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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 103-02-06 08:56

律師您好

朋友的爸爸之前車禍,左腿截肢,還有腦震盪的傷,調解一直談不好賠償,現在要告了,請問賠償金可以要多少?

 您好,這要看被害人年紀.職業等等,才能夠計算勞動損失,其他部分就是以實際損害為主,精神賠償可以開個一百五十萬左右讓對方殺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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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分析表對責任歸屬怎麼說? 這種案件會送鑑定鑑定報告影響判決結果,如果對方有過失,那可請求因為車禍而生財產上的損失、因此增加的支出(醫藥費、交通費等)、喪失的勞動力(針對截肢等傷勢)、精神賠償,但要注意,你爸爸也有過失的話,對方可因為過失相抵減少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向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惟有六個月之告訴期限,須儘快為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金額部分除包括醫療相關費用,複健相關費用,減損勞動能力費用外,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而本案車禍過失認定及傷害認定,亦可能需要相關鑑定機關之鑑定報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vi 103-02-06 11:4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初步分析表對責任歸屬怎麼說? 這種案件會送鑑定鑑定報告影響判決結果,如果對方有過 ... (恕刪)

責任部分我也不清楚,感謝黃律師詳細的回答,之後有需要您幫忙開庭,再跟您聯絡

1.車禍事故  主要請求賠償項目不外是不能工作之損害  醫療費用  增加生活負擔以及精神慰撫金等等  原則上前三項都需要明白舉證相關證明  證明損失範圍   2.至於具體金額可能還是要看你們個案情節而定  這沒辦法一概而論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豆豆 103-02-05 19:10

各位律師先生/女士  您好:

 

有幾個重要問題想請教您的專業和高見!

 

神壇份子對我宅多年威脅.挑釁.恐嚇.辱罵,各種污染,甚至唆使一男放話殺害我一家,我除了可對神壇提告排除侵害之訴,附帶民事賠償外,那麼我可以告那五年多不聞不問的神壇房東嗎?

 

並且此神壇有新北市劉姓.林姓議員.立委.地方上劉.吳兩姓家族的勢力,以及里長.環保局.派出所.警局撐腰,我可提告或申訴,要求國賠嗎?

放任未設立之違法宮廟營業和合理申請補助,還有原該為民喉舌的地方官員贊助.袒護,國家放任教育.治安敗壞,地方官和警察不保護良民,反助紂為虐,這樣的國家政府,理應賠給好國民一個公道!

 

為了忍無可忍和正義公道,我準備提告多人,刑事罪名有:妨害名譽.妨害風化.公然侮辱.毀損罪.恐嚇罪.教唆殺人……..

其中一件檢察官已寄來指揮調查書,要我去板橋分局作筆錄,我恐神壇人脈關係廣,已一個月十天左右仍未去作筆錄,擔心成了俎上肉,任其宰割!

 

父親因神壇份子多年來以各方式對他的精神刺激.加上神壇份子現全租屋躲在我屋後後棟,我過去不曾在一樓後陽台違建堵死防火巷,現因神壇份子在屋後,致我父親終日惶惶不安恐懼難眠.又神壇份子時不時製造致命濃味的油漆味.燒焦味.瓦斯味過,過年前已免疫不佳的父親因吸入神壇份子屋後刻意製造的濃油漆味和環保回收車勾結神壇不給洗淨回收物的我們丟回收,更大聲毀謗我們:”不想洗的話,就別丟回收!”八十老父親堵氣,頂著大冷天在樓下撿碎回收物成一般垃圾而再次重感冒,第一次乃屋後油漆味濃,父親受不了,因此天寒出門躲避一會,而今終氣喘更劇不支病倒,神壇和神壇房東已快收了我父親的命了!我更無法前去分局作筆錄……

 

且分局偵查組警員兩次來電要我盡快前去作筆錄,,我農曆年前去電一次說明暫無法去作筆錄的原因……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才好?

 

請教您,關於律師費是如何計算的,同一狀紙包含神壇夫婦辱罵,神壇樓上鄰居及其鄰居親友也對我辱罵,我要提告恐嚇.公然侮辱.損害名譽.附帶民事賠償,律師費用需要多少?勝算大否?可收到判決書後付款否?

 

至於神壇和神壇出入份子的各種污染和恐嚇.威脅.挑釁.辱罵.教唆殺人.妨害風化.損害名譽.毀損罪,妨害自由強制罪,因對象太多,再加上地方官員.里長.派出所.房東.以及環保局人員多次戲謔.毀謗我.且嚴重懷疑新北市警察局監聽我家中所有通訊,真有某人在包庇神壇,放神明背後製毒的情事,否則何以如此手段對付我一家?

至今仍多次面前對我挑釁,家附近或門前也常有陌生人莫名出言辱罵,我要這些人和提及的各單位和官員,甚至政府還我一家一個該有的正義公道,要其賠償所有安全設備.醫藥費.精神和名譽民事損失賠償,外加登報道歉,專業的您能幫我達成所希望的判決結果嗎?

上述案子律師費約需多少?

 

因被神壇刻意迫害,已花費不少錢在醫療和安全設備上,經濟上稍緊繃,又非中低收入戶,不好意思地問您:”您能接受判決後再付款嗎?”

 

我真的極需要能幫助我撥雲見月的專業律師!

 

拜託各位律師先生/女士們!感激不盡!!!

 

祝  新春愉快.萬事如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1:4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1: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2:0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KOBE 103-02-05 08:22

 

小弟從去年十月中開始從事保全工作,因為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做很久,前陣子剛好又找到了一份自己很喜歡的工作,所以打算做到過年前離職!一月中左右就開始跟公司提了,可是公司已過年前這段時間找不到人為由要我再做一陣子。沒辦法!我只好繼續撐著…


幾天後大概一月二十幾號左右吧,我看到公司送來下個月班表上已經沒有我的名字,同事也跟我說公司找到人了!於是我在1/27去公司填離職單,公司也答應讓我做到一月底!然後我馬上跟上次面試的公司聯絡年後可以上班,並且約定2/10報到!(因為一開始面試的時候我說我不確定幾時可以報到…)

正當我興高采烈的認為快要可以脫下這一身保全制服的時候!意外發生了!!!保全公司跟我說要接我位子的人又臨時不做了!並已離職要以填寫離職單上面的日期 (1/27) 再過十五天才會生效為由要我”””最少”””做到 2/10!簡單來說就是離職單寫好以後,最少還要給他們十五天的時間找到人來補我的缺;說這是公司”規定”!

當下我懵了,真的懵了…我說十號我要去新公司報到,所以沒辦法,我月底做完就要走!他叫我去跟新公司喬,還說過年期間真的找不到人,要我幫幫忙!並答應我年後只要馬上補到人就讓我走,不一定會拖到十號,我回如果你們一直補不到人呢?他說他會盡快,而且保證最慢三月初一定讓我走…我說等到三月初新的工作早就沒囉…我等你,那,誰等我???

這輩子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想走卻走不了…於是我就想說那好吧!既然公司不讓我走,我就逼住戶趕我走吧…!因為我上夜班,之後上班我就開始睡覺,而且是躺在沙發上睡!巡邏也不去了,上班整天不是睡覺就是玩平板!很快我就被住戶投訴了,結果還是一樣…讓我繼續做!沒有人…後來我想了一個更絕的辦法---曠班!放空哨!

結果公司更絕---公司給我的答案是如果我在繼續擺爛傷害公司的形象,導致最後公司這個據點被社區撤換掉的話,(最近有這個風聲,但也不完全是因為我最近擺爛的關係,早班也要負一半的責任…)要對我提告,跟法院申請賠償!唉唉唉………之前還真的有人被這家保全公司告過,這個我有聽說…現在搞得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如果公司要告我,這個理由成立嗎?我有翻過保全業法,也沒有看到有類似的相關規定???

最後我想說的是,保全這行業真的不是人待的,至少對我來說是的!錢少休假少時間又長…月休六天一天十二小時兩萬八千五,夜班沒津貼,沒年終,除夕初一一天各五百的紅包我到現在也沒看到…!重點是這個社區是有錢人的社區(竹北鼎王這條街…),龜毛的要死,主委的家就在警衛室斜對面,讓我總是有一種被監視的感覺…壓力大到快要得精神分裂了………我到底該怎麼辦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7 11: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已經約定好離職日期,您也可以提出證據,則於約定離職日期前ㄧ公司規定辦好交接,您無須硬是配合公司後來所說的規定日期離職

2、但是在您離職前,仍不可以有損害公司之行為或是不辦理交接,否則公司確實可以請求賠償

103-02-05 01:57

派遣公司騙我去A大公司..得知後以勞基法第14條第一款提出離職

派遺公司不爽竟然固意加保我到滿三個月..不開離職單..以資遣方式..害我被誤會連三四個工作資遣

我後來告派遣公司偽造文書..

該公司竟然發存証說我是變態半夜打無聲電話??發黑函以及?擾?.並且恐嚇我要告我民事賠償...

請問我可以告什麼?

我的戶籍在高雄..存証是寄到高雄..公司在新北市...

 

 

沈恆 (沈律師) 103-02-05 08:57

您好!光靠對方的存證信函,您可能無法告對方什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有公司之存證信函,尚無法提告,需要其他之相關證據,或公司與您之合約內容,公司有明顯違反之相關情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存證信函只是對方通知你一定事項或主張  主要功能用在存證  以利將來訴訟提出為證據或攻擊方法使用   縱使有不實在  但對你可能沒有一定損害  所以你很難以訴訟跟對方主張權利   但如果後續訴訟主張或資料有不實  就可能會有法律責任問題   2.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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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娃 103-02-05 01:17

已經向被告發出存證信函,請問律師若再發出支付命令,對方有異議的話,接下來後續動作呢?刑事已提出詐欺告訴,檢察官表明還要拖一段時間調查那如果檢察官拖很久的話,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會不會到時候侵權損害賠償拖過時效兩年呢?該如何處理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2-05 08:56

您好!對方若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則會進入民事訴訟程序,法院會通知您補繳裁判費;若要等刑事起訴再提附民,您要自行注意不要超過二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發支付命令,對方異議即進入民事訴訟程序。若您欲待刑事程序終結,須注意時效問題。亦可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至檢察官,看是否能加快刑事偵查程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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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支付命令聲請  如果債務人異議  程序會轉入民事訴訟程序  將來法院會重行分案後  通知開庭   2.刑事程序時間可以會拖延比較久  這部分跟民事消滅時效沒有必然關係  所以最好還是需要在法定時效內起訴  以免罹逾時效   權益會受影響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29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時效是兩年,倘若要以刑事附帶民事方式節省裁判費的話,當然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為之,但被告很有可能在這段時間內就已經脫產

提告詐欺及附帶民事訴訟的用意無非係欲向被告索討損失的金額,因此,倘若行有餘力不妨先對被告聲請假扣押,再進一步查封被告名下財產,以免後續進行的訴訟沒有實質上的成效。
倘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

 您好,對方提異議的話,會進入一般民事程序,但其實你不用擔心這問題,因為你可以跟民事法院表示刑事仍在偵查,請求他裁定停止訴訟即可.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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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34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35
回覆 小小娃 的發言內容:

已經向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36

Waterm 103-02-04 23:52

我:機車駕駛

甲方(女):後座乘客

乙方:小客車駕駛(肇事者)

日前我載著甲方出門途中遭乙方紅燈擦撞機車

我跟甲方雙雙倒地,乙方傷勢比較嚴重送醫,

現在傷勢復原良好,可是傷及臉部,經醫美判斷消除疤痕費用不少,

 

問題:

@醫美醫師並分享經驗說這類車禍通常乙方只負責賠償機車駕駛的部分,而甲方後座乘客是要向機車駕駛索取賠償,乙方在法律上不用賠償甲方,是這樣嗎?

 

以上,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2-05 08:59

您好!乙方若有過失,就須負責賠償甲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乘客(甲)會向駕駛(您)及對方(乙),請求相關損害賠償,若乙無過失,及無須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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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責任問題  只是駕駛車輛者有過失行為  就可能會有民事賠償責任問題  並非只有賠償駕駛人  所以對方駕駛跟你可能都有民事賠償責任  但你朋友是否跟你主張  這是另一問題  2.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52

 機車騎士汽車駕駛都要對你的傷勢負責

小靖 103-02-04 22:14

律師您好,之前因電線走火導致火災,殃及鄰居房子

我們有誠意去解決幫他們把屋子復原,但鄰居獅子大開口

要求高額賠償,我們的屋子是超過二十多年以上的老房子

火災燒到的部份是屬於"違建",鄰居要求的部分已經超過房子本身的價值。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1.火災是否會有公共危險罪,會坐牢嗎??

2.火災燒到違建是否會被要求拆除或者罰款??

3.我們很有誠意解決但鄰居要求已經超出我們能力範圍了。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謝謝各位律師,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8: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鄰居之要求不合理,可不予理會。本案您似無構成相關刑事犯罪,關於民事損害賠償,可待其起訴再為協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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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責任都要有主觀因素 如故意犯罪或是過失犯罪才會被處罰  如果是單純電線走火發生火災  未必會有刑事責任問題  2.如果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不合理  你可以等對方提告後再行處理  不需要立刻跟對方達成和解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56

 除非是故意縱火或有重大過失,不然不會有公共危險罪的問題,

至於對方要求過高,建議不要接受,對方提告後再由法院判決

佳佳 103-02-04 03:25

當時我們因為準備離婚,發生爭執,導致我小孩被摔到地上,我也被那家人打倒在地,於是我提出家暴,又提傷害賠償。但對方卻為了脫罪,在法庭上公然說謊,兒子又做偽證,我是否可以再告他毀謗妨礙名譽?還是可以多送他甚麼告訴呢??

多久內要提起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盡速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或相關訴狀,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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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庭上當事人陳述縱有不實  也是屬於法庭上攻擊防禦方法  很難說對方構成侵害權利之行為  要提出任何告訴或起訴    2.如果不服判決  民事案件需要在20日內提上訴  刑事案件則是10內上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Ryan 103-02-03 19:23

農曆年前騎機車上班途中被左轉車撞,醫生診斷為骨折,需療養2~3個月.

我想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求償1.5個月薪資做為精神賠償,理由:

1.第一個月,因受傷較重,無法行走,生活上需家人協助,而又因逄農曆年,讓我無法與家人一同圍爐吃飯,我的假期也因此泡湯,家人的行程也受到一些影響.故求償一個月.

2.第二個月,我想情況應該會轉好,但我仍需後續的復健治療.故求償0.5個月.

所以共計求償1.5個月(我會提供去年的扣繳憑單為證)

想請問,

1.就"精神賠償"這一部份,求償1.5個月薪資合理嗎? (太高或太低,理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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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12

車禍案件,得請求的項目有:醫療費用、交通費用看護費用、喪失勞動力等外,尚有提問者所提及的精神慰撫金。但必須注意的是,上開請求項目尚會因為過失比例而有所調整,除非完全沒有過失。而過失比例之主要依據,除警察局所製作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外,實務多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為準據。

關於您所提及慰撫金,實務上多以雙方學經歷、資歷、收入予以衡酌。倘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23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23
回覆 Ryan 的發言內容:

農曆年前騎

1.保險公司是否可以理賠 還是要看你保險承保範圍到哪邊  是否屬於理賠範圍   2.你可以先跟理賠業務說明  請他核算看看理賠範圍再考慮如何主張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福 103-02-03 13:26

假設有位客戶來門市購手機或修手機,購完修完要走出了門市在外面的起樓摔倒客戶要求受傷賠償手機摔壞賠償,請問要如何處置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仍先視 貴門市所設置是否有疏失,若有,則門市會有損害賠償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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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已經進入到貴公司服務範圍內  對方雖然還沒有購物或是消費  如果你們公司在環境維護上有疏失  可能還是會有相關民事賠償責任   所以這部分先看對方請求金額如何  再決定後續如何處置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勇 103-02-03 12:07

你好!!我是機車騎士。上班途中在上坡路段被對向車道左轉車撞倒!他沒剎車,我有剎車但是還是閃避不及!有多處挫傷。對面聲稱是我撞他!!不願賠償!請問如何處理這類交通事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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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沒有交通號誌路口  可能雙方都有過失  但這部分你可以先看初步分析表  或是聲請行車交通鑑定   2.如果都有過失  可能雙方都會有過失傷害罪以及民事賠償之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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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ON 103-02-02 15:06

友人目前人在澳洲打工
再被迫之下簽訂不平等之合約
想請問該合約書是否有法律效應
合約書上註明要有人賠償金額
然後需在那家店繼續工作到4月底
才到期
前提是當事人處於被迫之下不得已才簽立此劇
合約也有見證人   但是只有簽名尚未蓋章
現在我朋友直接走人不理會合約
當地老闆說要把合約交給律師處裡
也回應我友人將被限制出境
想詢問這份合約是否具有效應
或是後續相關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
((有合約書正本))

沈恆 (沈律師) 103-02-03 04:38

您好!主張被迫簽約必須要能夠具體證明有被強迫的事實,否則是不會成功的。合約簽名就可以了,違約民事賠償問題,通常不會因此被限制出境,但即使順利出境也不代表就不用賠違約金,要看對方是否要追究到底跨海追償而定。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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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 103-02-01 02:22

你好我要咨詢一下~

大年初一年輕人真是禍害~我岳父大陸來台探親在台過年~剛剛晚上出去對面小7買煙~回家時在樓下一群年輕小伙~招手叫我岳父過去~我岳父因聽不懂台灣話而不理他們直接回家~然就突然有2個年輕人跟上來~到我家門口叫囂~還拿凶器把我家大門給破了二個洞~害我家人產生恐懼 .我老婆直接報警~警察來了~下樓查知道是我家三樓的鄰居小孩~喝多無事鬧事~警察還要我們因為鄰居息事寧人~自行和解!對方只說對不起~想詢問一下~我該如何要求對方精神撫慰賠償及如何書寫書面道歉函給我們!非常感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已涉及恐嚇行為,您們可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並於偵查中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對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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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oserious 103-01-30 11:35

您好,

我去年七月預定了一本原文書,但是因為嚴重缺貨,所以訂單拖到十二月底才寄出。但我一直到一月底都沒收到,我和台灣的代理商確認之後,代理商幫我查到郵局的資料顯示:成功投遞。通常都是住在公寓一樓的房東在代收這些掛號信。但在我和郵局確認後,發現是掛號信的蓋章是房東的侄子的章。所以我請郵局幫我影印一份資料去問房東,但房東卻說這封掛號信是房東自己蓋的章,也是他自己簽收的。但他說他已經把該封掛號信轉交給我的家人。當然,我早就已經詢問過家人,他們都沒有從房東那收到任何掛號信。現在這本書不知道是跑到哪裡去了,但我認為很有可能是房東搞丟的。因為房東一直不認賬,所以不知道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使他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當證據可證明房東領走,卻據為己有,似可對其提起刑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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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oserious 103-01-30 17:0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當證據可證明房東領走,卻據為己有,似可對其提起刑事告訴。

您好, 我目前所有的只有郵局的簽收單而已,不知道還有什麼東西可以當作證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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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 103-01-29 22:35

請問有人在公開場合多次提及她認為某位同事有精神疾病(某同事不在場時),導致上司認為該同事精神有問題,該同事事後知道後十分生氣,揚言要提告,請問可以以何種罪名提告,是?謗或妨礙名譽?成功機率高嗎?可以要求多少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相關錄音錄影證據,對方似有違反刑法第310條規定之誹謗罪,對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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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該他人的言談已經涉及誹謗,此部分您同事可以對其提請刑事告訴,另外民事部分您同事亦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附帶民事訴訟,依侵權行為向請求對方損害賠償、道歉及精神慰撫金。至於成功率部分要是個案以及證據而定,得請求的賠償金額亦是視個案而定。若您同事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攜帶相關資料來事務所與我們進一步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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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9 16:35

我年底時因賣遊戲機台+附贈遊戲片...在面交時說我散布盜版光碟被抓了(大約10多片)...那目前是有去地檢署偵訊過1次...檢察官的意思是如果沒收到和解的文件就會往上送法院.....那我目前的情況是~~我是有想跟廠商和解.但他開價的5萬.我無法負擔.(家庭主婦沒工作.又有兩個小孩.老公只是外務).但是在檢察官訊問時廠商說他們已經釋出善意.因我的身分主動幫我降價~5萬已經是最低價了.訊問完後也馬上就走了.好像也沒有要再降價的意願....那我目前的疑問是~~是要跟他走上法院嗎?請法官判決嗎?這樣我會不會有前科?那在法官那邊如果判決了.有沒有可能會比5萬高呢?那假設法官那邊判決了.廠商這邊就不用在賠一次了嗎?還是法官那邊罰一次.廠商這邊也要賠償呢?那會不會原本只要賠償一個廠商.那上法院後變成2-3個廠商都要賠償呢?(因為檢察官說我裡面有2-3個廠商的東西)....目前是檢察官有給我考慮的時間.如果時間一到.就要上送了...所以目前很苦惱中....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與廠商和解檢察官起訴後,於法院亦可能判刑,若為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大約是一天一仟元,若繳不出來,可易服勞役。刑法第42條規定:罰金應於裁判確定後二個月內完納。期滿而不完納者,強制執行。其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但依其經濟或信用狀況,不能於二個月內完納者,得許期滿後一年內分期繳納。遲延一期不繳或未繳足者,其餘未完納之罰金,強制執行或易服勞役。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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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9 17:21

 所以法院判了之後就不用在賠償廠商了嗎?因為我怕如果之後法院判了刑期.又要賠償廠商.這樣不就損失更大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17: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官起訴後,廠商應會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您主張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若有和解可能,應儘速和解。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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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仔 103-01-28 23:39

日前因機車與他人機車擦撞, 並約定以8500達成和解, 但在交付尾款金額時對方推說有事而請他人代收,之前看對方態度良好且有繳房租壓力在,因而儘管對方並無給我書面和解書跟修車單據我還是交付給他, 當下僅提醒對方等他拿到收據後,再請他寫份字據通知我去拿,事隔近一個月後,我打電話跟對方要,對方態度瞬間改變,一直揚言說我態度不佳, 且說要走法律途徑,這樣我可以走民事調解庭跟他索取民事賠償違約賠償嗎?但因當初是口頭約定,所幸簡訊大半也都有保留, 內容中對方也知道有8500和解的金額, 也有表示有收到, 若能成立, 按照慣例民事賠償違約金應該是多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起訴請求其履行和解契約,或發支付命令。就違約之損害賠償部份,由於本案金額小,相關遲延利息賠償似不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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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應該是發生交通事故後雙方私下成立和解   如果對方不願依和解契約內容履行  你可以訴請履行和解契約 或是仍主張侵權賠償   2.至於違約金  你們和解時應該沒有特別約定一定金額  所以這部分你可能還是要證明你是否有損害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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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8 21:15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事情是上禮拜發生的,因為我要迴轉的時候沒有注意到號誌也沒注意到左方來車(對方機車一人),所以釀成擦撞,但因我們車速都很慢,所以沒有造成甚麼問題,對方機車只有些許的破損,對方人輕微挫傷,但我沒受傷、機車也沒事,事後有請警察來,有登記交通事故人連單(我已成年有汽車駕照但我當時報我弟的身分證字號不知道會不會有甚麼問題,事後我有去把機車駕照給補齊),但在今天,對方打電話來跟我談和解的金額,他開價四萬我當下覺得真的太多了,我怕被坑,所以我想請他們先出示就醫的收據(不知道可不可以這樣),然後我們在和解,對方態度很強硬地說不要想要我們拿出甚麼東西來想和解可以,就拿出四萬元,和解當下或結束後會給我看(我還是大學生這對我來說真的是比很大的金額 對方這樣開價合理嗎)還說要賠償工作上的損失(她只是工讀生我能請他出示甚麼證明嗎),可是我看他真的不嚴重,會不會是想坐地起價看我好欺負,我從頭到尾真的都很有誠意要和解。可是他開價四萬,我真的負擔不起,我會被坑嗎?我知道我要負起比較大的責任,但對方就沒有過失嗎?當下時速都很慢的狀況下,被開出這樣的價錢,我真的很難接受。 對方請我過年完後盡快與他們聯絡 該負起的責任我會負起但我就感覺被騙被坑的感覺

感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0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得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責任與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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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ny 103-01-28 16:25

我們去年蓋的房子是由設計師以每坪65000元承包,共85坪總金額5525000元,合約簽訂於103年2月底完工,但是去年他斷斷續續停工約1個半月(我們給他的工程款他都沒給廠商,廠商跟我們說請不到錢所以都不來做),現在都1月底了,工人也都過年放假去了,他連房屋的粗批都還沒有做好,卻又打電話來要我們先付錢,我們是都有按合約給他錢,下一期付款是要等到全屋完工才給錢了,我們把錢給他,結果廠商跟他請款他都說沒錢,他也承認是他自己的資金問題,所以要我們先給他,還跟我說一定會幫我蓋好,叫我不用擔心先給他錢,因為給他的工程款已經超過他目錢所做的工程了,而且尾款也剩不多了,所以我們說不願意給,他就說如果這樣他可能也沒有辦法繼續做了,要走法律的話他也不一定會吃虧,想請問1.如果他真的不做了,我是不是要等二月底合約到期了,才能告他?我可以告他民事損害賠償違約詐欺刑事詐欺嗎?2.因為工程款都是匯給他老婆的,如果他沒有財產那我告他有用嗎?多付的工程款要的回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6: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您與對方之相關契約內容,針對逾期完工之部分,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依民法第502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逾約定期限始完成,或未定期限而逾相當時期始完成者,定作人得請求減少報酬或請求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前項情形,如以工作於特定期限完成或交付為契約之要素者,定作人得解除契約,並得請求賠償因不履行而生之損害。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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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回歸到您們的承攬合約內容來看,而依您所述之情形,對方可歸責性應該相當大,若擔心對方脫產,建議可以先進行假扣押,當然應先確認合約之相對人到底是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28 02:08

車禍車主以車不是她開的人也沒座車上拒絕賠償但肇事著是其家人(肇事著也不出面擺爛),民視簡易庭兩庭車主與肇事著都不出庭,結果判決下來了它們需賠償我們就上訴不服,已經到法院內湖辦假扣押了。請問律師車主以車不是她開的人也沒座車上真的可以不用負責嗎?肇事著是其家人(肇事著也不出面擺爛)也可以不用負責嗎?

Pail 103-01-27 19:20

去年底購入一中古屋, 年初裝潢時發現有鋼筋外露, 水泥塊剝落等情事,
因此, 有做了
(1) 氯離子檢測 (仲介, 前屋主, 我):  取三點驗證, 分別為

0.532 0.582 0.639 平均值0.584
(2) 自行送測: 0.734

因而向 前屋主請求 減損價金 與 損害賠償
想請問 減損價金的認定方式為何? 以及 可要求賠償的項目有哪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已達重大瑕疵,則可以主張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價金,但若您們仍想要該房,則可以主張減少價金,至於其他部分,則視契約內有無違約金之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09: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前屋主於您購買前是否有裝潢之紀錄,查其是否有故意不告知之情形,是否設及相關刑事犯罪,及以存證信函通知賣方該誣之瑕疵存在,盡而對其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可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請求相關損害賠償。又關於仲介之部分,亦有違反其基於民法委任契約應負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及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可一並對其主張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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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 Kids 103-01-27 16:29

各位好,小弟去年到一間公司任職(工程師),簽了如下的保密條約今年因為公司要開發新產品,公司要我再簽另一份保密條約。(此份要我找保人)二份保密條約都是相同公司。
1.我想和公司談合成一份,想請問各位,合約有那些地方不合理?讓我可以和公司討論。
2.公司從設計、發包、組裝,我都需要參與。合約內容是否會有問題?
3.合約內沒有離職後多少年不能從事相關產業,是否會連工程師都無法任職?
4.當我們重新訂定合約,是否有那些福利是簽署保密條約可以要求的?
5.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不要找保人?


                     員工保密合約書立合約書人     甲方:我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緣甲方任職於乙方,經雙方就保密義務達成協議如下,以資遵守:一、機密資訊1.本合約所稱之機密資訊,係指甲方任職於乙方期間所取得、研發所得或知悉之乙方(含關係企業)或其客戶之機密資訊,且該資訊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悉,乙方並對其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2.前述機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上、技術上或生產上之概念、各發展階段之原始碼、目的碼、構圖、產品規格、技術、模型、資料、文件、圖表、流程圖、研究、發展、製程、流程、配方、特殊製造或生產方法、機器裝置、模具或其他設備以及專門技術,或其他內部文件資料,如合約書、財務報表、行銷策略、客戶名單、廠商名單、薪資、人事資料等。3.雙方同意任何有關機密資訊之筆記、資料、參考文件、圖表等各種文件媒體之所有權皆歸乙方所有。甲方於離職或乙方請求時,應立即將其交還乙方或其指定之人。二、保密義務1.甲方同意對其受聘乙方期間所知悉或持有之乙方機密資訊負保密義務,且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前述機密資訊為違背其工作目的範圍外之使用,或將其洩漏、告知、交付或轉移他人或對外發表。2.前項機密資訊包括乙方依契約或法令所持有或知悉之他人機密資訊,且乙方對該機密資訊負保密義務者。3.本條保密約定於本合約終止或解除後仍然有效;但對乙方自願公開而使其成為眾所周知或公共財之資訊者,不在此限。三、違約責任甲方如有違反本合約條款之情事或有損害乙方權益之行為時,甲方除應依乙方管理規章接受懲處即先行賠償乙方新台幣五百萬元外,並應另依法負民、刑事責任。四、管轄法院凡本合約引起之糾紛,雙方同意依誠信原則解決。如有訴訟必要,雙方同意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五、本合約壹式貳份,由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合約書人甲方:我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地址:

乙方:公司

統一編號:

負責人:

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6: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會有一段競業期間,但不至於到終身無法擔任工程師,就保人部分,通常公司均會要求提供保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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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 103-01-27 14:55

我當時是直行車 他停在路口等待綠燈 我騎快接近路口時跳綠燈所以理所當然的繼續騎 不料前面對方突然一個左轉閃避 因而滑出去 撞擊點是我的排氣管去掃到他的機車左半邊側條 他人車皆沒倒 而我傷痕累累 現在已經走上法院 第一次的檢察官態度很好 不料第二次時卻換了人 而換的那個檢察官 感覺跟對方是認識 因為一 在我提出賠償金時 檢察官脫口而出 他們家又沒有錢 幹嘛提出那麼高的賠償金<22萬左右> 心裡在想 我都還沒說出賠償金時 檢察官就說出了他家的經濟狀況  二來是因為他在第二次開偵查庭時就說了 一個星期內沒和解就要送件了 結果陸續開了第三第四次次偵查庭遲遲未送件!!! 他感覺就是想吃案 第四次開偵查庭檢察官說 你在不和解 他告你毀謗 你又告來告去的(當下我是還沒收到毀謗傳票,而檢察官卻已經知道??) 現在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6: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和解條件您無法接受,可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針對偵查庭部分,亦可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幫您處理開庭相關事宜。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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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寶 103-01-27 12:55

我在12月30號騎車下班回學校途中,被一位紅燈未成年駕照的國中男生撞到,對方當時有倒地卻牽起車就跑了。我的左腳開放性骨折粉碎骨折跟斷三節,左手小拇指也有受傷,住院14天,開刀裝了內固定器,第二次裝了內固定器,醫生說至少要休養半年之久。這10多天對方只是帶著水果來探望,直到出院前也沒有表是什麼,一開始就跟我們家人哀嚎說沒有錢,但腳上穿著名牌鞋子。家裡無法負擔去請律師,怕對方會脫產之類的,出院到現在對方都沒打過電話,也不曉得要如何去準備上法庭該準備的東西,也還在等法律通知。

對方家人表示他兒子說他闖橘燈,筆錄上我沒有提到目擊證人的話,上法庭是可以請目擊證人作證嗎?賠償金額怎麼定?該做什麼準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和解意願,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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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先生 103-01-27 12:24

您好:

毀損案提刑附民且法院判決被告賠償我相當金額,後續我要如何作為,才能拿到這筆賠償金,謝謝

 後續您可以持民事判決及確定證明書正本前往國稅局查調債務人之財產、所得資料,並依查得資料進一步聲請執行其財產、所得以滿足債權。另,針對查得資料尚請注意不得洩漏,否則會有法律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稅捐稽徵法第33條

稅捐稽徵人員對於納稅義務人之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資料,除對下列人員及機關外,應絕對保守秘密,違者應予處分;觸犯刑法者,並應移送法院論罪:
一、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繼承人。
二、納稅義務人授權代理人或辯護人。
三、稅捐稽徵機關。
四、監察機關。
五、受理有關稅務訴願、訴訟機關。
六、依法從事調查稅務案件之機關。
七、經財政部核定之機關與人員。
八、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
稅捐稽徵機關對其他政府機關為統計目的而供應資料,並不洩漏納稅義務人之姓名或名稱者,不受前項之限制。
經財政部核定獲得租稅資訊之政府機關或人員不可就其所獲取之租稅資訊,另作其他目的之使用,且第一項第四款至第七款之機關人員及第八款之人,對稽徵機關所提供第一項之資料,如有洩漏情事,準用同項對稽徵人員洩漏秘密之規定。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持勝訴確定判決正本,至國稅局及地政事務所調查對方之相關財產,進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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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我行 103-01-28 12:5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持勝訴確定判決正本,至國稅局及地政事務所調查對方之相關

 

律師請問一下,拿著確定判決,直接至地政事務所怎麼調查對方的資料????????????(這樣真得能查到資料?)

pocathe 103-01-26 23:27

目前為空服員,最近有離職打算, 但是聘雇契約有如服務未滿三年需賠償20萬條款, 想請問此份合約是否合法?感謝各位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7 0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久任條款,目前法院是採納的,但是必須視該條款是否有顯失公平等問題調整,因此恐需由您提出該合約檢視後才能作精確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該份合約之相關約定是否合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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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 103-01-26 22:07

請問我去年10/15發生機車車禍

初步判定是說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對方要求機車修理費賠償要我全賠

我覺得金額太高

因為車子是行進間出車禍

我的車子損害我跟同學都有受傷

對方要告我意外傷害

那我可不可以也提出意外告訴

同學是不是也能告他意外傷害

如果可以那需要準備甚麼資料

PS:路口沒有監視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7 09:19
您好,感謝您的來文,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必須先釐清車禍事故的過失比例,請問您是否取得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等證據了? 2、有關賠償金額跟是否能提起告訴都必須依據過失比例而定。 3、有關賠償金額的部份,對方必須提出估價單,扣除過失比例之後並依照車齡作折舊。 4、倘若對方也有肇責,當然也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跟請求對方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亦可對對方提過失傷害告訴。對警方之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熊 103-01-26 21:27

請問我去年10/15發生機車車禍

初步判定是說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對方要求機車修理費賠償要我全賠

我覺得金額太高

因為車子是行進間出車禍

我的車子損害我跟同學都有受傷

對方要告我意外傷害

那我可不可以也提出意外告訴

同學是不是也能告他意外傷害

如果可以那需要準備甚麼資料

PS:路口沒有監視器

Mika 103-01-24 23:49

本人經營一個粉絲團

一直會引用一些網站的文章

這個月突然收到律師事務所的存證信函

說我們侵佔他們的商標權和智慧財產

要我在兩天內和律師事務所聯絡談和解賠償金?

我查了一下

我們粉絲團po過10幾篇他們的文章

不知為何有一篇 下面就是沒有網址

我們在2011年po, 他2013年才來告我們

但是 他申請商標權和智慧財產權是在2012年

所以我們使用那張圖片時他們並沒有申請商標權和智慧財產

這樣我們算違法嗎?

而且和律師通話時

他說他們對每個公司和個人都是統一和解

所以這不是變相詐欺嗎?

當他申請到專利

就開始去查哪個人哪個網站用到他的圖

剛好不小心沒有附上網址

就用別人的"不知情"和別人的"花錢了事的心態"

賺了不知幾百萬

這樣不是鑽法律漏洞?

而且他們還是相當知名

擁有50幾萬粉絲團的網站

該如何是好?

他在歛財!!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45

既然是對方的文章,對方就有著作權,

你刊登就有違法之虞,除非可以證明是合理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侵害到對方之著作權,但若您有符合合理使用之相關規定,您可加以主張避免構成侵害他人著作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ne 103-01-24 23:47

您好:

我是機車後座的乘客

當日中午11:58時,我被友人搭載因為當日太陽極大反光而造成未注意前方路況,撞上了當時併排臨停在汽車停車格外的小貨車,造成我大腿兩處骨折

警察一個月後的判斷書上寫著「機車涉嫌未注意前方路況」而汽車是「併排臨時停車」,汽車保有第三責任險,而對方的保險公司告訴我們責任比例是機車錯7,汽車錯3; 但我的認知是機車因為陽光極大看不到這是"不可預期" 而汽車是"可預期"的蓄意違規停車

我們申請調解時我向他們索取的理賠項目包含看診費和交通費、醫療用品拐杖,還有因為受傷無法打工的費用以及母親請假照顧的薪資損失還有醫美估價的雷射除疤療程14w 這些加起來大約是39w,在一番調解後我說我的底線為28萬,但對方保險說他們只願意賠12萬,而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我已經向地方法院對汽車車主提起過失傷害刑事訴訟,我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到底汽車責任應為多少,我上網查的案例也是像保險公司所說的是三七比例,但這方面我實在無法認同,從警方拍的事故現場來看,我們所行進的道路在他臨停以後只剩下1/4的寬度,明顯的侵占路權,雖然為靜態但實屬是侵占路權而導致我的受傷,而機車未注意前方路況卻是天然災害。

我們有當日氣象報導指出為今年的全台最高溫39度的數據,以及他們侵占路權的照片,請問如果上了法院有哪些部分是對我比較有利,而責任歸屬部分是否能像我所認定的那樣他們較多?

還想請問我如果要求償精神賠償部分我應該求償多少?我因為受傷的關心心情大受影響,腳上多處的疤痕讓我感到很自卑,連拍畢業照都要坐輪椅拿枴杖真的很難過,也因為這樣不能出門整天悶在房間休養常常感到難過暴躁,原本不想求償精神賠償,但我覺得車主以及保險人員的壓榨,好像以為學生很好欺負,因此我想多求償精神賠償撫卹。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49

其實你應該機車汽車一起告的,對你比較有保障,

在這個車禍裡你的過失是0,你沒有義務替友人背那七成的過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機車汽車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意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牛媽 103-01-24 23:10

主要訴求:1.登報澄清及道歉 2.索回該得年終獎金

事件概訴:本人為保母,受托一名幼童兩年多,托育時間8:30~16:00,由外婆帶回,一天突然提早接回,接回時間約14:00左右,到了晚上將近20:00家長來電詢問孩子當日情形,並說孩子膝蓋有傷,於是前往關心,隔日保母系統與社會局來我托育場所了解,保母系統社工老師平常就有家訪,所以了解我對孩子的關心,而且訪視後社會局也表是我的托育狀況並無不良,之後家長以照顧疏失為由停托,並將年終獎金扣除,還於臉書上散佈孩子的傷是保母造成之類的言論,甚至托育兒的外婆以言論向左鄰右舍宣傳,此行為已破壞個人聲譽

問題:

1.我是否可以加重毀謗控告家長?

2.年終獎金是合約上約定的,我要用什麼方式追討回這筆獎金?

3.毀謗罪是否有附帶民事賠償?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52

 這會成立加重毀謗罪,如果起訴可以提附帶民事請求賠償,

至於年終獎金部分不是毀謗罪處理的範圍,沒辦法用附帶民事,要另外提民事訴訟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觸犯刑法第310條規定之加重誹謗罪,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對對方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擔心 103-01-24 21:37

各位律師你們好

最近我收到了傳票上面是寫要開準備程序庭

想請問律師我已經準備好要認罪也已經準備好賠償的準備

請問我是否可以在準備程序庭上直接跟法官提出認罪或賠償??

我也有準備了一些資料準備遞交給法官((證明家裡只有我一個人還有老媽媽在養))

請問我要怎麼遞交給法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朝認罪協商去主張,若法官同意則可以先與檢察官協商,建議委由辯護人為您辯護,以期在這一審級即解決此官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4 22:51

 直接給法官即可,你這個不是重罪,沒有認罪協商的適用

您好:

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2規定 

除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或簡易判決處刑前,檢察官得於徵詢被害人之意見後,逕行或依被告或其代理人、辯護人之請求,經法院同意,就下列事項於審判外進行協商,經當事人雙方合意且被告認罪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
  一、被告願受科刑之範圍或願意接受緩刑之宣告。
  二、被告向被害人道歉。
  三、被告支付相當數額之賠償金。
  四、被告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
  檢察官就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事項與被告協商,應得被害人之同意。
  第一項之協商期間不得逾三十日。

所以,重罪反而是不能認罪協商,本件當然有認罪協商之適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1-25 16:15

大大你好 不知道你侵占了多少錢?

但有關如何爭取認罪協商的事情

本人及身邊的友人 多數都有遇過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請求移送調解, 然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為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委請律師幫您具狀加以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大頭 103-01-24 17:07

您好,想請問一下,車禍當下雙方都有受傷,但對方未在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只有我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到法院對方還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嗎?還是只剩下法官有追訴權?

另外,車禍賠償金額是如何計算?

假設雙方都損失10萬,總損失是20萬,對方肇事責任佔七成,我方佔三成,

(10+10)*0.7=14萬,對方應多付我方4萬?

(10+10)*0.3=6萬,我方應負擔金額只有六萬,但實際支出為10萬,多支出的四萬是否可以求償?

感恩!

告訴人超逾告訴期間始行提出告訴者,檢察官應依職權逕為不起訴之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檢察官對此不察而起訴者,法院亦會依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故依您所述事實則對方已無法再行提出有效之刑事告訴。
其次,針對民事賠償責任部分,本件既然是雙方與有過失之案件,則應依法分別按照雙方過失比例計算賠償金額,其後則可能再依訴訟上主張,以雙方賠償責任額進行抵銷後進行結算。(若當事人未主張抵銷,法院不會主動審酌)另針對自身損害依對方過失比例計算計算後之差額,則雙方依法均無請求權(概念上乃被害人因自身過失而受損之部分)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絕對不起訴處分案件)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刑事訴訟法第303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民法第217條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
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4 23:14

對方不得再提告訴,

至於損害金額應該雙方損失數額分別計算才是正確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逾6個月,則無法對您提出刑事告訴。另就賠償金額之部分,應視雙方過失比例加以分擔,若您不服肇事責任之認定,應提出鑑定聲請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鄧阿福 103-01-24 14:58

律師您好:

我媽前天騎車從巷口轉出來時,主幹道有台公車正在放乘客下車,所以行轉出主幹道,但轉出來時有台機車直接超車公車迎頭撞像我媽,導致左肩閉鎖式骨折與左腳開放式骨折,送院就醫。

之後,我們聽從警方的指示也找到了案方現場的錄影機畫面,在賠償方面,我們目前是希望走和解的管道,那我媽也有在上班,現在停職停薪了,在賠償金額的事項請問律師,我們該開出什麼項目?像精神賠償費又大概能索取多少較合適?

 

林智群 (klaw) 103-01-24 23:16

 醫療費用, 因此增加的生活費用(如搭計程車或找看護)及精神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09: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醫療費用復健費用及減少工作之損害賠償,和精神慰撫金。若對方無誠意與您和解,可於6個月內,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Neo 103-01-24 13:57

情況描述:

本身為經營女性Spa小型企業,運作正常,且正面發展中。

而企業發展行銷管道之一,使用FB粉絲團。

昨日1/25,因企業粉絲團系統整理時,無意間得知一名毫無關係之個人(男性。本公司顧客群,完全以女性為主),張貼一張照片,其照面內容為一篇文章,文章影射本公司『缺乏知識』、『迷信不只是無知』(...完全不懂意圖為何?),並且使用標簽,標記本公司。

而此文章刊登於2013/11/14。

此日至今,本單位也大量行銷曝光近20多萬次(這些全是得實質金錢花費得來的)。昨日得知此事,實在無法接受。若是本企業之客戶,若為我們服務不周,引發客訴紛爭,恐怕此刻不會來此發表文章,並且我們自身應該檢討。但,此人竟然只是因為經過本公司樓下(因為觀看他個人FB時,竟然僅僅出遊狀態,頻頻打卡),使用FB進行無明確目的的商業打擊。故我方不打算輕易饒恕。

本公司重視網路評價,如履薄冰,竟被無緣無故,無冤無仇的攻擊。無法接受。

因此前來此網站,尋求協助。

法律需求:

1.想了解,如何與律師接觸洽談此事。(想了解,律師是否有意願?其費用與流程想法)
2.想要求此人賠償本公司之11/14~至今的商業比例損失,實質金錢

3.還有什麼細節,會引想這些期待結果? 

其他:

本公司位於臺北,懇請位於北市之律師事務所接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所涉及者為妨害名譽之民刑事責任,但是否構成仍需視其文章完整內容而定,以及是否能特定指稱的對象,目前您們可以先把FB上的資料先列印下來,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eo 103-01-24 14:3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所涉及者為妨害名譽之民刑事責 ... (恕刪)

 謝謝 謝律師的回覆。稍後會整理一下內容,寄送給您參考。

那我有使用畫面截圖與錄影機錄下我這的瀏覽過程。

等一下先寄送給您看畫面。

 好,再請您寄到MAIL,謝謝

Neo 103-01-24 15:0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好,再請您寄到MAIL,謝謝

已寄出。^_^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6 17: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如截圖資料等,至地檢署提出相關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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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4 10:39

我在1/17早上開車上班途中與一台機車擦撞,當時對方滑行跌倒坐在地方
我馬上下車觀看對方傷勢外觀並無大礙,對方也說她只有手痛
我於是幫忙把機車扶起並撿起灑落一地的東西,對方也趕緊連絡她家人也有好心路人和住家居民出來幫忙,我看有人處理於是乎先離開趕著送小孩上學然後就去上班了~

沒幾天1/21就有警察找上門了,說我肇事逃逸,說對方左肩骨斷裂無法工作
對方是去報案請警察調閱路口監視器才查到我的車號
這樣子我真的有罪嗎?
我有去看過路口監視器對方機車速度過快,機車左方來車我是右方直行車,照理說左方車應禮讓右方車先過的,機車已經過了路口我車才出現,我的右前大燈擦撞到對方機車的排氣管,導致機車重心不穩滑行跌倒

我們是有誠意要和解,但對方開的條件居然要15萬+新機車
我們無法接受,就肇事責任來說對方騎車速度過快未禮讓右方車先行
我是不是機車可以不用賠償?
現在雙方都還沒有做筆錄等待和解
對方現在一口咬定我肇事逃逸A我們一筆
但我並不是有意要離開的,而且有誠意要和解
我只想知道這整件事對我有利嗎?我要怎樣才能自保?

煞祿 103-01-24 13:59

對方要的是錢  當場可能沒異狀  反正監視器應該有拍到你也下車查看過 這不算是逃逸 必要時你可以請求測謊 如果對方心虛 會想跟你和解 因為它是屬於偽證行為 你和解條件 就說 保險公司理賠可以賠他 請他提供收據 如果不要 那就司法解決

zong 103-01-24 00:15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於12/8開車與一位騎乘機車的50歲婦人發生擦撞,對方受傷,他的職業是"挽臉"。之前電話中對方一直強調他的膝蓋韌帶斷裂,神經受損,但今天1/23去調解委員會,他是能行走的,而他出示的醫療證明僅記載"左手腕,右膝蓋十字韌帶挫傷"。至事發隔天開始對方都是去中醫看一次$600的自費膏藥,到現在已看了約3萬元的費用,有請他轉為看健保,如此強制險也能支付,但對方堅持看自費,說健保的膏藥好的慢,且還仍需要繼續看下去,也宣稱至今都無法工作,要求工作損失及精神賠償共12萬,後來調解願意降為7萬。 我想請問律師,這樣的金額合理嗎? 對方已提告,若他持續看自費,法官判賠我應該要理賠全額自費費用嗎?這樣刑事民事對我是否更不利?該和解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對初判表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金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4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醫療費用的部份,仍然必須以合理為限,如明明就在台灣看醫生即可,對方卻要去美國看,則超過的費用當然無法請求,同樣的,倘若健保給付之醫院即可治癒,則對方執意要去自費診所看病之費用,於超出之範圍部分應無理由。

2、有關和解部分,您可考慮和解後無需再跑法院等因素,自行斟酌。

doll wang 103-01-23 22:04

律師您好

12月份我在停車場要左轉(停車場要出去只能左右轉)

停車場是在加起來是兩線道的小道路

我的機車左轉出去時與從我左側過來的機車擦撞

對方因此跌倒骨折我是只有瘀青

在探望對方過程中對方要求薪資賠償(對方是幫忙男友擺攤)

補給品,精神賠償等約40萬

我申請交通研判分析表後

內容說到起始前不讓行進中車輛先行

接著是違反交通規則讓人受傷

對方那一欄則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我的疑問是我要出停車場前是確認左右方向無來車才出去的

不過停車場的左方因為有一個轉折處加電線桿

我在想我是因為靜體死角而無發現對方的車子

我有辦法因為這樣申訴嗎

還是我應該申請鑑定

因為對方咬死我而獅子大開口

40萬是我無法負擔之金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警方之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又對方亦對您造成傷害,亦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本件若對方未涉有肇事因素者,則縱使對於對方提告過失傷害罪,在偵查階段恐怕檢察官也會逕予不起訴處分,實際上毫無實益可言,更且恐怕會造成對方對您過失傷害刑事責任提告到底之風險,並且衍生出和解協商困難之局面。
另針對本案除進一步之交通事故鑑定外,另建議您也可聲請送交調解委員會調解,由中立人士之介入協調,俾使賠償金額進一步合理化,同時一併處理您的刑事責任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老魏 103-01-23 17:48

各位好 如題 第一次在這發問 不知道分類是否有誤……

我爸他食指整根斷掉 中指無名指嚴重外傷

現在我和姐姐在休息室裡等待手術結束

目前簽過手術同意書和截肢手術同意書

我只知道“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有需要用到

那還有其他更多的相關法律需要知道的嗎?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作?

我怕顧主會把這件事壓下去…

就像我爸上一個顧主一樣…

我爸是唯一的經濟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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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新增

那請問有關於相關賠償問題

我該和醫院申請那些證明或收據之類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18: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尚有勞工保險法,及若有投保相關意外險,亦可聲請保險公司之理賠。則及涉及到保險民法和相關保險契約條款規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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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可以請求職災,還有失能給付,不知道怎麼辦理請領手續的話,可打電話詢問勞保局就清楚了

林智群 (klaw) 103-01-23 19:33

 先確認你父親公司有沒有替你父親投保,投保金額多少,

再向勞保局查清楚可以請求多少的失能給付(不過是否構成哪一級的失能,要由醫院判斷)

如果公司都沒投保,則可向公司提告請求賠償

您好,你首先要先請領勞保給付,然後雇主每個月都必須還是要支付工資,因為雇主可能會有很多名目理由逼你們離職,這是不合法的.建議你要找律師協助處理.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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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柯 103-01-22 16:44

請教律師,本人的朋友疑是買到海砂屋,除了要求解約退還價金外,還可要求賠償嗎?例如銀行利息、管理費、或者與現在房價的價差(因為附近都已漲價)等都可要求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7: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365條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
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您應儘速向賣方已存證信函通知該瑕疵,並得向其請求對該屋負瑕疵擔保責任,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及其他相關損害賠償。另外就仲介部分,依動產經濟業管理條例規定及民法委任契約之規定,仲介亦違背其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亦須對您之損失負相關損害賠償責任。若賣方或仲介有惡意隱瞞之實,如:不動現況說明書中未告知之情形,亦可提起刑事詐欺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房價價差不行,其他部分如果可以證明對方是故意不告知是海砂屋,可以試著請求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34

 解約拿回價金之外,是否可以要求所失利益,是有問題的,

因為你買的標的是海砂屋,不能期待其價格與鄰近房屋一樣會上漲

小柯 103-01-23 09:3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是本來無癥照,賣方也不知情呢?除了退價金外,其他賠償可要求嗎?還有身體的傷害可要求賠償嗎?

 

小柯 103-01-23 09:43
同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了相關價差外,您若有因此所造成之相關損害,亦可一並加以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損害賠償當然是沒問題,但是價差這個很難去舉證有因果關係,別人房子漲價不等於你們買了也會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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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柯 103-01-23 19:1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對方(賣方)原來也不知是海砂屋,這樣除了要求解約外,可以要求其他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0:35

您好,關於您的規定,即使賣方不知為海砂屋,仍可請求相關損害賠償。就仲介部分,因其所負為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亦可對其主張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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