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逾六個月之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限,對方目前僅能對您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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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初判表分析不符,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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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現在沒有工作,有些銀行已經不給貸款或分期,工作最長做大約一年左右,連信用卡都不願意發卡。和父母一起住,是類似四合院的房子,但有一半是台糖的土地,父親現在是開水泥車的,母親沒工作。
姊夫是做工的,做三休四的看天吃飯,財務方面不清楚,和父母住在透天厝,是自家的房屋,父母有在做生意的樣子,總之有穩定的收入。
姐姐說,小孩他爭取到後,姐妹會幫他一起照顧,所以沒有經濟問題,姊夫從來不關心小孩,也沒有在照顧小孩,夫家會帶小孩去唱KTV、打麻將,環境複雜,姊夫有家暴情形,指的是會讓小孩喝啤酒、在決定離婚後把姐姐關在家門外,所以我們很有勝算。
姐夫說,他有穩定的收入,孩子兩年來都住在這個環境已經習慣了,姐姐常跑出門,小孩都是爺爺奶奶在幫忙顧,姐姐工作的時候也是託給爺爺奶奶顧,喝酒姐姐也沒有制止,外公還會給孩子吃檳榔,所以他們比較有勝算。
姐姐的朋友說,就算沒有工作也無所謂,小孩還是可以爭取的到,最起碼兩個孩子能夠爭取到一人一個,這個社會很照顧單親家庭,補助很多,不用工作就可以爭取到小孩。
姐姐在一開始協議離婚的時候,曾經去向社工備案說招到家暴(因為被關在家門外),社工曾經跟他說過讓小孩子喝啤酒這不算家暴。
姐姐原先要爭取小的(1歲),但後來顧慮到還要再工作,就要爭取大的(2歲),姐夫家願意把小的給姐姐養,但不願意給大的,理由是孩子2年來已經習慣的生活環境,換了對孩子不好,姐姐要求要大的+贍養費+扶養費,姐夫不答應,於是雙方說好法院上談。
幾天後,姐姐說姐夫跟他說過怕兩個孩子分開了,感情會不好,她認為說的沒錯,所以兩人簽署離婚協議書,當中協議扶養權歸姐夫,但准許姐姐探視小孩,每個月可帶小孩出門玩1-2天,姊夫給了姊姊5萬元加上一台機車,就這樣簽了名離了婚。
姊夫手機換了,沒跟姐姐說,姐姐一星期要求看孩子2-3次,姐夫家似乎有意無意的逃避電話,所以姐姐說要再次告上法庭爭取扶養權。
這樣,我們還有勝算嗎?









<p>我是大學生(日校的),在7-11打工</p><p>老闆很摳:</p><p>晚班只有兩個人、甚至有時候只有一個</p><p>夜班只有一個,薪水120,有給他課表,可事就算隔天是九點的課可能年天晚上還是要上到早上五點六點,反應了還是沒用</p><p>我們在學校的fb社團的po文</p><p>以下文文章內容:</p><p>【工作】</p><p>7-11</p><p>地點:xx路交叉路口(xx機車行對面)</p><p>值缺:夜班(偶而晚班)配合課表排班</p><p>時薪:依勞基法規定</p><p>工作內容:顧客服務、結帳、清潔補貨</p><p>備註:</p><p>女生可、男生佳 長期可短其佳(半年)</p><p>夜校生可 日校生好(大二大三佳</p><p>配合度高沒主見者佳,本店無大夜(夜班拆開兩段)</p><p>有工作經驗可沒工作經驗佳(好壓榨</p><p>監聽設備多,不抱怨者佳</p><p>假難請身體虛寒者隔壁有藥局</p><p>刻苦耐勞、抗壓高待較久</p><p>一職在手萬職在身</p><p>想體驗7-11寫和工作請來店投履歷</p><p>大概以上這樣</p><p>現在情況是,他截取這些說要提告,告po文的、有回文的人</p><p>請問這樣可以告我們嗎?</p><p>要怎樣保障自己的權益?</p><p>夜班本來有人上,他把兩個資深員工開除凍結一個資深員工後剩下兩個女生(我是其中一個)可以上大夜(後來大夜都是一整夜,有班表證明)。這樣有違反法律嗎??他真得很壓榨~夜班薪水115(要500小時之後才能領120)</p><p>問題一:這樣他告的成嗎?</p><p>問題二:要怎樣才能檢舉他?跟誰檢舉?</p>_

您好:
1. 因為您是在公開的臉書上批評您的老闆,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恐構成毀謗罪,老闆可依刑法第310條:「內容為:「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楚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設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提起告訴,然若您可證明您所誹謗之事能為真實,則有第310條第3項的免責條款不罰。
2. 若老闆違反勞基法,建議您將相關證據保存,向所在縣市勞工局申訴違反勞動基準法。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初判表分析對方查無肇事責任,您對該事故需百分之百負責,若對方仍有肇事責任比例,您僅需依您過失比例賠償之,亦可請求對方依其過失比例賠償,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當然,對方亦有可能對您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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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注意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期限僅有六個月,若逾六個月,即使對方有過失,您亦無法提出刑事告訴;又若對方有過失,另一方有可能對您請求返還超過其過失比例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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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從交友網站認識一名男子,兩人以skype聯絡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對方天天以聊天方式噓寒問暖,本來約了日期要見面,
結果在約定日前一日,對方臨時被公司派去廣州出差,
後來他告知自己是博弈遊戲的工程師,要轉往澳門看機台,
有一位很照顧他的台灣人是澳門賭場經理,很想幫他早日成家立業,
因公務上的職權可以掌握大樂透、今彩539 的明牌
為了要讓我們有錢結婚,要用我的名義成為領牌會員
之後天天打電話給我,要我轉帳的名義有會員費、領牌費、預付中獎金額
….等等,當時我也真的是被沖"婚"頭了,以為她是真愛要和他共患難
過程中都是我自籌錢,預借所有的信用卡、辦了現金卡、賣了機車(我還沒買過汽車),
典當了父母要給我結婚的金飾還向公司預借薪水…….加加總總共124萬。
等我再也籌不出任何一塊錢時,他從”skype”蒸發,天天打給我的經理也變成空號,
最慘的是我沒見過人,連聲音才聽過兩次。
我月薪才25k,為了還債白天工作十小時,晚上還去速食店兼差打烊班,只為了多賺幾千元,
每天睡不到幾小時。一度我真的很想輕生,看著朋友透過網路交友、電玩交友都順利結婚生子,我卻遇到詐騙集團,日以繼夜地工作連睡覺的時間都沒有,更別妄想再和人交往結婚
好在有一位好友一直支持著我(當初我也跟她開口借了五萬元)
一年後的現在,我接到法院通知,得知所匯的款項,都是在同一人的名下(W女)
法院的判決是雖然被告(W女)將存摺、提款卡寄交詐騙集團成員,然無積極證據證明具備幫助詐欺的故意,是被告辯稱其無幫助詐欺之犯意,尚堪採信。
依刑法第452條、第451條之1第4項第301條第一項 的法源判被告”無罪”
隨即我提起上訴,如今高等法院也願意受理我的上訴,但我沒有任何法學常識
馬上要開庭了,我想請教法律專家協助我該如何舉證被告,多少要回一點血汗錢
p.s 我真的不懂銀行不是有每日提款的上限嗎? 為何詐騙集團可以全部順利領光
當初我在警局報案時,警員有說這帳號早就是警示戶,為何不被凍結
讓我一再匯款被詐騙集團領走匯款
急~ 急~ 急~跪求專家幫忙提供快得憂鬱症的我一點協助











車禍發生日期:103.05.13
我右手手腕骨折 右手無名指開放性骨折 肌腱斷裂及血管一條整條斷裂 右手小拇指開放性
骨折(醫生說碎成三塊還不到粉碎性) 全身多處擦傷 挫傷 瘀青
現在兩根手指遠端關節攣縮 已經無法彎曲伸直 醫生也說無法復原了
對方有強制險 第三責任險
我行駛機車道 時速約40~50(機車道速限40 初判表被寫超速)
到對方轎車車門邊 對方突開車門將我撞飛 由於是撞到中段 車頭瞬間改變方向 所以人飛
至人行道 沒遭到後車追撞。
http://ppt.cc/azIr 機車遭撞後
http://ppt.cc/DN9K 現場圖
http://ppt.cc/YIFB 初判表
http://ppt.cc/uafy 同事拍的
目前支出費用
醫藥費:25000左右(上下班出車禍 所以有勞保免部分負擔)交通費:13000左右(每次來回醫院約220元計程車費)看護費:36000(需人照護一個月)
薪資損失:198000 醫生診斷書註明需休養6個月 去年扣繳憑單上薪資平均33000車損:15000醫療器材:1000左右
超速部分,到時候會有肇責問題嗎? 從右側開門不管我速度多少,應該都不影響事故的發
生?對方的是跑車,車門也整個壞掉,假如有肇責問題,說不定肇責幾成的車門就吃掉很
多賠償。
昨天開第一次調解委員會 對方只願賠21萬含強制險 且說之後的醫療行為都不能申請強制險(我現在仍持續復健)
甚至跟我說 我是上下班途中受傷 有領勞保不能跟他們要求薪資損失 是他們不計較 且只願賠前三個月薪資
然後我說我手指關節攣縮對我以後有影響 他們還說他們手指也不是直的的風涼話 讓人嚥不下這口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