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應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循正當法律途徑,追訴犯罪,請求損害賠償,避免有恐嚇危安或恐嚇取財之虞,旁生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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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監視錄影畫面證明對方有偷竊之行為,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竊盜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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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02年5月租屋~租約簽一年,在103年4月時~有做第二年的續約(當時房東有口頭詢問房租是否都有繳,我也回答都有了),103年10月因為某些個人原因作提前解約退租。
在103年10月底退租完成時~房東隔兩天跟我說 他的存簿核對完~少了102年11月(第一年租約)跟103年8月(第二年租約)的房租未入帳~(我也確認過存摺的確沒有這兩筆),要扣押我的押金並限期我把差額補匯給他。
由於我都是使用臨櫃無摺存款匯入房租,而在每月匯款完後都會通知房東確認是否入帳,房東也有回答我說好。但並沒有後續跟我說沒有收到(我就當他都收到了)。我認為時間過了這麼久~沒反應應該都收到了,所以我在今年搬家時把單據全丟了...我打電話問了銀行客服該怎麼補收據,他說他們如果對方存摺上沒有~銀行也無法提供當時單據跟記錄(回答無摺存款通常分行不會留存資料)...
我現在想問~在沒有單據可以證明我的匯款記錄時~在法律上~我只能認賠這兩個月房租給房東嗎? 102年11月的部分屬於上一份合約~在這種查帳情況下,房東也有立場要求我返還追討此月份的房租嗎?謝謝

案情摘要:
我之前因上網找家電,向一位先生連絡,他有來我家估價,全部家電款項約十萬元,已全數付清,對方有在估價單上備註"已付清"並簽名蓋章,不料對方未依約定時間前來安裝家電,一再藉故拖延,說要退我錢,也是一再找藉口,我的錢應該是被他自己拿去花掉了.
目前進度:
本件案子已於前日正式對對方提出詐欺告訴,對方很奸詐想以"我打電話給他,他都有接,都讓我找的到人"為理由,想把他的詐欺行為美化成債務糾紛,可事實就是他把全部的貨款收走後,完全沒依約施工也沒看到任何一件家電,口頭說要退我錢,也是一再失約,一再找藉口拖延,請問各位大律師,這種情形告他詐欺有勝算嗎?希望法律能給這種惡劣的人一個教訓,不希望再有其他人受害.




各位好,想請教各位這樣的情況是否能適用支付命令呢?
詳情如下:
對方公司負責人給我們公司設計圖請我們評估製成實際物品的價格,我們除了回覆報價單之外,也有回傳一份我們公司的交易條款(主要就是如果客戶確認製作的話,以Email或報價單簽名回傳為憑據),而後對方把我們的報價單簽名傳真回來(還有電話連絡,但未錄音),訂單內已指明貨到付款,製作完寄送成品出去後,對方一直沒有收貨,因為我們都會追蹤投遞情況所以有發現,所以我們多次電話聯絡請他記得付款收件,他一直推拖很忙沒空拿,結果最後導致東西從存局候領變成退回來我們公司了。
我們再次電話提醒,請他這次先匯款,確認款項後會再幫他寄送,所有中間電話聯絡後都會用E-mail提醒一次避免日後死無對證,截至目前對方都仍未付款(中間多次電話提醒)。
目前的情況是,因為我們主管覺得對方的態度很不可取,所以存證信函也已經寄了,內容闡明前因後果,並請對方函到後5日內匯款,我們再寄貨物給他。但對方收到早就超過期限了,仍舊不理不睬。
想請教的是,以這樣的情況,我們公司是否可以申請支付命令要求他先付款,我們再寄送貨物給他呢?因為我查詢一些網友的經驗,大都是債權人將貨物給了債務人,債務人不付錢,債權人才會聲請支付命令。然而貨物雖然目前退回我們公司,但我們一開始就試過他要求的貨到付款寄送,郵局也有多次投遞紀錄,而退回後我們也多次請他匯款以讓我們寄貨,對方每次的回應都是一些無意義的話,例如是幫別人下的單,但還沒給他錢,所以他沒法給我們,或者說好,幾天內會匯,但完全都是空口白話,從頭到尾相關的責任我們公司都有盡量做到。所以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是否仍能適用支付命令,或者需要從民法上類似契約未履行之類的方式跟他求償呢(其實也不是求償,就是單純請他付錢收貨而已,因為是照對方設計圖做的,也不可能拿去轉賣別人)。



我是大樓住戶,因為管委會需要架設基地台增加大樓資金,當時管委會無法用大樓名義申請架設,故徵求住戶誰願提供個人資料並給一些酬庸,所以我就提供我的個人資料,並有簽切結書以一年一簽的方式,於是管委會以我的名字與業者簽五年期,後續每年都有簽切結書,後來第三年的9月我要準備賣房子搬離大樓,有告知管委會我不再繼續提供我的個人資料,請管委會再找其他人,11/1就是我提供個人資料的最後一天,10/31我還提醒管委會趕快找人,不然我會提告的言語!如今要過一個星期了,都沒給我消息?另外我曾經連絡過業者,業者說可以換立約人,並不會影響提前毀約的問題,5年約期還是存在;為何管委會慢吞吞的,不就是變更立約人,人有這麼難找嗎?
請問這樣算不算是非法取得我的個人資料,我可以提告嗎?若真的告了,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嗎?(聽說管委會以立約人是我與業者簽五年,並不想找人頂替,硬是要我到約滿為止)如果管委會用這個方式綁人,請問我可以用我立約人的身分更改租金存入的銀行帳戶嗎?(合約書的帳號是大樓管委會的帳戶)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於該子女。」
民法第1055條第1、2項:「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
第1055-1條:「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依你所述,您所期望的應是能在離婚後保有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之監護權。監護權可在離婚時由夫妻雙方協議由一方行使,然該協議如不利於子女時,法院仍可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至於法院審酌應由夫妻何方行使監護權時,即應依民法第1005-1條之事項為考慮,另依您所所述,您丈夫似有家暴行為,則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可能被推定由其行使監護權為不利該子女。
您所指之放棄扶養同意書之內容應是放棄監護權,而不是扶養義務,蓋扶養為一義務而非權利,不能由義務人單方為放棄。而您應該也不希望離婚後,您現在的丈夫不需再支付小孩的生活費用。而此放棄同意書在訴訟中亦可用於佐證由其行使監護權可能不利該子女。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您先生暴力行為及言語之證據,如錄音及驗傷單,以利您提出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就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對方之暴力行為,亦可為不適任監護權人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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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是台灣人,本身出生於香港,所以有香港身分證,
幾年前簽約給香港某知名大娛樂公司(甲方),今年9月已跟甲方公司正式解 約,而合約內容當下也請甲方律師部的同仁跟我解釋此合約的內容,他們說這份合約,就是我簽了公司蓋章之後我就可以隔天在外面,簽給其他任何一間經紀公司,和做我想做的事情 (包括幕前的演藝事業),但是因為時程太趕所以沒有等到公司蓋完章拿到副本就離開香港了。過兩天之後我的經紀人使用微信告訴我說已經與甲方公司正式解約了,而他說合約已經蓋章了甲方公司程序都走完了,解約副本在他身上,會找時間拿給我(這些他說的都有證據),但是一直推拖,事隔一個月才跟我說甲方公司將合約收回,所以這合約公司並不會承認。
我想請教律師,以此情形是否在我沒有拿到副本的情況下,合約依照法律是成立的?就算是甲方公司任意收回且不承認? 而在之後如果我跟其他公司簽合約,甲方公司是否會依照未解約的情況下告我毀約?
而我的經紀人他未經我同意就將副本還於甲方公司,請問法律上他這樣的行為會有觸犯到什麼樣的條例嗎? 還有一般在台灣可以寄存證信函去香港嗎?因為上次我詢問郵局他是說只限國內存證,國外他們不存證,而真的到時他們收到函之後不回應我的話,我是否真的要跟他們打官司?而如果他們真的不承認,我是否真的束手無策了呢? 非常改謝您的時間
謝謝
吳致毅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發律師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前男友返還車輛或返還您所繳交之金額,若對方屆期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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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違約金的部分,若將來對方請求,則您可以主張過高而酌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各位律師好
因為我把正在訴訟中(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事件)被告答辯狀節錄某段落,PO文在FB不公開社團上(社團有1千多人),詢問大家意見。
首先此份答辯狀並不是法院交付,或當庭交付,是相對人在庭外親自拿給我,上面既無相對人年籍資料、也無收狀章、日期等等。
因答辯狀內容是關於我的土地權益問題。我捍衛我權益,因民法773土地所有權,除法令有限制外,於其行使有利益之範圍內,及於土地之上下。如他人之干涉,無礙其所有權之行使者,不得排除之。
那段落內容大概就是”對方說他只要提共土地完成汙水下水道工程,那我們家的地就必須是提供雙向雨水排部分,那他們家越界(假設)我家部分因為在空中不妨礙他人行走,就沒有拆的問題。
第1段是說他們XX年XX月XX日申請再鑑界,因為地政已知於法為合,受理後擇期通知鄰地。但是這已經被駁回(法院發函2次都被駁回,原因因為上了法院就不應該再鑑界,這是法律有規定,但我不清楚為啥法官就是不聽原告說)
第2段就說地有XX平方公尺,是很小的。所有權狀是在地政處復丈(勘測)核發,量地坪是地政機關職責所在。
第3段對方說他只要提共土地完成汙水下水道工程,那我們家的地就必須是提供雙向雨水排部分,那他們家越界(假設)我家部分因為在空中不妨礙他人行走,就沒有拆的問題。
第4段 以上(三)必須等再鑑界過後再議,相對人可先自行撤告和解,鄰居是可以喬的,耐心等待是相對人必須做的
第5段 被告很誠心解決方案,請法官主持公道
目前再鑑界申請一直沒下文,但我去問過了法院了2次都被駁回,必須再等開庭,第一次理由就是依辦理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補充規定,第1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土地界址經權利關係人已向法院提起確認經界之訴者,地政事務所得不予受理申請界址鑑定。因為這法條是得不予,代表可以或不可以,所以法院誘發一次文給地政,但又被駁回,但理由我不知道是啥,書記官沒告訴我
第一段和第二段 個人認定是息息關關,因為上法院後只要法院囑託復丈測量即可,但法官卻又要走行政程序。
第3段目前已經不會有對方提供土地做汙水問題,我們也不用提供土地雙向雨排,因為工程方式改變
因為此篇留言下方被其他人留言,他們認為他們被汙辱,所以我連帶有關係
因為文章是我PO的,我公開了在法院中訴訟中的文件,我斷章取義,並沒有公開整份內容,這樣會誤導他人。
請問各位律師這要我有事嗎?
2.對方的答辯狀並不是透過法院或庭上給予,我怎知道法官有無受理
3.文章是我PO的沒錯,但我並沒有汙辱任何人,文章之後我也刪除,他說他們已有截圖備份準備提出訴訟(連按讚的也要告),大部分只有對我PO文章的按讚,沒有人對疑似妨礙名譽那個人的留言按讚
4.如果我真得有罪請問是犯了哪一條 ?洩漏公文?洩漏隱私?毀謗?妨礙名譽?還是
5.如我是犯了309、310,我可以用311條第1項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和第3項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提出自保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如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王小威 的發言內容:
我透過仲介買了一間舊公寓,我們出的價錢在當區算高,只因仲介告訴我們沒有漏過水,後來我付了三成價款 ... (恕刪)
您好
漏水部分其實可以解約
而且兩人為夫妻關係
其實這個是重大資訊
所以這部分我認為應該有機會解約或甚至請求返還仲介費的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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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保管遺囑與偽造與否是兩回事
我建議你們可以提出民事訴訟
確認遺囑真實性
然後移送鑑定單位鑑定
如果確認為偽造
那就可以在告刑事偽造文書
如果是真實的
那這樣至少可以避免誣告
要拿以前的文書記錄來作鑑定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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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先生在FB上公開PO出影片
是有關他被警察取締時的衝突的畫面
看到後我就留個言說:
占用道路就該清掉,警察執行公務有錯嗎?這跟闖紅燈被開單還反罵警察賤有差嗎?
接著湯留言
湯:劉先生,你是腦殘嗎?請你仔細看完影片跟法規再下結論好嗎?還是你另有所圖?
我:我有罵你嗎?請問你開頭就辱罵這行為對嗎?
我:我沒別的用意,就是替警察叫屈
湯:那不叫罵,是形容詞!
湯:請問警察委屈在哪?
我:請問警察錯在哪?強詞奪理,可以請警察機關看看是不是形容詞
後來他就在FB上公開PO了一個文章 其中有明確點出我的名子
湯凱成
11月1日 1:52 ·
老實說像劉仲維先生這樣的發言方式,非常像執政黨在刻意混淆視聽的手法,手法粗糙,又不做功課,一味想要製造人民對於政府的良好形象,而刻意顛倒是非,這是非常要不得的行為,錯就要知錯,才能從中學習,記取教訓,只是一直規避,推託,這才是最錯誤的示範!所以我合理的懷疑,劉先生應該是中山分局的一分子;我真的為了我的子女憂心,執法人員如此無能,甚至是無賴,未來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事實就在影片中,還可以更改嗎?像我這樣的事情,誰可以給我一個公道?誰可以幫那些阿姨爭一口氣?還是做資源回收就是低賤的工作?
我留言
我只是一名大學生
錯了知錯好意思說?
都被開多少單了
11月1日 11:02 · 讚
劉仲維 人行道你家的?被開單罵警察行為正當?
無賴?公平正義?
你想什麼公道?繼續佔用道路?
11月1日 11:19 · 讚
他沒有回應
之後他又公開PO了一個文章
湯凱成
昨天 1:58 · Hsinchuang ·
劉先生,我真的強烈懷疑你的身份,所有留言,只有你的最激動,你對警察的同理心超級強烈的!七萬多人支持的事情,只有你們那個社群一邊倒;你不懂什麼是多數決嗎?當你的想法與多數人不同時,應該要改變自己的想法,或靜下來思考一下,用別人角度看看,思考,這才是文明社會的正確思維,不是嗎?
表單的頂端
Fsdf Fdg 應該他心裡有數也有可能被警察收買了 人民保姆
也是領我們這些民眾的錢啦 做人要將心比心 劉先生:我告訴妳
人在做天在看 假如今天換是你
你會怎樣呢 妳幫警察說話有好處嗎 還是他會頒獎給你嗎 還是記一支嘉獎給你 坦白一點他也是領妳薪水啦 如果酒駕 撞車
我就看看警察會不會幫妳講話
22 小時前 · 讚 · 2
劉仲維 收買啥?將心比心,那你有對附近住戶將心比心嗎?還好我守法~頂多為未依規定行駛禁行機車道,乖乖被罰一張,不像有人可以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回收場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不要只會將心比心好嗎?劉先生。如果妳會將心比心你早就對這些阿姨將心比心了.一個無心的人把這句有意義的話掛在嘴邊.拜託不要在侮辱這句話了.你這沒心的人就閉嘴旁邊蹲.虧你是個有讀書的人.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違規是不是事實?被檢舉是不是事實?哪裡來的七萬多人?多數決?是要公審嗎?你以為是選舉啊?我之所以會盧上你就因為你前天劈頭就一句腦殘,已備份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所以你的將心比心就是我要生活要賺錢,整個城市我都能用,造成鄰居困擾沒關係~這樣嗎?還真是無私啊~~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加油~把全世界都變你的回收場吧~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哈哈哈好好笑.你不要在那邊回應別人的文就不會被罵了啦..自己自討苦吃還在那邊叫嗎?備份就備份阿好可怕ㄛ.搞不好你去法院還覺得是你自己沒事找事做自取其辱.沒什麼本事的人就乖乖的去玩你的開心農場種菜就好.不要在這邊自己回應一些沒意義的屁話可以嗎?乖乖的種菜吧.
17小時 · 讚
張家銘 你也加油吧.把世界邊你的開心農場吧.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違規是事實,繼續辯~
我倒要看看錯的會不會被喇叭成對的~
張先生,請問你說話有依據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違規還能說話這麼大聲~喝醉啦?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我繼續辯又關你屁事?別人違規又關你屁事?好好的回家顧你的開心農場就好不要在這邊給人笑喔要好嗎?
17小時 · 已編輯 · 讚 · 1
張家銘 整件事與你無關!你吃壞掉啦?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挖賽大絕招~甘你屁事,
你是屁孩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他發文點名我了你覺得有沒有我的事?倒是你,誰啊?旁邊乖乖蹲啦~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可能你比較像吧.第一次被屁孩罵屁孩欸.自己都不知可恥了.別人想po文抒發情緒關你個屁事?看不下去不要看ㄚ.看了又在那邊腦羞.大腦神經控制不好ㄛ?書讀太多讀壞啦先生?有問題就要看醫生不要在外面嚇人啦好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眼睛還好嗎?他點名我了,我回覆有什麼問題嗎?小屁孩國中生?高中生?沒關係~原諒你的不成熟~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視力還不錯啦.他沒有點名你的時候你還不是有在那邊汪汪叫?自己沒事找別人的文留言又在那邊腦羞?沒關係我可以原諒你沒去看醫生.我會多多關懷弱勢兒童.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他違規是對的不該罰,警察擾民斷人生路,還是什麼?違規已經是站不住腳了,還可以嗆聲真是厲害啊~在下佩服佩服~
17小時 · 讚 · 2
Fsdf Fdg 劉先生 妳可以去演講了
妳對警察那麼中心 為何妳不去當警察呢 還在做木工 自以很厲害嗎
講那麼多廢話
16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謝謝你的佩服~我想別答的就是別人po文抒發情緒有你的事嗎?看了別人的文不順眼就腦羞嗎?腦袋無法控制自己嗎?哈哈哈哈我嗆聲ㄛ好像是你先嗆的吧?自己無恥還不知道自己無恥的人多可憐啦.我們要多多同情他.
16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劉先生,你真的是大學生嗎?你應該看得懂中文吧!還是你非本國籍?我的本意是在替阿姨出口氣,要個公道,你卻一直模糊焦點混淆視聽,我真的覺得你的動機不單純!
16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F:木工?眼睛還好?需要介紹醫生嗎?
屁孩:他po我名子我能不理?
湯:我的重點則是你違規還大聲喔?國籍怎麼了?你要什麼公道?把人行道讓你無限使用?你就天天違規吧~警察辛苦了~
15小時 · 已編輯 · 讚 · 2
湯凱成 幹?你是怎樣啊,那麼多英雄俠女解釋給你聽,你還是要模糊焦點,你的理解能力是不是有問題呀!
15小時 · 讚
劉仲維 你沒佔用人行道,會有人檢舉?會有警察來?阿姨辛苦撿的紙就你這種不肖業者害的,還想說什麼?罵髒話耶~好害怕~~
15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你不覺得你已經引起公幹了嗎?幼稚!
15小時 · 讚
劉仲維 是喔~公幹也是你們幾個幹,另一個粉專呢?你站得住腳?私訊你了,請看看吧
15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我不懂你的意思,講明點!
15小時 · 讚
Wei Ni 劉xx 你覺得你這樣很厲害喲 哈哈哈 笑死我
不要只會靠嘴巴
還有沒有
14小時 · 讚
Fsdf Fdg 他就是只會嘴巴
還會幹嘛 我們就看他多厲害啊
13小時 · 讚 · 1
Wei Ni 想當網路紅人吧
13小時 · 讚
Fsdf Fdg 應該是哦
13小時 · 讚 · 1
Fsdf Fdg 劉先生: 妳家近很有錢 過的很好
妳要想想別人 人家都在撿回收了
有愛心了 不管違規不違規 阿伯 阿姨 很有愛心在做資源回收了
妳要有同情心啦 人家環境沒有比妳好 阿伯 阿姨 每天做資源回收
過著生活的 那警察呢 在那邊辣涼
等領薪水 還欺負老人家 人家以經日子很難過 劉先生 妳考慮這點嗎
妳生活一定不錯 但是人家生活中不想妳一樣 還在這邊幫警察講話
13小時 · 讚 · 1
Wei Ni 他就是生活太好
閒閒沒事找事做
13小時 · 讚
Fsdf Fdg 對啊
11小時 · 讚
劉仲維 聽不懂?違規了是不是事實呢?
這件事情不就是因為湯先生違規了才引發的?
日子難過但是該遵守的就要遵守大人大種需要我教嗎?
10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請問影片中是不是有違規事實?
有!警察對~
請問警察執行公權力是否順利?
沒,因為遇到刁民
就這麼簡單,問題解決~
繼續吧~希望警察天天光臨
10小時 · 讚 · 1
Wei Ni 劉xx 公道自在人心
10小時 · 讚
劉仲維 維尼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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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你會錯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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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劉仲維你還是滾回你的鬼島取暖吧!別再這丟人現眼了,在這你只有被公幹的份,看你何時會搞到去拾荒的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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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請天天光臨吧!那些警察就跟你一樣只會吃飽沒事幹還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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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薪水真的是 大才小用 有種就去欺負黑道或者是通緝犯,別只再這裡欺負善良,丟人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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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請你跟那些自以為是的大才別在小用自己了,可以嗎?你們這些鬼島台灣的 鬼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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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聽不聽的懂人話,警察對那些拾荒者強取豪奪就沒違法嗎?你們只是借職務之便順便欺負那些拾荒的弱者,還可以有保護傘保護的傢伙,囂張個屁啊!等到哪天戰爭的時候你們這些人還不是要躲在我們這些後備軍人的後面當啥都不是的 屁 到時後你們再囂張給我們看啊!到那時候你們自以為是的保護傘啥都不是只是個讓你們丟臉的破傘,想到那時候不管會不會發生,都讓我替你們感到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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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張大哥 說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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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只是看不慣而已,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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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這種人就是讓人家覺得氣結,只會欺負拾荒的弱者,不敢欺負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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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看不起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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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張先生仗義直言,小弟非常感謝,但是卻還是有人硬是要把焦點給模糊,讓人心寒至極,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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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的良心還沒被狗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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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雖然這個社會生病了,了但是還有張先生等各位英雄豪傑情義相挺了,小弟實在是倍感窩心,可惜還是有妖魔鬼怪在混擾亂視聽,實在是令人非常惋惜,現在這個社會的是非跟對錯已經不再像從前那樣單純,可以為了自身的利益顛倒是非,幾盡混淆視聽之所能! 小弟真的非常希望能回到從前那單純的台灣,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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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黑就黑,白就白,阿姨可憐,占用人行道業者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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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劉xx 是佔用你家是嗎?
那塊地你收錢的是嗎?
一直講不膩嗎?
你家是住大海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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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還有我真想告訴你
姓劉的全世界那麼多
你幹嘛自己先對號入坐
是有指名道姓嗎?請問
好笑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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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阿姨阿~我有惹到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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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照你邏輯~我只是說占用人行道業者可惡~沒說誰耶~
還是被開太多單,已經是不肖業者代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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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詠興 他有他的想法干你屁事啊 這四個字你不是很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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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光是違規就站不住腳了~別在大聲啦~
警察加油~維護市民用路權益~罰到他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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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干你屁事不是我先講的呦~~~眼睛放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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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哈哈哈
大家看一下 我說劉xx
沒說他唷
又對號入座了
就是看不慣這種靠嘴巴又沒膽的人
我一點也不痛不養
不要一直騷擾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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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說阿姨~沒說你呦~大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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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劉仲維你別在拗了,你們欺負拾荒者才是黑,你們這些利用中華民國賜予你們權力而來合理欺負人的狗屁事情才是真正讓人唾棄的,你們這種人才真的是可惡至極,我嚴重懷疑你是個不分黑白事非的無良警察,你們這種人何止可惡,比那些賜給你們權力的政府還要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在說一次別拿著雞毛當令箭,你們真的比那些政客還要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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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占用道路是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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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詠興 很亮啊就是很亮才看的到沒良心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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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黑阿~沒良心的不肖業者占用人行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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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加油~~警察開到業者不敢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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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劉先生,你真的白目到無人能敵的境界,影片都拍的清清楚楚、連分局巡官都認為員警行為過當,叫我不要放在心上,我還有錄音檔,真的很不想把這一段?出來,枉你讀到大學,連是非都不分,一直刻意用心良苦顛倒是非,你到底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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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劉老頭,你才是會拗,老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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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有說我同情阿姨囉~
只是對你這不肖業者的行為感到不齒~
占用道路還凹警察~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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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因為他無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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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湯大哥 不要理那種愛對號入座 又感覺沒讀什麼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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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先生你好像年紀比我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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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現在是違規先大聲就贏囉?乖乖交罰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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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才是無恥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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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別在裝了,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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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詠興 請大家不要在回他了 浪費自己的時間 懂得人就懂 不懂的人 講在多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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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說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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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你這無理的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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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你是在威脅別人唷
還是我應該其他人民保母治你
不是只有你好過 不要太小看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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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只知道有不肖業者占用道路導致鄰居困擾,颱風尾掃到阿姨~然後業者持續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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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你何時才要處理你這三害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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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威脅?哪句啊?好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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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誰阿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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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的勢力?誰有勢力?想威脅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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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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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我認知你才是應該處理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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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詠興 你看看陷阱跑出來了吧你不是說我眼睛要放亮 夠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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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何時要掃到你那,我等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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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可以說說到底是誰嗎?叫啥名?提醒注意用詞喔~現在網路很好打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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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會怕就好,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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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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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哈哈 我在跟你說話嗎?
真的很愛回耶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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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真是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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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挖乎~好兇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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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違規大聲就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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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劉先生,你的口供又不一樣了,現在變成同情阿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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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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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被開紅單不要繳,盡量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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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咬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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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關你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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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專攻我的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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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從頭到尾都在說我是在看不慣不肖業者.就是妳害了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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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沒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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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們這些淑辣也只會開紅單還能幹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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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有~就別大聲~下系下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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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違規你開我紅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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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會被開還不是自己違規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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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開啊!4小時 · 讚 · 1
張志生 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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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就交吧~~盡量占用道路~盡量開~看會不會開到不敢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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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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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張大哥 別理那種人
早晚踢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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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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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道路你家的嗎?
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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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寒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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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道路是公共的.難道是他家的嗎?
不能占用就不能占用還大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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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喔!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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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我笑到肚子好痛喲
怎麼有人一直跟我對話
我又不認識他
立冬還沒到 一直遇到怪人
嚇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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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公家是你家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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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在哭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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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有人自言自語~好好笑捏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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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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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也不是他家的他能站用?是用路人!是公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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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別哭啦~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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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錢難賺~別再違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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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滾回去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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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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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劉先生你詞窮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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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回你的鬼島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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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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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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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山 這以經是針對性了 警察取蒂沒有錯 但是那位警察的轄區奇他違規都一識同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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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無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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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才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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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他是有人檢舉,加上他本人屢勸不聽,警察不盯他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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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問題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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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沒禮貌人家張先生都一直稱呼你為劉先生,你卻直呼人家的名諱,這不是一個文明人應該有的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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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別在扯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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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到底你的目的何在?請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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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真的是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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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名諱?你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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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被公幹還有臉待下去真的是臉皮狗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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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的目的很清楚,我在聊天室有跟你說了,我是打白話文,還需要註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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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厚臉皮的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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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你說誰阿~大聲說出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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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是白話文而是白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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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看來我們爭執的是不同的事情,一件一件來。
你主張的是那位阿姨路過被無辜掃到,真的很值得同情,可以跟那位阿姨去警察機關申訴,我阿罵也有在撿回收,我也知道很辛苦,針對這件事去申訴,不要讓阿姨辛苦撿的付諸流水。
另一方面,你們違規是事實了,就別大聲嗆警,他們沒有很喜歡開單,東西也別再擺到人行道了,以免再惹鄰怨,也不會再出現事端。
第三點,你一開始罵我“腦殘”,甚至公開po文,我感覺受辱,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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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白目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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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這是我早上傳的,你也看過了,有要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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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你在說誰?4小時 · 讚 · 1
張志生 你以為每個人都像你們那麼閒嗎,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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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沒人像你們那麼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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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權益不維護?那就是你的問題啦~4小時 · 讚
湯凱成 更何況事實就是事實,為什麼你要斷章取義?
我從頭到尾都說我違規是我不對!我是同情那位被欺負的阿姨!根據這兩天的貼文,你又變成針對我的違規窮追猛打,你到底跟吳姓員警是啥?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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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怪誰?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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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有說你嗎?別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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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說你說我阿~好奇你在說誰不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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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不然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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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怪你嗎?還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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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怪占用道路的不肖業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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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不是說你,你搭啥屁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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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擾鄰造成檢舉進而導致阿姨掃颱風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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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哪位啊!這麼有正意幹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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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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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我不能跟張先生說話嗎?好奇一個人再對空氣說話呀~想確定她的精神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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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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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鄰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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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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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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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不能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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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又是哪跟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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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路人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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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一個大學生也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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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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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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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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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噗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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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關你屁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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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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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比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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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我為什麼要跟你道歉?就跟你說腦殘這兩個只是形容詞你是要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你的說法一變再變,怪了?你這「目閘仔」別在找漏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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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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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絕招~關你屁事耶~
看到占用道路,我是用路人,不關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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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就是心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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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住海邊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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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就要看警察機關怎麼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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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管那麼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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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看你大頭貼發現你在海邊耶~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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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又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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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警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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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先生你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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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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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是公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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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不能在海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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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可以阿~沒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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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垃圾山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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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才該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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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我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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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誰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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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湯先生你很會打臉捏~名諱?剛怎麼又墊墊了?很會說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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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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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警察是你爸爸嗎?你有點志氣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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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有說你嗎~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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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哪有你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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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我有說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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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湯哥阿~PO影片打臉就算了,現在留言也可以打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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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屁事會別不會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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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你在跟誰說話?好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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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打臉的是你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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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就乖乖不違規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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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跟誰說,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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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問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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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問不得喔~很兇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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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違規又關你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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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小生~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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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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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兇給我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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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淑辣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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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你兇阿~怎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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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現在是你沒有警察會覺得不安全嗎?還是你是警察之友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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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在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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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你可以不用再扣帽子了,我只是大學生.公民也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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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所以你會對我怎樣嗎?恐怖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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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就當你的淑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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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誰是淑辣說請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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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你又能對我怎樣,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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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就省省力氣~違規就別大聲乖乖交罰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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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沒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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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幹啥,我有說誰嗎!你是不是心虛又要ˇ對號入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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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誰沒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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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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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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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所以在問你說誰嚕~說了看到一個一直在碎念的人要主動關心,確認他精神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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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照一樣邏輯.
沒路用的腳小~~(我沒說誰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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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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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當然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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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真替你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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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可以把名子說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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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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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這樣要檢舉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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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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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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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帶種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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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也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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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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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說你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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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帶種你指名道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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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呢?沒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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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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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又加油,黑心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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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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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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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還是要重申.針對你在之前PO文說我腦殘,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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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是不爽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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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加油~心平氣和下來免得高血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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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要是不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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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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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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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有高血壓就別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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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去睡你的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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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希望你晚上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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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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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對不起,劉先生!我不該把你有病的事實講出來,抱歉,讓你受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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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有點多
主要是湯先生他一開始罵我腦殘,中間我有私下傳訊息給他,要他道歉,他不道歉,而其他人也幫腔,請問他算是侮辱嗎?幫腔的人有侮辱嗎?
另外,他在別的地方還有說希望我一輩子能"平安"不會遭逢巨變,他特地把平安刮起來,我覺得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算是恐嚇嗎?
以上的內容我都有截圖
有一部分文章他刪除了我也有截片段,其中他在留言中罵我"腦殘"的文章刪除了,可是我有截圖,公然侮辱成立嗎?
法律上我站得住腳嗎?
不好意思問了這麼多問題
重點有用粗體字標注.紅色也是
麻煩律師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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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家有塊向仁愛之家承租之農地(是爺爺輩三七五減租承租下來之農地)
於當地有建屋至少25年以上,屋前有一塊小空地
目前地上權承租人是我爸,但我爸在我國小時就已拋妻棄子找不到人了
之前有報過失蹤人口,但好像有被警察找到
就因如此,問題來了我大博士開餐廳辦外燴的
2008年他於該屋前小空地搭臨時帆布架在那煮菜
但約快兩年前大伯自行將該處臨時棚改搭建鋼構鐵皮屋,並且於該地建置冷凍櫃設備等等
因工作忙碌也與現居地有小段距離都沒回去,日前我得知此事後覺得不妥
想立刻解決直接找大伯請他搬遷,想當然爾 對方不肯,也因我執意搬遷態度強硬
大伯不想與我溝通不予理會,我想?????請問
Q1.如何趕走我大伯並拆屋還我地上權
Q2.該處鐵皮屋應無建築執照,應屬違章建築,原想直接向縣政府舉報,但礙於該地是承租,我是承租人兒子且目前是該戶戶長,我該如何辦理才能維護自身權益且不須另外負擔相關拆遷費用及避免一些法律責任
Q3.並無出租及收取租金,我媽僅請大伯繳交所使用之水電費用,也並無開立收據,我想請問我有權自行斷水斷電且無提供其水電之義務吧。
Q4.能否能向對方求償(像是請假辦理一些斷水電作業及房屋損失等等)
相當謝謝您所提供之意見 萬分感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拆屋還地、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不要任意斷水斷電,避免涉犯刑法強制罪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首先感謝上方幾位律師們的寶貴意見,讓我有了後續的打算
日前已於前往協商過,協商不成已經確定要走訴訟這一條路後續該如何進行提告程序
想再請教後續問題
應該會聘請律師,請問一般來說這種案件收費範圍為多少,想先有個大概了解
一般這種訴訟過程大約會進行多長的時間才能結束
(請問這能走簡易庭嗎?抱歉沒什麼概念@@)
(對方有承認及當地鄰居都有印象,還須要舉證嗎?) 承上,一般來說這我方能求償多少?
不當得利一般都怎麼估算較為合理求償,不會被認為獅子大開口,另外若拆除拆除鐵皮屋肯定會傷到原有祖屋跟廣場地面,這方面應該能一併進行求償修繕嗎? 我方須最好備上哪些文件或資料較佳,想直接與律師詳談,儘量少再走一趟。
By the way 我居住於桃園
再次感謝!

事發經過:
家人於2014年9月6日至TOYOTA汽車南部某營業所,與副所長與業務購買:全新汽車 ALTIS 1.8 白色尊爵版天窗款,當天簽立合約(汽車公司定型化契約),成交價78.5萬,消費者付訂金10萬元,合約註明"約45天後交車"。
但簽約後,營業所便以汽車生產線不再生產ALTIS 1.8 白色尊爵版天窗款為由,拒絕交車履行合約。逼迫我們接受與訂購商品不同之汽車:
方案一:更改成無天窗款式,退款七千元
方案二:再加價購買2015年式漲價後的汽車,且選擇以上兩個方案均不保證交車時間,等到明年也有可能。
我們表示無法接受,賣方態度轉為消極不聯絡,我們向TOYOTA總公司客服申訴三次皆未獲營業所任何回應及處理,態度惡劣,10/30只好到消保會對業務所進行第一次申訴。10/31,副所長來電,表示他與公司協調後有一些新的方案,但無法在電話中告訴我們,請我們今天到營業所與他們當面談,但今天要上班無法配合前往,副所長說明天再打電話跟我們聯絡。
我想諮詢的法律問題:
問題1.
因為當時簽訂的是汽車公司定型化契約,上面只有規定:車商若無法履約,消費者可請求返還訂金與此段時間產生的利息。
請問我是否可以 依照《民法》第249條第3款規定,「契約因可歸責於受訂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當事人應加倍返還訂金」,跟公司求償呢?
以及這樣訴訟成功率高嗎?還是大多數人只能拿回訂金而已呢?
之前有找到2012年11月類似的案件新聞:
<買白車缺貨 獲判賠雙倍定金 車商定型化契約欺消費者 "無效"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105/34620763/
問題2.
副所長說無法在電話中告知我公司目前的方案,請我們到業務所跟他們談,請問這樣是否合理?我在協調過程中需要有第三方公正單位陪同嗎?或是需要做什麼資料收集記錄嗎?因為單獨前往面對大公司覺得很擔心,我現在該如何回應業務所呢?
問題3.
因為有在相關的網路版面PO文事發經過,若有網友在版面上公開詢問:與我簽訂合約的業務所是哪一間?請問我能夠私底下寄信告知網友嗎?(沒有公開公佈營業所)?會觸犯何種法律嗎?
感謝諮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攜帶錄音筆,將協調全程錄音,並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無誠意與您處理,再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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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89條規定: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一、自書遺囑。二、公證遺囑。三、密封遺囑。四、代筆遺囑。五、口授遺囑。第1194條規定: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
遺囑需依照法定方式,方有其效力,您可考慮委任律師代筆遺囑,並與律師討論遺囑內容,符合民法第1189、第1194條之規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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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簽訂買賣契約後, 賣方即有於約定之最後交屋日交屋之義務,若賣方未於最後交屋日交屋,會有遲延的問題。
所以,建議您們趕快跟公公協調,同時為避免協調的時間拖到交屋日,先跟買方約定好延後交屋,在看怎麼補償給買方,或是雖然交屋了,但先訂定回租契約(意思就是先交屋,但是買方變成房東,您們變成房客,然後您們交付租金給買方)。
但是,若是先交屋但訂定回租契約,買方可能會擔心因為公公還住在裡面,是不是會有屋況瑕疵的部分沒被法注意到(比方說可能在大櫃子後方有漏水情形,但因為賣方還住在裡面所以在交屋時沒辦法注意到),可能會要求押款交屋(意思就是在買賣價款中先扣除一部分的價金於特約代書處,若之後賣方搬走後確定屋況沒問題才將押款返還給賣方)唷。
若有任何問題或不明瞭的地方,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我在網路上總共販售大約300款商品
其中有一款商品的標題
危險V曲線性感內衣˙深V 唯美蕾絲 極度誘惑
裡面有寫到 極度誘惑 四個字
結果沒想到這四個字居然是個內睡衣的商標
我以為只是對性感商品的形容詞 就像 極度漂亮 這樣
也看過有香水用 極度誘惑 這四個字
說實在的 收到mail時 我一度懷疑這是詐騙
所以我利用信件裡的地址 google出了他們的公司名 電話
然後打電話到他們公司
結果打了兩次老闆娘都不在
員工說後來就給了我老闆娘手機
打電話去後
老闆娘說他們要打擊仿冒
而且很多人用他們的商標 導致權益受損
但他們也不懂法律 老闆人在大陸 也沒空管這些事 所以才委任別人處理
他們說他們這個牌子已經很久了
附註:交談的過程中 老闆娘沒有承認她是老闆娘 所以我無法直接跟老闆娘談和解 而且老闆娘也一直說 他們也不懂法律
最後 老闆娘說要傳簡訊跟我說事務所的電話 但已經過了快兩個小時了 也還沒收到簡訊
雖然我知道 並不是不知者就能無罪
也對於可能侵害到他們的權利感到抱歉
但這四個字 真的太很難想像會是個商標
而且我的東西才賣200多元 賣的東西跟他們的也長得不一樣
要我賠5000元 真的太多了!
我真的很想直接跟對方解釋 可是對方說老闆在大陸
請問 這樣的情況
如果對方要告我的話 我會怎麼樣?
附註:收到信時 我已經馬上停用這四個字了!



非常非常感謝兩位律師的回覆!
1. 感謝 謝律師 提供詢問信箱
2. 感謝 顏律師 您的回覆真的讓我安心了不少!而且也讓我長了知識(大感謝!!)
(現在才知道"商標權,並非只是單純的幾個字而已"公司向智財局申請商標登記時,是以圖案包含字的方式去前往申請)
雖然我也不是真的拿不出5000元.但因為真的覺得很冤.所以真的不想付5000元
我覺得對方給我的感覺不只是怕有人仿冒他們的商品.侵害他們的權利而已.而是本來就是打算對我們這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人進行求償 (會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我10/17收到XX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告知這四個字是商標後.馬上回信道歉.告知對方我不是故意的且已停用這四個字.但對方沒有回覆.直到10/30我才突然又收到通知書.要我付5000元)
(以前我不只一次遇過有人盜用我的圖片.我也都只是請對方下架而已.因為說真的像我們這種平民老百姓除非對方太過分.不然實在沒力氣和金錢去告人)
附註2:我今天問朋友.妳覺得極度誘惑是名詞還是形容詞?妳有沒有聽過這四個字?
結果她說好像有(我嚇一跳.想說難道我朋友知道有這個牌子.真的是我的問題嗎?)
正當我傻住的時候,她接著說這應該是色情網站常出現的詞吧....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先至法院對其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確定後可強制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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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114條:「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三、兄弟姊妹相互間。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民法第1116-1條:「夫妻互負扶養之義務,其負扶養義務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其受扶養權利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尊親屬同。」
民法第1118-1:「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由您的陳述與上開法律規定可知,您父親的扶養義務人有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原配所生之子女)及原配。然如您父親有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或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之情形,即對渠原配或原配所生子女為不法侵害行為或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時,則可能有扶養義務減輕或免除之情形。
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您母親顯然於30年前有犯通姦罪之行為,然因通姦罪為告訴乃論,需被害人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依您所述,告訴期間可能早已經過。然如現今仍有通姦行為,則可能另外成立犯罪,且可經由原配之告訴而被追訴。


律師您好,
有關「通姦的部份,倘若仍然持續當中」,這個是否需要提出證據?或是會請當事者(我母親)說明?有關子女共同扶養應以父親名義提出告訴,還是由兄弟姊妹名義請求提出告訴會比較好?有關父親名下不動產皆過戶給原配子女一事,當時調解時,原配子女說明父親將不動產拿去跟銀行貸款,貸款還不出來故而過戶給原配兒子負責清償貸款,但父親處置不動產一事,我方皆不清楚,也未享用到其中利益,我方子女只知道父親於50多歲(我10多歲)就未再賺錢養家,去大陸經商,於大陸經商失敗,我方子女都是由我母親辛苦扶養,我方是否也可提出父親勞保資料來證明父親並未完全行使他應有責任及義務。附帶一提,我方子女與原配子女年齡差異2~15歲,以父親勞保記錄來看,父親對原配子女有盡的責任比我方多。補充說明,我方只想主張請求原配子女共同扶養父親,但不想影響到我母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