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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i 105-02-23 15:24

您好,

我前年2014在百貨公司上班時,借了鄰櫃一把瑞士刀,對方遲遲不願歸還,於是我就報警處理。對方態度十分消極,法院也沒有去,約好調解也不到面,後來聽檢察官說對方還把瑞士刀給弄丟了!

這星期將再次調解,請問我該如何向他求償把瑞士刀取回(如無法將原物歸還我應該如何辦?)另外是這中間開庭跟調解我都像公司請假,請問有辦法向他索取賠償金來補貼中間沒有上班以及通車往返的損失嗎?

yui

沈恆 (沈律師) 105-02-23 17:00

您好!

如果已將借用物遺失,可請對方照價賠償,但出庭請假的損失及費用要自行負擔。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5-02-22 12:52

檢察官傳票寫說應執行懲罰有期徒刑6個月如准易科罰金每日一千元。

但又寫說公共危險罪4犯不得聲請易科罰金及社會勞動服役,請問這樣是要被關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2 13:41

您好,

 

決定能否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役本就係執行檢察官之職權,是以依您所述情形,表示執行檢察官不允准您易科罰金,認定您必須入監服刑才能收懲治之效。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t 105-02-22 12:13

您好!

我在蝦皮拍賣販售之手機殼,是從淘寶網上訂購的,被警察通知違反商標法,本人之前並不知曉此為仿冒品,剛開始是自己覺得好看買的,約販售1-2個月賣出5個,在偵查庭時,檢察官有詢問代理商代表律師,對方商標註冊之類別與手機殼不相關,請對方說明,後來對方說回去後再具狀陳報,檢察官有可能以這個為由不起訴嗎? 之後還需要開一次偵查庭,有什麼比較有利的可以補充說明嗎?

這次偵查庭結束後,對方與我說明之後可以和解,看我的意願如何,因為未滿20歲,還需和家人討論,想詢問這個案件怎麼解決比較好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2 13:31

您好,

 

1、是否有侵害商標權,仍須檢視完整之資訊後才能判斷。

 

2、建議可與家人討論是否偕同家人與律師會面諮詢,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爭取不起訴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告訴人,建議在偵查庭時可以請求移付調解,以便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曾弘毅 105-02-21 18:50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我於103年7月6號有一次酒駕,吹氣0.25罰款3萬,緩起訴一年已經結束,現在又於105年2月19號在公司吃完飯喝了燒酒雞晚上返家途中被警察攔查,吹氣0.35。在地檢署檢察官只問我為什麼要喝酒還有經過,還說不要在讓他看到我了。就叫我離開。 

我像請問這樣罰款會有多少,法官會怎麼判,這樣算是5年內2次酒駕累犯嗎?會加重2分之1嗎?我三月底左右要去日本出差約一個月,請問法院程序會跟我的出差重複到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1 1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構成酒駕累犯,依法可處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可加重。

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答辯狀,請求從輕量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1 20:20

您好,

 

1、因您五年內二次酒駕,您的駕照將會被吊銷

 

2、本案涉及公共危險罪,未來可能判處幾個月之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仍須檢視案情程度與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無法一概而論。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您第一次是否有被判刑而定,若有才有累犯之問題,否則可以會以簡易判決處刑來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w 105-02-20 09:24

請問,

這週身為原告第一次到檢察署開庭,檢察官在訊問時要我一週內提出其他資料到法警室。資料繳交後,會以甚麼方式通知第二次到場?傳票上只寫310條,沒有註明是第2項,正常嗎?回答檢察官的問題是否有時間限制?

還有,檢察官在問我是否確定要告前,說了些:

你這麼有正義感,某某縣市長牽涉某案子,你怎麼不去告?

你的上司老闆都那麼清白?那麼守法嗎?

網路上真真假假,你當沒看見就好了啊!幹嘛理他,那是不是以後有人亂說你都要告?

吃飽太閒。

之類的言語,檢察官都會像這樣嫌案子太小是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寫書狀給檢察官,書狀上應註明案號及股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羿 105-02-20 01:13

律師你好…

被告妨礙電腦使用…原因是 我帳號借他人使用但並沒有給他…而且對方也有承諾我需要時要還我…之後發生爭執我想取回帳號…對方不歸還並未經允許修改我的Google帳號讓我無法登入(這個遊戲有兩種登入方式…一個是Google,另一個是FB),之後我就用FB的登入方式進入遊戲…然後取回帳號修改遊戲內容…但是FB帳號是他的…。所以對方告我妨礙電腦使用… 我想請問律師在這條件下…

遊戲帳號申請人是我本人,登入方式 Google帳號也是我本人…只有FB是他的… 今天對方先未經我同意私自解除Google帳號讓我無法登入…原告是否涉嫌的侵占帳號呢?哪他侵占之後我用他給的FB登入取回…我是否有罪?(FB帳號當初他告訴我需要時隨時可以登入)  

之後開庭檢查官 告訴我 此遊戲帳號雖然是我的…但是我跟對方都有消費…所以遊戲帳號資產是一人一半…檢察官一直跟我強調借就是共享…這是合理的嗎? 在庭上我堅持 我只是借他玩,並不是跟他共享帳號資源…加上對方沒有帳號轉移同意書或讓渡書…這樣檢查官為什麼還是說我有罪…而且我不是犯人…我提供許多證據跟資料能證明帳號所有權是我,而原告只有消費資料…其他都用口敘的…感覺檢查官完全把我當犯人在審理… 請問我該怎麼辦…難道被告檢察官眼裡就是犯罪的人嗎?

羿 105-02-20 01:32

不好意思再補充… 

檢查官在未確定的情況下可以威脅被告說 你知道這樣可以關五年嗎? 然後馬上在跟原告說… 你要原諒他嗎?還是直接給他進去關…   

檢察官可以這樣給被告壓力嗎?什麼判決起訴都沒有還在詢問階段…這樣不就等於我被告就是反罪的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0 08: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將帳戶借給對方使用,在法律上就是共同持有該帳戶,有關於遊戲內容不得任意刪除。

2、就您所述的狀況,必須判斷您修改的是什麼遊戲內容而定。倘若無法和解,建議還是委請律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0 15: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有利之判決,避免您自己說錯話,成為對您自己不利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0 15: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有利之判決,避免您自己說錯話,成為對您自己不利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羿 105-02-20 17:5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將帳戶借給對方使用,在法律上就是共同持有該 ... (恕刪)

律師你好感謝回應..

 

請問對方未經我同意將帳號密碼變更,這樣他是否涉嫌侵占..?我能在庭上告原告侵占嗎?

 

關於帳號共同持有…但是我只是借給他暫時使用…對方是否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帳號他也有所有權才算是共同持有…? 哪我今天只要借人車子這樣也是共同持有嗎?

胖鈞 105-02-19 19:58

各位大律師你們好:我最近收到一封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的信函。

主旨:檢還貴分局受理被害人XXX遭詐欺案之刑事案卷資料1宗,案屬貴轄,移請接續偵辦,請查照。

說明:

一:按內政部警政署99年03月08日警署刑偵字第0990001202號函示管轄責任區分修正規定,網路詐欺案件,如未涉及帳戶匯款之網路詐欺案件,由被害人現住所或戶籍地警察機關(分局)管轄,並由受理在先之單位負責偵辦,謹併敘明。

二:本案經查被害人XXX現住地位於台中XXXXXXXXXXXX,係屬貴轄,全案移請貴分局接續偵辦。

想請問律師,我是原告在台中,對方是被告在新北,這樣子,將來如果要上偵查庭或是法庭,是我要去新北還是對方要來台中?

還是有可能檢察官還會把案件移轉回新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被告在新北,所以將來警察製作完筆錄後,案件仍可能會移回新北地檢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卡特曼 105-02-18 22:07

到了檢察署~

檢察官問話~對方陳述不利於我的假事證~

但我方有證人說明對方打人與罵人髒話~

檢察官問我有無此事~

我只有說:  錯~我根本就沒這麼說~要解釋什麼東西~是他一開始就罵三字經之後又打人

對方也無證據卻這樣論述~

但最後被告還是向檢察官認罪了~

我是認為他很多事情都在亂掰~

這會影響到判決嗎?????

判決之後我勝訴的話~

我要提民事訴訟~在什麼時間點可以提出假扣押~

以防對方沒錢脫產耍賴呢?????

 

你好:

檢察官會調查所有證據資料決定是否起訴,若你有證據證人能夠證明對方說謊要趕快提出,以免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若對方有脫產之情形,你要儘快聲請假扣押,避免債務脫產完畢,但對方會要求你限期起訴,屆時你要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檢察官起訴後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
小克 105-02-18 12:17

剛開完偵查庭,不好意思發個問題


104年11月十號凌晨約三點三時至四點


我是凌晨一點下班,我跟朋友在家樓下公園聊天,突然一輛車輛下來兩人,正駕駛座的人持槍朝我跟我朋友射擊,副駕駛座下來的人手持長棒狀物品對我們追趕,我跟我朋友都有受傷,當下馬上往社區警衛室跑去。
那兩人持槍先是待在原地用槍枝攻擊我朋友的車輛,隨後開車衝來警衛室,警衛叫我們往大樓裡面跑,他已經報警了。
之後我們是等到警察來後才出來,隨即去醫院驗傷,傷口也有給警察照相,
毀損的車輛也有送往警局鑑定
當時他們車開過來停在我朋有車輛後面,由於他們車燈很亮,加上我近視沒有配戴眼鏡,無法確認樣貌,但是記得車款。
警方調閱監視器,沒有拍到他們攻擊我們的那段路,有拍到該車輛在社區繞了好幾圈,當時凌晨時分,社區沒有其他車輛,我們確定是該車輛。
但是剛剛開偵查庭時,對方說他們只是經過,去找朋友吃飯,看到我們在打架,還說我跟我朋友有拿槍,他們看到以後就跑了。
1.凌晨三點快四點去吃飯。
2.說看到我們在打架還有拿槍,隨即就開車走了,但是他們有開車追來警衛室前面,警衛當時也在場。


檢察官中間有輪流請他們其中一個出去,個別問他們,他們講得當時目的地都不一樣,還非常確定是我跟我朋友一個持槍,一個拿鐵鎚,但是同樣距離,我跟我朋友都跟檢察官說無法辨識對方樣貌,只記得車款。


我想請問這樣有辦法定罪對方嗎?還有公然說謊誣賴我們,這樣構成誣告了吧?
因為我是凌晨才下班,早上開庭幾乎沒有睡覺,請問繼續下去的程序,開庭次數會很頻繁嗎?

 

開偵查庭我們說方都有當庭確認身分證、住址、電話等等,對方疑似有黑道背景,該如何防止對方私下報復?

 

不好意思,我是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相關知識都很缺乏,如果要請律師的話,費用會很貴嗎?

家境並不富裕,薪水也比基本薪資高一點而已‧‧‧。

你好:

要有充分之證據證明對方有犯罪行為才有辦法使檢察官相信並起訴。 實務見解認為接受訊問而為虛偽不實之陳述,並無申告使你受刑事處分之意思不會構成誣告罪,但若經具結而為虛偽陳述可能會構成偽證罪。 開庭頻率要看承辦檢察官之辦理進度。 可委任律師協助處理,若經濟狀況不佳可以尋求法律扶助金機會協助。

您好:

會不會遭起訴要起檢察官手上證據判斷,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到場會比較清楚正確情形,且誣告罪之成立需以故意為要件,你們成立機率不高。

沈恆 (沈律師) 105-02-18 15:37

您好!

對方持槍及開槍傷人的部分都已構成犯罪,定罪與否或其他犯罪則要看證據是否充分,若沒時間或不想與對方接觸,後續可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8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整理證據,為您出庭辯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8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整理證據,為您出庭辯論之。

jason 105-02-18 09:50

律師您好,我沒有前科有正當職業,我與樓上鄰居因為噪音(音樂/地板走路跑步聲/地板拖拉家具)的問題已溝通一年左右,期間曾請社區管委會介入協調,也曾三度在樓上製造噪音的當下與管理員至樓上進行勸導,但樓上依然我行我素,最後一次我上樓勸導時,因溝通無效,便以手掌拍打對方臉部,對方遂立即報警,驗傷提告傷害驗傷單上有註明臉部泛紅.案發後約一小時我收到警方通知便至警局作筆錄,當場有向對方道歉,但對方不接受,當時對方表示臉部已恢復正常,我觀察也很正常.現已開過偵查庭,我依事實向檢察官說明案發經過,也承認有拍打對方臉部,並表示非常抱歉與後悔.當庭對方仍不願意和解.目前收到刑事傳票,是審理庭,請問:

1.我可能會被如何判決?

2.審理庭時我需要請律師辯護?

你好:

刑法第277條傷害罪係告訴乃論之罪,可處3年下有期徒刑,若確實有傷害對方之行無並造成對方受傷,無前科紀錄,通常是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可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以維護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8 10:06

鄭先生、鄭小姐您好

1、傷害罪最重可處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是因為告訴人堅持拒絕和解,您又沒前科,基於案件情節輕微,可爭取易科罰金

3、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或是撰擬答辯狀,可來電洽商。

 

依你所述,對方傷勢並不嚴重,如果你沒有前科的話,爭取緩刑是很有機會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8 21:00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雖對方不願意和解,但因對方傷勢不重,可爭取拘役易科罰金之機會。

吳先生 105-02-17 19:55

感謝鍾孟杰律師的解釋!

承上題: 如果檢察官已對妨害秘密罪部分進行偵查中,那針對無故侵入住居罪及竊盜罪,有新事證,是否可以再書狀由原案檢察官進行審理? 另是否聘請律師處理比較好?

感謝各大律師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5-02-17 21:30

您好!

就侵入住宅及竊盜罪部分,可以委託律師寫書狀給檢察官一併提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刑事提告重點在於證據

證據的部分建議找個律師幫你分析一下看夠不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需要協助的人 105-02-17 17:52

我家人因為偽造文書被告到地檢署  已獲2次不起訴處份  對方卻一直再議
感覺就是被惡整  而提告人是公司老闆 反正他也不用出庭  派一個法務人員反覆提告  造成我家人很困擾   請問被告是不是可以使用 請求調查對被告有利之證據的權利   希望請提告人(公司老闆) 親自出庭  釐清案情  檢察官同意的機率高不高?  至少可以請提告人出來一次巴?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7 20: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

2、另外可以持不起訴處分書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是否提告對方誣告罪。

阿兵 105-02-16 14:21
請問我無前科 未無持有毒品 有驗出毒品反應 有跟檢察官坦承用過毒品 本案送觀勒 ... 我工作好不容易可以穩定來 不讓家人擔心 很努力工作 但我很害怕擔心送觀勒 沒了工作會又要失業 有可以不要送觀勒嗎?? 謝謝 T.T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6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son 105-02-16 09:49

2016.2.15我家門口攝影機(被打破斷掉2支),鐵捲門(部分表面凹陷),車子晴雨窗(被破壞),不鏽鋼門(部分凹陷),現行犯被抓,我在警局做筆錄告他毀損,警察現場只有拍照,有請警察看錄影,但警察沒COPY,他說給檢察官,然後就說完成筆錄等通知,請問律師接下來的程序如何及該注意事項?因為是因家事糾紛引起(已經好多年,只是從去年開始不斷言語辱罵恐嚇騷擾我們(都有錄影但是聲音方面證據較不足),母親精神受折磨睡不好),所以可以請檢察官多提幾項罪名嗎?或是可以從重量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6 10: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涉嫌毀損罪、恐嚇罪及公然侮辱罪,倘若是家庭糾紛,可能另外涉嫌家庭暴力,可以聲請保護令

2、之後可以要求賠償

3、倘若擔心員警處理沒效率,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一、如果是家人的話可以溝通要儘量溝通,我知道這個很難…

二、監視器的話中華電信有一個服務,每個月付一定的錢,監視器的畫面會一直留在網路上,也就是說,如果有人破壞監視器的話,這個監視器在被破壞的一瞬間的畫面都會被拍下來傳到網路上,破壞監視器的兇手的臉有可能會清楚的拍在監視器上。你可以善用之。

三、溝通是這樣,劉邦很會帶人,也很會講話,所以來到他手下的人越來越多,還有人心甘情願的為他去死;項羽的話不會講話,他手下的人一個一個的跑掉了,打仗打到最後只剩下他一個人。最近我在看雪球巴菲特,巴菲特小時候不太會講話,後來他學卡內基…改善溝通技巧也許會有幫助。

四、如果是家暴的話,如果溝通沒有效果的話,比較好的方法其實是隔離,如果你們住的地方離他很遠很遠,甚至是他不知道的地方,這樣要家暴就會比較困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 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不凡 105-02-15 20:47

您好:

我於2015/11/10騎機車紅燈時(當時停在雙黃線上),遭到右前方欲左轉小轎車撞上,對方一下車便直言:你停紅燈停在雙黃線上。事發後便未曾與我聯繫。

我現在要告對方過失傷害,已於2016/01/29向當時承辦之交通隊製作過失傷害筆錄,請問我該去法院向檢察官按鈴控告嗎?讓警察處理是否會拖很久?有沒有更好的做法?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5 21:23

您好,

 

1、如您已有報案紀錄及驗傷證明,可選擇委請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會比在警察局提告還要快速許多。

 

2、待案件起訴後,可再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兵 105-02-15 18:36

請問我無前科 未無持有毒品 有驗出毒品反應 有跟檢察官坦承用過毒品 本案送觀勒 ... 我工作好不容易可以穩定來  不讓家人擔心 很努力工作 但我很害怕擔心送觀勒  沒了工作會又要失業  有可以不要送觀勒嗎??    謝謝 T.T 

您好:

建議儘速具狀向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避免遭聲請觀察勒戒

1.  就閣下所述涉犯毒品勒戒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法律研究者 105-02-15 21:25

大大您好 就你所遇到的情況 若是有用對方式

             還是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才不會影響到你的工作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

如果是初犯,可以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代替勒戒,也就是按時到醫院檢察跟拿藥而已,可以於開庭時向檢察官遞狀聲請,若有需要代寫該訴狀,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5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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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5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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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 105-02-15 15:58

請問大家,因為有人在我們店門口亂停車,那個人經告知後不聽,還大聲斥責店員後離去,所以我們在他的車上貼了請勿亂停車的告示,結果卻被告混損,案子已經送到檢察官那邊,2/25就要開偵查庭了,我想請問,這樣有辦法構成刑法上的毀損嗎??我們這一方應該要準備什麼資料,才有辦法全身而退呢??先謝謝大家花時間看完我們的狀況並且幫我們解惑,感激不盡!!

你好:

破壞美觀是否構成毀損罪實務上有爭議。 可以主張客觀上後照鏡並未毀棄、損壞或致令不堪用;主觀上並無毀損故意,不該當刑法第354條之毀損罪。
沈恆 (沈律師) 105-02-15 16:37

您好!

既然已被提告,只能盡力朝有力的方向答辯。您可主張並無毀損的故意,且未達於毀損車窗,致不堪用的程度,最好能提供有利的判決案例讓檢察官參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5 18:31

可以主張該告示之張貼,不致於留下無法移除的痕跡而不構成毀損

愛恍惚 105-02-15 13:13

想請問 小弟的女朋友 在104年4月19日 因好奇,上聊天室 散佈援交訊息

然後被警察抓到也當天筆錄做完就回家了,後面接到傳票跟警察局要罰緩的通知書 (罰3千元,什麼 社會秩序維護法處分書)  在然後就是依傳票時間7月17日 去報到,開偵查庭 然後收到了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份書 ..

直到今年過年期間 105年2月10日  接到分局打來的電話 說要去警察局報到

結果 2月11日 我帶女朋友 去 警察局 警察也沒說什麼 就直接簽文件 然後把我女朋友帶走(沒上手銬)  後來看了 文宣才知道 是 拘票 上面寫 (拘提理由: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九條第一項 傳喚不到) (備註: 有期徒刑二月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 折算一日)   << .. 因為 我女朋友 從收到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份書後就沒收到其他通知或傳票了 ... 好奇為何會傳喚不到?

然後 過一小時後 女朋友有打電話給我 說 要繳罰金六萬  不能分期 

然後我看到拘票上面是 105年 " 執字  "

那我想請問  我女朋友從那天後就沒回來了   是否是因為 易科罰金繳不出來 

所以這樣算是直接執行了嗎? 還是算拘留 什麼的 ??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5 13:45

您好,

 

您女友先前收受之簡易處刑判決書應已記載判處有期徒刑兩月,但您女友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繳納易科罰金,是以如未能繳納罰金6萬元,就須入監服刑兩月。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翔智 105-02-15 11:21
律師們你好 我需要你們的協助 我因為酒駕測值 (0.47)觸犯公共危險罪,昨天早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在那等待聲請簡易判決 當時因為是初犯,所以對於判決方式跟法律知識不太了解,檢察官當時是說之後會寄通知易科罰金的方式處理 不過好像會留下前科,回家之後上網查詢初犯似乎有緩起訴並捐款給公益單位的方式而不會留下前科紀錄,但不能勞動服務抵罰款 有聽說可以寫陳訴書至地檢署,還有希望讓檢察官改判為鍰起訴的 機會嗎?因為我不想要有前科紀錄,如果可以陳訴書該如何填寫 因為我對這次酒駕真的非常後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寫聲請狀趕快向檢察官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銘 105-02-10 17:20

各位律師好,小弟去年因案有上地檢署開庭

所幸承蒙對方及檢察官給予小弟一個改過的機會

也在去年底完成了檢察官要我做的處罰

如勞動服務、和解等等。

想請問:

1.執行完,機構會協助處理後續事宜嗎?

如要詢問自己是否有完成緩起訴要件,該如何詢問?

2.小弟也有接到警局通知每個月去簽到一次

承辦員警是說有通知再過去簽就好

不知道這個大概要簽到多久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0 18:57

您好,

 

您所需完成之緩起訴條件,均會記載於您收到之緩起訴處分書中,若已完成所有條件,可再致電書記官確認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翔智 105-02-10 00:44

律師們你好 
我需要你們的協助 
我因為酒駕測值 (0.47)觸犯公共危險罪,昨天早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在那等待聲請簡易判決
當時因為是初犯,所以對於判決方式跟法律知識不太了解,檢察官當時是說之後會寄通知易科罰金的方式處理
不過好像會留下前科,回家之後上網查詢初犯似乎有緩起訴並捐款給公益單位的方式而不會留下前科紀錄,但不能勞動服務抵罰款 
有聽說可以寫陳訴書至地檢署,還有希望讓檢察官改判為鍰起訴的機會嗎?因為我不想要有前科紀錄,如果可以陳訴書該如何填寫
因為我對這次酒駕真的非常後悔...

 1.  就閣下涉犯刑法第185-3公共危險罪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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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0 1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之,可能須繳納緩起訴處分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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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0 1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之,可能須繳納緩起訴處分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智 105-02-06 10:56

朋友以關係人身分,自願去警局說明

卻全程被上銬,沒收手機,無法自由行動

最後被警察送至地檢

檢察官也覺得莫名其妙

直接叫我朋友離開

請問這樣警方有違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以關係人傳喚而非犯罪嫌疑人,則警方之函送過程確實會有瑕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6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發律師函至縣市政府警察局及警政署申訴該名員警之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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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6 22:08

您好,若未經過逮捕程序,也非現行犯,警察會有程序上的瑕疵。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6 22:58

您好,

 

除非是現行犯通緝犯,否則至警局製作筆錄不會被上銬,且也不會直接被移送至地檢署,警方之行為確實有問題,建議可對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並於法院時主張本案係因違法取得之筆錄都不得於法庭中使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snakem 105-02-03 13:34

事情經過~前年我朋友與我有合作做中古車生意,朋友後來覺得不好賺,跑去做一樓一鳳的經營者,在104年3月時被警察查獲,因為它旗下的小姐,幾乎都有跟我有借貸關係(我也知道他有再做這一塊,那時候我辦公室收傳真設定在他家),所以我也認識他旗下的A跟B小姐,(我只有借他們錢,綁住他們辦車貸而已)因為A被查獲當時,只有他自己從事性交易,並沒有再當場抓到其他人,抓到的當天,我老婆剛生產完(剖腹產)差兩天,我這段時間一直在醫院固老婆小孩,後來警察以我帳號盜用的名義騙我至派出所作筆錄,我也一直跟警察否認我跟我朋友一起經營,我只有借他們錢而已,警察跟我說房子是我與B小姐一起承租的,這件事情也事實,是我陪她去的(理由是因為錢借他我總要知道他住哪裡吧),過沒多久,後來A小姐因為有憂鬱症自殺了(據說是感情糾紛跟有欠地下錢莊)。

開第一次庭B小姐開庭請律師檢察官指認是我跟我朋友兩個人一起經營的,後來又開3.4次偵查庭,(我被列為被告,我朋友變成證人)我朋友證人從頭到尾都說不知道.不知情,後來被檢察官改成被告

我至頭至尾都跟檢察官說:

1.我跟他們兩位只有借貸關係

2.我老婆15日生產,當事人A小姐17日被抓,請問我要如何共營,經營?

3.說要去租那間房子的人並不是我,我只有跟他一起去租而已,而且簽約  

   人也不是我,我只是陪同。(因為有傳屋主,屋主說我跟他一起去的)

4.檢察官有問道我電話為什麼跟他們這麼密切,我有回答大部分都是他們

   打給我居多,而且幾乎都是我朋友打給我的。

事情就這樣一拖1年多,後來法院有起訴書傳給我,我也想說反正當庭跟法官說明就好,結果在前天我朋友又被警方抓到,一樣是妨害風化,而且他也當下就認罪,警方有問他關於我的事情,我朋友說很久之前我有跟他合作經營,昨天我朋友放出來跟我說一堆他要自保阿什麼之類的,我也有跟他說我跟你合作只是我要綁辦車貸的人,並沒有要跟你一起經營一樓一鳳,他也說最主要因為A小姐自殺,有出人命所以檢察官要有一個交代,我聽他說完也無言了,請問目前起訴書收到了,我朋友後面也被抓到說出對我不利的證詞請問會引響到判決嗎?我全身而退的機率大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4:49
您好, 本案很可能會遭檢察官起訴,若有其他小姐未滿18歲,刑期將會更重,建議應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才能爭取無罪或從輕處置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

一、如果你真的沒有跟他合作的話你可能只剩下測謊可以證明你的清白了。

二、這類案件比較小,一般法官願意送測謊的可能性不高。

三、你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測過之後如果法官不信再聲請做公家測謊。

四、我是法官的話你民間測謊過了我會更仔細的看你的卷…就算不用測謊來判你贏我也會考慮用別的證據來判你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snakem 105-02-03 13:32

事情經過~前年我朋友與我有合作做中古車生意,朋友後來覺得不好賺,跑去做一樓一鳳的經營者,在104年3月時被警察查獲,因為它旗下的小姐,幾乎都有跟我有借貸關係(我也知道他有再做這一塊,那時候我辦公室收傳真設定在他家),所以我也認識他旗下的A跟B小姐,(我只有借他們錢,綁住他們辦車貸而已)因為A被查獲當時,只有他自己從事性交易,並沒有再當場抓到其他人,抓到的當天,我老婆剛生產完(剖腹產)差兩天,我這段時間一直在醫院固老婆小孩,後來警察以我帳號盜用的名義騙我至派出所作筆錄,我也一直跟警察否認我跟我朋友一起經營,我只有借他們錢而已,警察跟我說房子是我與B小姐一起承租的,這件事情也事實,是我陪她去的(理由是因為錢借他我總要知道他住哪裡吧),過沒多久,後來A小姐因為有憂鬱症自殺了(據說是感情糾紛跟有欠地下錢莊)。

開第一次庭B小姐開庭請律師檢察官指認是我跟我朋友兩個人一起經營的,後來又開3.4次偵查庭,(我被列為被告,我朋友變成證人)我朋友證人從頭到尾都說不知道.不知情,後來被檢察官改成被告

我至頭至尾都跟檢察官說:

1.我跟他們兩位只有借貸關係

2.我老婆15日生產,當事人A小姐17日被抓,請問我要如何共營,經營?

3.說要去租那間房子的人並不是我,我只有跟他一起去租而已,而且簽約  

   人也不是我,我只是陪同。(因為有傳屋主,屋主說我跟他一起去的)

4.檢察官有問道我電話為什麼跟他們這麼密切,我有回答大部分都是他們

   打給我居多,而且幾乎都是我朋友打給我的。

事情就這樣一拖1年多,後來法院有起訴書傳給我,我也想說反正當庭跟法官說明就好,結果在前天我朋友又被警方抓到,一樣是妨害風化,而且他也當下就認罪,警方有問他關於我的事情,我朋友說很久之前我有跟他合作經營,昨天我朋友放出來跟我說一堆他要自保阿什麼之類的,我也有跟他說我跟你合作只是我要綁辦車貸的人,並沒有要跟你一起經營一樓一鳳,他也說最主要因為A小姐自殺,有出人命所以檢察官要有一個交代,我聽他說完也無言了,請問目前起訴書收到了,我朋友後面也被抓到說出對我不利的證詞請問會引響到判決嗎?我全身而退的機率大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檢察官既然已經起訴,建議您應儘快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由律師向法院聲請閱卷,以便了解法院全部卷證內容,然後再進一步擬定辯護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你好:

可能會構成刑法第231條以下之妨害風化罪,若有未滿18歲之人還會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檢察官已經起訴,表示檢察官高度懷疑你共同經營,要提出答辯狀反駁起訴書之內容、證據,並聲請調查對你有利之證據。 建議委請律師前往閱卷瞭解案情,若聲請傳喚朋友當證人進行交互詰問,反駁朋友之供述,以免蒙受不白之冤。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3 13: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包含借貸關係、另一同案被告的指述、雙方的往來,這樣的狀況下,恐遭定罪。

2、建議應該盡速委請律師向法院聲請閱卷,判斷是否無罪空間,並且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3 14: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收到起訴書,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您之證據資料,以及您朋友和其他女生之證詞,有無對您不利,應如何對其交互詰問,設計問題,準備刑事準備撞及答辯狀,為您爭取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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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3 14: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收到起訴書,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您之證據資料,以及您朋友和其他女生之證詞,有無對您不利,應如何對其交互詰問,設計問題,準備刑事準備撞及答辯狀,為您爭取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涉犯第十六章妨害風化罪,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被起訴,則應委任律師閱卷,並討論訴訟方向及策略,可以傳喚相關出庭質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onan 105-02-02 21:32

去年7月買東西 匯款好幾個月了 對方遲遲沒有寄東西過來(一直推託)

今年1/24去報案 結果對方1/30寄來 2/1收到

我想撤銷起訴 但是警察說已經呈報上去了沒辦法取消

過幾個月就會收到法院傳票

怎樣提出和解?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告訴 然後不用收到傳票嗎?

對方提出誣告的話會不會成立?

四月底要考試 如果沒辦法撤銷 可以第一次開庭就請假嗎?

或是考試的前幾天要開庭也可以請假嗎?(理由是因為要準備考試 這樣可以嗎?)

如果請假的話 被告也會跟著延期出庭嗎?還是會如期到場?

若如期到場 對方對檢察官說對我不利的供詞怎麼辦? 

謝謝~~

一、即使是非告訴乃論(俗稱公訴罪),還是可以撤回告訴。

二、如果是誤會一場就寫清楚,然後撤回告訴,寫個撤回告訴狀就可以了。

三、有看過告訴人寫個狀說是誤會然後都不出庭檢察官直接不起訴結案的。

四、誤會就釐清就好了。

五、不用太擔心誣告的問題,只要你告的都是依據事實去告,亦即「並非全然無據」就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conan 105-02-02 22:08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即使是非告訴乃論(俗稱公訴罪),還是可以撤回告訴。

二、如果是誤會一場就寫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快速回復

那請問撤回告訴狀寫完要寄去哪裡呢??法院嗎??

謝謝!!

臺灣XX地方法院檢察署

看你在那個地方,上網查一下就知道管轄的檢察署是那個檢察署了。

不然打電話問警察他也會告訴你他送去那個地檢署。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conan 105-02-02 22:33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臺灣XX地方法院檢察署

看你在那個地方,上網查一下就知道管轄的檢察署是那個檢察 ... (恕刪)

 抱歉 問最後幾個問題

撤銷沒問題的話

會收到結案通知信件之類的嗎??

大概多久會收到?謝謝!!新年快樂!!

沈恆 (沈律師) 105-02-02 23:15

您好!

寫個撤回告訴狀給檢察官,表示誤會已澄清不用告了。之後可能會收到不起訴處分書結案,但有些檢察官還是會通知開庭,確認事實及您不追訴的意思,然後才不起訴結案。時間多久不一定,每個檢察官的處理方式及進度都不同,有進度會通知您。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ei En 105-02-01 15:50

(急!)真的很急!
你好,想請問各位律師,我11月中被抓持有安非他命及吸食器(臨檢自行拿出),當天晚上做完筆錄,也坦承吸食,同意驗尿及抽血,在看守所住了一晚,隔天下午到地檢署開庭,因須負擔房子車子貸款及養育2個孩子(8歲),開庭當天檢察官詢問都誠實回答,當下也像檢察官求情不能進勒戒所,後裁定釋回。當天因沒去上班,穩定的工作沒了,現在打著臨工,月收入僅之前一半努力撐著…
這兩天收到傳票,內容:
應到案日期:2/3
備註:本案擬進行戒癮減害計畫,由台端前往指定之醫院進行代替治療法,請務必到庭應訊,以維權益,入台端未到庭,本案將改依一般程序追訴,請務必到庭。
請問:1、這樣內容是確定戒癮治療了嗎?  2、開庭當天會再驗尿嗎?被抓那時候現在還驗的到嗎?  3、第二頁附件第二格第一行寫:開庭後於指定時間內繳納第一期緩起訴處分金新臺幣2萬5000元。
3-1、第一期?那總共有幾期?得繳多少錢?
3-2、期間內是多久?
3-3、當時工作丟了,現待業,靠著打臨工(每天半夜幫人搬貨到清晨)維持生計及負擔每月該繳的費用,而這兩個月因為收入不足以繳貸款及開銷,也因此向朋友借了將近10萬元先繳了貸款…如果真的不夠錢…可以分期繳納嗎?我該怎麼申請?
麻煩各位律師…因時間接近…請幫幫我解答…感激不盡!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1 16:14

您好,

 

就是予以戒癮治療,不用勒戒;戒癮治療期間都會驗尿,視醫院將檢驗標準設多高,最多幾天或一兩周內吸食會驗到,不可能驗到幾個月前吸食的情況。分期繳納罰金可向執行檢察官提書書面之狀紙聲請,有何疑問也可向該股書記官以電話詢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1 19: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機會可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應按時報到開庭,並配合相關療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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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1 1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機會可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應按時報到開庭,並配合相關療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2-01 23:58

您好!

這是檢察官同意您緩起訴進行戒癮治療,不用勒戒,您應按時報到開庭,並配合相關療程,戒癮治療期間隨時會驗尿。詳細的緩起訴內容及金額、分期方式等,應參閱緩起訴處分書,或打電話問書記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B 105-02-01 12:53

前一陣子我騎機車在上課途中,在路口與一輛小貨車擦撞,當下看並無人員受傷所以沒有停車就離去了,後來上課中接到警方的電話說早上我與一輛貨車擦撞,後面有一位女騎士人車倒地並且有受傷,我在接到電話警方與我說明之後我才知道後面有一位女騎士受傷,但是我當下真的沒看到。

之後我收到刑事傳票檢察官起訴我公共危險。那請問我在對後面那位女騎士受傷不知情的情況下,構成肇事逃逸罪嗎?

你好:

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規定之致人死傷,學說及實務多數認為是客觀構成要件要素,主觀上你要認識到有致人死傷進而逃逸才會構成。 但司法實務上,要如何說明你並未認識,有相當之難度。檢察官已經起訴,就表示檢察官認定你已認識到有致人死傷進而逃逸。 建議委任律師前往閱卷,研究相關卷證。若不願意再爭執,可與被害人和解,請被害人撤回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就肇事逃逸罪部分向法院聲請宣告緩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1 13:05

您好,

 

1、肇事逃逸罪並無處罰過失之規定,是以您必須盡可能證明並說服法院,表示您確實係因確認沒人受傷後才離開。

 

2、但一般車禍事故發生,應會至少查看彼此有無受傷並注意四周有無來車,要說服法院您並未看到後方有女騎士一事,較有難度。

 

3、除與被害人積極達成和解外,建議應委任律師擔任辯護,由律師撰擬書狀及開庭陳述,爭取緩起訴緩刑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悟空 105-01-30 14:07
原本我有跟我房仲的朋友租房子但是後來自己有買房子後想說要退租了...那時我跟我朋友說了!他說剛好他有客戶要租房子他就這樣轉租給他的客戶...但是他的客戶在那間房子找到毒品警察一開始全部都算在我身上那時候我帶它們是那間房子的時候裡面的人好像知道了就從窗戶跑掉了那時候我甚麼也沒看見警察就一直逼問我說那是?!我說我不知道我也沒看到!後來她警察硬要我說那是我身邊的朋友但是我跟她說我真的沒看到我怎麼可以亂說!後來說我不配合要讓我難看!我心想自己有沒有自己最清楚爾且這是台灣不可能會有甚麼黑暗的事情我就不怕他們後來帶我回去警局的時候誰知道她掉我的電話紀錄硬要栽贓說我賣毒那時候大約調快20個人左右大家都說沒有但是到後面最後3個警察卻用恐嚇說如果他們不配合要連他們一起辦那時警察還故意讓他們看到我被銬上手銬腳鐐的畫面他們也都18...19歲而已看到後會怕就聽警察的話乖乖的簽名說我有賣毒給他們後來那時候我被收押禁見快半年也都證明了被找到那些毒品都跟我沒關西後來檢察官還說問我要不要認我跟他說真的沒有你是要我認甚麼後來他說那為何證人會直證我!那時我跟他說我哪知道!檢察官就說好要調正人來開庭我也說好!誰知道證人第一次出庭的時候就說是當時警察逼他們的也說我沒有在賣毒那時候檢察官跟法官當場傻掉那時候我才知道警察辦案有多麼黑暗而且他們重頭到尾辦案程序都錯了!那天開完庭後過2天我還在被收押禁間中突然放我出去我自己在監獄也嚇到後來才知道那天開完庭後法官隔天說要讓我交保連開庭也不用直接讓我出去後來我出來一後我也找我的律師問我的案情律師也說他會讓我交保因該沒事了但是那時候律師就有說了這樣會她們要賠償我被收押禁見快半年的錢了後來我開庭說下次要宣判我還問法官說那我要來嗎?他還很輕鬆說你不用來!那時我想沒事了誰知道判我販賣毒品8年6個月後來我再上訴2審給我上述駁回3審也都給我上述駁回那時候我朋友都在說如果他判我沒罪的話要賠我七八十萬所以他們一定會給我亂判的誰知道真的硬要我關難道台灣的法律那麼黑暗沒毒品證人監聽譯文也隨便找個兩句話硬要說那是毒品暗語
沈恆 (沈律師) 105-01-30 14:33

您好!

既然已經三審確定,只剩再審及非常上訴兩種救濟途徑,但成功機率都非常低。如果還不服氣,應先攜帶完整資料找律師仔細研究還有沒有救濟機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0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最高法院已判決確定,您僅剩提起再審請求救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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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 105-01-29 17:03
    我是一位公務員於去年在意識狀態不清下,拿ㄌ別人的悠遊卡未歸回,另外,為ㄌ前述事件後來去找ㄌ那位原告,罵ㄌ幾句話,現經桃園檢察署檢察官公然侮辱及普通侵占提起公訴.

不知道你的問題是什麼,聽起來只是在敘述事實而己。如果你想再提問,可以加我LINE:damonwhk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9 19:38

您好,

 

1、應盡力與告訴人達成和解

 

2、建議應委任律師擔任辯護,協助處理相關訴訟事宜,爭取最大之機會,以求周全保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9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被起訴,依盡速委任律師閱卷,撰擬書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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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105-01-29 16:43

上禮拜一位自稱台灣大哥大客服專員打電話來說我之前在台灣大哥大辦的門號被設定為問題門號.說要退還違約金給我.之後跟我確認身分證.住址.在什麼時候地點辦理門號.拿的是手機還是禮包贈品.違約金額是多少.退過幾隻手機門號都跟我現狀完全吻合.連我在去年11月退兩隻手機門號都知道.說是法院要判決後他們要確認金額要我把金融卡給他.就相信他的話把金融卡跟密碼寄給他.下個禮拜就會寄還給我.然後這個禮拜就收到銀行通知被當成詐騙集團的人頭戶.我趕緊跑去銀行辦理掛失然後去警察局備案

1.請問我會被起訴嗎?大約多久檢察官會來問我?法院通知什麼時候會來

2.我要怎麼確保自己是無辜的

3.我留有當初寄給他的宅配單 手機號碼 會對案情有幫助嗎

你好:

可能會被認定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而構成詐欺罪之幫助犯。會先接到警察機關的通知請你去作筆錄,然後移送檢察官檢察官起訴後移送法院審理,時間要看警方、檢察官辦理之進度而定。 要提出對你有利之證據證明你沒有幫助詐欺的行為及故意,但難度甚高。 可以佐證你也是被害人。 建議跟被害人和解,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或起訴後請求法院宣告緩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9 19:40

您好,

 

多久收到法院通知不一定,而本案看起來如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起訴之可能性很高,

 

因為檢察官會認為,縱使誆稱係為退款給你,也不需要把金融卡和密碼給對方,這顯然不合常理,法院很可能會認定您係在知情的情況下出借自己的帳戶,而成立詐欺幫助犯或共犯。

 

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爭取從輕處置的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9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告發對方,避免自己成為幫助詐欺之共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先生 105-01-31 20:21

在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我在1/30號晚上打通電話 要找那位專員 接電話的只說我去問問就掛掉了

直到我一直狂打到他受不了 用了0277開頭的網路電話打給我

一開始就說不是他們的問題 而是我以前在用身分證影本沒有註明這是做甚麼的

被人偷辦信用卡導致戶頭凍結

於是我假裝相信 然後問他怎麼辦 他說可以幫我把戶頭解凍 需要匯款一本銀行是1.5萬

這是保證金 在解凍後還會還給你的

然後還說 因為是在我們匯款前帳戶就已經凍結所以我們款項沒有匯出 所以可以幫我辦理

需要先給兩本戶口 我說我沒有了 他說可以用家人的 只要能證明是親屬就能匯入 還身分證影本

以上通話紀錄內容全都錄音起來了打算交給警察 看能不能假裝上當釣出車手

請問這些證據可以證明我並非詐騙集團的幫助人嗎?

可以當作證明自己清白證據

單媽 105-01-29 14:51
法律一點靈1)為什麼?劉志忠律師, 為什麼?又要害我損失寶貴的金錢和時間(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劉志忠律師;《公司全部都是假基督徒》。 《造成我第二次傷害》,發生(案外案)! 蘇所長盡快要你還我一個公道! (蘇所長的特助,只會東扯西扯的, 到現在還不肯承認劉的錯誤, 去跟法院的法官講吧! 我看你們有多會講; 我都不想在聽妳在那邊亂解釋。) 《不然,我只好要請別的更專業律師告你們》 (非常嚴重害我錯過解除契約時效 、時間), 《拿回170萬的時效、時間》; 去年,2015年4月27下午, 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非常不專業),總共花元4000元, 去諮詢: 第一次:3000元。 (基督徒半價,時間也半小時) 第二次:(10分鐘=1000元) 去年,2015年4月27早上, 我就去自行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告亞太國際地產公司《之前:台灣房屋》的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 偽造文書罪:偽造我聯邦信用卡的英文簽名;(法院已在審理中)。 下午就找恩典法律事務所 (10061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148號9樓之1 電話:(02)2322-3588 ) {之前在家帶女兒, 聽佳音電台,聽到的,就記起來}; 我和目前就讀高一的女兒, 也是受洗的基督徒 (基督徒開的); 《現在超級後悔,相信他們的專業; 他們全事務所的人都是撒蛋、魔鬼》 (什麼爛所長)蘇家宏 律師 E-mail home1688@glorylaw.com.tw (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只會叫我去找詹秘書, (剛才我又花電話費和時間, 直接打電話去找蘇,蘇不在; 最好快回電話,否則我就要去律師公會申訴) &我寫email告訴蘇律師, 我發生海外(馬來西亞)動產糾紛, 《想請蘇律師,準備要拿回170萬元,勝算有多大》 諮詢(是蘇提的建議,叫我星期一, 找詹秘書, 蘇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我帶所有的資料去給劉,諮詢、了解。 (劉根本就沒有我看到我的問題所在點) 一直到今年2016年1月15日才知道劉律師, 根本就完全沒有能力解決我的問題, 還嚴重耽誤我的問題, 還又讓我損失4000元; 本來可以用(法律行為): $$$$$$第 74 條$$$$$$ 法律行為, 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 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 為給付之約定, 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 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 《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 蘇律師因為您,亂!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 (劉律師:為什麼????有告訴我,我可以適用民法:74條); 《從頭到尾,根本就完全不專業》, 導致於我錯過可以拿回錢的時效! (盡快告訴我:王s Email:qoo5723@yahoo.com.tw tel:0923-821-334 現在該怎麼解決劉志忠律師, 害我又造成非常嚴重錯誤的金錢損失和法律時效的《雙重損失》, 蘇家宏律師可以去法院和法官講: 《時效:因我的特例,改二年》; 可行嗎? 法官大人:應該不會受民間律師的左右, 都是因為劉志忠律師個人嚴重疏失(當什麼律師嗎?大笨蛋律師), 害我現在;白白錯過可以告對方的法條「重要:時效、時間」。 導致我原本可以以, 民法74條告:《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之前:台灣房屋), 和馬來西亞的賤商(馬星集團); 現在今天,2016年1月29日 《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的時效;已超過》。 請問各位大律師? 現在該怎麼辦? 或知道如何解決法律問題《案外案》。 該如何是好? 1月27日我又去法院告劉志忠,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又害我繳裁判費1000)。 《給你們星期一以前回覆》, 不然,我要去解決; (律師公會)申訴。 恩典律師事務所劉志忠, 他個人的錯誤, 嚴重耽誤我的事情造成我更重大的損失。 (都是劉志忠律師害我的), 我已經把這件事情全部都告訴我在 (台東市做檢察官的大哥: 姓名:王全中), 大哥又叫我去區公所調解, 所以1月15星期五, 總統選舉前一天早上; 我就跑去, 被告管轄區:中山區公所填申請書; (王S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日期、時間寄來了): 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2點半;「在松江路區公所6樓」 我有些擔心(亞太國際地產公司的人, 不知道會不會來; PS:如我所料, 亞太今天根本不會去調解, 剛才打電信找亞太(法務) ;叫我也不要浪費時間去了。 《因為,調解:對對方, 沒有像法院有強制性:(被告:開庭不來,可以通緝)。 《最好是:對方可以到場談》 === 盡快您們回email、或電話; (快給我公平、合理的回答); 最近又加值上網, 發現網站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陳柏甫 (陳律師) 線上法律諮詢; (同樣是都是律師, 《諮詢還不用浪費我一毛錢》和寶貴的時間。 陳大律師就馬上看到我的問題所在; 《深更半夜寫發生事情的經過, PO文:在法律諮詢家》, 隔天早上, 文章日期:105-01-15 07:13  陳大律師:就又正確又快的回答我的法律問題。 《告對方:業務員,我完全;適用的法條》 為什麼?為什麼? 我親自帶所有資料去給劉看和諮詢, 又浪費我的寶貴金錢和寶貴的時間, 「什麼法律建議都沒有」; 別對劉造成的錯誤, 不理不睬的; 昨天我去法院(改地址), (又在浪費我的寶貴的金錢和時間) 還又把責任丟給詹秘書。 還要我用公用電話,打給秘書詹。 (我明知道找詹沒有用, 但是,我還是要表達你們造成我的傷害!) 《之前,我不是寫電子郵件, 告訴你蘇,你都沒回信》; 限你們今天下午6點前, 給我一個公平、合理, 解決你們造成我損失的辦法。 慎重的再一次的告訴你們, 快解決劉志忠又造成我的問題損失; 《不然,我《再一次聲明》: 我只好要請別的更專業律師告你們》。 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陳律師回覆主題, 快死人了!急!民事:這樣算不算(重大:業務過失)嗎? 民事:損害賠償(新莊區公所免費的法律顧問告訴我的),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拿回我女兒要讀大學的170萬元和救命費、生活費業務員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陳律師回覆主題, 引言回覆│ 文章日期:105-01-15 07:13  陳柏甫 (陳律師) , 《超級專業的》一大早就回我電子信箱》; 我半夜在線上: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PO:我發生的法律問題。 574律師評價:24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您好, 1、業務員個人如偽造您的簽名, 是觸犯偽造文書罪。 &&& 2、主要只能主張民法上的規定請求退款, 包含趁人輕率、急迫、 未給予{契約審閱期}等等; 請求{解除契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再一次PO文:2016年1月25日 懇請推薦 陳律師 第 1/1 頁共 2 筆 PS:剛才3點50分, 害我又花了20分鐘(時間), 和電話費(金錢)20元, 打去恩典去找蘇, 蘇交待特助處理, 我對特助說: 要他們明天12點以前要給我回電話, (給我一個合理、正確的交待)。 因為明天下午2點30分, 要去法院(另一件罪名)第一次開庭。 法院分院:(辛亥路二段),百世大樓 明天下午1月27日(星期三)下午2點30分; 要開庭:(刑事業務過失加損害賠償), 罪名告錯:(法院也受理第一次開庭) 不管那麼多了;《我會準時到場》。 === (11月26日有提告, 但因要繳裁判費1萬6000元; 沒繳錢,被取消。) 考慮1個半月, (裁判費1萬6000元和170萬相比)絕對要告到底。 所以1月18日又重新來一次告他們。 民事:損害賠償170萬和業務過失), 已繳法官裁判費1萬6000元。 之後又要去法院開庭, (我完全不怕, 因為這件事情對我而言, 我經得起考驗), 趕快請法官來做公平的審判; 還我被騙的170萬元和一個遲來的正義。 (之前:台灣房房, 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 後來更名為:亞太國際地產。
阿E 105-01-28 00:42

我之前有詢問過關於業務侵占的問題 當初開庭兩次之後 我就沒有再收到任何的開庭通知 事隔快半年我今天收到一封公文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請問我收到這封 是否代表我有罪?! 還是說只是起訴等候開庭呢!? 因為我看裡面內容寫 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請問這樣子就代表我有罪嗎? 因為內容都是當初開庭所講的東西跟一些關於對方提起我業務侵占的物品 請問該如何處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8 10: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起訴書代表檢察官認為您有罪,所以將案件起訴讓法院審判。

2、因為涉及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能易科罰金,所以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向法院申請閱卷,並且進行辯護。

 1.  就閣下所述係犯侵占罪刑335條或是刑法251條妨害販賣運公需飲食或農工物品罪?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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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8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起訴書,應考慮盡速委任律師閱卷釐清檢察官起訴您犯罪之證據為何,並考慮是否與告訴人和解,以利您請求緩刑,或欲爭取無罪之判決,並撰擬刑事準備狀、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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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高 105-01-27 15:03

之前妨礙自由現在還在保護管束期間

然後檢察官要起訴持有二級甲西甲胺酮

這樣會怎麼判?驗尿是陰性 !
罰錢還是? 

您好:

1.若您是緩刑之宣告,而在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者,在保護管束期間,持有2級毒品,因此恐遭撤銷保護管束緩刑之宣告,並重新執行原宣告之刑。

2.因為係認定您持有2級毒品,而非吸食2級毒品,因此即使您驗尿係陰性,仍不會影響您持有之事實,此外,若檢方能證實您除了持有更有販售事實,判刑恐加重許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7 2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之前保護管束可能遭撤銷,執行原本之刑罰;起訴持有二級毒品之部分,可嘗試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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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烏 105-01-27 15:03

在8月多我騎機車汽車擦撞直行車對方轉彎車,本來初判研判表我無肇責 對方轉彎未注意後方來車全責,但對方申請鑑定變成我違規右側超車未注意前方車輛全責 對方無責 不知道是不是我講錯了什麼 結果整個顛倒,我跟對方這幾個月等初判和鑑定所以都沒有進行過調解這個動作而且也不知道對方修車費多少錢 ,剩幾天刑事時效要過了 我想直接告對方過失傷害 檢察官會受理嗎。

 如果去警察局提告筆錄如果跟第一次講得不一樣會怎樣  我當時筆錄是說我前方有三台車 但應該是我的左側前方 我是靠外側行駛第一次筆錄講前方好像有問題  這樣會造成不實嗎 ? 警員問說我怎沒經過調解 反而就直接提告的理由  是因為我一直等鑑定報告的結果 這樣合理嗎? 

你好:

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期間為6個月,切勿遲誤期間。 針對鑑定意見書不服要申請覆議,若不覆議鑑定意見書對你不利會影響檢察官之判斷,友會影響將來請求對方賠償時法官之判斷。 以實際情況為準,若前後說詞不一就要想辦法還原當時的狀況,例如有無監視器畫面、行車紀錄器等。 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7 22:33

您好,

 

1、可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無須一定要經過調解,但檢察官可能會因鑑定報告之意見,認定對方並無過失而為不起訴處分。

 

2、可就鑑定報告提起覆議,於偵查庭時亦可向檢察官表示另擇第三方公正單位再行鑑定

 

3、筆錄內容前後不一,可信度會下降許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雷 105-01-27 14:02

各位律師好 前陣子帳戶被騙變成了警示戶 現在簡易判決書也下來了 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想請問一下

假如我想繳罰金的話該什麼時候跟檢察官表明呢?

假如我繳罰金之後 還需要賠償被害人嗎?

假如我現在跟被害人談和解可以爭取緩刑嗎?(已收到判決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爭取緩刑,則再提起上訴,當然前提是要跟被害人達成和解,另外,若未上訴,則案件即會確定,之後地檢署會再發執行通知請您到地檢署報到,屆時再準備罰金繳納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7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判決不服,應於十日內具狀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關於聲請易科罰金之部分,您於判決確定後,收到執行通知書時,再聲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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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恩 105-01-26 18:08
因吸食毒品判決緩起訴兩年檢察官喻令指定處所戒癮冶療一年,並於指定時間一年內完成戒癮冶療,然因緩起訴尚未結束卻因?起訴之前另犯他案此時才判決確定,必須撤銷緩起訴~請問戒癮已完成,撤銷後需要再去觀察勒戒嗎?或是法院會如何判決?

一、撤銷緩起訴之後的處理,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供你參考。

二、判決摘要如后:「

此乃因檢察官已依毒品危害防
    制條例第24條第1 項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被
    告事實上已接受等同「觀察、勒戒」之處遇,惟其竟未能履
    行該條件,自應於撤銷緩起訴處分後依法起訴,而無再次聲
    請法院裁定觀察、勒戒之必要(最高法院100 年度第1 次刑
    事庭會議決議意旨參照)」。
三、該案判決主文摘要:「○○○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四、這個是緩起訴期間再施用毒品的情況,具體上還是要看你的個案情節及卷證資料才能判斷。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6 1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撤銷緩起訴將另行起訴之,可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不會有觀察勒戒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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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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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哥傑 105-01-26 09:20
A在民國97年向我借了共50幾萬,去年八月向他催討卻收到他的恐嚇簡訊(揚言找人打我),在隔日我第一時間去了警局備案並提告,後來得知偵查對有傳喚他南下說明並做筆錄,前幾天我收到地檢署傳票,以告訴人身分出庭,案由是妨害自由,庭中檢察官有問到我是否已經提出民事訴訟,我回答沒有,想等刑事訴訟結束,再打民事訴訟要錢,我的疑問是,我能否在這場刑事訴訟中一併解決欠錢的問題,因為我很有把握是由A傳出,那如果起訴了,我可以連帶要求他除了刑事賠償並且歸還欠款嗎? 還是我一定得另打民事訴訟?是的話,愈快提出愈好,還是等民事訴訟結果出來再打比較好?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6 13:24

您好!

告訴恐嚇罪的刑事程序只會認定對方的行為有沒有構成恐嚇罪,若有罪可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精神賠償。但並不會處理借款返還的問題,請求返還借款需另提民事訴訟解決,無論刑事民事,主張權利都要盡快。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6 18: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事借款糾紛刑事是否構成恐嚇,為分別二個事件,不會互相影響,即使成立恐嚇,亦不代表對方須返還借款,建議應盡速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返借款刑事部分,亦需整理對方犯罪行為之證據,以利檢察官偵查對方之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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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宏 105-01-25 21:42

律師你好

我因家事控告家庭成員家暴 檢察官有打電話來約時間探勘

後因選舉檢察官有打電話給我在另約時間 到剛剛下班公司要我

去一趟警察局 才知道檢察官要地方警察找我們約時間 

但是警察已經跟被告約好時間 必須配合他們的時間請假

但我完全不知道這件事

地方警察是要先通知原告 還是被告?

 

 

一、不一定喔。

二、會勘當天雙方都要到,先通知誰不重要,重要的是怎麼讓檢察官相信你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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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 105-01-25 19:19

請問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如果再申請開庭 , 是否就是放棄被判緩刑、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的機會

如果收到法院判決書 , 通常多久時間內會執行或繳易科罰金

沈恆 (沈律師) 105-01-25 21:30

您好!

申請開庭是被告合法的權利,不代表放棄緩刑易科罰金的機會。判決確定之後,案件會移由檢察官執行,大約一個月左右會收到執行通知。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猴子 105-01-25 10:58
去年騎機車時發生車禍,地點在台中市的河南路跟向上路交叉口發生車禍,我行駛在向上 路準備左轉河南路的時候對方騎乘機車感覺車速過快緊急煞車雷殘滑向我發生碰撞,位置 大約像圖片 我方方向 http://i.imgur.com/QLSla2S.jpg 對方方向 http://i.imgur.com/fZlOxff.jpg 當時對向有一台汽車左轉,然後我行進中準備到路口中心停下來看有沒有車的時候發生 的。 事後也根據標準流程報警等等......... 第一次上調解時候對方一直說我沒有兩段式左轉才會發生車禍(該路口不需兩段式左轉) ,並開出將近30萬的和解金,對方受傷(右側遠端橈骨粉碎骨折及一些皮外傷),車損 等......我方堅持肇事原因不明確如何和解?且金額過大不如直接走法院好了。這時候只有 警方的初判表,原因寫我方左轉未依規定,對方疑似超速路口監視器畫面有拍到經過, 但是只有我這邊的方向的畫面,所以看起來是我侵害到對方路權。且對方原本行駛於外車 道突然到路口時切進來內側車道,然後發現我緊急煞車倒地,這部分有涉及不當變換車 道嗎? 接下來就收到檢察官傳票,於是開了偵查庭,庭上我堅持需要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事 後車鑑會認為我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然後我再申請覆議,結果也是跟車鑑會的報告一樣 。 目前正在等開法院第一次開庭(準備程序)。 問題來了 1.交通道路安全處罰條例中102條第五項提到左轉左轉時應行駛至路口中心處,並不得 佔用對向來車車道搶先左轉。該如何界定什麼是路口中心處?而且禮讓直行車的動作應該 怎樣做才是禮讓?我已經減速準備停下來,總不可能剛好雙方都到路口發生車禍就說是轉 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吧。 2.車鑑會的報告中不是應該針對雙方的行車速度,方向等做出分析嗎?為什麼在報告中都 沒看到有關的分析。 3.車鑑會的報告寫我們發生碰撞才致對方倒地,這部分監視器拍到在發生碰撞前對方已經 失控了,這樣怎麼說因為發生碰撞倒地? 4.目前準備程序我該就直接接受車鑑會的說法全認了,還是依照我的疑問向法官陳述?怕 是不是讓法官認為我在硬拗。 發生車禍才知道保險第三人的重要,真無奈~ Ps:我方一點受傷都沒有,連車損也沒有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5 11:10

您好,

 

1、理論上等待左轉車身不應占用到對向車道

 

2、對方傷勢聽起來很嚴重,以30萬賠償金來說尚不算過分,若不和解刑事部分會被判刑(易科罰金),民事部分仍然需要賠償相當之金額和精神慰撫金。

 

3、所謂禮讓,就是要在過中線之前停下來,您雖然緩緩前進要停下,但對於對向來車而言,無法判定您的動作,勢必要緊急煞車,那就等於是沒有禮讓了。

 

4、對方車速無法判定,但經過路口時未減速仍應負擔少部分過失責任,只是對整個案件影響也許不大。應盡力與對方達成和解,避免刑事留下紀錄且徒增訟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