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那又如何 105-06-24 01:05

本人於民國105年3月13日駕駛自用客車沿屏東縣高樹鄉光復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行經光復路與產業路交岔口時看左方車輛還有一段車距 慢慢駛出車道時聽到一段很長剎車聲就 與對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當下 我就判定對方超速 我也疏於注意對方車輛才會發生交通事故 當下兩人都有下車察看  我看對方外表也無受傷跡象 就與對方討論雙方都有過失  私下和解 不須報警 (因為我趕時間) 所以才提議  討論完對方答應 我就駛離現場  後方車輛 也就第三者發現我離開 以為我肇事逃逸就報警 事隔一小時警方來我家找我也坦承車輛是我開的 有發生交通事故 就被帶回做筆錄 一到警局 對方就去驗傷提告傷害 做完筆錄 警方要我跟對方和解 還說我肇事逃逸 當下我也有提供行車紀錄器 警方也有第三方行車紀錄器 當時我人有下車 並沒有馬上離開為甚麼會構成肇事逃逸   對方也是事後到警局完隔一個多小時才去驗傷  我就想說 算了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跟對方和解也沒想那麼多隔一個月開庭 檢察官問我為什麼肇事逃逸 問我認不認罪  我不認罪  檢察官就拿當時在警局做筆錄的紀錄給我看  說我發生交通事故時 沒有停車 直接駛離 也不管對方有無受傷  我當下傻眼 我人有下車 還跟對方講話 為甚麼筆錄會變這樣 檢察官 還說我有壓指印 指印是我押得為甚麼會錯 事實我人在現場 我明明無罪 卻要說成自己有罪這根本不合乎常理  但我不承認我做筆錄時我有說過 我沒停車  直接駛離 我還跟檢察官說我有堤供行車紀錄器證明 第三方也有行車紀錄器可證明我人當時在場  檢察官還反問我行車紀錄器呢  我就回說 交給警方了  警方沒提供給你們嗎? 檢察官回說 沒有 他們會查 就結束了  事隔一個半月 法院來信說傷害部分和解 對方撤告 肇事逃逸方面 罪證不足 不起訴  我隔天就拿罰單到監理站去銷罰單 監理站就回說要寫陳情異議書跟法院不起訴單據要寄回原單位開單警局銷單  事隔一個月 監理站回信說要我繳交罰款7800元 吊銷駕駛執照3年同時製開道安講習通知單 我的疑問是 法院都判我無罪了 為什麼我還要繳罰款 吊銷駕照3年 這問題是錯在哪???我很疑惑  我低收入戶工作需要駕照吊銷了我怎麼工作 妻小怎麼生活  煩請律師們幫我解疑惑  謝謝

你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第4項規定:「(第3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死亡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第87條規定:「受處分人不服第八條或第三十七條第五項處罰之裁決者,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第2項:「(第1項)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第2項)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 刑罰與行政罰競合時,刑罰優先,但處罰目的不相同之行政罰仍然可以裁處。不起訴處分後,裁處機關仍然可以違反行政法上義務(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裁處。 若不服裁決之罰鍰及吊銷駕照之裁罰性不利處分,應於收受裁決書翌日起30日內向所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
R 105-06-24 00:21

律師你好

我今天結婚有個問題想請教我老婆在三年前跟一個男的交往,但交往幾個月之後發現男方有婚姻但他解釋說再談離婚叫她等而我老婆選擇分手了,之後也沒連絡了,但現在用LINE傳了一張照片(那時出去被偷拍合照)跟某律師事務所信函信封(寫男方名子,沒看到內容)的照片給我老婆

對方的妻子一直認為我老婆是他們離婚的原因,過這麼久了還有罪狀嗎?還是有其他問題?

PS.照片是男方前妻找徵信社拍的大概是3年以上照片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4 00:44

您好,

 

1、刑事通姦罪之告訴期間為自知悉時起六個月內,是對方妻子若係最近才發現有妨礙家庭之罪行,可於六個月內提告,但僅憑照片可能證據並不足夠。

 

2、民事部分,可於知悉時起兩年內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期間之計算要以對方知悉時起算,所以較不明確,但若對方要主張有通姦行為,則要證明曾發生過性關係,若僅有出遊照片仍無法構成。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4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主張可完全無須理會,以不用做任何回應,避免遭對方蒐集證據,曲解意思,帶對方提告,再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4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主張可完全無須理會,以不用做任何回應,避免遭對方蒐集證據,曲解意思,帶對方提告,再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王 105-06-23 23:51

請問律師

通常保護令裁定核發後, 若相對人抗告被駁回, 還能再抗告, 一直抗告下去嗎?

如果是抗告成立, 聲請人方可以提抗告或再抗告, 等自濟方法嗎?

抗告是丟給合議庭審理, 直接就決定駁回或成立嗎?

收到相對人的抗告狀後, 聲請人方需要回答辯狀嗎?

(請問書狀名稱是用 民事答辯狀嗎?)

抗告會開庭嗎?

謝謝律師大大們, 這法律太難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4 00:47

您好,

 

1、原則上可抗告兩次,再抗告至最高法院後就會確定。

 

2、收到抗告狀後,聲請人可以陳述意見狀向法院表示對方抗告無理由之原因。

 

3、通常抗告程序不會開庭。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的 105-06-23 21:52

律師你們好!
我有一個問題,我因為繼承關係與母親共同繼承父親的土地(為共同持有狀況)
但是因為母親想買賣土地,委託了她與前夫的女兒的老公買賣,但因為是共同持有狀況,所以這個所謂的姊夫請我簽了一個所謂的網路公版的授權書,然後說等合約做好時會在給我一份備份,但是我過了一陣子覺得不妥,請問我除了拿回授權書外我還可以做怎樣的動作抵制這個授權書,在簽訂這個授權書時我是稟著相信對方狀況下僅僅只先簽下授權書但無其他條款的合約的狀況,我還能主張此授權無效嗎,具體該怎樣做!!請教教我謝謝 

你好:

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終止委任契約撤回代理權,就可以使原本之授權書失效。 但對方在你終止委任撤回代理權之前已經完成法律行為,仍然會對你發生效力,故應儘速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若有時效性可以先口頭通知並加以錄音

您好:

建議您考慮委請律師律師函方式處理,有律師具名的文書,更顯效力。

 

謝謝!

瓜瓜 105-06-23 20:51

【緊急】

律師們好:

       請問20年前我與先夫(已往生)的前妻、女兒訂下一遺產的協議書,1.當年年輕什麼都不懂,香港律師(她們請的)沒有說明我的權利(失實陳述)。2.沒有告知資產負債。請問1.在香港簽的協議書的有效期是如何?2.我能撤銷嗎?如何撤銷

請幫忙解答困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恐難以推翻該協議,因為年代已遠舉證不易,且當時又有找律師處理,程序上應已顧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onnie 105-06-23 19:00

各位律師好:

我的舅舅私自至外公家偷走土地權狀及印章並帶外公到戶證事務所辦理印鑑證明 外公得知後想取回 舅舅不願 有無辦法可以請他返還給外公

我們已到警局辦案 那可以用報案的三聯單請地政事務所註記在謄本上土地正在異議中不得辦理過戶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3 1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現行的預告登記假處分、爭訟登記等制度,恐都難以適用您所述的情形。

2、可以嘗試辦理變更印鑑證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3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外公未授權舅舅,可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惟必須解釋印鑑證明之部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3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外公未授權舅舅,可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惟必須解釋印鑑證明之部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李冠希 105-06-23 11:48

律師大人您好

我在前一陣子有借一位朋友2萬元,之後我有叫他簽本票.當時我跟他說我錢不想借.他就說借兩萬 環的時候還我2萬2千元 我當時就答應了

結果臨檢的時候被查到他的本票.警方就告我重利.我在開庭的時候.當著被害人的面前跟法官講:這兩千是被害人本人自己要給我賺的.本票也是他自己簽的.....結果我被法官判兩年緩刑

請問律師大人

本票金錢都是被害人自願給我的.這樣我也算是重利?

105-06-23 10:24

請問各位律師,

阿姨五月有購買房屋只有付訂金. 可是阿姨於五月底心肌梗塞去世, 沒有結婚沒小孩父母有不在了.兄弟姊妹無法繼續購買此房屋. 這星期要和仲介賣方談此事看是否可退一些訂金.

仲介要求簽此聲明書內容如下

茲因阿姨(以下簡稱甲方)於105年承購新莊區(簡稱乙方), 惟因甲方在代書流程期間去世, 其法定繼承人1.A某某2.B某某3.C某某4.D某某, 因考量辦理繼承期間程序繁複, 導致乙案之原屋主權益受損, 故於聲明書簽立日由甲方全體法定繼承人之一C某某女士, 全權處理乙案後續相關事宜, 特此聲明.

甲方法定繼承人(簽章):

這個只是純粹代理處理還是有其他意思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文書係屬授權書,主要是授權由其中一位繼承人來行使權利,若您們要解除契約,則可以由該人出面解約,但可能需面臨違約金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4 年易字第 4○8 號刑事判決

被告:羅女
選任辯護人:林俊賢律師
判決結果:緩刑貳年
 
事實大綱:
羅女竟於民國103年間,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於臺中市某麵攤內,竊取懸掛於該麵攤鐵架上黃女所有之圍裙2件,得手後即逃離現場。其後又前往黃女經營之麵攤咆哮,並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對黃女恫稱「整個要把你們燒掉(台語)」、「店不要讓你做(台語)」等語,讓黃女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其生命、身體之安全。
 
判決結果:
羅女係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及竊盜罪。其所犯上開二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分論併罰。惟經林俊賢律師多日努力下,黃女願意不收分毫接受黃女道歉,並達成和解,法院審酌被告犯罪之目的、手段、高中畢業之智識程度及家境勉持等一切情狀。現羅女目前亦有正當工作,其經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後,當知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是本院認被告所受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諭知緩刑2年,以啟自新。

 

林俊賢律師

禹盛法律事務所

 
歡迎來電免費法律諮詢,0923-110785,若再忙未接,請稍後再撥。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4 年上易字第 6○6 號刑事判決

被告:羅女
選任辯護人:林俊賢律師
判決結果:緩刑貳年
 
事實大綱:
羅女於103年5月,前往黃女與陳女共同經營之小吃攤,見其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財哥」之友人在上址小吃攤飲酒,欲邀約「俊哥」另至他處唱歌,因而與黃女發生口角,羅女即趁黃女起身時,丟擲黃女的椅子,黃女欲將椅子撿回來之際,羅女竟基於傷害他人身體之犯意,自後方徒手拉扯黃女的頭髮,嗣經在場之旁人將兩人分開後,羅女又接續前揭傷害之犯意,徒手拉扯黃女的頭髮,兩人因而倒臥在地,致黃女受有臉、頸、頭皮等多處傷害
 
第一審判決結果:
羅女僅因與告訴人黃女發生口角,不思以理性、和平手段解決,竟出手傷害告訴人黃女,第一審審理終結前仍未能與告訴人黃女達成和解,以獲得黃女之諒解,量處拘役40日,併諭知如易科罰金
 
第二審判決結果(委任林俊賢律師):
全案經林俊賢律師的努力,法院認為羅女素行尚佳,僅因一時情緒管理不佳而傷害黃女,觸犯刑章。後於本院審理時當庭向被害人黃女致歉並取得其原諒,被告羅女本身尚具有改善之可能性,本院認刑罰之執行,對羅女之改善尚不具必要性,其經此偵審程序並刑之宣告後,當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認其所受科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諭知緩刑貳年,以勵自新。

林俊賢律師

禹盛法律事務所

 
歡迎來電免費法律諮詢,0923-110785,若再忙未接,請稍後再撥。
小媛 105-06-23 09:38

麻煩各位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本人一直都在FB的社團進行交易買賣 
在5/21 晚上跟買家完成一筆I PHONE6S 玫瑰金色的手機交易,金額為20150元,買家有傳轉帳單給我看,我也查帳確認有入款,當晚我也寄出商品,採用7-11店到店取貨方式

但在5/26其他買家要轉帳給我,確發現無法帳入,帳戶已被凍結
才發現5/25第三方買家告我詐欺,現在已進入刑事案件
我想請問~
1.這類的情況大約多久會結束案件
2.因為我也算是受害者,檢控單位會要求我還第三方被害人的錢嗎?

另外我在6/5也有報警,FB的買家詐欺
但現在警方的意思是說,我目前算是沒有損失
但我在6/22要求提供手機序號及IEME碼,先找出這隻手機,但是警察說,現在手機目前有沒有被使用也不知道,只能等上件的案子處理完成....
檢調方面會在去調查..
請問這是警方不想幫我處理嗎?還是真的只能等上件案子處理完成?

 

你好:

辦理進度要看案情之複雜程度以及是否順利追查到被告或其他共犯而定,若已查明被告或共犯之年籍資料,被害人數也已經確定,辦理進度會比較快,反之,若難以追查,就會拖延比較久。 若你也是詐欺集團之被害人,你受領款項係基於手機之買賣契約,具有法律上之原因,其他被害人只能向被告主張權利。 警員並未搪塞你,詐欺案件目前很普遍,依照正常處理程序辦理即可。
Jimmy 105-06-23 09:00

請問律師,我老婆日前與我發生爭執,我離家數日讓雙方冷靜,後來他將門鎖換了,人也搬回娘家,請問我要如何才能拿回我屋內的私人物品? 房子在他名下,警察說他們也無能為力,因為這是民事,假設對方一直置之不理,我就沒有辦法拿回屬於我個人的東西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3 1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房屋是您的,您可以直接找人來換鎖。反之,倘若房屋不是您的,則應該循民事途徑救濟

2、程序上建議您先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返還物品,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返來所有物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3 14: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更換門鎖,可能有刑事強制罪之疑義,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告;可再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及返還您個人所有之物品,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出民事裁判離婚訴訟或請求履行同居義務及返還所有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3 14: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更換門鎖,可能有刑事強制罪之疑義,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告;可再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及返還您個人所有之物品,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出民事裁判離婚訴訟或請求履行同居義務及返還所有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承璋 (avocat988093) 105-06-23 15:06

您好:

您的狀況縱然相對單純,然而所牽動的法律問題均甚為敏感,非常需要冷靜下來仔細分析、思考,建議您親赴事務所與律師詳加研議,思考萬全之道。

 

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23 17:2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房屋所有權儘管在您妻子名下,但畢竟仍為您的住所,倘對方確實有更換門鎖而導致您不能自由進出住所,顯然已妨礙您權利之正當行使,已涉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此部分您有權利提出刑事告訴,但此部分並非告訴乃論之罪,並不能撤回告訴,建議可以先向對方告知此狀況之嚴重性,要求對方提出鑰匙讓您自由進出。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阿義 105-06-23 06:26

各位大大好、

我的女兒(22歲),於本月18日因臨檢,酒測0.42(初次被抓),目前是決定罰六萬,但尚未判決
有些疑問,想請各位律師可否抽空解惑,謝謝您們
1. 罰款的部分,是否有機會或其他方式減少?
2. 罰款如果確定,是否有機會可以分期繳納?
3. 駕照部分,吊扣吊銷是否是要自行前往監理所辦理?

 刑法第185-3條102年6月13日起已經刪除單科罰金及拘易的部分,如經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處刑(起訴)最低刑度就是二個月起跳,得併科罰金20萬元以下罰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抵一日.但是否能易科罰金或是入監執行,決定權在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所以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檢察官的職權,是否能易科罰金是執行科檢察官決定,一般來說酒駕除非有肇事致人於死傷,否則警方舉發移送後經過檢察官簡單複訊之後大都不會再開庭(除非尚有調查之必要或有事證待釐清),通常都會先收到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起訴書),然後移送簡易法庭審理判決後會收到簡易庭判決書。特別提醒:5年內三犯刑法185-3條入監執行不得易科罰金. 建議具狀聲請緩起訴處分,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仍有不解,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義 105-06-23 16:21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魏律師的耐心詳細解說!

yiru 105-06-22 22:38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在約1個月前,管委會將A住戶的包裹發到我家信箱,並請我們簽收(簽收本上住址也寫我家住址),由於A住戶的姓名與我家人只差在姓氏不同(EX:是王XX&黃XX),且包裹為一般保健食品試用包,故我家人就以為是廠商名字寫錯就簽收了,接著隔了約2個禮拜,管委會打來說A住戶向我們要回試用包,但是因為試用包為保健食品,早已喝掉了也無法歸還,A住戶一直說要告我家侵占,主委一開始說要處理,直到今天才知道主委一直沒處理,A住戶直接請警察來備案.

我想請教的是:這應該算是管委會業務疏失吧?但管委會處理態度消極,請問我們能做什麼行動?A住戶要告我家人侵占,能告成嗎?我需要準備什麼證據去應對嗎?因為事隔兩個禮拜才跟我們要包裹,外包裝早已丟掉,目前有的只有管委會的簽收本.

先謝謝各位律師大大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2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自沒有侵占之犯罪故意著手加以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yiru 105-06-23 12:04

律師謝謝您的回覆

今早已與管委會溝通了解,管委會已經購買同樣的東西補還給A住戶,但據悉是A住戶拿到後還要我們賠償10倍金額,才找警察備案:侵占

請問像這種狀況,管委會已經有補償還給A住戶了,對方要告我們還能成立嗎?

目前已經將A住戶簽收補償品的單據影印備份.

謝謝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23 17:3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法第335條第1項侵占罪規定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依您所述,若在主觀上並未意識到該保健食品是應屬於他人之財產的話,應不具有侵占故意,對方提告刑事侵占罪應不至於會成立。 至於民事賠償責任而言,對方既然已獲償,客觀上並不存在損害,也無法為您主張。 對方要求給付10倍金額並無任何法律上依據,建議不需理會。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黃先生 105-06-22 21:24

支票跳票對方不處理請問若要提告需支付多少律師費如何找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看如何處理,可以先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即具有執行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2 22:58

您好,可以請求返還票款,至於律師費用則需看案件背景及地點,建議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2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票款,惟若對方名下無財產,亦僅能取得一紙債權憑證,實質意義不高,建議可考慮嘗試蒐集雙方電話錄音簡訊電子郵件或line等對話紀錄,若對方有施用詐術之證據,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23 17:5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此部分仍須提起訴訟請求對方償還(可先寄發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等方式等),請求償還之金額當然包括本金及利息,而在起訴前並可同時採取假扣押之方式,將對方之財產予以扣押避免對方脫產,同時也以此方式施加對方壓力(而若對方在我方假扣押後有脫產行為,甚至會涉及刑法第356條毀損債權罪,此部分亦會施予對方壓力)。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Bage Gar 105-06-22 21:04

重新釐清整理過,再問一下:

朋友若因電話詐騙案,在105/02/16初審被判九年,判決書內寫到可上訴、也已經上訴了…  他因為家中有事要處理,希望拖愈久愈好… 所以想知道大概可以拖多長,他心裡也有個底…

請問如果上訴到3審的話,一般到定讞執行入監,最多可以拖延多久?

(4月中剛因另案毒品勒戒出來,到今天也還沒收到執行入監的通知)

 

請問以各位律師的辦案經驗,這類案件大約可能拖到多久才入監呢?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詐欺案件只能上訴到二審,所以若訴訟時間要久一點,恐需研究是否尚有其他事證可以聲請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可以從證據部分著手,但實際情形仍要閱卷之後才可以確定。

小雄 105-06-22 20:42

請教律師團,民法第440條第二項: 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個月可終止契約, 這 [二個月] 怎麼算? 假設契約規定每月5日前須給付租金,如果房客6月份沒繳租金,到7月5日也不繳租金, 這樣 [二個月] 條件算成立嗎? 還是要到 7月31日 [二個月] 條件才成立,才能終止契約?謝謝

105-06-22 20:18

由旁人媒妁之言結婚,男方急著結婚由認識到結婚不到一年,男方諸多問題本人溝通無效,男方太多事情依賴著女方,個性軟弱,時常上班失意回家會吵醒睡著的女方訴苦,讓我十分有精神壓力焦慮失眠,需要看精神科,目前分居兩個禮拜請求離婚男方不肯,婚姻無重大過失外遇目前無小孩已經不想再繼續維持婚姻,怎樣訴請法院判離婚會准許呢?需要收集什麼資料嗎?如果要請律師費用那些如何計算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訴請離婚,則您的離婚事由似尚未達可離婚之程度,較有可能的晚上他不顧您睡覺而訴苦的行為,您可能需朝此去主張較有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6-22 21:24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只有這樣的證據

要提離婚訴訟恐怕是不足夠

要以比較積極的方式來逼對方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2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需要提出更多不堪同居虐待之證據,才有辦法訴請裁判離婚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2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建議應先與對方同居,並伺機蒐集對方之錄音證據,較有可能成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要視對方是否以達到精神虐待之程度,建議可尋求律師協助,以確定是否可能構成離婚事由。

Yi 105-06-22 19:08

各位律師好:

狀況是這樣的,小弟父母離婚,三名子女監護權皆為母親,久未連絡,生父於2016年2月過世,當初知道他死亡沒人辦喪事,去他住所台東幫忙處理後事,也順道去了國稅局查遺產,名下有一部車子(我們當然從來不知道這車子是誰的也沒用過),國稅局人員表示,他沒財產所以不需申報遺產稅等,也沒人想繼承任何東西,但是不知道有負債,所以也就各自回去念書、上班,並未申請拋棄繼承及限定繼承

2016年6月10號,收到法院傳票,生父的債權人告到我們三個,表示須償還債務,最近頭很大,也詢問過各處,現在比較無法清楚的地方。

A:已經超過三個月了,我雖然知道他死亡,但是有辦法主張因為久未聯繫,所以收到傳票後才知道必須繼承債務,由6月10號(開始3個月)申請拋棄繼承嗎?雖然有點異想天開,但還是想問看看

B:經過多次詢問後,大部分給的答案都是先去申請限定繼承,可是現在法律全都改成限定繼承,那還有申請的必要嗎?申請與否的差異在哪?有被訴訟輔導科酸過"如果你想浪費1000元,法官還是會把你駁回,也是可以申請。"

C:這點真的有點困擾,車子目前在往生者名下,我需要先過戶到我名下?

關於財產清冊有一部車子,以法律角度我必須償還車子的價值,我要如何主張我沒繼承到這部車子,因為不曉得車子下落,原本想報廢,監理所表示要先去警察局報遺失,去警察局申報遺失,警察堅持要我只能到監理所辦停駛,但"停駛"無法證明車子沒有價值吧?只有報廢才能證明?

警察先生語氣強硬的表示:你又沒看過車子,我怎給你報遺失,如果車子有人在使用不就變成竊盜?你需要處理的是去監理所申請停駛,還有目前車子不在你名下,那怎會算你的財產..."可是我是繼承人,車子不就是我的嗎..."

這點真的最困擾我,我該如何報廢車子,還有車子該過戶到我名下嗎...

D:6月27號開庭

民事起訴狀:損害賠償

生父欠錢,告到我們三名繼承人身上

人生第一次被告,到時到了法院,我就把財產清冊呈報上去,然後表示沒繼承到任何財產,如果車子還在我名下的話(沒報廢成功拿到報廢證明),我必須賠償車子的價值嗎?

希望有熱心的人提供協助,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2 19:25

您好,

 

1、時效自被繼承死亡時起算,本件已不可能辦理拋棄繼承

 

2、法律是採全面限定繼承,不需要再去辦理甚麼程序。

 

3、按照程序向法院陳報被繼承人之財產清冊,車子是屬於所有繼承共有,在辦理繼承登記前仍然屬於被繼承人名下。

 

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處理開庭相關訴訟事宜,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向對方主張限定繼承,以所繼承財產清償債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age Gar 105-06-22 18:30

朋友若因電話詐騙案在5/20初審被判九年,判決書內寫到可上訴、也已經上訴了…

請問如果上訴的話,一般到定讞執行入監,最多可以拖延多久?

他因為家中有事要處理,希望拖愈久愈好…

請問以各位律師的辦案經驗,這類案件可以拖到多久才入監呢? 感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2 18:52

您好,

 

1、須於收到判決後10日內提出上訴,並於提出上訴後1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是應盡快與律師會面討論案情,律師才能有充足之時間準備上訴理由

 

2、要看你朋友是上訴到2審還是3審,如是上訴到2審,案件會將所有調查程序再跑一遍,時間約需3個月左右。

 

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將相關判決書、資料交由律師審閱,才能完整的評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age Gar 105-06-22 18:59

請問若是到3審呢?
我再確認過,我弄錯時間了。

他的初審判決日期105/02/16

而4/15剛因另案毒品勒戒出來,目前也還沒收到執行入監的通知???

所以想知道大概可以拖多長,他心裡也有個底…

Bage Gar 105-06-22 19:57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須於收到判決後10日內提出上訴,並於 ... (恕刪)

感謝陳律師的回答。

如能再進一步解說,非常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詐欺案件只能上訴到二審,所以若訴訟時間要久一點,恐需研究是否尚有其他事證可以聲請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2 23:00

您好,若判決確定除非有非常緊急且正當的理由,否則很難延後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2 23:05

您好,若判決確定除非有非常緊急且正當的理由,否則很難延後執行。

abc 105-06-22 18:22

律師們好,問題如下 

我94年簽了合意結清舊資年資的協議書,並且簽了收到100萬的款項的收據,現在我還可以要回來嗎?因為當初並沒有給。當時我哥(工廠負責人)主張在76年間曾用公司(獨資)的錢買我名字的房子,當時公司貨款是入我父親的帳戶(負責人是我哥),買房的錢也從同ㄧ個帳戶支出,另外他在87年也曾匯50萬元給我(理由是公司財務換他管,沒簽文件),基於這2個理由就合意簽了他給付我舊制勞退金的收據。

問ㄧ:上法院,他能主張公司已經提前給我嗎?否則公司也沒理由買我名字的房子,還有匯50萬元給我嗎?

問二:或是他能說已經給我100萬現金,或是分期現金給我嗎?(因為薪水都領現)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2 18:43

您好,

 

您已簽下有收到款項之收據,就是對方足以證明您承認收到款項之證據,除非您能提出其他證據足以證明實際並未收到款項,否則法院會依據收據簽收來認定事實。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PATTY 105-06-22 14:56

律師您好:

本人為社區主委,日期本社區某樓屋主(以下簡稱事主)安裝洗衣機後,其水管鬆脫,導致水宣洩至本棟大樓均淹水,且電梯亦進水,請相關設備保養廠商停機處理後檢查,發現有迴路板、車廂門控馬達、速度檢出器及皮帶需更換。

但事主認為要他付更換的費用不妥,他認為電梯既然乾了可以運轉了,就無安全疑慮,且歡迎管委會提告。本人已請保養廠商先針對前三項較具安全性做更換,以確保住戶們搭乘電梯安全。再向事主要求賠償。請問這樣可行嗎?

所以想請問律師,針對此,本人該如何寫存證信函給事主?要求他付錢呢?以及他對此事不處理的態度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再煩請撥冗回覆,謝謝您。

你好:

管委會或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但零件部分要參考固定資產耐用年限表計算折舊。 依你所述之情形,尚難構成公共危險罪。 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支付維修之金額,或直接聲請調解,若無效果再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PATTY 105-06-24 11:4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謝謝徐律師的親切回覆。^^

請問零件更換新品,原廠不可能同意更換良品來代替新品,其價格自然高,
此事主目前不接電話,他認為走上法律途徑,他可以賠得少。

我剛有查固定資產其電梯使用年限是15年是針對電梯整個構造而言嗎?
還是指零件也亦同呢?

 要如何提告才會對管委會有利,畢竟他造成大家連續二天爬樓梯上上下下,
且一句道歉也沒有。 

105-06-22 14:05
想請問一下。我老婆是馬來西亞華人。嫁過來台灣。拿到台灣身分證後。假如我跟他離婚的話。有可能會被取消身分證的資格嗎? 我有哪些可以保護自己的措施可以防範她如果要跟我離婚後會發生的事情 各位律師律師。之前我有發問這個問題。我還有一兩個問題想請教曹律師 第一。假如我婚後不管多久在跟他填寫婚後協議書。那跟婚前協議書一樣有效嗎? 假如就我跟他自行打一封契約。也沒到律師公證說這封契約是否有效。這封契約也是有效的嗎? 第二。假如都沒有婚前協議書。那贍養費這個問題。到底是我可以跟他要。還是他可以跟我要?贍養費的定義是什麼呢? 第三。假如我們一起買房了。房子登記在我們兩個名字的下面。可是頭期款是我爸媽出。房貸的部分她繳1萬。我繳3萬一個月。那離婚了之後。這棟房可以拿回我所付的錢嗎?假如他要這間房子的話 謝謝律師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 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家事事件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白 105-06-22 13:09

公司負責人未負善良管理經營.有損害賠償責任.
請問是賠公司還是賠提告股東呢?
損害賠償的基準怎樣認定呢? 
感謝律師先生小姐的回答. 

您好,

1、依照公司法規定,股東提告只能代表公司向負責人求償,不能請負責人直接對股東賠償

2、股東是否能代表公司求償,在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不同,且損害賠償認定亦應以是否對公司確有實害來作判斷,建議當事人能備齊資料,來所洽談,以免因程序有誤,致求償發生困難。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您直接詢問~

上浤法律事務所 02-27753149/吳鴻奎 律師

mail:shonghong5757@gmail.com

阿景 105-06-22 10:04

您好:

本人(董事)佔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逾20%,今其他股東(皆已辭董事)欲集體讓渡股權予他人;

想請教:

1.其他股東皆佔5%以上,將股份售出,須經由董事會或股東會表決同意嗎?

2.如售出總股權佔公司股份比例51%以上,需經由股東會表決嗎?

3.可否請求股東平等,按各股東所佔比例售出嗎?

感謝律師協助,感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2 10:16

您好,

 

1、2、股份有限公司不得限制股東出售股票,所以股東可以自由轉讓其名下股票,不用經過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

 

3、股東要一次性、分批、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無法強制要求,僅能透過協商方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景 105-06-22 11:09

感謝律師回答;

再有一事請教,

1.如售出對象為陸資,是否有參股比例限制,及是否須投審會決議

2.或陸資如以境外公司或第三地公司入股,則會與一般對象讓渡權利相同,即可自由讓渡股權和比例?

感謝您的協助,感恩。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移轉自由

無法限制

除非是公開發行公司

這樣會有證券交易法的限制

一般來說如果集體轉讓

有可能要將股權集中之後

爭取經營權

要及早防範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阿鴻 105-06-22 07:47

各位律師您好:

                          我有一塊共同持分的既有道路要賣給建商抵容積率,建商跟我說這塊地政府已經有徵收過了,我們有領過補償金了,可能是上一輩的有領過,因為我是繼承,我問建商那怎麼我還有權狀,而且是我的名字,建商說因為政府給的補償金只是頭期,但後面可能就遙遙無期了,建商還說很多都是這樣,因為很多人都不管,到最後繼承的人越來越多,持分越來越少,可能也就不要而變成政府的,我想請問是這樣嗎?(不好意思,因為我也不懂這算不算是法律問題,如果問錯請多見諒)

呂承璋 (avocat988093) 105-06-22 10:47

您好:

處理的入手點,應先就「土地有無被徵收,由民眾自行向地政機關或有關單位查詢」來著手,先搞清楚被徵收這件事是否為真,後續再研議。

 

謝謝!

阿鴻 105-06-24 07:42

有一份文件上面有寫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以徵收方式取得,備註:本地號土地部份經由政府協議價購在案,部份未經協議價購屬公共設施保留地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是徵收嗎?

阿鴻 105-06-24 08:12
回覆 avocat988093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有一份文件上面有寫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以徵收方式取得,備註:本地號土地部份經由政府協議價購在案,部份未經協議價購屬公共設施保留地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是徵收嗎?

qvk457 105-06-22 05:24

太太在月初於地方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有幾點想請教

1.關於離婚訴訟的程序,真正進入離婚訴訟前,有一個調解的過程,這部份是需要委請律師協助嗎?還是等調解不成進入訴訟後再委請律師即可?

2.有一個小孩,目前由男方照顧,這部份是否在取得監護權上比較有利?

3.如果雙方無重大過失,在剩餘財產分配上,是否可以不履行?

4.離婚訴訟案件一般進行的時間大約會多久?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目前對方已經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建議您應先與律師當面討論,透過當面詳細討論,律師方能夠針對您的個案,提出具體的分析、規劃及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

離婚案件涉及諸多法律關係,包括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建議應尋求律師專業協助,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一、若調成成立,效力等同於判決,若要保障自身權益可以先委請律師,本所可以只先委任調解部分,若不成,補差額在委任後續訴訟,這樣才叫保障您的權益。您們的官司若有離婚監護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則可以於調解時,將較無爭議的部分先和解,有爭議的部分再進入訴訟,如此複雜的案件,還是建議您委請專業律師處裡。

二、要綜合孩子年齡、原生環境、原生環境的家庭支援系統、教養計畫、父母學經歷、經濟地位等,若能在調解時有共識,也是很好的處理辦法。

三、若對方於財產部分有起訴,那就會有分配的問題,不履行的話,對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四、約半年至一年。

五、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諮詢。

 

 

 

 

qvk457 105-06-22 16:28

目前因為對方以離家半年多,如果對方已提出離婚訴訟,那我還需要提出未履行同居義務的訴訟因應嗎?

qvk457 105-06-22 16:30
回覆 林律師-禹盛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若調成成立,效力等同於判決,若要保障自身權益可以先委請 ... (恕刪)

目前因為對方以離家半年多,如果對方已提出離婚訴訟,那我還需要提出未履行同居義務的訴訟因應嗎?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第一

因為調解訴訟程序的一環

很多條件或部分共識均是在調解談出來

所以建議你要找律師

而且以實際的說

調解時就請律師

調解完才請律師價格是一樣的

第二

主要照顧者取得機會較大

要注意不要被奪走孩子

第三

剩餘財產必須計算才知道

第四

抓半年到八個月

因為目前案件太多

社工忙不過來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chyi 105-06-22 01:33

您好,本人於去年9月與前夫協議離婚,兩個孩子由我扶養監護權也歸我,離婚協議書清楚載明男方需將扶養費按月匯款入本人帳戶,但離婚至今,其間只以現金方式支付約3萬餘元,之後以各種理由拖欠扶養費,苦撐數月,在經濟壓力越來越大的狀況下,不得不上來尋求幫助,想請問律師,若要請求支付扶養費,我該採取什麼方式進行?對方是自營商,對外可能有債務存在,且名下尚無動產,若對方以無法支付為由,或想進行脫產,可否有方式可預防?

另外,離婚前,對方因吸食安非它命,在婚姻關係其間對我精神迫害,以至本人多次自殺未果,當時有錄下對方對我說的不堪言語,甚至離婚後,還不斷對外散發不實謠言意圖毀謗本人名聲,獨自一人帶著孩子離開已是壓力重重,還要不時受到謠言傷害,甚至言語恐嚇,想請問關於這個部分,我可以對對方採取何種行動?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扶養費的部分,如果雙方之前於協議書內有載明對方應支付扶養子女費用,建議可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對方履行協議。如果協議書內沒有載明扶養子女費用的數額,可請求法院酌定扶養費。建議您應儘快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對方如涉及恐嚇妨害名譽,您可以提出刑事告訴,追究對方此等犯罪行為。

 

 

伊靜 105-06-22 00:59

律師你好:

103年我有買一台機車是用分期付款

但我已經全部付完了

104年我去監理站繳清罰款跟換了新的車牌賣給另一間車行

不過今天我家跟公司都有收到法院通知單

說我沒有繳清所以要強制扣款

不過在這一年內我都沒有接的銀行電話催繳,

也沒有收銀行寄的催繳單與存證信函

請問我該怎麼解決這件事情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2 14: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必須可以向執行法院聲請異議,然後向法院聲請閱卷閱卷資料裡面就會有執行名義的相關資料,倘若有程序瑕疵,可以聲請再審。

2、反之,倘若確實有積欠款項,則建議可以清償或與債權人協商,然後簽立清償證明或和解書。

Willy 105-06-21 23:25

麻煩請問各位,小兒(當時國三)前年12月時沈迷於收集各種運動員球卡,花了很多錢,後來我們才發現他是偷拿家裡存放的各種外幣去換錢才能買,而在他東窗事發後,也離家出走了幾天,就在找他回家的時候,我們才連絡上他常去的球卡店,也更驚訝的發現那個店家居然還讓他欠了近40萬台幣的消費,那店家起初還裝的很輕鬆當沒事,甚至還騙我們總?要過幾天才會知道 ! 事情拖到現在,因為我一直拒絕承認那些消費調解不成立,結果那店家就找了個想選議員的免費律師對我捉民事訢訟了,請問我有什麼方法來應對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2 00:27

您好,

 

1、因本件高達40萬元之消費並不屬於日常生活所必需之買賣關係,是您可主張因您兒子尚未成年,所締結之買賣契約為效力未定,經您拒絕承認後確定為無效,您將卡片全新返還店家即可。

 

2、建議後續應委請律師處理訴訟事宜,才能周全保障權益,爭取勝訴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6-21 23:18

阿嬤有兩個兒子,從以前到現在出車禍都是由小兒子照顧,阿嬤現在變殘廢需要有人來照顧,大兒子說小兒子會把阿嬤的保險私吞所以要分一半,那這樣大兒子是否也要照顧阿嬤?自己寫一張簽切結書是否有用(沒有律師在場)?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1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險金為阿嬤所有,無須理會大哥要求分一半之說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1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險金為阿嬤所有,無須理會大哥要求分一半之說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6-21 23:31
回覆 琪 的發言內容:

阿嬤有兩個兒子,從以前到現在出車禍都是由小兒子照顧,阿嬤現在變殘廢需要有人來照顧,大兒子說小兒 ... (恕刪)

我的意思是說小兒子也不能侵佔阿嬤的財產所以兄弟自己私下簽切結書然後各自照顧阿嬤如果一方沒做到,切結書是否有效?

Lin 105-06-21 22:19

律師您好,我想詢問離婚切結書該怎麼打比較完善? (我是幫我爸詢問)

我爸爸有再娶一位阿姨,生了兩個小孩,但是那個阿姨現在外遇,且對方男人催我阿姨跟我爸離婚,而阿姨也看在對方男人有錢想跟他走,並與我爸吵著要離婚,且近期帶小孩都隨便帶,小孩怎麼了也不管,我爸想保護這兩個小孩,想要在離婚時也簽一份切結書,請問我該怎麼打格式比較完善? 謝謝您的答覆!

 

你好:

要撰寫離婚協議書,就離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項、會面交往方式、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事項詳細約定,雙方簽署後再找2位證人簽名,由夫妻共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雖然網路上有制式例稿可以參考,但若要求完善,建議委請律師撰寫離婚協議書較妥。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1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對方急著離婚,可待對方提出對您父親有利之條件,或您直接提出有利於您父親之條件,請求對方給付賠償金,才答應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若沒有滿意之條件,可拒絕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1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對方急著離婚,可待對方提出對您父親有利之條件,或您直接提出有利於您父親之條件,請求對方給付賠償金,才答應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若沒有滿意之條件,可拒絕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監護權扶養費、會面交往、剩餘財產分配等都要詳細註明,可尋求律師協助。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離婚的協議書影響雙方權益甚鉅,提醒您務必先與律師當面詳細討論,以免衍生不必要之糾紛。建議您應委請律師撰擬協議書,以確保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jose 105-06-21 22:09

某家公司因買設備可申請補助款,簽約安裝後合約內容也記載分期期數及撥款金額,最近期間此公司因稅務問題要求簽署認購股權合約,並停止撥款。本人不同意,此公司解釋會以其他方式撥款,但要扣除贈與稅之金額在另行撥款,請問律師先進     因合約內容無記載扣稅內容且補助款也發放幾次,現在未能依照規定時間發放及記載發放之金額,

1.此合約是否有效且此公司有權更改時間及金額嗎?

2.以稅法來說此公司是否可以隨意變更契約來加諸於個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2 11: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合約只要合法有效並經雙方簽署,則雙方都受到拘束,並非一方得以任意變更。

2、稅務負擔的部份,併無相關法令限制,這個是屬於可以私人約定的事項,但是倘若最後沒有繳納,稅務機關還是處罰在法律上應該繳納義務人。

3、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105-06-21 20:54

小弟於先前娶一位外籍配偶

但是來台一個月設計小弟及家母家暴

女方提告通常保護令,於5/26判決駁回(因未符合通常保護令核發要件「持續性」)

5/27家事法院寄出判決書,小弟5/30收到

今日向承辦書記官詢問,尚未收到女方上訴的抗告

但是書記官表示在忙,女方是否已經過了10日提抗告期限,並未回答。

 

因小弟的委任律師手邊有一個案子是提抗告後,雖然案件裡面是「第一次」發生事情,但是到高院還是裁定核發保護令

 

而不如通常保護令法條「有持續性家暴」,才得以核發保護令

難道這是讓法官自由心證去判的嘛?而且抗告是女方寫訴狀就會二審開庭?還是說女方還要提出新證據才會開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只要對方有提出抗告,基本上法院即會審理,而法官心證確實難以掌握,您方也只能據理力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對方只要提抗告就會到高院,至於是否有持續性等,要看卷內所有證據,仍有一定之判斷標準存在,建議還是要重視,避免後續其他問題。

105-06-22 06:51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對方只要提

依照女方手上證據是「完全」沒有持續性

但是就不知道為何小弟委任律師手邊有一個案件,是一對父子吵架一次,而且才第一次有「衝突」

案件鬧到高院就改成發保護令了..........

這樣豈不是法官隨便高興怎麼判就怎麼判

米妮 105-06-21 20:06
律師您好 我妹妹於6/19晚上在八德興豐路上被一輛賓士撞傷 左大腿閉鎖性骨折及多處外傷 該輛賓士一連撞了3台車後肇事逃逸 但車牌掉落在現場 警方傳喚車主到案說明 車主卻表示車不是他開的,也不知道車借給誰 想請問律師們,我們現在應如何處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先對該車主提告,車主之說詞顯難以令人相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1 23:39

您好,若您因此有受傷,還是可以提告肇事逃逸,另車主的說詞檢察官還是會判斷是否有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1 23:43

您好,若您因此有受傷,還是可以提告肇事逃逸,另車主的說詞檢察官還是會判斷是否有理。

阿寶 105-06-21 19:56

律師們好:我爸爸在10幾年前買房子,因為沒有能力還款,後來被法院拍賣,過了不久,銀行倒閉了。近年來有自稱金融資產公司已經伸請扣押家父三分之一薪資,由於沒有注意是否有支付命令寄來家中,所以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接下來的事宜,我們應該怎麼辦?該如何查證屬實?或是提出異議還來的及嗎?〔記憶中有法院判決債權假扣押無效駁回,不知為何又能執行薪資扣押〕

請善心律師大德指點教導,非常感謝,寶合十感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1 20:30

您好,

 

1、可向法院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

 

2、另可向該執行股書記官聲請閱卷,即可確認債權強制執行之依據為何。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峻賢 105-06-21 19:55

律師您好:

我於104年9月買房子因前面停車空地靠近馬路約2坪非我所持有(共有12人持有),但因須搭圍牆以利搭採光罩於是透過持有人A先生要跟他購買,但A先生開價1坪要10萬(目前公告地價1坪2.8萬);我無法購買,於是跟B先生購買讓我有持分,但卻被A先生告竊佔,請問是否我會被告成立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1 20:21

您好,

 

1、與他人共有土地,除非經過分割或經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則仍無權使用土地

 

2、您已明知土地有A共同持份也尚未分割,若未經A同意使用了土地,確實可能構成刑法竊佔罪。

 

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共有人間未有分管約定,則您的行為是可能會構成竊占罪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1 23:49

您好,有成立竊占罪之可能,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以確保您之權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1 23:55

您好,有成立竊占罪之可能,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以確保您之權利。

呂承璋 (avocat988093) 105-06-22 11:01

您好:

1.民事部分,您的敘述略為簡略,且土地案件,各面向脈絡切入分析均言之成理,因此這種案子建議親赴律師事務所付費諮詢,帶齊資料,請律師親自審閱分析評估,切忌隔空抓藥。

2.刑事部份,遭對方提告竊佔罪,合乎我們律師處理案件的經驗法則,並不意外,而律師擔任刑事辯護的價值在於「國家刑罰使用的審慎性」,我個人很反對民眾動輒以刑逼民,浪費司法資源,更反對司法「機械性適用法律讓人民成罪」這種態度,您遭提告竊佔罪,這算小罪,但當然存在無罪辯護空間,建議委請律師處理。

 

謝謝!

YAO 105-06-21 18:14

請問律師

              我與前妻剛離婚,但我發現之前我父親給我的一筆款項有問題,與她連絡過後,她不想歸還,也無意歸還,這筆款項粗估約三十至五十萬之間

               我想請問,可以用什麼方法要求返還,(當時有簽屬互為拋棄財產剩餘分配,但這筆款項為父親所給,應不在工作收入及其範圍內,是否可要求返還?)

                關於這個部份,可以聲申付命令或是申請侵佔嗎?

所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指「法定財產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上開財產並不包括繼承或是贈與等無償取得的財產及慰撫金。」故閣下可依民法第179條規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具狀提起返還不當得利之訴求,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1 23:47

您好,可能需要先確定法律關係為何再向對方請求權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1 23:56

您好,應不至於有侵占之問題,若需請求須證明非夫妻間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

小AI 105-06-21 17:03

律師您好

我在2011年2月多時所買的遊戲帳號

透過8591寶物交易平台所購買

但是沒有付切結書

日前要登入時發現密碼錯誤

懷疑是不是上一個買家利用原資料盜用回去

但是打給遊戲公司 他們說時間太久遊戲歷程資料已經刪除..

這樣還可以查到當時有人登入的IP位置嗎?

從2011年到現在2016年已經經過五年了...

 

目前有的資料只有8591寶物交易平台的當初交易紀錄...

這樣去提告還會成功嗎?? 麻煩律師幫忙回答 感謝

小AI 105-06-21 16:01

律師您好

我在2011年2月多時所買的遊戲帳號

透過8591寶物交易平台所購買

但是沒有付切結書

日前要登入時發現密碼錯誤

懷疑是不是上一個買家利用原資料盜用回去

但是打給遊戲公司 他們說時間太久遊戲歷程資料已經刪除..

這樣還可以查到當時有人登入的IP位置嗎?

 

目前有的資料只有8591寶物交易平台的當初交易紀錄...

這樣去提告還會成功嗎?? 麻煩律師幫忙回答 感謝

呂承璋 (avocat988093) 105-06-22 11:30

您好:

您要維護自己權利,提告是一定要的。

建議您委請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專業論述、齊全證據,自可大大提高勝訴機會。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