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karen 102-01-29 07:05

您好:想請問我車於內線道停紅燈,於綠燈亮起確認後方沒有來車後,緩速右轉,遭後方機車追撞,

對方酒測值為0.17.事件發生在101/5/19,雙方車都有?損,機車駕駛肋骨挫傷,但目前機車對我提過失傷害,提出和解金額為6萬.(包含修車2萬-不懂,摩托車修到2萬是什麼情形,精神撫慰3萬,其他為醫藥費及不能工作補貼)檢察官有問他是否可降,但對方不肯

想請問我內側右轉有錯在先,但對方有喝酒雖酒測未達0.25酒駕標準,但是否有公共危險罪的疑慮?

且我是在停紅燈剛起步所以車速很慢,對方機車是在後方下一個紅燈後騎過來,且我聽到尖銳喇叭聲被撞上力道頗大,對方車速有一定速度,且撞擊點是在已經右轉車道上.對方是否有因喝酒而無法安全駕駛疑慮??否則是否應該可閃過.

若對方堅持和解金談不下來,若上法院,我過失傷害可能被判刑嗎??會被關或其他??若刑法被判,那他是否可在對我提民事求償?若民事求償我不理他又會有何結果??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9 08:46

1.酒測未達0.55酒駕標準,沒有公共危險罪

2.您右轉不應該在內線道,而是應該在外線道。對方若車速太快,您可以主張減免賠償

3.過失傷害會被判刑,大部分可以易科罰金,對方可提民事求償,您不理他就會被執行。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對方由於酒測值未達0.25,若其當時尚未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則要構成公共危險罪是有困難.
二.本件看起來您仍有過失,在此前提下,即便是對方過失較大,您仍需負過失傷害責任,但判刑並不會太重,至於對方也可以對您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但可求償的範圍應該不高.

大G 102-01-26 00:00

各位大律師好: 小弟在1/23 18:35 在一處雙向為二線道的路段發生車禍車禍經過是這樣的,當時我騎在內線車道(車道未標示為禁行機車),右側突然有一台機車從車縫中衝出來(右側沒有路只有停車場出入口),使得我跟對方的車發生碰撞碰撞後沒有移動現場,但是我機車的位置滑向對向車道,對方機車躺在雙黃線上,對方就坐在地上裝病的很嚴重,所以他先送去醫院,而我留在事故現場等警察畫完圖及拍照後一同到交通隊做筆錄,做完筆錄感覺身體不適,才到醫院檢查,檢查結果左邊第八根肋骨骨折(斷掉),當時我就看到對方好好的很清醒還可以走出去醫院抽菸,經醫生觀察後叫我回家休息(對方比我還早離開醫院),我也申請了診斷證明,馬上送到交通隊,但警察說對方也還沒去做筆錄,警察也有說15天內看雙方能不能私下和解,所以我就在1/24 18:46主動打電話給對方談怎樣處理,但接電話的是對方的女兒,就說是我逆向撞到他爸(.............),電話中我口氣都很好,但對方的態度很強硬,對方以為我身體沒事,看我當場還可以跟警察說話,但殊不知我做完筆錄有去醫院檢查,但對方聽到我也有受傷就說了一句,你受傷你就去死(台語),全程我都有錄音,且開擴音,當場聽到的有我爸、媽及岳父、岳母、老婆、小孩、姊姊、姊夫,請問就光這樣子能對他提告嗎?是否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呢?(我有看過法條,還是有點不太確定這樣是否成立),請各位大律師幫幫忙! 千萬拜託了!!! 另外車禍部分是否可以分析到底是我錯還是他錯? (另外,附上車禍示意圖https://www.dropbox.com/s/zumsfm0qkvslkzt/%E8%BB%8A%E7%A6%8D%E7%A4%BA%E6%84%8F%E5%9C%96.jpg)

補充說明: 筆錄未提及車速部分,地上也無剎車痕,因事發太突然根本來不及剎車,現場照片https://www.dropbox.com/s/j2e8jmpid4rnk3y/2013-01-23%2018.55.08.jpg (我自己畫的示意圖跟警方畫的99%相似)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27

1.您劃這種圖沒有意義,律師要看的是相關現場照片及雙方車速、刮地痕、煞車痕等。

2.那沒有成立公然侮辱

3.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當地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

大G 102-01-26 12:15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1.您劃這種圖沒有意義,律師要看的是相關現場照片及雙方車速、刮地痕、煞車痕等。

<p>筆錄並沒有問及到車速問題,且地上無剎車痕跡,因事發當時太突然根本來不及剎車,<P>所以我要提供現場的照片這樣會不會比較有用? (我自己畫的是意圖就跟警方畫的圖99%相似)<p>

大G 102-01-26 12:18

筆錄並沒有提及到車速部分,地上也無剎車痕,因事發太突然根本來不及剎車,我要提供現場照片會比較有用嗎? 現場照片連結https://www.dropbox.com/s/j2e8jmpid4rnk3y/2013-01-23%2018.55.08.jpg (我自己畫的示意圖跟警方畫的99%相似)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13:55

回覆 大G 的發言內容:

有警方的初判分析表嗎?車子碰撞點在哪?

 

大G 102-01-26 14:05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大G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警方的研判分析表還沒下來,碰撞點在我車頭右側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22:04

那您可以檢附相關驗證證明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基本上對方是停車場出口的車,依法必須禮讓,碰撞點又是在您右側車頭,足證是對方碰撞您。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大G 102-01-26 22:17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那您可以檢附相關驗證證明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基本上對方是停車場出口的車,依法必須禮讓,碰撞點又是 ... (恕刪)

謝謝蔡律師的回答! 今天有去看過停車場出入口的監視器影像,並沒有看到對方從那出來,因為那個停車場是汽車停車場,對方騎機車,現在對方看了碰撞後的現場就咬定是我逆向撞到他,路口監視器看起來是沒在運作,現在蠻懊惱的,如果光看圖或照片我應該比較吃虧,所以現在要去那裏錄影他是否每天下班都是這樣騎的,這樣應該有幫助吧?

律師說的沒錯!這個是對方撞你
對方應該是侵入你的車道
但是肇事責任還是要看鑑定結果
最好還是先給認識的鑑定委員專家來幫你研究

至於對方電話說「你受傷你就去死」
這個雖然沒有公然侮辱的刑責
但是還是構成了民事侵權

此事有解
建議你趕快找律師幫你忙
我們也可以幫你去問專家意見


還有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小毅 102-01-25 21:04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弟在2012年11月20日當兵休假期間發生車禍,有調閱監視器.申請初步研判表.肇事鑑定,我都有備份,初步研判顯示,路口為對向+順向2線道號誌為綠燈,對方跨越雙黃線左轉,在我方車道發生擦撞,我弟被懷疑車速過快,雙方都有肇責。雙方都騎乘機車都有載人,4人都有受傷.財損,其中對方後座乘客最為嚴重,在醫院期間來回加護病房跟普通病房多次,在這段時間我弟都有去看望.對方都是愛理不理的,打電話也不接,一副我弟在當兵就是該死。對方後座乘客,在2013年01月25日宣告不治。現在我們該怎麼做,我弟還在當兵,如:被判刑有多重會被判怎樣呢?警方說對方有對我弟提出告訴,怎麼都沒收到,大慨多久會收到,我弟跟他朋友都有受傷,我是不是也可以向對方駕駛人提告。這樣對我有利嗎?看完上述是否要請律師,我弟才不會被判過失致死。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33

刑法沒有特別規定。所以基本上會依照一般刑法處理。只是是軍事審判程序。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弟在告訴期間內(即六個月內),先行提出告訴,而過失致死部分,並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仍會繼續偵辦,但本件可以爭執其死亡是否與車禍具有因果關係,本件除刑事部分外,之可能尚會有民事問題,而本件並非您弟當兵即代表比較吃虧,您們仍應積極主張您們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律師服兵役的時候
在金門當憲兵士官
專門在處理軍車車禍

這件看起來已經不樂觀了
建議你們要找律師幫忙
關於肇事鑑定的部分
一定要找到車禍鑑定專家來幫你們研究

律師可以幫你們問
若還有問題,歡迎聯絡

牙籤 102-01-17 19:37

律師您好:小弟有些法律問題想請教律師 小弟先前有發生車禍 事情是這樣子的 設對方為A男 A男騎機車行駛於外快車道突然往機車道切也未打方向燈導致小弟煞車不及擦撞到他,他未停下來查看只有回頭看了一下小弟摔倒在地上就往前騎到路口等紅綠燈了,小弟有牽起機車往前追到他 請問這樣子破壞現場了 也無證人 對方有算是肇事逃逸嗎 今天開庭他跟法官說他並不知道有肇事才會往前騎 謝謝律師~~

牙籤 102-01-17 19:31

律師您好:小弟有些法律問題想請教律師 小弟先前有發生車禍 事情是這樣子的 設對方為A男 A男騎機車行駛於外快車道突然往機車道切也未打方向燈導致小弟煞車不及擦撞到他,他未停下來查看只有回頭看了一下小弟摔倒在地上就往前騎到路口等紅綠燈了,小弟有牽起機車往前追到他 請問這樣子破壞現場了 也無證人 對方有算是肇事逃逸嗎 今天開庭他跟法官說他並不知道有肇事才會往前騎 小弟當天有去醫院驗傷 也有附上驗傷單在筆錄上面 謝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2-01-17 21:40

您所述事實是肇事逃逸,而對方的說詞法官不一定會採信。

牙籤 102-01-17 23:01

感謝沈律師的詳細回答  幫小弟解惑

張皓 102-01-17 18:20

我當時只是超車道逆向去突然巷子出來一台計程車結果跟他差撞..我當時是騎摩托車..跟他差撞之後我壘殘..全身傷..而對方只是車子小刮傷並不嚴重..人也沒受傷..而他有下來詢問我我有沒有事.而我跟他說沒事..我也反問他..後來他報警處理而我因沒駕照而恐慌所以騎乘摩托車逃逸..我並沒喝酒..後來警察找上門來..說我因肇事逃逸而帶回去做筆錄...也酒測過0% 沒酒精濃度反應..後來我是有聽到警察先生在蔣說我這案子宋不上去...事後..調解委員會打來說要我前去和解..我依然沒去..是因為我身上沒錢而去..結果..法院通知單有來 我自己沒收到.不知道時間開庭而沒去法院..現在被通緝 如果我上警察局投案 會怎麼樣的結果..

 肇事逃逸  要件還是要造成被害人死傷

 如果只是單純車損  是否構成肇事逃逸罪應該是有疑問的

bear 102-01-14 15:54

車禍情形:
1/11(五)下午,我開車在內車道(有畫←的左轉道)等『←(左轉)綠燈』,並打左轉方向燈,也沒超線,後方來車看到我的方向燈都換車道,但他就突然沒踩煞車的直衝撞我車後方,我等紅綠燈時都有看後照鏡的情形(因為怕被撞到),我就親眼目睹對方完全沒減速的撞我車後方(事後我總會一直想到車禍當時情景)
我的車子就衝撞往前約半個車身距離,我嚇到後立即打P檔拉好手煞車並下車,看到車後全“ㄇㄠ”掉了,我人沒有受傷,只是不斷的發抖、呼吸困難,但我還是立即邊發抖邊打電話報警,也立即用手機把我的車和他的車拍下來,
他先是說煞車失靈,後來又說他恍神,一直說很抱歉,
後來警察也來了,因為我沒受傷,只有到派出所作筆錄
之後我跟他說車廠約半個小時後會來把我的車牽走,他說會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然後就他就先離開了,而我就把車送回修車場去修理。

 


但至今對方都沒消沒息一通電話也沒有,
而從那天起我卻幾乎睡不著覺,一閉上眼時,車禍當下的情形就不斷浮現在眼前,
甚至連過馬路看到有車還沒停時,會嚇到蹲在地上發抖(擔心車子會撞上我)
對方似乎只有想賠償車子修理費用(保險公司負責部分),
我可以除了修費用外,再另外請求下列兩點的損害賠償嗎?
 
一、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之賠償
    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項後段:「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提:
    我有當下告知對方我每天都需要用車,妹妹每天晚上要去學校上課,
    媽媽前陣子開刀行動不方便出門需要我開車載
    對方則是說他附近有認識的修車廠,要我零件拆下來,
    車子就能開回去,等好了再開回去修車廠組裝
    但是我擔心是他認識的修車廠我並不熟悉,擔心會包闢他,
    加上我不只後方一處損壞所以我拒絕,
    說我要送回原廠修理(我平常都是在原廠修理)
 
請求項目:
  (一)妹妹每天晚上要去學校上課的車資
  (二)預定行程(原本是要開車去的):
             1、1/12坐計程車從家裡去火車站的車資
                  1/13坐計程車從火車站回家的車資
                  (車票早在事發前一個星期完成取票手續)
             2、1/17媽媽要回診所搭乘的車資
                 (1/3就已經預約看診)
             3、1/19我要去考初等考試的車資
                 (10/24早已完成報名手續)
還是這是算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之賠償
民法第二百十六條:「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
(有些模糊)

二、慰撫金: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者,
     被害人雖非財物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因為我受到驚嚇造成我睡不著及陰影
    (遇到類似情形會害怕,不敢走內車道)
       所以我至精神科求診
    (車禍當下我整個人發抖個不停,也不太敢開車,
     我也告訴對方我雖然沒受傷,但是真的嚇到了,
     不太敢開車了,但對方只是說抱歉)
 
 
其他:
雖然還有陪媽媽出門買菜時要開車出門的車資,但並非預訂行程,只是剛好沒菜才要出去買,我無法提出證明一定要在這時段買,所以只好沒提出。
如果我是101年大學畢業待業中,現在在家照顧手術休養的媽媽,應該是無法聲請所失薪資所得。

現在變得車子修理期間無法隨心所欲的出門,加上出門我也會害怕被車撞,整個人變的神經兮兮的,無法安心的在路上走,精神科醫生也要我盡量不要出門,擔心我會因為驚嚇造成危險,造成身體真的受傷(車禍身體沒受傷,事後因為心理驚嚇造成身體受傷)
 
就這件車禍事件,不知道我能提出什麼賠償項目(除了車子修理費用外)?
求償金額大概是多少錢?如何提出求償?還要準備什麼?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6:43

你只能請求修車費跟精神慰撫金及生活上增加的費用,

另外生活上增加的費用只能算你要搭計程車的錢或因此少工作的損害,

不能將你妹妹的計程車錢算進去

像這種車禍

心靈受到創傷的問題

你可以去看病,向對方請求賠償醫療費用

你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

 

當然,如果你嚇得沒有辦法睡覺、因而也沒有辦法上班

工作損失也可以試著向法院請求看看

 

除此之外,只要與這次車禍有相關的支出

汽車零件更換、維修等費用

譬如說:看病的交通費用等等

都可以向對方請求

bear 102-01-15 09:3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只能請求修車費跟精神慰撫金及生活上增加的費用,

另外生活上增加的費用只能算你 ... (恕刪)

 

生活上增加費用我只想請下列三點:

如果我1/12&1/13就打算去坐火車,那計程車費可以算我的吧!

1/17我也本來就是要出現在媽媽的回診醫院(醫生說需要家屬陪同),那計程車費可以算我的吧!

1/19也是我本人要去考初等,那計程車費更應該算我的吧!

其他妹妹上課車費和其他費用,我知道應該是不在範圍內,我只想依上面三項車資索賠。

修車費事一定要給的(對方都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要車子修好後,要我簽和解書,不然不交車給我,我是否在這之間先跟對方提起其他索賠才簽和解書?)

精神慰撫金部分是要怎麼計算費用?被害人、肇事者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要怎麼算?

如果我去看精神科,看診費用要算對方的嗎?

 

 

bear 102-01-15 10:05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像這種車禍

心靈受到創傷的問題

你可以去看病,向對方請求賠償 ... (恕刪)

 

精神慰撫金部分是要怎麼計算費用?我爬了好多文,網民都說:被害人、肇事者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那要怎麼算?

如果我去看精神科,看診費用要算對方的嗎?

我現在沒有工作,只是在家看護術後休養媽媽,所以沒有所謂的工作損失

我是直接口頭跟對方說,我需要索賠項目&金額就好嗎?

還是要寫甚麼正式的文件??

呂小姐 102-01-13 19:00

朋友開客運車與機車騎士發生口角.

因為道路狹小.客運車轉彎不易.故角度拉大一點轉到對象車道.因對方再停等紅燈客運車並未按喇吧只是慢慢前進.竟被罵//*你*你會不會開車車是這樣開的嗎//因有十年以上駕駛經驗.被一個年輕小鬼罵.而且是國罵.當然怒火中燒故吵了起來發生口角對方要司機下車理論.但司機沒下車就把車慢慢開.沿途對方不停國罵並槌打客運車窗製玻璃破掉.司機沒受傷.事後有報警這樣算不算公共危險.還是公然侮辱強制罪.屬哪一條謝謝告知

公共危險罪可以研究一下有沒有刑法183條,打破車窗應該還有毀損罪的空間。公然侮辱,要看罵的內容,若無錄音錄影,也要有車上乘客願意作證。或是沿路監視器畫面都可以去請求調看。

呂小姐 102-01-13 23:08

車上有行車紀錄器而且明顯拍到事發原因.對方辱罵三字經--- * 你 * ---可是檢方居然申請簡易判決.令人非常不服.現在應該如何做比較好

公然侮辱,這個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方式

並不意外

 

至於有沒有公然危險,這個倒是比較重要

在馬路上做出敲車窗的危險動作

應該有可能會構成喔

你可以請律師幫你寫告訴狀,向法院陳述整個完整的事實經過,根據法律規定,請法院依法判重一點

彭彭 102-01-13 11:56

想請教各位關於車禍的處理步驟,拜託幫幫忙了

在2012/12/31

我騎機車在免待轉路口內側車道左轉

30公尺前已開始打方向燈,有注意後照鏡

左轉過程中遭後方機車撞擊(對方前輪撞到我引擎左側)

對方人車無傷,我方左手肘脫臼及骨折,車子多處損壞

目前車行正在觀察受損情況開估價單

事故發生當下有報警,我則被救護車送往醫院

目前只先跟承辦員警拿了現場圖跟照片

初步研判表要月底才可以申請

對方來電說可以先出來談賠償私下和解

我跟對方說我傷勢還不確定,所以想等初步研判表出來再談

私下和解不成就上調解委員會,再不行就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附帶侵權毀損民事告訴

我的醫療費跟往返醫院的計程車費是對方的強制險會負責?

我想跟對方要求1.修車費2.薪資損失3.精神賠償

修車費跟薪資損失都有憑有據

但精神賠償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要求金額

醫生說至少三個月才能初步復原(骨頭碎片長回加復健),而且肘關節會永久創傷

若開出如上之診斷證明,精神賠償該如何開呢?

若之後要提告,我只要透過承辦員警即可?

1.刑事責任只是國家對被告處罰 2.如果你要求償則需要透過民事訴訟途徑 3.精神慰撫金原則上依受傷程度 雙方社會經濟地位綜合判斷

現在就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未來,如果對方真的有誠意負責賠償

你事後還可以撤回告訴

這樣對方也可以免去刑責

 

你的受傷情形還不算小

建議你請律師幫你,維護你的權益,才不會簽下沒有保障的和解

有問題可以來信或打電話問我

小瑜 102-01-12 23:29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在十一月九號的凌晨出了車禍,我騎機車,對方是行人
車禍的發生是,當時時速50左右,走內側車道直行,因知道右方有死角
我往右方看一下確認沒有危險之後,回頭就看見行人站在我的車身前方不到半台車身,我雙手剎車還是來不及,車頭與他發生碰撞,雙方發生昏迷
醒來時我就在急診室了,然後他送加護病房


對方沒有走斑馬線,且穿越雙黃線從我的左側出來
案發地點前面不到十五公尺就有一個斑馬線了
當時我行經的方向有閃黃燈號誌,且快到路口
初判表出來結果是
我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涉嫌行經閃光號誌運作路口路口減速
對方:涉嫌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穿越道路


我方傷勢:左顴骨及上頷骨骨折,右上頷骨骨折,上門牙斷裂,下門牙左邊兩顆斷一半,上排牙盤整個都歪掉,左肩挫傷,左膝以及右手背擦傷,左眼水晶體破裂。(住院九天,左顴骨開刀復位及固定,左眼已復原無大礙,左肩已及擦傷都已復原,只差牙齒跟牙盤的問題了)
對方傷勢:肋骨斷兩根,左肩胛骨骨折,膝蓋骨折。(對方目前的情況不曉得)


住院期間雙方都有互相關心,出院後對方說要私下和解
我們家想說能和解和解,畢竟自己也有過失
於是到了對方家談和解,但對方一坐下就開了25萬,說包刮後續醫療跟賠償
對方的體傷及醫療費用基本上都可以申請我的機車強制
也就是說他那25萬就是精神賠償
我方實在不能接受,於是我申請了調解委員會
就是今天十二月二十七日,但是那位調解委員一開始就說是我的錯,問對方有什麼要求,而對方這次開了18萬,我方還是不能接受,我們拿出我們在網路上查到的類似案件(行人未走斑馬線穿越馬路被撞),那委員也都不看,我們想講什麼,他也都一直說都是我們的錯,最後還說對方開18萬算合理的,他三處骨折甚至可以到35萬都算合理,講得好像他完全沒有任何過失責任(對方的公公是里長,我們一直覺得他們跟調解委員有認識),我們當然還是不接受,於是對方就去找承辦員警提告了,那員警也打來問我們要不要提告,而我們也提告了。


請問如果上法院是我勝訴,我還是會吃上刑事過失傷害嗎?
而我的勝算又是多少呢?我真的是肇事主因嗎?
沒有攝影機畫面是不是對我很不利?但是斑馬線前有一條4.5公尺的刮地痕
應該足以證明他沒有走斑馬線了吧?
這樣算是我傷的比較重還是他呢?
目前我的牙盤問題已請醫生評估了,光牙齒矯正就約估12萬了,斷掉的三顆牙最便宜也要3萬多,機車維修費就1萬7了。

吃上刑事過失傷害官司是一定的

但是,你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重點是在於,誰的過失比較大,這個判斷上面

現在鑑定出來了,雙方都有過失

接下來,就是過失比例的大小問題

要如何去講,讓法官覺得

你們兩個人之中,對方的過失比較大

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

這就要從證據、現場圖等等去找了

 

刮地痕的確可以作為對方沒有走斑馬線的證據

可是這點,鑑定書也已經講了,所以不重要

去講刮地痕,反而可以讓對方藉此指出你的車速如何如何..

 

總得來說,你這件還是有辯護的空間

 

 

小瑜 102-01-13 13:15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吃上刑事過失傷害官司是一定的

但是,你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 (恕刪)

所以我可以主張 他凌晨四點沒走斑馬線還穿越雙黃線從左邊衝出來侵入我的路權 是這樣

我沒有上過法庭 我家人都說一言一行的很重要 所以我很害怕說錯話...

感謝律師耐心的回答我的問題^^

雙方都有過失的情形

肇事責任,雙方就都要承擔

接下來,就是賠多、賠少的問題而已

 

對方主張的金額,必須要有依據、也要合理

你應該要求對方拿出依據來,如估價單、醫療費用收據等等

千萬不要讓對方獅子大開口

 

最好可以請個律師幫助你

維護你的權益

這樣你就不用一直擔心

可以專心於自己的事業、自己的事情

美好人生沒有必要被這些小事情給弄臭弄煩

還有問題可以寫信或打電話給我

宇軒 102-01-05 19:46

在前幾天發生車禍事故 我直行騎機車在慢車道

路旁突然衝出一位老太太 我煞車不及撞到他

當下我立刻打110和119 也有呼叫老太太 但都無法反應

我很緊張立刻騎車前往最近的醫院 想叫救護車

回頭則反時 現場都沒有人了 我有立刻請朋友帶我到附近的醫院找人

但都找不到 所以回警局報警 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為甚麼員警一直以肇事逃逸詢問我

還要我等候法院通知 我之後有打算出國念書 要申請良民證 這樣會受影響嗎

回覆 宇軒 的發言內容:

在前幾天發生車禍事故 我直行騎機車在慢車道

路旁突然衝出一位老太太 我煞車不 ... (恕刪)

這個是在臨界點的問題

差一點就有罪

差一點就可以無罪

建議你要找律師幫你辯護

 

如果開庭自己不會講

可以再來問我

宇軒 102-01-05 20:22

那我開庭時大致要說些甚麼

辯護律師要自己找嗎 還是.....

在警局做解釋的時候我有拿手機證明我有撥打電話

要先和對方談和解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5 20:27

先跟電信公司申請通聯,證明您確實有撥打電話,這部分警方是不會幫您調的。如果想出國,建議您偵查中就該找律師,以求周延。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

黃勤富 102-01-04 20:41
律師請問: 對方騎機車 行經無號誌路口超速及未讓多線車道先行(無照駕駛) 直接碰撞貨車右邊車斗的部分 受傷住院十多天 事故鑑定為肇事主因 可是對方硬要索賠不願和解 目前老闆不負任何責任 也沒保第3責任險之類的 我沒肇事責任也沒錢可和解 請問接下來會遇到什麼狀況? 會有什麼刑責? (目前對方沒提告) PS: 對方一直用言語暗示我說要找兄弟來喬 我沒錄音錄影 這樣算恐嚇我嗎? 有感謝~ 
1.應該就是刑事業務過失傷害民事成立侵權行為應賠償對方損失 老闆可能也是要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2. 如果對方只是說要找人來談 這樣要構成恐嚇應該是很有難度
黃勤富 102-01-04 20:05

對方騎機車

行經無號誌路口超速及未讓多線車道先行(無照駕駛)

直接碰撞貨車右邊車斗的部分

受傷住院十多天

事故鑑定為肇事主因

可是對方硬要索賠不願和解

目前老闆不負任何責任

也沒保第3責任險之類的

我沒肇事責任也沒錢可和解

請問接下來會遇到什麼狀況?

會有什麼刑責?

 

(目前對方沒提告)

 

 

PS:

對方一直用言語暗示我說要找兄弟來喬

我沒錄音錄影可提告嗎?

 

 

有感謝~ 

 

 

對方可能民事求償或是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對方只是說要喬,恐怕還不構成任何犯罪。除非有更進一步舉動。沒有錄音錄影確實難以舉證,否則就是要有證人或其他物證。

林恩頡 101-12-26 15:39

有天晚上我們直走,結果左前方的機車沒有打方向燈而且緊急右轉,害我們撞上,當時時速大約50,但是我的小狗右後腳骨折費用大概9萬元,我們人是多處擦傷,下巴撕裂傷縫5針。當時距離大約3公尺,而且準備從他旁邊騎過去,不是在正後方在他右後方,他在左前方,我們在外側車道,他在內側車道右轉. 鑑定說我們沒有錯,他要負全責  那我們要提告請問訴訟狀要怎麼寫?

我們有去調解他不願意賠償

1.要對方賠償需要提起民事訴訟 所以需要準備民事起訴狀 2.起訴狀表明當事人 訴之聲明 以及事實及理由即可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1:29

建議直接告過失傷害,檢察官會安排調解,到那時對方應該會願意和解賠償

珩舞 101-12-24 03:06

我的外公10月中時,走在路上被一台車速過快的摩托車撞到,造成我外公鎖骨斷裂、頭部縫針,全身擦傷,而對方的摩托車撞到我外公後有往前滑行了約10公尺遠...

車禍地點位於上下班車子很多的路段,所以交警來時,對方的車已被牽到旁邊,警察沒有在地上畫白線,且現場都已經是被動過的了。

附近店家的監視器都沒有拍到當時被撞的情形,只有拍到我外公突然滾到馬路中間,以及有拍到摩托車最後滑行的地方是在哪。

負責此案的楊警察當下沒有開紅單給雙方,事後也沒有主動與雙方連絡。隔了2個禮拜,是我們主動去找警察要紅單的(還是別的警察代替原負責的楊警察開給我們)紅單上當然也沒有肇事者的簽名,要了紅單之後才知道對方是個16歲少年,所以對方是無照駕駛。而且對方跟楊警察說他們是跟別台車擦撞才會撞到我外公(這部分沒有監視器拍到,也並未有對方說的另一台車,彷彿是個羅生門,倘若有擦撞別台車才撞到我外公,我外公的傷應不致於會這麼嚴重...),負責此案的楊警察認為我外公倒在馬路中間,所以推斷是我外公紅燈過馬路才會被對方撞,他還說對方沒叫我們賠他我們就要偷笑了....但這位楊警察從頭到尾都沒告訴我們撞到我外公的人其實是無照駕駛

我覺得我外公不可能在車子這麼多的情形下還能穿越馬路,我懷疑是被對方撞到馬路中間的,這部分楊警察也未去查證,後來是我們去追查有找到一位剛好停在馬路中間要轉彎有目擊整個過程的人,他說是對方車速過快,完全沒有煞車直接撞到我外公。而且該目擊證人也說我外公當時並沒有穿越馬路,因為他的車就在馬路中間,我外公根本無法穿越

目擊証人有陪我們去警察局做筆錄,但負責的楊警察似乎有意要影響我的目擊證人,我們有點懷疑這位負責的楊警察認識肇事者。

10月份的案子,到現在都12月份了,對方都還沒去做筆錄,楊警察也沒跟對方連絡,也沒有開對方無照駕駛的罰單(對方今天12/23告知說他們沒有收到罰單)。

事情發生至此對方未曾主動與警察詢問我們的電話也未到醫院探視我外公,甚至到現在連一句道歉也沒有...

我想詢問的是:

1. 交警的處理方式跟流程是正確的嗎??我能要求更換承辦的警察嗎??

2. 今天與對方見面,對方說是我外公走在太外面的車道才會被他撞到,跟我一開始聽到楊警察說對方是擦撞別台車才會撞到我外公的說詞不符,我該如何處理呢??

3. 肇事責任誰比較重呢??(我外公沒紅燈穿越馬路,但他被撞時是在哪個位置是否有走在馬路的外側我無法確定)我認為是對方無照且車速過快是此案件的肇事主因,但對方認為他們剛停完紅燈剛起步所以速度快不到哪裡去,對方認為是我外公走太外面才會被撞到,我能依車子撞到我外公後還滑行十分尺來証明對方的車速很快嗎..?(我外公站在多外面,這是我跟對方都舉證不出來的)

4. 現在雙方各說各話,對方只有肇事的當事人以及後面載的女朋友的證詞,而我方有目擊證人(不是認識的人)的證詞,現在對我方是有利的嗎??

5. 對方有無構成過失傷害罪呢??我能提告嗎??

6. 我有權利去調查對方的車子是否平時時速就過快來推論他起步時的速度嗎??

感謝您有耐心地看完...身邊都沒有律師朋友實在求助無門..
若有律師能回覆或提供建議..小女不勝感激...(T^T泣..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4 20:53

如您所述屬實,想查明真相,可以到所轄地檢署按鈴申告,比較節省訴訟時間。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訊息詢問或預約面談時間。

小鄭 101-12-22 11:30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日前我騎機車直行持續上坡,此路段是單一車道沒有其他標示,本人沒有違規,

但被左後方另一台機車行駛到我左前方欲超車至我前方行駛車道,他機車後方撞到我前機車前輪,

導致我摔倒受傷(當時他車速過快我有按喇叭並煞車),而他本人並沒有受傷他的車子也沒有損傷,

請問如果調解不成功,我提告對方惡意超車過失傷害這樣成立嗎?我有沒有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對方已涉及過失傷害罪,您可以對他提起告訴.

二.車禍案件,通常會送請鑑定,而本件對方並未受傷,所以您沒有刑事責任,若鑑定出來認定您有過失,也只有過失相抵之問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P 101-12-22 22:1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對方已涉及過失傷害罪,您可以對他提起告訴 ... (恕刪)

律師你好~我有個疑問~為何您會說鑑定出來的結果如果我有過失?

我的疑問是我被撞倒在地為何我還會有過失呢?我受傷了還會有責任嗎?

謝謝律師~

圓圓 101-12-19 14:08

我家是在有10戶透天的小社區裡
社區沒有大門分隔內外
社區是在死巷裡 只有一條對外道路
房子都在右邊 左邊為公用的道路
而我家的門口是建商規定的迴車道
但是迴車道的地籍所有權是我家的
現在有一個住在巷子口但不是我們社區的人會在我家前面迴車
那我可以不讓他在我家前面迴車嗎?
社區的迴車道可以限制非社區的人使用嗎?
如果可以那我可以如何處理呢??

另外,地籍的所有權人是我家的
那我可以拿掉迴車道的設置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0 09:44

土地所有權也必須看是不是拿來做社區公設。

圓圓 101-12-20 12:34

 那請問一下要如何確定是不是公設呢?
是要看房屋的建築圖?還是需要申請什麼??

101-12-17 14:25
我先生趕著上班騎在南下的路段,而對方北上越過虛線逆向進入我方南下的路段,還停在快車道上。我先生在遠處就已看見對方,當時已試著減速,心想對方應會通過,待繞過對方即可,不料對方竟就這麼的停下來,又無奈該路段灑水車剛經過,我先生煞車不及,又怕與對方對撞,只好先讓自身倒下滑行。不料速度減的不夠,還是碰在一起繼造成對方車倒。 我先生扶起自己的車子後,目測查看了對方無明顯傷勢,為了趕上班便騎走了。但在路途中很是擔心,於是到了公司打了卡便立即以公司的電話播打至警局報案,警局說該事故已有人通報,傷者已送至醫院,要他立刻返回現場。回到事發現場,警方立即進行酒測及訪談,完成備案。 備案完成,也隨即前往醫院探視傷患傷勢。對方小腿骨折。當晚待傷者手術完畢,立即帶了紅包前去探視,對方家屬問說:「你肇事逃逸,是警方找到你,叫你回來的嗎?」,我先生回應說:「不是警方通知的,是自己打電話去警局時,警局告知的。」對方家屬便沒再說什麼。 隔天晚上又再次帶了補品前往探視。當事人與家屬都沒說什麼,還直說他們都很好講話的,希望能朝和解方向解決。誰知陪同的里長伯一直動作頻繁,在事發第三天帶著家屬去警局調閱監視器,看見我先生離開的畫面,自此便一口咬定我先生肇事逃逸。第四天又去調出我先生的通聯記錄。第五天再去探視時就說要請看護,要我們拿錢出來,還說要是無法和解就要依肇事逃逸提告(意思似乎是要看錢給的夠不夠)。我知道我先生的離開造成肇事逃逸罪責的確立 ,我們也沒有不付責任的意思,但一切的賠償事宜也要等肇事責任鑒定出爐了,保險公司才能出面處理啊。 現在,我想知道的是若是責任鑑定出爐保險公司賠償有限,而不能滿足對方的胃口要向我們提告的話,我先生的刑事責任有多重?民事賠償又要多少?我先生返回現場的舉動能算是自首嗎?我先生有輕微的擦、挫傷,但因不影響工作且我們已自認倒楣沒打算反告對方。若是如此要給對方保險以外的賠償金該如何計算? 註:對方無機車駕駛執照,所騎乘機車又是幽靈車(該車有車牌,但車主早已在十年前過世,車子未作變更登記,也沒有報廢),該機車也無保險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11:46

1.據您陳述,事發當時有目測無傷勢,但實際上卻有骨折發生,這是相差極遠的陳述內容。

2.肇事逃逸依現行法是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賠償部分,主要是慰撫金。

3.對方雖然已經報案,只要還沒知道是您先生或車牌前返回現場,可認定是自首

4.您先生有輕微的擦、挫傷,還是要驗傷拿證明,並於告訴期間六個月內告訴,對和解談判比較有利,若能達成和解,或不想告訴,再行撤告即可。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by律通法律事務所

阿凱 101-12-16 18:51

前幾天下雨視線不良騎車擦撞到路人

對方穿暗色衣服走在快車道外,無人行道,不清楚是否屬慢車道

當時對方因為拿著手機聽歌也未閃躲

當下問對方有無事情,對方說沒事,就和朋友離開了

沒有報警也未拍照現場已遭破壞

但事後對方表示大腿酸痛,故同行到醫院掛急診

檢查後無大礙,僅擦傷肌肉酸痛

我付急診費後,又因手機螢幕摔裂,故又到手機行維修

目前在等報價維修,但因對方父親現要求其他賠償

想請問一定要賠償嗎?因為看醫手機皆很有誠意賠償

擔心對方家屬借題發揮,甚至威脅提告獅子大開口

所以想請問此事後續應該如何處理

雖一切皆已破壞,但有同行的友人

但我當時有問友人,友人說他走在他前面沒有看到事情經過

這樣還算證人嗎?如果他翻供是否對我不利

於理於法 對方所謂的其他賠償 到底有沒有理由

要看你到底有沒有過失 損害是否確實存在

如果你要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

可跟對方一次談好所有事項 並書面和解 記明放棄刑事告訴權及民事上其他請求權

才可避免對方借題發揮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22

既然對方有受傷,你又離開現場,可能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建議儘速與對方和解

angline 101-12-14 14:29

【超級急件~~~跪求協助~~~有點長長~~請耐心看完~感謝】

時間:2012/12/5,晚上9點半到10點半之間(時間不確定),下雨夜晚,穿著雨衣,戴安全帽

路段路燈少,又下著雨,晚間視線不比白天,下著雨的視線比晚間視線更差

我騎機車機車專用道上(路只有汽車道跟機車道、沒有行人道的狹小路段)

一台藍色小貨車(沒有頂蓬的那種),路上常見的車種,

車子後面可以載很多人或是物品的沒加蓋小貨車

停在閃黃燈(旁邊5~10公尺就有支道小條馬路)的主幹道的機車專用道上

貨車的位置是停在“人行道斑馬線”上的機車專用道上 (位置在5~10公尺就是小支道旁) 

貨車完全:沒有閃方向燈、沒有打車燈、沒有車後紅燈、更沒有在規定距離上放置三角架

警告後方來車,前方有車輛發生狀況,暫停在路邊,請後方來車變換車道,閃過這台小貨車

“完全隱形”在機車專用道上

當我看見小貨車,馬上用力煞車,還是不幸撞上小貨車車牌正後方

機車車頭整個卡在貨車正下方,整個人卡在貨車與我機車中間

這時冒出來了四個男人(小貨車的),四個男人都楞住不動,沒有任何作為

我當下也嚇到,腦袋裡昏得一直在亂轉、快暈倒,但他們還是定在原地沒有要把我拉出來的行為

我怕晚回家,家人會擔心聯絡不到我,用意志力撐住快昏倒的意識

開口請他們四個男人,趕快把我從車子中拉出來

他們這才過來拉我出來,我出來後,也沒有繼續扶著我

我幾次身體快暈倒差點跌進路邊水溝

後來我開口說,拜託拜託請扶著我好嗎,我真的快昏倒了,我自己站不住

靠近我的先生才扶著我,我實在要昏倒了

所以最後把頭靠在他身上,但耳朵一直聽到有另個先生在罵我

我被拉出來時,明顯傷勢:1、左膝蓋的褲子破了大洞,鮮血直流

                            2、右手掌撞傷馬上腫了快兩倍手掌大的寬度,鮮血直流

四個男人有兩個是年輕不滿三十五歲的樣子,有兩個像是五十幾歲的爸爸樣子

其中一個五十幾歲的(他稱姓陳)先生,靠過來,不是關心我傷勢要不要緊

而是一劈頭就罵我,我怎麼撞他車,罵我為何不看【左上方】的閃黃燈

意思是,路口閃著黃燈,那我怎麼還會撞上他停在【右邊,完全隱形】在機車道上的小貨車

一直罵我,怎麼騎車的,看著我鮮血直流,不是幫我叫救護車、也不是打電話報警

而是一直罵我為何撞他車,說他自己“好倒楣!”,一再重覆罵我“他好倒楣”!

(幾十次的倒楣二字震著我耳朵,狂流血的我真的聽得很心酸、心痛!!)

四個大男人,連一個頭髮都沒掉,都看著我鮮血直流,卻完全沒有任何作為

我一直被罵,因為我,所以他好倒楣!

我全身傷痕累累,不是意志力撐著,我早就昏在機車裡面了

我非常害怕,全身痛苦難耐,邊哭邊跟陳先生說: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去撞你們的車,我真的沒看到有車子停在機車道上,

當我看到貨車,馬上煞車,還是撞上了,我是人包鐵,我不會故意去撞你們的車,

把自己搞得全身都是傷,一直在流血,我真的不是故意撞的,對不起!對不起!講了無數次的對不起!】

但陳先生還是不停的重覆罵我,我快暈倒了,如果我昏倒了,我家人找不到我會心急如焚

怕我一個女生,對四個大男人,也擔心,這樣的四個人,會不會在我昏厥過去時,四人套好對他們有利的說詞

把全部責任推在我一人身上,所以我一直用意志力保持清醒苦撐,告訴自己絕不能昏倒

我開口請他們打電話叫救護車過來,我真的傷得非常嚴重,隨時撐不住要昏倒

又開口請他們把我卡在機車裡的背包拉出來,幫我找手機,我馬上打給媽媽告訴她我出車禍了,

然後電話給他們,請他們告訴我媽媽,我現在人在哪裡,請家人趕過來

(事後才知道當時我媽媽反問他,我傷勢要不要緊,哪裡受傷了?,

陳先生只說我很清醒,沒事!【明顯在卸責】)

 

在等待救護車的時間裡,陳先生並沒有放過我,還是不停的重覆對著一直在鮮血直流的我猛罵,

這時冒出了路旁邊的一位住戶爸爸級先生,跑出來看發生什麼事了

那個陳先生又對著住戶先生罵我說我撞他車,他好倒楣,

任我怎麼跟陳先生解釋我不是故意的,他還是不聽我的解釋

我也對著住戶先生解釋,住戶先生聽了我的事故經過,只對我說,我沒有錯!

是他們把車子停到機車道上,才會害我撞車,

但陳先生沒有改變他的態度,還是一直罵,直到我上了救護車。

 

後來送到榮民醫院,又轉院至大型教學醫院

醫生診斷證明書:左膝蓋旁有個寬6 長10公分的大挫傷需要緊急縫合

右手掌嚴重挫傷

下肢多處及未明示之開放性傷口

踝及足,關節痛

醫生擔心傷口太深會細菌感染,用抗生素、止痛藥在教學醫院急診留院觀察室住三天才出院

 

從12/5開始到現在12/14,“劇痛”沒有一天離開我,

吃止痛藥還是非常痛,跟醫生換了第三次止痛藥還是止不住痛

醫生說再強效就是要嗎啡了,但沒有住院,無法開嗎啡給我止痛

 

從我發生車禍媽媽沒有一天停止流淚,我每天換傷口的都會痛到身體無法控制的瘋狂抽搐與心悸

10公分傷口在左膝蓋外側,無法彎曲,

像一般人正常坐著90度彎著膝蓋,一彎就會拉扯傷口,會非常痛!

所以都一直臥病在床,需要人照顧與生理無法自理,

現在別人簡單的一個正常坐下,我都辦不到!

媽媽身體不好,在鄉下居住,我放棄台北工作回來照顧媽媽,

只能在網路賣些小飾品、雜貨,勉強糊口

今年不景氣很久了,有節日消費者才願意購買,好不容易熬到耶誕節檔次,想說能增加一點收入

但我家唯一的機車(生財交通工具),網路拍賣需要寄件,機車在發生車禍當下就只能報廢了

住得很偏遠,去郵局要4公里,沿途都是荒涼,公車一天只有兩班車,早一班,晚一班,

沒有機車,跟本無法寄件(無法寄出,等於完全沒有收入)

也無法買菜買生活必需品,回家至今都是吃泡麵過日子

傷口很大很深,醫生說我極需要營養,傷口才會癒合趕快好,但我家現在生計都危及了,

每天吃泡麵,無法工作,從發生車禍到現在,家裡很慘淡,簡直是在等死…..

 

貨車陳先生他們的說詞:他們開到一半沒油了,就把車子推到路邊(其實是機車道),

四個人在討論誰走路去買汽油回來,就說我撞上他們車子,

還說他們四個人看我車子衝過來,不知道怎麼辦,以為會被撞死

(講得像是四個人當時都在車子的正後方),

但我當下只看到貨車後面,就緊急煞車,跟本沒有看到有人在車子正後方

是撞上了四個人才從車子兩側冒出來!

 

醫院急診室劉松維醫生,聽到我車禍經過,淡淡講了一些話:

醫生說,既然是四個大男人,應該可以把車子放空檔,

四個大男人合力推至小路上(支道就在5~10公尺),

沒有三角架、沒有任何警示燈告知後方來車,前面有車暫停,要避開其車道

就像一個隱形陷阱,不管每個人經過都會撞上,我是被迫撞上他們的車子的!

 

家中經濟不好,我除了機車基本的強制險、健保以外,並沒有任何其他保險(可以理賠

膝蓋外側10公分大疤痕(醫生說一定會留疤)

整形外科要做幾次修疤手術,還是會有疤痕,修疤一次就要休養好幾個月,免得拉扯傷口,又變更醜

一個愛漂亮的女生,每換一次傷口的藥,看到這麼長的疤痕就大哭、心理很痛苦,

以後也不能再穿短褲短裙了

我還不滿30歲,未婚,漂漂亮亮的一個女生腿上有一個這麼醜陋的長疤痕,

也不能結婚了,誰會負責!?

 

對方陳先生一接觸到我媽媽(我媽媽不太會說話,不是個能處理事情的人)

看我媽媽的樣子,就覺得好欺負

就說那輛車不是他的,是他跟別人借的,

一副“我擺爛就這樣子!看我們母女倆自己要怎麼辦的樣子”!

對方一句:他以為那是路邊就把車停在機車道上,從頭到尾並沒有任何悔意

他們如果當時可以再往右邊支道推5~10公尺,

就等於救了會經過這路段的任何騎在機車道上的人了,

別人可能還會對他們心存感激,但他們停錯位置,又不打任何警示燈,等於完全不顧他人死活

 

陳先生,一個50幾歲的爸爸,也應該是有個跟我差不多大的兒子或女兒

但他看著我鮮血直流,不幫我叫救護車叫警察,而是一直罵我,他倒楣

如果他孩子在外也發生意外,鮮血直流,卻沒有人“主動”幫他,他心裡又做何感想??

我身體的痛,造成家裡的影響也很大,我很想快樂的出門,平安的回家,

真的不是我願意讓自己這個模樣,也讓家人很傷心,覺得自己非常不孝

機車報廢了,家中經濟陷入斷炊危險,所以真的很無助又生自己的氣,

合法遵守交通規則,出了事情,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摸摸鼻子的話,誰還願意遵守交通規則??

身處遍避之鄉下,法院實在太遠了,無法常跑法院,所以儘量不要走告對方的方式處理

希望以自行和解的方式,希望您們能幫我想想辦法,有什麼辦法可以得到應該給我們的理賠與精神賠償

這件case來說,能要求合理賠償是多少錢?

第一次遇到這麼大的事故,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

很無助,對方看我們是女人家好欺負似的

我希望能用他犯的交通法則制裁那樣的人,

讓他們知道教訓才不會再去害到別人,感激不盡~~~~敬安~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05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

angline 101-12-14 15: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 ... (恕刪)

律師您好~

有警察處理,現在還躺在家中,還沒做筆錄

因為住得太過遍僻~無法常跑法院,所以想第一優先以自行和解方式處理

想知道我有什麼籌碼可替自己討回應有的公道與賠償?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27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對方就毫無顧忌了。

angline 101-12-14 15:3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 ... (恕刪)

律師您好~

請問我case情況,告刑事站得住腳嗎?

我確實是撞到對方的車尾,雖然我是被迫的~不是蓄意撞上的

刑事我自己的部分會要負責什麼嗎???

我是善良的死老百姓,撞別人車,我也很害怕....

 

請問可以先告刑事(其實是嚇對方)

如果對方確定釋出善意要跟我們好好和解並會賠償的話

可以馬上撤消刑事,改成自行和解嗎?

小女子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請問告刑事需要什麼費用?或要請律師嗎?

家中經濟已經危及........

還有更好的方式嗎?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6:35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提刑事告訴不需要費用,不一定要請律師,若有需要也可以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協助。

angline 101-12-14 16: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耐心回覆~

剛接到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員主動協助~

講的非常詳盡,也讓我更安心不少

決定走您說的過失傷害提告了…

感謝您~~真的非常感謝~~~

ElaineLo 101-12-12 01:58
我在12月5號晚上7點多騎著機車在著我家人往回家的路上 在燈光明亮且雙黃線且禁止超車,速限40的隧道被人以自小客車後方擦撞 並往對向車道橫飛出去撞到欄杆並倒地不起,意識尚可,送往急診,後續仍有回診,之後也有復建的可能性 警察沒有扣押車輛,也沒調閱行車紀錄器,也沒酒測 肇事者當下有逃逸嫌疑,因是在隧道入口發生擦撞,車輛已經開到隧道出口才停下,發現有其他人在看車牌才停下 有目擊證人看到我們在隧道發生擦撞但不知道誰撞誰,但聽說肇事者對警察說沒看到我們 但該路段無監視器((會再確認)) 1.請問可以提起怎樣的告訴?可否依刑事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2.求償內容是否可以包含醫療費、後續復健費、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和精神求償? 3.機車我是否可以決定要不要修理(已經發不動了)?不修理可以求償當初購入的價格嗎?因為也不敢騎了,另外這台機車具有生日禮物的紀念性 4.程序該如何進行? 5.我是否可以懷疑肇事者酒駕超速? 6.因肇事者說沒有在燈火明亮的隧道看到我們,可否要求檢查視力? 另外,因為警察那天嚴詞舉止失當,是否可以提出?但是沒有錄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可起傷害及肇逃之告訴,但若要刑事附帶民事的話,則要等刑事起訴. 二.求償內容是可以包含醫療費、後續復健費、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和精神求償. 三.機車沒辦法請求到當初所購入的價格,會有折舊的問題. 四.刑事告訴,您可在警局或地檢署直接提出. 五.您當然可以懷疑肇事者酒駕超速,並請檢察官調查證據.至於要求檢查視力,則視有無調查的必要.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laineLo 101-12-11 21:46

我在12月5號晚上7點多騎著機車在著我家人往回家的路上
燈光明亮且雙黃線且禁止超車,速限40的隧道被人以自小客車後方擦撞
並往對向車道橫飛出去撞到欄杆並倒地不起,意識尚可,送往急診,後續仍有回診,之後也有復建的可能性

警察沒有扣押車輛,也沒調閱行車紀錄器,也沒酒測
肇事者當下有逃逸嫌疑,因是在隧道入口發生擦撞,車輛已經開到隧道出口才停下,發現有其他人在看車牌才停下
有目擊證人看到我們在隧道發生擦撞但不知道誰撞誰,但聽說肇事者對警察說沒看到我們
但該路段無監視器((會再確認))

1.請問可以提起怎樣的告訴?可否依刑事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2.求償內容是否可以包含醫療費、後續復健費、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和精神求償?
3.機車我是否可以決定要不要修理(已經發不動了)?不修理可以求償當初購入的價格嗎?因為也不敢騎了,另外這台機車具有生日禮物的紀念性

4.程序該如何進行?
5.我是否可以懷疑肇事者酒駕超速?
6.因肇事者說沒有在燈火明亮的隧道看到我們,可否要求檢查視力?

另外,因為警察那天嚴詞舉止失當,是否可以提出?但是沒有錄音

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傷害肇事逃逸刑事告訴 起訴之後提附帶民事求償

也可直接提民事求償 您說的醫療費用工作薪水損失等 當然可以求償 你須保留單據以利舉證

ElaineLo 101-12-12 01:43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傷害肇事逃逸刑事告訴 起訴之後提附帶民事求償

也可直接 ... (恕刪)

我還沒錄筆錄,星期日會去錄

那我是否該主動提出當時我比他早進隧道,也有人看到我們在隧道

我還聽到他媽媽對他說:就叫你不要開那麼裏面

來反駁?

或是等到法官面前再舉出較好?

目前警察是說我們現階段的證詞一樣,他承認自己肇事

 

另外他雖有逃逸嫌疑,但仍然有停下,還可以提出嗎?

小茹 101-12-07 23:36

車禍一個多月了,但是對方都沒有什麼動作

因為對方沒駕照,但是沒駕照歸沒駕照,跟撞到是兩回事

現在是賠償金額談不攏

車禍後警局筆錄是他錯比較多(我不敢說我完全沒責任)

--------機車行--住家--小路------------

             我↑    ←對方行駛方向

------- 分隔島轉彎處------

                                          對向車道

-------------------

 

我是修車完在小路旁停著要往對向車道,快到分隔島中間被撞(一般來說我是支線道)

因為沒監視器沒紅綠燈地板也沒噴字

我事後修車問車行老闆,他說直行車也要讓轉彎車,尤其是我已經快到中間了(是真的吧?)

但是初步鑑定來說我變成主因?

初步鑑定:我(起步未注意其他人(車)安全)

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態)

 

我去鄉公所申請調解怕對方不來,因為對方現在完全都沒打電話給過我

因為對方未滿20要家長陪同調解(上法院他也是要家長陪同嗎?)

如果他調解有來,那我去申請監理站的裁決書3千塊可以一併要求賠償嗎?

還是說後面要上法院可以把這三千納入賠償的部份?

 

我要告他的話,是要去警察局說我要告他過失傷害刑事附帶民事)是嗎?

然後後面流程大約是要等警察什麼動作之後(大概幾天我會收到法院傳票?)

然後我想申請免費律師,是要等什麼時機跟法院提出我要申請?

 

那如果我沒有申請裁決書,法官就是依據現場圖跟照片、筆錄還有證詞來做判決的嗎?

 

拜託請律師回答詳細一點,幫幫我的忙,我真的好困擾

第一次車禍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11

路權在對方,你直接通過馬路過失比較大,要求償的話也要自負七八成比例的過失

小茹 101-12-09 13:2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路權在對方,你直接通過馬路過失比較大,要求償的話也要自負七八成比例的過失

轉彎車輛為迴轉進入直行車輛方向, 直行車撞擊迴轉車輛正後方, 肇事責任會歸屬後直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而無路權優先權

以上面那段話來說...律師的意思是說我今天是被側面撞到,所以路權不是我的意思嗎??

但是那邊確實是可以轉彎的,如果今天是對方在上一個小路轉彎過來直行超速所以沒看到我呢??

因為他上個路口到我轉彎處並沒有很遠,而速限是60,以我評估他車速高達80以上.

claire 101-12-07 11:59

律師 您好:

想詢問您以下關於交通事故您的建議與見解,謝謝!

事故發生於台南市xx街與xx路口附近的巷道上,前方路口設有紅綠燈標誌,巷道為雙向道但無標示快慢車道,右方車道右側進行道路施工並放有三角錐,當事人騎乘機車後方前行欲至前方路口待轉,騎乘至三角錐旁時,被對方所駕駛的汽車後方追撞,造成機車引擎損傷,汽車右前方保險桿下方碎裂,但無人員傷亡,因和解未果,對方已提出鑑定,想請問您對上述事件的看法,謝謝您!

回覆 claire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想詢問您以下關於交通事故您的建議與見解,謝謝!

... (恕刪)

鑑定結果 釐清責任 再想下一步!

claire 101-12-05 21:05

您好:

 前幾日於xx街與xx路口附近的巷道上,被對方所駕駛的汽車從後追撞當事人所騎乘機車,巷道為雙向道,並無標示快慢車道,右方車道右側進行道路施工並放置有三角錐,前方路口設有紅綠燈標誌,當事人從後方騎乘機車前行,欲至前方路口待轉,因右側道路施工放有三角錐,所以當事人騎乘於三角錐旁的道路上,誰料被後方汽車追撞,當事人騎乘機車超越對方所駕駛的汽車時,汽車因前方尚有車輛所以還沒有起步,誰料機車騎乘汽車右前方時,汽車追撞機車,因和解未果,對方汽車駕駛人已提出鑑定,想請問您針對上述之描述有何建議與見解,謝謝您!

 

家家 101-12-03 15:28
公然汙辱罪被起訴ㄌ~事情經過如下

一天我跟我們社區主委老婆起爭執~原因是我們社區有資源回收室~想說垃圾車帶走就帶走很可惜~就那一些去給我媽回收~然後被他知道~管理員就跟我說不可以拿~我就很不好意思想跟他解釋說上面因沒貼告示~所以我才拿ㄌ~結果我騎機車回來看到他要上前跟他解釋~他一看到我就斜眼一看轉頭就走~我很驚訝為何不理人~就下車跟他理論就變爭執~非常生氣ㄉ回到家~鐵門拉下一大半ㄌ~我罵出一句瘋女人(台語)~當然就被它告上法院~
告我好幾條~結果只有公然汙辱罪被起訴~
他請管理員當證人~但第一次偵訊時~管理員說沒聽到很模糊~可能是聽到做偽證是7年以下徒刑吧~沒事後他又再議~而且有聽社區風聲~他有要告管理員~那第二次偵訊時管理員就翻供說有聽到~而且2人都咬定我是在車道上罵ㄉ~不是在家裡~
我跟法官說我真的是在家裡才罵ㄉ~不過他不採信~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因為它有人證~和物證~說光碟有拍到我ㄉ嘴型是罵瘋女人~人車分道ㄉ車道那麼暗~距離又遠~又沒聲音~真是見鬼ㄌ~
現在他又要求民事賠償~條件是10萬元~登3大報頭版連續3天到歉~還有其他費用等等我要出~
喔~~~我真的快瘋ㄌ~為ㄌ一點芝麻小事已經搞ㄉ快10個月~有善心人士可以幫幫我ㄇ?可以告訴我要如何跟法官講ㄋ?還有他開出ㄉ這些條件~我真的要這樣賠他ㄇ?真是這樣真會逼死一個人耶~該如何做~請幫幫我~非常感謝~  補充

他ㄉ態度強硬~不可能和解~
我是想說我到底會賠多少錢?
會像他所開ㄉ條件那麼誇張?謝謝

安阿 101-11-29 17:46

我想請問一下,有天下午我因為手滑,導致方向盤偏移,衝進對向車道,與小客車擦撞,以為只有小擦撞,便無停止繼續開,但開了一段路,覺得不對,怕對方有受傷而又回去車禍現場,但對方已經不在,而我又等了一下,確定不在,我才又開走,過了幾天,警方通知我對方告我肇事逃逸,我才知道對方有受傷,而我們有說要和解,但警方說我還是有肇事逃逸的懷疑,而又要送地檢署,我想請問一下,這樣的話,我會有什麼刑責嗎?  謝謝~

101-11-22 14:26

麻煩請問:

我因為閃狗在快車道煞車,遭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車後方嚴重毀損,對方開始說只開3-40公里,警方看到也說不止吧,就改口說那40公里,當下我想說他有認錯,人也沒事就不去計較,雙方也有保險,後續也都交給保險處理,但是聽到車廠維修車子要3個星期以上,整個生活交通不便,想請問我可否跟對方申請代步車的費用,如不行的話還有無其他可以求償補貼之類的

 

您好:

基本上只要您能夠證明對方有故意過失,都可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並不因為有保險理賠而影響您主張法律上的權利。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聯繫,謝謝!

 

101-11-22 19:46
回覆 陳國瑞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基本上只要您能夠證明對方有故意過失,都可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並不 ... (恕刪)

 您好:

因為當時是我急煞車,他車速過快,又未保持安全距離,反應不及追撞我車,這樣可以算是有故意過失嗎?如果算我又要怎麼證明?

原本想說人沒事就算了,可是修車時間過長影響到生活,跟對方要求代步車,對方以費用太高不願意支付,連租車的金額都還不知道就拒絕,一切以他保險公司能賠償範圍處理,事發到現在從頭到尾都是我在跟他連絡,感覺怎麼好像是我撞他....,如果?要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會不會耗時,費用會不會很高?

感謝您百忙回覆~

北低 101-11-21 22:18

案由:99年3月28日於陸橋上騎機車追撞到一名騎乘腳踏車的遊民雙方都有受傷,當時陸橋上我騎乘的為機車道,但右邊有一道用防撞桿隔開的自行車道車禍後雙方都受傷由救護車載往醫院,隔日才經由警方通知到車禍處裡小組製作筆錄,製作筆錄後當場我給他2000元和解,亦有簽和解書。
       事情到當年10月間收到地檢署的通知書才得知對方到地檢對我提告,當時因已超過6個月,所以我已經無法對他提出告訴,開庭時,我主張我騎乘機車道上,對方有自行車道侵占我的路權,當時檢察官即將本案送車鑑會鑑定,後來收到鑑定結果,車鑑會的鑑定意見為:"本案依卷附相關跡證資料,因肇事地標線、標誌不一致,車道屬性不明,本會未便遽作鑑定",當時車鑑會的人員有說明,因為地上標線我騎乘車道機車專用道,右邊車道為自行車專用道,但是頭上的號誌(藍色)的卻是機車優先道及自行車優先道,所以專用道跟優先道路權不一,所以沒辦法辨別肇責。
      鑑定結果出來後,又開了兩次偵查庭,對方都沒有到場,沒想到直到今天,卻收到地檢的起訴書
有些問題想請教:
1.當時雙方都有受傷,而且我機車毀損,損失遠比對方大,只因對方是個遊民,自行車上載的事她全身的家當,所以看他可憐我就賠點錢給他,當時在車禍處理小組他說要給他幾十萬才可以,我說你人好好的,我傷的還比你重,拿出2000塊說你要就拿走,不要就來互告吧,結果對方馬上把錢搶走,沒想到超過半年後卻得之被告,想問說我是因為基於已和解才未提出告訴,超過半年後才得知被告,這樣我的告訴權是不是被搞掉了,有無辦法主張什麼,再對他提告

2.車鑑會明明就無法辨別肇責,這不就代表檢察官也不能主張我一定有肇責,為何就將我起訴?而且對方都不用到場?而且為什麼起訴書都沒寫到已和解,只簡單認定我疏未注意就起訴?
3.上法院我到底該如何陳述跟說明?我被判刑的機會有多大?

您好: 

刑事部分因為您已經逾越告訴期間(事發後六個月),所以沒有辦法提出刑事告訴;但您仍可以就民事部分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時效是事發當時起算兩年。

檢察官起訴與否不一定要遵照鑑定報告,詳細內容要看起訴書

法庭上答辯還是要根據起訴書的內容作辯駁。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聯繫,謝謝!!

Crystal 101-11-17 02:16

家人發生車禍,騎機車撞到行人,事故報告出來,我方無肇事責任,對方是違法穿越車道

對方手受傷有開刀,我方已申請保險理賠醫藥費給對方,但對方認為我們無誠意,醫藥費不是我們的錢,還要我們賠精神賠償等等,對方已申請調解 (調解還未進行),請問我們還需要負任何的賠償費用嗎?進行調解時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7 13:4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警方初判未必與鑑定結果同。六個月內對方可能提過失傷害告訴。調解前宜先了解行情。士林楊俊鑫律師
迅捷 101-11-16 23:15

對方沒有打方向燈就直接從快車道切往慢車道~當下反應不急硬被從側面撞倒!!好在當下速度不快~但在機車後座懷有身孕的老婆身體多處受傷~當下就送往急診室!對方竟然還說:阿你們又沒有什麼外傷但我們的車子板金凹進去了~經過多天休養後好在寶寶目前狀況穩定!只是老婆大人身體仍有多處扭(挫)傷依然治療中~我有跟肇事者說等寶寶和老婆的商好了之後在來談後續的問題~結果對方保險公司一下跟委託人說~(我)~說老婆和寶寶的情況都好了!準備要談和解的事情~一下又跟我的委託人說~(我)~沒有誠意要談和解的樣子!老實說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附註:我和老婆都有受傷~只是老婆的傷勢比較嚴重!!

 

林智群 (klaw) 101-11-17 22:03

當時有請警察作車禍筆錄並畫車禍現場圖嗎?

如果有的話,對方是有過失,建議提告過失傷害並請求損害賠償

Emma小媽咪 101-11-16 21:21


兩年前我們在公寓別墅型社區買了一棟房屋...
我們社區有分公寓區和別墅區...是人車分道有地下室...
我是在別墅區買房... 因此我的所有權狀有土地權狀和建物權狀...
我的地下室車庫外正對面有一塊空地...
空地有一半屬車道...另一半算是一個閒置空間...
這個空間常會有人停放車輛...但因為是在我家車庫正門口...鄰居停放車輛都會知會我一聲...
我也都當禮貌知會... 沒有多想...

因為我們當時一直都以為那塊土地因為就在車道旁...可能是公共空間...

管委會也一直強調那塊土地管委會所有...
就在今年三月左右...我家對面的大姊一度懷疑那塊空地應屬他家的地坪...
因為他實際丈量他家的地坪和土地權狀上實際坪數少了七坪...
再加上因為我家門口那塊空地緊鄰他家車庫圍牆...
並且幾乎都是他長期停車在空地上...被管委會一趕再趕... 他不堪其擾所以請求地政事務所來土地鑑界...
在鑑界當天還由社區總幹事全程陪同...
沒想到鑑界之結果...
我家車庫前的那塊土地不是屬於我家對面那戶鄰居... 而是我和隔壁兩戶所有...
土地範圍包含整個車道都在我們的土地權狀之內...
而我們就此單一筆土地...我們的建物就在這土地上...
得知這個消息之後...我和隔壁戶的鄰居也沒有將空地圍起來...一樣提供讓有需要的鄰居停車...
管委會卻一在的說我們家建物以外的土地均屬管委會所有...不讓我們借給住戶停放車輛...
並且不斷公告說要在那塊土地上畫停車位租給其他住戶...
看到公告後我曾找過社區主委...起先主委已經口頭答應我說尊重鑑界結果... 沒想到過沒幾天又反悔...
又再次公告說那過土地是社區所有...如有不法意圖就要提告...
土地明明就是在我的所有權狀內...與我的土地所有權狀屬單一地號...

在這個社區也沒有第二個人有這塊土地所有權狀...
在這期間我也寄了兩次的存證信函...
他們不但不理會也不和我們協調...
甚至後來還乾脆直接不告知的來畫了機車停車位...

想請問律師...
1.我和鄰居把當初買房的合約拿出來一再的研究...建商當初賣房時沒有跟我們簽訂任何有關那塊土地...要給社區公有運用的條約...那麼那塊土地可能是屬管委會所有嗎??

2.我的手頭上所持有土地所有權狀就只有單一地號...而我的建物就在這塊土地上...這樣說來...那個在我建物以外的空間能像她們說的是屬公用的嗎??我知道有一部分因為是車道部分...但我們沒有影響到車道...也沒有將空地圍起來不讓大家過或使用...只是借鄰居停放車輛在車道以外的空地上...而管委會緊咬著有車停在車道以外的空地上一再揚言要提告...請問這樣她們的告訴成立嗎?

3.我們和管委會有多次討論此塊土地之問題...管委會一直拿出建物權狀說建物以外是公設...有此一說嗎??? 但現在所討論的明明是土地問題...在那塊閒置土地上無任何建物...

4.因為在上個月10/23號...管委會在未經我們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找人來畫了機車停車格...所以當下我馬上報警請求警方協助...一開始警方說這類糾紛民事...她們沒有接受報案...後來在我一再堅持之下他們才說那不然告刑事...又問我們是要告‵‵侵占‵‵還是‵‵竊佔‵‵...請問律師向我這樣的問題應該是屬侵占還是竊佔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6 22:14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Remi 101-11-14 20:38

車禍判定對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45條10款 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通行

我方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發生情況 我當時上班開公司的SOLIO在送文件 我直行 對方從路旁騎到我行駛車前 我煞車 還是稍微碰撞了一下

我方是自小客車 對方是普通重型機車 碰撞點在快車道上 他直接要彎向對向

對方在警方來時口供說不要救護車,沒受傷。

現在我收到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向對方請求賠償

對方不想調解 說要告就告 他也可以反告我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在我無肇事因素的情況下 他當時口供也說無受傷 現在卻說扭傷什麼的 當時受到驚嚇講錯話 現在我也願意幫忙申請保險受傷的費用 但他不願意  說可以告他他不怕  那我可以告他嗎? 告他需要在自費申請鑑定嗎? 還有申請鑑定會不會又變我也有責任?


因為公司車只有強制險  公司又給我壓力差點丟了工作 對方不聞不問事後還說他腳扭傷我要賠他錢、賠他車 不然就告他沒關係態度很差!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Remi 101-11-14 20:30
車禍判定對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條例45條10款 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通行 我方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發生情況 我當時上班開公司的SOLIO在送文件 我直行 對方從路旁騎到我行駛車前 我煞車 還是稍微碰撞了一下 我方是自小客車 對方是普通重型機車 碰撞點在快車道上 他直接要彎向對向 對方在警方來時口供說不要救護車,沒受傷。 現在我收到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向對方請求賠償 對方不想調解 說要告就告 他也可以反告我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在我無肇事因素的情況下 他當時口供也說無受傷 現在卻說扭傷什麼的 當時受到驚嚇講錯話 現在我也願意幫忙申請保險受傷的費用 但他不願意 說可以告他他不怕 因為公司車只有強制險 公司又給我壓力差點丟了工作 對方不聞不問事後還說他腳扭傷我要賠他錢、賠他車 態度很差!
1.初步分析研判表不是證據,必須經過車鑑會(三千元申請費)鑑定才能判斷肇事原因,所以有可能會變成你有責任。2.對方口述沒受傷而沒做「筆錄」的話,必須由你舉證當天對方確實沒受傷。3.你只有民事求償權,刑事上沒辦法告。
Remi 101-11-14 20:14
車禍判定對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條例45條10款 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通行 我方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發生情況 我當時上班開公司的SOLIO在送文件 我直行 對方從路旁騎到我行駛車前 我煞車 還是稍微碰撞了一下 我方是自小客車 對方是普通重型機車 碰撞點在快車道上 他直接要彎向對向 對方在警方來時口供說不要救護車,沒受傷。 現在我收到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向對方請求賠償 對方不想調解 說要告就告 他也可以反告我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在我無肇事因素的情況下 他當時口供也說無受傷 現在卻說扭傷什麼的 當時受到驚嚇講錯話 現在我也願意幫忙申請保險受傷的費用 但他不願意 說可以告他他不怕 因為公司車只有強制險 公司又給我壓力差點丟了工作 對方不聞不問事後還說他腳扭傷我要賠他錢、賠他車 態度很差!
沈恆 (沈律師) 101-11-14 23:36
民事求償期是2年,您可以先等6個月,確定刑事告訴期限已過後,再向對方提民事求償,以免被對方提告刑事的風險。
Remi 101-11-14 20:12
車禍判定對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條例45條10款 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通行 我方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發生情況 我當時上班開公司的SOLIO在送文件 我直行 對方從路旁騎到我行駛車前 我煞車 還是稍微碰撞了一下 我方是自小客車 對方是普通重型機車 碰撞點在快車道上 他直接要彎向對向 對方在警方來時口供說不要救護車,沒受傷。 現在我收到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向對方請求賠償 對方不想調解 說要告就告 他也可以反告我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在我無肇事因素的情況下 他當時口供也說無受傷 現在卻說扭傷什麼的 當時受到驚嚇講錯話 現在我也願意幫忙申請保險受傷的費用 但他不願意 說可以告他他不怕 因為公司車只有強制險 公司又給我壓力差點丟了工作 對方不聞不問事後還說他腳扭傷我要賠他錢、賠他車 態度很差!
如果他要提告過失傷害 依你所述狀況對方可能會有誣告的問題
YC 101-11-13 18:13
事發經過:
道路為4線道(一個方向有兩車道,兩個方向中間為雙黃實線)小弟騎機車在最外車道,晚間開始下起毛毛細雨路燈灰暗~~對方為行人,從對面買檳榔然後穿越雙黃線突然出現在我面前,害我我閃避不及撞上去,撞上同時對方將我推開害我摔車~~他則在旁邊看,我坐在地上強力要求不要移動車輛,他卻執意把我車子牽到路邊~~~~最後我報警and警察到現場後讓我坐救護車先行去醫院

我左手腕挫傷(轉動就會痛)右手軸右膝蓋擦傷~對方看起來無事只到醫院站在我附近,等交通警察來做完筆錄就走人~~~~我的筆錄有寫對方執意移動車子破壞現場and他違規跨越雙黃線~~造事現場圖有劃對方跨越雙黃線~~~交通警察給我們兩人一人一張對方的聯絡電話與姓名,說要我們私下先行和解~~~~~~

隔天我一直等對方來電~等到晚上都沒回電話,所以我只好自己打去,問對方要如何處理我車子的問題(事發當天晚上我老婆把車子牽回家裡樓下停,隔天我打電話前看了一下,龍頭歪掉,燈殼破裂,車殼擦傷,車子內部損傷還不知道)

對方竟然說車子他不賠,說他是路人路權最大,只願意包個紅包600(我當天掛急診的費用都超過600),要不要收隨便我,我說這樣我只能走法律途徑,他卻回他時間多,隨便我,就來互告~~~~遇到這種無賴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該不該告?(因為如果要告,要請假很多次扣薪水,然後不知是否需要請律師?律師費?....等)

是否能給小弟一點意見?謝謝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路 101-11-04 16:02
如題。。。
車禍,但雙方沒碰撞也無人受傷。
對方車輛損壞,向我求償36萬。
已上司法程序簡易庭
對方死咬我是突然衝出的車輛,但沒證據
我是前方車輛(摩托車)要右轉,但是是從快車道右轉。(有打方向燈及看後方
對方事後方車輛(小型車),下坡撞上圍牆。
事發當天是我報警處理,因為受到驚嚇,所以當天警方問的問題都說是、好。
現在上簡易庭因為有對照筆錄,加上警察鑑定我是右轉不當。(對方則是車速過快)所以法官覺得我有責任
我想請問一下:Q1這樣我一定要賠對方嗎?大概要賠多少呢?
Q2:對方也沒拿出修理的收據,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修!?當初也只有拿估價單出來,這樣也能叫我理賠嗎??
Q3:事發當天警方只有畫他的車,只在旁邊寫說(因閃乙方車輛撞上圍牆)這樣就算證據嗎!?(因為是去年3月的事了,有一點時間,雙方都沒有證據
Q4:法官建議我送去交通大隊做鑑定,但需要3000元,可做為證據。請問真的有這個需要嗎?
Mila 101-11-04 13:44
我是住在別墅型的社區裡
我們家後面剛好是車道
所以有一道圍牆
但是因為當初建設公司的設計不良
導致旁邊有一個大約十五~二十公分突出平台
如果有宵小想進來
只是沿著牆邊的突出平台慢慢走
就可以翻過我們家後面的圍牆 也可以進到社區裡面來
現在主委說要在我們家後面的圍牆上粘碎玻璃
但是真的很難看說實在話也沒什麼用處
其實只要把旁邊的突出平台填滿就可以解決問題
所以我們不想讓別人動到我們家的圍牆
我想請問說管委會有權力可以動我們家的圍牆嗎??
我們因為比較守規矩之前被管委會阻擋東阻擋西
結果別人家比較強硬想怎麼樣就怎麼樣違規一堆管委會也無法管
所以我想請問說管委會有權力可以強制想怎樣就怎樣嗎??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子裕 101-11-03 02:17

小弟於一年前在高速公路上發生連環車禍 今天收到調解委員會的發函?因為對方要求

賠償的金額有點獅子大開口,想請有這方面知識專長的人 能幫幫我!!詳情如下

當時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有A,B,C,D,E 五輛車 (A為第一輛車) 因為當時前方有發

車禍 所以A車急停B車看到A車急停也急停(B車車主自己說的)C車急煞車但仍有

撞擊B車(C車就是我)而後D車撞擊C車(因D車稍微有改變方向,所以只造成C車右後

方向燈毀損) E車自己追撞上來造成車頭全毀.(並無任何人員傷亡)

C車車主(我)已經先跟A車車主調解成功.....現在B車車主委託保險公司向我索取全

理賠,我認為不合理,(B車車主本身是原廠修理廠的技工,車子本身好像是屬於公

司的領牌展示車,車子本身也是在他自己的修理廠維修)!

我想問的是難道B車車主說是推撞就是推撞嗎??B車車頭車尾的維修都需由我一

人支付嗎?B車不須負擔任何責任?一年內的新車應該也必須負擔部分折舊吧?

小弟我並無多保任何保險所以必須全部自行處理 請大家幫我分析一下!!謝謝

PS~假如調解時B車保險公司要求我全額補償 是否上法院對小弟我比較有公平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