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再與對方就和解事宜商談之,若對警方之初判表有所爭議,再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急詢問,再警訊筆錄中對方所陳述的內容是認為與旁邊另一台車發生壓迫擦撞後又見我方變換車道於他前方所以導致失控,第一次車禍鑑定結果對方是主要肇事主因,我方為次因,另一台車無肇事責任,對方不服後,第二次車禍鑑定覆議結果,我方卻變為肇事主因,對方次因,另一台車一樣無肇事責任,現在對方對我方提出民事訴訟,正初步調解庭中,但因對方所提出金額過於龐大,我方雖有保險公司(賠償金額的額度也足夠)但若最後調解破裂進入訴訟,請問最後法官判決的金額是否仍由保險公司賠償,我方不需負擔?
以及,對於第二次車禍鑑定結果不服的話,是否能再上訴?如何上訴?而警訊的筆錄資料是否還能再調出來(以事隔快兩年)?謝謝
懇請解惑,萬分感激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要求不合理,可不予理會,要求對方提出相關發票單據資料,證明其損害之額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律師您好:
前幾天騎車在板橋發生一場車禍,由於超左前方的機車超車不慎,以至於和機車有小擦撞(我的後照鏡不知道撞到他哪邊 應該也是後照鏡不然就是把手),由於後照鏡當下是被撞歪的,也沒聽到後方機車有摔倒的聲音,便繼續騎乘至下一個路口停紅燈(與肇事地點大約距離200-300m),在當時有計程車司機告訴我我撞到人,對方摔車了,我便在旁邊停車準備打電話報案時剛好有員警經過,便告知員警自首我騎機車撞到人,並詢問過來的時候有看到對方的情形是如何,該員警說沒有但是要留下聯絡資料,後來又有兩個巡邏員警經過,該員警便詢問經過的那兩名員警問說剛剛有看到車禍嗎?那兩名員警也說沒看到,接著該員警抄完我的通訊及駕照上的資料後便跟我說:如果對方報案的話會通知我,那如果對方沒報案的話就算了。
隨即離去,因為趕時間,所以也沒有繞回去事發地點了解當時情況。直到當晚某分局的員警打電話過來說因為我有肇事,所以需要做一下筆錄,做完筆錄也打電話向對方詢問和解的事情,但對方目前卻不願意打算有和解這條路,也就是說要走法院這條路,因為承辦員警跟我說我可能有涉及"肇事逃逸罪",當下覺得不妙!
按照時間推算,我報案的時間應該是比對方來的早,再加上該員警也跟我說若有是會通知我,若沒事的話就算了,便叫我先行離開,於是我就傻傻地離開了沒回去,現在覺得欲哭無淚,想請問難道沒有別的辦法了嗎?


律師您好,麻煩您協助以下案件(有點冗長,麻煩您,謝謝)
我爸於2014/11月因酒駕與機車擦傷,傷者是34歲的女生,當晚有慎重向對方道歉,對方小腿縫4針,我們也表達車損及體傷都由我們負責,我們每隔2天電話慰問關心~對方有要求我爸到她家當所有人面前道歉,我爸媽前往時,對方讓我爸媽在門外站15分鐘才願意開門讓他們進去,道歉完當下要求先付機車修理費,我父母有提在警局當天是說好和解時一併給付,對方不高興的接受‧有一次慰問時我發有問會不會太頻繁打電話,對方有說我們問的有點頻繁~我媽問看對方傷勢穩定,詢問是否有易願前往警局和解,當天對方臨時反悔‧隔2天我們有再詢問對方傷勢,對方表示等拆線後跟我們連繫,約1周後對方說縫線的傷口因醫生清創問題導致蜂窩性組織炎,她住院三天,我們先詢問她的醫院後有建議她轉往台大認識的醫生,並關心他傷口狀況,但因家中長輩及爸爸出差外地工作無法到院慰問,可以探訪的時候對方說她已出院,我媽又跟對方道歉,對方說大家好聚好散,隔天接到警局說對方三天前已經提告傷害過失,要我爸去做筆錄,後來我們天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說我們毫無誠意且無慰問所以提告,出示清單如下
1.車損1,1000,車禍當時照片僅左側車殼擦傷,對方外殼全換、燈照後視鏡、中柱及側柱(對方車子當實是可以立著的)
2.安全帽1000
3.一共請19天無法工作工資,無請假證明,有醫生診斷書說宜在家休養
4.住院3天花2,0400
帳面費用57000
第一次對方開價30萬元整
第二次對方開 目前帳面費用加和解後,傷口後續醫療及中醫、醫美及精神賠償共20萬
第三次17萬
請問我們是否要上法院讓法官判呢?因為我爸3年前有酒駕自撞無人受傷,此次屬累犯,此次酒精為0.44mg/L,如果由法官判決有可能易科罰金嗎?我們這樣上法院法官如果判決可以易科罰金加上請律師及僅有能力賠償對方8~9萬元總金額,這樣金額會比17萬和解金低嗎?
我們有誠意去解決,但對方在調解時一直說因為酒駕,所以我們要全部負責,還不願意讓我們分期,感覺誠意是由金額高低來看..讓想讓事情和平落幕的我們很無力,麻煩律師協助分析,謝謝您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易科罰金之部分為交給國家的,您仍須賠償被害人之損害,可與被害人嘗試達成和解後,再向法院請求較輕之判決;除非對方和解條件不合理,刑事部分向法院說明對方不合理之處,非無誠意和解;民事部分,針對雙方過失比例分配損害賠償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本人於11月底發生生車禍事故,雙方皆為轎車,我未安裝行車紀錄,對方有但未啟動,當時我依左轉指示燈左轉,發現右前方轉角店家駛出一台車,對方未發現我的座車且無踩煞車的跡象,我無法進退只能煞車讓他撞上我車子的右前方,對方下車無道歉但有承認當時他在看左邊所以沒看到我(做筆錄當下他也是如此說)當初做筆錄時我有告知我是依左轉指示燈左轉(筆錄有載明)也要求調閱路口監視器,但警方告知沒有監視器,我要求調閱店家監視器,警方說他們沒權力調閱,說人都沒受傷就好,1個月後才能申請初判表,初判表上卻皆敘述無法研判當時燈號!昨天我自行聯繫交通隊及市府相關單位尋求協助,當初做筆錄的員警才告知有調閱店家監視器但未送至交通作研判的依據,對方一直置之不理且對方保險態度惡劣要我負一半責任,對方家長因我是女生所以打電話冒名修車廠來威嚇我不要打擾他兒子(有聯繫詢問保險處理狀況及請對方連繫他的保險公司,但絕無態度及口氣不好),員警未依交通隊告知的送出監視器錄影畫面,事後因為我申訴才重判~但我的部分是未注意車前狀況?!請問我可以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



我妹於12/9車禍,有台機車應該是要過她的車,但沒過成功,結果在右後方擦撞到她,結果她摔出去,當場倒地不起,他後來在前方一百公尺有停下來打110,但他沒有等到警方和救護人員到現場就先行離開,所以仍肇事逃逸。妹妹這次因頭部先著地,所以除了有腦震盪外,還傷到第三對動眼神經,導致右眼皮上不去外,眼球也無法正常轉動了,然後眼球也外斜,問醫生多久會好,也沒有肯定的答案,我現在覺得比較疑惑的是,一般來說,不是都會先找我們私下和解嗎?他也沒有,我們有做過機車鑑識,但報告還沒出來,他是不是在想說,說不定鑑識比對有利於他,可能判定責任錯不在於他,抱有這心態,所以遲遲沒和我們提到賠償部份,我也擔心,如果鑑識出來真的對他有利,那我妹妹怎麼辦?她現在因為眼睛這樣,也沒辦法工作了,都只能待在家裡,如果求償部份,金額大概是多少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初判表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我跟對方發生機車擦撞,對方無照+未讓直行車,我只是因為對方突然對方車道左轉出現我前面 反應不急狀上 被灌上 未注意前方車況,私下談不合 才因此提告過失傷害 想連帶民事賠償。
對方前天突然傳line訊息如下
(你好,我們的律師對我們的案情分析說,告與不告都1萬上下,如果你願意合解,那我就不告你了,請你想清楚,告下去你就有前科了。)
看完後 使我:擔心 害怕!! 因為我本來就沒有前科,加上我知道在外面找工作 很多知名企業都要求無前科。
可是這場車禍我根本沒任何責任,是對方突然間左轉出現在我左前方 雙方距離又短 我也是反應不急才撞上去的,在說對方當下安全帽也因為掉落,所以臉部多處擦傷(疑是未依規定帶好安全帽),若是有帶好 輕微擦撞怎麼可能我沒掉 對方卻掉了
這樣對方算有恐嚇 威脅嗎?
修車需6萬 對方只願1萬,對方的錯 卻要我沒事自己吸收5萬的損失,若不接受 就要讓我會多一條前科來威脅 恐嚇我,若是真的她們提告成立了 那我未來要找工作也多少會因為這條有困難吧。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 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測值零點二十四的部分,應該會用代謝率一小時零點○七五的方式反推,你在駕駛時酒精濃度已經超過0.25。第一次犯通常可以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
司法官四十三期邵勇維律師敬上
若有疑問再請賴ncc101ds聯繫


律師您好: 有一件車禍法律問題想要諮詢您,煩請撥冗回答,感謝!
家父騎腳踏車與125重型機車發生車禍,發生現場在筆直橋上,速限50公里,家父違規事實:跨越雙黃線左轉,對方是來向直行車,肇事地點無監視器。 對方為退休員警,肇事後筆錄和車鑑會上說詞反覆,時速由20後稱30-40公里/小時,家父腳踏車撞擊點在右側車身中間,兩輪鋼圈撞成s型扭曲,顱內出血拋飛致死,且右腳腓骨骨折,推測直接撞擊家父右腳。
現場機車煞車痕5.8公尺,家父拋飛地點離撞擊點5公尺多,據目擊證人(報案者)陳述,對方時速至少有50以上,但在車鑑會上的判定依據,卻只以對方自述時速(30-40)和路權,並無換算煞車痕等數據,判定家父全責,對方無責任。
明日將到地檢署說明案情,請教律師幾點: 1.對方是否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之責任? 2.目擊證人未接到傳票,是否可一同出庭,證實對方時速過快?3.若申請車鑑會覆議,可由煞車痕與車損狀況換算出對方時速 嗎?亦或是必須交由學術機關? 感恩! 李小姐敬上


我家來的流浪狗之前讓汽車駕駛閃避不及撞到他人重傷住院,牠流浪到我家幾天後我們才知道這件事,狗主人似乎為了躲避警方追查因而不見蹤影,狗兒便因此被遺棄在附近(肇事現場位於家門正對面,狗在肇事後才出現在家附近)
因為已經有感情了,我家想領養,可是又怕警方查案時會誤以為我們是狗的原飼主而找我們賠償。但車禍那天,狗還沒到我們家,根本不是我們的,而且至今都還沒有完成認養手續。
事後曾詢問里長若欲領養應如何避免相關罰則,而里長僅以流浪動物找不到食物會自行離開等諸如此類理由,勸告我們不要養。
請問:
1. 如果我們想領養這隻狗,怎樣才可以和原飼主切割?(目前不清楚原飼主是誰)或者是,就算傷者要求償,也不是找我們。例如簽具有法律效力的切結書之類的。
2. 請問如果家人還有疑慮,或是里長和其他人阻止,我可以搬出哪條法令說服他們呢?
謝謝大家!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領養該流浪狗,車禍事件發生時,您非該狗之主人,對其無管理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受傷並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可能涉有肇事逃逸之犯罪,您可至警局報案自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律師您好
兩個禮拜前發生車禍 情形大約如下
先從外側撞到行駛中的2車 2車向前滑行約10幾公尺後停下
接著又從右後側撞到要往左道路方向行駛的3車(我方)
由於當時3車的我們在內側等待向左行的號誌燈 所以是靜止狀態
1車撞到我方車子右後輪區域 車輪馬上爆胎 差一點就整個撞到右後乘客座
我當時就是坐在右後乘客座
原本是在車上睡著了 被撞的時候我應該是撞到車窗及車柱 頭部暈眩想吐
跟坐在副駕的我媽說我頭好痛後就意識模糊了
因為肚子裡有五個多月大的寶寶 我媽嚇死了
趕緊隨救護車跟我到醫院去 接下來就是讓駕駛者我舅來處理
據1車肇事者說(警察還沒來之前)他當時血糖低 怎麼撞到2 3兩車也不知道
我事後清醒後有問我舅有沒有拍照 他說警察有拍
車主是我爸 因為很少開沒裝 2車也沒有裝
對方1車子有裝但員警來之後發現裡面沒有記憶卡 1車還是肇事者借來的
(我稍微google了一下發現肇事者似乎是記者 借來的車輛上聽說有記者相關證件之類 沒記憶卡很奇怪)
2車修了五萬 3車我方修了三萬 目前體傷(腦震盪)醫藥費部分約三千多
但因為懷孕的關係 醫生囑咐說要觀察2~3個月 1車的保險額度只有五萬 3車我方車修好後還是我們自行先付給車廠三萬才能把車牽走
現在要提賠償了 1車肇事者卻很難找 一直推說他有找代理人跟保險公司談
說有什麼事找他的代理人處理
但2車車主跟3車的我們發現 不管是事主還是代理人都很難找
電話不是不通就是不回
我受傷後他也只打過一通電話說他來關心一下 就沒消息了
今日我去交通大隊申請相關照片
現場圖1 http://ppt.cc/dQ9Y
現場圖2 http://ppt.cc/-A7a
肇事經過摘要 http://ppt.cc/9Tc8
摘要如下: 於上述時地,1方車沿國一南下交流到左側車道直行行駛通過路口(自述號誌路綠燈),2方 車沿旗楠路由東西向直行行駛外側快車道通過路口(自述號誌燈綠燈直行箭頭),3方車於 事故現場等停待轉(自述號誌綠燈直行箭頭),1方車右前車頭先與2方車右後車尾碰撞,1 方車左前車頭又再與3方車右後側車碰撞。1、2、3、方駕駛人均未受傷,僅3方車乘客1人 受傷送醫院救治。
我自己又去路口再看了一次(背光很難拍)
號誌堪察1 http://ppt.cc/RZBV
號誌堪察2 http://ppt.cc/Qxwe
號誌堪察3 http://ppt.cc/xrHB
我發現只要是1車是綠燈 我們2 3車要直行或左轉一定都是紅燈
不可能三方都有綠燈的情形出現
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
摘要為~
1~3方(駕駛人)皆為"本案係屬號誌燈號爭議各執一詞 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4方(受傷乘客) 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今天看到"肇事責任無法分析"讓人覺得很灰心
警員還跟我強調說 如果我要提告我們不一定會贏
他說他就是照當事人說法紀錄
勸我說上法院很勞民傷財 我會划不來blahblah....
我去告的話 依目前有的證據 我還需要什麼才齊備呢?
並請教如這事件 有無建議呢?
先謝謝律師解答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考量您提告所需之訴訟費用成本,若損失不甚過高,是否有必要請律師提起訴訟,即須加以考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車禍發生在:103.06.20
我方二十二歲大學生,對方三十多歲。
我方當天騎乘機車,對方騎乘機車載兩個小孩,對方在我方右側,速度不快,所以我從他左側超車右轉進入巷子,因此對方擦撞到我機車的車尾,對方連同機車跌倒,無法站起來,當下我立即下車關心狀況,因為對方希望不要叫救護車也先不要報警,所以我們搭計程車前往醫院,醫生當下檢查對方與他的兩個小孩有擦傷,也都有照X光檢查沒有骨折,我方也幫他負擔醫藥費,後來他認為應該請警察來做筆錄,對彼此都好,所以我們事後報案,與警察到車禍發生地說明情況,警察認為我方的責任比較大,因此有建議我方要在事後登門拜訪與關心,並找時間和解,對方也同意,但對方說他的駕照遺失,所以須等駕照重辦,傷勢較好後再去和解,警察處理完後,我方馬上替他找機車店修好車子損壞部分,就各自回家。事發隔天,我方也有前往對方住所拜訪關心。
之後幾天,也都用手機與對方連繫,關心對方狀況,並討論和解時間,對方也都用駕照遺失為由,說會再聯絡我。
對方在這段期間都有前往中醫推拿、敷藥,也有到醫院檢查,我方也都有關心狀況。
在103.07.14對方說膝蓋異常疼痛,所以醫生建議要安排核磁共振,檢查出來是十字韌帶斷裂,但醫生建議再觀察,還不建議開刀,因此對方之後都到醫院做復健、到中醫推拿與敷藥,在這期間我方也都有關心其狀況。一直到103.10對方說吃保健食品說有改善膝蓋狀況。
103.12.26對方邀我方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方說在這期間他無法替家裡工作,所以家裡需額外請人代替職務,說明以後還是會開刀,現在也在吃保健食品,對方說醫生診斷證明說復健要1年半到2年(但我沒看清楚),因此開出50萬的和解金,對方主要是要當作額外請人的工錢,他也說明他之後會向我方強制責任險申請理賠。
我方知道我方有錯在先,也很有誠意的想要賠償,但我方只是學生,只有兼職打工,所以薪水不高,對於50萬的和解金實在負擔不起,因此調解沒有成功。事後有去法律諮詢,律師也說對方的要求太不合理。
對方雖然在這幾個月的過程中都沒有為難我方,態度也很客氣,但想請問這樣的金額是合理的嗎?
當天因為沒有調解成功,所以有約下次調解時間,但當天並未事前向警方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而且申請後要等十四天才能拿到,所以是否該等研判表出來後,再去調解比較適當呢?

壹、對方可能可以請求的項目
一、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二、看護費用,包括屬親間看護,需要醫生證明需看護及看護期間。
三、其他增加生活需要,例如拐杖等。
四、精神上損害賠償,這個浮動性很高,可搜集相關判決,看他的傷勢一般給多少精神上賠償。
五、車損。
六、喪失或減損勞動能力損失:需醫生證明無法工作,若有爭執,進入訴訟後通常需鑑定。
貳,常見答辯:
一、主張我方無過失。
二、項目答辯:例如主張對方未減損勞動能力;其傷勢不需看護;車損零件部分主張折舊;精神上損害賠償過高。
三、答辯對方與有過失。
四、抵銷。
五、強制險給付部分扣除。
六、我方已給付款項之扣除。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分成二份書狀撰寫,將各自說明事項條列分述清楚,亦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書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寫在同一份書狀,但為了避免內容太過於繁雜,仍建議分別寫清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各位律師好~
有一事想要請教~
日前因為車禍~快一年了.已經在刑事庭訴訟.因為還在復健.強制險部分還沒申請理賠~
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也已經上去.但這幾天.經詢問對方強制險人員.才知道.有些項目是有上限的.保險公司對項目的認知不同.如過照他們所說.我本身付出去的醫療.因為超過上限.會變成強制險只能理賠一半.另一半要跟對方求償
最近回診.又因為狀況不是很好.做了後續的醫療.費用很高.但並沒有預估到.強制險也因為超過上限無法理賠
現在也只有用追加的方式來求償.但是.要如何在追加訴狀中.把強制險無法理賠的部分與強制險可理賠的部分分開.拜託了
要如何描述才是最適當的.謝謝(目前支出醫療約12萬.還在強制險20萬範圍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7.03早上,妹妹被同事載去打工,途車發生車禍,自行撞上中央分隔島,對方僅輕微腦震盪及挫傷,未開刀。而我妹全身多處骨折及挫傷。
騎車的同事(肇事者)剛滿18歲,而我妹未滿18歲。兩人均在就學,機車是跟別人借的。
住院期間僅對方爺爺奶奶出現,出院後到處與人說家貧無法負擔賠償費用。
妹妹的受傷情形如下:
頸椎骨折:開刀放置鋼釘(頸椎前位固定),脖子上有約4公分的傷痕,配帶頸胸椎固定架至少半年
右側橈尺骨幹骨折:開刀放置鋼釘固定復位,石膏固定,術後造成右手縫合疤痕,10公分
右側鎖骨骨折:配帶鎖骨固定帶固定,因未開刀,復原後有明顯凸起處
右大腿撕裂傷:急診縫合,但疤痕明顯(5公分)
左大腿擦傷:目前還有疤痕(面積約6*3公分)
請問:
1.未經當事人同意,家長能代為提告求償嗎??該準備什麼文件?
2.未滿20歲需由法定代理人出面,我該如何確認法定代理人是誰呢?

各位好.我上個月11/15在台北市民大道北車對面京站轉運站迴轉處發生車禍
當時我和前方一名機車騎士同行徑方向,肇事計程車原本為靜止狀態,結果突然打左方向燈要迴轉,造成我前方機車騎士緊急剎車,我剎車不及追撞上前方機車,左手骨折兩處(手肘及手腕),其他多處擦挫傷
我在飛出去前有鳴笛示意,但計程車減速後卻又直走離去,機車騎士有下來關心並待到我上救護車,他當時也向路人指認為計程車急煞,事發一個月了,但目前警方告訴我那附近的監視器全都無法看到事發畫面或計程車(我沒記下計程車車牌,也沒跟前方機車留下資料及車牌)
本人沒有酒駕也沒有飆車,偵查組告訴我.我若去交通大隊申請初步研判,也很有可能會被說是"沒有保持安全行駛範圍",若是違規我就"無法申請職災",這3個月的休養期間醫藥費及房租生活費真的壓的我喘不過氣,X光也不敢去照,根本也不敢再去復健,能省則省,每次回診雖然有健保,但是我才剛畢業出來工作沒有甚麼存款,沒有保險,強汽險也需要無違規證明
我想請問各位,我若真的有違規,那一切我都必須承擔自認倒楣了嗎?

律師先生:
你好~事發是在經年三月
在台中市國光花市前,當時我騎著機車 30~50 在外側靠又減速並且有打方向燈,想轉彎未轉彎。此時一位三寶媽媽載著兩個小孩,一前一後,前車籃書包,左右手把都有便當盒,硬生生地輕碰到我的右車牌及排氣管尾端,當下沒有倒車,但因對方違規承載三人無法保持平衡倒車,我覺得我有責任,我當下打了119及110,對方在短時間內也送達醫院。再來交警很慢到現場,對方丈夫來到現場,交警一到沒有維護現場讓對方丈夫破壞,叫我直接去酒測,現場有證人,警察也沒有提出錄個簡易口供,他畫現場圖說因為被破壞了,靠自己的感覺畫,對方小孩的筆錄卻說都雙雙在後方,明明就是一前一後為何不實?再來 初步評判表,對方沒被開罰因三貼違規,而我當時就被開因為我得後照鏡壞了沒有裝上而馬上開出罰單,再來和解時有次對方直接跟我父親說,你兒子為甚麼跑去警察局問?害我被開罰單,再來還有說我一定讓你兒子上法院留紀錄,在和解時對我父親態度不佳。我的爸媽,也有親自到對方家中探訪,拿了水果也拿了錢,也在短時間內領到了6萬多得強制險,近期又領了一萬二的強制險,對方卻依然要89萬得理賠,對方說要求11個月得無法上班賠償,但醫院卻只有一個月的證明,就連第三責任險合理能賠的只能到17萬。
多次和解對方態度強硬要89萬拿不到直接告上法院,告我刑事附帶民事。有車禍評鑑過,但判的一然一樣,說我在T字路路口轉彎疏忽,可是我們離路口還有數公尺遠,我是打方向燈靠右行駛卻是轉彎疏忽。
今天我是一位學生,因打工生病想回家看病,卻被追撞,只因警察的靠自己感覺繪製現場圖,說成我轉彎疏忽,對方三貼沒有責任,對方沒有追撞前車?合理金額可以賠償,但因對方提出不合理也沒有醫院證明的賠償,拿不到,提出告訴。


事發!是在今年三月
在台中市國光花市前,當時我騎著機車 30~50 在外側靠又減速並且有打方向燈,想轉彎未轉彎。此時一位三寶媽媽載著兩個小孩,一前一後,前車籃書包,左右手把都有便當盒,硬生生地輕碰到我的右車牌及排氣管尾端,當下沒有倒車,但因對方違規承載三人無法保持平衡倒車,我覺得我有責任,我當下打了119及110,對方在短時間內也送達醫院。再來交警很慢到現場,對方丈夫來到現場,交警一到沒有維護現場讓對方丈夫破壞,叫我直接去酒測,現場有證人,警察也沒有提出錄個簡易口供,他畫現場圖說因為被破壞了,靠自己的感覺畫,對方小孩的筆錄卻說都雙雙在後方,明明就是一前一後為何不實?再來 初步評判表,對方沒被開罰因三貼違規,而我當時就被開因為我得後照鏡壞了沒有裝上而馬上開出罰單,再來和解時有次對方直接跟我父親說,你兒子為甚麼跑去警察局問?害我被開罰單,再來還有說我一定讓你兒子上法院留紀錄,在和解時對我父親態度不佳。我的爸媽,也有親自到對方家中探訪,拿了水果也拿了錢,也在短時間內領到了6萬多得強制險,近期又領了一萬二的強制險,對方卻依然要89萬得理賠,對方說要求11個月得無法上班賠償,但醫院卻只有一個月的證明,就連第三責任險合理能賠的只能到17萬。
多次和解對方態度強硬要89萬拿不到直接告上法院,告我刑事附帶民事。有車禍評鑑過,但判的一然一樣,說我在T字路路口轉彎疏忽,可是我們離路口還有數公尺遠,我是打方向燈靠右行駛卻是轉彎疏忽。
今天我是一位學生,因打工生病想回家看病,卻被追撞,只因警察的靠自己感覺繪製現場圖,說成我轉彎疏忽,對方三貼沒有責任,對方沒有追撞前車?合理金額可以賠償,但因對方提出不合理也沒有醫院證明的賠償,拿不到,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