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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州 105-02-25 14:49
1、居住地房子已占領標售部份土地,當初要標售公告時,承辦人員表示我們在該處占領地方已超過10年以上,於標售決標後可行使優先購買權方式辦理,目前已第一次標售,無人投標。 2、已查詢該筆土地都市計畫道路,且無公共使用相關計畫,地政人員也已現勘,卻沒有依現狀而執意整筆土地標售,受害戶數共有4戶,無法負擔整筆土地購買,請問律師,這等情事是否可要求地政單位依4戶居民已居住建築物以分割方式各別販售,依法又如何要求。
AJ 105-02-24 16:14

多年前前屋主是姊姊的朋友,因姊姊當前屋主的銀行房代的連保人,當初他朋友繳不出房貸時,銀行找上我姊姊,我爸爸因為怕姊姊受影響,所已跟前屋主說不然房子賣給我們,油我們接下來繳,過戶時來看過房子,屋況跟現在一模一樣,沒做任何更動或改變,從104年開始,2F屋主找上門說他家陽台外推內的牆壁有裂縫,是我爸將外牆外推後造成的,說隔壁鄰居也有看到,要我們負責修繕,還說如果我們不處理,他要報違建,說他再違建科很有力,也認識某某議員,也要告我們,可是我爸並沒做過這件事,當初過戶時屋況跟現在一模一樣,我們也不知道這房子違建情況,姊姊的朋友在過戶給我們時也沒說過有違建也求證隔壁鄰居,他說當時換過好幾任屋主了,是其中一任屋主做的事,因為90年前的事了,他也忘記是哪一任屋主做的,但確定不是我爸爸做的,聽2樓屋主說1F某任屋主正在拆除外牆外推時,當下有口頭制止他,當下他也有停止動作,但等2F屋主走後又繼續動工。 

我想問的事,當初其中一任的一樓前屋主正在拆除靠防火巷旁的外牆做外推違建時,二樓屋主你知道嚴重性,雖然當下你有口頭上制止他,他當下有停止動作,但等你走後他又繼續做拆除外牆之行為,直到他拆除原本外牆,然後外推建造新外牆完成後,在他當下做違建行為這中間跟完成之後,你卻都沒有向市府呈報檢舉違建,也沒有向警察機關報案,是不是也等於2樓屋主是默認認同他的違建行為,所以2樓屋主自己本身是不是要負很大的責任。經過幾年後,在這當中也不知道又換了幾任屋主了,連你自己搞也不清楚,從事發當時到現在已經經過了這麼多年,你二樓外推陽台內牆壁出現裂縫,卻來向我們現任屋主要求維修你二樓外推陽台內牆壁裂縫之屋損,是不是很不合理,再加上他對我們現任屋主說是我爸做的,是不是可以告他毀謗妨礙名譽恐嚇。2樓屋主還有說就算是前某一任屋主做的,現在屋主是你,你要全程負責,是這樣嗎?當初過戶也人沒告知有違建的事阿,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你好:

若未申請建築執照擅自施工,會違反建築法並構成違建,主管機關查知後會依法拆除,但各縣市執法效率、預算不同,是否即報即拆,要依各縣市狀況去評估。 要先判斷造成牆壁裂痕之原因為何。 若2樓屋主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請求,應該針對侵權行為人為之,因你父親並非侵權行為人,若2樓提告可加以抗辯,至於不作為之否具有過失,也是要依實際情況判斷,但若2樓屋主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第2項中後段規定之所有物妨害除去請求權、所有物妨害防止請求權、相鄰關係,請求排除侵害,違建部分可能會被拆除。 單純沉默不代表默認,還是要依實際情形判斷是否與有過失
anny 105-02-24 15:14

你好:我想請教一下律師我的先生在我們還沒結婚前幫他的朋友做保房子被法院拍賣了現在法院寄單子到公司要強制執行扣薪三分之一但現在那個人還是找的到請問我們可以要求換保人嗎還是律師有好的建議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2-24 15:32

您好!

更換保證人需得到債權人同意,債權人為確保債權獲得清償,通常不會同意更換保證人。既然您還找得到債務人,應就已代為清償部分,盡速向債務人進行追討,以免時效消滅。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4 19:31

您好,

 

1、保人之身分除非經債權人同意,否則無法更換。

 

2、依您所述情形,因您有穩定工作債權人也因此扣得您的薪水,是以要求債權人更換保人是不太可能的,您只能轉向債務人請求返還這些款項。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24 12:15

您好,想請問:爸爸於近日已往生,生前曾請代書遺囑要把房子給兩個兒子,還需要經過女兒的簽名蓋章才能生效嗎?感謝!

你好:

民法第1194條規定:「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 代筆遺囑要符合上開方式之要求,否則遺囑無效。 若代筆遺囑符合上開方式,繼承人可直接持遺囑至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將,將動產登記為2個兒子分別共有,無須徵得其他繼承人同意(內政部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30016064號函)。

一、是可以直接去登記沒有錯。

二、但是遺囑侵害特留分的部分依法是無效的,所以女兒可以做假處分,而且可以起訴主張他特留分部分 。後續女兒只要問個律師就會開始興訟。

三、但是在一開始的時候就把姊妹找來談一談條件,把遺囑的影本給他們看一下,大家討論一下怎麼處理大家都滿意開心。怎麼說也是一家人,大家談一談取得共識,寫個分割協議,這樣就不會有訴訟的問題了。

四、這樣不是比較圓滿嗎?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遺囑仍不得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份,所以建議您與其他繼承人再協商解決為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宏章 105-02-24 09:56
您好,我對一位老人家感到不平,希望可以藉由你們的專業來幫幫我。 老人家(女的)的丈夫身故了,只留下一棟房子給她居住,而老人家的公婆也過世很久,名下又沒有子女,但這棟房子卻仍然有貸款,因老人家無法繼承房屋,因丈夫之兄弟姊妹與老人家關係非融洽,故對銀行而言就沒有債務人的存在,因此銀行提出法拍此屋以清償債務法拍程序已經告一段落,因拍賣金額扣除債務,還有一些些餘額,接下來就是餘額分配的程序,依規定,老人家必須跟丈夫的兄弟姊妹實施餘額分配,按【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函】內容主旨說明,應於18日14:30攜帶相關文件及物品,至指定地點實施餘額分配,但因有一位債務人未到場,故沒有進行分配,但19日中午左右突然接獲另一債務人通知說要去法院進行分配,老人家隨即匆匆忙忙地做著計程車至法院。 但是分配的結果卻不如預期,因為院方某人是(我不知道是誰)將餘額以平分方式處理,照理說,配偶應繼分不是1/2嗎?為何被分配成1/6。 老人家已經70有4了,國小畢業的她會懂嗎 !!! 即使當下院方人士問,對這樣的分配是否有問題,我想老人家也不知如何回答(因為她根本就不知道她應該分多少),只能含著淚水跟其他人一樣點頭或是回答沒問題,但我真的替她感到抱不平。 想請問,是否可以提出異議,讓院方可以重新分配,好讓老人家得到她該得到的金額好安詳晚年?如果可以應該怎麼做呢?我一個外人是否可以協助辦理?煩請盡速以Mail或來電回覆我,造成您的不便,還請見諒!
Lee 105-02-24 09:41
家母居住於新北市板橋的房子 自102年起家母所居住所 家中浴室及廚房出現天花板漏水情形 其間家母多次與樓上住戶自行協調皆未有結果 又在103年時聲請調解委員會 但樓上住戶仍是置之不理 故漏水情形已至今日 今家母有意尋求法律途徑協助 希望透過公權力能迫使樓上住戶願意修繕 由於我們對存證信函提告流程 還有訴訟費用等訴訟過程皆不熟悉 還希望有熱心的律師先生/女士能協助我們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4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維修費用不高,不建議提起訴訟解決,除繳交法院之裁判費用與可能產生的律師委任費用外,法院尚將要求原告委任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歸責原因,與修復金額,鑑定費用可能高達數十萬元,且亦需耗費長久訴訟時間,以訴訟解決不一定真的比較划算,需考量全部之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4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維修費用不高,不建議提起訴訟解決,除繳交法院之裁判費用與可能產生的律師委任費用外,法院尚將要求原告委任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歸責原因,與修復金額,鑑定費用可能高達數十萬元,且亦需耗費長久訴訟時間,以訴訟解決不一定真的比較划算,需考量全部之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iunn 105-02-24 00:22

去年3月同事跟我說有外快能賺

5-7天賺15000回來

說他表弟有在香港自己做品牌t恤

同事接了一個訂單

出貨收錢回來能賺15000

但我要先給他65000

收錢時本錢65000+賺的15000共8萬全給我

只要錢過去就回來

同事說他沒現金所以這次沒辨法自己賺

也說他一直以來都這樣賺錢

他知道我缺錢所以給我這個機會

說他不會跑掉別怕

如果這樣成功了以後這都給我賺

他自己不賺都讓給我

先跟我說好自己一元都沒抽

不會賺好朋友的錢

還說自己賺朋友的錢會有報應

我信了他的話匯了30000給他然後當天同帳號領35000給他

他在line上有說收到匯款金30000

可是後來幾天過了我的本金跟說好的15000都沒有匯回來給我

我請那個朋友查他一開始說3月6號在香港出款了

要等3個工作天跳過六日加三天

會有兩筆金額6w5跟1w5的帳來我帳戶

日期到了我去查簿子還是沒進來

我問同事他說會幫我問

我等了幾天還是沒進來

我再問他說他請他表弟找對方提供匯出的資訊給我

也說對方有確定匯出

過幾天在line上說下週拿現金給我.

後來又來一件事8萬的事放在一邊

在line上說他爸爸給他房子他要租別人然後去裝潢

但是沒錢付裝潢費.四處借借不到要被人告

想跟我再借20萬來解決.但會給我3w佣金

然後用出租房子的錢每月分期12000來還我那20萬

我跟他說先拿還沒給我的那個8萬去用

剩的12萬我用匯款跟現金幫你

他在line上有說每月還款1萬2

還滿時共8萬加12萬加佣金3萬等於23萬

看我很有義氣再加一萬佣金共24萬

有多的就算給我他沒差

line上有我匯錢3萬跟2天提現金共9萬3千的記錄

3千是我自己的我沒給他

後來說好的收房租給我的一萬2

一開始也沒給.說房客有匯錢.他在轉帳給我

我也都給他時間處理

過沒幾天我給我簽一張好像租房契約的紙

要証明他房客匯錢時會匯到我戶頭

結果他說好的房客也沒匯錢來

2015年3月匯錢加現金共18萬5給他.

直到同年6月25號他給我一筆現金1萬2

我當天去存1萬2當有還錢証明也傳存錢好的圖給他

那是算之前說好的他收房租還的錢

這算4月的第一筆錢

5月6月的各1萬2都沒有給我

一樣問他又說房客有匯錢他老婆要查

說要自己匯給我

傳了張帳號錯誤的網路匯款照片來

我說帳號不對他說他老婆看錯

又給他好幾天處理

一樣傳張網路匯款給我但帳號有對

下班去刷簿子一樣沒錢

跟我說銀行有問題

一直問題一堆我只拿到1萬2

直到他離職後我在line上跟他要錢都說現在上班很忙會找時間一次還清

要不就約好時間一次還錢.時間到了又一堆理由

後來在line 傳訊息他跟我說他看不到我有傳訊

我們就改電話聯絡.

電話上也一直說要還錢但還是沒做到

我開始怕了跟他的通聯有錄音想自保

他也說有欠我總數多少的金額

不知道這算借錢還是詐欺

因為一開始的1萬5我就沒看到他給我證明有在做t恤

也沒証明他是真的欠裝潢錢20萬

我想請問法律上這算借錢嗎?還是詐欺

還是各算一件事來判定

另外我的匯錢是有匯款記錄跟當天隔天提現金能當全証據嗎?

提現金的能要的回來嗎?

請問我要用支付命令還是其它方法要錢

只知道對方現在在哪上班不知道他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4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蒐集所有完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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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4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蒐集所有完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駿 105-02-23 18:07
您好 丈母娘已在醫院住院多時+已經簽署安寧同意書。 四個子女中有一子的家人,平日與當事人(住院的母親)少有往來也沒有任何照顧。 現只因很多年前丈母娘曾口頭說將來目前住的房子要給他。但後來因其種種不孝的行徑,丈母娘已絕口未再提,且曾氣的說不會再給他了。 但自從丈母娘病情變的很差(數度病危)開始,其一家人即經常利用其他兄姐妹未在病房時,不斷以親情等騷擾等不顧病情的方式,試圖取得贈與同意書等....。 現其他兄姐妹未免已時日不多的母親病情受到影響即相互講好未來要用繼承法律大家均分。 所以想請教有什麼方式可以用來避免不孝的兒子的計謀與騷擾丈母娘的病情? PS:丈母娘目前的神志忽好忽壞,有時意識清楚有時又神智不清+有初期的失智(看診多年),喪失一般的近期記憶。

你好:

民法第408條第1項前段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贈與。依你所述母親已說不會再給他了,表示母親已經撤銷贈與。 依民法第75條後段,意思表示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者,無效。母親現在狀況可能是精神錯亂中,就算為贈與之意思表示,仍然無效。 母親病情可先申請診斷證明書,以備不時之需。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3 19: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法院對您丈母娘聲請監護宣告,並由子女擔任監護人,若監護人欲處分受監護人之動產,尚須取得法院之許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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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3 19: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法院對您丈母娘聲請監護宣告,並由子女擔任監護人,若監護人欲處分受監護人之動產,尚須取得法院之許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KY 105-02-23 17:44

我們四人想共同買一間房子

如果說原本持有人只有登記兩人,

而另外兩人用另外契約訂立,寫明權利及持有股份%數,

這樣的合約算不算成立呢?

而權利是否與持有人對等? 以及兩者差異~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3 17: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借名登記契約設定抵押權登記和開立擔保本票,確保未登記所有權人之權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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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3 18: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借名登記契約設定抵押權登記和開立擔保本票,確保未登記所有權人之權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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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的合作方式一定要以白紙黑字,把各自的權益擬清楚,否則易生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人 105-02-24 11:21

其實簽立合約是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而書面契約有一個目的,那就是「證據保存」,而書面證據若是發生糾紛並且上了法庭,這樣的書面證據證據力能夠到達何種程度?這是很多人擔心又不知如何作的!其實為了讓書面證據有完整的證據能力,並且為法官採信,我的建議很簡單,那就是你可以將書面契約公證」,公證人公證時,會先明了所有的法律關係後,才會幫你公證,若是不能公證,他也會告訴你為何無法公證,如果合約將來要有所謂的執行能力,你還可以請求可為執行名義之公證書,這樣就能保障沒有登記人的名義了。

Lee 105-02-23 11:42

家母居住於新北市的房子,自102年起家母所居住所,家中浴室及廚房出現天花板漏水情形,其間家母多次與樓上住戶自行協調皆未有結果,又在103年時聲請調解委員會,但樓上住戶仍是置之不理,故漏水情形已至今日,今家母有意尋求法律途徑協助,希望透過公權力能迫使樓上住戶願意修繕,由於我們對存證信函提告流程,還有訴訟費用等訴訟過程皆不熟悉,還希望有熱心的律師先生/女士能協助我們.

你好:

可以提請修復漏水訴訟,請求修復漏水並一併請求因漏水所造成之損害(裝潢、家具)。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自知悉時起為2年,可能有部分請求權部分已罹於消滅時效,對方會主張時效抗辯。
sammi 105-04-28 12:37

 我家也是...雖然樓上一開始不願意到現在說願意處理...(至少有半年了)

但一直用各種理由一直拖...一下說找的師傅沒來...一下又說要我自已先找人...

請問我該怎麼辦???

 

民宿業者 105-02-23 01:13

房屋重建委託建築師事務所設計與跑送審文件!

目前房屋結構已好待查驗後才能裝潢!才有使用執照!

但因為蓋房子時有與建築圖稍有不符,故需送變更設計,水保與環評!

圖面變更設計早已改好給建築師跑件的單位了!但因跑件者個人的忙碌與疏忽導致延誤了送審時間長達三個月!

三個月期間 我方有訊問是否已送文件了!得到的訊息都是有送去政府機關了!但因等待時間太久了…所以我方親自向政府機關訊問進度!才得知我方的相關文件根本就還沒送!

因為建築師事務所方面耽誤延誤了我方三個月的送審時間,期間我方是否可以向委託之建築師事務所要求損失賠償?(因房屋重建的錢是向銀行借貸的每個月利息就要五萬了不含本金)

沈恆 (沈律師) 105-02-23 04:46

可根據您與對方間的契約關係,主張對方履行契約過失造成您的損害,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一般送件審理流程大約多久,再依此來向建築師請遲延之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可以協議要儘量協議。

二、手上的證據要先備份。

三、研究清楚準備妥當並無後遺症再出手。

四、協議之前要先準備。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3 17: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3 17: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riclee 105-02-22 22:00

女友跟我 各有一間房子,但是不想結婚。為了保障彼此的權利因此想

我們名下各一房的建築& 土地所有權轉讓給對方,但這樣會產生贈與稅之外還會不會我們兩個

人都變名下有兩房? 因為這樣萬一以後要再買房貸款會比叫有問題。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4 22:30

您好,

 

只要是贈與就會有贈與稅之問題,而名下房屋就會變成兩棟,詳細情形可詢問國稅局。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兩難 105-02-22 12:24

我於103年10月7號因急切需金錢周轉  在朋友介紹下於一中古車行週轉100萬元(用房子設定借款100萬 設定120萬元)每月收取23000利息(不含本金) 繳交利息至104年12月 因無法負擔 有前往協商  但車行老闆 執意要我繼續繳交利息 不願讓我分期攤還(是否達成重利)  並寄存證信函 

寫到:

       台端於民國103年10月07日向本人借貸新台幣一百萬元整 言明借貸期間三個月 已於民國104年01月06日到期 到 言明借貸期間三個月 已於民國104年01月06日到期 到期後至今尚未清償(至此已扭曲事實)並寄一份融資公司收款申請書 我亦無簽立此份文件(是否達成為造文書)

已構成刑事重利罪,超出法定利率部分對方於法不能請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2 13:28

您好,

 

1、您可提起刑事重利罪以及偽造文書等告訴。

 

2、民事上除可請求損害賠償外,亦可主張系爭借貸契約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您僅須歸還本金100萬。

 

建議可委請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提起確認之訴,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法律人 105-02-22 16:42

一、基本你利息是二分三,也就是每月2.3%。

二、這是檢察官的認定問題,因為法定最高利率與重利罪是分別討論的,我看過一些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民間大部分有抵押是百分之三(月息),許多檢察官對於此部分的看法是「這是民間習慣」。

三、但是有一點對你有利,現在民間借錢簽立本票時,都是簽百分之一百二十金額之本票,而不會在上面言明利息,這是你有利的部分,而且依你的情形是,你是事先扣三個月利息,所以本票執行,你可以提出異議之訴,說明只有借一百萬元,這樣你只要付票據利息百分之六(請參考票據法),還有本金一百萬元就可以,將來真的執行,你可以省下二十萬元,當然還有省錢的空間,這就不能教你了,不然律師吃什麼(我不是律師)。

阿吉 105-02-22 09:33

小弟目前是跟叔叔一家人居住在同一棟房子是共同持有土地房子的,我可以拆掉一半的房子嗎,如果不行可以分割嗎,土地房子是在一塊的

請至地政事務所調閱土地及建物謄本後,再詳述上載情形。

至於拆除,要辦理相關程序,此要問當地建管單位。

法律人 105-02-22 16:34

基本上我想你是缺錢,你可以打分割共有物的訴訟,請求變價拍賣就可以了。

Fiona 105-02-21 23:49

因爺爺過世~有留下一筆土地房子

爺爺有3子一女,但其中2子跟配偶均已過世

伯父及姑姑要求我們2戶孫子輩放棄繼承,我們並不同意,所以拖了5年一直沒理

但今年確得知該筆財產已不在爺爺名下而是已在奶奶及父親輩共5人名下,請問沒有我們的同意及印鑑章他們可以過戶?是因為申請財產共有,所以不用其他2戶繼承人的證件嗎?

另外既然已經過戶子女輩的名下,但奶奶的部分,我是孫子輩我可以去辦理奶奶的土地分別由奶奶4個子女繼承共有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2-22 05:30

只要是繼承人之一,就能單獨辦理登記成公同共有,不需所有繼承人同意,但登記共有人仍應包括含代位繼承的孫輩在內的全體繼承人才正確,否則可能有弊端,此部分應查閱完整過戶的文件才能明瞭。奶奶的財產部分,將來繼承發生時,除非有遺囑繼承人協議,否則仍應登記成全體繼承人共同共有

文龍 105-03-03 22:07

1.應該去訴請分割遺產、一直共有將來人太多、會有很多糾紛

Angel 105-02-21 14:46

您好:我的母親去年3月去世,巳申請限定繼承, 其遺產僅有現金5萬餘元及一棟位處?下近40年屋齡的老房子, 她去世後陸續得知她有?行卡債及小額信貸約80萬,房子也去設定抵押欠款(即房貸)銀行約50萬元(遺產申報價值135萬). 基本上繼承財產仍大於繼承債務一點點。自去年底巳陸續代償母親之卡債約50餘萬元,同時委託當地仲介代售老屋,近期因法院之要求,需回報遺產債務清償情形.但因尚有3銀行因為債務協商金額無法談妥而未能清償,其中2家銀行並告知若未來採取法院求償程序,我需負擔相關法院訟費用。我是很有誠意要代母親償還銀行卡債,那由於先前代償之金額是先拿自巳的錢去還(想說房子賣了就可拿回來)如今,自己的現金巳無法再償還剩餘之卡債(最大債權銀行因僅需每月還千餘元房貸,目前尚無問題),房子又乏人問津,巳有心理準備可能會被法拍清償剩餘之債務。想請問,上面銀行所說的法訟費用是否從法拍所得之遺產剩餘價值內扣除後再去分配剩餘債務清償?(就像申請限定繼承時之法院申請費用一樣,可從繼承遺產中扣除) 謝謝

 

你好:

依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1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12 號多數見解認為,在繼承遺產範圍內負擔即可。 訴訟費用會由敗訴之一方負擔,若你敗訴,加計訴訟費用遺產仍足以清償,就由遺產負擔,若遺產已經不足,只要在遺產限度內負擔即可,無庸以自己之固有財產負擔。若民事執行處誤執行你的固有財產,要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爭執。 將來強制執行會一併將訴訟費用(如無法看出訴訟費用多寡,會聲請法院確認訴訟費用)算入分配表之中。

 

wayne 105-02-21 00:03

我家長輩在民國78年申請廟宇建築執照(私人廟宇),民國80年取得該廟宇使用執照,早期聽家裡長輩口述廟宇並未侵犯到鄰居土地,100年鄰居要興 建房子找來地政測量,發現廟宇一角侵犯到鄰地呈三角形約4坪,家中長輩也覺得很納悶之前是鄰居侵犯到我家土地,現在變成我家侵犯到鄰居土地,家中長輩也多 次會同地方人士跟鄰居提出協調要購買該土地,從一坪2萬喊到10萬購買(100年公告土地現值3千2百元)也從購買4坪三角形,提高到購買長條型約14 坪,鄰居堅持不賣,也在104年12月寄出存證信函,要求家中長輩拆廟還地停止侵害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賠償鄰居的損失。

請問一下,這樣的問題家中長輩該何如處理比較好,謝謝
或是有時麼方法可以不用拆廟還地

你好:

民法第796條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民法第796條之1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逾越地界,鄰地所有人請求移去或變更時,法院得斟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免為全部或一部之移去或變更。但土地所有人故意逾越地界者,不適用之。前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若當初有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可以當初之原因關係(例如無償使用借貸)主張權利。 若真的係越界建築,只要是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需要支付償金,你先前占有之意義對方會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可以請求購買越界之土地,若無法協議,可以向法院請求購買越界土地,法院會酌定價額。 若故意或重大過失越界建築,或是當初臨地所有權人已經異議,臨地所有權人可以請求拆屋還地及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此時仍然可以主張民法第796條之1之規定,若利益衡量後符合要件,可免為全部或一部之移去或變更,並適用前面所述,請求購買越界土地。 故意越界建築會構成竊佔罪,但已離於追訴權時效,故無須擔心。

請將相關測量結果保存,並調閱舊地籍圖,及建物平面圖等,找當地律師處理。

如果不會,直接找懂得拆屋還地及確認經界的律師處理,最好是曾和合格地政士合作或其推薦的。

切勿自己處理或請代書代為處理,避免花費過鉅而無效果。

wayne 105-02-22 09:2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請問一下徐律師  您回覆的土地同意書是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OOO人,擬在下列土地建築 O 層 RC磚造建築物一棟  業經  OOO,OOO
等人完全同意,為申請建築執照特立此同意書

土地標示及使用範圍     

 

上面只有寫我家的 地號  本號土地面積 同意使用面積

沒有寫到臨地的地號 這樣的同意書有效力嗎?


因為這邊我沒辦法上傳圖片檔

Joyce 105-02-20 22:40
公公在木柵有一間房子,婆婆是繼母沒有生小孩,請問房子繼承好還是贈與有利呢? 公公怕沒有先處理,以後會讓婆婆的親人拿走,所以急著要處理這間房子。現在的問題是這間房子公告現值約1200萬,公公手邊現金也都轉出去了,目前苦惱是房子要用繼承好還是贈與好?若是繼承可以權狀上三兄弟持分嗎?若是贈與也可在權狀持分嗎?有遺產稅或贈與稅嗎?增值稅應該是免不了了,那一種要方式付的稅金最少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2-20 22:55

您好!

1.   如果等將來繼承,婆婆也會成為房屋繼承人,似乎不合您的目的。
2.   如果要全部分給子女,生前贈與可能較能達成目的,可以以持分方式分年贈與以減免贈與稅,也可以持分方式贈與給各子女分別共有,每個共有人都會有獨立的權狀。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oyce 105-02-21 12:50
謝謝律師您的回覆....
現在確認要全部要分給子女(婆婆也同意),所以只能以生前贈與的方式處理,若依律師所說的方
式以持分方式贈與給各子女分別共有,每個共有人都會有獨立的權狀,這是馬上可以去辦理嗎?
還是須要〔分年贈與〕以減免贈與稅?!另外增值稅是否以贈與方式最划算呢?麻煩了 謝謝



dison 105-02-20 14:29

請問20萬債權可以查封債務人市價800萬的房子嗎?

而且房子設定900萬(銀行)抵押權,

債務人無任何其他財產薪資,

請問實務上法院執行處司法事務官有可能會准嗎?

是否構成超額查封?

謝謝

 


你好:

動產在拍賣時並不清楚可以賣得多少錢以及是否有人應買,以及有無其他債權聲請強制執行或參與分配聲請強制執行時不管動產價值多少、債權金額多寡,債權人可以選擇動產為執行標的,此時並無超額查封之情形。 超額查封是在查封財產明確之情形,例如債權有20萬元,但扣押債務人帳戶100萬元之情形。 只要取得執行名義後具狀聲請強制執行即可。但你的情況可能要注意抵押權擔保之債權過高,造成執行無實益之問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0 18:49

您好,

 

1、動產查封沒有超額的問題。

 

2、系爭房屋已有超過其價值之第一抵押權,您縱使去查封拍賣,可能也無法受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2-20 19:21

還是可以聲請拍賣動產,但法院拍賣前都會先艦價以決定拍賣底價,如果鑑價結果動產價值(800萬)低於優先債權(900萬),進行拍賣後您也分不到,此時法院可能會以拍賣無實益而撤銷查封

Bonnie 105-02-19 14:27

律師您好,

離婚一事已爭執好幾個月了, 雙方沒有共識, 他家人介入我們的事, 現在他們家人認為是我的問題, 他和他父母嗆言說要把目前我們住的房子收回去, 叫我們一家三口搬去跟老人家住, 我想請問, 如果先生.我跟孩子搬過去住, 他們百搬刁難我, 我能如何保護自己跟孩子呢?如果搬過去後, 他們有資格趕我們出去嗎?因為我如果帶著孩子自行搬出去分居, 怕他們會用其他管道來對付我, 我該怎麼辦繼續走下去呢?

一、可以組小家庭要儘量組小家庭,可以預防婆媳問題。

二、如果一定要以大家庭的方式相處,那麼溝通技巧要好,可以考慮學卡內基。

三、多做事少說話那麼糾紛會比較少一點。

四、卡內基的原則中,最重要的就是不要批評不要指摘。

五、巴菲特是有學卡內基的而且卡內基幫了他很多忙,雪球巴菲特乙書是可以買的書。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9 18:22

您好,

 

1、若搬去與對方父母同住,因為房子屬於其父母所有,他們自然有權利要求你搬離。

 

2、既已有離婚之意,可直接訴請法院判決離婚、並酌定小孩監護權;若決定搬去與丈夫父母同住,就彼此簽立一份協議書,約定居住期間不得要求你搬離等條款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9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可先蒐集錄音證據,待證據齊全後,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9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可先蒐集錄音證據,待證據齊全後,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wood 105-02-19 13:24

合建契約中載明起造人我,但最後發現是建商,請問這樣是否違約?申請建造時是否偉造文書?因為土地是我的,那這樣新房子是建商的?過戶是否有問題,房子建商可以賣給其他人嗎?

非常感謝律師解答

你好:

詳細情形要依合建契約才有辦法判斷。 可依合建契約請求將起造人變更成你,違約部分要看合建契約如何約定,惟起造人指示建管機關之行政管制措施,房屋所有權還是要以誰實際出資興建才去認定何人原始取得所有權。 要看你們當初合建契約如何約定,是你何建分屋、合建分售、合建分成去判斷,若未約定土地使用部分,將來買受人最好是要向你購買土地持分,以免產生爭議。 建物部分所依合建契約由建商取得所有權,建商可以出賣房屋,但基地座落權源部分可能還要看合建契約如何約定。
wood 105-02-19 16:0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詳細情形要依合建契約才有辦法判斷。 ... (恕刪)

律師您好

合建契約中,我出地,建商建屋,新房屋一人一半

重點是契約寫我分得的房屋由我起造,但建商卻申請他起造

起造人不是在申請時需要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嗎?

我既沒過戶土地也沒簽使用權,建商如何取得建物使用權?

我想問這樣是否違約以及違造文書?而當初契約明定我是起造人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就本件起造人的部分,您可以先向主管機關查詢對方所提供之內容,以釐清本案是否有偽造文書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9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至縣市政府建設課,聲請建物相關資料,以利做為建商有無刑事偽造文書之犯罪行為證據,待蒐集證據後,再委任律師具狀至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9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至縣市政府建設課,聲請建物相關資料,以利做為建商有無刑事偽造文書之犯罪行為證據,待蒐集證據後,再委任律師具狀至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now 105-02-19 09:19
每次吵架男方都拿分離來講,有次直接拿剪刀丟給我要我殺他,也不讓我走,辱罵我(婊子...),讓我感到不舒服及被汙辱。目前男方跟我要錢,男方說結婚後他跟他爸借的錢一人還一半(當時他說那是他阿嬤去世錢留給他的),及所有的付出都還他,去年11月分居到現在。男方不要離,我要離,已無法再跟他繼續生活下去,真的受不了。還有他目前跟我媽租房子,沒付錢,請他付他說不要,鑰匙也不還,百般刁難我,糟蹋我(要我順著他意思走,順了他的意他又反悔),請問有什麼方法能離嗎???或是有什麼能離婚的條件?? 還有他的車子保人是我,我一直以來都沒在工作,當時我跟車商說我不要當保人,車商說只是給銀行看而已,就莫名的被當保人了(當時也是沒工作),現在男方說他不付款了,請問車子能請銀行拖走嗎??或是有什麼條件保人能換掉??

你好;

要準備完整資料提供給律師研判是否有不堪同居之虐待或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關係,而可依訴離婚,若無上開情形,只能繼續跟對方溝通,兩願離婚。 若你並未在連帶保證人欄簽名或授權他人簽名,無須負擔連保人責任,可訴請確認連帶保證債務不存在,刑事上對方會構成偽造文書罪。

您好:

建議可以持現有之證據協求律師協助,看是否已達不堪同居之虐待而可以訴請離婚。就租屋部分,可以起訴請求遷讓房屋,並請求對方給付租金。就保證部分,若對方未按時繳納分期付款之金額,應該會先執行對方財產,並將該車輛拍賣取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9 1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之部分,可蒐集對方辱罵錄音證據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另關於保人之部分,請對方提出另外之人保或物保,至銀行更換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9 1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之部分,可蒐集對方辱罵錄音證據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另關於保人之部分,請對方提出另外之人保或物保,至銀行更換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二、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家事事件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燕子 105-02-19 07:15

我外婆是個愛賭博的人 品行都不是很好的人 

我媽還有阿姨小時候 他們也沒有很照顧 

只有不會餓到那樣

然後像我媽好像16-17歲左右就搬出去住 

自己工作 住外面 外公外婆連一通電話也沒打去關心過

外公本來是舅舅在顧 外婆因為一些原因

於是讓他過來跟舅舅一起住(房子是小阿姨的)

最近外公過世

小阿姨自己也錢週轉上不太過來(2間房跟1臺車子)

於是要把這間賣掉

但是因為實在沒人可以跟外婆住

(半夜會起來走動 明明人在那 還把鍋子燒掉

故意發出些噪音  然後在外面的交友也是很亂 電話費可以多達3000-4000 以前有過跑去我媽(未婚)住然後還把我媽的住處因為缺錢抵押給別人 然後自己人又不見)

所以要

方案一 ,讓外婆自己住外面

然後他們每個月總共給1萬

(每個人賺的都只是各自家裡過得去

然後各自小孩幾乎都還沒成年)

他自己有老人津貼 加起來快兩萬

然後房子用臺北市的老人租屋的補助

但是又怕他自己會去領然後拿去賭

而且他一直想走告我媽他們棄養

不過我媽又怕每次錢給了 他又拿去賭

然後又來要 來鬧 (很會用讓別人同情的方式 )

所以之後又想用方案二 

因為外婆會亂搞出一些事情

而且又貪得無厭

所以想用給他一筆錢 (10萬多吧 數值不確定)

然後給他簽切結書(短利的人所以會簽)

放棄告子女棄養權跟一些先行嚇止他不要讓他一直騷擾到我們

((不過他是個有理說不清得人 …比如明明外婆跟外公的離婚的印章 是我舅舅蓋的 但他現在又說不是還有 我爸幫外婆保的險(用外婆的名字)然後明明他自己繳2期 剩下都我爸繳的 不過他之後私自退保拿錢 現在都說他繳8期 我爸繳6期))

請問

切結書可以放棄告子女棄養嘛 ?

這樣可以保障我媽舅舅阿姨們不會在被騷擾嘛 ?

(怕他簽了 玩完了 又來鬧 …)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9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切結書在日後認定是否棄養、是否應履行扶養義務上實益不是很大。

2、建議以固定扶養費的方式來處理,並且簽立協議書,之後以匯款方式交付。

3、至於對方包含賭博冒名抵押、或其他不法行為,可以蒐證之後提告,或是聲請保護令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9 12:06

您好,

 

1、類似這種協議,放棄請求扶養權利,很可能會被認定為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

 

2、建議可向法院請求減輕或免除對外婆之扶養義務,由法院來認定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Zhi 105-02-18 20:14

各位律師

在花蓮富里有一塊地跟地上物,原本是阿嬤名字,在除夕當天得知房子名字早已過戶給三伯,阿嬤目前兒女存的有三伯,我爸,姑姑,小叔4位,但是我爸跟小叔在不知道的情況下阿嬤把房子過戶給三伯,年初阿嬤中風摔倒開刀,現在記憶衰退,三伯說如果無力照顧阿嬤,要把土地房子賣掉來養阿嬤,三伯有拿地契去貸款買車買房,我爸爸希望把土地改成共有,我們家人口只算男丁有三伯,我爸,小叔,大伯的大兒子跟一個孫子,三伯的大兒子,我爸的小兒子,我爸爸希望這7位男丁都能共有這塊土地的權利。

請問有辦法把土地改為共有嗎?

我只是孫子輩的,無法直接面對大人們..

沈恆 (沈律師) 105-02-18 20:35

您好!

如果本是阿嬤的動產,她自願過戶給三伯是她的自由,任何人都無權干涉,也不需要讓爸爸、小叔知道,您應該先問問阿嬤的意願,否則恐難如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以買賣方式為之,則已難以追回,若是以贈與方式,則需視有無附條件之贈與而定,但除當事人願意出面解決,否則土地已難再過戶回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cky 105-02-18 13:46

哥哥是中度精障,姐姐是輕度精障,目前哥哥監護人是媽媽,想詢問若是媽媽不幸過世,那監護權強制變成家裡唯一正常的妹妹的嗎?

若是監護權在妹妹身上,妹妹因為工作家庭關係,所以無法和哥哥一起住,且把家裡房子和錢留給哥哥姐姐,但是若哥哥在外面惹事情,監護人需要負責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8 14:13

您好,

 

如母親往生,會由主管機關人員向法院聲請酌定監護人,此時妹妹可向法院表示是否有成為哥哥監護人之意願及理由,法院會審酌一切情狀以對被監護人最佳之利益考量為決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vicky 105-02-18 14:20

感謝您的回答!

若是妹妹申請不當監護人,那監護機關會把監護權判給誰?姐姐輕度精障,可以當監護人嗎?

主管機關會如何介入,在母親過世後會主動介入還是需要申請?若是需要申請,但沒去申請,監護權會自動變誠妹妹的?

還有若是哥哥不小心做壞事或是被騙開票借貸等等,監護人需要負責嗎?

NASME 105-02-18 13:32

房屋土地被竊佔,目前正在打民事拆屋還地返還不當得利之訴,因我是原告,但在訴訟過程中房屋現有準買方要買我的房子,但若我售出後我就不是現有屋主了,我可以中途將買方加入原告,共同主張拆屋還地返還不當得利嗎?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不是增加原告

以承受訴訟方式處理就可以

這是不複雜的程序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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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8 14:19

您好,

 

1、就以前竊占之不當得利仍得由您繼續訴訟請求之,由於竊佔情形現仍持續進行,是以可增加現任買方為原告,分別請求房屋移轉前後竊占之不當得利

 

2、就拆屋還地的部分,應請現任買方承受訴訟後,便可繼續法院程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2-18 14:47

您好!

訴訟中將訴訟標的賣給第三人,依規定對於訴訟無影響,您可繼續進行訴訟至判決確定為止,這是當事人恆定原則。但訴訟結果會影響第三人權利,因此法院會書面通知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參加訴訟或承當訴訟的方式加入本件訴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橋吉 105-02-17 18:21

你好

我的父親從小就跟外面的女人跑了  沒養過我

我的教育費  父親也從未付過

父親曾和地下錢莊借錢 地下錢莊的兄弟 常來住家丟石 潑油漆 後來只好賣房子

讓我從小對父親生俱恐懼

現在我結婚生子了   父親卻一直和親契 打聽我的住處 要找我

也會到戶政詢問我的戶籍地址

如今我的孩子 即將就學 不得不登記確實住家

他有殺人未遂 竊盜 逃兵 等多項前科

我只希望他不要來打擾我

想要辦理棄養  斷絕父女關系  拋棄繼承

 

OS......我用我先生的帳號發文的

你好:

法律上沒有辦法斷絕父母子女關係。 若父親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扶養義務,可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請求減免扶養義務。 拋棄繼承只能在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辦理,繼承發生前無法預先拋棄繼承。 若有騷擾之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辦目前看不出來有此情形。
amazonpon 105-02-17 15:42

如題

老家在101年8月已經賣掉,103政府不知何故去丈量,說有部分侵占國有地,總計追討罰款50多萬,追溯之前5年,於是我們收到公文來函要繳16萬,這間房子過去居住20多年,現況交屋後並無增建,居住期間也無任何單位告知有違建情形。現在房子已經售出,我們也無權過問現任屋主如何處置,覺得這樣通知要繳罰款很不合理,請問如何處置?

可在期限內先訴願,如不服訴願可再提行政撤銷訴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可以先訴願後行政訴訟

讓法院去調查到底有無越界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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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7 16:45

您好!行政罰裁罰對象以故意或過失為原則,若您認為無過失,可提出訴願,若再不服,則可行政訴訟

1.  閣下可先行訴願為要,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儘速與本事務所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7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行政處分不服,可提起訴願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7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行政處分不服,可提起訴願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眉毛 105-02-17 11:39

麻煩請教各位律師
15年前家人先前幫朋友做保
朋友倒了之後連帶責任
先前已經強制執行拍賣房子
剩餘約900萬債務  因為是公務員就慢慢扣三分之一
那時也因為心灰意冷沒有再債務協商就讓他扣
今年算算已經扣完
銀行詢問後告知本金以還完但是還有利息
銀行利息可以用150萬打消
想問幾個問題

銀行利息可以用150萬打消
想請教幾個問題
1.請問利息真的要繳到150萬嗎(銀行說那時利息都十幾%)  還是說經由協商減少,或是根本誇大其詞?
2.先前有幫忙到聯合徵信中心去查債務  

上面是列呆帳多少這樣(那時還剩幾十萬)
  請問呆帳跟一般債務有甚麼不同嗎?(網路上有說轉催收後是不算利息)
3.先前扣三分之一時,這些扣掉金額的所得稅也是要照繳,這是正常的嗎?
4.真的要債務協商要注意什麼,或是從哪裡開始?(完全不知從哪個頭開始)
麻煩各位提供見解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再與銀行協商,並再追原債務人,看能否多少追回一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呆呆 105-02-17 08:35

律師您好,請問我有一間房子持有2/3的產權,那我想把它賣了,而另一個1/3的持有人我也存證信函告知他優先購買權,若他不理會不出面,我的買賣會因為他沒蓋印章,而造成產權不明無法過戶嗎?

你好:

買賣契約債權契約,只要對於價金、標的物意思表示相互合致就會成立。 依民法第819條規定第1項規定,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惟其他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規定享有優先購買權。 另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10點第2款:準用土地法第104條第2項規定,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表示者,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故不會有無法過戶之問題。 地政機關通常會要你切結就直接辦理過戶登記,無須擔心。
Snow 105-02-17 01:15

律師您好:

目前的狀況是男方不要離,我要離,已無法再跟他繼續生活下去,真的受不了。每次吵架男方都拿分離來講,有次直接拿剪刀丟給我要我殺他,也不讓我走,辱罵我(婊子...),讓我感到不舒服及被汙辱
目前男方跟我要錢,男方說結婚後他跟他爸借的錢一人還一半(當時他說那是他阿嬤去世錢留給他的),及所有的付出都還他,去年11月分居到現在。
還有他目前跟我媽租房子,沒付錢,請他付他說不要,鑰匙也不還,百般刁難我,糟蹋我(要我順著他意思走,順了他的意他又反悔),請問有什麼方法能離嗎???
還有他的車子保人是我,我一直以來都沒在工作,當時我跟車商說我不要當保人,車商說只是給銀行看而已,就莫名的被當保人了(當時也是沒工作),現在男方說他不付款了,請問車子能請銀行拖走嗎??或是有什麼條件保人能換掉??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7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的部份,倘若雙方無法協議,則必須有法定離婚事由才能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例如外遇、虐待、遺棄等,就您所述的狀況,就是辱罵的情形比較明顯,建議您應該保留相關事證之後提告

2、結婚的花費,必須要看當初雙方的約定而定,不能一蓋而論。

3、租屋的部份倘若積欠超過2個月租金,就可以終止租約並且要求對方搬遷,倘若拒絕,可以提起遷讓房屋訴訟

4、保人的部份,只要填寫了就具有實質效力,除非您可以提出事證證明當初遭到欺騙或是脅迫,否則倘若債務人拒絕繳納,銀行除了將車子扣走之外,還是可能向您求償

5、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1.  就閣下所述婚姻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7 10:35

您好,

 

1、可以對方有精神虐待、重大侮辱等情事訴請離婚,亦可以雙方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離婚

 

2、離婚婚姻財產分配原則上係將婚後財產平分,對方要求的金額都請他提出證據,而且他個人之借款行為與您無涉,除非係用於購買婚後共同財產之用,才有可能需要兩人分攤借款

 

3、當保證人並無一定資格限制或要求一定要有工作,您既已同意擔任保人就必須承擔後續責任,可選擇將車子賣出用以返還銀行貸款

 

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委由律師處理後續離婚訴訟財產分配等事宜,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我建議你要收集你所述的狀況的證據

並且說明你們的狀況

看有無辦法提出訴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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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7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須提出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如對方辱罵您之錄音保人若欲更換,須請您配偶提出另外之擔保或保人,且銀行願意接受,才可以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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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7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須提出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如對方辱罵您之錄音保人若欲更換,須請您配偶提出另外之擔保或保人,且銀行願意接受,才可以更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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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 105-02-16 22:06

律師您好!

父親在60年初時買了土地,並在土地上蓋了兩間房子

一間自住,一間叔叔成年成家後給叔叔住

起初房子是都沒有房屋登記

後來據說國稅局來訪查

房子的都開始繳交房屋

而隔壁叔叔經營理髮店

不知為何那時房子申請繳交房屋稅時

稅單上的名字是叔叔的

所以房屋稅是叔叔繳納, 地價稅是爸爸繳納

現在問題來了:

1.父親要把土地房子過戶給我們,我們自住的沒有問題

   但是隔壁叔叔住的因為他們是營業用的,光是過戶就要20.30萬元

   這個我們付合理嗎?

2.現在房子也老舊了,我們想重建,但是叔叔堅稱房子有繳房屋

   所以他們有房子所有權使用權,是這樣的嗎?

3.友人說只要寄存證信函就可以要求他們搬離,有這麼簡單嗎?

以上問題請麻煩您幫忙解答,謝謝!

 

你好:

稅捐可以約定由他方負擔,若原本係贈與人或出買人需要負擔稅捐,可以約定由受贈人或買受人負擔,只要稅捐有人繳納,稅捐稽徵機關不會介入私法關係之約定。 土地部分直接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過戶即可。 房子若係未辦保存登記違章建築,判斷所有權歸屬係以興建房屋之人將房屋興建至足避風雨而達一定經濟效用時就會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權,由於違章建築未經保存登記,無法以登記方式轉讓所有權,所以房子所有權人仍然係你父親。至於叔叔繳納房屋稅並無法證明其係所有權人,而你父親並未轉讓事實上處分權給叔叔,叔叔占有房屋之權源可能是使用借貸租賃等等,但無法對抗所有權人,可請父親出面終止契約並要求叔叔遷讓房屋,但要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或契約約定。 可請父親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叔叔(有部分實務見解認為事實上處分權人無法主張物上請求權,所以由你父親發函比較不會有爭議),要求終止契約及遷讓房屋,無效果再訴訟請求。 詳細狀況仍不明確,建議尋求正式諮詢為妥。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問題比較複雜

因為沒有建物登記房子是無法過戶

所以你指的應該是土地部分過戶

這沒有什麼合不合理

這是ㄧ筆爛帳了

建議你要找律師討論如何討回房屋

而稅單不等於所有權

是以原始出資建築者認定建物所有權

所以你要去找當初興建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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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16 11:21
親人過世有債務房子是共同持有.會追嗎?.謝謝

你好:

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會繼承繼承人之權利義務,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繼承人須以繼承所得之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若遺產(動產)因繼承變成公同共有分別共有,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會請求清償債務、返還借款,拍賣該動產。 若動產繼承人之固有財產,只要繼承人已履行被繼承債務清算義務,原則上不必以自己之固有財產清償責任,只要在遺產範圍內清償則可,遺產已無剩餘,債權人就無法再請求清償
沈恆 (沈律師) 105-02-16 12:56

您好!

如果動產是死者所有,應用來清償債務,否則該動產有可能會成為債權人追償的標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FanFan 105-02-16 11:21
我們家跟我阿婆阿公雖住在同一屋簷下,彼此都不合,所以都各過自己的生活,但我阿婆,每次都拿我們家的東西,沒經過我們同意,也有跟她講:不告而取叫偷,因為這樣我們吵了很多次,小年夜那天,也是這樣,我就跟吵了起來,因為這房子是我舅舅(其實她知道),我請她出去(指著門口),她把我的手撥開,並用胸部往前頂,我下意識頂回去,她只退1、2步,說我打她。 後來我出去回來時我叔叔嬸嬸跟警察來到我們家,我嬸嬸故意擋在我們面前不讓我跟我媽進去,並開始說:我不孝等不實的指控,侮辱我爸爸的字眼,因為我一氣之下,就罵走開,肥婆;她老公聽到我這樣講,就把我從摩托車上扯下來,警察都沒阻止,是我媽媽叫他放手;後面我們都到醫院驗傷,我在急診室聽到,我嬸嬸跟醫護人員講說我不孝,那時她不知道我在急診室𥚃。 昨天,我阿婆跑來嗆我爸說:你女兒把我的骨頭打斷你們再不處理我就要報警告傷害阿! 我想請問,她只憑驗傷單,就可以就可以認定我打她家暴她嗎? 因爲從我們發生口角的那天,她見人就說,我家暴她要把她打死了,那可以告她毁謗嗎?另外要求測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6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亦對其提告,爭取談判和解之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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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6 2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亦對其提告,爭取談判和解之籌碼。

木屐王 105-02-16 09:27
前年鄰居在他後院做類似泡菜醃製類食品 (我們2家的房子原本是一戶 被法拍後 分別被2戶分開買 所以2家可以說是連在一起的長條型房型 ) 一開始味道淡淡的 也就沒在意 去年他們開始做營利 產量多了 我的噩夢也開始了 每天整間屋子瀰漫的爛菜味 大蒜味 洋蔥味 有時甚至會有讓人流淚的辣椒味 去年夏天我請我先生跟他們協調好幾次 他們說會改善 但非但沒改善 惡臭還越來越濃厚 我接著投訴了許多單位 里長 清潔隊 給的回覆是 沒有危害人體 所以他們無法管 我再投訴到環保署 環保署給的答案也是沒危害人體無法取締 但是會派人來看 看是否有違家庭加工機制的法條 說會再連絡我 但是也是沒下文了 纏鬥了一個夏天 隨著天氣逐漸變冷 我將門窗緊閉 這問題我也處理的有些乏了 所以就暫時擱置 現在溫度回溫 我將門窗打開 這噁心的惡臭又充塞我整間房子 這惡臭不危害人體 這噪音不超過分貝(他們還有機器會運轉) 這就表示我連呼吸新鮮空氣的權利都沒有嗎? 請好心的律師幫幫我! 是否有解決的方法 這些雖然都沒有危害 但是為了不想聞惡臭而導致緊閉門窗 空氣無法流通 我覺得真的要崩潰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6 0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排除侵害訴訟

2、不過您要先搜證,建議應該要拍照、請證人到現場聞味道,並且全程錄音錄影。

 

小吳 105-02-16 01:28

我爸爸癌症過世了,家裡有母親,哥哥,姊姊,妹妹,我,爸爸有動產土地,有房子租給別人,……哥哥一人想霸佔己有,說你們女生是嫁出去了不能分財產,是這樣子嗎?我該如何防範?爸爸財產法律怎麼分配?……麻煩律師了。急件。

沈恆 (沈律師) 105-02-16 07:08

繼承人是配偶及所有子女共五人,遺產分配方式是五人平均分配,但仍可在全體同意下協議其他分配方式,如果達不成協議,可盡快提出遺產分割訴訟,由法院依法公平分配,以維護自己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6 08:15

您好,

 

父親之遺產應先由母親依婚姻財產分配規定取得一半,剩下的一半再由母親與其他子女平分,是以無論男女均可評分父親之財產,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避免遺產遭哥哥侵吞而權益受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15 15:57

律師您好!

      母親過世前將房子變賣的錢由我及哥哥繼承.母親過世後,本人及哥哥各分一百萬後,剩餘約250萬的錢以我們兄弟倆的名義存在銀行當作照顧繼父的生活費.   八十多歲的繼父本身每個月有國軍退伍的俸級約1萬4,還有一百多萬的存款, 行動還可自理.母親過世後本人曾建議繼父住在榮民之家,不僅有政府照料,身邊還有共三百多萬的錢可花用,但不被老人家接受.老人家執意要跟哥哥租房子(房租每月一萬),並請外勞照顧,再加上每月一萬生活費及動不動自費做昂貴的醫療檢查,很快的,存在銀行的錢在短短四年內就消耗殆盡.本人交惡的大姊及沒錢的繼父經常以要錢的名義騷擾謾罵我,為此我搬家躲避,但他們騷擾到岳父母家,令岳父母很煩憂.他們並放話沒錢還是會繼續來岳父母家騷擾.請問:我一定要撫養繼父嗎?(沒收養關係)繼父本身有法定上的養女,我也有兩位姊姊一位哥哥,本身是做洗車工作,妻子打工,養育兩個小孩,家境不富裕.而岳父母有何法律途徑可以不再受騷擾?謝謝您耐下性子看我的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5-02-15 18:03

您好!

繼父如果沒有收養您,您並不是繼父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如果沒有共同居住,也不會有家屬關係,依此您並沒有扶養義務。應請求其養女負起扶養義務,若有代墊扶養費也可向其養女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elly 105-02-15 15:03

五年前在媽媽過時有申請過拋棄繼承 

媽媽名下有一間動產 , 無任何債務 , 到目前也還沒有申請過戶 , 房子的稅單還是在媽媽名下 

請問現在是否能申請拋棄繼承撒銷 ??

你好:

要有民法規定之事由才有辦法撤銷意思表示,你未述明當初辦理拋棄繼承之情形及現在為何要撤銷之原因,拋棄繼承是否合法有效並不清楚,此部分要進一步說明才有辦法釐清

Kelly 105-02-15 15:3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徐律師

當時是因為哥哥不學好 , 不想在繼承上跟他有所牽扯故去申辦拋棄繼承 , 現因哥哥已失蹤找不到人 , 後續若要賣房子無法處理 , 故想申請拋棄繼承撒銷.

沈恆 (沈律師) 105-02-15 16:33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當時是在自由意志下決定拋棄繼承,在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後就確定不是繼承人,無法再任意反悔,申請拋棄繼承撒銷應該會被駁回。既然您已拋棄繼承遺產房子就是屬於哥哥單獨所有,您也沒有權利決定賣房子,哥哥已失蹤,其財產應由失蹤人的財產管理人來管理,合法的財產管理人依序是哥哥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同居祖父母、家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高先生 105-02-15 13:50

我們家有一間房子,約是在民國66年左右購置的,約在5~10年前,因為都市計畫,將部分土地收歸國有,我方已收賠償金(土地部分),建物部分未賠,因為若拆除後,房屋主要結構會被破壞,無法居住,請問會被強執嗎?目前道路尚未拓寬,老人家當初搞不清楚,也沒有留相關文件,頭很大="=

你好:

可至地政局查詢徵收相關文件及道路開闢進度。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5條規定土地土地改良物應一併徵收,除非建物是違建,否則不會有你所述只徵土土地之情形。
三郎 105-02-15 11:20
出租房子前5m退縮地,遭前承租佔用停車(已三個月)。解約後避不見面也連絡不上,車子佔用門前出入口,導致無人願意承租。 請問:是否可逕自將車移至路旁?(是否有侵權問題)。我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