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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 103-03-28 15:50

租房給一房客,租約未到期,房租追討十分易之前提出如負擔太大可遷移至別處,承租方叫我賠償他一個月房租??(我們簽的是一般契約)

現在的情況是我房租追討十分不易,之前詢問又說依法如果有收押金,未收租金要等4個月才能強制驅離....我想問

下一次寫租約的時候,可否自行加注條款,類似的意思就是

1.如果房東房客追討房租兩次以上房東有權終止契約,無需賠償任何費用(那這兩次都要寄存証信函以留証明嗎? )
2. 如積欠房租兩個月,房東有權中止契約,無需賠償
這樣跟法條有戶相抵觸的地方嗎?如果有的話,可以加注什麼說明以我寫的為主

3.另外 我每個月這樣要房租 我真的累死了 一直被耍 要個房租要去好幾趟 我可以索取精神賠償嗎? 如果可以,要有什麼證據才可以?

陳華明 (律杏) 103-03-29 16:09

 欠租兩個月後, 要定期限催告房客繳清所欠的兩個月租金, 還不繳, 此時才可單方面終止租約(民法第440條第2項). 但最好還是一欠租就定期催告繳清(因為出租的目的是要每月收租金, 不是為了能終止租約). 房東本來就不好當, 這是您要體認的(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30 16: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如此約定房屋租賃契約。但若對方不願同意,該約定亦不發生效力。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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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27 06:37

房子之前,房東便口頭承諾說"隔音很好",也詢問了網路的問題,他說70M很快。入住之後卻發現隔音很差,連隔壁洗澡水聲音都聽得到,也被鄰居以敲打牆壁、之後來敲門抗議過說我很吵。
以下是第一次的簡訊內容→
我傳給他:網路壞了,常有人抓東西你沒限速,而且當初你說隔音很好
(因為有人抓東西流量過大,使我連不上網路)
他回傳:網路有70M我會提醒大家克制,夜深人靜時容易感受有聲音的


之後網路一再出問題,我便傳簡訊問他我自己去牽一條來用可以嗎
他回傳說其他人都沒有這個問題,開工後他再請人查看。


到了快繳房租的時候開始起爭執,3/4他傳來訊息說房租共多少錢要自轉或是收現,我回:收現。請問不是10號收嗎,另外網路問題一直沒改善,我要自己牽了。
他回:好十號下午四點收,我詢問過有線沒問題,其他房也還好
我回:如果轉帳請問戶頭是?沒關係其他房沒有問題只有我有問題所以我自己花錢裝,不為難您


但他卻到3/10繳房租當天才回訊息給我說繳費的帳號
3/11傳訊息說如果我沒空轉下午他來收,並詢問為何都不接電話
3/12再傳訊息來說鬧鐘聲音吵到隔壁了
我回傳:真的嗎?不好意思唷因為簽約前您說隔音很好
他回:隔音好並不代表毫無聲音,房租轉了?
         請問今天幾點回?我晚上九點去收房租或是下午,請回答
我回:我可以錄音和錄影存證,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可以錄給你看網路和我房間音樂以及鬧鐘的聲音,讓您感受看看是隔音差還是我太吵。另外,我一錠沒有超過住家噪音的標準。我房租早就都準備好了,只是您都不處理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繳。難道只有房租記得要收嗎。我絕對不是難搞的人,我之前租在學校附近兩三年從來沒有被抗議過,也沒有網路的問題。而且鬧鐘我也不是設定半夜,已經是早上八點之後了。
之後他打電話來我不接。其實因為我有憂鬱症或躁鬱症(還在試藥中),不太能以電話溝通,我沒有跟房東說過這點,但是重要簡訊我都會馬上回。
電話未接之後我又傳簡訊:或者您要跟我同住一天感受看看,連隔壁洗澡水聲我都聽得道,所以我也要抗議嗎?昨天十一點之後不知道左邊還右邊有明顯的聊天聲,常常有這種事情我也沒抗議過,您覺得我的要求很過分嗎?
傳完後他又打電話來,我以簡訊回覆"上班中",原因如上面所說,我不太能講電話
他便簡訊回覆我:下班請接電話約見面說,本地若不合妳意請另尋他處不勉強謝謝
我回:謝謝~我懂妳意思了~那我再請問您,當初不是有說隔音很好嗎?回答我這個就好了,您說是的話那就真的是我的問題沒錯了~
他回:謝謝指教,真的沒法做到一百分滿意對不起囉。
我回:所以雙方都同意解約是嗎?(3/12  18:10)


因為當中我們都用簡訊不間斷聯絡,我那句話的意思是詢問他想要跟我解約是嗎,但他突然不回覆,我就當作他不是這個意思了。
3/13,22:27他突然傳簡訊→你好,本周六下午四點到租屋處檢測網路商談謝謝


這裡是我沒看清楚他有寫"商談",便沒回覆他,我以為只是請工人來檢查網路,後來才知道是要進到租屋處檢查(中間有通過一次電話)。於是3/14晚上九點43分我傳訊息給他:我以為你想同意解約網路問題在於你沒限速,你在某個時段量出來的結果不代表全部的時段的結果。另外鄰居抗議我的問題,其實他應該刻意你才對,八點九點已經不是半夜了,況且手機能多大聲。老實說我也常常聽到鄰居的聲音,那已經影響我的精神狀態,我因而看了多次醫生甚至住院,讓我無法工作,這都因為當初您說隔音很好,但我卻常常連隔壁的洗澡水聲都聽的到。如果您真的要如此,我可能要走民事訴訟了。
十點35分他回傳:請於明天下午四點半解約交屋況。
我回:當初我於10號前便又詢問繳款帳號,是您於繳費當天才回覆我並且指控,所以這個月房租才會到現在都還沒繳因為我們起了糾紛。我一再詢問您是否解約,您也迴避我不給我任何回覆。如今才突然單方面說星期六解約,這樣變成是您趕我走,您違約了。我也不是故意找您麻煩,您可以讓我住到下個月10號讓我找房子並且退我一個月押金(當初押金收兩個月),如果您不同意,堅持如此,那我只好告您違約和精神賠償,您要給我兩個月押金並且給我一段時間住直到我找到房子
他回:小姐我給了你方便,你一再當隨便,請看合約第三條第一款,挑三揀四就想解約,我只不過順你之意。
合約第三條第一款是說房租應於10號前繳納,不管任何原因。
我便回傳崔媽媽基金會"定期租賃契約房東可否提前終止租約?"的網址給他看。(00:20)
他回:是你一再要求我談解約又拒付本期房租,又拒接電話面談(00:40)
我沒回他,他又自己傳簡訊來:我想你的所有反應是擔心提前解約押金被扣是嗎?不會的,只要沒有毀損我們會還你的。夜深了,早點休息晚安
(01:16)
早上我起床看到簡訊便回→提醒您:六日不在家,後續事情晚點談。(06:58)


因為當天早就約好北上兩天找男友,怕他白跑一趟就傳了這樣的訊息,
想不到他回→早安:現在回覆這是你想拖延的目的,何時?
我回:想請問您意有所指的,我想拖延甚麼?為什麼?
他不回。
我又傳˙:不好意思請問您,到底是我一再不接電話不溝通,還是您每次關鍵時刻簡訊都不回?從以前到現在我有甚麼樣的問題都是與您用簡訊溝通並且已成雙方習慣,為何要對我做不實的指控?
他也不回。
其實因為他很多猜測的不好聽的言語已經弄得我很不舒服,雖然是我自己本身就有精神疾病,本來與男友的兩天計畫因為他的簡訊變成我去一天就回來,因為心情實在糟到受不了。我覺得很生氣,我為什麼要白白因為他這種沒辦法提告的用語可是實實在在傷害到我,還有鄰居來敲門抗議,雖然無關房東的事,但是那次也讓我非常害怕而發病,這當中我兩次大量吞藥並且嘗試自殺,以前都沒有過。不能完全怪在房東身上,可是我想要他負他應負的責任,本來不想提告簡訊中我也有提出解決方法,但是他又先言語攻擊(對我來說是),後來才改口。
房租我有請朋友與房東會面拿給他,因為我已經沒辦法見他。好幾天我都自己在家裡一直昏睡,是朋友每天打電話給我叫我下樓開門他拿食物給我。
我不是想拿很多精神賠償錢,就是生氣。請問這樣的問題可以提告嗎?網路的部分我已經有證據和數據紀錄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27 1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您的的問題應該僅為民事糾紛,建議您循民事調解程序或是消費者保護程序救濟

2、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您的房東確實保證過網路跟隔音品質及語言人身攻擊的話,則可嘗試告訴詐欺公然侮辱等罪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存證信函通知房東該瑕疵,並請求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處理,可主張解除契約損害賠償之,惟您需蒐集相關證據,以利訴訟時主張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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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 103-03-26 19:59

我家和隔壁兩家鄰居照理每年要繳交地租

前幾年房東開始會拖欠不收 

直到前一年在我們積極地奔走下 才找到房東一次繳清兩年的地租 

 

而今年農曆年過了好幾個月 房東又拖延不收 我們住得很也不心安

如果沒繳房租 (雖然不是我們不願)是否會對我們的權益有害?

表示房東可以隨時趕我們走

我們和鄰居已經打算去鎮公所請求協調委員會出面協商 (讓我們繳房租

但我看到貴網站 還是想請教一下 我們的權益問題 

(其實我們很想把土地買下來 去年曾跟對方談 但價格談不攏而懸宕下來)

 

謝謝您的幫助

 

 

 

 

 

 

 

 

 

echowu 103-03-26 17:55

您好,我發現租賃契約書的第16條「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絕無異議。 」及第12條: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至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損害賠償,如甲方因涉訴訟所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均由乙方負責。

所以,如果我依法申報了房租的列舉扣除,導致房東日後被查稅及補稅,他可以用這兩條要我賠償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19: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契約有約定增加之稅捐由您負責,則您申報後房東增加之稅捐,即可向您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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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 103-03-25 23:47

不好意思 我們是房東 想問一下 如果家中不幸有親人過世,需在家中辦喪事,但是一樓店面有租人做生意,店家不讓我們設置靈堂,能有甚麼辦法跟店家溝通呢?  當初簽訂的房租契約是簡單式的,因為不想預設立場,所以沒有寫到這一條,該怎麼辦呢?  我們有釋出誠意少收一個月的租金 但店家還是執意不讓我們設置,該如何溝通? 

既然租給別人,除非經過對方同意,不然你們就是不能使用,至於怎摩溝通,已經不是法律問題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8 17: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同意,您亦不能強迫對方同意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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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ina37 103-03-25 17:45

1.弟弟長期住在哥哥名下的房子 未支付水電費也未之覆房屋稅(哥哥不住這)當然也沒收房租 希望弟弟搬離 但弟弟卻占地為王 此時該如何走法律途徑?使弟弟搬出

 2.這個弟弟還有家暴 會打自己的父母跟女兒 請問我是否可通過電話錄音收集這弟弟的言語暴力作為家暴証供?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7: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哥哥可對弟弟起訴請求所有物返還請求,及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關於弟弟打人之部分,可於驗傷後,提起刑事傷害告訴和聲請保護令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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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5 18:00

你好

建議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弟弟請其搬離

若其不從可對其提起訴訟要求搬遷

另外有家暴事實可驗傷提告傷害聲請保護令

可依所有物妨害除去、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等的規定起訴請求搬離房屋家暴部分實務上要有驗傷單,有其他證人的話更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georgina37 103-03-25 18: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建議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弟弟請其搬離

若其不從可對其提起訴訟 ... (恕刪)

 

家暴多年前有被打 無驗傷單 目前都是言語暴力跟作勢要打 沒真的打

他的父母不願出面作證 如果他在電話中出言暴力 我不能用電話錄音蒐證嗎?

 

 

您好,這不會構成侵占罪,除非他有據為己有的意思,但你可以提告拆屋還地,請求他搬離。另外,如果能收集到證據有暴力的事實,可以聲請保護令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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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忌 103-03-25 09:10

本人於102年12月14日.接到一名越南女性朋友電話.對方以要交房租為由.急需向本人借2萬元.並說於新曆過年後還錢.

本人於12月16日下午.給了對方2萬元後.對方於12月17日就在FB留言.因本人的電話遭到監聽.不方便再跟我聯絡.12月18日即刪除本人FB好友.12月19日辭去工作.12月20日手機停話並馬上搬家.從此不再和本人聯絡.

對方這樣做.是否構成詐欺罪?是否有詐欺的犯意?

法律先知解答小弟的困擾.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對方返還借款。至於是否構成刑事詐欺罪,您仍須舉證對方有施用詐術及詐欺之故意。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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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 103-03-24 23:38

租給一個房客,契約打一年(用的是一般書局買的合約書),不到兩個月繳錢就不正常,半年後我受不了,常常收租跑空,請他去找便宜一點的房子搬走,他要我賠償他兩個月的房租!!!

現在房客到4月7號就積欠我兩個月的房租,我們打的是一般契約,請問到 4月7日我可以依法叫他搬走了嗎?最快可以幾號叫他走?依法處裡程序?何?要怎麼做,拜託告訴我順序。另外他積欠的其他費用(管理費,水費,電費)我要如何追討 ??著實感謝

 

twobow 103-05-11 06:48

不行趕他,要他積欠四個月租金,含押金

然後寄存證信函催告,15天後再寄解約存證信函

拿著存證信函去法院提遷讓房屋訴訟

勝訴後到執行處強制執行

Sunny 103-03-24 23:36

租給一個房客,契約打一年(用的是一般書局買的合約書),不到兩個月繳錢就不正常,半年後我受不了,常常收租跑空,請他去找便宜一點的房子搬走,他要我賠償他兩個月的房租!!!

現在房客到4月7號就積欠我兩個月的房租,我們打的是一般契約,請問到 4月7日我可以依法叫他搬走了嗎?最快可以幾號叫他走?依法處裡程序?何?要怎麼做,拜託告訴我順序。另外他積欠的其他費用(管理費,水費,電費)我要如何追討 ??著實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對其起訴請求返還房屋及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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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3-25 17:07

您好!除上面律師意見外,補充說明:若有收押租金,宜注意必須先用押租金將欠租抵付完後,再欠租二個月,才可以主張終止租約收回房屋;當然其他所欠費用也可以一併追討。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unny 103-03-27 18:5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除上面

這樣他要欠我四個月我才能終止租約,我真的是虧大了!
下一次寫租約的時候,可否自行加注條款,類似的意思就是

1.如果房東房客追討房租兩次以上房東有權終止契約,無需賠償(那這兩次都要寄存証信函以留証明嗎? )
2. 如積欠房租兩個月,房東有權中止契約,無需賠償
這樣跟法條有戶相抵觸的地方嗎?如果有的話,可以加注什麼說明以我寫的為主

電話的話諮詢費怎麼算?

我不想年年租人鬼打牆 太痛苦了

Sunny 103-03-27 19:06
回覆 Sunny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另外 我每個月這樣要房租 我真的累死了 一直被耍 要個房租要去好幾趟 我可以索取精神賠償嗎? 如果可以,要有什麼證據才可以?

陳華明 (律杏) 103-03-29 17:37

 4月7日之後, 你還是要發函限期請他繳清積欠房租, 期限過後, 就可以終止租約, 請求他搬走, 不是用押金抵充後不足才終止租約, 因為押金的抵充是在終止租約後才可做的(http://www.lawmed66.url.tw)

bear 103-03-23 16:02

本月十三日我母親無照騎乘機車載我回家路上,遇到事故,主要幹道堵車,路可四方街無交通號誌,我方於慢車道等待車流通過,從主要幹道要向我方停止等待機車方向轉彎之肇事汽車因與我方對向直行車搶道,故撞上我母親以及我本人,造成機車前方車體全毀,我母親因停車等待左腳背在地被肇事汽車之左前輪輾過,幸好無造成粉碎骨折,只是壓傷,但母親原本就因身體腰椎及左腳不好已在家休養將近一年半,對他本身來說是二度傷害,以及左右下肢多處瘀青,我傷勢就輕微,主是左膝蓋及大腿多處瘀青,肇事後我方立即報案並要求肇事者拿下三角架放在車之後方等待警察到來,但肇事方卻說他車上沒有,且等待中打電話說:我又撞到車了,讓我方聽在耳裡很不愉快,以致警察具備案作成三聯單,後來一切賠償處理肇事方全交給保險公司,且保險公司也很消極,我有心想說就私下和解,肇事方完全沒誠意,而且總是我方聯絡肇事方,肇事方都無主動聯絡,亦無關心我母親之傷勢,我方告知對方將一切按造法律程序走,肇事方卻說:你們無照,我上法院不會輸!但現在我方也不知該如何提告,家中只有已畢業非學生的我與大四生妹妹半工半讀工作扶養我母親,一個月約不到四萬元收入,學費、家用開銷、保險費、房租、水電瓦斯等費用,以及保險借貸利息,根本幾乎不夠生活了,還多了此筆開銷,車損10180元,看醫生費用機車為我之上班交通工具,益增加交通費用,也要請假帶母親去看醫生,且每天熱敷四次每次15分鐘及每日上藥三次,每次待藥乾後重覆塗抹三層,對於腰椎受傷無法彎腰的我母親,平時襪子都要家人幫忙穿上,怎麼有辦法自行做這些照護動作,不時也要照顧及工作兩頭燒,我真的不知開如何解決此問題?因為無照本是交通處罰條例之行政罰,與肇事方刑事過失傷害民事損害賠償就不能混為一談,但對方卻說要告就告,我方無照會輸,想盡快解決此事,讓生活回歸正常,生活已經困苦,車子還被押在車行沒錢付,更沒錢請律師,真的別無他法,想請求幫助,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24 17:15

您好!只要對方有過失就應負責,重點不在於您有無駕照;對方既然無誠意和解,只能司法解決;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告對方過失傷害,起訴後可另再提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4: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照駕駛為行政罰,對方若有過失,為刑罰。故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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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3-03-22 10:44

房客承租套房時只付了當月房租及一個月押金,約定下月付房租時一併補足另一半押金,如今第2個月起房租及一半押金均未付,請問可

1.以未付足夠押金為由致合約不成立,寄發存證信函請求搬離嗎?

2.如房客拒收存證信函或搬離如何處理?

租約不會因為沒付押金就不成立,欠租達2個月後就可終止租約,對方如不搬,起訴後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積欠租金達2個月,即可起訴請求搬離及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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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忌 103-03-20 18:16

本人於102年12月14日.接到一名越南女性朋友電話.對方以要交房租為由.急需向本人借2萬元.並說於新曆過年後還錢.

本人於12月16日下午.給了對方2萬元後.對方於12月17日就在FB留言.因本人的電話遭到監聽.不方便再跟我聯絡.12月18日即刪除本人FB好友.12月19日辭去工作.12月20日手機停話並馬上搬家.從此不再和本人聯絡.

對方這樣做.是否構成詐欺罪?是否有詐欺的犯意?

法律先知解答小弟的困擾.謝謝.

ㄚ國 103-03-19 23:49

律師妳好 今天收到法院通知:遺棄罪(我為被告) 因為要照顧爸爸 所以沒去上班 家上房租 生活費等 最後我變成跑路了 哥哥十六歲就一直住朋友家 想回來住 都被爸爸駁回了 爸爸他所欠下的債務都找我(像醫療費 瓦斯欠費等)然後我去申請緊急補助金 也都匯入他的存簿 可是他的錢好像被他朋友領光光 存摺 印件 身分證 都不見了 反而說是我拿去了第一時間也沒去報案 而且我是因為金濟沒辦法加上爸爸愛喝酒 腦中風了一樣也愛喝酒 所以請爸爸先行住朋友家 沒想到沒半個月收到法院通知 請問:我會坐牢嗎?!我有之前租屋證明都可以證明他之前都是我在照料的 只是月初房子房東收回了 我無能為力 他自己顧著有錢就花 沒錢就找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20 09: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只需要備妥您所述的照料父親的資料,於開庭庭呈給檢察官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94條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您之前均有為相關之扶養義務,可提出證明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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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皓 103-03-17 09:11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訂房子的時候是房仲負責的,房仲說要先付訂金8000(兩個月的房租),在看中其中一間房間後就付訂金了,可是之後卻說那間房間已經被訂走了,請問該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房仲違約之情形,可向其請求損害賠償,需視您與房仲訂立之契約而定。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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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鄉人 103-03-16 18:32
因為我住在公寓大樓內

然後由於最近經濟有點拮据

有跟房東討論過退租的問題

但是因為房租契約未滿一年

所以房東不退保證金 而且也有跟房東討論過如果住到這個月底

那我不付房租 就搬走 

房東也不願意 他要我付租金

不然就馬上搬走

想請問我的房屋租賃契約上面有寫

備註3 租金不得拖欠3日以上經催繳未繳房東有權斷卡換鎖以及終止契約

是不是如果我已經3天沒繳租金

房東有權利直接換鎖斷卡 因為我是公寓大樓 所以有電梯卡

因為本來是押金2個月 因為我只有先付1個月押金

房東要求我另外寫一張切結書

切結書內容如下

承租人 XXX 向 出租人 XXX 承租 XXXX 房間乙間於承租時尚欠新臺幣XXX元整

承諾於 103/03/15 日前將押金補齊,否則無條件斷卡終止合約,無條件搬離

承租人 XXX簽名


想請問一下 假如我不繳房租 住到這個月月底 然後搬走

也不需要退還押金了 

這樣房東有權利在月底之前 斷我的電梯卡 跟 終止合約 並且強制趕我走嗎??

因為我看一些討論都是寫說房租未經2個月沒繳 或是 到達一定金額

才能執行 可是我的契約是寫在備註內

這樣是否合法?? 是否真的超過3天未繳 房東有權利斷卡換鎖??? 不知道這樣 我如果不繳房租的話


是否可以住到月底 然後不會被斷卡換鎖?

我有跟房東商量過了...

但是他不願意我住到這個月底...

他說 要不我現在搬...

要不就繼續租....

那我的切結書呢??有效用嗎??

切結書內容如下

承租人 XXX 向 出租人 XXX 承租 XXXX 房間乙間於承租時尚欠新臺幣XXX元整

承諾於 103/03/15 日前將押金補齊,否則無條件斷卡終止合約,無條件搬離

承租人 XXX簽名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3-16 20:50

您好:

押金的部份涉及契約自由,所以法律不大會加以干涉。

租金部分,由於民法第440條第2項所規定是欠租的「總額」達到相當於2個月租金,與幾天內未償還無關,所以還是要看你積欠租金的總額有無達到相當於2個月租金

請參酌。

異鄉人 103-03-16 21:07

那所以  假如我租金未達2個月遲繳...

房東是沒有權利 斷我的卡片  跟 換我房間的門鎖的意思嗎??

就算在合約內有簽名 有備註 還是沒有效力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切結書若有重大不利於您之規定,似可主張為無效。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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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ng 103-03-14 14:03

您好:我有一間公寓,因租給房客母子二人,但一個多月前獲知因房客又讓另一友人入住且不明原因死在裡面,房客匆匆來電告知「不租了!」就失音訊,下落不明,去電都不接,屋內東西都未搬走,且鑰匙也未交出。現在我因房子平時都只交給親人代管,租賃合約早已過期未立新約,糟糕的是代管人弄丟了合約書,所以不知道房客的詳細身份資料(只知姓名、手機號碼),目前已二個月未付房租(最後一次支付是元月份,押金只押一個月)

我的問題是:

1.  當時立合約並無法院公証,現在我手上無任何文件可証明我們彼此有租賃關係

2.  我該如何取回我的房子?(聽說房東不能擅進入房客屋內即使他未付房租也一樣)

3.  在如此條件下我能就房客轉租其他人致造成我的房子變成疑是「凶宅」這事可另請求賠償嗎?

 4. 我現居住在台北市(戶籍也是),但房子是在台中市,如果需要訴訟是以台中或台北法院來進行?    

以上問題麻煩解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4: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房客請求租金及損害賠償,起訴法院為房客之戶籍地法院,或您於租約中有合意管轄之法院。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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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租賃關係仍可籍由其他證人來證明,或者對方不否認即可,您要取回該屋,應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之訴,並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而管轄地則以台中地方法院為管轄,本件有對方手機號碼,則可以請法院去函調其資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15 19:55

您好!對方若未否認有租賃關係,您即可不用租約證明;若要取回房子,可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遷讓房屋之訴;但是訂約時若沒有約定不得轉租承租人依法有部分轉租的權利,因此,您要以此向承租人請求賠償,似乎沒有根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希 103-03-07 23:57

您好:

我有一間房子(公寓1樓+2樓),已租給現任承租者2年多,近日因公寓3樓施工整修後造成房屋漏水,經抓漏公司已有找到是因為水管漏水導致,並已處理完成。

抓漏公司表示,我的房子(公寓1樓+2樓),並無使用該水管在排水,都是3樓以上住戶在使用,只是將水管埋在我的牆上後排出。該承租者表示在公寓3樓住戶房子整修後,我的房子開始漏水(但承租者並無事先告知我,3樓在整修),這問題在他告知我後,我就盡快處理好了。

承租者透過郵局存證信函表示該事件讓她精神及工作財產生損失嚴重,要求我要賠償50萬元,否則他就繼續住在那裡不搬走,也不付房租,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8 00:4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建議你無須理會對方的請求

承租者若之後不付房租

則可以解約

然後要求她搬走

如果解約後對方還是不搬走

可以對其提告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3-08 08:05

 對方是惡意敲詐,不需理會,若對方不付租金達兩期,則發函解約要求搬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無須理會對方之無理請求,待其欠繳房租達兩期,可發存證信函解除租賃契約,請求返還租賃物及相關違約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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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 103-03-07 17:03

您好! 我有一個租房問題想請教

我和我朋友與房東簽約租房兩年,押金20000,月繳1萬/1人5000,私人原因,如未滿兩年我就搬遷,也向朋友說過,押金部分無條件讓房東沒收,因為我違約,也沒有要在2/20後繼續承租!

我搬遷一個月後,房東要求我繳交,上個月2/20和這個月3/20的房租共一萬元!而事後 4/19房子確認無誤!將退還1萬元押金!。

如沒有照他意思走,他將至法院寄存證信函給我,要求賠償未滿兩年約。

(Ps:因為朋友還繼續承租,但我和他沒有達共識繼續承租該房,而他若要繼續承租不是該由他自己負擔1萬元/一個月房租嗎?)

請問?我是該繳交一萬元房租?還是能以未滿合約,違約沒收押金?

若沒照他的方法做他能告我嗎?或要求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7: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的押金已被房東扣為違約金,對於房東其餘要求,可不予理會,待房東對您起訴請求違約損害賠償時,再主張您已扣押金為相關違約金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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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3-08 08:22

 如果簽約對象是你跟你朋友,你朋友還繼續住,那租約還是繼續有效,

至於你跟你朋友間如何約定,不拘束房東

紗南 103-03-04 23:02

媽媽生病需要醫療費用 媽媽名下有房子而因兄弟信用不良無法使用房子來個人信用增貸 嫂嫂信用良好於是與媽媽和我們兄弟口頭約定房子以買賣名義借名登記於嫂嫂名下來增貸爾後的貸款由我們兄弟一起繳納要是兄弟誰有能力將房子貸回時即可過戶 所以將其房子過戶於嫂嫂名下讓嫂嫂增貸圖銷之前貸款 多餘的貸款金額就是當媽媽的醫療費 後媽媽過世 房屋還是登記在嫂嫂名下 貸款依然照剛開始口頭約定由兄弟平均繳納 結果現在嫂嫂卻說房子是他的 我們之前所繳的房貸是算房租 但因為繳貸款時是由哥哥收取現金 並無轉帳證明 也無繳納收據之證明 因相信是兄弟 所以未提出要開取任何繳納貸款之證明 現今不服嫂嫂這種行為所以提告刑事訴訟侵占罪名提告 但法院卻說證據不足成立侵占之罪 我們只有一些手寫單據 開庭2次都說證據不足 但是嫂嫂也有說我們沒準時繳交房貸 是不是提告的罪名錯誤 是該以其他罪名提告嗎 如是又有何罪名可提告 不能以詐欺提告嗎 因為當初他說願意以自己名義增貸 但房子須先過戶至他名下 貸款由我們一起繳納 陷再卻說是房租 那不能算詐欺嗎 因為先把房子爭取到手 雖說有她貸款圖銷證明 但是圖銷後貸款我也是有一起繳 這樣能算詐欺

回覆 紗南 的發言內容:

媽媽生病需要醫療費用 媽媽名下有房子而因兄弟信用不良無法使用房子來個人信用增貸 嫂 ... (恕刪)

 依您問題所示,要告詐欺,也必須提出相當的證據,否則會被法院認定為民事糾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借名登記,請求返還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主張借名登記應先考量一下舉證問題,就這部分事實上可能是有一定難度的。

借名登記,乃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契約,借名登記,雖不以訂定字據為必要,惟發生糾紛時,主張借名登記關係存在的一方當事人仍須設法舉證同時符合「當事人間係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借名登記財產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這二個要件,法院始得據以認定借名登記關係存在,以實現其利益。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775號(借名登記之舉證責任分配
民事訴訟如係由原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負舉證之責;若原告先不能舉證,以證實自己主張之事實,則被告就其抗辯事實即令不能舉證,或其所舉證據尚有疵累,亦應駁回原告之請求(本院十七年上字第九一七號判例參照)。又按稱「借名登記」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契約。主張借名登記者,自應就該借名登記之事實負舉證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這是一般借名登記糾紛,可終止借名登記契約,並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惟如無物證,至少要有證人可以佐證.

snow 103-03-03 22:47

我與房客簽約10年,目前剛入住對方也裝潢完畢,簽約時是以原狀交屋,而現在房客說他當時裝潢時換的大門5萬,換的水槽2萬,加裝浴缸2萬要求我們出(都已經先施作才跟我們要錢)當然我們不願意,因為從沒有同意過東西也沒有壞只是舊了,但他們就自己不付房租了,所以現在他們就自己從房租中扣掉九萬元,由於這樣他們並沒有積欠超過兩個月,目前就只是少繳九萬大約一個半月的租金,這樣我們應該怎麼辦呢?當然他們都有提出一些藉口來要求我們支付,1  大門 他說因為我們房東負責修繕廁所時太吵,依照大廈管理條例我們必須換門˙(但我有打去問主委 他說他們絕對沒有這種要求,另外我當時修洗手間時明明就還是舊有的大門,但最重要的他根本沒經過我同意) 2.水槽 這部分是當初簽約時有寫到要提供一個水漕,我們也提供了一個放至陽台的水漕 但他們看到不滿意就拒收,之後他們還叫我幫他們安裝熱水管至陽台,我表明不要,但他們最後就變成這樣,直接自己加裝一個帶有瓦斯爐的流理臺在我們的陽台,也叫我出錢,扯~~ 3 浴缸是因為之前浴室有漏水,後來整室重做就沒有加裝浴缸了,這部分原先一開始是想請房客裝潢公司一起做,所以討論後有請他們提供估價單,但太貴所以舊換我們的水電工,當時討論後他們出具的估價單上明明就寫著浴缸打掉鋪磁磚的,現在又翻臉不承認。

問題:

請問律師大人他們這樣的要求有合理嗎?難道都沒有辦法制裁他們嗎?我們家為了這個房客已經全家都烏煙瘴氣了,大家心情都很不好,媽媽都快憂鬱症了,也因為此瘦了好多,希望律師大人可以給我們一點建議,謝謝

以下還有一些問題

1.雖然租約公證可以強制執行但是因為他公司並沒有資產,所以看來是無法強制執行,所以我們應該怎麼辦呢?有律師說只能打官司,但是就算贏了他沒有資產那我們會有錢拿嗎?有債權可以延續多久呢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呢?有看書上說可以拍賣動產 有嗎?比如公司電腦嗎?

2.我有看六法全書,租金追溯期只有五年,但是我們的租期為十年,所以看起來似乎無法直接從押金中扣除,那所以 要是我們提出訴訟如果我們贏了,那這9萬事會變成債權還是一樣是積欠租金呢?(因為我們有想過他們是蓄意不繳租金,未來他要是營運不善是有可能再不繳房租,但是一定又是用諸多藉口)我的問題是比如他目前欠繳一個半月,那未來他要是再欠繳超過半個月我就可以直接趕他走嗎?法官會認定說因為租期過長如前面敘述,所以對方不可以主張由押金中扣除嗎?那萬一是五年後才開始又不繳房租,我是不是要忍耐到四個月才可以提告呢?

3.要是對方不繳房租提告他,那在訴訟期間他又持續不繳房租訴訟時間萬一 一年他不就一年都不繳房租,又因為他的公司並沒有資產,所以 我根本拿不到錢就等於白給他住呢?或是我可以要求負責人或代表人支付呢?(畢竟他實際有住也有辦公阿也是有利益所得的)這根本就是詐欺

4.若是對方又以其他藉口不繳房租(超過兩個月)那我們訴訟後,法官會認定他不繳就應該搬走嗎?還是會同意他的藉口讓他直接扣抵房租也讓他繼續住下去呢?比如 他這個月又說因為他換了窗戶5萬他叫我們出,我們不要他就直接扣,那最後訴訟後法官要我們一人一半,那我們就變得要支出7萬他們支出7萬,那7萬就變得沒有超過兩個月12萬租金,所以他就可以繼續住嗎?還是會是契約解除或終止 我們另給他7萬?

5.還有訴訟時須先由起訴者支付裁判費那比如我先支付,若是之後我勝訴了,但他們公司沒有資產他要是不付我錢,那我不是整各虧很大(不繳的房租+裁判費+律師費)

6.另我有買租屋法律手冊來看,有一些不甚了解,希望律師解釋一下。

(1)契約終止與契約解除有何不同

(2)契約解除之效力:契約之效力因解除而溯及之消滅,未履行之債務當然免除,以履行者,因無法律上之原因,而生不當得利反環之問題。契約解除後之法律效果,依民法第259 260 261 264 265 266 267的規定行使,主要為回復原狀的義務。---所以該不會我告贏他,他就不用履行債務吧? 另外當時簽約時有寫依當時使用原狀歸還

(3)若訴訟裁判費會是多少呢?因為雖說是租金60000元*12月*10年*1%=約七萬但 基本上照這樣的房客 我真懷疑我能拿到多少租金耶~這種算法我覺得不甚公平

沈恆 (沈律師) 103-03-04 04:16

您好!未約定的裝潢或其他費用房客要自行負擔,您可以寄存證信函通知已將未繳足的9萬元租金押金中扣抵,將來若有欠租一樣從押金中扣抵,等扣完押金後再累積達二個月欠租就可終止租約;終止租約後才有理由起訴趕房客,起訴後時效就中斷,不用擔心時效問題;訴訟期間房客若仍占用,可以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本件租約,對不熟悉的房客訂定租期長達10年租約,對房東是很不利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6: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對對方起訴請求租金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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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19:41

 您的問題很複雜, 但也很簡單:

1. 房客應該是公司吧, 自然人以公司為擋箭牌為非作歹, 好處多多(反正都是公司負責), 所以他們會這麼做, 公司法也才會修法而引進揭開公司面紗原則

2. 任何修繕裝設要先通知房東, 由房東來做才對. 沒通知就自行敲敲打打, 已經構成刑法毀損罪, 您可試試看這條路(是告那些自然人, 不是告公司, 因為公司不會犯罪)

3. 既已公證, 公證書有載明願受執行. 那就不必再訴訟了, 直接拿公證書去執行即可(當然要先看看是哪些事項有願受執行之約定), 所以訴訟費用之類應不必考慮, 應考慮執行費, 但沒看到您公證書的內容, 個人也很難論斷. (lawmed66@gmail.com)

snow 103-03-09 10:41

 過了幾天的思考,又有新的問題想提問律師大人,懇請回覆

想問,面對這樣的房客,目前我想很多最後覺得似乎我只能以消極的方法來解決,才是成本對我來說最低的,是這樣嗎?

我只能消極的等待對方不繳租金達到法定期限通知對方終止租約後,起訴他遷讓房屋及不當利得,是這樣嗎?不知道在這期間我會不會有何風險呢?有沒有我想不週全的地方呢?

另外 起訴不當利得(住在裡面不繳房租)可以針對個人嗎?因為公司沒有資產我打贏了也沒有用

 

小豬 103-03-02 08:50

各位律師們好,請幫幫我們家,謝謝!我們家在做餐飲業,前年(2012)8月與房東租店面簽6年契約,使用的契約書是紅色封面的"最新房屋租賃契約書"。內容並沒有增加任何一條是有關於增加房租的條例。也就是正常來說是6年不調組金。

但在今年(2014)1月,房東卻要求提高房租,而且提高的比率為19%。在近期更是要求我們簽新合約,連押金都必須補齊到新租金。他說是以契約書中 第十九條: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決不異議。

房東還很強硬的說,如果要照合約書走,他很有把握可以讓我們離開!!

在此,我想請問律師們,如果房東違約迫使我們搬遷,我們可以要求房屋裝潢費用,以及廚具等費用依折舊比例賠償嗎?並且歸還押金與訂金,以及營業全部損失?如果可以,我該如何計算呢?

拜託各位律師幫幫我們家,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18: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與房東租約為六年,對於房東換約之請求,若您不同意,可不予理會,也不要再簽任何名於任何文件上,待其對您起訴請求時,再視其主張以合約規定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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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豬 103-03-02 19:54

律師您好,我想再請問您:

若真的要撕破臉,房東要求提前解約,我們可以要求賠償房屋裝潢費用按折舊攤體、營業損失以及歸還押金嗎?因為我們和房東之間的對話,我有用錄音筆錄下來了,房東以類似威脅、恐嚇的方式說"若要按照合約書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讓我們離開",如此也可以告他恐嚇嗎?

非常感謝房律師的幫忙,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2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東之言論似尚不構成刑事恐嚇罪,依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惟若房東堅持提早解約,係屬違約情事,可要求相關違約損害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豬 103-03-02 20:26

瞭解了,但要求裝潢賠償、歸還押金營業損失等是允許的,對嗎?

非常謝謝您房律師

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以上損失列為違約之損害賠償,對房東加以主張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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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3-02 23:03

您好!其實您有六年的租約保障,若您沒有違約房東並無片面解約權,所謂「房東堅持解約」,您大可拒絕;倘若您同意其解約再想求償,必定是費時費力又無法完全如願。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華明 (律杏) 103-03-03 18:50

 1. 契約書19調已訂明承租人(您應是乙方吧)要補貼房東增加之所得稅, 房屋稅. 那您據實補貼即可(但補貼房東所得稅?實在有問題. 租金所得本就是房東要繳所得稅的). 和租金根本是兩碼子事

2. 您可參考民法442條但書規定, 租金在您的案例中是無法任由房東單方面調漲的! 大可回絕!(lawmed66@gmail.com)

小豬 103-03-03 19:16

律師您好,我可以再請問您嗎?

在第二十一條中,是說如果房東真的違約,解除合約要求我們搬遷,我們可以求償搬遷費、營業損失、裝潢費用(依折舊攤體計算)、以及歸還押金、訂金嗎?可以的話,該如何計算呢?還是說房東只需要支付我們一個月的租金違約金嗎?

非常感謝您的幫助,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18:32

 謝謝您的詢問, 我的意見如下:

1. 在民法上, 只要契約上有約定房東可提前終止(不是解除, 也不是違約, 也不是中止, 是合意終止)租約, 則他可以片面提前終止契約, 只要他支付您契約上所定的補償費用即可. 若沒提前終止之約定, 那您可不管房東, 繼續租下去!

2. 所以要看契約上是寫了中止時房東賠償您那些項目: 若搬遷費, 營業損失, 裝潢費用都有在內, 那您可向他請求這些, 房東在支付了這些您的損失後就可中止租約要您搬出去, 像是彼此交換!

3. 搬遷費, 裝潢費(要折舊)都是核實計算, 也就是提出單據後實報實銷向房東請求. 或是簡單些, 直接和房東各談定一筆數目(類似統包, lumpsum)也可

4. 營業損失就要費工夫計算了. 平均月營收(如六個月之內的平均)多少, 再減掉平均月營業成本, 就是每月獲利 (但又有毛利gross profit, 淨利net profit之分, 通常以毛利計算), 也就是您的每月損失, 再乘上如果沒提前終止租約, 您本可再營業的月份數, 就是您的營業損失 (當然還有折現問題, 暫且不表)

5.  押租金本就該還你, 其實不在房東對你應做賠償的範圍內 (lawmed66@gmail.com) 

小豬 103-03-04 19:04

律師您好:

但目前的問題就是,契約上並沒有增加"違約中止時房東賠償哪些項目"

那我該怎麼辦?

謝謝您。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20:01

 那麼合約中有同意房東可提前終止的條款嗎? 若無, 繼續租下去, 房東要提前叫你搬, 你可拒絕. (或是跟房東談判, 他把搬遷費用等等支付後, 你才同意提前終止租約並搬出, 當然就此要另訂新約)(lawmed66@gmail.com)

小豬 103-03-04 20:24

律師您好:

我們的契約,除了原本就有的二十二條條約之外,就沒有另外但書條約了。

唯一跟解除契約有關的只有第二十一條,但是只有寫賠償一個月的租金違約金。這是是不能再跟房東求償其他項的意思嗎?因為這幾天房東又來要求簽新合約,我們不答應;他現在似乎要我們法院見面了。我該怎麼辦?

謝謝您。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20:37

 好, 那我完全明瞭了, 你們有約定只要付違約金一個月就可提前終止. 違約金的定義, 請見民法250條, 尤其是第二項. 所以約定一個月房租違約金, 這一個月的房租就是你們預先約定的損害賠償額, 房東只賠你一個月就可以, 即使你因提前終止而受到的損害額遠超過此數, 你也不能多要, 因為這一個月就是你們約定好的賠償額(願賭服輸, 這道理和期貨一樣, 履約價格是事先就約定好的)(lawmed66@gmail.com)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21:08

 這個房東真是老手, 也是高手, 拿一個月的租金換取以後漲租金的更大收益! 他在法官面前當然不會說要漲租金賺更多所以終止租約, 即使這麼說, 他也會勝訴, 因為你已經同意他付一個月賠償金就有終止權, 你還必須自費拆除裝潢回復原狀(費用還不能向房東請求, 因為這本來就是終止時房客的義務),真是虧大了! 但別失意, 建議找律師好好看看租約, 才知道有沒有反敗為勝之道(lawmed66@gmail.com) 

taya 103-02-26 14:20

律師你好!!

我在本月9日於竹北市看見一間店面很喜歡,跟房東約定三月簽約,租金為24000含管理費跟一車位! 當天給了一個月租金當訂金,房東在收據上載明如三月不履行合約就沒入訂金! 然後在收下訂金的時候告知我不可以報稅,不然要再外加15%租金!

我是第一次租店面也不知道房屋租金可以報稅!所以我回答房東不會報稅!但是在收據上面並沒有寫明這條!因為是房東收訂之後才提起的!

但是後來知道我要批貨必須辦理營業登記證就需要報稅,所以知會房東,希望不要跟我多收15%租金,會超過我的預算!

房東回應:第一年租24000但第二年開始房租變三萬,不含車位!

            或者直接加3600的租金!

一口咬定我違約!!  請問這樣他可以全部沒收我的訂金嗎?

關於對話內容都有訊息存檔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 辛苦你了!

 1.如果雙方當事人已經約定好租約條件  並言明不做報稅使用  如果你報稅  確實會增加屋主負擔    2.至於事後約定條件有變更  這部分還是需要雙方同意才算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4: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違約事由,房東似可沒收訂金,但您亦可主張就違約金酌減之。惟目前您僅是希望房東能不要多收15%稅金,若房東拒絕,您僅要多繳交15%稅金,您亦無違約事由。若您無違約事由,房東即不可沒收訂金。至於第二年租金漲價,那是第二年合約之問題,若您覺得太高,您亦可第二年就不租,僅租一年。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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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ya 103-02-26 14:4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違約事由,房東似可沒收訂金,但您亦可主張就違約金酌減之。惟目前您僅是 ... (恕刪)

 

律師謝謝你詳細的回答!

我沒寫清楚一點 就是我跟房東還沒簽合約只有口頭約定要三月份簽合約!

關於簽約內容都沒有明文去寫下

這樣也是違約嗎? 謝謝你幫我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4: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421條規定:稱租賃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契約。前項租金,得以金錢租賃物之孳息充之。第422條規定: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由上述二法條之規定,租賃契約非要式契約,非一定要有書面契約。若雙方口頭講好,且亦能舉證,如相關錄音簡訊等,可得知雙方有成立租賃契約之真意,則租賃契約似已成立之。除非,對方無相關證據可證明雙方已成立租賃契約,則似有機會請求返還訂金。若對方已有證據證明雙方已成立租賃契約,若您有違約事由,則對方可沒收租金作為違約金,但您亦得主張民法第252條規定: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請求酌減違約金之數額。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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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應先把書面契約拿出來看看,確認有沒有相關約定內容(承租人同意不申報租金支出及違反此約定之效果),才能釐清本件目前法律關係如何。

taya 103-02-27 11:38

 非常感謝賴律師的回覆!!

我的書面契約並沒有提及稅金支出相關事宜.只有單純提到三月如未履行簽約就沒入訂金!!

這期間也完全未使用到房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起訴請求違約金之酌減。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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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3-03 19:15

 1. 您的問題其實很單純. 租賃契約的本約都還沒訂, 租金多少, 如何報稅, 以後怎麼漲租金等有待租賃契約加以約定的事, 其實雙方都還沒達成合意, 房東說的那些都不會拘束你, 大可放心

2. 您付的定金是立約定金, 作用是向方東擔保你三月會和他訂租賃契約的本約, 到時你黃牛不訂本約也可以, 就讓他沒收定金即可

3. 若您確定要定本約, 屆時再好好跟房東磋商上述第1點的事項要如何訂入租賃契約中(lawmed66@gmail.com)

呆呆霞 103-02-22 21:58

您好,事情是這樣的:我和朋友認識6、7年,這幾年當中,她陸續借了不少錢,當時沒寫借據共欠多少錢,只有口頭說會還,也有傳簡訊說,雖然沒辦法一次還清,但是每個月一定會還錢,不會不聞不問的,現在請她還錢,她確翻臉說,我有什麼證據說她欠我錢嗎?她欠我的錢當中,有我們住在外面三年的房租,(當時是我本人跟房東簽約的,房租全部都是我繳的)和她當初辦新手機,是我用卡先幫她刷的,她都沒給我錢。請問,這樣該如何處理呢?謝謝!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收集所有借款證據後,以訴訟程序主張,待取得執行名義後,再以強制執行程序滿足債權,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您主張法律上之權利。

呆呆霞 103-02-22 22:52
回覆 蘇毓霖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收集所有借款證據後,以訴訟程序主張,待取得執行名義後,再以強制執行程 ... (恕刪)

對不起,打擾。問題是,我沒有她當初欠我錢的借據啊!這麼還可以告她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簡訊可證明雙方有借貸合意,似仍可依此主張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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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呆霞 103-02-22 16:39

您好,我想請問,當初朋友借錢時,雙方沒簽借款證明,但她有傳簡訊說雖然無法一次還清,但是每個月一定會還錢,不會不聞不問的。但是,現在請對方還錢時,避不見面。請問,如果要告她,那她當初說要還錢的簡訊有證明的效用嗎?謝謝!

 

不好意思,那再請問,因為那些錢,是幾年朋友一場借她的錢,現在她反問我,說我有證明說她有跟我借錢嗎?當中有含一起住外面的房租和她當時辦新手機時,先幫她刷卡的錢,那這樣可以證明些什麼嗎?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7:03

 簡訊可以當作證據,建議聲請支付命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相關簡訊可證明您與對方有借貸合意,若您有相關匯款紀錄可證明您有交付款項,即可起訴請求對方返還相關借款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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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呆霞 103-02-22 16:05

您好,我想請問,當初朋友借錢時,雙方沒簽借款證明,但她有傳簡訊說雖然無法一次還清,但是每個月一定會還錢,不會不聞不問的。但是,現在請對方還錢時,避不見面。請問,如果要告她,那她當初說要還錢的簡訊有證明的效用嗎?謝謝!

不好意思,那再請問,因為那些錢,是幾年朋友一場借她的錢,現在她反問我,說我有證明說她有跟我借錢嗎?當中有含一起住外面的房租和她當時辦新手機時,先幫她刷卡的錢,那這樣可以證明些什麼嗎?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15

 有的,建議保留相關簡訊,並聲請支付命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相關簡訊可證明您與對方有借貸合意,若您有相關匯款紀錄可證明您有交付款項,即可起訴請求對方返還相關借款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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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tiny 103-02-13 22:40

您好 我的問題是
我們兄弟倆人的父母,在我兩歲的時後就離婚
監護權當時在我父親那邊
但當時他一直不務正業,是奶奶在賺錢扶養我們倆兄弟
到大約我國小時才轉由外婆那邊扶養,我父親並沒有拿出任何一毛錢扶養我們倆兄弟,每天沉迷酒店跟賭博直到, 我國中二時,奶奶過世,我父親將所有的遺產拿走
並且對我們兄弟兩不聞不問,完全就像人間消失一樣
一直以來都是由母親扶養到成年後,才自己謀生,目前我34歲了,最近接到外婆通知有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家事法庭的公文
要求我們兄弟給付父親扶養費  雖說現階段是調解方面  

但應該會走到法律方面 到時應該父親會以遺棄提告
說實在的,我們現在也過的很辛苦,因為我母親因為經濟壓力的關係,已經精神方面有異常了,而我們兄弟倆也只是分別在外租房子,也要負擔母親的房租生活費,實在無力再去負擔父親的扶養費請問我們該準備些什麼資料,才不需負擔扶養

依照你所說的情況,可以以對方沒盡撫養義務來主張免除撫養義務,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請求減輕或免除相關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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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應該有機會主張減輕或是免除扶養父親義務   2.可以提出相關戶籍資料  以及看是否有相關證人可以出庭作證  證明父親沒有共同生活以及提供扶養費的事實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父親均無扶養過您,請求減輕或免除您對父親之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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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103-02-13 12:51

您好~

想請教廠房簽署租賃合約事宜

一廠房若2人共同持分(即兩個所有權人)

出租時,租賃合約可否簽署三份.法律上是否對兩個所有權人較有保障

(亦即甲方所有權人兩人各執一份..承租者乙方持一份)

 

亦或簽署兩份(甲方所有權人,一人執正本.一人執副本則可)

後續若承租者無法繳納房租或涉及相關法律問題,所有權人持副本租賃合約

即可提起相關法律追訴權

1.   房屋所有權人跟出租人未必需要同一個人   2.如果所有權人有顧慮  當然可以兩個都當出租人  簽屬乙式三份租約   各持一份為依據  這樣也可以減少糾紛  也有助將來舉證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租賃契約不一定要2位所有權人均簽方生效力,但若您擔心對您無保障,亦可要求2位所有人均擔任出租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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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余 103-02-10 12:29

各位律師你們好

      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 我在101年和房東簽訂一份租賃契約 , 原先約定是獨立電表計算 ,且電費為1度4元 , 有一個但書是"若政府的電費有調漲時 , 他們得以按照比例調整電費" , 目前在102年後就沒有再繼續簽訂契約 , 已經自動轉成不定期契約了 ,電費是半年收一次 .

      我的狀況 : 102年後第一次收費時 , 他以台電漲價為由 , 導致他的用電成本提高 , 在收費時才單方面告知我 , 目前他已經將電費調整為6元 , 然後他們一直威脅我,若我不滿意可以搬家 , 造成我的困擾 , 因為我有問過台電的收費 , 他們說是採級距收費 , 最高1度收費也差不多5元左右,之後我就要求房東將半年的電費收據列出 或者告知我用電的電號 , 若真的有漲的這麼高時 , 我也願意繳納這些費用 , 但房東一直用這是機密, 拒絕提供給我資料 , 但後續協商多次 , 房東終於把電費降為1度5元.

     我的問題 :

          1 目前我的租屋契約已經轉為不定期契約 , 那房東可以用不滿意他調漲的電費或房租的理由要求房客搬家嗎 ? 若之後他將電費調整為1度10元 , 我也只能被動的接受嗎?

          2 若之後台電降價時 , 我是否也可以主動要求房東調降電費呢 ? 若我要求房東調降電費,若他不接受 , 再度要求我搬家, 那房東是否有違法呢?

         3 像房東不提供他繳電費的資料 , 這樣是否合法呢?

星星 103-02-02 17:43

你好,請問一下。

在99年期間,我姐結婚。因當時姐夫原本住台北,後來一些問題不得已要搬走

之後便暫住在我台中家。直到去年初他們買了房子搬走之後。從他們搬進來後未收取任何費用以及房租,其間共2年半。請問一下。房租現在還可以追討嗎?其間他們有生小孩、小孩子生完之後也住在家裡。未有任何租借據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6 23:25

您好

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時效是五年

所以你還可以要這兩年多的租金

但因為你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了維護你的權益及給您完整的建議

可以攜帶資料到本所諮詢

也歡迎來電諮詢

 

Ellen 103-02-02 02:24

您好 我想請問

除夕當天早上突然有人在我的窗外(套房)施工
掛上了某議員的賀年帆布廣告
這個帆布完完全全擋死了我的窗戶

現在房間內完全不透氣也透不進光線

房內也充滿帆布的塑膠味
而且這個會影響我居住權益的工程 完完全全沒有通知過我
詢問過房東代理人之後 他只說了要我自行割一個v字氣孔透氣
但即使是割了氣孔,陽光還是完全照不進房子
白天房內黑到需要開燈
目前的屋況 跟我當初簽約時的屋況完全不同
是不是已經是違反了當初所簽的合約?或是影響到我的權益?
我有提出幾個改善方式給對方:
第一個 降低房租(無須拆除) 協調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格
第二個 無條件讓我提早解約(原訂契約至103/02/28,無須拆除) 電費與租金我會照居住天數付款
第三個 拆除廣告
以上是否有不恰當的地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3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東可能違反租賃契約之相關義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全體顧問律師員工

敬祝

新年快樂

恭喜發財

萬馬奔騰

馬到成功

闔家平安

您好:依您所說的狀況,您的房東似乎有違反租賃契約,而您的所提三個方案都是法律上都是可行的,建議可以先請對方拆除,如果不行則您可以請求對方減少租金或是終止租約並請求賠償

tracy 103-01-31 20:47

您好,父親過世留下一間房子,目前是姐姐跟小哥在住,不願意賣,大哥跟小哥皆有負債,大哥不提供印鑑證明,也不表明是否繼承,小哥會把他的持分寄放在姐姐名下,基本上我是希望可以拿現金與他們切割乾淨,但是他們拿不出錢,請問1.沒有大哥的印鑑證明我們三個還可以辦理過戶嗎?2.姐姐十年前有拿房子貸款(當時所有權人是父親,債務人是父親跟姐姐)過戶後是否債務人我也有份?3.過戶後姐姐跟小哥不願意支付房租給我跟大哥,可以如何循法律途徑?

沈恆 (沈律師) 103-01-31 22:02

您好!若非所有繼承人同意,只能登記為公同共有;被繼承人的債務,本就是由繼承繼承,即使尚未過戶亦同;若想撤底分割而無法得全體同意,可能要提起遺產分割訴訟。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依民法提出裁判分割共有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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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繼承人中有人不願意辦理繼承登記  你可需要訴請繼承繼承登記   且可同意訴請分割遺產    2.借款你並非債務人  但父親如為債務人  他的部分你可能需要連帶負責  如果未償還  房屋可能被債權人執行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繼承人中有人不願意辦理繼承登記 你可需要訴請繼承繼承登記 且可同意訴請分割遺產 2.借款你並非債務人 但父親如為債務人 他的部分你可能需要連帶負責 如果未償還 房屋可能被債權人執行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華仔 103-01-28 23:39

日前因機車與他人機車擦撞, 並約定以8500達成和解, 但在交付尾款金額時對方推說有事而請他人代收,之前看對方態度良好且有繳房租壓力在,因而儘管對方並無給我書面和解書跟修車單據我還是交付給他, 當下僅提醒對方等他拿到收據後,再請他寫份字據通知我去拿,事隔近一個月後,我打電話跟對方要,對方態度瞬間改變,一直揚言說我態度不佳, 且說要走法律途徑,這樣我可以走民事調解庭跟他索取民事賠償違約賠償嗎?但因當初是口頭約定,所幸簡訊大半也都有保留, 內容中對方也知道有8500和解的金額, 也有表示有收到, 若能成立, 按照慣例民事賠償違約金應該是多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起訴請求其履行和解契約,或發支付命令。就違約之損害賠償部份,由於本案金額小,相關遲延利息賠償似不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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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應該是發生交通事故後雙方私下成立和解   如果對方不願依和解契約內容履行  你可以訴請履行和解契約 或是仍主張侵權賠償   2.至於違約金  你們和解時應該沒有特別約定一定金額  所以這部分你可能還是要證明你是否有損害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咩 103-01-27 18:47

我方三貼,我也未滿18歲,但很守規局,騎在直路上,後來有一個阿嬤突然沒有打方向燈直接要迴轉去對面,我不知所措當下立刻跟他方向轉,然後我胸口是被阿嬤的摩托車鏡子打到,我的機車上面也沒有任何擦傷,我當下停下機車,馬上下車看阿嬤的傷勢 但是也不敢移動她,所以在一旁等候警車跟救護車的到來,之後阿嬤住院了,四五天,我們每天都有去看,每天都關心,一直到她出院了,本來想說過幾天談和解,他們卻打過來說之後再連絡,我方就等待電話,結果昨天打過來說要和解,結果隔天沒想到出面的不是那阿嬤,反而是她的兒子,還說甚麼帶了一個結拜的老大= = , 一開口就是談錢,沒有問情況,還誤會我說我狀的當下要跑掉 說甚麼我是被人家攔下來的=口=,一開口就說甚麼 要我方賠他們16萬,說甚麼他們是開麵店的 說甚麼我撞了他們 他們不能做生意說甚麼月收9萬 他們有請員工 員工的薪水 房租都必須要我方負責 , 請問 是誰的錯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0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不服該分析,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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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 103-01-28 15:4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不服該分析,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 ... (恕刪)

那請問三貼會影響歸屬責任ㄇ?

三貼是不是只須罰緩超載而以?

應該不會說什麼我三貼所以都我的錯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ZONE 103-01-24 20:56

大家好!
我是77年次的 今年約25歲了
  家裡是屬於大家庭 爺爺奶奶叔伯都住在一起的
因為我父親早就過世了  而我母親也回娘家住 我從小跟奶奶感情算比較好 所以我跟他們就住在一起
可是我叔叔跟伯父連兩老(爺爺奶奶)都不照顧的 都是我這個長孫在照顧 就連奶奶生病看醫生都是我自己請假騎機車戴他去 他們自己上班賺的錢不是自己花就是拿去給自己的孩子上才藝班或音樂班  家中的水電瓦斯房租 都丟給兩老去發落 我自己幫我奶奶管帳 都看得直搖頭 自己礙於輩分低 所以不好說什麼  這樣都過了好幾年 現在兩老都快撐不下去了 叫他們自己出一些錢出來減輕負擔 他們就開始推卸責任  甚至還扯到我頭上 叫我也要出 還硬說是兩老比較疼我 才會變成這樣 明明他們自己的小孩平時連端水給兩老喝 這種行為都不曾有過

因為我現在自己已經快受不了了,已經打算自己一人跟我母親出去住
可是叔叔跟伯父卻還是想要把爺爺奶奶推給我去照顧 自己搬出去住享樂
所以我想問的問題是
我這個"長孫"就真的要比較衰 在法律上還要扛起扶養爺爺奶奶的責任嗎?
還有如果我建議我爺爺奶奶 如果這些做兒子的不照顧的話 就去告他們棄養
請問這樣行的通嗎?

林智群 (klaw) 103-01-24 22:47

 你的撫養義務順位比較後面,應由你叔伯那一輩撫養,如果他們不願意,是可以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規定,叔叔及伯父對爺爺奶奶具有撫養義務,且其順位亦在您之前。若其不願以履行其撫養義務,爺爺奶奶可對其起訴加以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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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 103-01-24 12:26

事情是這樣

前年我像分期公司貸款了一台機車

但遲遲沒繳出分期款項

中間甚至還變賣了分期的機車

距離到現在  已經一年多

當中分期公司已經有寄傳票到家中

但我因為跟家裡的人鬧的不愉快而搬出家裡

也沒和家人聯絡

中間我也生了小孩 直到生產完事情爆發才主動連絡家人

家人才跟我提起有收到法院傳票

但聯絡不到我  

之後有說  分歧公司最後寄了一張 五天內打電話和解

可是我的家人跟我說的時候早已超過五天

後面我主動打了電話給分期公司

跟她說明整個事件

她只說聯絡不到我

所以案件已交由法院以通緝罪名找人

所以在那之前警察也上門找過我

這樣代表我被通緝了嗎?

我?不好意思  我真的很有心想和她和解

當時電話她只給我兩個方案

一個就是一次付清 兩天內 給八萬八 其餘金額不另外追究

一個是分兩到三期 但頭款需付五萬元

但是一下子我真的沒辦法湊出這麼大筆數目

我自己在家帶小孩沒收入

只靠男朋友一個人出門賺錢

每個月除了房租 小孩開銷 生活開銷 就足以打平了

後面因為湊不出款項

分期公司就傳了封簡訊

上面寫著

債權一案屢次失約未繳 公司將取消所有對你優惠方案

重新以利息20計算

並將以刑事詐欺罪名送至律師事務所進行刑事民事查封訴訟

我想問

這樣還會收到傳票開庭嗎 ?

假如上法院我還會有和解機會嗎 ?

如果他們提告成功 我會被關嗎 ?

我不能被關 我還有剛出生的小孩要養  

可以告訴我怎麼做才好 

 

 

林智群 (klaw) 103-01-24 23:17

 到庭解釋為何沒去開庭,並表示有和解意願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6 17: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下次庭期到庭說明相關情形,並表明和解之誠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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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的人 103-01-24 10:26

你好.我結婚5年多生有一個女兒五歲.去年發現我先生跟女生開我的車進出汽車旅館和網友.行車紀錄器只有錄音和進出地點.慢慢收證下來.發現他婚前就是常常跟很多女生有搞轟趴的習慣(和別人聊天的紀錄)進而又發現了她在婚姻關係中和別的女生的通姦照片.還又別個女生的親熱照片.之前因為回嘴有對我丟過酒瓶和別人面前對我丟雞蛋.讓我心生恐懼..他人現在在國外出差.我跟他提出要離婚.但是他翻臉.比我還兇.還把家用凍結.說孩子留下要走我走.....因為我現在的房子租賃的.合約是我打的.我想先搬家因為害怕他回台相處的每一天.請他搬離他的東西他不願意還說我私自動他東西就要告我.現在又說他又付房租小孩的教育費.但是說我不可以在他回台之前搬家...想搬家又擔心他回台尋找到我對我不利.也擔心小孩因為大人而波及.我要告他通姦刑罰.我是否可以把小孩暫時先放娘家照顧.會不會造成我以後爭取監護權

有驗過傷嗎? 先聲請保護令吧 ,另外要看過資料,才能判斷通姦成立機會有多少,通姦成立是可以離婚的,至於監護權部分,實務上法院通常看雙方工作、經濟、支持系統、小孩意願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您也是監護權人,你有權利安排小孩的被照顧的情狀,所以你送到娘家這是完全沒有違法問題,甚至你也可以搬離開家中,但你要搬離開你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過失,否則你先離開比較吃虧,但小孩部分沒有問題,只要不要讓他看不到小孩就好.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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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受傷,可先驗傷取得相關證明。若有取得相關通姦證據,亦可提出刑事通姦告訴。若通姦證據不夠齊全,雖可能無法成立刑事犯罪,但亦可成為民法第1052條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還可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及子女監護權,法院之判斷標準為何人為子女主要照顧者,雙方之工作及經濟能力等。另本所亦有女律師資深合夥人,可為您提供相關法律服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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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的人 103-01-24 11:14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也是監護權人,你有權利安排小孩的被照顧的情狀,所以你送到娘家這是完全沒有違法問題,甚至 ... (恕刪)

你好很謝謝你的答覆

因為被丟酒瓶並沒有傷到我本身身體.丟雞蛋有人看到.也在line聊天有跟他提及過他的這個舉動已經對我心靈的傷害很大了..他也承認他有這樣的行為確實衝動了.因為等待他心情好就說願意付款.一下談不好就說不願意付款.所以朋友家有地方可以安置我....我已經開口提及離婚還有他有女生進出汽車旅館和與人通姦要和他協商.他不願口氣又不好......我真的很擔心他回台的短暫時間.心情更火爆又動手.所以想先搬離家.等他回台再請家人陪同在和他面談.這樣是否可以先搬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以您的情形而言,您仍可以先短暫搬離,若他再有威脅情事,應盡量保留證據,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芸芸 103-01-24 02:11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於103年11月搬到高雄,因為她沒工作沒收入一切需要重新開始,因為同情就收留了她,這期間都沒有收取任何房租水電等費用,之後因為舊家租約到期我必須搬家,但因為一些糾紛並沒有在繼續收留朋友的打算,於是我自行找新家簽約準備要搬家,朋友於情急之下就用line拜託我繼續收留她,她會付一半的租金給我,九天後後她男朋友的媽媽自行幫她找房子,但當時她已經住進我家,但也不好意思拒絕男友的媽媽,於是就搬離我家,並允諾領薪水後將房租給我,一個月過後的現在,她突然傳line說她只住9天所以只願意付9天的租金及少許水電,最多僅付2000,我不願意就拉倒。我很生氣,因為期間我完全沒有趕她,是她自己搬走,我只要求她記得給我當初說好的房租,我們沒有簽約但所以line的談話內容我都有保留,請問這樣有法律效用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有法律效用,但9天的租金跟15天的租金,為此提起訴訟,您必須考慮您的訴訟成本。若不計較成本,是可提起訴訟加以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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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君 103-01-22 17:50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是租屋族,我租的房子有以下幾個問題

1.鄰居家概的陽台離我房間窗戶非常近,但她們喜歡在半夜2~3點左右洗衣服,導致我無法好好睡覺

2.合約上說除了冷氣電費獨立計算以外,其他瓦斯(桶裝)、水費、電費都以人頭平均計算收費

但是因為我們目前有三個房間再使用,我這間住2個人

另外兩間房客都說她們不要用桶裝瓦斯,於是不願意支付瓦斯費,但因為我沒有煮菜,熱水等於是只有洗澡的時候使用,兩人使用也不超過40分中得熱水

但不到一個月就用掉一整桶瓦斯,我們覺得很誇張,向房東反應,但房東確定另外兩個房客說話,說他相信她們不會使用到瓦斯

不過瓦斯是裝在公共空間,並解無攝影機,房東也不院處理瓦斯費用得問題

3.我房間經常跳電(2個月跳了5次之多),但總開關並不在我房裡,再另外一個房客房間內

我向房東反應會跳電的問題,造成我的困擾跟危險,請房東處理,但房東不願意處理,反倒是要我自己節省用電,還要我多付電費

 

由於以上三個問題,我已經確定要搬家了,但是押金房東肯定不會還給我

於是才會出此下策

我打算不繳交房出,我房租是每月12日前繳交,但因為有押金2個月在房東納,所以我若押金滿的話是到3/13

但是我預計2月底就會自己搬走,等於拖欠1個半月房租,等搬走之後會告知房東,請他把我積欠的部份用押金抵扣

若是這樣,房東可以對我做出什麼動作嬤?

因為我也沒想要讓房東損失到,而我也不想白白損失押金的部份

才會想說拖欠一個半月就搬走,剩下的半個月可以抵扣水電費。

 

請問若房東想要對我提出存證信函或是趕我搬走是可以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8: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必須等您積欠2個月房租房東方可趕您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君 103-01-22 18:35

那想在請問一下,所謂的兩個月是要滿兩個月嗎?

若向我這樣,一個半月我就會搬走,但也是拖了兩次繳費的時間

這樣也算是兩個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不是還有繳2個月的押金,故不會構成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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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鴉 103-01-21 14:24

之前租套房住的很痛苦,同層的住著一家三口(媽、女兒、兒子)
幾乎每晚都在那吵架,關門聲也都碰的關很大力
這幾個月下來的幾乎腦神經衰弱求助醫生
房東反應也都沒用,房東反而還叫我忍耐,對方女兒有病不太正常
我實在受不了決定和房東解約,嚴重影響到我的健康及精神,我告知房東民法第424條「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我不想住的原因也是在於房東實在太計較錢,不裝獨立電錶,電費用分擔的,當初我要租時,答應我一個月200元電費吃到飽(無電腦、無冷氣),租約是一年,一次繳上半年房租結束後,下半年要再繳房租時,卻說要改照電錶分擔,電費也全都由房東自己計算收費,完全沒有一個依據,實在很不合理,但我也只能默默接受

他答應解約,但堅持要扣我違約金3500元(一個月房租),後來盧了好幾天,好不容易殺到扣1500元,我下半年住了兩個月,說什麼未住滿約,所以房租要以4000元計算,所以扣了我八仟塊和電費,但我很驚訝他為何沒扣到我押金1500元,已經過了快兩個禮拜,房東簡訊來追討1500元的押金,但我已和他完成解約程序,我還該去理會他嗎?好煩惱~

煞祿 103-01-24 14:04

契約 雖然已經處理好 但是那是屬於金錢算錯

好比你去買東西 找錢 多找了500給你 你還是要歸還的 不然有侵佔之疑慮

之前新聞就有案例 有個傢伙 去提款機領錢 他多吐出來 結果還爆好康給朋友去領

最後 那些錢花光 還不是要還 ( 強制執行分期歸還 )

所以建議你 把多餘的錢給他 大過年的 別因為官司而晦氣

烏鴉 103-01-21 14:16

之前租套房住的很痛苦,同層的住著一家三口(媽、女兒、兒子)
幾乎每晚都在那吵架,關門聲也都碰的關很大力
這幾個月下來的幾乎腦神經衰弱求助醫生
房東反應也都沒用,房東反而還叫我忍耐,對方女兒有病不太正常
我實在受不了決定和房東解約,嚴重影響到我的健康及精神,我告知房東民法第424條「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我 不想住的原因也是在於房東實在太計較錢,不裝獨立電錶,電費用分擔的,當初我要租時,答應我一個月200元電費吃到飽(無電腦、無冷氣),租約是一年,一 次繳上半年房租結束後,下半年要再繳房租時,卻說要改照電錶分擔,電費也全都由房東自己計算收費,完全沒有一個依據,實在很不合理,但我也只能默默接受

他 答應解約,但堅持要扣我違約金3500元(一個月房租),後來盧了好幾天,好不容易殺到扣1500元,我下半年住了兩個月,說什麼未住滿約,所以房租要以 4000元計算,所以扣了我八仟塊和電費,但我很驚訝他為何沒扣到我押金1500元,已經過了快兩個禮拜,房東簡訊來追討1500元的押金,但我已和他完成解約程序,我還該去理會他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4: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予理會房東之要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9:08

 不用理會,房東不太可能為了1500告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東訴訟成本之考量,可無須理會。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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