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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夜 104-08-13 22:59

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跟前妻已經由法院判離婚了。扶養權是再我這裡。但個人是希望女方那邊不要有探視權,因為女方不用付扶養費也不用照顧,我最氣的是當初她再法院上說了不是事實的話裝病然後又說我家暴她,但都被我證據推翻了。請問我有辦法可以不給她探視小孩嗎?還是我可以告她誣告我呢?(這是兩個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3 23:13

您好,探視是父母之權利也是小朋友的權利,建議還是要給予適當的探視機會。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4 07:18

未任未成年子女親權人的一方,探視權是其權利,無法禁止,頂多只能說不要這麼頻繁。

1.探視權無法禁止

2.如對方不支付扶養費可請求對方過去應付卻未付的代墊扶養費(加上遲延利息)併同請求將來到成年為止的扶養

3.有監護權禁止探視權那方探視小孩者, 探視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假處分,  如更甚者或請求職權變更

4.如要提告刑事, 建議與律師討論過後再行處理, 避免日後不避要之官司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gigi 104-08-13 11:37

由衷感謝各位律師熱心專業的回答, 

目前程序,已由當時申請扶助律師已於日前遞出再議申請狀至檢查官,但律師表示不會也沒有再補充新事證(其實還有其它新事證,本人有提出是否可上呈,應仍未呈),再議申請狀撰寫非我方委任律師範圍(僅到偵查庭),但律師表示基於服務願意幫助免費再出再議申請狀,也告知再議駁回機率是高也有可能,已送出的再議內容:只針對原不起訴:單方偏頗,應調未調查事情,進行反駁,未提新事證,要求重新調查。 

本件提告過程中,無意間發現,我方委任律師好像有跟被告的人脈圈有些微交集,有點疑慮擔心,是否會受影響做出對我方不利或較弱的舉證事實,致使在第一時間無法提出全面較完整的證據,證明我方所言,因而被駁回 

以上,如最後不幸被駁回,是否真的只有交付審判一途,同樣沒有提出新事證的機會?交作審判成功機率依然很低?

是否本人還有其它救劑方式可以主張我方權益?

另本人在網路爬文,有發現網友有做如下分享,不知是否跟本人情形同,且可參考流程?(因為本人不是法律背景,不是很懂其中部份說明~本人解讀出來:是不是如再議失敗,交付審判也沒通過,就沒有再訟機會,得放棄權益?但如直接向法院申請自訴,可補充新事證,勝率會高些?申請自訴,另狀提狀意思是可用同罪行提告?還是。。?

 ********************************

步驟一、檢察官若判定不起訴.。

告訴人可「聲請再議」,最後須寫 => 此致  XX地方法院檢察署轉呈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這是遞狀後由原檢察單位轉高等法院檢察署裁決。

 步驟二、高等法院檢察署若再駁回「聲請再議」。告訴人若不服則:

1.      委請律師向法院提出「交付審判」(別傻了,都被駁回,審判敗訴機率太高)。

2.      另提狀紙再告,須有新事證 (或依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一款; 第420條第一、二、四、五款,可聲請再審)。

步驟三、若在步驟一檢察官若簽結案件,則不得以同控訴內容及證據提告,這不會被受理;但,若有新事證,或新控訴才可再遞狀控告。

 *************************

公訴罪,即使是不起訴確定仍可向法院提出自訴。

檢察官只有偵辦權與調查權,並無審判權,案件是否終了端看法院之最終判決。

 刑事訴訟法第322條,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已不得為告訴或請求者,不得再行自訴。

 第322條意思是說,告訴乃論或請求乃論,並未提到公訴之罪,故,公訴罪即使不起訴處分確定,仍可向法院提出自訴,絕對正確並且合法。但要切記,不要聲請「交付審判」,交付審判即是送交法院判決,一旦法院做出判決,就是裁判確定。

 刑事訴訟法第323條,同一案件經檢察官依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開始偵查者,不得再行自訴。

 第323條意思是說,開始偵查就不得再行自訴,但偵查結案後,若以不起訴、緩起訴方式簽結,或沒有明載以何種方式簽結,仍可向法院提出自訴,絕對正確並且合法。但要切記,不要聲請「交付審判」,交付審判即是送交法院判決,一旦法院做出判決,就是裁判確定。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3 14: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再議聲請駁回之後就只剩交付審判,總體而言,機會算是比較偏低的,不過不能一蓋而論。

2、要另行提告或是自訴,必須是針對新的事實才可以。

3、倘若再議還沒有遭到駁回,應該盡速遞交再議補充理由狀。

star 104-08-13 10:20

我跟前妻已經離婚,我有監護權,協議兩個禮拜可以來探視小孩接回家過夜一晚,但是之前他和她家人來接小孩和我們起衝突,還揚言要跟我門單挑,請問我可以拿錄影的證據去申請保護令,使他遠離我門家人,甚至不要讓小孩讓他帶回去過夜,怕有暴力傾向,請媽媽帶外面由我們陪同探視小孩,我可以依據這個申請保護令嗎??

一、保護令並非萬能。

二、口角的部分可以的話要儘量的避免。

三、建議先跟你前妻好好溝通。

四、雖然我不建議聲請保護令,不過如果你堅持的話,要看你要針對的對象是誰。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規定的家庭成員,包括前配偶,曾為四親等旁系姻親。這個你要先確定陪你前妻來找你的人是誰?例如:如果是她再婚的對象的話就不算。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star 104-08-13 10:5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保護令並非萬能。

二、口角的部分可以的話要儘量的避免。

三 ... (恕刪)

如果是我前妻他爸爸呢?可以嗎?

一、前妻他爸的話就更不建議打官司了。

二、理由很簡單,他年紀大了,一生氣也許就死了,然後就產生濃濃的恨…也許這個恨會導致前妻全家族傾其全力與你作對,這沒有比較好。

三、這個恨也可能導致監護權之爭,這是很常見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star 104-08-13 11:46

我沒有想要跟他打官司,我只想要他遠離我家人,這樣成立嗎?而且我只想去警察局申請暫時保護令,警告他一下而已.這樣好嗎??

朵兒 104-08-12 21:34
我跟已婚男子在一起被他老婆發現存有我們對話證據跟兩人躺在床上親吻照片 他跟那男的要離婚。 他老婆要私下和解50萬或是上法院告我。 請問私下和解有用嗎?他之後要告我能告嗎? 如果她告我我的責罰是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私下和解仍屬有效,但應在和解契約內約明清楚,以避免日後對方又去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2 23:10

若要私下和解,建議要救人事時地物描述清楚,並寫向對方要求簽立撤回告訴狀。

另外,建議還是要先跟律師初步諮詢,再判斷是否有和解之必要及和解金之多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2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對方條件太過嚴苛,可待對方提告,再為抗辯;對方欲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須於知悉開始六個月內提告,若超過六個月,即使提告,亦逾告訴期限,無法成立之,再者即使於六個月內,亦須提出您與對方配偶性交之證據即發生性交行為時,您知悉對方配偶已婚之證據,其實不甚容易之,無須過度擔心;另關於民事侵害配偶權之部分,對方亦須證明所受損害之額度,通常法院判決之金額不會太高,是若對方要求之和解金額若過高,其實可考慮不予理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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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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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哥 104-08-12 20:44

我與妻子因細故有言語爭執(無肢體暴力),妻子至派出所報案,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家防中心)接手安置:  (1).這只是普通的夫妻爭執,家防中心不加求證事情原委,竟草率就安置,是否有違法?(2).打電話至家防中心詢問何時安置期滿及期滿後是否會通知家屬等問題,接電話社工都一律以保護被害人安全為由拒絕答覆;由於妻子已被安置快兩個月,打電話或寫簡訊都未見回復,好像人間蒸發一樣,我要透過什麼樣的管道才能得知目前妻子安置的現況呢?(3).若妻子安置期滿不回家,在外租屋而居,是否違反夫妻有同居義務的法條呢?(4).若妻子在安置期間,我向法院提出離婚之訴,是否對我較不利?還是要等到妻子安置期滿再提出較有勝算?(5).妻子有申請暫時保護令,法院有寄掛號信給妻子,為何我沒收到任何保護令的通知,也未接獲法院一般保護令的開庭通知呢?是否妻子的保護令證據不足被法院駁回了?

以上懇請賜教,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家暴令一般仍會先開庭,且若家暴令下來您也會收到法院裁定,而本件要提起離婚訴訟,也需要離婚之事由,所以仍要看您的離婚事由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軒 104-08-11 22:49

各位律師好。

小弟未滿18之前有一個過失殺人可是已經處理完。

之後詐欺案保護管速3年,在保護期間,(6月)我在MOTEL被抓,可是我只有吸笑氣而已,可是後來有發現夾鏈袋,後來被抓回去驗尿的時候我坦承有食用3級毒品可是 是4~5月的時候後來發現驗尿3級有陽性反應,之後我就回家了再等傳票來 可是(7月)我在旅館跟朋友吸食3級 但是另外一個朋友有帶2級的毒品, 之後警察闖進來朋友直接說他錢包有一包3級毒品是我的所以我們被抓的時候有2包K他命,一包安非他命,跟一個安非他命吸食器,因為他們直接說那包K他命是我的所以我就做筆錄說那是我的,後來筆錄我說我放在桌上他們自己抽的,可是朋友做筆錄說是我卷給他們吸食的。(那我有可能被判引誘吸食嗎) ? 之後我去保護管速 我的保護官我有2張傳票一張是8/27 (是毒品列管) 9/1號是(吸食迷幻藥物) 後來我的保護官說,我有可能被關他說給他一點時間再想想,可是我擔心我會被關,可是那是我18歲之前犯的案子, 我18了 那這些能撤銷嗎?

然後我保護官說我有轉讓2級毒品,跟3級毒品給她們食用,可是我並沒有但是我知道我們那邊被抓有一個小蜜蜂, 假如開庭的時候我能翻共轉作汙點證人嗎這樣我的罪會比較輕嗎, 能沒事嗎?

我問過我保護官,他說他那邊她願意給我過就看我開庭法官怎麼說了,那我有可能會被關嗎? 我因為是單親家庭可以申請法律顧問, 但這種案子有法律顧問會比較好處理嗎 ? 我已經報名讀書了 . 那我9月開學法院有可能叫我休學不讀書嗎 我是從新讀書的。

假如翻供那邊我沒提 就是一直造原本法院程序走, 我被關的機會還是很大嗎因為我怕翻共我證詞,或證據沒有很有力我怕我反而成誣告

希望各位律師大大可以解救我 拜託了

小軒 104-08-12 00:37

請各位律師大哥看了回復一下吧

救救我一下 ..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2 08: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若有施用二級毒品,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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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 104-08-11 20:50

日前私下與我的一名高中同學發生口角,結果他突然情緒激動 爆出「放火燒死你全家」這句話,之後我們不歡而散。但起口角的 時候我有偷錄音,所以有證據。但我沒有注意到她有觸犯恐嚇罪的 問題也沒報警。 約莫兩星期後,他突然用網路通訊軟體私訊跟我道歉,並聲 稱她當初是因為長期患有憂鬱症才會一時激動講出這句話,她之後 並表明她罵出那句話後深感自責並加重了她憂鬱的傾向,她之後並 提出了奇怪的要求,她要我「將她恐嚇我的那句話重複對她講三次」 才能消除她內心的愧疚,我那時沒有理會她那奇怪的要求。但之後她 傳訊息說她已經準備上吊自殺,已經將繩圈都綁好了,但她不想死所 以在死前請我幫她這個忙,希望我能救她給她最後一個希望,聽到她 這些話我最後就慌了,因為她在學生時代跟我算不錯的朋友。於是我 就照她的要求去做,我真的就將那句話重複打了三次傳訊息給她。之 後她就沒有反應了。結果今天......,我竟然被她告恐嚇了......  

我可以反告他誣告嗎?她應該算捏造事實吧?因為她明知我沒有 恐嚇她的意思,而且我有錄音的檔案。但她在私訊的過程中並沒有直接將那句恐嚇的話完全打出來,她都只有用「那句話」這個詞來帶過而已。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1 22:27

建議您將相關他設計您的證據蒐集一下,並向檢察官表示並無恐嚇之犯意及犯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2 0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考慮將對方設計您之問題,蒐證後撰擬答辯狀提出,說明您無恐嚇之犯罪故意與犯罪行為,並將對方恐嚇您之錄音,製作譯文,附上光碟檔案,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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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不爽沒信用的人 104-08-11 20:47

你好去年前後借朋友七萬現金 可至今只還5千還有六萬五的借款

之前是因為信任沒寫借據 可我有line的對話說欠的金額什麼時間還她有回覆說明年四月前還清 這樣算證據嗎? 我還有最近她還錢時有轉帳3千的還款轉帳證明照片這些可以當證據嗎? 因為目前她不接電話也不回覆我..感覺在逃避   所以我想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我目前知道的有她本名和電話 以及她先生電話  和公司地址..    由於他們結婚後又換住址所以不知道目前他們居住的地方如果我寄存證信函到他們公司給她先生這樣可以嗎?  因為現在他們都不面對處理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1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line的紀錄可以證明借款事實也可以唷),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不爽沒信用的人 104-08-11 22:29

 請問如果當事人說是結婚前借的可目前她沒工作或名下沒資產.可以由她先生支付嗎?

他們夫妻可以一起還清欠的錢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1 22:31

除非她先生也是借款人或是連帶保證人,不然沒有辦法對她先生主張。

若她名下真的沒財產,就只能換發債權憑證,等到她有一天名下有錢了才執行。

阿暐 104-08-10 22:33

這件事發生在十幾年前的一個下午,當時和同班的同學一夥四人到學校附近的空地玩球,本來的計畫是玩躲避球,到最後我們玩起丟泥巴,沒過多久我一陣黑,順著力道頭往後傾斜,我依稀記得自己倒在地上一陣子,然後開始有人把我扶起,之後才意識到自己是被砸中眼睛了,事隔多年早已忘了有多痛,但我確定的是砸中我的絕對不是泥巴而已,我的右眼視力幾近全盲,之後也被診斷為免役體格,我還記得當時出手的那位還要我說是自己跌倒的但這都不重要,對我影響最大的還是一眼失明的不方便,包括畏光,容易暈眩,頭痛,在生活上莫名的沒自信,和人交談最基本的眼神交換我都做不到,我的眼睛失明了家人建議我不要跟大家講,但一隻眼睛的視角讓我平衡和大家不一樣,這些狀況經過這幾年的調適,已被我掩飾的很好,但終究是掩飾,  

我知道年代久遠,可能勝算不大,但重傷害追溯期有二十年不是?

我想請教的是7

告訴乃論是直接向警方報案然後他們會自動處理?

再來這件事本來就是事實,但似乎還是需要證據來支持我的說法,

哪些對我有利呢?

若審理的話對方也會請律師嗎,對方律師辯護的方向又會是?

(如果問題太深入可以直接跳過沒關係)

 

 

 

chao 104-08-10 20:36

67年購買一間法拍屋, 無土地權被列為違章建築物. 由於當時尚未編製門牌編號. 賣方誤植地號但有描述房屋坐落於面向綠地的第二間. 請問是否可以以現居之所在房屋為主而不以地號為主要證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占有土地並不一定會構成竊佔罪,仍需視具體事實而定,所以您所述之證據,當然可以提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iao你好:

建議你將相關資料(包含房屋照片,坐落位置,當時法院拍賣公告,地籍測量圖等)與律師洽談,才能協助你還原當時情形並向院檢給予完整的說明。

以上供參。

Emily 104-08-10 16:22

律師你好,我發現我老公跟一個女生用line聊天,聊天內容兩個人互相叫對方老公老婆,而且晚上曾經約出去外面見面,不只一次,內容很曖昧,還有看到我老公問她經期來完了沒,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性行為,聊天內容已經被我截圖下來,這樣的聊天內容可以作為提告妨礙家庭證據嗎?

對方也是有老公小孩,而他也知道我老公已經有家庭,如果我想提告,要先到警察局備案嗎?還是要怎麼做?

請妳幫幫我,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對造可能涉及觸犯刑法通姦罪,也可能係侵害您配偶權,究竟應提起刑事告訴還是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必須要檢視您的證據資料,方能夠進一步分析及規劃。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0 16: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內容沒有涉及性愛,則要單憑對話內容提告刑事通姦罪恐有困難。

2、不過可以提起民事離婚訴訟

3、必須先釐清您如何取得對話內容的,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

很遺憾您碰到這種情況,希望以下回覆能替您解惑:

根據您的片面簡要敘述,您老公與該名女子有可能構成刑法通姦罪,不過通姦罪的成立,要有證據證明到『雙方有從事性行為』的程度,且目前法院對於通姦罪的認定採比較嚴格的認定,所以證據方面建議要蒐集更多事證,蒐證齊備後再發動,以免功虧一簣。

且請注意你登入老公的line擷取對話,對方有可能反告你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罪,所以證據上除了line截圖外,建議要多蒐集事證審慎準備為宜。

另外,通姦罪有六個月告訴期間,請一併注意。

畢竟婚姻的事情,外人無法置喙,請多考慮你對這段婚姻是否還有期待,並試著與可信任的親人或朋友討論,下一步要怎麼走,其實訴訟只是一個手段,不是目的。

若有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刑法第239條通(相)姦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條件嚴格,須證明雙方有發生性行為,實務上常見提出性愛影帶或體液混合之保險套等證據,較有勝算。告訴期間為6個月,但是自「實際知悉」時起算,如僅有懷疑未得實證,告訴期間並不進行。 民事賠償責任認定較寬鬆,雖然沒辦法證明配偶與他人通姦,但如渠等行為已足以破壞婚姻,仍構成侵權,會判決賠償【新聞資料參考: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204256】。消滅時效為2年,也是從知悉時起算。 聊天內容截圖可以做為證據,關鍵在內容可以證明到何種程度。如果要告刑通姦罪,向地檢署提出告訴狀即可;如要告民事賠償訴訟,向法院提出起訴狀即可,向警局備案並無實益。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0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他人過從甚密(比方說互叫老公老婆),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重生 104-08-10 14:13

妨害性自主案件是否非測謊不可?聽律師說,沒測謊基本上判刑機會大,是這樣子的嗎?我的證據很多,對方前後的時間和次數說的都不同,前後不一甚大,都有證據可說明,對方說我在公開場合猥褻幾百次,現場目擊證人也說從未看到,但是律師卻說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測謊,我很無助,希望得到一些訊息。因為上網找了很多資料,所以我並不相信測謊,但是若是唯一判斷的方法,我仍是願意做的,希望能了解是否為必要的過程。否則一定會輸嗎?

你好:

依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439號刑事判決:「所謂「測謊」,係依一般人在說謊時,容易產生恐懼、不安、與情境經驗等情緒波動反應,乃以科學方法,由施測人利用測謊儀器,將受測者之上開情緒波動反應情形加以記錄,用以判別受測者之供述是否真實之技術。是「測謊」在本質上並非針對「謊言」本身加以偵測,而是在檢測人體血壓、脈博、呼吸及皮膚導電反應引起之生理變化,用以研判受測人所述是否屬實。然測謊中之生理反應不一定全然來自說謊,受測者於施測時之緊張情緒、疾病、激憤、冷靜之自我抑制,甚或為受測以外之其他事件所影響,皆有可能引起相同或類似之生理反應,故是否說謊與生理反應之變化間,有無必然之因果關係,已有可疑;且受測者倘具特殊之人格特質,有無可能說謊與否,皆不致產生不同之情緒波動反應,亦無實證研究數據可憑;而案發過久,受測者情緒如已平復,或已合理化其行為,降低其罪惡感,測謊之準確性亦難免受影響;尤以人類皆有避險之本能,瞭解測謊原理者,如使用反制方法,或在施測前服用類似鎮定劑或心律不整之藥物,更足以影響測謊結果。是倘未慮及上述可能影響測謊結果之各種因素,僅以被告說謊與否之測謊結  果作為判斷有罪或無罪之唯一依據,則測謊不惟可能陷人於罪,抑且反遭利用為「脫罪」之另一工具。故各國法院實務對測謊證據之容許性,見解極為紛歧。在美國法院刑事判決,多以測謊結果不具可靠性,而未採認其證明力;在德國實務更以法律缺乏測謊容許性與可靠性之明確規範,不論是否徵得被告同意受測,均係嚴重侵犯受測者之人格尊嚴,影響其意思自由,而完全排除測謊之證據能力。而我國就測謊是否為法定證據方法、如何實施、對於實施之爭執如何救濟、測謊結果有無證據能力,固均乏明文;但晚近實務多認為測謊在具備一定嚴格條件下,具有證據能力,可作為審判之參考,惟不得採為唯一或絕對之依據,是否可採,仍應由法院斟酌、取捨及判斷。」 結論是不一定,就算你測出來沒說謊,法官也可以用其他證據認定你有罪;反面言之,就算測出來說謊,法官也可以用其他證據認定你無罪,不受測謊報告拘束。但確實會影響法官之心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測謊風險很高,若可以就證人證詞予以攻擊,就盡量朝此方向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0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不要冒然接受測謊,當然若再全部的證據都不利於您,且對方又堅持不願意和解之情況下,有些律師訴訟策略可能會認為測謊試試看,但測謊證據可能一翻兩瞪眼,要特別小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1 1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尚有其他證據可攻擊,不建議貿然測謊之,若測謊不通過,即使上訴,也都完全沒有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很多法官檢察官並不相信測謊之結果,只是作為佐證,您應該請一位好律師,幫您研究案情,是否能做無罪答辯,還是要與對方和解,以求得緩刑宣告,因為畢竟法院會比較相信小女孩之說法,像我有一件類似您之案件,偵查中從告訴人之說法,很難做無罪答辯,由於這件法定刑最高為7年,因此求緩起訴處分也非常吃力,我就用各種方法不斷向檢察官說服,終於答應給我們緩起訴處分,按照實務之經驗,最好力著點在於偵查中,如果進入到一審.二審都是非常辛苦之官司,因為我國目前實務上多採有罪推定原則,並非如學說上之無罪推定原則,尤其是二審維持原審判決之機率很大,因此希望刑事被告能早點在偵查中就找律師,千萬不要想我自己先打打看再說,等到一審或二審再找律師,都為時已晚

Leon 104-08-10 13:52

(我只想委託與盧慧珊檢座有交手過律師)

(我只想委託與盧慧珊檢座有交手過律師)

 

剛剛收到傳票 

被告了!!  北檢要我去開偵查庭

罪名是: 強制猥褻

檢座是 盧慧珊 檢察官

對方告我所提出的主力證據我清楚知道是什麼

我手上也有該證據

證據內並無任何具體事證足以佐證該原告控告罪名

但仍然怕開偵查庭時, 誤觸檢座話語陷阱,

請願意接洽的律師回覆或來信時告知與 盧慧珊 檢察官的交手經驗!

也希望能在信中盡量先行報價(諮詢、委託費用分別問)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0 14: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證據充分,亦知悉如何應對,您僅需將事實向檢察官說明,並提出證據加以佐證,不要說錯話,不用委任律師協助亦無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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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 104-08-10 03:58

各位律師您好.內文有點長請多包涵.謝謝

事因:

我們家屋頂因為會漏水所以加蓋了一曾鐵皮屋頂(還不到三年)

前日蘇迪勒颱風過境8日約03~04時將鐵皮屋頂吹翻一半,當日9點左右風雨漸歇,我們出去整理環境時發現有些鐵皮及鋼架被吹到對街社區馬路上,當時路邊停了一整排汽車,萬幸我們並沒有發現有鐵皮或鋼袈砸在任何車上,最多只是在車旁地上,但是當我們在清理時卻有車主及住戶要求我們負責他們車子及住家的損害賠償,我們去看他們所謂的損害:

一些車主車上板金有一些散亂的細刮痕,

一位車主的右前門有刮痕且右後照鏡折斷掛著,

有兩位車主宣稱他們的檔風玻璃被打破且車內進水.但是當時這兩位車主的車並不在現場它們說已經先把車移到公寓的地下停車場避雨了....

還有一為先生認為他家頂樓的遮雨棚被打凹一角也是我們家鐵皮砸的...(這位先生的住家是4樓半我家是3樓半而且對街社區地基比我門們這一條巷子高2公尺,兩家直線距離約30公尺2點鐘方向)

我們問為何要由我們賠償,他們說因為地上有很多你們家飛過來的鐵皮和鋼架阿...

我們提出幾點?明

第一:現場沒有任何我們家的鐵皮或鋼架在車體上或房子上,甚至連靠在旁邊的都沒有.請各位釐清真正造成車輛及屋頂雨棚損壞的物品以確定責任歸屬.

第二:地上並非只有我們一家之物,還有許他家的鐵蓋,角鐵,鐵皮,鐵架,磚瓦,瓶瓶蓋蓋等物...如何證明是由我家之物所肇,只因我家之物較多且所有人明確而其他之物難查所屬,就將所有損失歸咎於我家,恕難接受.

第三:颱風天各位將車露天停靠在沒有停車格的路邊,如有所損失不是該自行承擔嗎.

第四:這是風災,非人力因素所造.咎責與我家不合理.

但是這幾位先生小姐好像認為我們家飛這一大片過去不是兇手還是誰.就咬著不放了,而且還到處宣傳說誰家有東西被砸壞的可以去找我們賠...

而更過份的是這幾位先生小姐在8日下午居然與他們的里長大人(我們不同里)一起要到我們家頂樓看屋頂的損壞狀況,當時家中剛好只剩我母親一人(我與父親出去找鐵工要修屋頂),老母無力阻攔由里長帶隊且強勢要求一定要上去的一群人,只能無奈的陪他們上去,當我接到消息趕回家時這一群人已在頂樓觀看且拿著手機四處拍照,好像在犯罪現場搜查證據似的,我母親則一臉無奈的站在一旁,那位里長大人在看完殘留的一半鐵皮屋頂後還大言不慚的自我推斷說:應該有多少支鋼架和鐵皮被吹過去.四周其他住戶的鐵皮看起來也沒有被吹走,應該只有你們一家了,也不用釐清責任了有這種泡棉的鐵皮就是你們家掉的了...(一付找到兇手的模樣),最後還下結論:你們應該自己協商賠償,我只是做個中間人從旁協調.不能干涉太多,要是我是當事人就直接全賠了...(這就是要我們家賠摟?)然後一群人擁護著里長大人離開,到此我以經不想再跟這群人廢話了.法律程序見.

在此我必須說明我家用的鐵皮是內層有附隔熱棉的,用的是不鏽鋼材質的C型鋼架,而且我們從未否任現場的這些材質的東西是我們家的,只是現場還有其它材質的這類物品不知從那飛來,所以才要求先釐清責任.

就上述情形在這請教律師先生幾個問題:

1.這幾位先生的賠償要求合理嗎,有法律依據嗎,我們須要負責嗎.

2.我們也無法確定沒有損傷到任何物品.若真有人舉證是由我們被颱風吹飛的屋頂所造成的損害,那我家真的該賠償嗎(颱風天,而且他們自己車亂停),如真要賠也該有責任分配吧.該負多少比例.

3.這位里長大人的行為可有不法?我們有何管道可以檢舉或申訴.還是有其它方法反應...

4.關於這種風災造成的損害賠償糾紛各位律師能給點建議嗎?(立場.注意事項.應對...之類的)

請各位律師指導,感激不盡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要求賠償前提是必須證明所受損害是由於您住家鐵皮屋頂所致,這部分在訴訟上是由對方負責,不是由您負責證明,至於因鐵皮屋是遭颱風吹毀,若您可證明鐵皮屋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即便對方損害是由鐵皮屋頂造成,您亦無須負責。

如真要賠償因對方將車輛違停本身應有過失,您亦可主張過失相抵原則減輕賠償額。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尼爾森 104-08-10 00:15

你好

     本人是一個保齡球館的機房人員,某日有位小朋友到我們球館打球,因為小孩太頑皮,沒有穿著保齡球鞋就上球道,被我喝止,因此對我有些不滿...

6月13日(六)他來打球,我基於自己是服務業,不與客人結怨,所以就向前去與他打了招呼,並戳了一下肚子....(因為他是有點胖胖的小朋友)

7月中,突然有警察來電告知我被告騷擾小朋友....說是小朋友寫在聯絡簿上,被老師發現,老師報警的...

更誇張的...說我給他摀嘴 襲胸 摸臀...還抓去小房間....XD....

我們球館並沒有甚麼小房間,而且我也沒有做那些動作....

警察有來我們球館調攝影機,並沒有拍到當時的情況...

當天(6/13)是假日,人真的很多....忙到根本沒時間吃飯了..

怎麼還有時間搞小孩...

現在的小孩真恐怖...是教育出問題了嗎?

----------------------------------------------------------------

我想請問一下:

1.如果被小孩誣告騷擾 該怎麼處理?(本案件尚未提告....)

2.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告的成嗎?

(現場沒有錄到犯罪情形,因為沒有發生 當然沒被錄到)

3.如果我陳述事實,對方卻硬咬我有...是否會演變各說各話?

你好:

你只要詳細交代保齡球館當時的狀況,以及提出監視器畫面,不至於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之刑事責任以及同法第20條之行政罰。 警方會自己或要求你的公司展開調查,並依性騷擾防治法處理,配合調查即可。

您好:

雖然並未拍攝到他摀嘴襲胸摸臀等騷擾的影像,但您確實有戳對方肚子的行為,依照條文「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雖您並未有騷擾之意圖,但性騷擾著重於對方的心理狀態,建議您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您當時並未有騷擾的意圖,對方在您戳肚子當時並未有不滿或不開心的情緒,亦未有帶入小房間的行為,如其他工作人員或球友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0 1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監視錄音畫面,證明您無對對方惟相關猥褻騷擾行為,亦可考慮委任律師,於警詢、檢訊前,討論訴訟策略與回答之方向,模擬可能之問題及適當之回答,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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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lu 104-08-09 21:11

您好:

        日前因機車失竊,車廂內含有本人存摺(但印鑑未放置一起)及當日至銀行辦理業務之明細亦不慎遭竊,當日已至警察居報案,數日後,本人於網路銀行查詢發現存款金額有異,立即與銀行聯絡並至附近警察局報案,且至銀行查看監視器,取款男子並非本人所識,但持有偽造印鑑與本人存摺至銀行盜領新台幣8萬6千元,銀行卻堅持存摺、印鑑相符,故主張符合公司作業流程並無過失,不願償還此款,但印鑑相符這部分卻無法提出任何書面證明,只有口頭答覆,請問被盜領的款項還可透過什麼法律途徑解決?

        此外,此帳戶為公司主管要求我開戶,讓他可放置公司獎金。如今此帳戶遭致盜領,公司懷疑我監守自盜並要求我全數歸還,公司未有任何證據就說我監守自盜,可告他們毀謗能成立嗎?如果公司要告我業務侵占此罪名可成立嗎?除此之外,我還有什麼方式能解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當日您有無跟銀行通報,若有,則銀行的作業可能會有疏失,而本件公司若有對外宣稱您監守自盜,則會有誹謗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你若未向銀行掛失,對方持存摺、印章提款,銀行可依民法第310條第2款規定,主張是向債權之准占有人清償,可以發生清償之效例,你無法再已消費寄託關係向銀行主張返還該筆款項。你若有向銀行通報及掛失,銀行清償自不生效力,你仍然可以依消費寄託契約銀行請求返還該筆款項。 你若沒有犯罪,不會構成業務侵占。公司若無任何證據及一口咬定你監守自盜,已經侵害你的名譽,你可依民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若公司有公告等散布給多數人之情形,你可以依刑法第310條規定,提請刑事誹謗罪告訴。
ALLEN119 104-08-09 17:23

我朋友是被告 涉嫌一件詐欺案件   告訴人雖無直接證據 但請了一個很厲害的訟棍  感覺是以整我朋友為目的 輸贏倒是其次......因為金額很小

第一次花了1年時間 終於獲得不起訴處份書  結果對方再議成功
第二次又鬧了8個月  終獲不起訴處份書 結果對方再議居然又成功
我朋友是第三次面對檢查官了  天啊.............

請問這是司法的漏洞麻?  請問告訴人如果故意反覆再議策略 達到整人目的
被告應如何因應? 還是只能任人擺布? 

 

你好:

聲請再議是告訴人對於不服不起訴處、緩起訴處分合法救濟途徑,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會發會續行偵查表示原檢察官偵查未完備有瑕疵,並不是法律漏洞,請你朋友審慎提出答辯,以免被檢察官起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9 18:37

實務上目前針對聲請再議確實較過往成功之機率高,建議既然遇到了,還是好好面對吧!若對方確實無理由亂提告,在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可研究案情評估是否提出誣告告訴。

一、宜加強搜集有利證據,加強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力道,否則恐難速結。

二、我聽過再議五次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珊珊 104-08-09 07:08

四天前我在某知名外拍上購買代購的商品,但因?還是個學生,兩天後被家長發現後只得取消訂單(此拍賣可單方面取消訂單),但取消的理由我選---[想加購或合併商品],昨天我收到賣家的簡訊--[拍賣下標等於民事契約成立,隨意取消訂單即是刑事詐欺行為,請自重,賣場皆有公告絕不容許惡意買家]當下我非常驚慌,立刻搜尋他的賣場,看到上面寫----[賣場不接受下標後無故取消訂單,無故取消者一律依下標記錄提告刑事詐欺],我又回傳簡訊,表達我的歉意和取消原因,但賣家又回傳--[你已是第二次取消訂單,上次並未對你採取任何行動,非常惡劣的行為,我們絕不原諒,下標示買賣契約成立,將依紀錄提告]我真的嚇死了,又再傳了好幾封簡訊懇求她並一再道歉,直到今早她回復---[很抱歉,你的評價顯示,你每天還是持續購買其他商品並完成交易,明確表示你只是惡意取消我們家的訂單,並且謊話連篇,所有證據都將保留,一併提交給法院],怎麼辦!!!!!!!我真的要被告上法院了嗎?請幫幫我,我真的不想被告或留下紀錄,拜託幫幫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縱使您下標後,雙方買賣契約已成立,而您片面取消訂單,只是純屬民事糾紛而已,至多只是對方能否向您請求賠償而已,何況如您尚未年滿二十歲,下單行為依法須父母同意才能生效,不管如何,原則上並不符合刑事詐欺取財罪之構成要件,別被對方嚇到了。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珊珊 104-08-09 12:31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再請教您一下,我現年19歲,所以若對方向法院提告刑事詐欺,是不成立的嗎?還是法官依舊會受理,那我該怎麼做呢?

錢錢 104-08-20 18:34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那根據上文,賣家可以要求原價賠償嗎?

珊珊 104-08-09 07:04

四天前我在某知名外拍上購買代購的商品,但因?還是個學生,兩天後被家長發現後只得取消訂單(此拍賣可單方面取消訂單),但取消的理由我選---[想加購或合併商品],昨天我收到賣家的簡訊--[拍賣下標等於民事契約成立,隨意取消訂單即是刑事詐欺行為,請自重,賣場皆有公告絕不容許惡意買家]當下我非常驚慌,立刻搜尋他的賣場,看到上面寫----[賣場不接受下標後無故取消訂單,無故取消者一律依下標記錄提告刑事詐欺],我又回傳簡訊,表達我的歉意和取消原因,但賣家又回傳--[你已是第二次取消訂單,上次並未對你採取任何行動,非常惡劣的行為,我們絕不原諒,下標示買賣契約成立,將依紀錄提告]我真的嚇死了,又再傳了好幾封簡訊懇求她並一再道歉,直到今早她回復---[很抱歉,你的評價顯示,你每天還是持續購買其他商品並完成交易,明確表示你只是惡意取消我們家的訂單,並且謊話連篇,所有證據都將保留,一併提交給法院],怎麼辦!!!!!!!我真的要被告上法院了嗎?請幫幫我,我真的不想被告或留下紀錄,拜託幫幫我

您好:

依照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取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若您只是單純買書未取貨,並未有詐欺行為之故意、謀取自身利益之特定意圖,係屬民事糾紛,因此對方可以以刑事民事,透過提告刑事讓您對方還錢的成分比較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珊珊 104-08-09 08:52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照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 ... (恕刪)

引起糾紛的這筆訂單是代購商品,賣家須向日本追加商品,我取消時並未出貨,請問這樣構成刑事詐欺的條件嗎?我應該採取什麼行動?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可主張屬民事交易糾紛,但檢察官仍會將案件處理完,即便最後是不起訴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9 1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但您亦可以民事糾紛加以抗辯不成立,無施用詐術等犯罪行為,爭取不起訴處分,待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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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9 16:37

對方必須證明您有不法所有意圖且有詐欺故意且為施詐術,但這不容易,因為這種多半會被認為是一般民事交易糾紛。對方如此,很可能要以此方式要求你付出一定程度的賠償金額。

錢錢 104-08-20 18:3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可主張屬

那請問依據上文,賣家可以要求原價賠償嗎?

錢錢 104-08-20 18:4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

請問根據上文,賣家可以要求原價賠償嗎?

阿廷 104-08-07 21:23

只有fb聊天通訊的證據但沒被搜到任何物品我也沒有承認販賣這樣起訴的機率高麻聊天內容也沒講到有關毒品的只有金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案雖然未在您身上扣得毒品,不過販賣毒品罪是否成立本不以有查獲毒品為要件,因此還是得看您與對方聊天完整內容而定,例如有無涉及販賣及價格等字眼,另外檢察官屆時勢必會傳喚與您聊天之人出來作證,對方會如何作證也是要考慮的重點。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Jasline 104-08-07 17:15

請救救我們,我男友在去年6月時收到一個包裹,當場被壓制住然後跟他說那是毒品2.5公斤的大麻,他就被帶到看守所羈押禁見了9個月,在今年的3月保釋

其中我們有律師協助但律師一直要他認罪,明明沒有做卻要他先認罪再說,說這樣會減刑還有他可以要求法官輕判什麼,但是我男友覺得他沒做為何要有案底法律一定會還他清白,結果4月判決出來了,他背叛了有罪,其中完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有做這件事情卻可以判刑,我們都很難過很絕望,但又不想要這樣屈服因此我們又上訴,前幾天二審的判決又出來了,一樣維持原判,但因為上一審的判決理由全部都是推測來的完全沒有證據,因此在二審的時候我們請了證人推翻他們的推測,但卻還是一樣維持原判決….請律師們救救我們,難道只因為誤收一個包裹就要拿一個人的人生來陪嗎?難道這就不是殺人嗎???拜託律師請救救我們…..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7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收到二審判決,應於十日內聲明上訴,並再於法定上訴期間撰擬上訴理由狀,完成合法上訴程序之,可針對二審判決違背法令之處,作為上訴理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7 22:18

您好,無論事實為何,現階段之當務之急,就是趕快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第三審之理由,現在上訴三審之駁回率很高,建議要委任律師閱卷後撰寫,以確保被告之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現在只能循上訴三審來救濟,並應針對二審審判內容來指摘,盡量讓最高法院發回才有機會翻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8 21:29

三審是法律審,建議您可委請求律師協助撰狀,目前若未上訴且未逾期間,請儘快先聲明上訴。

陳皮梅 104-08-07 14:37
請問,我之前借錢給朋友,她前後簽了四張本票給我,但之後要錢的時候她說她沒跟我借過錢,還說是我暴力脅迫她簽,我申請強制執行後,她跑去申請本票債權不存在,後來又說沒證據所以不張暴力脅迫這點改口說印章不是蓋的,借錢都是現金,也沒第三人證,有兩三次轉帳,但是是轉到她朋友的戶頭,沒有電話錄音,我該怎麼證明是她自願簽且有拿到我的錢?快要開庭了,麻煩ㄧ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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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皮梅你好:

據你所述,對方的主張似乎前後有所矛盾,簽名印章之真正原則上應由執票人負舉證責任

,但被詐欺脅迫的事實則是由發票人要負責證明,建議攜帶相關資料向律師當面諮詢,方可提供你較詳細的說明以供開庭主張使用。

以上供參。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7 14:47

您好:

建議可以調取取款記錄,以證明您有取款之事實,並於訴訟中傳喚債務人的朋友出庭作證。

穩穩 104-08-07 14:36

律師您好,
我父親於民國85年過世,當時我17歲未成年
我父親有五個小孩,我是最小的,前四位小孩由父親配偶所生,而我母親與父親並未有婚姻關係,但我一出生就被父親領養,戶政事務所也有我是父親小孩的證據
而我父親85年死後,前四位子女皆辦理拋棄繼承,我沒辦,父親的配偶也沒辦,
我在今年104年去拿我身分正和父親除戶謄本去國稅局查遺產清冊,國稅局竟說我不是合法繼承人,說當年繼承資料由父親配偶辦好了,我不能查
國稅局叫我去告父親的正式配偶,請問要怎麼告??要告什麼??
告他侵害我的繼承權嗎??  我一定要告才能查我的遺產清冊嗎??
遺產清冊只有國稅局查的到嗎? 那些辦事的公務員有權利不讓我看嗎??
現在告的話離我父親過世已將近20年,繼承時效還在嗎??
國稅局當初辦理把我漏掉,國稅局是否有疏失??

謝謝律師,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8 20: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及回復繼承訴訟,不過因為已經超過10年的時效提告恐有對方提出時效抗辯而遭駁回。

阿豪 104-08-07 03:39

我在我一個朋友店上班 他介紹他朋友給我認識

因為當初剛考完機車駕照,想買機車

他就介紹他朋友給我認識, 因為剛好有一台機車

我朋友叫他賣給我,他朋友也願意說好

可是沒有白紙黑字寫合約,想說都是朋友認識

我就用我薪水抵扣.來買這台車.我朋友也扣了

機車也寄來了,才發現問題很多.我也維修了

薪水也是照扣了.朋友是老闆 他幫我代付

我不好意思拒絕,這台車我不想要,

都處理差不多.他朋友把他過戶相關證件給我朋友

之後才發現,車台號碼模糊不清無法過戶

但是強制險就已經可以過戶過戶都是我朋友處理

後來我跟朋友有工作上的糾紛就沒連絡

怕他們會對我不利.我真的很害怕,我也不敢連絡

到現在,機車我也放著爾而才會騎車

現在警察分局通知書來了,寫著侵佔案子

8/9就要去報到說明. 我也不會講話.

我才23歲 沒有錢請律師 不知道如何處理

我也沒有證據,只有強制過戶寄來,沒證據

麻煩大哥大姐  告知我怎處理,我不想有案底!

我會不會被關, 還是怎樣? 真的好害怕!

小寶 104-08-06 19:49

去做一個傷害公然侮辱告訴筆錄

提告對方傷害,和辱罵討客兄,瘋女人之類(臺語)

有影片證明,需要三聯單嗎

上法院我要說些什麼,對方是夫家的姑姑

傷害是他推我,我驗傷了,之後才去提告

這樣的證據足夠嗎?我沒還手,就是被指責一堆

該怎麼處理,怎麼說

凱凱 104-08-06 11:44
(請由最下面往上看 不好意思 因為這是FB的存檔)
(目前狀況好像就是它不是用本人的名字且,他說我告他他也要告我詐欺
可是我是真誠交易並沒有要詐欺心念,以下可證實,且反而從7/20開始到現在
他的貨我都沒收到,說好的要退貨10天要退(警察的最後通牒)但他突然說人暈倒
我問他證據我還被罵 所以不知現在狀況是出在我還是他,如果可以請幫幫我
還我一個公平結果,且前面我也有提說貨物收到有問題 可以全額退貨並補償,
但她依然還是要告)


梁智凱2015年8月5日 7:54 UTC+08
所以我是怕因為來不急 我還可以暫時緩期

對方2015年8月5日 7:54 UTC+08
第二他出事不包刮任何人得事

對方2015年8月5日 7:54 UTC+08
不用任何證據他怎麼了

對方2015年8月5日 7:54 UTC+08
第一 時間還沒到ㄉ時候

對方2015年8月5日 7:53 UTC+08
看妳頭 那你報警好了

梁智凱2015年8月5日 7:53 UTC+08
因為那個是我要給警察看的

對方2015年8月5日 7:53 UTC+08
擦屁股要跟你報備?

對方2015年8月5日 7:52 UTC+08
他大便要不要證明它有大?

對方2015年8月5日 7:52 UTC+08
的

對方2015年8月5日 7:52 UTC+08
操累暈得

對方2015年8月5日 7:52 UTC+08
還要跟你說?

對方2015年8月5日 7:52 UTC+08
別人住院也要給你看? 腦筋不正常?

梁智凱2015年8月5日 7:52 UTC+08
還有順便說一下他怎麼突然昏倒

梁智凱2015年8月5日 7:52 UTC+08
還有他的住院證明單

梁智凱2015年8月5日 7:51 UTC+08
到時用好了 貨單 拍給我

梁智凱2015年8月5日 7:50 UTC+08
對方2015年8月5日 7:48 UTC+08
摁

梁智凱2015年8月5日 7:48 UTC+08
等我一下 我拍給妳

對方2015年8月5日 7:47 UTC+08
有沒有實圖?

梁智凱2015年8月5日 7:47 UTC+08
摁

對方2015年8月5日 7:47 UTC+08
I-bo什麼得?

梁智凱2015年8月5日 7:47 UTC+08
上面有那個寄貨

梁智凱2015年8月5日 7:46 UTC+08
妳去7-11然後有那個機器

對方2015年8月5日 7:46 UTC+08
呵呵卡槽壞掉 也詐欺 還有什麼叫侵佔 侵佔是拿妳東西 卻連時間都不跟你說然後一直不給 好嗎 包裝好了 就是不知道怎麼寄 ㄊ沒告訴我

梁智凱2015年8月5日 7:45 UTC+08
你的貨物有包裝了嘛?

梁智凱2015年8月5日 7:45 UTC+08
明天晚上貨就要到我手裡要不然算詐欺侵佔

對方2015年8月5日 7:44 UTC+08
怎ㄇ寄

對方2015年8月5日 7:44 UTC+08
等妳告沒關係

梁智凱2015年8月5日 7:44 UTC+08
可是 時間可能來不急囉

對方2015年8月5日 7:42 UTC+08
我幫他寄好了

對方2015年8月5日 7:42 UTC+08
我問一下 寄貨去7-11用bo那個吧 要準備什麼 我ㄊ女朋友 他住院 突然昏倒

梁智凱2015年8月5日 7:41 UTC+08
?

對方2015年8月5日 7:39 UTC+08
梁智凱2015年8月4日 15:03 UTC+08
或寄出去了嘛? 有貨單了嘛??

梁智凱2015年8月3日 17:30 UTC+08
哈囉 剩不到幾天了 貨寄了嘛? 還沒寄記得趕緊準備

梁智凱2015年8月2日 8:22 UTC+08
扣掉今天剩四天囉

梁智凱2015年8月1日 11:08 UTC+08
所以你貨物寄了?

對方2015年8月1日 11:07 UTC+08
對的

梁智凱2015年8月1日 11:04 UTC+08
摁摁好 沒辦法 fb上傳大小有限比較麻煩 得分割

對方2015年8月1日 11:02 UTC+08
在給大家看看

對方2015年8月1日 11:02 UTC+08
這是我們準備的證據 放心事情處理好 會刪除 上次有給妳照片 那是照片太龐大 而且傳不了 我都是原影給 不可能剪貼哪裡哪裡給你 到時候如果怎麼要了 這個影片長達4分半
對方2015年7月31日 13:29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31日 13:29 UTC+08
恩 只是提醒而已

對方2015年7月31日 13:25 UTC+08
放下我朋友他有在處理了 反之就是10天 沒收到 我們三個都告

梁智凱2015年7月31日 12:01 UTC+08
提醒你已經第四天了 請記得 寄的時候需花多少時間 還有記得要拍貨單 及貨物狀況

對方2015年7月30日 11:40 UTC+08
Ok

梁智凱2015年7月30日 11:20 UTC+08
反正 寄出去就是要貨單 還有貨前照片 還有10天之內收到 就這樣

對方2015年7月30日 10:37 UTC+08
沒收到 我們三個給你告 一個當事人 我跟我朋友嫌犯

梁智凱2015年7月30日 10:36 UTC+08
就這樣而已

梁智凱2015年7月30日 10:36 UTC+08
我知道 所以只是提醒你 10天內 一定要收到貨

對方2015年7月30日 10:33 UTC+08
呵 可笑 上次我跟你說過了 就是10天給我朋友 一定讓你收到貨 沒收到 就告 連我一起告好了 因為這件事情都是我跟你在講的 就是10天 如果等不及你可以告了 如果等不及一開始就別講那麼多 我朋友一開始交易 你說卡槽無壞 之後呢? 這不是詐欺難道是凡事? 法院我走過很多了 還有我另一個朋友也是證人 影片還沒漏而已 另一個也告 就給你當嫌犯告

梁智凱2015年7月30日 10:07 UTC+08
還有 請要寄前 也要拍貨物給我看 我必需要讓大家(指警察及處理這件事的相關人)知道狀況

梁智凱2015年7月30日 9:55 UTC+08
到今天就是第三天了 請加緊速度並還要拍給我單子及貨單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6:38 UTC+08
恩 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8日 16:37 UTC+08
隨便你 反正10天內你沒收到隨便你要告還是怎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6:36 UTC+08
貨沒到 就直接提告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6:36 UTC+08
10天之內 貨一定要到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6:35 UTC+08
這樣子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6:33 UTC+08
然後或單一定要給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6:32 UTC+08
反正妳現在就是10天內依定要到

對方2015年7月28日 14:28 UTC+08
Ok 10天讓你收到貨 你要堅持3天讓我準備 那你告好了 我們這邊也會跟著告的 我朋友現在脫離管束 前科已消 所以其實沒甚麼好怕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4:17 UTC+08
所以 麻煩的話 就是請把東西原封不動地寄回來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4:13 UTC+08
我也問過家長 也是這樣說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4:12 UTC+08
抱歉 我問過警察 交易一取消 就是原封不動的把貨 包裝好 寄回原本主人那

對方2015年7月28日 13:55 UTC+08
多少!!
對方 2015年7月28日 13:55 UTC+08
別醉了

對方2015年7月28日 13:55 UTC+08
不好意思 一開始 我是要求幫你買配件 不是叫你送 所以這種本來就是要給你錢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3:54 UTC+08
我不想要錢 我只想要我原本的貨

對方2015年7月28日 13:53 UTC+08
因為管束已經沒了

對方2015年7月28日 13:53 UTC+08
我也沒那個耐心通融

對方2015年7月28日 13:53 UTC+08
我買下來

對方2015年7月28日 13:53 UTC+08
隨充我環你 然後. 耳機喇叭保護皮套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3:53 UTC+08
再多說 我也沒辦法 這是大家的最後通牒

對方2015年7月28日 13:52 UTC+08
粉紅保護套跟耳機塞喇叭多少錢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3:51 UTC+08
每個人的時間都依樣 什麼東西最重要就最先處理

對方2015年7月28日 13:48 UTC+08
在拿回來就ok 2天你以為多久?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3:40 UTC+08
我也說過了 什麼東西都不要動不是嗎? 且下午拿回來你還有2天時間可弄

對方2015年7月28日 13:38 UTC+08
那就只好等你提而已不是嗎? 我手機拿去修了 今天下午會回來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3:35 UTC+08
反正 時間都已經說了 時間到我也才能提 這是最後通限了

對方2015年7月28日 13:26 UTC+08
你說10內要收到貨 就給時間退也不能? 那你告好了 我保護管束 雖然不能鬧事 但是 昨天下午已經過了 所以沒關係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3:20 UTC+08
三天內寄是從昨天晚上10點開始算 到7/30禮拜四 晚上10點

梁智凱2015年7月28日 11:51 UTC+08
再次提醒 記得時間 要準時 要不然會直接提告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3:31 UTC+08
心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3:31 UTC+08
Ok的放下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3:29 UTC+08
我會全程錄影 有教官看著 你放心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3:28 UTC+08
放下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3:28 UTC+08
都正常放下 發現卡槽不能用 就放著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3:26 UTC+08
499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3:26 UTC+08
貨都正常還我你只賣掉喇叭就賠我喇叭錢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33 UTC+08
皮套 耳機塞 隨充 喇叭 個別多少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29 UTC+08
貨我會上新竹拿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29 UTC+08
好 Ok 明天處理 三天內寄 10天後要收到 喇叭 耳機塞 皮套 隨充 包好給你 S3 內包含配件一次給退 就這樣 晚安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27 UTC+08
我只要我的東西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27 UTC+08
不用了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26 UTC+08
隨充可以環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25 UTC+08
然後 我拆封的時候會全程錄影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25 UTC+08
其實我們可以由另一個交易方式來交易 我s3退給你 tab4也給你 然後配件就當作要給我 這樣也沒誰ㄆㄧ誰了 再說我 Tab4也是新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25 UTC+08
喇叭的錢也要放進去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23 UTC+08
然後三天之內要寄要給我貨單和代碼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23 UTC+08
Ok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23 UTC+08
8/6號 禮拜四晚上六點 要收到貨 10天後沒有收到貨 就會提告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22 UTC+08
明天回復你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22 UTC+08
好明天我立刻處理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20 UTC+08
499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15 UTC+08
已經賣了= = 喇叭多少我給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15 UTC+08
退貨 沒有部分退貨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15 UTC+08
那些都要取消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15 UTC+08
就是你不是販售喇叭那些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13 UTC+08
什麼?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12 UTC+08
你那邊交易一定要取消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09 UTC+08
隨充 會包好還你 喇叭我賣朋友了 皮套皮部分已拆 剩下 軟套 我耳機塞 隨充 會環你 我卡槽幫你處理 皮套跟喇叭就別跟我算了 這樣就好 算交易取消 日後當個朋友這樣子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08 UTC+08
反正就是寄回來就是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08 UTC+08
都不用修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08 UTC+08
卡潮不用修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06 UTC+08
10內收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06 UTC+08
一樣三天寄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06 UTC+08
然後換卡槽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06 UTC+08
下午就到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06 UTC+08
那我送我們朋友那親自修 一天就可 我等叫他明天叫貨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05 UTC+08
剩下 隨充 有開封 但是沒動過 耳機塞 這樣 喇叭跟皮套 喇叭已賣 皮套 拆掉皮部分 剩下軟套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05 UTC+08
寄出去 我要單子和代碼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04 UTC+08
10天之內我要收到貨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04 UTC+08
三天時間寄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03 UTC+08
之前漲甚麼樣子 內建裡面那些 都要依樣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03 UTC+08
我明天還要吧你東西整理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03 UTC+08
三天時間啊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03 UTC+08
就直接退還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03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03 UTC+08
卡潮不用修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03 UTC+08
給我4天時間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03 UTC+08
卡槽 修至少最快也要給你2天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02 UTC+08
要看到貨單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02 UTC+08
跟條碼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02 UTC+08
那妳三天之內寄出去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2:02 UTC+08
明天 我親自去臺北 處理好 如果記得就是在臺北寄ㄧ寄 然後如果沒有就是回來在寄 看怎樣 然後單字 我會拍給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2:01 UTC+08
你 寄的時間地點 單子都給我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46 UTC+08
你那之一拿回來 我就有整理了 然後我在幫你把卡槽拿去修理 然後配件 隨充環你 我只有開 但是沒動過 其他就不要跟我要了 日後當個朋友 備案我也會幫你處理好 這樣 然後如果我騙你 又沒寄回去 你可以告我 這樣 然後配件其他不要跟我要 我在把你卡槽弄好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44 UTC+08
本來我是想說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42 UTC+08
如果沒單字你立刻告??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42 UTC+08
單字在拍給你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42 UTC+08
卡槽明天我拿去修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42 UTC+08
手機跟錢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41 UTC+08
這樣比較快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41 UTC+08
還是給你錢 因為配件 有些賣了 有些壞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41 UTC+08
還有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41 UTC+08
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40 UTC+08
明天早點上臺北 下午可能要上班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40 UTC+08
沒有問題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36 UTC+08
可是 保護套拆壞了 我本來是要保護套 皮套不太喜歡 剩下軟套 剩下 隨充 喇叭賣了 耳機塞這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30 UTC+08
就不告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30 UTC+08
你把貨都寄回來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29 UTC+08
ㄜ 貨在你那邊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27 UTC+08
總共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27 UTC+08
請問配件多少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25 UTC+08
是的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24 UTC+08
我晚點 看有沒有時間 如果有我去消 如果沒有 就明天跟老闆請假 上臺北之後處理好 單字會拍給你看 之後我把你s3弄回去 卡槽我可以幫你修理 算交易失敗 配件的錢會退給你 但是!! 那個不能給你 如果連這樣也不能 那只好告而已 沒有別的辦法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22 UTC+08
那麼請現在拍東西給我 趕快處理好 要不然我也沒辦法幫你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22 UTC+08
至少日後能當朋友不是?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21 UTC+08
我就跟警察說 烏龍一場 根本沒有詐欺 這根本沒什麼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21 UTC+08
所以我說過我幫你處理備案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21 UTC+08
就是因為會搞成現在的結果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21 UTC+08
我怎ㄇ知道名字 而且一開始也跟你說我會處理好備案事 現在又想鬧大 大不了手機還你錢還你 算我們沒緣分交易 日後當朋友也ok 而且 sim卡槽 你一開始也說沒壞 事後還是有壞 然後ㄋ明知道 手機更新後回復原場之後就沒更新了 相當的 一樣改機也是 我東西就是有寄 我在親自去拿我的 根本不需要鬧大 不是在怕你告 而是一開始就說好了 而且你也說過了 不想上法庭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21 UTC+08
我之前就說過 我不希望這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20 UTC+08
現在要去報警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16 UTC+08
報案當時警察是誰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16 UTC+08
那麼有那邊電話?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15 UTC+08
就是一直跑臺北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15 UTC+08
所以這幾天才很少回你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15 UTC+08
事後我才知道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15 UTC+08
因為我朋友去臺北市大安報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14 UTC+08
??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14 UTC+08
臺北市的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14 UTC+08
還有你知道臺北大安知道嗎?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14 UTC+08
式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14 UTC+08
沒有退貨就告的這種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13 UTC+08
就是全部歸還原主 交易取消這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13 UTC+08
退貨 就代表交易取消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13 UTC+08
什麼意思?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13 UTC+08
代表說交易取消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12 UTC+08
退貨 權而退貨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12 UTC+08
並沒有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12 UTC+08
反正最後 還是會賠償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12 UTC+08
Ok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12 UTC+08
好 那這樣也比較好處理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12 UTC+08
我要做確認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12 UTC+08
還有 請把你那邊警局的地址 還有人 還有號碼給我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10 UTC+08
好ok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07 UTC+08
所以 等一下 我就要單子還有收據 還有 你要現在消 也要拍單子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06 UTC+08
我們這邊也就會直接去報警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06 UTC+08
如果 沒有單子跟收據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06 UTC+08
沒收據就拍單子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05 UTC+08
我說報警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05 UTC+08
備案沒有收據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05 UTC+08
然後 東西 全部都退還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05 UTC+08
如果真的報了 我也會報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04 UTC+08
你等一下 去警察局 拍三聯單 收據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04 UTC+08
我要做確認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04 UTC+08
然後你那7_11門市地址給我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03 UTC+08
看你要消還是連我一起告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03 UTC+08
因為怕是要告的人來偷消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03 UTC+08
所以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02 UTC+08
然後備案 警察是有說可以消 可是要帶我朋友身份證來消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02 UTC+08
那你先給我一次你那邊的門市地址 我確認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01 UTC+08
怎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1:01 UTC+08
等等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01 UTC+08
已讀ㄜ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00 UTC+08
因為也不是我去報案 所以也不知道單字內容是什麼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1:00 UTC+08
等有過去 我拍 有什麼單字 就拍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59 UTC+08
然後你也告我詐欺 不然很難處理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58 UTC+08
還有你家地址 也給我 我晚點有過去要做一下筆錄 然後一個月後會有傳票 你在過了 或是我開車載你過來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58 UTC+08
你在給我一次你那邊的門市地址 我確認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57 UTC+08
好 那你再來一趟好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0:56 UTC+08
還有報案三聯單(拍照給我)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0:55 UTC+08
地點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0:55 UTC+08
還有 市警察局的什麼名字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0:55 UTC+08
妳報案的收據 拍照給我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55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0:54 UTC+08
我也通知家長了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53 UTC+08
我知道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0:08 UTC+08
拜託一定要用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0:07 UTC+08
摁摁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07 UTC+08
我上四次了8/7還要去彰化開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0:07 UTC+08
是ㄚ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07 UTC+08
我在上法院就是去感化院了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07 UTC+08
不想只是單純交易 然後告上法院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07 UTC+08
而且我也有事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06 UTC+08
不處理反而更大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0:06 UTC+08
摁 拜託你了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06 UTC+08
這要提早處理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06 UTC+08
等等還要警局一趟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06 UTC+08
我有叫我家人過去提看看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0:05 UTC+08
那現在怎麼辦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0:05 UTC+08
....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05 UTC+08
備案單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04 UTC+08
他這樣說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04 UTC+08
他說已經報了 一定就要做筆錄 而且我們又不認識 這樣我很難跟上司交代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0:04 UTC+08
單子?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20:04 UTC+08
他怎麼說不能取消?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03 UTC+08
今天手機沒帶出門 早知道拍單字給你看

對方2015年7月27日 20:02 UTC+08
還是不能取消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18:39 UTC+08
有去問了嗎~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16:07 UTC+08
如何呢?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11:40 UTC+08
摁摁 能今天快取消就取消

對方2015年7月27日 11:39 UTC+08
下午去警局問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7日 11:39 UTC+08
Ok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11:35 UTC+08
一樣在7-11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11:35 UTC+08
180+60=240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11:32 UTC+08
這個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11:31 UTC+08
http://m.ruten.com.tw/goods/show.php?g=21518216239011 <---- 電池 定到東元 我那個門市 然後 我在自己領

對方2015年7月27日 11:31 UTC+08
加運費

對方2015年7月27日 11:31 UTC+08
你定多少錢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11:27 UTC+08
恩好 我看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7日 11:07 UTC+08
有條碼嗎 你按查看貨物狀況 內有條碼幫我看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7日 11:07 UTC+08
我看

對方2015年7月27日 11:07 UTC+08
拍一下網路那個

對方2015年7月27日 11:06 UTC+08
今天下午會過去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6:40 UTC+08
今天就去警局幫我消吧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6:39 UTC+08
我用我的email了 東西也定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6:19 UTC+08
哈囉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6:11 UTC+08
需要你的email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6:11 UTC+08
人呢?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6:01 UTC+08
咦 你身分證已辦三個了帳號了?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59 UTC+08
我今天就是要親自過去一趟,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5:59 UTC+08
如果我幫你弄好 你今天備案 用的好嘛 ? 因為從禮拜五到今天(含禮拜五)已經4天了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57 UTC+08
不信 你可以拿我的去註冊看看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56 UTC+08
我優而是忘記密碼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5:56 UTC+08
不過 你怎沒自己註冊??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56 UTC+08
= =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56 UTC+08
那個很簡單啊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55 UTC+08
http://m.ruten.com.tw/goods/show.php?g=21518216239011 <---- 電池 定到東元 我那個門市 然後 我在自己領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5:55 UTC+08
我試試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52 UTC+08
資料裡面有一個 手機號碼 你一定要輸入你現在用的門號 因為他會叫你打電話過去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52 UTC+08
之後資料打號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51 UTC+08
你按一般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51 UTC+08
http://m.ruten.com.tw/goods/show.php?g=21512675246786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5:51 UTC+08
其實 他有分一般 和法定註冊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50 UTC+08
因為我早點更便宜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50 UTC+08
你會辦?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5:50 UTC+08
先不要定?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49 UTC+08
你會辦嗎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49 UTC+08
先不要定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5:49 UTC+08
我先試試看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48 UTC+08
你幫我定到東元門市 名字 電話 一樣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48 UTC+08
你定過來 錢我出就好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48 UTC+08
網址那個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47 UTC+08
http://m.ruten.com.tw/goods/show.php?g=21306054524002

對方2015年7月27日 5:43 UTC+08
你能用你手機辦個露天拍賣 幫我定顆電池嗎? 手機真的超燙sony v lt25i的 拜託你了 定在一樣東元門市 我自己去領 電池的錢我自己ㄔ就好了 如果你能幫我這個忙 我一定一定把備案幫你處理好好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7日 5:37 UTC+08
今天拜託你了呦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21:35 UTC+08
沒關係

對方2015年7月26日 21:32 UTC+08
別這樣說 讓你擔心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21:17 UTC+08
謝謝你

對方2015年7月26日 21:17 UTC+08
乖 放心我會幫你處理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21:16 UTC+08
我很重視這些 很怕違法什麼 所以到現在我也很遵守交通規則 都不超速

對方2015年7月26日 21:15 UTC+08
是哦好好休息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21:15 UTC+08
壓力吧

對方2015年7月26日 21:14 UTC+08
為什麼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21:14 UTC+08
摁摁 如果ok了 我應該就可以正常進食了(最近沒胃口加身體不舒服

對方2015年7月26日 21:13 UTC+08
好沒問題 明天在去一次警局問看看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21:12 UTC+08
應該到時後會到的 主要是把備案那個消掉就好 這樣就放心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21:11 UTC+08
我就慢慢等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21:10 UTC+08
且你也說寄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21:10 UTC+08
且如果攸關生命 這比較嚴重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21:09 UTC+08
我不想因為貨還沒到 然後報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21:08 UTC+08
我知道

對方2015年7月26日 21:08 UTC+08
太扯 我只能說 有寄就是有 沒有在怕被告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21:08 UTC+08
不用

對方2015年7月26日 21:08 UTC+08
你可以報警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21:08 UTC+08
今天一共洗了兩次澡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21:07 UTC+08
我在等等看

對方2015年7月26日 21:07 UTC+08
太扯

對方2015年7月26日 21:07 UTC+08
怎麼可能 可是我有寄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20:44 UTC+08
剛剛騎腳踏車去7-11 問過了 沒貨

對方2015年7月26日 20:22 UTC+08
等說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9:42 UTC+08
還ok嘛?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6:18 UTC+08
恩好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6:18 UTC+08
ㄜ 我會幫你處理好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6:17 UTC+08
我光這樣看就覺得很嚴重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6:16 UTC+08
我不會想說歐 上法庭 罰個錢這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6:15 UTC+08
什麼都做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6:15 UTC+08
不想因為這樣就上法庭 且我東西也遵守給你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6:14 UTC+08
我知道不會被關 但是就是不想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6:13 UTC+08
第一次不會被關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6:13 UTC+08
沒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6:13 UTC+08
你沒上過法庭嗎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6:13 UTC+08
ㄜ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6:09 UTC+08
我壓力很大 其實剛剛也被你嚇到 剛剛補習 搭火車 都在哭 我壓力真的好大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6:08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6:05 UTC+08
那拜託 趕緊幫我消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6:01 UTC+08
對啊 一個禮拜期限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5:55 UTC+08
我上網查過 他一個禮拜內沒消 就會自動提出去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5:45 UTC+08
狀況如何? 應該可以消掉了吧?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3:28 UTC+08
所以我們交易結束了嘛?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3:17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3:15 UTC+08
拜託你了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3:14 UTC+08
盡量了哦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3:14 UTC+08
了解下午我幫你問看看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3:13 UTC+08
我只是想趕緊結束 這樣 沒有要做什麼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3:12 UTC+08
沒 不是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3:12 UTC+08
問我幹嘛我警察?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3:12 UTC+08
備案你哪時要消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3:09 UTC+08
然後你在改Id那些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3:08 UTC+08
剛剛被我爸媽罵三次...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3:08 UTC+08
對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3:08 UTC+08
輸入換機密碼(全部是數字):0125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3:07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3:07 UTC+08
點下去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3:07 UTC+08
然後下面有fb登入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3:06 UTC+08
然後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3:06 UTC+08
登入後進line 選註冊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3:06 UTC+08
你先去我的fb登入帳號密碼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3:05 UTC+08
ㄜ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59 UTC+08
你先不要激動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59 UTC+08
我想想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59 UTC+08
沒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58 UTC+08
耍我?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58 UTC+08
ㄜ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54 UTC+08
6108試試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53 UTC+08
4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53 UTC+08
換機密碼有幾位?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52 UTC+08
換機密碼錯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51 UTC+08
我拍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51 UTC+08
那是?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51 UTC+08
不是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50 UTC+08
你是說申請旅遊?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49 UTC+08
賴好像不能用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49 UTC+08
不是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49 UTC+08
遊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49 UTC+08
旅訊息嘛?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49 UTC+08
裡面有旅遊?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49 UTC+08
Ok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48 UTC+08
Ok?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48 UTC+08
0125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45 UTC+08
你換機密碼:@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45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40 UTC+08
換機密碼給我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40 UTC+08
有辦賴對吧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40 UTC+08
障密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40 UTC+08
你給我的fb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38 UTC+08
好你先ㄔ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38 UTC+08
等等 抱歉 因為現在邊吃飯邊打有點亂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38 UTC+08
刷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37 UTC+08
還是你用我的line 用積分?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36 UTC+08
對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35 UTC+08
對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35 UTC+08
你要我幫你辦line?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32 UTC+08
Ck0125036987412541105202290916416108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32 UTC+08
ben47192@gmail.com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31 UTC+08
算了備案留著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31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30 UTC+08
你打出來之後就好了啊啊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30 UTC+08
齁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30 UTC+08
拜託咩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30 UTC+08
跟爸媽吃飯中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30 UTC+08
拜託...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29 UTC+08
帳號密碼打出來就好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29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29 UTC+08
拜託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29 UTC+08
了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29 UTC+08
求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29 UTC+08
因為在忙 可能要晚點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29 UTC+08
借我一下 我不會亂動 我用很快的 用好你就可以改蜜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28 UTC+08
不然你fb有辦過?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28 UTC+08
Ok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28 UTC+08
我有時間幫你用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27 UTC+08
我要刷旅遊大亨積分用的 不然你能不能幫我辦一個fb拜託了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27 UTC+08
你現在用fb帳號有辦賴ㄇㄚ˙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26 UTC+08
摁摁好呦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26 UTC+08
想說剛好順便 買更可愛的給你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26 UTC+08
好啊哈哈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25 UTC+08
哦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25 UTC+08
?然後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25 UTC+08
我在找可愛的耳機賽寄回去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24 UTC+08
咦咦 要不 你不是錢剛好也記回來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24 UTC+08
好的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24 UTC+08
可以消我立刻幫您處理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23 UTC+08
我下午會親自去警局一趟

對方2015年7月26日 12:23 UTC+08
很喜歡 只有耳機塞不喜歡而已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22 UTC+08
Ok嘛?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12:22 UTC+08
貨覺得如何?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7:19 UTC+08
摁摁 好

對方2015年7月26日 7:19 UTC+08
好我晚點過去領看看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7:14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6日 7:14 UTC+08
拍一下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7:13 UTC+08
貨已經到了

對方2015年7月26日 7:13 UTC+08
在幫我看配件 沒問題 包在我身上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7:13 UTC+08
備案取消在麻煩你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7:13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7:09 UTC+08
這個的話我也不太知道 可能是電池 也可能是手機電壓問題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7:08 UTC+08
應該是電充不進去的問題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7:07 UTC+08
摁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6日 7:07 UTC+08
好的

對方2015年7月26日 6:48 UTC+08
我想問你 我有ㄧㄓ手機用了2年 我不知道是不是電池問題 早上充100% 現在68 很快 沒電 然後用不到5分鐘高溫高達54.6℃

對方2015年7月25日 23:25 UTC+08
明天效案看看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3:00 UTC+08
你也知道 第一次那樣 真的是我疏忽 不知道要拆開來檢查 那邊單蠢又笨 所以這次為了彌補也跑腿騎車到處詢問和買 也很怕如果先拆開來 拍照又有什麼問題 那就真的不好 這是我當時的想法 所以我才拍那些照片 想要做給你看 我不像外面那種欺騙的人 且我做錯也想再做更好的人 或許很多人都會這樣說 但是我是口說 也會實際做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2:35 UTC+08
畢竟是新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2:35 UTC+08
所以整個新的給你 等你拆

對方2015年7月25日 22:35 UTC+08
了解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2:33 UTC+08
因為我沒拆開來 怕拆開來會傷到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2:33 UTC+08
是的

對方2015年7月25日 22:33 UTC+08
你配件照片總共只有上次你給我的那些而已?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2:27 UTC+08
一樣沒變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2:27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2:25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5日 22:25 UTC+08
查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5日 22:25 UTC+08
配件的

對方2015年7月25日 22:25 UTC+08
現在ㄉ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2:25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5日 22:25 UTC+08
你在傳一次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2:25 UTC+08
應該是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2:24 UTC+08
摁摁

對方2015年7月25日 22:24 UTC+08
一天的樣子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2:01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1:52 UTC+08
我回家趕緊查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1:49 UTC+08
我相信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1:49 UTC+08
放心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1:48 UTC+08
現在要回家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21:48 UTC+08
我要回家才能查

對方2015年7月25日 21:47 UTC+08
去你之前那個條碼 查幾日才到 今天離店的吧

對方2015年7月25日 21:47 UTC+08
幫我一個忙

俊誠陳2015年7月25日 19:38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9:07 UTC+08
貨的狀況我依然也會幫忙持續看

對方2015年7月25日 19:06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8:48 UTC+08
那你備案趕緊在取消

對方2015年7月25日 18:47 UTC+08
Ok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8:47 UTC+08
晚上可能會跟家人出去吃飯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8:46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5日 18:46 UTC+08
等我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8:46 UTC+08
恩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5日 18:45 UTC+08
還沒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8:22 UTC+08
這是晚上拍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8:22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8:19 UTC+08
所以今天被案以取消?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7:42 UTC+08
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5日 17:02 UTC+08
才會請你去法庭說明

對方2015年7月25日 17:02 UTC+08
說錯 是一個月

對方2015年7月25日 17:02 UTC+08
那個做筆錄之後要等一個禮拜

對方2015年7月25日 17:01 UTC+08
ㄜ

對方2015年7月25日 17:01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5:52 UTC+08
對ㄌ 傳票筆錄通知還沒寄來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3:11 UTC+08
如何了呢?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0:29 UTC+08
是這個才對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0:29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0:20 UTC+08
抱歉 用錯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0:04 UTC+08
這是剛剛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10:04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6:35 UTC+08
那個我早上要去運動所以不在 網路的話我盡量連外面的 如果我沒回 我們就傳簡訊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4:48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5日 4:48 UTC+08
這個是今天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2:41 UTC+08
不會啦 你比較辛苦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2:41 UTC+08
好 今天你一定累壞了 早點休息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2:41 UTC+08
明早在幫你看貨的狀況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2:40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2:40 UTC+08
先睡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2:40 UTC+08
明天看怎樣在說哦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2:25 UTC+08
摁摁 喜歡就好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2:25 UTC+08
沒關係蠻喜歡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2:24 UTC+08
這是我錄下的聲音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2:24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2:23 UTC+08
其實 後來你在忙時 因為我不知道保護套要選什麼比較好 後來就請女店員說 我的816保護套(綠色的)比較鮮豔 還是這個粉紅色比較鮮豔 他還說粉紅色比較鮮豔我才買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2:09 UTC+08
是壓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2:08 UTC+08
雖然只是皮肉傷 但是真真受傷是你家人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2:08 UTC+08
你也是呢 要注意安全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2:08 UTC+08
原來 以後小心點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2:00 UTC+08
沒事 就我騎腳踏車 他剛好停 馬路和機車道的一半 我想說對向車道有車 就其裡面 結果就沒二段式開門我就被撞飛 還好旁邊有車子幫我黨 不過手機就飛出去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58 UTC+08
車禍ㄜ沒事ㄅ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58 UTC+08
有 之前有~ 現在因為之前車禍手機被撞飛 就沒玩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57 UTC+08
你有玩旅遊大亨?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57 UTC+08
沒關西 我到時就拿個東西裝 裡面放些東西 這樣寄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56 UTC+08
對ㄜ...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56 UTC+08
朋友是劫圖說詐欺要先備案@@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55 UTC+08
舊的手機?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55 UTC+08
手機我我寄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55 UTC+08
手機應該也被拿去備案了吧~ 那道時剛好一起拿就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54 UTC+08
沒關西哪 難免會這樣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54 UTC+08
ㄜ覺得無言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54 UTC+08
剛剛找不到才突然想起來錢放在手機夾著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54 UTC+08
摁摁 然後呢?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53 UTC+08
我剛剛發現 我把今天領的工錢29000跟退你的手機放一起...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53 UTC+08
有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52 UTC+08
你有沒有空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51 UTC+08
好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51 UTC+08
那就好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51 UTC+08
好的 我先忙 也是 那個要做筆錄 才能送拉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50 UTC+08
至少還沒送出去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50 UTC+08
在削掉就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50 UTC+08
沒關西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50 UTC+08
實在抱歉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50 UTC+08
備案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50 UTC+08
不解釋 就讓朋友去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50 UTC+08
不是你的錯~~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50 UTC+08
這也算我疏忽了誒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49 UTC+08
不用說對不起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49 UTC+08
這些都沒關係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49 UTC+08
所以很對不起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49 UTC+08
摁摁 因為第一次 就損失信用 還讓你朋友生氣 還花你時間及安全跑來跑去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48 UTC+08
這樣好嗎ㄜ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37 UTC+08
歐對了 不用還我錢沒關西 這算是賠償我的那台手機信用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35 UTC+08
我記得是兩百多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35 UTC+08
歐對 我把發票放在車廂裡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34 UTC+08
我看一下 我找一下發票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33 UTC+08
他上面都有貼 圖片上有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32 UTC+08
保護套多少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32 UTC+08
充電器和喇叭有問題 可以拿去給他用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31 UTC+08
充電器和喇叭是去光南買的 保護套是去旁邊路邊有看到 買的 然後耳塞是去電信買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23 UTC+08
摁摁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23 UTC+08
看到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22 UTC+08
我看一下圖片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22 UTC+08
然後那個耳塞50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22 UTC+08
電信說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22 UTC+08
對了 那個耳塞 黑黑的那端可以拿來觸控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21 UTC+08
的確不需要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21 UTC+08
哈哈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20 UTC+08
店員還說 包的也太誇張 旁邊的人都在看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19 UTC+08
不可能發生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19 UTC+08
那個有壞我也不會找你ㄣ因為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18 UTC+08
所以 你拆開來 可能比較麻煩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18 UTC+08
是的 這點放心 有固定好 且 用了2~3個袋子 外面還有兩層的泡泡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17 UTC+08
你只有用ㄧ個合作裝哦 全部裝在一個盒子?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16 UTC+08
這是我上網調查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15 UTC+08
知道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15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13 UTC+08
別哭了算我拜託你 備案交給我來處理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13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09 UTC+08
現在眼睛全紅 出去會發現在哭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09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09 UTC+08
要稍等我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08 UTC+08
好我知道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07 UTC+08
到時 如果 備案退了 手機可以拿到那麻煩還要請你退一下手機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07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06 UTC+08
現在 單子我拍給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04 UTC+08
我以一聽到 我就很荒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04 UTC+08
我知道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03 UTC+08
那是因為你卡槽一開始說好了 結果我弄了不能我朋友知道之後 才...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03 UTC+08
電池沒有沒關係 不用買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03 UTC+08
我很相信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02 UTC+08
第二次 好 這次一定要完善 買包裝 到處跑及買 不能讓你失望 就是為了取得信任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01 UTC+08
摁摁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1:01 UTC+08
我機車鑰匙 單字 什麼都放那個朋友家 我只記得 我的tab4 s6 23號今天才離店 之後我叫店員打給司機 我問司機 怎麼搞的 他說新竹的貨都是另一個司機在跑 結果他住院請他跑 可是他要把一些跑掉才有跑新竹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1:00 UTC+08
第一次 真的 我沒想到要去拆開檢查 我想說 好操作正常 我的信卡插也正常 我現在才知道要拆開這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58 UTC+08
恩 知道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58 UTC+08
要3天過才能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57 UTC+08
那拜託 幫我消 拜託你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57 UTC+08
剛報不能消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57 UTC+08
警察說要3天才能消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57 UTC+08
我也不知道我朋友幹嘛這樣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56 UTC+08
ㄜ 死不能解決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54 UTC+08
拜託 我只想純粹 交易跟本都沒有要騙你 如果要騙你我早就騙了 貨也寄到 但我沒想到 真的沒想到拆開 且退貨 好 你要的東西 我也買了新的東西也寄上去 到底怎麼樣我要怎麼做才可以信認我 (想死...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52 UTC+08
等我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50 UTC+08
?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50 UTC+08
ㄜ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48 UTC+08
我根本沒有要騙你 真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45 UTC+08
其實 我哭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45 UTC+08
等等看怎樣密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45 UTC+08
摁摁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45 UTC+08
我在前往警局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44 UTC+08
(崩潰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43 UTC+08
而且我還騙我媽說我去買東西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43 UTC+08
我花了幾千元買這些耶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43 UTC+08
那取消掉 拜託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43 UTC+08
ㄜ對 備案而已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42 UTC+08
所以現在真的爆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42 UTC+08
我真的沒騙人阿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42 UTC+08
....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41 UTC+08
ㄜ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41 UTC+08
我朋友說他一知道我手機詐欺 氣的報警ㄜ 感到無言 他說只是備案 還有有ㄧ就有二 他就我不要寄 可是我寄了 他說單字不要拍給你 然後騙你說沒寄 好讓互相打官司 這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40 UTC+08
所以情況是?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39 UTC+08
了解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39 UTC+08
我跑去電信問過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39 UTC+08
電池他說要另外定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39 UTC+08
?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39 UTC+08
沒有電池哦ㄜ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38 UTC+08
這些事我可不想讓我家人知道阿.......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36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36 UTC+08
等等我問清楚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36 UTC+08
摁摁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36 UTC+08
叫他出來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36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36 UTC+08
拜託 不要.......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36 UTC+08
我現在在他家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36 UTC+08
我不之道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10 UTC+08
手機?我的?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06 UTC+08
等等給你做恢回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06 UTC+08
剛剛我朋友打給我跟我說他幫我把手機報案了 我也有聽沒有懂 我等順乎去問看看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05 UTC+08
家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05 UTC+08
好等我到假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01 UTC+08
寄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01 UTC+08
我順路去寄。先開車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01 UTC+08
上面看一看呦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01 UTC+08
你沒寄ㄅ 寄了? 你沒寄我怎麼敢寄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01 UTC+08
我也都搞好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20:00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00 UTC+08
順便拍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00 UTC+08
等等順路去寄

對方2015年7月24日 20:00 UTC+08
我剛下班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8:06 UTC+08
現在是 有憑有據歐~ 我 都有送 也有買也有圖片單子 然後 你也要都有送 有單子及代碼也有圖片(貨是真的 有圖片)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8:03 UTC+08
等等你有空時 一定要給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7:54 UTC+08
你的都好了 我包裝都未拆過所以都是新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7:53 UTC+08
S6 和table4 和我的退的手機都要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7:52 UTC+08
還有跟我說你正確寄的時間及地點 還有你在哪ㄧ家寄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7:52 UTC+08
你的單子 圖片 也要跟我說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6:26 UTC+08
全都未拆過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7 UTC+08
就先這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7 UTC+08
記得 你的付責 我的退貨手機單子 還有 告訴我s6 table的手機狀況和單子 還有照片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4:06 UTC+08
摁好等你訊息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4:06 UTC+08
只能打字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6 UTC+08
好 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4:05 UTC+08
我上班不能接電話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5 UTC+08
那就先這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5 UTC+08
摁摁好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4:05 UTC+08
簡訊好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5 UTC+08
Ok嘛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5 UTC+08
或者打電話給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5 UTC+08
不過我會找大蓋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4 UTC+08
可是我沒網路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4 UTC+08
好啦 先出發了 早點用完回家陪家人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4:04 UTC+08
好路上 小心 我都有空 怕你保護套買了我不喜歡還是你拍現貨給我看我選這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3 UTC+08
至少也要騎一時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3 UTC+08
豐原沒 我在跑去台中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2 UTC+08
豐原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4:02 UTC+08
你那是哪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2 UTC+08
希望這次 我要看到圖片 和單子 還有貨物狀況 先出發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1 UTC+08
我這邊在下雨 地區不一樣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4:01 UTC+08
怎麼可能 我朋友在台中我打給他問看看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4:00 UTC+08
下雨了 算了 一樣騎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3:57 UTC+08
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3:56 UTC+08
先準被好就先拍 反正到時都會寄 貨單圖片 狀況也都要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3:50 UTC+08
嗯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3:50 UTC+08
這次一定要出現 狀況那些拍照 一次這樣寄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3:49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3:47 UTC+08
各自忙 晚點聯絡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3:47 UTC+08
那你也要寄得拍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3:46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3:46 UTC+08
我還沒 我等等才出發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3:46 UTC+08
知道了 你寄時要拍照 順便還有單子 還有s6 table貨物(單子或狀況)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3:44 UTC+08
你準備?好了ㄇ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3:44 UTC+08
你也要寄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3:44 UTC+08
順便寄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3:44 UTC+08
下班路上有經過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3:43 UTC+08
摁摁好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3:43 UTC+08
還沒寄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3:40 UTC+08
有單子嘛?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3:36 UTC+08
那s6和table的狀況呢?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3:34 UTC+08
我看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3:20 UTC+08
包好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1:38 UTC+08
好的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1:37 UTC+08
會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1:37 UTC+08
摁摁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1:37 UTC+08
順便拍一下歐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1:37 UTC+08
順便寄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1:37 UTC+08
直接去找那間門市在哪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1:37 UTC+08
狀況 我等去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1:33 UTC+08
知道下午去買包裝好就寄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1:33 UTC+08
對了 那現在s6和table4的狀況是如何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1:31 UTC+08
當然是交易成功嘍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1:31 UTC+08
西翁你能快點準備好出貨 因為我也要趕快結束這場交易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1:15 UTC+08
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42 UTC+08
S3 939 要破姐才能在臺灣上網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42 UTC+08
因為也應該知道 手機更新後如果重設就要重更新 相當的改機後重設也是 不是我故意要找你麻煩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40 UTC+08
摁摁 好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40 UTC+08
好沒問題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40 UTC+08
我出貨時也會拍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40 UTC+08
那你要出貨時 要拍給我看歐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40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40 UTC+08
電池沒有沒關係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40 UTC+08
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40 UTC+08
保護套 耳機塞 行動電源 小喇叭 一定有 保護套沒有買皮套 記得顏色要鮮豔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8 UTC+08
但是如果有些沒或的話怎麼半?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8 UTC+08
好啦 我先去陪我媽讀聖經 到時候下午我會跑出去買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7 UTC+08
啊 對齁 也是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7 UTC+08
可是 我要跑去拿手機...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7 UTC+08
可是先備案 那個警察不會查或怎樣 那隨時都可以撤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6 UTC+08
希望這次別搞雜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6 UTC+08
Ok的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6 UTC+08
Sony v lt25i 保護套 像你816的卡通軟套 不是你s3買的矽膠的哦 Sony v lt25i 電池一個 到店面可能還要叫吧 不知道 要去手機類似精品店 然後 耳機塞 小喇叭。。這樣 ok?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5 UTC+08
這樣OK嗎?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5 UTC+08
然後說一下在哪寄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4 UTC+08
然後直接寄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4 UTC+08
然後我準備好時包裝好 會直接拍給你看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3 UTC+08
你到時要退貨時 記得要跟我說代碼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3 UTC+08
這次會準備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3 UTC+08
痾 我的手機~~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3 UTC+08
痾 拍謝 講錯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3 UTC+08
我的怎麼可能備案 是你的才備案 我的手機應該是由你來備案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2 UTC+08
想趕快結束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2 UTC+08
我這次會交易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2 UTC+08
你手機不用備案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2 UTC+08
摁摁 那我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2 UTC+08
是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2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2 UTC+08
痾 耳機塞市長這樣嗎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1 UTC+08
10元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1 UTC+08
10就能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1 UTC+08
妳的耳機塞是?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1 UTC+08
對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1 UTC+08
摁摁 我也會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1 UTC+08
感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1 UTC+08
所以對詐欺真的有反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0 UTC+08
摁摁 我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0 UTC+08
現在放給朋友做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0 UTC+08
之前店自己做的時候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0 UTC+08
被騙10幾萬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0 UTC+08
我之前被騙的很慘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0 UTC+08
所以等等可以跑去買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0 UTC+08
我媽今天沒出去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30 UTC+08
因為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30 UTC+08
但是手機妳也一起退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29 UTC+08
好 我知道了 東西我會寄 也會準備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23 UTC+08
我沒不買鴨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10:23 UTC+08
等等咦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19 UTC+08
先洗澡。。什麼事等說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19 UTC+08
然後我手機到你那。。我親自開車到新竹自己拿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19 UTC+08
手機會叫你過來拿的

對方2015年7月24日 10:18 UTC+08
那不買代表打官司嘍 因為你已經詐欺了 我解釋給你聽 東西是你先到的不是我 你並沒有檢查清楚 就寄來 我真的有寄 我知道自己無法給你任何證據 但是我有寄 相當的 你也可告我 沒關係的 網路有些東西還不是7日之後。。更久2個禮拜 不是嗎 所以你到我的就會到。實在不實際的想法 所以等等我會帶著手機去警局備案一下 備案而已。。可以撤銷 的 因為這幾天東跑西竄的很累了 不用到時候在報案。。更累而已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8:15 UTC+08
真的學好多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8:15 UTC+08
現在知道 交易要很謹慎 裡面手機要拆開來看 檢查有沒有斷 還有電信相關問題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8:14 UTC+08
如果貨沒到 那就不買囉 就直接退貨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8:00 UTC+08
那就等囉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8:00 UTC+08
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4日 7:54 UTC+08
可以 但請我要的東西準備好 而且這不算交易失敗 這已經詐欺了 。只是沒告 不然一定成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7:37 UTC+08
我就等囉 如果還是沒來 手機照樣以已經退貨方且看交易不成立 然後你到時就不用寄錢來 不過我要退貨單 還有你可以查我有沒有領你手機 如果貨有來(我的手機依然退貨) 我趕緊想辦法買 直接寄上去 且你有單子 所以可以看我有沒有領你的手機 如果有單子 你沒辦法查 我可以幫你查 然後退貨的單子我要號碼 這樣可以嘛?

對方2015年7月24日 7:22 UTC+08
了解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7:22 UTC+08
台中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7:21 UTC+08
知道 嘖嘖 我人在我也不能領

對方2015年7月24日 7:21 UTC+08
這樣

對方2015年7月24日 7:21 UTC+08
成功交易

對方2015年7月24日 7:21 UTC+08
等你寄了 我拿到才能領

對方2015年7月24日 7:21 UTC+08
視同詐欺

對方2015年7月24日 7:21 UTC+08
就算到了也別給我領 不然視同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7:18 UTC+08
知道了 東西我會準備 你也說過貨最晚今天會到我那 我也會看 反正我的手機基本上就是退貨這樣

對方2015年7月24日 7:16 UTC+08
你東西也準備嘿 要不是看你跟你家人感情狀況 管你是誰 一樣提告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7:16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4日 7:15 UTC+08
我下班會寄回去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7:10 UTC+08
我手機記得今天寄回來呦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7:00 UTC+08
你說過最晚今天會到是吧?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6:53 UTC+08
我不是不相信

對方2015年7月24日 6:53 UTC+08
報好我在過去處理

對方2015年7月24日 6:48 UTC+08
我之前去露天拍賣買手機的時候 一個禮拜超過之後才到

對方2015年7月24日 6:47 UTC+08
反正我就是有寄 如果你覺得我根本沒寄 那你可以先報警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6:47 UTC+08
你可能要問一下 他應該有寫時間吧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6:46 UTC+08
不過 我到現在都還沒收到妳手機貨的簡訊

對方2015年7月24日 6:45 UTC+08
好 在麻煩你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6:43 UTC+08
我盡量跟我媽出去就買 沒辦法的話 我就得到時自己跑出去買

對方2015年7月24日 6:41 UTC+08
不然先像你816的保護套 我型號是sony v lt25i 跟小型喇叭 耳機賽 10 元 鑽石那種 這樣就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4日 6:38 UTC+08
我不確定 如果我買那麼多 家人一定會念 所以得看狀況

對方2015年7月24日 5:51 UTC+08
今天可以買嗎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3:36 UTC+08
晚安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3:36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3:36 UTC+08
晚安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3:36 UTC+08
明天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3:36 UTC+08
好 盡量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3:35 UTC+08
如果成功 是明天寄 如果不成功 是禮拜六我自己跑出去買及寄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3:34 UTC+08
好 盡快 晚安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3:34 UTC+08
恩 我盡量明天 因為我媽說要帶我買衣服褲子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2:50 UTC+08
電池先幫我墊 我錢放在貨裡面 因為沒順路不然就自己買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58 UTC+08
保護套我要妳那ㄓ816的保護套一樣 類似那種 我不要矽膠的或是硬殼 我要軟體那種的 妳816那種的哦 其他不要 買好拍 之後立刻寄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57 UTC+08
就是 耳機塞 行動電源 小喇叭 越小約好 Sony v lt25i 保護套 皮套也可以 型號給你了 別買錯 明天買好 先拍 一定要拍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53 UTC+08
條碼會拍給你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53 UTC+08
你明天買好 拍照之後立刻寄 不想在拖 我明天也寄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47 UTC+08
我s6 tab4 給你 妳只要準備以下東西 耳機塞 小喇叭 盡量藍牙 沒有也沒關係 越小越好 Sony v lT25i 保護套 卡通的 顏色 越隨機 鮮豔的 紅色 黑色 不要 皮套也可以 Sony x lt25i 電池一個 去電信叫或許比較貴 沒有買也沒關係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40 UTC+08
你要密天買哪些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40 UTC+08
買什麼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39 UTC+08
到時我明天去買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9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9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39 UTC+08
我先繼續泡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35 UTC+08
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5 UTC+08
有藍牙喇叭最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5 UTC+08
可是 這樣我虧 S6 換 sony v lt25i保護套 電池 Tab4換 小喇叭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35 UTC+08
還好 不要500以上就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4 UTC+08
笑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4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4 UTC+08
最貴給你300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3 UTC+08
ㄜ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2 UTC+08
我查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2 UTC+08
聽說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2 UTC+08
其實不知道多少??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2 UTC+08
貴阿大哥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32 UTC+08
可以呀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2 UTC+08
還是算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2 UTC+08
本來想叫妳買顆電池..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1 UTC+08
Ok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31 UTC+08
了解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31 UTC+08
包裝不開 然後我會記得放泡泡的 這次學到的教訓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1 UTC+08
感謝??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0 UTC+08
記得卡通的 那我明天把手機在寄回去給你唷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30 UTC+08
好沒問題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30 UTC+08
好 我剛好在台中 有車也方便 我明天可以去找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29 UTC+08
保護套很便宜的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29 UTC+08
喇叭小型就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29 UTC+08
其他顏色不要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29 UTC+08
卡通就好 顏色 綠色 紫色 紅色 黃色 粉紅色 橘色 藍色 都可以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28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28 UTC+08
我s6 跟你換 sony v lt25i的保護套 跟電池1枚 (沒有也沒關係) 等等會傳類似照片給你 Tab4跟你換小喇叭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26 UTC+08
那你有沒有想要哪種類型喇叭?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25 UTC+08
也是可以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25 UTC+08
換喇叭跟隨身充 和耳套?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24 UTC+08
就那兩ㄓ跟你換這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24 UTC+08
那你的s6 和table4呢?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24 UTC+08
我之前有用 現在比較少 我找找看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22 UTC+08
有圖都來我選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22 UTC+08
都可以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22 UTC+08
喇叭? 像音響那樣嘛? 還是小行那種喇叭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21 UTC+08
因為本身不缺手機 還是你有什麼不要的 喇叭拉 也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21 UTC+08
好的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20 UTC+08
加油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20 UTC+08
沒關係了啦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20 UTC+08
摁摁 也謝謝你沒有告我 今天爸媽看到我跟他們一起泡湯 很開心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19 UTC+08
沒關係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18 UTC+08
摁摁 好歐 不好意思呢 還麻煩你跑那麼多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18 UTC+08
好沒問題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18 UTC+08
那你的手機 如果貨到我那 我就不拿 等如果修好 像你說的找專業確認一下 我在寄過去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16 UTC+08
摁摁 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15 UTC+08
好那你在修理 妳改機 之後裡面弄好 請找專業尋一下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15 UTC+08
如果你覺得不滿意 那就退貨 如果你想要這台機 我可以拿回來修裡 在給你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14 UTC+08
看你怎麼處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14 UTC+08
看你阿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05 UTC+08
那要退貨嘛?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05 UTC+08
摁摁了解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05 UTC+08
內機也有小問題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1:05 UTC+08
沒有然後 然後妳的卡槽的精品一個條斷掉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21:02 UTC+08
然後呢?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0:44 UTC+08
妳那ㄓ有改機 妳重設資料 表示沒改機

對方2015年7月23日 20:16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9:15 UTC+08
晚上騎車注意安全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9:13 UTC+08
摁摁 知道了 不好意思呢 還要你跑來跑去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9:13 UTC+08
10點前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9:13 UTC+08
他好了會打給我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9:12 UTC+08
在我師父那 他在看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9:12 UTC+08
手機在店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9:12 UTC+08
是壓 家人比所有還來的珍貴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9:12 UTC+08
我知道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9:12 UTC+08
對了 如果檢測出來有什麼跟我說 這次家人心情不穩定 可能求你如果有問題 就用退貨方式 或者我拿回來全部修完在給妳 希望可以不要用告的方式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9:10 UTC+08
你真聽話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9:10 UTC+08
原來如此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9:06 UTC+08
想說讓家人開心就陪他們去泡湯我哥依然自己跟朋友往外跑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9:05 UTC+08
我剛好在睡覺 我就幫我家人買(搭兩時火車很累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9:05 UTC+08
因為我哥不幫忙買晚餐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8:58 UTC+08
為什麼...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8:56 UTC+08
唉 家人狀況不穩定 剛剛家人跟哥哥吵了一架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7:31 UTC+08
對了 那個 不好意思 晚上我可能會陪我爸媽去泡溫泉 不過我爸有網路 隨時都有可能可以上網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7:30 UTC+08
記得吃晚餐歐~ 晚上到時期車要注意安全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6:28 UTC+08
不好意思那麼麻煩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6:27 UTC+08
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6:27 UTC+08
大概8-9點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6:27 UTC+08
晚點通知妳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6:27 UTC+08
在電信行檢查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6:26 UTC+08
檢測狀況如何?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6:23 UTC+08
我到了現在等我家人來接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5:02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58 UTC+08
我先上車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58 UTC+08
車來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48 UTC+08
我差不多 5~6點到家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46 UTC+08
然後如果我沒回 就是沒網路抱歉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46 UTC+08
騎車慢慢騎 我不會跑掉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38 UTC+08
我是真的認真交易 沒耍你 如果騙你我也可以不要我的生命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37 UTC+08
我等等搭3:02的火車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35 UTC+08
我很抱歉 我沒想到SIM卡盡然這麼麻煩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34 UTC+08
摁摁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34 UTC+08
摁摁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4:33 UTC+08
我去問電信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33 UTC+08
唉唉 如過沒辦法就退貨給我 沒關係 因為我還在讀書 且卡朝我確定我的卡插ok 我不想被家人說我上法庭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32 UTC+08
恩.....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4:31 UTC+08
就卡槽問題咩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31 UTC+08
所以還有什麼呢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30 UTC+08
新竹網路很慢我連itaiwan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4:29 UTC+08
那網路會很慢?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29 UTC+08
寫g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29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28 UTC+08
我找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4:28 UTC+08
沒有別張?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28 UTC+08
新竹網路好不穩的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4:23 UTC+08
模糊..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20 UTC+08
你看這張右上角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20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4:18 UTC+08
我上面那樣ㄇ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4:18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4:18 UTC+08
那你訊號 是一個 像這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18 UTC+08
我是連外面網路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17 UTC+08
我的是預付卡 沒網路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4:16 UTC+08
就g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16 UTC+08
剛跑下車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16 UTC+08
他沒寫幾g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4:15 UTC+08
卡片插進去 要開網路 你的是寫幾g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4:15 UTC+08
.....店裡買的保護套怎麼可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4:04 UTC+08
在嘛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4:01 UTC+08
想害我被ㄔ上罰單的樣子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4:00 UTC+08
人呢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58 UTC+08
卡片插進去 要開網路 你的是寫幾g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58 UTC+08
妳當時在弄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57 UTC+08
我直接問妳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56 UTC+08
也查不到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56 UTC+08
而且我卡片裝下去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56 UTC+08
我說保護套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56 UTC+08
我有說 也有拍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55 UTC+08
都是刮痕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55 UTC+08
現在要出發電信行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55 UTC+08
可是我是去店裡買的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55 UTC+08
我剛剛打給老闆請假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55 UTC+08
妳套子二手的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55 UTC+08
第一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53 UTC+08
我耍你什麼??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49 UTC+08
什麼了?! 怎麼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47 UTC+08
妳等我一下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47 UTC+08
怎麼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47 UTC+08
?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46 UTC+08
ㄜ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46 UTC+08
耍人是.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39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39 UTC+08
還沒拍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39 UTC+08
如何?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34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33 UTC+08
我先錄影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32 UTC+08
晃晃的應該是電池及充電器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32 UTC+08
你拆開來看就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32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31 UTC+08
那妳可能要小心了 妳也知道 司機為了趕快送完 趕快休息 想當的 車一定快 之後妳又沒帶上保護套 一直搖晃 我剛剛在拿就一直蹦蹦蹦了 妳看外面賣手機業者一定有泡泡紙之類或是盒子在裝ㄧ盒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30 UTC+08
手機外面包一曾後棉紙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29 UTC+08
分開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29 UTC+08
沒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29 UTC+08
妳手機保護套有直接帶上去ㄇ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29 UTC+08
?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29 UTC+08
是呀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29 UTC+08
還有我問你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29 UTC+08
我知道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29 UTC+08
M卡跟小卡還有大卡阿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28 UTC+08
這種大小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27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27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26 UTC+08
裝小卡就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26 UTC+08
有分 最小卡和小卡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26 UTC+08
裝大卡還是小卡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26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26 UTC+08
測試一下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24 UTC+08
你可以現在拆呀?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24 UTC+08
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24 UTC+08
你放心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24 UTC+08
就絕對不會作假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23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23 UTC+08
開封的時候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23 UTC+08
我等等會錄影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21 UTC+08
我的明天會到的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20 UTC+08
不多說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20 UTC+08
如果ㄧ有問題則告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20 UTC+08
不拆封 大概3點 會拆封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20 UTC+08
摁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19 UTC+08
可能沒辦法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19 UTC+08
貨有拿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17 UTC+08
領貨阿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17 UTC+08
不是本人去領 但是有證件可以嘛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17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17 UTC+08
不是本人去領 但是有證件可以嘛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17 UTC+08
?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15 UTC+08
如果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12 UTC+08
且想推薦你這位買家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12 UTC+08
只要一個就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12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11 UTC+08
我想辦法 妳等我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10 UTC+08
知道 但現在主要是 一個東西 能讓我知道說 你寄了 或者我知道狀況這樣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09 UTC+08
可以 可是我要看是哪一間 因為那時候是要來雲林回去彰化的路上為了妳 趕緊寄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09 UTC+08
單子我沒關係 可是 總給我一個 查的到狀況的就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08 UTC+08
那 到時可以給我店的住址或名字ㄇ? 或者貨單 至少有個評鑑這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07 UTC+08
摁摁知道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07 UTC+08
我另一個工作地方在雲林 是的沒有錯 我禮拜四到六都是要去雲林上 所以剛好經過 才要妳寄到雲林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07 UTC+08
那你到時給我個東西說 確實東西寄了 我也給你證據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06 UTC+08
雲林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06 UTC+08
妳去看一下東元門市在彰化還是在雲林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06 UTC+08
是的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06 UTC+08
不方便過去跟你面交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06 UTC+08
我是不是有跟你說過 我彰化人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05 UTC+08
妳回想我們剛認識的時候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05 UTC+08
.....那就等你說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3:04 UTC+08
我這個人 不會人家搞錯意思 結果 一直解釋 我等跟你說 妳只有有心要交易 你就聽的懂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3:01 UTC+08
不會不知道吧?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2:59 UTC+08
去哪寄的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2:55 UTC+08
我不是去東元寄的ㄜ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2:22 UTC+08
你寄的地址在哪呢?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1:59 UTC+08
還有 我剛剛打去門市問了 我這邊沒有貨有要進來 又打去元東門市問了 也沒有說有貨要出去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1:48 UTC+08
對了 你之前說的 什麼 崙腳 重偉沒到 是甚麼意思壓??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32 UTC+08
掰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0:32 UTC+08
摁掰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32 UTC+08
辛苦囉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32 UTC+08
摁摁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0:31 UTC+08
剛好在樓上做 才可以打字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0:31 UTC+08
嗯嗯先上班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31 UTC+08
摁摁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0:31 UTC+08
今天領 我在看怎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29 UTC+08
反正只要交易順利 就沒上法律 然後妳也滿意 我也做到最好 這樣就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0:28 UTC+08
ㄜ 這樣更說錯不過去ㄝ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27 UTC+08
錢不夠頂多我省吃的也可 最近腸胃也不怎麼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27 UTC+08
或許花些錢 但是可以讓你滿意就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0:26 UTC+08
這樣妳一樣要花錢阿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26 UTC+08
所以我才說我願意手機拿回來全程修復 在送過去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0:25 UTC+08
那麼努力讀書 而因為手機被告 實在說不是很過去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25 UTC+08
不過就是 都是盡量 能做多好就做多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24 UTC+08
現在比較缺 因為花在學習方面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24 UTC+08
不過那時剛好錢夠 所以才搭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23 UTC+08
是呀 所以就覺得心意很重要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0:23 UTC+08
猛欸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23 UTC+08
搭火車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22 UTC+08
沒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0:22 UTC+08
妳騎機車?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13 UTC+08
摁摁 希望妳能諒解 所以我都找比較便宜好用的 才會買 像這台816原本賣我4000 因為我願意從台中跑到板橋面交 所以他算我3500但看到我本人覺得辛苦 就算我3000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0:10 UTC+08
了解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08 UTC+08
且我本身沒賺錢 還在讀書跟著老師階段 所以幾乎每天都很節儉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07 UTC+08
哈哈 我也不確定 還得確認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0:07 UTC+08
好 那速速寄上來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06 UTC+08
如果 可以的話 我看我哥那邊有沒有便宜的隨充 及耳套 在看你要不要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10:03 UTC+08
套子 充電器 充電線 兩個電池

對方2015年7月23日 10:03 UTC+08
你手機有留什麼配件給我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48 UTC+08
摁摁 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48 UTC+08
不再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48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48 UTC+08
老闆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48 UTC+08
哈哈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48 UTC+08
還沒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48 UTC+08
好啦 不是好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48 UTC+08
去拿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48 UTC+08
哈哈好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32 UTC+08
老闆如果說不能 就下班拿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31 UTC+08
等等跟老闆說要買飲料好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31 UTC+08
門是說有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31 UTC+08
我離那間7-11很近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31 UTC+08
有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31 UTC+08
確定有?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31 UTC+08
嗯嗯 等等去領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30 UTC+08
所以這點放心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30 UTC+08
然後一有問題 我可馬上處理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9 UTC+08
所以才希望妳趕緊試機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9 UTC+08
摁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9 UTC+08
因為對話妳有說妳處理好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8 UTC+08
是阿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8 UTC+08
貨如果沒弄好 就沒資格進行交易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8 UTC+08
摁摁 但是我不是要賠償金錢而已 而是那個貨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7 UTC+08
除非真的很氣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7 UTC+08
多告得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7 UTC+08
摁 因為法庭也是賠償而已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5 UTC+08
辛苦你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5 UTC+08
但沒關係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5 UTC+08
或許慢一點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5 UTC+08
我的貨只要有拿到 試機ok就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5 UTC+08
今天還要加班 超累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5 UTC+08
是阿 這點我比較抱歉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4 UTC+08
畢竟你在上班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4 UTC+08
沒關係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4 UTC+08
我是誠懇的賣家 一定會遵守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4 UTC+08
但是 上法庭很麻煩還要跑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4 UTC+08
抱歉 昨天工作在趕 都沒時間幫你查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3 UTC+08
是呀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3 UTC+08
不可能關 也沒用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3 UTC+08
所以才主動幫你觀察貨物情形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3 UTC+08
多多賠償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3 UTC+08
了解 其實上法庭也沒什麼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3 UTC+08
其實 想讓妳趕快試機好讓你放心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2 UTC+08
因為我上網查那家門市電話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1 UTC+08
妳怎麼知道電話??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1 UTC+08
哈哈 因為我很在意效率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1 UTC+08
怎麼那麼快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1 UTC+08
問有沒有陳俊誠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1 UTC+08
幫你問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1 UTC+08
7-11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21 UTC+08
到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0 UTC+08
057862645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0 UTC+08
明天會到得一定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20 UTC+08
哈哈太感謝妳了 那我得手機我盡快幫你處理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19 UTC+08
哈哈 只是剛剛還沒說我來打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19 UTC+08
其實我知道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19 UTC+08
幫我打好不好 我都有幫你打???? 因為我在上班 上班可以偷玩一下可是不能打電話..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18 UTC+08
不知道咦 打電話去問一下比較準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17 UTC+08
可是你說凌晨 可是 為什麼你早上不是有跟我聊天嘛4點那 那時候為什麼還是寫還沒到 超過3點ㄝ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17 UTC+08
這樣比較準 哈哈 比我的感覺還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17 UTC+08
還是你打電話去問有沒有這貨就知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14 UTC+08
因為我是早上9點寄 他可能是凌成貨到的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13 UTC+08
你幫我查看看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13 UTC+08
是呀

對方2015年7月23日 9:13 UTC+08
感覺哈哈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05 UTC+08
你要不要去拿拿看呀 感覺好像可以去拿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9:04 UTC+08
在嘛?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8:31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31 UTC+08
沒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8:31 UTC+08
對了 那個 他的留言有回了嘛?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8:30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29 UTC+08
好的沒有問提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8:26 UTC+08
Ok呦 有問題在跟我說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25 UTC+08
你的我拿到會錄影 放心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8:22 UTC+08
那你拿到後檢查一下 操作看看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8:22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22 UTC+08
是阿 多體諒一下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8:22 UTC+08
摁摁 也是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21 UTC+08
不太可能ㄅ 油錢就不止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21 UTC+08
而且也要看 有沒有跑新竹得車 因為喚作是妳是司機 妳可能一下子跑台北 一下子彰化這樣嘛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8:21 UTC+08
原來如此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20 UTC+08
妳是單貨無須整理 貨運車到7-11就可送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20 UTC+08
妳可以去問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20 UTC+08
本來就要3那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8:20 UTC+08
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20 UTC+08
寄雙貨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20 UTC+08
因為我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8:20 UTC+08
應該是下午吧.....我也不知道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20 UTC+08
我得手機要明天 我幫ㄋ問好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19 UTC+08
而且那是3點 是下午 還是?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19 UTC+08
我不知道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8:19 UTC+08
咦 為何我沒收到?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8:19 UTC+08
應該可以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18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8:17 UTC+08
有收到簡訊麼?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16 UTC+08
這是到了還是下午3點才到

對方2015年7月23日 8:16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5:06 UTC+08
Ok

對方2015年7月23日 5:06 UTC+08
知道 你也是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5:06 UTC+08
記得吃早餐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5:06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3日 5:05 UTC+08
我先忙

對方2015年7月23日 5:05 UTC+08
運費阿 才65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5:05 UTC+08
手機 還是?

對方2015年7月23日 5:04 UTC+08
所以寄過去給妳喔妳不用給我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5:04 UTC+08
是壓

對方2015年7月23日 5:04 UTC+08
超便宜

對方2015年7月23日 5:04 UTC+08
哈哈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5:04 UTC+08
咦我也65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5:04 UTC+08
或許有點麻煩 但我是誠懇的交易 這點放心

對方2015年7月23日 5:03 UTC+08
你運費少 我65??

對方2015年7月23日 5:03 UTC+08
知道了謝謝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5:03 UTC+08
到時你寄的錢我會夾在裡面 或者可能補之前的耳套 或是充電器

對方2015年7月23日 5:02 UTC+08
可是我還要寄回去就是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5:02 UTC+08
了解我知道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5:01 UTC+08
不過你收到時 趕緊操作看看 如果有問題 我在拿回來修沒關係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5:00 UTC+08
之前我去網路上買東西時 也是去7-11取貨 都是4~5天才到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4:58 UTC+08
不知道咦 我是覺得.... 7-11的那個交易時間都很不穩定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8 UTC+08
對的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7 UTC+08
摁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7 UTC+08
欸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4:57 UTC+08
是我要給你的嘛?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7 UTC+08
妳那個貨運資料阿 那是今天會到?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4:56 UTC+08
摁摁好歐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6 UTC+08
幫你測驗的時候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6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4:55 UTC+08
摁摁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4 UTC+08
我在找看看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4:54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4:54 UTC+08
摁摁 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4 UTC+08
之前要寄給你 開封的時候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4 UTC+08
在我相簿突然間找到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4:54 UTC+08
因為不想因為交個易 然後變這樣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4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4:53 UTC+08
唉呀 我不想提告你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3 UTC+08
妳可以馬上提告????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3 UTC+08
就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3 UTC+08
這扯了 我得如果今天沒到 救扯了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2 UTC+08
阿不就今天會到?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4:52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3日 4:52 UTC+08
這是今天的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1 UTC+08
東西到會用手機通知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51 UTC+08
可是那個不能看現在到哪阿

對方2015年7月23日 4:32 UTC+08
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3:05 UTC+08
這個都記載清楚 所以我才說我比較想看單子 這個是證據呦 然後接下來就是收到之後 有問題就處理 雙方ok就成功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42 UTC+08
應該ok吧?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23 UTC+08
這是我現在查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22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22 UTC+08
這是現在時間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22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21 UTC+08
所以我才想要單子原因就是方便看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21 UTC+08
就看的到我的物資狀況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21 UTC+08
是呀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2:21 UTC+08
打妳這個?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2:20 UTC+08
XXXX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20 UTC+08
我先查 然後拍給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20 UTC+08
然後把我代碼打上去就有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20 UTC+08
你去這裡 https://eservice.7-11.com.tw/e-tracking/search.aspx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19 UTC+08
好呦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2:19 UTC+08
妳查給我看威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18 UTC+08
我的沒單子 只好慢慢等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2:18 UTC+08
妳幫忙查阿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18 UTC+08
你的放心 你應該知道可以上網查吧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2:18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2:17 UTC+08
明天妳貨會到得 沒到我也是提告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2:17 UTC+08
了解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05 UTC+08
台中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2:05 UTC+08
新竹?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05 UTC+08
我是中部人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2:05 UTC+08
南部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2:04 UTC+08
咦 不過你是北部人還是南部人?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2:01 UTC+08
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59 UTC+08
裡面記憶體容量夠用 比816的內件記憶體還大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59 UTC+08
其實我滿喜歡這台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58 UTC+08
先看手機狀況好了吧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56 UTC+08
不過 你應該難得交易不用告人吧 而且還是把機台拿回來完全修復在送過去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45 UTC+08
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44 UTC+08
是沒問題 因為我本身沒有在收改機得 是因為有緣份 安捏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43 UTC+08
我會全成修復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43 UTC+08
反正 有問題在跟我說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41 UTC+08
了解 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40 UTC+08
沒耶 我用筆電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40 UTC+08
你家有喇叭嗎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40 UTC+08
這我知道你放心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39 UTC+08
不過ram 得看你下載什麼東西才會影響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38 UTC+08
那些ok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38 UTC+08
卡槽 機記憶卡槽 相機 等..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37 UTC+08
內部是只?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36 UTC+08
然後進去而已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36 UTC+08
重設資料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36 UTC+08
臺灣變這樣 對送貨員也不放心- -"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36 UTC+08
摁 我指的是內部 不是外表 內部妳沒有用很清楚 只是重開機 這樣而已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35 UTC+08
但你ㄧ拿到有問題 跟我說是什麼問題 我就知道是送貨用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34 UTC+08
這點放心 上面影片圖片都有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34 UTC+08
但是 如果 貨都到了 妳得貨有問題 我只會立馬告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33 UTC+08
那你就可以報警了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33 UTC+08
是阿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33 UTC+08
如果我貨先到你那 我的沒到那就很奇怪了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31 UTC+08
好那我留言給他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31 UTC+08
.....那應該有line或手機吧 可以留個言他可以回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30 UTC+08
因為沒順便問他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30 UTC+08
咦 不過你問到可能明天或禮拜五那怎沒問貨的代碼?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27 UTC+08
因為是學長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26 UTC+08
怎麼那麼便宜??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26 UTC+08
1000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25 UTC+08
S3妳 當初跟你學長買 買多少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21 UTC+08
恩 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21 UTC+08
反正時間到 就知道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21 UTC+08
妳相信也好不相信也罷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21 UTC+08
.......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20 UTC+08
要不是因為他做大夜班 上班時間手機都是在別人那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19 UTC+08
摁摁?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19 UTC+08
唉 老實跟你說吧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19 UTC+08
打電話問應該 也問的到吧?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16 UTC+08
恩...... 但我知道妳不會騙 我只是要問個貨的代碼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13 UTC+08
剛剛下班 反正就是明天 或是後天而已 其實 我也知道你會怕 多多少少還是會 那我只能跟你說 如果我只是要騙妳 也不會跟你說如果妳騙我 我就告 這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12 UTC+08
那可以打個店話嘛?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12 UTC+08
那你的呢 哪時候會到 ?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12 UTC+08
我沒有順路去朋友家 所以不知道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1:11 UTC+08
那貨的代碼?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10 UTC+08
他說最快明天 最晚禮拜五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10 UTC+08
才有沒有回ㄋ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10 UTC+08
我剛下班

對方2015年7月22日 21:10 UTC+08
有幫你問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0:33 UTC+08
有要到嘛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20:28 UTC+08
有了嘛?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7:39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7:38 UTC+08
如果確定好跟我說歐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36 UTC+08
好威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6:35 UTC+08
摁摁 拜託你了 今天依定要知道 要不然我睡不著覺- -(昨天睡不好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34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34 UTC+08
號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6:33 UTC+08
摁摁 順便問到帶碼也順便跟我說 這樣我不再新豐也比較好看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32 UTC+08
好等等幫你打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6:32 UTC+08
那 可以打電話問一下嗎 因為之後我有事情 可能不在新豐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32 UTC+08
單字在朋友那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32 UTC+08
我不是跟你說我人在外面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6:31 UTC+08
咦咦 那你的貨 的代碼還不知道歐?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31 UTC+08
哈哈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6:31 UTC+08
下我一跳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30 UTC+08
打錯我是21才離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30 UTC+08
妳那時候21號寄的 22號才離店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6:30 UTC+08
咦咦 你不是 20?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6:29 UTC+08
我知道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6:29 UTC+08
交貨辯碼也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29 UTC+08
我那時候21號寄的 22號才離店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28 UTC+08
我有幫你問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6:27 UTC+08
摁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6:27 UTC+08
我的明天會到??(我的也要不要打一下電話?)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27 UTC+08
是ㄇ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26 UTC+08
C56051045695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26 UTC+08
C開頭那個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26 UTC+08
送貨那個條碼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25 UTC+08
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6:25 UTC+08
條碼?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24 UTC+08
妳把條碼打給我 我打給7_11查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24 UTC+08
你的明天會到ㄅ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6:22 UTC+08
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22 UTC+08
沒有就沒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6:22 UTC+08
摁摁 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22 UTC+08
有寄就有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22 UTC+08
單字根本不重要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22 UTC+08
信用最重要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22 UTC+08
賣家很多種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6:21 UTC+08
因為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5:45 UTC+08
不好意思 因為第一次這樣交易 比較緊張 請多多諒解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5:44 UTC+08
了解 好 我在繼續耐心等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5:44 UTC+08
不同路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5:44 UTC+08
怕今天加班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5:44 UTC+08
有順路過去就可以拍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5:43 UTC+08
單字一定有 可是問題就是 單字在朋友那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5:42 UTC+08
那 這次 你到家 確定有單字嘛?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5:40 UTC+08
恩 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5:40 UTC+08
明天崙腳 重偉沒到 妳立即報警好了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5:40 UTC+08
我還沒到家 不然這樣好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5:39 UTC+08
可是 單子....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5:38 UTC+08
真的有寄??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5:38 UTC+08
我還沒到家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5:38 UTC+08
大概明天中午之前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5:17 UTC+08
對不起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5:15 UTC+08
說實話 其實我沒看到單子 真的還是不放心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3:52 UTC+08
還在法庭?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2:30 UTC+08
想說你是禮拜一寄的 已經禮拜三了中午了 所以想看貨物狀況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2:22 UTC+08
拜託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2:22 UTC+08
所以可能等等給 給我貨的號碼也可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2:19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2:07 UTC+08
所以可能要單子歐~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2:07 UTC+08
我剛剛 問過了 他說要貨碼才可以查的到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0:29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0:28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0:24 UTC+08
妳單字圖片才傳給我看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0:24 UTC+08
要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0:24 UTC+08
哈哈 我先處理一下 邀進去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0:23 UTC+08
是呀哈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0:23 UTC+08
所以買好機不代表有錢人 哈哈 是這樣ㄇ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0:23 UTC+08
所以我都把他裡面副的都關掉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0:22 UTC+08
是呀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0:21 UTC+08
ㄔram最後會當機阿哈哈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0:20 UTC+08
M8不太喜歡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0:20 UTC+08
M9有定了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0:20 UTC+08
我知道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0:19 UTC+08
816他裡面東西很會吃RAM 且 內見記憶體 真的要大 要不然有很多都要移檔案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0:18 UTC+08
對了 跟你說 htc盡量買m8 和m9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0:18 UTC+08
想說還說算了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0:17 UTC+08
本來要做店賣這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0:17 UTC+08
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0:17 UTC+08
沒了 因為只有做測試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0:17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0:17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0:16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0:15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10:14 UTC+08
摁摁看到了

對方2015年7月22日 10:13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9:48 UTC+08
好的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8 UTC+08
之後s6照片我現在找看看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9:48 UTC+08
摁摁 好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7 UTC+08
等我處理好 到家再跟你說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7 UTC+08
摁阿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7 UTC+08
友時候沒電 友時候有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9:47 UTC+08
恩 那就是他的問題了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7 UTC+08
電池會跳電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7 UTC+08
原因出在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7 UTC+08
它有用氣泡紙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9:46 UTC+08
....自己心知肚明 也可能運送過成中弄到 頂多拿回來修 修好在給 就好了--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5 UTC+08
所以都告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5 UTC+08
是我弄壞什麼ㄉ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5 UTC+08
因為他到處跟別人說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9:45 UTC+08
抱歉一直吵你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5 UTC+08
保護管說可以詐欺 也可以毀謗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9:45 UTC+08
摁摁 原來 還沒處理好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4 UTC+08
自動開關機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4 UTC+08
就跟你說過的5s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9:43 UTC+08
摁摁 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3 UTC+08
要開庭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3 UTC+08
剛剛在處理一些關於法律的事情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3 UTC+08
我人在外面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9:43 UTC+08
抱歉 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1 UTC+08
如果那麼趕 妳可以去你寄的那個7-11 問 妳的名字的貨 它可以查大概到哪裡了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0 UTC+08
不要一直趕好不好?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0 UTC+08
一個單子 受傷 妳覺得值得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0 UTC+08
下雨天是能騎多快我問題

對方2015年7月22日 9:40 UTC+08
你是多急?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9:30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8:55 UTC+08
人還在外面?!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7:45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7:20 UTC+08
我比較需要單子 這樣我就知道送貨狀況如何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7:07 UTC+08
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2日 7:07 UTC+08
Tab4未開 所以就沒有圖片

對方2015年7月22日 7:07 UTC+08
應該有

對方2015年7月22日 7:06 UTC+08
回來找之前照片

對方2015年7月22日 7:06 UTC+08
只有s6

對方2015年7月22日 7:06 UTC+08
第一沒拍 畢竟 全新 如果要 今天下雨 休息 我人在外面 回來拍給你看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7:05 UTC+08
我突然也想看一下 手機的照片可以嘛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6:54 UTC+08
有了嘛?

對方2015年7月22日 5:03 UTC+08
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2日 4:49 UTC+08
早上記得拍毆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2:06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1:32 UTC+08
不會~ 沒關西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1:31 UTC+08
好 抱歉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1:31 UTC+08
晚安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1:31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1:31 UTC+08
先睡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1:30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1:30 UTC+08
沒關西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1:29 UTC+08
但是真的有寄的哦 放心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1:29 UTC+08
沒有 明天早上拍給你 因為今天加班 真的很累 對不起...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1:29 UTC+08
那 你的那個單子有拿到了嗎?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1:26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1:26 UTC+08
還不清楚的話 我可以在盡量弄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1:25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1:23 UTC+08
然後 開機 關機 左右滑 音樂 影片 耳機 相機 USB 記憶卡 SIM卡 都OK 外表的話是有刮傷 手痕 有撞的痕跡 有掉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1:20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1:18 UTC+08
摁摁 這是我最多的能船的東西囉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1:16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1:13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1:10 UTC+08
手機完整版影片因為很大 所以分開船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1:03 UTC+08
這個是我跟朋友玩時錄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1:02 UTC+08
這些事手機照片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1:02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48 UTC+08
這是S3 I939拍的風景照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48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48 UTC+08
這是拍賣的手機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46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46 UTC+08
這是S3 I939拍的照片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45 UTC+08
這是我在網路上賣得照片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45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38 UTC+08
摁摁 好 我盡量 因為這台用步道幾個月 照片少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8 UTC+08
越多越好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8 UTC+08
影片 照片都傳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8 UTC+08
有就傳 我起來要看到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34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4 UTC+08
掰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4 UTC+08
掰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34 UTC+08
我盡量找之前的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4 UTC+08
等等起來在看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4 UTC+08
我先睡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4 UTC+08
直接傳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4 UTC+08
拜託了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4 UTC+08
你應該很多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4 UTC+08
妳把s3全部照片 影片都給我 我一次看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34 UTC+08
摁摁 快去吧~~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4 UTC+08
沒關係 先睡一下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33 UTC+08
哀 對不起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3 UTC+08
耳機塞ㄋ沒買ㄅ嗚嗚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33 UTC+08
摁摁 好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3 UTC+08
看怎樣在密妳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3 UTC+08
嗯嗯 掰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32 UTC+08
別累壞了 先去休息吧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32 UTC+08
辛苦呢!!!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2 UTC+08
剛剛還去公司幫忙包東西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31 UTC+08
趕緊去休息吧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31 UTC+08
摁摁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1 UTC+08
很累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1 UTC+08
ㄣ 掰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31 UTC+08
沒 其實幾乎都沒問題~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0 UTC+08
那還有什麼問提在ㄇ妳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30 UTC+08
放心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0 UTC+08
好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0 UTC+08
那個7天才有退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30 UTC+08
一有問題就去修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30 UTC+08
不用壓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0 UTC+08
修好不用7天吧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30 UTC+08
那如果我有問題 那你貨別先拿 不然誤會會更多 等妳修理好 在拿也不遲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30 UTC+08
??不用七天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29 UTC+08
那應該不用7天吧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29 UTC+08
就是寄回去給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28 UTC+08
操作 和記憶卡 和SIM卡 還有耳機 和接線那些沒問題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27 UTC+08
就全程負責這個樣子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27 UTC+08
整個修好後給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27 UTC+08
沒告的話 我就拿去修壓~~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26 UTC+08
妳s3 如果我拿到 有問題 如果告 當然就是賠償而已 阿如果沒告呢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20:26 UTC+08
請問優~~

對方2015年7月21日 20:26 UTC+08
我想問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9:43 UTC+08
摁摁 好歐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9:43 UTC+08
那沒事了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9:43 UTC+08
了解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9:39 UTC+08
不會的 影片也示範過了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9:29 UTC+08
手機 不會當機拉齁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8:00 UTC+08
嗯嗯好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7:59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7:59 UTC+08
有什麼視野可手機連絡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7:58 UTC+08
那 我先出去吃飯囉 到時候可留言 一有網路我會馬上回復 差不多7~9點之間會回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7:57 UTC+08
摁摁 知道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7:57 UTC+08
哈哈沒有關係 至少給個證明 差不了那個時間ㄅ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7:56 UTC+08
哈哈 你都說上法庭告了 且那麼誠懇 我很放心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7:54 UTC+08
公證拉 至少給你一個放心和安心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7:54 UTC+08
原來哈哈可是該給證明還是要給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7:53 UTC+08
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7:53 UTC+08
我信任是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7:53 UTC+08
摁摁 沒關西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7:53 UTC+08
剛剛才到家 單字在我哥那 等他ㄧ回來就拍給你 因為我不知道他放哪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7:53 UTC+08
最近社會很亂 交通也亂 要注意安全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7:53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7:53 UTC+08
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7:53 UTC+08
安全第一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7:52 UTC+08
沒關西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7:52 UTC+08
剛剛以讀抱歉 在期車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7:52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7:52 UTC+08
如果真的不滿意 我可以幫忙換心的保護貼歐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6:40 UTC+08
然後前面的是霧狀的保護貼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6:39 UTC+08
背面沒貼是因為 他說被貼了也沒甚麼用處 最重要是螢幕 我就沒貼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6:32 UTC+08
電池也沒辦法通用 皮套也是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6:31 UTC+08
因為我後來才發現 S3 I939比 S3 I9300還來的大隻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6:31 UTC+08
沒 就昨天拍的那些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6:30 UTC+08
是壓 因為我想說 還好好的貼上去 就沒去換了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5:54 UTC+08
還有 你當初為什麼不買s3 的皮套 他跟s3 i939通用都可以 只是電池不能..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5:49 UTC+08
你那應該很多s3相片或影片 全部都給我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5:47 UTC+08
ㄋ沒換新的保貼ㄅ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5:47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5:21 UTC+08
摁摁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5:21 UTC+08
先忙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5:21 UTC+08
哎呀 先忙 沒關西 等下班再回就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5:21 UTC+08
是壓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5:20 UTC+08
哈哈好 其實真的很難回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5:20 UTC+08
加油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5:20 UTC+08
哎呀 你忙完再留沒關西 怕妳邊忙邊用會更累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5:20 UTC+08
辛苦妳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5:20 UTC+08
遵命!!!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5:19 UTC+08
式的!!!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5:18 UTC+08
你老實 就算怎麼一定都好講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5:18 UTC+08
老實才是王道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5:17 UTC+08
好 我先忙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4:53 UTC+08
我一定會誠實說出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4:52 UTC+08
你先忙 有問題再跟我說沒關西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4:49 UTC+08
拿出來也有痕跡嘛 所以又擦了一下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4:49 UTC+08
所以我才另外找小盒子裝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4:49 UTC+08
恩 因為盒子的問題 店家說不行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4:48 UTC+08
你是不是今天早上快9點30才寄...?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4:47 UTC+08
好那先忙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4:47 UTC+08
因為我拿到就有貼了 所以我都沒思過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4:47 UTC+08
保護貼那個呢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4:47 UTC+08
沒 保護貼撕開沒手痕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4:46 UTC+08
2~3個月而已 畢竟是跟學長買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4:46 UTC+08
就 有刮傷 然後掉漆 旁邊我拿的時候就有那個 撞的痕跡(但是在我手上我都沒有撞) 但是機況都好的 開機要等一下 等他跳到桌面 關機也正常 SIM卡也插入OK 記憶卡也可以 耳機也OK USB也OK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4:46 UTC+08
還有你用多久 手機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4:45 UTC+08
然後保護貼ㄙ開 還會有手痕嗎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4:43 UTC+08
才不會有搞不完的誤會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4:43 UTC+08
你手機還有什麼問題你一次講清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4:30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4:03 UTC+08
可以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59 UTC+08
健保卡能嘛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59 UTC+08
可是我身分證在我叔叔家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58 UTC+08
對了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57 UTC+08
哈哈不會拉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56 UTC+08
加油!!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56 UTC+08
記得要休息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56 UTC+08
不過 你上班辛苦了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56 UTC+08
先忙 好啦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56 UTC+08
摁摁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56 UTC+08
了解ㄌㄡ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56 UTC+08
所以一有問題 我可以拿去修 百分之百賠償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56 UTC+08
摁摁 其實上法庭不用 我也不想上法庭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55 UTC+08
好賣家????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55 UTC+08
好 沒有問題 那上法庭可能不用樂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55 UTC+08
摁摁 如果 收到 有問題跟我說 我馬上送修 再給你 (順便去找送貨的人)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54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54 UTC+08
嗯嗯好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54 UTC+08
我是有用比較厚的子包手機(因為手機很重要!!) 然後再來因為怕碰撞 手機會移動 所以我放在小盒子裡 比較不會動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52 UTC+08
摁哈哈你沒加報紙或是泡泡紙ㄇ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52 UTC+08
現在就看送貨員有沒有好好地送了 很怕送貨員把東西弄壞~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50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50 UTC+08
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49 UTC+08
可看一下 這是我送之前路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48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48 UTC+08
是壓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8 UTC+08
單卡?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48 UTC+08
摁摁 卡朝那些 都放心 都可以正常使用~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7 UTC+08
老人機二手的 幾百塊那種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7 UTC+08
一樣能用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7 UTC+08
都是去買老人機 把卡槽修掉一些 之後裝上去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7 UTC+08
之前我卡槽壞掉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7 UTC+08
那很好阿 因為以後手機壞掉可以自己處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47 UTC+08
我很樂意接受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47 UTC+08
不會啦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7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6 UTC+08
只是比較囉唆 公正而已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46 UTC+08
我學到多東西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6 UTC+08
別這麼說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6 UTC+08
哈哈你也是阿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46 UTC+08
摁摁 不過很高興跟妳好賣家交易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6 UTC+08
摁希望交易成功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45 UTC+08
摁摁了解呢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5 UTC+08
類似 當機 或是機版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5 UTC+08
所以小問題 我可以自己處理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5 UTC+08
我本身之前有學過手機的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5 UTC+08
好的沒有問題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45 UTC+08
我想學些東西 然後改進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44 UTC+08
小問題也跟我說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4 UTC+08
那ㄓ 玩遊戲會卡卡嗎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4 UTC+08
或是 如果只是小問題 你剛好沒講到 我自行處理 tab4一樣給你 s6也是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3 UTC+08
退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3 UTC+08
S3推給你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3 UTC+08
Tab4我也會拿回來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3 UTC+08
然後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3 UTC+08
如果壞掉 看當天怎麼 我是不會叫你賠償 因為打官司 之後自動會賠償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3 UTC+08
先說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2 UTC+08
嗯嗯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42 UTC+08
Ok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42 UTC+08
摁摁 匯入SIM卡的通訊路也ok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1 UTC+08
之後到插卡片 之後裡面大致上看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1 UTC+08
要拆就拍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1 UTC+08
放心我不會偷看亂用才錄影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40 UTC+08
如果上法庭 就不手軟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40 UTC+08
所以這點可放心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40 UTC+08
這個機況使用ok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39 UTC+08
上次一個i5s 也是自動開機 然後他說會寄另ㄧㄓ給我 我跟他說 不用呵 報警處理樂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38 UTC+08
我個人都是如果是學生就不會計較樂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38 UTC+08
不錯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38 UTC+08
沒影響操作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37 UTC+08
對了 螢幕好劃嗎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37 UTC+08
不影響螢幕滑動吧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37 UTC+08
很嚴重嗎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37 UTC+08
就是手有時候也會留下自己的刮痕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36 UTC+08
什麼是手痕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36 UTC+08
我知道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36 UTC+08
ㄧ百萬拿來也是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3:36 UTC+08
是呀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36 UTC+08
那種一定告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36 UTC+08
不喜歡說謊的交易 時候才要說出來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35 UTC+08
其實我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3:35 UTC+08
懂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2:57 UTC+08
其實 退貨也可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2:55 UTC+08
因為只是不想用到法院去 且 我們都是誠懇交易 其實 什麼都好說 我也願意配合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2:54 UTC+08
摁摁 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2:53 UTC+08
上次那個也是 說會賠 最後他寄錢來 我交給警局 一樣照告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2:53 UTC+08
可是要看情況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2:53 UTC+08
有使用痕跡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2:52 UTC+08
賠償 但是不可能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2:52 UTC+08
那我也會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2:52 UTC+08
Ok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2:52 UTC+08
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2:31 UTC+08
因為 我是真誠做交易 所以不用上法庭的 只要有問題 溝通一下 我也會賠償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2:30 UTC+08
我的話 就是有使用痕跡(手痕 殼子有痕跡) 然後 掉漆 影片也證實了 所以收到 有問題 我在貼錢(賠)給妳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2:16 UTC+08
所以這點你放心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47 UTC+08
那個有問題的話可以的話我可以賠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5 UTC+08
如果你的什麼地方 例如卡槽不能顯示 或是什麼 我會先給認識的電信行看 如果是我使用不當導致 我自己處理 那如果是你導致 那就抱歉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25 UTC+08
可以先留言 沒關西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24 UTC+08
那個 我先去買午餐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24 UTC+08
摁摁 請說~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24 UTC+08
應該是沒 其實我也不太知道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4 UTC+08
那我先說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4 UTC+08
了解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23 UTC+08
但是因為我不是月租 也沒有辦網路 所以我都只連別人的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3 UTC+08
??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3 UTC+08
沒支援4gㄏㄧㄡ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23 UTC+08
S3可以上網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3 UTC+08
S3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3 UTC+08
那ㄓ可以上網ㄅ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23 UTC+08
所以出去時要聯絡可能要用打電話的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3 UTC+08
沒關係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3 UTC+08
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22 UTC+08
沒有網路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22 UTC+08
因為我手機本身是預付卡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2 UTC+08
最後手機給警察 查ip 才半天 就抓到樂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22 UTC+08
那個 對不起之前沒說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2 UTC+08
他還封鎖我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2 UTC+08
拿來手機自動開關機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2 UTC+08
最後還是一樣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2 UTC+08
保護套給3個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22 UTC+08
摁摁 我是有掉漆 使用過痕跡 還有那部影片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2 UTC+08
我上次跟一個人交易 之後後來演變打官司 他也跟你一樣 很好心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1 UTC+08
因為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1 UTC+08
我的保證沒有地方 掉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21 UTC+08
我不會想起訴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21 UTC+08
那個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20 UTC+08
等到你拿到我手機 你可以檢查 卡槽壞 還是有什麼地方壞 你立即可起訴 以詐欺罪名 換做是我 我也會 手機ㄧ拿到先錄影 之後 到手機檢查 音樂 錄影的 相機 卡槽 ㄧ檢查 有怪怪的 我馬上報警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18 UTC+08
如果不滿意的話 我在換吧~ 因為S3 真的沒有保護套 畢竟我這是I939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17 UTC+08
摁摁 我知道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17 UTC+08
這有對話有證明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17 UTC+08
可是 我先提前說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17 UTC+08
那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11:17 UTC+08
他那個是軟軟的

對方2015年7月21日 11:16 UTC+08
保護套是軟式?

對方2015年7月21日 9:46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9:46 UTC+08
對了 手機裡的 電池我是拔掉放旁邊帶著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9:45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1日 9:45 UTC+08
Ok 我下班就拍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9:43 UTC+08
裡面我有多放一顆電池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9:42 UTC+08
我是說到做到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9:41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9:41 UTC+08
我拍一下等等

對方2015年7月21日 9:41 UTC+08
單字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9:40 UTC+08
早就寄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9:40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1日 9:38 UTC+08
等ㄊ寄回來

對方2015年7月21日 9:38 UTC+08
我損點運費

對方2015年7月21日 9:38 UTC+08
那我貨到你可以不用領

對方2015年7月21日 9:37 UTC+08
如果要那麼沒誠意

對方2015年7月21日 9:37 UTC+08
呵 八成沒寄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9:35 UTC+08
等你可以在一起傳

對方2015年7月21日 9:35 UTC+08
不如你先拍ㄅ

對方2015年7月21日 9:35 UTC+08
ㄋ說寄樂

對方2015年7月21日 9:34 UTC+08
我下班威

對方2015年7月21日 9:34 UTC+08
可以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9:34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9:34 UTC+08
可以拍單子給我看嘛

對方2015年7月21日 9:34 UTC+08
我在上班

對方2015年7月21日 9:33 UTC+08
晚點拍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9:17 UTC+08
你的交貸變服務號碼呢?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46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45 UTC+08
等要上班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45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45 UTC+08
先忙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45 UTC+08
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44 UTC+08
我是覺的還好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42 UTC+08
還是持久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42 UTC+08
電會很容易沒嗎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39 UTC+08
這是己經做到最近力的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38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38 UTC+08
這是昨晚稍微拍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27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12 UTC+08
做人就是老實跟欺騙 兩個而已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12 UTC+08
了解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12 UTC+08
沒什麼好怕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12 UTC+08
就不用怕樂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12 UTC+08
不用怕 如果真的有去做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12 UTC+08
不用謝我 希望能交易 成功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12 UTC+08
其實 現在在緊張 很怕沒做好被告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12 UTC+08
謝謝你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11 UTC+08
一個保護軟套給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11 UTC+08
摁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11 UTC+08
謝謝你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11 UTC+08
手機 我有送四個皮套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11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11 UTC+08
有什麼問題可以問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11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11 UTC+08
我先忙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11 UTC+08
摁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10 UTC+08
最後也告成功 因為對話它有說全機正常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10 UTC+08
是歐 其實 我才第二次 第一次 就為了HTC 816所以特地從台中跑到板橋面交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10 UTC+08
6次 上個 也就是忘記跟我說手機會自動開關機 只好告嘍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09 UTC+08
如果跟你交易成功了 就7次樂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09 UTC+08
咦 你是第幾次做網路交易呀?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07 UTC+08
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07 UTC+08
摁摁 你也是歐 有問題也可以找我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06 UTC+08
有問題可以找我

對方2015年7月21日 7:06 UTC+08
摁等待手機到ㄅ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7:02 UTC+08
有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57 UTC+08
你有恢復原廠設定嗎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57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6:55 UTC+08
然後我已經寄了 現在就看7-11店有沒有正常寄出去 我會在確認 其實 我很怕出錯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53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6:52 UTC+08
然後如果有問題 可以跟我說 我再改進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6:51 UTC+08
然後SIM卡朝 耳機 記憶卡 usb 和音樂 還有影片 遊戲 都測試過 都正常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6:50 UTC+08
昨天有擦機直 裡面也擦過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6:50 UTC+08
手機殼 s3白色充電器 還有電線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8 UTC+08
你把你昨天把手機整理什麼東西 全部說出來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8 UTC+08
摁 送來就知道樂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6:47 UTC+08
知道 不會當機 然後開機也正常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7 UTC+08
所以這點你配合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6 UTC+08
賠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6 UTC+08
陪8000以上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6 UTC+08
一直道歉 我ㄧ樣照告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6 UTC+08
然後他才講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6 UTC+08
我收到之後他才說電池流電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6 UTC+08
結果他手機會不停開關機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5 UTC+08
跟我換機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6:45 UTC+08
我後來看了一下 那後面好像不是掉漆 是有類似保護之類的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5 UTC+08
上次有一個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5 UTC+08
對話都在這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5 UTC+08
我的寄過去你收到 有問題你可以告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5 UTC+08
喚作是我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5 UTC+08
然後你有說整理好了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4 UTC+08
你已經寄樂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4 UTC+08
如果你東西寄來 無法開機 當機 卡槽之類壞掉 我會以詐欺起訴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4 UTC+08
先說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4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4 UTC+08
還有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4 UTC+08
對了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4 UTC+08
那麼遠 那看的清楚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4 UTC+08
後面阿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6:43 UTC+08
昨天有拍了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3 UTC+08
ㄚㄋ手機整理好 長怎麼 為什麼沒拍??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2 UTC+08
確定寄樂齁?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42 UTC+08
唉 算了 沒關係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6:40 UTC+08
寄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6:40 UTC+08
唉 他只剩灰 黑 這種顏色 其他就沒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39 UTC+08
那你寄樂ㄇ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39 UTC+08
耳機塞不可能沒有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39 UTC+08
黑色就是不喜歡ㄚ??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39 UTC+08
可是也太扯 黑色的 你買別的顏色也ok

梁智凱2015年7月21日 6:29 UTC+08
抱歉呢 因為手機殼幾乎都沒 所以我昨天才找那麼晚

對方2015年7月21日 6:11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1日 5:28 UTC+08
我都送樂

對方2015年7月21日 5:28 UTC+08
送來吧

對方2015年7月21日 5:27 UTC+08
唉算了 耳機塞也沒

對方2015年7月21日 5:27 UTC+08
很討厭黑色..

對方2015年7月21日 5:24 UTC+08
我一開始沒說到要黑色..你這樣我只是更不想要換而已

對方2015年7月21日 5:17 UTC+08
還有手機後面 前面 近拍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1日 5:16 UTC+08
黑色的不太要...

對方2015年7月21日 5:13 UTC+08
殼為什麼黑色..

對方2015年7月21日 5:13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23:34 UTC+08
因為幫學長忙太久7 8點趕緊騎車到市區買 後來 才買到 11:20才到宿舍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23:33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23:32 UTC+08
對不起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23:32 UTC+08
隨身充到時補寄給你 抱歉呢 如果ok我就直接寄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23:28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23:20 UTC+08
請問還在嘛?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22:54 UTC+08
沒騙你 放心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22:54 UTC+08
不好意思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22:54 UTC+08
晚上跑去買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22:54 UTC+08
沒

對方2015年7月20日 21:43 UTC+08
耍我.....?

對方2015年7月20日 21:26 UTC+08
整理好 跟保護套 跟配件 耳機塞 行動 拍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0日 21:10 UTC+08
還有我寄樂

對方2015年7月20日 21:10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9:52 UTC+08
順便拍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9:50 UTC+08
正要去買 買好整合就送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9:01 UTC+08
摁摁 知道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9:01 UTC+08
卡通 黃色或紫色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9:01 UTC+08
保護套要記得買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9:01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9:00 UTC+08
我只是先用回原廠 然後 充電器有了 剩保護套 放心 我一定會寄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8:59 UTC+08
等一下 我晚上一定拍給你 和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8:57 UTC+08
拍阿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8:57 UTC+08
寄樂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8:54 UTC+08
我手機已用回原廠囉~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7:32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32 UTC+08
寄好通知ㄋ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32 UTC+08
我現在要去寄拜拜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32 UTC+08
用好的手機 保護套 耳機塞 行動 充電器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32 UTC+08
對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7:30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30 UTC+08
I6在公司 我拿我姐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7:30 UTC+08
痾 拍整理好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30 UTC+08
我要怎麼拍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7:29 UTC+08
那 你也拍一下好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7:29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8 UTC+08
耳ㄐㄧ塞 行動 保護套 記得買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8 UTC+08
越多張越好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8 UTC+08
那記得拍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8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7:25 UTC+08
今天會好~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5 UTC+08
因為我不喜歡我寄樂對方還沒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5 UTC+08
如果不能 那我明天在寄 等你用好在寄也沒關係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5 UTC+08
大概今天會好嗎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5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7:25 UTC+08
或許有點慢 但是我會好好準備給你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3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7:22 UTC+08
我知道 我還在努力準備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1 UTC+08
那你東西也差不多要準備ㄝ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1 UTC+08
我知道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7:21 UTC+08
騎車小心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7:21 UTC+08
摁摁 注意安全歐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0 UTC+08
休息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0 UTC+08
有點雨 在休閒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0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7:20 UTC+08
摁摁 好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0 UTC+08
等等東西準備 記憶卡拿起來就要寄樂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7:20 UTC+08
我現在在擦手機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7:20 UTC+08
摁摁 知道呢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20 UTC+08
還有我現在要到家樂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18 UTC+08
返回建那些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18 UTC+08
嘟嘟 那個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18 UTC+08
他聲音很好聽..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18 UTC+08
因為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7:18 UTC+08
其實 只要是3星的我都愛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7:17 UTC+08
對了 你為什麼想要S3?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55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55 UTC+08
保護套記得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55 UTC+08
好可以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55 UTC+08
好 知道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55 UTC+08
cl3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54 UTC+08
一般1-3 有遇到假日 會延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54 UTC+08
充電氣大概這種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54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54 UTC+08
7-11地址:655雲林縣元長鄉東興路28號 名字:XXX 電話:無 手機XXX 請用貨到不付款 (那是貨到了不用錢就可以領的意思)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53 UTC+08
大概幾天收的到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53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53 UTC+08
先掃ㄉㄧˋ 準備下班 要去寄樂哦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53 UTC+08
嗯嗯謝謝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52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51 UTC+08
你今天用好 配件 盒子 跟手機 耳機塞 充電器 行動 都拍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51 UTC+08
我才知道要貼多少給你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51 UTC+08
買多少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51 UTC+08
那你要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50 UTC+08
摁摁 好 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50 UTC+08
對了 你能不能幫我先付一個行動電源的錢 我在弄在盒子給你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9 UTC+08
耳機塞 能的話 盡量大一點沒關係 不行也沒差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9 UTC+08
不會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8 UTC+08
摁摁 謝謝你><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8 UTC+08
S6 跟tab4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8 UTC+08
才不會麻煩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8 UTC+08
那我一起寄給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8 UTC+08
好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8 UTC+08
好謝謝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8 UTC+08
耳機塞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8 UTC+08
知道 我一定會弄到最好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8 UTC+08
保護套 卡通的 黃色 紫色 軟套的哦卡通ㄉ嘿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8 UTC+08
弄新一點就好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7 UTC+08
那s3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7 UTC+08
好沒關係拉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7 UTC+08
所以得留這支HTC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6 UTC+08
因為我家很嚴 買個衣服也會被念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6 UTC+08
對不起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6 UTC+08
好吧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6 UTC+08
唉..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5 UTC+08
我知道你想要 其實我也想賣 但是因為我家人知道有這台了 所以沒辦法><....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5 UTC+08
在貼點錢給你都沒關係 因為s6算是送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5 UTC+08
我只要htc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4 UTC+08
給你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4 UTC+08
S6 i6都一起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4 UTC+08
希望能這樣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4 UTC+08
看你拉 我是覺得這樣 再說s3 之前也有ㄧㄓ 有點膩樂就是ㄌ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4 UTC+08
想拿htc看看阿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4 UTC+08
I6 用點膩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4 UTC+08
Tab4 螢幕大可以留著自己看影片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3 UTC+08
我可以s6 i6都一起寄給你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3 UTC+08
我是比較想要htc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3 UTC+08
不然s6 i6 都可以寄過去給你 給你換htc了阿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3 UTC+08
我頂多只能你貨到 去領順便寄了 這樣才公平阿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3 UTC+08
所以我才用一切信用來保證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2 UTC+08
我知道!!!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2 UTC+08
真的很貴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2 UTC+08
可是s6 對我真的很重要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2 UTC+08
如果騙你 我再把S3 我之前壞掉的 修好 送給你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2 UTC+08
我知道你不會騙我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2 UTC+08
ㄜ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1 UTC+08
但是我絕對 不會騙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1 UTC+08
網路詐騙很多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1 UTC+08
真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1 UTC+08
然後我保證東西絕對會給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1 UTC+08
我想說S6一起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0 UTC+08
什麼?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40 UTC+08
摁摁 好 那個 我可以跟你做個保證嗎?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0 UTC+08
我資料 你在調對話看就好了 懶的在打一次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40 UTC+08
然後5點我就寄了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9 UTC+08
你就買保護套跟耳機塞 就好 放在盒子這樣 好啦謝謝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9 UTC+08
你那些錢都不用貼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9 UTC+08
恩恩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9 UTC+08
那 那個s3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9 UTC+08
我盡快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8 UTC+08
我今晚弄今晚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8 UTC+08
謝謝拉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8 UTC+08
呼 那就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8 UTC+08
可以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8 UTC+08
那今天不就不能寄?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8 UTC+08
然後手機重灌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8 UTC+08
然後裡面灰塵那些也整理調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7 UTC+08
我在想背面也貼一張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7 UTC+08
然後貼心的保護貼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7 UTC+08
恩.....這個的話我要去廠商問可不可以弄掉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7 UTC+08
會不見ㄅ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7 UTC+08
還會有脫皮類似 那樣嗎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6 UTC+08
ㄋs3要怎麼整理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6 UTC+08
摁摁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6 UTC+08
請問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6 UTC+08
好 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6 UTC+08
所以你在自己充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6 UTC+08
沒有幫你充 怕我亂動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6 UTC+08
可以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6 UTC+08
電你自己帶回去充飽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5 UTC+08
手機順便要檢查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5 UTC+08
我要拿我的記憶卡????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5 UTC+08
?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5 UTC+08
能不能把我的tab4拆開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4 UTC+08
摁摁 好!!!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4 UTC+08
幫忙買保護套 耳機塞 10元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4 UTC+08
好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4 UTC+08
或是紫色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4 UTC+08
保護套盡量買黃色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4 UTC+08
知道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3 UTC+08
我手機一定會寄去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3 UTC+08
好啦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3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3 UTC+08
哈哈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3 UTC+08
放心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3 UTC+08
S6eg比較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3 UTC+08
摁摁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3 UTC+08
因為s6聽說很破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3 UTC+08
可是也要交易成功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3 UTC+08
我也得準備好點才行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3 UTC+08
所以我很感動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3 UTC+08
摁摁 因為想說 你也要送S6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2 UTC+08
要下班了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2 UTC+08
耳機塞幫我買一個 小鑽石那種10元而已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2 UTC+08
謝謝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2 UTC+08
知道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2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2 UTC+08
看看吧1000以下 500以上吧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1 UTC+08
那你順便問通訊的台哥能不能裝在s3 跑3g沒關係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1 UTC+08
保護套你大概預算多少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1 UTC+08
妳要卡通的 我幫你買卡通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1 UTC+08
我也不知道 但是我盡快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1 UTC+08
那你今天買今天寄來的及嗎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0 UTC+08
你不用貼錢沒關西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0 UTC+08
是壓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0 UTC+08
你要幫我買?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0 UTC+08
好沒關係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0 UTC+08
保護套我要另外買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0 UTC+08
保護套想要像你816 那種卡通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0 UTC+08
保護貼還貼著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30 UTC+08
有保護貼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30 UTC+08
保護貼跟保護套...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9 UTC+08
只是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9 UTC+08
這點我也搞不太懂 沒關係 我在自行處理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29 UTC+08
我整理好 用比較新的(自己找或做的盒子裝 還有保護套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29 UTC+08
摁摁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29 UTC+08
只是覺得很奇怪 為何4G的網路我盡然可以上網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9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8 UTC+08
那我5點就開車去寄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28 UTC+08
沒啦 我只是在找S3有沒有支遠4G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28 UTC+08
摁摁 應該是單卡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5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5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5 UTC+08
再說我還有i6 沒關係??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5 UTC+08
3g也有 朋友一場 戶交流沒關係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4 UTC+08
沒關係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4 UTC+08
好吧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3 UTC+08
你816單卡還是雙卡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3 UTC+08
我問一下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1 UTC+08
手機不支援4g的我不有在弄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1 UTC+08
但是我是4g卡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1 UTC+08
我知道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21 UTC+08
網路上介紹有說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1 UTC+08
Htc割愛一點 我會貼你 我s6 跟tab4一起寄過去這樣 互相不貼是比較好 因為s6不是說很便宜 再說她也是全新 朋友一場 交易一下 互相讓一步 別不好做人這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20 UTC+08
咦 可是他有支援 gsm+wcdma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0 UTC+08
既然都是朋友一場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20 UTC+08
不好意思 不然這樣好了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19 UTC+08
只有亞太 遠傳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19 UTC+08
沒有4g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19 UTC+08
沒有let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19 UTC+08
台哥大只支援 gsm+wcdma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18 UTC+08
摁摁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18 UTC+08
我剛剛叫朋友去手機店問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18 UTC+08
到時我會裝在盒子裡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18 UTC+08
在宿舍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17 UTC+08
配件呢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17 UTC+08
在我身上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13 UTC+08
你的手機現在在哪裡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11 UTC+08
還有免費的導航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11 UTC+08
我的是遠傳 他也支援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11 UTC+08
不止亞太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11 UTC+08
他可以支援很多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10 UTC+08
亞太的欸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09 UTC+08
不過 我在外面連網路的時候 有4G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08 UTC+08
好像只有3G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08 UTC+08
http://www.sogi.com.tw/products/SAMSUNG_GALAXY_S_III_i939/9553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07 UTC+08
http://www.sogi.com.tw/articles/%E4%B8%89%E6%98%9FGALAXY_S_III_i939_%E6%A5%B5%E9%80%9F%E4%BA%9E%E5%A4%AA%E6%A9%9F%E5%8B%95%E6%89%8B%E7%8E%A9/6197355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6:04 UTC+08
我看ㄧ下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6:00 UTC+08
支援4g?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59 UTC+08
可以呀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5:58 UTC+08
Sim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5:58 UTC+08
不是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58 UTC+08
你是說記憶卡嘛?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5:58 UTC+08
裝4g卡能嘛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57 UTC+08
可能是他本深會掉漆吧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56 UTC+08
就整裡乾淨要寄給你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5:56 UTC+08
什麼意思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5:56 UTC+08
可是後面怎麼脫皮成那樣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56 UTC+08
S3 已經在整理了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5:56 UTC+08
了解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56 UTC+08
Htc816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55 UTC+08
保護套我在幫你貼錢 買比較好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5:55 UTC+08
你現在拿什麼ㄐ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5:54 UTC+08
可是感覺外表脫皮 那是什麼情況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5:54 UTC+08
保護套什麼顏色?拍一下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53 UTC+08
其實 那隻原價可賣6000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53 UTC+08
然後免費送保護套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52 UTC+08
所以比s3 I9300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52 UTC+08
保證不會當機 其實那臺行號是s3 I939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50 UTC+08
關於如果有s6 那s3你就不用貼錢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50 UTC+08
對了htc816可能我要看狀況因為身邊已沒好手機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50 UTC+08
名字: 梁智凱 電話:無 手機:0916416108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50 UTC+08
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7號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5:41 UTC+08
你可以要幫我貼保護貼或是幫我買一個保護套哦 不然這樣我有虧損一點 或是貼個幾百塊 我在去貼點錢 自己去買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5:38 UTC+08
可是那ㄓ怎麼感覺破皮這樣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5:38 UTC+08
S3確定不會當機??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5:36 UTC+08
好 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4:45 UTC+08
5點下班立刻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4:45 UTC+08
換你ㄉ地址 資料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4:45 UTC+08
7-11地址:655雲林縣元長鄉東興路28號 名字:XXX(代替) 電話:無 手機XXX(代替) 請用貨到不付款 (那是貨到了不用錢就可以領的意思)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4:42 UTC+08
也是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4:42 UTC+08
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3:17 UTC+08
好的跟好的 比較差的先吧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3:13 UTC+08
ㄜ 我想先用s3換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3:11 UTC+08
Tab4先用拜託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3:10 UTC+08
恩...... 可是 這樣我就沒手機了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3:03 UTC+08
Tab4貼你錢 跟你換816 然後換成功 我s6在寄一次給你好不好 真的比較愛816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3:02 UTC+08
我晚點給你地址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52 UTC+08
摁摁 那寄到哪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51 UTC+08
先上班 快1點了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51 UTC+08
那先這樣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51 UTC+08
Ok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51 UTC+08
因為想說先留著 到時在看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50 UTC+08
比較喜歡816的說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50 UTC+08
阿可是 為什麼不能816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50 UTC+08
好賣家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49 UTC+08
摁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49 UTC+08
好 知道了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49 UTC+08
Ok 那我下午5點才有下班 ㄧ下就去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49 UTC+08
配件也要寄嘿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48 UTC+08
摁摁好 我今天等等寄 可以?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48 UTC+08
你什麼時候寄我就什麼時候寄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48 UTC+08
摁摁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48 UTC+08
沒差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48 UTC+08
好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48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47 UTC+08
沒耶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46 UTC+08
但是s3沒保護套之類的嘛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46 UTC+08
Tab4會先給你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46 UTC+08
但是s6 要等你寄過來 才有給你了哦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46 UTC+08
可以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45 UTC+08
那可以用s3換嘛?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45 UTC+08
可以 也是店到店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43 UTC+08
所以s3沒辦法換囉?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43 UTC+08
怎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42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42 UTC+08
那個 人在嘛?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23 UTC+08
謝謝您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23 UTC+08
好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23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23 UTC+08
摁 好吧~ 可能就沒辦法了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23 UTC+08
不用了太麻煩了一點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22 UTC+08
不然就免了 太麻煩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22 UTC+08
想說 我們一人跑一半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22 UTC+08
我本身住台中~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22 UTC+08
如果要求面交 就是勞煩您過來了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22 UTC+08
我是不可能過去 因為太遠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22 UTC+08
面交比較能保險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22 UTC+08
用店到店不是就好了?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21 UTC+08
不太知道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21 UTC+08
恩...... 對了 你最遠的話 可以跑到哪裡?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20 UTC+08
被騙 對話那麼多 哪怕告不成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20 UTC+08
這就是看個人的了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20 UTC+08
因為我怕 真的假的 有這樣子?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20 UTC+08
那不需要了不好意思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9 UTC+08
我手機0909308665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9 UTC+08
不過以防被騙 我可能要先收到你的手機 我才敢送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9 UTC+08
好 那麼也是店到店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9 UTC+08
也是可以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8 UTC+08
還是htc816 我用s6跟tab4跟你換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8 UTC+08
配件在宿舍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8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7 UTC+08
配件也要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7 UTC+08
摁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7 UTC+08
等我一下歐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6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6 UTC+08
拍一下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6 UTC+08
不會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6 UTC+08
S3沒盒子 但有充電器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5 UTC+08
你手機 會當機嘛?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5 UTC+08
配件也是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5 UTC+08
可以拍嘛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5 UTC+08
S3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5 UTC+08
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5 UTC+08
那好吧~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5 UTC+08
資料都會留給你 以防詐騙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5 UTC+08
恩....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5 UTC+08
可以但是我彰化ㄝ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4 UTC+08
可以面交嗎?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3 UTC+08
7-11店到店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3 UTC+08
那交易方法是?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3 UTC+08
嗯嗯 但是要交易成功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3 UTC+08
好啊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3 UTC+08
看你嘍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3 UTC+08
S6 放著也是爛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2 UTC+08
甚麼原因?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2 UTC+08
S6 是續約拿的 我只有用i6不好意思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2 UTC+08
??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2 UTC+08
原因 很簡單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2 UTC+08
嗯嗯 如果換成功 我s6 可以送你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2 UTC+08
就好?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2 UTC+08
所以就是S3 換TAB4 ru.4cl3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1 UTC+08
未開ㄝ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11 UTC+08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10 UTC+08
那我可以看tab4 嗎?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09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09 UTC+08
沒關係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09 UTC+08
有用過 也有刷過機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09 UTC+08
沒關係 不用貼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2:09 UTC+08
可是 我S3不是全新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2:00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1:54 UTC+08
全新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1:54 UTC+08
全部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1:53 UTC+08
怎麼交易? s3如果用tab4跟你換 我貼 你可惡嘛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1:53 UTC+08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1:29 UTC+08
哈囉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1:28 UTC+08
配件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1:28 UTC+08
好 816詳圖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1:27 UTC+08
但816是9誠心的˙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1:27 UTC+08
可是有使用過痕跡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1:27 UTC+08
S3詳圖 來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1:27 UTC+08
就這兩種是最好的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1:27 UTC+08
你還有什麼機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1:26 UTC+08
當然不用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1:26 UTC+08
S3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1:26 UTC+08
816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1:26 UTC+08
S6 和I6 個要貼?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1:25 UTC+08
我有i6跟s6 看你要什麼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1:24 UTC+08
你什麼機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1:20 UTC+08
可以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1:20 UTC+08
dk3cj04

對方2015年7月20日 10:59 UTC+08
可以換??

梁智凱2015年7月20日 10:56 UTC+08
還沒

對方2015年7月19日 8:56 UTC+08
手機換掉樂嗎
Q媽咪 104-08-06 10:31

事情發生經過
7/29下午,因本人的重要資料隨身碟遺失,急尋狀態下,與當班及交接班在場人員經詢問且他人口頭同意後,進行搜身及搜包包之行為,搜索當下,於A小姐的包包內,由他人發現本人於2014年11月遺失的舊隨身碟,目擊者含本人約7人,當下詢問A小姐,他說不知道為什麼會在他包包內,因本人當下身心疲累,沒有追究行為,後因與家人討論後,想提告A小姐偷竊,因為從A小姐來本職場後,3年內約有數萬價值的物品被偷竊,而A小姐一直列為嫌疑人,但苦無證據可直接告A小姐,今因發現A小姐包包內有本人的私人物品,且本人未借給A小姐,A小姐矢口否認偷竊,並要提告汙衊,就目前狀況,有人建議我先備案或報案,我該如何處理?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就隨身碟部分,A小姐可能成立刑法第320條竊盜罪,如果證據保全充分,提出刑事告訴沒問題,但隨身碟已找回,似無損害可要求賠償,除非您是希望A小姐經由刑事程序獲得懲儆,但就算最後法院判決有罪,因犯罪情節非重大,可能也是輕判,宣示意義較大。 其他未查獲之失竊財產,除非有具體證據或A小姐願意坦承,否則不能在本案中混為一談。 備案或報案無濟於事,尤其非現行犯,很難期待警員認真處理,如果執意提告,可直接向地檢署為之。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阿帥 104-08-05 00:29

各位律師大大
之前跟人談判(錢的問題)有錄影到 那人有說 你直接去報警 快去報警 在這就可以打電話報警了我都沒差
載來就是沒錄到的時候 有說你回家路上暗暗的 要小心點 別雷殘
(沒有畫面也沒有錄音算是沒有證據 只有我的片面之詞)
以上情形這樣有形成恐嚇取財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5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情形,尚不足以使人覺得危害生命、身體、健康,故而並不會構成恐嚇罪。

2、倘若要提告,必須要有證據,包含錄音、錄影或是證人等,否則難以成罪。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5 14:59

從您所說言論看起來客觀上應不至於讓他人感到畏怖,看起來也非屆此取得一定財物,應不致構成恐嚇取財

羊羊 104-08-04 22:01

未成年少女懷孕如果女方家長要提出告訴的話需要負起什麼連帶法律責任嗎?

那小孩可以拿掉嗎?如果拿掉的話證據消失要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5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未滿16歲,構成與未滿16歲男女性交罪,可處罰7年以下有期徒刑

2、證據不是只有胎兒,還包含證人、測謊、診斷證明書等,故而倘若對方提告,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5 2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與未滿16歲之發生性行為,極有可能構成妨害性自主之犯罪,可就主觀認知年齡之部分,加以辯護之;若已滿16歲,合意且無交易之情形,即不構成刑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henchun 104-08-04 17:57

1.檢察官說:想補證據或是相關想到的事物都可以,那請問:「補件的話需要什麼格式或是直接寄到花蓮法院地方法院嗎?」

2.多久可以收到判決書呢?

3.有照檢察官的意思去申請了「刑事附帶民事聲請狀」,聲請後一定會要到賠償的損失嗎?

4.檢察官也有說到私下和解,這方面的話是我主動比較好還是等被告人提請呢?

5.被告人是有要了我的電話,但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打來,如果?聲請了「刑事附帶民事聲請狀」

一定會賠償的話,那也可以選擇不和解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訟案件除了在法庭陳述外,另一重點的溝通方式即為以書狀來陳述,所以若您有何請求及聲請,原則上均以書狀為之,而被告若已被起訴,則您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您也不一定要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05 10:55

您好:

1、要補的證據或資料可以書狀寄到本案管轄刑事庭,如已分案到民事庭,則寄到民事庭即可。如不清楚補正或陳報狀如何書寫,其實亦可直接寄到法院即可。(但最好都要寫上案號和股別)
2、 須視您和解民事案件進行狀況而定,不可一概而論。基本上如果和解完判決應該很快就會下來了。

3、您若已提了刑附民的聲請狀,在刑事那邊證據認定沒問題的話,基本上就應有損害賠償可請求了,只是金額多寡仍不一定。至於和解原則上應是被告會主動聯絡你,因為若和解不成,他在刑事方面的責任可能會比較重,所以可以等他來主動連絡。如他遲遲不肯連絡,您就可直接以在刑附民起訴狀中提的金額向他求償,只是這部份就要等法官判,也不一定會全判。若您在未下判決前就已與對方達成和解,則金額就可直接照和解書上約定的向他請求。

花璃 104-08-03 18:08

我的班導是法律系的,上次問他,還跟我說只要是網路上的買賣,買家可以不管任何原因,用七天鑑賞期規則來無條件退貨= =

但是我剛剛看到這個資料....

https://scontent-tpe1-1.xx.fbcdn.net/hphotos-xfp1/v/t1.0-9/11796420_1014907835194433_359840494370293874_n.jpg?oh=05cda8e748edb9c62ff63c0d66eb1397&oe=56505E89

我是個人買賣不是企業不是店家,這樣我就不用擔心了。

想問一下,完整提告費用及時間大概多少?包含諮詢等等。需準備的東西是什麼?

或是事件發生多久後無法提告?還是只要證據都在過多久都可以?

最大問題是,我有棄標的買家本名,但是他在露天留的應該是媽媽的手機,僅有這樣的資料是否可以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3 19: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告訴期間6個月。

2、可以來信或是來電洽商費用及會談事宜。

您好:

請問買家棄標您要提告的內容是什麼?刑事民事?您受有何種損害?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4 06:15

請先確認要提告什麼(民事刑事?),並盡可能搜集對方留下來的資料以利日後訴訟進行。

Kiwi 104-08-03 17:00

各位律師

朋友在半年內陸續用各種名目向我借錢,投資、家裡急用及運動簽賭的金錢代墊等等,但要請他出面寫借據本票時,人就拒接電話消失不見,所以我手上僅有的證據就是手機的通話錄音

想請教一下,如果想上法院提告或是申請支付命令,只有通話錄音可以嗎? 那我是不是附上通話錄音檔案就可以了?

我知道他常在大陸港澳往返,有什麼辦法或是控告那種罪名,能對他做出限制出境的處份嗎? 謝謝

您好:

您可以檢附錄音譯文、光碟聲請支付命令,對方不異議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若對方異議則需要在訴訟中請求。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3 17: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又若對方常常居無定所,有可以聲請看看假扣押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4 06:20

對方若是清償期屆至而未還款,可聲請支付命令。另刑事部分,借錢不還常有人會告詐欺,但多半會被認為是民事債務問題而告不成,這就要多加思考。

linda 104-08-03 12:31

因男方承認我們有關係,之後其配偶於我上班時間打電話質問,並錄音,錄音中雖然我有承認,但其配偶其實無任何的直接證據相片可證明,僅此錄音檔案和我傳的簡訊,錄音檔作筆錄時警察說對方提出的證據,而且就依其配偶提出的錄音檔,上有日期顯示為103/10/23(昨天把日期打錯),這樣我會被上訴嗎?這樣有算知悉超過6個月了嗎?

一、  就閣下所述妨礙家庭,配偶知悉起算6月內提出告訴的刑事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的說法比較抽象, 陳述未必完整精確,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事實供判斷(如起訴的條文)

如果是刑事的一般提告是六個月內, 還是回到前面一點, 對方到底是用什麼告您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實務上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不限直接證據,綜合一切間接證據如果法院可以獲得確定心證,仍可以判決有罪,且已錄音簡訊證據判決有罪,案例亦不在少數。 告訴期間六個月,是以告訴人知悉最後行為時起計算,如果錄音檔上所載時間「103/10/23」能證明為告訴人實際知悉時間,則104/4/23以後提起之告訴即不合法。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有超過六個月

而且這錄音是否能當證據

其實還有疑問的

但對方應該會以此為證據提告

到時否認到底就好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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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因為不知道對方告訴的法條,『假設』對方告訴妨害家庭通姦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一般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建議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明確爭執此點,此為有利主張。

假使檢察官仍舊起訴,於審判中仍可以爭執告訴超過六個月,請法官不受理判決。不過,究竟有無超過六個月,檢察官或法官會綜合判斷證據資料決定。

提供另個方向思考,假使有證據能證明配偶有縱容或原諒之情況,依法是不可以告訴,若有此種情況,也可搜集相關證據作為有利主張。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3 16:34

如果元配適用10月與您之間之對話錄音提告,確實可能會有超過告訴其之可能。但必須要釐清,竟對話內容有包括甚麼?建議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3 17: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您可爭執並不知悉對方為有配偶之人及未有發生性器官結合之行為,若此,則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有過從甚密之行為,另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補充說明,縱使事發已經六個月,但若其配偶是到近期才知悉有此事,則以知悉時開始算六個月。

建議您將相關證據資料向律師為初步諮詢,以確定答辯方向,並朝不起訴之目標努力。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皇上 104-08-03 01:46

因為他們都串供好了,可是我這裡有一個證據是其中兩人在臉書上留言說,一定要用逼的還有要像上次那樣逼才會記得就對了,以及可能他不小心忘記被逼的感覺了,以上這些留言,可以提供給檢察官吧?

這樣可以讓他們啞口無言把?因為他們一直說沒有對我恐嚇取財,可是上述用逼的以及上次的字眼,都歷歷指正他們的口供

檢查官在做偵訊時是隔開偵訊嗎?因為我很怕他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3 06:47

您可具狀說明並提出此證據,以利於您訴訟日後發展。

linda 104-08-02 21:51

各位律師您們好,我被告防礙家庭,根據對方提出的證據目前就只有我和她的電話錄音,但是是在去年103/9/23號的錄音(目前對方的證劇就是電話錄音或到歉簡訊而已),於今年六月提告,我知道這已經超過六個月追溯期,我想問這樣我還會被檢查官開庭幾次,是不是一次就可以結束,不會被起訴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2 22:04

您好,告訴期之起算是從元配知悉有通姦事實時起算唷!

linda 104-08-02 22:1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告訴期之起算是從元配知悉有通姦事實時起算唷!

錄音檔中就是她知道才打電話來質問的,所以是超過六個月了,所以有律師可幫我解答像這樣已經超過追溯期的案件,還需開庭幾次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2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分配到之檢察官決定,有可能開一次庭就結束,每個檢察官之風格不一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開庭次數不一定,但您可以主張對方的告訴權之已消滅,檢察官會再針對此部分去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純就告訴期間來看是不一定的,因為對方未必會提出你說的這兩個證據,搞不好她提出來的是別的證據。如果你要證明對方早就知悉妳的行為,那麼第一個就是你等於是承認犯罪,如果時間點被突破你就GG了,這個請三思。

二、被告並無義務自證己罪,這個請記得,是否認罪你要自己決定。

三、通姦或相姦來說,一般是判四個月得易科罰金或是五個月得易科罰金,這個先跟你說一下。判四個月得易科罰金的話是十二萬元;判五個月得易科罰金的話是十五萬元。

四、關於你問的你認為超過告訴期間是不是能速戰速決的問題,我查了一個判決,是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2030號刑事判決,這個判決主文是[ 原判決撤銷] 、[ 不受理]等。也就是說,這個案件打官司打到二審才證明出來是超過告訴期間,也就是歷經了偵查中開庭、一審開庭,二審開庭,最後二審才認為超過告訴期間然後判決不受理。這樣懂了嗎?也未必就會開幾次庭就結束了。

五、建議你就近找個律師談一談吧,這類案件被告供述很可能會被當做不利被告之認定,在沒有找律師陪你開庭的情況下請謹慎回答。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一、  就閣下所述,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俾便回覆您的問題。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時間這件事不見得那麼順利

因為他可以說當時只是懷疑

確認時間不是在那個電話

但如果沒有具體證據

這也不會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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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 104-08-02 12:57

今天派出所送來通知書,事由是妨害電腦使用                                      

大約一兩個月前,懷疑前女友劈腿,擅自登入fb查看訊息(他並沒有給我密碼,我從她告知我的她其他APP密碼猜測登入

發現她與前男友仍再一起,於是大吵結束。

當晚分手了,隔天對話紀錄前女友有問我「我有給你臉書密碼嗎?」「為何偷登」的訊息,我也承認她沒有給我而我偷登入的訊息,當下氣消了也很自責道歉做這件事。                                                                        

應該是被留下來當證據了,也沒有再聯絡了                                            

隔天也把所有與她的聯絡方式、對話紀錄都刪光了

今天就突然收到她居住市派出所的通知書

上面被通知人是我,如果不去我被起訴的機率大嗎

第一次遇到法律問題想請問

1.我到案說明 偵查佐是不是就會依據我的筆錄 將我移送給地檢署,或者會再詢問我前女友是否確認提告? 我該去做筆錄會比較好嗎?證據足夠嗎?

2.如果我沒有到案說明 是不是就會被檢察官拘提?

3.我在對話上承認偷登是不是就足夠當作證據將我移送?

4.我該怎麼解決後續問題會比較好..謝謝

您好:

刑事訴訟法第71條之1規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您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警察可能會聲請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您到案。 刑法第358條無故入侵電腦或相關設備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建議您與告訴人和解,並請告訴人撤回告訴或簽署刑事撤回告訴狀,以免訟累。
AW 104-08-02 14:19

我先嘗試和前女友討論和解

但是如果和解不成我做筆錄時以不清楚不知道方式表達起訴機率會比較低嗎?

還是說前女友所掌握的證據已經很充分不管怎麼樣我都會被起訴了?

(證據就是我承認我沒有她密碼然後偷登)

謝謝


AW 104-08-02 14:22

或者我該怎麼向警局說明筆錄

比較不會被檢察官起訴...

該怎麼說會比較好...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02 16:46

 

方安遠 律師  答覆:

1.  依你所述內容,你違反刑法第358條之行為明確,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前女友應該有向警方提出你承認沒有她的密碼,未經她同意而侵入她的電腦證據,無罪可能性非常低。

2.  警詢通知書已合法送達,你應依通知書所載時間地點到警局說明,否則可能被拘提到案接受訊問,理由已如徐律師所言;另外,你最好與前女友和解並請她撤告,因告訴乃論之罪如經撤回,未來受害人即不得再提起告訴,這是對你最有利的結果。

3.  依目前我國制度,警方受檢察官指揮偵查犯罪,警方不可自行結案,故警方詢問案件關係人及調查相關證據認為已完備時,即會將調查之卷證移送檢方。檢方受理後,即會開偵查庭進行調查。

4.  被告犯罪後之態度,對於檢察官作成何種處分,或是如果被檢察官起訴後,法官如何量刑,通常是一個很重要的判斷標準。如果證據明確,即使否認也不會被採納,反而會被判得更重。

5.  最好的做法是盡力與前女友談和解,無論對方接受與否,這個過程你要留下記錄(證據),萬一和解無法成立,你亦可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你已盡力和解,讓檢察官或法官留下一個犯後態度良好的印象。如果你沒有前科或其他不良紀錄,生活與工作正常,且本次犯行為初犯,應該有機會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萬一仍被起訴,亦可盡力向法官爭取緩刑(宣告緩刑即暫時無須執行,也不會留下前科,但緩刑期間不得有其他故意犯罪,否則會被撤銷緩刑)。另外一個方法,是向法官聲請改用簡易判決處刑,這部分程序較為複雜,可能要花點時間當面討論。

6.  總之,不論是和解緩起訴緩刑,你都要做好花錢消災的心理準備,因為緩起訴緩刑通常都會附條件,依你所犯罪名,條件應該是罰金。

 

如有其他問題, 可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討論, 或電  0988-712491與我約時間洽談,但請表明身分及稱謂。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02 17:00

 

方安遠 律師  答覆:

 

一、 依你所述內容,你違反刑法第358條之行為明確,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前女友應該有向警方提出你承認沒有她的密碼,未經她同意而侵入她的電腦證據,無罪可能性非常低。

二、 警詢通知書已合法送達,你應依通知書所載時間地點到警局說明,否則可能被拘提到案接受訊問,理由已如徐律師所言;另外,你最好與前女友和解並請她撤告,因告訴乃論之罪如經撤回,未來受害人即不得再提起告訴,這是對你最有利的結果。

三、 依目前我國制度,警方受檢察官指揮偵查犯罪,警方不可自行結案,故警方詢問案件關係人及調查相關證據認為已完備時,即會將調查之卷證移送檢方。檢方受理後,即會開偵查庭進行調查。

四、 被告犯罪後之態度,對於檢察官作成何種處分,或是如果被檢察官起訴後,法官如何量刑,通常是一個很重要的判斷標準。如果證據明確,即使否認也不會被採納,反而會被判得更重。

五、 最好的做法是盡力與前女友談和解,無論對方接受與否,這個過程你要留下記錄(證據),萬一和解無法成立,你亦可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你已盡力和解,讓檢察官或法官留下一個犯後態度良好的印象。如果你沒有前科或其他不良紀錄,生活與工作正常,且本次犯行為初犯,應該有機會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萬一仍被起訴,亦可盡力向法官爭取緩刑(宣告緩刑即暫時無須執行,也不會留下前科,但緩刑期間不得有其他故意犯罪,否則會被撤銷緩刑)。另外一個方法,是向法官聲請改用簡易判決處刑,這部分程序較為複雜,可能要花點時間當面討論。

六、 總之,不論是和解撤告、緩起訴緩刑,你都要做好花錢消災的心理準備,因為緩起訴緩刑通常都會附條件,依你所犯罪名,條件應該是罰金。

 

如有其他問題, 可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討論, 或來電  0988-712491與我約時間洽談,但請表明身分及稱謂。

一、  就閣下所述涉犯刑法358條的刑事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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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2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盡量跟女友達成和解,以換取緩起訴之機會。

另外,若和解真的談不下來,其實也不用太擔心,依據您的情形,得易科罰金之機會很高。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2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盡量跟女友達成和解,以換取緩起訴之機會。

另外,若和解真的談不下來,其實也不用太擔心,依據您的情形,得易科罰金之機會很高。

FISH 104-08-02 07:47

買家當時請我幫忙代交易,所以東西都給了我,但是賣家卻使用不法程式強制成功交易,導致金錢損失,但當下我只拍照交易時的畫面以及知道對方ID,交易對話內容我沒拍到,請問是應該由原買家報警嗎還是由我這個幫忙代交易的報警呢?
如果原買家想親自報警,但是他手中沒有證據,而且是透過我去與他人交易,我該提供他什麼?這樣原買家報案會受理嗎?

您好:

1.  對方的行為恐觸犯刑法第360 條「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因妨害電腦使用罪係屬告訴乃論,一定要由被害人或其親屬提出告訴,不能其他人提告

2.  您可蒐集相關證據,除您拍攝的交易照片外,亦可調取與賣家的交易對話及匯款紀錄,對方的id及ip位址等資訊,並交由被害人提告,若警方在偵查過程中若有需要,亦可向您查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FISH 104-08-02 10:02

你好,所以必須是與那個騙子賣家交易的"我"去報案才成立,由原買家報案是不會成立的是嗎?

FISH你好:

你所提網路遊戲虛寶交易,究竟不法程式強制交易成功是何意?是否是對方未付款而造成金錢損失?皆必須要先釐清才能進一步評估有無民事刑事責任

以上供參。

FISH 104-08-02 10:34

RE:陳律師

對方沒有給要交易的物品,反而我的物品被對方拿走,但因為這物品是原買家的,而我只是代交易,所以到底應該是由我報案還是原買家報案呢?

哈哈 104-08-02 00:34

律師您好在前幾天發現自己在健身房運動時被偷拍照片,並發現被對方在個人FB發佈,對方並在內容中當中暗諷胖的內容,並有留下長達3年時間注意我,所以這不是偶發偷拍而是蓄意偷拍造成我內心很大的影響與恐慌,我已將FB的畫面和對話內容擷取下來當作證據,雖然沒有照到臉但從衣服背影和體型和地點確認是自己,並不想原諒對方,請建議我該如何做,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2 06:18

刑事上對方可能構成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需視其留言為何),民事則可以名譽權侵害為由請求賠償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02 12:51

方安遠 律師  答覆:

   照片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之「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對方上傳的照片雖未照到妳的臉,但如從衣服背影體型地點得以讓第三人識別出妳,則可能違反個資法(是否違反個資法,仍須視其FB內容加以判斷),可依個資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包括財產上損害與精神慰撫金)。

   縱使未違反個資法,偷拍他人照片且上傳FB仍可能構成肖像權之侵害,妳可要求對方停止這種行為,如對方仍持續其行為,妳可依民法第18條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並得依民法第195條主張肖像權受侵害且情節重大,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至於情節重大與否,則屬法官自由心證之範圍,在舉證上可能須再加強,以提高勝訴的機會。

   另外,FB內容中暗諷胖的內容,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但仍須視其具體內容判斷。

 

如有其他問題, 可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 但請表明身分及稱謂。

 

哈哈 104-08-02 15:50

 律師您好,請問可以一起提告妨礙秘密罪嗎,謝謝

 

哈哈 104-08-02 15:58

 律師您好,請問可以一起提告妨礙秘密罪嗎,謝謝

哈哈 104-08-02 17:03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刑事上對方可能構成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需視其留言為何),民事則可以名譽權侵害為由請求賠償

 律師您好,請問可以一起提告妨礙秘密罪嗎,謝謝

哈哈 104-08-02 17:04
回覆 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方安遠 律 ... (恕刪)

 律師您好,請問可以一起提告妨礙秘密罪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2 1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已經涉嫌妨害名譽,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賠償

2、因為是公開場所,所以除非是拍攝隱密部位,否則不會構成妨礙秘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2 2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或許可提出刑事誹謗告訴,妨害秘密之部分,尚不會構成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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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2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或許可提出刑事誹謗告訴,妨害秘密之部分,尚不會構成之。

May 104-08-01 15:03

我爸媽結婚2X年,早在6年前就已分居分居原因是媽媽爛賭又外遇,只是已經過這麼久早已沒有證據,爸爸跟弟弟已沒有和媽媽聯絡,而我有,這也無法申請失蹤還是什麼的(爸爸有嘗試去警察局備案,但因為我還有跟媽媽連繫遭拒)。而在這幾年裡,我一直都知道媽媽有男友,從不間斷過,但我並沒有錄音或錄影的證據,但親友都可作證(媽媽的妹妹、媽媽的阿姨、姨丈)。本來爸爸已經不想管她了(其實中間都有再談離婚,只是媽媽一直推拖,遲遲不肯簽字離婚,也不肯出面辦理),只是這一年來,媽媽的行為越來越誇張,陸續有跟地下錢莊借錢賭博(無證據,她本人自己說出),還因此自殺過數次,情緒也異常反覆。(後來媽媽說醫院診斷她有憂鬱傾向,好像陸續有回診吃藥,可她常說謊,也不能保證醫院真的有判定她有憂鬱症,幾乎都是她一面之詞),爸爸擔心日後她所借下的負債會讓我跟弟弟背負,所以再次提出離婚要求,但媽媽要求20萬贍養費,我們無法接受這條件,原因1.從媽媽離開家裡,我和弟弟所有生活費學費雜費等,都是爸爸一人付出。原因2.全家人收入一個月不到4萬,甚至更低,根本無法拿出這麼多錢。原因3.在婚姻中有過失的是她,她不該再開口要求贍養費。想請問各位律師們,該怎麼辦?到法院申請判決離婚嗎?(上網查了很多,說通常程序走完要3~6個月,但我們希望馬上能離婚成立,因為媽媽不肯協議離婚,又擔心她不知道什麼時候再去借錢,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快速解決呢?)如果爸爸帶著我跟弟弟到法院作證,可以馬上判離婚嗎?還是法官依舊要宣媽媽來,深入了解詳情,然後等3~6個月才能判決嗎?有什麼方法可以在媽媽知道卻無法反應的情況下,讓法官判定離婚呢(因為媽媽情緒不穩定,擔心她會傷人傷己)?另外,我們要寫什麼申請書呢?看了很多種,例如:家事申請狀、家事起訴書聲請調解狀等等,哪一種才適合我們呢?網路上給我的資訊是說,除了協議離婚跟判定離婚外,還可以調解離婚?媽媽沒出面,該如何調解?如果走了判定離婚這條路,只要媽媽反駁而我們又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不就變打官司(中間花費一定無法計算...)?請求各位律師們幫幫我,真的非常感謝您們能為我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1 16: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述的狀況可以訴請法院裁判離婚。相關法定程序影響當事人權益重大,本來就需要一段時間審理,倘若不想走冤枉路,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2、倘若手頭上沒有什麼證據,屆時就是傳喚證人到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仍應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以利日後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1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傳喚證人證明父親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1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傳喚證人證明父親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情形。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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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聰 104-08-01 01:08
在7月12號那天跟ㄧ名女生朋友去找朋友喝酒 在要回家時。我開車她主動幫我口交。邊開車邊進行。無強迫。相信在開車時也無法強迫她吧。之後在路邊就發生性行為。 結束後回家都沒事。早上還傳訊息問我有沒有安全到家。但是訊息刪了也沒有行車記錄器。 就在昨天警察要我去做筆錄。說女方告我強姦她甚至驗傷 有瘀青指甲痕。那天只有在喝酒時的幾個朋友都看的出那女生很喜歡我肯定會發生關係。這點是否能當證據? 至於簡訊刪除有無辦法找回呢?告我性侵應該不可能問我有沒有安全到家吧 我該如何自保呢。謝謝拜託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1 05:41

妨害性自主屬重罪,建議審慎應對,請求律師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封簡訊確實是關鍵,並已找不回來,應該再想想看當時有無其他積極證據可以主張,而被害人一般也會轉成證人,所以被害人的證詞也是關鍵,妨礙性自主罪屬公訴罪,且為三年以上之重罪,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被告妨害性自主的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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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搜證的話儘量搜證。

二、如果搜證困難的話可以考慮民間測謊測自己沒有說謊

三、雖然民間測謊需要費用,但如果可以證明清白這些費用應該算是很便宜,請考慮。

四、如果被認定有罪的話這個不是小罪。

五、如果是強迫的話應該不會只有手指甲受傷而已。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1 16: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簡訊的部分應該回去您的手機廠商那邊詢問刪除資料能否回復,倘若可以,可以提交檢察官並由檢察官函詢業者處理,也可以調閱路口監視器、測謊等。

2、屬於重罪,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1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嘗試至通訊行詢問有無辦法回復刪除之訊息,再請求調閱相關監視錄影畫面及當天在場之朋友,並盡快蒐集證據委任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之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1 23:35

因為妨害性自主案件很保護被害人,建議您委任律師陪同接下來之偵查程序,全力求得不起訴處分!另外偵查的時候基於偵查不公開,您可能無法掌握偵查機關所擁有之資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以分析究竟是要為無罪答辯抑或是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8-02 10:51

您好

 性侵乃重罪 建議委請律師陪同處理較佳

 另您應該思考還有無其他證據 可證明您們是合意  而非違背意願

 否則如果法官或檢察官只片面相信被害人的指述  恐怕會對您很不利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