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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蘿 105-03-20 19:30

各位律師好,因老家遭鄰居火災影響,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老家是透天厝,與鄰居是連棟,大家幾乎都是自住。遭祝融的樓層是既存違建。火警發生時,起火點屋主還對外稱起火點為他戶(我家因有申請消防局鑑定報告,故知道起火點是哪一戶)。

因我家經濟狀況不佳,故修繕時比價再三,也盡量選擇需要的部分才進行修繕,損壞的電器及用品則仍未重新購買。(修繕前我們也問過都發局,接電話的窗口口頭表示我們家的恢復修繕不會有問題)

簡易修繕完成後,因鄰居毫無表現負責態度,我們先透過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和解金額僅包含已付的修繕金額及待新購買的家電用品(總額未滿20萬)。最後調解後失敗。因鄰居覺得法官判定才有公信力,請我們直接提告,並且嗆我們搞清楚屋主是誰再告。(出席和解的是屋主兒子,與屋主同住)

目前此火警案件已移送地檢署,但因無人傷亡,我猜想應該不會有甚麼刑責。而起火點鄰居曾私下放話認識很厲害的律師,並告訴其他鄰居,燒到的地方是違建,我們告不贏;大部分鄰居也擔心提出告訴的話,違建的部分可能會被拆除。

想請問:

1. 既存違建遭受損害,可以請求賠償嗎?

2. 鄰居的放話是否屬實?且若提出告訴,違建的部分就會被拆除?

3. 若要提出民事賠償請求,除修繕及損壞用品費用清單(皆有單據)外,是否可以請求精神賠償? 一般精神賠償是否有合理範圍?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0 19: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若遇請求損害賠償,需先證明損害之金額,故無法證明之精神損害賠償,可提出,但金額不會太高,主要仍須提出損害金額之單據;另為違建與損害賠償為二事,法院不會判決要拆除違建之部分,但對方可至各縣市政府工務局檢局違建,請求拆除,與判決無涉;再者,請求損害賠償最困難之點,在於舉證損害與行為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以及雙方過失比例之分擔和折舊之問題,即使您證明具有因果關係,又證明損害金額,尚須再證明過失比例之分擔,最有問題的是折舊,折舊完,請求之金額,恐非常少,是否以訴訟解決,應加以考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0 19: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若欲請求損害賠償,需先證明損害之金額,故無法證明之精神損害賠償,可提出,但金額不會太高,主要仍須提出損害金額之單據;另外違建與損害賠償為二事,法院不會判決要拆除違建之部分,但對方可至各縣市政府工務局檢舉違建,請求拆除,與判決無涉;再者,請求損害賠償最困難之點,在於舉證損害與行為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以及雙方過失比例之分擔和折舊之問題,即使您證明具有因果關係,又證明損害金額,尚須再證明過失比例之分擔,最有問題的是折舊,折舊完,請求之金額,恐非常少,是否以訴訟解決,應加以考慮,以和解之方式減少損失,可能為上策,考量訴訟時間、繳給法院之裁判費用及可能產生的律師委任費用,以及日後破裂之鄰居感情,對方可能會一直檢舉報拆,以上成本,均須詳加考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財產上損失沒有精神上賠償的問題。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蘿 105-03-20 19:48

謝謝以上律師的回覆,想再多問一個問題。

實報實銷的修繕費用也會因為折舊而打折扣嗎?

如果可以,我們也不希望透過法律途徑(求償金額實在不高)。但鄰居完全沒有和解意願&賠償誠意,這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材料才有折舊的問題,工錢的話就不會有折舊的問題。

楊俊鑫律師

peter 105-03-20 15:24

事情的開始是這樣的

最近網路遊戲盜帳號的問題層出不窮

而遊戲公司(其實就是遊戲橘子)有提供防盜機制 比較為人所知的就

晶片卡 卡片一張69 及讀卡機費用 但鎖了終身免費

簡訊電腦認證 不過一年收費29

而這些費用都是個人可接受範圍 但有部分玩家認為

遊戲帳密屬於"個資" 遊戲公司有義務去進行防範

而不是由玩家付費使用防盜

但是個人的見解是:遊戲帳密不確定是否屬於個資

但此一個資會遭竊是個人的家用電腦駭客木馬之類的個人問題

跟遊戲公司應該無關 而遊戲帳密燈進去也無資料

只有遊戲內的道具及角色等等

所以實際遊戲公司的防盜保障的應該比較偏向保障物品

 

所以個人想請問個資於遊戲帳號的範疇適用問題

究竟駭客竊取玩家帳密 是純粹妨害電腦使用 還是竊取個資

及遊戲公司是否有義務提供免費防盜保障這些 不知是否為個資範圍的遊戲道具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0 16:32

您好,

 

個資法對於個人資料之定義為可直接或間接從中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因此遊戲之帳號密碼可能並不屬於個資法保護之範疇,是以遊戲公司並無絕對的法律上義務要確保遊戲帳號密碼的安全性。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超仁 105-03-20 11:37

律師  您好

我最近想向公司提出離職(自願離職),先前參與公司安排受訓,受訓前簽立了一份同意書,同意書內容中僅提到受訓期滿或結束返回公司應繼續在公司指定之公作單位服務三年,如未達上述其間因非可規責於公司之事由與公司終止勞公關係時願將訓練期間所發生之費用(包含訓練費用差旅費)繳還公司,絕無異議;但公司得審酌實際情形,減免全部或一部之數額。

簽屬同意書時我完全不知道所謂的訓練費用金額是多少錢,受訓後也對訓練金額一無所知,且簽約時公司也從未給付如簽約金或其他補償,當時願意簽暑只是因為主管宣導未配合簽約受訓者未來考績與升遷自行負責,因此簽立,且因為工作內容關系,本身負責許多特殊設備如鍋爐、侷限空間等相關作業,但公司也從未安排相關訓練與證照考取,我在充分感受到工作內容不平均以及未來作業安全無保障的狀況下自願離職

如此在離職之後是否需要賠償公司所謂的訓練費用差旅費呢?

以上麻煩律師協助解惑,非常非常感謝律師的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0 12: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樣的約定是有效的,不過還是要考量受訓成本、您的工作性質、勞工受到的補償及您離職的原因等。

2、建議可以先向公司協調看看,倘若無法,可以備妥相關契約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20 15:56

您好

勞基法最近對此有所增訂:

第 15-1 條

未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雇主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
二、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其合理補償者。
前項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應就下列事項綜合考量,不得逾合理範圍: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之期間及成本。
二、從事相同或類似職務之勞工,其人力替補可能性。
三、雇主提供勞工補償之額度及範圍。
四、其他影響最低服務年限合理性之事項。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約定無效。
勞動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於最低服務年限屆滿前終止者,勞工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責任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律師

黃小福 105-03-19 23:33

 

 

1如與業者協商無法達成共識,就上述狀況進行訴訟應如何辦理?及其相關費用約略為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9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請求損害賠償,須證明損受損害,若無法證明損害額,似難以請求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9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和解解決,提起訴訟請求之成本太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六仔 105-03-19 13:35

Dear SIR~

騎乘摩托車,因對向汽車BMW橫跨雙黃線,導致無法完全閃避,導致左手骨輪鈍傷,無法舉手出力(醫生判定最快2個月才能完全恢復),身體多處擦傷,導致無法正常工作(自行開機車行),與對方求償包含摩托車理賠費、營利損失用共17萬元,但對方表示因自己代業中,且BMW仍再貸款中,無法賠償,連機車修理費用5.8萬也無法完全支付,當下有請北投交通大隊到現場,且BMW車主也表示是跨越雙黃線超車,他後續的態度也是非常的不好,完全沒有想處理的態度,讓人更生氣!??想詢問各位大大,真的對這種人沒有辦法嗎?我們完全不想經過調解委員會,想要直接告他,這樣可以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5 18: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檢附相關診斷證明書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2、應注意6個月的告訴期間,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小如 105-03-18 23:42

車禍受傷的母親 對方說我們沒辦法提出薪資所得 以最低的勞工薪資算 治療期間 因為是給親友照顧沒辦法提出看護費用收據  治療過程因為媽媽對藥物過敏 決定用民間國術館治療 有收據單對方保險員卻說不接受  是我們亂寫的  第一次的調節因為對方支付金額少的誇張 調節不成

第二次的調節委員沒有為我方著想 跟著對方一直欺壓我們 還嗆 去告阿 到時一毛都沒有  也調節不成  最後我們決定在6個月的期間內提告  我該如何爭取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9 2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於6個月內提告過失傷害罪。

2、代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程序。

屆時再依據過失比例、檢附相關單據向對方求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肉肉的 105-03-18 23:29

1假設員工剛進入公司時已告知上班時數長達十小時,超過十小時才算超時加班,會以補時數方式給予,請問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2假設薪資計算方式是已拆解方式去計算例如:全薪27000(底薪22000 +勞健保補助1000+餐費津貼2000+全勤2000) 再扣除1881 勞健保 即是該員工的實領金額,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3勞健保問題公司是屬於5人以下,有幫員工投保公會並以薪高低報的方式下去保(例如:員工薪資27000替該員工投保最低薪資20008)並補助該員工津貼每月1000(如題2)對公司會造成什麼影響?

4出勤紀錄部分 出勤卡並無標示員工本名以及月份及年份,另外公司有兩間店,員工有輪調,其中一家店並無設立打卡鐘 有打卡的員工打卡紀錄是11:00-21:00 沒打卡的員工並無簽到紀錄以及寫加班單 假設工時10小時屬超時,公司尚未給付加班費用 員工投訴檢舉是否成立?

5在工作時間內指派員工做主管私人的工作是否觸法? (例如洗車 倒自家舊衣回收)

6員工任職未滿一年無特休 滿一年以上給予特休2日是否違反勞基法?

7休假制度為固定公休 故月休4-5日 當月休4日可排兩日無薪假 5日則可排1日無薪假,是否觸犯勞基法?

8請假試算以全薪做計算是否違法? (例如請假4日 27000/30 *4  -2000) 此計算方式是否有誤?

 上述幾點如員工提出申訴對公司是否會有何影響? 

你好:

工時違反勞基法第32條、加班費違反第24條規定,可向勞工局檢舉,進行勞動檢查,會依勞基法第79條規定處罰鍰,未給加班費可請求給付加班費,另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第6款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只要符合最低基本工資即可。 若有高薪低報之情形,會構成業務登載不實罪。 會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5項、第6巷規定,會依勞基法第79條規定處罰鍰,未給加班費如上述1。 若擅自變更勞動契約工作條件,會違反勞動契約,若造成勞工權益受損,可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終止契約。但你所述之情形看不出來受有何種損害。 違反勞基法第38條規定,會依第79規定處罰鍰。 違反勞基法第37條、第39條規定,會依第79規定處罰鍰。 參考勞工請假規則,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另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職災請假可按原領工資補償。
沈恆 (沈律師) 105-03-18 23:54

您所述工時,出勤紀錄,休假規定,投保金額等都違反規定,一旦勞工向勞工局檢舉,雇主會被處以罰鍰,建議公司可聘法律顧問,協助建立合於勞動法規的人事制度。

楊先生 105-03-18 22:57

各大律師您好,本人因與朋友合開營造公司,因帳都由對方會計掌管,後發現公司帳目短少300萬,憤而退股,但一毛錢也沒拿而離開,但對方不死心硬要我付45萬,說是公司初期裝潢,開辦...等費用,要平均分攤,之後對方寄存證信函及一些當初公司花費的單據,要我支付費用,之後進入了民事到協商,初步調解庭法官認為我可以不支付,但勸我後面還有一大堆時間要開庭,最後以15萬分期和解,花錢消災,但事後對方到處放話,我因沉不住氣而沒履約付錢,對方因而將債權轉給原來他請的律師開設的的管理顧問公司,我今天3/18收到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寄來的函,因我新竹有一塊地價值千萬元,他們用這為由拍賣我的土地,但我的土地上還有一間公司為抵押權人,但這公司已塗銷查封登記,但在謄本上,土地他項權利,有一項擔保債權總金額為540萬,存續期間:自民國88年7月至民國108年7月,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才能讓土地不被拍賣或者是如何讓發函才能保留土地,拜託很急,

法院主旨:為核定債權人所有動產之拍賣最低價額,請於7日內已書狀向法院陳述意見,作為法院核定底價參考,逾期本院即認為無意見

說明

一,本院105年度司執助字第24號債權人XX聯合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與楊XX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業將債務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動產送請鑑價在案

二,依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70條第2項規定及34條第3項規辨理,

三,鑑定價格:如附表,

四,抵押權人應於文到5日內,檢送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及債權證明正本具向本院陳報抵押債權金額,並參與分配

五,假扣押債權人得提出本案執行名義具狀向本院參與分配或具狀聲請強制執行

收到這個只想人善被人欺,拜託各大律師解惑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9 20: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清償之後,請對方撤回執行,或是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5 105-03-18 21:12

我一ㄍA朋友最近有幾次請我幫忙去收取包裹 跟 因為A朋友告訴我他工作上需要使用汽車本來想找我幫忙租汽車給他做使用 可是我們雙方駕照都不見ㄌ 所以就請我幫忙問朋友看能不能幫忙租汽車(A朋友有支付一些費用租車ㄉ朋友當傭金) 結果我就幫忙詢問租車ㄉ事宜跟找ㄌ有駕照ㄉ朋友去租汽車給A朋友使用 這樣持續ㄌ3~4次  然後突然警察來找我說我涉嫌詐騙 結果我被警察帶走說我涉嫌詐欺還有拘票還去我家搜索 到警察局後做筆錄時拿相片說這是我去領取包裹ㄉ相片 還有我打電話租車ㄉ事情ㄉ監聽紀錄 
可是我根本不知道包裹內容是什麼跟請朋友去租車給A朋友 A朋友拿車子去做什麼事情 
就因為我太相信朋友幫忙做這些事情警察說我跟A朋友是一夥ㄉ 說A朋友是詐騙集團ㄉ車手
我就被送地檢署審判 但是檢察官最後把我無保釋放 手機扣押 然後就沒有下文ㄌ 
從那天起我不敢相信任何人每天都在煩惱 一直每天都在擔心會不會被定罪 
我想請教專業ㄉ律師們我接下來還會怎ㄇ樣??    
手機被扣押住 我工作上造成極大ㄉ不方便 不能聯絡 不能收發公司LINE訊息  我該怎ㄇ辦??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8 2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偵查單位就您的部分可能還是會以詐欺為方向偵辦,若您欲為無罪答辯,建議將相關對話紀錄蒐集以證明自己確實未有詐欺之故意。

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隨時來電來信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8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會涉及詐欺之犯罪,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警詢、檢訊前,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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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9 23: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必須提出不知悉A,涉犯詐欺行為的事證,倘若都無法提出,可以要求傳訊A。

2、手機的部分,可以向檢察署聲請發還,不過倘若遭認定是被使用於犯罪的工具,法院可以沒收。

Johnny 105-03-18 15:30

我有一外遇對象已經近一年半

我老婆並不知情,三人都相互熟識,且同居一個屋簷下

主要是半年前,小三要上班之便,才與老婆商量並同意讓她暫住

沒簽訂任何租約或支付任何費用

半年來與小三幾乎每日爭吵,已嚴重影響生活並威脅要將此關係告訴本人配偶

我已經多次告知要斷絕關係並要求搬出住所

但對方不同意,也不願意搬出

請問在法律上應如何處理?可以委任律師禁止她再進入我家嗎?

所有人是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8 16: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對方搬遷,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遷讓房屋訴訟

2、建議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8 19:18

您好,

 

1、房子所有權人係您,您當然有權利可請求小三搬離,可以侵入住居罪報警將其強制驅離。

 

2、您也可直接更換門鎖禁止其再進入家門。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8 1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終止使用借貸,限期請求對方搬離,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提出民刑事告訴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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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anna 105-03-18 11:29

你好

3/4我男朋友和友人(以下簡稱A)出遊時發生車禍,A酒駕撞到騎機車的阿公,那個阿公本來要轉彎,後來又導回正向,所以才不小心撞到。當下A可能是太緊張了,所以叫我男朋友幫他擔,而我男朋友也真的擔了。當時有馬上打給警察,也有幫阿公付X光的費用還有冰敷袋等......
後來都是A再跟阿公聯絡溝通的,本來是預定20號要去找阿公談和解,但就在前天,那個阿公說要對我男友提告,之後我男友趕快跟阿公溝通,因為男友的爸爸癌症末期了,所以阿公就說算了撤告,但是男友昨天去警局又做了一次筆錄
到了今天那個阿公都還沒撤告,阿公說等法院傳票到了再說,這樣真的來的及撤告嗎?現在警方一直想把監視器畫面調出來,這樣男友偽證的事情就會曝光了。
我想請問:
1.我男友如果自首的話,這樣還會被判很重嗎?是不是可以社會服務就好
2.如果自首的話,A的刑責會很重嗎?
3.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把傷害降最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8 1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頂替人犯最高可處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

2、車禍的部分,主要是過失傷害,最重可處罰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3、倘若調閱監視錄影器,頂替的部分就會被發現,本文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自首,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immy 105-03-18 00:10

我爺爺去年底過世,他結過2次婚,共有3男2女。我爸爸是第一任老婆所生(長子),他已於3年前過世,其他的叔叔和姑姑都是第二老婆所生。
現在爺爺遺產存款部份有數百萬。叔叔、姑姑們想要以最小姑姑為名,成立一個帳戶,將所有現金部份存入,理由是:祖屋明年要進行修繕和爺
爺後續的花費,例如:墓地整理維護、10年後的撿骨、入塔等等,長輩們說怕到時錢不好收,而且一直以來都是小姑姑在照顧爺爺。因爸爸過世
,由我繼承,請問:
1. 若是以小姑姑成立帳戶,萬一將來有事發生,我應該沒有繼承權對嗎?
2. 目前長輩要成立帳戶管理存款,我有權力要求遺產將我的部份分配嗎?至於後續爺爺的花費和祖屋修繕費用是屬於我應進的義務對嗎?能成為他們不分配遺產的理由嗎?

3. 現在叔叔是說存款總數他也不是很清楚,他要我先配合辦理銀行的存款繼承後,再來討論分配方式,這安全嗎?有沒有其他安全的辦法?

謝謝!

你好:

可依民法第1140條規定主張代位繼承繼承爺爺之遺產,應繼分就是你父親若在世時原本可以繼承之部分。若是為整修祖厝或爺爺後續花費,整修祖厝部分若非簡易修繕或保存行為屬於共有物管理行為,依民法第820條規定採多數決方式決定,費用共有人應有部分分擔,墓地整理維護、10年後的撿骨、入塔亦同。 繼承人可協議分割遺產,為若未立書面,將來姑姑等親屬不承認有此關係,要主張權利舉證上會有困難,再者,若金額比實際需求龐大,可要求存入部分金額即可,其餘金額按應繼分分割遺產。 按民法第1164條規定,繼承人得隨時分割遺產,只要你未同意現金部分不予分割,就可以要求分割遺產,若無法協議分割遺產,就要訴請法院分割遺產。爺爺後續花費及祖厝修繕,若你是共有人則依民法第820條、第822條規定辦理,採多數決方式決定,費用共有人應有部分分擔。 只要確認帳戶內之金額,可協同辦理帳戶之繼承銀行會要求全體繼承人到場,才能夠提領,若不放心可直接訴請分割遺產
沈恆 (沈律師) 105-03-18 01:12

您如果不同意其他人的處理方式,就不要勉強,依法您有代位繼承權,可主張分得您該有的應繼分,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分配,可提起分割遺產訴訟,法院會依法律規定公平處理,除了可分的存款等財產外,祖厝可維持共有,將來修繕費再由全體共有人依比例分擔。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3-18 14:00

您好:

1、既然那筆錢是您爺爺留下來的遺產,不管是以誰的名義成立帳戶,您應該都有繼承權,因那是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的,惟需注意的是,如事隔多年,您很難證明這筆錢是爺爺的遺產所留下的,事後如空口無憑,您即使訴請裁判分割,亦很難舉證。因此建議如家族有這樣的協議,應該以書面留下證據,或是錄音保存,避免日後徒生糾紛

2、您基於繼承人即公同共有人的立場,根據民法第823條,您可隨時請求分割,即立即分配您所能獲得的遺產。至於爺爺後續的花費,如能認定為喪葬費用,確實是需要先以那筆遺產處理,再於扣除喪葬費用分配。至於其他的使用,屬共有物處分管理的部分,依現行民法規定,需過半數以上之全體共有人(即法定繼承人)及過半數以上應有部分同意,即可處分之,但管理處分歸管理處分,您仍可隨時請求分割遺產,這是不衝突的。

3、基本上遺產繼承只要有一個繼承人去辦限定繼承,便可將遺產繼承下來,並不需全部繼承人都辦理,只是如果需要辦理動產動產登記過戶,確實需要其他繼承人的配合。至於安全與否仍需看您對其他繼承人的信任程度如何,如真的不信任,仍建議白紙黑字寫清楚,並請現有遺產管理者將遺產數額公布給全體繼承人知道,始較能保障權利,避免日後衍生爭議。

黃小君 105-03-17 16:34

網路上玩的賭博性電玩(九州娛樂城)

3/23要在台中地方法院開偵訊庭,請問需要請律師嗎?

偵查庭律師費用如何算呢?

黃小君 105-03-17 16:29

賭博罪3/23要開偵訊庭,請問需要請律師嗎?

是在網路上玩的博弈遊戲,九州娛樂城!

偵訊庭請律師費用是多少呢?

黃小君 105-03-17 16:25

賭博罪3/23要在台中法院開偵訊庭,請問需要請律師嗎?

費用是如何呢?

小柚 105-03-17 16:22

幫我朋友問一下,因為他不會使用電腦^^

情況描述:

朋友的姪子(男方)目前人在監獄裡,在入獄前與女方結婚,雙方有一個小孩

當初男方要入獄時,女方就知道男方要入獄而且堅持要結婚,雙方親戚皆勸阻女方,但女方不肯,於是雙方趕在男方入獄前結婚(結婚前不知道女方已懷孕)。

小朋友出生後,由於女方的環境不好,平時小朋友的費用都是男方親戚在幫忙出的,甚至有時候女方上班時女方親戚沒有空,男方親戚也會幫忙帶小朋友。

問題:

姪子的老婆要與姪子離婚,朋友想要爭取小孩監護權,知道受刑人對於監護權的判定有劣勢,想詢問該如何才能增加贏得監護權的機會。

你好:

除非能夠證明妻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對未成年子女不利,而可請求法院停止親權,並選任、改定父母以外之人擔任監護人,否則夫目前入監執行,要爭取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難度非常之高。

1.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惟您的狀況非常不利, 除非女方亦有相等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的事證

2.您的朋友是否為與小孩有親戚關係

小柚 105-03-17 17:40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1.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惟您的 ... (恕刪)

小孩要叫我朋友姑婆

關係是這樣的:小孩的爸爸(受刑人)的爸爸(爺爺)的妹妹

是小孩的親戚喔!!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7 17:55

您好,

 

1、您姪子雖曾入獄過,但係女方事前知悉且仍要與其結婚,是以就本件之離婚來說,男方並無過失可言,換言之,並非男方的錯才離婚

 

2、也要看您侄子因和罪名而入監服刑,若小孩長期係由男方照料,女方沒有良好照顧孩子之生活環境,則在社工與法官評估下,男方未必爭取不到小孩監護權

 

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委由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以求周全保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7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男方目前為受刑人,故想要爭取監護權成功之機會很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7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男方目前為受刑人,故想要爭取監護權成功之機會很低。

小萱 105-03-17 10:45
我跟前男友在2015年初鬧的不愉快分手,男方要我還以下費用 1.男方要求我償還幫我出錢買車的10萬元(沒有借據或匯款資料)。 2013年3月購買的,期間我們都共同使用,其他費用貸款都是我在支付。 2.要我共同分擔他的信用卡費,有共同花費也有我的個人花費,總共17萬元,要我負擔10萬元。 3.分手後也牽扯了一陣子,四月三日晚上約了要吃晚餐,結果在去他家的路上發生車禍,車子被撞到無法行駛,因對方無保險賠償,維修要花一大筆費用,就考慮暫時不修理,等拿到賠償才要修,可是男方說沒關係他會想辦法,叫我不擔心,他會負責。後來車子牽去他朋友那裡維修總共花了進18萬,他墊了10萬,我自己付了8萬。原本跟我說沒關係他幫我出,我也承諾我收到賠償的錢會還他,但他說不用。 後來看我的FB覺得我沒有他生活依然過的很開心,交了新男朋友,覺得不甘心,又開始跟我翻舊帳,騷擾我男朋友及同事朋友。逼得我要跟他聯絡,窺探我隱私查我勤,還有言語恐嚇,之後他列了以上項目說我欠他32.5萬元,要我還他。不然要到我工作地方去鬧或打電話到公司去或跟我家人朋友講,恐嚇我,我被逼得在Line通訊軟體上回覆好我會還你但是要看我的工作收入而定,期間分了兩次匯了一次一萬,一次兩萬給男方。後來覺得不對明明就是他答應幫我付的我卻被恐嚇要還錢,之後就不予理會。 過了幾個月就收到了支付命令。內附證物名稱-1.汽車維修單發票及估價單一份(保養廠是男方朋友,後來尾款我去付的,車也是我牽的)。證物名稱-2.通訊軟體通聯紀錄(說明我答應還他錢,但在這個前提下是我被恐嚇覺得害怕才同意,我有保留對話紀錄) 請問律師,我除了提出聲請異議,以他提出的證據我需要給他這些錢嗎? 因為現在沒工作,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也被家人知道了,鬧的很不開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7 11: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提出異議之後,會進入法院,由法官審理,屆時必須提出相關事證,並且為事實、法律上的主張,就您所述的狀況,也涉及了數十萬元的費用,建議您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2、騷擾的部份,可以蒐證之後聲請保護令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7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收到支付命令後,記得在20天內聲明異議,否則待支付命令確定後,前男友就可執之聲請強制執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7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收到支付命令後,記得在20天內聲明異議,否則待支付命令確定後,前男友就可執之聲請強制執行。

小順 105-03-17 10:43
請問我們有一個朋友,向周遭親友超過五人借款,此人已跑路,無簽訂相關借據文件,現在我們想聯合控告他,知道他的身分證字號,姓名,問題如下: 1.此控告可以成立詐欺嗎? 2.如果要委託律師,相關費用多少? 謝謝各位的熱心解答

有領款或是匯款紀錄嗎? 是否成立詐欺,要看對方當時跟你們說的具體內容是甚麼,不過依你這樣的說明,確實有成立詐欺的空間,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確認當時對方借錢的說法為何?若有與對方的對話紀錄,均應先留存,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7 22:29

您好,若對方有施用詐術之行為致您及其他受害人陷入錯誤並受有損害,有機會成立詐欺犯罪。

Sandy 105-03-16 10:18

各位律師您好~

      我與前夫育有一子,離婚二年了,因離婚前共同購有一房產,離婚協議為房產歸男方,監護權歸女方,離婚後前夫完全無負擔任何小孩費用,目前礙於前夫威脅如要負擔撫養費,他就要求要將孩子帶走履行他的探視權,想請教各大律師撫養費的爭取是否可以追溯,權利的執行是否有年限限制?倘若等小孩上學了,有自主意識時,再以小孩的名義去追討是否得宜?感謝。

針對未來的扶養費沒有時效問題,針對過去應付未付時效是15年

 您好,

一、可以向前夫請求扶養費,每月依地區約8000~15000不等。

二、依您目前情況,前兩年離婚至未來的扶養費均可請求。

三、探視權是他的權利,不論是否有給扶養費,他確實有這個權利,但是您確定他真的會每週來帶小孩嗎?如果會前兩年已經跟您爭取了,前夫應只是以此為籌碼作為討論。但是小孩子適時的給前夫探視,不見得是壞事。

四、在小孩20歲前,您均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均應由您代理孩子起訴對方給付扶養費。

五、處理這種事件需要多一點溝通,避免日後脫產,若有問題歡迎來電。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6 11:53

您好,

 

1、您可以不當得利之請求權請求前夫給付您所代墊之小孩扶養費,時效為15年,亦即可溯及過去15年之費用請求之,也可一併請求未來到小孩20遂前之扶養費。

 

2、前夫也可能提出改定小孩監護權之請求,但要有合理正當且對小孩有利之理由。

 

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諮詢,以求周全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探視權扶養費之請求係屬各自獨立,您可主張不當得利要求對方給付起訴前之扶養費,並主張之後之扶養費,探視權就要看你們當初如何約定,如果未約定,仍可請求法院酌定。

1.建議您先提共離婚協議書內容請律師確認雙方的監護權, 扶養費與剩財產分配內容

2.扶養費可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3.改定監護權部份非如男方所述, 基本上都是法院以子女最佳利益做考量

如果是要待日後做處理, 建議先行請律師正式諮詢規劃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問題你根本不需要擔心

不是他說要把小孩帶走就能帶走

你是監護權

在雙方協商好探視方式時

他無權作任何動作的

如果任意來搶小孩你可以報警

至於撫養費建議你現在就可以請求給付

不用擔心小孩被搶走的問題

他來就報警並規定只能在你住所探視

當然建議你請朋友或家人在場幫忙

 

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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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6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五年前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及未來到成年之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請求一萬元左右,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hiskua 105-03-16 00:33

日前接了兩個設計案子,其中一個在付了訂金後,因公司沒有預算無法繼續開發,所以取消製作,那麼我初次提案的設計他可以使用嗎?他有權要求我給他原始檔案嗎?

另外一個則是我已經設計到75%只剩下細部的修改,他卻藉故不製作了,我在想他可能想把我設計好的點子拿去給別家完稿製作,而省下後續大量的完稿費用也不想付尾款,想請問這樣我是否可以拒絕給他檔案呢?或是只需要給他75%的原始檔??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要看你們契約如何約定

一般來說如未完成權利是無法移轉

自然該公司就不得使用

但一切要回歸你們契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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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漾漾 105-03-15 23:49

事情經過

我前男友拿我身分證去給人家報稅,在我並不知情的情況下

同時報了三家公司,總共被告有6個人!!!

而目前第一家公司的判決下來了,但感覺他絲毫沒有誠意要和解

判定他有罪裁定書寫違反

商業會計法第71條以及刑法第216條

但因為我這庭在台東我只有透過書記官表示意見

我不懂這兩條是什麼意思,寄來只是簡易判決

尾端寫說: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一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本間係刑事訴訟法程序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名及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人告訴人對告訴乃論案件如以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訴意見之必要時、請即令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請

可是這幾年對我造成的損失非常大,我家是低收入戶

卻因此這樣無法申請低收入戶以及弟弟的在學免學雜費

媽媽生病也無法申請任何補助

我媽媽因為這件事情差點自殺

加上我上班又要跑法院跑來跑去、又要繳稅

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費、上班請假費用、以及低收入戶的損失呢?

他這樣算已經起訴了嗎?是否還可以去申請民事賠償呢?

請各位大大可以幫我解疑問嗎

因為我請不起律師所以這場官司都是靠我自己

我也不知道如何請律師我只會用網路查詢而已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6 11:48

這看起來比較像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白話來說就是檢察官起訴了。簡易判決程序是可以不開庭而以書面審理的,故就刑事部分,您可向承辦的法院遞狀表示意見。

至於民事部分,就要先架構對方違法事實,及因對方違法造成您損害的情形,並提出證據,對對方提告求償

芸~ 105-03-15 16:05

去年在新竹某診所進行乳房粗針穿刺檢查,經檢驗檢體,該診所告知本人為乳癌。

本人轉診至林口長庚,進行了全瘤的切除後,在全部的檢體內找不到任何的癌細胞。

所以長庚大膽的幫我進行DNA比對,從新竹該診所調來有癌細胞的檢體及本人血液做比對,發現有問題的檢體根本不是我本人的!!

跑了六個月的醫院,工作沒有了,割了部份的乳房(乳頭還在),差點進行不必要的化療及割除更多不必要的部位,我很火大!!

謝謝版上的各律師回覆,我已向衛生局申告,想知道是否可求償以下金額:

 醫療費用  5 萬

不能工作損失- 往返醫院的6個月,約30萬,待業約3個月,約15萬

非必要割除手術部位-10萬

精神慰撫金 -20萬

 

感謝各位律師大德!!


刑事部分有業務過失傷害民事部分可以請求賠償(醫檢員及醫院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部分應可更高,不過無論刑、民事最重要的在於證據的保全,尤其是地檢署獲法院決定送鑑定時更需要證據,應儘速向地檢署或是民事法院聲請調取保全證據(包含完整病歷紀錄、檢驗過程紀錄及報告等文件),取得完整證據,不管是之後的談判或是訴訟,才有充足的籌碼,最後要注意刑事告訴期限是6個月,民事損害賠償期限是2年,民事不完全給付期限是15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5 19:50

您好,本件可能涉及刑事業務過失傷害(也有可能有重傷害成立之可能)之問題,可以蒐集相關證據向地檢署提告

並帶刑事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亦可直接提出民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DNA的檢體為關鍵證據,應向長庚申請一份,本件建議精神慰撫金可以再提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5 23:41

您好,若欲提告,建議您將相關資料備齊,向地檢署提告過失傷害告訴。

民事部分,需要具體損害為何。

momo 105-03-15 12:05

各位律師好,我的狀況是這樣,我方賣衛浴設備給客人,並請師傅協助安裝設備,但因屋齡已超過20年,管線部分可能老舊,導致設備安裝完畢後,房屋出現漏水現象,客人請我們過去處理,處理了兩三次後,客人不滿意我方處理態度,請我們不用再過去,我方也跟客人協調請他自行請師傅來估價施工,我方願意協調支付費用,過一個禮拜卻收到客人申請的調解通知書,內容寫說我方不積極處理,施工過程草率,請問這種狀況如何處理比較好?拜託各位律師給我方向,我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這種客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5 13: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要先釐清漏水的原因為何?倘若是我方造成的,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反之,則否。

2、調解程序可以去談談看,倘若可以調解成立,可以拘束雙方。

3、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並且?公司撰擬相關契約書以保障公司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如果金額不太高,可以以調解和解方式,找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處理方案,方案內容很自由,只要雙方同意即可。如果無法經由協調找出處理方案,那就看你們的施作有無瑕疵,如果沒有,那對方的任何請求都沒有理由,必須依約付款,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建議先去瞭解對方要什麼

且不要輕易道歉或承諾

這樣會被對方抓著把柄

並且要求對方提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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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融 105-03-15 09:08

您好:

我和先生於婚後購買了一間公寓,登記在兩個人名下,當初購買時先生出頭期款58萬我出10萬婆婆幫忙出120萬,還貸款450萬.之後貸款都是我在付,所有房子貸款相關的費用都是我出的,因我們關係越來越不好談到離婚時,先生說把房子賣掉他付頭期款最多所已賣掉的錢付完銀行貸款後,依比例他可以拿最多錢,是這樣的嗎?

我可以要求房子賣掉的錢付完銀行房貸後,先將我之前付出的貸款錢先拿回來,還有剩下的才是兩個人平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5 1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婚後財產不是這樣算的,有關於購買房產的相關費用,倘若沒有另外約定,則只要是用婚後財產清償的,都不納入計算。倘若是用婚前財產清償的,清償費用曾能從婚後財產中扣除。

2、 建議可以先協商看看,倘若無法協商,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預先就訴訟做準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5 10:37

您好,

 

離婚婚姻財產分配原則上為夫妻平分,是以出賣房屋之價金您可先拿回支付之貸款費用、先生與婆婆分別拿回支付之頭期款,剩餘之費用應為房屋增值之部分,為夫妻兩人平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大千 105-03-15 07:54

您好 

請教問題如下:

2月份,通過面試公司,經公司發EMAIL錄取通知書,並說明3月份報到。

錄取通知書上有說明會寄發聘僱書到我家,但於報到一周前

人事來電告知:不知為何,聘僱書無法投遞因為退回公司,

因為雙方口頭達成協議:等報到當天,再直接去人事室簽名聘僱書

但卻於報到的前一天,來電告知,因公司人事異動,造成人事費用凍結,因而取消職缺,讓我不用去報到了。

雖不知道對方是否惡意還是真有其事,但我認為對方所說的人事異動(因為外國原廠老闆前週臨時離職,所以重新review組織,因此刪檢我應徵上的職缺)也真是讓我覺得很震驚,畢竟我認為,他們應該更早告訴我,即使要離職也有一定程序;此說法讓我不太接受,甚至猜測,公司有第二候選人,想反悔對我的錄取通知,因此以此說法來打發我

從錄取到報到,約莫一個月時間,也因為已拿到錄取通知書,所以放棄其他間公司面試的機會。實在是覺得很氣憤和沮喪

請問浪費的時間和機會,該怎麼辦?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5 10:46

您好,

 

理論上,勞動契約為非要式契約,不以訂立書面為必要,是以您與公司之勞動契約應認已經成立,您可依據民法第245條之1主張公司不履行契約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杜 105-03-14 01:55

朋友冒名續約亞太電信門號並取得續約手機,聯絡後一開始還會接電話,現在已經找不到人了

如果我寄存證信函費用或之後訴訟的任何相關費用,可以申請讓他補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3-14 04:47

因對方行為所造成直接的損失才能請求對方賠償,還有民事訴訟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除此之外,寄存證信函等其餘的成本都需自行負擔。

Billy 105-03-13 18:15

小弟發生了一場車禍,當時行經新生北路與民族東路口(新生橋下),因過紅綠燈時,燈 號轉換(綠轉黃),而速度較快,因前方機車煞車停下,導致我來不及煞車撞上前方機車 。當下雙方車子並沒有摔車,我撞上對方機車的左後方且我機車右邊的後照鏡勾到了對方 身上的側背包。因對方說有不適而叫救護車,交通警察也有到場紀錄事發現場,我與警員 之後也陪同至醫院。


對方在醫院做了抽血、核磁共振、X光等檢查。交通警察有來詢問當時情況並作筆錄,我 和對方決定私下和解,警察就叫我簽名並給了我一張到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就離 開了。對方說檢查報告出來會直接LINE我,告訴我往後相關的醫療費用、交通費還有機車 維修費會,於是我就先行離開了。


當天晚上我有詢問檢查報告是如何,但是對方只告知我腦震盪要戴頭套,沒有告訴我檢查 報告到底是如何。兩星期後我又再次詢問對方,目前狀況如何、醫療費的後續處理,對方 告知因尾椎歪掉,要去治療(我依舊沒收到診斷證明),醫療費之後會一起算。我就說抱 歉,讓他發生這種事。


經事發34天後下午傳來訊息如下,尾椎歪掉的治療告一段落,但是需要後續追蹤兩個月( 八個禮拜)的時間,每次看診是800元(之後有提到國術館),所以從事發到現在的醫療 費跟機車維修費還有後須追蹤的費用先跟我收兩萬元,如果兩個月後(八個禮拜)後還有 醫療費用的話這部分對方自己負擔,我不需負擔,如果沒問題就約時間去調解委員會和解 並給你收據。當下我有些難以接受,因我尚未收到檢查報告及相關收據,所以我再次詢問 可否先提供檢查報告,隔一天,對方回我他的保險業務員會跟我聯絡。


之後保險業務員前來詢問我認為不合理的地方,且告知我兩萬的部分包含先前的費用與之 後追蹤的費用,我一並告知他覺得不合理的地方後,再次問了檢查報告。連絡後保險員有 拍檢查報告給我,然後看檢查報告上提及「腦震盪;左腰、左大腿、左手臂鈍傷」,而跟 對方所說的尾椎歪掉是否有些落差。 因即將去調節委員會和解,但目前僅拿到醫院的檢查報告

因此請問律師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謝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3 18: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的報告沒有提告尾椎,所以應該請對方提出有關的診斷證明書,或是檢查報告。

 2、是否取得車禍事故鑑定報告,建議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傷勢之後再行和解才能保障權益。

李小姐 105-03-13 17:19

是這樣的

我舅舅跟人租屋快10年,跟屋主阿強一直保持良好的關係,也常常到家裡跟我舅舅聊天,在去年屋主突然過逝了。租金方面問題由屋主的妹妹負責,3個月前跟我們要房子,不租了,要我們搬家,但一時真的找不到房子,所以拖延到時間,在2月底搬走。現在搬走了,屋主妹妹要我們清掉管理費的費用,我舅舅剛好失業,一時也無法繳清,當時我們有押金$6000,我們想說直接抵掉,差多少我們再補給她,她堅持不願意,我舅真的拿不出錢,屋主妹妹說要告我舅,請問這樣在法律成立嗎?

原屋主跟我舅感情很好,所以都一直沒有簽合約,以前屋主還在時,我舅都是房租連同管理費一起匯給他的,也不知他是否有去繳交,因為我們也沒有收劇證明.......

現在卻一口咬定說我們7個月沒繳了

而管理費繳了也是白繳,根本沒在管理,電梯常常故障,停車位我們也沒使用,也沒任何保養的明細帳單

請問律師這樣我們要如何處理才好?

我們家是屬清寒的狀況

沈恆 (沈律師) 105-03-13 17:52

首先應確認租約相對人是誰?原屋主死亡租約的權利義務關係應由屋主的繼承繼承,可先確認屋主的妹妹是否為繼承人,否則其無法主張權利。再來,新房東如果主張有欠管理費,應請新房東先舉證證明,若有確實證明,您再主張以押金抵銷,新房東不能拒絕,您只要再償還抵銷後的餘額即可。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3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連租金一起匯給對方,則這樣的匯款證明,仍然可以做為作證,至於屋主有無將款項拿去繳納,則與我方無涉。

2、建議可以先協議,倘若可以協議成,應該請對方簽立清償證明給我方。反之,則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再行答辯。

3、至於我方有無實際使用該公設等,與管理費繳納無涉。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3 18:17

您好,

 

1、雙方既然沒有簽定契約,表示並未約定管理費由誰繳納,則您舅舅可以拒絕給付管理費,只需繳清房租即可。

 

2、縱使要給付管理費,當然也可從押金扣抵,是對方之請求並無理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李小姐 105-03-13 19:19

感謝各位律師的協助

Tricy 105-03-13 16:22

資料:五層樓無電梯之老公寓,無管理員亦沒收管理費,本人住五樓。

狀況:之前下雨,只有一處天花板漏水,但最近的大地震後,發現有4~5處漏水。很久以前有請過人將頂樓地板重新鋪過,但現在會漏水(可見之前鋪地效果不好),所以打算請人來在頂樓加蓋鐵皮屋頂。

請問:

1.加蓋屋頂需要經過其他住戶同意嗎?

2.頂樓為公共開放空間,加蓋費用是否可以請其他住戶共同分擔?若住戶不願意部分負擔,我是否有法律依據可以要求他負擔?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3 16: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經過其他共有人過半數的同意,且必須依據建築相關法規提出聲請,否則就是違建,且可能有刑事侵占爭議。

2、建議可以釐清漏水原因,倘若是屋頂造成的漏水,可以要求其他住戶一起負擔費用,倘若其他住戶拒絕,倘若拒絕,可以提起訴訟救濟

阿杰 105-03-13 14:18

跟女方因個性不合而離婚(她情緒不穩,吵架常破口大罵又摔東西)

她只要小孩其它一律不要,甚至挑明說一切贍養費跟其他費用都不要

因為她家做生意,且有多棟房產在收租金,且不斷逼我簽字離婚,問題來了:

 1.離婚後的探視時間,協議書上明明有寫的很清楚,週日上午11點至下午六點

 女方卻百般藉口,說要出門吃飯,等回來再通知我去看,甚至口氣很差,

 說願意讓我看已經是不錯了! 我如果不爽就去法院告

 請問我該怎麼辦?委任律師狀告法院?

 2.協議書上有註明放棄對他方贍養費扶養費等之任何金錢上請求,並同意日後不得

再假藉各種名義向他方再行主張。

這樣我是否喪失了提起離婚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權? 因為這是她當初同意的

現在反指我無情,不願意付一毛錢,真的覺得很傻眼,如果狀告法院,她依子女監護權名義要

求我付扶養費,我是否也可提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3.她對我及我父母口出惡言,我皆有錄音,是否可提起精神上虐待?

 

你好:

若無法協議,可依民法第1055條第5項規定請求法院酌定會面交往方式。 看不出來有記載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但若要行使要在離婚後2年內請求。就算對方不要求扶養費,未成年子女還是可以向你請求給付扶養費,每位子女每月可向你請求約1萬元。 要看口出惡言是何種狀況,是否符合公然情狀而構成公然侮辱,並造成你名譽之貶損或精神上之痛苦,若有可以提告公然侮辱罪並請求損害賠償
阿杰 105-03-13 14:4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1.她有直接講明,不然你就去法院申請監護權改判呀! 這樣我的改判的贏面大嗎?

           感覺簽字後一切都看她心情如何要配合她,完全沒有照協議走

        2.所以我可提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了,那店面的營收可列入嗎?(她是負責人)

        3.她是有電話辱罵,你們全家都是神x病之類的話語,甚至到我家來大吵大鬧

          這些我皆有錄音

若無法協議,可依民法第1055條第5項規定請求法院酌定會 ... (恕刪)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3 16: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協議,建議可以聲請保護令

2、同時委請律師協助提告離婚監護權探視權剩餘財產分配

3、剩餘財產分配的部分,只要是雙方婚後財產都應該納入計算。

沈恆 (沈律師) 105-03-13 17:02

可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式,若對方一再阻擾探視,可蒐集證據,請求改定監護權。若協議書沒寫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則可於離婚起二年內請求,店面如果是結婚期間開設,則其離婚時價值也可計入婚後財產,但並不是計算其營業額。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3 18:23

您好,

 

1、因對方違反離婚協議,侵害您的探視小孩權利,是您可向法院聲請改定小孩監護權

 

2、如協議已載明放棄所有金錢之請求權,則您無法再請求婚姻財產分配

 

3、如果你們已經離婚,則對方口出惡言已沒有虐待的問題,如果是在公共場合,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諮詢,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3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蒐集由前妻擔任現在親權人有對小朋友發展不利情事之證據,再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法院會先以調解方式進行,若協議不成,將會由社工進行訪視,已讓法院參考是否由您監護對子女為最佳利益。

 

如有任何問題或不明瞭之處,歡迎直接來電或來信諮詢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3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蒐集由前妻擔任現在親權人有對小朋友發展不利情事之證據,再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法院會先以調解方式進行,若協議不成,將會由社工進行訪視,已讓法院參考是否由您監護對子女為最佳利益。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15 11:57

您好:

1.由於您有簽那份同意書,關於財產分配的部分可能就無法請求,但是關於扶養費,法律有明文規定關於扶養費用,父母必須共同承擔,所以還是可以對您請求扶養費的部分。

2.若對方常阻撓你探視小孩,建議您蒐證,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3.對於辱罵這部分因為不清楚當時的情狀,只能說如果是公眾場合,不特定人可隨意進出 ,三人以上得共見共聞,對方就可能觸犯公然侮辱


如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
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ycc 105-03-12 22:23

各位律師

      我向法院聲請的改定監護訴訟已獲得一審裁定改由我任之, 依據家事法第82條  "裁定,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於宣示、公告、送達或以其他適當方法告知於受裁定人時發生效力。但有合法之抗告者,抗告中停止其效力。"  的規定.  因為對方一直違反法院的暫時處分(會面當時不得在場)之規定. 每次都假借理由在場,導致小孩不敢跟我回家. 我現在如果已經獲得第一審裁定勝訴.我想在下次探視時,直接把小孩抱走.....我的問題是想請教:

1. 因對方一定會抗告,但我想請問依照上開家事法的規定. 如果3/11送達兩造,我可以說我不知道對方"是否已有提起合法之抗告" 而在3/14對方帶小孩給我探視時,主張我有監護權直接帶走小孩嗎?

2.因為在改定監護的訴訟進行中,對方一直假借理由不給我帶小孩回家探視,書記官有建議我聲請會面交往的暫時處分.後來法院有裁定會面交往的暫時處分.但是對方還是一再違反暫時處分的規定(會面時對方不得在場), 請問我可以再聲請何種暫時處分?

3.因為第一審的單打獨鬥,身心俱疲,我想在第二審委任律師,若第一審已勝訴. 委任費用是否可以比一般的第一審收費還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2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裁定尚未確定,您尚未確定取得單獨監護權,不建議於確定前,強行抱走小孩,恐另涉犯其他刑事犯罪;若對方一再惡意違反法院之暫時狀態假處分,應積極蒐證,作對對方上訴時您作為答辯之證據加以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2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裁定尚未確定,您尚未確定取得單獨監護權,不建議於確定前,強行抱走小孩,恐另涉犯其他刑事犯罪;若對方一再惡意違反法院之暫時狀態假處分,應積極蒐證,作對對方上訴時您作為答辯之證據加以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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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回覆問題如下:

一、裁定尚未確定前,不建議直接帶走小孩,若對方

      提起抗告,在抗告程序中,可能會被對方以違反

      合作父母原則而大作文章,影響二審程序,必須

      謹慎對待。

二、聲請暫時處分裁定會面交往具體事項,通常可聲

      請法官裁定由第三方社福團體提供場地,作為會

      面交往、交付子女之地點(例如:放心園、勵馨基

     金會),同時可藉由社福團體之協助,防止對方干

     擾會面交往。依您所述,現在對方一再干擾您之會

     面交往,建議依暫時處分聲請強制執行,貫徹暫時

     處分裁定之會面交往事項,且對方干擾會面交往之

     行為,已嚴重侵害您探視權之行使,此亦可於抗告

     程序中主張之。

三、目前僅能依您所述分析,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其他

      協助,請攜帶改定監護之裁定、暫時處分裁定以及

      相關資料至本所進行諮詢,謝謝。

旭婷聯合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劉師婷律師
電話:(02)2393-2299
傳真:(02)2393-7143
E-mail:st.win@msa.hinet.net、stwina11521152a@gmail.com
網址:www.stwin.twmail.net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三段23號4樓
捷運中正紀念堂站,2號出口(近寧波西街、福州街、和平西路中正橋頭)

alvin 105-03-12 21:36

請問律師

我剛經法院調解成立,協議離婚,我擁有對於未成年子女探視權,但在調解筆錄未收到之前.雙方同意於下個月開始行我的使探視權,其探視權之交付為每月雙週晚間10點至周日晚間7點,其意思是我去子女接回我的住處同住,在週日送回

但對方要求調解筆錄之外的費用,並且要求要事先約來我的住處查看...並同時收取額外費用,來看住處我同意,但費用我不同意...

她則放話說若我不給她額外的費用,在我行使探視權時候,她要跟子女在一起.

也就是說要隨子女來我住處同住...

請問我是否可以拒絕??

如何避免在孩子面前又起衝突??

是否可以請管區警察協助??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2 22: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先釐清調解筆錄對於探視權的約定為何,不能一概而論。

2、可以要求對方依據調解內容履行,倘若沒有約定清楚,則恐有再行聲請法院酌定之必要。

3、倘若對方拒絕依據調解內容履行,可以取得調解筆錄之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2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調解筆錄以外對方之要求,可全部拒絕,若對方據此拒絕讓您行使探視權,可蒐集證據後,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並請求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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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2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調解筆錄以外對方之要求,可全部拒絕,若對方據此拒絕讓您行使探視權,可蒐集證據後,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並請求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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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2 22:34

調解內容無協議的,沒有受拘束的必要,倘若對方藉他故跟探視要綁一起,自然是對方違反調解內容,此也會與善意父母原則不相符。

沈恆 (沈律師) 105-03-13 17:23

既然已調解成立,就應依調解內容履行,其他的要求都可拒絕。倘若對方有任何妨礙您探視的舉動,最好即時蒐集證據,將來可向法院主張對方非善意不適任擔任監護人。

Lyan 105-03-12 16:05

您好:

之前有卡債的問題,後來某間行銷公司說可以協助處理,說法是可以把利率降到5%以下,每個月最低金額,代辦公司收了我88000的服務費用,也告知我一定會通過,我以為他們是銀行的人,因為他們真的講得很生動,反正到最後一樣都是銀行直接跟我談,他們也教我怎麼跟銀行談這樣而已,從頭到尾都只有我跟銀行接洽。

後來我到銀行簽約才知道,根本不需要代辦,也不需要錢

我最近要求他們退還錢,他們拿合約壓我說他們確實有協助我談低利率,還說我自己跟銀行談談不到這樣的利率

我問很久,他們都說錢拿不回來,因為我有簽約,但代辦是違法的,為什麼我的錢就拿不回來了呢?我還有合約內容.....

PS:我向金管會檢舉是不是可以拿回我損失的錢

後來我上網查很多都被這樣子騙,但卻沒有一個管道可以知道怎麼拿回那筆錢,難道我們要這樣摸摸鼻子認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金管會或消保官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綸 105-03-12 14:47

請問律師:我想跟法院申請債務人的勞保資料以供強制執行扣薪,請問請法院調勞保資料要費用嗎??多少錢??

小紅 105-03-12 10:47

我在10號晚間行經景平路因為路況不熟,開到了 景平路169巷,那是一條單行道,據當地人說是市場。

然後被其中一家的遮雨棚勾到車子的車頂,遮雨棚有損壞,我的車子高度2.1米的小發財。

 

當下有下車並聯絡屋主,但是屋主不願意到場了解

,我因為擔心會影響其他人所以有簡單維修固定遮雨棚。

 

然後今天被屋主要求賠償維修費用,請問這種情況我可以拒絕嗎?  因為是他的遮雨棚沒有收又特別低,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故,而且我也有車輛的損傷。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2 13:48

您好,

 

本件看起來雙方均有責任,且受損金額應該不高,可先試以調解方式協商和解金額,看是否雙方就各自之損害自行吸收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順 105-03-12 10:08

請問我們有一個朋友,向周遭親友超過五人借款,此人已跑路,無簽訂相關借據文件,現在我們想聯合控告他,知道他的身分證字號,姓名,問題如下:

1.此控告可以成立詐欺嗎?

2.如果要委託律師,相關費用多少?

謝謝各位的熱心解答

你好: 若對方自始就沒有打算還款,謊稱進行投資向你們借款,事後避不見面,可能構成詐欺罪,若只是其後經濟狀況惡化無法還款,則為單純民事糾紛。 可蒐集對方年籍資料及匯款證明提出刑事詐欺罪告訴,請對方出面處理。 律師酬金部分會因案情複雜程度,所在地而有不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2 13:53

您好,

 

1、一般借款行為要構成詐欺,須證明對方於借錢當時就不打算還錢、或是對方借錢之理由完全為虛構杜撰,方有可能該當詐欺罪。

 

2、可攜帶相關資料、或其他證據,與律師會面諮詢,才能評估案情給您完整之答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2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提出詐欺告訴,需蒐集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資料,若無證據,即使提告,也只是枉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世昀 105-03-12 02:44

目前租了一間套房已多年,突然某天晚上發現浴室排水速度較慢,致使用了超市購得的水管疏通劑,使用後約一小時,房東電話來詢問是不是倒了什麼東西,我有告訴房東使用疏通劑的事情,結果房東說我們樓下的房客天花板全部都滲水還有藥劑。

房東說此為我們使用藥劑而造成的管路腐蝕,所以這次的管路維修費用必須由我全部負責。

因為這種埋在水泥裡面的管路問題維修費用對我們來說是天價啊,想請問我們是不是真的需要付全部的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2 07: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釐清造成漏水的原因,倘若是我方使用不適當的藥劑,致令管線損壞,則我方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反之,倘若管線既有問題,則與我方無涉。

2、建議可以先請工程公司釐清漏水原因,然後再進行協商,倘若雙方無法協商,則恐將進入訴訟,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世昀 105-03-12 09:0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釐清造成漏水的原因,倘若是我方使用不適當的藥劑 ... (恕刪)

那相對我也可以對使用的藥劑提出賠償嗎?

因為我們以正確的使用說明使用,卻造成此結果。

黃國政 (Sam) 105-03-16 09:23
回覆 世昀 的發言內容:

由於您的資料中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所以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歡迎與我聯繫(0983016238),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謝謝!
東方 105-03-11 19:23

律師您好

我住的公寓沒有管委會也沒有管理人,前幾天突然有人在樓梯口貼了一張A4的紙,大致內容如下:舊有水塔損壞,需換裝不鏽鋼水塔,最下面有請同意的住戶簽名,因最後沒有署名是誰發起的,所以本人未簽,但今天又貼出一張估價單及一張A4的紙,內容大致如下:經調查二樓以上16戶共計有15戶已獲絕大多數同意更換水塔,費用由公基金支付(頂樓違建,其他區分所有權人都進不去)

請問1:本公寓並無管委會或管理人,是否可收公基金?

請問2:未招開區分所有人會議的情形下,可擅自更換水塔嗎?

請問3:若真的有人擅自來更換水塔,我是否可阻止他施工?用什麼方式阻止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1 22:07

您好,

 

1、沒有管委會,仍可以全體住戶之同意來進行更換動作。

 

2、但住戶之決議對您並無拘束力,您可主張先成立管委會後再行決定是否更換水管設備。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貓 105-03-11 16:44

      本人曾服務於某私立醫學中心,在職時員工有就醫免掛號費及部分負擔優惠,於離職多年後再去就醫皆由批價櫃台告知收費金額付費,今日又回到老東家服務,批價時被告離職期間仍享員工優惠故有欠款應歸還,但是最後一次就醫已超過一年以上,而且本人在過去就醫時也未表明是員工身分,院方卻說是我方告知批價人員才會有優惠,所以錯誤在個人表達不實故予追討。

       院方的做法已讓人感覺有故意詐欺而受辱,如果不來就醫根本不知有此事,且為何隔了一年以上沒有任何通知?請問我該歸還這筆費用嗎?還是院方應該採取何種途徑追討欠款?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1 22:03

您好,可以不予理會,待對方提告再行答辯。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1 22:09

您好,

 

無論是誰表達上令人產生誤會,因您確實已非員工卻誤享員工福利,是以醫院確實可依據不當得利之請求權基礎請您返還相關優惠之差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YS 105-03-11 16:20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 文章日期:105-02-24 09:51 最後編輯日期:105-02-24 09:51 文章人氣:12 個人積分:0 律師您好, 朋友找我四月七日去美國L.A. 因我在網上找到便宜機票. 故由我代訂兩人的來回機票並以我的信用卡先代付兩人機票費用共42000多. 機票是信用卡美元支付. 因此我同意等信用卡帳單到時再請她付我台幣金額. 訂票當天我很慎重地跟她再三重複確認ㄧ件事: 因為這是經由第三方的網路訂票, 不是直接跟航空公司訂票, 所以價格比較便宜. 也因此有ㄧ個規定就是訂票後24小時後就不能取消機票或退費. 經她同意沒問題因此訂票並且沒在24小時內取消訂位. 幾天後對方不明理由(剛開始說我訂到空殼機票, 經我證實機票沒問題. 然後再以不搭來路不明飛機為由要取消行程). 現在信用卡帳單已到. 但對方堅說不付費要取消行程. 請問律師我該怎麼催討這筆費用? 我有LINE和簡訊證明對話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