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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菲 103-10-21 21:03

因先生有家暴行為,我申請到了通常保護令

但我們仍同居

我是否可以請先生寫下切決書?(他自己同意)

內容大約是,如他再使用暴力(身體及精神)他就必須無條件離婚並且放棄女兒的監護權

這是有法律效力的嗎?

我需要請律師見證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1 2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無條件離婚的部分,沒有效力,不過倘若對方二次施暴,則可以訴請法院判決離婚

2、監護權的部分,有效。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並且擔任見證人,以確保效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1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無條件離婚之部分,因為涉及違反社會秩序善良風俗故無效,建議直接委請律師為雙方撰寫協議書並在場見證。

Eason Jian 103-10-21 20:42

本人上月被高雄市刑大通知102年5月底被竊之車輛在,經警方鑑識還原引擎&車身號碼後,通知車主本人指認.領回並開立車輛尋回單乙張.事後但確告知因案子未偵結車主本人僅能代為保管不能領牌復駛異動.
   諮詢高雄市監理站承辦人員卻說此車無做設定或註記,可回原廠重新打刻引擎車身號碼後 ,重新領牌復駛.隨即就發函郵寄公文給本人.
  之後再次確認此車案情部分時,承辦刑警依然以案子未偵結口頭告知不可辦理領牌異動,卻不出示檢察官相關扣押此車輛公文,以偵查不公開做為解釋

Q1. 本人是否能請警方出示或複印檢察官開立扣押此車輛文件?

Q2.如果失竊車輛經警方鑑識車身與引擎為本人所有, 卻因漫長的偵查法律程序,是否可請警方拖回保管?(因目前無法領牌.無法駕駛.確有保管及存放此車之困擾)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22: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您是被害人,可以詢問案件的案號。

2、除非有立即發還的必要,且不影響案件的進行,否則恐需判決後才會發還。

Amy 103-10-21 17:14

公司向某廠商進貨一批材料,驗收後發現不良退出部份,有開公司內部的退貨單 ,單上有對方廠商員工的簽收(英文名);廠商一開始承諾會補貨,後來說沒辦法補,會改以退款方式處理;口頭承諾了N次,前後已經過一年的時間,找廠商,廠商請我們與業務接洽,業務後來連電話都不接;請問我們所持的單據能夠採取法律途徑處理嗎?該怎麼處理?謝謝!

證明雙方有達成退款協議,向法院起訴主張該筆款項,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建議可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限期對方補貨

如對方逾期不補,則可再發函解除買賣契約請求對方返還價金

如對方仍拒不返還,則可對其提出民事給付訴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呂小姐 103-10-21 15:04
請問 因為媽媽不堪長期被爸爸跟哥哥騷擾 甚至言語肢體的暴力 所以我把媽媽帶出來 也辦了父母的離婚。但是還是他們還是用盡辦法要找到我們,爸爸因為離婚也比較收斂,還有法律可名正言順的赫阻他。但哥哥,卻讓我們不知該如何是好,他找不到我們,卻一直電話騷擾,不是半夜打來,就是直接打去我姐姐的公司一下哭鬧一下恐嚇,甚至揚言要鬧去他上司那邊!媽媽已經患了憂鬱症跟恐慌,也承受不了跟他講電話。而他打來也大多是要錢。我很害怕他會對我們不利,是否有法律可阻止他在騷擾我們

可先聲請暫時保護令,之後法院會審核通常保護令,當然證據部分還是要有,有其他問題的話

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1 23:00

您好,若您可提出哥哥確實有經常性之肢體或言語暴力,可直接聲請核發家暴令。 

tn200484 103-10-20 22:13
請教各位先進律師們 小弟剛買了間新大樓位於2樓 因曬衣服的後陽台剛好面對防火巷 離後陽台離對面大樓又很近 感覺很不安全 又因本身是職業貨車司機晚上幾乎不在家 太太小孩總覺的沒安全感 所以前些日子在後陽台裝上鐵窗 但鐵窗是跟外牆切齊並沒有超出大樓外牆 但前幾天本大樓主委說鐵窗影響大樓外觀要我在期限內把鐵窗拆掉 ... 小弟在此先聲明一點 我是很守法的人 若真違法我一定拆掉 但我有些疑問? 1:基於案全考量若是我把鐵窗往內縮到陽台裡面 且從樓下任何角度都看不到鐵窗 這樣有算影響大樓外觀嗎? 2:陽台裡面算是我自己的產權嗎? 3:鐵窗若是裝在我自己的陽台裡面有違法嗎? 4:若是我不服管委會的決定堅持把鐵窗內縮到我自己後陽台裡面 且在大樓外面任何角度跟本看不到我後陽台裡面的鐵窗這樣行嗎?管委會能告我嗎? 小弟沒讀什麼書 只是自己覺得後陽台裡面也算是我的家 為了家人安全我總覺得有鐵窗較安全 但若是因法規關係連把鐵窗內縮到自己陽台裡面且外面看不到 這樣都不行算違法 那我只能服從把鐵窗拆掉 但若照我想法把鐵窗內縮到自己陽台裡面且外牆任和角度都看不到鐵窗這樣不算違法 那我會堅持到底先把鐵窗移到後陽台裡面再和管委會走抗爭法律途徑來爭取自己的權利... 麻煩各位先進律師教教我 建議我怎做 謝謝
aw123w3 104-03-11 18:57
回覆 tn200484 的發言內容:我記得好像看過有修定一條法律,大概內容是說家庭內有12歲以下之兒童可以加裝不妨礙逃生之護欄,你可以搜尋一下
EVAN 103-10-20 19:14

您好

請問我在露天拍賣有在販售產品,但我"產品內容說明"有告知已經沒貨了,請勿下標,也告知下標前請詢問有無現貨及數量,我知道沒貨沒下架產品是我不對在先,但有一位故意來亂我賣場的買家就刻意去下標然後也匯款了,但我也告知他我真的沒貨了,我後來也將貨款全數退回他原來郵局帳戶了,但他說我不出貨就要去檢舉我甚麼甚麼的這樣...

請問他這樣在法律上還能告我甚麼嗎?我錢也退還了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0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尚不至於構成犯罪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hristine 103-10-20 15:14

您好:

我們公司在103年6月30日購買一台自用貨車,當天已付車款20萬(全部車款已付清),並已開回著手保養維修。等待賣方解除動保設定,並註銷車籍資料,註銷完畢後須將資料回寄本公司,才能至監理站過戶本公司。

但賣方遲遲推託、且使用各種藉口未能至監理站解除動保設定並註銷資料,並且拒接電話

我們公司也另外花費25萬左右重新將車子整修完畢。公司這邊是決定先寄存證信函,請問,這樣情況對方觸犯哪一條法律?我們希望賣方公司能去解除動保設定並註銷車籍資料,使能順利過戶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0 16: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仍然具不履約,可以起訴請其對方履行解除動保、辦理過戶,或是解除契約,返還價款並請求賠償

2、此部分除非對方締約之初就有意詐騙,否則僅為民事糾紛

3、本文建議可以發函要求對方履行,否則可以起訴,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可提起民事訴訟取得確定判決後,逕行持判決書辦理過戶事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Sa 103-10-20 13:50

您好

我最近的監護權官司判決已經下來了,

小孩(女)的監護權為我單獨監護,

我現在想幫小孩改我的姓氏,

男方部分沒有重大前科,就一般的上班族..

想請問一下,我可以單方幫小孩改姓嗎??

還是需要由對方同意或訴訟才行呢??

今天有到戶政事務所問,戶政事務所的人是說需要對方同意或法院判決才可以辦理,但上網看了很多人在討論這種東西,有的人說不需要經過對方同意就可以自行更改,也有人說要雙方同意...

所以不知道說現在的法律規定是什麼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對方同意,否則仍需以訴訟來主張,並應提出現姓對小孩不利影響之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根據民法1059條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若父母離婚者者,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因此若對方不同意變更,您可依父母離婚為由,向法院提出申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

除謝憲愷大律師所述外

建議應將強化您為何要改姓對小孩比較好之理由

才比較有機會成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cjou 103-10-20 11:31

國小的時候,我的爸爸在恆春被酒駕跑車撞上,送醫已無心跳。

車禍前父母早已離異,我與爸爸、兩個叔叔(父親的弟弟)、奶奶一起同住南部。

媽媽則與妹妹住北部。

事情發生在我小的時候,這些事情是憑印象記下來的。

酒駕的對方好像說賠不出錢,最後和解保險好像賠了一百萬。

這一百萬(不確定有無其他理賠項目),在我往後求學和生活的路上似乎不曾見過痕跡,到底被誰領走了?

家裡沒人說實話,爸爸與媽媽雙方親友關係交惡,各自推託是對方全拿走的。

爸爸當時有和大陸女子假結婚,不知道有沒有影響?大陸女子來台是為了和爸爸的朋友結婚。後來已結婚,現在還在台灣。

媽媽說她跟爸爸已離婚,不可能拿半毛。我很懷疑,她在當時爭取我的監護權,現在我的監護權也是她的,可見她爭取到了。

爸爸這邊的人,則一面倒說是媽媽全拿走的。

而我什麼都沒有。

事到如今過了十幾年,家人都不說實話。我不知道他們在隱藏什麼?

想自己查證,保險理賠的紀錄好像已經過了保存時效

請問還有任何方法能查明真相嗎?需要什麼證明文件?可以往哪方面收集資訊?

爸爸過世時,親戚對我說他當時有幫我爸爸償還一大筆負債(我也抱持懷疑,而且幼年時期的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親戚要求我父債子償,這方面我該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要是以後父母又有負債要我還,因為他們對我並沒養育之恩,形同陌路,能完全避免這件事發生嗎?我不想替當他們的替死鬼。

另外,這個已經失信的家庭,我已打算搬出去,並不讓他們找到。法律不能斷絕關係,但是能防止他們再來攪亂我的生活嗎?請問遷出戶籍或是登記流動人口能防止他們查詢到我的住所和相關資料嗎?

求助無門 103-10-20 00:01

我一個朋友他們夫妻鬧離婚

結果他在離婚訴訟狀直接說我是他老婆的"男友"附上我的戶籍資料

第二次在訴訟上更說 他四歲女兒親眼目睹我跟他老婆通姦之事實!!

這都是亂指控亂講話 請問我可以做什麼處理可以捍衛我清白嗎?

可以告他毀謗嗎?

他媽媽在庭外到處說 我是他媳婦的"客兄"也指名道姓 我朋友都聽到 也有錄音 我是否可以對他媽媽提告毀謗?或是名譽賠償嗎?

謝謝律師回答 感謝  我為了捍衛我的名譽我必須出面澄清外 我需要採取法律行動

你所說的如屬實,為了捍衛自身清白,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0 10: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已經涉犯誹謗罪嫌,倘若有證據,可以依法提起告訴。

2、亦可先發函要求對方賠償道歉,否則就可以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浚騰 103-10-19 19:27

事情發生如下 有一位a先生因開車門沒注意已至於撞倒b先生和c小姐(是外勞兩人共騎一輛腳踏車)然後我騎機車因反應不及有撞到他們事後我們三方有談過一次和解但並不順利爾後一直未有進一步的消息我想問的是如果對方未提出傷害罪且已經過了半年未和解他還有辦法提出其他任何法律的行動嗎(並不是我不願意和解只是一直未有他們的消息曾有問過外勞朋友看要不要單獨我跟他們先和解但也沒下文)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您刑事部分可能涉及過失傷害,但事發至今已逾半年,被害人已逾6個月的告訴期間,不得再告訴。但被害人目前頂多能向您主張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但這其中仍有些討論的空間,例如:您是否有過失?是否有因果關係?),供您參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9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逾六個月之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限,對方目前僅能對您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同葉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請求權消滅時效則為兩年

mansonchen 103-10-19 18:02

在某電腦補習班,報名了某一年無限次上繪圖的課程,只上不到五堂課,

因上課太忙無法前往補習,而申請了保留課程,一年無限次課程,轉為可上四次

完整課程,前次那次就佔一次,所以剩3次了.

最近去辦理退費,才注意到之前簽此保留同意書上寫說「保留福利是為中心特別提供給中心學員之額外福利,實際上課期間應一併計算,日後不得因保留而做為退費之理由」, 

請問此同意書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且我這樣上課時數算是未達1/3嗎??

Yang 103-10-19 11:47
請問判決是駁回,那麼這次的證人證詞具結還是有法律責任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25 10:17

不管判決結果如何,證人只要具結並作證陳述,一旦虛偽陳述都有偽證之責。

mm 103-10-19 11:02

我是一位身心障礙人士,一職工作不順遂,先前準備了國考三年都沒考上,今年有幸考上在職研究所於是暫停了國考,在今年5月的時候把手邊準備國考的函授書籍及講義(297片光碟1百多本書)半賣半送的方式於PTT用一萬三賣出,當時也把好心人士贈送給我的9片光碟與一本翻印的書包含在內一起賣了,直到9月警局通知我我才知道已經誤觸法律,在本周三開了第一次偵查庭,檢察官希望我跟告發我的補習班能談和解補習班開了很多條件我都能答應,但唯獨賠償金額過高我沒法拿出那些錢,因為我是個行動不便又長期患病的人謀求生活不易,即使考上在職研究所學費也是靠國家補助,這些相關證明我都有提給那間補習班,何況我賣那些書根本沒有圖利之意,可是那間補習班態度還是很堅硬的要我陪高額和解金,我已經不知該如何是好??懇請律師們能給一些建議?是要繼續跟他談和解?(檢察官希望我們能於下周三前談好和解,不然就會依法處理)。還是直接依法處理?

在此先謝謝願意幫忙回覆的善心人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9 12: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翻印的部分、轉賣的部分都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因為和解金過高無法達成和解,可以認罪請求給予比較輕的處遇或是刑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ang 103-10-18 21:59
請問判決是駁回,那麼這次的證人證詞具結還是有法律責任
Ed 103-10-18 17:18

最近辦公室要安裝攝影機及聲音錄音設備,將辦公室內外畫面及同事間交談聲音音錄下,不知道這樣的影音錄製是否牽涉到法律問題及個人隱私問題,將來可以將這些影音做為證據當為呈堂證供,如果要當成證據要如何做,有哪些要點要注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8 21: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辦公室仍然具有個人隱私空間,此部分仍有侵害隱私疑慮,且有關於設置目的的部分,亦恐於法無據。

2、倘若有其他保全證據之必要,應尋妥適方式處理,建議尋求正式諮詢或是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涉及妨害秘密,需視監視器之角度而定,若僅是合理角度監視,並不會有問題。 

Yang 103-10-18 14:17
判決駁回,判決書上: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方法與舉證,核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是以法官心證作結論的意思嗎?就算這次的證人證詞是謊言也沒有法律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8 2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官的意思是已經就證據方法調查完,並且可以做完判決依據,其他的證據即主張,不影響判決。

2、與您所述的證人云云,並無關聯。

阿遠 103-10-18 08:37

想請問一下,電信公司客服人員打電話來推銷續約方案,剛好本人在睡覺,然後迷迷糊糊了跟他完成續約,請問這樣續約算嗎?

(本人非手機註冊用戶,只是該手機號碼使用者)也完成資料核對,但我不是本人,如果我不想承認制個續約跟客服人員告知說我不是本人的話,這樣有觸犯什麼法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8 21: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已經合意完成續約,則要撤銷恐有困難,倘若涉嫌無權代理,則有損害賠償責任

2、本案未涉有刑事犯罪,僅為民事糾紛,無須過於擔心。

3、一般來說電信業者的續約無法於電話任意辦理,建議可以尋求消保官協助。

阿遠 103-10-18 23:35
想再請教一下: 1.我是手機號碼使用者,但不是辦理手機號碼的人(父親),您說的"倘若雙方已經合意完成續約"這句話,意思是說我不是本人也算是完成續約嗎? 2.還有"倘若涉嫌無權代理,則有損害賠償責任"這句話,意思是說因為我不是本人,如果要撤掉續約,我則有損害賠償責任嗎?(要付毀約金的意思嗎?)
別問阮的名 103-10-17 22:27

律師 你好:
我有問題請教,是關於電信業者委債權公司追討電信費的事!
有估狗了一下:
======分隔線=========
有關電話費之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為何,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於
92年11月26日舉行之92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4號之研究結論認為
有甲、乙、丙三說,分別認為適用民法第125條之15年時效民法第126條之
5年時效民法第127條之二年時效,審查意見則認為「電信服務為電信業者 所提供
之商品,而電話費為其提供商品之代價,故對用戶之電信費請求權,應有民法第一百
二十七條第八款二年短期時效之適用。」故而電信費用債權應適用民法第127條第8款
2年消滅時效之規定
======分隔線=========
我於快8年以上了(記不住了,但超過5年以上了)申請了,遠傳電信公司的門號,門號是我辦的~但因借朋友用話費超出當時我所能付擔,後來欠費,末繳費!
也被停話!
直致3~4年前 債權公司 一直寄 催討信件 或 什麼強制執行等等 信件來!(都用平信)
直到10/13日 債權公司委? 律師律師函來 用掛號信寄來 我簽收了~!(那算不像中斷時效)
來函中(內容如下)
======分隔線=========
主旨:為通知債權轉讓
說明:
     一.本件受理xxxxx
     二.查遠傳xxxxxx....從一切從屬權力轉讓本公司
     三.依據民法第295條,強制執行法第4條之2 第一項規定,本公司為債權轉讓通知!
======分隔線=========
我想問的是,不是有法律規定 2年效期嗎? 那 債權不是己消失了嗎?
債權公司 為何 一直來信追討呢?

一直都用平信,末曾來電或是律師函的,所以我從末跟對方達成什麼協議,所以我從末"承認債權"是不是這樣?
因為掛號信 我不知是誰寄來的,所以我簽收了!那是不是又代表我承認債權?(這好像有點說不過去不簽收)
我末收到 任何法院 的 強制執行,假扣押 等等 或是 支付命令 開庭 等等 任何 法院信件.
只有債權公司寄的什麼幾日會同法院等等文信~!要到家來查封電器用品,等等信件,到指定日期 末見任何人到家來!
我估狗 很多網友講 不用理會 等 法院 寄來 支付命令 再20日內 提出 異議狀 再到法院對法官講 2年時效已過,是不是這樣?
律師函是不是等同存證信函?其效加為何?
這幾年來我一直不曾理會,是否,採一直不用去理它呢?(等到 支付命令 再20日內提出 異議狀? 再到法院跟法官講 時間久遠時效已消滅)
還是要 寫存證信函 !告之 債權公司 時效已達2年 己消滅時效
存證信函 我不會寫耶!是否 可以請教如何寫嗎?
還有 寫存證信函 是寄到 債權公司嗎?
敬請律師 不吝賜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8 21:4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簽收不代表承認債權。 2、本文亦建議無須理會,討若對方有聲請支付命令或是進行法院程序,再提出異議跟答辯即可。 3、倘若您沒有要與對方協商,就無須理會,倘若要進行協商,記得簽立和解書。
皮皮 103-10-16 21:47

我七月中時發生車禍。在第一次和解時,列出了一張"車禍財物損失表"給雙方看,單子上未加註任何收據,因為我當時只是想拿出來做個討論,可是完全沒討論到,對方不認他有撞擊我,我們的調解是不成的。

可是那張表給對方拿走了,並未還給我。

 

問題:1.這張表格有法律效果嗎?<重點>

 2.我9月底才申請診斷證明,才發現醫生無法加註休養時間,但我在損失清單上有寫到薪資損失的部分,我怕對方會說我詐騙或是偽造文書之類的~

 

希望可以給我解惑,已經擔心受怕了好幾天了。

謝謝你們的回答,其實我已經提告,也開偵察庭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6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撞傷您,而無與您和解之誠意,您可盡速委任律師,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避免逾越告訴期限,若對方執意不願與您和解賠償您的損失,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6 23:41

您好,首先,並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唷!

再者,車禍案件中,縱使您有百分之99之過失,對方只有百分之1之過失,不論如何,只要對方有那一點點的過失,您都可以對他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唷。

故建議您可直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以促使對方願意與您和解

Jen 103-10-16 18:46

您好,

年幼時父親並未履行養育我跟妹妹的義務

之後因父親債務經商失敗離開,並且未再與我們連繫

雙親離婚 (當時是以未履行同居義務的方式,單方面由母親這邊訴請離婚成功)

母親獨力撫養我們姊妹

我知道法律有規定,必須撫養父母

但有鑑於父親對我們全家人以及相關親戚造成的金錢與精神上的傷害

是否有任何方法能讓我跟妹妹之後不需要撫養父親呢?

謝謝

 

如您所述,若您不希望扶養父親,或可參考民法第1118-1條之規定,看是否有符合該條條件。

 

民法第1118-1條:

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3-10-16 11:12

    律師您好:若老師在全班面前?家長是瘋子有沒有算是公然侮辱,老師要學生讀外面宗教的經書有沒有違法,要強迫家長去求道,不從就修理小孩,還丟小孩書包到教室外面,也同意叫同學生丟,老師丟二次,學生丟三次,每一次都是不同人丟.請問老師觸犯法律的那一個條文,感謝律師耐心看完,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6 1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辱罵是瘋子的部分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

2、有關於強迫家長求道否則修理小孩的部份,可能涉犯強制罪或是恐嚇罪。

3、有關於教小孩丟書包等,可能違反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可以向主管機關檢舉

4、本文建議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刑事告訴並且向主管機關檢舉

5、證據的部份,不論是錄音證人均可,您如何知悉對方的這些行為的?

Cyrus 103-10-15 23:16

起因:自家馬桶堵塞,請水電工處理後,發現堵塞處位於樓下的公共管線區域。通知樓下鄰居協助修繕卻遭拒絕,管委會出面也被打槍。已知對方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且態度惡劣,因此想訴諸法律

問題:
一、管線堵塞最大受害者為自家,提告人應由我們家出面,還是要聯合共用管線的關係人和管委會

二、雖由水電工鑑定為公共管線堵塞,但無實際照片佐證,是否會因證據不足無法提告?若無法提告,附上哪種證據較有力?

三、我們家拆除馬桶、檢測堵塞的費用,是否可依公寓大廈條例由相關住戶共同分攤,或者提告後由不配合修繕鄰居支付?

四、由於樓下房屋出租狀態,房客配合意願較高,能否先完成疏濬,再提告房東支付費用

以上問題煩請各位律師指教,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5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按管理委員會如係基於規約約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所為職務之執行
致他人於損害,而應由區分所有權人負賠償責任時,其本身縱非侵權行為責任之權利義務歸屬主體,亦應認被害人得基於程序選擇權,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8 條第 1  項規定及訴訟擔當法理,選擇非以區分所有權人而以管委會被告起訴請求。

又因基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之規定,住戶的確有不得拒絕修繕之義務,故若其無正當理由拒絕,亦可以該住戶為提告之對象。

您可於發函催告管委會修繕,並要求樓下住戶配合之,若對方遲遲不配合,可提告之。

最後,可於起訴後請求鑑定堵塞之原因,以落實原告之舉證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5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經鑑定結果為公用管線損壞,則為管委會賠償責任;於維修時若對方拒絕入內維修,可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准予入內維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yrus 103-10-16 00:56

首先感謝顏寧律師及房律師的回覆,顏寧律師第一段有回覆第一個問題,最後一行對於舉證的說明也很實用,但是中間已經是我知道的結果,且不是提問的部 份,另外要是能少用專業的法律術語(如權利義務歸屬主體),對於一般民眾較易理解。而房律師,很抱歉您沒有回答到任何問題,且您提供的資訊我也早已理解。

雖然是免費諮詢,律師們沒有義務詳盡說明,但要是牛頭不對馬尾,寫一些法條或難以理解的語句,我倒覺得可以省下打字的時間,早點休息為明天作準備。

黑心霆 103-10-15 22:41

你好 (律師先生.小姐) [抱歉可能有點長....我要說明一下]

我有(金錢) (房屋) (家族遺產)問題

我爸(95年過世)有留下 房屋 跟 130萬多 (房屋3人共有 金錢我管理)

當時我才17歲學生 妹妹12歲學生 媽媽無業

(我媽是...人家說的敗家女...所以金錢才給我管理)

房屋當時是外奶奶幫出錢 才蓋好的 所以外奶奶跟我拿了60萬

說要幫我們存起來(無白紙黑字) 這件事3人都知道(沒打算跟他拿)

剩下70萬 分給媽媽20萬 妹妹10萬 剩下40萬只付生活用

我也開時打工 加上外面的幫助 養起這個家

可是媽媽太會花 連妹妹10萬也花掉了 現在媽也過世了(101年)

媽媽保險(都是外奶奶出錢付的所以沒打算跟外奶奶拿)

這件事(妹妹)也知道 算是無留金錢 房屋變2人共有(我 跟 妹妹)

-----------------------------------------------------------------
(家族遺產)這件事是爸爸過世後(阿伯=爸爸的哥哥)說我才知道

(家族遺產)土地田地 當時阿伯說只有(男生)可以繼承

當時我想可能是 媽媽 太會花了 所以才這樣說 後來我繼承

當然(阿伯)有說不能給其他人知道 所以我連 媽媽 妹妹 外家族人

都沒提過這件事 每當有土地田地賣出時都會有分到錢

再外面的幫助下這8年中家裡大大小小所有的開銷 都是我拿出來付

如(學費 水費 電費 電話費 健保費 房稅 地稅  XXX......)

-----------------------------------------------------------------

抱歉以上只是想說明給(律師先生.小姐)大改知道...我要問的問題!

{1} 這8年內 有外面的 幫助 加上 我有在上班 如上面說的130萬分給

媽媽 妹妹 中剩下的40萬到目前(103年)還有20萬 [我還要分給妹妹?]

{2} 今年103年10月有開(家族會議)

我是第1次去開會以前我太年輕人都請阿伯處裡

這次開會要賣土地中[有提到女生遺產繼承問題]

以前阿伯說只有男生才可繼承

我看了 名單 103年以前 有60位多 (全部都男生繼承)

這次提到今年要增加3~4位(女生)繼承 說是啥法律的關係

所以我要問這8年內(家族遺產)土地賣出

所拿到的錢有50萬多[我要一定要分給妹妹?]

{3}目前房屋 我 跟 妹妹 共有 房屋價值5百萬多

如我開出(30萬)加上(永久給妹妹)住這房屋 買他的(2分1房屋)

他差1歲滿20歲成年 如有權力了 他接受 請問 [再法律上能成立?]

------------------------------------------------------------------------
以上問題

{1}爸爸留下的金錢20萬 [一定要分?]

{2}(家族遺產)50萬     [一定要分?]

{3}房屋               [能 成 立?]

可以說這8年 辛辛苦苦 存下來的錢 算是我的把?

還要分給妹妹 如不想分他 [要如何處裡?]

房屋 我ㄧ定要用 我的名字 我妹妹他 我管不動他 說不聽 到現在 家裡開銷

都還是我拿出來付 一直不去上班 天天跟朋友混 還會借錢 早晚會出事

所以我ㄧ定要把房屋用我名字 [如不能成立要如何處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5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遺產為您及媽媽妹妹公同共有,每個人之應繼份均為三分之一,不論動產動產,均為三分之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1.您父親留下的金錢20萬元部分要看當初是否有遺產分割協議,

   如無,則妹妹可以請求分割遺產

2.家族出賣土地50萬元部分依您所述情況妹妹應該無權請求分配

3.妹妹成年後如果接受此房屋買賣條件就能成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黑心霆 103-10-16 22:36

 

 感恩!大改知道了!

Cyrus 103-10-15 22:11

起因:自家馬桶堵塞,請水電工處理後,發現堵塞處位於樓下的公共管線區域。通知樓下鄰居協助修繕卻遭拒絕,管委會出面也被打槍。已知對方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且態度惡劣,因此想訴諸法律

問題:
一、管線堵塞最大受害者為自家,提告人應由我們家出面,還是要聯合共用管線的關係人和管委會

二、雖由水電工鑑定為公共管線堵塞,但無實際照片佐證,是否會因證據不足無法提告?若無法提告,附上哪種證據較有力?

三、我們家拆除馬桶、檢測堵塞的費用,是否可依公寓大廈條例由相關住戶共同分攤,或者提告後由不配合修繕鄰居支付?

四、由於樓下房屋出租狀態,房客配合意願較高,能否先完成疏濬,再提告房東支付費用

以上問題煩請各位律師指教,謝謝!

阿葵 103-10-15 19:11

律師您好..

兩個月前朋友因販賣二級毒品被抓..我朋友也自白認罪了..

當時在警局做筆錄只做完三個人之後(實際上有八個)..

因為檢察官在催..所以警方跟我朋友說簡單處理就好..

就把我朋友移送地檢了..羈押了快兩個月..上個星期到地檢開庭..

檢察官卻跟我朋友說還有另外五個人的事(我朋友是這天才知道還有五個人)..

如果要交保也可以..但這五個人就會變成另一條販賣罪..

今天開了延押庭確定要延押..我真的看不懂這到底是什麼狀況..

朋友做錯事接受法律制裁是應該的..

但警方跟檢方的做法會不會太扯..

詢問檢方之後就以一句程序問題帶過..這是在欺負不懂法律的老百姓嗎?

筆錄沒做完為甚麼要送地檢?就因為檢察官在催?

那這兩個月是在羈押什麼..延押庭也開了..也不見有警方去把剩餘的筆錄做完

我們家屬真得很火大..但又不知道該這麼做

律師幫幫忙告訴我們該這麼處理好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6 15:5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偵查中被告確實比較弱勢,不過建議還是應該就案情的部份處理跟答辯。 2、 此類重罪會有公設辯護人,倘若無法信任的話,還是可以選任辯護人,在開庭的時候提供協助。 3、 就延長羈押的部份可以向法院提起抗告,要求交保,其他的就如之前的答覆。
雷雲 103-10-15 15:20

<p>我是大學生(日校的),在7-11打工</p><p>老闆很摳:</p><p>晚班只有兩個人、甚至有時候只有一個</p><p>夜班只有一個,薪水120,有給他課表,可事就算隔天是九點的課可能年天晚上還是要上到早上五點六點,反應了還是沒用</p><p>我們在學校的fb社團的po文</p><p>以下文文章內容:</p><p>【工作】</p><p>7-11</p><p>地點:xx路交叉路口(xx機車行對面)</p><p>值缺:夜班(偶而晚班)配合課表排班</p><p>時薪:依勞基法規定</p><p>工作內容:顧客服務、結帳、清潔補貨</p><p>備註:</p><p>女生可、男生佳 &nbsp; 長期可短其佳(半年)</p><p>夜校生可 日校生好(大二大三佳</p><p>配合度高沒主見者佳,本店無大夜(夜班拆開兩段)</p><p>有工作經驗可沒工作經驗佳(好壓榨</p><p>監聽設備多,不抱怨者佳</p><p>假難請身體虛寒者隔壁有藥局</p><p>刻苦耐勞、抗壓高待較久</p><p>一職在手萬職在身</p><p>想體驗7-11寫和工作請來店投履歷</p><p>大概以上這樣</p><p>現在情況是,他截取這些說要提告,告po文的、有回文的人</p><p>請問這樣可以告我們嗎?</p><p>要怎樣保障自己的權益?</p><p>夜班本來有人上,他把兩個資深員工開除凍結一個資深員工後剩下兩個女生(我是其中一個)可以上大夜(後來大夜都是一整夜,有班表證明)。這樣有違反法律嗎??他真得很壓榨~夜班薪水115(要500小時之後才能領120)</p><p>問題一:這樣他告的成嗎?</p><p>問題二:要怎樣才能檢舉他?跟誰檢舉?</p>_

您好:

1.  因為您是在公開的臉書上批評您的老闆,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恐構成毀謗罪,老闆可依刑法第310條:「內容為:「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楚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設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提起告訴,然若您可證明您所誹謗之事能為真實,則有第310條第3項的免責條款不罰。

2.  若老闆違反勞基法,建議您將相關證據保存,向所在縣市勞工局申訴違反勞動基準法。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mp 103-10-14 21:52

不好意思這樣冒昧的打擾您,因為我們身邊沒有從事法律相關的朋友...碰到法律問題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解決事情是我一個很好的朋友(已經徵求過她同意向你詢問問題)
在她的職場中受到了上司的言語性騷擾,這位上司已經結婚了,甚至他的老婆知道了這件事之後,還出面緩頰請我的朋友不要不理這位先生...
這些對話都是用line傳的全部都有留下證據
因為這樣言語騷擾的關係導致我朋友現在壓力很大...因為男方有時候會有些動作比如等她下班之類的...我朋友很害怕男生會不會突然有失去理智的動作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這種情形除了我朋友去向她的更高層的上司反應之外(今天反應的結果,本人要求調部門但主管說不要太衝動...給他時間處理
但朋友的感覺像是公司沒有打算要處理的樣子?!只能先觀察後續)
能不能報警備案?如果什麼事都沒發生,警察會願意受理嗎?在法律上...我們能不能有任何自保的動作?或是更有法律效益的動作
謝謝你花時間閱讀這篇訊息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4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以先以錄音錄影之方式將主管所為之性騷擾行為蒐證。又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若於職場上有發生性騷擾之問題,可向公司反映,若公司未做及時及適當之處理措施,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您好:

建議可於蒐證後直接向對方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請求停止性騷擾之行為

如對方仍不停止,則可向其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請求精神賠償

參考法條:

騷擾防治法

第九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
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藍天白雲 103-10-14 20:21

法律諮詢家 各位專家 您們好

請問販售 從大陸 淘寶網 專門在做出口外貿的手帕 是否有違法之疑?

ex:商標法 或是 智慧財產權 之類的...等?

一般民眾可能不盡然所有法律細則,故半知半疑,

還請釋疑, 謝謝各位大德喔~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只能說如果該商品上印有他人已註冊的商標,則一旦被該公司發現,通常會被以商標法第97條起訴,但這只是提供實務上常發生的情形,供您參考,因為實際上仍需視當時的狀況為何來決定可能涉犯的法條,謝謝

man666 103-10-14 17:43

律師(先生或女士) 你好:

我太太被樓上患有精神分裂鄰居無預警攻擊,有提起訴訟向對方提告。但是對方大哥出示,鄰居患有精神分裂證明,,表示她有精神病,使得法官無法對她判刑或是懲處,現況對方大哥詢問我們是否有意和解,考量該鄰居和其二哥同住,該二哥本身中風不良於行也有溝通障礙,因此我方希望對方能找一位身心健全的人照顧病患,但是對方大哥不理會並且表示其妹無法定監護人也有精神病證明

上法院最後也是無罪,也表明他自己有家庭,不會接其妹同住,他妹妹只能住在這裡拿政府補助,考量社區小朋友很多(大多2-6歲)也無請保全。如果放任其妹在社區內發病則易造成極大傷害,故請問     

精神病患為何能免設監護人? 沒監護人之病患是否能以正常人看待並受法律規範? 家人無法妥善照顧精神病患者,是否能停止申請政府補助由政府代為照顧? 我方只想該病患有人妥善照顧並免於居住上之恐懼,能否告知,如何做較有效用?

以上問題,是否有能人者代為解答,謝謝

隱居 (勇公) 103-10-14 17:49

判無罪沒關係,但是請法官判他監護處分,讓他去住精神病院。

以前當執行檢察官時,每個月要去精神病院視察,由高檢署編列預算支付。

因第十九條第一項之原因而不罰者,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
之虞時,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
有第十九條第二項及第二十條之原因,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
全之虞時,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但必要
時,得於刑之執行前為之。
前二項之期間為五年以下。但執行中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
處分之執行。
小蘇 103-10-22 23:08

請問我也是有遇到相關問題,但是現在對方是一個人住,而且他以前有吸毒前科,聽說去做精神判定是正常的,之後他的家人,因為他性格變化而離異。

如今恐嚇我的家人說要放火燒車,但沒錄音,去警察局卻說只能備案,

請問有沒有類似保護令法律相關,可以保障一下,避免對方真的拿刀砍人,

再去等法律還公道。

103-10-14 17:41

因為犯了業務侵占罪,目前還沒收到存證信函
但對方願意和我和解,不過對方的公司要走法律程序
所以還是要上法院的意思嗎?
那會不會被關,目前只知道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想知道跟法院說對方願意和解可以嗎?

但對方公司若堅持提告也是會被關嗎?

那上法院必須通知家屬嗎?因為我想自己解決

隱居 (勇公) 103-10-14 17:51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最好能和解,要不然判七個月就要入監。不要讓家人知道的話你找一個可以傳訊到你的地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4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公司和解,並於開庭時陳報與公司之和解書,請求得易科罰金緩刑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4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與對方和解並得到對方之原諒,可以得到緩刑易科罰金之機會會大幅提高唷!

如有任何問題或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來信諮詢。 

 

Jerry 103-10-14 15:32

您好,

近日於大型拍賣網站,發現自己過去於補習班上課時的手寫筆記,

遭到複印製作成冊,並於網路上販售。

請問對方是否構成法律問題?

若有,請問我該如何採取行動?

謝謝!

您好:

1.  您的手寫筆記為您的著作之一,您於完成後即享有著作權,當他人利用您的著作並將該著作人之姓名改為自己之姓名,在著作人格權方面構成侵害姓名表示權,在著作財產權方面則構成侵害重製權與公開傳輸權。可依著作權法第84條:「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請求排除其侵害,並依著作權法第88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請求損害賠償

2.  您可依法提起民事訴訟,但您必須證明該著作係由您製作,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Alice 103-10-14 14:29

我幫男友貸款,想擬一份借據,就當作是他向我借錢

請問這樣借據要怎樣才有法律效力?

或是另外有可以保障自己把錢拿回來的方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4 15: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詳細記載金額、還款時間、用途、倘若沒有依約還款的效力。

2、可以簽立本票,並且由其他人當保人或是連帶保證人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4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補充說明,若男友名下有動產,亦可要求其設定抵押與您唷!

如有任何問題或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來信諮詢。 

 您好:

除了借據之外

也要請男友簽立一份有收到您給錢之收據

這樣將來才能夠證明您確實有給他金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修 103-10-14 14:25

我有跟民間代書借款,最近因為失業所以欠了一個月的還款,對方就開始去騷擾我的弟弟,還威脅我弟說他是保人,我不還款的話要對我弟不利,還說我會背負詐欺偽造文書.但我根本沒有讓我弟當保人,所以對方說的詐欺偽造文書會成立嗎?對方有沒有重利和威脅的法律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4 17: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的借貸關係沒有詐欺問題。偽造文書的部份,倘若您沒有以胞弟的名義製作文書,應該也不構成。

2、倘若對方涉嫌以暴力、恐嚇或是騷擾的手段催收,可以報警處理或是蒐證之後提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4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以恐嚇之方法要求還款,可蒐集證據對其提告恐嚇危安犯罪。 

 您好:

如果對方係乘您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

貸以金錢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才會構成重利罪

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係以強暴脅迫恐嚇、侵入住宅、傷害毀損、監控

或其他足以使人心生畏懼之方法取得重利者,

依法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YAYA 103-10-14 13:33

已經收到緩起訴處分書

緩起訴時間是重什麼時候開始?是收到的那天嗎?

另外內容有提到"要聽法律教育講座"請問是還會通知書來嗎?

要不然怎麼知道時間/日期/地點?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08: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緩起訴有7天的再議期限,等再議期限屆至之後始確定。

2、緩起訴確定之後會有執行通知書,屆時再依據執行通知書前往執行即可。

小武 103-10-14 09:39

請問私下寫探視協議書在法律有效用嗎?

我們只有寫協議書

但沒有第三個人在場

但是有簽名寫身分證字號及聯絡電話

如果不履行協議

可以拿這協議書提告嗎?

成功的機率大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4 10: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內容不違法、違反公序良俗,都可以拘束雙方。

2、但是倘若協議內容不利子女,可以請求法院改定。

sheri 103-10-14 07:52

三年前因為公司陷入資金危機,聽信一個金融仲介告知可以向銀行貸款,周旋了兩年因為之間要保持公司信用所以高利借貸,爾後因為無力償還利息也中將工廠賣掉 但是被這仲介告上法院,審理期間當庭認罪也將這反告這仲介,但是只又第一次出庭當證人時有出庭,爾後他也是被告時屢傳屢不到,這仲介無法當證人也被轉通緝犯,但這案子一審判3年2個月,二審維持原判,也籲不得上訴

案子迄今被錢破到流離失所,沒有因為詐騙而有任何享樂,但是被判重罪,反觀查梁柏薰涉及華僑銀行超貸五十三億元案,一審也被判刑一年。超貸五十三億,判刑一年。司法機關不能有效處理重大金融弊案,似乎已成為社會的共識;一直不懂 認罪的結果這麼不依樣, 辜仲諒與陳致中認罪不用服刑,案子大了幾十倍,但是找不到證人的案子就要被判3年多 ,可以請問這要如何申請法律扶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本件已判刑確定,則只能看有無再審或非常上訴之事由,才有可能推翻原判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SYUAN 103-10-13 20:46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在哥倫比亞美語顧問購買課程16*堂分期24期一個月繳3999

繳了3期 之後也沒在去上課 後面欠了3期 

仲信公司就寄了律師 

他只要在2年內上完堂數就行 只是每個月要分期繳交

由於上了之後覺得不適合 然後當初有簽約 現在整能退50%

所以最後還需要繳交42*** 

 

如沒處理的話 會受到什麼法律責任 

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呢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任意終止契約,未到期的費用可以無需支付,未到期已支付的費用可以要求退費。

2、倘若補習班不願意處理,可以請求消保官協助。

3、倘若都不理會,補習班可已起訴請求您清償費用

HSYUAN 103-10-15 21:08

那我想請問律師一下 所以我現在是跟補習班終止合約嗎?

律師函的內容是1.查 台端錢像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辦哥倫比亞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課程-一般案件消費分期付款,本應自(下同)一百零三年八月五ㄖ及未依約定繳付,迄今已為三期,此等業已違反雙方分期付款買賣之約定,雖經胎公司一再以電話與 台端聯繫,惟迄今仍未蒙 台端處置,是以所有,,未到期分期款項依約將視為全部到期

2.為此特函告 台端於文到五日內,清償所有剩餘款項及因 台端違約所生之利息,違約金及手續費,總計新台幣(下同)八萬陸千玖百貳拾肆元於該公司,否之,本律師將逕行依法訴追,不在另行通知 


所以我現在是該跟美語終止嗎 ?

那如果過了5天了呢 還有美語說退50%另外費用自負責他也會退與我錢3期所繳的錢

但是我還是要繳交42*** 要是我沒繳的話 這樣不就變成我有上課沒付錢了 是這樣嗎

103-10-13 16:15

年初買了一間房子 ,給尾款時屋主答應近期內回江屋內的東西搬走,但是至今遲遲未搬,中間也打過電話給對方,對方承諾會清空但是還是沒消息,最後打電話還不接也不回電,屋主曾說東西還要但是遲遲沒搬遷,請問現在該怎麼辦,我可以自己請清潔公司來清理掉嗎?這樣有沒有法律上的問題呢?

林智群 (klaw) 103-10-13 18:20

建議發函給對方限期清除,否則不負保管責任

到時再處理比較站得住腳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3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發存證信函催告,要求對方在一定時間內將物品清空。 

寶寶 103-10-13 13:51

律師你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

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還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現在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要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自用車或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要營業賠償損失嗎,現在她不跟我和解然後也都沒有寄什麼調解委員通知的,那我現在該怎辦?

 

 

您好,建議您主動對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是委請律師擬妥和解書,於律師見證下簽妥和解契約,都是可行的辦法。謝謝。
寶寶 103-10-13 14:11
回覆 余柏儒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您主動對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是委請律師擬妥和解書,於律師見證下簽妥和解契約,都是可 ... (恕刪)

你好,但我還未滿20,況且對方不跟我和解也硬要求要三萬的營業損失,也都沒有調解委員的通知寄來,那我該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