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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105-06-09 14:51

律師們你好,我有一件違反藥事法的問題想請教:我去年9月10月曾用女友的帳號在大陸掏寶購買大約2次電子煙相關產品,其中一次賣家在我無購買情況下多寄了兩罐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油給我而被海關扣留了,因?我當初也沒購買,所以其他東西收到也沒缺什麼也不知道有賣家自行寄送的煙油被扣留,相隔大約3~4個月女友收到了桃園航警局的傳單,我跟我女友去做了筆錄,航警局的警察拿了我被扣留煙油圖片問我是否我購買,因電子煙相關產品我女友當初有留我的姓名給賣家但我女友忘了,賣家是以我的姓名出貨到集運站跟我女友購買的東西一起寄來台灣,做筆錄時航警局警察問我為何煙油貨單是我的名字?我跟他說我也不知道,但筆錄做完我女友有想到好像有給賣家我的姓名,筆錄中我們解釋確實沒購買電子煙油並附上當初掏寶購買的交易明細想說沒事了,但在昨天收到了桃園法院的傳票要在6月13號下午開庭,我是被告女友是證人,想請問律師們我該怎麼證明清白,假如我無法提出證據,我會被怎麼判刑呢?這真的很冤枉,對方不曉得是怎樣的心態自己寄來,我真的是有理說不清,希望請律師們幫幫我,還有我和我女友可能會面對的刑責,真的很擔心,拜託了,謝謝。

你好:

可以請女由提出答辯狀說明並非實際行為人,且並未購買含尼古丁之煙油。你出庭作證時,據實陳述即可。 輸入電子菸(不含尼古丁)可能會違反藥事法、菸害防制法,會處罰鍰。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7753328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朝緩起訴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0 0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須前往地檢署開庭,建議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並於前往地檢署接受檢訊前,事先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答案,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慧 105-06-09 14:34

請問我沒有抓姦在床的證據,只有我老公和外面女人住在一起,我有錄音,和line的對話,這樣可以告的成功嗎?

我可以只告老公外面的女人嗎?

那女人跟我老公再一起,是我老公騙他沒結婚,才會再一起的,那這樣我還是可以提告嗎??

律師幫我回答一下!謝謝

你好: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雖不以直接證據為必要,但你提出之間接證據至少要能夠證明有性器接合之情形,否則要構成通姦罪會有困難。可在知悉有通姦行為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依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告訴不可分原則,你提出告訴後會及於其他共犯,惟你可依同法第239條但書撤回對於配偶之告訴。 若對方不知悉你老公是有配偶之人,不會構成刑法第239條通姦罪,至於是否真的不知情,要依客觀證據判斷。 民事上,可主張配偶權受到侵害,請求精神慰撫金。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所以通姦罪即使不是捉姦在床,但若從其他證據方法中,能達得到上述之有罪判決之確定程度者,仍可成立通姦罪。 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免費通話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處理此類成功案例實務經驗供與您參考。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朝民事損害賠償去主張,可以只針對小三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6-10 00:47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0 0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欲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需蒐集二項證據,一為對方與您配偶發生性器接合之性行為,二為發生性器接合性行為之當下,對方知悉您配偶為有婚姻關係之人,若對方主張以為您配偶為單身或已離婚,不具備婚姻關係,仍不構成刑事犯罪,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omo 105-06-09 13:53
我男友有一條槍砲毒品案第一判五年緩刑 跟1年八個月 現在因詐欺案被收押禁見 已經延押一次了 5/18槍砲毒品案開庭時庭上放的錄音檔完全不關案子事情 最後判決不變 原先請的律師說這是不同案子 所以是沒有影響第一條槍砲毒品案 一樣緩刑是真的嗎? 想請問各位專業律師 1.不同案緩刑當中是不能犯任何刑案?還是不同案不影響原判? 2.如果第一條緩刑的繼續上訴是否不能直接執行? 3.如果第一條緩刑刑案開庭放出的證據都證明與案子無關證據不足會變無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前案是否已確定,且後案犯案的時間點也可能會影響到前案緩刑是否會被撤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6-10 00:57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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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0 0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男友第二件詐欺遭起訴,第一件之緩刑恐將撤銷,須入監服刑,目前您男友羈押禁見,可考慮委任律師前往律見,與其討論辯護策略與訴訟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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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 105-06-09 13:19

律師您好,

我爸爸媽媽在95年跟房東簽定本票借貸金錢,但之後陸續有在清償

所以現在已經所欠不多,但是租賃房東所使用的電是公用電,也就是說一個電表再分裝各戶使用,所以媽媽再另行申請不合法的電表使用,以及合法的水表使用,因此申請費用為媽媽支付,媽媽過世後,我才知道本票的事....

請問:

1.父母所簽訂的本票子女要償還嗎?

2.若是對方提告可以主張現在要求債務人連本帶利的一併償還嗎?

母親已故,但父親還在世,是否提告後只針對父親進行財產,財務調查!還是子女也一併清查!

3.在追討債務房東直說要不然提告等言論,於是簽訂" 水電使用讓渡書 "

是否就能主張水電單位應該給予過戶房東的行政處分!

讓渡書若只是提及使用是否就不具所有權,若是提告是不是能達到法律效果

其效果為何!

你好:

現行繼承制度採用概括繼承限定責任,被繼承人不具備一身專屬性之權利義務都會由繼承人當然繼承,故你會繼承本票消費借貸法律關係,惟依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只要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即可。 依票據法第22條規定,針對本票發票人票據權利之請求權時效為3年,依你所述本票票據權利時效經過,可以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惟消費借貸本金部分請求權為15年、利息為5年,你們有分期償還,表示你們一直承認有債權存在,時效會一直重新起算,債權人可以針對母親之繼承人請求返還借款。至於你所述,父親原本就是借款人,不影響債權人對其主張權利。 可以請求房東依照協議書約定履行,你們是私人,且自來水公司、台灣電力公司都已經民營化,水電使用讓渡書並非行政處分,只是民事契約。不履行就訴請履行契約
Hans 105-06-09 06:44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在上周我母親透過房仲賣了一間房子,當時房仲幫母親計算的土地增值稅為約,90萬。所以母親當下就決定把房屋出售,當下就簽約了,結果過了幾天這個房中又打電話來說現在的增值稅要繳到一百八十五萬當初也不知道為什麼他算錯了,因為要多負擔這多出來的九十幾萬增值稅,所以母親就不想買的房子但是房仲說你已經簽約了所以不能反悔,我想請問這種狀況我們真的沒有機會房款嗎因為當初會同意以這個價金賣出時因為計算所得稅後覺得跟自己設定金額相聚不多、但是現在突然相距將近有一百萬,那這個一百萬的損失我們是否能像房仲提出民事求償?或是可以提告刑事詐欺案件?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9 07:35

您好,

 

1、如房仲告知之90萬地價稅價額有載明於契約上,較能舉證此為契約約定之一部分。

 

2、可以存證信函房仲表示因其疏失計算房屋應賣價額之失誤,以致契約重要部分有所變更,是您主張非因可歸責於您母親之原因而解除契約,或主張原契約並未成立(因雙方意思表示未為一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動產經紀仲介業者應維護動產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於執行業務時,應恪遵A、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第二十二條規定:動產經紀人員不得利用仲介買賣契約機會賺取差價。B、動產仲介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一十九條規定:動產仲介應依實際成交價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標準計收報酬,經濟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C、按內政部規定之報酬計收標準規定: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其向買賣或租賃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六或一個半月之租金等法令規定,堅持公平交易及誠實信用。 刑事責任:A、按刑法第13條第1項明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B、按刑法第339條明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部分:A、民法第179條明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B、民法第184條明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C、民法第185條明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看契約違約金如何約定,再來決定是否解除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0 0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蒐集仲介錄音、line或簡訊證據,證明其當初計算顯有錯誤,造成損害,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亦可考慮拒絕出賣,等待買方提告,就違約金部分加以爭執,與多增加出來之增值稅相較,何者較為划算,您需仔細思量,但若對仲介請求損害賠償,當務之急,仍為蒐集證據,否則仲介矢口否認其計算誤差、錯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子昇 105-06-08 22:03

各位律師您好我有一事想請教您們:

敬啟者,我在去年認識了想開「有限公司」的出資人(以下稱甲方),甲方想與我合夥開「有限公司」(國際貿易業、零售業等),之後擬出並雙方簽署「合夥關係契約」,甲方為完全出資方,但另擬一「獎勵性購股期權計劃」賦予我(無任何出資)30%的股份,並以上述之計畫保障我有至少三年的月薪及職務,公司名片予我「副執行長」的職銜。於今年四月起通過一切法定程序開始就職。
問題一、這是兩個人一起工作的公司,我到底應該被定義為什麼職務?
問題二、續上題,我所擁有的職務是否有勞基法或是任何法律保障我的權益?
問題三、我因病、事、公假分別於四月(5天病假)、五月(9天病假2天事假、5天公假)獲甲方准允其假。而於六月初獲甲方以電子郵件律師發之信函通知我參與「臨時股東會議」,目的為協議為協議「解任」持有30%股份股東董事(我),並將我持有之「未實質上出資30%股份股權轉讓於負責人甲方」 
發其電子郵件通知及收到律師信函前均未獲得甲方的告知或溝通,不明白其動機或目的,我也不知道若經過股東會議後,我到底有何權益獲得或受損,想請各位律師協助諮詢或給予我方向, 感恩不盡。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9 00:19

您好,

 

1、2、您的性質較接近委任關係,且具有董事身分,可能被認定為公司之負責人或經理人,並不在勞基法所定義之勞工範圍內。

 

3、公司確實可以股東會決議選任或解任董事,決議通過後您就不再屬於公司之董事亦無持有股份而非股東

 

4、若認為決議違法,可向法院提起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之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tin 105-06-08 20:32

律師好 小弟我105年6月6日我剛下班,開車到家裡附近的停車停車,接電話聊天在車上有我剛買的酒,於是在車上喝酒滑手機,因不勝酒力就在車上睡覺,2個小時後警察上前盤查,說我酒味很重就說我酒駕,但我只是發動車子在車上吹冷氣,就這個動作就被警察說我有酒駕,到警局測酒精濃度0.88,想請問這樣可以申訴嗎?我該怎麼做?該怎?處理好,還有我是初犯!

你好:

重點在於你要如何說明你沒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若係車子發動之狀況,依照常理推斷,會被認為是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若無客觀證據(例如行車紀錄器、監視器等)能夠佐證你只是發動引擎在吹冷氣,通常會被認定為酒駕。若要爭執,要提出詳細證據撰寫答辯狀,向檢察官說明,爭執不起訴處分。 若不爭執,無前科紀錄,可以向檢察官求情,請求緩起訴處分。
HANA 105-06-08 20:26

律師大大您好:
    6月初的時候,忽然收到了警方通知我被人提告妨礙電腦使用罪...
事由經過:敘述排版可能有點亂,請見諒T^T
    我玩過某水果遊戲代言的一款線上遊戲,但大概在4年前就沒有玩了,這遊戲我註冊了兩個帳號,一個是遊戲的主帳號,都玩這帳號,一個是目前出問題的分身帳號,活動偶爾才開上去玩,平時角色等級都沒練,兩個帳號的會員資料都是填本人的真實資料,但是4年前因私人因素就沒有在玩了,一直到發生問題前都不曾登入過遊戲帳號
    就在最近,忽然收到警察局的通知,說有民眾報案說他的遊戲帳號在3月份寶物被盜,經遊戲公司調閱資料,此被盜帳號裡的寶物是轉移到我的分身帳號裡,之後我也配合警方,千里迢迢的從南部上到北部偵訊做筆錄,他們說被盜的東西是盜到我帳號裡,但是我從4年前不玩這遊戲後,就再也沒登入過,也沒再玩過這家公司的遊戲,雖然調閱資料被盜的東西是盜到我的帳號,可是我明明就沒有登入帳號,也沒有盜取他人的東西啊!!!!而且我也不認識提告人!!!!我問警方說那有查當時開上去盜東西的人IP嗎?  他們回答我說IP查不到資料,現在是以盜取他人帳號的會員登記資料者來查辦。
    做完筆錄後過幾天,警方又打電話來跟我說,對方不相信我所說的,堅持要提告。然後警方叫我先等候,目前案件他先直接送上去地檢署,等通知在過去。
    我自己得知這件事情的時候,感到整個莫名其妙!!因為這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了,我馬上登入官網帳號查尋也趕快改密碼避免再被不肖人士繼續拿去亂盜他人帳號!!!以下是我能在官方網帳查到的記錄:目前不知道是否需要再北上到遊戲公司調資料的需要!?
1主帳號,在5月份有曾被嘗試登入1次,但密碼錯誤。

2出問題的分身帳號在今年1月份就開始被嘗試登入2次,2月份的時候,好像猜對密碼了,2-4月份的時候就開始陸續的被使用,登出登入的。
    真不好意思,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我很緊張也很慌張很難過,想努力的把事情經過打清楚點讓律師大大們看,我不知道該怎麼證明這不是我做的,一直無法冷靜下來...排版或描述或許有點亂,但我真的很誠心的想請教律師大大,我該怎麼處理接下來的事呢??或是如何做??    非常感謝您的大德Q_Q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8 20:35

您好,

 

如收到地檢署之傳票,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陪同前往開庭,爭取無不起訴處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8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並於開庭前,預先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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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先生 105-06-08 20:04

各位律師

請問聲請支付命令,不知道債務人的住居或戶籍地,應該怎麼處理,聲請費用是多少?

煩請各位律師先進協助提供意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8 21: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您能夠提出足夠證據來佐證對方欠您錢,住址的部分可以保留,請法院向戶政事務所調閱對方的地址。

2、支付命令聲請費是500元。

倘若您對於相關程序不熟稔,建議您還是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但若要調取對方戶籍資料,恐仍需要有對方的身份證字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6-09 02:04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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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張 105-06-08 19:45

我想請問一下 我的案子是這樣的,我在露天上面買了兩個行動電源 送來後發現其中一個玩全不能充電也不能放電還會過熱,跟業者反映得到的回應是『我必須自付運費否則就不能更換』之後就不回應了我向消保會申訴了而公文也寄出他依舊不理會繼續販賣商品 而如今我也提出了二次申訴我想問律師若到時對方仍堅持我必須支付運費或者根本故意不來協調會的話 那我是不是只能自認倒楣因為我目前收入有限請不起律師那是不是就沒辦法打官司了

Bonnie 105-06-08 16:22
律師你好, 我跟先生婚後有動產, 先生自願登記在我名下, 現在吵著要離婚, 兩方沒有共識, 目前還是婚姻狀態下, 我名下的房子出租或出售, 先生說我沒經過他同意出租或出售, 他能行假扣押及告我不當利得, 1.請問需要經過先生同意嗎?2.先生沒有照顧我跟孩子, 還說家裡的任何東西是他的, 他有錄影存證一些生活用品及食物, 說如果我沒經過他同意, 他會告我偷竊, 2. 請問先生這行為成立嗎?他沒義務照顧我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房產登記在您名下,即會屬於您所有,您當然可以自由處分該房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8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動產為您名下所有,您可自由處分收益,無須理會配偶;配偶欲對您聲請假扣押,需蒐集您可能脫產證據,如錄音,故您需多加小心;若目前有離婚之可能,應預先規劃您的婚後財產,避免遭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米迪 105-06-08 16:16
當時我是綠燈從市民大道八段直行突然有一台機車中南街口騎出來 車速非常快 當下反應不及被撞 後來路人立即打電話叫救護車把我送往醫院 對方沒什麼傷 我的機車毀損嚴重 初步研判表是寫無監視器影像 但對方涉嫌超速 後來對方覺得他沒錯也請別人來談態度很差 我也已經先提出過失傷害 請問律師 像對方這樣耍賴 我該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9 0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對方遭起訴後,您可在委任律師具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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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en 105-06-08 16:09
律師你好, 我住大樓,保全櫃檯代收住戶的掛號信件二個多月,但不通知住戶取件.我要以民事還是刑事處理此案.掛號信件中有的是交通罰鍰,但已經過了到案期,有的是有價證券.我可以申請經神賠償損失??
阿睿 105-06-08 16:05
ㄧ位朋友至賣場未結帳離開,賣場已提告,警方將他帶走,要移送地檢 如竊盜成立,記錄會跟他多久,有轉緩的處理方式嗎?請求律師幫幫忙,要如何處理後續
栗子 105-06-08 16:05
我爸爸16年前欠了卡債,目前尚有三家銀行共44萬的本金、利滾利110萬尚未償還(中間應該是沒有付過錢),目前他正在找律師協商,想請問協商是怎麼還這110萬,還是有比較低額利率的償還方式?有沒有可能不需支付如此龐大的利息,而只是支付較一般利息稍微高一點的利息呢?爸爸希望銀行可以讓他儘早還清,恢復信用,但之前銀行提出每月3000,償還15年的方案,而我爸爸不願意。所以現在拖到16年了,還有沒有可能有協商的空間呢?

您好:

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透過法院協調出更生方案,會使債務清償較為合理。

小倫 105-06-08 16:00
目前跟老公是分居狀態 老公坦承外遇也被我在她手機發現跟外遇的聊天內容 他們各自都坦承再一起 被我發現之後 老公因為怕我會提告他就說已經跟小三分開 跟小三分開是真是假我不敢保證 因為她還是到處對女生留情 先前婚姻關係還正常時 當時有部轎車 但是因為當時二寶不到一歲 所以我留在娘家照顧二寶也順便照顧娘家媽媽 理所當然那部車子是他使用 但是車主是我 直到他常日下來變得不常回來娘家看我們 婚姻自然成了問題 沒錯就是他外遇 當時他一直沒有跟我聯絡幾個月之後 我收到法院寄來的單子 就是法扣單 很衰的 他把沒繳完的車子賣掉 留下一筆金額讓我自己負責 自己過著奢侈的生活 還放話說那筆餘款要我自己想辦法 就這樣我參加了部落裡的職訓課程 因為他也不負責小孩生活開銷 當然我們也沒生活費 我只好就近找一些臨工來自己扶養小孩 一直到現在 我把兩個孩子帶到妹妹在外租的小套房 因為不得已要上班還清車貸 我只好跟小孩勉強跟妹妹擠在小套房 生活開銷又更大了 小孩學費跟法院扣款還有一些開銷都由我自己承擔 我先生不聞不問 在外積欠一堆債務代書的 有銀行 有錢莊 現在他薪水一下來就是還錢還錢 也變成如果我有多餘的錢 他會用威脅方式到我公司鬧 或是把我車子沒收不讓我上班 我不上班他也不養孩子 我要求離婚他死都不肯 我好想離開 因為好累好累 我自己獨立養孩子 婆家人也都知道他有女朋友 也讓小三公然去婆家 這些都是在還沒離婚狀況下發生 我該怎麼辦 我自己工作23000 法院法扣薪水1/3 剩下要給娘家房貸跟兩個小孩學費 我們生活一直處在很緊繃的狀態 我想詢問律師們 我該如何處理? 我先生本身是職業軍人 他放假後不顧小孩 成天都是玩到凌晨才回家 隔天都要顧不顧 已經兩間公司都因為他假日不顧小孩我不得不辭職 但是我不上班誰負責小孩? 他又不肯離婚 還一直跟外面女生有腿 我好困擾

您好:

若是有足夠證據,證明您配偶在外有通姦行為,可於知悉後六個月內提起離婚訴訟,若已超過時間,仍可以分居通姦等事由,主張有重大事由而要離婚,但仍要看您持有證據而定,另外因為你們婚姻關係仍屬存續中,您配偶本需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包括扶養費,所以您可起訴請求對方給付之前您代墊的部分,及未來每個月均需給付,且於判決確定後,可聲請執行參與分配他的所得。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0 0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或請求支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與之前代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不當得利,請求扶養費之依據可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之平均生活支出,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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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乙 105-06-08 15:58
於104/11/22,本人開車 前方綠燈 機車都已前進 我放開殺車 不小心碰撞前方機車屁股,對方原地倒下 我立即下車察看,詢問有無受傷,要報警,對方表示不願意報警 我又問是否叫救護車,他也不願意,只要求我給她2000元就好,當下我也想說真得沒有什麼,就寫了張紙條『本人於什麼時間 地點 擦撞對方機車屁股,阿婆堅持不報案 給於2000自行就醫。互相簽名,隨後她騎著機車跟我至前方提款機 領款,還要求我兩個禮拜後將紙條還她,我當然表示不可能。 同年12月,又再打給我(但不是用她自己號碼),又跟我要求要拿回紙條,我當然說不可能,她就很氣憤掛下電話。 我於105/3/1日(事隔大概三個多月)。接到阿婆來電表示:(以下台語)我沒錢了 快死了 身上錢都快花光了 我要請點錢來用啦,當下我很傻眼 但當時想說確實有發生那件事 就和她約至警察局,事隔多月 我也記不清楚 事發日是哪一天 警察也說就講個大概,對方即表示2號啦,但是晚上回家我確認日期為22號,隔天和他們(阿婆/和他兒子)前往警局做更改。 3/2日我也立即去保險公司辦理出險,我保的是乙險,其實我真的很有誠意配合對方了,之後相關部分就是他們要提出證明了。 差不多兩個禮拜後,他們理賠不過,他們竟私自去警局把事發日更改為2號,警察也沒有通報我,他們又再去保險公司找我的理賠員,當我接到電話通知 我完全不知道更改日期這事,之後對方兒子有來電表示 希望我能配合他 更改日期 好讓他在去理賠看看,我表示不願意,我不會去更改成假日期,他說:這當中 我不會跟你索取任何費用 一毛也不會,我只會針對保險而已,之後這當中 他的話就轉去表示:我認識很多人 我人脈很廣 嘉義警察局長 就認識四個了,去澎湖玩 報我的名字 警察局長還會開警車載你玩,希望我跟他當個朋友 好好的幫他,還表示保險金下來 我要多少 我開口,我表示我不可能拿他一毛錢,他只回:配服你 我真配服你!如你無法配合更改日期,那就走法院。(這些都有錄音) ※這為最後一次談話,大概在3月底。 我於105/5/14接到偵查庭傳票,於今天105/5/19開完庭 起訴定讞。 偵查庭前,當然也詢問很多人的相關經驗 上網查詢 免費律師諮詢,一半好一半壞,雖已做好被起訴心理準備,因為我也已打算花錢和解消災 因為知道對方的目的就是錢,開偵查庭時間 大概只花了10分鐘,連陪同的保險員也嚇到 怎麼這麼快 檢察官一進去詢問:事發狀況,我就說明 所以你就是有撞到 所以就是起訴了阿。 問對方:你要多少賠償金 對方兒子:原本130萬 現在我要再加100萬 總共230萬 ※阿婆這當中 一直大哄 你實在很可惡 對我不聞不問 什麼之類 (檢察官 還這樣讓她持續吼叫) 我是不太知道檢察官 是否有先問為主的觀念,還是急著想下班 (當時開偵查庭時間大概為4點初頭多) 覺得被告 可能就是犯罪機率高,完全不給於我說話餘地 雖然這當中,我也已抱好起訴的心情,但總有種無奈心情 法律是保護壞人嗎? 法律根本是以刑逼民
范姜 105-06-08 15:56
你好: 我是行人在斑馬線紅燈,已經走到對面時突然聽見機車自摔,當下我看是老人家馬上叫救護車,我也沒想誰對錯,先送醫院在說,醫生也說只是皮肉傷,有照過x光,沒什麼事,機車費和醫療費也沒多少,就主動幫對方處理到好,事後也沒寫和解書。心想我都處理完了,寫和解也沒意義。 事後兩個月突然打給我說他腳軟骨受傷,到現在還沒好,要去開刀做手術,要我負擔他的醫藥費工作損失費用,如果不處理要告我過失傷害,我覺得很不合理,我跟機車完全沒有碰撞,自己跌倒要告我過失傷害,而且當天送醫院醫生檢查都沒問題,兩個月後跟我要醫藥費工作損失費,現在要準備上法院,請問各位律師像這種情況,我應該要怎麼保護自己,因為聽說他光工作費用就高達60多萬,我的立場是,你到路口沒注意動態,而應注意未注意前方,與有行人都要先禮讓才對,怎麼反而都我不對了。

您好:

所以當下有報警嗎,或是有其他錄影紀錄、其他對話紀錄?建議將事實為詳細描述。

小慧 105-06-08 15:54
請問一下 假如不是本人違托律師查名下有車子是不是本人的嗎? 那家人違拖律師律師就可以查嗎?《不是本人違拖的》~
娃娃 105-06-08 15:52
律師您好,早上我從社區大門開車要左轉,左邊離我約至少100公尺左右衝出一台機車(對方有承認騎快車),對方有看到我要煞車,但因車速過快,車子不穩而摔車倒地,車子從遠方滑行撞上我的車子左側,其實當天要離開大門時我已經有先停下來確認是否有機車通過,也禮讓了幾台車後,確認沒車我才二次行駛,但也是慢速滑行,因為也是怕還有突然出來的車,希望左方行駛而來的車可以看到我的車頭後有減速的機會,因為前面這條巷子並非完全直線,而是有弧度的,但還是避不了這台高速行駛的機車,對方有看到我也想煞車,但實在是因為騎太快了,對方因此受傷要索賠,金額一直增加,調解一次失敗,對方也去警局報案了,我想請問: 真的因為對方有受傷法官就一定會判我過失傷害?我也沒有故意或不小心,我是真的有看左右來車,我車上有小孩,我不會拿小孩開完笑,如果真的直接衝出,我想結局不是我直接被撞就是我撞傷別人,住那十幾年了,出門一定會注意左右來車,今天雖然被撞的是我的車,但只因為我沒受傷,就只有挨打的份嗎?我和孩子也是受到驚嚇,只差沒受傷而已,所以也沒辦法告對方什麼,只有挨打份,初判表對方也有責任,我也願意和解,只是金額一直增加,民事部分我也想讓法官判,但據瞭解刑事會先判,似乎法律也是保護受傷的那一方,自己也不想有刑事記錄,難道我真的沒辦法證明我是無過失嗎?真的只因對方提出受傷證明而我沒有就只能接受過失傷害刑責? 如果我堅持自己無過失,法官是否會認為我態度不好而重判? 懇請協助快崩潰的我...
微米 105-06-08 15:50
我有一棟四十年老房子房客在此租屋三年,房客在第一年簽約兩年後,第三年無續約但是仍然有繳交房租!在104年因嫌棄不勘入住,房客主動提出要自行(房客本身是裝潢工人)改善屋漏防癌,在續租為由,做好了修繕才請我母親去看!沒想到,竟然是天花板以及地板都裝潢完工了才請我母親去看!我母親說只有說要找屋漏防癌!怎麼會變成裝潢!而且開口就是要20萬!包含師傅的薪資!我母親因洗腎長期無法工作,姊弟也時常工作無故就被開除,所以無力支付這20萬,於是房客要求續租而由房租來抵扣,這樣就造成我母親無法拿到租金來養餵自己,還有洗腎開銷!而我知道這樣的情況,想請房客搬走!沒想到房客說抵扣房租的情況剩下6萬元!最少要拿6萬元才要搬離,但由於他並無跟我母親打契約裝潢,也無續約,也無押金!想租免費屋的情況!這該怎麼辦呢?不搬走也不付房租的情況!還說在等我的信函!所以我想請律師幫幫忙!謝謝你們了!
需要幫助的人 105-06-08 15:28
我想詢問我的阿公因為在幾日前在家中摔倒,將他送醫治療中,目前屬於行為能力受損各方面都不太OK因為怕有人侵占或轉移他的資產所以想詢問好心的律師,現在我能怎樣做 還有他有每個月有房租有部分不是入戶頭是直接去現場收的如果要以這些租金作為他的醫療用要該誰收誰能去收

你好:

若爺爺因病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可以聲請監護宣告,選任監護人及指定開具財產清冊之人,將來有監護人照護爺爺並管理財產,維護爺爺之權利,監護人就可以代替爺爺收取租金,並用來支付醫療費用

您好:

建議先由你們內部推舉出一個監護權人,及一個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並於送醫院鑑定後,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9 0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並指派監護人,為其管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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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105-06-08 15:27
律師團你們好:想請問~我第一次犯錯 想申請緩起訴或者外界治療會有機會嗎??單子今天寄來5/13報到5/17日單子上還有要開偵查庭..這樣有機會申請緩起訴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9 0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聲請,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且目前您連抗告的時間都已經錯過了,已經要執行觀察勒戒,無緩起訴戒癮治療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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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6-08 15:25
因和男友吵架…我坦承吸食安非他命,男友報警抓我,警察來到我們租屋處,我也像警察承認有吸食安非他命。我的家人,同事他們不知道這件事情,我怕失去現在的工作,一定要進去勒戒嗎?請律師幫幫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9 00: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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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關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的問題,在地檢署檢察官尚未裁定(觀察勒戒)之前,應儘速先行遞狀請求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如一經地檢署檢察官裁定(觀察勒戒)後就無解了。

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即可免費或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毒品刑事案件備足豐富實務經驗供您參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瑜瑜 105-06-08 15:25
我朋友他老婆至從孩子出生到現在五年沒來照顧孩子也沒看過也沒回他們家,只有五年前離開後會寄一下小孩用品回來,可是後來就不了了知了,一直沒有盡一個母親與妻子的責任,我朋友想訴請離婚,請我幫忙詢問律師,如果到法院訴請離婚他可以獲得什麼?

你好:

要先釐清你朋友老婆離家是否有正當事由,若無,可能會構成惡意遺棄。 若無法簽署離婚協議書辦理兩願離婚,可依先訴請履行同居訴訟或直接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第2項之規定訴請離婚,同時請求損害賠償,並依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爭取擔任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及給付扶養費。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9 00: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離婚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和過去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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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予 105-06-08 15:18
我弟弟在上週二被未成年的青少年砍傷 砍傷過程又搶了他的手機 目前警方偵辦是以殺人未遂的方式偵辦 也將此案件移送至偵查隊 我想詢問一下 針對該此案件 我應該如何做相關處置? 該如何求償? 律師可以幫我們什麼?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8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作為告訴代理人,向該名未成年少年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之法定代理人未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對其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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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仔 105-06-08 15:04
律師好~請問我媽媽是招贅的,外公有塊建地要留給我哥,因稅金贈與稅的問題,打算等外公百年後才登記,但最近媽媽的姐姐有想要分一半,雖然外婆在世前跟大姨說過好多次不能回來分,請問我媽是招贅,我跟哥哥也姓外公的姓~這樣大姨有繼承權利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6-08 15:21

不論男女,也不管是婚嫁或招贅或未婚,只要是爺爺的子女都有第一順位繼承權,且母親若仍健在,不會輪到孫輩繼承。若要達成目的,最好是在生前就以贈與方式移轉登記給孫子。

志銘 105-06-08 15:02

律師您好:

女友曾經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雖然法院將小孩的監護權判定給女方,但女方顧及小孩是前夫家族的長孫,因而放棄監護權。請問將來我與女友結婚後,假如某一天我跟我女友相繼過世的話,她與前夫所生的孩子有權利來繼承我與女友共同持有財產嗎?

假如小孩在未成年時,小孩父親用小孩的名字所衍生出的債務,會牽連到小孩的生母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6-08 15:30

女方的小孩將來會是女方的繼承人,女方的自有財產共有財產都會成為繼承的標的。法定代理人利用未成年子女名義所欠債務未成年子女可主張對其不生效力。另外,子女債務與父母無關,但若子女早逝,母親可能成為其繼承人而繼承子女債務

Kobe 105-06-08 13:42

請教律師們~~

之前小弟在網路上購買一雙球鞋,前匯款了但遲遲未來,於是報警處理,經過多日追查發現是三方詐騙,並且不起訴我告的人,請問各位律師這樣對方有民事上的責任嗎?我的錢可以向我告的人討回來嗎?

你好:

要先看不起訴處分如何記載對方也是受害人。 若對方確實是受害人,若對方對於提供帳號予他人使用之行為具有過失,可以依民法第184條、第185條規定請求主嫌及該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害。 詳細情形要就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cinth 105-06-08 11:15

律師您好,

我是頭份地區大樓的主委,目前我們大樓是尚未與建商點交的狀態。

但是住戶已經進駐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最近常常到晚間洗澡時間(22:30~23:30)就會發生無水可用的狀態,上去頂樓水塔看,四個水塔都是空的。請建商的水電來看,他們試圖排除一些問題(水管堵塞? 管內有空氣? 進水閥開太小?  等)

最後還是晚上停水,所以建商水電說是水壓不足,建議我們在頂樓加裝抽水機(約一萬八千元)。建商不願意支付這筆款項,建商認為要從大樓公基金內支出,反正公基金是建商出的18萬(尚未點交所以還在政府那裏)。

然而,住戶們都覺得應該要建商出,因為許多住戶都已經自費在家中安裝加壓馬達,認為建商應該要"負責讓整棟儲水量足夠大家晚上洗澡及其他民生用水(本棟沒有游泳池),這應該是最基本的需求"。

(住戶們認為公基金是日後維護大樓公設(如: 電梯維護)之用,不是現在安裝抽水機用)

因此想要來詢問,是否可以要求建商負責(付費)安裝頂樓抽水機? 若可以,要依據哪條法規?   建商若在溝通後 還是不肯負責的話,管理委員會是否有哪些救濟的方式?

當然,若按照法規我們不應該要求建商付費,我們就會從公基金或管理費中支出。

謝謝您的指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8 14: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屬於瑕疵擔保責任,可以要求修繕或是減少價金,依據是民法354、359條規定,此類糾紛並應檢視買賣契約及規約等。

2、基金的部份,倘若是建商先向住戶收的管理費,則不能以基金作為修繕費用

3、倘若建商拒絕,應先拒絕點交,然後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4、社區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權益,倘若社區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小郁 105-06-08 11:13

律師您好:

我家世有點複雜,從小我是被遠親表阿姨養大的小孩。母親在生下我1個月後便把我交給親姨婆照顧,之後便離開。由於我名義上的父親在當時與母親存有婚姻關係,即便他不是我親身父親,我依舊在法律上是他的小孩,所以大概在94年母親逝世後便從父姓至今。在6/7老家收到銀行債務通知,說我必須償還母親積欠債務,特來尋求幫助,望律師能告訴我該如何處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8 11:26

您好,

 

1、母親所欠之債務與您並無關係,您無須償還。

 

2、除非您有做連帶保證人、受母親贈與繼承遺產,否則無須代替母親還債。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08 13:0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法律上說,您母親於94年間過世時,其配偶(也就是您父親)及子女(也就市您與兄弟姐妹)依法產生繼承關係,如果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的話,依照當時法律是必須繼承您母親的債權債務。 但依照民法繼承編施行細則第1條之3第4項規定:「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依您所述情況,您在母親過世之時並未與其同居、甚至是根本沒有在聯絡,依法僅會負限定繼承責任,也就是如果您取得100萬元的遺產的話,就只要負擔100萬元的債務即可,不需要再拿出自己另外的財產清償債務,而如果確實沒有繼承到任何財產,根本就不須要負擔清償責任,未來被請求償債務,可以據以抗辯而免除責任。 另外,依據債權種類的不同,有可能已經超過消滅時效的規定了,此部分亦可以作為答辯方向之一。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bubu 105-06-07 23:11

我從105年9月起代購了一個國外品牌商品,衣物類,此品牌在台灣有代理商。當初代購時就擔心使用該品牌國外官網的照片,會有法律侵權的問題,所以詢問了律師律師說在使用照片的旁邊附上原本截圖的官網的連結這樣就沒有盜取的問題。

約11月中代購的數量多了,也累積到夠多的實品照,所以撤下了原本有使用官網的照片,用上我們自己的實拍照片,還查詢了更多法條,更正了經營方式,希望可以更安心又合法。

但前天我們接到了一封信保安第二大隊*著作權法、商標法*,並請我們到案說明。

聯想應該與最之前有使用照片有關,想請問,我們是不願意惹麻煩的,是在詢問過律師的情況下做出使用照片並且附上連結,不清楚這樣是否有違反著作權法或商標法嗎?但如果還是違反了法律,那我們現在應該要怎麼樣處理最好?因為我們是願意負責的。謝謝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6-07 23:25

你好,

你所面臨的應是智慧財產案件,若經由警員調查後,移付偵查、審判程序,則係由位於板橋車站樓上的智慧財產法院處理,此為程序事項,先和你說明。
接著,你販賣的商品是全新品或二手品?是該知名品牌的正品或仿冒品呢?你在網站廣告上所宣傳、標榜的用字為何?你藉由販售此類商品之獲利多寡?主要獲利管道、來源為何?

這些細部事項,都有可能影響到你案件後續的處理程度,以及被侵權(若有)之廠商,對你求償(或和解)的金額多寡。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7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前往保二說明時,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病逝前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bubu 105-06-07 23:30
回覆 吳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你所面臨的應是智慧財產案件,若經由警員調查後,移付偵查、審判程序,則係 ... (恕刪)

真的非常感謝回覆~本無心之過,而人又在國外,不知如何處理下一步,

如真的有違反法律也願意負責,和解賠償,希望越簡單能處理越好。

販賣的商品是全新品

是該知名品牌的正品

網站廣告上所宣傳、標榜的用字皆為代購國外XX品牌

販售此類商品之獲利是商品售價的10%

主要獲利管道是客人請我們代購,我們報價為定價的10%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7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前往保二說明時,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病逝前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6-07 23:55

有權利人提出告訴,檢警就好開始偵辦,但只要不是仿冒品,則仍有無罪的空間。若想最快速處理,與權利人和解是可考慮的方向。

bubu 105-06-08 00:2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權利人提出告訴,檢警就好開始偵辦,但只要不是仿冒品,則仍有無罪的空間。若想最快速處理,與權利 ... (恕刪)

您好~

那請問我現在已經收到警方寄來的信,並註明說明時間,是否一定要先去一趟?

還是可以直接和台灣代理聯繫和解

不好意思麻煩您了!不太清楚先後順序該怎麼處理和比較簡單?

若有違反著作權法第3條所列之法律規定即會受著作權法第第七章罰則論罪科刑處罰商標法第97條規定: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的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仍需前往製作筆錄,但若時間無法配合,則可以先向警方聲請改期,且本件當然也可以跟對方先洽商和解,以盡速使案件落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08 15:4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即便在圖片旁註明來源,不見得就會屬於著作權法第65條第1項所稱「合理使用」之範圍。 依您所述情形,涉及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第92條「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此些刑責,依著作權法第100條規定,均屬告訴乃論之罪,得由告訴權人撤回告訴。 因此建議此案宜與對方進行和解,若達成和解而由對方撤回告訴的話,檢察官就會為不起訴處分而不會移送到法院論罪科刑;案件起訴的話,法院也會直接下不受理判決而不會論罪科刑。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MAGO 105-06-07 21:09

請問我要寫存證信函跟我弟弟討要當初他念書時候跟我借的一條助學貸款~要如何寫呢?而我只有我和我媽人證~這樣是否能夠從法院申請跟我弟追討這筆錢呢?那麼我該在存證信函裡面怎麼寫內容才好~

還有我朋友欠我信用卡費~我是從我銀行轉到他銀行~如今也已經經過十年而我所要寄的存證信函要如何告知對方還錢呢?我有銀行轉帳之證據~這點可以嗎?麻煩律師們謝謝了~

黃國政 (Sam) 105-06-08 05:06

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邊緣者 105-06-07 20:34

各位律師
想請問一下

無照駕駛,在 禁止左右轉右轉
被一位員警開單
當下那位員警 手持 PDA 查詢我的身分證駕照狀況 正在吊銷期間中
但是他只有 開我 禁止左右轉右轉
並沒有開罰我 無照駕駛
想請問 事後 會不會在 補開無照駕駛
因為當下警員 知道我的駕照狀況 但是並未開罰
後續再補單 無照駕駛
是否為警員的問題呢? 
上訴的話 會成功嗎? 

阿良 105-06-07 16:35

請問各位大律師  請問三級毒品K他命的罰款二萬元  如果一時之間繳不出來沒繳的話會有什麼罰則嗎? 謝謝各位...

阿銘 105-06-07 16:26

各位律師先進您們好

小弟剛創業沒多久,一位曾經幫我修理店裡水電的老婆來借錢

對方姓洪,以下簡稱洪女

洪女第一次向我借5000元,並允諾幾天內歸還

有寫借據以防萬一   想說人都會有困難的時候

沒想太多  就借她了

幾天內也如數歸還

 

過了幾個禮拜   又來借錢

這次我不想借了  沒想到她利用我善良單純的一面

一直跟我哭訴家裡弟弟欠人錢 還有老公有高血壓...等等

所以我還是心軟借了  這次是16000元

卻一拖再拖  從103年6月5日開始借款 之後就開始藉口避不見面

104年9月10日有還了2000元  但之後電話換了  變成空號  連地址也搬家了

很明顯是倒帳怕人追討    因為我有寄存證信函過去洪女所留地址

才知道都搬家了

 

以上請問我該怎麼對洪女提出申訴或告訴呢


你好:

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返還借款,法院會命你提出債務人之戶籍謄本,原則上就可以得知債務人之住所,屆時就可以送達債務人,並進行支付命令之程序或訴訟程序,但要注意管轄之問題。

bass 105-06-07 14:42

我們是一個大學生組成的報告小組

組長夥同其他2/3組員

隱瞞我去參加一個創新競賽且獲得首獎了

目前是以我沒有參與競賽為由

不分給我獎金

當中有不少內容是我的著作內容

請問律師我該依哪條法律做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7 16: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沒有參加該次比賽,所以您恐無法請求該獎金。

2、不過有關於著作使用的部份,倘若對方未經您的同意,已經違反著作權,可以提起民刑事訴訟救濟

 

小媽 105-06-07 13:02
律師您好: 我老公因於104/07/22在南科群創LCM廠工作,因要拆解一組白鐵空調風管,當時工具未能入廠,所以使用人力要轉開白鐵螺絲,因轉白鐵螺絲時因使力過當導致白鐵螺絲斷裂彈飛傷致左眼鏡片,鏡片破裂傷及左眼,當下並無公安人員在場執公務,事發時由同事陪同下樓找老闆,老闆立即開車送醫尋找多家拒收後前往台南永康奇美醫院,做了外傷縫合也安排了手術,事故發生都無協商補償事宜,因追促之下到105/01/06約談了頂包、上包、雇主商談,但至今尚無消息,再次追促下頂包請保險公司做處理,也附上保險公司要的所有資料,因頂包與雇主有保雇主、工程險而上包上無投保,想請教如果同一個工程是由所有承包商一併處理此事故嗎?? 這事故我老公除了保險理賠外,能否要求薪資補償?? 因上包無保險是否可跟上包求償???

您好:

職災請求部分,要看您配偶之雇主為誰,應向雇主為請求,可以請求醫療支出、不能工作損失及失能補償,詳細仍要視傷害程度及診斷證明書之記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縱然沒有保險,也可以向僱主來求償,求償範圍包含未工作薪資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媽 105-06-14 14:27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應~

我老公是左眼受傷,勞保失能核定為9級,醫師有開立證明(左眼視力0.01,永久無法恢復),在這部分我能向雇主及上包要求醫療支出及薪資賠償,但雇主與上包至今都無進醫一步的商談,如果我們上了民事庭,會影響我們該有的賠償嗎??因保險業者說:我們上了法庭也得不到我們該有的求償金額。謝謝您!

小媽 105-06-14 14:49

律師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應~

未能工作薪資求償?但我老公(持續就醫中,因上包保險公司的關係,先申請勞保失能核定)目前偶而會由我載他去看工程,這部份我老公能要求薪資嗎??

資料我們早送出了,到現在仍然沒消息,這樣等我們的民事訴訟會有影響嗎?我該怎麼處裡呢???謝謝您!

小威 105-06-07 12:34
律師您好,我跟我女朋友17歲在她家發生了關係而懷孕了! 我爸爸媽媽和她媽媽後來知道了! 我爸媽有去她們家談婚事但是女朋友的媽媽認為我們年紀太小不能結婚但是女朋友的媽媽要我當我兵後才能結婚而且在我當兵前小孩出生後不能跟我性也不能給我們顧我媽媽聽到後就有點生氣如果小孩出來真的要跟她們性不給我們顧就要上法院!因為我女朋友的媽媽經濟狀況不是很好而且離婚很多次就連女朋友的爸爸癌症過世後留下來的一百多萬遺產全部花光那些遺產本來要分給女朋友和女朋友的兩個姐姐! 我不想給她們顧是因為我女朋友的姐姐在16歲未婚生了小孩後來小孩也是給女朋友的媽媽顧結果我女朋友的姐姐又在18歲生了小孩誇張的是兩個小孩不同爸爸!兩個小孩也是給媽媽顧 後來我女朋友的媽媽貸款了一台一百多萬的車子她媽媽先在都跟我女朋友還有兩個姐姐每個月一個人要給一萬! 因為我女朋友要在生高三的時候休學了現在在工廠上班每個月才一、兩萬她們這樣負擔那麼大怎麼可能把我的小孩給她媽媽照顧! 而且每次去我女朋友家都會看到她媽媽酒醉在照顧女朋友姐姐的兩個小孩所以我在想我到底能不能把小孩監護權到我這邊! 至於我爸媽的經濟狀況良好我們家有地又有種菜種水果每年收入在三五萬上下所以有沒有這個機會很大!? 至於我 我在福特保養廠擔任引擎技師因為我快高中畢業了!畢業後就能進來福特工作薪水待遇都很好但是法官會看這一點嘛?《因為小孩今年六月要生了!生完後今年我媽也要請律師監護權的官司所以希望律師們可以給點我建議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7 16: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拒絕您認領子女,也不讓您扶養子女,則在法律上,您不是該子女的生父,根本無從爭取監護權

2、建議您應該先嘗試與對方簽立協議書,並且持續給予對方子女照料費用,並且委請律師協助。

您好:

雖然未成年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但因為您女友已經懷孕,對方家長無法撤銷婚姻,所以你們兩個自己去戶政登記結婚就可以,小孩自然會成為您的婚生子女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7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您女友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無須理會對方母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7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您女友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無須理會對方母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纍纍 105-06-07 12:33
律師您好,事情是這樣的,我在FB私訊一個粉絲專業訂購鞋子,可是賣家一直拖,密她也沒回,託一個多月後我忍不住,用私訊傳這樣的話給那個粉絲專業(裝屎粉絲團喔 爛死 欺騙 孩一個大學生經營 笑死)她回我說我對她的辱罵已經截圖起來,要對我提出告訴,並解說在拍三聯單給我,請問律師我這樣犯了什麼罪,需要負什麼責任嗎 謝謝!

你好:

以私訊方式罵人,不符合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以共聞共見之公然情狀,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私訊表示你並無散布於眾之意圖,不會構成加重誹謗罪。 對方若提起刑事告訴,警察機關可能不會受理,就算受理只會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