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咘紫紫 105-06-17 14:25
律師您好 我想詢問一下 5/25 禮拜三 我和一台機車相撞 兩方都是機車 當下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從右邊衝出來要左轉的車 當下兩車稍微擦到 沒有摔傷也沒有任何外傷 兩車都有移動到 當下我有報警做筆錄 當下我是懷孕4個多禮拜.. 人就有在不舒服ㄐ 去急診醫院退我掛說沒辦法看出有沒有異狀就離開了 但還是感覺不舒服去一般診所 他說是發生車禍人緊張 肌肉拉傷 隔兩天我就出血了 去掛急診他說正常能著床不穩定會流血 不完全能說是因為車禍造成 後來過兩天我人不舒服又回去看 血量有比較多點 當下另一個醫生說 我出血就不正常了 跟著床穩不穩定沒關係 要我過幾天在回去看 到了星期一 我從早上肚子就一直痛 晚上在回去看的時候 醫生告訴我 流的有點多 肚子又在痛 他說胎盤也在往下滑了 小孩保不住了 短短五天小孩就沒了... 目前有去申請民事調解 想問接下來可以怎麼做 關於這樣送民事可以最高賠償多少 如果真的跑法院贏的機會大嘛?
SU 105-06-17 14:25
最近加蓋3樓,一開始有先口頭經過鄰居同意使用共用牆壁!最近對方似乎有些意見!請問一下: 1.共用牆壁若之後他們也加蓋樓層也有所謂的折舊率問題嗎? 2.如果本身樓層加蓋不合法則簽暑協議合約書,有法律約束嗎? 3.如果要請律師擬協議書,費用上是否雙方均要一起負擔費用?以及費用上大約在多少金額?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7 15: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頂樓加該依法有房屋稅的問題,也有折舊率的問題。

2、可以拘束簽立的雙方,不過不影響其他?簽立之所有權人權利及違反相關建築法規的責任

3、相關的費用由雙方自行約定。金額可來電洽商。

 

阿林 105-06-17 14:23
律師您好,我與對方在鄉下小巷內擦撞,對方開車我騎車(雙載)。 *環境介紹:此條巷子大小約一台驕車及兩台普通機車大小,若要會車必須使機車騎至水溝蓋才較好會車,車禍處是巷子中央的一處交界,約20度角的轉彎,並且有樹木擋住雙方視線所以看不見對方。我認為會與對方擦撞是因為汽車行駛相當中間偏左導致我進入彎道之後無法反應過來與對方擦撞。(對方稱車速約20左右,我騎也約20左右)。 *受傷部分:對方無受傷,我方雙載(前座身體多處擦傷瘀青,後座腳大拇指輕微骨折,膝蓋處縫合五針,並住院六天)。 *車損部分:對方汽車看起來無大概,左前方板金輕微受損,左邊後照鏡掉落,副廠維修約5萬7(估價),原廠維修約7萬7(估價)。我方摩托車看起來比較嚴重,爛掉的地方較多(因還向右傾斜滑行約3公尺之後輕微撞上民宅後門),維修2萬2(實際維修)。 *違規部分:小巷子無速限,也無單行道設立,雙方都無明顯違規,警察私下表示這種案件通常最後肇責都是各5成。 *談判部分:對方一開始就要我直接賠償他們4萬元,而且在事發後第二天就急著解決,但我認為非常不合理所以拒絕,最後談判多日後對方就無回應且表示要調解,我也直接答應。 *肇責判定問題:修配廠老闆表示在我機車左側邊護蓋(約略騎乘機車腳正常擺放位置之前方),有卡不少對方的汽車烤漆(並非於前燈罩,我方機車前燈罩部分完全無任何損傷,甚至刮痕都沒有),所以認為是對方來撞我們的,但對方從頭到尾理直氣壯表示就是我們撞他(畢竟巷子狹小對方就認為是我們撞他)。 請律師先生/小姐,麻煩您幫忙一下,近日要調解了,這種非常模糊的案件該如何處理較好,感謝您。LINE:michty0813
小婕 105-06-17 14:18
事由為同學間做報告意見不合, 吳同學憤而退組….(因為她一直刷LINE群組頻…我出言制止,請她不要再刷頻了…) 並於當日5月30日下午吳同學在個人LINE的動態PO文漫罵我 並且內容有讓人誤解我欠她金錢未給 ,但事實上是在兩週前我請她幫忙購買食品龍蝦沙拉兩包,一包150 當時缺貨,我即刻己告知,””那我不要了”” 結果她於5月28因討論報告與眾多同學外出吃飯…她居然說因為幫我拿了沙拉,導致她沒錢吃好料…..而同學便好心請她喝飲料 但直到5/30我都不知情…這位吳同學並未告知我任何相關事項, 而後因意見不合, 她居然就在個人動態出言漫罵 (其間雖無特意指名道姓)但同學都知道她是在罵我,就說幫我拿了東西沒先給錢..導致她欠人人情…(被請喝飲料) 並在文末罵了”你這個王八蛋” 同學們有幫我截圖……她似乎刻意封鎖我..不讓我知道她抵毁我的事情 但是紙包不住火,超過3位以上同學還是問我…是不是欠她錢, 因為她po了那種文字……. 所以~~我十分十分的生氣,導致我更加睡不著覺…上班也沒有精神,心裡更是憤憤不平,因為自己平時對她很好,但今日得到三個字王八蛋 請問請位律師打這官司需要多少訴訟費用?另外我可以起訴她什麼罪名? 毁謗、防礙名譽以及公然侮辱罪嗎? 還有,我絕對不和解, 還想附帶民事賠償 另外我如不需請律師?我需要準備什麼相關資料,去警局報案,或者去地檢署按鈴申告呢?
lucy 105-06-17 14:15
Yahoo!拍賣賣FB圍巾,被查扣二十九條,今天第一次開庭,檢察官叫我們私下和解,對方的律師叫我們自己提出罰金,他說大概要十萬,要我們可以提出經濟困難的證明,目前,我有2個小孩,夫妻上班,撫養婆婆,跟救助我老公的弟弟一家4口,弟弟在洗腎開計程車撫養我爸爸有輕度傷殘卡,老公的姐姐已經離婚有清寒證明跟傷殘卡,請問這樣可以減輕罰金嗎,請問提供哪方面人的資訊對我可以減輕罰則,

應該是對方律師希望能夠知道你的財力狀況,如果財力狀況不佳,對方律師可以接受較低的和解金額(不是罰金)。

你可以向國稅局申請收入清單及其他任何可以讓你看起來很窮的證據資料,然後傳給對方的律師,對方應該就會軟化,接受以較低的和解金額和解(例如1萬元)。

簡單答覆如上,如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小楊 105-06-17 14:14
您好,小弟半年前去被我老闆楊先生帶去四川從事類似娛樂活動熱氣球相關工作,老闆表示熱氣球活動他是負責帶人承辦她四川的兩個台灣人是股東,過程中我負責企劃業務,有票務販售及廣告合作,我們辦公地點它大陸合夥股東的開放式茶店類似喝茶的地方,平常我們拿票都需要簽名有些人例外例如老闆股東的兒子,這些票分成貴賓票,優待票,體驗票,有一次幫楊老闆去茶樓拿貴賓票及整理我方的企劃案,當時票放在地板形同廣告紙一般隨地亂放拿回後交給楊老闆,但這場活動賠錢事後我們都沒有領到薪資就回台灣了,後來被老闆的股東聯絡我們離職員工打給我說監視器拍到我去拿票的畫面,要回來台灣告我偷竊,給了我這股東電話要我跟他聯絡,後來我沒聯絡也換號碼,試問這樣過半年後他們拿這個畫面在台灣告的了我嗎?我會被起訴嗎?目前他們找不到我沒我電話也沒地址,我要怎麼自保,小弟是單親家庭剛大學畢業一年,目前家裡靠我一人收入在過活,請各位善心人事告知我該怎麼處理這種案件。離職員工沒領到薪資我只有拿到補貼他打給我時說她找不到楊老闆只能找我而且我有拿到補貼所以要告我,我覺得莫名其妙,票務這塊因為活動是三個人出資所有我老闆也有一分我老闆要我去做事情幫她弄東西我也有錯嗎?而且票務是誰的財產這點很難界定請各位律師幫我
阿翔 105-06-17 14:13
律師先生,小姐你們好 因本人94年間酒駕而被法官判決勞動服務後 本人後來因故沒完成勞務而遭通輯因而被帶到警察局一晚隔天直接在法院的拘留所交保後結案 但是結案了後我近年要辦理過戶 卻不能過戶 請問我該怎麼辦理這問題
105-06-17 10:52

事情是這樣的

前年家人因案入獄,請了一名律師打官司,但跟我們接觸的人都是一個自稱是跟這名律師合股律師事務所的所長

去年上訴至高等法院,本來已經改請法扶的律師(因為家庭經濟關係無法再請這名律師)這位聲稱是所長的人告訴我的家人說

如果不請他們,可能會刑期會被加重或是說法扶的律師都很差勁等等之類的話,家人因救子心切,便答應二審再請這名律師

就在要宣判前夕,這名事務所所長說 : 跟這二審的這位審判長有私交,送一點禮金過去,可以輕判或是維持為判決順便交保之類的...如果不送禮金的話,因為受命法官對家人犯案自首其中一件案子有意見,可能會重判之類...家人擔心害怕便接受了這名所長的提議,還簽了本票,但跟這名所長說,經濟不好,只能慢慢還錢之類的話

但二審宣判結果.家人多加了兩個月的刑期,也沒順利交保直接發監執行...

家人覺得上當受騙,請問該怎麼做?要去自首行賄嗎?

CY 105-06-17 10:48

請問律師

奶奶目前已失智由二伯照顧,如何可得知二伯是否已辦理成為奶奶的監護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7 1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向法院查詢。

2、倘若擔心,我方可以主動聲請,並且一起擔任監護人。

小賴 105-06-17 09:49

請問各位律師:

本人之前因工作腰椎長期疼痛都有去醫院就醫,但於104年12月公司以公司虧損為由開除資遣我,有匯款資遣費,可是之前以經有跟老闆口頭說我腰椎有受傷,於105年4月動手術,病名為:椎間盤突出,經勞保局認定為職業病,也已收到勞保局的公文,被開除後都看病,也沒工作,手術完彎腰會痛,現在也沒辦法辦重物,像我這種情形算非法解雇嗎?法律訴訟的話能爭取什麼權益?爭取什麼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7 10: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為非法解雇,必須檢視該虧損是否真實,並且是否有給予資遣費等來判斷。

2、倘若遭認定職災,倘若縱使事後遭到解雇,仍然可以請領職災相關賠償

3、建議可以可以要求公司提出虧損證明及給付職災賠償,倘若公司拒絕,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日後並可以提起訴訟救濟

陳先生 105-06-17 02:48

律師您好:

我有3個小孩(1歲/2歲/4歲),上周日妻子帶老2離家出走,並未告知去向,ㄧ天後才打電話報母子平安,起因為我對小孩的管教(用皮帶打,但是有分寸,妻子有時也會用竹條管教打小孩,但是也有分寸),她於周四我因上班將2個小孩寄放在老家時,將老大強行帶走,過程當中傷了我媽(腳趾甲在搶小孩過程中被踩到脫落),目前我只有老3帶回與我同住,妻子與小孩不知去向,請問我要如何處理?

陳先生

黃國政 (Sam) 105-06-17 03:40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Mr. R 105-06-17 02:16
律師您好, 房東租約中手寫備註承諾會幫忙做鐵門、氣窗紗門、抽風機(因為該屋無窗戶,空氣完全無法對流) 當房東找人估價後覺得要花一大筆錢後,先是致電要求承租方替他分攤一半,後來又以房租很優惠了為由, 要求承租方全額吃下,雙方反覆討論後也尚未確實執行取消合約之動作,接著又說太不划算了, 且他已收了第三方訂金,對方也承諾以更高價承租且願意自行負擔這筆工程開銷為由, 除非也願意改以同等高價向他承租才會願意幫做通風設備以及加強門戶安全性。 承租方要求照約履行,房東說若不取消合約支付訂金的第三方要求他賠錢,所以一直說不租了寧願賠錢。 要求見第三方時,房東吱吱嗚嗚無法給出交代,承租方只有一個要求不同意賠償,只要房東依約履行,請問有方法保障自身權益,能照常入住也讓房東履約_| ̄|○
呂承璋 (avocat988093) 105-06-17 10:14

您好:

凡是涉及契約爭議問題,無論大小,一定要讓律師親自審閱契約條款、並與律師充份討論,因為必須從契約條款及相關解釋找出對你有利的請求權基礎,向對方主張。

親自到律師事務所找律師審閱、討論,靜下心來聽律師說,尋求律師法律專業建議,這是必要的,諮詢費再怎麼貴,都只是一點點小錢而已,把法律關係及局勢看清楚,務必讓第一步走對了,才是無價!


謝謝!

徐小傻 105-06-17 02:04
請問律師這樣是否構成公然恐嚇威脅?6/16號跟朋友約好在捷運站門口還他錢,結果他帶人一起來,還完他錢的那一瞬間,他帶的人開口叫住我,然後說明他是朋友的誰誰誰,之後就秀出他雙臂刺青說他是流氓什麼的!最後還叫我注意一點!!以及開口罵了我國罵(三個字的)
jackyhu 105-06-17 02:03

請問律師

本人於105年2月28日(228>"<)週日開車全家出遊,行經一產業道路之路口左轉,因時值假日車輛很多幾乎是塞住不動。該路口無任何交通號誌,我在路口停了約3-4分鐘後,因對向車道也塞住了,對向車道之駕駛見我欲轉彎而他的車道也塞住不動,故示意禮讓我先轉。於是我緩緩轉彎誰知車頭剛過對向車子的車頭時,一輛機車以極高速(約50~60km)衝撞我的車頭機車扯掉我的保險桿彈到我車頭前方,而騎士高速衝撞翻滾至我車子左方約4~5公尺遠。當下報警叫救護車,並下車查看,駕駛經送醫後回家休養。

第二天我去對方家中探視,對方說本來醫院請他住院觀察,他說不用欲回家休養。我也請他好好休養等身體好一點再談和解的事情。

之後過了幾天我打電話去詢問對方,對方竟然說他經朋友介紹去別家醫院再檢查,發現腳拇指骨折頸椎挫傷等....需要住院。過一兩個禮拜再打去詢問,他又換了另一家醫院又做種種檢查...等等。

我不斷打電話去關心,但談話時他時不時暗示提醒是我撞他害他變成這樣等等....。我除了請他好好休養外其他事情擇日再談。由於他一直換醫院,而我朋友說你不用再去看他,不然對方會一口咬定全是你的責任...。再加上工作繁忙所以一直以電話聯絡,並非不聞不問。之後3-5月間我主動去調解委員會申請了2次調解,對方均以身體不適住院為由拒絕。故我請對方欲調解時告知我,我再申請調解。6月初對方來電話後我們到調解委員會談和解,我詢問對方要多少金額肯達成和解,請他詳列清單。但對方卻說他在之後的檢查發現心臟也有出血造成腦部血管栓塞引起中風等等...還拿出2、3家醫院的診斷書(可是我看他嘴也沒歪,眼也沒斜走路雙手拿個四腳助行器也沒跛,跟我理解的中風不太一樣),但是缺少了送急診時第一家醫院的診斷書。

對方未列賠償清單(我猜他根本不打算在這一次談和解,那幹嘛叫我申請調解?),說要看我的誠意。(言下之意是我現在這樣子了不知道要怎麼治好,你要怎麼賠)到最後談不出結果說要上法院。

故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我的車1月份才過戶完成,只有強制險,還沒保第三責任險,所以體傷部分我知道可以由強制理賠,但是談和解就沒有保險公司的人員幫我了是吧?

2.對方在調委會一直強調他住院我都沒有去看他(但我在事發第2天有去探視他),這在將來開庭會不會對我不利?

3.警方初判表寫我轉彎車沒讓直行車(我都停了幾分鐘才動,他騎那麼快我怎麼讓?我行車紀錄器故障沒錄到,慘!),他的部分是行經路口減速。請問開庭時法官會調查事故發生的前因後果再做判決嗎?還是只根據簡單的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交通法條來判?(在某一個層面我也是受害者啊!)

4.如果過失傷害判決確定我繳納易科罰金大約會是多少?還需要賠償民事部分嗎?他如果獅子大開口的話我賠不起又該如何?

5.根據上述的狀況,將來我出庭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以上,請幫我解惑,謝謝!              


呂承璋 (avocat988093) 105-06-17 11:38

您好:

1.您非常非常需要律師幫您,而非保險公司人員幫您。

2.依我處理經驗,縱然此類指控極為常見,但對檢方來說這其實只是雙方溝通問題,檢方都聽聽而已(調解委員也是這樣),不會造成您的不利。

3.警方初判表是警方的現場觀察筆記,不是肇事責任鑑定意見,不能作為認定事實基礎。

4.依您描述情形,您是否構成過失傷害,容有討論空間。

5.出庭唯一注意事項,就是冷靜,聽清楚庭上問你什麼,扼要清楚回答。

 

謝謝!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咖啡 105-06-16 18:35

律師你好,我因為詐欺案帳戶被凍結,導致我無法工作,我也跟被害人達成合解,法院公文也收到了,我要如何才能解凍帳戶?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6 19:22

您好,

 

1、收到的法院公文是甚麼?

 

2、如已收到緩起訴處分、或法院之判決等,可持上開資料向警察局申請解除警示帳戶之註記。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6 20:19

您好,需要等到整個案件確定後才有辦法解凍。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6 20: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要解除警示帳戶,須至該案件終結後(例如不起訴處分確定)才可持相關檢察署處分書或法院判決至警察機關辦理解除。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6 20:50

您好,需要等到整個案件確定後才有辦法解凍。

品味生活 105-06-16 15:46

各位律師好:

        請問鄰居改建舊有屋頂(原2F)後私自違建增高到3樓並侵佔毀損使用非共有牆(璧),該牆(璧)為我家獨立建設也非違建,原念及鄰居之情,雖對方在未告知即施工施工破壞我家的牆(璧)及遮雨地方,但近日常因細故騷擾我、防礙我個人名譽,想問各位律師,個人能否就侵佔毀損使用非共有牆(璧)的部份要求對方拆除還原並要求賠償?謝謝

你好:

若明知土地經界,卻故意越界興建違建破壞你們的持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民事上屬於無權占有,可以請求拆屋還地。 敲毀牆壁要看該牆壁是否屬於建築物之重要部分,若否,僅構成刑法第354條之毀損器物罪,不會構成第353條之毀損建築物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民事上可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違建部分可以向建築主管機關檢舉,會依違建之正常程序處理。
品味生活 105-06-16 17:4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明知土地經界,卻故意越界興建違建破壞你們的持有,可能 ... (恕刪)

 

 若明知土地經界,卻故意越界興建違建破壞你們的持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民事上屬於無權占有,可以請求拆屋還地。 敲毀牆壁要看該牆壁是否屬於建築物之重要部分,若否,僅構成刑法第354條之毀損器物罪,不會構成第353條之毀損建築物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民事上可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違建部分可以向建築主管機關檢舉,會依違建之正常程序處理。

感謝徐律師的解答:

我家和鄰居都是獨立建物,因為是縣定歷史建築物的關係,靠近街道建築物的外貌不可變動,內部默許可以因年久失修而改建或鐵皮屋頂,但不可以增建到3樓(民國84年以前的建築物不在此限),我家是少數獨棟到3樓的住家,左右鄰居均為獨棟2樓住家,個人3樓建築物為獨立興建,若對方無越界興建,但使用我家的牆壁支撐興建鐵皮屋頂,在民事上是不是屬於無權占有,可以請求拆除?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6 19:34

您好,

 

1、可就損壞牆壁部分提出刑事毀損罪之告訴,侵占部分則可提出竊占罪之告訴。

 

2、民事上可提出損害賠償侵占部分則可提出拆除占有物將土地返還給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6 19:5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若對方有占用您所有建物的外牆上,顯然對於所有權已造成妨害,得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之規定,請求除去該妨害,必須要將附著於牆上之物予以拆除。 至於這一段期間無權占用牆壁的部分,也得以依照民法第179條之規定,要求對方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Ging 105-06-16 14:24
律師你好: 交屋前已有漏水情形,建商有再重做防水,且延長保固期至二年,但才交屋短短半年又再漏水,建商是有答應會再做防水,但總覺心裡不安,如保固期ㄧ過又再漏水,變成是我們要自行負責了! 想請問1、可要求建商再延長保固期嗎? 2、可要求建商搭鐵皮屋負責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6 15: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保固期間屆滿,屆時要釐清漏水的原因就很累了,建議還是要先釐清漏水的原因,以利後續協商。

2、倘若是建物瑕疵,而非使用過後造成的漏水,就應該以瑕疵擔保責任的方式處理,而非保固。

建議先請廠商或技師釐清漏水原因之後,委請律師協助洽商並簽立協議書。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6 2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問題非常難以處理,建議盡量跟建商好好協調,若以訴訟解決,您不一定佔便宜,可考慮與建商簽定協議書,藉由協議書之內容保障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6 20:46

您好,若於保固期間內還是有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向建商請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6 23:31

您好,

 

1、可對建商提出瑕疵給付之損害賠償,或請求減少價金,但是否再延長保固期間一事若契約並無約定,則法律上也無這樣的請求權基礎。

 

2、搭鐵皮屋與漏水間之關聯性是?建商原則上僅就漏水之瑕疵富有修繕復原之義務,其他額外之請求僅得透過協商方式爭取。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Lne 105-06-16 13:22

想延續上一篇文章所提及的簽訂完協議書, 銀行卻以信保基金反對為由, 說我們之前的協商及協議書不成立。各大律師回覆說若我們已簽訂協議並且也已履行附款條件, 若協議書中並無提及需信保基金同意的額外條款, 就仍具有效力。

以下為協議書的內容

協議申請書

申請人 xxx 為借款人 ooo企業有限公司 向aa銀行(以下稱貴行)借款 (貸款帳號:123456789) 之連帶保證人,今就償還債務乙事,提出協議申請如下:

一、截至民國(已下同)105年04月28日止,現欠貸款金額共計新臺幣(以下同) 1,091,802元整(含本金、利息違約金及訴訟費用)。

二、申請人同意下列還款條件: 於105年05月31日前償還70萬元。

三、申請人依約履行第二條義務後,請求 貴行為下列行為: 免除申請人xxx之保證債務責任

四、申請人同意若未按約履行或擔保品遭第三人保全或終局執行時, 貴行得逕行對申請人為任何訴追之行為,無須另行通知。

五、本申請書為申請人與 貴行所簽立之借款約定書或相關約據之一部,在 貴行未依本協議計劃受完全清償前,上開借款約定書或相關約據則繼續有效。

六、本協議須經 貴行有權人員簽准後始生效力。協議期間 貴行仍需依規向主管機關或聯合徵信中心列報,申請人聯徵之逾期、催收紀錄及呆帳紀錄自清償日起揭露三年;但呆帳紀錄最長不超過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我已於5/31之前匯款70萬過去, 此文也有銀行人員的簽章, 想請問此協議書是否具有效力呢?

另外想請問, 銀行那邊說要撤銷法院之前的扣薪執行命令, 也需要信保基金的同意才行, 此說法是否為事實? 抑或是銀行單方面去向法院提出即可?

目前銀行是承認疏失, 說之前"誤以為"信保基金已同意協商內容, 所以擅自與我方簽訂協議。

契約中並沒有約定信保基金同意作為生效要件,因此契約應該是成立且生效的。銀行表示"誤以為...."這屬於動機錯誤而非意思表是錯誤,意思表示錯誤可以撤銷原先的意思表示(撤銷意思表示後契約會失效)但是動機錯誤不能撤銷意思表示(不能撤,契約就會繼續有效),因此銀行不得以信保基金未同意而主張要撤銷意思表示。

簡單回答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沈恆 (沈律師) 105-06-16 18:30

您好!

協議書內容並沒有提到任何信保基金同意的條款,只要銀行已簽署同意協議書內容,則銀行無法事後反悔。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6 20:48

您好,若本協議書簽訂後,銀行不能以信保基金之問題悔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6 20:52

您好,若本協議書簽訂後,銀行不能以信保基金之問題悔約。

小石 105-06-16 13:00

請教律師

我用line私訊A男還有B男說C男做生意不老實 唬爛 吹牛 瞎掰,結果A跟B男 都去跟C男說,於是c男對我提出告訴,請問以line私訊傳給二個人算是意圖散佈於眾嗎?

若我能舉證他真的做生意不老實證據 會被起訴嗎?

MAY 105-06-16 12:39

律師您好:

我們是透天連棟的房子鄰居家洗衣機至放三樓頂所接之排水管往下排放(共壁),經由我家一樓管路排出,此為建商管路設計不良(不良建商已跑路),鄰居家也知共同管路之事,與其商討後願意改用無泡之洗劑洗衣(相安無事了4年),但近來她家洗衣泡沫污水淹沒了我家一樓的後陽台,向他們詢問後表示他們不想配合我們(因為無泡洗劑較貴),於是我便請求調解委員會協助,但他們主張管路問題是建商的責任,我不可以找他們解決問題,但她們家樓頂共有4個排水孔可以使用,他們非要用共同管路這一個,造成我家淹水,而我家一樓只有個一排水管可供排水而已,請水電來解決另接管路需要花費十幾萬(因為房屋構造問題),想請問1.他們是否構成對我的侵權行為?2.我是否可主張排除侵害及損害賠償(財產上及非財產的精神損失)?3.可以請求他們將管路接到自家的排水管嗎?想對他們的訴訟是想解決問題並非為了賠償,因為不想再繼續隱忍他們,所以尋求法律協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6 15: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只能透過改善管線的方式來處理,則僅能追究設計、施作不良的廠商。反之,倘若可以透過其他方式改善,則可以要求排除侵害。

2、程序上建議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改善,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6 20:2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依您所述的事實,可以從民法上「人格權受侵害」的角度去處理,對方行為若長期、持續造成您家中陽台淹水、導致您飽受必須不斷的清理的痛苦,應可認已造成您人格權上的侵占。 建議可循民事訴訟途逕,依民法第18條第1項規定請求對方停止不當行為;另外也同時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對方賠償一定數額的精神慰撫金。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6 20:33

您好,鄰居間之糾紛建議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6 20:54

您好,鄰居間之糾紛建議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MAY 105-06-16 21:32

調解已不成立,因為他們就說不是他們的問題,是建商管路的問題,但對我來說是他們造成我家淹水的

Jim 105-06-16 11:18

各位律師好:

高薪低報的問題:

1.如果實領31000,而公司報22800,2年期間,雇主罰款是否為(2862-2052)*24*4=77760?

2.若員工一開始知情且答應讓雇主高薪低報(但沒有錄音錄影證據),後來兩人若撕破臉,員工會有罰則嗎?(要繳短少的健保費嗎?)

3.被資遣後,高薪低保有哪些權利需要調解呢?(ex:失業給付差額、退休金差額.....etc...)?

公司高薪低報,嗣後公司資遣員工。公司應補償員工高薪低報期間的退休金提撥差額、勞保提撥差額造成的損失、及因為主管機關認定薪資較低,致使失業補助減少的金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得就您損失部分向僱主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omo 105-06-16 02:54
先前我有來發表過,但說明的不是很詳細。 去年先生ㄧ直逼我離婚,之後更是言語辱罵小孩抱起來大聲吼罵,最後ㄧ次是在12月底他又趕我走,我有請警察來,警察事後有幫我通報家暴。今年ㄧ月初對方又恐嚇我要我別惹他,便找他家人和親人到我家來,我很害怕跑去警察局,警察要我帶著孩子跟家人到警局裡躲起來。對方大吼大叫,沒想到這也算是家暴。警察幫我再通報ㄧ次並申請保護令。但對方有請律師,我沒請,只有家暴中心社工陪同。我把錄音和照片給法官,法官已我目前在娘家沒生命危險逼我簽下撤銷同意書。當時我根本甚麼都不懂就簽下了。事後才知道那是無法抗告的。對方還有對我提出略誘罪,我自己寫訴狀,把所有證據都附上,前陣子收到地檢署已不起訴處理,裡面提到對方是為了有目的對我提起刑事訴訟,因為我有附上他提出暫時處份和著定未成年子女事項這兩項官司。暫時處份部分法官只看到對方的訴狀就直接裁判,那時我ㄧ急看著十日抗告日子將到,找一個很有名的律師。那知道我悲慘的事就因為他搞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暫時處份在上個月開庭,法官認定每星期讓男方帶回部合理,堅持變更探視時間改為ㄧ個月兩次,那律師沒經過我同意在法庭上說我要回去住,說我目前有工作但實際上我沒有。法官就說等3天後對方答覆是否要讓我回去。結果沒想到對方竟然說好,我的律師再搞ㄧ個婚姻諮詢。說甚麼對方律師部不懂家事法,但對方律師專打離婚監護權訴訟。我問他現在裁判如何?跟法官法庭上講的ㄧ樣嗎?他說不知道,等通知。我們在著定未成年子女事項調解庭理有ㄧ並提到離婚的事,對方想離但就是不想付錢。對方律師很厲害。讓他不用付我任何錢。他年薪250萬,有兩棟不棟產(婚前買,婚後付貸款)。他提出的財產清單是負債,戶頭只有7萬。我的律師說,要打財產分配還要再ㄧ筆錢,他不建議我打,因為我也要不到甚麼錢,打到三審可能花30萬律師費,我可能還倒貼錢。所以錢的部分我就放棄了。目前我也沒工作,他至今也未付過孩子扶養費,實在沒錢再請律師打了。 著定未成年子女事項調解三次調解不成,目前定6月底開庭。我想問 1、對方目前開始蒐證他對孩子很照顧的照片,隨著時間越久是不是對我監護權越我有利?我是主要照顧者,目前孩子也在我這。他們很有錢,媽媽身體好可以幫忙照顧。我媽媽腳不太好還要顧中風的外婆,但照顧半天是沒問題的。我家是獨棟房子,無負債,有房屋租金可收,我和孩子獨立住在ㄧ層,剛整理好,幫孩子用了游戲間,陽台可放泳池。對方媽媽還要顧ㄧ個國小2年級和ㄧ個要升國小ㄧ年級小孩,孩子大了沒房間給孩住。我家附近從幼稚園到大學都離我家走路不到五分鍾,大學騎車五分內到。他們則沒有。我打算等孩子上幼幼班時去找工作。 2、我是否沒辦法提離婚訴訟了?因為那律師ㄧ搞。變成我提離婚會被對方打臉說我不是在法庭上說要回去?即使他有家暴記錄,因為我提我要回去,所以我就無法再提離婚了?對方也把家門鑰匙換了,我也把我和孩子的東西全搬回娘家了。 我只想知道我的事還有救嗎?因為那律師我被搞到好煩,每天生活在恐懼之中。好怕失去我的孩子。因為他的不負責任,變得我有可能要失去我的孩子。 麻煩各大律師幫忙! ㄧ個害怕失去孩子的媽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仍可提起離婚訴訟,但您目前的訴訟到底如何主張且主張什麼,似尚無法全盤瞭解,提離婚訴訟可以一併聲請酌定小孩親權,您若是主要照顧者,基本上小孩跟您的意願應該會比較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6 20:22

您好,建議您還是就具體案件向律師諮詢,較能規畫完整之訴訟策略。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6 20:55

您好,建議您還是就具體案件向律師諮詢,較能規畫完整之訴訟策略。

妤爸爸 105-06-15 21:36

各位,大家好:

女兒目前兩歲兩個月大,還是雙方共同監護,於今年三月份女兒的媽媽提出訴訟要爭取單一監護權,然而在四月份及五月份各開一次調解,女兒的媽媽從未參與過,都經由委託律師出面協調,而女兒已由我個人扶養一年出頭了,母親這一年來從未拿出任何扶養費用在女兒身上,且最近一個月已無正當工作,昨天收到法院寄來的家庭訪視通知,不曉得訪視時須要注意些什麼?例如:言詞、環境......之類?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5: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社工會觀察的很仔細,包含互動、談吐、環境、其他家人等。

2、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6-30 09:56

您好

可以參考:

社工訪視(調查)報告之統一參考指標及格式

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sourceid=chrome-psyapi2&ion=1&ie=UTF-8&q=%E7%A4%BE%E5%B7%A5%E8%A8%AA%E8%A6%96%E5%A0%B1%E5%91%8A&oq=%E7%A4%BE%E5%B7%A5%E8%A8%AA%E8%A6%96%E3%84%85%E3%84%A0&rlz=1C1ASUT_enTW519TW609&aqs=chrome.2.69i57j0l5.8197j0j8&bav=on.2,or.&bvm=bv.125801520,d.dGo&biw=1366&bih=628&dpr=1&ech=1&psi=TXx0V5nqJ4O40ASynoT4DQ.1467251788388.3&ei=TXx0V5nqJ4O40ASynoT4DQ&emsg=NCSR&noj=1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陳律師

小橘子 105-06-15 18:35

請問各位律師

我提起民事訴訟希望對方歸還我兩樣物品,

對方提起反訴要我將房產移轉登記給反訴原告、另求償其他金額。

一審判決主文寫道:

被告應歸還原告某一樣物品、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反訴被告應將房產移轉登記給反訴原告、反訴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請問各位律師:

1. 駁回還能上訴二審嗎? 

2. 我可以只針對判決不服的其中一項上訴嗎? 

3. 若我在收到判決書後20日內提起上訴,而對方沒有,那對方可以在二審案件審理時再提出不服一審的判決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6-15 19:16

駁回的部分可以提起上訴,如果只有您於二十日內合法上訴,對方雖已超過二十日上訴期間,因您的上訴導致案件已繫屬於二審,對方仍可於二審中提起附帶上訴

你好:

針對你敗訴之部分,若不服審判決,要在收到判決書翌日起20日之不變期間內聲明上訴。 可以。 被上訴人若未上訴,仍可在二審中就一部勝敗部分附帶上訴。至於反訴部分若對方未上訴,實務多數見解認為仍然可以提起附帶上訴(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96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25 號),但最高法院仍有不同見解。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5 20:53

您好,

 

1、可只針對判決之一部分聲明上訴。

 

2、因您提起上訴,就該有上訴之同一牽連事件均會一併上訴,對方可於開庭時附帶提出上訴聲明。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然仍可以上訴,惟應注意上訴聲明的撰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gc 105-06-15 18:34

情況是這樣

幾年前曾經因為朋友開口說有困難,借了15萬給對方,

當時是用匯款的方式,匯款單據還在,但因為是好友,

所以沒有開口要借據

但這位好友拿到錢後,就無法連絡上,數度要求還錢也不理會,

請問我該如何追討?

我是有想寄存證信函,但我沒他地址,只有他姓名跟手機號碼,

這樣存證信函該寄到哪?或是該如何查詢地址?

還是根本也別寄,直接提告?

我有想過要請律師處理,但金額這麼小,律師費大概需要多少錢呢?

 

謝謝回答,萬分感激

你好:

可以直接提起返還借款訴訟訴訟經過相當期間實務認為已符合民法第478條之規定。起訴後請法院查明被告之年籍資料,但要注意管轄權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5 18:52

您好,可以起訴請求對方返還借款,並附上相關匯款紀錄做為證據;另外可以提供對方帳戶資療或電話,請求法院查詢其真實年籍資料。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5 20:54

您好,

 

1、若無地址,則無法提出民事訴訟,因為無法特定對方之身分。

 

2、可委請律師單純撰擬民事起訴狀,費用較可接受。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單據的話仍有機會,建議本件可以以聲請支付命令方式為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yan 105-06-15 18:12

律師您好:

本人於6/11晚上凌晨架車返家,路上遇上臨檢,之前1.5小時前有喝點酒,當下自覺酒已退,但愈臨檢要求進行酒測,本人當下心慌,且臨檢員警當下不斷要求儘速酒測,本人有要求漱口, 但員警只給一小杯水,量只有一小口,當本人要求再給予水進行漱口,員警當下未再給予水漱口,而是一直催促說只有15分鐘時間,不然就進行酒測直接開單, 當下我真的被影響到我的判斷, 當下原本想直接進行酒測,但本人很怕真的會被抓去坐牢,所以直接回絕,拒絕酒測,本人當下覺得如果實際進行酒測,或許會比較好,真的很後悔!!(近期議員謝維洲酒駕酒精含量0.36獲緩處分,歌手張懸也是緩處分)

拒測要吊銷駕照3年!台北人在新竹工作!本人又是在外地工作,如被判刑工作也不保,真的很後悔!因深怕家人知道,已於6/13早上去繳交拒測罰金,領車

請問律師,像這種情況還可以上訴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5 18:36

您好,若您是第一次酒駕且未肇事,縱使被起訴,通常也會是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另外依據您的描述,檢察官應尚未為處分,可以具狀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之機會。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5 20:57

您好,

 

拒測知法律效果法律規定得相當明確,本案可能沒有上訴空間。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Ryan 105-06-15 22:20

律師您好:

就我的狀況, 當下已經拒絕酒測了,已經被開單拒測, 且已經繳款,取回被扣押汽車 還有機會上訴?

第一次碰到這種狀況!!!非常後悔!!!

到案說明日期為7/11 , 後續還需要開車沒有駕照真生活的不方便, 變成要一直處在無照駕駛之狀態!也影響到工作!悔不當初!!

Ryan 105-06-15 22:47

律師您好:

我想問可不可以針對員警在執行時, 一直對我催促時間只有15分鐘部分, 及為提供酒測人足夠知漱口水量的部分提出異議, 上訴執法瑕痴而提出異議,  因為當下真的被員警催促, 心也慌了!!而貿然做了拒測之決定, 在加上近期有多人因為出犯, 但是有進行酒測之部分都, 也因為是第一次 都獲緩處分知結果, 是否能再次提出上訴?

KaChao 105-06-15 16:22
法院勒戒單子來了.. 因基於我上班的關係要到處跑不常在家 所以單子是媽媽接收的 我在電話中問家人只說21號要開庭 我沒想太多只想趕完工作好處理這件事 殊不知昨天去法扶中心問 法扶跟我說已經來不急了 在上一次開庭就要提民間治療之類 .. 我又去朋友介紹的律師事務所詢問 我說我想在確定勒戒之前跟法院提 在外治療,因父母年邁母親走路不方便 可以說是我在撐經濟,加上自己有拿工作 沒做完可能還要賠錢等等等 .. 那律師也說上次開庭怎不講 我說我清晨被抓做完筆錄送地檢中午出來 到收到這張單子通知勒戒 中間沒在開庭過或判決書寄來 他們也覺得有異打電話去問好幾次 但還是跟我說(應該)是確定要勒戒 怎麼上次不提,父母請親戚顧這些話 [重點父母不是要人照顧 他們年邁沒工作沒收入家裡錢是我在給 若進去勒戒工作沒收入可能還賠錢到時就不知怎麼辦了] 各位律師我想問 我向法院提出在外治療機會沒了嗎? 而我是第一次吸食[安非他命] 吸食時間一個多月 常加班到很晚才好奇吸食 被抓到現在沒吃也沒戒斷症狀沒毒癮 因是第一次跟本不知道相關法條 知道有院外治療也是被抓後了 我沒有為了要逃避勒戒說這些 我自己做錯事我願意承擔 真的只是因為一些家裡工作的因素 不得不在外工作照顧家人 若說有其他處罰勞動罰錢報到之類後續 我都可以接受 21號開庭前我自行去醫院治療呢? 跟法官說有在治療真的有心不碰 和治療證明什麼的,法官會通融嗎? 真的沒有迴轉的餘地嗎? 現在真的很急 到開庭距離一禮拜也沒心工作 求問律師們還有其他辦法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7: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院外戒癮治療必須於檢察署開庭時提出。倘若已經收到勒戒通知單或是法院開庭通知,就已經來不及了,除非程序有違法,否則就您的狀況恐無從救濟

2、倘若您還是要聲請,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狀紙聲請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5 18: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裁定觀察勒戒以下來,就沒甚麼機會翻盤了(就算在期間內抗告,也沒甚麼意義),建議按時執行觀察勒戒,並請家人常去看,才有機會縮短執行之時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5 18:54

您好,若欲聲請緩起訴,必須在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前較有機會,目前建議按時間報到執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5 20:59

您好,

 

1、勒戒處分已經下來,唯一的方式是針對這個處分提出抗告,但實務上成功之機會微乎其微。

 

2、仍可委請律師撰擬刑事抗告狀,爭取緩起戒癮治療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SS 105-06-15 14:59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些問題,於104年11月參加婚友社,沒有主動告知審閱期,不清楚有這樣消費權益,對於排約見面的流程不滿意及認為費用不合理想主動退約。之後翻閱婚友社所訂定契約,針對收費/退費事宜都沒有註明,向婚友社反應表示為服務導向,所以沒有定型化契約。想要更改繳納最少的費用,如三年改一年,也表示已是三年期最優惠價格無法縮短年限。想詢問是否還有機會可依據法律效益終止費用繳納?有大概瀏覽婚姻媒合定型化契約範本,是否可依照第十四條終止合約?感謝幫忙!
elmo 105-06-15 13:32

您好,本人車禍案件已進行到民事調解部分,肇事者100%肇事責任,連帶對他公司提告,他公司案發後才解雇他並派律師調解庭告知肇事者非旗下員工,那我要從何查到肇事者的勞保資料? 懇請解答,謝謝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6-15 14:48

你好

關於肇事者的勞保資料,若於後續(調解不成)民事訴訟進行中,成為你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的關鍵資料,可以在訴訟聲請法院依職權調閱喔(也可請求法院發給你利害關係證明,由你去向勞保調閱)。

另外,若車禍報告明確指出對方是100%肇事責任,則,務必確認你要請求損害賠償的對象,也要及於公司喔,因為看你所述,似乎也對公司(僱用人)請求連帶賠償,若請求權基礎可以牽引到公司負連帶責任,那麼不管公司在事發後有無解雇該員工,也無法脫免在員工執行職務時的侵權連帶賠償責任,故,堅持將公司拉進來做為連帶賠償之請求對象,會較有利於你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5 18:40

您好,縱使事後解雇,也不會影響連帶求償

可以提請民事訴訟後,請求法院調查相關證據唷。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來電來信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5 22:35

您好,縱使事後解雇,也不會影響連帶求償

可以提請民事訴訟後,請求法院調查相關證據唷。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來電來信諮詢。

JP 105-06-15 13:27

您好:

請問在離婚案件中,一審已經獲判准予離婚,但對方不服判決,進行上訴至二審,請問對方在二審中可以提出追加之訴嗎??(如夫妻財分),因在一審時法官已經判決監護權撫養費及探視問題,擔心對方又故意為拖延時間搞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感謝律師耐心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5-06-15 13:52

對方應該是離婚事件的被告被告不能追加訴訟,但可於二審提出剩餘財產分配的反訴。

JP 105-06-15 14:0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應該是離婚事件的被告被告不能追加訴訟,但可於二審提出剩餘財產分配的反訴。

 對方是一審的被告,判決後她提起上訴,律師所指出,她不能追加訴訟,如果二審,我就是被上訴人,是我提出反訴,還是上訴人提出反訴??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雙方並無複雜財產問題

這不會拖太久時間

畢竟未來你也會面對到

不如一次解決

對方提反訴未必會被准許

你也可以朝這方向去打

總之把問題簡化一次解決比較重要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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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 105-06-15 11:50
律師,您好!我媽媽用自己的名字協助哥哥開設一家公司 並為店的負責人 期間有申請使用支票 之後哥哥有開了公司的支票清償他個人的債務 但後來支票跳票 債權人有拿支票到法院去申? 母親當時並沒有出席 因為無力償還 想請問母親當時沒出庭是否表示承認此債務?又要如何才能得知法院是不是有對母親做查封財產或是強制支付命令的動作 ?謝謝你!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7: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出庭,是自我放棄抗辯,法院判決之後就難以救濟

2、要看是什麼樣的公司,倘若是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的無限責任股東,則公司的票,股東還是要負責任。反之,倘若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票與負責人個人財產無涉。

3、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伶子 105-06-15 11:46

因父親(86歲,低收入身分)於去年10月底某夜騎機車於住家附近撞倒老婦(約70歲),老婦未遵交通規則未走斑馬線,突然走出,父閃避不及撞倒她,她至今昏迷不醒,父當場亦倒地不起,警方有到場做筆錄,並調閱附近監視錄影紀錄。父多次探望,皆為其女婿拒於門外。不料,今年五月父接法院傳單,對方告父傷害罪,並要求支付300萬元賠款(以現今女性平均壽命86歲減老婦70歲=16年計算,16年看護醫療費),父6月初開庭應訊,對方請律師出庭,檢察官要父申請進一步刑事鑑定鑑定費由父付,並約定於兩週後再開庭。

試問:是否須請專業律師為父辯護(對方有錯再先),才有勝算可能?另,父有一個攤位的產權收入(每月賴以為生的約二千元的租金收入),↓為惟恐被法院查封,於日前將產權移轉與本人,故又請問父親是否會被以脫產起訴?

沈恆 (沈律師) 105-06-15 12:21

鑑定結果認定您父親有過失,就可能會被起訴,並應負民事賠償責任脫產部分不涉及犯罪,但對方可主張是詐害債權而向法院請求撤銷脫產的行為,回復為父親所有之後再執行。

illegal8888 105-06-15 11:33

律師們好:

法院來文擇訂下週第一次開庭,我是告訴兼證人,告對方傷害強制與侵入住宅,被告曾涉有強盜性侵之罪,103年剛執行假釋完畢。我與被告素不相識,但工作所致卻在同一地域出入,甚至偶有街上巧遇,因為內心恐懼尚未消弭,又害怕出庭露臉身分曝光,導致獨居在外遭受報復,所以出庭當天非常不願意與被告同處一室,請問:我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向檢察官聲請要求提供必要協助,如視訊或是隔離訊問等。

2、並且可以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協助您進行訴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5 18:21

您好,可以撰寫陳報狀請求隔離訊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5 22:37

您好,可以撰寫陳報狀請求隔離訊問。

小蘇 105-06-15 08:45

2016年3月8日晚間9點左右 我在上網遊玩網路遊戲 英雄聯盟

在遊戲中 我的隊友 因為整個打不順暢 為了找戰犯 就怪罪於我身上

罵我智障跟汙辱我是狗 或是 丟我媽的臉生這狗兒子之類

我已報警處理 有找到人對方也已準備要去和解

但我想詢問 如果對方在和解中 對我的和解金不合意 不願意和解

這案件會送到法庭嗎? 那後續我還可以要求賠償嗎?

我必須要請律師嗎??

最後再請問被告會有前科??

謝謝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6-15 14:53

你好

英雄聯盟該場game的對話紀錄,你有擷取前後連貫之對話畫面嗎?

若無,之後進訴訟程序時,也可聲請法院向Garena公司調閱該場game的所有文字對話訊息,此部分將涉及對方對你的辱罵性言詞,是否確實構成妨害名譽之構成要件。

依我處理網路遊戲案件之經驗,若對方辱罵的言詞確實非常嚴重,而告訴人(你)也堅持不願意和對方和解的情況(例如和解金額不夠誠意),法院確實有可能判處對方刑責,若未獲緩刑宣告,是有可能使對方留下犯罪紀錄(前科)的。

你的案件,目前程序應該是要先保全相關證據後,向警方報案,原則上,後續將由偵九隊接續處理,建議製作筆錄以及後續至地檢署開偵查庭時,委由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出具書狀並當庭陳述告訴事實、告訴意見,對你權益較有保障。

小蘇 105-06-15 15:57

我有截圖證明 但怕對方會在和解時找麻煩 所以想問清楚~

只是我不太知道我可以索賠多少和解金??

再來是如果調解和解金談不攏 後續的開庭我還可以繼續要求索賠嗎??

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5 18:47

您好,對方之行為可能會成立公然侮辱相關犯罪,若和解談不成,檢察官很有可能起訴,屆時再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小蘇 105-06-22 10:32

你好 今日去調解會做調解 但是辱罵我的人 遲遲未到 且手機關機 我等不下去就直接請承辦人送地檢署了 但我想問 

請問送地檢署會很花時間嗎 ?

我這案件是算成立嗎?

我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我請假跟等待的時間嗎?

我可以請檢查官先幫我調歷程還是一定要上法庭才能申請呢?

Sam Tsai 105-06-15 00:30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之前因案件而去調解委員會協調,已經協調完畢,因為分期償還並已經先付第一期,因為對方說當場先付才徹告,但沒多久對方傳簡訊說剩下的不用償還,這樣有法律效用嗎?還是要白紙黑字簽名才有用?麻煩律師能為我解答嗎?謝謝

你好:

簡訊說剩下的不用償還,可能會被解讀為民法第343條之債務免除,免除後債務就會消滅。但依你所述,你們之間還有其他刑事民事訴訟存在,為避免後續之爭議或麻煩,可以先請對方撤回告訴或訴訟,再另行作成債務免除之書面證明或再聲請調解,確認債務已經免除。

格子 105-06-14 21:57

請問我在今年5/21旅展,購買婚紗包套已刷卡付清全額,但是店家不給退款 已於5/25寄存證信函,但店家依然不回應已申請消保官調解想請問,展覽在法律中無明確規定是否屬於訪問與郵購買賣但是旅展並非婚紗展,並無預期的情況下被招攬,難得不能算是訪問買賣?再來展場中只給我們看型錄,照片,並無看到實體婚紗,為什麼不能算郵購買賣?雖然知道訂金不能超過百分之二十,可依照其退款但我想全額退,想請問契約中並無規定審閱期,旅遊展真的不能算訪問/郵購買賣?只能算是承攬契約賠償其業者已從事的賠償金額,請問律師有無其他強制的條款來請法官能夠全額退費呢?

非常謝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4 22:03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應仍屬消保法第19條之特種買賣,故仍可主張有七天無條件解約權之適用,若您已於七天內為解除契約之表示,若對方仍不退款,可以向消保官申訴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4 22:39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應仍屬消保法第19條之特種買賣,故仍可主張有七天無條件解約權之適用,若您已於七天內為解除契約之表示,若對方仍不退款,可以向消保官申訴之。

格子 105-06-14 23:04

請問因為有瀏覽過相關資訊及看國相關新聞也問過其他律師

因為展覽是屬於自己願意走進去逛,而非屬於街上招攬或是網路購買的部分,非屬第19條規定

由於定型化契約僅是參考 無強制規定,而契約也因為無表明審閱期的部分

變成可能只能退80%的金額,無法全退的情況

想情問有無其他有利的說法讓第19條法款成立

或是有其他條款可以讓其全部退費的說詞呢? 

為業者可以述說有前置作業的部分,而收取相關費用

但我在第五天已寄出存證信函,對方在店家也說過討過法律流程,不害怕的樣子

想請問有無其他辦法呢? 非常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直接向消保官進行申訴,由消保官介入來調解對您較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uan 105-06-14 19:59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960090&Topage=1#982116

各位律師好~~藉上面這篇詢問下土地佔用的類似問題,我這邊的情況是,佔用者說他跟前地主的母親有過借用土地種水果的過往因由,且他有拿出一張看起來已年代久遠的紙,上面是有簡單描述說土地借用給佔用者種水果的內容,然後也有前地主母親跟佔用者的簽名,不過前地主說他不清楚這件事,且前地主母親也已往生,所以這借用書是否的確是真的,已無從追查!所以想請問佔用者是否真能用他手上的這張『借據』主張他的權益之類的??承上,因為現在除了他用來種水果的佔用地之外,他又另外蓋了一間鐵皮屋用來供奉神祉,假設他能主張他的權益,我方若請他拆屋還地的話,我方是否得賠償他這些拆除後的佔用物的損失??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4 20: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文件已經無從查考,則應該由佔有人受不利益。縱令為真,倘若約定的使用目的已經完成,或是對方違反使用目的,則可以終止借貸契約

2、程序上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返還,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告拆屋還地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對方有無使用借貸關係,當然您方可以否認,並請求對方拆屋還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因為該借據年代已久,且無法證實借據是否有效,因此您可以先向法院主張借據無效,或是依照民法470條「借用人應於契約所定期限屆滿時,返還借用物。未定期限者,應於依借貸之目的使用完畢時返還之。但經過相當時期,可推定借用人已使用完畢者,貸與人亦得為返還之請求。借貸未定期限,亦不能依借貸之目的,而定其期限者,貸與人得隨時請求返還借用物。」主張契約已經到期,並要求對方拆屋還地

2. 如果借據無效,對方係屬無權占有他人土地,即使對方的房屋是合法的建物,也是無權占有您的土地,,對方並沒有權利對您要求損害賠償或搬遷費補償的請求。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4 22:13

您好,可以先確認一下對方之佔有權源究竟為何,若為使用借貸關係,可終止後請求所有物返還請求及物上請求權。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所謂借用

如果沒有年限

事實上是可以隨時終止的

而且如果是無權佔有

無論拆除的範圍多少

都不需要補償給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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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4 22:5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關於該借據的內容,至多僅成立民法第464條以下所規定的「使用借貸」法院關係(並非後來新立法的農用權),如果該土地是基於繼承的關係而由後代子孫繼承下來的話,所有繼承人都須要繼承使用借貸法律關係。 但依照民法第470條第2項規定,未定期限的使用借貸若不能依借貸之目的而定其期限,貸與人是可以隨時終止契約土地要回來的;另外,依第471條規定,「貸與人因不可預知之情事,自己需用借用物者」、「借用人違反約定或依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使用借用物,或未經貸與人同意允許第三人使用者」、「因借用人怠於注意,致借用物毀損或有毀損之虞者」、「借用人死亡者」等情事,也可以直接終止契約土地要回來。 故綜合上1.及2.,對方是可以主張「使用借貸法律關係來繼續使用土地,但您與其他繼承人是可以隨時終止契約土地要回來,如果對方不從的話,可以要求每月應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要求給付相於於租金費用。 當然,如果該借據根本不是前地主的母親的筆跡的話,對方是沒有任何權利可以主張,當然可以直接訴請返還土地及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Iuan 105-06-15 20:18

謝謝各位律師,這樣我方就比較心理有底了,
再次感謝各位律師百忙之中抽空回覆,謝謝!!

小夏 105-06-14 17:40

想請問各位律師,如遇到黃線臨停,遭後方車子硬鑽導致車體有毀損,我需要備妥什麼資料跟她調解

另外維修費用須先自行負擔日後再向保險公司求償嗎?會不會有拒賠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4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保險公司需要的理賠資料,您可以直接洽詢保險公司。法院的部分,必須提出車損照片、修繕收據、交通事故聯單。

2、 倘若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小夏 105-06-14 17:50

感謝曹律師抽空回覆,那想請問會有分7成,受害人自付3成說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來說會依肇責來分擔,若肇責比較大的,73分是可接受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vi 105-06-14 13:37

您好,我在日前於路邊等待停車格(有台車已打左轉方向燈示意要出來)停車,但該車大約3分鐘才駛出停車格,正當他駛出同時我老婆買好東西回到車上,因此我就直接駛離,這時後方來了一位員警將我攔下,我向其表達本來要停車,但對方一直打著燈還沒出來,所以我在等他駛出車格,當他駛出時我老婆買完東西回到車上,所以準備直接駛離,該名員警問我有什麼可以證明,我明白的告訴他我有行車記錄器能證明車格內的車打了左轉方向燈準備駛出,最後該員警沒有開單,但該名員警要走時當著我、我老婆、兩個小孩(8歲、5歲)丟下這一句話:開那麼好的車,不要那麼沒水準。

我想請教律師,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我是否可以一併依照民法184條第1項、195條第1項提出損害賠償

像這樣的情況,我該如何提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4 13:50

您好,

 

1、如有錄音錄影之證據,可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但本案情形是否能構成公然侮辱,恐仍有爭執空間。

 

2、另可向民事法院起訴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jovi 105-06-14 13:54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有錄音錄影之證據,可向地檢署提出告 ... (恕刪)

律師您好,我有完整的行車記錄器,有聲音、無影像(他在我窗邊),您說對於公然侮辱未必能成立之關鍵為何?謝謝

小小 105-06-14 12:48

103年6月10日 和對方 借款 30萬元 有公證合約

每個月還款9125元*48期(4年)

合約也有寫
手續費 兩年內清償餘額需支付清償金額之8%手續
滿兩年可以一次清償,不知支付手續

我滿兩年還款15萬,對方說清償金額不對,清償金額為179332(本金)+2985(利息)=182317
合約並沒有說明清償金額有要加利息

還款後才跟我說算法

算法有發兩種:1.本息平均(需要加利息清償)2.本金平均(不需要加利息清償
公證書上面並無說明 是用哪一種算法(對方也承認)

但對方說不按照他清償金額182317給他的話,對方說要對我執行總金額,也就是9125x48

請問律師大大~
對方強制執行會成立嗎??

我該如何處理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6-14 13:02

雙方有簽合約就應依合約方式還款,依您所述合約記載二年應返還金額應為219,000元,若只還150,000元應已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