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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茹 104-11-12 15:46

我跟我前女友在一起快五年,然後第四年的時候買了車掛在我的名字下

當初女生說她出了快二十萬可是我薪水都交給她他說我錢不夠所以我也不知道,想說不用那麼計較,因為我頭期款也有拿,女生的錢拿去改車改她喜歡的樣子

後來分手後女生要要回二十萬,可是跟他分手後我戶頭是零,當初有口頭與賴的紀錄說要還錢給他,只是沒寫借據,現在想想在一起五年的一百多萬都泡湯,應該也沒那個必要還錢給他'

問題來了 我有口頭答應他 只是一直沒錢給她 後來女方就寄存證信函

請問我該麼表明立場

你好:

前女友若無贈與你20萬元之意思,而事後你也在LINE中確認有借貸關係存在,對方若以此為證據請求你清償債務,要去爭執難度甚高,除非有其他有利之證據可以證明對方是基於贈與之意思。 追女友之花費除非你表明是借款,否則通常認定為贈與,要請求返還會有困難。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3 00:01

 你在line答應還錢,表示你承認跟女友有借貸關係,這點會成為她可以跟你請求返還借款證據。但是如果在你已經支出的一百萬中也有是你借給她的部分,你可以請求返還或主張抵銷。歡迎攜帶所有對話紀錄面談,為你做有利分析。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3 00:04

雖然繼承發生在98年修法前,但如果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仍然可以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如需要代為撰狀或進一步討論案情,歡迎與我聯繫。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3 00:08

 

雖然繼承發生在98年修法前,但如果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仍然可以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如需要代為撰狀或進一步討論案情,歡迎與我聯繫。

業務主任 104-11-12 15:12

律師您好

我有關於被解雇資遣費的爭議想要請教您

我是食品進口商的業務,專跑餐廳與麵包店跟客戶推原料產品

10/9號我申請婚假從10/20~10/29 但是因為結婚證明沒補上,所以延到10/12假單上呈總公司

10/13號被通知10/14號開始到10/19號要將我手上現有的所有客戶包含已成交與正在接洽中的全數交接給公司業務部副理 10/16下午要我回公司,說有事情跟我說,內容是因為業績不好,公司要節流,所以要將我解雇,做到11/15日。因為接著我要開始休婚假,公司照規定有給謀職假公司11/12有休國父誕辰的假,要我在11/10.11兩天回公司做最後交接,期間如果有需要我協助,就會叫我回去支援。

11/10我進公司,連上班卡也沒有,於是我要求要幫我準備上班卡踏進公司不到2分鐘,人事部內勤要我到公司大樓中庭,一坐下就質問我為什麼11/9沒有進公司,她說的是11/9與11/10號交接,我告訴她我記得很清楚她說的是11/10 .11號2天

接著寫客戶交接明細寫完要我寫員工離職申請書,我沒有看到他要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於是我回她:沒有非自願離職證明我不寫,離職申請書寫下去就表示我是自己要離職的,公司可以不發資遣

她回覆:這是公司離職員工正常程序,所以我還是要寫但我還是堅持不寫

接著她就說那就先來談其他的(因為有爭執,所以我寫重點)

她:你從休完婚假後就再也沒有進公司,依照公司規定,曠職可以開除員工不支付遣散費

我:當初是妳跟我說我11/10.11號再來做最後交接就可以了,現在又說我曠職?

她:公司給你謀職假你要事先申請才能算。

我:我第一次被解雇我怎麼可能知道這種事?何況這個公司應該要告知吧

她:這種事只要是勞工都知道,你連這個都不知道還算是勞工嗎?而且你交接不確實(有一間客戶已結束營業,當天我們過去時是關門的,以為店休,所以就跟副理說明此店家用什麼產品)

我:所以意思是公司不打算發遣散費給我囉?

她:就照公司規定,只給薪資

我:那我去問勞工局

她:你去啊!

最後不愉快收場

11/16她通知我那天,所有對話我都有錄音存證

因為從公司要我釋出手上客戶時我就覺得有異,下午又通知要回公司更覺得奇怪,所以在進公司前我就開了錄音

11/10娘家收到公司來信,11/11我才正式收到信件

是公司寄的存證信函,內容就是說我連續曠職3日,不支付遣散費及給我非自願離職申請書

這樣我該怎麼做?

你好:

要先釐清公司是否真的有業務緊縮的情形,若沒有,不能依勞基法第11條規定預告終止勞動契約,否則構成違法解雇。 是否連續曠職3日要看你是否依請假規則辦理請假,若未依規定辦理請假又無不上班可能會構成曠職。你的情況可以爭執是主管要求你不用來上班,而你也同意雇主的條件。 建議向勞工局申訴,進行勞資爭議調解,無效果再訴訟請求。
邱小姐 104-11-11 03:21

請問各位大大們,因為我弟是越南阿姨生的,但我不知如何連絡到他,而弟弟在今年7月份在安置機構跳樓身亡,死亡證明是自殺,我想幫她爭取權益是否可以?又要如何爭取?我也只知道「公共意外責任險」部份,其他機構就從頭都說沒其他的保險

但怎么可能?他17歲住在由社會局安置,怎可能都沒有?團保?人壽保險?意外險?他們說他被退學了?那時間是多久後才失效?那能夠理賠嗎?又要如何讓對方願意理賠?提供協助?而且,當晚沒有人看到了,又怎能確定了他是自殺?就算他之前有過,也可能是當時101年9月我爸自殺身亡一時想不開而已吧?他是當時的10月份跳樓,被發現,而今年在他死的前1天,他才和他2姐聊過,雖說是他有提到會自殺,但又怎能確實有自殺?他那天明發現時是零程1點多,怎變成了早上6點多?真的不懂…我家長輩們又向對方說不追究,我不過提出了他為何自殺?的當天狀況,每個都說我是不是要錢?問問題而已,被硬扯到我是要錢,要追究?又要如何寫存證信函?我知道是可以提告業務過失致死」但我並非想要他們被停業…只是要回公道、真相與合理的賠償

我知道我也有責任…我甚至認為他們說的對,是我們害死了他…他是從7歲就被送去社會局安置了,謝謝您們

請持相關資料,如相驗證明書,速找律師協助。

邱小姐 104-11-11 02:23

我弟弟今年的7月30日死在台南玉井希望之家,因他是我同父異母的弟弟,但他媽媽是越南人,而她在8月4~7日回去了,但我沒她的連絡方式,而我因為和他以前有約定,他如果比我早走,有勞保或其他權利,我會幫他寄一部份的錢給他媽媽…在前幾天他有來找我,我問他是不是為了我們當初的約定?並且把這陣子的事告訴他,也告訴他他勞保錢都付在他喪費上,還不夠,長輩們說,她們會幫我們,機構讓我不太能諒解,是因為,她們都不太理我,我寄郵件給他們,他們都沒回,好像感覺,他們根本從不在乎我們的感受,把問題都推向你甚至一個死人,一個收留的機構不敢承擔問題嗎?把問題推向一個死人,晚上有人顧?顧到發生了這種事? 因機構從一開始就騙說沒有保險,我甚至要求院長讓我錄音,但她還是說沒有…所以始終我就是不相信他們…因為我真的認為他們很沒誠意,其實,那幾天他們有派人協助我們到最後,甚至在他走那天所有的人有到,送他,我也不會感覺差,沒錯,剛開始就只是起毛子問題. 我前幾天夢到我弟,我問線上朋友們,我在問他,他表示有另一個保險…當我想到微他是因為跳樓自殺身亡,但是他好像有使用了毒品,!是今天的事,所以我敢快詢問一下,我很痛心,難道說不追究,就不能問死因嗎?那我沒資格問嗎?我沒資格幫我和阿姨爭取嗎?說我沒去看過他就代表我不關心他?!關心不是嘴巴裡講講就好…他是因為跳樓自殺身亡,但是他好像有使用了毒品,那請問一下,他們今天有確實有搜身、晚上有人顧,加上他之前有過一次有跳樓記錄了,為何沒好好照顧他,任由他們繫帶毒品,甚至沒顧,造成了這個意外!!!…還把我去的家人哄騙她們,他是毒品等等,讓她們不追究… 其實我也不是不講道理,我這陣子有寄過幾次郵件給他們,請她們協助我,把弟弟的資料給我,我要查資料,幫他寫書,剛開始主任還在時,他都會回我,但他走了後,就都沒有人回我訊息… 我一直在想到底該怎么做才對,才不會在傷害他和我關心的人…看到大家都爆了後,都大多有比較好,我怕我爆,會把事情的真相,又變質了,因為大家看到的是他有用毒品,但有沒有人想過我剛說的,一個負責安置的機構,竟然任由他們,甚至我申訴給社會局、法院、議員,都告訴他們:小弟弟他走的時候,就他姐姐和幾位家人,而邱玉之從沒來關心過他,應該是要保險的吧 好笑了,不是沒保險說謊也說好聽的話,說這個我能接受嗎?我是不能過問的嗎?誰說沒關心過他,就不能過問了?事情到現在,我真的發現,我好累,可是又怕真相就這樣不見了…又聽到了男友說,不是說你長輩不追究了,你還問,你到底在幹嘛! 我不想在後悔啥都不做,就默默的眼看著就這樣過去…至少,我那天走了,我是問心無愧的

一、

什麼合法?單位機關當然合法

你要問,住那裡接受輔導,出事,或沒督導好,是否單位要負責任
不是問單位機關有沒合法

二、

住那裡,出事的法律究責問題
機關單位疏失,有無必負責任

三、請問要如何寫存證信函

四、可以申請那些保險?到底有啥保險

謝謝您們的回答,拜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3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為合法單位,可以向縣市政府洽詢。

2、相關責任的部份,建議可以直接報警處理,讓員警去調查。

3、存證信函是要說什麼?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

4、保險的部份,只有當事人最清楚,你這樣問無法回覆,不過可以去勞保局、各大保險公司稍微問一下是否有投保紀錄。

 

邱小姐 104-11-14 14:29

他已經死了…

家右 104-11-11 01:21

我家與隔壁鄰居噪音糾紛已持續一年多,多次解釋噪音並非於我家敲擊,因我家有兩名幼童,一名年初才剛出生,也告知對方,但隔壁住戶堅持由我家發生,他請了社區主委及警方協助,但社區主委及警方也並未聽見異常聲響,陸續又寄了存證信函調解委員的訴訟單(調解訴訟內容有他們錄製的聲響,(半夜)及加裝隔音牆監視器及外面租屋,但他們一家人依然住在原處賠償金額共78萬。

昨天11/09去調解委員會一進去調解委員就一直要我們簽下和解書,但內容就一直要我們賠償金額,我們要求調解委員給我們看證物,調解委員也不願意,一直說事出必有因,說對方沒事不會去加裝隔音牆之類的,然後一直跟我們談賠償金額,後來僵持很久,還是簽了和解書,內容有一項是懲罰性條款,說如果我們故意惡意製造噪音將賠款,請問這對於一開始就沒製造噪音的我們,會吃虧嗎?懲罰性罰金是給對方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1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看不到相關事證,不建議進行調解

2、訴訟上,對方必須提出噪音是我方造成的事證,法院才會判決我方必須賠償

3、倘若對方提起訴訟,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針對對方的請求提出答辯,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1 22:18

 雖然您沒有製造噪音,但您在和解書上承諾未來不再製造噪音否則願意賠償等語,將來若對方起訴以此和解書當證據,恐怕法院對您會有不利的心證。如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諮詢

林子文 104-11-10 11:20

您好:本工作室為建築相關行業,專門在做技術規則評估服務,因為私人小型工作室,皆以報價單承接案件,為簽署正式合約,在網路上有看到,估價單或報價單代替合約,應貼印花稅票,本工作室未貼,且業主都是以口頭詢價也未有報價函,本工作室接案流程大致如下:業主寄發案件規模及建築圖面請求報價 → 我方評估案後發報價單 → 業主同意後就簽名回傳 → 開始跑服務流程 → 服務結束後發請款單
第一個問題:請問這樣合約成立嗎??
第二個問題:收不回款項,可對業主發存證信函嗎??
第三個問題:如業主不理會,是否可提告法律訴訟調解??

文字及問題非常多,麻煩了,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4-11-10 11:28

您好!

雙方就必要之點意思一致,契約就已經成立。對方若不依約付款,可先發函催告,仍不給付就可透過司法途徑解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小姐 104-11-10 11:3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雙方就必要之點意思一致,契約就已經成立。對方若不依約付款,可先發函 ... (恕刪)

了解了,非常感謝沈律師的回答,感激不盡!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0 17:05

契約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當事人間特別約定,否則不拘泥於一定之形式,只要契約意思表示合致,契約就算成立,因此若對方不付款,仍可以請求之。

林小姐 104-11-10 17:1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契約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當事人間特別約定,否則不拘泥於一定之形式,只要契約意思表示合致,契約就 ... (恕刪)

非常謝謝您,因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感激不盡。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0 23:16

 您如果只有發報價單原則上是你的單方行為,但如果對方同意報價單甚至依報價單內容委請你工作了,就表示對方同意這樣的報價,此時雙方也成立契約。在您完成工作之後,自然可以依契約關係向對方請求給付價金。如有進一步問題,歡迎聯繫。

林小姐 104-11-11 08:06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如果只有發報價單原則上是你的單方行為,但如果對方同意報價單甚至依報價單內容委請你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感恩!!

bei 104-11-09 10:44

我於103.10.21在桃園簽約電腦補習班課程
有白紙黑字寫說每月累積規定上課堂數便會於104.3.23前補助五筆3000元之獎學金

 

但目前只在2/5.4/30收到各一筆
補習班還欠三筆獎學金

 

個人每個月都會上超過紙上規定的堂數
基本上是有非常足夠的累積堂數

 

每個月都詢問補習班老師獎學金發放進度
但回覆我的只有:已經幫你送件了,是總公司還沒有撥款,要再等等看。

在上個月月初也詢問過

對方也依舊回覆一樣的話

 

就這樣我等了近一年的時間
獎學金卻始終沒有下來
覺得補習班有在呼嚨我及拖延此事
脾氣好但也有點無法忍受了

一個全台有分校的電腦補習班
卻給不出三筆三千元的獎學金嗎?

 

想說寫存證信函

但不知內容該如何寫才好..

 

但上課簽到證明都是在補習班
自己手上只有合約及獎學金申請的日期單

想請問這樣是否能夠直接去消保申訴呢?

 

因本人住新北市,但是是在桃園學習電腦

想請問是要找哪一區的消保申訴呢?

 

學習電腦的款項已都繳納完畢

是想讓對方將欠的三筆3000元(共9000元)盡速匯給我

因為已經拖欠已久...

 

希望律師能幫忙協助…感激不盡…

很希望能盡早解決此事...

Sherry 104-11-08 00:18

尊敬的律師您好:

謝謝您抽空閱讀我的疑慮,情況有點複雜,若篇幅太長造成您的不方便,深感抱歉。先簡述一下我的住宅狀況,我家為舊式公寓,只有5層樓(共10戶)以及頂樓,沒有設置管委會。我住在5樓,因為之前地震造成漏水,所以幾年前有加蓋鐵皮防漏,但是並沒有全部封死。住戶大多是20多年的老鄰居了,所以雖然水電費是我負責,一直以來都沒有限制鄰居使用。

我隔壁住戶有租屋給別人,他的前房客幾個月前搬離的時候,把個人物品都堆放在頂樓,原本以為只是單純侵佔問題,已經貼告示要求改善。但是現在已經可以證明他還在頂樓生活,竊用水電,這讓我覺得非常恐怖。鄰居態度非常消極,不願意處理,請問律師我可以如何自保呢?有想過要直接把東西丟棄,可是又怕會有侵權的疑慮。求助過警察,他們說要寄存證信函,可是鄰居根本不願意配合,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先謝謝您的解答。

祝福順心 平安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8 00:43

 您好,理論上頂樓屬於全體住戶所共有,因此您身為共有人之一,可以請求對方遷離該頂樓。但如果到了訴訟,訴之聲明只能請求對方將頂樓返還予全體共有人。

小葉 104-11-06 18:46

各位律師您好,我在5月的時候有接到代辦公司電話,可以幫我跟銀行協商債務,當時有簽訂合約並用信用卡支付手續費13萬6千多元整,但是之後銀行通知信用卡交易有異常,懷疑我有找代辦公司辦理,所以給予退件不辦理,之後我找上代辦公司要求退款,但是對方卻不同意退款,後續因為當時對方沒有給我合約,也有向對方索取,對方不給,有找過調解委員會,也寄過存證信函,但對方公司搬離原來地址,目前對方毫無想要處理的態度,請問這樣我能告她們詐欺嗎?

您好:

若要告訴詐欺,可能要證明對方於契約訂立時,即無履行契約之意思,否則可能只有民事債務不履行問題。

小葉 104-11-07 05:32
周利皇律師 您好:但是我有向對方請求合約,但是對方卻不肯將合約寄給我,所以我身上並沒有當時簽訂的合約,然後我也只有她們連絡的電話,這應該要怎麼辦?
mini 104-11-06 16:20
律師你好: 前陣子收到電信業者轉讓債權書的單子,上面看了有些是我辦的門號, 但我記得,我有去做繳費的動作,除了有一個門號是當時辦給男朋友用,之後分手電話費是否有去繳我也不知道,於是我打了個電話給遠傳客服,請他幫我找出那些資料,但客服說這欠款的已經轉給別的公司處理了,於是我就問了客服是那個公司,可否給我電話,讓我去問清楚,但在這幾年當中也沒有人打電話追討,或寄存證信函,我打了電話,小姐很有禮貌的說我欠了門號多少錢,但我告知他我記得我都有繳費,而且有ㄧ個門號根本不是我用的(那門號欠費高達17000),他說我是否能找到那個人,我說都幾年前的事,怎麼還會找的到呢?她說那就要我自己繳,但是所有門號加起來高達44849元,我說我根本沒有能力償還,更何況我記的我當時有繳費,而且有些門號,我都記不得到底是不是我辦的,她說我們可以分期,以我的現在的能力,ㄧ個月能繳多少?我說3000,於是我就繳了一期的3000,但是我越想越不對,要我給錢,也要給我證明,讓我知道那些是我該付的費用,然後告知了家人,家人說我怎麼那麼容易就相信別人,然後說是詐騙,叫我別再匯款,於是我兩個月沒匯款,今天收到了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於是我就寄了支付命令異議狀,然後也打給電信業者,請他們拿出我的通話記錄來,但電信業者說那些資料半年就銷毀、帳單明細也是去門市繳納的,所以電信業者不會有留底,那現在我什麼證據都沒有,就算去開庭了,那該怎麼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6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事實為何,一定要趕快異議唷!

另外,異議後,法院會要求聲請人補繳裁判費,若聲請人補繳裁判費用,案子就會直接轉入訴訟,轉入訴訟後,建議委任律師偕同答辯,以確保您的權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6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支付命令異議後,進入訴訟,再撰擬答辯狀,請求對方提出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phoenix 104-11-06 11:25

你好

我與男友於今年4月11日正式宴客舉辦儀式祭祖等,當時考量男方剛換工作且忙碌不便請婚嫁,並未馬上登記,然於今年八月底發現男方出軌,之前有詢問過是否可以提告處理?您們回復是因為未登記,將以解除婚約方式處理,接續請教那是否可以雙方擬定解除婚約之契約,內容載明解除原因,雙方後續物品處理或賠償,若是後續有不實謠言賠償之類的字義,再將相關契約法院公證?這樣契約會有哪些效力?和存證信函的差異和優劣在哪?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願意同意您的和解內容,只要經雙方簽章於協議書上,即具有法律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婚姻登記制的關係,所以縱使宴客祭祖,倘若未辦理登記,仍不生婚姻的效力。

2、就您所述的狀況,我方可以要求解除婚約,並且要求賠償損失及返還因為婚約而贈與對方的財物

3、雙方可以簽立協議書,不過建議應該由律師協助撰擬,才能保障權益。

 

phoenix您好:
很遺憾聽到這件事,您應該很難過吧.
關於您的問題 回答如下:
1.未登記 婚姻尚未成立
2.若僅是解除婚約 發存證信函即可(單方意思表示 表示您不跟他結婚了)
3.若雙方能協議出賠償金額等 則有協議書更佳(雙方均簽字 代表雙方均同意遵守)
若須律師代撰存證信函,或代為草擬協議書等等,可再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畢業,任律師:reneejen1229@gmail.com

wowjovi 104-11-06 10:30

您好,請教:

某甲為一承包商,施行公共工程欲我(乙)融資,

簽訂協議書,同意6個月還款並加付利息

同時簽立本票(本金+利息)

還款期限已過1個半月,中間經數次溝通,甲方仍多有藉口推拒不還

甲方可能因協議書上具載「若達期限未還,雙方可協調」等字樣

發出存證信函予乙方, 說明因故無法如期還款,甲方同意逾期以每月1%利息加計還款予乙方,請乙方同意。

而在此的前一週,乙方已寄出執行本票申請裁定至法院

請問:

1. 乙方是否應回覆此存證信函?或忽略即可?

2. 據了解,本票效力應大於協議書及任何的合約,只要申請裁定即可,故我的認知是,甲方的訴求並無法律上的效力,對嗎? 

 

以上問題敬請協助,感恩!

 

 

wowjovi你好,對方所寄存證信函目的在於與你協議遲延利息的部分,若你無意協商則可不理會或回信表示無法認同此條件並提出訴求。

原則上取得本票裁定後即可持往執行標的所在地或債務營業所所在地之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上面請求協議的存證信函並不具備對抗本票裁定的效力。

以上供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1: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票裁定只是有執行力,倘若對方對於票款有爭執,仍然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並且聲請停止執行。(不是誰大誰小的問題)

2、倘若對方有誠意要還款,還是可以進行磋商,不過建議應該是對方可以全額還款的形況下進行,才暫時繼續執行程序。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6 23:24

本票裁定法院只會形式審查,當你要強制執行時,對方仍然可以提起異議之訴,並供擔保聲請停止執行。

小博士 104-11-05 19:31

去年租了一個小店面,發現是一個一樓樓梯空間,當時不以為意.陸續樓上住戶反映說租金也沒有與他們共享,侵占他們的生活空間(先前出租的店家有支付清潔與公共水電費,但現在沒有),又因房東與我邀約承攬他的市場修繕,卻沒完全履約,屢次與他商討竟偷錄音且將我所寄的存證信函告我恐嚇.最後還發現他與我簽訂的相關契約都是別人的名字(從未告知我他的本名)是否可申覆此租賃契約無效.

為此我查閱相關法令有說明樓梯空間為住戶共有且不得為營業使用,竟違法將之承租與我,現合約到期加上工程履約問題,決定向他索討支付出去的租押金回來,是否可成立.該如何寫答辯狀(房東申請租賃務敞還)還企圖抵銷工程款租金向我索討,該如何因應?

QQ盼 104-11-05 01:00

我在10月30號已到警局報案 詐欺 (因為最初是有收到過尿布之後就是一再的延期)

在此''辛巴美妝尿布團〈幫寶適、滿意、正品台日韓美妝〉''臉書社團參加團購尿布 結果出貨日一直延期甚至延的日期已是4個月後,社團內有填退款單,團主最後確定公佈廠商違約失信沒尿布出也無退款,並且公告金額過大停辦退款

因為是匯給臉書團主不是廠商!!所以報案也是只能對社團團主報案詐欺!!報案後團主帳戶也已被列為警示戶(因為太多受害者)~

除了報案我還去線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案件並且受理成功~雖然社團不是公司,但是尿布團購屬大量販賣行為.....

團主老公是軍人聽說準備申請留職停薪....目前團主也無表示或者公告如何退款跟退款機制....私訊以及LINE都沒回應 除了line群組偶爾忽然回應幾句話又消失....

團媽社團有po對廠商的刑事告訴狀!!!但是對於我門這些社員卻都無回應....

有團員說還要寫存證信函....

在LINE群組中團媽也說廠商承諾退款給他也是一再跳票,所以我們這些團員也無法拿到退款,然後團媽又神隱不回應,常常就是講個幾句話又消失

我們這些受害者也自己組了 自救會群組~但是大家都是媽媽....對接下來該做神麼其實也不太懂.....只是很急著要團媽退款!!......(其實大概也知道拿回尿布錢的機率已經不大)

前幾天東森新聞已經有報導就是我們這團的尿布詐騙事件....

 

請問各位律師大哥....現在該怎麼做?就只能任尤尿布錢被騙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5 09: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員警受理之後,會請涉案人到案說明,並且移送地檢署偵辦,倘若查證屬實,檢察官會起訴被告

2、期間可能會有調解的機會,倘若對方拒絕,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訴訟或是附帶民事訴訟,並且聲請假扣押

3、倘若對於程序不熟悉,可以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協助案件進行。

 

QQ盼妳好,對於團購業者收錢不退費的糾紛

若已有被害人提起刑事詐欺告訴,應集合蒐集多數被害人的證據資料,將細節再整理陳報給檢察官,以便檢察官較能進入案情,而在有提出告訴的買家也能透過調解程序看看賣方是否願意賠償

若賣方不願意賠償,未收到貨品的買方也可解除契約並請求還款或賠償,但需考量賣方是否脫產或無資力以至於無法受償的問題。

以上供參。

舞月芯 104-11-04 22:54

近日收到台灣之星委外公司寄來的民事訴狀說我績欠費用12750元...可是卻未曾收到該帳單....連號碼也不清楚 只知道0973xxx289 打去客服詢問都是忙線中 我想請問這樣寄送存證信函有用嗎?我該如何處理....都已過3年.台灣之星才寄送民事訴狀...

您好:
對方寄來已提民事訴狀 應是已經起訴 您此時應該是提答辯狀才是。
若須委任律師,可再email與我聯絡,約時間當面討論。
律師:reneejen1229@gmail.com 

舞月芯 104-11-06 02:17

那我該如何書寫答辯狀呢?

June 104-11-03 14:11

本人上班途中,幫客人泊車,開車門時未注意後方來車,被害人車速過快,結果擦撞車門飛出去、被客運司機拖行,後不治,

 

法院判定本人及雇主皆有責任
(1)本人部分:本人名下有一間房子先行假扣押,並先以50萬現金作為給付,剩餘的金額分5年攤還2萬/月,因為經濟狀況不予許,可以口頭先跟對方說明,還款金額先1萬元,待付清後得以合解(有法院公文)。

(2)雇主部分:餐廳一開始被申請假扣押,後來賠償120幾萬。

 

1、本人所代駕汽車因有損傷,修理費用保險公司給付,但保險公司向我要此筆修車費,我該付嗎? 原本6萬元後來談到4萬5千元。

2、雇主請律師寫「民事陳報狀」及存證信函,跟我討140幾萬(他賠給受害人及律師費),請問這個該怎麼處理?

因為我已經跟受害人家屬談好了,他賠的錢怎麼會跟我有關係呢?

 

你好:

保險法第53條規定:「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 你對於汽車被撞具有過失保險公司給付給被保險人後可以依保險代位權向你請求。 民法第188條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 雇主賠償損害後可以轉向求償
June 104-11-03 16:36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所以保險業者跟雇主都有權力跟我求償,那我一定得要負責嗎?
一開始就是向雇主求償的,那雇主又有權向我求償的話, 那他等於沒有責任

再者,我實在沒有能力再負擔多餘的費用了,現金50萬付完了,但還有後面漫長的120萬要還,請問是不是還有其它解套的方法呢??  

一、你和解的時候書面怎麼寫有可能會影響到。

二、你跟保險公司及受雇公司的糾紛也是可以跟他們談和解分期的。

三、原則上是以你的財產來負責,如果要強制執行你沒有財產的話,也只能每個月扣薪三分之一,要善用剩下的三分之二。也可以兼一些差努力賺錢維持家計。

四、我知道沒有人願意這樣的,但日子還是要過…

五、十二月要開的庭是什麼庭呢?要針對這個庭來做準備。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June 104-11-04 09:2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上面說的「但選任受雇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這是指雇主已有盡監督之責時,可不負賠償之意嗎?
如是的話,那裡可以具體表現出雇主有盡責? 

June 104-11-04 09:5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我名下的房屋已經被假扣押了,房子都是父母在住的,而且還在貸款,如果我不處理好,是不是會被法拍掉?

二、照這樣的情況,如果跟對方(雇主)打官司,會有勝算嗎?
三、當初沒有合解書,只有法院公文,因為合解書要等到我繳完剩下的70萬,才會合解,法院公文11/5(四)會跑一趟書記官那拷貝一份,這個資料無法在網路申請取得嗎? 因為人在桃園,還要上台北一趟!! 

秀秀 104-11-03 00:03

不好意思冒昧打擾,我想請教您一些健身房退費的問題,請問我想跟健身房申請解約退費,想說先做一些功課讓自己可以不要被牽著鼻子走……我看過當初簽的會員資格暫停申請書,它下面有一行字寫請假後辦理終止,請假期間的費用不退還……但請假期間還是有先扣款耶!這樣感覺損失不少,請問我該如何爭取請假期間也能退費呢?我是今年7月簽24個月的合約的,8月請假一個月,現在因為工作關係長期無法前往,我後面剩很多錢……即便用法規規範的20%去算也會被扣快5000元,我該如何為自己爭取呢?

合約上面寫著如果我要解約,要付違約金6000元,但是這點好像是違反定型化契約的條款的,我可以主張牴觸法規無效不要讓他們扣6000嗎?且請假期間扣款也是違反法條的,我能主張無條件解約嗎?

即便真的需要支付違約金,一開始刷卡時已經先預刷了頭尾兩個月的費用,加上我請假一個月的費用他們還是有扣款,我可以要求用尾巴一個月和請假一個月的費用去折抵嗎?(總共兩個月)

因為我是信用卡每月扣款的方式付款,我可以不要求退之前多收的款項,但是我想要要求無條件解約停止後續信用卡授權扣款,請問我能拿健身房違法定型化契約去主張依法規辦理解約嗎?

我之前有上網做了一些功課,但是最後人家告訴我要先讀懂法規再來談才有意義,我看了定型化契約,確定合約中有許多條例是牴觸的,想請問除了法規字面上的意思解讀外,還會被硬柪成別的意思解讀嗎?

如果我主張他們合約違反法規的部分無效要按照法規進行解約並寄出存證信函及停止信用卡扣款授權。。。會變成我被健身房告嗎?

 


kimi 104-11-02 18:24

律師群,您好:
我在拍賣網站從事韓國代購服務,
近日一名消費者指定訂購一款我在韓國店家拍攝到的包包。
我於交貨期內出貨,包包也檢查過無任何瑕疵。
現在該名消費者告知要退貨,
原因是與她想像中不符, 另外包包無產地標籤。
我出示其店家開立購買證明.海關進口稅單。
多次善意解釋.回覆, 消費者仍不願接受堅持退貨。
她揚言如不退貨, 她將請消保官介入及寄發存證信函給我。
我單純只是幫人代購, 沒有遇過此類事情。
想請問律師, 如我不退貨, 是否有法律上的責任?
消保官介入後, 調解庭是會開在我方或她方的所在地?

勞煩律師撥容回覆我的問題,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6: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網路代購服務仍然有適用消保法猶豫期間的規定,也就是所謂的鑑賞期。

2、所以對方於買受7日內,都可以無條件退換貨。

3、倘若發收消費爭議,對方可以於購買地的消保官、法院進行救濟

阿森 104-11-02 14:50

我想請問一下,借錢給朋友,對方一直不還,我們直接也沒有簽任何借據本票,可以跟對方提出告訴嗎??還有不知對方住址可以寄存證信函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2 22:51
您好,若對方向您借款後卻消失無影無蹤,或是以虛偽之理由向您借款至您陷於錯誤交付金錢,或有可能成立詐欺犯罪,亦可提起刑事告訴(若真的不知對方真實年籍資料,可將相關線索比如說手機號碼或車牌等資料)。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您所受之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2 23:57

 沒有簽借據,但是如果有臉書或是LINE等通訊媒介所遺留之對話紀錄可證明雙方存有借貸關係者,你仍可以訴請他返還借款。若他自始沒有借款意思,純為詐騙,你另可提起詐欺罪之告訴。存證信函必須知道對方地址。

陳小姐 104-11-02 14:33

您好:

我有三個問題:

我(屋主)購買社區大樓其中一樓層房子及一個獨立停車位(產權是屋主),問題是位於地下一樓我的停車位是臨近地下車道往1樓出口,旁邊隔一牆是社區資源回收區及子母垃圾車。社區的保全及清潔工會利用~我們早上7:00將愛車開出之後,8:30有環保局清潔隊來收子母車的垃圾,會將這1小時多空窗期,將子母垃圾車三台全部排停在我的車位上,接著,這同住一社區不知名的撿回收人就會陸續到我的車位去進行落地的撿垃圾做資源回收,造成我的車位很臭~髒水遍地~永遠沒有乾的時候。

所以我的問題

一、我可以去警衛室要求調閱錄影帶(我車位在車道出口附近確定有錄影),他們可以拒絕我嗎?還是我必須報警才能合法的調閱監視器?(因為我當時沒帶手機沒錄影拍下,所以想將監視器畫面直接拍下,直接做酌證資料,利於我後續要法律訴求),如果他們同意我調閱今日監視器,但是沒有同意我拍下監視器畫面我可以強制拍嗎?會有觸法問題嗎?

二、自家停車位被社區的保全跟清潔工為了圖利職務之便私自侵占停放時間雖然只有1小時多,但這1小時多否構成侵占?因為我上班因素,所以我也只有親眼看過2次(包含今日),但是車位上長期有汙水是事實,我也跟總幹事反映過很多次,但是總幹事總是敷衍我,所以這次我嚴正要進行捍衛權利,但是有規定幾次以上紀錄及時間才能成立侵佔罪?如果無法成立?那我有哪些權利可以捍衛我的停車位?

我如果寫存證信函被告人對象應該是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還是總幹事、保全、清潔工?

三、雖然撿回收之人有可憐處,但是他確實就地在我的車位直接進行資源回收,造成我的不便,我應該要怎麼告誡他?社區各處大廳及電梯都有明確公告,資源回收是屬公物不可以私自拿取?所以我可以告保全及清潔工放任社區的撿回收的人失職嗎(因為他們人在現場)?及社區總幹事沒有確實執行社區管理辦法嗎?我可以告他們侵占我車位牟利他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2 16: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占用車位的部份,因為沒有長期排除您的使用而為佔用,因此不會有刑事侵占責任

2、在您的停車位上做資源回收,造成髒污的部份,可以要求管委會要求改善,倘若不改善,可以縣市主管機關開罰,並且可以要求清理費用

3、回收物的部份,倘若屬於公有,則可以提告竊盜罪。

4、至於相關幹部違反職務的部份,必須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來處理。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3 00:00

 若您為車位所有人,您可以主張所有人之妨害排除請求權。若是大樓的管委會將垃圾子母車停留在你的車位上,造成你的車位髒汙及困擾,您可以委託律師律師函主張您的權利,如有需要協助歡迎來電。

phoenix 104-11-01 13:55

我與男友於今年4月11日正式宴客舉辦儀式祭祖等,當時考量男方剛換工作且忙碌不便請婚嫁,並未馬上登記,然於今年八月底發現男方出軌,推算時間大約是在準備婚禮前後即有此行為,經考量後偏向選擇分開各自生活,但考量男方家族龐大且人言可畏,並且雙方共同朋友非常多,擔心分開後時日一久反而被污衊是女方不檢點導致分開,為避免影響將來的生活,打算提告男方以保留法律紀錄,請問可以以騙婚或是名譽受損之類的方式提告並寄存證信函嗎?後續有哪些流程需要注意?謝謝

您好:

因你們尚未登記結婚,所以雙方間應只有婚約關係,又因對方為通姦行為,可以解除婚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1 15:40

 您好,婚約訂定後與人通姦者構成解除婚約的事由,您可以委託律師代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表達因對方之過失而且解除婚約之意思表示,另外也可以向對方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即慰撫金,甚至已經贈與之物也可以要求返還。如需要律師協助,歡迎來電洽談。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1 17: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您尚未登記結婚,無妨害家庭或侵害配偶權之問題,僅能提起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之,且尚須提出證據證明損害之額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1 17: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尚未登記,對方之行為尚未構成侵害配偶權或妨害家庭,僅能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且尚須提出證據證明侵害之態樣及損害額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朝解除婚約及損害賠償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ris 104-10-31 18:03

請問律師,兄弟共有房屋租給其中一共有人的兒子,租約到期其他共有人不願繼續出租,但承租人不願搬走且不付租金,請問當時簽租約的人是另一共有人的妻子,寄存證信函的寄件人應寫簽約人還是共有人的名字? 後續如上法庭,承租人的父親是否可藉共有人其中之一的名義提出異議,讓其他共有提告不成?家父為此事困擾不已,請解惑,謝謝。

你好:

要先釐清當出簽定租賃契約時為何不是以全體共有人名義?是否有隱名代理之適用?否則非共有出租他人之物,租賃契約當然不會拘束共有人,任一共有人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第821條規定請求返還共有物予全體共有人。 若有隱名代理之適用,租賃契約已經到期,若無民法第451條默示更新之情形(同意使用並繼續收房租),租賃契約到期後出租人就可依民法第455條規定請求返還租賃物,並可以請求給付積欠租金共有人亦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第821條規定請求返還共有物予全體共有人。 若發生默示更新之效果,要有土地法第100條規定之事由才可以收回房屋,且依民法第263條準用第258條規定,終止契約要由全體出租人為之。 共有人對於租賃物管理,依民法第820條規定採多數決,無須全體共有人同意。
chris 104-10-31 20:5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要先釐清當出簽定租賃契約時為何不是以全體共有人名義?是否 ... (恕刪)

非常謝謝律師回覆,

由於共有人平時工作較忙,故由其中一人的妻子代為簽訂租約,其他共有人都有出租房屋的共識,如此是否適用隱名代理?租賃合約是否有效?

租約到期後,有催討租金的行動,但三個多月來一直沒收到租金,已口頭告知不再出租房屋要收回,由於沒有收到租金的事實,這樣是否不算默示更新?

感謝您百忙抽空回覆。

瑪司 104-10-30 21:31
已對債務人寄發存證信函,三十日後若仍置之不理,該如何申請支付命令或提出小額訴訟?程序為何?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30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Chi 104-10-27 21:56

媽媽當時因為債務問題把房子過到外人名下(避贈與稅) 再過給哥哥,但現在哥哥不願意將房子還給媽媽 還跟大嫂搬回娘家去住(不接我媽電話也不回訊息) 房貸還沒繳完,不知道有沒有辦法強制我哥哥把財產還給媽媽? 寄存證信函或是任何法律上可以強制執行的行動?

謝謝各位回答了

您好:

可以主張係借名登記,要求移轉登記回您媽媽名下。

您好:

1.  您母親將房子過戶給您哥哥的作為,可以當成係借名登記,只要您能提出相關證據,不論是口頭約定或有書面契約,在法律上都成立。

2.  因此您必須先行蒐集相關證據,如當初有無與哥哥簽定訂立無償借用契約或對話紀錄,或是提出房屋權狀、房屋稅地價稅繳款書、房貸繳款書、長期居住該房地或其他人證等事實,證明你母親才是房屋的所有人,只是因為逃稅才將您哥哥作為借名登記人頭

3.  蒐集完證據後,可向法院聲請終止契約,只要您提出的證據能說服法官相信您母親才是實際屋主,判決同意終止借名登記契約,您就可以將所有權移轉登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潘 104-10-27 18:08

今年把住了六年的五樓公寓賣掉了(沒有重新整理過,只有一個小房間跟兩面牆比較髒有再粉刷過),新屋主七月份搬進去一個月後因為颱風風雨較大排水口沒清排水不及而造成積水,後來廚房那邊的天花板有漏水的現象(我們當年買的時候有在頂樓搭鐵皮屋頂跟做防水,而且可能也沒遇過那麼大風雨所以沒漏水過)

後來我們就幫新屋主做了防水,那時有說就做廚房漏水的那邊(後來材料有剩,就請師傅幫我們把剩下的材料都做了,大概頂樓一半的面積)原本新屋主要叫他的朋友做,但是報價貴很多,層數又比較少,後來就找我們找的師傅做。

前兩個禮拜,新屋主說又漏水了,這次是主臥的天花板(剛好是廚房的對角,沒有做到的那邊)我們覺得很奇怪,這陣子也沒下什麼大雨怎麼會漏,後來才知道新屋主把頂樓的四個排水口都堵起來然後放水說是做測試,所以才又發現漏水,於是又要我們做防水。

我們覺得這樣當初就跟我們說希望我們整個頂樓都要做防水就是了,現在這樣我們又要再請一次師傅,再花一次工,所以我們提出料錢我們可以出,但工錢我們希望由新屋主自行處理。房仲告知我們新屋主不願意(這中間都是房仲在傳話,我們沒有跟新屋主當面談過)現在他們要寄存證信函給我們,我們不是不幫忙做,只是如果以後新屋主又換個方式測試還是什麼的,我們都要照單全收嗎??

你好:

中古屋因為屋齡及防水層老化之問題難免未漏水,但重點是當初動產說明書上是否有告知有漏水之情形,若對方知悉有漏水之瑕疵仍然願意購買,依民法第355條第1項規定,出賣人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若勾選未漏水,此時要判斷漏水是何原因造成,存在之實點,若瑕疵在危險移轉前(交付占有)就存在,仍然要負務之瑕疵擔保責任,此時買受人可依民法第359條規定請求減少價金。 若雙方願意和解,就防水層問題由你修復,要記得針對可能漏水之情形做檢查,以免掛一漏萬,亦可請求對方拋棄有關漏水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所生之權利,避免嗣後衍生糾紛。 建議書立書面和解書或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讓雙方都有憑據,自行解決紛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先以聲請調解方式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7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覺得買方要求不合理,可不予理會,靜待買方提告,買方尚須證明漏水瑕疵為買賣契約成立前既已存在之瑕疵,法院將要求原告委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責任歸屬,鑑定費用頗為高昂,買方不一定會願意支付相關訴訟時間費用成本,故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寶寶 104-10-27 09:56

我與前妻結婚一年;生有一女。於今年104年2月26日雙方同意離婚<離婚協議書>;親子監護為我男方。離婚協議書備註中也有註名有關子女生活教育扶養、保姆費;雙方協議費用對半均攤;但女方連續三個月都未給付;便覺不妥費用負擔過重,又因女方尚有欠我款及扶養費都未如期給予<離婚前我則為負擔家計;前妻為家管;在家帶孩子,我每月薪水信任全予交付前妻<支付房租家中所有開銷。卻不知前妻一直欺瞞房租未如期給予房東及我信用卡費也沒全額繳清,是連續接到銀行催繳電話.起先一直以為是詐騙也因前妻都說有繳不要理會;最終去查證。才知費用前妻沒繳或是只繳最低應繳金額;導至我信用卡數月累積欠款9萬多另及女方一直在我未知情況下盜刷信用卡費 在加上;上述三個月未如期給予均攤保姆費費用 於今年5月總欠費用為13萬多> 因女方一直不還予欠費及孩子均攤費,便在今年5月29日雙方協談同意後簽下<協議同意書;也有到戶政變更監護為女方>同意書上也有寫明欠款部份將作為撫養女兒贍養費。 近日前妻揚言說要告我 遺棄及未負擔孩子費用。又說要我簽下同意書放棄女兒往後監護。從無住何關係。然後要將女兒改從母姓。

近期有先收到 存證信函 想請問

1:以此我案例 是否能成立前妻告我遺棄

2:她向我要取日後每月贍養費。不然要提告,但協議同意書上 已有清楚說明欠款費作為贍養費,這樣她還能向我提告嗎?

我現在該怎麼做!對我有幫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7 1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針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部分,依各縣市行政院主計處每人平均生活支出,每個月約給付一萬元左右,您亦可對您前妻針對盜刷信用卡之部分,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其實您這邊敘述的不完整精確, 贍養費扶養費用不同

另外再您的離婚協議書中的條文, 與之後5月29協議同意書內容又是怎麼訂定的, 無從得知

1.遺棄對方可以提告, 但是如果小孩無生命危慮, 其實較難成立

2.贍養費, 由於你們是協議離婚, 不會有給付女方贍養費問題, 對方應該是說沒給她小孩扶養費?

3.信用卡盜刷可依正常管道提告

4.您要先確認您對於此件事想處理的方法為何, 才能進一步做後續動作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寶寶 104-10-27 11:38

 

1.遺棄對方可以提告, 但是如果小孩無生命危慮, 其實較難成立

a:遺棄?為何可以提告 雙方都有簽證同意 女方想要監護權我們也立書同意 也去戶政變更!不懂何為遺棄

2.贍養費, 由於你們是協議離婚, 不會有給付女方贍養費問題, 對方應該是說沒給她小孩扶養費?

a:對!抱歉。是指扶養費 另5月 雙方協議同意書中 有寫欠款部份作為女方撫養女兒成年之負擔費用

 

3.信用卡盜刷可依正常管道提告

a:盜刷 是在我要離婚前幾日才發現的 。離婚後 他又在刷 ,我有去銀行申請說是前妻盜刷也更換信用卡

 

 

寶寶 104-10-27 11:46

為何可以提告?我又沒有遺棄 <上述主題贍養費更正是扶養費>扶養費部份 5月雙方簽名同意書中有寫 前妻欠我款作為扶養女兒成年之負擔費用

寶寶 104-10-27 09:49

我與前妻結婚一年;生有一女。於今年104年2月26日雙方同意離婚<離婚協議書>;親子監護為我男方。離婚協議書備註中也有註名有關子女生活教育扶養、保姆費;雙方協議費用對半均攤;但女方連續三個月都未給付;便覺不妥費用負擔過重,又因女方尚有欠我款及扶養費都未如期給予<離婚前我則為負擔家計;前妻為家管;在家帶孩子,我每月薪水信任全予交付前妻<支付房租家中所有開銷。卻不知前妻一直欺瞞房租未如期給予房東及我信用卡費也沒全額繳清,是連續接到銀行催繳電話.起先一直以為是詐騙也因前妻都說有繳不要理會;最終去查證。才知費用前妻沒繳或是只繳最低應繳金額;導至我信用卡數月累積欠款9萬多另及女方一直在我未知情況下盜刷信用卡費 在加上;上述三個月未如期給予均攤保姆費費用 於今年5月總欠費用為13萬多> 因女方一直不還予欠費及孩子均攤費,便在今年5月29日雙方協談同意後簽下<協議同意書;也有到戶政變更監護為女方>同意書上也有寫明欠款部份將作為撫養女兒贍養費。 近日前妻揚言說要告我 遺棄及未負擔孩子費用。又說要我簽下同意書放棄女兒往後監護。從無住何關係。然後要將女兒改從母姓。

近期有先收到 存證信函 想請問

1:以此我案例 是否能成立前妻告我遺棄

2:她向我要取日後每月贍養費。不然要提告,但協議同意書上 已有清楚說明欠款費作為贍養費,這樣她還能向我提告嗎?

3:我該怎麼做對我才有幫助?

陳小姐 104-10-26 21:00

最近姐姐租屋合約到期後因未完全恢復原狀,所以仲介扣了他2萬元,但約過了1-2週仲介就說馬桶塞住了(好像是水泥),是姐姐的問題,並向寄了存證信函要姐姐法院見。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

你好:

要先釐清馬桶阻塞的原因是否係你們所造成,若是則要負損害賠償責任;若否,則要提出對你們有利的證據說明損害與你們無關。 可以聲請調解,若對方直接提告則要提出答辯。
邱小姐 104-10-26 18:12

我弟弟今年的7月30日死在台南玉井希望之家,因他是我同父異母的弟弟,但他媽媽是越南人,而她在8月4~7日回去了,但我沒她的連絡方式,而我因為和他以前有約定,他如果比我早走,有勞保或其他權利,我會幫他寄一部份的錢給他媽媽…在前幾天他有來找我,我問他是不是為了我們當初的約定?並且把這陣子的事告訴他,也告訴他他勞保錢都付在他喪費上,還不夠,長輩們說,她們會幫我們,機構讓我不太能諒解,是因為,她們都不太理我,我寄郵件給他們,他們都沒回,好像感覺,他們根本從不在乎我們的感受,把問題都推向你甚至一個死人,一個收留的機構不敢承擔問題嗎?把問題推向一個死人,晚上有人顧?顧到發生了這種事? 因機構從一開始就騙說沒有保險,我甚至要求院長讓我錄音,但她還是說沒有…所以始終我就是不相信他們…因為我真的認為他們很沒誠意,其實,那幾天他們有派人協助我們到最後,甚至在他走那天所有的人有到,送他,我也不會感覺差,沒錯,剛開始就只是起毛子問題. 我前幾天夢到我弟,我問線上朋友們,我在問他,他表示有另一個保險…當我想到微他是因為跳樓自殺身亡,但是他好像有使用了毒品,!是今天的事,所以我敢快詢問一下,我很痛心,難道說不追究,就不能問死因嗎?那我沒資格問嗎?我沒資格幫我和阿姨爭取嗎?說我沒去看過他就代表我不關心他?!關心不是嘴巴裡講講就好…他是因為跳樓自殺身亡,但是他好像有使用了毒品,那請問一下,他們今天有確實有搜身、晚上有人顧,加上他之前有過一次有跳樓記錄了,為何沒好好照顧他,任由他們繫帶毒品,甚至沒顧,造成了這個意外!!!…還把我去的家人哄騙她們,他是毒品等等,讓她們不追究… 其實我也不是不講道理,我這陣子有寄過幾次郵件給他們,請她們協助我,把弟弟的資料給我,我要查資料,幫他寫書,剛開始主任還在時,他都會回我,但他走了後,就都沒有人回我訊息… 我一直在想到底該怎么做才對,才不會在傷害他和我關心的人…看到大家都爆了後,都大多有比較好,我怕我爆,會把事情的真相,又變質了,因為大家看到的是他有用毒品,但有沒有人想過我剛說的,一個負責安置的機構,竟然任由他們,甚至我申訴給社會局、法院、議員,都告訴他們:小弟弟他走的時候,就他姐姐和幾位家人,而邱玉之從沒來關心過他,應該是要保險的吧 好笑了,不是沒保險說謊也說好聽的話,說這個我能接受嗎?我是不能過問的嗎?誰說沒關心過他,就不能過問了?事情到現在,我真的發現,我好累,可是又怕真相就這樣不見了…又聽到了男友說,不是說你長輩不追究了,你還問,你到底在幹嘛! 我不想在後悔啥都不做,就默默的眼看著就這樣過去…至少,我那天走了,我是問心無愧的

一、

什麼合法?單位機關當然合法

你要問,住那裡接受輔導,出事,或沒督導好,是否單位要負責任
不是問單位機關有沒合法

二、

住那裡,出事的法律究責問題
機關單位疏失,有無必負責任

三、

請問你轉給誰,我之後要聯繫誰,才能知道後續調查如何

四、
和您要要對方名字或電話及分機,日後才知道調查到哪裡了

五、請問要如何寫存證信函

Claudia 104-10-26 02:55

如題,因為對方在FB的留言對我造成了公然侮辱,所以想寄存證信函給對方,但只有對方FB帳號也知道對方本名但不知道住址,這樣是否就沒輒了?

瑪司 104-10-26 01:10
我弟和他老婆向我借了五萬元還貸款,因故他老婆擅自跑回娘家住,我要求她和我弟各還25000元,她卻不理會,請問我能怎麼要回欠款?能寄發存證信函處理嗎?要寄到她娘家住處還是公司較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6 11: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向對方核發存證信函,以收的到地址為主。

2、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依據金流紀錄、錄音存證信函聲請支付命令或是提起小額訴訟。。

嘟爸 104-10-24 20:03

請問律師

近來我們夫妻爭吵很嚴重,然而妻子不要我只要孩子,而我們夫妻從結婚到孩子(目前足7歲)現階段都住在娘家,那在前幾天本人有傳賴告知妻子,請妻子配合本人與本人帶著孩子回家(公婆家)住,若妻子堅持都不帶孩子回家,那我可以用什麼方式請妻子帶孩子回家住?要是本人先回家住3個月後再寄存證信函給妻子,請妻子將孩子帶回家住不知道可不可行?若妻子收到存證信函後還是堅持不帶孩子回家住,那我要如何做呢?

                                                               感謝幫我解答  嘟爸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4 2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分居達6個月之後,可以聲請酌定監護權

2、不過監護權的酌定,法院會斟酌雙方的照料能力、子女意願、照料環境、社工訪視報告等,倘若沒有取得監護權之把握,可以一併聲請酌定探視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5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夫妻之共同住居所,須雙方協議,目前雙方協議似以娘家為夫妻約定住居所,若欲以公婆家為夫妻約定住居所,需再行協商之,若您任意搬離,很有可能為您的問題;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會以未成年子女最熟悉之環境為主,亦對您不甚有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玲 104-10-23 16:26

在這個月我已經有還朋友一點錢了,可是他還是繼續騷擾還寄存證信函給我,請問我要收下信函嗎?如果不收的話會怎麼樣呢?

那個朋友前陣子因為自己玩股票玩到沒錢臨時跟我討錢,我一時之間也沒那麼多錢給他,之後就不斷的密我還說要告訴我身邊的朋友我的人怎樣的,昨天還說要來我家跟我爸要錢,請問他這樣有造成言語的恐嚇嗎?

況且這個月我已經跟他說過下個月有錢才有辦法還給他,但是他還是不聽甚至要我到地下錢莊借錢還給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存證信函的部份您可不收,對方是否涉及恐嚇,也要看對方言語的內容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4 01:06

 您好!您欠他錢,他有權利催告你返還借款,無論口頭催告或書面催告即存證信函均合法。

至於是否涉及恐嚇罪,要以他的手段與目的是否存在正當關聯為判斷基礎,例如如果說不還錢要去法院起訴,不違法。但說不還錢,要危害生命安全則觸法。

104-10-22 22:56

律師您好~事情經過如下

為了找婚禮佈置在網路上找到有店面的花店作婚禮佈置,用line問對方有可參考的圖片嗎,對方堅持見面詳談並說網路沒有圖片可參考,但我有問需要車馬費嗎對方說不用~這些紀錄皆在line上並存檔。

7/25付訂金6000後對方說沒合約紙了所以沒給合約但有開收據,7/27用line跟他要合約,對方說晚上會給卻沒給,7/28用line聯繫對方不回應也不讀不回,之後打電話給負責人接通後說會讓小姐開單給我們,但也沒有拿到合約,之後我先生打電話給他們,一開始有接也說好會給,但電話一掛後也沒給,我們感到對方根本沒有信用,後來打電話討也沒有拿到,晚上也不肯接電話(對方是24小時營業時間),7/29我先生打電話給對方終於肯接,我們除了用line說我們要退訂,因為這樣的態度我們不想合作,也通電話說好要退訂,卻要求要扣錢才肯退訂,他接掛電話後不接電話,任誰打都不接電話,以上事發都有line跟通話紀錄,我們要求退訂金6000元但對方不肯將6000元退還

7/30 電話有接,說我們去跑民事訴訟也沒關係,他就是要扣1500,說因為我們無故取消,我們並沒有合約簽訂,一開始也是為了討合約對方又一拖再拖!!遲遲不見他們主動聯繫,不接電話已經好幾次,沒信用的商家我們不願意再合作,他也不肯將6000元歸還,還硬是要說1500元是車馬費,對方早在事前就說不用,沒信用又扣押我們的錢,重點是婚禮在9/20他並沒有做任何佈置,更別說出現,連電話或line表示都沒有!

誇張是我們寄存證信函給他 ,他還寄回來...他是花店負責人,擁有兩間店面,居然有這種擺爛的態度...請問律師我們該如何做??

我們已有的東西~line對話,6000收據,他自己PO估價單的照片(我們已經決定退訂了,他後來才拍照片傳line,沒任何根據,上面並無我們簽名),電話通聯記錄(十幾通不接電話),還有他寄回來的我們給的存證信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2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至法院對對方聲請支付命令之,若對方異議,將轉入民事訴訟

104-10-22 23:2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至法院對對方聲請支付命令之,若對方異議,將轉入民事訴訟

 房律師你好~請問我的方案適合用小額訴訟嗎? 這樣的案子我們勝算要提高需要什麼條件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主張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訂金,此部分應蒐集對方違約之事證,才能提高勝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慧 104-10-22 15:14

因樓上住戶漏水遲遲沒有進度處理,幾天下來我們認為這不是我們跟對方能講好處理的,對於對方說好又在拖這種處理態度就只有想告他而已,對方開口就要我們出對半費用,要各自找好師傅比價再施工,我們也從沒半句不,之後我找好等他,卻說他找的師傅很忙沒時間看,我的房子施工裝潢中耶,現在那麼不負責任,我以後家裡弄好再讓它漏水,他能賠償我嗎,可見這部分很難,想找高雄律師為我們處理這方面後續問題,以及存證信函相關問題捍衛以後我的權利

黃國政 (Sam) 104-10-22 17:07
回覆 小慧 的發言內容:

因樓上住戶漏水遲遲沒有進度處理,幾天下來我們認為這不是我們跟對方能講好處理的,對於對方說好又在 ... (恕刪)

小慧,您好:
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共同管線所引起,則費用原則上需各付一半,所以應先釐清到底漏水原因為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2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不建議以訴訟處理,法院會要求原告委任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責任歸屬,鑑定費用頗為高昂,再加上訴訟裁判費用委任律師費用及時間成本等,不建議提告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2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評估自行修繕費用與提起訴訟費用何者較為划算,法院可能要求原告委託鑑定鑑定費用可能就超過漏水維修費用,您應多加思量,而非貿然以訴訟解決之,不會對您最有利。

小慧 104-10-23 02:44

謝謝各位律師的回覆,目前只希望對方能主動盡早處理這事情而不是一直拖,因是樓上陽台漏水導致我樓下壁癌滲水,目前家裡施工裝潢師傅說這做完很快同樣事情會發生,那我不就一直花錢就好,所以才急找對方能處理這部分,畢竟這會影響我往後費用家裡修繕問題,若非必要也不想大家斯破臉,只是對方一直沒有處理,我也沒頭續,請教人家說寄存證信函給他,在請水電估價,對方再不處理就上法院告提告,雖然已有叫師傅估價12000,但對方也說要找一個師傅來估,也沒下文,只說對方很忙,反咬說我是在急什麼,已經一個禮拜了,對於這種賴皮的人,我也無需在致電給他,因為存證信函我們不會寫,才上來訊問,因為對方也從是代書,應該這方面他也了解,可能看我們不懂吧,我也在三告知對方能好好處理就盡早,該如何做請教各位律師,因為我住高雄,若有需要我要委屈存證信函這部分是否有律師願意接洽,後續問題在詳談,只希望他能出面處理修繕即可,而不是我一直等他有沒有空

Hook 104-10-23 17:15

 依照各位律師回覆,皆不建議走上訴訟之路,但是訴訟並非人之所願,如此是否只要對方採取不理對策,那受害方就處於挨打的局面?

Baozi 104-10-21 21:53
您好:想請問,最近標的一個畸零地,上面有前地主的設置1.鐵片擋住別人倉庫門口,還有2.花盆與3.鐵皮屋佔用。已發存證信函三天內拆除1.鐵片違建部分,不然以廢棄物處理。請問這樣方式可行嗎?需要送法院處理?還是需要舉報違建?謝謝

你好:

要看當初的拍賣公告是否有記載及辦理點交。 有廢棄物之情形可以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向主管機關檢舉。 若地上物、鐵皮屋之所有權人(即前屋主)對於土地有占有權源,你要請求他遷離會有困難。若無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拆屋還地
Ula 104-10-20 21:01

請教律師我寄存證信函債務人討債

對方卻email到我私人信箱與公司各人信箱說我從事騷擾詐騙行為

我可以告他嗎?如果告要怎提告

聖鈞 104-10-20 18:37

我在民國100年的時候,和兩名友人合夥投資網路事業,當初是用我的名義向銀行貸款,做到101年年底,因為虧損而決定收掉。當時共虧損13萬5千元,決定由3人平均分擔虧損金額,硬體設備也都平分出去。當初因為都是好朋友,所以只有口頭允諾,並未立借據本票。事情過了快三年,其中一名友人友陸續還了1萬7,另名友人則耍賴不還,並不接電話刻意躲避。

但是我有留下LINE和FB的訊息,並寄出存證信函

問題1、請問這樣我可以去聲請支付命令嗎??

問題2、我的存證信函內所提到的"成立消費借貸契約" 是否成立?? 格式,用詞上面 是否有誤??

存證信函內容如下

一、本人於民國100年3月時同友人楊易達與台端合夥投資網路事業,並由本人於100年4月時,向中國信託銀行借貸新台幣貳拾壹萬元整做為投資資本,台端與楊君表明此金額為我等三人共同分擔。至101年12月,三人約定於合夥期間內虧損之壹拾?萬伍仟元整,由本人先行向銀行墊付,台端及楊君必須各別向本人支付肆萬伍仟元整,成立消費借貸契約並結束合作關係。惟迄今台端卻刻意迴避接聽本人電話,並未依約支付。

二、查民法第478條規定:「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未定返還期限者,借用人得隨時返還,貸與人亦得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返還。」

三、本人特以此函,限台端於民國104年11月1日前返還借款,否則將自催告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依民法第203條規定加計年利率百分之五之法定利息,請台端自重,希勿自誤。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1 11: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當初是借款還是合夥投資?前者是依據借貸關係求償,後者則依據合夥關係及對方承諾付款之承諾請求。

2、合發存證信函之後就可以聲請支付命令

聖鈞 104-10-21 19:2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當初是借款還是合夥投資?前者是依據借貸關係求 ... (恕刪)

律師你好   

 

是後者合夥投資,所以我的存證信函裡面離到的成立消費借貸契約 是錯誤的嗎??

那會不會影響我聲請支付命令的審核呢?

Lydia 104-10-19 16:26

您好,想請問一下,

我去年買的一間新房(預售屋),今年1月交屋,後來因故,我在9月把房子賣掉(我曾有住,但沒購買大型家電(包含洗衣機)...),買方住了約1個月,後來洗衣發生漏水(水量小OK,水量大,水會擠壓然後在2F側臥冷氣管漏水),因為在保固期內,建商來查看發現應該是1樓廚房水管有塞(但沒全塞),因為水管包覆在鋼筋水泥內,若要真正解決問題,必須剪掉鋼筋,然後通水管(建商認為這樣才能解決,但建商不認為一定是他們的問題),但因為剪鋼筋,買方不能接受,後來變通的方式改為將放在4F的洗衣機移位接明管,就沒有漏水的問題,但買方應該是不太高興,打算近日要寄"存證信函"給我(賣方)和仲介,請問我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呢?(因為其實我也是受害者),也應該寄存證信函給建商嗎?類似這樣的問題,我應該如何處理呢?麻煩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需負瑕疵擔保責任,但由於此部分應是建商之責任,所以您可以轉向建商來請求您的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9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對您提起訴訟後,由原告舉證證明為房屋原始瑕疵,您方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問題,您亦可向建商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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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9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對您提起訴訟後,由原告舉證證明為房屋原始瑕疵,您方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問題,您亦可向建商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chris 104-10-18 21:25

ABC三人為房屋所有人(兄弟共有),兩年前起租給B的兒子,但房租從今年以來經常不準時交付,今年7月租約已到期,7~10月的房租也未付,要求搬遷,卻反指在租屋期間向AC反應漏水狀況未處理才是觸法,請問屋主未處理漏水違法嗎?因房屋老舊許多工程不好處理,通知房客另尋住處,應是合理的吧,況且租約也已經過期,不同意續租應不為過。只是房屋為ABC共有,只有AC兩人或其中一人代表寄存證信函要求搬遷是否可行?請幫忙解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租約到期,房客仍有義務要搬離,而存證信函仍應以您們三人名義寄發,以免將來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要明確表達不續租的意思,且不要收取租金,就不會產生民法第451條默示跟新之效果。 租約到期,承租人就不可以使用房屋承租人抗辯未修水電跟是否可以繼續使用房屋無關。 租賃契約到期無庸再終止租約,依民法第821條規定,可以共有人之身分單獨發函請求遷讓房屋,但返還租賃物部分記得要寫返還給全體共有人。 若對方不願意搬遷,可以聲請調解,無效果再提起遷讓房屋訴訟,同時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要以租約出租人名義寄發,如租約出租人是ABC三人就需三人名義寄發,倘若租約出租人僅有ABC其中一人,則以該人名義寄發即可。依經驗判斷,因對方已賴著不搬,恐須訴訟,故建議直接委託律師辦理為宜。

chris 104-10-18 21:4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租 ... (恕刪)

律師,感謝您迅速回覆,如文中所言,承租人為其中一名所有人的兒子,該名所有人不會對其子提出法律訴訟,故想確定如由另兩名所有人行使要求搬遷的權力是否行的通? 或是一定要三名所有人都同意才能行使此權利?謝謝。

您好:

共有人中之任一人即可請求其搬遷,不用所有共有人一同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8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共有人其中一人即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共有物於全體共有人,目前可考慮終止租約,提起訴訟請求返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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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8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共有人其中一人即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共有物於全體共有人,目前可考慮終止租約,提起訴訟請求返還之。

chris 104-10-19 13:37

感謝各大律師不吝撥冗回覆, 對如何處理此事已有方向, 最後一個問題請再幫忙, 寄出存證信函要求搬遷的日期已到期如房客仍不搬走, 屋主是否可強制斷水斷電處理? 謝謝各位賜教.

chris 104-10-20 07:3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律師回應,請問寄發存證信函之後,通知應搬的日期已到未搬走,屋主是否可以直接申請斷水斷電? 之後如走上法律訴訟一途,B君反對提告是否會影響其他屋主的權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