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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雅 105-05-28 15:41

駕照的A同學載沒有駕照的B同學去練車,A同學煞車後撞到樹,頭部大量流血B同學緊急載A同學就醫,到醫院後A同學的媽媽向B同學索取精神賠償費用一萬???元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8 15:56

您好,

 

本案車禍事故與B並無關聯,A無法像B請求任何費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5-28 20:50

請求損害賠償的要件是被請求人有過失,本件應是A自己駕車不慎受傷,乘客B應無過失責任,無過失即可不用賠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28 22:4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對方請求賠償民法上基礎僅為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但依您所述事實,B顯然無任何故意或過失不法行為,難以成立賠償責任,A的母親要求B賠償並無理由。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很奇怪耶 105-05-28 09:41

律師好!
我是就讀財務金融學系的大學生,我們系上規定的畢業門檻除了需要三張證照還需要聽16場演講。
在於16場演講,依系上規定學生必須要繳系費,如果學生不繳系費那系上就不會發給你本子(本子的用處是聽演講蓋認證章且須滿16個章也就是16場演講)
那學生遇到的問題是,學生不繳系費,那不繳系費的情況下就會碰到系上的畢業門檻之要素,學生會因為這樣而無法畢業。
依系上的解釋是繳系費的錢是用來維持系上舉辦的活動和演講(給講師的錢)
整個系費使用情況聽起來是合理,但在收取系費的必要條件之下,是有繳錢才有可以認證,有認證才可以符合畢業門檻之一。
系上可以規定學生的畢業門檻,但在演講的情況之下,變相的一定要向學生收取費用
學生想在這邊請問一下,如學生在不繳系費的情況下可否有相關的規定或依據可以幫助學生來解決這件事情。

很奇怪耶 105-05-28 09:36

律師好!
我是就讀財務金融學系的大學生,我們系上規定的畢業門檻除了需要三張證照還需要聽16場演講。
在於16場演講,依系上規定學生必須要繳系費,如果學生不繳系費那系上就不會發給你本子(本子的用處是聽演講蓋認證章且須滿16個章也就是16場演講)
那學生遇到的問題是,學生不繳系費,那不繳系費的情況下就會碰到系上的畢業門檻之要素,學生會因為這樣而無法畢業。
依系上的解釋是繳系費的錢是用來維持系上舉辦的活動和演講(給講師的錢)
整個系費使用情況聽起來是合理,但在收取系費的必要條件之下,是有繳錢才有可以認證,有認證才可以符合畢業門檻之一。
系上可以規定學生的畢業門檻,但在演講的情況之下,變相的一定要向學生收取費用
學生想在這邊請問一下,如學生在不繳系費的情況下可否有相關的規定或依據可以幫助學生來解決這件事情。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8 22: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學校、教育部提出申訴。

2、至於外部救濟的部分,必須等到您因此無法畢業之後,才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樂樂媽 105-05-27 10:06

目前跟先生談離婚,想了解若監護權跟著先生,若有一天養不起送至社會局,身為親身母親該如何把孩子帶回來?若共同監護,孩子的戶籍問題,還有對方需要付費用嗎?

共同監護的定義是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7 10: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監護權約定由對方取得,對方無法照料子女,我方可以要求改定監護權

2、共同監護就是在法律上,倘若有重大決定,都必須經過雙方同意。

3、倘若雙方可以協議,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協議書,約定包含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7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共同監護可以牽制對方,建議爭取單獨監護,會比較沒有那麼複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7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共同監護可以牽制對方,建議爭取單獨監護,會比較沒有那麼複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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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庭 105-05-27 03:48

您好 我在12月底購買美容課程 年限三年 不限次數 費用10萬 先繳了4000 剩下96000分12期 已繳四期 當初耳跟軟 被兩個人一來一往 當下雖有拒絕 但還是傲不過 就買了 我也認了 乖乖繳費 時間上大多以業者時間為主 但業者常常臨時更改已排定時間 至今快半年 才做11次療程 跟當初講的有落差 我想要終止合約 有辦法嗎 請幫幫我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先向消保官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茵 105-05-27 02:46

您好:

前幾天友人到知名連鎖髮廊洗髮,過程中設計師詢問友人因髮量較多是否打薄,友人回應:「好啊,但是不要幫我剪得太毛,容易亂翹。」剪髮過程中,原本說過瀏海要剪斜的,但修剪出來的卻是平劉海,還過度打薄像空氣瀏海一樣所以對於瀏海樣式,感到不滿意,但也沒發現到不妥,便付錢走人,隔天上班因職務關係需要紮髮赫然發現自己的頭髮根本不是打薄,而是直接頭髮內部大面積剪短從頭皮計算長度只剩2~3公分左右,現在整體根本像接髮片在頭髮上,兩邊的髮鬢一邊還被修掉,友人非常氣憤跟難過,而對自己外表感到自卑,因為一個頭髮的生長時間從頭皮兩三公分甚至要到過肩長度,起碼需要兩年時間,他未來卻面臨著各種的輿論,因此情緒陰鬱難過

後來有跟店家要求賠償,但是店家態度消極甚至不耐煩,只賠償當日洗+剪費用,還說了如果你們想備案直接去警局,態度惡劣,讓人無法接受,友人非常難過,所以未來友人需比原本多一倍花費跟時間整理頭髮及養護,難道友人只能默默承擔嗎?能否在賠償後續養護頭髮及修整之相關費用,勞請各位律師抽空答覆,謝謝!!
小琬 105-05-26 23:17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因為之前與前夫還有自己在台哥大共有三支門號,積欠了5萬8千多元的債務,前陣子收到支付命令,也有異議了,如今收到法院的調解通知,但我還是有接到電信公司委外的債務公司打來要我能否私下和解,因為我需要一個人獨自扶養小孩,還得支付自己生活開銷,與給母親的費用,實在沒有多餘的費用清償,今天遇到一個好心的同事願意借我3萬元,但我只有這麼多,也跟債務公司提過,如果可以,想以3萬元結清,但他們不願意,還說如果我要進調解庭,是無法談條件的,想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去應付呢?一個月工作也才將近3萬元,還有之前欠銀行的協商要還!實在無力負擔

洪小姐 105-05-26 17:51

     在母親生病住院期間,兄向妹、弟協調,由三人平均分擔母親醫療、看護費用。日後不管母親如何分配遺產(一棟1F公寓市價約800萬)。三人皆均分。母親104/4/21過世後,仲介查出房子只有兄、妹的名字,並無小弟的名字。弟找兄問明白。兄才裝可憐說因為有遺囑(母親生病時104/2有找律師寫代筆遺囑,兄把遺囑藏著,事發後才說有遺囑)的關系,所以一定不能寫小弟的名字才能辦過戶。之後兄又騙妹說缺錢只要貸兄的部分200萬,騙妹去銀行簽名,且請妹不要告訴弟。結果被貸了600本金+利息到兄的公司帳戶去。代書查出後。兄也是說盡各種藉口…只是妹、弟不再相信。三人再度協調,委託仲介賣房後,三人再算總帳(因為兄也沒現金可以吐出來)(也是均分)。請問這種情況還適用寫"遺產分割協議書"嗎?或是寫"遺產分配協議書"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5-26 23:32

您好!

遺產分割協議書」、「遺產分配協議書」,甚至「協議書」或沒有名稱都可以,契約名稱從來都不是重點,只要內容約定清楚,嚴謹沒有漏洞,且各方都自願同意簽署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Ruby 105-05-26 15:31

您好:
債務人欠了一筆數目不小的費用(有簽本票借據)不願還款,一再的欺騙與拖延還款日期
在爭吵中起了衝突打了他,(無流血或重傷)
隔天債務人的家屬願意替其歸還,債權人知錯並也向其債務人道歉打人一事,願意讓他們已低於本金的金額來和解,也簽了和解書(不提告傷害),本票借據也撕毀。 
但卻在今天宣稱,警察已經送上法院,無法撤告 
不知道起訴的程序為何?是否需要到警局作筆錄還是法院會直接傳喚債權人呢?
既然對方違背了和解書的內容,那我們有拍照存底的借據本票以及對話紀錄,能否向法院申請還款或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僅是傷害案件,則仍可以撤告,但若對方有提告恐嚇,則屬公訴罪,所以應先釐清對方到底告什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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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6 20:19

您好,要看具體和解內容是否有就傷害部分願意和解並同意撤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6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就和解書內容審查,對方是否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再提出證據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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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 105-05-26 10:04

想請教一下板上的律師們,去年12月我停等紅燈時遭後方車推撞,道致後方車體嚴重凹陷,初判表上我方是未發現肇責。

車體維修的部份,對方的保險公司已理賠(我先辦理我方出險,後續的處理,由我方保險公司處理)。

目前我根據民法196條的請求,要求對方賠償我交易性貶值的部份,已請汽車商業公會鑑價,確定因此碰撞貶值10萬(有鑑定的報告書),故在民事請訴狀上申請106,000的金額(6,000是申請鑑價的費用)。

前天至法院開調解調解委員(只有1人)硬是要我降價,還一直跟我說如果到法院,法官也不會照我的要求理賠這麼多,還說我如果這麼堅持106,000只是在浪費時間。

對方保險公司是說他們再回去討論,因為當事人是投保桃園區,發生地是新竹區,所以保險公司是新竹區的來協談,若他們公司金額無法理賠這麼多,則就是上法院。

因我車行照是去年8月出廠,我是9月交車(8月適逢農曆七月),鑑價報告書上的金額會因為汽車耐用年限(這樣應算是3還是4個月的車?)的規定產生更低的殘值嗎?鑑價報告書的未碰撞殘值(53萬)看起來是已扣除落地車的價值(已車原價是70萬購入的)。

想請問我已有第三方公正的鑑價報告書,法官不會依照鑑價報告書上的金額作判決嗎?我方是正當的停等紅燈,被推撞,肇責完全無爭議,鑑價報告書也明確的指出因此碰撞的貶值金額,這樣法官還是會判決出不同的金額嗎?申請鑑價的費用6,000可以一併求償嗎?(因未先繳納費用,則無法鑑價)

你好:

訴訟外自己送鑑定費用法院大部分見解認為要自己負擔,但有少部分見解認為可以請求。 鑑定部分若對方有爭執,最好聲請法院送汽車商業同業公會鑑定,由法官指定鑑定之項目及內容,以免爭議。 鑑定報告法官會作為判決之參考,但不一定要受拘束,但原則上都會尊重鑑定機關之鑑定意見。
michelle 105-05-26 12:1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訴訟外自己送鑑定費用法院大部分見解認為要自己負擔,但有 ... (恕刪)

鑑價費用的部份,是因為當初在區公所談和解時,對方保險公司強硬表示一定要公正的鑑價才肯理賠,當下已告知汽車公會的鑑價費用為6千元,如果他們可理賠我就立即申請,當下的保險員同意。

但至法院談和解時,那位保險員已離職,若事後上法院,我是否可以主張,因當初保險員的話,代表此公司同意我自行自公會申請鑑定,因此6千元的鑑價費用,應為該保險公司付擔?

彤彤 105-05-26 10:02
我未婚懷孕…目前五四多月了! 男方家人完全不想負責 男方因為不想揹負不孝罪名 說明現在到未來願意負責小孩費用 請問小孩生了之後 男方每個月該負擔費用 怎樣去申請才有法律效力 而男方亦不能說要把小孩帶回就帶回 我該怎麼保障自己跟小孩呢?

寫一份內容嚴謹周延的協議書並做公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就閣下所述未婚懷孕小孩費用及未來小孩監護權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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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一、您可以在懷孕期間與對方調解、協議,簽訂一份協議書,明確訂立男方給付扶養費的義務。

二、如果僵持不下,無法協議,則得於小孩子出生後,向家事法庭起訴,每月約可請求1萬至1.5萬元。

三、無論如何,男方若探視未成年子女,法院通常會准固定時間可以看小孩。

四、整個協調過程中,建議協調清楚扶養費、探視時間、姓氏等細節,可以委請專業律師代理人協調。

五、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討論。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要先釐清一個前提問題

如果對方沒有認領

他根本無權看小孩

相對的你也無權跟對方要撫養

如果有認領才有上開問題

建議小孩出生後讓對方認領

監護權歸你

並跟對方立契約

如果違約你就告他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

建議您和對方擬定監護權由您單獨任之,及每月扶養費金額之協議。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6 20:33

您好,建議先要求男方認領,並向男方請求扶養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6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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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 105-05-26 09:50

請教

之前租車租車行都會要求要簽定本票,所以租車當下也簽了60萬的本票,用個人名義租了三部車,來因為朋友租金不給,再加上工作中斷沒收入了,所以共欠了三十多萬租金未付,車行因故提出60萬本票要做裁定

請問

1.明明本票只是做擔保用,結果欠租金是30多萬卻拿本票來做裁定,卻不能欠的租金提告,我們是否要先提出本票是不存在的事實!?但要如何證明本票只是擔保用? 如果車行堅持要本票60萬金額,事實並非如此,我們當然不會去處理這筆債務,只是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2.如果車行也同意本票是不存在的事實,但積欠租金是要當場再協商呢?還是要車行另起訟訴,因為本案是確認本票不存在的案子?而去提出抗告要繳六仟多元抗告費用,這筆費用我們要先繳,但本票確實是不存在的,可以跟車行要嗎?也就是從租金裡扣除嗎?

3.朋友不給租金,這當然是我們的問題,但車行也知道另外兩部車是朋友開的,可以請車行去跟另外兩位朋友請求租金嗎?全部算在我們頭上,實在負擔不起也吃不消,應該是要看車行是否願意?但車行沒得選擇吧,如果全部算在我們頭上,恐怕要好幾年才有辦法還完,相對車行就是要好幾年才能拿到這些租金

謝謝大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5-05-26 10:39

本票擔保範圍如何要審視契約內容才能斷定,但一般可能包括擔保租金的支付。用您名義租車租車公司向您追討租金並無問題,實際讓朋友使用是您與朋友間關係,您應自己向朋友追償。若租車公司以本票裁定執行六十萬元,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確認金額可先扣除您認為該付的租金,如此可減少應預繳的裁判費

收到法院民事裁定如不服裁定於10日內可向法院提起抗告,於20日內對執票人提起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BETA 105-05-25 16:07

我在103年10月15日發生車禍

當下以為和解 結果現在對方保險公司提告
提告上面是寫 我逆向行駛擦撞而肇事 使對方車輛受損 要求賠償

想請問 如果本身機車也有受損 人也有受傷 民事調解的時候也可以出示證明嗎

不過已經隔了一年多這樣提出證明還有用嗎?

然後他說我們機車擦撞到他的汽車

當時我是以為那是雙向道所以停在那裡代轉(等於我逆向了)

不過我並沒有在騎(時速是0)

如果情況跟他寫的是不一樣的 我要怎麼辦?
那我也需要負擔他車輛全部的修理費用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5 17:22

您好,

 

1、針對對方之提告可提出答辯狀回應。

 

2、關於車禍肇事責任可向法院聲請交通事故鑑定釐清雙方過失比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king 105-05-25 13:11

律師先生:您好,我是一名淨水安裝工務人員,想請教一事。

去年12月底有幫客戶安裝一套淨水設備於廚房設備櫥櫃中(售價13900),在於今年四月底來電通知漏水,經至現場查勘發現為廚下給水分水開關故障漏水,因漏水發生時客戶尚在休息中未能及時將水源關閉,起床發現時已經淹水,導致約12坪木質地板泡水受損(現場為小套房無隔間),但因現場廚房原有的排水孔已被裝潢公司釘製木質地板時所封閉無法正常排水使用,目前屋主要求我需將所有木質地板更換費用約13萬元,請問這樣的情況我是否該全責負擔。

以上

有勞律師先生

你好:

要先釐清廚下給水分水開關故障漏水之原因為何,若係可歸責於商品本身或安裝人員之事由,會構成物之瑕疵、不完全給付及加害給付。就地板之損害部分,屋主可依消保法第7條規定、民法第227條第2項規定,請求出賣人(公司)賠償。 若你安裝時有過失導致故障漏水,屋主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8條規定,請求公司(僱用人)及你(受僱人),連帶賠償。 若屋主也要分擔責任,可主張與有過失減免賠償金額。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5 13: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我方去現場勘查漏水的時候發現漏水,未能及時阻止、防範漏水造成的損害,消費者確實可以向我方求償,除非我方不具有可歸責性。

2、就您所述的消費者正在睡覺,不算是不可歸責於我方的事由。

3、至於排水孔已經遭到封閉,此部份屬於連帶賠償責任的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牛弟 105-05-25 10:16

繼承權力歸扣與不孝子孫之贈與追討,敬請賜教

家父20年前因兩個兒子結婚,親族提議家父將名下農地分與兒子二人,
家父乃將名下所有地產分成三份,其中兩份分給兒子,自己留一份養老。

其過程有親族代立分立書,內含分得土地予以分家創業之用,然每月應各給
父母親8000元生活費,並輪流煮飯給父母吃,否則追討贈與。然這份約定並無
家族以外第三人見證,也無律師背書

時隔一年這兩個兒子用各種理由不遵守契約,然因同住一個屋簷下,所有的
費用均由老人家支出,多半的事務均由嫁出去的三個女兒打理,包含生病住
院等,他們完全不聞不問。

過去因贈與的標的是田,如今因都市計畫土地地目變更,變成價值不菲,也因
如此父母也無寧日,其兒子用盡手段逼父母將財產拿出來,飽受精神虐待與
語言暴力,終日淚流滿面,本欲提告,礙於面子而作罷。

1.對於這種有違常倫又不想讓兄弟姐妹撕破臉,不知有何方法可解決?
2.如何防止不孝兒子用非法手段侵吞父母財產
3.父母已口頭說明,剩餘財產不分與兒子,但未立遺囑
4.若父母百年後其眾女兒,應繼分部份,可否依法對生前贈與進行繳扣處分
5.由於地目已變,且事隔多年,價值亦差異很大,對繳扣是用最初之價格計算,
  還是現在市值。可以追扣應分之土地持分嗎?
6.若協調不成,須法律訴訟,原告於刑事民事需具備何資料與證據

以上敬請指教            謝謝                       2015-05-25

 

你好:

依你所述,受贈人(兒子)顯有不履行負擔之情形,父可依民法第412條規定撤銷贈與,若有故意侵害父親之行為或未履行扶養義務(父母上有財產目前不會構成)之情形,可依民法第416條規定撤銷贈與,但要在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內為之,惟贈與人若宥恕,就沒辦法撤銷。 可妥善保管所有權狀,拒絕兒子無理之要求,或跟銀行訂定信託契約,將財產信託登記在受託人名下,依信託本旨辦理。若父親以罹患疾病,無法自理生活,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輔助宣告,由監護人或輔助人代為管理財產等事務,屆時必須要為父親之利益才可以處分財產。 可書立書面資料或以遺囑方式,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五款規定,對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剝奪兒子的繼承權,若有此表示,依表示失權規定,兒子就分繼承人。 可以民法第1173條規定,對於生前特種贈與進行歸扣,計算遺產總額,再依應繼分分割遺產。 依民法第1173條第3項規定,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若要提出告訴或訴訟,應蒐集詳細證據並撰寫書狀為之。
牛弟 105-05-25 13:1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依你所述,受贈人(兒子)顯有不履行負擔之情形,父可依民法 ... (恕刪)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徐律師詳盡解釋

然對歸扣用最初贈與之價格併入計算,法條上有瑕疵,

這是20年前的贈與,現因地價超過數十倍,受贈人早知會被追討,已將資產全數變賣,並

花光殆盡,反過來強索其父剩餘財產

並非做女兒的要爭財產,而是要保雙親能安養晚年,經過20年已認定其兒子及媳婦非常不

孝,無奈法律事生澀難懂,我們該如何討個公道?

現在贈與的祖產已揮霍一空,甚至脫產,屆時父母的安養費用,並非做女兒能負擔的,我

們期許能找到一個方法來解決將來父母被棄養的補救方法,

若需訴訟委任

 

 

莫慌 105-05-25 03:37

收到地方法院刑事傳票 股別:義股  104年度訴字第6號 竊盜等  刑事

第一庭法官問我認不認罪~我都擾實交代一切了! 結束開庭時問我有沒有要補衝的但我擔時都沒有表達我的意見!如果第=ˋ庭再來要求法官想請問一下我這次是開第二庭  這次開的庭會直接起訴宣判執行嗎?

第二次再來向法官請求「簡式審判程序」或「簡易判決處刑」會不會覺得我沒有悔意之心!  再開庭前我能寫一份悔過書給法關 這樣會不會對我有利一點!應未開庭時又不敢大大方方的開口 又怕自己後悔莫及! 像我這案件請一名律師幫忙開一庭到外島的費用大概是多少! 這案子需要律師來幫助下才能化險為夷?  對法律根本是一個乳臭未乾小孩對這個一點都不了解! 還很請大律師們幫我簡易的回答 說太生傲我會更不懂該如何去解決才好!!

依據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規定: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六、在車站、埠頭、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為確保人民有受公平審判之權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洪小姐 105-05-24 17:04

      在母親生病住院期間,兄向妹、弟協調,由三人平均分擔母親醫療、看護費用。日後不管母親如何分配遺產(一棟1F公寓市價約800萬)。三人皆均分。母親105/4/21過世後,仲介查出房子只有兄、妹的名字,並無小弟的名字。弟找兄問明白。兄才裝可憐說因為有遺囑(母親生病時105/2有找律師寫代筆遺囑,兄把遺囑藏著,事發後才說有遺囑)的關系,所以一定不能寫小弟的名字才能辦過戶。之後兄又騙妹說缺錢只要貸兄的部分200萬,騙妹去銀行簽名。結果被貸了600本金+利息到兄的公司帳戶去。代書查出後。兄也是說盡各種藉口…只是妹、弟不再相信。三人再度協調,委託仲介賣房後,三人再算總帳(也是均分)。但是105/2~105/6/30簽約三月,房仲到現在都還沒賣掉。今年再被兄拖過後,到明年4月就滿2年了,弟要求最基本的特留分也會沒資格。請問到年底如果還沒賣掉。上法院後是否有辦法把弟的1/3全要回,而不是只有1/6的特留分,協調沒留證據但有家族幾位證人

沈恆 (沈律師) 105-05-24 17:44

您好!

母親過世前曾經約定要平分,此種約定無效。繼承後協調賣屋後要均分則有效力,最好寫成書面協議書,將來請求履約時才不會有人不認帳,但賣掉後才能均分是拙劣的約定方式,可解釋為不賣就沒得分配。為保障小弟權利,可先提訴訟主張特留分的扣減。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動產繼承登記部分,雖然有遺囑,但只要全體繼承人都同意各登記繼承1/3,還是可以順利登記,對方的說法只是不願平均分配的藉口。

 

洪小姐 105-05-24 17:58

 日期打錯,應為

母親104/4/21過世後,仲介查出房子只有兄、妹的名字,並無小弟的名字。弟找兄問明白。兄才裝可憐說因為有遺囑(母親生病時104/2有找律師寫代筆遺囑,兄把遺囑藏著,事發後才說有遺囑)的關系,所以一定不能寫小弟的名字才能辦過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看遺囑是否符合法律要件,再者,遺囑不能侵害您的特留份,惟當初如何登記在他們二人名下,也應有疑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5-24 23:19

由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janson 105-05-24 11:15

已經失智的外婆目前白天由媽媽帶回來自己家裡照顧,而晚上回去外婆家與表姊一起住(表姊白天要上班).在外婆失智狀況還不嚴重的時候,兩個舅舅以前只有輪流送中餐給外婆,完全沒有其他照顧他的行為.都需要嬤嬤與表姊幫忙照顧她的生活起居與看醫生...等等的事項.但現在嬤嬤的年紀也大了,身體也漸漸不堪負荷了,我想建議她將外婆送至養老院幫忙照顧,但她說誰要出那個錢啊?舅舅們不可能出這個錢的.

目前外婆名下還有一間房子,我們是否可以將她的房子信託,或是將房子賣掉後信託,以此金錢附她養老院的費用?

以此種狀況,是否可以提告舅舅們棄養?

外婆現在是失智的狀況,是否可以賣房子?需要她的子女幫忙嗎? 若舅舅們答應要賣房子,但不願意信託,只要分錢,這樣要怎麼辦?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4 11:28

您好,

 

1、需先向法院聲請外婆之監護宣告

 

2、還要向法院陳報處分受監護人即外婆之房屋用途、目的為何,獲得法院同意後才可處分外婆房屋

 

3、只要外婆還有人扶養,舅舅就沒有刑事棄養的問題,但外婆可表示舅舅們未盡扶養義務之重大侮辱情事而喪失繼承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感情不能勉強 105-05-24 09:22

以下不管債務財產都是婚後產生的:

1.房屋部分是以當初購買所付出的金額計算還是以現值(若是現值又該如何計算或查詢?)?

2.裝潢所花費用可否列入購入價格?

3.債務部分因都是像家人借貸,但並沒有寫借據或明訂還款方式(母親只要求本人有能力之於再慢慢還),這部分可以列入本人的負債嗎?

4.第3點所提的借貸,部分是經由匯款到我戶頭,部分是直接拿取現金,這部分會影響借貸關係的成立嗎?

5.若雙方同意下是否可補開借據?

 

 

 

沈恆 (沈律師) 105-05-24 09:53

動產應以離婚時的現值估算,若價值有爭執,可請估價師估價,裝潢現況亦需估算在內,原始裝潢費用已無關緊要。與家人間借貸仍可扣除,但若有爭執,仍需能證明確有借貸的存在及剩餘借貸餘額 ,而借據只是證明方法之一。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雙方係循裁判離婚的途徑,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計算基準時間點為"向法院提出裁判離婚請求之日",因此,房屋價值係以該日的價值為計算,一般而言,動產的價值,法院會送交鑑定

剩餘財產分配涉及專業法律,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當面討論,透過審閱資料及詳細討論,律師方能夠針對您的個案提出具體規劃及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兔兔 105-05-23 20:16

你好~我想請問有關頂樓加蓋費用分攤的問題,目前我家漏水嚴重需要頂樓做防水,有跟其餘住戶做協調,結果一,二樓不願意一同分攤費用,三,四樓願意分攤,我應該怎麼去處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3 2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漏水原因是因為公有部分,如樓頂層、共有壁等,可以要求其他共有人一起負擔。反之,倘若只是專有部分,則否。

2、程序上可以可以發函要求對方負擔,倘若對方拒絕,可以蒐集相關事證之後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您好:

1.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第3條第4款及第10條第2項,頂樓的是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修繕費用可由管委會支付費用,若您居住的公寓並無管委會,就必須所有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也就是全體住戶共同分攤費用

2.至於修繕是否需經過大家同意,依據民法第820條規定,如果屬於保存行為,直接由您決定即可;其是改良行為,就必須經過半數者同意才可為之。依您所述,漏水問題恐有危害房屋結構安全之虞,為避免建物結構受損之必要保存之防水工程,是不需要取得其他人的同意,您有權單獨施作,因此您可先行修繕,並將收據費用提供給所有住戶,要求所有住戶平分費用

3.建議先將漏水的情況拍照存證,並以「存證信函」事先通知其他住戶漏水問題及修繕之必要,若修繕結束後對方仍不願意付款,您可以民事訴訟求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美華 105-05-23 14:59

 媽媽因胸口疼痛坐救護車被送去桃園某家醫院.該家醫院當時說媽媽的病是胃筋孿.但隔天媽媽自己到桃x榮掛急診.醫生聽媽媽陳述痛的經過.當下做檢查證實是主動脈剝離.並安排至林口X庚緊急開刀. 胃痙攣就是我們平常說的胃抽筋.本身是一種症狀,不是疾病 主動脈剝離是一種不常見,但卻可能致命的重症,若未施以適當治療,患者發病後每小時即可增加1%的死亡率,兩天內死亡率即提升至50%;因此愈早診斷愈早治療是可以降低死亡的機率。 原本想說媽媽開刀後也挽回了生命.更何況事情都過了兩年就都算了.但前些日子去了那家醫院探視朋友.才突然覺得是否應舉發那位醫師.免得還有人因他誤診而受害. 因此請問~是不是患者沒事醫生就不算違法?我也知舉發的時效已過.但是否還可以依別的條法提告.若委任你們其費用是多少?又會有多少勝訴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3 15:11

您好,

 

1、民事部分醫療過失訴訟通常以損害賠償之請求為主,本件您母親有即時就醫獲得治療,並未因該名醫師之誤診而產生實際損害,且請求權之時效只有兩年,本案已罹於時效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期間只有六個月,亦已無法提告

 

2、本件情形已時隔久遠,且涉及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療常規之判斷,不能單憑該名醫師未診斷正確就認定其必然有過失,您可選擇向衛生局投訴,衛生局會調閱病歷進行審查。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已逾告訴期,民事則應把握二年請求權時效,但本件即便有誤診,惟應探討所造成之傷害為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heat 105-05-23 14:29

由來是這樣的,因為考上成功大學研究所,要在台南找房子,有幾間中意的房子傳給媽媽看,但她不喜歡,因此打退堂鼓。過幾天後再去台南找房子。找到一間很喜歡的傳給媽媽看,他還是不喜歡,但再拖下去可能就沒有自己想住的房子,於是下了訂金,媽媽知道後就傳了以下訊息,
「妳知道爬樓梯傷膝關節?尤其是提東西?不只膝蓋還有子宮會下垂?好,既然妳愛爬,我就親自看妳把妳的東西全提上去還有走路比走樓梯健康,我要把摩托車收回來,妳自己慢慢走,我不在出妳的學費,生活費,補習費,房租,一切費用妳自己去找妳老爸,否則妳跟誰在一起就叫他出。不必回來,我看到妳就想揍妳。」

順帶一提,爸爸是支持我,覺得長大了很多事情自己處理就好,連我打給爸爸時,還不斷聽到媽媽的吼叫與謾罵。想要問大家我該怎麼做,媽媽需不需要看心理醫生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3 15: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法律上可以聲請保護令,或是針對恐嚇辱罵的部分提起刑事告訴。

2、就醫的部份,倘若沒有更急迫的情勢,恐無法要求強制送醫。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3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Ting 105-05-23 13:45
您好 請問以下事故賠償問題 我方為迴轉車.(有先確認前.後方無來車,後方同向為紅燈)確認後起步迴轉遭對方從左撞上(當時號誌變綠燈)我方機車前輪及腳踏板左側塑膠板破裂受損.對方擦傷及內挫傷(沒看到機車有受損)15天後要求6萬元賠償(無工作收入+家庭生活費+小孩子補習費+機車維修費........).請問該如何降低賠償金額及薪資費用要如何計算?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3 14:31

您好,

 

1、對方請求之賠償均應與車禍事故具有關聯性及必要性,且還須照雙方過失比例分攤金額。

 

2、對方所請求之薪資收入賠償應有醫生開立無法工作之證明,機車維修、醫藥費亦均須有單據,至於小孩補習費與家庭生活費則與本案車禍事故沒有關聯性,無須給付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5-23 21:53

家庭生活費及補習費請求無根據,可直接拒絕。但對方還可請求醫藥費看護費及精神賠償。除精神賠償外,其他請求都可要求提出單據來證明。

小倖 105-05-23 13:20

您好,我們是做室內設計的,近日遇到一件法律問題:上月已簽合約客戶,於工程動工一個月後,近日口頭要求解約,原因為房屋要變賣,但我們在合約書上並沒有明確要求"中途解約需支付解約金"...

合約內容:

"甲方任意終止契約及結算

 甲方欲終止設計委託時,應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並依第八條規定,按乙方已完成且經甲方確認之階段工作,支付服務費用。"


這樣還有辦法可以跟她要求解約金部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3 13: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受有損失,還是可以依法要求對方賠償

2、至於違約金的部份,倘若雙方沒有約定,無法請求。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撰擬相關契約書,以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可歸責於對方,所以仍可以依約來向對方請求解約所應賠償之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倖 105-05-23 14:4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可歸責於對方,所以仍可以依約來 ... (恕刪)

那請問賠償金額正常是可以依照什麼法律條規來跟屋主要求求償呢?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5-23 14:47

您好

依您們雙方之合約以觀

倘對方未依約書面通知解約

該口頭解約法律效力誠屬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陳律師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契約沒有明文記載

就只能請求你們已經支出之成本

以及對方違約後你們的損害

這是你們可以請求的

但要記得談好在撤場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3 17: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但須證明損受損害及損失利益,若無法證明損受損害,也就無法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詩怡 105-05-23 11:50

師您好

我老公為室內設計師,去年八月幫一業主裝潢時,遇到一些問題,煩請律追協助解惑,感謝

1. 去年8月業主要求全室乳膠漆,我們也有告知工班師傅業主要求,但因房間為木門,在完工後業主入住時,聞到油漆味很重才詢問我老公是否確實全室乳膠漆,那時師傅才告知木門如果使用乳膠易剝落且容易髒,當時有回覆業主,並告知會退回原本木門乳膠漆費用,並不另外收費,業主後來還是無法接受一般油漆味道,去年9月未告知我老公逕自行更換四個門(原木門是舊的),並不止一次告知此費用不會向我們收取,但這個月她說雖然之前有說過不跟我們收取新木門的費用,但之前我們使用一般油漆在木門上,因甲?味重,她擔心造成她及小朋友的身體健康問題所以才更換木門,因此還是可以向我們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依法可向我們追討更換四個木門的費用,請問這損害賠償請求權可成立嗎?

2. 在裝潢木地板,我們有告知業主因他地版的狀況平整,建議可使用直舖工法,當時業主並未有問題,在完工後,業主認為直舖有一些缺點,如踩起來浮浮的,且部份地方有聲響,所以她要求全室改為平舖,並要求我們吸收費用,因我們一開始未告知她直舖缺點,她認為就是我們的問題,如不接受,她會連帶告我們精神損害賠償,因踩踏聲響造成她生活上不便,請問她這樣告的成嗎?

1. 為維護裝潢業者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律師事務所的密碼 :(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3 1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業主之請求,可置之不理,待其提告,再委任律師具狀加以答辯,目前要小心對方錄音蒐集證據,要小心應對,避免讓對方蒐集到對您不利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3 1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業主之請求,可置之不理,待其提告,再委任律師具狀加以答辯,目前要小心對方錄音蒐集證據,要小心應對,避免讓對方蒐集到對您不利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5-23 12:50

依您所述,對方是在找各種理由要求賠償,可暫不理會。但仍應盡量保存對話等有利證據,為免對方繼續騷擾,可聘律師法律顧問,請對方有問題直接聯絡律師處理即可。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3 13: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合理預見雙方之後會發生瑕疵損害賠償、給付報酬之爭議,應該盡量蒐證,包含施工日誌、照片等。倘若雙方有另外協議,一定要簽立協議書。(木門倘若沒有瑕疵,對方不得請求賠償)

2、依法對方可以不具任何理由終止契約,屆時就是結算跟賠償問題,所以蒐證很重要。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倘若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阿湯妹 105-05-23 13:5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合理預見雙方之後會發生瑕 ... (恕刪)

律師您好,

裝潢案已完成並已收取尾款,是業主後續要求賠償門錢及重新施作木地板,我們無法接受對方要求,業主因而欲提告

原木門沒瑕疵,只是是漆上一般油漆非乳膠漆,對業主來說她認為那就是瑕疵,無法接受

1.對方看似在找麻煩, 可待對方提出訴訟後再處理

2.建議對於木門爭議, 與地板工法問題可先整理證據資料, 並保留與對方的對話內容

3.由於此類工程糾紛於法院都是看具體的證據, 在日後客戶變更規格或是方式時最好都有書面說明避免紛爭

4.如果為公司可考慮聘請法律顧問做各類的法律事務的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所述似已過份,且對方若欲提告,也應先負舉證責任證明確實是因您們所造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靜 105-05-22 08:29

我女兒今年10月份才滿16歲,她告知我時已經懷孕3個月,而男方剛滿18歲,我女兒懇求我不要提告男方,他們是兩情相悅下發生,因為愛女心切,也怕提告女兒反彈叛逆,所以只要求男方必須負責拿小孩費用。而現在法律嚴格,很多診所都不願意幫未滿16歲拿小孩,聽說要通報社會局,我跑了好幾間,ˋ終於有診所願意肯用引產的方式處理,但花費不便宜要1萬7。等到一切準備好要做手術時,我才知道1萬7裡面大多數不是男方湊的錢,而是男方推說沒錢,是我親姐姐偷偷拿給我女兒的,我非常生氣,事情發生到現在,一切都是我們女方在處理,我並沒過分要求男方,只要求他闖出來的禍自己負責,但他的誠意讓我非常憤怒,我跟醫生要求開醫生證明,但醫生說這個證明無法證實孩子的父親是誰,男方只要打死不承認,這個罪依然無法成立,若要提告,必須先報案在處理,不過未滿16歲引產,醫生依然會通報社會局處理,我心想既然會通報社會局,那就等社會局看要怎麼處理。

其實我心裡一直很複雜,盤旋在告與不告之間,小孩越走越偏,是做母親最不願意看到的,而我上網查了一下,男方滿18歲,就會有罪,那如果是兩情相悅呢?而社會局又會做怎樣的介入調查??

你好:

未滿16歲並無性自主決定權,就算合意性交還是會構成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準強制性交罪。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學校、醫院等單位知悉後都要依法通報,社會局接獲通報後會轉給警察機關處理。 若發生性行為時,男方尚未滿18歲,依刑法第229條之1規定,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如果不提告,警方、檢察官就不會開始偵辦。。若已滿18歲則非告訴乃論,警方、檢察官會依法偵查。 若係學生,男方學校方面會召開性平會,調查是否有性侵害之事實,並給予適當處分。 若願意原諒男方之行為,可與男方、男方之法定代理和解調解賠償女方及女方父母相當之精神慰撫金,撤回告訴或幫男方求情即可。
小靜 105-05-22 20:4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未滿16歲並無性自主決定權,就算合意性交還是會構成刑法第 ... (恕刪)

那如果發生性行為時,是未滿18歲,但在我女兒懷孕期間剛好年滿18歲,那在刑責上會怎麼判?是以未滿,還是以已經年滿呢?

感謝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3 14: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設犯與未滿16歲男女性交罪,且我方可能涉犯墮胎罪,不過因為行為時都未滿18歲,所以都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而您可能會有刑事責任

2、倘若對方拒絕,不過還是可以從其他事證證明雙方曾經發生過性行為,如對話紀錄、證人等。

3、建議您,對於要不要告,應該是以您的子女為優先考量,而非對方的態度。

chia 105-05-21 12:58

請工程行進行私人住宅1-3樓的房屋修繕,簽訂簡單的契約施工起迄時間為104年11月28日-105年1月25日,施工費用總計124萬,且在1月時已支付115萬,但是直至105年5月20日仍未完工交屋,當初未附施工圖,以口頭與通訊軟體及二張A4紙記錄交代事項,除延誤完工交屋日,水電管線配置與衛浴裝修錯誤連連等,也不願依本人提出之異議加以修正,造成本人失眠,情緒失控甚至於曾有輕生之意,不知道可以如何以法律方式來尋求解決

你好:

依你所述,承攬契約應該是約定分階段給付承攬報酬。就未施作之工作可以不用給付承攬報酬。就遲延部分可依民法第502條規定,請求減少報酬或請求損害賠償,並要求完成承攬工作,至於是否可依民法第254條規定在雙重催告後解除契約,有不同見解,若要請求解除契約可以嘗試看看。 水電管線配置與衛浴裝修錯誤連連等,屬於民法第492條規定之承攬瑕疵,可依民法493條規定催告修補,若承攬人不願意修補,可依自行修補並請求償還必要費用,或依民法第494條規定請求減少報酬;另可同時依民法第495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依照合約處理,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

1.您與對方有簽訂承攬契約,且有約定期限內完成,因此依照民法502條規定,已經完成的部分,您可以要求減少價金或請求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對於未完成部分,您可以要求解除契約,並得請求賠償因不履行而生之損害。此外,對於裝潢有所瑕疵部分,您可以要求對方限期內改善,不然您亦可以自行修補,並得向對方請求償還修補必要之費用
2.建議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於期限內修改瑕疵並完工交屋,並將與對方聯繫的過程全程錄音錄影,一旦對方置之不理,顯然並無誠意解決問題,您可以將對話內容、存證信函契約等資料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解除契約並請求賠償,您亦可以到精神科門診就診,並檢附就醫收據,以證明您受損之程度。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1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再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1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再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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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a 105-05-21 07:54

你好,我想詢問!

我是開汽車對方是騎機車

前陣子在巷子裡我們互相擦撞,是以會車方式他的左側與我的左側發生擦撞,這樣子要如何分辨誰的肇事責任歸屬較大!(雙方都是直行車)

兩方汽機車無受損,但因對方擦撞到我方的後照鏡還有載小孩,他的小孩腳是開的所以去擦撞到我方的左側駕駛座車門左側車尾

現場因有移動過所以警方到場並無畫線,有監視器畫面我方有煞車但分辨不出對方有無煞車

這樣我要如何分辨對錯!因屬誰的路權較大

原本協議好說要以我方第三責任險來申請他小孩看醫生的費用!

但對方卻出爾反爾現在無法和解!這樣我該如何做!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21 20:47

若無法和解,有損失可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錄影資料可當證物。但因對方有人受傷,應注意對方可能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瑜瑜 105-05-20 22:11

我朋友他跟他老婆是直接公證結婚,可是小孩出生後他老婆就離家了,剛開始還會寄小孩用品來,沒多久就不了了知了,到現在五年了,沒來看過小孩小孩更不知道她有媽媽,請問律師,如果要訴請離婚的話,我朋友可以得到什麼,或者可以要求對方什麼?

 

上面是我上次跟各位律師詢問的問題!

這次想請問律師們,如果要求對方給與小孩扶養

婚姻財產分配等等的費用,若要一次跟對方要求費用,可以跟對方要求多少額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婚後剩餘財產分配,要看婚後的財產將況狀而定,至於小孩扶養費,一般均是分期來給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0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剩餘財產分配之部分,需視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而定;另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部分,過去五年扶養費之不當得利,可一次請求,至於未來到成年之扶養費,需每個月請求,若一期不履行,可能視為未來三到六個月之扶養費同時到期,無法一次請求到位;至於扶養費請求之數額,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0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剩餘財產分配之部分,需視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而定;另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部分,過去五年扶養費之不當得利,可一次請求,至於未來到成年之扶養費,需每個月請求,若一期不履行,可能視為未來三到六個月之扶養費同時到期,無法一次請求到位;至於扶養費請求之數額,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0 23:24

您好,

 

一般看小孩的戶籍地縣市會有不同標準的扶養費,通常為每月1萬至1萬5千元,可請求給付到小孩20歲成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黃國政 (Sam) 105-05-21 00:18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pony 105-05-20 16:48

請問,我們該如何自保?

 

公公從年輕就好吃喝玩樂賭博,對家庭老婆小孩不甚關心,在家都是茶來張口飯來伸手的,是婆婆ㄧ手扛起房貸家計,和我老公小姑的成長費用。自我們結婚孩子,婆婆來跟我們住幫我們帶孩子,公公也選擇退休,自住在板橋老家(嫌棄我們這太小,且朋友都在北部),依舊不改吃喝玩樂賭博,甚至帶女人回家。短短5年多把幾百萬的退休金花光光了,現在ㄧ直亂我婆婆說他沒錢,要我婆婆賣房要分ㄧ半,婆婆不給就兇人。我們有房貸有兩個孩子要養,怎負擔的起他的揮霍。我真的很惶恐,怕他跟我們要錢(真的沒錢給他揮霍),或是來跟我們同住(因為他的睡到自然醒,對婆婆總是罵罵罵,怕他出去賭找樂子找女人),會擾亂我們正常的生活,我真的不把我辛苦錢給他揮霍,不想我的孩子受他影響。若他跟我們要錢,怎辦?若他要跟我們同住,怎辦?請問我該如何自保?

 

謝謝

你好:

若公公還可以維持生活,扶養請求權之條件尚未成就,無法請求扶養義務人扶養,你婆婆、配偶、小姑並無義務提供費用供公公揮霍。 就算公公不能維持生活,若公公早年真的無正當理由為盡扶養義務,可依民法第1118條之2規定,請求減免扶養義務。 若無法減免,只要參考主計處公布之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為標準,依照扶養義務人人數平均分擔扶養義務即可。 法律上並未規定成年子女一定要跟父母同住,只要有盡到扶養義務及可。若真的要同住,有家暴(身體、精神、言語都算)之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
peng 105-05-20 11:54

在今年2/4號,半夜12點多的時候,我騎機車直行於機汽車道,右側有一位失智老人(行人)衝出發生擦撞,100公尺那有紅綠燈(當時已經整條馬路都是閃黃燈狀態)斑馬線,事後雙方都有上救護車,不過因為對方失智無法做筆錄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也表示因為失智無法判決,想請問這樣誰的責任比較重,賠償應該如何賠償

第一次調解和解失敗後,我有申請強制險出險約可賠償2-3萬因車禍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加上本身機車的損壞還有因車禍導致牙齒斷裂所做的假牙約4萬元,不過對方提出要求老人的安養費半年,25000X6=150000,做為和解條件,想請問這樣合理嗎?

如果走法律程序,判決結果大概會如何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0 12:07

您好,

 

所有請求之費用均須與車禍事故本身具有關聯性與必要性,應請對方提出證據說明其請求安養費之理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peng 105-05-20 11:49

在今年2/4號,半夜12點多的時候,我騎機車直行於機汽車道,右側有一位失智老人(行人)衝出發生擦撞,地上有煞車橫,100公尺那有紅綠燈(當時已經整條馬路都是閃黃燈狀態)斑馬線,事後雙方都有上救護車,不過因為對方失智無法做筆錄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也表示因為失智無法判決,想請問這樣誰的責任比較重,賠償應該如何賠償

第一次調解和解失敗後,我有申請強制險出險約可賠償2-3萬因車禍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加上本身機車的損壞還有因車禍導致牙齒斷裂所做的假牙約4萬元,不過對方提出要求老人的安養費半年,25000X6=150000,做為和解條件,想請問這樣合理嗎?

如果走法律程序,判決結果大概會如何呢?

wen wen 105-05-20 10:47

想請問律師,車主在事發當時有去警察局報案了,而我朋友也做了筆錄,對方說公訴罪是警察跟我朋友的事,與他無關,請問這樣要怎麼處理呢?

還有現在對方傳訊息來跟我朋友要賠償因為機車被藏匿期間上班遲到被扣錢的費用跟之前一起租屋的水電瓦斯費用共$10800,請問是要跟對方私下和解嗎?還是到法庭上在處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0 10:58

您好,

 

1、若對方已經提告,因竊盜罪為公訴罪,縱使與被害人和解了也無法撤告。

 

2、若對方願意和解,可至調解委員會簽立和解筆錄,嗣後呈上給檢察官,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乙乙 105-05-19 20:17

於104/11/22,本人開車 前方綠燈 機車都已前進 我放開殺車 不小心碰撞前方機車屁股,對方原地倒下 我立即下車察看,詢問有無受傷,要報警,對方表示不願意報警 我又問是否叫救護車,他也不願意,只要求我給她2000元就好,當下我也想說真得沒有什麼,就寫了張紙條『本人於什麼時間 地點 擦撞對方機車屁股,阿婆堅持不報案 給於2000自行就醫。互相簽名,隨後她騎著機車跟我至前方提款機 領款,還要求我兩個禮拜後將紙條還她,我當然表示不可能。

同年12月,又再打給我(但不是用她自己號碼),又跟我要求要拿回紙條,我當然說不可能,她就很氣憤掛下電話

我於105/3/1日(事隔大概三個多月)。接到阿婆來電表示:(以下台語)我沒錢了 快死了 身上錢都快花光了 我要請點錢來用啦,當下我很傻眼 但當時想說確實有發生那件事 就和她約至警察局,事隔多月 我也記不清楚 事發日是哪一天 警察也說就講個大概,對方即表示2號啦,但是晚上回家我確認日期為22號,隔天和他們(阿婆/和他兒子)前往警局做更改。
3/2日我也立即去保險公司辦理出險,我保的是乙險,其實我真的很有誠意配合對方了,之後相關部分就是他們要提出證明了。

差不多兩個禮拜後,他們理賠不過,他們竟私自去警局把事發日更改為2號,警察也沒有通報我,他們又再去保險公司找我的理賠員,當我接到電話通知 我完全不知道更改日期這事,之後對方兒子有來電表示 希望我能配合他 更改日期 好讓他在去理賠看看,我表示不願意,我不會去更改成假日期,他說:這當中 我不會跟你索取任何費用 一毛也不會,我只會針對保險而已,之後這當中 他的話就轉去表示:我認識很多人 我人脈很廣 嘉義警察局長 就認識四個了,去澎湖玩 報我的名字 警察局長還會開警車載你玩,希望我跟他當個朋友 好好的幫他,還表示保險金下來 我要多少 我開口,我表示我不可能拿他一毛錢,他只回:配服你 我真配服你!如你無法配合更改日期,那就走法院。(這些都有錄音)
※這為最後一次談話,大概在3月底。

我於105/5/14接到偵查庭傳票,於今天105/5/19開完庭 起訴定讞


偵查庭前,當然也詢問很多人的相關經驗 上網查詢 免費律師諮詢,一半好一半壞,雖已做好被起訴心理準備,因為我也已打算花錢和解消災 因為知道對方的目的就是錢,開偵查庭時間 大概只花了10分鐘,連陪同的保險員也嚇到 怎麼這麼快
檢察官一進去詢問:事發狀況,我就說明
所以你就是有撞到 所以就是起訴了阿。
問對方:你要多少賠償
對方兒子:原本130萬 現在我要再加100萬 總共230萬

※阿婆這當中 一直大哄 你實在很可惡 對我不聞不問 什麼之類
(檢察官 還這樣讓她持續吼叫)

我是不太知道檢察官 是否有先問為主的觀念,還是急著想下班
(當時開偵查庭時間大概為4點初頭多)
覺得被告 可能就是犯罪機率高,完全不給於我說話餘地

雖然這當中,我也已抱好起訴的心情,但總有種無奈心情
法律是保護壞人嗎? 法律根本是以刑逼民

 您好:

對方是否有受傷,及對方主張受傷之日期是否有誤,這些都需要對方有提出診斷證明書才能佐證,至於賠償金額,實務上絕對不可能像對方所稱如此鉅額。

再者,也並非檢察官起訴後,法院就一定會判刑,法官仍會審酌相關事證。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les 105-05-19 17:40

1.想要請問法院公證律師見證(非民間公證人) 的效力差在哪裡.

2.如對方反悔(如債權或物品返還).法院公證律師見證  這兩者得處理有何分別.(如程序及費用部分)

沈恆 (沈律師) 105-05-19 18:30

您好!

符合一定條件的公證契約,若當事人未依約履行,可直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若契約僅有律師見證而無公證,則並無執行力,當事人未依約履行時,需另外取得執行名義後才能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omo 105-05-19 17:07

你好

離婚再婚小孩監護扶養歸我,現在在婚先生要收養我兒子,請問扶養程序?有規定結婚多久才能扶養嗎?小孩可以給我姓嗎?前夫必須出面嗎?若委託律師辦理費用多少?這樣官司需要多久時間?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9 17: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可以協議或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改定子女姓氏及收養

2、訴訟的部分我方無需由前夫出面。

3、倘若案件在北部,可來信洽商。

你好: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對其兒童及少年盡扶養義務而擬予出養時,應委託收出養媒合服務者代覓適當之收養人。但下列情形之出養,不在此限:…二、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 第18條第1項規定:「父母對於兒童及少年出養之意見不一致,或一方所在不明時,父母之一方仍可向法院聲請認可經法院調查認為收養乃符合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時,應予認可。」 民法第1076條規定:「子女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之情事而拒絕同意。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事實上不能為意思表示。前項同意應作成書面並經公證。但已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者,得以言詞向法院表示並記明筆錄代之。第一項之同意,不得附條件或期限。」 夫可收養你的子女法律上並無限制結婚多久才可以扶養,但依民法第1073條第2項規定,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 依民法第1078條第1項規定養子女收養者之姓或維持原來之姓。 子女若係未成年人,應得父母同意,若生父不同意,法官會依據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判斷是否應予認可。 案件進度快慢要看生父是否有爭議而定。

1.法律並未限制結婚多久才能收養收養要簽訂書面收養契約,夫妻同時約定小孩之姓氏,可維持原姓氏,也可約定從養父母姓氏。簽訂收養契約後,要向法院聲請認可。

2.原則上要前夫也同意收養,但如果前夫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是前夫不同意不利於小孩,向法院聲請認可時可主張不需前夫之同意。

3.認可時間長短要看對前夫是否有同意收養、如不同意的話會因調查例外可不同意事項會稍微比較久,通常時間大約在半年到1年間。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9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前夫不同意收養,可能即必須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允許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9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前夫不同意收養,可能即必須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允許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若影 105-05-19 14:51

律師您好:

請教一下,有家人積欠電信費,近期接到資產公司來電催繳,經與資產公司確認後家中多人積欠費用累積20萬元(資產公司告知的資訊),有民國90年至今的~~,我GOOGLE資訊,業者對門號月租費的民事給付請求權為5年,逾期不行使即失效,違約金請求權消滅時效為15年。資產公司表示要查封房子,協調要分期無法分期說太久了,之前有看過別的文章說要去
 

先去閱卷債權人是否有定期換發債權憑證,若有,並未罹於時效,無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之實益,若無,則依強制執行法第14條規定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催討債務屬於民法第129條1項第4款的請求,必須依同法第130條規定在6個月內起訴,否則時效視為不中斷。 先去閱卷再說。

請問閱卷要到那邊申請, 債權憑證如何知道是否有更新!!

 

你好:

如果有接到法院民事執行處之執行命令,上面會有案號,可以直接打電話跟書記官聲請閱卷。如果沒有接到執行命令可以就近到所在地法院訴訟輔導科查詢案號,但不見得查的到,若有查到就跟書記官連絡聲請閱卷。 先確定對方是否已經提起過訴訟聲請支付命令,並強制執行而換發債權憑證,並定期換發債權憑證中斷時效。 若無,實務上大部分認為電信服務屬於民法第127條第8款所稱之商品,請求權適用2年短期消滅時效違約金則適用民法第125條規定,請求權時效為15年。罹於消滅時效可以依民法第144條規定,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
若影 105-05-19 17:34

律師不好意思,另外請教一個問題,
房子是A,B,C,D4人持分
資產公司說
A:2萬多
B:2萬多
C:4萬多
D:3萬多

D的先生:8萬<<沒有明細 (沒有房子)

資產公司說要查封拍賣房子~~可行嗎??

有請資產公司提供帳務明細,但只提供債權讓與證明書 沒有辦法提供帳單明細,我們有協商要還款,但資產公司要我們5/20明天就要馬上還請 不然要申請查封, 申請的測量什麼的共要一萬元也要我們最後還是要我們出,房子一拍沒過就二拍三拍一直到賤價賣出還錢給他們!!!

 

da 105-05-19 14:38

1.機車發生車禍,乙方在甲方右側同為直行車並排,由於甲方要往前面的右邊的路邊停車,所以有超過乙方的車後有打方向燈往右騎,乙方撞到甲方後車牌的左邊,甲方沒受傷,乙方雙載手骨折丙方為後座乘客擦傷,請問這樣是屬於後車撞前車的狀況嗎?責任歸屬?

2.由於強制險無理賠機車,請問乙方的機車修理費用也是全部都要甲方負責嗎?
3.請問甲方談和解時可以分開跟乙方和丙方談嗎? 和解書是分開寫兩份嗎?

4.如若我已跟乙方和解了,但丙方私下和解不成功的話一樣可以申請調節委員會嗎?那調解委員會只會跟丙方談而已嗎?甲方跟乙方談的和解是一樣有成立的嗎?

5.請問和解書是不是都要加註 甲、乙雙方均拋棄對對方本件車禍之其餘民、刑事請求。謝謝

你好:

先去申請初判表,會記載警方依據現場狀況的初步分析,上面會記載是否有過失,如果不符初判表的記載,可以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釐清肇事責任才有辦法判斷是否具有過失以及可否請求損害賠償(包含車損)。 乙方有受傷可以對甲方提告過失傷害,丙方有受傷可以對甲方、乙方提高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 可以分開談也可以以一起談,另外甲可以依民法第217條規定主張乙過失相抵,減免賠償金額,而丙應承擔乙之過失,一樣有過失相抵之問題。 乙對甲、丙對甲各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存在,各自獨立,可以分別談,所以甲聲請與丙調解並不會影響甲乙間已經成立之和解契約。 原則上都會加註,民事部分可以拋棄,但刑事告訴權屬於公法上之權利,沒有辦法拋棄,若要限制行使告訴權,要至各地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且無法再提出告訴。
王先生 105-05-19 12:28

我停機車於路旁(當時未注意我停車的地方為紅線),準備買個早餐離開,結果被一台機車撞到,我的機車有造成擦傷以及車殼有造成破損,當下對方允諾會賠償我修車的費用,於是我留下對方連絡方式以及對方基本資料後便離開(未報警)去問機車機車修復的費用,費用為12000左右,沒想到對方聽到這個價格後,拒絕賠償,而且說我當時是紅線違停,是我的錯,請問遇到這種狀況我要怎麼辦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9 13:51

您好,

 

1、可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2、因當時未報警,沒有足夠之證據或現場事故圖供作肇事責任鑑定,是以本件除以協商方式解決外,難以其他方式處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師豪 105-05-19 11:02
本人住台北去年中旬在新竹當馬伕被抓 以認罪 易科罰金9萬 剩一個月繳完 最近一直接到警察電話叫我去警局一趟 說xxx(老闆)被抓 要我過去 不然他就有事情 我之前被抓後 就沒再做馬伕 不常跟老板聯絡 有時候他會打給我 老闆有被監聽的樣子 剛好監聽紀錄有我跟老板對話 警察想找我過去做筆錄 可是我之前該判的判了 警察還會不會挖洞給我跳? 去做筆錄需要律師陪同嗎? 費用大概多少? 本人還有罰金要繳實 律師費可能?沒什麼辦法 希望各位律師大大能否幫忙!

1.由於不知道傳喚內容為何, 建議要留意

2.寧可事先跟律師花些時間討論案情及處理方法, 也不要等講錯話後再來找律師

3.不論是警局、地檢、法院任何一個程序中說的話都可以當不利的證據。所以如果要找律師的話建議在警局或地檢署做筆錄之前就找律師先談過。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