如果他一再堅持上訴他認為有利於他的證詞時,我該如何為自己反駁他,因為房子拆掉後他和嬸嬸馬上就把土地過戶賣出,我也無法舉證有關房屋現及裡面的東西,甚至連嬸嬸那邊明知他們是早就商量好這麼做,但是確沒有可以提告嬸嬸的有利證據,(提告表哥是根據他拆完房屋後向稅捐機關提出註銷稅籍)。這樣的案例,法官會不會給他緩刑或是讓我沒有求償空間的判決,到現在三個多月,對方也使終沒有跟我談過任何賠償事宜,請教各位先進我該如何在法庭上與對方辯論。謝謝

c 104-07-21 16:20

律師你好
想請問律師一個問題,本人去年6月被詐騙,經法院審理後,於2015/03月 收到判決書,被告被判6個月徒刑。因當時沒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故以此刑事判決為證據,於4月提出"民事訴訟,近期法院寄來開庭通知,說明要開辯論庭,想請問律師的問題是:1 告訴人是否可不需出庭,
以郵寄刑事判決作為為證據(其實提起民事訴訟時已經提交)。2. 告訴人不出庭是否民事庭會不審理而撤回訴訟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1 16: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被告聲請的話,可以一造辯論判決。

2、但是有些法官會請被告拒絕辯論,屆時就會視為撤回起訴。

 

 

一、建議還是去開一下庭。

二、如果真的沒時間去的話可以考慮找律師幫你去開庭。

三、當然要考慮你被騙的錢跟委任律師的錢那一個比較多再來決定是否委任律師

四、不去開庭,如果對方拒絕辯論的話有可能會被視為撤回起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1 22:02

附帶民事訴訟程序您的角色已非單純之告訴人,而係原告,如您不願意親自到場,也建議您委任代理人出席,以確保您的權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1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願出庭,亦應委任代理人出庭,避免對方聲請一造辯論判決,您無法提出您的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 104-07-21 16:12

律師你好
想請問律師一個問題,本人去年6月被詐騙,經法院審理後,於2015/03月 收到判決書,被告被判6個月徒刑。因當時沒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故以此刑事判決為證據,於4月提出"民事訴訟,近期法院寄來開庭通知,說明要開辯論庭,想請問律師的問題是:1 告訴人是否可不需出庭,
以郵寄寄回方式將"刑事判決做為證據"(提起民事訴訟時已經提交)。2. 告訴人不出庭是否民事庭會不審理而撤回訴訟
謝謝

Fanny 104-07-21 12:14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目前已經對我先生跟他的外遇對象提起刑事訴訟,但檢察官表示證據不夠,但我已經沒有辦法再拿到更多證據了,目前就只有小三自己傳給我的自白跟她跟我先生有擁抱的合照,還有我跟對方有出來吃過飯,有證人可以證明她有承認跟我先生的關係,但是因為女生目前有一個緩起訴,所以擔心如果她跟我先生都否認,刑事偵查之後不起訴,或者起訴之後沒有被判刑,這樣還能走民事賠償嗎??

1.刑事刑事, 民事民事

2.刑事不起訴不代表民事不可以求償

3.民事求償部份要看您怎麼主張, 您有權要求, 但是賠償金是否如預期就是看您提供的證據與法官的判決

4.您可能也要注意如果這件不起訴的原因, 是否會被告誣告

5.這類案件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您好 

很遺憾您碰到這種情況,您的問提需考慮:

一、刑法通姦罪的告訴,要求須有證據能證明被告性行為,若無法明確證明,可能會不起訴。

二、民刑事案件為不同程序,即使通姦罪無法成立,視每個個案的實際證據情況,可以考慮主張侵害配偶權的民事損害賠償

三、您的情況,實際上該如何主張以及主張多少的賠償金額,建議備妥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為宜。

若需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920-917-920/02-27068809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本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1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他人有超乎友誼之情感,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1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刑事不起訴處分,仍可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損害賠償,為目前當務之急,應先撰擬告訴補充理由狀,並提出證據加以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Fanny 104-08-03 16:46

如果刑事撤告~之後民事還是可以要求賠償嗎??

a9521415 104-07-21 08:31

對話紀錄(我,說要告我的是B,其他3人分別為C.D.E)

我:20

我:20

我:20

我:20

我:20

我:20

C:別吵

我:你一職搶我冰阿          (我直在遊戲中真的打錯)

D:你搶路耶

C:對阿

B:恩阿

我:好阿那我送

C:我的夥伴 不是你 滾吧

D:........

D:屁孩做的是

E:我要先到6

我:我要先送頭

C:屁孩是指我嗎??

D:不是

D:AD

C:你送八 我沒差 頂多輸一場

B:對阿我ng沒差                   (ng是一般對戰)

我:我也是

B:我ng練腳而已

B:銅牌屁孩罷了

D:................

B:等檢舉

我:飯也是阿(正確的字是"汎",是角色名稱)

E:犯不要一直沖阿(同上,正確的是"汎")

我:幹屁孩的

我:一職送ㄏㄏ

D:看誰屁阿

B:他們銅牌 可是沒你屁阿

B:沒差 我等等找IP就好

E:為啥要幹你

A:喔

A:我要打看==

E:不要衝

C:恩恩

B:幫檢舉葛雷數 感謝   (是葛雷夫)

B:夫

我:AP你說說你查IP做啥

B:我找了 乾你什麼事?

我:喔

B:小心點

D:........

D:抱歉

我:ㄏㄏ

E:哈哈

B:等等20

C:哈哈 想撿****

D:...

D:恩恩

我:對阿

D:有一個屁孩

D:在鬧

D:當然20

我:ㄏㄏ

我:1/4/0?

D:恩恩

D:然後

D:?

D:重點是你搶我路

D:阿

D:就是屁

C:就算他戰績在爛 也比屁孩好

B:等等沒了,我會打信給網路警察 我律師我可以找ip,我也和說看警方給不給我去找你或提告

我:是你說讓我阿

我:告啥哈哈

C:沒人說要讓你吧 你自己走過去!!

D:....

B:我也不和你說了 我只講到正樣 你遊戲這樣 那我限時處理你

C:不要臉的 爛屁孩

D:我連說都沒說

D:你的記憶力很爛喔

D:對齁,因為你是屁孩記憶力當然爛

我:ㄏㄏ

B:槓啥 我不必說 你等傳票

我:鄭一ㄏㄏ(因為它上面打"正樣",我看成正義,所以打"鄭一ㄏㄏ)

B:告啥

我:好喔

我:反正也沒屁孩罪

我:我也沒罵人哈哈

B:你慢慢說 你越說我越有證據罷了

我:ㄏㄏ

我:你就說說要告啥阿

我:說說嘛

B:幹嘛和你說?說了你又要講543我直接寄你信函就好 別再說了

B:就這樣

我:說說要告啥

B:等傳票 國中生

我:ㄏㄏ

------------------------------------------------------------------------

以上是對話紀錄

請問他能告我什麼嗎?

他是怎麼查我IP的?那麼簡單就查得到?

我可不可以告C.D公然侮辱?

         請各位律師能幫我解答,謝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1 22:17

您好,依據您的描述,應不至於成立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不用過度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1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9521415 104-07-22 11:13

那請問他有任何理由對我提告嗎?

Dean 104-07-20 00:02

請問:友人因不慎在空白紙上簽下姓名及身份證字號,後來白紙被打上借據兼作做收據之相關字樣及條款,然後被申請支付命令,中間友人有要求對方提出匯款證明,對方說都是現金支付,有證明就是那張借據兼收據。現在友人想告對方偽造文書,請問若要勝訴,還需要什麼證據,勝訴機率才會比較高?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本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軟糖 104-07-19 23:39

您好:

機車於一年前被偷,有報案,當時有懷疑是何人所為,可是苦無證據,近日透過偷竊者弟媳確認有在對方娘家看到我的機車 ,我現在該如何處理呢?

您好:

您可以向警方陳報於哪個地方發現自己的機車,但請確認您的消息來源為真,避免爭議。

小丫子 104-07-19 18:08

各位律師們好:

在這有幾個疑點想詢問, 去年 年初因毒品案件遭檢察官 逮捕

(一)我先生被告販毒,而販賣定義很廣泛 只要有金錢交易 都算 所以代購也無法脫離關西.老公也認罪了 但在此我有個疑問是 因有一個朋友她轉為證人 且也咬死不放 但當初是因為她說的很可憐 而要我們幫忙拿取二級毒品(安非)但只告訴她若有回來家鄉時 才有辦法幫忙.

因為她要養孩子想賺點錢 所以老公阻止也無太大效用,當天被抓時 才知道 她是證人 而且有遭到電話竊聽 檢察官才行動 否則之前所竊聽都沒找到證據 共監聽兩次, 但是我越想越奇怪 她被抓到 但是完全沒發現她有任何罪 也沒勒戒也沒持有當然她販賣也一定沒被辦理. 聽說她被抓到時沒吃 疑點是?? 她買做什麼??(我們自己知道她是要轉賣賺取差價)但檢察官好像完全不提及此事,只針對她與我門購買的電話紀錄及證人指證.

那我是否能讀解成 警方誘導犯罪??刻意要對方打來購買 因之前沒有足夠證據所已湊人數?一共3個人指認 而這幾個都是不常接觸 他們有自己的老闆購買,打來時都是因為緊急時才來求助.

去年初抓到後,經過偵查也轉呈證人 指認連同我門一起被抓的另一位大哥(因他持有1-2級毒品數量非常多)算意外之案,檢察官因無法確認他販賣,所以我要求先生位了我著想 (且大哥也已經很多條案件了)就答應吧!! 所以才獲交保釋放!!然而因為前年老公已經有被抓到吸食被判1級9個月2級5個月(易科罰金)因罰金剛好再第三次繳完當天 必須進去執行9個月, 所以先生很氣認為檢察官故意所以第三次不繳直接跑路算了(真的不是刻意要逃跑)

然而直到去年9月時遭到分局,跟監逮捕(因通輯身分),當天一早他門尾隨我們住處跟到我們要搬去的別人家裡,然而我要先生別管我 先跑 是後跑了一段路還是遭逮捕,隨即就回分局 隊長也一質問來毒品來源,先生也交出人,做口供時隊長分別把我們錯開我先作完後帶離開到另一個辦公室等待,然而先生口供做非常久(期間隊長有跑來問我某某某電話在哪 因為電話都在我這)我說我要過去問先生, 但警方一直不讓我過去,直到先生作完後 我看他一臉昏昏沉沉(雖然我離開時有交代要他千萬保持清醒別亂簽)回來沒多久 安眠藥也發作 先生就從坐椅上滑到地上 我索性就讓他在地上睡 這樣提藥也不會太難受,然而就一直到晚上6點多地檢來接人,雖然到地檢分開房關,我還是能看見先生一直續睡到開臨時偵查庭.然而11點多我們就移送看守所了.

(二)勒戒出來的我去看守所幫先生領回衣物與包包,才發現 有張紅單 上面寫案發當天日期 案由:毒駕 哇塞一張8-9萬 但當天我們不是行車時間被抓呀~ 怎能開紅單呢?? 當天他們是在我們住的地方外面 等候吧!!見到我們騎機車載些東西離開 到附近朋友租屋的地方 等我們上樓後10分才衝上來的 且當時也沒搜索票 這樣子 紅單開立是合法的嗎?? 我先生說 他當天沒印象有開這張單 因為先生被逮捕後 因為路跑流很多汗 加上他食用的是1級毒品且剛吞一科安眠藥了 所以明顯整個人昏昏沉沉.所以他連口供如何做他也都不知道.

(三)剛有提及先生交出上源,但分局他們跟監後逮補因為量少無法成立販賣只能吸食成立但意外收穫一把槍枝,這不能算 毒品防制條例第4條至第8條,第10條或第11條 供出毒品來源 因而破獲者 而減輕判決嗎??

目前案件已經上訴到高院第一審了 也是因為有去看先生開庭後才知道怎麼當時的情況跟警方所逮捕的完全所不同 才來此提出疑問

感謝各位律師是否有能幫助我的疑問 是否能成為反駁的要件?? 因為實在是對法律 好生氣 官能玩文字遊戲 民卻只能默默承受

在此 祝各位律師 商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所述的疑問,應先聲請閱卷,並研究卷內容資料來攻擊,否則容易推翻檢察官之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9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毒品販賣之犯罪為重罪,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閱卷後討論辯護方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9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後,撰擬刑事準備狀、答辯狀,為您配偶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andy 104-07-19 15:39

男女方結婚32年~長期都有言語上的辱罵.所以造成女方精神壓力憂鬱長期吃藥無法外出工作!

日前男方外遇.被女方發現後反而揚言要殺女方!等出言恐嚇字眼.所以女方逃離家.

自此男方每天帶外遇對象回家.

女方現在持有的證物為:

影像檔=男方與外遇對象兩人在房間男生穿三角內褲外遇對象穿著性感睡衣並且男動手撫摸外遇對象.及兩人躺在床上.

錄音檔=兩人性愛過程

請問.這樣的證據除了可以訴請離婚外!能否提告男方及外遇對象通姦妨害家庭及精神賠償呢?

如果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錢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9 16: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樣的證據可以提告通姦罪、離婚、損害賠償

2、費用的部分會依據所欲提起的案件數量、證據多寡、雙方資力來判斷,建議可以備妥相關證物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洽商。

3、要注意6個月的提告期限。

您好

根據您的陳述,女方法律上可尋求的救濟途徑如下:

一、言語辱罵、出言恐嚇部分,視證據情況,可考慮提出刑事恐嚇公然侮辱告訴,公然侮辱必須在六個月提告。若超過六個月,民事部分仍舊可以考慮在兩年內,請求精神、健康受損的損害賠償

二、通姦部分,要視證據情況,錄音與錄影的實際內容判斷,是否可以證明通姦,若可以,則可提起通姦罪告訴,通姦罪必須在六個月內提告,若超過六個月,民事部分仍舊可以考慮在兩年內,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

三、通姦、出言恐嚇與長期侮辱,都可以作為訴請離婚的事由。

法律分析精準度仰賴訴訟資料、訴訟成敗取決證據搜集程度,若能提供更詳細資料,本所則能提供更詳盡法律意見。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www.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920-9170-920/02-27068809

執業區域: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所蒐集到的資料是可以做為離婚訴訟來主張,但仍應注意時間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及裁判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扶養費及剩餘財產配請求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9 22:51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應有足夠之理由訴請裁判離婚,提醒您若有未成年子女可爭取監護權,另外,夫妻離婚後還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問題。

關於通姦部分,亦可提告,並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唷!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本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關於您所檢附之證據資料,您已可訴請裁判離婚,並對該二人請求連帶賠償配偶權遭侵害之精神慰撫金,且您亦可對該二人提起通姦告訴。但要注意6個月的時效期間。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waiting 104-07-18 12:59

大家好,我遇到一個有點複雜的情況,經過簡述如下:

我十天前搭乘A航空返台,但托運行李並未隨機抵達,當時立刻向機場行李查尋櫃臺回報行李遺失(A航空為外籍航空,在臺灣的行李業務由B航空代理

十天後行李送還,但內容物品已全數遺失,僅有空行李箱(沒有損壞)。

B航空人員表示,我的行李在轉機的國外機場被找到,並後送回臺灣,但B航空人員在行李提領區卻沒有收到,事後追查才發現被另一位S乘客「誤拿」。經B航空聯繫後,得知S乘客已經內容物品全部丟棄,只留下行李箱。S乘客之後將行李箱返還給B航空,再送還給我。

S乘客在箱內留下道歉信,並透過B航空表示希望與我私下和解之意。

我在收到行李箱後,已向搭機的A航空提出客訴與求取賠償,目前尚未接獲回覆。相關文件,以及行李箱返還時的狀況都有拍照錄影存證。

關於這個事件,我有幾個問題想諮詢:

1. 請問我應該立刻向警察局報案嗎?B航空人員表示,要警方進行調查,才能保留機場監視器畫面等證據。或者我只要備案即可?

2. 請問我主要求償的對象應該是?我認為是A航空。在行李後送返還給我之前,A航空應該對行李的狀況負全部責任

3. 如果A航空對我的客訴不予理會,或不給予賠償,請問我的下一步應該是?

4. 請問我應該對S旅客提告嗎?我個人覺得,應該是航空公司要負責賠償我,之後再由航空公司決定是否向S旅客追究。

以上幾個問題,有任何建議、回覆都不勝感激!謝謝了~

您好:

1.  除向航空公司申報並取得航空公司開立證明外,建議再向警方報案並取得遺失報案證明,以利後續訴訟事宜。

2.  您可依民航法及民法向航空公司A要求賠償,但因規定貴重物品不應放置托運行李內,因此賠償額度有限。

3.  S旅客取得遺失物品後,未主動交還失主,也未交由警方處理行為,已經涉及侵占遺失物,因為侵占遺失物罪屬於公訴罪,一旦您提起告訴,係無法因和解撤銷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Knight 104-07-18 06:17

律師您好!

http://cutx.catchpo.tw/memo.php?mid=g5b6qs&datetime=1411215836.100194http://cutx.catchpo.tw/memo.php?mid=4cb6qE&datetime=1411216002.357942

這兩則新聞是報導小弟的案件,而這案件偵查快一年然而警方跟檢察事務官只抓到四名嫌犯而都非主嫌,而這檢事官本人感覺積極度不足我們證據都有但她還說畫面模糊看不清楚要抓人很難那至少跟小弟起衝突的那四個人也要來詢問到底誰叫那麼多人來打人,都要偵查終結了,那開庭的時候我們是否跟可以法官要求涉案人並非主嫌再要求檢事官積極調查此案或用組織犯罪和殺人未遂來辦讓那些有到案的人吐漏實情,而小弟有下列疑問懇請各大律師回答

1.這案件能用組織犯罪來辦嗎?因為來的人還先聚集開會在一窩蜂的打被害人

2.如果覺得檢事官不夠積極辦此案,那要怎麼反應?

3.開庭的時候能要求法官這些涉案人非當時請衝突的那四個人再要求檢事官再把其他嫌疑人開傳票一起開庭嗎?

以上問題再煩請各位大律師回答 感謝

您好:

依組織犯罪條例第2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係指三人以上,有內部管理結構,以犯罪為宗旨或以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具有集團性、常習性及脅迫性或暴力性之組織。」同法第3條有刑責、第4、5條設有加重之規定。 依您的文意尚難判斷是否構成,您可向地檢署告發,由檢察官偵查。 您亦可依檢肅流氓條例向各地警察局分局提出檢舉。 您若覺得檢察官或檢事官辦案不認真,可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在偵查庭中了解情況,在視情況具狀追加告訴或提出告訴補充理由狀。若將來遭不利處分才能第一時間掌握狀況。 基於控訴原則避免產生糾問法官,我國採審檢分立制,除非有案件單一性之情形,法院只能就檢察官起訴之部分審理,否則有訴外裁判之情形,您可以向檢察官要求追加起訴,若您不知如何要求,建議您委請律師幫您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8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告訴補充理由狀,將相關證據、犯罪事實及所犯法條加以補充說明,以利偵查進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椅子 104-07-17 14:48

律師 您好:     

       我現年為19歲,一周前雨天停紅燈不注意我發生一起小追撞意外,而當時車輛無損害,被害人(約60歲)當時看似也無恙只瘀青,還叫我別報警我吃虧(說了4x分鐘,說沒怎樣),私下和解就好,所以雙方只留資料。然而,事後卻以說檢查脊椎重傷為由(說自費X光骨科就診,我並不了解實際如何),不斷出言恐嚇說,"如果報警"我會吃上傷害罪官司負起龐大費用...等等,並暗示報警對我不利吃虧,會付龐大的醫療費用。最後說我缺乏反省,還寄2封信件來我家,說明我缺乏誠意(家人也已道歉)並和家人說,雖已道歉但他重視道德誠意和忠誠度,現在看家人應該如何表示(暗示要錢)。... 我認為他是故意不報警,因我有車險他卻不如此。

      請問,據LINE他能夠證明我和他有事故,他有說原諒。但如今反悔無報警無證據,他如何舉證傷害是和我有直接關係(當下勸就醫他說不用,他事隔一天才就醫)? 他不斷傳"若報警我會如何"訊息,是否構成恐嚇罪? 當下無報警只剩訊息對話,他一直言語騷擾還寄信,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 置之不理,等他舉證? 打官司我勝算多大?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若對方對和解金額認知差距過大,建議您可等對方提訴訟再說,畢竟對方仍須證明其所

      稱傷害與您有關。

2、對方稱若報警,您會不利等語,恐已涉犯恐嚇罪,建議您可蒐集相關證據以便日後訴訟

     需要。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小黑 104-07-17 14:16

4/21 出了車禍

那天下著大雨 且已經是晚上 所以視線不是很好

我騎機車 從外車道騎往迴轉區(那個地方沒有待轉格 也沒有寫禁止迴轉)

我要騎往巷子裡 沒要迴轉

這時候 對向的內車道也有一台汽車 正要迴轉

所以我跟對向的外車道 剛好形成死角

但我大約停了3秒 看了一下 應該是沒什麼車

然後我騎到快到巷子 就一台汽車撞上來

到警局作筆錄的時候 他的行車紀錄器裡顯示的是綠燈

可是那個地方的紅綠燈 是只要有行人按 就會跳綠燈 沒人按則是閃黃燈

而警察也有跟他說 這地方的綠燈 視同 閃黃燈

但是到調解會的時候 我有告訴對方 警察說這綠燈視同閃黃燈

但對方一直強調他是綠燈 他有道路行駛權

而 初判表上寫 我 左轉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對方 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對這結果感到不服阿

因為這張初判表 他要我負擔全責

下星期要開庭 他給法官的證據是 初判表 以及 行車紀錄器

難道我一定要負全責嗎?? 他零肇事責任??

這次車禍 我腳受傷 2個月沒有工作

我2個月沒拿薪水 還要付他的修車費 我的修車費

算一算損失了10幾萬

他人都沒事 我腳卻受了傷 到現在還沒好

這樣我真的沒辦法要求他賠償我的損失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7 14:42

對初判表不服可請求偵查機關或司法機關送請肇事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

如果對初判表不服, 可申請車禍肇事鑑定報告

當然車禍肇事鑑定報告也有可能不滿鑑定, 可申請覆議或安排其它單位做鑑定

您好:

倘您對警方製作的初步分析研判表不認同的話,建議您未來在開庭時可聲請送車鑑會作鑑定覆議,以確實釐清本件相關肇事責任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7 23:03

可以聲請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阿勳 104-07-17 12:23

你好 我敘述一下狀況

最近發現媽媽行為舉止怪異

一回到家就是滑手機

也很怕我知道

然後從他FB與Line的訊息對話發現外遇

對方是香港人 有用FB查到此人 可是僅只有大頭貼而已 無法得知對方是否已婚及其他資訊

有PTT詢問過 多數鄉民表示 可能是騙錢的

父親現在是住在鄉下 個性比較大男人而且火爆 所以不打算告訴他這件事 可是這種問題我也不了解 也不方便與其他親戚講 所以也不知道怎麼辦?

 

1.如果要蒐證 請問以拍照方式把對話訊息拍起來還是把對話內容複製起來就好 因為對話內容還蠻長的

2.有詢問過妹妹念法律系的同學 他說文字訊息和line簡訊都不能當證據 要有影片 可是我哪有錢請偵信社 而且也不可能一直跟蹤他 ..

3.對方是香港人 目前只有對方的FB跟LINE 有查看媽媽的手機 發現來電號碼都隱藏 請問這樣如果要告他找的到人嗎?

3.因為爸爸個性比較火爆 所以打算不讓爸爸知道

如果說我要告他的話 該怎麼做?

如果私下和解的話又該怎麼做?

(因為是私下和解怕危險且沒法律規範怕沒辦法嚇阻對方)

 

因為發生這種事 也不了解 且不能跟長輩們說 可麻煩詳細解說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7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默默收集證據之,待證據足夠,再考慮是否攤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7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 

阿勳 104-07-18 13:0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請問有關性器官結合之事實 一定要以影像呈現嗎? 如以訊息內容或錄音能當作證據嗎?

還有我有聽朋友說 通姦罪 和 妨礙家庭 必須是配偶才能提告是嗎?

謝謝

 

文城 104-07-17 10:53

我東西失竊 我懷疑是我同事所為 因為他素行不良
但我沒有直接的證據  如果我願冒誣告的風險 去地檢署提告  地檢署是否受理?  

 

會受理,不過如果真的一點證據都沒有,地檢署也查不到任何證據,很快就會作成不起訴處分。

然後,你一點證據都沒有就提起告訴,那很快的對方就會告你誣告

比較折衷的方法是,你有東西被竊了,那提起竊盜告訴沒有問題,然後不要直接向檢警機關說是誰偷的,而是說這個東西被偷之前放在哪裡、這個區域有誰可以進出、有沒有錄影設備等。

檢察官及警方會根據你提供的資料,調閱監視器及關係人,然後再確認誰是犯罪嫌疑人。

p.aki 104-07-16 21:31

律師您好

我在電視台擔任節目企劃,從2014年11月開始任職於目前的公司,
從第一天進公司開始製作人就非常不講理的羞辱罵人,之前的同事也是因此離職,總是因為工作達不到他的要求,就被在個人對話的line和工作人員(6-7人)的line辱罵豬、白癡、王八蛋等等,這些對話紀錄我都有留存
以及在辦公室公開場合辱罵(但其實很多人認為他就是針對我,我並沒有做不好),並且常常因為個人心情而以莫須有過錯罵我,甚至多次在半夜、假日時透過line群組莫名其妙又辱罵人(有一些工作人員也常被他無緣無故辱罵)

曾經有受訪者因為不滿他囂張看低人而當場不願受訪,他卻把責任推給我說是我沒聯絡好,還要脅要去跟主管報告(我已經先跟受訪者求證過不願受訪的原因,但被罵當下我忍著沒有還口)。
而一月底他因為自身緋聞對公司造成名譽損傷而離職,(否則離職的就是我,無法忍受和他共事),但七月開始他又兩次在line工作人員群組罵我糾正我(含有髒話""三小),我跟其他同事討論過,同事認為我沒有做錯,他只是欺壓我,但實際上他已經與這家公司及節目已經沒有關聯,節目已有新任負責人。
之前因為和他共事,我常作惡夢,頭上出現一小塊禿髮處,只是我沒有去看醫生,現在他又在群組罵我,讓我非常痛苦,無法專心工作,所以覺得需要反擊,
目前我只有line的對話紀錄,以及有一位同事確定願意幫我作證,請問我可以針對哪些事項提告嗎?或者如果我再跟受訪者聯繫錄音,這可以當作證據嗎?還有可以以什麼名目提告?

另外,如果我提告需要聘請律師嗎?若公司因為我提告而要我辭職(公司很怕麻煩),我能有什麼行動呢?
先謝謝律師了,因為我認為如果再隱忍一定會有更多後續,而且這些字眼除了污辱我也污辱到我的父母,不可忍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6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6 21: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考慮提告公然侮辱罪或是誹謗罪。

2、倘若公司因此解雇您,可以請求資遣費或是回復職務。

3、建議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6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後,提起訴訟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p.aki 104-07-16 21:5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 ... (恕刪)

謝謝您 顏寧律師
想再請問您 我目前只有line的對話紀錄,請問我還需要什麼證據嗎?
我不好意思請目前的同事作證,因為電事業很容易狹路相逢,我不希望造成同事困擾
再次謝謝您了!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的行為應已涉有妨害名譽罪之問題,建議您可檢附相關Line對話紀錄及有利人證委請律師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您尚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之損害賠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