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律師你好:
本人住在台北,7/6跟隨車隊出遊,下午在彰化市龍延北路266號發生車禍,我騎重機上坡(時速約30公里),對方下坡速度很快,看到我緊急剎車,後輪鎖死失控就撞上我重機左側..因為我戴安全帽及穿著防摔衣,所以毫髮無傷,後座老婆左手挫傷..對方因為未戴安全帽+無照騎車(未滿18歲),所以頭部傷勢較重,其他就是全身的皮肉傷,後來車友幫忙叫救護車即報警,車上裝的前後行車紀錄器影片也交給警方了,目前對方還在住院(7/9有下去探視及每天電話問候)...目前台北原廠就外觀估價為17萬多(因為拆開還不清楚還有哪些有損壞),對方家長也說因為小朋友未出院不願就賠償問題作處理,一切等小朋友出院再說
請教一下律師,目前就只能等30天後的車禍初步鑑定出來才能開始談賠償問題,還是可以如何進行下一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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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應可拉進來一併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律師大大您們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朋友A女.在某某視訊網站當主播.A女車禍不方便搬運電腦.A女跟視訊網站公司購買淘汰掉的桌上型電腦螢幕+主機.說好由薪水扣除.那時候我人去探望A女.A女順便告訴我這個困擾.我說我幫你搬吧.之後一起到某個大樓管理室簽收電腦(公司的人把電腦寄放管理室給A女自由搬運).管理室找不到A女所說的人名.把簽收本丟給我們自己翻找.找到之後簽名囉!加上管理員又重複一次哪棟哪樓的我就記住了!
以上這樣情況.因為我跑去這視訊網站私下密我前任女友(也是在這視訊網站當主播)說我知道他們老闆娘地址我打出地址但是幾樓跟幾號沒打出來.我對我前任女友說老闆娘不是要抓我?我地址跟他女兒念哪都知道.我也收集好證據.我會提供給警方.之類的話語.之後不知道誰通知老闆娘上來聊天室.我就公開說林xx(全名)你不是要抓我我在台中阿.快來抓我.之類的話語..老闆娘是一直把我踢出去聊天室這樣!
之後這個老闆娘打給A女狂砲轟還說知道我的全名跟地址要叫黑道處理我之類.還恐嚇A女別在台中出現.這些是電話說得(沒錄音到該怎麼調閱出這個通話的內容呢)?
隔天老闆娘跑去做筆錄.放話出來說要告死我們全部的人.A女有看到針對她的告訴是洩漏個人資料~而告我什麼就不知道了..這樣構成洩漏個人資料嗎?會怎樣判決?
我本身構成甚麼罪名?
我主要原因是要老闆娘別在袒護我前任女友.他跟我之間有債務糾紛.剛好我知道公司雇用一個未成年老闆娘還帶去做脫光的活動供應給客人花點數觀賞.我該怎樣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呢?老闆娘跟A女恐嚇說要叫黑道去我老家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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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雖然是簡易訴訟,但基本上仍會開庭而少有直接判決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是一個送貨司機,公司的車是三菱veryca,公司是跟和運租車租的,一次租三年
明年五月就三年到期,今年6月30日下午下大雨,車輛打滑出車禍,造成車子撞到無法修復,還好我人沒有受傷
和運都是保乙式車體險,但是和運覺得修復的費用大於殘值,所以報廢
提早解約公司要賠錢,我怕公司會向我求償損失,而且因為公司有三台貨車在送貨,現在變成二台貨車要送三台貨車的區域,有一台貨車要變成二個司機併車送貨
比較遠的地方,要改成寄貨運,公司的成本提高
現在我已經離職了,這個星期五早上公司要我去和董事長協調要如何處理車子的事情
萬一公司要我賠償怎麼辦,我只是一個做工的,我哪賠得起呀!
而且再租一台新的貨車,沒有辦法馬上就交車,還要等一陣子,公司才有新的貨車
現在董事長很生氣,我出車禍後就離職,很不負責任
六萬公里保養的時候,保養廠就說四輪的輪胎要更換,結果只換二輪,後輪的胎紋比較淺了,造成下大雨打滑
輪胎磨損應該要更換,結果和運要省錢,只換二輪
而且也不完全是我的錯
三萬五千公里的時候,保養廠說四輪都要更換,結果和運只換三輪,一輪用備胎,然後挑選一個狀況比較好一點的當備胎
和運為了省錢,犧牲司機的生命安全,害我把車撞壞了
我當天沒有超速喔!
和運今天早上有打電話給我,他說前輪是轉向功能,前輪是新的就不會打滑,後輪胎紋比較淺也不會打滑
所以和運現在要撇清責任
而且上次保養的時候是六萬公里,撞車的時候是六萬四千五百多公里,後輪磨損的程度也很難說
我今天中午有去保養廠問當時六萬公里保養的師傅,師傅說當初是這位和運的張先生說,換兩條輪胎就可以了,現在保養廠和租車公司互踢皮球
我的前同事、保養廠的師傅都說是你和運租車不修理的,不是我們公司不修理,也不是保險公司不修理,和運租車憑甚麼跟我們公司求償提早解約的違約金

某天早上我騎機車上班時與人發生擦撞車禍,事後對方不知從何管道查出我騎的是公務車,進而得知我的職業是公務人員,開價100萬元要我賠償她的醫藥、工作損失與精神損害,我不答應但願補償她20萬元,她不接受就到我的單位投訴我騎公務車與她發生車禍不賠她,在地檢署及法院出庭時說我騎公務機車與她發生車禍是業務過失傷害,意圖使我受更重的刑事處分,我向檢察官及法官陳述我不是單位的司機,當天僅騎車上班沒執行公務,所以檢察官僅以過失傷害起訴我。由於該車是公務車的車籍資料是監理站保管的公務機密,他以非法的手段取得進而得知我的職業,並以該資料做上述不當的運用,我想請問律師我能用個資法41條來告他嗎?如果不行要用哪一條來告她比較有勝算?為什麼?










今年2月在淡金公路(淡金路四段、新埔子路口)上發生車禍,我方為直行車(機車雙載),對方為對向迴轉車(汽車),當時號誌燈為閃黃燈,路口可迴轉,雙方應該皆有路權。當時是塞車的狀況下,故我方車速未超過限速50。
擦撞當下應是雙方都有疏忽(都沒有看到對方),但擦撞後對方未立即停車(對方說法是我們車速過快沒有感覺到撞到人),我方駕駛先被對方汽車前後輪各壓過一次,後座乘客再被壓過第三次,造成我方駕駛肋骨斷了七根、肺部氣胸、左手上手臂骨折及身上多處擦傷,後座乘客被壓過頭部,因有戴安全帽故只有臉部輕微擦傷、左腳踝骨折及腿部多處擦傷。
目前談了兩次和解,對方都不願和解,覺得和解金額太高,以及對方認為我方車速太快所以沒感覺到撞到人,認為他不是故意的,所以不願支付和解金,第二次談的時候我方將和解金再做打折,對方依然不願支付,因刑事追朔期六個月快到,故我們想要先做提告的部分,想要請問律師,我們要如何提告、以甚麼方式提告對我方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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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承如戴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父親所簽具之同意書,則可主張您及您父親雖係通謀虛偽為買賣之意思表示,為隱藏之法律行為為贈與行為,故頂多只要向稅務機關申報贈與稅即可,而因具有您父親之授權,而無偽造文書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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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內容主要是針對原審判決不服之處來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媽媽之前發生車禍,因為她年紀有點大了,又不太懂得法律常識,所以車禍發生不到24小時就跟人簽了和解書,但她之後開始出現嚴重的疼痛後遺症然後就只能天天做復健。
後來她去告了對方,刑事的判決書已經出來且已經不能上訴,但民事的部分今天一審被駁回,我媽媽正在考慮要不要上訴,因為上訴費對我們家來說是筆不小的數目,我們是向他求償一百多萬。
因為我媽在這之後原本想找肇事者談,但肇事者不但避不見面甚至當眾言語羞辱,我媽原本是個很健康的人,因為這件事腳再也無法順順利利走路,就連工作和家庭 都受到嚴重的影響。
我想請問各位,上訴的話勝訴的機率大嗎? 因為刑事勝訴但是民事一審就被駁回所以一直不知道該不該上訴,眼看日期就要到了。
駁回的內容目前無法得知因為判決書尚未寄到家中,但如果寄到家中因為全家最近都不在家也無法收到,所以要提早決定要不要上訴?

我媽媽之前發生車禍,因為她年紀有點大了,又不太懂得法律常識,所以車禍發生不到24小時就跟人簽了和解書,但她之後開始出現嚴重的疼痛後遺症然後就只能天天做復健。
後來她去告了對方,刑事的判決書已經出來且已經不能上訴,但民事的部分今天一審被駁回,我媽媽正在考慮要不要上訴,因為上訴費對我們家來說是筆不小的數目,我們是向他求償一百多萬。
因為我媽在這之後原本想找肇事者談,但肇事者不但避不見面甚至當眾言語羞辱,我媽原本是個很健康的人,因為這件事腳再也無法順順利利走路,就連工作和家庭 都受到嚴重的影響。
我想請問各位,上訴的話勝訴的機率大嗎? 因為刑事勝訴但是民事一審就被駁回所以一直不知道該不該上訴,眼看日期就要到了。
駁回的內容目前無法得知因為判決書尚未寄到家中,但如果寄到家中因為全家最近都不在家也無法收到,所以要提早決定要不要上訴?

您好: 請教,我跟對方都是紅線停車,對方不在車上,我是後車要開出去,我車子右後輪的葉子板擦撞到對方車子左後方向燈附近,筆錄上擦撞時速是0~10公里,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寫我的原因是"駕駛疏忽",對方則是"紅線停車"。
目前雙方車體損傷已經由我方辦理出險。
問題1:肇事責任是我全責或是對方也有責任?
問題2:對方聲稱該車為公司車,要求我賠償他公司因為業務需求的代步費,這樣合理嗎?(對方不是計程車)
問題3:我這車是公司跟租車公司承租的,保險公司跟租車公司都說沒有保代步費這項保險,所以要對方直接跟我談代步費,這樣正常嗎?我方車是保甲式全險,能要求保險公司或是租車公司負擔這筆代步費嗎?
問題4:就算要賠償代步費,按照法律來看,我是執行公司業務,公司有責任出錢嗎?
問題5:請問代步費如何計算?
問題6:車禍當下腦袋一片空白,被對方要求拿出駕照給他拍照,請問這個是否違法?
因為自己薪水很少又有父母要扶養,加上公司車的管理人也不清楚這些事情,麻煩耽誤您一些時間幫我解答以上這些問題,感謝。

您好,
想詢問,因為我爸騎摩托車經過沒有禁止左轉的街口左轉時被對向來車(汽車)撞到,造成肋骨.鎖骨斷裂.腦瘀血.經至加護病房搶救住約2週轉普通病房住約一個月醫院通知要轉出院,因為此車禍造成我父親不良於行.大小便無法自己處理.醫生並說有輕微中風,後續需有人照料他,請問對方需負起日後請看護之費用和精神賠償之費用嗎?因為轄區警察局人員一直說我爸機車左轉比較理虧(此交通條例是正確的嗎?因當時也是綠燈,前面車子也都直接左轉,地上有畫直接左轉的圖示.此路段沒規定要先至待轉區),希望雙方私下和解,但對方如不想負起日後請看護之開銷及精神賠償,有何正常途徑尋求解決?ps.但把人撞成中風.行動不良於行.大小便無法自理都不用負責費用嗎?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