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肉肉 103-06-10 18:12

假設被繼承人甲留有10萬元遺產
另有對丙的消費借貸與損害賠償40萬的民事確定判決債權
但因丙名下無財產,未辦理強制執行
還有約40萬的信用貸款消債協商債務


繼承人乙有10萬財產未成年
監護人無辦理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
但是依現在的民法規定
繼承人為未成年應該只需負有限責任繼承
且對於未依規定辦理遺產陳報的程序而致之後的債務人受有損害也不需負賠償責任
這樣應該沒錯吧?

 

銀行對於繼承人乙的債權請求,除了被繼承人甲所留的金錢遺產債權
可以對繼承人乙本身的財產請求或執行嗎?
還是對於甲的遺產10萬元外,只能向丙代位求償或是轉讓對丙之債權?


因為對丙的債權老實說要執行滿足債權有難度
如果因為這債權算入遺產,然後繼承人乙本身的財產要拿來還
這樣不是有點不合理?似乎與有限責任繼承的立法意旨有違?
沒有這個債權的話只需就繼承所得10萬償還
有了反而還得以自己的財產清償,然後丙的債權頂多就變成債權憑證...
這樣似乎怪怪的?

 

另外,對於依法協商後的金融消費借貸
在原債務死亡的情況下,繼承人沒依協商的結果每期償還會如何?
銀行對監護人說逾期不繳視為違約利息也會變高,叫監護人去繳
債務死亡時,未到期債權不是視為已到期嗎?
銀行可以因為這樣就說對方違約然後調整利息嗎?
另外像這種情況,銀行要滿足他的債權時,
是要提起訴訟還是發支付命令或直接強制執行?

 

像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如何去解決這個繼承債務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0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繼承人可主張限定繼承,僅就繼承遺產範圍內,清償債務,若超過,無須以自身財產清償之。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肉肉 103-06-11 20:4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回答,請原諒我說的太直,有回答跟沒回答一樣....

我當然知道可以主張限定繼承,而且現在叫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不叫限定繼承

我內文都有提到了....

然後我的問題完全沒有回答到....

特地申請了帳號結果完全沒獲得回答....

陳先生 103-06-06 23:33

您好

我於5/12在拍賣網站上購買一台筆記型電腦,當天也匯款全額29,610給對方,對方拖說沒有庫存,不停拖延,於是我要求退款,經過一番推脫,對方於5/29退款給我10,000元整,之後餘款19,610就不退了,我每日催促,他也每日都說隔天退款。我今日於轄區派出所欲報案,警察表示這比較屬於消費糾紛,找消保官比較合適。我的問題是:

1. 找消保官合適嗎?消保官可否有方法令對方退款?

2. 如不行,提告的話警察告知,要是法院判處對方不起訴,對方有可能會告我誣告,這可能嗎?

3. 我最好的處置就是提告嗎?可以給我建議嗎?如果我提告勝訴機率高嗎?

非常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06 23:58

您好!先寄存函催告還款,並表明要追訴其刑事責任,若還不回應,即可提出刑事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警察只是不想辦,你可以自己具狀提告。這類的案件告詐欺,對方也沒有辦法反告你誣告,畢竟他確實沒有出貨。但是因為他已經匯了1萬元還你了,看起來是「行家」,因為這樣到時後他在偵查庭或者法庭,就可以抗辯他沒有詐欺的故意,而一般來說,檢察官還是會讓兩造去和解。對方只是再拼你會不會就這樣算了。但法網恢恢,你提告後,萬一檢察官去調他的前案資料,倘若有一堆這種類型的案件,他也未必不會被起訴。

小宋 103-06-06 14:23

你好我之前有去店家.購買一台.中古筆電.在現場測是外觀沒有問題 .就買回

當天把軟體重灌發現問題.隔天早上就送到華碩維修站送修.維修站判定是有淋到飲料.當天就因出差關係把筆電寄回高雄給該店家.要求退款.店家不願意退款說飲料是我用的.華碩維修站上面已有說飲料以乾很久.店家蓄意欺騙.經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調解破裂對方不願意退款.請問我該告他什麼呢.可多求償

金額嗎??

 

1.看起來應該是只有財物損失 你可以就維修損失跟對方求償 如果無法維修 可以就現值跟對方求償 但要自己證明損失範圍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蔡 103-05-28 16:21

您好,半年前在桃園一間電子遊藝場休息玩樂,此間是會員制消費1000元可以整天在那吃喝,有高級的自助餐,飲品,水果,冰品,小吃非常豐富,也可在那小憩睡眠,但遇警察臨檢帶回做筆錄,(那間是有聽說好像可以私下換現金,但我從來沒問過,也沒換過,只是純粹去娛樂吃吃喝喝,1000元可以換10000分娛樂)因此筆錄時就照實說明,表示不知道換錢的情況,也不知道誰是換錢的人員,半年後還是收到傳票,以被告身份偵字要去地檢署,請問偵查庭會馬上做判決嗎,如果是別人有換錢,但我沒有,這樣也會被連累嗎,請幫忙解惑,感謝

阿綸 103-05-27 14:00

請問律師:小弟我要跟前妻索討小孩扶養費用,而小弟有去行政院主計處

查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按區域別分,我查的是新北市但是只有到99年的

部份,而100年~103年的沒有例舉出來請問律師可以告訴我金額是多少

嗎??

1.應該還是有發布  但你可以先主張99年的  這部分開庭時法官通常會詢問雙方這種計算方式有無意見  是否同意以此標準計算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依99年度之計算式加以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目前訴訟上最少都是101年,新北市100年18,722元,101年18,843元

harry168999 103-05-21 16:05

1.保單條款約定: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2.另保單條款第一條約定: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有利於被  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3.保險法第54條:疑義以有利保戶解釋
4.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定型化契約疑義以有利消費者解釋

若此,保戶能否主張因保單條款並未明確規定除斥期間係自保險人知悉當日或翌日起算,故依保單條款.保險法及消保法〔疑義有利保戶解釋〕之規定,保險公司之除斥期間應自自知悉時起算,而非依民法規定首日不計(蓋若首日不計,則係為不利保戶解釋,似不符保單條款之規定)

harry168999 103-05-21 15:58

1.保單條款約定: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2.另保單條款第一條約定: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  義時,以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3.保險法第54條:疑義以有利保戶解釋
4.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定型化契約疑義以有利消費者解釋

若此,保戶能否主張因保單條款並未明確規定除斥期間係自知悉當日或翌日起算,故依保單條款.保險法及消保法〔疑義有利保戶解釋〕之規定,保險公司之除斥期間應自知悉時起算,而非依民法規定首日不計(概若首日不計,則係為不利保戶解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不能依您解釋之方法為之,仍須回歸到民法之規定,自翌日起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 應該還是會依照知悉翌日起算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陳華明 (律杏) 103-05-22 16:08

 除斥期間涉及公益, 如何起算都要依法律規定, 所以一定要依民法規定起算(http://www.lawmed66.url.tw)

小琳 103-05-21 05:05

就團購了手機套買六個,但有一個和我訂購的不同

所以我要求處理,看是不是我本身選錯了商品,後來如果要退費或退貨的話要雙向聯絡要告知團購的客服中心和廠商

但只有客服中心有信箱和電話,我就請客服聯絡廠商

後來等了幾天,是廠商寄錯了商品給我,我就要求換貨,後來客服說  廠商:直接退費

就隔多天,我也想了很久,才想說摸摸鼻子算了,把東西留下來,搞不好

以後會用到,於是我在5月20日又寫了一個申訴問題

就是我不退費也不換貨了,但他們卻在當天中午寄了申請退費的流程給我

就通知我要等宅配人員收貨,再等賣方確認,然後再下載他們的折讓單,再看要寄回去還是用相機傳,

請問:我消費者已經說不退貨和換貨了,為什麼他們好像當作沒這種事 更何況我也沒有申請退費

那我還是要把東西寄回去嗎?

↓   下面是我申訴的問題

 2014-05-20 04:48 留言:

很抱歉,打擾您們了,
我把手機套送給需要的同事了,和同事說了這種事
他們還問我是那家團購的,這種出貨前應該就要詳細點清楚的東西,
怎麼可能還會送錯,也覺得我真的很賽,這種事還被我遇到!!
真的很抱歉,麻煩您們了^^
也麻煩告知廠商我還會再訂購,因為欠同事的手機套,我還是要訂給
她 ~

2014-05-20 12:38 客服回覆: 親愛的您好!
己收到您的退費申請囉,宅配人員將連絡您收貨唷!
為保障您的退貨權益,請依照下列步驟辦理退貨:
1.請您務必保持原商品包裝之完整性,並將商品另行完整置入退貨箱(袋)內
2.請將退貨編號貼在退貨箱(袋)上,退貨編號: 3.請耐心等候物流公司收取退貨商品送回店家,並主動向物流索取單據保留至退貨完成,待店家確認完畢,系統將為您進行退費流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連絡客服人員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ube1026 103-05-16 16:12

您好:
        敝人在今年跟A仲介公司買房,賣方的仲介公司為B公司,交易完成後 (已完成交屋)敝人要支付A公司服務費用
        但由於買賣合約由B公司提供,敝人一時之間找不到A仲介電話詢問,就按認知的服務費用1%支付,隔天A仲介打來告知應支付2%服務費用,敝人告知A仲介我手上並沒有任何合約書有寫到需支付2%服務費用  A仲介表示當初下斡旋金時,有請敝人簽名"買方給付服務費承諾書"以及"斡旋金確認書",此文件卻在A仲介手上
敝人告知應該將此文件給予消費者,A仲介同意可以給敝人看正本,但從結束通話到現在已經一星期了,A仲介沒有再打任何電話給敝人,今天敝人收到律師函,敝人看到非常生氣,覺得A仲介並沒有將當初講好的正本給敝人看敝人想請問,買賣合約書是和B仲介簽約(合約書完全沒有提到A仲介),雖然當初有簽約"買方給付服務承諾書",但這不是應該在合約有完成的情況下給付嗎?若敝人主張合約是由B仲介完成,是否可行?還是說A仲介現在提出"正本"給敝人看,敝人就必須支付2%服務費呢?有勞律師解答了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是否有與A仲介公司成立委任契約,及您與A仲介公司所簽屬之相關文件資料,是否得證明您已與A公司成立委任契約,若有成立委任契約,您即須依契約規定給付費用之,除非A有違約之相關事由。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信 103-05-04 23:45

在103年3月1日當天逛完家樂福要離開之時,美容業者(E*U)詢問我是否能幫忙填寫個問卷,問我願不願意花個200元來體驗他們的療程,當時想說才200元就答應了。

在3月9日前往體驗之後,業者便詢問要不要購買他們的臉部美容療程,說什麼現在有優惠『每期4000共24期直至產品用完為止』,感覺業者很強迫推銷消費者一定要買,當然我當下是很不想購買,可是卻有一種不買似乎離不開那裡的感覺,業者可能看準我很吞吐即刻拿出合約要我簽訂,我沒信用卡就問我要不要用現金分期的方式一個月只要4000元,當下就很不願意的給簽了下去。


之後即說什麼產品拆封後即不可退換,問我是要自己拆還是他們幫我拆,那時我是躺在床上也不方便,就還是讓他們幫我拆了。當時就像是被趕鴨子上架,心裡很不舒服。


之後的一個多月還是都正常的去做療程,可是心裡就是怪怪的。直至四月底繳完了第一期的費用,才驚覺自己根本不需要這個產品療程,可是合約都已經簽訂,產品我想應該也都拆封,我現在根本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如果主動跟業者反映,我猜想得到的答覆應該也會是說無法退換之類的,難道我就只能乖乖的把24期都繳完嗎?感覺很像是被騙了...好煩悶!

阿信您好,因為合約已經簽訂,故除非能舉證證明簽約時對方有詐欺脅迫之情事而主張撤銷,否則原則上需依合約內容履行,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聯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之行為,視有無機會與業者協調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Pan Pan 103-05-02 16:40

你好

日前在旅行社網站看到歐洲行程

在付款尾訂金及尾款後, 業者變更行程及行前說明會未給予告知,

卻要消費者以說明會資料為最終行程,

到歐洲當地才得知行程變更, 非常不滿意變更之行程, 導致身心受疲憊!

訴求業者退回團費一半(團費85900)

回到台灣向 品質保障協會及 消基會 及觀光局申訴

 皆以協調為主,無法要求退費!業者堅持要以最後說明會才是行程!

請問向法院訴訟是否可以得到退費,我不懂法律亦沒有從以上三個單位得到法律資訊! 只能自求管道保障自己的權益! 請大家給予建議該如何著手! 謝謝!

0422helen@g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6: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514條之5規定:旅遊營業人非有不得已之事由,不得變更旅遊內容。旅遊營業人依前項規定變更旅遊內容時,其因此所減少之費用,應退還於旅客;所增加之費用,不得向旅客收取。旅遊營業人依第一項規定變更旅程時,旅客不同意者,得終止契約。旅客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時,得請求旅遊營業人墊付費用將其送回原出發地。於到達後,由旅客附加利息償還之。第514條之6規定:旅遊營業人提供旅遊服務,應使其具備通常之價值及約定之品質。第514條之7規定:旅遊服務不具備前條之價值或品質者,旅客得請求旅遊營業人改善之。旅遊營業人不為改善或不能改善時,旅客得請求減少費用。其有難於達預期目的之情形者,並得終止契約。因可歸責於旅遊營業人之事由致旅遊服務不具備前條之價值或品質者,旅客除請求減少費用或並終止契約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旅客依前二項規定終止契約時,旅遊營業人應將旅客送回原出發地。其所生之費用,由旅遊營業人負擔。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5-02 17:12

您好!不同意變更行程,應立即終止契約,若未終止契約而繼續完成旅遊,想要退回一半團費應無理由,最多僅能要求退回差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an Pan 103-05-02 17:22

謝謝律師們的回覆,

因未收到變更通知,

是抵達當地才知道行程不是所買的原訂行程,

若能在台灣知道就會退費。

難到消費者只能自認倒楣,無法拿到退費?

那不能針對廣告不實提告退費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7: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變更行程,您得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如果知道行程有變更卻還是繼續行程  是可能被認定同意契約變更  2.另外要主張旅行社因變更行程所減少之支出  這部分證明上也不是那麼容易   3.如果堅持要主張  建議可以跟同團其他人一起訴訟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曼 103-04-21 22:55

之前因為被教練慫恿買了24堂課

他說要把價錢壓低到一堂1000

所以總共是24000

現在上了十五堂之後

我已經不想繼續上了

去跟他們主管講過退費事情

一直叫我不要退 說退了對我沒幫助

說剩下的9000 退下來只剩1000多

比例扣課跟公司會用一堂1488來算

我真的不懂這到底是故意坑消費者還是怎樣

我已經很客氣了

而且他們說退錢還要等到一兩個月

我真的覺得9000剩1000多太扯

而且還要等一兩個月

鍾亞達 (鍾律師) 103-04-21 23:51

小曼您好:

其實建議您可以直接找當地消保官投訴,
就我所知,world gym截至目前已經發生多起消費者爭議,
相信消保官處理這類情形已經有相當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業者之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處理,可起訴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nna 103-04-21 18:17

律師,您好

我在臉書上有PO幫忙代購韓國官網商品,

買方看過照片及內文後匯全額要我幫忙代購商品,

但就在我如期交付商品後,他用不滿意為理由要求退貨,

且搬出消保法第19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對於所收受的商品或服務不願買受時可以在收受商品或服務後7日內,將商品或服務退還給廠商或用書面通知廠商解除買賣契約,不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硬性把商品退回來,要求我一定要退款,要不然告到消保官

請問代購者對於消保法上沒有所謂的保障嗎?

像這樣無理由因個人感觀問題就退貨,

而幫忙她代購所花費的運費及勞力,都得自認倒楣嗎?

消保官都只站在買方那邊,代購者又如何自保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21 21: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只是單純代購,而沒有收取相關費用,也不是以此營業的話,則並沒有消費者保護法的適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僅為代購,而非企業經營者,無消保法之相關適用。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andy 103-04-20 02:15

本人於民國98年加入美樂家傳銷公司,但巳於99年辦理退出會員,去年和今年有收到美樂家寄出的扣繳憑單,但因為工作繁忙緣故於去年收到憑單時,以為是我退會之前的年度消費,而不以為意。但今年又接到扣繳憑單,而覺得有異,本人於4/18打電話去該公司客服詢問時,才驚覺有不認識的人利用我的個資去該公司進行購物之行為,請問,因為個資法巳施行,且對方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也冒用我的資料去辦理加入會員或進行購買物品的商業行為下,如果我想要提告的話,該如何採取法律途徑、程序(先寄存證信函或是什麼的),對方除了涉及個資法和偽造文書外,還有犯了什麼法律條律,懇請告知,謝謝

【99年辦理退出會員】,請問有留退出會員證據嗎?或有任何可證明的嗎?此事已涉及他人冒用假借名義之嫌及美樂家授權...等之疑了。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相關犯罪行為,向地檢署告發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Iris 103-04-16 10:52

律師先生/小姐 您好

週六逛賣場時遇到櫃姐推銷保養品,當下體驗了一堂免費護膚課程覺得不錯,隨即就同意購買了三萬元的臉部保養終身課程。我選擇以現金分期付款的方式繳費,協議之後分十八期繳納,櫃姐有拿我的身分證去影印,並叫我填寫了一張疑似小額信貸的申請表格,但未有相關的購買合約給我簽約及審閱,僅與我確認消費總金額及每期應繳金額,而且那份申請表我也沒有留底。
週日在家就接到自稱是化妝品公司打來核對資料的電話,當下不疑有他便完整了回答問題,但事後覺得怪怪的,感覺很像是銀行打來對保的電話
後來有上網查詢該公司的相關評價,發現負評居多,於是想要退貨。後續有聯絡上幫我服務的櫃姐,把我要退貨的訊息告知給她,她後來跟我說我已經通過銀行審核,三萬元的款項已經撥款至他們總公司了,並說解約的話,撥款的銀行那裡會有違約金及手續費問題,必須由我這邊自行吸收。
請問這樣合理嗎?此次的購買行為是否符合七天鑑賞期可全額退費?我應該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起訴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建議先找消保官處理。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Nana 103-04-11 22:07

4/9 我在某網拍下標一筆商品 並用金融卡付款
但是因為他要追加太久 
我要趕快送人當禮物 不想等了
就在4/10號取消了訂單

以下是賣家回復

 4/11 9:46

北鼻您好,已按照您的需要為您取消訂單,訂單取消後不可復原,商品也不再為您做保留喔,若您有需要再請您重新到官網作訂購,感謝您C

4/11 14:43

北鼻您好,目前依舊持續為您追加商品,商品尚未到貨,取消訂單後都是為您儲值為購物金,下次購時直接作使用唷,感謝您

 

說幫我取消訂單了,後來問說可不可以退回現今不要轉成購物金

又改說幫我繼續追加商品,取消訂單會轉成購物金

這樣不就是強迫只能在他家消費嗎??

合理嗎?

求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解除契約返還價金,若對方不同意,可起訴對其請求之,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4-10 11:55

我於102年9月24到巨匠電腦消費購買課程,但上課至103年3月,對於就業沒有太大的成效。

103年3月28日至巨匠電腦要求停課(退費),但他以時數超過三分之一為由,不得停課(退費),103年3月30日到巨匠電腦要求停課(退費),他理由還是一樣

於103年3月31至消費者服務處申訴,4月8日收到公文

4月9日巨匠來電,說明因主管交接、時數計算為由要求我4月15號至巨匠了解。但因已無心上課,又要負擔信貨費用,想在繳費前寄存證信函

想請問律師存證信函該如何填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4: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撰寫存證信函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R.陳 103-04-09 23:44

您好

請問若是店家違反契約內容的話,應該要如何自保呢?

好市多賣場給予消費者的契約承諾如下:

「您在好市多所購買的商品均享有「100% 零風險滿意保證」,若商品有任何瑕疵或您不滿意,好市多將全額退款。
電視、電腦、相機、攝影機、iPod/ MP3 播放器和手機須自購買起90天之內辦理退貨。」

但退貨非90天內辦理退貨特殊商品時,主管不履行契約內容,不給予退貨。

請問當下應該要如何處理呢?蒐證報警?

 

您好,你可以向地方縣市政府消保官檢舉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官方網站: http:/www.attorneysu.com.tw/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2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對方不願與您協調,可起訴請求之,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宏仔 103-04-09 11:25

家母與家父在民國94年間因年事已高,將房產以買賣名義過給了我 ,誰知道後來父親在後來變成了卡奴,這禮拜收到了一張民事聲請調解狀,內容大概是說因為父親沒還錢,所以要聲明將當時產權移轉的事實無效,由於家父在民國97年中風至今,每月療養費用驚人,除了
基本生活費之外,已經無力再負擔其他負債,而且父親好像也還有其他銀行的卡!!
我將調解狀的內容詳述如下,除了姓名用代號取代外,其他都一模一樣 ,再請各位能夠提供一些法律上的意見,看是否能讓小弟全身而退感激不盡

A:我父親
B:我

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聲請調解
調解聲明
1.相對人A與相對人B就下列所示之動產,於民國93年12月間以買賣原因所為債權行為,及於94年4月間所為所有權移轉登記物權行為,均應予撤銷
2.相對人B將前項動產於94年4月間,以買賣為原因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以塗銷,並回復登記為相對人A名下所有。
3.程序費用由相對人共同負擔。


爭議情形
一.相對人A於94年間向訴外人台新銀行申請信用卡使用,至103年3月間,共積欠消費款15萬元未清償。本債權已於95年9月間公告讓與原告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詎以,聲請人屢次催收無果,後竟發現相對人A竟因唯恐自身之債務問題致其財產遭各債權銀行強制執行,將系爭動產移轉予相對人B,相對人A於負債期間曾經求助於家人,又相對人B為相對人A之兒子,是以,其對相對人A之財務狀況應知悉,且相對人A仍設籍於該系爭房產中,足見實際所有權人及使用人為相對人A,其等卻仍完成系爭動產
移轉登記,顯有害於聲請人之債權
三.又聲請人迭經電催相對人A出面協商債務,然其等均置之不理,為此聲請調解

 

94年移轉給我的時候房屋貸款80萬一併移轉給我,這是否也可以成為證據? (當時一開始房子名下是父母共有,非父親單獨持有!!) 如果父親欠款的時間發生點是在我過戶之後,是否需要理會這案子呢? 請問我現在該做的動作是什麼?我想的到如下,還有其他的嗎? 1.先去地政調出當初買賣過戶的事實資料 2.去銀行調出當初父親的欠款時間點以及明細因為是簡易庭,也不想跟銀行和解,主要是我父親應該不只有一張卡的 卡債問題!!一直幫忙還錢會還到天荒地老,所以我需要在這個時候提出 答辯狀嗎?還是等到民事訴訟再處理,這情形需要聘僱律師嗎? 答辯狀自己寫就好還是交給專業的來?一般代書是否有能力處理? 謝謝各位專業人士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該屋為您向父親購買,您有相關繳款之事實,答辯狀之部分,您可自行撰寫或委任律師替您處理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宏仔 103-04-09 12:3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該屋為您向父親購買,您有相關繳款之事實,答辯狀之部分,您可自行撰寫 ... (恕刪)

 請問勝算如何?費用大約介於多少?

謝謝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攜帶資料,來電預約時間,到所討論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為了維護你自身權益,您可提供詳實資料與律師洽詢。

 

律師兼具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對於各項法案之訴訟相當嫻熟,對稅務理財更具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預約特助0937182635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當初移轉的理由為何,是贈與還是買賣,才能去決定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宏仔 103-04-10 11: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當初

謝謝回答,可以再請教一下嗎?

對方所提出的資料裡就已經明確的附上了當初是"買賣"的名義轉移給我,現在對方是以我父親惡意脫產的說詞想撤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現在我的問題有以下兩個:

1.對方的資料裡無法提出父親的欠款是在過戶前產生,沒有意外的話欠債應該是隔年的事情了

2.房屋以買賣名義轉交給我的時候一併轉移了80萬的銀行貸款給我(對方的資料裡也列出來了!!),

為了15萬(還是利息多年加成後)的負債而脫產似乎不符合比例原則!!

所以我是否針對這兩點提出抗辯即可?還有這簡易庭當場調解不成的話,後續還可以一直提嗎?

我人在外地,一直來的話會被玩死!!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10 17:4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涉及到的爭議點不少,包括:您父親積欠卡債之時點、過戶時您父親是否還有其他資產及其他債務、實質上是買賣還是贈與、若是買賣的話,當初是否有給付相當之價金等事項。

以上事項,均可能會影響本案之勝敗訴,不得不慎。建議您委請律師撰狀或開庭為佳。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michelle 103-04-06 18:18

想請問一些電視購物的問題,約一星期前我在某電視購物台上訂購了一個商品,結果我錢付了(轉帳的手續費也被扣了),結果二天後,購物台客服說此款商品已熱銷完畢,所以要退錢給我(只退商品價格的部份,這錢我已於昨天收到),想問律師以下問題:

1.被多扣的手續費,是我們消費應該要自行吸收的嗎?因為我不但沒拿到商品又被多扣了手續費。

2.剛才無意間亂逛卻發現此商品又顯示在購物台的網頁上(時隔已一週),請問如果我再訂一次,那購物台如果又說沒貨要退款,我是否應該又應該乖乖的接受退款還是可以有什麼方式申訴呢?

3.如果我再訂一次,是否可強硬的要求購物台出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9: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轉帳手續費您可能須自行負擔,再就您是否得請求出貨,應視您與對方之買賣契約,若對方仍有保留相關出貨權,您即無法請求對方出貨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chelle 103-04-06 20:0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轉帳手續費您可能須自行負擔,再就您是否得請求出貨,應視您與對方之買賣契約, ... (恕刪)

再請問房律師,那購物台沒貨品卻可以讓客戶看到甚至點選購買,構成欺騙消費者嗎?我是否可以請求債務不履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7 0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契約確定已成立,即可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故須視您與購物台之間契約如何約定,買賣契約何時成立生效。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ife 103-04-06 11:05

家人因消費結帳誤會被商家告進法院,店家認為他有偷東西還說錄影有看到側面,還說了家人故意用遮避物遮住之類等非常難聽的話。事發當下家人被店家放話嚇到,連到警局筆錄時家人連話都不會說。最近接到傳票,我們和商家心中有數明知這是誤會,商家也不撤告,直推說交由公司律師處理,我們明知道是他亂誤會還要落井下石老人家,因為已進入法律程序,敢怒不敢言之下最後決定還是先向商家提出和解在法院開庭之前。

想請問,這件爭議的商品在100元之內,如果誠意跟對方律師和解,我們提出和解金應該是要提出「商品」的幾倍?  感謝各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和解金額太過誇張不合理,可直接至法庭跟法院說明書方只是誤會一場,根本無需和解,即使對方於法院中提出高額之和解金,您亦可依民法第252條規定: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主張違約金之酌減。不是對方說一百倍,法院就會判一百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ife 103-04-06 11:53

謝謝,可是沒回答到我的問題也~

我是要私下和解,不想再到法庭上去爭執對方律師要求不當之類的問題

在法庭上執意說對方要求不當,不是明智之舉,而且我們是在他的店內

為了避免節外生枝

我也老實說,如果私下談要賠到三萬我直接請律師,重點是這商品金額不大,所以才會上來詢問~

所以,請問好心的律師們,以經驗值來看,大約是幾倍呢?  這樣我比較好主動提,對方律師是不會提出金額的~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其實是看您多少錢以內願意接受,及對方是否接受,至於幾倍無一定,您可提個兩倍、三倍或十倍與對方談談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ife 103-04-06 12:07

律師  您好

10倍我可以接受的~  就擔心對方覺得很少~ 

而且我當下還要拿到和解書,只是這和解書不知是不是應該要寫到請對方放棄法律追朔之類的相關字眼

感謝好心的房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和解書終須記載和解金額、對方簽收和對方放棄民刑事請求權。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ife 103-04-06 15:44

律師,您好

大感謝~ 好心的人會有好報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5:47

您好,若您有任何問題,仍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4:06

您好:

關於和解金額部分沒有一定,原則上只要雙方說好就好,因此建議您可先向對方詢問請對方先提出一個和解金額,再看看您是否可以接受。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wenn 103-04-05 10:34

??我們去外縣市兩天一夜旅遊租車行租了汽車,第一天晚上車子撞到路邊招牌,造成前保桿毀損,隔天還車時車行?人員跟我們一起檢視了車子損壞情形,最後雙方協議以7500成交,包含營損在內。結果三天後車行打電話來說,修理廠說引擎蓋裡面有歪掉,要再收28000元,請問這樣合理嗎?該如何自保?(當初當場付完7500元,並沒有請車行開切結書)

另外,契約書上法案為高雄,但不排除消保法第47條規定,所以是可以在消費發生爭議處的法院嗎?

ac 103-04-03 23:27

你好

 本人訂製款商品賣家
當初已有記錄買家前後寫了三次自己要求的尺寸
已最後一篇尺寸開始製作(這應該就是所謂的訂製款吧) 

這位買家當初寄商品給他時,告知商品有一個不是他訂購的。 當初也立即反應會收回,但他卻回答「不打算寄回,說他要」 而,變得這筆訂單有一款沒出貨,後來補寄了沒出貨的商品 買家提出負評說,本人強迫消費消費。 本人是照他的下單出貨,當初也提出寄錯商品要收回。   而這個買家當初購買的六個商品 提出三個需要退貨,其中一款明確表示有使用, 但不適合自己,要求退貨,但是飾品乃貼身用品,有涉及衛生部分 說是七天鑑賞期,況且商品是照著當初他要求的尺寸訂做 但本人的包裝部分全都是透明包裝 可以隔著包裝看商品瑕疵。而不是使用過後,說不適合自己要求退貨。 而本人商品都是訂製款,按照客戶要求製作 這個買家也有要求訂製的尺寸留言 所以這些訂製款商品也是列入七天鑑賞期無條件退款嗎? 七天鑑賞期並非使用、試用期不是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8: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貼身用品,涉及個人衛生,可拒絕退貨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ean 103-04-02 13:27

你好!!

我目前自行開店經營生意,日前有一婦人來店消費並找錢

事後隔了三.四個小時後,對方來店裡表明少找他五百

我對對方表示現金已請你當時點清,事後以隔如此久無法退款

對方離開後隨即找警察報案,警察到後即開始錄音

在這之後我們倆發生一些言語溝通

此時我全程僅針對事實陳訴,並無任何辱罵或不雅字眼

但對方明確表明我做生意沒誠信,且說我搞"小動作",並威脅要去社區"宣揚我們做生意不老實"

最後扯到我家人對我之教育及我以後對小孩之教育

到這邊我的情緒真的受到影響,在他離開到門口的時候說了一聲"神經病"

對方此時就說要提告(是否有告並不確定)

想請問各位:

1.本人並不想隨意浪費司法資源,不希望為了這點小是去法院

   但在不確定對方是否提告知狀態,我是否該先去警局備案?以確保自身權利

2.假設對方真提告,是否可先察知,或者多久會收到通知?

3.真要提告,我可採取哪些措施,可對對方提出何控告?

4.未知對方身分,該如何備案

以上,還希望板上有大大能協助,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7: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對您提告,您可主張無人格特定或可得特定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hang11 103-04-02 10:38

你好,我在x摩拍賣有刊登一則代為購買美國鞋子的拍賣,之後有買家與我聯繫購買,期間我們使用line作為通訊管道,在我向美國購買前他有不只一次跟我說他要的尺寸,在答與問中他也有留下要購買的尺寸,貨到台灣之後我寄給買家之後他卻說太大要我退款,我回應他說我只是協助購買無法退款給他,之後我接到x摩通知信說某縣政府去函說反映與買方於拍賣平台中發生消費爭議,我也與該承辦人聯繫說明過程,期間賣方還使用消保法第十九條要求退款,我想問的是,我留有與對方明確的說明他有穿過該品牌也確認尺寸在line裡,這樣我會有甚麼後續的法律糾紛嗎?有甚麼法條也可以說明保障賣家的權益嗎?

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非企業經營者,不受消保法之規範,您僅為代買且亦有為詳細之說明請對方提供正確之尺寸等。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ckyL 103-04-01 00:05

Dear Sir:

我是大樓的第一屆主委,建商於交屋後,說要與我點交,並說會與營造廠之人員進行實務點交,但是當日營造廠人員並未到場,建商之經理建議我們先進行文件的點交,並口頭承諾將於後續營造廠之人員會在實物點交,但從102年12月點交後至今,仍未有此行為,與建商聯絡,他們說我已經完成點交作業,他們的點交也只有針對電梯/機械車位/汙水及抽水馬達之出廠文件及保固聯絡方式/竣工圖/水點圖…等文件,請問我是不是被建商欺騙?這樣未告知消費人相關權益,是否構成詐欺? 大樓有緊急發電機,也並未列入交接事項,此項目是否為必要交接項目?各項機電使用功能與規格也並未列入交接清冊中 如果建商持續不理,是否可以行文或存證信函,將此項目備存?我後續除了口頭追建商外,是否可以建議我該採取何項措施?使建商負起應負之責任.

 寄發存證信函表明當天僅針對部分文件點交,並限期催告建商儘速完成點交,以免日後爭議無法舉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點交時應將瑕疵具體記載下來,並應拍照留存證據,而後發函告知,並限期改善,若建商不改善,則可以向建商請求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5: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建商修補該瑕疵,若屆期建商仍未修補,可起訴請求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減少價金及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erty 103-03-31 19:41

我加入world gym 簽了兩年契約,每月是1388,運動了幾個月後,因私人因素,想將會籍轉讓給他人,但詢問健身房表示,當初我們簽定契約有註明"應以書面提出申請附上轉讓原因之證明文件,並補足單月月費訂價(月平均價格兩倍)與月費間之差額後,始可轉讓第三人,並且會員轉讓應繳手續費用及製卡費用NT300元"

但我覺得有幾點疑問

1.書面提出申請須轉讓他人這點很合理,但為何還要檢附證明文件,我是將會籍轉讓,也不是請假,消費轉讓他人理由難道須由健身房審核後,才能轉讓嗎??? 我簽訂契約之後,就完全喪失自主權利轉人,除非他人能證明我生病等其他因素才能轉讓嗎?

2.健身房還限定需須補足單月月費訂價(月平均價格兩倍)與月費間之差額後,始可轉讓第三人,等於我必須先繳付1388*2*4個月再加上轉讓費1500元及300元製卡費,對於需補足月費差額才能轉讓我有很大疑問,我今天將會籍轉讓他人,健身房並無損失,他人一樣綁約24個月,健身房在收取月費費用並無損失,為何我要負擔這麼大筆差額後才能轉讓,這樣契約規定有符合法律規定嗎??一般電信契約轉讓也沒有像world gym收取這麼高額費用手續費,想請問律師我一定要按照他的規定給付才能轉讓嗎?這樣契約規定不是對消費者太不利了嗎??
回覆 werty 的發言內容:

我在103年1月加入world gym 簽了兩年契約,每月是1388,運動了幾個月後,因距離家 ... (恕刪)

 您好:

原則上是依約處理,公平或不公平要由法院來審酌,對你而言是一種勞民傷財的方式,因此,建議您向消保官進行申訴,可能是一種更好的方法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5: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若業者不願與您處理,您再考慮是否提起訴訟,及考慮您訴訟相關成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anny 103-03-30 20:21

於3月29日在店家刷卡購入二件衣服PS:商家未給發票, 當晚即發現不合身,隔日(30日)中午及隨即到店家想做更換,但店家堅持[商品售出恕不退換]本人並未要求退費,只是想更換,或是另購補差額,但是店家就是堅持不做任何的退換,還告知消費者七天鑑賞期不是用於她們店家,想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消費著就得默默的承受商家的規定投訴無門嗎?

 

 

 

 

 

 

您好:消保法規定的特種買賣是指郵購、網購等無法接觸到實物的買賣,而實體店家,因為是可以接觸到實物,所以並不適用消保法七天內可不附理由退貨的規定。這部分必須要視店家是如何規定,如果店家有明訂售出後不能退換貨,則除非物品有瑕疵,否則您是不能要求店家退換。您的情況是衣服尺碼不合,因為通常衣服在店家即可試穿確認,而通常尺碼有標示清楚,因此基本上很難認為物品有瑕疵,原則上是不能退換的。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ynnsa 103-04-01 17:56
回覆 王友正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消保法規定的特種買賣是指郵購、網購等無法接觸到實物的買賣,而實體店家,因為是可以接觸到實 ... (恕刪)

您好:感謝您的回覆!

因為當下店家表示 白色衣物不提供試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2:13

您好,若您有任何問題,您得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該業者之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魔羯 103-03-26 19:40

請問我牽涉的問題很多.失敗時我是被隱瞞的一個多月(貼透氣膠帶)全護理人員上下都知道....當中還叫我消費!直到我發現還叫我消費...病歷摘要複製本要了將進一個月了還要不到.......多次打給我要我一個人晚上自己去拿...基於隱瞞我一次,在我失控下又做第二次手術(沒手術同意書,沒風險告知義務)我哪敢去?請問對方如果因為別的案件被起訴,那她會跟我快和解還是...或是我該告什麼?別在叫我去問怎樣怎樣?我花了很多律師諮詢費?沒ㄧ個說重點只說委任?我都花諮詢了就想聽專不專業的話.

衛生局和我跟該診所要病歷摘要都一個半月了,也沒完整資料,我也不知道我做得是什麼?我問了好多家整形外科,醫生都說看不出來,不要問我....要問原來的醫生....所以連我也不知道了....完整病歷從隱瞞我到現在我自己都沒看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抓該醫療行為有違反醫療常規之處,否則若只是爭執整形失敗,可能會落入醫療風險之陷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有沒有醫療疏失而有刑事業務過失傷害,認定門檻比民事過失賠償責任高,所以就算沒有刑事業務過失傷害,也可能會有民事賠償責任(例如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就有民事不完全給付責任),不過這些都還是要看過醫療紀錄,還有你的整型內容,產生的傷害是不是屬於醫療疏失所造成的而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也可以先看看這些醫療法律文章:https://www.facebook.com/ctlawoffice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19: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刑事業務過失傷害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需視您相關病歷資料及醫師之告知義務而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vince 103-03-25 22:33

我想請問的是

在今年的2月份我有刷幾筆卡費 但我的結帳日是在2月17號 可是我在2月15號就已刷退了 沒幾天帳單來了 上面的金額還是沒有刷退 於是我去問了銀行專員 他幫我撥客服 我跟他說了情況之後 他還是要我先繳費 那時我只回電話那頭說我了解了 謝謝 事後我想了想 我在結帳日前 刷退 就等於 我沒有消費 我沒有買產品 為何我要先繳 於是我詢問過 有類似經驗的朋友 她們就說叫我把自己私人卡費繳完 就好等到他們跟商家收到退款消息就會在3月份帳單扣除 ,於是我在今天3月25號收到帳單 我看了一下的確是有扣  但是上面他給我收利息 這是合理的嗎!? 我身上還有保留負的刷卡單 

麻煩有經驗或者可以幫我解答的律師  朋友 幫忙一下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8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朵琳 103-03-21 11:56

各位律師,你們好~

本人有購買預售屋,最近就要交屋,但在廚房的抽油煙機排煙管部份,排煙管出風口直接就在後陽台處並未拉出外管,?我們有尋問過驗屋公司,他們說此為設計不良,有與建商口頭溝通他們只告訴我們需住戶自行處理,這是對的嗎??是否有其他可申訴管道? 設計不良是由消費者買單嗎??還請解惑~感謝~

ps.當初設計圖並未有明顯的排風口位置,到驗屋才發現~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1 12:52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預售屋有瑕疵

可請求建商減價或賠償

以上建議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7: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給賣方說明相關瑕疵,請求限期修繕之,及請求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減少價金及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仙女 103-03-20 18:29

近年來消費者意識抬頭,但我們也因此遇到很多無理的客人。
要請教一下...
我們家多次賣出的帳篷,經客人來電語氣不好的告知有損壞要我們全權負責,經原廠判別係消費者使用不當後造成的破損與瑕疵(照片中的確有多處拉破之處),我們有跟客人說,會幫他送回原廠維修,來回連費我們家負擔,維修費將報價給他,然客人認定是要我們換一頂新的給他,請教一下面對匠的客人,我們該如何自保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消費者使用不當所造成的損害,則廠商基本上不用負賠償責任,所以就消費者所寄回之商品應先拍照留存,並可以請消費者就瑕疵部分先寫給您們,以利比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6: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客人送來之商品先行拍照存證,並主張為人為使用不當,非商品之瑕疵。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rmpcj 103-03-19 18:03

您好,
想請問律師您幾個問題...

<經過>
先前因住宿遇颱風欲向業者請求退還訂金,
但一直未收到退還之款項,(有透過消費者中心協調依然無效)
所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因缺少資料所以接到發文補正通知,
但對其中所提事項不甚了解...

<問題>
Q1:有說需要業者法定代理人之戶籍謄本,
      因不知道身份證字號,可以直接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嗎?
      外縣市的可以申請業者的戶籍謄本嗎?
Q2:提到"請釋明請求之利息起算日之依據,
      這是當時諮詢法院書記官幫我寫的,
      他是說由我匯款完隔日起開始算,
      是要回說這個嗎?
      還是要附上是依民法第203條之規定呢?
Q3:提到"提出匯款證明文件及訂房資料"
      匯款證明文件需正本嗎?還是影本也可以呢? 或是我自己留影本存查?
      "訂房資料"是訂幾間房的意思嗎?有需附上房型嗎?
Q4:主旨說於通知送達後翌日起5日內補正,逾期駁回聲請.
      請問是依發文日期(3/12)算5日呢?
      還是依我收到日(3/19)起算5日呢?

煩請幫我解惑,不勝感激,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知道對方之身分證字號,即無法於戶政事務所查詢對方之戶籍謄本,您可起訴後,請求法院為您函查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寶 103-03-18 15:47

律師您好,

我朋友的A公司代理B公司產品,約一年多前結束代理。但一直會有消費者因產品問題直接找A公司,尋求售後服務或產品維修。A公司雖然已無代理B公司產品,做服務立場,也協助消費者作為與B公司溝通的管道。

目前一消費者甲,與B公司間一直無法解決一事。產品中一重要零件損壞送回B公司回修,期間B公司先寄替代零件給甲使用;零件維修完成後,甲需要測試確認OK才會將替代品寄返給B公司。而這期間居然拖了好幾個月。

A公司的困難點為:不論是消費者甲或是B公司都不願意直接與對方接洽,甚至產生了對雙方的不信任。B公司咬著A公司:產品是A公司銷售出去的就要負責任消費者咬著A公司:產品是你賣給我的,我就是只跟你聯絡!事實上,A公司到底對消費者要有什麼責任

好比我們在超商買了某品牌的餅乾,吃了有問題,我是要找超商還是找品牌負責?而此事是否可以請消費者甲找消基會做申訴管道(因為甲認為B公司沒有想處理產品維修問題)。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A公司既然為代理商,則代理商品有發生瑕疵時,依消保法之規定,A公司仍應負責,所以A公司應與B公司另行協議約定責任歸屬,才能釐清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寶 103-03-18 18:0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A公司既然為代理商,則代理商品有發生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請您告知消保法的條文,以供我們私下再去查詢,為的是可以保障三方的權益。

由您的回覆中,我先判斷:即使A公司已經結束代理,A公司仍須為B公司的產品負責。

目前只要有消費者反映B公司的產品需要維修,A公司大多是擔任傳達溝通的角色,產品仍然要送回至原廠(B公司)檢修。因B公司屬生產製造,請律師解釋當A公司要負責時,是針對什麼內容需要負責?畢竟A公司沒有能力維修,一切都只能"代為轉達、代為告知"。而消費者甲又不願意直接面對B公司做直接的溝通,在他們雙方都不肯讓步時,您是否有法律上的建議可以讓A公司不在其中受到任一方的不合理的要求?(例如,消費者甲在認為B公司都不處理時,直接轉要求A公司做賠償)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8條規定: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前項之企業經營者,改裝、分裝商品或變更服務內容者,視為前條之企業經營者。您為該商品之經銷代理商,仍有消保法之適用。惟就該商品瑕疵您亦可請求製造商負責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桃 103-03-14 23:51

我在某大電信做直營門市人員
某大電信對於每間直營門市有分區
今天我只是休假出門走走
以一個消費者的身分順路去別區的直營門市辦理退租
事後卻被那家店點的門市人員COPY我的個人退租申請書(上面有我的雙證件和個人資料)用內部mail傳送到我們區的主管信箱,然後又再轉寄到我們店長信箱裡

就因為我是員工,個人資料就可以這樣被傳送嗎?雙證上面還有我的照片...

當下我出示我的雙證,她可以查詢我的資料,但我人離開後,並沒有授權她可以這樣COPY拍下來用mail方式內部傳送我的個人資料

如果跨區無法退租,當下門市人員可以說明,因為公司並沒有文明的規定說不行這樣做,只有不能自己退自己的,當時也只是休假,並以一個某大電信消費者的身分去做辦理退租

如今我的資料被這樣傳送,導致我工作環境週遭的同事都對我冷眼甚至覺得丟臉,讓我很受傷...尤其她內部傳送的email標題還打"哭哭",讓我覺得對方是很刻意、執意要這樣做的

請問這樣的狀況,有辦法提告嗎?

如果可以提告,請問可以用什麼方式?費用大約要多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5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使用之方式已超過您的允許範圍,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您須具備相關之證據。亦可向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該違法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號 103-03-13 04:02

律師您好,我是在LOL這款遊戲跟買家有糾紛

我是在LOL這款遊戲幫別人"代打"到買家所需要的牌位等級,

那過程中有動用到買家的遊戲幣(約10場遊戲可得到的獎勵),以及用新台幣)約150元)儲值的"金幣"

使用這個帳號是有經過買家授權的,等到"代打"結束後由於跟買家有糾紛

買家傳簡訊至我的手機說:XXX先生,你把我的帳號的聯盟幣及金幣消費的乾乾淨淨,如你無法給我合理解釋,我會提出告訴。

PS.代打的行為在遊戲公司是會使得買家的帳號被鎖定(不能玩)。

想請問律師

1.如果以下我想要跟買家和解,應該用什麼方式或哪一點切入會比較好?

2.如果買家要提出告訴,請問有法律條文可以告我的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3 10: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的行為可能涉及詐欺罪或是侵占罪,因此本文建議您應該與對方達成和解,並簽立和解書.

2、又或者可以聲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阿號 103-03-13 10:3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的行為可能涉及詐欺罪或是侵占罪,因此本文建議您應該與對方達成和解,並簽立和解書.

我想請問是 我使用他人帳號有經過同意,10天內帳號正常使用消費都買家沒有異議,結束後是與買家有糾紛,買家企圖以我動用他遊戲內款項為由的提告會成立嗎?

2、又或者可以聲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您得證明您得到對方之同意及授權,似可主張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3 13: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ㄧ般代練不會同意使用金幣等交易物品,倘若對方有授權,是否能夠提出證據佐證?

又您所消費的商品是否仍存在於該帳號裡面?又或者已經移轉至您自己的帳號?(該機制應該是禮物系統)

阿號 103-03-13 14:0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ㄧ般代練不會同意使用金幣等交易物品,倘若對方有授 ... (恕刪)

您好 感謝您的回答 ,

由於是代練有授權帳號使用權 可提出證明

購買之物品也存在於帳號

並沒有轉出至別的帳戶

不知如此有涉及侵佔詐欺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3 16: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確實可以提出證明對方有授權您使用金幣等交易商品,則不會構成任何犯罪

艾華 103-03-11 19:55

這幾天收到一份法院寄來的信

 

內容為請求清償債務事,由於這份債務是已去世的母親

 

 

於民國86年向xx銀行借款,不過母親於民國96年因意外死亡

 

 

收到這份公文的人是我母親的子女三人包刮我,內容則都一樣

 

 

母親欠的債務,卻是子女們變成被告人要上法庭

 

 

現在收到這封公文也不知該怎麼處理,更不知道母親有欠債這回事

 

 

因母親身亡那年我才12歲,經過7年多了才收到這封信,目前19歲

 

 

現在的我是擔心郵局及銀行裡面的錢會被母親的債務而凍結或扣款

 

 

那母親的債務我們子女要幫祂償還嗎? 因為是母親欠的可是人又已經身亡了

 

 

現在銀行卻找上我們出庭,做子女的我們也不知所措

 

 

 

 

以下是公文內容,訴之聲明

 

 

一、被告等應在被繼承人xxx之遺產範圍內,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 ~~~ 元整暨其中本金新臺幣~~~元部分,自103年1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20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等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依xx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下稱約定條款)第26條約定,原被告雙方合意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民事訴訟法第18條第一項規定因自然人死亡而生效力之行為涉送者,得由該自然人死亡時之住所地法院管轄,故本件由 鈞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參證物一>

 

 

二、緣訴外人 即被繼承人xxx系於民國86年x月x日向原告申請信用卡被告並應按月繳款<參證物一>,合先敘明

 

三、查訴外人於申請信用卡後即未依約正常繳納帳款,截至民國103年1月22日止,達新臺幣~~~元整(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及違約金-不求償)(詳見證物二)

 

四、詎訴外人xxx已民國96年x月x日死亡(詳見證物三),依民法繼承篇之相關規定居,其權力義務自應由繼承人繼受。經原告函查臺灣xx地方法院,獲知被告並位於法定期間內聲請限定或拋棄繼承,故被告民法第1148及1153條規定,應連帶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一切權力與義務,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求償責任

 

 

五、綜上所述,原告爰依信用卡約定條款、消費借貸繼承法律關係,訴請被告等依法應連帶清償原告如前開訴之聲明所戴金額,應屬有據。為此狀請鈞院鑒核,賜判決如訴之聲明,以維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3-03-11 20:07

您好!因為您是母親的繼承人,繼承母親的財產債務銀行請求在所得遺產範圍內清償債務,符合法律規定;但若債務已逾十五年時效,您可以主張時效抗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有關信用卡款本金部分消滅時效為15年,其請求權有無罹於消滅時效,應視各筆信用卡墊款之應繳日至銀行請求或者起訴之日是否超過15年而定。
2.另利息部分消滅時效期間為5年,是原則上銀行方面若先前均未曾請求或者起訴者,則僅可請求由起訴日往前算五年之相當日開始計算之利算。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0: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主張時效抗辯及限定繼承,於您繼承母親遺產範圍內償還該債務,無須以自己之財產加以償還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應該是沒有拋棄繼承繼承債務問題  2.如果繼承時是未成年人  可以主張是否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之責  就看你們當初是否有繼承遺產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min 103-03-04 16:17

去年11月到某家汽旅消費 離開時無意帶走裡面的東西

同年12月又到那家汽旅消費 當天業者有來電通知房裡的東西不得帶走

但又在無意的情況下帶走

過了幾天收到警察來電 我才知道那些東西是不能帶走的

筆錄做了我也承認有拿 警方要我跟業者達成和解

和解了 也賠償業者所有損失 也清楚寫下和解賠償金額 不追究一切法律責任之類的

昨天我收到傳票要我開庭

我想請問通常這總案件會不會判刑

因為總共拿了2次所以如果判會不會變累犯 還是一罪一罰之類的

我是公職人員 如果判刑了 對我的工作有無影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達成和解,則有機會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0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與對方達成和解,可於開庭時陳報和解書與檢察官,請求緩起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法律小學生 103-03-05 18:37

大大你好 這會被判刑 而且一定是一罪一罰

若要妥善處理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的處理經驗

min 103-03-04 15:53

去年11月到某家汽旅消費 離開時無意帶走裡面的東西

同年12月又到那家汽旅消費 當天業者有來電通知房裡的東西不得帶走

但又在無意的情況下帶走

過了幾天收到警察來電 我才知道那些東西是不能帶走的

筆錄做了我也承認有拿 警方要我跟業者達成和解

和解了 也賠償業者所有損失 也清楚寫下和解賠償金額 不追究一切法律責任之類的

昨天我收到傳票要我開庭

我想請問通常這總案件會不會判刑

因為總共拿了2次所以如果判會不會變累犯 還是一罪一罰之類的

我是公職人員 如果判刑了 對我的工作有無影響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竊盜罪非告訴乃論,開庭時就犯罪事實為認罪表示,並提出和解書正本,表明已和解,盼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前科紀錄會跟著您一輩子,不可不慎,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事實及出證,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8: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於開庭時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請求緩起訴之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rmpcj 103-03-03 21:04
<事實經過>

律師你好,
去年跟同學約好去奮起湖遊玩,
但因遇颱風想取消行程, 希望旅館業者能退還已付訂金,
但向消費者保護中心申訴後,
經第1.2次調解皆無法拿回,
業者一直承認會全額退還,但遲未見其行動, 召開調解委員會業者也未到場.
(有開立"調解不成立證明書")   <問題> 想請問接下來我該做的動作是提起消費訴訟嗎?
要如何提出呢? (寫訴狀至地院提告嗎?還是?)
或是有其他調解的管道嗎?
若是我勝訴能向業者請求提出訴訟費用嗎?
謝謝.

jrmpcj您好,

一、您的狀況可以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再提起訴訟聲請支付命令只要繳交給法院500元,可以節省成本。

二、訴訟費用由對方負擔,但不包括律師費用。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6: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調解不成立,可起訴加以請求您之相關損害,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