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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24 15:55
今天12月租屋,和房東打好契約租金(一年份)、押金都繳了,住了一個月,房東因故入監服刑。突然冒出房東的姪子,主張房子不是屬於房東一人的(約家族4人共同持有房東佔1份),房東沒有權利出租房屋,要求我搬離,而且租金不予退還(房東姪子說是房東收的,找房東要) 問題:1.在法律上,租到這種產權不清的房子租賃契約還有效嗎? 2. 不知道房東需服刑多久,押金該找誰要?
沈恆 (沈律師) 104-12-24 16:19

您好!

您所述情況租賃契約仍有效,但只能向與您簽約的房東主張違約,也只能向他追討押金,不能拿租約對抗未與您簽約的所有權人。這是簽訂租約前沒有先查清楚產權狀況的風險,建議您還是要先調謄本確認姪子所述是否屬實,若屬實則姪子的主張基本正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勝 104-12-24 12:05

我5月請友人代買一間預售屋(無授權證明),付了訂金,七月代銷小姐來跟我簽了很多張書面也尚未跟我說明,也付款了20萬給他,在九月中有跟代銷小姐提出要解約~

代銷小姐以要支付總價15%為約金來嚇阻我解約

9月28號與代銷小姐協商分期付款,此時我才拿到正式合約,並且將款項分開簽了5張本票

拿了正式合約翻開違約條件1、賠償總價15%,2、沒收已支付價金。

至今裡面共有40萬左右

想請教各位律師:

在協商過程有提到鑰近消保官

建商:我們再消保官那只會跟你說會回去跟建商討論不會有任何答案。

感覺建商一定要上法院請法院判奪才有辦法退讓,

而且我在跟代銷協商過程都用建商再阻擋,

說建商的意思就是支付為約總價15%。並且要求我還要支付本票的金額

目前現金約41萬本票簽了35萬共5張。支付日期未到

我明確想解約!

1、如果挑瑕疵,請建商退款勝算會大嗎?我想說能拿回多少就拿回多少。

2、如果透過法律,打官司的支付費用,跟拿回費用是否划算。

3、本票是否=支付呢?該用什麼方式跟建商追討本票證本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4 13:01

您好,關於您的情形,

 

1、需要先檢視您所簽立之合約內容,才能完整評估。

 

2、對方簽約時並未留一份合約予您供您審閱查核,程序上已有問題,其他可主張甚麼依據請求退還價金,亦須審閱所有簽屬過之文件、契約後方能評估。

 

3、本票已交付予建商,就有絕對的支付能力,(除非有受詐欺脅迫等情事否則無法拒絕支付),只有可能透過民事訴訟,待法院判決建商須返還價金後,該款項才會返還予您。

 

建議攜帶相關資料、契約,委請律師審閱後協助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有何瑕疵你要舉體指明,並依簽約時廣告、預售屋契約約定去主張,判斷是否能夠解除契約,空泛指摘有瑕疵不會達成你要的目的。 15%違約金是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之標準,你要求酌減違約金難度不低,支出的律師酬金自己要考量,最後也不見得會勝訴。 如果能夠解除契約,自然有辦法請求對方返還本票並制止對方聲請本票裁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5 0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盡量與建商協調降低賠償金額,最壞之情況,即為損失全部金額,不建議提起訴訟解決,避免耗費過多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甚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5 0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盡量與建商協調降低賠償金額,最壞之情況,即為損失全部金額,不建議提起訴訟解決,避免耗費過多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甚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蚊子 104-12-24 09:11

我們公司店面租給一個新加坡的畫廊。期間多次積欠租金,每次都要發存證信函才繳。公證租約原本到106年,想說10、11、12月租金都沒繳,打越洋電話關心他們,結果就亂說我們標的物有瑕疵,要提前解約。公司也同意,只是要讓他們簽解約協議書,同意三個月欠繳租金押金抵扣,而且之前的裝潢保證金當拆除費用。沒想到對方拒絕用印,說因為房屋有瑕疵無法營業,故要求只扣一個月租金,如果我們公司不答應,他們就要走法律途徑。整個是惡人先告狀!!!!!想請問大家,強制執行以及支付命令的程序為何?我該如何使公司不吃虧且可以懲罰他們,感謝大家!!!!!!

你們的租約有經過公證,在公證書上是否有逕赴強制執行的約定呢? 如果有,那應該是可以拿該公證過的租約,向民事法院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對方在台灣的財產。 

民事法院收到聲請後,會請你們陳報對方可查封財產,然後進行查封及後續拍賣的程序,對方知悉後應該會趕快處理與你們之間的債務問題。

峰捷 104-12-24 07:03

我爺爺生前有贈與我一棟房子,不願意給我爸,因為我爸從小到大沒有養過我,拋家棄子不曾付過責任,但我爸目前積極想打房子的念頭,由於房子在南部而我大部分時間在北部工作約一個月回來一次,因為我不想跟我爸有所關係,所以房子勢必會賣,所以才想問一下法律問題,謝謝大家

1.若我爸擅自對房子做裝修或裝潢,沒經過我同意,或者沒通知我就直接進行裝潢動作,我能採取哪些法律方式保護我的權益??

 

2.若我爸對房子做裝修或裝潢,到時候我要賣房子他能說不嗎??

 

3.到時候我要賣房子需要經過我爸同意嗎??

房子戶口民簿只有我跟我爸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1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有獨立的產權,您可以直接轉賣,對於戶籍、裝修等都無須理會。反之,則必須依據共有關係處理,要看相互間的持份。

2、本文認為比較擔心的是倘若父親住在裡面,屆時必須提起謙讓房屋訴訟或是第三人購買意願不高的問題。

3、建議應該盡快換鎖處理,並且核發存證信函要求父親不得入內,並且進行相關蒐證

Molly 104-12-24 00:56

發生經過:

一、詐騙期間自104年09月30日至104年11月27日,我是受騙當事人的女兒。 二、經母親轉述及事後回想過程記錄在紙上,本人知道狀況的時間是12月20日,已經被騙完了過了三個禮拜,但母親說她11月27日當天就去報案了,被詐騙總金額共260萬元,分成3筆,一筆為面交現金100百萬;另兩筆為匯款帳戶,73萬及87萬,都有記下銀行帳號戶名。

三、因為事情知道得太慢了...,今天才去警察局了解狀況,報案的分局說已經送到偵查隊辦理調查,而且說追蹤進度的話,就是打電話去詢問就好,另外我也有打去165反詐騙諮詢,也做線上的舉報了,但是覺得很心急,很想問問有沒有其他辦法,其他的法律途徑,好讓這些錢能貼補一些回來。

問題一:

受害當事人遭詐騙集團騙錢,已經報警而且也有打去165反詐騙專線舉報,且警方回應已送至偵查隊辦理調查,但因?等消息覺得夜夜漫長,想問還有其他辦法可以將錢要回來嗎?因為我也有上網查相關例子,有看到別人說可以提出民事訴訟,如下:「根據民法第179條的不當得利,主張對方獲利無法律上原因,也造成自己的損失,再以民法第242條債權代位方式,代替債務人行使債務,領回被騙款項,由於人頭戶、車手不可能出庭主張是自己的錢,即使銀行有管理帳戶的義務,但沒有辦法得到原帳戶人的答辯,法院只能依照被害人提出的代位權判賠,有民眾因此領回了二十萬」,若真的可以走這途徑,我該準備些什麼,程序如何?

問題二:

受害當事人是我母親,我是他女兒,但是因為媽媽本身是個老實人,太容易相信陌生人的話,但對我們自己人其實又有倔將的一面,我勸她和引導她正確的路,想了解家裡所有的支出狀況還有她名下的款項還有多少,因為想要把關,說難聽點是要控管她的資金,但她卻一直質疑我,然後一直說被騙就被騙了啊,也許因為我年紀比她小所以覺得我不懂,甚至我認為她潛意識是不想承認自己被騙了,仍覺得自己是聰明的,她竟然跟我說她懷疑是她的同事設計這個局想騙她錢,覺得是有人想害她調查她...等等,但..我也想說,她精神是正常的,只是身為女兒的我,想問法律上有女兒可以管得到母親資金的權利嗎,或是母親資金的運用,女兒有權知道(透明化)的相關法規法條細項都可以~~經這次留案底,往後母親動用大筆款項,銀行能知會家人嗎(女兒),像是系統送件mail都沒關係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15: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相關的程序必須都需要一點時間,員警就是從帳戶的方向去做追查,重點會是凍結帳戶的時間,倘若在您報警並且凍結帳戶之前錢就被提領的話,要追償恐有困難,至於刑事責任的部份只要抓到人,要定罪不是那麼困難。

2、程序上只需要抓到人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即可。

3、一般而言,銀行至多只是詢問一下大筆資金用途,無法強制阻止。

4、建議可以由您保管相關帳戶,並且簽立委託書或是辦理信託

 

Alice 104-12-23 20:57
各位律師: 您好! 請教一下,因為我們剛買房子(透天厝)時,前屋主有改過樓梯,但改的很奇怪,所以我們接手後有改樓梯方向,有補樓板,補樓板位置剛好接到共用牆(隔壁廁所的位置,裝修完一年後,牆面有壁癌,師父說隔壁因廁所防水不良導致我們壁癌,開過兩次調解,他們不願意修,因為他們覺得是我們施工造成防水失效,請問如果我做房屋買賣,買家要是要求隔壁處理防水,隔壁可以用此原因拒絕修復嗎? 買賣房屋完後,我們還有責任要去釐清是不是因為我們一年前施工造成的嗎?我們會有法律責任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23 21:23

您好!

雙方對修復責任歸屬意見不同,可調解訴訟由法官判定,在此之前應該是各說各話無法解決。另外,也可以跟新買家約定好由其自行處理壁癌問題,不管修復責任歸屬都不可再要求您對此負責,而前提就是不能對新買家隱瞞壁癌的事實,否則出賣房屋後您還是會有違約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Becky 104-12-23 19:16

您好,我跟朋友在晚間六點多要騎機車上班途中撞到一位婆婆

我們騎在機車道左前方有一輛大車擋住從左邊穿越馬路的婆婆等到我們看到婆婆時有煞車但來不及,那是黃網格路口沒有斑馬線警察也婆婆算是穿越馬路

婆婆當下想走掉被我們叫回來,結果她希望我們不要報警我們以為是要和解就跟婆婆說車子的損傷大概怎樣其餘我們受傷部分就算了,她就說她們家在附近要叫他女婿來處理,結果她女婿來就直接說我們撞到人就是我們不對,接著他就報警,走之前還跟我們說老人併發症很多要告我們,我想請問

1、警察說那是無號誌路口應該要減速,我們沒騎很快看到婆婆也及時煞車所以婆婆好像也沒怎樣,可是警察說減速的意思是指沒撞到人才是減速,真的是這樣嗎?

2、因為被前方大車擋住婆婆,我們也沒違規,婆婆也是穿越馬路,我們撞到她這樣還是算我們的錯嗎?

3、我們這樣還能要到修車費嗎?還是應該要賠償對方所謂的併發症之類的?

4、女婿說撞人就是不對,可是我們也不是故意的,所以真的是我們的錯嗎?

5、法律一定保障老人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3 1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有違規穿越馬路,我方有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慢行,減速的部分,基本上確實是要求的很嚴格。

2、建議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等,屆時再依據過失責任相互求償

3、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和解,應該簽立和解書,屆時就不用跑法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可以先聲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3 21:14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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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3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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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中 104-12-23 17:12

你好.我想請問我在通訊軟體line的群組文章裡面(不是聊天頁面).

分享一篇援交文章.現在此篇援交訊息因為援交妹被抓所以落在警察手中

文章上有聯絡方法.跟金額(不確定有po嗎).還有性感照片.但都是無面相照片

還有一些服務內容.我分享時援交妹已經23歲.現在此篇文章已刪除.我也退出此群組.我是經由群友得知警察正在調查此篇文章.請問我只是單純分享文章有

觸犯到什麼法律嗎?我是還沒收到通知.叫我去問話.我沒有前科.如果有觸法

會被判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3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內容涉及猥褻內容,可能涉及散佈猥褻物品罪,反之則否。

2、有關於性交易的部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罰3萬元以下罰鍰。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3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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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3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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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104-12-23 16:27

小弟先向各位表達最深的謝意,因為自己以前沒被起訴過更沒進過法院,家中又有重病長輩要照顧,所以真的很擔心會被判刑,希望能給各位律師或懂法律的朋友們給我一些建議及應對方式,謝謝!

我是一般上班族,月薪也不過就2萬多,所以在YAHOO拍賣販售2樣商品想補貼一點家用(是正版商品,非盜版商品),當時就以商品品稱在GOOGLE上搜索了3~5張同型號商品的圖片使用於自己的拍賣賣場,但後來無預警的被警局通知去做筆錄,才知我被台灣代理商控告維反著作權,今天也收到起訴書,因自己對著作權的觀念差,以為自己販售的是正版商品不會有問題,沒有想到這樣使用網路搜尋的圖片也犯法,所以被起訴我坦然面對。

但我當時在搜尋該商品圖片時,圖片上或該網頁上都沒有註明該圖片是有版權,所以我是在無知的情況下才使用,在去警局做完筆錄後意識到自己可能侵權也立刻將圖片刪除,也不斷的向檢察官說明不是故意的,但起訴書中在犯罪事實中被記錄一段-明知圖片為該代理商所有,確故意使用。

 這點我真的無法接受,如果代理商在報案前有試著告知我已經侵權我還繼續使用的話,我無話可說,但從頭到尾代理商完全沒有想要先提醒我或告知我已經侵權,也沒有要合解的意思,就直接報案,記訴書上怎麼可以記錄我是明知故犯呢? 

很怕這樣記錄會影響法官的判決,因此朋友建議我寫陳報狀至地方法院的刑事庭,讓法官可以先看過我的陳情對之後的判決有幫助,也避免我在出庭時因為緊張而無法好好表達時還有陳報狀供法官參閱。

我想詢問的是:  
1. 先寄陳報狀真的能讓法官看到嗎? 或者有其它更好的做法? 
2.想請教有類似官司經驗的律師如果被判有罪,會被關多久或者可易科罰金多少? 
3.如果這類官司想請律師大約要一般行情價約是多少?

村村 104-12-23 14:00
在昨天打英雄聯盟的時候朋友(女)莫名其妙遭受對方性騷擾 對話如下還原 對方A:嗩吶你是處女嗎(有錯字,我朋友(女)玩Sona) 朋友B:不是朋友 B:是處男對方 A:所以被你幹過? 朋友(女):我知道你是處男 朋友(女):所以你被男人幹屁眼了嗎 對方B:你嘴巴可以不要那麼臭嗎? 真的有點 土狗的史為 主要重點節錄是這樣, 因為朋友(女)當下很不高興就有回應她後來朋友(女)一直對這件事感到納悶、心情一直不是很好 後來她有想過可不可以透過法律這條路只是有時候我認為網路世界這種事情常常發生 怕只是小題大作而已但是她似乎已經被影響到現實世界了 因為她表示真的覺得莫名其妙目前是有透過遊戲公司的回報單檢舉 但是還想詢問意見,以及這是否會受限於時間的規範(已經超過可以走法律這條的限制)以及如果真的報警了且受理要到被告人居住地出庭嗎?
阿宗 104-12-23 13:54
有一店面,由兄弟二人共有,兄私下將其出租與他人共組公司.未經弟同意,將其每年開立租賃所得于弟;致使其弟在個人所得稅中增加不明所得(該屋之租賃所得),請問該兄應負法律上何種刑責,其追訴期多久?
沈恆 (沈律師) 104-12-23 14:38

您好!

如果兄冒用弟的名義出租店面,並在租約或其他書面冒簽弟的簽名,則會成立偽造文書罪,追訴期20年。但兄出租店面不一定需要用到弟的名義,如果是用兄自己的名義出租並簽自己的名字,就不會成立偽造文書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宗 104-12-23 13:54
有一店面,由兄弟二人共有,兄私下將其出租與他人共組公司.未經弟同意,將其每年開立租賃所得于弟;致使其弟在個人所得稅中增加不明所得(該屋之租賃所得),請問該兄應負法律上何種刑責,其追訴期多久?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除非有盜用簽名或將應該給他的那一份私吞

否則應該是沒有刑事犯罪的問題

但如果導致他漏報稅金

遭國稅局罰錢的話

那就應該由你付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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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阿全 104-12-23 13:53
將採取法律行動追討賣方損失 當時下單 後來發現出貨太慢了自行到實體店面購買,我以為退貨案棄標投訴即可退 賣方表示我為何棄標投訴 我有跟她說我要退貨 時間到沒去領貨它就打下列文章 我想投訴我已經有悄悄話給他說我要退貨,怎還是這樣!! 急!!!! 您於賣方2015年12月8日交易訂單,使用超商取貨付款服務,未於期限內完成交易契約,期間無告知賣方解除交易契約 導致物件退回 賣方於一週內委任律師蒐證交易資料將報警追查真實身分、地址,寄發紙本存證信函 請求賠償範圍包含【代墊運費+律師書信費+電話費+有價商品流通在外損失】請注意自已的行為是否違反法律規定!! (2015-12-20 16:44:29)(最近一筆)
104-12-22 22:50

我用的本票是書局買的 有簽名跟蓋手印這樣具有法律效果嗎

然後發票日跟無條件擔任兌付日期都寫一樣 這樣可以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22 23:04

您好!

本票必要記載事項發票日、金額、無條件擔任支付、本票二字、簽名等有記載就發生效力。發票日跟到期日相同沒有不可以。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香蕉 104-12-22 16:52


合約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加入成為股東事宜,各方誠意訂立條件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加入共同經營○○○○股份有限公司為股東

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目下由甲方所經營,其資本額為新台幣(下同)(  )元,乙於民國(下同)  年  月  日出資( )元(一次繳清)為加入成為股東之出資額,○○公司之資本額達(  )元,依出資比例,50萬取得( )%股份,並成為股東(非經其他合夥人全體之同意,乙方不得將其股份轉讓第三人),甲方之持股占○○公司( )成。

三、乙方入股之資金( )年內需專款專用,甲方不得在一年內以○○名義向外借款、融資。

四、甲方需在一個月內變更股東名冊。

五、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本公司註冊之章程及民法公司法等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六、本契約所生之糾紛,各方同意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七、本契約一式( )份,由各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八.各股東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全者,視為放棄入股,並應賠償由此造成其他股東之損失。

九. (一)盈餘分配:以公司章程為依據,經營獲利50%公益信託,剩餘50%依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依所出資的額度負責任

十.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一)股東的權利:

 1. 公司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依法及公司章程行之

2. 股東享有利益的分配權,並依公司章程分配之。

3. 公司經營積累的財產股東共有;

4. 股東人有退股的權利。

 

(二)股東的義務:

1. 按照入股協議的約定維護公司財產的統一;

 

契約書人  甲   方:
身份證字號:
地   址:
乙   方:
身份證字號:
地   址: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其實你的契約要是沒能力找律師審閱,只要約定入股的金額、取得的股數等即可。其他的部分公司法都有規定,甚至有些是強制規定,你們契約的內容違反了那些強制規定可能會使得契約無效,將來有發生潛在糾紛的風險。

如果真要挑剔,你的契約有違反強制規定、事前口頭約定的內容如何處理、程序執行的方式不嚴謹、沒有約定違約效果等瑕疵。


Jimmy 104-12-22 16:37

最近在網路上的拍賣網站上下標商品,但事後經查證發現是假貨,賣家不提供地址也不提供聯絡電話,僅有一通大陸口音的出貨通知電話,倘若貨到拒絕付款簽收,消費者本身是否須負法律責任? 若當面拒絕簽收卻遭到快遞索取運費,又應該如何解決?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2 23:54

您好,

運費應該是賣家會先墊付,既察覺貨品是假貨,就拒絕領貨取款即可,

收集好商品為假貨之證據,未來如有需要可以此為抗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梧桐子 104-12-22 16:01

您好:

      原本代銷說二戶打通只要打掉隔間牆就可以了,也就付訂金,而代銷還在紅單上加註「建商不賣訂金退回,若買方不買訂金沒收。」字樣,並叫我們簽名。

     後來我們深入了解才發現打分戶牆可能會影響建築結構安全,還要一堆申請,甚至建商可能因此不保固。因為未簽約,所以我們想取消,有辦法拿回訂金嗎?

     事後建築公司雖然出示回覆單表示此分戶牆拆除不會影響結構。但我還是感到很害怕,我們不想因些影響整棟樓的安全。以下是我的問題:

1.我打掉分戶牆是否就沒建商保固?是根據那條法律

2.代銷說買預售屋合約一字不能改,我可以引用那些法令,使代銷退我訂金?

3.請問代銷在紅單上的註記合法嗎?有法律效用嗎?

4.為什麼付訂時沒看過合約,且即使事後看過合約,建商所提供的合約也一字不能改,加上註記似乎我不買訂金就要沒收,這公平嗎?我可以個那些事保障我的權利呢?謝謝

梧桐子 104-12-22 15:42

您好:

      原本代銷說二戶打通只要打掉隔間牆就可以了,也就付訂金,而代銷還在紅單上加註「建商不賣訂金退回,若買方不買訂金沒收。」字樣,並叫我們簽名。

     後來我們深入了解才發現打分戶牆可能會影響建築結構安全,還要一堆申請,甚至建商可能因此不保固。因為未簽約,所以我們想取消,有辦法拿回訂金嗎?

     事後建築公司雖然出示回覆單表示此分戶牆拆除不會影響結構。但我還是感到很害怕,我們不想因些影響整棟樓的安全。以下是我的問題:

1.我打掉分戶牆是否就沒建商保固?是根據那條法律

2.代銷說買預售屋合約一字不能改,我可以引用那些法令,使代銷退我訂金?

3.請問代銷在紅單上的註記合法嗎?有法律效用嗎?

4.為什麼付訂時沒看過合約,且即使事後看過合約,建商所提供的合約也一字不能改,加上註記似乎我不買訂金就要沒收,這公平嗎?我可以個那些事保障我的權利呢?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所謂的保固就是瑕疵擔保責任

如果打掉隔間牆

導致結構有問題

這就非屬於瑕疵的範圍(瑕疵是指原本蓋好後的問題)

打掉隔間牆導致結構有問題就非原本的問題

因此這部分建商可能拒絕保固

但其他部分的保固仍存在

 

要退定金除非對方違約

否則很難要求退定金

紅單就是ㄧ種契約

簽了名就生效力

 

契約當然能改

但你們法律關係目前必須依據紅單來進行

建議你先把紅單內容提供

才能夠進行下一步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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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2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商仍須負瑕疵擔保責任,若您解約,需沒收訂金,您可提起訴訟請求違約金酌減,但仍然會有損失,不建議貿然解除契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解約必須可歸責於建商,您的訂金才不會被沒收,但本件您們所主張的解約事由,卻有很大的風險可能會歸責於您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2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商仍須負瑕疵擔保責任,若您解約,需沒收訂金,您可提起訴訟請求違約金酌減,但仍然會有損失,不建議貿然解除契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偉 104-12-22 10:54

因看姐姐最近與他的先生談離婚的談的身心具疲,實在無法忍受,想請問...

姐姐他們還未離婚,只是準備打離婚官司要爭取小孩監護權

且他們已經分居3年多,因某些因素姐姐回到娘家住,而孩子也是長年待在娘家中成長,

而姐夫有工作,獨居在外,且住址沒讓家裡的人知道,

也幾乎沒拿過錢回家,孩子上學與補習跟生活費用都是姐姐自己工作省吃簡用換來的,

下了班還要照顧孩子,而姐夫只是偶爾回來看看孩子,並帶孩子出去玩,

跟本沒盡到照顧及扶養義務,眼看他們為了爭監護權越吵越烈,

但官司都還沒開始,姐夫這幾天卻做了很不適當的行為,他強行把兩個孩子帶走,

並且與姐姐這一方失聯,想聯絡孩子想看孩子都沒有辦法,

且姐姐打電話去學校想問老師孩子有沒有在學校,結果姐夫也沒有送孩子去上學,

我們真的很氣,心想無論姐姐與姐夫的感情惡化到什麼地步,都跟孩子沒有關係,

怎麼可以影響到孩子生活上的權益,最後計無可施的情況下,

家裡都叫他去報警,並想讓姐夫有個紀錄,好證明他並不適任獨自照顧孩子,

警察協助聯絡姐夫與姐夫公司,最後姐夫有回電,並與孩子通了電話

最後警方說因有與孩子聯絡上,這樣案子無法繼續受理。

雖經過警方的幫忙,姐姐也聯絡上了他姐夫,但始終沒有把孩子送回家,

且第二天依然沒有送孩子上學,但第二天有與孩子通過一次電話

可是孩子吱吱嗚嗚似乎有話不敢說。

最後我想補充,雖然他們還未離婚,雙方兼有監護權,但姐夫仗著他在外面獨居,

且住址刻意不讓家人知道,我姐包括我們家任何一個人,都不知道姐夫在外面住哪,

這種情況在早三年前他們感情不合要談離婚開始,一直都是這樣子,

只是這種把孩子帶走,卻讓姐姐見不到孩子這種事是被法律許可的嗎?

這算法律漏洞嗎?明明雙方有監護權,這樣做跟跟合的綁架有什麼不同?

在之前孩子住在我們家裡,我們從未阻止過姐夫來家裡看孩子,或帶孩子出去玩,

至少天黑他們都會乖乖回家,只是今天姐夫這麼做實在太過份了。

所以想上網請求協助...有沒有什麼單位或方法可以幫幫我們..

PS補充:姐夫他雙親都已經不在了,所以他與姐姐分居獨自在外,是一個人生活,

可想而知,他帶走孩子又要上班,如何獨立扶養與照顧兩個孩子。所以失聯第二天

姐夫去上班,姐姐偷偷與孩子通電話之後,電話中一直聽到有門開開關關人員進出的聲音,

我們猜孩子是不是被帶去姐夫工作的場所了,一方面也怕送孩子上學會被姐姐帶回家之類的。

但姐姐在娘家,人口眾多,有媽媽與大姨幫忙,妹妹下班也會幫忙照顧,只是現狀

真的很擔心孩子的生活狀況....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14: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要離婚的話,必須要協議或是符合法定離婚事由的情況下,提起離婚訴訟

2、監護權的部分,因為雙方已經分居達6個月,可以直接提起酌定監護權訴訟

3、屆時法院會依據雙方的照料經驗、環境、經濟能力等作綜合判斷,並且會請社工作訪視報告。

小偉 104-12-25 09:39

謝謝曹律師熱心的答覆。

目前孩子已有按時的上學,但姐夫依舊不把孩子送回家,也不告訴家人他住在哪。

就現狀來說姐夫並不危法,所以警察也有聯絡姐姐說明可能要銷案。

而家裡對於姐夫種種行為已經無法忍受,全家人都因為姐夫不斷的騷擾早已身心俱疲,

討論結果,最後姐姐決定請位律師,交由法院裁判離婚

但與律師交談後發現,雖然由口述方面,已有很多條件達成離婚要素。

但唯獨過去家裡得人,都沒有想過會走到這一步,所以沒有錄音錄影或其他證物,

去證明姐夫的行為不良,語言暴力,威脅恐嚇,未盡小孩扶養責任

有家不回,回家像撿到的,可以失蹤一兩個禮拜才回家....等等。

由於沒有事證..僅有人證..像家人,鄰居

對於最近姐夫帶走孩子與家裡失聯,也報過案,警方也知道,這些是否都可以呈堂供證?

而過去孩子的照顧幾乎是姐姐一手包辦,學費、建保費、補習費、幼稚園費用都是由姐姐

負擔,有時經濟上有困難時也曾與老師溝通分期附款,這老師也知道。

老師可以當成姐夫未盡家庭扶養義務的證人?

律師溝通的結果,似乎只能以: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他方侵害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之行為,客觀上已逾越夫妻通常可忍受程度,危及婚姻關係之維繫,即屬不堪同居之虐待。夫妻間不堪同居之虐待,包括身體上及精神上不堪同居之虐待。究竟有無此種虐待,須從夫妻之一方對待他方,是否處於誠摯基礎而為觀察。此誠摯基礎若未動搖,則偶有勃谿,固難謂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諸如對於他方之父母、祖父母為虐待、或他方父母、祖父母對夫妻一方所為之虐待。通常可提出之證據: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的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驗傷單;對方為辱罵言語之錄音等。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同居之義務。通常可提出之證據:由證人證明另一方無故不願意同居;或對造親口坦承現居住於何地方?且拒絕搬回家之錄音檔。

十一、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
(一)是否已達難於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應以婚姻是否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

 

這幾項去打離婚官司,但擔心的是,上了法庭後,從現在該準備何種證物呢?

如果沒有證物,僅有證人與家人供詞,判離的勝算會高嗎?

chang 104-12-21 21:14

辦理離婚後到地政查詢個人動產,發現有一筆被前妻偷拿證件、印鑑章與權狀去民間設定借款,而未繳貸款息,該如何循法律途徑把該筆動產保留住?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1 21:31

先確認動產是否有被設定抵押權,若有,可對抵押權人提起塗銷抵押權訴訟

chang 104-12-21 22:46

感謝中律師熱心回覆,由地政調出之申請登記事由是

抵押權登記設定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先確認動產是否有被設定抵押權,若有,可對抵押權人提起塗銷抵押權訴訟

 

chang 104-12-21 22:51
回覆 chang 的發言內容:

感謝鍾律師熱心回覆,由地政調出之申請登記事由-->抵押權登記

                                                    登記原因--->設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對前妻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1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對前妻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抵押權設定部分,可提起塗銷抵押權訴訟,且可就前妻偽造文書部分提起刑事告訴。

依你所述,乃民間借款,本於債權人立場,恐怕他要對你前妻為不利,而協助偽造文書等官司,讓你塗銷,非常不可能如此,故請蒐集更多證據後,再啟動。

沈恆 (沈律師) 104-12-21 23:55

您好!

設定抵押權一定要經動產所有權人簽章同意,因此若被他人擅自設定抵押權,應該是他人偽造所有權人的簽章,此時所有權人可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抵押權設定無效,如果法院調查確認是偽造文書設定抵押權,就會判准塗銷抵押權登記。他人偽造簽章部分,則可另外提告刑事偽造文書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鳳 104-12-21 20:37

我想請問,爸爸因為生病,我們已經每個月生活費給他6000$,房租電話費、電費都另外再幫他付,但是他一直跟我和我哥哥一直要錢,說不夠錢,要修車幹嘛,但我跟我哥都知道他從以前到現在都有簽六合彩還是簽樂透那種,現在也還一直在抽菸,然後最近因為哥哥娶老婆,小孩的問題搬出去住,爸爸就把話說得很難聽,說他娶到破格喳母,她車禍的時候應該要撞死算了等等難聽的語言攻擊。

而我賺大約20000左右而已,哥哥雖然有4~5萬,但是他的基本開銷非常大,有房租又有小孩跟老婆的費用,再加上負擔爸爸的錢,他已經借很多錢了。基本上我們兩個賺的錢已經不太夠生活了。

請問我們可以拒絕支付給爸爸所有的費用嗎?( 因為他真的說得很難聽,打電話來就像討債集團,開口閉口就是錢,我們規勸他不要抽菸也不要簽那些,他都拒絕,甚至會到處跟其他親戚或鄰居哭訴我們兄妹都沒有給他生活費。)

如果我們拒絕支付他生活費房租費用,在法律上我們算棄養嗎?

如果不能維持生活,可嘗試協調固定、合適的扶養。但不成功,也能另外處理。

小鳳 104-12-22 12:19

可是如果有跟他溝通了,爸爸聽不進去,還是一直跟我們要錢呢?

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嗎?

阿D 104-12-21 17:49

律師您好,約去年朋友透過口頭及通訊軟體陸續借了十多萬,後又幫他貸款七十萬,匯了六十萬給他,他還是持續的借錢,ㄧ直有維持聯繫提醒還款,但都沒有動作,現在連絡不到人了,不幸的當初沒開借據也沒有保留通訊紀錄,找不到人更不知道他的通訊地址,之後有找到人了,但他還是持續的借款無還款,後來在今年11月請他簽本票,分別是20萬與60萬各一張,一個月後12月他人又消失了,透過電話與通訊軟體和之間的朋友都找不到人,有匯款紀錄和今年10 月後的通訊軟體文字檔案,本人打算透過法律的方式來追回這筆債務,請問律師,間隔一個月的本票有效用嗎?這筆債務追得回來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21 18:17

您好!

本票只要必要記載事項都有記載,且已到期,經提示未獲付款就可聲請本票裁定債務強制執行,這是透過司法途徑最快的追償方式,但如果對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您還是只能先拿到債權憑證,等發現對方有財產時再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可以先聲請本票裁定,並視對方有無財產,再決定是否就不足額部分提起訴訟請求返還。

小臻 104-12-21 16:34

我想問一下

我目前還沒有結婚登記也沒婚姻關係 但生下了小孩

我已經把監戶權讓給男方家了 小孩的姓也都是跟爸爸了 我也把小孩的個人戶籍遷到男方家了

男方媽媽表明要小孩而已 而且男方有吸毒前科 

如果要走法律怎麼走?

如果男方要告女方遺棄這樣告的成嗎?

因為我和男方沒結婚~

如果要要打官司該怎處理

 

生母與小孩之血緣難捨,當初是怎樣將小孩交出?又怎樣約定扶養等?決定後續如何解決。但如果男方家庭有問題,建議先爭取小孩。

小安 104-12-21 15:03

最近在籌備進口菸酒的事宜~但對這塊的法律非常不懂想找專夜的律師咨詢需要注意的事項以及法規~若可以幫忙的律師請與我聯繫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1 15:26

您好,

如您已成立公司,則先填寫菸酒進口業者許可設立申請書,檢附文件繳納費用,送財政部取得核准設立函文,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再填寫一次申請表(勾選核發許可執照),即可取得菸酒進口業之許可執照。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進口菸酒有許多限制,且會有關稅之問題,律師能夠幫忙多是法規上之問題,但進口實務上之操作,建議您直接找同行詢問會較有收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倫 104-12-21 09:58

小弟先把事情詳細情形說出來

昨日某位住戶因為我的機車停了他的常停的位子,但是那裏是本公寓的公共空間,而且大家都有停在那裏,因此與他稍有嫌隙,當時家父在場。

後來他說我無賴,並且並脫口而出:「要不是你爸在這裡,我就會揍你了。」

我當下心裡害怕,可是我並沒有錄音錄影存證,只有家父和我在場聽到他口出此言,我害怕我會被他打

因此我想採取法律途徑,但是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恐嚇的一種,我該如何做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1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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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1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詳述對方之犯罪行為及所涉法條及相關證據證人,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村村 104-12-21 04:11

在昨天打英雄聯盟的時候朋友(女)莫名其妙遭受對方性騷擾

對話如下還原
對方A:嗩吶你是處女嗎(有錯字,我朋友(女)玩Sona)

朋友B:不是朋友

B:是處男對方

A:所以被你幹過?

朋友(女):我知道你是處男

朋友(女):所以你被男人幹屁眼了嗎

對方B:你嘴巴可以不要那麼臭嗎? 真的有點 土狗的史為
主要重點節錄是這樣,

因為朋友(女)當下很不高興就有回應她後來朋友(女)一直對這件事感到納悶、心情一直不是很好

後來她有想過可不可以透過法律這條路只是有時候我認為網路世界這種事情常常發生

怕只是小題大作而已但是她似乎已經被影響到現實世界了

因為她表示真的覺得莫名其妙目前是有透過遊戲公司的回報單檢舉

但是還想詢問意見,以及這是否會受限於時間的規範(已經超過可以走法律這條的限制)以及如果真的報警了且受理要到被告人居住地出庭嗎?

Ny 104-12-20 23:44

我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了一位15歲的女生

想請問單純在網路上用文字聊色(不見面,沒有傳裸照)

會觸犯什麼法律嗎?

謝謝

阿全 104-12-20 19:15


將採取法律行動追討賣方損失

當時下單  後來發現出貨太慢了自行到實體店面購買,我以為退貨案棄標投訴即可退  賣方表示我為何棄標投訴 我有跟她說我要退貨  時間到沒去領貨它就打下列文章  我想投訴我已經有悄悄話給他說我要退貨,怎還是這樣!!    急!!!!

您於賣方2015年12月8日交易訂單,使用超商取貨付款服務,未於期限內完成交易契約,期間無告知賣方解除交易契約 導致物件退回



賣方於一週內委任律師蒐證交易資料將報警追查真實身分、地址,寄發紙本存證信函







請求賠償範圍包含【代墊運費+律師書信費+電話費+有價商品流通在外損失】請注意自已的行為是否違反法律規定!! (2015-12-20 16:44:29)(最近一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0 19: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是經營者,我方可以主張消費者保護法,可以無條件退貨。反之,則否。

倘若我方有損害對方財物的故意,則會有違法問題。

一、律師費用除非是三審律師費用,不然實務上是認為一審二審律師費並非訴訟必要費用,他應該要自己吸收律師費用。

二、從這個地方可以看得出來對方在鬼扯蛋…

三、如果有收到法院公文再處理即可,不用過於擔心。

四、可考慮善用該拍賣網路的客訴來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0 21:34

您好,

現階段先不用過於擔心,建議可待收到對方寄發之法律文件後,連同整個買賣過程之對話紀錄、留言等相關資料,一併交由律師評估,並撰擬回應之存證信函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

小V 104-12-20 13:02

先生愛酗酒,酒品很差,他下班回來,我跟孩子總是得面臨精神虐待,常常在孩子面找吵架,不順他意就得被迫留下鑰匙叫我出去,所以之前他曾有過精神家暴紀錄,小孩極度沒安全感,前陣子還因酒駕被罰7萬多,機車吊銷駕照,結果還是繼續喝,改開車上班(僥倖心態)。

 

最近我們共同有離婚的打算,但卡在孩子監護權,他總是拿我之前毒品緩起訴的事來威脅我(我實在不懂法律),雖然緩起訴已結案,但試圖告訴我說,我是不可能得到監護權的。

 

孩子是我一手帶大的,她不願跟爸爸,目前我每個月以一萬多的費用託我姑姑在照顧,如果小孩被迫(她本身當然自我意願是不願意)的狀況下判給爸爸,這樣不是對她太殘忍嗎?

 

我該怎麼做?有什麼辦法可以扭轉這最壞的結果? 我必須爭到孩子,這是我對我女兒的約定……很無助,請幫幫我

您好:

1.  依您所述,必須倚賴您小孩的年紀、雙方經濟條件以及您吸食毒品緩起訴的年限是否已過,若您的孩子年紀約為3至5歲以下,基於「幼兒從母」原則,通常法官會傾向將監護權判給母親,若是7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通常法院會請孩子出庭並徵詢其意願,若您的小孩想要跟你一起生活,該意見亦對法院之判決有重大影響。

2.  因為您有吸毒緩起訴,對您相當不利,因此只要您在緩起訴期間,都有保持良好的行為,並沒有再度吸食毒品紀錄,緩起訴的犯罪事實便一筆勾銷,對於法院判決監護權影響力較小。

3.  您必須積極蒐集您先生有明顯不適任的情形,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規定,若有發生家庭暴力之情事,則推定該加害人不適任監護子女。因此您必須列出您丈夫經濟能力不佳、喝酒會怒罵甚至毆打孩子的證據,包括錄音錄影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

可能需要知道您小孩年齡、緩起訴期間、扶養費支出情形、雙方經濟能力、有無保護令、就診紀錄等因素決定,建議帶所有資料尋求律師協助。

一、對方有家暴的話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規定是不適合監護子女

二、如果你已經沒有吸毒,可以去民間醫療單位做檢測證明自己已經改過向善沒有再吸毒

三、可以談還是要儘量談,可以溫和要儘量溫和。談的成的話沒有一定要以訴訟的方式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0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且若未成年子女之意願也是希望由您照顧,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無須過度擔心,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及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您單獨行使,並向對方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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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0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且若未成年子女之意願也是希望由您照顧,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無須過度擔心,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及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您單獨行使,並向對方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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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V 104-12-25 16:01

我一年半的緩起訴期已過,結案了。

kevin 104-12-20 00:45

本身是銀行的行員
有時會辦理顧客繼承業務
有2個問題
1.繼承的申請書通常會有下列文字(以台灣銀行的申請書為例)
"所有上述存款依法應由申請人繼承,茲檢具原存款證件、死亡證明書、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及繼承證件等,請將上述存款即由申請人繼承具領,嗣後如利害關係人提出異議發生糾葛,或申請人所附之繼承系統表有所遺漏及錯誤,當由申請人連帶負全部法律責任。"
想請問的是,如果在銀行仔細的審核戶籍謄本和相關文件之下如果真的有遺漏的話(繼承人提供的文件看不出來,並未漏看)真的如上述文字所說的完全由申請之人負法律責任嗎,還是只是段提醒文字,法律上並沒什麼效力呢,想問的是這段文字在法律上的效用如何

2.假如繼承人總共有A.B兩人,因上述情況而給了A之後B提出異議,查詢之後發現A繼承的款項還在(還存在活存,或是辦定存的過戶還未提領)銀行可以以知悉此項事實為由,而將A繼承的款項暫時凍結嗎

即使A知道了這件事情要來把錢全部領走也不讓他領

還是說辦好繼承手續之後,錢就是A的了,銀行沒這個權力

或是銀行完全不用理會B的異議,讓A跟B自己去協調就好?

以上兩個問題想請教,謝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0 10: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樣的約款只是明確申請人的責任,無法免除銀行端的責任

2、倘若文件未備齊,卻遭請領,屆時其他繼承人可以告銀行,屆時承辦人員就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沈恆 (沈律師) 104-12-20 13:31

您好!

銀行的存款應由繼承人A、B共同領取才生清償效力,若銀行只讓A單獨領取,B可主張不生清償效力,銀行仍欠B存款債務。有爭議應該是銀行自己要跟A協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12-19 21:22

版上的律師好 想請問一下車禍發生後的法律問題....
一個月前我妹發生小車禍 去醫院擦傷而已....
我妹是在路橋停紅綠燈後往前騎
而對方是開貨出從陸橋旁的小路開出來 然後貨車後面勾到我妹後照鏡 導致我妹倒下
當時在醫院很有誠意還說要全賠 而我們有保險 所以委託保險公司處理到目前為止是由保險公司處理
而做筆錄時 由於我妹沒車禍過的經驗...警察問說 騎車你有沒有看到那台貨車
那台貨車從後面過來 所以我妹當然說沒看到那台貨車
保險公司處理時 對方因為筆錄這樣 就說是我妹撞他 所以警察說責任應該55波
而我爸想 我妹也沒事 只是小擦傷 想說息事寧人
就只索賠當初就醫的費用機車修理費加起來 3600元 就委託保險公司調解
而在今天調解委員會 保險公司打電話過來說 對方沒到
實在是有點氣不過....加上又沒有法律經驗...
想說來法律版問 要是對方這樣 "皮皮" 的話 ...提告過失傷害可行嗎??
還是有其他什麼法律行為能走!?....

一、小車禍的話以和為貴,沒有一定要訴訟

二、提告過失傷害的話告訴期間是六個月,要特別注意時間。

三、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第一次請二年內處理,後續如因法定事由中斷時效,因中斷而重算的時效是五年。

四、肇事原因的部分如果雙方有不同意見的話進入訴訟一般是以鑑定來認定過失比例。

五、除筆錄之外,再來就是擦撞痕跡。如果有監視器或是行車紀錄器的話也可以當證據

六、雖然如果什麼證據都沒有的話可以考慮民間測謊,但因為民間測謊有費用的問題,還是要思考一下你妹的傷勢做民間測謊划不划得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仍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可以向製作筆錄之警局說要提出告訴,案件即會進入偵查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9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9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宗業 104-12-18 18:40

法律常識不足,以為被後車追撞

自己想說自己處理就離開去上班

但是不放心開了50公尺左右有下車查看(行記有停車下車關門聲影像-

想說小擦傷就算了,沒前去慰問

車禍地點剛好在公司旁邊。

中午休息時,發現警察跟後車車主等在旁邊。

原因認為我肇事逃逸

才發現後車還有一台摩托車煞車不及追撞有受傷。(輕傷沒去醫院)

之後當然被警察念了法律正確常識,然後也跟另外兩位溝通後,

另兩位也不追究,並把他們的事故登錄單把不詳改為我的名字。

代表有在現場。 說明就不報刑事流程只駐記。

請問這樣子 對方之後還可以對我提出肇事逃逸嗎?

(怕如果對方肇事賠償不高會反咬)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8 1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不需要太擔心。

2、不過可以還是給對方一些賠償金,包成紅包,然後請對方給個和解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本件同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obey 104-12-18 13:10

如果對方當初告知只有刷3C產品,但後來被我發現她刷的不只是3C還有珠寶,精品,銀樓,還有金額比較小的的食衣住行的消費,這部分能構成詐欺嗎?

我有告知她停止使用我的卡併歸還語清償卡費,他也答應(我們LINE聯繫的),但卻藉故拖延,遲遲不歸還並且瞞著我持續刷我的卡,這樣能構成侵占盜刷嗎?

此外我再告知他不可用我的卡,可她再我告知她過後沒幾天,打去銀行改了我的資料並且調高我卡額度,然後瞞著我繼續用我的卡消費,那後面的消費款項我需要負責嗎?

他與我們家同住,所以他有我的資料,但我從頭到尾並無授權她更改資料我甚至不知情,

我與他以有簽下協議契約本票,契約上有附前言,前言上敘述的是大致上事情經過與日期,並且雙方都看過並蓋手印.(包含我什麼時後告知他停止使用我的卡跟他更改我的資料這些都有寫到),
我現在有的證據就是銀行那邊還保有他謊報我本人並更改我資料的錄音黨與紀錄,還有與他簽的協議契約跟前言與本票

整件事情下來我自己本身有沒有可能涉及到任何犯罪或這行事責任民事責任?

像是私自借別人卡信用卡使用,跟賺取差價這些我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8 16:0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首先,將信用卡借予他人使用,銀行都有相關條款禁止這種行為,當有消費糾紛,係起因於您將信用卡借給他人使用,銀行便得以相關條款免除自己責任;至於這種將信用卡借予他人使用之行為,可能有偽造私文書刑事責任消費時需要簽名)。

(為什麼告知對方不得再使用該信用卡,不將卡片收回?)

您的狀況牽涉到三方關係,衍生很多複雜的問題,建議尋找律師或懂法律的人協助處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進一步了解,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Hugo 104-12-18 09:45

甲方21歲,快遞公司送貨人員,執行工作騎公司機車在慢車道直接左轉後方車輛發生擦撞,傷勢為左手腕扭傷。

乙方64歲,水泥師傅,採買日用品返家,騎機車與前方左轉車輛發生擦撞,傷勢為左邊一肋骨骨折

經詢問乙方保險公司,其表示參考現場示意圖,一般判斷雙方責任:甲方7、乙方3。

我是乙方,目前調解過一次,甲方由公司主管代表,但調解無共識,原因為賠償金額落差太大。(乙方希望至少可以賠償一個月的勞力減損費用;甲方代表轉述只能賠償幾千塊)

另外,已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但因為車禍現場在警察到時已經移動車輛,故初判表判定結果為無法判定。

請教以下問題

公司車未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雙方都只有保強制險),當事人執行工作發生意外,公司是否有法律責任? 依目前初判表的結果,是否有需要進一步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以利後續調解? 希望以賠償一個月的勞力減損費用$50000,再依雙方責任比支付實際賠償費用,目前遇到的問題為:工作收入(扣繳憑單)與實際收入呈現上有落差(證明部分為營造廠收入,沒有證明部分為零工兼差),目前103扣憑只有10來萬,近三個月收入證明平均有3萬左右;請問在此條件下是否建議怎麼跟對方談? 預計進行第二次調解,如果再次無共識,什麼時候建議提出告訴?另外請問提告的訴求、流程及可能產生的費用?是否可以提告刑法過失傷害及附加民事賠償?乙方提告需要請律師嗎?

你好:

可依民法第188條規定請求僱用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初判表只是參考用,還是要送車輛行車事故委員會鑑定才有辦法釐清責任歸屬。 診斷證明書上要有宜在家休養才有辦法請求薪資損害,請求賠償要有證據能夠證明確實受有損害。 刑事部分要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民事部分要在2年內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是否委任律師要看請求之金額,金額不高建議撰狀即可。 可以請領強制保險給付。
Ruby 104-12-17 20:24

你好,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我是某間飲料店計時人員,然後公司每個月要求員工開一次會晚上10.30到11點但是沒有付加班費也沒有強制要求參加,前半年我都用各種理由推託不去了因為時間太晚,加上男朋友會擔心

現在主管就說如果這個禮拜天再不去開會就要請我離開

想請問這樣主管的作法是合理的嗎,是否有觸犯什麼法律

解雇後,我能領到什麼費用嗎?

之前有個朋友告訴我說,若是沒有強制參加我有選擇權要去或者不去

謝謝你的幫忙

 

 

 

您好:

1.  若雇主認定開會係屬工作一部分,因此開會是包含在上班時間的話,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雇主可以立即解僱,無須預告亦不須給予資遣費,依您所述即使雇主認定曠職,亦不符合期限規定,因此僅能適用「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予以解雇,但必須將開會制定於勞動契約工作規則之具體事項內。

2.  依您所述,若雇主因此將您解雇,不符合上述勞基法規定,因此必須在事前告知,且給予資遣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Ruby 104-12-17 21:25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若雇主認定開會係屬工作一部分,因此開會是包含在上班時 ... (恕刪)

 但是如果只是僱主自己認為是上班時間,但是卻未有相關條約說上班就一定要去開會

況且會議也是屬非上班時段開會,那是否應該付加班費用

是否有違反勞基法相關條例?

謝謝您的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4-12-17 23:01

您好!

您可以要求公司講清楚並留下證據,如果要求必須參加會議,就屬於工作的一部分,若超時也必須支付加班費。反之,如果公司不強制要求開會,以此理由解雇就不合法,您仍可繼續工作或要求給付資遣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開會可以讓你知道公司經營階級的想法對人生是有幫助的。

二、只是十一點到家都幾點了,不只有安危問題而已那美容覺怎麼辦。

三、如果你想開會男友有空應該發揮騎士精神來接你才是。

四、快過年了是否要跟雇主翻臉請三思,有的是過年前走有的是過年後走,有的會留下來,都是選項。

 五、勞資其實也是在挑誰有錯,十點還要開會當然是加班,應該要給加班費不然老板為什麼下班後不去你家幫你洗碗…

六、未必要翻臉…我以前當勞工的時候是任勞任怨,因為我看得更遠…

七、可以查些判決來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double 104-12-17 18:45

經常有個男子叫江海涵在破壞我的家庭

我該如何以法律解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蒐集相關事證,畢竟日後要訴訟都要靠證據才能繩之以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7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蒐集對方破壞家庭證據,如錄音、照片或郵信件等,再考慮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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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7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蒐集對方破壞家庭證據,如錄音、照片或郵信件等,再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律師函或直接提起民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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緹樺 104-12-17 18:21

其實這件事差不多告一段落了

但心裡還是有疑問所以很希望有解答

 

我是某個社區的前清潔人員

休息一陣子後來到了某個社區當全天清潔

但是後來發現社區有很大的問題

 

一開始住戶會去跟社區經理說哪裡沒清潔乾淨

而我知道就會去做

畢竟是清潔就該把社區的整潔維護好

 

但是住戶開始要求一些很奇怪的要求

由於我不是特清

所以不會去動自己清掃範圍以外的區域

大多都會跟經理反應關於伊些自己無法清理的部分

但是經理一直在敷衍我

我無法說甚麼

畢竟該說的都說了

 

今天問題就來了(12/17)

我在洗垃圾車時聽到有住戶指控我為什麼待在回收室那麼久

我們某位有鑰匙的人(我不知道是誰沒看到人)就把回收室鎖起來不讓我使用

到了資源回收車來才打開讓他們使用

我就覺得火大了

明明有攝影機而且我也在做事

為什麼要刁難我?

很明顯是警衛或經理沒在看攝影機

那跟我有甚麼關係?

 

我已經被這種情況困擾了幾個星期

從來到走都在刁難

甚至連主任來了還聽到住戶大聲罵我

 

講完了整個情況

我想問

1.我很懷疑社區的管委會跟經理有串通起來監視我

因為每次經理講電話樓層就會有住戶說話

聽到我來了就停

有那麼巧的事嗎?

該怎麼辦才好?

因為沒有錄音只好忍氣吞聲的來問處理方法

如果以上假設屬實有甚麼法律途徑可以指控他們?

2.如果是社區經理或是住戶委員鎖門

他們可以這麼作嗎?

已經妨礙到我工作

而且他沒證據說我在休息喔(真的有在工作)

 

3.警衛是新來的,跟經理很要好

他跟經理兩個人都會談論我的事

有的時候會看我工作看到沒有吃飯(想找我麻煩嘛)

那我有工作就會直接請示經理(例如把水池的水放掉要洗之類的)

但經理一直說這不用做那不用做(他怕住戶看到我在做事只是沒有明講)

可是工作單卻有說要做(清潔的工作不是特清的)

 

這點不打緊

重點是他會跟住戶(還是住戶跟他)講我不做事

甚麼連玻璃都不刮

有一次我在做玻璃的時候他竟然在打電話給別人(不知道是誰但確定有打)說我玻璃沒做

聽了更火大

但能說甚麼?

說了不就是會被人反咬一口嗎?

 

有問題應該跟我說

卻跟住戶串通想把我換掉(因之前的大姊作得比我好,很乾淨)

住戶跟他一直在串通整我

請問我該怎麼辦?

不知道這算社區問題還是工作問題只好來這個版面求助

感謝解答^^

 

hao 104-12-17 15:17
目前碰到問題如下 本人於2015/4月將一台重型機車送至店家維修,店家口頭承諾於一個月後完工,未簽訂書面契約,本人也以交付訂金兩萬元。然而,多次前往查看施工狀況,卻發現機車零件被拆卸大半,車子也無法正常使用,店家卻一再拖延交車時間,至今已近8個月,店家也明顯擺爛的態度不打算繼續施工,本人亦懷疑車上零件已被拆卸變賣,車子也擱置於店家無法領回,請問各位律師,是否有法律途徑能解決此糾紛?? 謝謝
陳柏甫 (Paul) 104-12-17 16:1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口頭承諾契約即成立,加上您已支付定金店家也已收下機車,雙方已有契約關係,

所以,民事上,您可以存證信函向店家解除契約,並請求相關之損害賠償,包含延遲的損害,以及機車被不當拆解的損害;刑事上,若真有拆解零件盜賣情事,可提出詐欺侵占等告訴。

以上,若有任何進一步疑問,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聯繫,謝謝

唉噢 104-12-17 12:14

我朋友A不喜歡朋友B,但表面上沒有表現出來有一次我們在活動時A發現他原本放在桌上的手機跟錢包消失了他很緊張找來找去,結果後來發現他的手機跟錢包在B的包包裡
因為長期不爽加上當天活動裡B也做了讓A不爽的事結果A一整個腦衝,把B的包包藏到休息區的後面(那裏平常都不會有人去)後來過兩天A自己氣消了良心不安就告訴B說:我在櫃檯失物招領區看到你的包包了,我幫你拿回來,你來跟我拿好了(事實上是A直接把包包從休息區帶回家了)後來B也請A在下次見面時幫他帶過去
結果A一直忘記(他的個性就是容易忘記還別人東西)後來某天我跟A吃宵夜時,B跟他說他要來拿但因為我跟A吃宵夜的地方離家離A家比較遠所以跟他說可能要晚點結果B傳訊息要A幫他帶到球場去,且他態度是用命令的口氣所以A超級不爽
更晚的時候B打電話來了,說要來A家拿最後是拿到了,但A卻因為剛剛的不爽所以把包包裡面的一本課本藏起來了後來B回家時發現包包裡的書跟錢包都不見了緊張的到處po文問也調閱監視器
後來某天,B在群組說“我已經知道是誰偷我的包包了,是認識的”A本來就良心不安了只是一直不敢認錯當他看到這句時就馬上私訊他跟他說他很抱歉包包是他拿的,但他並不是想偷裡面的東西,只是想藏起來讓B緊張也願意賠償裡面所有的損失並主動把課本還他然後也當面向他道歉了只是重點來了---裡面的錢包不見了!!!! (裡面價值大約1000多元現金加上一些證件)但,A並沒有拿錢包。
說說B方態度B本身是個好好人,他也不想讓A留下案底且A也當面道歉並且非常後悔內疚於是B偏向私下賠償和解就好無奈B的媽媽態度非常強硬一定要包包、書、錢包原封不動還來才有可能和解問題就是錢包在過程中遺失了A也到處尋找但未果後來A一直道歉拜託他媽媽不要走法院但他媽媽方常強硬
B後來說,那我們兩個自己去警局和解拿個單子應付他媽媽就好警局說要依照程序來所以要呈報法院和解之類要12月多才會有通知書下來(我不太懂)
______________以上為10月左右的事12月到了A突然收到B的訊息短短一句話。「兩萬」。
A嚇到了我也嚇到了畢竟一個窮苦學生哪有可能有這麼多錢且當時裡面價值根本是兩萬的1/20很明顯對方獅子大開口於是A只好放棄和解的念頭決定走法院
以上為過程,我是到A向B自首時之後才知道的因為A平常就是腦衝之人,雖然我對他的行為非常非常生氣但是覺得B的媽媽也太得理不饒人了何況我們都已經求成這樣了

※只是我們完全對法律沒有概念也不知道該如何解決?所以上來PO版請問並想請問一.這樣構成刑法的335條侵占罪嗎?二.如果真的打到法院了,法官會怎麼判呢?三.A已經當面向B道歉並願意給付裡面所有價值的東西或更多,且B當時是非常願意和解(現在不知)的只是B的媽媽不肯,這樣如果去法院法官上訴的機會高嗎?※

你好:

重點在如何讓檢察官、法官相信只有惡作劇之意思,且錢、證件不是A偷的,單純惡作劇,無不法所有之意思不會構成竊盜罪,但有可能構成其他犯罪。 若無前科紀錄,與告訴人和解,初犯竊盜罪可以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或向法院聲請緩刑。若無法和解,通常都是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繳納完罰金即可。 賠償金額只有財物損害部分,逾此範圍告訴人無權主張,法院也不會判。
hao 104-12-17 03:30

目前碰到問題如下

本人於2015/4月將一台重型機車送至店家維修,店家口頭承諾於一個月後完工,未簽訂書面契約,本人也以交付訂金兩萬元。然而,多次前往查看施工狀況,卻發現機車零件被拆卸大半,車子也無法正常使用,店家卻一再拖延交車時間,至今已近8個月,店家也明顯擺爛的態度不打算繼續施工,本人亦懷疑車上零件已被拆卸變賣,車子也擱置於店家無法領回,請問各位律師,是否有法律途徑能解決此糾紛??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7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將車輛的狀況拍照拍下來,並且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限期完成修復並且交付車輛,否則解約賠償

2、倘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3、若車體遭到變賣,已經涉及業務侵占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