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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 103-10-23 10:34

你好

緣由為昨天警方告知我有肇事逃逸的狀況,到現場後,看到影片我與對方為同方向,我進行左側超車動作,對方於我超車的過程中,有騎車不穩的感覺,於我騎車過後,對方才摔倒在地,我對於此段過程毫無感覺,但對方說我的後照鏡有撞到他的後照鏡造成此狀況,從監視錄影器上也只看到我們兩個同向,行進過程中我沒有任何晃動,對方卻在晃動中後跌倒(無法看到更詳細的畫面)。進行後照鏡鑒定感覺也無法鑑定出是否有碰觸狀況(對方後照鏡已擦地磨損)。目前基於道德狀況,對方車子與人皆有受傷,故決定與對方進行和解賠償,目前和解也已討論完畢。但不知道是否可以不認罪做此項和解動作(因為我覺得對方是自摔,只是我騎在旁邊),警察也說我不管有沒有擦撞,我的肇責責任都比較大,因為我有超車跟沒有保持車子距離(那個地方機車很多,要保持距離我覺得很難),想請問

1. 和解書一定要去調解委員會還是私下印和解書即可

2. 因為肇事逃逸公訴,目前我就算和解完後,還是會被起訴,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因為我不想認罪,警方沒有足夠證據說明我有擦撞狀況,但要我提出我沒有擦撞證據也不太可行,所以想請問一下後續處理辦法,感謝。

3. 和解完後還會有其他額外金額支出嗎?

 您好:

1.對您而言和解書去調解委員會或是私下印和解書均可以,

    重點在應載明對方要放棄對您之一切民刑事請求,

     並應簽署撤回刑事告訴狀(過失傷害罪部分)給您。

2. 因為肇事逃逸公訴,您就算和解完後,還是會進入檢察官偵查程序,

   檢方要有足夠證據才會將您起訴。

3. 和解完後如果被判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且無緩刑宣告,可能還會有此罰金支出。

佩青 103-10-22 20:21

之前七月份我跟男朋友騎乘機車時與一輛轎車發生擦撞,我們是直行車,他突然右轉,所以我們煞車不及就撞上他右側車門,我跟男朋友都有受傷,也有報案跟坐救護車去醫院,對方一開始一直道歉,可是之後做完筆錄,過兩天打電話給對方時,跟他說要修理機車,請他來車行看一下機車要維修的部分及費用,對方卻開始推卸責任,說他工作很忙,沒空,他車也有損壞,所以後來談不攏,我們也是先修理機車,然後開維修報價單,之後打電話給他,他都封鎖電話,連警察打也是找不到人,有詢問警察說這樣的事故是誰的責任比較多,警察說因為我們是直行車,路權部分是直行車比較大,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說對方有申請車禍鑑定,叫我們等看看對方電話,但已經過了三個多月,對方都不聞不問也找不到人,現在有送調解委員會,明天要去板橋調解委員會調解,

請問求償的部分除了醫療費用以外,還有什麼費用是可以跟他求償

因為我的工作保險業務,我們沒有固定底薪,那該如何計算工作損失?

有聽說是計算三個月平均收入,那如果是這樣的話,三個月是算五月六月七月這三個月嗎?因為車禍時間是七月五日

您好:

1.您可請求醫療費用工作損失、增加之生活支出(如就醫之計程車資、看護費等)、精神賠償

   及修車費等損害。

2.工作損失可提出去年每月之平均月薪再就診斷證明書所載之宜修養時間計算。

3.如對方經鑑定後有肇事責任,又不積極與您和解,則應注意六個月之刑事告訴期間。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雅琳 103-10-22 11:24

樓下之前都出租或空著,5年前我入住到現在,從來沒反映漏水

現在樓下屋主想整修賣屋才來反映漏水,並且要我負全責將他的房子修好。

社區總幹事介紹的水電看過後告知我說:這個房子滲水的狀況很多年了,應該一開始就要處理,不應該等到壁癌結晶、水泥脫落、鋼筋外露再來修,維修費會差很多哦!

但樓下屋主認定:樓下漏水,樓上就要負全責。

我該負責樓下房子全部的維修嗎?如果樓下屋主能盡早反映漏水,就能早點維修,等到損害加重再來跟我說,難道樓下屋主都不用負部分責任嗎?送調解委員會會比較好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15: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鑑定漏水原因,及歸責程度,若完全可歸責於您,您即需負擔全部之維修費用,若對方亦有過失,則可依比例分擔維修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2 16: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主張因為漏水而要求您修繕,需要由對方舉證該漏水之原因確實是因上樓層所造成,故您可先不予理會,以免對方獅子大開口。 

 您好:

補充說明送調解委員會之目的是讓雙方有機會在法院以外之場合和平解決紛爭

但如果對方確實要求太過度,則您當然可以拒絕

由對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後提出舉證,再由法官依法判斷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宏宏 103-10-21 20:48

是情是這樣的,當時我開著小貨車,行駛於山路往山上行駛,當時下著雨,我時速大約40左右(限速50),突然對向車道有一輛機車打滑,滑到我這個車道我來不急反應,直接撞上機車騎士當場死亡,警方到場處理時有對我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後來做筆錄時警方有給我看行車紀錄器,和附近的監視器畫面,機車騎士是因為超車失控打滑,後來開了臨時庭,檢察官過失致死罪7萬元交保,後來我又去交通大隊那邊申請了現場圖和初步研判分析表,發現對方是因為超車失控而肇事(安101-1-2),我方未發現肇因,後來大概過了一個月後開偵查庭,我向檢察官申請車禍鑑定自費3000元,鑑定結果機車:大雨天行經路面積水路段,超車失控滑行入對向車道,為肇事原因
我方:駕駛自用貨車,猝不急防,無肇事因素
請問目前鑑定結果我有肇事責任嗎?會怎麼判?會不會有民事賠償?須不需要申請調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1 21: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鑑定無肇事責任,則除非檢察官、法院能夠提出其他事證認定您有過失,否則應給予不起訴處分。

2、倘若沒有肇事責任,則無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1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不論初判表或鑑定報告都對您為有利之認定,故除非有其他新證據能證明您有過失,否則部會構成過失傷害致死唷! 

雅琳 103-10-21 18:28

剛才遇到社區主委,居然說如果我再不做行花台防水工程,管委會要寄存證信函給我,而且要送調解委員會追究,並且說14樓的漏水損害要我賠償

我購入此屋才5年不到,14樓之前都出租,也未曾反映漏水,近日(9月底)是因為屋主準備整修房屋好出售,才向管委會反映漏水,上次幫我測漏的水電師傅說14樓的漏水情況看起來很久了,這種狀況我需要負責14樓漏水的損害賠償嗎?

當我收到存證信函時該如何處理?案子送到調解委員會時我該準備甚麼資料?

萬分感謝您撥冗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漏水原因為何,因為未經鑑定,所以現在要直接歸責於您們,言之過早,若真的無法確認協調,則進入訴訟後可以經由鑑定來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21 23:32

您好:

1.有關處理公寓上下樓住戶之漏水問題,目前多是尋找土木技師或建築師公會等機構先行鑑定

2.待鑑定結果出來,如漏水原因非您造成,當然您無庸賠償;惟若確實是您造成,除非鑑定結果

   有瑕疵,則建議還是應負起修繕責任為當。

以上拙見供參 謝謝

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台中地區可尋求余柏儒律師提供法律協助。

 您好:

如果您所找的師傅可以先作防止漏水之工程

則建議先作部分之補救措施

再將相關支付修繕費之帳單及做好工程之照片拿到調解委員會說明

以爭取較低之和解金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sindy 103-10-21 13:47

各位律師長官們,大家好

今年4月底,我方開車左轉與直向機車發生擦撞,對方載另外2個小孩,小孩們皆未載安全帽,發生事故後立即下車查看,並送往醫院檢查,機車當初有幫他修理好,按對方要求更新原廠車殼,當時送醫僅看到皮肉傷,有流血。

之後對方回家修養,我方都有致電關心,欲前往探視都遭拒絕,對方在電話中告知,上次他發生車禍時,有骨折,別人有賠他十萬塊,每次致電就說在忙、在看醫生、在推拿針炙…等。

前幾天,也就是車禍追溯期六個月將至,他們提出調解,請問我方應如何應對,才會有利,我方並不是不想賠償,而是怕他們獅子大開口擦撞到他們的確是我方不對,但是他們並未依規定騎乘機車,是否也為問題之一。

感謝您們的回覆,一個焦急的女兒上...

您好,對方未依交通法規戴安全帽,自然為與有過失。可以以這點與對方協商對您較有利的金額。預祝事情圓滿解決。

兔子 103-10-20 10:28

之前有欠電信費債權公司申請支付命令給我,我因對金額有疑慮送了異議狀~
後來已與債權公司私下調解好金額已還完拿到清償證明了,
但法院那邊寄了簡易庭通知書給我通知我要去調解~

請問我收到簡易庭通知書的意思是,對方付了裁判費嗎???
因對方是請我撤銷異議狀,但我怕會導致支付命令生效有被強制扣薪風險不敢撤...

請問私下都已經協調好,有一定要去開庭嗎?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3: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應該要到庭說明已經和解過了,由調解委員協助。

2、記得把清償證明帶去,並且不要撤銷異議,不要任意承諾對方。

QQ 103-10-19 10:19
再請問律師~ 我們於第一次的調解中,其中對方有提出15萬6千元的薪資賠償(每個月5萬2) 但是對方是研發替代役,尚未到職,對方主張是因為車禍傷勢,所以無法順利畢業,故無法到職~所以就打了1張薪資證明 由於此調解已送至法院了(但尚未收到法院的判決書) 想請問~由於研發替代役,碩士比照預備士官薪資(免稅)並不是5萬2 我們是否可提出偽造文書訴訟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9 23: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該薪資證明有該單位的名稱或是用印的話,又未經該單位的授權,則可能涉嫌偽造文書

 

 

深藍 103-10-19 02:11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我目前正打離婚監護權官司,進度在第一次調解,但是我已經不想調解的二次了,所以會直接訴訟

我的問題有點複雜,抱歉

結婚3年多,6月份生下了女兒,我老婆婚前積欠債務將近190萬元,不包含積欠的健保費與國民年金,婚前我並不知道,婚後我才知道,但是已經結婚了,我只能接受,因為他沒工作與收入,所以我陪她去跟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要求協商,並讓債權人得知我能還款的能力,希望能讓我老婆協商.經過一般協調,銀行同意,而資產管理公司讓我做保證人,所以也同意,

但是婚後,她前後參加了大陸廣西南寧與圓夢贏家的投資案說明會,並且都是同 一個人來遊說的,大陸我借錢讓她去,回國後因為我報案了,內政部警政署派了2個人來我家逕行調查,所以她退縮了,而大陸事件爆發後,遊說之人被收押了半年,出來後又找一個圓夢贏家四處招搖撞騙,又來遊說我老婆,並且到桃園聽說明會,(我有錄音,並且看過主事者.)而後她又跟娘家借2萬,遊說之人也借2萬後,又不負責任把一歲一個月女兒丟給娘家一個禮拜又跟主事者到印度斯里蘭卡去聽說明會,我有照片與加入活動並簽名的證據,回國後我試著與她溝通,不要把我的前途與女兒的未來來做賭注,但是她執意要做,而我反對吵了一架,隔一個禮拜後她在我上班時把女兒抱回娘家了,並且要我父母跟他們女兒選一邊.我思考了很久,並把婚前的房產過戶給父親,我根本無法接受她不切實際並好高騖遠想法一而再,再而三的折磨,所以憤而提告並告知離婚的消息,,而她債務的部分我也沒幫他續還了,所以協商破裂.而資產管理公司的債務當初我有簽下保證人所以我並續還款但是我有要求資產觀禮公司現去找債務人催繳,結果我老婆置之不理,打著照顧女兒的名號,擺爛不理.

請問這樣我爭取監護權的機會有多大,她沒工作因為小孩出生,所以我讓她專職顧小孩把家裡照顧好,我因為又加背了她的債務,所以我必須工作才能養家活口,這樣我爭監護權會不利嗎

 

深藍 103-10-19 02:03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我目前正打離婚監護權官司,進度在第一次調解,但是我已經不想調解的二次了,所以會直接訴訟

我的問題有點複雜,抱歉

結婚3年多,6月份生下了女兒,我老婆婚前積欠債務將近190萬元,不包含積欠的健保費與國民年金,婚前我並不知道,婚後我才知道,但是已經結婚了,我只能接受,因為他沒工作與收入,所以我陪她去跟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要求協商,並讓債權人得知我能還款的能力,希望能讓我老婆協商.經過一般協調,銀行同意,而資產管理公司讓我做保證人,所以也同意,

但是婚後,她前後參加了大陸廣西南寧與圓夢贏家的投資案說明會,並且都是同 一個人來遊說的,大陸我借錢讓她去,回國後因為我報案了,內政部警政署派了2個人來我家逕行調查,所以她退縮了,而大陸事件爆發後,遊說之人被收押了半年,出來後又找一個圓夢贏家四處招搖撞騙,又來遊說我老婆,並且到桃園聽說明會,(我有錄音,並且看過主事者.)而後她又跟娘家借2萬,遊說之人也借2萬後,又不負責任把一歲一個月女兒丟給娘家一個禮拜又跟主事者到印度斯里蘭卡去聽說明會,我有照片與加入活動並簽名的證據,回國後我試著與她溝通,不要把我的前途與女兒的未來來做賭注,但是她執意要做,而我反對吵了一架,隔一個禮拜後她在我上班時把女兒抱回娘家了,並且要我父母跟他們女兒選一邊.我思考了很久,並把婚前的房產過戶給父親,我根本無法接受她不切實際並好高騖遠想法一而再,再而三的折磨,所以憤而提告並告知離婚的消息,,而她債務的部分我也沒幫他續還了,所以協商破裂.而資產管理公司的債務當初我有簽下保證人所以我並續還款但是我有要求資產觀禮公司現去找債務人催繳,結果我老婆置之不理,打著照顧女兒的名號,擺爛不理.

請問這樣我爭取監護權的機會有多大,她沒工作因為小孩出生,所以我讓她專職顧小孩把家裡照顧好,我因為又加背了她的債務,所以我必須工作才能養家活口,這樣我爭監護權會不利嗎

 

 

您好:

如果現在小孩還很小,法院判監護權給女方的機會本來會比較大,

除非您真的都能證明您所述對方對小孩不利之情況

您成功的機會就會比較高,

而法院就小孩監護權方面會審酌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所列之情況綜合判斷。

謹提供相關民法規定供您參考。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

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

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

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

認定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9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請求裁判離婚,關於未成年監護權之部分,應提出對方有不適任監護人之證據,由您擔任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成長較為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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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 103-10-18 23:29
前幾天誤駛台北大橋機車道 當時有位往左行的A騎士在我們右邊行使鳴按喇叭 而當下我們則停在槽化線上讓A騎士從我們前方左轉左側後方有位直行B騎士 因A騎士左轉無注意且B騎士減速 導致兩台機車發生車禍 當下兩台機車自行離開 而事後B騎士去警察局報案 說我們肇事逃逸(當時橋上無監視器,而我們也有時候返回現場查看) 要求我們賠償 而且賠償金額前後反覆 想詢問 若後續經由調解委員會 屆時我們的責任歸屬? 還有若屆時肇事逃逸的罪名是否會成立?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初判表分析不符,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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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以致人死傷為前提,故若對方未受傷,則無肇事逃逸之問題。建議您可待警方作成之初判表做成後,方可初步了解雙方之肇事責任,而與對方談和解之比例。 

天佑 103-10-18 23:04

8/17下班途中 等待紅燈的並經過夜市 起步沒多遠 見前方汽車沒什麼車速卻要開不開的(非雙黃線 當時他車前也沒車)
當下想快速外線超車  結果一超車時 他如然左轉 導致我突然緊急煞車 撞上才見他打方向燈 撞上他側面油箱蓋處 滑倒骨折 韌帶受傷 (撞車當下他已經將車 移動到對面路邊 我也因為他沒停下順他車移動方向滑倒到對向馬路)

請問當下錯在誰? 警察來做筆錄他說他住附近在找車位 從8/17車禍到急診搭救呼車一直到現在傷已經快2個月了  從未見到該車車主來處理事情 後來去查對方車險 也沒保險 車也不是他的 (我是沒看到肇事者是誰)

我也有找過警察 他說直接送調解會 我們不用去連絡他 但到現在一直都沒消息 

我現在該怎麼處理這件事?麻煩各位律師教教我ˊˋ

 您好:

建議您先申請警方之初步分析研判表

如有記載對方之違失情況

則可於車禍發生後六個月內對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並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肇事者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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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 103-10-18 10:36

姐姐欠錢跑了找不到人,債主上門要債。當初為了不使家人為難與來要錢的人去調解委員會調解按月償還。現因收人不好無法負擔加上又找到姐姐本人。是否可將原去調解委員會的調解,變更成姐姐。

因為找到姐姐本人他確說去調解後要還錢的人不是他了,所以才想請教這種情況要怎麼處理

 您好:

如果您依照調解成立內容替姊姊償還債務

則依法可以承受該筆債權而成為姊姊的債權

向姐姐追討債務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皮皮 103-10-17 20:13

車禍賠償

調解時,收到對方的一個賠償清單,上面有記入薪資的損失,上面並未附上加薪資證明文件。因對方還沒有看完醫生,所以也沒提供診斷證明書。

第二次調解,看到對方診斷證明書並未加註休養時間,所以我方不以理賠

問題:我發現對方的薪資證明與提供給的清單,數字差很多,但我又沒賠給他,算詐騙嗎?(應該說無法提供,他兼職三份工作,期中一份提不出來)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23 15:42

你有欺騙對方什麼嗎?

一般來說,可先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再請對方提出相關證明,薪資證明,診斷證明等等,雙方都有意願和解,最後雙方來談賠償金額合不合理。

以上。

涼亭 103-10-17 09:59

起訴狀  送到法院了

法院要先 開調解

請問~~一般 這財產內容 ,因該是法定的 ~~該多少就有多少~~因該沒什麼爭議

需要請律師嗎  ?

律師要求抽3成 我覺的太貴~~

 

一般家事事件,倘涉及案情不複雜,您或可自行處理;惟若兩造間仍就財產監護權等有爭議,仍建議尋求律師協助,以維護您的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3-10-17 09:49

父母94年協議離婚,因父索討贍養費要還他自己的債務,故同年簽買賣契約房屋賣給母以利貸款二胎(還完一胎剩餘貸款後,剩餘的一百多萬都由父親拿走)。

 

但最近103年母親接到法院通知,原告是某家銀行,主張買賣契約是父親為了脫產不還債而不成立,母親需將房屋歸還父親的調解書。

 

內容提及該銀行截至97年借父親約27萬。

 

---------------------------------

 

想請問:

 

1. 94年房屋已買賣,至97年父親自己陸續又借錢,銀行主張成立嗎?

 

2. 前去調解如果房屋不歸還(至目前為止,母親已還貸款約150萬),銀 行是否就會上訴,若上訴銀行勝訴機會較大嗎?那母親繳的150萬貸款怎麼辦?

 

3. 若退而求其次幫父親還款,但不知道他還有沒有其他銀行負債,其他銀行是不是也會尋同樣途徑?

 您好:

1. 依您所述銀行主張的欠款是截至97年度之金額

    所以有必要先釐清是否為94年房屋買賣前之欠款

    94年後您父親自己陸續之借款部分,銀行之主張是否成立也要看母親之買賣情況而定。

2. 前去調解如果房屋不歸還,銀行可能就會起訴,

    銀行勝訴機會是否大應視相關事證(是否真正買賣)而定。

3. 其他銀行如知此情形也可能會尋同樣途徑主張權利。

4.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7 0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時間點上,94年之買賣與96年所積欠債務,兩者無法連結,且可以提出當初的離婚協議書作為佐證。

2、本文認為本案仍有答辯空間。

3、會的,這是銀行的追償債款的方式之一。

4、本文建議無須急於和解,應該先釐清相關的權利義務,可以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啊透 103-10-16 23:42

我從5/28-6/14照顧一位有中風後來又腦出血的病人,其中家屬要求我幫他做復健,因為發病是四月份的時候,所以筋都拉緊了,並且是病人有打過抗凝血劑,所以造成些許皮下組織出血,後來眼睛在6/12紅腫,我遵從醫院流程往上告知,眼科醫生判定眼角膜紅腫後來我在9/4號接到警局通知說他去提告傷害要我回去做筆錄,後來做完筆錄之後我有去申請調解,我想詢問說,調解我可以一個人去嗎?然後我手邊也沒有可以任何證明我清白的醫療文件,我該如何是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7 0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從您的論述中,尚無法判斷對方提告傷害罪的行為為何?是醫療疏失?還是其他傷害?請詳述,以利分析。

2、調解的部份可以自己去,不過建議應該先釐清自身責任之後在去。

3、業務過失傷害傷害罪都是告訴乃論,末以敘明。

 您好:

1.調解過程您當然可以自行過去,但如果能有法律專業人士陪同當然更妥。

2.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就應該要先舉證證明您有故意或過失行為,

   這種情況下雙方都可以聲請檢察官調病歷出來並送鑑定釐清過失責任

3.本律師有多項辦理類似醫療糾紛刑事訴訟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辦案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7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調解時您可委任律師陪同前往與對方談判協調,至於是否構成傷害,仍可請求相關醫療鑑定機構鑑定,是否可歸責於您所造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QQ 103-10-16 22:10
原本在第一次的協調會,已達到雙方責任各半,扣除保險公司會負責強制險的部 分,將雙方的損失加起來除以二 但或許場面太混亂了,秘書在寫金額時,忘了扣除我方的損失,就直接寫上總金 額,於是調解委員再邀雙方再次進行調解,但金額談不攏~結束時,調解委員並請我們 雙方簽下"調解不成功",但對方不肯簽,就離開了 1. 第一次和第二次調解,我們都有全程錄音 2. 第二次對方出席調解會是有簽到的 3. 對方損失: 35萬,我方: 14萬 如果遵照責任各半的原則,我方應付25-14=11萬 但調解書上是寫25萬...而且我們已經簽名了, 請問是否可以主張因為重大瑕疵所以調解無效呢? 這麼複雜的案子,該如何走下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6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調解不成立,您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又若對方撞傷您,而無與您和解之誠意,您可盡速委任律師,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避免逾越告訴期限,若對方執意不願與您和解賠償您的損失,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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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如果現在的情況是調解筆錄在送法院核定後發現錯誤,

就可提出撤銷調解之訴,並應注意三十天之起訴期間

參考法條: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9條

因當事人聲請而成立之民事調解,經法院核定後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
,當事人得向原核定法院提起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
法院移付而成立之民事調解,經核定後,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當事
人得請求續行訴訟程序。
前二項規定,當事人應於法院核定之調解書送達後三十日內為之。
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二條及強制執行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第一項、
第二項情形準用之。

皮皮 103-10-16 21:47

我七月中時發生車禍。在第一次和解時,列出了一張"車禍財物損失表"給雙方看,單子上未加註任何收據,因為我當時只是想拿出來做個討論,可是完全沒討論到,對方不認他有撞擊我,我們的調解是不成的。

可是那張表給對方拿走了,並未還給我。

 

問題:1.這張表格有法律效果嗎?<重點>

 2.我9月底才申請診斷證明,才發現醫生無法加註休養時間,但我在損失清單上有寫到薪資損失的部分,我怕對方會說我詐騙或是偽造文書之類的~

 

希望可以給我解惑,已經擔心受怕了好幾天了。

謝謝你們的回答,其實我已經提告,也開偵察庭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6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撞傷您,而無與您和解之誠意,您可盡速委任律師,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避免逾越告訴期限,若對方執意不願與您和解賠償您的損失,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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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6 23:41

您好,首先,並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唷!

再者,車禍案件中,縱使您有百分之99之過失,對方只有百分之1之過失,不論如何,只要對方有那一點點的過失,您都可以對他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唷。

故建議您可直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以促使對方願意與您和解

103-10-16 19:37

的情況下.法院要調解離婚.那誰會通知他阿. 法院會打電話給他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6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會寄發開庭通知給對方,通知對方到庭唷!

如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sofi 103-10-16 15:56

今年6月份騎車機車道上,被一台轎車違停停在機車道上突然倒車路庫,我閃躲不及被他轎車左前方裝傷倒地,這期間對方不聞不問還說是我去撞他,這其間有出席調解,對方態度惡劣重頭到尾只說賠15000,其他付不出來.對方只有強制險,重頭到尾說你去找我保險談,還說妳人既然可出席調解就代表沒事,為何我要賠哪麼多.我們已提告下禮拜要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我要如何處理??因為現在需復健工作律師也沒那麼多錢,而且也聽人家說請律師不代表能爭取到理賠金!!請問我該怎麼辦??

請來電敘述詳情,本所將免費諮詢回覆您的問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0982-100565、或是來信 q102327955@yahoo.com.tw
sofi 103-10-16 15:15

今年6月份騎車機車道上,被一台轎車違停停在機車道上突然倒車路庫,我閃躲不及被他轎車左前方裝傷倒地,這期間對方不聞不問還說是我去撞他,這其間有出席調解,對方態度惡劣重頭到尾只說賠15000,其他付不出來.對方只有強制險,重頭到尾說你去找我保險談,還說妳人既然可出席調解就代表沒事,為何我要賠哪麼多.我們已提告下禮拜要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我要如何處理??因為現在需復健工作律師也沒那麼多錢,而且也聽人家說請律師不代表能爭取到理賠金!!請問我該怎麼辦??

 

 您好:

1.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時應注意要將當時之事發經過詳細說明,

   讓鑑定委員能夠清楚知悉當時發生情況以作正確判斷。

2.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ca 103-10-16 08:14

請問

申請的 刑事附帶民事 開的民事

會等到刑事判決出來才開嗎???


我家人告人家傷害的案子狀況如下


八月初 對方一審被判刑

八月19得知他提起上訴

十月中 我們參加了 刑事附帶民事調解


請問一下

之後刑附民的民事庭會等到二審判決完才會開嗎???

刑事二審 和 附民開庭大概要等多少時間才會進行呢 這兩個有先後順序嗎@@?

 您好:

刑事庭一審判決並移民事庭審理後

民事庭通常在一到二個月內應該會開庭

刑事二審是否判決無關

但是民事庭法官開庭後如果知道刑事庭二審還沒判決

通常也會等判決結果再繼續開庭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周 103-10-16 05:59

請問以下由本人所陳述之事由是否構成民事損害責任刑事涉有背信侵占竊取電腦檔案等等之責任,或是有其他罪項,還請 各大律師解惑。

本人於2014年5月份,經由104人力網求職投遞履歷,後由XX興業有限公司(以下統稱為資方)面試後錄取,當正式上班後勞資雙方並無簽訂任何勞工契約、員工守則以及公司規定等條例以及相關規定,也未給勞方投勞健保,僅以口頭告知勞方時薪為120元,發薪日為隔月5日,職稱為設計師一職,並於2014年5月20日起正式上班,由於公司設備老舊,於是我經由王姓總經理核准,攜帶個人電腦放置公司內,僅能本人使用。

公司僅有4位同事(王姓總經理、公關、業務甲、業務乙),廖姓負責人只是一位人頭,背後出資者為一位吳姓大哥,事後本人與其他廠商聊天後發現,王姓總經理已有過許多信用不良之紀錄。

5月份為第一個月,到了隔月6月5日發薪日時,資方並未按時給付薪資,當時業務甲、乙也因王姓總經理拖欠廠商貨款而互有摩擦,王姓總經理後續也未對此事積極處理,而導致業務甲之客戶不滿,業務甲也因此而離職,資方也未給予業務甲所應得之薪資,而此承接案之主辦單位也以合約內容之違約事項提出解約

業務離職後與承接案之主辦單位協商過後另行簽訂合約並執行,由於本人與業務甲後續還有互相聯絡,業務甲在得知資方薪資拖欠許久後,幫忙介紹設計案給予本人利用下班時間賺取外快以幫忙維持本人生活所需。後續資方於6月中旬面試並且錄用了一位會計師以及設計師。

5、6月薪資經由多次與資方協調後才終於在7月中旬時以現金方式支付本人3萬元整,後改由月薪制(新台幣25,000元)。很快的8月5日發薪日到來,資方依然積欠薪水,會計師以及另一名設計師因此而同時請調離職。而背後出資者吳姓大哥,也因此主張不給予薪資,吳姓大哥也在公司內部提倡所謂的:「想來就來想走就走,自己離職就不要想領薪水」等訊息,導致本人擔心也會遭遇到相同情況,而不敢請辭,只好撐到8月底。本人這段時間內也有多次向資方提出協調,希望能夠拿到應得的薪水,而資方卻一再使用各種藉口拖遲、延宕,每每都以三天後就會發薪水為由,打發員工。本人只好於8月15日時以此為由向王姓總經理提出請辭,但資方卻以公司僅剩我一名設計師,所以不准我的請職,但卻又遲遲不發薪水。由於本人還有家中生計負擔必須,所以無法繼續等待下去,便於8月29日,也就是8月份的最後一個周末,告知王姓總經理及公關小姐,本人將要離職,要將自己的電腦攜回,並且將檔案備份至公司內部公用硬碟,而王姓總經理也同意我帶走。由於檔案為未完成品,我擔心薪資會不予支付,於是向資方提出:「支付本人應得知之7月份以及8月份薪資後,便如期完成檔案交付」為條件做談判籌碼。但資方卻始終不願意出面協商,並且提出:「因我不給予完整設計稿件,導致合約延期而產生之非必要成本及其他後果,必須由本人負擔」等主張。我也提出願意如期完成設計稿件,但前提是必須先將本人薪資支付完成之條件,但多次邀約調解也避不見面,吳姓大哥甚以電話告知本人:「錢是不會給你的,檔案不給大家來試看看」、「信不信我弄你」等言語威迫。可惜後續談判以破裂收場,資方就這樣沒有消息了一個月,而資方營業登記之地址也已經月餘沒有開門營業,一直是大門深鎖。而我就在10月10日收到一封律師事務所寄來的律師信,內容大致上與我所敘不同,不只隻字未提拖欠薪資等事,並且於律師信上提及:「因本人將原本資方已承接之案件資料與電腦檔案一併攜走,直接導致資方對於相關案件與合約之延誤與增加部必要之成本支出,例如以下等等…共計損失新台幣十萬餘元。資方將依法提出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刑事涉有背信侵占及竊取電腦資料等等之責任。」並檢附當時在職時本人的名片以及許多自行製作之「委外成本清單」及「變更合約內容協議書」等等,皆無勞務報酬以及扣繳憑單或是由承接案之主辦單位所認證之印鑑與簽章等等單據,以此求償十萬餘元。

請問如此事件小弟該如何處理,20出頭歲剛出社會,第一次遇見此事,有點力不從心,不知從何辦起,也不知該如何應對,所以還請 各大律師協助,謝謝!

特此感謝 各大律師抽空閱讀本人之文章,並希盼 各大律師能給與小弟一些寶貴的意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3: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公司欠薪、未投保勞健保等,建議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2、至於公司資料的部分,倘若您已經儲存於公司電腦內,基本上問題就不是很大了,除非您有違法移作他用,否則難以構成刑事犯罪。建議可以盡量蒐證,倘若公司真的提告,屆時再提出答辯即可。

楊智 103-10-15 23:48

公司給我高薪低報

目前已申述.也在調解

我想問公司有犯什麼罪

我想提告的話

 

 您好:

通常這種情況勞方都會告發公司業務登載不實罪

就是勞健保申報薪資以高報低之情況

不過是否構成犯罪要看案情和承辦法官之法律見解而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ca 103-10-15 13:37

家人告人傷害

刑事部分對方正在上訴

最近去參加了 申請刑附民的簡易調解

調解當中

對方完全沒有誠意要賠償

最後簽名的時候

調解委員好像是勾 有誠意 但價碼落差太大 之類的選項

我覺得很奇怪 對方根本沒誠意 不知道調解委員為何會那樣勾

請問這會對我方不利嗎 調解庭中發生的事

(如有爭執 法官會對我們印象不好嗎)

和委員勾選的選項

會影響日後的民事庭嗎?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不會有多大的影響,調解委員只是據實填寫罷了,供您參考,謝謝

 您好:

依本律師之經驗

如果調解委員這樣勾選

會比較容易讓刑事庭法官認為是你們開價過高而對方確實有和解誠意

則對方因此而獲得緩刑之機會就會比較大

不過應該不會影響到你們另外的民事賠償訴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華 103-10-15 02:16

車禍賠償問題

問題一

車禍筆錄對方並沒有受傷,而第一次調解對方確說有受傷及就醫收據,

(一)這樣我方須要理賠嗎? (二)對方有偽造責任嗎?

問題二

初步分析研判結果:(對方造事次因,我方為主因)

我方保險承諾理賠對方8萬多已達成共識。

而我方轎車報廢(轎車中古估價8萬多)及就醫部份

對方保險只願意理賠3萬多,我方實難接受,無奈收據金額有限。

(一)我想請教有沒有對我方有利的方式重新調解理賠金額

(二)對方就醫及車損部份如有偽造能不能有利於我方調解理賠籌碼

感謝回答!

您好:關於他就醫的收據,是否有驗傷單,且是否有就醫時間。就此部分,您除非能有足夠的事證,才能證明是假的。據您所言的內容,您們都有受傷,如果有驗傷單,在刑事部分雙方皆可互告過失傷害。但本案主要在於民事賠償,這單純涉及雙方能否談攏,不行的話,還是要訴諸法院決定。至少收據如果你能證明是假的,多少會有利於您在談賠償金的部分,供您參考,謝謝

寶寶 103-10-13 13:51

律師你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

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還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現在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要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自用車或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要營業賠償損失嗎,現在她不跟我和解然後也都沒有寄什麼調解委員通知的,那我現在該怎辦?

 

 

您好,建議您主動對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是委請律師擬妥和解書,於律師見證下簽妥和解契約,都是可行的辦法。謝謝。
寶寶 103-10-13 14:11
回覆 余柏儒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您主動對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是委請律師擬妥和解書,於律師見證下簽妥和解契約,都是可 ... (恕刪)

你好,但我還未滿20,況且對方不跟我和解也硬要求要三萬的營業損失,也都沒有調解委員的通知寄來,那我該怎麼處理

Alex 103-10-13 12:34

起因是這樣的,今年4月開始,我家主臥房與客房天花板雨天就會漏水,上下層相鄰的牆壁是樓上鄰居的露臺,與鄰居告知此事,鄰居表示不願負責,最後我方只好委曲求全,自行雇工上去檢查及修復,對方也答應此條件;因居住山區屋齡超過25年以上,露臺面積又大,靠局布修補與塗防水漆料無法完全根治,重新跟樓上鄰居商量,想要把整個露臺挖掘重新做防水工程及水泥鋪設,因費用相對提高許多,再次協商討論共同負擔,對方還是一口回絕,頂多就是繼續讓我們施工,基於長期漏水的困擾,嚴重影響睡眠與居住品質,又不得不妥協承擔全部的責任金錢,在施做階段鄰居又是百般刁難,一會嫌棄施工有造成汙穢,一會指責美觀問題,在一個平等互信的善良風俗下,我方絕對只是想好好的把問題解決,但對方總是處處刁難,後來雙方起了口角,完工到8成左右被迫停工,對方追加條件要我們完全復原另多鋪設磁磚,不然就不讓我方施做,在此之前以多受委屈,我方當然不肯妥協,就堅持照之前的協議水泥鋪平完工,對方強硬暫停了工程,工程就在今年8月15日開始停滯,之後的午後陣雨及9月21日颱風過境,都造成我家嚴重漏水氾濫成災,比4月多漏水還嚴重百倍,高齡的母親也無法安穩睡覺,屋內損壞嚴重,有拍攝相片與影片,用存證信函方式告知對方要協調修繕,另外多次申請社區委員調解與里長去安排調解,對方都是不予回應,請教我們家該如何處理這種狀況? 我們不願再向這種惡鄰居低頭,他這樣不協調一直造成我們家屋內持續損壞擴大,懇請提供寶貴意見,讓我們度過難關,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3 13: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漏水瑕疵是因為上層住戶,則必須由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倘若是公有部份或是共用壁的問題,則必須依據比例負擔。

2、另外也關於因為漏水所造成的其他損害,包含家具等,亦屬於賠償範圍。

3、可以直接起訴請求對方賠償或是進場修繕

 

 

林智群 (klaw) 103-10-13 18:26

對方不願意溝通的話,就不建議跟對方糾纏,直接提告,

不然一直溝通很容易一兩年又過去,但都沒結果,你們房子漏水面積又更大了 

 您好:

如前面兩位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起訴後可向法院聲請就損害原因、修繕方法及修繕金額進行鑑定

並可請求對方容忍您進入其屋內修繕

如此較能一併解決您的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寶寶 103-10-12 21:06

律師你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

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還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現在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要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自用車或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要營業賠償損失嗎,<現在她不跟我和解然後也都沒有寄什麼調解委員通知的,那我現在該怎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2 2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持續表達關心,倘若對方沒有進一步動作,則等待對方提告或申請調解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賴賴 103-10-12 12:41

我想請問一下

我男朋友前陣子出了車禍,和對方調解完之後

對方在臉書上面發文說:

為什麼我要同情你?
到底?
媽的,很討厭吃聲組的!

 — 在前鎮區 調解委員會。

當天的日期有在和解書上,足以證明他是在罵我們

請問這樣可以告他嗎?大概可以要求他賠多少錢?

對方已滿20歲

您好,對方這樣的文字記得print screen截圖保存下來,可以提告公然侮辱罪,倘若檢察官起訴的話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高雄地區則可以與何明諺律師討論。謝謝。

賴賴 103-10-13 23:17

如果不請律師的話提告的成功率會影響嗎

還是會被當作沒這回事

寶寶 103-10-12 01:33

律師你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估

 

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還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現在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要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自用車或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要營業賠償損失嗎,現在她不跟我和解然後也都沒有寄什麼調解委員通知的,那我現在該怎辦?

 

 

小小 103-10-11 22:24

律師們好:

本人於 99年8月15日在公司工作。 但公司於103年8月16日起,以工作未接交清楚為由,延遲支付本人薪資,累計迄今從7月份開始,共有2個月薪資未給付,經本人屢次傳簡訊公司給付,公司卻不付。 

過程中我在7月15日已告之主管要離職

1.總公司所規定的離職單與與提前一個月需要完成的行政程序都有完成(這部分我也列印相關文件以及資料)

2.相關工作內容我也跟另外一個老師進行交接(有直本交接給對方蓋章),但相關證據在公司裡~

3.我那時候8/11有用公司內部信箱詢問主管方便的時間,表達很忙會在另行通知我時間

4.我因為工作職務的關係:平常上班週日~週三,所以8/10-8/13我都有去上班,8/13歡送完,所以8/14-8/16我是不用上班的,但卡在我離職時間是8/16,所以主管認為我8/14-8/16仍然要去處理交接的事情。

5.我有發信跟他說明,我不方便去後面有其他的安排了,請他透過寄郵件的方式跟我說在處理...之後公司就都沒下文(手機證據)

6.後來聽到我同事轉述 主管表示要讓我在XXX體系待不下去 因為不是我本人聽到這部分舉發他威脅的證據

7.我7月14日有去做體檢,公司以8/16我要離職算在一個月內要我自己支付這筆費用,讓我很傻眼....

 

1.請問相關的律師們我能夠怎麼處理

2.公司能夠以工作未交接清楚扣住我的薪資嗎?

3.所以需要走上調解委員會嗎?另我朋友其實有走過這途徑,但對方公司很大透過關係然後先去跟我朋友從政府申請的調解人私下僑過,還反過來說我朋友XXX公司很好,一定都是我朋友的問題,這種事情讓我聽到很傻眼,是否有其他方式處理這種問題

4.另像這種勞資爭議有需要留意什麼事嗎?比方6月份法律追朔期.....

 

在請各位專業律師協助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1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主之違法行為,若業主不願與您協調,可再委任律師對業主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亦須考量您之訴訟時間及成本,是否需與業主纏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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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阿杰 103-10-11 21:09

小弟住在一棟有16樓公寓住在9樓,而公寓年紀大概17年左右了,事情是發生在今年8月份至今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住九樓在8月中時發現樓上漏水,漏到我們浴廁天花板滴下來,後來我們就請社區的總幹事連絡社區水電師傅來檢驗及連絡樓上住戶,可事情過好幾天卻都好無下文,後來連我的臥室也開始漏水滴在我床上我也馬上做防止水滴到床上的動作(用垃圾袋鋪床、用水桶裝水)還有因為小弟家裡...小間沒有地方可以移床,小弟的床也是無法立高因為立高床會軟下來會壞掉,又這樣過了好幾天(我們在這幾天天天跟總幹事連絡請他幫忙)後等到我們休假日時我們特地去找社區總幹事請她當場幫我跟社區水電師傅聯絡還有跟樓上屋主聯絡請她下來看,後我們在社區水電師傅確定是樓上漏水,並且跟我們告知我們浴廁天花板的角材(木頭材質)因為漏水滴到可能有一段時間,角材有壞掉的狀況要修復歐,後面樓上屋主跟我說會好好處理我等他們漏水處理好會跟我說,後我就跟它們說好,後我也跟他提到我房間漏水漏在床上,後樓上屋主說知道後也有拿東西給我們蓋在我們床上,我也當場跟她說如需要幫忙可以跟我說,時間就這樣到了9月初,而9月15到9月28要出差沒辦法再家,也跟樓上屋主說,也跟水電師傅說,而兩位都說沒關西,後事情這這樣給他們處理到9月底我出差回來都還沒處理好...(9月初到9月14號這段時間內它們有施工樓上有大量砂石及水掉落下來),後再10月1號還是2號樓上屋主跟我說處理好了,我就想說漏水處理好了,可以處理我家裡所損壞的東西之修復了,後我也要請我床的廠商過來檢修看看我床是否有壞掉,也廠商給我報價後在於10/4號我們約在社區總幹事辦公室談我所損壞的東西如何處理,後天花板樓上屋主說他會請師傅換新,可床的部分他只賠2萬其他要我自行吸收(床修復要7萬多買新要九萬),我說不要後他就說調解會上見,我當然不要呀他樓上漏水讓我床壞掉耶我還要自認倒楣掏腰包歐,如果今天我房間沒有放東西滴到地板上我拖把拖一拖就好,可今天他滴到我床上我床壞掉他不用幫我修復好嗎!?,如果今天他更倒楣的我在那放台平鋼琴一台鋼琴都7 - 80萬 一滴到水就壞了,難道不用賠嗎!?

而樓上跟我們約下周二要去調解會上說,時間十分趕我也不知道我可以,以什麼法規跟她說...還是我該自認倒楣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1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調解時將您認為之損害金額列表,再與對方談,既然是調解,就是雙方互相磋商,談不成頂多調解不成立,看後續是否起訴,談的成就可以減少訴訟成本,所以既然對方有誠意去申請調解,就可以去嘗試看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1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可證明漏水為樓上所造成,對於您的相關損失,可請求樓上賠償,若調解無結果,對方無賠償誠意,您可考慮對其提告請求損害賠償,惟亦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若有調解和解協商之可能,可盡量嘗試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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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阿杰 103-10-16 00:14

謝謝兩位律師回答,目前協調對方堅持說他們漏水所造成我床的損壞,他們要以所謂的折舊率下去賠2萬多的修復費,難道我就只能吃虧嗎,放在家內的床被樓上的漏水用壞我還要出錢修復…難道不能都給他們賠嗎!?他們還堅持跟我說法律判也是以折舊率去算的,我也是要出錢去修復的…如走上法庭,誰輸贏面較大!?誰該付律師費!?

Jieh 103-10-11 20:07

請問一下律師,因為我被職場言語霸凌,我已經有證據也問過勞工局的律師,他建議先發存信給公司,同時間一起發勞工局的勞資調解書請他們來調解

因為寄存函太慢,我不想再到公司了,

律師建議如果有在電話中說明離職時間及離職原因,也可以作為證據

不一定要發存證信函,但應有完整明確之錄音並作出譯文。

因為我想依勞基法第14條第2款,不過ㄧ般而言會建議在職的時候進行,避免日後發生究竟為自願離職還是請求資遣的爭議。

問過勞動局,申訴單一去,最快也要兩星期,同時我也必須告知勞檢處,聽說勞檢電話一打,他們就會馬上到公司調查,因為我想馬上到協調會要資遣費然後離職

1.所以我可以直接到公司寫離職單,離職單上須註明是要終止勞動契約嗎?

2.如告知公司我寫離職單的同時,會告知勞動,勞檢,這樣妥當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14 15:47

1.離職=終止勞動契約,如您上述之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勞工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建議先寄存證信函...,你去寫離職單,公司有可能會認為你是自願離職...

2.沒關係...

3.基本上,聲請調解到進行調解要等一段時間...

4.建議備齊證據,諮詢具相關經驗之律師...

以上。

小萍 103-10-11 12:38

你好,我有兩位女兒,7歲及3歲,與前夫今年6月離婚後,小孩監護原本為共同監護,小孩從出生到現在都是帶在我身邊,前年分居後也是帶回娘家和家人一起照顧,上個月前夫跟我要小孩,在調解庭上因為受到調解員的影嚮,又擔心小孩到法庭上心理會受到影響,而當下一時的緊張,同意把小孩監護權給前夫,他一個人住,他說他父母親都願意幫他照顧小孩,但是到現在也沒有人人幫忙照顧,現在的我每天都非常的難過.

我可以再把小孩監護權要回來嗎?我們剛才法院的調解庭簽下協議,我可以馬上去法院申請由法院仲栽小孩監護權嗎?

我大女兒說不想待在爸爸家,假日去接回來時嘴巴都會一直發出奇怪的聲音,已經2次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1 20: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可以再要求改定。

2、改定監護權必須對方有不利子女的行為,始能成立。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1 21:57

您好,您可蒐集是否有小朋友監護權跟著對方有何不利之情事,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建議您藉由與小朋友探視之過程中,將小朋友在家中都沒人照顧等情事,錄音下來做為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1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並提出由對方行使監護權不利之相關證據,如無人照顧子女,及子女之意願傾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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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萍 103-10-13 15:0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可蒐集是否有小朋友

律師你好,請問那調解之前的一些小朋友受傷的資料也是可以收集嗎?

 

Jieh 103-10-10 23:41

請問一下律師,因為我被職場言語霸凌,我已經有證據也問過勞工局的律師,他建議先發存信給公司,同時間一起發勞工局的勞資調解書請他們來調解,請問我應該要在職才能做這兩件事嗎?

因為我想依勞基法第14條第2款,不過ㄧ般而言會建議在職的時候進行,避免日後發生究竟為自願離職還是請求資遣的爭議。

1.可以直接在電話中跟公司人資告知有證據顯示違反勞基法14條的霸凌情形,直接告知我要終止勞動關係嗎?

因為寄存函太慢,我不想再到公司了

2.問過勞動局,申訴單一去,最快也要兩星期,同時我也必須告知勞檢處,聽說勞檢電話一打,他們就會馬上到公司調查,因為我想馬上到協調會要資遣費然後離職

 您好:

1.勞工局之律師的建議確實是較為保險之作法。

2.您如果有在電話中說明離職時間及離職原因,也可以作為證據

  不一定要發存證信函,但應有完整明確之錄音並作出譯文。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Jieh 103-10-11 17:39
所以律師意思是,我寫離職單,離職原因是勞基14條的原因,並註明是我依法主動終止勞動契約,然後我自然就可以進行勞動局,勞檢處申訴,最後在勞工局協調會要求資遣費嗎?
這是我想用的方式,有其實建議嗎?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勞工局之律師的建議確實是較為保險之作法。< ... (恕刪)

廖小姐 103-10-10 20:40

各位熱心ㄉ大律師 您們好:

雙方是協議離婚,2個小孩1男1女,男生96年7月生,女生97年12月生,在101年12月以調解過一次,從101年12月開始每月需匯2個小孩各2500.-,
我從101年12月開始匯到102年8月,與同年12月,及103年2月,共匯ㄌ各11次給小孩,因前夫不讓我帶小孩回來過夜,調解內容是每個月第二個星期六能帶回過夜,
從102年8月後就不讓帶至今,而我每次回去看小孩,小孩都叫我破盤子,有2次很清楚ㄉ錄音,我內心 精神 心思 受創嚴重,
自己生ㄉ小孩竟然會如此ㄉ稱呼自己ㄉ媽媽,每每想起眼淚流不停,椎心至痛,小孩都前夫和他媽媽一起帶,
    懇求  請教這樣有構成損害名譽嗎,
且買東西回去看小孩,只要有前夫在小孩就不敢叫我與親近我,已將近一年無法帶小孩回來過夜ㄌ,
這其中也記過存證信函強制執行都還是不讓我帶回過夜,在思念小孩ㄉ深淵哩,再次申請調解,內容每個月第二周星期六下午8點
起至星期日下午六點止;每個月第四周星期日上午9點起至下午1點至,另寒暑假個另增3天,
    懇求  請教前夫如沒按照調解內容
小孩到指定ㄉ地點時,之前帶不回小孩時去小孩戶籍當地派出所要備案警員已無法備案回絕我,那我要如何存證,,
    懇求  請教現前夫已101年調解筆錄未執行名義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公司10月7日收到,金額$862,500.-,及執行費6,900.-
發掘到小孩20歲ㄉ金額不符
    懇求  請教數額有爭議,於命令送達翌日起10日內提出書狀,程序該如何做
    懇求  請教執行命令寄到公司,可不理會嗎,
    懇求  請教我之前有欠銀行卡錢都沒處理,目前有工作,哪我能如何處理,
    懇求  請教前夫ㄉ與銀行ㄉ能一併處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金額一般來說不會錯(可能是有加計利息了),倘若真的錯誤,可以提起異議,必須提出異議狀。

2、公司拒絕理會,債權人可以向公司執行。

3、可以在與銀行協商。

4、銀行倘若也有執行名義,可以聲請一起執行。

5、子女的部份,倘若對方仍拒絕交出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對方惡意灌輸錯誤觀念給子女,可以爭取改訂監護權

 

 

 

 

 

 

 

 

 

adams 103-10-10 14:05

事件原由為我方主臥房天花板漏水,正常一定是先找樓上住戶反應,經與樓上經廠商建議後,進行各項停水測試及關閉該戶總開關,的確問題出在樓上

經協調後,對方也願意配合修繕,基於鄰居關係,從頭到尾如廠商由我們找,廠商堪察也由我們連絡安排,甚至於如需進入對方家裡堪察,也是由我們請假幫他們顧家,連請廠商報價之類的也是由我們在處理,總之一切過程就好像立場顛倒,好像是我們漏到他們,連廠商都覺得什麼都由我們在連絡真奇怪,又不是我們漏到他們

經過相關流程後,廠商也判斷的確是他們的管線出問題,結果現在廠商估出費用準備進行修繕時,對方卻提出是不是由我們先支付費用,等到施工完確定沒漏他們再付錢給我們,這是什麼道理?我們也就大廈管理條例跟對方溝通此費用原就應由他們負擔

問題是費用撇開不談,只要我們沒主動連絡,對方就沒有反應,也不進行與廠商確認相關事項,有反應時就說他們也沒說不處理,他們也是一直配合我們觀察測試等,他們只是希望能徹底解決問題別白花錢,這些我們都認同,但他們有什意見或需求不是該自行主動連絡廠商確認相關事項嗎?

現在他們就是每每轉移話題一天拖過一天,所以我們真的沒有耐性等了,不知有什方式可以使他們即刻處理相關問題,而不是讓他們這樣子明知問題是他們,也口口聲聲說願意處理,但實際上他們卻又遲遲不動作

我們有想過是否先進行地區調解委員會協調,不成就再進行法律訴訟,但他們又堅稱他們有要處理,不知這樣子如協調或訴訟是否可行,這種耍賴的人應該用什麼樣的方式對付才好?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0 16: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以直接向區公所之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是直接跟法院申請調解(法院的調解需要支付調解費用,當對一般人來說,收到法院的調解通知會比較有害怕的感覺,所以出席機率會比較高),不管是區公所調委會或法院之調解,只要調解筆錄經過酌定,就會有與確定判決同樣之執行力,較進入訴訟而言,可減少時間及勞力費用精神,亦可兼顧鄰居間之情誼。

如有任何問題或不明瞭之處,可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0 16: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直接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處理,否則可以直接提告

2、亦可以請求管委會協助。

3、除了修繕之外,倘若因為漏水有家具等損失,也可以請求對方賠償,並且經該謹慎蒐證

 您好:

如果仍顧及鄰居情誼,則可再聲請調解委員會協調

如果認為必須依法處理,則可直接提出民事訴訟(進入法院審理前仍會先排調解調解)

律師有多項處理漏水事件之訴訟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0 2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協調或調解不成,可蒐集證據直接起訴。 

Judy 103-10-09 07:39

我男友因為貪快而相信南部某代書可以替他辦貸款,

對方也告知會匯入一筆錢到戶頭讓銀行查帳,男友也相信他

(男友並不到這已經構成詐欺)

而立即寄出帳戶影本,提款卡,雙證件影本

寄出後隔兩天就接到銀行來電,戶頭已變警示帳戶

當下也到警局報案,但警方已嫌疑人身分把他的案件送出

之後也收到其他警局的到案說明通知

目前已經開過一次偵查庭

檢察官起訴他

在2013/10/16下午要與被害人調解及開庭

那我想知道改如何幫他可以判緩刑

我也清楚要判無罪的機會很低很低

律師是一定要,但目前他還有小孩要養根本無法負擔律師

也無法申請任何扶助

我到底該怎麼幫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9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是因為遭利用,還是可以提出因為誤信申辦貸款,所以帳戶被用作詐騙之用。

2、但是必須提出相關的證據,如當初如何知悉這個代書代書的相關資料、雙方聯繫的相關證明等。

3、倘若無法提出證明,而可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的話,還是可以嘗試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隱居 (勇公) 103-10-10 15:12

帳戶變成人頭帳戶?!─這個是在法律諮詢家最常見的問題,有時候一天就有兩三個人詢問,其類型大概可以分為
(一)找工作被騙
(二)小額借貸被騙
(三)存摺跟提款卡遺失(最近這方面的答辯少見了)
萬法歸一,其實無罪的答辯原則很簡單,就是如何說服法官你確實被騙?或遺失
勇公綜合以前當檢察官的經驗(無罪經驗、不起訴處分的經驗)以及最近律師辯護的經驗,分析答辯原則如下:
(一)提出資力的證明,簡單的來說,就是讓法官知道你確實有一定的財產,不需要淪落到賣帳戶的地步,舉證方法,提出在職證明、國稅局的財產清單、存摺、定存單、權狀等可以證明你有財產的方式。
(二)被騙的證明:例如詐騙的網頁、詐騙簡訊詐騙line訊息、郵寄的收據、甚至也被詐騙集團騙錢,自己匯錢的紀錄。
至於要不要請律師?如果想要增加勝率,可以請。若經濟上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或精神障礙等情況,可以申請法律扶助。
以下提供制式化例稿,僅供參酌。

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最高法院40年臺上字第86號判例意旨參照)。且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而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由法院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同院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參照)。
次按刑法上之幫助犯,係指以幫助之意思,對正犯資以助力,而未參與實行犯罪行為者而言,非但行為之外形須可認為幫助,更須與正犯間有犯意之聯絡。若幫助之人並無違法之認識,則其行為縱予正犯以助力,尚難遽令負幫助之罪責(同院20年上字第1828號判例意旨參照)。
公訴意旨認被告OOO涉有上開罪嫌,無非以證人即被害人之證詞、匯款之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帳戶基本資料及歷史交易明細資料、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案件紀錄表等,為其論據。惟被告堅決否認有何幫助詐欺犯行,辯稱伊找工作時,對方要其伊將帳戶郵寄至該公司等語。是本件之爭點,在於被告行為時主觀上有無幫助之故意,亦即被告在交付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等物時,是否明知所交付之物,將為他人利用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並有意使其發生(直接故意)?或可預見所交付之物將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而仍容任該等情事發生(未必故意)?
經查:被告確實因找工作郵寄上開帳戶,此有宅急便寄貨單乙份在卷可查。又被告確實有收入,此有被告國稅局102年度所得財產清單在卷可稽。足認被告案發當時確實有固定之工作及收入,衡以一般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所能獲得之報酬均屬有限,又極可能於事後遭受刑事追訴處罰,故一般幫助詐欺之行為人,多無正當職業與收入,被告既有正當工作及固定收入,但尚難認其即有甘冒如遭查獲之風險,而
出售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之必要。又參以現今社會之經濟活動甚為多樣,實難苛求參與者應對各式經濟活動有深入瞭解,且詐欺集團詐騙被害人之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其詐騙所得之物除一般認知之金錢外,為達其最終保有詐騙之所得,甚至連帳戶、提款卡等物,亦可能成為詐騙之標的,是被告因經濟壓力致落入詐騙集團以工作為餌之圈套,遭騙走上開帳戶之提款卡及密碼,亦非無法想像之事。再者,近年來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政府雖不斷宣導防詐騙之觀念,提醒民眾切勿
聽信任何不明人士之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轉帳、匯款,報
章雜誌及新聞媒體亦時常報導民眾遭詐騙集團騙走大筆金錢之案例,社會上仍有為數不少之人遭詐騙得手,其中亦不乏在社會上有相當地位或受過相當教育之人。何況被告為原住民,居住於窮鄉僻壤,資訊較不發達,年紀又輕,
,其對於社會狀況之瞭解,衡情應較一般具有正常智識經驗之人為低,自難以其在無法確認對方真實姓名年籍之情形下,仍逕自將重要之金融帳戶金融卡及密碼交付他人之疏失行為,即遽以推認被告主觀上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存在。又本件詐騙集團,已遭查獲,則本件被告於交付
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之時,是否具有幫助詐欺
之不確定故意,實顯有合理之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