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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西 103-10-13 11:05

您好:

我的父母在民國82年離婚,原因是父親重婚,母親當時並未對父親提起告訴,只想爭取小孩監護權,而最後我和我的兩個姊姊監護權都在母親,父親給了母親贍養費新台幣三百萬。由於母親不懂法律,當時的律師也沒有告訴她,所以後來母親以為她有監護權後父親對我們小孩則沒有任何義務,離婚協議書裡也沒有任何提到父親須給付小孩撫養費或探視的任何事項,而多年過去,母親從未想阻止父親探視,但也可能因父親已另組家庭,所以自離婚後,從來都沒有來探望過我們,也未曾盡過父親的義務。

待我們都大學畢業出社會,母親也漸漸知道即使離婚另一半仍有撫養義務,而目前母親想向父親請求我們三個小孩撫養費,但由於我們皆已成年,現在三個小孩也都在25至30歲間,而在民國100年我有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父親的戶籍謄本,發現父親目前也另外生了三個小孩,想請問:

一、由於我和我二個姊姊已成年,是否可再向父親請求過去的撫養費,可請求大約多少的金額?另時效是否已超過?

二、因父親和我們早已斷了聯繫,也另組家庭(另有三個小孩),如之後父親過世,我們也無從得知他是否往生,是否會有機關會自行通知我們?又如父親如不想將遺產分給我們三個小孩脫產至其他親人,我們該採取什麼樣的方式爭取到我們應有的部分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3 11: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無法請求扶養費,因為已經無法扶養。不過您的母親可以請求代墊扶養費的不當得利,不過必須提出相關代墊的事證才有辦法提告

2、國稅局倘若有查到的話,會通知,否則僅能於其他繼承人就遺產動產處理時通知才會知悉。倘若遭侵害,可以提起繼承權回復訴訟

 

 

林智群 (klaw) 103-10-13 18:30

你已經成年,是沒辦法請求撫養費的,

不過你母親有替你父親撫養你們,

這樣的支出是可以請求的,但有時效問題(15年內要主張)

現在103年,你母親只能請求88年以後的代墊費用

至於繼承權利部分,你們還是你父親的子女,

父親萬一去世,財產還是由你們跟對方三個子女平分,

萬一被侵占,到時再視具體情況決定訴訟策略

 您好:

如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如果找不到母親代墊費用之單據

可以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之各縣市每月消費性支出之金額為請求依據

另外父親目前之配偶將來也是其繼承人之一,

你們也須與其平分父親之遺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南西 103-10-13 10:58

您好:

  我的父母在民國82年離婚,原因是父親重婚,母親當時並未對父親提起告訴,只想爭取小孩監護權,而最後我和我的兩個姊姊監護權都在母親,父親給了母親贍養費新台幣三百萬。由於母親不懂法律,當時的律師也沒有告訴她,所以後來母親以為她有監護權後父親對我們小孩則沒有任何義務,離婚協議書裡也沒有任何提到父親須給付小孩撫養費或探視的任何事項,而多年過去,母親從未想阻止父親探視,但也可能因父親已另組家庭,所以自離婚後,從來都沒有來探望過我們,也未曾盡過父親的義務。

  待我們都大學畢業出社會,母親也漸漸知道即使離婚另一半仍有撫養義務,而目前母親想向父親請求我們三個小孩撫養費,但由於我們皆已成年,現在三個小孩也都在25至30歲間,而在民國100年我有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父親的戶籍謄本,發現父親目前也另外生了三個小孩,想請問:

一、由於我和我二個姊姊已成年,是否可再向父親請求過去的撫養費,可請         求大約多少的金額?另時效是否已超過?

二、因父親和我們早已斷了聯繫,也另組家庭(另有三個小孩),如之後父親過世,我們也無從得知他是否往生,是否會有機關會自行通知我們?又如父親如不想將遺產分給我們三個小孩脫產至其他親人,我們該採取什麼樣的方式爭取到我們應有的部分呢?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14 09:52

一、可以請求,但必須以您母親名義提起。依據是民法第179條之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又需注意15年時效,亦即從起訴時回推15年去計算自離婚後至尚未成年之期間。金額則是可參考行政院主計處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二、稽 徵機關於查悉死亡事實或接獲死亡報告後,應於一個月內填發申報通知 書,檢附遺產稅申報書表,送達納稅義務人,通知依限申報(遺產贈與稅法第28條),是以,若您父親往生,因為一般都會有遺產稅申報問題,所以應會有稅捐 機關通知。又,民法繼承編保障每位繼承繼承遺產的最低限度,亦即「特留份」,一旦受侵害自得請求返還遺產

103-10-13 01:48
律師你們好,我們是在商務旅館時被帶到警局,但我好像不小心害了我的朋友成為轉讓,我第一次被抓所以我很害怕,整個腦袋都是怕我會因為這樣進去關?所以做筆錄時我有不實! 做筆錄時警察詢問我是否購買過毒品,我答:沒有購買過(因為我不懂法律,我以為購買會有罪,所以我答沒有購買過),之後警有詢問我吸食的k他命是誰的,我答:A朋友的,(可是事實上是我自己購買的,因為我害怕前面說沒購買過後面又說是自己購買的這樣筆錄前後不一會有罪,但卻無心害了我朋友,我朋友也都在休息睡覺根本不關他的事) 然後我朋友就被判轉讓帶去法院了,之後交保金三萬,因為他從頭到尾都在睡覺?他根本什麼都不知道?卻背了一條轉讓! 現在要等開庭?請問如果我講出實情翻口供k他命是我自己購買的 這樣我會有罪嗎? 這樣我朋友還會有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3 08: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之前證述時曾經具結,這樣可能會有偽證罪的問題。倘若沒有,則可以如實陳述。

2、毒品的部份,則可能涉犯持有、施用等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3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警局之陳述,您應無具結,可於檢訊時翻供,說為您自己購買,當時您朋友正在睡覺,根本不知道發生甚麼事,避免您朋友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規定: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藥事法第83條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您如將來欲說出實情建議應於檢察官偵訊時即應說出

並最好能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以強化您的說詞

否則您的朋友可能還是會有成罪之風險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David Wu 103-10-12 23:13

你好 

我住在無尾巷的公寓 房子隔音不好 講話大聲點 樓下都聽得到

這2年多來 在白天或晚上管教小孩時 因為在教育小孩規矩 而造成小孩大哭

又哭又鬧 無法解決 我也深感對鄰居的抱歉 

結果竟然 有人匿名報警 導致警察常上門拜訪 連家扶都有來拜訪說我們虐待小孩  

事後證明這些事是子虛烏有 警察還很莫名其妙 這種小事 也要報警 家扶會也說 不好意思 有人報案 我們一定要來

這種事 我認為已造成我的困擾及精神受傷 我想請問 這種情況 是否可依法律途徑檢舉不實報案 或 是否可提起毀壞名譽及造成精神困惱 這些事困惱我夫妻許久 我想 要怎樣依正常法律管道 給那些檢舉不實造成我困惱的人 一個警告 我並不想把事情鬧大 可是真的是忍不下去了  請幫我做一些建議

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17 09:06

或許社會新聞太多、或許小孩哭得太大聲,導致該鄰居認為又有家暴案件發生在身旁,只是單純要伸出援手罷了...

建議就是,小孩就是不懂才要教,但不是用打罵的方式...要用「愛」...

早安 103-10-12 22:50

在五年前,父親將房子賣給我。
當時父親(意識清楚有自主行動能力)有親自跟我一起去代書事務所辦理房屋的買賣過戶,並且有在動產買賣契約書上父親與我都有簽名跟蓋章。

而在數月前父親因病過世,當時在父親過世前的遺囑上只字未提到這筆房產!

但如今家中其他姊妹今卻不承認這筆買賣交易,因當初父親賣給我這房子時她們並不知情,而父親也以較便宜的價格轉賣於我,所以如今她們不承認這筆買賣交易...
並要求我
1.將此房子賣掉並給他們現金 或 2. 她們要以當初我購買此房的價錢賣給她們

請問 我該怎麼辦?
想請問在法律上,我是否有任何站不住腳的地方嗎?
我姊妹她們真有權利要求我賣房搬家嗎?

她們說如果我不賣掉的話...她們要找人來賣我的房子!!!
請問她們 有什麼資格或是法律上有任何依據可以執行這樣的行為嗎? 

您好,倘若這筆動產當初確係由父親賣給您而非贈與,則於您父親生前這筆動產已經為您的財產,父親死亡後亦並非為父親之遺產。因此您的姊妹們要求您將這筆動產列入遺產分配是無理由的。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0-12 23:34

您好!不管是買賣或部分贈與,如果已經合法移轉登記而歸您所有,只有您才有處分權,任何人都不能要求您賣出或搬家。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早安 103-10-13 16:39
回覆 余柏儒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倘若這筆 

........................................
謝謝 余柏儒律師 的用心回覆
那想在請問 姊妹們這種行言論為是否有違反任何民法刑法上任何法條呢? 

早安 103-10-13 16:4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不管是買賣或部分
.........................................................................

謝謝 沈律師  的用心回覆
想在請問您 若姊妹們最後仍堅持提告

法院會受理嗎? 是民事 還是刑事呢?
還是法院會交付裁決所之類的機構去進行...等動作呢?

 

陳小花 103-10-12 21:12

律師們您好,

我是一個有3歲小孩的媽媽,

因為之前有留職停薪兩年,

所以小孩基本上是我帶大的,

我回來工作後,

小孩都給先生的媽媽帶,

前陣子發現我老公外遇

我想說算了所以跟他在談離婚

他堅持要小孩

所以現在我搬出回來娘家住,

小孩還是跟他媽,

我是不是應該把小孩先偷偷抱回來,

這樣會有法律問題嗎?

還有如果要上法院,

我站得住腳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2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爭取監護權之打算,建議小朋友若由您照顧,對您而言較具有爭取之優勢,蓋法院認為,輕易變動小朋友已經習慣的現況,對小朋友而言並非好事。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13 00:05

您好:

由於您現在仍是孩子的親權人,孩子不是父親一人的,

所以如果有心要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建議還是讓他跟妳一起生活。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寶寶 103-10-12 21:06

律師你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

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還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現在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要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自用車或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要營業賠償損失嗎,<現在她不跟我和解然後也都沒有寄什麼調解委員通知的,那我現在該怎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2 2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持續表達關心,倘若對方沒有進一步動作,則等待對方提告或申請調解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蜜雷丘 103-10-12 11:27

您好

想請問,先生因強制性交在刑事上已判決五年四個月,我們民事也有和解,以每個月五千給對方一共原本是120萬,因對方律師說我們無法ㄧ次拿出,所以法官判多達250萬,是我《太太》會去匯的,當時刑事上不知道先生是否有告知法官還是檢察官刑事附加民事,先生現在入監服刑了,我們是否可以在民事上有準時匯款的話,而幫我先生的刑事提出而申辦假釋或或緩刑,大約繳多久可以問或辦,要如何做!

如果在裡面表現良好,五年四個月大概會關多久,現在就可用民事和解的誠意替先生的刑事能有所翻盤嗎!

因先生說開庭時對方ㄉ女生都沒出現,只有對方律師出現,很多說詞都與當時有誤差,沒強制強迫及強姦,都是你情我願的,但是開庭時法官只採信對方ㄉ說詞,而刑責確重判到五年四個月,因當時沒律師幫我先生,他完全不懂法律,是最後和我相識才與他接觸民事而已!

請有法律常識的各位為心急的太太解答,感恩了!

隱居 (勇公) 103-10-12 19:23

您好,這個部分要參考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表現良好會縮刑及假釋

假釋就要由假釋委員審查。

我雖然當過執行檢察官,但是也是照監獄提報法務部的函去處理而已,

檢察官假釋的部分也沒有裁量權。

累進處遇依受刑人之刑期及級別,定其責任分數如下: 

各級受刑人每月之成績分數,按左列標準分別記載: 
一、一般受刑人: 
(一)教化結果最高分數四分。 
(二)作業最高分數四分。 
(三)操行最高分數四分。 

累進處遇進至第三級以上之有期徒刑受刑人,每月成績總分在十分以上者,得依左列規定,分別縮短其應執行之刑期: 
一、第三級受刑人,每執行一個月縮短刑期二日。 
二、第二級受刑人,每執行一個月縮短刑期四日。 
三、第一級受刑人,每執行一個月縮短刑期六日。 
前項縮短刑期,應經監務委員會決議後告知其本人,並報法務部核備。 
經縮短應執行之刑期者,其累進處遇及假釋,應依其縮短後之刑期計算。 
受刑人經縮短刑期執行期滿釋放時,由典獄長將受刑人實際服刑執行完畢日期,函知指揮執行之檢察官

第75條(一級受刑人之假釋
第一級受刑人合於法定假釋之規定者,應速報請假釋。 
【解釋.判例】釋字第691號 第76條(二級受刑人之假釋
第二級受刑人已適於社會生活,而合於法定假釋之規定者,得報請假釋


蜜雷丘 103-10-13 17:11

那再請問一下,如果我們民事都有在匯款,這樣對他的刑事是否有幫助,謝謝答覆

寶寶 103-10-12 01:33

律師你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估

 

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還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現在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要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自用車或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要營業賠償損失嗎,現在她不跟我和解然後也都沒有寄什麼調解委員通知的,那我現在該怎辦?

 

 

小小 103-10-11 22:24

律師們好:

本人於 99年8月15日在公司工作。 但公司於103年8月16日起,以工作未接交清楚為由,延遲支付本人薪資,累計迄今從7月份開始,共有2個月薪資未給付,經本人屢次傳簡訊公司給付,公司卻不付。 

過程中我在7月15日已告之主管要離職

1.總公司所規定的離職單與與提前一個月需要完成的行政程序都有完成(這部分我也列印相關文件以及資料)

2.相關工作內容我也跟另外一個老師進行交接(有直本交接給對方蓋章),但相關證據在公司裡~

3.我那時候8/11有用公司內部信箱詢問主管方便的時間,表達很忙會在另行通知我時間

4.我因為工作職務的關係:平常上班週日~週三,所以8/10-8/13我都有去上班,8/13歡送完,所以8/14-8/16我是不用上班的,但卡在我離職時間是8/16,所以主管認為我8/14-8/16仍然要去處理交接的事情。

5.我有發信跟他說明,我不方便去後面有其他的安排了,請他透過寄郵件的方式跟我說在處理...之後公司就都沒下文(手機證據)

6.後來聽到我同事轉述 主管表示要讓我在XXX體系待不下去 因為不是我本人聽到這部分舉發他威脅的證據

7.我7月14日有去做體檢,公司以8/16我要離職算在一個月內要我自己支付這筆費用,讓我很傻眼....

 

1.請問相關的律師們我能夠怎麼處理

2.公司能夠以工作未交接清楚扣住我的薪資嗎?

3.所以需要走上調解委員會嗎?另我朋友其實有走過這途徑,但對方公司很大透過關係然後先去跟我朋友從政府申請的調解人私下僑過,還反過來說我朋友XXX公司很好,一定都是我朋友的問題,這種事情讓我聽到很傻眼,是否有其他方式處理這種問題

4.另像這種勞資爭議有需要留意什麼事嗎?比方6月份法律追朔期.....

 

在請各位專業律師協助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1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主之違法行為,若業主不願與您協調,可再委任律師對業主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亦須考量您之訴訟時間及成本,是否需與業主纏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漫步在雲端 103-10-11 01:01

請教各位律師

離婚後協議每個月有付扶養費給小孩  

扶養費是包含小孩保險費用   ( 要保人是對方)

所以保險費用是雙方一起負擔的  

但受益人上面卻只有寫對方的名字跟對方家人

請問這樣的情況 可以循法律途徑 

更改為雙方都是受益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1 20: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保險費用繳交與受益人是兩件事情,是否能夠要求變更受益人,必須依據保險契約條款。

2、倘若扶養費用給付不合理,可以要求改定。 

尋求諮詢 103-10-10 23:54

本人在網路上遭到辱罵

只是對方是以類似(私訊)的方式,就是只有我跟她可以看見

請問在法律上有構成任何罪狀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1 20: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私訊的方式難以構成名譽侵害。

2、倘若有涉及恐嚇等其他犯罪,則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寶寶 103-10-10 16:32

律師你/妳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車

 

估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然後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那個阿婆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要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自用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要營業賠償損失嗎?

 

 

建議雙方去鄉鎮市公所調解,讓調委以中立立場,幫忙解決紛爭,若調解不成立,恐就要靠訴訟解決;有關車禍訴訟,主要是看事故歸屬和請求是否合理。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adams 103-10-10 14:05

事件原由為我方主臥房天花板漏水,正常一定是先找樓上住戶反應,經與樓上經廠商建議後,進行各項停水測試及關閉該戶總開關,的確問題出在樓上

經協調後,對方也願意配合修繕,基於鄰居關係,從頭到尾如廠商由我們找,廠商堪察也由我們連絡安排,甚至於如需進入對方家裡堪察,也是由我們請假幫他們顧家,連請廠商報價之類的也是由我們在處理,總之一切過程就好像立場顛倒,好像是我們漏到他們,連廠商都覺得什麼都由我們在連絡真奇怪,又不是我們漏到他們

經過相關流程後,廠商也判斷的確是他們的管線出問題,結果現在廠商估出費用準備進行修繕時,對方卻提出是不是由我們先支付費用,等到施工完確定沒漏他們再付錢給我們,這是什麼道理?我們也就大廈管理條例跟對方溝通此費用原就應由他們負擔

問題是費用撇開不談,只要我們沒主動連絡,對方就沒有反應,也不進行與廠商確認相關事項,有反應時就說他們也沒說不處理,他們也是一直配合我們觀察測試等,他們只是希望能徹底解決問題別白花錢,這些我們都認同,但他們有什意見或需求不是該自行主動連絡廠商確認相關事項嗎?

現在他們就是每每轉移話題一天拖過一天,所以我們真的沒有耐性等了,不知有什方式可以使他們即刻處理相關問題,而不是讓他們這樣子明知問題是他們,也口口聲聲說願意處理,但實際上他們卻又遲遲不動作

我們有想過是否先進行地區調解委員會協調,不成就再進行法律訴訟,但他們又堅稱他們有要處理,不知這樣子如協調或訴訟是否可行,這種耍賴的人應該用什麼樣的方式對付才好?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0 16: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以直接向區公所之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是直接跟法院申請調解(法院的調解需要支付調解費用,當對一般人來說,收到法院的調解通知會比較有害怕的感覺,所以出席機率會比較高),不管是區公所調委會或法院之調解,只要調解筆錄經過酌定,就會有與確定判決同樣之執行力,較進入訴訟而言,可減少時間及勞力費用精神,亦可兼顧鄰居間之情誼。

如有任何問題或不明瞭之處,可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0 16: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直接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處理,否則可以直接提告

2、亦可以請求管委會協助。

3、除了修繕之外,倘若因為漏水有家具等損失,也可以請求對方賠償,並且經該謹慎蒐證

 您好:

如果仍顧及鄰居情誼,則可再聲請調解委員會協調

如果認為必須依法處理,則可直接提出民事訴訟(進入法院審理前仍會先排調解調解)

律師有多項處理漏水事件之訴訟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0 2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協調或調解不成,可蒐集證據直接起訴。 

寶寶 103-10-10 01:23

律師你/妳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車

 

估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今天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然後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還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今天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討去營業賠償損失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0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修車費用,零件的部分可以主張折舊。

2、有關於營業損失的部分,法院准予的相對來說比較少,且縱使准許,也不是營業額,而是營收,更何況雙方已經說好僅就車損部分賠償,因此本文建議此部分無需理會。

寶寶 103-10-12 01:2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那她現在不跟我和解,我也都沒收到調解委員的通知,那我現在是要怎麼做

如果只是車損而沒有人傷,則不會構成刑事問題,而只是單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問題,從而若對方主張之損害顯不合理者,您大可不必接受其主張而和解

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部分,就車輛毀損部分可主張零件費用應扣除折舊之金額,而就營業損失可以全數加以否認其主張,由請求損害賠償之一方舉證,獲法院採認之損害數額,你才需負擔賠害賠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寶寶 103-10-10 01:13

律師你/妳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車

 

估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今天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然後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還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今天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討去營業賠償損失嗎?

 

 

 

小崔 104-02-24 16:41

個人建議先上調解委員會進行協調.

印象中營業用車輛是可以要求營業損失的,至於個人的部份可以協商..比如代步車的租借費用.

其實公車的維修費用你也付的太快了,因為有可能是中間那輛車子要付的. 

jinyi 103-10-09 22:23

先謝謝各位法律專家:我有一個同事,從102年10月到103年2月事發止,長達4個多各月對我進行竊盜,現金部分他自己在警察局就承認了12次(其實不止12次,因為我就覺得自己錢不止不見12次),其中第一次偷的最多,是整個包都給我偷走,裡面有美金1000多,人民幣5000左右,還有港幣,澳幣,泰銖,新台幣等等,最重要的還有我搜集多年的一些多國稀有貨幣,折算後光第一次就有8-9萬左右,4個多月加起來盜竊我現金總共12萬左右。在盜竊現金的同時他還把我掛失後新辦的銀行卡的賬號跟後三碼記錄下來,在GOOGLE商店線上刷卡購買遊戲點數,盜刷部分是13次,每次1千多,損失1萬3千多。所以筆錄上面就是竊盜現金12次,盜刷信用卡13次。

現在想請教幾個問題:竊嫌食髓知味,每次都是用同樣的手段來進行竊盜,只是時間不同,這樣法律上是按一罪來處理還是按數罪處理呢?他的刑期最少是多久呢?如果沒有前科4個多月不斷的偷我25次,有緩刑或不起訴的可能嗎,有聽說是按一個竊盜只用加重二分之一,是這樣嗎 謝謝

另外我第一個錢包裡面的所有東西,現金,外幣,健保卡,駕照,各種會員,銀行信用卡等等,竊嫌都給我丟掉找不到了,最主要的是我錢包裡面的那些多國稀有貨幣都是我好多年一點一點搜集起來的,竊嫌也承認這些貨幣他拿去賣了,而且價格都很低的就賣了,可是我並不知道也可以說忘記裡面都有那些,價值到底多少,請問這樣該如何跟法官講求償

最後一個問題是我要向他求償多少,我有申請假扣押,結果是他沒有任何財產,但是我還是要主張,偷我這麼多次對我的傷害極大,而且導致我夫妻關係不和,經常跟她說錢不見,那幾個月我老婆天天都懷疑是不是把錢貼外面女人,為這個經常吵架。想請問求償多少才合適,20,30,40,50萬,那個數字法官比較會支持,請各位大律師明示,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9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對方是在密接之時間點內接續為同一犯罪行為因而被認定為接續犯,否則仍舊是一罪一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inyi 103-10-09 22:5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對方是在密接之時間點內接續為同一犯罪行為因而被認定為接續犯,否則仍舊是 ... (恕刪)

 你好,比如他在12月31號從我錢包偷了2000塊,1月2號用同樣的手法偷500塊,又1月3號線上盜刷信用卡1000多,然後1月4號又同手法偷錢包現金1000塊,1月6號再盜刷信用卡1000多,請問這樣是算蜜接之時間點還是一罪一罰,謝謝

隱居 (勇公) 103-10-09 23:16

您好,以以前偵辦案件的處理方式會起訴數罪(九十五年七月以後連續犯已經廢止)

盜刷信用卡的部分,會被認為是詐欺(如果有簽名偽簽的部分,會還構成偽造文書

一罪一罰若未和解可能宣告刑各罪在六個月以下,執行刑會超過六個月。

以上僅供參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9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補充說明:若是您所稱之情形,不會是接續犯(若是接續犯比較典型的例子是:某日,學生a進入教室,連續偷了分別屬於不同人的錢包),所以會一罪一罰。 

jinyi 103-10-10 11:41
回覆 勇公 的發言內容:

您好,以以前偵辦案件的處理方式會起訴數罪(九十五年七月以後連續犯已經廢止)

< ... (恕刪)你好,先謝謝回復,想請問一下:他偷現金是在4個月當中不同時間的得手12次,然後信用卡是用網絡盜刷的,連卡片都不需要,只需要輸入帳號跟後3碼就可以消費了,所以不用簽名,這樣不同時間的有13次,想請問這樣是算詐欺還是竊盜,另您?的6?月是一罪6個月還是這所有的加起來6個月,目前不要?和解,連道歉都沒有,也沒有償還分文,謝謝

隱居 (勇公) 103-10-11 12:07

刷卡的部分,因為被害人是刷卡銀行及商家,所以會認定是詐欺

應該各罪是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合併執行會超過六個月以上,但是還是可以易科。

例如各罪都宣告有期徒刑二月,如易科罰金,以壹仟元折算一日,共三十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

一年六個月,如易科罰金,以壹仟元折算壹日。(我剛好也有一件在高雄地檢署處理,共計盜刷壹佰二十次)

若有疑問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每週三晚上七點到九點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一八七號在蘇炎城議員服務處免費諮詢。

flied 103-10-09 09:45

我是出租家裡一小塊農地給人使用
上週五簽約時
租客要直接拿訂金跟租金給我
我沒拿
(後悔了)
我說用匯款的之後比較不會有問題
請他們當晚匯給我

也把在591的廣告下架

我禮拜一電話通知他說還沒收到
他說他去確認

我剛打電話
居然說要等他老公看過才能確定
我本來就說請先確定在找我簽約
她說好
現在居然說等她老公看過後才要匯錢

想請問說
如果她後來說不租
但已經簽約
記得合約是寫說付2個月租金

如果請他們付  不付


法律行動這樣扣掉費用划得來嘛?

租金一個月三千
訂金兩個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契約內容有約定違約金,則可以向對方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蛋蛋 103-10-09 01:42
4月分以辦理離婚,註明1:我的新車給他。2:探視權、監戶權歸我,他同意放棄。3:可以日後從母姓,及改名。 可是現在他回頭來爭探視權,我該怎麼辦? 當初要車不要孩子的是他,怎麼可以拿了車又回來吵? 這樣一來不就永遠沒完沒了! 若不給他看,變成我還違法?那法律如何保護我這單親媽媽? 我已經很辛苦了,而且他從未付過這孩子ㄧ塊的扶養費,甚至以前在ㄧ起都還是我養家、養兒?還養他與他的家人? 最後我受不了分開,還是因為他自己要走的,他想過自己的生活? 還說叫我跟孩子說他死了?說他沒那麼愛這小孩? 這種人?現在居然又回頭說要跟我爭探視權? 擺明是想合好,不然就是又要我養他了? 我該怎麼做?我好痛苦?真的很恨他? 現在我又痛苦的非得讓他看孩子和跟他見面! 因為我怕他告我不給探視,有可能我會失去監戶權,而且我也怕法院會讓他探視,並且可以帶回家過夜,我真的不敢想像! 因為他家人問題很多,他媽媽不是ㄧ天到晚哭鬧、就是離家、吃藥自殺,而他爸爸愛抽煙喝酒?我真的不敢讓孩子接觸他的家人? 請問律師們~誰可以救救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9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探視權無法任意剝奪的,因為探視權不只是父母親的權利,也是小朋友的權益。

2、可以於訴訟中主張對方探視子女不利子女的成長,或者至少請求法院酌定不可以過夜的探視方式。

3、探視與扶養無涉,因為您有監護權,因此是對方要負擔扶養子女費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9 16: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時,可能會具體提出探視方案,此時,您就可以針對對方行使探視之時間地點及方式去爭執之,比方說可以向法院具體說明您的疑慮並舉出證據,約定探視時希望您也能在場,才不會有不利於小孩子發展之情況產生。

另外,您想要對方玩趣沒有探視權是不可能的唷,因為沒有任何人可以剝奪小孩與父母之間任一方相處的權利,所以要盡量當個友善的父母,這樣對小孩的發展也會比較好呀!

如還有其他問題或不明瞭之處,建議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快得憂鬱症 103-10-09 01:29

去年我從交友網站認識一名男子,兩人以skype聯絡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對方天天以聊天方式噓寒問暖,本來約了日期要見面,

結果在約定日前一日,對方臨時被公司派去廣州出差,

後來他告知自己是博弈遊戲的工程師,要轉往澳門看機台,

有一位很照顧他的台灣人是澳門賭場經理,很想幫他早日成家立業,

因公務上的職權可以掌握大樂透、今彩539 的明牌

為了要讓我們有錢結婚,要用我的名義成為領牌會員

之後天天打電話給我,要我轉帳的名義有會員費、領牌費、預付中獎金額

….等等,當時我也真的是被沖"婚"頭了,以為她是真愛要和他共患難

他因為簽署保密條款不能帶手機與外界聯絡,家人都在國外

過程中都是我自籌錢,預借所有的信用卡、辦了現金卡、賣了機車(我還沒買過汽車),

典當了父母要給我結婚的金飾還向公司預借薪水…….加加總總共124萬。

等我再也籌不出任何一塊錢時,他從”skype”蒸發,天天打給我的經理也變成空號,

最慘的是我沒見過人,連聲音才聽過兩次。

我月薪才25k,為了還債白天工作十小時,晚上還去速食店兼差打烊班,只為了多賺幾千元,

每天睡不到幾小時。一度我真的很想輕生,看著朋友透過網路交友、電玩交友都順利結婚生子,我卻遇到詐騙集團,日以繼夜地工作連睡覺的時間都沒有,更別妄想再和人交往結婚

 好在有一位好友一直支持著我(當初我也跟她開口借了五萬元)

一年後的現在,我接到法院通知,得知所匯的款項,都是在同一人的名下(W女)

被告也是透過網路交友被誘拐提供帳號、密碼,淪為人頭

法院的判決是雖然被告(W女)將存摺、提款卡寄交詐騙集團成員,然無積極證據證明具備幫助詐欺的故意,是被告辯稱其無幫助詐欺之犯意,尚堪採信。

刑法第452條、第451條之1第4項第301條第一項 的法源判被告”無罪”

隨即我提起上訴,如今高等法院也願意受理我的上訴,但我沒有任何法學常識

馬上要開庭了,我想請教法律專家協助我該如何舉證被告,多少要回一點血汗錢

p.s 我真的不懂銀行不是有每日提款的上限嗎? 為何詐騙集團可以全部順利領光

     當初我在警局報案時,警員有說這帳號早就是警示戶,為何不被凍結

     讓我一再匯款被詐騙集團領走匯款

 

    急~  急~  急~跪求專家幫忙提供快得憂鬱症的我一點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9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人頭帳戶的部份,目前法院對於檢察官的要求有日趨嚴格的趨勢,不能只是因為有帳戶資料等就認定是共犯。

2、倘若要協助上訴,請檢附判決書,以利分析。

 

 

西西 103-10-08 21:02

各位律師好,小弟在101年因為幫人代購山寨機結果被買家擺了一道,收到貨後馬上打電話來敲詐我賣的是山寨機要給他20000元否則報警,當時我以為買家隨便說說結果還真的去報警,最後法院判下來是一個月罰款3萬緩刑2年,然後小弟在去年12月因為在網路販賣有logo的商品,被保智大隊派人到家中搜了200多樣有logo的商品帶走,今年八月判決有期徒刑兩個月,已易科罰金繳款了。

今天收到一個刑事裁定的信,內容是寫聲請人:台灣地方法院檢察官,受刑人:我 內容是:(節錄重點)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xx等案件聲請撤銷緩刑之宣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下面敘述案件原由就省略)聲請聲請撤銷前案緩刑宣告,於法未合,應予駁回。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這樣意思是檢察官提出要撤銷兩年前案件之前緩刑宣告,但法院裁定駁回也就是沒事情對吧?因為最後還有寫"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這樣我後續要做甚麼動作嗎?為何檢察官要提出這個聲請呢?檢察官還有可能會在寫抗告狀嗎?

另外當時保智大隊來搜查時有說刑事部分會罰幾萬塊,但是廠商會提民事這部分可能會賠比較多,目前我已繳納罰款一個月過去了,都還未收到廠商民事求償,這代表廠商不會求償了嗎?還是後續還是可能會求償?這部分法律有沒有一個法定的民事求償提出的時效呢? 

感謝各位律師撥空回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仍有可能會抗告,所以您仍需注意後續,而民事求償的部分,在侵權行為二年內,對方均有權利提起,所以也需持續注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榮榮 103-10-08 17:55

爸爸(簡稱A)  媽媽(簡稱B) 孩子(簡稱C)
A與B年輕時生下了C,那時B未滿18歲(17歲生C),
但兩人是沒有結婚下生下C,但是A與B感情相處不是很好,
一開始A與B會共同照顧上幼稚園的C,但A如果與B吵架,
B會找C出氣,打他罵他甚至用菸去觸碰C 的手,(B有抽煙習慣)
直到C上了國小一年級,最後一次看到A與B來接他放學時,
就在也沒遇過B,如今C從小就體弱多病,住過無數次院,開過無數次刀,(A長期都有照顧C)
甚至C後來開刀失敗造成癱瘓,但在這期間A與A的媽媽(也是C的阿嬤),
都一直負起照顧C的責任,但是B一直都不聞不問,C也曾住院期間多次詢問B的姐姐,為何B都不來看C,但B的姐姐總是回答的很敷衍,都說是B生活忙碌,沒時間可以來看C,C如今23歲,B從小一離開C後15年來,
從不聞不問,後來C長大了漸漸懂事,在20歲時有跟B的姐姐電話通知說,
希望B能出面,到底對C是怎樣怎可以不關心,但B的姐姐,一樣是敷衍的回答,後來C忍不住跟B的姐姐翻臉,告訴她如果B再不出面的話,要對B進行法律程序處理,(意思就是C要告B遺棄),可是C那段期間又一直住院進進出出,直到現在,有比較穩定點,但如果超過3年,B還是對C不曾慰問關心過,所以想詢問說C現在雖滿23歲,但下半身癱瘓,無法靠自己行為能力生活,只有靠阿嬤照顧,而A又因一些案件被迫在國外服刑,如今想告B遺棄的話,請問是否告的成。(前提是A與B是未婚生子,B未成年,這樣不曉得C告B遺棄告的成嗎??)

林智群 (klaw) 103-10-08 18:58

 既然生下小孩就要負責撫養,至於母親當時年紀多輕都不是藉口,

你的陳述內容看來,b確實有構成遺棄,不過是否有危及小孩生命,是有疑問的

比較可以解決問題的,應該是對b提起訴訟請求撫養

或與刑事遺棄分別提告

榮榮 103-10-08 19:4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既然生下小孩就要負責撫養,至於母親當時年紀多輕都不是藉口,

你的陳 ... (恕刪)

但是如果B於95年期間又另結新歡,已經結婚了,另組了家庭,如果B都沒告訴他現在的先生他還有個C,這樣C如果告下去,所有事件曝光,因此害B家庭出問題,請問C會被告破壞人家家庭嗎?

這樣C是否還能告B遺棄??

您好:

除上面林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C應該不會有所謂破壞B之家庭之罪名

不過本律師認為可能還是從告民事給付扶養費之訴訟較有可能成功

並建議可向法律扶助金會尋求訴訟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8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c可以跟b主張扶養費用唷! 

榮榮 103-10-08 23:05

C日前有請阿嬤,去所在區的鎮公所還是啥詢問,此狀況也都告知,目前進入調解委員會程序,

因為他們是說先進入調解委員會,如果B還是不理,在自己派出所報案 告B遺棄罪,

想問現在進入調解委員會程序,是否就是上述各位律師說的 民事扶養訴訟的意思一樣???

kai 103-10-07 23:14

各位律師大大安好:

小弟的問題是這樣的,在外公年輕時與地主商議願意無條件提供土地供建房居住,但房子並無權狀,也無任何財產證明,就很單純在空地上搭建一房屋,後來有人向此地主購買其中一小塊土地,而外公於民國81身亡,事隔多年,外婆與其他阿姨一樣居住於此地,但媽媽自從出嫁後(約民國74年),戶口也連同遷出,現在那位購買小塊土地的地主,已向法院告外婆與所有其子女(包含母親)侵占土地,其原因是外婆與其子女均無拋棄繼承外公之財產,事先完全不之情,無預警的接收到通知,所以想請問,這樣是否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另外侵占部分會成立嗎?母親出嫁就不住在那,戶口也遷出,加上屋子並無任何資產證明(老人家以前自行搭建的),那現在去申請拋棄繼承時效上及這次的法律問題上還來的及辦理嗎?

對方已有寄出一份"民事追加原被告暨補正二狀"的名單,對法律不清楚,希望能夠在此得到需要及正確作法的資訊,謝謝

 您好:

如對方提出的是民事拆屋還地訴訟

就應該沒有刑事侵占罪之問題

如果您家人對新買之地主確實沒有占用土地之合法權利

則最多就是被法院判決要拆屋還地及返還佔用租金不當得利

不過實務上仍可能有其他對抗方式,此部分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目前要拋棄繼承應該也已經超過當時規定的二個月期間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kai 103-10-08 15:22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法院通知需要出庭,但母親這邊已多年無與外婆那邊有所連繫,也無居住在那,那有出庭的需要嗎?是否可以不與理會呢?因為有上班的因素,怕如要出庭等法律問題,會影響到

另外..在外婆方面不管有無財產,是否能夠現在提出拋棄繼承呢?

求助 103-10-07 19:43

律師您好:

這陣子收到我家小孩積欠電信費遭移轉委託財務管理公司寄出的強制執行預告通知書,房屋為我跟三個小孩共同持份,欠費的小孩無意出面處理,現在離家不知行蹤,我 知道接下來會是法院到府來貼封條,後續進行拍賣。

我現在無業,況且我也無法無止境的幫他清償,我想請問除了他自願把持份轉移給兄弟以外(可能性非常低)有沒其他辦法轉移其持份?從其母親過世後繼承起,雖然有持份但家庭開銷以及房屋貸款房屋一切稅金等從未分擔分毫,因為名下有三棟房屋,如果他欠債未還遭查封拍賣,我處理起來只會疲於奔命,請問...我是否可以要求他歸還從繼承之日起應分攤其持份之房屋所有一切開銷以及免於房屋查封而幫他代墊清償債務,如不歸還,由我委託律師提起催繳、查封其所持份?

就我粗淺了解查封房屋繼而將由法院鑑價當作最低底價,我想請問的是如果債務是十萬,鑑價底價是五十萬,如果以底價拍出後扣除債務以及法律程序的費用後餘額怎樣處理?

如果真的被查封拍賣而標脫,請問如果得標者要求分割持份,我該如何處理保有我跟另外兩個小孩的持份?(沒有能力去參加拍賣更沒能力跟得標者購回)

請幫我解惑指點迷津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0-07 20:48

您好!如果您就對方應分攤費用債權經法院取得執行名義,一樣可以查封財產,進行追償,若有其他債權人,則依比例分配;拍賣後清償所有參與分配債權後,若有餘額,則歸債務人取回;拍賣後由得標者成為共有人,與其他共有人一樣,得標者可以隨時訴請分割共有物,您也只能接受法院最終確定的分割方式。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求助 103-10-08 02:5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果您就對方應分攤費用債權經法院取得執行名義,一樣可以查封財產,進行追償,若有其他債 ...

謝謝沈律師的解答。

但我還有不了解之處尚請律師再撥冗為我解答,所謂法拍得標者要求分割其所標得的持份後果會是怎樣?我與家人還可以居住在其所得標持份的房子嗎?還是我得逼迫高價買回其所持分(恐力有未逮)或是讓出另外四分之三議價讓其購買?堅持不買、不賣、不遷出會有甚麼影響?

另請問由我聘請律師執行查封逼其清償我所代墊的部分(包括代墊清償其在外所欠債務)之民事訴訟費用大約多少?

謝謝              再次麻煩您了

 

 

阿永 103-10-07 15:42

律師好:

我在台灣應徵上外派工作,地點在阿拉伯地區,老闆主管都是台灣人。到當地後不適應想回國,但老闆主張要先付工作違約金才會歸還我的護照。最後我不付違約金,等到我休假期間才拿到護照回來台灣

請問老闆扣押護照的行為是否違反台灣法律? 我可以提起任何告訴嗎?

謝謝

有關您的問題,若老闆強制扣留您的護照,致您無法離開阿拉伯,或有涉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惟其是否涉及該罪,尚須參酌其他人證與物證。

 

刑法第304條:

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燕燕 103-10-07 11:08

我的爸爸疑似在我國中的時候

拿著我的雙證件給他的一個朋友辦了門號換現金

但是後來朋友跑掉了找不到人

我的名下總共辦了五支門號 不同電信

好像是在通訊行辦的

法院也寄了支付命令 每支門號都是萬元起跳

一開始我不以為意 以為爸爸說不理他就沒事了

直到我現在已經快19歲了 時間也過了四年了

才知道那個的後果和債務都是在我名下 變成是我要承擔

但是這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所立的合約 我不想莫名其命承擔這些

請問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我一定要付那好幾萬元的債務嗎?

還是尋求NCC調解 電信公司就會願意自行吸收損失?

當初騙我爸去辦的那個人是否還抓的到?

如果走法律途徑會要面對什麼刑責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8 11:02

您好,感謝您得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的父親任意使用您的名義申辦門號,可以嘗試主張遭父親冒名申辦,或是與當時電信承辦人員通謀申辦,不過舉證責任在我方。

2、建議應該對於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否則就沒有退路了,進入訴訟程序之後,可以邊提出抗辯、邊與電信業者和解

3、建議可以依?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Chester 103-10-07 04:08
我的車因為被撞所以進保養廠維修,當初車子的業務是告知我會換全新原廠的引擎蓋,我今天去牽車沒有仔細注意,到晚上跟朋友出去,朋友發現我不是才今天剛牽車,引擎蓋不是全新的!怎麼太陽紋這麼多,所以我是否要告這位車子業務詐欺還是欺騙? 我自己有疏失牽車的時候相信他沒檢查,這樣我法律上站得住腳嗎? 我有保留line的對話記錄,他確實有保證是全新引擎蓋,因為預計原本修好時間他有在拖延,我問他為什麼要這麼久,他是說送來的引擎蓋有瑕疵,所以在換一個保證最好,沒想到拿到確是二手貨!請問我該怎麼做?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10 09:03

依你所述該業務若「保證」引擎蓋是換全新,,則可且也適用全新的價格收費,則刑事上可能構成詐欺民事上也有物之瑕疵而得請求換新引擎蓋,或是不換新但要求他折價。

jerry 103-10-06 22:57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前兩天我的車停在我家門口,結果隔天早上起來發現被人從車身撞到凹下去,後來有找到肇事者也有報警補案,對方是說他是半夜撞到的 但是沒有當下報警處理。

我的車也才剛牽不到半年,所以我要求對方要更換新品且包含車子鍍膜(1個月前才剛做過,有證明在),而非只是維修。    但是對方不願意只堅決維修。

如果要走法律途徑的話,是要告哪一條比較好?  還是說有哪些方法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到底的?

因為不管有沒有人傷亡,都因該是當天半夜就要報警而非隔天早上我們自己去詢問後找到人他才去報案。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06 23:42

您好:

1.初步聽您敘述,建議您提起民事訴訟為宜,因為本件對方在刑事上尚無處罰之依據(毀損不處罰

   過失行為;且無人傷亡)。

2.又對方應賠償的程度是回復到你車子「被撞那時的」原狀,所以還是有折舊要計算。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jerry 103-11-01 23:37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初步聽您敘述,建議您提起

如果對方一直放著不處理,需要上法院的話 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勝訴的機率高不高?

小梓 103-10-06 22:36

律師您好.我日前在中部找套房出租.上月底去看套房遇到一位鄰居與他打招呼剛好被房東監視器看到.房東說那位鄰居有疑似騎樓停車問題而遭鄰居惡意毀謗屋主的套房有問題.只要有房客想去看房間那位鄰居就會惡意說不好的風聲讓房客不想租屋。希望我能幫她錄音看是否能錄到那位鄰居毀謗惡言.

我與那位鄰居詢問附近的生活機能時他有告知我房子的不好的事情而且也錄到他的惡行.房東聽了錄音說希望我能把那份錄音檔給她.但是我很怕這會牽扯到法律責任而且事後有可能會跑法庭作證.房東她說她可簽類似切結書之類的保證收到路因檔事後不會打擾到我.

我想請問律師 如果我要將錄音檔交給房東 ~那我切結書或聲明書該如何寫才能保證我不會去牽扯到她們事後法庭的問題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7 17: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協助錄音的部分涉及妨礙秘密罪,倘若您是對話的一方,原則上不會有違法之虞。

2、         倘若您的房東提告,則日後會傳喚您到庭,您不到庭會有罰鍰規定,刑事程序的部分還可以拘提您到庭。您所說的切結書等,並無法拘束法院訴訟程序的進行。

 

 

unhappy 103-10-06 20:45

首先先說抱歉 有些明知道不可犯的事卻還是做了

這次的教訓與代價 將會深深放在心中

 

家父最近開車撞到一名婦人

當場下車查看婦人 因為他喝了酒 並想與婦人私下和解

然後他就離開 請家人去處理

雖然家人有馬上到場處理 但這已經是肇事逃逸

家人馬上到醫院探視傷者

婦人的右手骨折 其它無外傷

對方與目擊者做筆錄都有說到有聞到酒味

隔天晚上自行到警局說明

在這之前或到現在一個多星期都沒有警察通知我們或是做酒測這些動作

婦人住院到現在一個星期了右手骨折開刀

爸爸也是每天去醫院看她 對方要求要請看護和住單人房我們都答應了

但對方的兒子天天都談到"錢"

並沒有表示要不要和解 只說看我們的誠意來解決這些事

今天又告訴家父隔壁床的傷患 肇事者二話不說賠了50萬就和解

我的想法直覺告訴我他是在暗示我們

但50萬真的不是一筆小數目

我們很有誠意想和解 也很後悔酒駕肇逃的事 但已經發生的事我們只能面對

我想來請問各位律師

以目前的狀況來看我們會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呢?

我知道肇逃是一定有的,那酒駕呢?

雖然目擊者與傷者都表示有酒味 但卻沒有酒測

傷者的兒子也一直想獅子大開口

如果和解金過高 沒辦法和解 上了法院我們會有什麼結果呢?

 

誠心希望律師們能告訴我

家母已經因為這些事煩心了多天 看了很擔心 謝謝

隱居 (勇公) 103-10-06 21:09

之前法律諮詢家有一個很孝順的小芳網友幫父親諮詢,

情況跟你很類似,對方也是要五十萬

所以我才貼沒有和解也可以緩刑的案例供大家參考。

酒駕的部分沒有酒測單,也沒有抽血,無法認定,應認罪嫌不足。

但是肇逃的部分因為葉少爺條款修法,刑度最少一年以上起跳。

能夠和解當然是最好,以便爭取緩起訴處分的機會。

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林智群 (klaw) 103-10-07 00:00

如果當時已經請家人前往處理,是否構成肇事逃逸是有討論空間的

對方看起來想大敲一筆,建議能談就談,不行的話,也不要勉強和解,

至於酒駕部分看起來證據薄弱,

至於肇逃部分不見得會成立,但有點危險,要小心處理

隱居 (勇公) 103-10-07 17:05

補充林律師所述,

「然後他就離開 請家人去處理」關鍵在這句話的解讀,

如果自己離開,事後請家人處理,但是離去時未向告訴人告知,包含年籍資料等情況

及容易認為離去時是基於逃逸的犯意。

如果自己離開當時,已經告知年籍資料,並向其告訴人表示家人將前往處理,告訴人亦不爭執此部分,就可以認為無肇事逃逸的犯意。

在這中間,就是模糊的地帶。

以前常遇到被告說告訴人同意其離去但是無法證明的@@(最後還是起訴了)



unhappy 103-10-07 22:51

感謝樓上二位律師的回覆

傷者今天出院了

前幾天本來有說先付給對方十萬元醫藥費 對方還自擬了收據要我們簽名

但中間因一些因素與保險人員建議不該先付錢給對方

現在傷者的兒子生氣了 果真要求要50萬元 而且還不是要和解的意思

還說要告我們詐欺 = =" 因為說話不算話

遇上這種很盧的家屬 有點無奈

 

如果不和解就只有被判罪這條路嗎?

我們真的很有誠心想和解 也沒有要逃避 但為什麼要這樣

小如 103-10-06 17:23

請問一下,我與先生目前採分居狀態有半年了,原本2個小孩由他帶回,因疏於照顧,且時常獨留9歲和4歲在家(在113和警局都存有紀錄),後來我在7月才帶回撫養,當時他承諾要付擔撫養費;但至今都沒有收到錢,將小孩完全丟給我,不聞不問,連電話都沒有...請問小孩才剛帶回三個月,在法律上我若要爭取監護權,我可以做何準備??這樣狀況勝訴有可能嗎?法官是否有可能判一人監護一個小孩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6 17: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只要分居超過6個月就可以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並且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

2、         倘若要順便請求離婚的話,必須要有離婚事由。

3、         您必須準備目前分居、及您所述的報警紀錄等。

4、         監護權必須依據雙方的監護意願、經濟能力、子女意願等判斷,不能一蓋而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6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您可請求改定監護權為您獨任,再向對方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撫養費,一個小孩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二至一萬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1.法院就小孩監護權方面會審酌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所列之情況綜合判斷

    決定任監護權之人,對方沒有依約付扶養費法院也會列入判斷。

2.如果男方亦有爭取小孩監護權之意願,並於訴訟中積極爭取,

   法院實務上亦常會定各自擔任一位小孩之監護權人。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

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

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

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

認定之。

馬克 103-10-06 16:09

年初需建房請認識的設計師朋友設計,雙方沒有簽訂合約,對方一直很忙導致進度拖延,半年多才有個陽春的平面格局圖,連上樑、立面、管路、電路等圖面都還沒有。設計有挑空等無法接受之設計要求修改,朋友卻依理念不合決定退出設計,兩個月後突然傳訊要求支付當初經費估算的建築設計費(含設計、裝修、監造共3X萬),認定自己完成30%,欲收取10.X萬,並說朋友打折8.X萬。僅收到我無法接受的陽春平面格局的pdf檔(絕對不會採用),請問一下設計不配合業主,進度嚴重拖延且主動退出設計(欲介紹其他設計師被我婉拒),法律上我需要支付任何費用嗎? 感謝幫忙

林智群 (klaw) 103-10-07 00:10

對方既然已經做了,時間也花下去,你也沒終止委任,你還是要支付對方費用,

不然滿不滿意都是你講的,對對方也不公平

馬克 103-10-07 06:37

謝謝林律師,但如果很明確向設計師表達,不要挑空及天井兩項,因為風水老師說不好,設計圖微調即可繼續,但設計師回覆,你找風水老師設計好了,因為他想保留,因而主動退出,一個半月後突然跟我要錢呢? 業主不能選擇不要住起來不安的格局嗎?

六王 103-10-06 14:26

與前妻的衝突有一年多了~~~~她提告家暴傷害~~~結果被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為了讓自己不要在人生留下記錄~~~~及為了自己的前途~~~~~不得已跟一個月前她和解~~~~~~她說要用離婚撤回告訴~~~~~~所以也只好跟她簽字離婚(事實上我是真的不想離)~~~~~~離婚特約條件上也寫著撤回告訴~~~~~~~~~撤回告訴狀也送到法院去了(撤告狀只寫"和解撤告")~~~~~~問題來了~~~~~~~~最近我才聽到懂法律的人說離婚可能無效~~~~~~~~~因為...........離婚證人有兩個~~~~~~~~一個是一個我不認識的人簽的名字~~~~~~我連看也沒看過個人~~~~~~這個人也沒有問過我是否想要離婚???????另一個人是她親人~~~~~~問題是是我前妻自己簽她親人的名字(看字跡就知道)~~~~但是戶政事務所還是讓我們辦了~~~~~~也辦成功了~~~~~~那時候看到我太太拿到身分證那種得意的表情~~~~真讓我覺得很痛苦~~~~~結果最近聽說她跟人家在一起了~~~~~~我真的很不甘願~~~~~可能這就是她的目的吧~~~~~~~~~
我可以去打離婚無效官司嗎??????因為這樣的離婚無效官司很少人打~~~~~~但是如果離婚無效成立~~~~~會不會影響到她撤回刑事告訴的部份~~~~~也就是說刑事撤銷告訴也無效~~~~~~~~~~因為這是環環相扣的事情~~~~~~我聽懂法律的人說檢察官可以提起非常上訴~~~~~~但是刑事撤銷告訴狀是她自己親筆寫的~~~~~~~書記官也確認過~~~~~我刑事撤銷告訴沒有違法或偽造啊~~~~~~~~請各位懂法律的大大能告訴我嗎????感激不盡~~~~~~
我沒有跟前妻簽和解書~~~~~~我前妻只給我刑事撤銷告訴狀~~~~~~撤銷告訴狀上面只有寫說已於自行和解~~~~~~撤銷刑事告訴~~~~其實和解有很多~~~~~離婚只是其中一個條件而已~~~~~而且也是她自己答應的~~~~~我本來還想要跟她打官司~~~~我是無辜的~~~~~~~~~~
但是這樣我也涉及犯罪(偽造文書)嗎??????是這樣嗎?????在我根本不了解的狀況下~~~~~~一個證人是她找的~~~~一個證人是她自己簽的~~~~我卻成為共犯?????這樣對我來說很不公平~~~~~~那這樣我怎麼還敢打官司呢????一打官司結果連自己都賠進去?????那我該怎麼辦????婚姻權益受損~~~難道要眼睜睜看著前妻逍遙?????

沈恆 (沈律師) 103-10-06 15:14

您好!倘若證人未親自見聞雙方離婚的真意,則並非有效證人離婚也會因而無效;再者,離婚無效是因為不符合法定離婚要件,並不會影響已經撤告的刑事案件;若您還想保有原來婚姻,應速提確認婚姻關係存在訴訟,否則一旦對方再婚,您原來的婚姻也可能因對方合法再婚而被視為消滅。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可以先準備,待刑案不起訴處分後,即可提出。

lawrence 103-10-06 11:02

您好,小弟從雅虎新聞或其他新聞看到某篇新聞之一些網友留言會轉貼到其他網站上面,但如果當初新聞留言之撰寫者有任何法律問題,轉貼者也有事嗎?因為我會轉貼到其他網站代表其他網友之留言所寫的內容跟新聞內容屬實並且我都會註明此留言是來自哪個網址,但留言內容我都沒有做任何更改純屬轉貼,或是新聞網頁可讓FB會員登入與撰寫留言,那如果網友留言有人按讚,這樣也會有責任嗎?

感謝

twyags 103-10-05 21:03

因?支出臺獨,我在大陸遭到政治迫害,想在台申請政治避難,請問有什麼法律建議麼?!

jason 103-10-04 21:21

各大律師們好:想請教探視權問題.我有二個小孩的探視權,其中ㄧ個小六生,另一個大班.一直以來探視部份都很順利沒問題,但近期老大情緒性的說不想再來我的居住處.請問我可以今後行使探視時只接小兒子一個人過來就好嗎?有需要特別跟監護者告知只接一個嗎?因為當初判決書上有表示強制執行的探視權到小孩滿16歲時,就得依小孩意願來行使.但現老大表明不想再來,我若尊重他的意思放棄他單獨的探視權可以嗎?但仍持續接送小兒子.這樣會有什麼法律上的過失嗎?我每月仍準時付小孩的教育撫養費!懇請律師替我解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只針對小的行使探視權,並以小孩意願為主,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son 103-10-04 21: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只針對小的行使探視權,並以 ... (恕刪)

律師您好:

那我之後接小的時,需要特別提前先跟監護者告知只接小的就好嗎?因擔心監護者會借題發揮說我對老大沒盡到義務之類的.謝謝!

小p 103-10-04 19:21

律師先生小姐你們好,我是小p,想問法律問題,就是我阿罵(爸爸這邊的)今年76歲,我們是大家族都住在三重重陽路這邊,一樓店面是租人家做飲料店,2樓到5樓就我阿罵我爸爸阿姨(爸爸娶的越南新娘)他們的小孩我叔叔嬸嬸跟他們的小孩一起住,我阿罵說因為我是長孫,而且她不想要以後給越南的繼承的,所以想要直接把阿公的房子遺書給我,這樣可以嗎,我們不想要讓爸爸跟叔叔發現,遺書應該不用經過他們同意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去代書那裏辦阿?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4 1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有繼承權的是您的父親那一輩的,除非有其他依法剝奪繼承權的情形,否則您應該沒有繼承權。

2、遺囑的部分還是可以書立,但是會有侵害應繼分(繼承人的法定保留)的問題,效力上有許多問題,因此建議可以直接該動產贈與給您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4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奶奶可先預立遺囑(可選擇代筆遺囑公證遺囑等方式),將房地以遺囑之方式贈與給您,惟此會有侵害特留分之問題。故可行之方式是,奶奶以每年220萬元(免徵收贈與稅)分批過戶給您。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來信諮詢唷!

Eddie 103-10-04 16:44

本人擔任社區兩屆的監委,有堅控方面的專長,在接任初期因見本社區監視器設備及線路十分紊亂,而或多或少幫忙維修,自知身份需避嫌,所以從未跟社區請款,較小零件我自己提供,較貴的請社區主任購買,後來有人覺得我一直提供免費的服務,過意不去,於是又找其它廠商處理,但是這家廠商處理的並不理想,所以後面又經由管委會的同意,自己又出面斜助善後,但我還是沒跟管委會要過一毛錢,直到下任管委會上任時,約有少許進度沒完成,新主委說叫我不要再幫忙,於是我也識相的停止這些工作, 不再過問 , 但新主委老公在社區FB上發言,說上任管委會把這些工程都包給我, 社區花了很多錢,現在還是用不好,也是因為是我,所以害他們找不到廠商來承接,並要住戶來對我追究社區造成的損失,雖無指名道姓, 但言語間的人身攻擊,讓我有很深的受辱感,再加上把我的帳號給刪除, 讓我無從對住戶解釋 , 我想請問的是,我可以對他提告哪條法律 , 勝算大嗎?  手上有他發言的畫面圖,以及這兩任的財報來證明管委會沒有一項支出是跟我有關的 , 假設勝算不大,是不是就只能這樣算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4 1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已經觸犯加重誹謗罪,您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2、本文建議您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道歉並且賠償,否則可以於六個月內提起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ddie 103-10-08 12:0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假設用加重毀磅罪提起告訴 , 像這種刑事訴訟,是不是先由檢察官認定,提起公訴

開庭是由檢查官跟對方律師在庭上攻防? 若我委任律師, 是不是只有在民事和解上才需要?

類似這樣的案件,我大概要準備多少錢來打這場官司?

Yang 103-10-04 08:48
我借朋友A,以匯款方式無借據,第一次出庭A表示該款項是某年我與B向他借貸的還款,所以二次開庭傳喚B當證人,B於某年確實向A借貸,A也用匯款方式,但我不知情。因無借據,於是提出1.A當時向我借貸是因為投資需大筆資金(A承認投資需大筆資金)2.A在法律咨詢對話框上寫B向他借貸而我是代還款的記錄3.A向B討錢的對話框記錄4.我與B的電話錄音(內容:就像事實是A欠你錢嗎)5.我與B曾情侶關係後來分手,B欲復合我拒絕,B借此出庭報復等証據。B出庭表示當初是我與他向A借貸因合資生意,又是情侶關係所以金錢一向共用,並提出某年的借貸是我與A與B一起到銀行所以請法官調閱當初監視錄影記錄(但事隔多年早已不存在),我說根本不知情B向A借貸,且金錢並無共用,合資是各出一半當是也不需用這麼大筆錢。 判決結果,駁回!該怎麼辦?二十天內沒上訴是不是這件案子以後不能再提告了?

 您好:

收到民事判決書後如不服就一定要在二十日(另加在途期間)內提出上訴

否則確定後就沒辦法再就同一訴訟標的主張權利了

 

白目 103-10-04 00:27

請問這裡有律師擅長關稅法律相關的嗎?

我想找專門處理這類型的律師,請推薦!價錢不是問題,多謝!

 您好:

建議您可將問題及預算寄至本律師信箱

我可以幫您詢問合作的非訟律師事務所律師(目前為扶輪社社長)看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4 15: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牽涉到的關稅問題為何?海關緝私條例?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