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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睡25個小時 103-10-21 13:28
債憑 89年4月26日 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戴安全帽 金額12500 89年5月11日

請問這條的罰單追朔期是多久

諮詢者 103-10-21 08:49

您好:

想請問日前方聲一場車禍,雖然對方行人聲稱他的擦傷是由我方造成,但我方機車當時行車與摔倒在地時並未與對方碰撞,初判表中也陳述監視器無法確切證明我方機車碰撞行人

請問這種狀況對方告我方過失傷害行為合理?謝謝!

您好: 因為無法確認您有無撞到行人,若他堅持提告,只要您有一點過失或交通違規情況,刑法過失傷害罪成立機率大,因此您必須先行確認您有無交通違規及無過失責任。若您無法確定,建議還是與對方和解,但若您認定自身並無過失違規,在無監視器下,就會變成各說各話,若對方無法證明您有過失責任,您即可能獲得不起訴的處份。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03-10-20 12:17

我妹妹於今年與她老公離婚離婚前老公平時騎乘機車是掛名在我妹的名下,離婚後我妹曾多次要求對方歸還但都被對方托延敷衍,機車所有的稅單、罰單等都是 寄給我妹來支付,且擔心前夫用此機車來犯案後警方查車牌來找上我妹,請問事前是否可以先警方向提出備案或可否向提告對方侵佔? 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20 12:33

您好:

您前妹夫的行為應已涉犯刑法侵占罪嫌,建議可提起刑事告訴;

並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機車,如有損壞上可提出損害賠償之訴。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台中地區可向余柏儒律師諮詢。

回覆 銘 的發言內容:

我妹妹於今年與她老公離婚離婚前老公平時騎乘機車是掛名在我妹的名下,離婚後我妹曾多次要求對方 ... (恕刪)

請先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限期還車,如於期限內未履行,再逕行刑事侵占告訴較為妥當。魏克仁律師關心您0982-100565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0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的問題,女方可先限期發函要求男方返還車子同時並請求男方給付相關罰單費用,若對方不予理會可直接提起刑事侵占

 您好:

1.如果擔心事後會有其他案件受牽連,

  確實可向警方備案以事先留下證據

2.依您所述情況縱使向對方告侵佔罪也可能不會成立,

  所以建議還是提出民事返還所有物訴訟較為實際。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103-10-20 08:08

我妹妹於今年與她老公離婚離婚前老公平時騎乘機車是掛名在我妹的名下,離婚後我妹曾多次要求對方歸還但都被對方托延敷衍,機車所有的稅單、罰單等都是寄給我妹來支付,且擔心前夫用此機車來犯案後警方查車牌來找上我妹,請問事前是否可以先警方向提出備案或可否向提告對方侵佔? 謝謝

浚騰 103-10-19 19:27

事情發生如下 有一位a先生因開車門沒注意已至於撞倒b先生和c小姐(是外勞兩人共騎一輛腳踏車)然後我騎機車因反應不及有撞到他們事後我們三方有談過一次和解但並不順利爾後一直未有進一步的消息我想問的是如果對方未提出傷害罪且已經過了半年未和解他還有辦法提出其他任何法律的行動嗎(並不是我不願意和解只是一直未有他們的消息曾有問過外勞朋友看要不要單獨我跟他們先和解但也沒下文)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您刑事部分可能涉及過失傷害,但事發至今已逾半年,被害人已逾6個月的告訴期間,不得再告訴。但被害人目前頂多能向您主張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但這其中仍有些討論的空間,例如:您是否有過失?是否有因果關係?),供您參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9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逾六個月之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限,對方目前僅能對您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同葉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請求權消滅時效則為兩年

allen 103-10-19 18:23

您好,昨天下午發生交通事故,我綠燈左轉,一台機車紅燈撞到我,對方雙載未成年沒有駕照紅燈沒戴安全帽,但我有喝酒,酒測值0.15,移送法辦等候裁決,我車上有行車紀錄器也交給警方,隔天有去探望傷者,但未談到和解事項,家屬說要等傷勢好點,請問我現在要如何處理?要如何來談和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9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酒駕之部分可能會涉及公共危險罪

另外,警察於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會做成車禍事故責任初判表,建議雙方可先以此判定表作為和解之基礎。 

諮詢者 103-10-19 16:07

您好:

想詢問甲方某深夜騎乘機車行經某道路時, 突然乙方行人從對向車道的行進中車輛後方衝出並衝向甲方, 導致甲方摔車甚至差點遭後方來車追撞, 是否構成公共危險罪的相關要件呢? 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案情乙方應係涉及刑事過失傷害罪之情況

公共危險罪應無關連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9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涉及者為刑法傷害罪。

另外,警察於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會做成車禍事故責任初判表,建議雙方可先以此判定表作為和解之基礎。 

103-10-19 09:32

2014.10.14發生車禍,我們都騎機車。當時我要左轉到馬路對面(據他說我是在路中間而非旁邊),剛打方向燈正準備回頭看有無來車時就被後面超車的機車撞到然後摔倒。因為對方未成年沒有駕照,我一時心軟就沒叫警察,以為對方會負責,沒想到事後他說醫療費跟修車費只能出一半因為我也有責任。請問現在再報警有用嗎?這樣報警的話他會全賠嗎?還是說我也有責任所以無法要求對方全賠?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9 10: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應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肇事責任,我方則可能有轉彎未注意左側來車的肇事責任,但是還是必須依據相關事證做判斷。

2、可以再報警處理,您必須提出相關事證,如診斷證明、對方的資料等。且因為是事後偵辦,因此蒐證上會比當下馬上報警困難。

Lj 103-10-18 23:29
前幾天誤駛台北大橋機車道 當時有位往左行的A騎士在我們右邊行使鳴按喇叭 而當下我們則停在槽化線上讓A騎士從我們前方左轉左側後方有位直行B騎士 因A騎士左轉無注意且B騎士減速 導致兩台機車發生車禍 當下兩台機車自行離開 而事後B騎士去警察局報案 說我們肇事逃逸(當時橋上無監視器,而我們也有時候返回現場查看) 要求我們賠償 而且賠償金額前後反覆 想詢問 若後續經由調解委員會 屆時我們的責任歸屬? 還有若屆時肇事逃逸的罪名是否會成立?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初判表分析不符,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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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以致人死傷為前提,故若對方未受傷,則無肇事逃逸之問題。建議您可待警方作成之初判表做成後,方可初步了解雙方之肇事責任,而與對方談和解之比例。 

小雲 103-10-18 21:48

姊姊離婚了,想要爭取孩子的扶養權,我們有勝算嗎?

姐姐現在沒有工作,有些銀行已經不給貸款或分期,工作最長做大約一年左右,連信用卡都不願意發卡。和父母一起住,是類似四合院的房子,但有一半是台糖的土地,父親現在是開水泥車的,母親沒工作

姊夫是做工的,做三休四的看天吃飯,財務方面不清楚,和父母住在透天厝,是自家的房屋,父母有在做生意的樣子,總之有穩定的收入。

姐姐說,小孩他爭取到後,姐妹會幫他一起照顧,所以沒有經濟問題,姊夫從來不關心小孩,也沒有在照顧小孩,夫家會帶小孩去唱KTV、打麻將,環境複雜,姊夫有家暴情形,指的是會讓小孩喝啤酒、在決定離婚後把姐姐關在家門外,所以我們很有勝算。

姐夫說,他有穩定的收入,孩子兩年來都住在這個環境已經習慣了,姐姐常跑出門,小孩都是爺爺奶奶在幫忙顧,姐姐工作的時候也是託給爺爺奶奶顧,喝酒姐姐也沒有制止,外公還會給孩子吃檳榔,所以他們比較有勝算。

姐姐的朋友說,就算沒有工作也無所謂,小孩還是可以爭取的到,最起碼兩個孩子能夠爭取到一人一個,這個社會很照顧單親家庭,補助很多,不用工作就可以爭取到小孩

姐姐在一開始協議離婚的時候,曾經去向社工備案說招到家暴(因為被關在家門外),社工曾經跟他說過讓小孩子喝啤酒這不算家暴

姐姐原先要爭取小的(1歲),但後來顧慮到還要再工作,就要爭取大的(2歲),姐夫家願意把小的給姐姐養,但不願意給大的,理由是孩子2年來已經習慣的生活環境,換了對孩子不好,姐姐要求要大的+贍養費扶養費,姐夫不答應,於是雙方說好法院上談。

幾天後,姐姐說姐夫跟他說過怕兩個孩子分開了,感情會不好,她認為說的沒錯,所以兩人簽署離婚協議書,當中協議扶養權歸姐夫,但准許姐姐探視小孩,每個月可帶小孩出門玩1-2天,姊夫給了姊姊5萬元加上一台機車,就這樣簽了名離了婚。

姊夫手機換了,沒跟姐姐說,姐姐一星期要求看孩子2-3次,姐夫家似乎有意無意的逃避電話,所以姐姐說要再次告上法庭爭取扶養權。

這樣,我們還有勝算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7: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敘述很長,僅就下列法院比較注重的審酌事項讓您判斷

(1)目前子女由誰照顧。

(2)訪視報告。

(3)照料子女的環境。

2、建議可以請求酌定監護權,並且請求酌定探視權即可。

3、倘若要提告的話,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較佳。

阿倫 103-10-18 12:57
律師你好:本人開車於6月底與對方機車擦撞,對方輕微擦傷未送醫,本人無受傷,當下有提供行車紀錄器,初判表顯示對方為肇事主因,本人這邊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事發後本人當天就把車開回原廠維修,估價4萬,後來放棄某些地方不修,最後修完2萬9,由本人先代墊。 最近與當事人協商,當事人不願意賠償這筆金額(2萬9),且態度很差,並說本人維修車子時,尚未告知,以及沒有把每個換下來的零件都拍照(只拍一部分)。本人的車子為兩年車,里程數約一萬八,在保固期所以回原廠。 這部分想請問律師幾個問題: 1.請問如果對方堅持不賠償,我這邊可以民事求償哪些東西? 2.是否可以用估價單求償,因為有些東西是我自行放棄維修(如烤漆) 2.如果要提民事求償,是不是一定要再申請肇事鑑定,肇事鑑定費用是否可以一起向對方求償? 3.肇事鑑定結果是否會與初判表差很多? 4.是否還有哪邊需要注意的地方?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8 2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是因為該次車禍事故所受損害都可以請求。

2、可以,估價單、收據等都可以作為證據,亦可請求維修人員到庭作證。

3、不一定,倘若進入訴訟之後,屬於訴訟費用的一部分,由敗訴的人負擔。

4、不一定,必須依據相關事證做判斷。

5、請求金額中有關於零件的部分,必須扣除折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警方會做成初判表,您可依初判表中之雙方肇事責任,與對方談和解之比例。 

潘潘 103-10-18 09:21

事故發生後 已通報警局 確定肇事責任是對方  

肇事者受傷住院!  (機車騎士)

但我方車子(汽車)嚴重受損  (我方車子只保 第三責任險)

問可否向對方  要求理賠

 

您好

    若是對方要負車禍肇事責任責任,那麼您財產因對方過失侵權行為造成之損害(車子受損部分),當然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

    以上供參酌  

電風扇 103-10-18 00:58

請問拿到支付命令確定書假使要執行強制執行我能查詢的範圍有哪些?

除了動產(汽機車)動產,保險有用嗎?

假使他有配偶能夠連他配偶的一起查嗎?

配偶的財產也能強制執行?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謝謝!

您好:

執行範圍包括債務人名下之一切財產(動產動產、存款債權租金債權薪資債權保險給付等),不包括其配偶名下財產,除非可證明對方有脫產行為,要另提起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sofi 103-10-16 15:56

今年6月份騎車機車道上,被一台轎車違停停在機車道上突然倒車路庫,我閃躲不及被他轎車左前方裝傷倒地,這期間對方不聞不問還說是我去撞他,這其間有出席調解,對方態度惡劣重頭到尾只說賠15000,其他付不出來.對方只有強制險,重頭到尾說你去找我保險談,還說妳人既然可出席調解就代表沒事,為何我要賠哪麼多.我們已提告下禮拜要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我要如何處理??因為現在需復健工作律師也沒那麼多錢,而且也聽人家說請律師不代表能爭取到理賠金!!請問我該怎麼辦??

請來電敘述詳情,本所將免費諮詢回覆您的問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0982-100565、或是來信 q102327955@yahoo.com.tw
sofi 103-10-16 15:15

今年6月份騎車機車道上,被一台轎車違停停在機車道上突然倒車路庫,我閃躲不及被他轎車左前方裝傷倒地,這期間對方不聞不問還說是我去撞他,這其間有出席調解,對方態度惡劣重頭到尾只說賠15000,其他付不出來.對方只有強制險,重頭到尾說你去找我保險談,還說妳人既然可出席調解就代表沒事,為何我要賠哪麼多.我們已提告下禮拜要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我要如何處理??因為現在需復健工作律師也沒那麼多錢,而且也聽人家說請律師不代表能爭取到理賠金!!請問我該怎麼辦??

 

 您好:

1.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時應注意要將當時之事發經過詳細說明,

   讓鑑定委員能夠清楚知悉當時發生情況以作正確判斷。

2.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雷雲 103-10-15 15:20

<p>我是大學生(日校的),在7-11打工</p><p>老闆很摳:</p><p>晚班只有兩個人、甚至有時候只有一個</p><p>夜班只有一個,薪水120,有給他課表,可事就算隔天是九點的課可能年天晚上還是要上到早上五點六點,反應了還是沒用</p><p>我們在學校的fb社團的po文</p><p>以下文文章內容:</p><p>【工作】</p><p>7-11</p><p>地點:xx路交叉路口(xx機車行對面)</p><p>值缺:夜班(偶而晚班)配合課表排班</p><p>時薪:依勞基法規定</p><p>工作內容:顧客服務、結帳、清潔補貨</p><p>備註:</p><p>女生可、男生佳 &nbsp; 長期可短其佳(半年)</p><p>夜校生可 日校生好(大二大三佳</p><p>配合度高沒主見者佳,本店無大夜(夜班拆開兩段)</p><p>有工作經驗可沒工作經驗佳(好壓榨</p><p>監聽設備多,不抱怨者佳</p><p>假難請身體虛寒者隔壁有藥局</p><p>刻苦耐勞、抗壓高待較久</p><p>一職在手萬職在身</p><p>想體驗7-11寫和工作請來店投履歷</p><p>大概以上這樣</p><p>現在情況是,他截取這些說要提告,告po文的、有回文的人</p><p>請問這樣可以告我們嗎?</p><p>要怎樣保障自己的權益?</p><p>夜班本來有人上,他把兩個資深員工開除凍結一個資深員工後剩下兩個女生(我是其中一個)可以上大夜(後來大夜都是一整夜,有班表證明)。這樣有違反法律嗎??他真得很壓榨~夜班薪水115(要500小時之後才能領120)</p><p>問題一:這樣他告的成嗎?</p><p>問題二:要怎樣才能檢舉他?跟誰檢舉?</p>_

您好:

1.  因為您是在公開的臉書上批評您的老闆,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恐構成毀謗罪,老闆可依刑法第310條:「內容為:「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楚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設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提起告訴,然若您可證明您所誹謗之事能為真實,則有第310條第3項的免責條款不罰。

2.  若老闆違反勞基法,建議您將相關證據保存,向所在縣市勞工局申訴違反勞動基準法。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雅雅 103-10-15 15:17

車禍發生日期:103.10.09

當時停車準備請乘客下車將車位的機車移開才能移進去,乘客小開了駕駛座後方車門擦撞機車機車騎士倒地,馬上通知救護車送醫院,機車騎士因沒戴安全帽加上車速又快,導致顱內出血,現在還在加護病房觀察,如之後真的很不幸的是不的結果,那是駕駛該負責還是開門的要負責?

對方沒戴安全帽加上車速又快所以才導致這麼嚴重,這對我們是有利的證據嗎?

我們還需要什麼東西的証明,才會是對我們有利的?

最壞我們會有什麼樣的罰款或刑責?

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15 16:02

您好:

1.駕駛是否要為乘客開門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發生意外負責,必須要視當時駕駛是否有違規停車

  情況;若有,則可能亦須共同負過失責任

2.對方超速未戴安全帽,是影響民事求償額度之問題(如對方自己要負40%過失責任,則僅能向您

   請求60%之賠償);但只要我方自己有過失(哪怕只有1%),刑事上都要負過失傷害或致死刑責。

3.建議除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責任歸屬外,並可向當地里長或派出所調閱監視器,作為將來證

   明對方有違規證據

4.因對方傷勢嚴重,將來即可能須面對對方提起民刑事訴訟,建議還是尋求律師專業協助;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台中地區可尋求余柏儒律師協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您好:

如同何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如案件發生在北部地區並有委任律師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致電本所洽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5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駕駛是否需未乘客開門之行為負責及是否因此有過失,須就具體情況考察,無法一概而論。然比較麻煩的是,所謂之過失是指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刑事過失傷害縱使只有百分之一之過失,還是過失,還是會有刑法的問題。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員警會作成車禍事故初判表,其中會就肇事雙方是否有肇事責任去作初步之分析,故可在該初判表出來後,向對方或對方家屬談如何和解,比方說若對方也有過失,對方也有與有過失的問題。

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如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小欣 103-10-13 16:46

請問,前女友在交往時開口要我將機車過戶給她,對方後來被我發現我跟她交往期間其實也和另外一名男子同時交往,我去查她將機車直接過戶給那名男子,今年四月無預警的失蹤,九月得知她以經懷了那名男子的小孩,還有一些金錢方面的借貸,但在不知道她也和其他男子同時交往下,曾經說過錢不要還,請問這種行為是否能夠成詐欺???

您好,感情詐欺並不能算是刑法上的詐欺,因為感情而產生的動機錯誤也並非民法上的錯誤,給您參考。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3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您前女友向您要求贈與機車及貸與金錢之理由為何?若其捏造與事實不符之原因向您借錢,可能構成詐欺取財罪,您可蒐集資料向地檢署提告

阿奇 103-10-12 21:29

我在今年2月時租了一輛機車當時是長租以15天為繳費一次且是先使用後付款.第一期15天到時有付款且繼續租用.可是第二期到時有通知車行要繼續租但租金慢幾天付.無奈手頭不方便拖到第三期也過期後沒幾天車行派人將車遷走.並告知款項要去處理不然上法院就很難看.我也答應有錢時馬上去處理可是我是獨自扶養2個小孩加上那時工作又要償還銀行貸款一直未清償到現在10月初收到法院來的傳單被告侵占.請問該怎麼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2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無易持有他人之物為所有之侵占犯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應僅屬單純民事糾紛之情況

應該不會有所謂侵占罪之問題

不過既然有欠錢好最好還是能和對方達成和解為宜

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基金會的扶助律師有規定要執業兩年以上才能擔任

有一定之辦案經驗

阿xing 103-10-11 22:11

是在轉彎時發生車禍,

監視器是我的錯比較多,

因為我的機車去撞到他的機車車頭左側,

可是他受的傷是輕傷,我受的傷比較重,

對方目前的意思是車禍我要負全責,

我要賠償他們所要要求的金額,

那我是否也可以要求對方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1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初判表分析對方查無肇事責任,您對該事故需百分之百負責,若對方仍有肇事責任比例,您僅需依您過失比例賠償之,亦可請求對方依其過失比例賠償,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當然,對方亦有可能對您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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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子醬 103-10-11 16:58

我朋友她在五月底發生車禍,他是被載的,在一般道路上撞上一台停在機慢車道違規停放車,車主開門時撞上去的。申請初判書出來後,車主全責,騎車的尚未發現肇事因素,當時騎車的應該有騎到六七十,但該路段限速五十。現在問題來了,目前和車主談判算愉快,應該會和解成功,但騎機車的家屬一直推卸責任,目前打算付費申請車禍鑑定意見書,想請問如果出來後是無責任的話可以向騎車的人提起過失傷害嗎?有無其他辦法求償?因為時間緊迫,申請後對騎機車的先提告訴的話可行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0-11 17:24

您好!如果肇事責任完全是汽車駕駛,而機車騎士無肇事責任,則受害者只能向汽車駕駛求償機車騎士沒有民事賠償責任機車騎士也不會有過失傷害刑責。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魚子醬 103-10-11 17:51

感謝沈律師的回答,想再請問一下,因為只是初判書寫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但我們懷疑他有超速,打算自費申請車禍鑑定意見書來判定肇事責任,現在打算與轎車車主和解完成,之後申請鑑定,然後對機車車主提告鑑定報告未出來時),請問這樣可行嗎?

另外,如果鑑定報告出來,機車車主為肇事次因,轎車車主會要求我們返還賠償金,還是向機車車主要求?

再次麻煩了  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1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注意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期限僅有六個月,若逾六個月,即使對方有過失,您亦無法提出刑事告訴;又若對方有過失,另一方有可能對您請求返還超過其過失比例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富 103-10-11 11:08

被告因為有辦機車分期把機車賣了,我是和他交易的當事人<我只是員工>

法院要我出庭說明買賣經過,1請問這樣我會有事嗎?2上面還有註明被告具原住民身分或智能障礙,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聲請指定者,我是指定辯護?

隱居 (勇公) 103-10-11 11:43

您好,如果您認為你的證述可能會讓你遭受刑事訴追,你可以拒絕證言,

法院要您作證之前,也會跟你說清楚。

Katrina 103-10-10 15:36

機車直行行進中,突然有個小朋友從對面馬路衝過來而來不及剎車不小心撞上她。當時有報案處理,當天也前往醫院探視,也陪她一起做全身檢查並與醫生確認傷者狀況無大礙後直到出院。出院當天下午有前去傷者家中探視。傷者家長提出一些要求。本人因個人狀況也沒很好無法一口氣答應他所有要求。所以請他有問題請他再和我聯絡或者找警察聯系我也行。事隔一個月後,對方都沒聯系我,警察也沒聯系我去做筆錄。請問這樣我還需主動聯系警察說我要做筆錄?因目前都不知對方會要採取什麼動作,請問我還需主動聯係傷者談合解的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0 16: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沒有受傷,則無須過於擔心。

2、倘若對方有受傷,建議還是電話關心一下對方,並且主動提出和解,日後必應簽立和解書,避免發生爭議。

 您好:

除曹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如對方確有受傷

則可於事故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兩年內提出民事賠償訴訟

Katrina 103-10-10 17:50
回覆 Katrina 的發言內容:

機車直行行進中,突然有個小朋友從對面馬路衝過來而來不及剎車不小心撞上她。當時有報案處理,當天 ... (恕刪)

律師您好:感謝您即時回應~                                                                   那請問我還需主動約警察做筆錄的部份??

律師您好:感謝您即時回應~ 若對方6個月內沒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是否就免刑。 民事賠償訴訟還是可在兩年內提告,對吧?
Katrina 103-10-10 17:5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沒有受傷,則無須過於擔心。

... (恕刪)

律師您好:感謝您即時回應~                                                                                     那請問我還需主動約警察做筆錄的部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0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提告,則不用自己去警察局做筆錄。建議為了避免對方在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建議可向對方談和解,並建議於簽立和解書時,同時請對方填寫撤告狀,以避免對方提告。 

FUMI 103-10-10 11:50

您好

我把機車停在地下室,突然被告知說撞到別人的車,調出監視器才發現,有一台車把我的機車撞倒,所以機車整台壓往旁邊的汽車,然後就擅自離去。

目前已經報案在找尋那台車,我想請問一下 ,我的機車和被撞到的車都能向對方依據什麼法條求償嗎?

謝謝

 您好:

您和另一被害汽車之車主都可以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

向肇事者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快得憂鬱症 103-10-09 01:29

去年我從交友網站認識一名男子,兩人以skype聯絡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對方天天以聊天方式噓寒問暖,本來約了日期要見面,

結果在約定日前一日,對方臨時被公司派去廣州出差,

後來他告知自己是博弈遊戲的工程師,要轉往澳門看機台,

有一位很照顧他的台灣人是澳門賭場經理,很想幫他早日成家立業,

因公務上的職權可以掌握大樂透、今彩539 的明牌

為了要讓我們有錢結婚,要用我的名義成為領牌會員

之後天天打電話給我,要我轉帳的名義有會員費、領牌費、預付中獎金額

….等等,當時我也真的是被沖"婚"頭了,以為她是真愛要和他共患難

他因為簽署保密條款不能帶手機與外界聯絡,家人都在國外

過程中都是我自籌錢,預借所有的信用卡、辦了現金卡、賣了機車(我還沒買過汽車),

典當了父母要給我結婚的金飾還向公司預借薪水…….加加總總共124萬。

等我再也籌不出任何一塊錢時,他從”skype”蒸發,天天打給我的經理也變成空號,

最慘的是我沒見過人,連聲音才聽過兩次。

我月薪才25k,為了還債白天工作十小時,晚上還去速食店兼差打烊班,只為了多賺幾千元,

每天睡不到幾小時。一度我真的很想輕生,看著朋友透過網路交友、電玩交友都順利結婚生子,我卻遇到詐騙集團,日以繼夜地工作連睡覺的時間都沒有,更別妄想再和人交往結婚

 好在有一位好友一直支持著我(當初我也跟她開口借了五萬元)

一年後的現在,我接到法院通知,得知所匯的款項,都是在同一人的名下(W女)

被告也是透過網路交友被誘拐提供帳號、密碼,淪為人頭

法院的判決是雖然被告(W女)將存摺、提款卡寄交詐騙集團成員,然無積極證據證明具備幫助詐欺的故意,是被告辯稱其無幫助詐欺之犯意,尚堪採信。

刑法第452條、第451條之1第4項第301條第一項 的法源判被告”無罪”

隨即我提起上訴,如今高等法院也願意受理我的上訴,但我沒有任何法學常識

馬上要開庭了,我想請教法律專家協助我該如何舉證被告,多少要回一點血汗錢

p.s 我真的不懂銀行不是有每日提款的上限嗎? 為何詐騙集團可以全部順利領光

     當初我在警局報案時,警員有說這帳號早就是警示戶,為何不被凍結

     讓我一再匯款被詐騙集團領走匯款

 

    急~  急~  急~跪求專家幫忙提供快得憂鬱症的我一點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9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人頭帳戶的部份,目前法院對於檢察官的要求有日趨嚴格的趨勢,不能只是因為有帳戶資料等就認定是共犯。

2、倘若要協助上訴,請檢附判決書,以利分析。

 

 

103-10-07 22:31

兩個禮拜前發生車禍

對方逆向與本人發生對撞(機車機車)

造成本人手腳多處擦傷

膝蓋5針

下嘴唇外側內側各5針

門牙斷1顆

造成本人無法上班3個禮拜

想請問不包含1.機車維修2.看醫生的部分

精神賠償可以求償多少錢

兩個禮拜下巴沒拆線.幾乎都是流質食品

因為對方現在也提出傷害告訴

我不知道大約可以理賠多少(不包含保險)

還請大家幫忙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8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精神慰撫金的部份,必須審酌您的傷勢、經濟狀況、對方的經濟狀況等判斷,不能一蓋而論。

2、損害賠償金可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收入、裝假牙、車輛維修、慰撫金等。但是必須依據過失比例計算。

 

 

 

 

Mei 103-10-07 19:42

事情是兩天前下午發生,我騎乘機車,首先前方汽車右轉,但旁有機車要過,我有發現,隨即停車,爾後前方汽車行駛後又突然緊急煞車,我反應不及,碰到前方汽車的左後方,碰到後,前方汽車未下車查看又移動他的車輛,我馬上騎到駕駛座旁,但他未搖下車窗,我心想他應該不在意,隨後我便騎車了,不過事後,我看到網路上很多後來被控肇事逃逸,不知道如果我要避免此類情形該做哪些預防?  PS.當時太緊張並未記下車牌號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汽車上的人應沒有受傷,所以騎機車之人應無肇逃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ergil 103-10-07 09:14

本人因103年9月16日酒駕...騎機車自摔...民眾報警...

無肇事...被警員帶去警局...被酒測也不知道..原因當時自摔暈倒了..

迷迷糊糊...醒來看到酒測值高達0.94

被移送法辦....我有前科..有執行完畢過...

第一次酒駕..簡易判決如此...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請問上訴的話..可以降低罰金嗎..可分期嗎..

還有沒有機會爭取勞役服務...以6時小折一日那個.....

畢竟15萬元的罰金太高...本人月賺還不到25K..

這還有空間嗎!?  還是只能面臨去關!?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10 08:57

建議於判決確定後2個月內,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罰金。

Ginger 103-10-06 12:37

您好

我是在103年06月30日於金門縣文化局前與人發生擦撞

我方是直行機車,對方是要在路邊迴車時,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我方直接撞上對方的左側後座車門,我方有受傷。

由於對方不願意和解,所以想請教律師這應該怎麼處理呢? 有需要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嗎? 如果要告上法院的話,會是在哪邊開庭呢?對方的戶籍地還是金門有管轄權而不能申請異地審理呢?另外像這種事情有需要特別請律師嗎?

已有車禍鑑定指出對方是主因而我方是次因,這樣法院的判定我方對的成分是多少而我需要負擔對方的費用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10 08:20

1. 當時有無報案請警方處理,如有則請向警方索取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初判表等,具狀向金門地檢署提告過失傷害,記得不要超過6個月。

2. 本件由於事發與對方住居地都在金門,所以還是只能像金門地檢提告

3. 有律師當然可以提供您法律專業上的協助,但也要考量受損害的程度與律師費用支出間的關係,再者,本件管轄地在金門,除非有當地律師協助,否則如果是本島律師過去,往往還要支出一筆交通費等,是否划算還請多方打聽與衡量。

4. 主因次因不會影響到刑事告訴部分,因為刑事只論過失有無。但民事上可能在日後賠償訴訟中,就會因您本身也要就車禍事故負擔一定之責任,而可能在賠償上會減少。

元君 103-10-06 09:49

事情是這樣的:有兩個紅綠燈相距莫約100公尺,我在第一個紅綠燈(綠)通過,到了第二個紅綠燈驚覺是紅燈.我的車速略是快了點,剎車仍然止不住,因而撞上一位也是騎乘機車的老先生.我起來後不斷向老先生致上歉意,而老先生只淡淡說了:下次不要貼這麼近、人沒怎樣就好了.


然後老先生行駛離去,而我停留原處檢查掉落的碎片,莫約2~3分鐘才離開現場.請問我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我們雙方都沒有留下電話,也沒有報警處理,老先生事後可能對我提告嗎      


如果警方有監視畫面可以調閱的話,警方是否會自行傳喚我或者對我提出起訴呢?  


有勞律師先生解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6 10:2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肇事逃逸屬於公訴罪,員警可以依法偵辦。 2、 發生車禍事故的時候您並沒有逃逸,而有留在現場,無須過於擔心。
路人 103-10-05 19:10

我準備騎車上班時在我家外面的巷口被騎很快的機車撞了,我停機車的地方離被撞的地方大概二公尺但是附近沒有監視器對方有受傷後來有叫警察來做筆錄做完筆錄對方說要去調解會……那我現在應該什麼辦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05 23:31

您好:

1.請於調解時列出你的醫藥費等因此事故所生費用之單據,請求對方賠償

2.若調解不成立則需作打民刑訴訟之準備了。

以上 謝謝

張富翰 103-10-05 17:14

(賠償問題跟誰對與錯!)
發生在於十字路口 對方是主要道路(北往南)直行 我是小路(東往西)直行
雙方都未超速 於是我方被撞了之後前面事情都忘了!!

這樣要怎麼要求賠償? 我方機車報銷 對方汽車擋風玻璃跟保險桿引擎蓋損毀
假如對方提出賠償要求這樣合理嗎? (雙方都沒保第三責任險....)

peijhen 103-10-05 08:52

因 4月3日,

我駕駛汽車行經於十字路口和原告人騎乘機車發生擦撞.

在9月18依侵權行為,判我方賠"三拾九萬零八百六十二"

我無法接受此判決,決定要上訴.

想請律師協助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建議你攜帶相關文件與律師諮詢

(含原審判決 法庭筆錄 車禍鑑定等資料)

以利上訴策略研擬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詢問

0912613529

律師

民事上訴時間只有二十天,以法院收文日為準,若要上訴宜速遞簡單上訴狀再找合適的律師
煒翔 103-10-05 07:34

請問律師大大們 有意圖騎乘這條法規嗎 我原本坐在公園 機車停在路邊 想把機車移到騎樓下停好(一根柱子的距離) 但是 我機車一發動 兩名警察就衝上來攔下我 我連動都還沒動 就被依酒駕被送辦 到法院 檢察官說我有意圖騎乘 請問這樣可以抗告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10 08:09

刑法中處罰的酒駕行為,必須是有「駕駛」的動作,所以如您所述屬實,則您是否是在駕駛的狀態,有爭執的空間。

gillian 103-10-03 22:51

律師您們好:

有些鄰居問題請教

1.我家是透天用租的,隔壁鄰居地比較高常常撥水都流到我家門口地板全都是水,因為門是木頭做的現在門都有些木頭泡水爛掉的感覺和他說過並無改善,請問可以透過甚麼方法處理嗎?

2.隔壁鄰居三樓種花草落葉時常掉落在外被風吹進來我家門口,天天有掃不完的落葉,我家樓下是做生意的門口時常有水和落葉,環境上不美觀安全上也出問題幾次都在門口滑倒,請問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幫忙嗎?

3.隔壁和對面鄰居家的車子幾乎天天擋住我家出入口,只留一個機車通道給我們出入,但我們出入的視線又被他們車子擋到左右邊,上次才剛在家門口起步就差點被左方來車撞到.請問像這樣的事件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幫忙嗎?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08 10:46

1.拍照存證,請求損害賠償

2.拍照存證,寫存證信函,要求處理;倘若對方沒處理,請參考民法797條。

3.打給拖吊場...

以上。

Egg 103-10-03 12:15

車禍發生日期:103.05.13
我右手手腕骨折 右手無名指開放性骨折 肌腱斷裂及血管一條整條斷裂 右手小拇指開放性
骨折(醫生說碎成三塊還不到粉碎性) 全身多處擦傷 挫傷 瘀青
現在兩根手指遠端關節攣縮 已經無法彎曲伸直 醫生也說無法復原了

對方有強制險 第三責任

我行駛機車道 時速約40~50(機車道速限40 初判表被寫超速)
到對方轎車車門邊 對方突開車門將我撞飛 由於是撞到中段 車頭瞬間改變方向 所以人飛
人行道 沒遭到後車追撞
http://ppt.cc/azIr 機車遭撞後
http://ppt.cc/DN9K 現場圖
http://ppt.cc/YIFB 初判表
http://ppt.cc/uafy 同事拍的

目前支出費用
醫藥費:25000左右(上下班出車禍 所以有勞保免部分負擔)交通費:13000左右(每次來回醫院約220元計程車費)看護費:36000(需人照護一個月)


薪資損失:198000 醫生診斷書註明需休養6個月 去年扣繳憑單上薪資平均33000車損:15000醫療器材:1000左右


超速部分,到時候會有肇責問題嗎? 從右側開門不管我速度多少,應該都不影響事故的發
生?對方的是跑車,車門也整個壞掉,假如有肇責問題,說不定肇責幾成的車門就吃掉很
賠償

昨天開第一次調解委員會 對方只願賠21萬含強制險 且說之後的醫療行為都不能申請強制險(我現在仍持續復健)
甚至跟我說 我是上下班途中受傷 有領勞保不能跟他們要求薪資損失  是他們不計較 且只願賠前三個月薪資 
然後我說我手指關節攣縮對我以後有影響 他們還說他們手指也不是直的的風涼話 讓人嚥不下這口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過失明確,若其所提出之和解金額不服,可以在六個月告訴期間內先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並求償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雷恩 103-10-03 02:50

我在商圈路邊跟朋友聊天 3個人 1人有駕照 2人無駕照 2台機車

當下警察盤查我們  他問我有沒有駕照

我說沒有 他就說機車是不是你騎的 (當下停路邊 沒發車 只在車上聊天)

我問警察說 你要開我無照ㄛ?   警察說 對!!

我就說那我幹嘛跟你說(然後一直不講話)   警察說 我不承認沒關西 我去調監視器

當下沒開單 後來他打給我爸 和我爸說事後要補開

請問這樣可以嘛?   車是我騎得沒有錯  可是我聊很久了  警察才來

PS.可以給我相關法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5 16: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查無事證且您沒有承認,員警不得開罰,可以依法提出申訴。

2、至於開罰程序,並無不得補開之規定。

阿文 103-10-02 23:58

請問一下  前方的車輛自己失控

向道路外圍的圍牆碰撞  前方的機車碰撞到圍牆彈出來

朝我的方向滑行  導致我閃避不及而摔車  

想請問一下這種情況責任歸屬的比列大概是多少?

另外在這過程  我的 機車 衣服 褲子 安全帽 行車紀錄器 手錶 都有損傷

這些都可以向對方求償的嗎?

另外請問一下這種狀況下如何要求精神求償?

 您好:

1.依您所述情況,您出車禍之主要責任歸屬應在對方,但仍須視鑑定結果而定。

2.您的機車、衣服、褲子、安全帽、行車紀錄器、手錶受損部分都可以向對方求償

  但對方可能會主張折舊應予扣除。

3.您如因此受傷亦可請求對方給付精神陪償之慰撫金,

   視您的傷勢及雙方之經濟狀況而定金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文 103-10-03 00:17

那請問一下折舊的話是怎麼算呢?

我大概知道機車的話還沒到2年的話是不算折舊的

 

我完全不知道對方的經濟狀況   

那這種情況下要如何要求精神賠償?

阿文 103-10-03 00:21

另外請問一下 要求賠償自己的財產

需要購買的收據 跟照片證明損傷嗎?

那請問一下如果當初購買的時候沒有收據的話?

是否可以直接開立相同東西的報價單?

miki 103-10-02 23:32

請問三方車禍,a方為汽車(閃紅燈)撞到b方機車(閃黃燈),b方飛出去撞到c方(路邊)停車違規汽車保險桿以至第二三節頸椎碎裂,造成永久性傷害無法轉動脖低頭等子,請問c方完全沒有肇事責任嗎?如果車沒停在那就不會這麼嚴重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Ming 103-10-02 11:38

請問因為原先大樓設計ㄉ機車位不足~造成腳踏車機車搶位~後來有提案於公設部分尋找空位增設天棚來停放腳踏車~但反對的委員說是造成違建~該案是否經住戶大會表決通過即可~??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5 16: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只是規劃,則只需區分所有權人決議即可,倘若有設置裝置則必須申請雜項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