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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103-10-29 00:51

律師您好, 有件事情想請教您, 是這樣的,我是某某大學的研究生,由於近日在校上課時,在某某教授課堂上看非本課堂看的書(是畢業論文的PAPER) 此課堂的老師看到後,從我後面走過,把我的書取走,走向前門,往外扔出。想請問律師您,這樣是否有構成侮辱罪名呢?某教師未警告也沒對我聲明,就直接將此書奪走,並往外丟。 除此之外,下兩節課,我去找主任告知此教師的作為,因而耽誤了上課時間,進教室後,此教師看到我遲到了,並把我轟出教室。律師,請問一下,這樣算是剝奪我受教權嗎? 由於對法律了解不太深入,因而想請教律師您,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3: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教授丟擲您的物品,使您必須去撿回來的行為可能涉犯刑法上的強制罪,倘若您有證據,可以嘗試提告

2、有關於受教權的部份,您可以先向學校提起申訴,倘若學校不處理則可以向教育部提起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在公然場合以行動貶損您的名譽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嫌。

2.將您轟出教室剝奪您的受教權比較偏向觸犯強制罪之情況。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滾動橘子 103-10-28 22:34

您好

我是一名學生,因論文需要,故透過某廠商的業務購買了十顆特殊的電池(每顆單價五千元)。由於之前學長姐也都是直接向同一名業務購買,因此我也拿著相同的估價單請該名業務協助。

拖了許久,終於拿到電池,實際使用後才發現電池效能並不佳,原以為是良率問題,試驗三顆、費時約一個月,最後才發現,這電池的規格跟當初所談的根本不同,所以效能才會有問題,於是我便寫信給業務,向他說明緣由、並表示換貨的意思。

這信石沉大海,十天過去了一點消息都沒有,然後我第一次撥打業務手機(沒接),然後撥電話業務公司,公司僅表示該電池的相關事宜只有那名業務能夠處理,然後恰巧的業務不在,僅能代為留紙條。四天後,業務回信,表示可換貨,但要等美國廠商那邊確定物品是有問題的才能更換,我當天就把剩下的七顆電池寄給業務,隔天業務也來信表明已收到物品。

又半個月過去,我忍不住又發信問了業務進度,並且撥打電話業務(第一天兩次、第二天六次<其中一次用友人手機打的>,共八次都沒接),幾天後,業務回了信,表示因該款電池目前缺貨,美國廠商那邊僅能先提供部分,預計十月底前可以到貨。

兩天前(距離上次通信約八、九天),一通陌生的電話來打,我接了起來。

對方(口氣不佳):「同學,我是某某某(業務),你可以不要再打電話給我了嗎?還叫你朋友打電話騷擾我是怎樣?我這邊都有留紀錄,小心我告妳!」

這通電話讓我覺得非常得莫名其妙,我沒有奪命連環叩、沒有半夜打電話,憑什麼說我騷擾你?事後向友人求證,友人說前幾天業務有打電話給他(在打給我之前),問他是否有撥打電話,然後友人向業務表示「我在找他,那天剛好我的手機沒電才借他的手機打一通電話。」

電池的錢已經付了,但我遲遲無法拿到換貨的電池,這攸關我的畢業論文,真的覺得很煩惱。我手上留有每次通信的紀錄,電話部分,因我們大多都是透過信件聯絡,我們唯一有講到話的那通,就是他打來我還被罵的那通。

請問各位律師,我需要付任何法律責任嗎?以及業務廠商方面一直不將電池給我,也沒有任何回覆,我該如何因應及處理呢?煩請各位律師先進答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4: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聯繫還是在合理的範圍,則不會構成犯罪,倘若已經超過一般人可接受的範圍,則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或是刑法強制罪。

2、倘若對方拒不回應,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或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雜毛 103-10-28 19:34

您好,我有法律相關問題想諮詢,也希望藉由我的經驗讓大家不要被騙。10/14在世界健身房忠孝敦化店加入會員,當初談價錢時業務一直反覆的開出一堆高價,後來經理直接過來給了我兩年合約單點月費1288的價格,而後可以加100升級成北區多點,但要先加入日後才可以升級後接受了這個價格。當天回家覺得忠孝敦化實在太遠,在7天未使用任何服務的情況下我就跟業務表示這個點太遠,我要馬上開通多點,他說他在處理了沒問題要月底跟我說,會盡快處理要我別擔心(而後也在七天內但有使用器材的狀況下與經理確認100元升級之事)。結果10/12他卻說,他問了主管要加100升級多點要改簽成3年合約,不然要變成1488(且要再多收一筆2000手續費,此筆手續費當初沒提出)才可以開通多點。中間他有給我幾個折衷(轉點但要收取1500元收續費)的方式,但我還是無法接受。後來他表示當初是經理講得讓我誤會,所以結論是不算數,他真的沒辦法。但他會把我的問題往上給他們總公司,要我等10多天再給我答覆,從網路上查到這是世界健身房慣用的拖延戰術,對於這種沒誠信的推銷方式,我想要解約,但合約中註明解約要6000解約金,但我有在七天內跟業務提出升級,他答應了又在超過七天猶豫期後反悔,我覺得責任不在我身上,請問大家,有甚麼法律方式可以協助我解約呢?謝謝。

MAGE 103-10-28 18:29

各位律師前輩們好

小弟有一筆訂做西裝的交易糾紛想來詢問

 

簡單的說就是對方是一間專門幫人量身訂做西裝的店

而對方延後交件大約十天,接著我們試穿驗收時

發現尺寸有嚴重不合的瑕疵,衣服有許多大大小小需要修改的地方

(標榜量身訂做的西裝店,西裝的袖長卻跟穿的人差了不只五公分的差距!)

以及明明就是訂製西裝卻有成衣的SIZE標籤!!

但是離我的迎娶時間已經只剩下24小時不到

於是我當下決定不要了,要求對方全額退款

(在前一天試穿的時候我因為一時心軟而把尾款付清了,現在對方耍賴!)

擺明就是要我和我的伴郎穿這種爛西裝迎娶! 我感到十分憤怒

 

我有po一篇在論壇上! 但是對方還是置之不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96&t=4131120&p=1

 

對方表示要退錢不可能~他們頂多做修改~

但是我們已經對對方的技術感到不信任了! 而且我也無法在我的婚禮上穿這些西裝! 等於無用阿!  

請問有沒有熟知法律律師可以給我幫助!

 

我有錄音檔,有 Line對話紀錄,有衣服瑕疵的照片
還有七位證人

依您所述情形標榜自家純手工西裝,結果是用成衣修改充數者,則有可能涉及刑法詐欺罪,若有相關證據證明其故意以此不實資訊欺詐而使您訂購「純手工西裝」者,可以考慮向檢警提出詐欺告訴。

小荳 103-10-28 15:10

懷疑另一半有出軌的行為 因而從電腦版的LINE登入另一半的帳號密碼截取他與對方曖昧的談話內容 也確實截取到一些曖昧對話甚至提到要與我如何談離婚的對話。 請問這樣的LINE對話證據如果將來呈現給法官的話我有涉及到侵犯老公的隱私權罪嗎??"夫妻"...是否有豁免權
請有法律背景的幫幫忙喔!!謝謝

 

ken 103-10-28 14:10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目前已開庭走刑事訴訟中本案件我們是互告

我告對方傷害恐嚇 

對方告我 傷害 ( 目前第一次開庭判決結果 成立)

 想詢問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 簡單描述

案件一:

今年八月初 我的母親 (有中度精神身心障礙) 帶著我們家兩隻狗去公園溜,

途中遇到別的社區五支大狗 攻擊 追逐主人並未栓繩且制止 只在旁觀看, 我母親抱起一隻狗逃跑造成另一隻狗咬傷嚴重 我母親也精神未定 驚嚇 ,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 . 我們前去他家請他把狗拴好並把受傷的狗給他看希望他賠償 , 對方並不理睬 因此雙方意見不合 . 並且當下他又打了一次我們家的狗.

我當下拎著他的衣領 制止, 他出拳還擊打中鼻樑流血 和打我的頭部造成本人撞擊地板, 這時我開始還擊, 對方被我壓制 直到鄰居架開雙方 , 對方衝進屋拿出菜刀置庭院揮砍 並大聲喝斥說要殺我叫我別走.  最後警察來了 才停止.

請問 目前法院裁定傷害成立 恐嚇 不成立

1.我能主張我是為了正當防衛 讓自己 不構成傷害罪嗎?

2.我如何才能要求對方 賠償我家的狗 和我的狗的醫療費用. (我們被咬傷不是第一次)

  目前是開刑事庭 ! 是否我必須自行提出 民事抗告才行

 

案例二

八月15日左右  我的母親到公園曾到公園 他拿掃把做事再次攻擊我母親 不准他走那條路,

八月19日 我繞路去公園 最後還是撞見他 , 他遇見我就回家拿鋤草用的長鐮刀 ,鄰居見狀叫我快逃

因此我當下拿出手機錄影蒐證 , 錄下他從家裡巷子走出 拖著長鐮刀 往我方下過來並批我的頭部方向, 他也用鐮刀 把我手機打下 並且摔壞 觸碰鏡面 , 我把影像交給當地派出所.

但是派出所至今十月都無送出我的報案紀錄, 我昨天10月28日已收到高檢署的判決書

內容是 他告我8 月19日 再次去他家私下無人恐嚇她 

(別以為你老了我就不敢打你 ,打你是好玩而已)   錄影可以證實我人在公園口 他是從自家巷自出來

高等法院判他  證據不足 且 在法院多次 說謊不予採納

請問

1.我能提起殺人未遂成立嗎?

2.我能要求摔壞的手機和多次 威脅的精神賠賞嗎

3.我能提告誣告 在法院搬弄事實嗎 法院的判決書能當成我的證據

 

不好意思有點長  對法律不太懂 不知道如何保障自我權益 謝謝您耐心看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8 20:3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情形,對方確實涉嫌傷害罪、恐嚇罪,甚至於是殺人罪預備犯。 2、雙方應該是互毆,所以是各自成立傷害罪。 3、有關於請求賠償的部分,必須有相關事証證型我方受到損害,並且提出相關的單據,證明損失金額,才有辦法請求。
ken 103-10-28 14:02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目前已開庭走刑事訴訟中本案件我們是互告

我告對方傷害恐嚇 

對方告我 傷害 ( 目前第一次開庭判決結果 成立)

 想詢問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 簡單描述

案件一:

今年八月初 我的母親 (有中度精神身心障礙) 帶著我們家兩隻狗去公園溜,

途中遇到別的社區五支大狗 攻擊 追逐主人並未栓繩且制止 只在旁觀看, 我母親抱起一隻狗逃跑造成另一隻狗咬傷嚴重 我母親也精神未定 驚嚇 ,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 . 我們前去他家請他把狗拴好並把受傷的狗給他看希望他賠償 , 對方並不理睬 因此雙方意見不合 . 並且當下他又打了一次我們家的狗.

我當下拎著他的衣領 制止, 他出拳還擊打中鼻樑流血 和打我的頭部造成本人撞擊地板, 這時我開始還擊, 對方被我壓制 直到鄰居架開雙方 , 對方衝進屋拿出菜刀置庭院揮砍 並大聲喝斥說要殺我叫我別走.  最後警察來了 才停止.

請問 目前法院裁定傷害成立 恐嚇 不成立

1.我能主張我是為了正當防衛 讓自己 不構成傷害罪嗎?

2.我如何才能要求對方 賠償我家的狗 和我的狗的醫療費用. (我們被咬傷不是第一次)

  目前是開刑事庭 ! 是否我必須自行提出 民事抗告才行

 

案例二

八月15日左右  我的母親到公園曾到公園 他拿掃把做事再次攻擊我母親 不准他走那條路,

八月19日 我繞路去公園 最後還是撞見他 , 他遇見我就回家拿鋤草用的長鐮刀 ,鄰居見狀叫我快逃

因此我當下拿出手機錄影蒐證 , 錄下他從家裡巷子走出 拖著長鐮刀 往我方下過來並批我的頭部方向, 他也用鐮刀 把我手機打下 並且摔壞 觸碰鏡面 , 我把影像交給當地派出所.

但是派出所至今十月都無送出我的報案紀錄, 我昨天10月28日已收到高檢署的判決書

內容是 他告我8 月19日 再次去他家私下無人恐嚇她 

(別以為你老了我就不敢打你 ,打你是好玩而已)   錄影可以證實我人在公園口 他是從自家巷自出來

高等法院判他  證據不足 且 在法院多次 說謊不予採納

請問

1.我能提起殺人未遂成立嗎?

2.我能要求摔壞的手機和多次 威脅的精神賠賞嗎

3.我能提告誣告 在法院搬弄事實嗎 法院的判決書能當成我的證據

 

不好意思有點長  對法律不太懂 不知道如何保障自我權益 謝謝您耐心看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17: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是屬於互毆

2、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出庭。

1、可以。

2、手機部分不行,其他可以。

3、可以。

4、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Jasmine 103-10-28 10:35

您好! 一個多月前我老公突然跟我提出離婚,說是彼此個性不合及觀念不同,我們已結婚10年並育有二個女兒,原本於桃園貸款房子(房子登記為老公名字&婚前他購買的),他因工作於今年初辭職說要回婆家種田照顧父母,並於今年7月底賣掉房子搬回婆家居住(賣房子的收入皆是入他帳戶),而二個小孩其中小的就由公婆照顧,我們平常在桃園上班,是假日父母,老大幼兒園時與我們在桃園同住並上課,直到他賣掉房子連同老大一起搬回婆家,預計在那邊唸小學,又因為學籍區關係,目前老公跟二個小孩是在同一個戶籍,我則與公婆一家在同戶籍。

我在桃園有固定工作及一份收入,當初跟他溝通也同意我先留在桃園工作賺錢養家(目前住公司宿舍),他回去婆家做未來規劃,我平常工作五天假日則回去婆家陪伴照顧小孩,生活繁忙但也充實,卻沒想到他在搬回去一個多月後跟我提及離婚,主因是我跟他不同心,他跟小孩搬回去後我沒立刻答應回去,沒有儘到照顧小孩及公婆責任,又說10年婚姻他很委屈及痛苦,我說願意辭掉工作回去照顧他們,但他回說已來不及了。

一開始只有他跟我談的時候,他原本要我簽署離婚協議書,並告知小孩若我可以照顧的話,二個都給我帶走,但後來他父母及大姐介入,就立刻將家裡大門門鎖換掉,又要我自動遷移戶籍出去,並要求我搬走放在他家的東西,還有可以回去看小孩但不許在那裡過夜,他們要求的離婚條件就是二個小孩都歸他們,因是他們家子孫,而我們各自財產各自管理,若我堅持要帶走小孩,就直接走法律訴訟,當時我回應要跟我家人討論我們這邊的條件,目前尚未決定和平簽字或打官司。(remarks: 就他及他家人說,並非因為第三者介入導致他有離婚衝動,純粹是彼此不適合)

上週回去看小孩,他們說為了小孩安全著想,以後不准我帶小孩出去走走或過夜,要看小孩只能在家裡,並在小孩房間陪他們玩而已,在他們家我感覺很不自在,但為了看小孩我只得忍耐,我現在想問的是在還沒正式簽字離婚前,我始終是小孩的親生母親,他們有權利阻止我帶小孩外出或過夜嗎?  我可以帶警察去使用公權力,執行我生母的親權,要求可以自由小孩外出嗎?   以我目前狀況,有勝算爭取一個或二個小孩監護權嗎?  (p.s. 雖然他們將門鎖換掉,但並未限制我進去家裡看小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8 1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的部分,倘若沒有通姦遺棄、虐待等離婚事由,對方無法任意要求離婚,只能協議。

2、倘若進行協議離婚,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撰擬離婚協議書,就財產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詳細約定,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3、對方無權拒絕,建議還是要持續探視,避免爭取監護權之不利益。倘若雙方沒有離婚分居6個月後還是可以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

 

身為生母,當然可以探視小孩,縱然尚未離婚,如果分居已經超過6個月,可以向法院聲請小孩監護權,關於小孩的監護紛爭,必須由法院處理,警察無權、也不會介入處理,而爭取監護要從雙方的經濟、工作、學識、小孩意願、支持系統等等切入,主張有利自己的論述和證據,機會就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8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民法裁判離婚之理由任意以感情不和主張離婚,建議可不予理會,以爭取較佳之離婚條件(當然包括小孩子監護或探視之部分)。

若您考慮後仍決定放手,針對小朋友之部分,可爭取監護權探視權

Jasmine 103-11-04 16:46

各位律師您好!

如上述事件再繼續,今年二月份他工作辭掉時,曾要求健保要加入我公司眷保,但因當時有些爭執與誤解,所以當時沒有立刻讓他加入,後來發現他以夫妻分居名義去市公所加入健保,有即刻跟他說請他辦退出,再轉入我公司加入健保,但他堅持回應說已不需要了;又二個小孩健保一直是掛我公司名下扣款,但今年5月中時他要我將小孩保險從我公司轉出,他說要用農保名義轉入他名下一起扣款會較便宜,當時有再三跟他確定這做法是否可行,他回說確定可用農保方式做扣款,因此自6/1起小孩健保即從我公司眷保內轉出再加入他的戶口,後來才知道他並未加入農保,而是將小孩同樣轉入市公所名下用夫妻分居名義做扣款;因此想請問是否法律有規定夫妻雙方分居多久,離婚條件即算成立呢?

另外,上上週回去看小孩時,他們家要求小孩不准帶出去外,又說他們家離婚協議條件為保有二個小孩監護權,可以給我探視權,而我跟他各自財產就各自管理,至於我這邊條件我回說仍要時間跟家人討論詳細;但上週回去看小孩時,我跟他們據理力爭要帶小孩出去走走(小孩有要我帶他們出去,但受限於爸爸及奶奶限制不能跟媽媽出去),若他們不放心可以找個人跟我們一起出去,但他們回說現在那裡是小孩法定居住地,且他們戶籍又在那裡,而爺爺奶奶又是他們自小的看護人,所以我這個半個監護人的媽媽,沒有權力帶小孩出去外面,另外他們又催著我要我提出協議條件為何,我回說還在跟我家人討論中,他們就非常生氣的告訴我要我即刻搬離東西出去,並且戶籍自行遷移出去,又說他們家族所有人都贊成我們離婚,並希望在過年前解決這件事,說他們已經不勝其擾要過平靜的生活。

而他大姐也出面表明若我繼續拖延不簽字,他們打算訴諸法律途徑,並要求律師處理婚後夫妻財產分配請求權,打算將我這邊存款要求婚後共同平分(因她知道我老公實際帳戶存款沒剩多少),對他們家的無情與?情,我真的是非常心灰意冷了,要不是考量到小孩方面,我真的是很想跟他早點兒簽字斷乾淨。

我不想一直處於被打的狀態,看來他們迫不及待想盡早結束婚姻關係,我也想維護自己應有的權利,他們已經說要訴諸法律行動,我是否也該先寄發存證信函給他們,告知並非是我不回去行使夫妻及媽媽義務,是他們將大門門鎖換掉,又不許我回去過夜,另外小孩也不准我帶出去外面,又威脅要將我的東西丟掉,還有戶籍也要自行遷移…等等內容,告訴他們我並非任由他們擺佈好欺負,未來走上法律訴訟,至少可以爭取對我相對有利的條件及權利。

敬請各位律師幫忙提供好建議,感謝~

 

金估意阿俊 103-10-27 22:56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有件事情想請教你們

就是朋友上上個月經過一家寶雅的時候

看見一輛機車鑰駛沒拿走

之後就把這輛機車騎走了

然後停放在附近的銀行

之後他就自己騎走自己的機車

他事後還跑來問我說

我看見一輛機車鑰駛沒拿走

就騎走了

過沒幾天警察局的警員就找上他了

要他去警察局作筆錄

問他說 他那一天在寶雅外面做甚麼

也有給他看監視器裡的畫面

之後就收到一張警察局的通知書

案由是寫說涉嫌竊盜案件

請問

這是甚麼意思呢?

是請他去警察局說明嗎?

那會不會當場扣押呢?

我朋友最近又收到警察局的電話

然後他都沒接到

會不會被誤會成他在逃亡呢?

而且他擔心的睡不著覺

飯也癡不了 整天都在那邊胡思亂想

請問各位

這犯了甚麼罪呢?

是犯了偷竊罪還是竊盜

我就跟他說 我不知道

因為我又不是學法律

請各位律師大大是否能幫我朋友解答呢?


 您好:

您的朋友可能被警方認為涉嫌竊盜

如果不想被認定有逃亡之虞而被收押

建議您朋友應早點與通知書上之承辦員警主動聯繫

並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為宜

fen 103-10-27 22:13

請各位幫幫我

我在925晚上與人發生擦撞,當下我在我的車道,因為前方有垃圾車,我為了閃垃圾車,從垃圾車的左邊超車,超車的地方,大約在虛黃線上。此時對方車道有一台雙載的機車,車上載有兩台用黑色袋子裝的腳踏車

一台是放在腳踏墊上,一台是由後座乘客背在身上,我在閃垃圾車的時候,是擦撞到後座乘客身上背的那台腳踏車腳踏車的前叉對方的車、人,都沒有受傷。但是我們沒有現場報案,是事後才備案。所以我們的責任也很難歸屬了。

但由於對方撞到時,怕我逃跑,我有寫一張,"我願意賠償的"的字眼,寫在紙上。

事後,我知道我的家人,有幫我的機車保險,但因為他的腳踏車是高檔車,但是水貨,又是三年前購入,沒有交易證明),所以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復原的費用,對方跟我說,他不滿意賠償金額,但因為腳踏車那種東西,既然是高檔貨,是不是也該有個憑證,保險公司才有可能賠......當然三年前買的水貨,要留下交易證明,也很難了......

車禍責任歸屬,當下沒有報案,也破壞現場了。在這樣的情況下,也不知道誰錯的比較多...

他跟我說也不太想在等下去了...我在想他應該是想採取法律行動

想請問律師們,我既然已經把理賠授權給保險公司了,那麼我當初寫的那張紙還有效力嗎??

之後如果告上法院了,要怎麼應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4: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當初寫的字條,是有效力的,不過至多就是您願意賠償,無賠償的金額。

2、賠償責任的部份,必須提出腳踏車的價值證明,且因為是3年的車子了,因此有折舊的問題,並依據肇事比例負擔。

3、此類案件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就可以了,倘若日後還有問題,歡迎來電。

壞壞 103-10-27 21:01

你好,我想詢問債權轉移的問題

一、債權轉移的契約,私下協定簽約就據有法律效力嗎?

二、當我債權轉移後,他人暴力討債或者以不合法之行為索討債務,我也要付法律相當責任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0-27 22:45

您好!簽約後還必須通知債務人,才會對債務人發生效力;如果無法預期受讓者會暴力討債,且沒有共謀或參與他人施暴的行為,就沒有刑事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Ling 103-10-27 11:34

律師們您們好,

當配偶想要寄發存證信函警告我喜歡的女人,但是她想要寄到公司甚至副本給公司所有的同事,請問存證信函可以這樣使用嗎? 如果她是這樣濫用,是否可以 以曝露私人感情問題或是曝露對方私生活或是.....任何有可能的法律條文去提告她呢?因為我認為配偶已經濫用法律了,雖我是過失者,但是她卻以自身為無過失狀況下,咄咄逼人甚至 威脅。希望可以知道一些訊息而提醒她,別做了一些事情可能反而會把事情搞得更複雜。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7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配偶將存證信函寄發給不特定第三人(比如說同事),因其所描述之事件僅涉及私德,故配偶此舉可能構成誹謗

Marian 103-10-28 09:20

律師您好,

如果配偶將存證信函發至第三人且不相干的人(例如:同事、公司),將會構成毀謗,那當配偶執意要如此,將危害到我喜歡的女人無法工作(例如:公司收到這樣的存證信函評估後認為請她必須離職),也就等於造成她無法正常生活(無收入),此舉是否可以提告配偶並要求賠償

cindy 103-10-27 08:10

這是遺產繼承分配的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

我公公過世後,把房屋土地分開交由我先生和我大伯繼承.即我先生繼承房屋,大伯繼承土地..當然公公的意思是希望兄弟倆一同保有祖厝,不要分家的意思. 但又因為公公當初是把房屋土地全數登記在大伯名下,但家人都知道這是屬於借名登記,所以在遺產分割繼承協議書上,我大伯也同意讓我先生以繼承方式取得房屋項目. 但在地籍資料上卻沒有變更所有權人,以致在地籍資料上我大伯仍是房屋土地持有人. 日前因大伯要偷賣房屋被我先生發現,兄弟大翻臉已經鬧得不可開交,現在想請教各位律師,我們要如何提出法律程序以確保自身權益呢? 

 

唉... 說到祖厝歷史早已不可考,原本祖厝未保留登記,只有門牌號碼,後來陸續向地主買地,我公公就以大伯名字登記了,祖厝有拆掉重建,沒多久就變更地址,但都是同一間房子. 遺產分割協議書上,寫的是舊地址,但我們有調到變更地址的資料,證明是同一棟房屋,就是因為大伯持有新地址,我先生是繼承舊地址,所以才有爭議.. 該怎麼辦? 要打幾次官司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

1.  遺產分割達成協議後,您丈夫並沒有取得分割房屋部份之單獨所有權,僅取得履行協議之請求權,可請求依協議為遺產分割

2.  因所有權登記在您大伯名下,若您大伯堅持要賣出房地,建議依協議書向法院請求裁判分割,法院可因共有人之請求,以判決分割遺產分割之方法包括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代償分割,即共有繼承人將遺產原物全部分配於其中一人,而對於未分得遺產繼承人,以金錢補償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

您的問題關鍵為如何證明有借名登記關係及遺產分割協議書之約定內容為何,

故建議應將相關資料攜與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7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先提出借名登記證據,證明大伯名下之房屋土地均是阿公借名登記其下,阿公方為真正所有權人,房屋土地為阿公之遺產,請求大伯將房屋土地返還給阿公之全體繼承人,再依遺產分割繼承協議書規定,將房屋登記給您先生,土地登記給大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enny 103-10-26 23:47

本人於目前公司服務約八個月,11/3要到新公司報到,於10/24提離職,離職原因是說家庭因素,但主管說要10/27才能給離職單並告知其它交接相關事宜,請問:

1.公司離職規定是一個月前告知並要等到有交接人員完成交接手續~~我是否依勞基法規定十天前預告就好?

2.倘若十天前預告離職,天數是從口頭預告離職日10/24~11/2,那假日算嗎?如果離職日是填11/3.薪資是從11/1~算到11/3嗎?

3.若此公司一直沒找到可交接人員,我是否可依離職單上日期離職?會不會有被倒扣薪資或其它法律問題?此公司有權利查到我新公司的資料嗎?

以上本人該如何自保?感恩各大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7 20: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另有約定,必須依據雙方約定的其間處理。

2、預告期間是提出之後,隔天開始計算,包含假日。

3、就您的狀況,只要提前於一個月提出,公司不可以任何理由扣薪或是不准您辭職。倘若您沒有依約於一個月提出,公司可以就所受損害向您請求賠償,不過只能另外起訴,不能扣薪。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7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勞資糾紛,建議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

阿華 103-10-26 23:45

我想問你們一個法律問題  抱歉打擾了
就是我跟我的女朋友  從他16歲多的時候 我們有發生過性行為  那時候我大概22歲
絕對是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的  但是那時候我們還沒有正式交往
到了他17歲多的時候  我們才正式開始交往  到他目前18歲多 我們陸陸續續都有發生過性行為
但是他的家長知道這件事情後  說要對我提告  我想問這樣我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7 21:1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是你情我願,且我方並沒有要求或是使對方脫離家庭,則不會構成犯罪。 2、倘若對方提告,則建議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7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發生性行為時,無違反對方意願,且對方亦滿16歲,即無妨害性自主之情形,除非有違反對方意願或對方未滿16歲。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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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h 103-10-26 23:29

您好:

請問:

1.離婚時..小孩監護權可以是母親和奶奶(或爺爺或姑姑)共同行使監護權嗎?(小孩父親尚健在)...若可以..法律上要怎麼做?

2.共同監護權包括那些事需要一起同意才能行使?有法條明文規定嗎?

或是於離婚協議書中雙方約定即可?

謝謝您~~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7 15: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父母親共同享有,可約定由父親或母親單獨行使,另一方則得行使探視權,約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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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兒 103-10-26 21:56

律師你好

我老公不小心讓同事知道他的身分證字號

原本以為不會有事

直到有天

有個自己家裡開修車廠的人

來我們家說

我們去他家裡修車

欠他錢

他拿一個借據

借據上面寫我老公的名字和身份證字號

那個自己家裡開修車廠的人一口咬定

是我老公欠他錢

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們要還錢嗎

對方說要和我們上法院

上法院我們會贏嗎

借據只要有名字和身分證字號就有法律效力嗎

不用有身份證影印本嗎

我們這邊沒有借據

也沒有什麼可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

對方只給我們看借據一眼就拿回去

要怎麼處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進入訴訟程序或許對您們會比較有利,並可就該借據予以否認,若知何人所為,亦可以提告偽造文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6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民事起訴後,再就該借據非您先生所簽去做爭執;亦可將資料備齊,向地檢署提告偽造文書

你的論述疑點重重,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10-26 23:53

您好!如果不是您老公去修車,也沒有簽借據,則您老公不需要負任何責任,且既然借據是假的,您老公不需自己證明清白,反而是對方要能證明簽名真正才有權利要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如主張借貸關係而請求返還借款,對方須先證明借貸關係存在,包括借據之真正、有交付借款的情事,如您先生並未借款,您可以據以提出抗辯,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AKH 103-10-26 20:45

口頭上的恐嚇,叫囂說要打人,在場有人證,

並在當日網路社群(未指明)恐嚇

請問這樣可以提告對方嗎??未成年跟成年上會有什麼法律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是恐嚇,即便是只有口頭,仍會構成,至於若是未成年人則有少年事件處理法之適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6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對方為恐嚇之言論,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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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6 22:48

您好, 口頭上的恐嚇當然也算是恐嚇,只要能舉證就可能成立唷!

 

姓氏無 103-10-26 09:26

現在男生女生都17歲了,發生關係是在半年前(都還16歲),都是在男生家裡第一次是男生詢問經同意後才發生之後有幾次是女生主動要求的,沒有懷孕(到現在都沒有懷孕的跡象)那時候還再一起現在分手了女生很不滿想要把事情說出來。

這種情況男生或女生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請問男生可以告女生嗎?還是女生可以告男生?

沒有影片沒有照片但信上曾經提到過發生過關係那可以證明是那個男生跟女生發生關係的嗎?


 您好:

如果當時雙方未滿十六歲且確實是合意性交

則男女雙方都可以向對方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

也都可以在一審法官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6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合意發生性行為時,雙方均未滿16歲,則雙方均構成刑法第227條之犯罪,若均滿16歲,則似不構成刑法第227條規定之犯罪,除非另有違反意願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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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6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皆已經滿16歲,且是自願發生性行為亦無金錢上之交易,而無任何趁不知或不能抗拒之情況下所發生,則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 

小豪 103-10-25 19:29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當初因為車子要賣掉  剛好有以前同學新開汽車保養廠 所以拜託它幫我賣掉車子就寄放他的保養廠裡 過沒幾天就說他要買我的車子  結果他把我車上的零件拆下賣掉  沒經過我的同意(前面事情我大概講一下.重點在後面)  我氣的直接找律師直接告他   結果找到一間事務所我前後去了3.4次了 他們也說幫你分析案件 詢問費用都不給我收費的 結果他們說收了錢律師才會辦事(因為第一次請律師) 所以錢都付了 (5萬元 )  錢付了過了三個禮拜 我自己打電話給他們 他們說是自己疏忽忘了 才跟我預約時間叫我過去   去了事務所講完了 說我的案件最快明天最晚下禮拜一   那我就跟他說下禮拜一  說送上去前會叫我過去一趟做確定他們才會送  結果禮拜一了也沒打電話給我   我想說可能在忙 過1.2天看看  結果過了一個禮拜了 我氣的打電話跟他們講現在我的案件怎樣了  他們又說自己的錯 說跟律師那邊有意見不同(當初我要的是竊盜罪他們也說這罪很明顯了跑不掉的結果他們跟律師說我要的是竊盜不是侵占)   (事務所裡的不是律師他們當初跟我講說他們找律師幫我  他把我的事件轉述給律師 這樣子想說能告保養廠的有罪就好了 這律師我有上網查過有這名律師律師公會看到的) 我也跟他們要律師電話 打給律師 律師說我的案件送上去了 我說我不要 我要求退費給我  律師說看事務所那邊要不要退費  過幾天事務所裡面的人傳簡訊給我   (說礙於事務所會計作業時間.本人將於8月10先行以我的薪資.並以全額5萬退還於你)  我等到8月10號也沒打電話給我 我就等一天看看 也沒打來後來有打電話給我叫我過去他們事務所結果是簽本票給我  說他會還  說這筆錢跟另一個人共有的說他人再別的地方下禮物才會回來就會還我了 本票沒寫還款日期  有寫開票日期 在我面前寫的也有蓋手印  結果一直拖  拖到我去申請調解委員會  也雙方打成共識什麼時後還錢 也讓他們分期還了  結果第一期到了 沒還錢給我 我真的好無奈喔  各位律師大大救救我   對方很熟識法律的人  我的錢還要的回來嗎  車子跟律師費 害我現在經濟有點困難 後面還有一筆保險費等我繳  我該怎麼辦  真的好無奈 

隱居 (勇公) 103-10-25 22:09

律師公會陳情吧,也許會構成律師懲戒的事由。

之前有律師拿了當事人的錢不辦事被懲戒的。

小豪 103-10-26 01:13

律師大大  錢是事務所的人拿去的   那律師在高雄 我在屏東  (事務所在屏東)  事務所裡面的人說現在是依個人名義退費給我 跟律師沒關係  也簽本票給我  也去調解會  調解了  現在事務所的人調解後未覆行  這樣我還可以去律師公會陳情嘛?

隱居 (勇公) 103-10-26 12:08

律師事務所的人是律師所僱用的,事務所的人所為的行為律師不該負責嗎?

要不然劉偉杰的行為為何理律要負責(如果不知道自己辜苟新聞)

如果律師事務所的人不是律師僱用的,這樣就會有違反律師法的問題。

這個問題我回覆至此,您斟酌。

律師

 49 條  
律師非親自執行職務,而將事務所、章證或標識提供與未取得律師資格之
人使用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
罰金。
第 50 條  
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設立事務所而僱用律師或與律師合夥經營事
務所執行業務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
元以下罰金。
黃小姐 103-10-25 17:31

    一則案例:聲請人為一般消費者,並未從事營業活動,向本院聲     請更生,其有無法清償債務情事,無擔保或無優先權債務     總額未逾1200萬元,又查無債務人有消費債務清理條例第     6 條第3 項、第8 條或第46條各款所定駁回更生聲請之事由     存在,自不應排除其進入更生程序之機會.請問{1200萬元}是一個    法律約定金額嗎?是什麼?   

 

法律規定更生要件之一,需債務總額未逾1,200萬元,故無擔保債務是500萬、1,000萬元等,皆可聲請更生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黃小姐 103-10-25 15:10

多年前,法院有支付命令公文要伯母還丙小姐的會錢,每月3000元,原本堂哥們拋棄繼承可以不必付,但怕他去父親的公司大鬧、沒面子,所以幫忙支付十期了,但想想要再還10年金額有40萬元,負擔也是很大,在想是不是讓伯父和丙小姐自己去走法律途徑解決?因為不清楚長輩當年跟會的情況啊。或是,伯父身體也不好,若他五年後過世堂哥就不支付了,但是丙小姐能不能主張堂哥已經自動繼承伯母債務五年了就要繼續下去直到結束?

沈恆 (沈律師) 103-10-25 19:18

您好!如果只是任意清償其中十期,而不曾答應對方要承擔全部債務,則可以不用繼續償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ndrawlia 103-10-25 10:50

律師您好,

鄰居家養狗,

只要鄰居狗一出來經過走道和電梯

就會惡臭和蟲瀰漫走道和電梯,

每天經過電梯和自家門口走到,渾身都會癢和身上脖子手臂腰小腿被咬了很多包,

連帶衣服褲子衣櫃和家中墊被單被套枕頭都是蟲,洗了在洗衣服和褲子,

穿在身上的衣服褲子,好像幾百隻蟲在身上爬!!

衣櫃消毒擦拭次和沾到蟲的衣服無效後只好丟,

另一衣櫥和衣服又遭殃,陽台曬的衣物也都狗味

已像環保署檢舉,卻遭鄰居出言恐嚇,撞我家鐵門,飆三字經,

也因為鄰居狗造成的蟲蟲影響到生活!

請問關於衣櫃衣物寢具都是蟲,和被蟲咬的困擾,

可以訴諸法律請求對方改善和賠償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3: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三字經的部分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刑事告訴。

2、狗狗的部分可以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或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把狗遷移,並賠償所受損害。

Kevin 103-10-25 10:13

建設公司告知財務上周轉不靈,老闆人落跑並支票跳票銀行已接手故工程仍在進行;因房屋先前已先過戶在我的名下,權狀正本也已拿到,也調過土地物權狀,所有人為我本人,其它項只有兩位,第一順位為本人之借款銀行,第二順位為我

目前有部份公設(停車場大廳)尚末完工,故本人有預保留尾款和交屋款(約買房總金額之5%)

想問一個情況,若建商老闆欠錢,故債權人會向建設公司要錢,本人仍欠建商公司尾款和交屋

法律上,若建設公司倒閉後,債權人是否可向本人索錢這筆尾款與交屋款?

也就是說,我欠建設公司錢,建設公司欠債主錢,那債主有權利追討到我身上嗎?

google查遍網路找不到相關資訊,再麻煩各位解惑,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5 1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債主可以代位建設公司向您請求給付尾款唷!

maypcc 103-10-25 18:5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債主可以代位建設公司向您請求給付尾款唷!

 

 

律師 你好,因公設尚未完工,車位和大廳算嚴重瑕疵根本無法使用,這無法以瑕疵故扣留尾款與交屋款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5 22:15

您可以主張同時履行抗辯,白話文說,就是因為有瑕疵所以主張有些款項之費用應該要等到對方將瑕疵修補後才給付。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2: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商公司清算終結歸於消滅前債權人可以代位行使權利。

2、屆時我方可以對抗建商的所有抗辯,都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李小姐 103-10-25 07:20
律師您好,我老公外遇,沒有抓姦在床,但有取得得行車記錄器內容只有聲音沒錄到畫面,還有兩人所留下的分泌物證據,請問這樣證據足構告他外遇嗎?若老公要求原諒,我想要他簽下切結書,內容為承認外遇,若日後再發現將離婚,且必須放棄小孩監護權且負擔教育費及生活費,另外,也要外遇對像簽下一份不再往來切結結書,否則賠償我跟小孩2百萬,切結書證人要找我妹妹還是要找老公的親人呢?此兩份切結書在具有法律效益嗎?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25 08:40

1.是「通姦」不是「外遇」...

2.建議用「協議書」...

3.「內容」擬好,建議與具相關經驗之律師討論是否合宜。

4.見證人建議找「律師」...

以上。

隱居 (勇公) 103-10-25 08:43

不好意思,

第一個、聲音是有叫的聲音嗎(你知道的,我寫太多變成散布猥褻圖文><)

第二個,分泌物的部分,當然會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抗辯,如果除了鑑定出DNA

還可以鑑定出來是精斑及女方陰道的細胞,她應該就百口莫辯了。(證物記得要保存好,

不要送鑑定之前就發霉了)(以前辦妨害性自主的案件曾遇過證據早就發霉爛到的@@)

第三個當然如果能夠讓另一半先投降自白,應該心證就可以很快形成。

第四個,除了找律師見證外,也可以找民間公證人公證費用可以也比較便宜。

如果符合公證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將來還可以逕為強制執行。

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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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5 1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外遇對象與您配偶發生系行為時已知您配偶有婚姻關係,可對您配偶及外遇對象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若您不願對您配偶提告,可於提告後再對您配偶撤告,外遇不願與您和解,即可於起訴後,再對其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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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5 12:33

李小姐您好,建議您蒐集相關資料齊全後直接提告,對小三比較具有警惕及威嚇效果,畢竟就算是切結書或協議書只要過六個月後,只剩下民事問題,就無法再告刑事了(一般人會比較擔心有前科,而且通姦聽起來也不是很光彩)。

黃小姐 103-10-24 21:53

律師,您好:

   兒子40歲現職公家機關,銀行有存款,最近68歲父親過世,親人們也完成法院拋棄繼承程序。但父親十多年前有多家銀行信用卡呆帳,其中不確定是中國信託還是花旗銀行,當時父親是正卡持有人、兒子是附卡持有人,當年有信用卡契約中的「正附卡持有人互負連帶清償責任」,如今兒子很怕被扣存款和薪資,所以不敢主動向債權銀告知父親已過世請勿再催收呆帳。聽說現在法律修改是當時若附卡人是「未成年也未婚」可以不必負連帶清償責任?不知要去哪裡查何時開始列入呆帳?未成年指16?18?20歲?該如何解決這此棘手的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4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係指未滿20歲,但若為負連帶保證責任,似有困難主張限定繼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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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遠 103-10-24 21:00
想請教一下: 在公司上班(網拍-嬰兒用品),與下班後自己在賣與公司同類別的東西(嬰兒用品),有觸犯什麼法律或相關責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4 21: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會有背信罪嫌。

2、其他責任則必須依據雙方是否有簽競業禁止條款(不得從事相同業務之約款)

 您好:

如果您只是一般員工而沒有代理公司之權限(如經理人)

不會有背信罪之問題

不過要注意有無競業禁止之約定

如有,恐怕會有民事賠償責任

如無,就不用擔心了

儀寶寶 103-10-24 17:16

2012年初於線上遊戲認識該名大我十歲的男子,起初該男子追求我,見面後在一起,男子表示家母在催婚,不斷跟我說等我大學畢業一年後就結婚

在一起時,男子告訴我說他有一個很深愛的女友,在六年前出車禍死了,事侯得知,根本沒有這名女子,另有前妻和一名女兒,並欠下百萬賭債。

 

2012年6月男子表示要購買一對S2手機,我一隻他一隻,隔幾天後男子說他告訴他母親他要買手機給女友,他母親說你買手機給女友怎不買給自己妹妹,而男友以多年前手機被女友打爆萬元未繳無法辦手機為由,要我幫他先代辦,並承諾隔年妹妹滿18歲立刻過戶,並表示一定要在6/27拿到S3手機門號,起初未多想,想說小妹妹都會到處跟同學炫耀,立即跟老闆先預支薪水隔日與男子前往門市辦理門號,男子以多年前一件案子被通緝卡片被扣款為由,要求代墊支付手機與門號預繳費用,辦完手機後又詢問是否要去郵局寄,男子表示等隔日在寄,當時有點困惑,並無多想,稍晚即見該名男子FB使用智慧型手機登入與刊登文章,當下訊問表示替妹妹先試用。

 

而說要購買的S2手機,因沒錢為由只購買我這隻,卻使用沒見到手機,男子表示手機已經寄出,被黑貓宅急便的宅配員監守自盜盜走,並走入法律程序,事後每隔一陣子詢問,都說還在處理,至今沒見過此手機

 

隔了一陣子以後,因心中有疑慮,私訊男子親生妹妹是否有收到該S3手機與門號,妹妹說哥哥有要用S3手機跟他換i4,但是妹妹不要換,妹妹並沒有拿那隻手機和門號,事後詢問男子,男子表示手上的s3手機是同事租他一天100元,隔一陣子變成同事直接便宜賣他,而辦理門號那隻手機不知去處,事後男子得知我去私訊其妹,對我暴怒,怒罵我為何去嚇一個小妹妹(小2歲),並表示兩人的事情兩人談就好,沒必要去找他家人騷擾他家人



之後,男子多次以各種理由進行借款,每次說要還皆未還,常使用等當上司機薪水多了以後,每月還多少 或是 等當上司機後一年結婚後每月從薪水中扣, 並不斷提到結婚與婚後,考量到婚後關係,給予時間,給予機會。

 

在2013年10月以經濟不穩為由,要求兩人先冷靜,等賺到錢第一個會找我,我對他有恩,從友人那得知,該名男子立即在隔月與另名女子求婚

 

2013年1月有要進行手機過戶,但先前告知客服說手機是兩年月須找18歲學生過戶,1月前去過戶卻得知手機門號是30個月學生方案無法過戶,並說好,手機他照常繳費,繳到12月就進行過戶,哪知他換了工作以後,換了一隻手機不再使用這隻,拒絕再繳款,並表示手機門號是我的名字,他無須繳款,那我是否可告他詐欺侵占?當初那隻S3手機不知去向。

 

事後得知,該男子以各種經濟困難,發生事故理由與我借款,卻把借款之金額拿去他用,把錢給予前妻與吃喝玩樂,事後要求還款,卻表示當初是你情我願無須還款,說我要告就去告

 

若要提供證據,其前妻告知我該月他以A名義與我借款,卻把錢匯款給前妻,是否可當作證據之一?

而我詢問其妹之對話,是否也可當作是證據之一?

有年月日記錄該年該月該日的事情,但有些對話是電話通話或訊息以不在,只剩下一部分,有提起幾件借款事項與提期多筆借款是否可當作依據?

今年八月有與他聯絡,原先還黑名單刪好友換手機,是從FB通知其妹,其妹轉告若不出面處理,將對他提告,才出面談了一下,但他擺明說要告去告,表示當初的將近十萬元屬你情我願,情侶在一起的花費

男子說家母和其妹都知道我的存在,而且還說他當初騙我沒錢跟我借錢我還借,他媽媽說很好,幫他妹妹代辦手機,他妹妹也說我很好,事後與他妹對話他妹妹根本不知道我

以上案例是否可構成詐欺?屬感情詐騙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4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該名男子提出刑事詐欺侵占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4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嘗試向對方提出詐欺告訴。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您可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唷。 

徐小姐 103-10-23 21:09

因當初面試時, 面試官並未提及, 公司亦無提供紙本參考.

目前在此工作已一個半月, 因個人因素, 必須在即短時間內離職, 不知法律是否有嚴格規定要給通知期抑或可當天提出離職?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3 21: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任職未滿3個月,且雙方沒有約定離職相關規定,因此無須過於擔心。

2、然本文建議還是要配合公司完成離職手續,必免發生爭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3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根據《勞基法》第15、16條規定: 1.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2.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3.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此即所謂「預告期間」之規定。

因此,既然您工作未達三個月以上,就不受勞基法預告期間規定之拘束唷!
 

法蘭克 103-10-23 21:07

律師先生您好:

想請問您有關交通事故和解法律問題。上禮拜五(10/17)晚間,家母在騎車返家的路途中被酒駕的人給撞了。在警察先生的建議之下,我們有對其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近日,肇事者一直急於跟我們和解,當然我們也是希望能儘快將此事圓滿的處理完畢。但是,母親的傷勢除了四肢、顏面的擦挫傷之外,還需要觀察頭部的狀況,根據醫生的說明還須觀察兩個月才能確認是否有腦出血的問題。

然而,肇事者急於和解的原因為,他聲稱他11月初要到大陸工作一個月半,他擔心他人不在臺灣沒有辦法準時出庭會被加重刑責。因此,想要我們先與他和解,將他的過失傷害告訴撤銷(他一再保證他會負起全責(另外填寫另一份書面,但我們還是覺得不妥當)。所以想請問律師先生的是,真的如對方所言,如果我們堅持等到兩個月後確定母親的身體狀況無虞再與他和解,會讓他的刑責加重嗎?還有另一個疑問是,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的庭會同時開嗎?

p.s 肇事者酒測值高達1.09
出血可分為急性和慢性,慢性腦出血的觀察期需兩個月,才能確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3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若要和解,不要私下和解,直接到各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筆錄經法院酌定後即具有如同判決之效力,對您或母來說也較有保障唷!

法蘭克 103-10-23 21:1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若要和解,不要私下和解,直接到各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筆錄 ... (恕刪)

想請問顏律師

如對方所言,如果我們堅持等到兩個月後確定母親的身體狀況無虞再與他和解,會讓他的刑責加重嗎?還有另一個疑問是,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的庭會同時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3 22:33

 

如對方所言,如果我們堅持等到兩個月後確定母親的身體狀況無虞再與他和解,會讓他的刑責加重嗎?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會有影響。

還有另一個疑問是,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的庭會同時開嗎?

不一定,通常會一起開,因為若您有提告,兩案件已進入檢察署,會併案。

法蘭克 103-10-24 12:40

謝謝房律師的解答,清楚明瞭。

Ling 103-10-23 19:12

Hi 律師們好,

我已結婚近9年,與配偶相處狀況不理想(婚前與婚後態度差距甚大),其實在我們的婚姻生活裡已經有很大的Gap。後來我認識一位女子,她讓我想與她過下半輩子的念頭,所以,我想要與配偶離婚,當然,我也很坦誠的告訴她,要離婚的原因,所以配偶知道這件事情2013/6月至今,這期間,我一直不斷的與配偶協調與溝通(她要求的,我能給盡力給),希望她可以放手,但是她卻變本加厲,開始在家裡安裝監視器監視我的一舉一動,造成我生活上很大的壓力,甚至動不動提告來威脅我。我希望大家在和平的狀態下,雙方可以協議離婚,但是配偶的行為讓我覺得偏差,濫用法律。其實我和我愛的那位女子已經有心理準備要接受她的訴訟,只是期望她提出的訴訟後,更希望"另外"可判決離婚,因為如果離不成這個婚,大家也只是不斷循環這些過程,請各位律師們 是否可以給我一些建議,我需要做什麼樣的準備 讓彼此傷害下降,且努力的離這個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3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單純的感情不睦無法構成裁判離婚事由,若依舊無法以兩願離婚之方式談離婚,建議您蒐集是否有配偶對您為不堪同居之虐待之證據,例如,家中到處裝設監視錄影器讓您感受像是楚門的世界等等,以利訴請裁判離婚唷!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3 21: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的配偶符合法定離婚事由,否則我方無法任意提起離婚訴訟

2、倘若已經有遭對方提起離婚訴訟之準備,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了解相關可能有的法律責任,避免誤判而喪失權益。

林智群 (klaw) 103-10-23 21:18

你跟對方有發生性行為嗎?

有的話,有跟太太坦承嗎?

如果坦承又被太太錄音,要訴請離婚有難度,不太會成立

如果都沒有,建議蒐集你太太情緒失控的證據,再提起離婚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3 22:55

您好,我國民法對於裁判離婚之要件頗為嚴格,故建議您蒐集證據(比如說對方是否有對您之父母出言不遜或對您為不堪同居之虐待)齊全後再行提告。 

 您好:

建議應多蒐集無法與對方繼續維持婚姻之相關事證,

如您所述之家中裝設多台監視器之照片、對方多次辱罵、聲明提告或其他嚴重

爭執情形之錄音等盡量蒐集齊全,

再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是否足以認定構成離婚事由之證據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教官 103-10-23 18:34

律師您好:

之前買了間房子,權狀只有7樓的權狀,但是實際上有7樓 8樓可使用(樓中樓)

而9樓才是大樓的頂樓

房子在30年前建商蓋的時候就把7樓和8樓蓋成樓中樓(但實際權狀只有7樓,8樓沒有任何大樓的管線經過,也沒有妨礙到逃生)

 

問題:

1.請問8樓算是合法的嗎,當初建商在蓋房子的時候就已蓋成這樣,並非後來人為加蓋

2.若是違法的話,我們大樓9樓才是頂樓,那我所住的8樓在法律上,算是頂樓加蓋違建嗎,還是算是7樓私自加設夾層,請問這兩者有差別嗎

3.若是違法的話,被投訴會立即被拆除掉嗎,有法律途徑可讓8樓變為合法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3 2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樓中樓沒有合法的。

2、私設夾層與頂樓加蓋都屬於違章,但是頂樓加蓋可能會有妨礙逃生、竊占等問題,私設夾層則不會有。

3、無法,因此建議您應該與左鄰右舍打好關係,否則遭舉報的話還是有可能有拆除的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3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違反建築法規或與原始設計不吻合又未聲請變更,即屬違建。然既然您說是三十年前即存在之老舊違建,原則上不會被執行拆除的動作。

另外,若工務局真的發函來要求改善,實務上的作法可以委請土木技師作成鑑定報告,請土木技師前往現場勘驗是否有結構安全疑慮,若報告結論為無結構安全之虞,可將該報告回覆於工務局,通常就結案了!

教官 103-10-23 21:39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違反建築法規或與原始設計不吻合又未聲請變更,即屬違建。然既然您說是三十 ... (恕刪)

請問您,是否沒有妨礙到1~6樓的逃生或者居家生活,就算被投訴也不會被立刻拆除

米米 103-10-23 09:48

事情是這樣的 由於某A小姐在臉書社團認錯人 以為我是管管就密我

內容大概就是了解社團相關事務 然後我跟他說找錯人了

所以我把上面簡短的對話貼去該社團 然後標記管管跟她

說明:管管X小姐 某A小姐想要了解社團事務

底下有人回留言 不過大概就是”找錯人了””走錯櫃台了”之類的

我個人覺得無傷大雅的對話@@

然後到了晚上 社團團主就密我了 說某A小姐檢舉

她的檢舉內容大概是”說我將她傳給我的私訊對話公開 很不禮貌 在刑法妨害秘密罪還提及其保護法益 甚麼對話射程範圍之外"(非常長 我懶的打 反正就是類似網路抓下來的網路法律知識 其實我詢問過相關的朋友 基本上她傳給我的東西 也沒任何個人資料 沒有任何毀謗或是利害關係 基本上是沒有甚麼大問題"

我事後還好心的跟她道歉 說沒顧慮到她的心情真不好意思 文我也刪除了

結果又換來她一直說長篇大論妨害秘密的問題 要我認錯= =..

我想知道 我這樣真的錯了嗎? 有必要換來這一頓氣嗎0.0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3 22:15

您好,依您所述之情形,無妨害秘密之問題,可以無庸理會唷!

jenny 103-10-22 21:43

家父生病中目前與妹同住,房子贈與我和妹妹持分,因弟弟住外面,對父親病情毫不關心,請問:1.未來若父親往生,弟弟是否可要求財產分配的請求權,或對姐妹提告;2.我父親同意之下可以代理房子嗎?會不會有法律問題

 您好:

1.如果您父親之精神意識狀況正常,則其生前處分其財產就為有效之處分,不列入遺產

  弟弟僅能就父親死亡時所留之遺產與妳們平均繼承(除非另有遺囑)。

2.您父親同意之下可以您可以代理房子,不過最好有人見證授權書之簽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22: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的父親確實有意要將該屋贈與您和胞妹,則將來不屬於遺產,且不會有法律責任。否則可能分別涉犯偽造文書等罪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若父親有意將房產給特定子女,可於生前先行贈與;若無生前贈與,可以遺囑之方式將房產給特定子女,惟如此可能會有侵害特留分之問題。

jenny 103-10-22 22:54

不好意思~延續問題2,房子賣500萬,我大姑有意以現金400萬購買,另100萬可能幾年後付款,家父可繼續住原房子,那這樣是不是要做反設定權的動作。

沈恆 (沈律師) 103-10-23 02:35

您好!可以約定設定抵押權,以擔保尾款100萬元的支付。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燕 103-10-22 20:12
請問在同事的仙人掌盆栽澆淋酒精,假如要走法律途徑該怎麼解決呢! 追溯期又是多久呢?
小菁 103-10-22 18:30

律師你好

想請教一下,我弟老婆把小孩抱回娘家不給探視小孩,完全剝奪爸爸的親子關係,而且提出離婚,我想請問一下我們能採取什麼法律行動把小孩抱回來呢??還有想請教一下要提出離婚訴訟該準備什麼資料或是証據呢??以及該如何打監護權官司呢??謝謝律師解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向法院聲請離婚及暫時處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進行案件規劃,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欽 103-10-22 15:26

律師你們好:日前因為傷害提告,事後有到律師事務所,簽和解,當時原告說不願意見到我,所以沒在場,對方委託律師全權處理,我們簽和解書,撤告書,也有委託書了,都有簽名也蓋了律師也蓋章了,隔日對方後悔不願意和解,但是我以把和解書跟撤告書送到檢察署了,請問這和解書,撤告書有法律效應嗎,但對方後悔了不和解,請問接下來我該如何做才好,下次開庭要如何跟檢察官陳述,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16: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開庭,您可與檢察官說明對方已與您和解,您亦履行和解契約上之條件,和解契約無無效之理由,仍應有效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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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2 16: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經簽下撤回告訴聲請狀及和解書,原則上除非經過您的同意,否則無法反悔,您可直接去遞狀。

一定有奇蹟 103-10-22 09:00
我的大兒子今年11歲,在他幼稚園大班時有向法律申請生父扶養強制執行,生父被強制扣款包含扶養費有五項,所以每月扶養費是兩千出 在昨天收到法院通知說生父已在兩個月前離職無法扣押薪水 孩子的監護人及法定代理人都是我 想請問我跟男友沒結婚他照顧我們八年了,我男友想收養我大兒子可以嗎?

您好:只要您男友的年紀大孩子20歲以上即可以辦理收養的,並要訂立收養書面契約,被收養人未滿七歲者,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則應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您男友必須訂定書面契約,並取得您的同意後向法院提出聲請,法官會考量您男友的經濟、照顧能力及感情狀況等等,同時並應基於兒童最佳利益決定是否認可收養。惟收養裁定通過,孩子將會與生父切斷法律上的親子關係,您男友才有扶養小孩的義務,親生父親在收養後就沒有扶養義務了,故您們不可以再向生父請求分擔扶養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2 15: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補充說明原則上收養仍須經過親生父母二人之同意,但若生父惡意阻撓,才可跳過親生父親之同意。

小晞 103-10-21 22:21

1.我來台南讀書,爸媽他們用我的名字租了一個套房,只有緊急連絡人是寫他們的名字,那如果我沒跟他們說就搬離,另找住所會怎樣嗎?(以我的名字租屋)

2.他們要告我男朋友和誘罪,但沒任何對話叫我搬離那邊,或是離開家人這類的話,就只有普通男女朋友的對話跟合照,能成立嗎?(我19歲男朋友25歲)

3.如果他們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跟大樓管理員要我家鑰匙擅自進入我家,有構成甚麼罪嗎?雖然是監護人,但我已滿18歲。

4.如果我爸賞我巴掌,捏我耳朵還有罵我犯賤(但未錄音驗傷),還有動不動就毫無預警出現在我家,傳一些類似以法律威脅我的話,令我自己想要遠離,他們有構成甚麼罪嗎?

5.他們逼我說出朋友的聯絡方式並且常常打電話騷擾,完全無顧人家的感受以及影響到人家的生活。

6.用盡各種方法阻擋我交男朋友與朋友的權利,完全無視我的隱私權。

以下是我媽對我傳的訊息

很多事看似不重要,但一不小心自己啟動了刑法,渾然不知,那才慘呢。白紙黑字這是法律基本法,再深入就是通聯,監視器,人證,物證這是刑法最簡單的,法定代理人是父母,連帶保證如有簽字,今天如果你有事,連帶就有刑事責任,你搬動誰幫忙如我們不知,刑事訴訟就啟動。

以監護人身分威脅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1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若男友並未使您脫離父母之監督範圍,並不會有和誘罪之問題。

您爸媽打您,可能有傷害罪相關犯罪之成立可能;又若是在公開場合辱罵你,也有妨害名譽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1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即使您父母對您男朋友提告,亦不會成立相關犯罪之,再者,您父母對您之管教行為或許過當,但亦尚未構成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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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 103-10-21 21:27

您好,與您描述我目前的問題是~
1.於簽約時,因乙方當下手頭錢不夠,因此我們說好押金用分月給付的方式。

2.合約上沒有註明,但有另外一張註明在哪個月份要繳付多少錢。

 乙方自8月開始租屋,至今已10月,共近三個月~

第一個月的租金有收到,但在第二個月之後就再也沒有收到租金
而家裡所有的相關費用乙方也未繳費(自入住到現在)。

在這期間打電話給對方一直沒有人接,直到現在被設定成黑名單;

法律上要達兩個月未繳交租金才可寄存證信函,但在此時此刻 我已經快忍不住了..很擔心家裡的狀況,也很想衝去看看...

請問可以提供一些建議嗎...

若您扣掉承租人之押租金後,有超過兩個月以上租金未收到,建議依民法第440條第1項,發函催告承租人履行。逾期承租人仍未繳交租金,則或可依同條項後段之規定,發函終止租約,以訴其請返還房屋

 

民法第440條:

承租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年之租額時,適用前項之規定。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