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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娃 102-05-06 04:44

被強行借走金錢,是一時情緒崩潰才會在警方面前罵被告垃圾,難道事實呈述也可是公然侮辱嗎,警方會當被告證人嗎謝謝

阿俊 102-05-05 22:11

本人5月2號收到地方法院的判決書,以下

主文

xx俊,xx現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各楚拘役五拾玖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一日,扣案之玩具槍壹把(含彈匣壹個),沒收之

事實

一.xx俊於民國101年10月12日19時許,在位於台南市xx區xx路xxx號出屋處,其女友xx紅與同為房客之xx秋子因故發生爭執,而遭同住該處B11房間之x緞聽聞後前來制止,並向其表示;〔人家那麼多歲,你還要對人家怎樣〕(台語),致xx俊心生不滿,遂電話通知其胞兄xx現前來助陣,xx現接到電話後,即攜帶不具殺傷力之銀色COLT牌玩具槍1把(含彈匣1個),於同日20時許趕抵現場,xx俊,xx現隨即共同基於恐嚇之犯意聯絡,由xx俊帶同xx現前往x緞房間門口,由xx現持該把玩具槍指向x緞,以此加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舉動,使x緞心生畏懼,嗣經警據報前來來處理,xx俊,xx現隨即離開x緞房間門口,xx俊並指引xx現將該把玩具槍藏放在該處A15房間窗戶上,後違警當場查扣

二.案經x緞訴由台南市政府警察局xx分局移請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壹.證據能力部分

一.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至之4等四條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之有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逾言詞辯論終結前生名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同法第159條之5訂有名文,本見證人即告訴人x緞,證人xx紅於開警訊中所為之陳述,奇等性質雖屬傳聞證據,惟其等所為上開警詢筆錄內容,業經本院審理時予以提示並告以要旨,且各經檢察官被告等人表示意見,當事人均知上述筆錄乃傳聞證據,且均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對該等筆錄表示異議,依上開規定,是其等於警詢中之證言應均具有證據能力

二.案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陳述,除顯有不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第2項訂有明文,查証人x緞,xx紅,xx桂,xx貴於檢察官偵查重具結後所為之陳述,並無不法取供之情形,且證人x緞,xx紅,xx桂業經本院行交互詰問程序,就被告等之對質詰問權已獲保障,依上開說明,其等於偵查中之證詞亦均具有證據能力

貳.實體判決理由部分

訊據被告xx俊供稱當時聚集很多人,x緞向伊嗆聲,伊才打電話向xx憲表示被打,要依帶〔東西〕來,後來伊趕到現場並從車上拿玩具槍下來,並問xx俊誰要打你,隨後就和xx俊走到x緞門口等語,然均矢口否認恐嚇危害安全之犯行,被告xx俊辯稱伊叫xx現帶〔東西〕是指例如球棒類的東西,並非玩具槍,也未帶xx現去恐嚇x緞云云,被告xx現則辯稱伊拿玩具槍和xx俊一起走到x緞門口時,就看到警車抵達,隨手將玩具槍放再另一間房間窗戶上,也未舉槍對他恐嚇云云,經查:

一.xx俊於上揭時,地,因其女友與xx秋子發生爭執,遭x緞勸止後,即電話通知xx現攜帶〔東西〕前來助勢,隨後xx現即攜帶扣案之玩具槍趕抵到場,並予xx俊一起走到x緞門口乙節,業據證人x緞於警詢,檢察官訊問及本院審理時具證稱因xx秋子與xx俊,xx紅發生爭執,伊把他們拉開後,xx俊就打電話叫人將〔東西〕傳來(台語),後來xx俊就和xx現到伊房間等語(警卷第18,22頁,偵查第13頁,本院卷第25至27頁),核與證人xx桂於檢察官訊問及本院審理時均具結證稱伊聽到x緞喊有槍,並看到xx現,xx俊兄弟從x緞門口跑到A15房間外,xx現將槍藏在該房間窗戶上乙節(偵卷第29頁,本院第29至30頁),大致相符,而被告xx俊對於伊曾打電話向xx現伊被打,要他帶〔東西〕過去,並與攜帶玩具槍之xx現一起走到x緞房間門口乙節,並未爭執(本院卷第56頁),且被告xx現對於xx俊因與他人發生爭執後遂打電話抵達現場,並問xx俊誰要打你,並與xx俊一起走到x緞門口乙節,並不爭執(本院第56頁背面至第57頁),是xx俊於案發當時,因其女友xx紅與xx秋子發生爭執,而遭x緞勸止,遂電話通知xx現攜帶〔東西〕前來,隨後xx現即攜帶扣案支玩具槍趕抵到場,並與xx俊一起走到x緞房間門口之事實,堪以認定

二.而xx現攜帶扣案支玩具槍趕抵到場,隨即與xx俊一起走到x緞房間門口,xx現並拿槍指著x緞,後因聽聞員警抵達現場,xx俊,xx現隨即離開x緞房間門口,xx俊並指引xx現將上開玩具槍藏放在A15房間窗戶乙節,復據證人x緞迭於警詢,檢察官訊問及本院審理時具結證述在卷(警卷第19,22頁,偵卷第13頁,本院第27頁),且證人xx桂於檢察官訊問及本院審理時亦均具結證稱伊有聽到x緞喊〔有槍〕,隨後xx現,xx俊從他們門口跑到A15房間外,xx俊並指引xx現將槍藏在該房間窗口等語(偵卷第29頁,本院卷第29頁),證人即現場處理員警張龍貴於檢察官訊問時亦具結證稱x段很激動說有人拿扣案之玩具巷x緞,否則x緞當無對外高喊〔有槍〕之理,而證人xx典於本院審理時亦具結稱伊有聽到把槍藏在門口(本院卷第32頁背面),參以當時與xx現同往x緞房間門口者,除xx俊外,亦無他人,且xx典與被告2人平日關係較佳,亦具證人xx典證述在卷(本院卷第33頁),衡情更無設詞構陷被告2人之於,是被告xx俊,xx現一起走到x緞房間門口後,xx現即拿扣案之玩具槍指著x緞加以恫嚇,後因聽聞員警抵達現場,才趕緊離開x緞房間門口,xx俊並指引xx現將扣案之玩具槍藏放在A15房間之事實,亦堪認定

三.被告xx俊雖辯稱伊叫xx現帶〔東西〕是指例如球棒類的東西,不可能直接叫他拿槍過來,也未帶他去恐嚇x緞云云,惟查,證人xx紅於本院審理時具結證稱xx現抵達現場後,即手拿著槍放在背後(本院卷第35頁背面),證人xx桂,xx典於本院審理時亦均具結證稱xx俊指引xx現槍枝藏放位置(本院第29頁,32頁背面),顯見被告xx俊與x緞等人發生衝突,隨即以電話通知xx現,要他帶〔東西〕前來助陣,當時所謂〔東西〕即指扣案之玩具槍,否則當xx現攜帶扣案之玩具槍趕抵現場後,當應力阻xx現取出該把玩具槍,更無帶同xx現前去x緞房間門口舉槍恫嚇之哩,是被告xx俊所辯,顯屬時候卸責之詞,不堪採信,被告xx俊另辯稱伊未帶xx現到x緞房間門口恐嚇她云云,惟查,xx現於警詢時供稱伊到達現場後,xx俊即帶伊到伊間房間門口(警卷第4頁),且案發前xx現與x緞素不相識,對於x緞之房間位置更無所悉,倘非xx俊帶同前往,衡情應無法獲知x緞之房間位置,是被告xx俊上揭所辯,亦與事實相違,而不可信

四.被告xx現則辯稱伊當時未看到x緞云云,惟查,被告xx現於警詢,檢察官訊問時供稱伊抵達現場後即由xx俊帶到B11房間(即x緞之租屋處)走廊門邊(警卷第6頁,偵卷第13頁),是其辯稱伊未見到x緞乙節,是否值採,即非無疑,又當x緞高喊〔有槍〕後,xx現,xx現隨即從x緞房間門外走往A15房間外藏槍乙節,業據證人xx桂於本院審理時具結證述在卷(本院第30頁背面),且從xx俊於本院審理時庭於警繪圖標示,當時xx現,xx俊所在位置正是x緞之B11房間門口(本院卷第47頁),且x緞與xx現案發前素不相識,倘被告xx現拿槍恫嚇他之哩,是被告xx現上揭辯詞,顯署事後卸詞,自難以採信

五.又告訴人x緞雖指稱xx現,xx俊有進入其房間,xx現並其言〔幹你娘機賣,拿槍對你開〕加以恐嚇等與,訊據被告xx現,xx俊均堅口否認進入告訴人x緞房間入,及出言恐嚇x緞之情,經查,告訴人x緞於警詢時先指稱當時係遭xx現罵以〔幹你娘機賣,拿槍對你開〕(警卷第19,22頁),後於檢察官訊問及本院審理時則改稱〔幹你娘機賣,要給你剋下去〕(偵卷第13頁,本院卷第27頁),針對其遭xx現言語恐嚇之內容,前後不一,是否堪信,及非無疑.而證人xx桂於檢察官訊問時即本院審理軍政稱伊未見到xx現,xx俊從x緞房間出來,當時只有聽到一聲〔有槍〕,未聽到xx現對x緞嗆聲(偵卷第29頁,本卷第29頁及背面),證人xx典於本院審理時亦稱一位見到xx現,xx俊進入x緞的房間,當時未聽到有人罵三字經或五字經(本院卷第32,33頁背面),證人xx紅於警詢時亦證稱伊未聽到xx現對x緞罵以〔幹你娘機賣,拿槍對你開〕(警卷第25頁),是告訴人上揭指述,除為被告2人堅持否認外,亦與證人xx桂,xx典,xx紅之證述有所出入,自男單憑其前後不一之指述,而為被告不利之認定

以上

我絕得很扯的是,我在警詢跟法官詢問時我都有說到事情是因為我女友跟xx秋子發生爭執,xx秋子拉扯我女友的上衣當,導致衣服有被撕掉,內衣都跑出來了,我當下去作制止並跟xx秋子道歉,然後x緞跟她老公前來,x緞來對我大小聲(嗆聲),而她老公來推擠我,我人往後傾,我馬上告知x緞與她老公說,你們都不知道事情ㄋ,x緞還是對我大小聲,因當時x緞從她住處過來時就有好幾個朋友在她那了,這些好像他們都把她省略掉

 

疑點一:我這邊的證人xx典並沒有跟檢察官提到xx俊指引xx現到A15窗戶上藏槍,我朋友她是跟檢察官說她有聽到聲音但是沒有看到槍,法院因該都會有錄音

疑點二:xx桂很明顯供詞不一法官卻採信,既然有提到說xx俊與xx現未見到從x緞房間出來,那哪來看到xx俊與xx現從x緞門口走到A15窗戶上槍,此供詞已有矛盾

疑點三:xx俊辯稱伊叫xx現帶〔東西〕是指例如棒球類的東西,並非玩具槍,這個法官已經先入為主了,我的意思是說我有說到〔東西〕但是我並不知道xx現會帶神麼來的意思(這我無法先知道)

疑點三:當時所謂〔東西〕即指扣案支玩具槍,否則當xx現攜帶扣案支玩具槍抵達現場後,當應利組xx現取出該把玩具槍,更無帶同xx現前去x緞房間門口舉槍恫嚇之理,是被告xx俊上開所辯,顯署是後卸責之詞,不堪採信,法官先入為主了,我根本不知道xx現會帶神麼東西過來,我並非沒有阻止但是xx現乃從B11那邊過去因為當時那邊有很多人站在那,而我當時住的地方是套房出租,走廊的部分很窄,只有大約2呎寬,當時話的現場圖標示之位置,我已有跟法官說只要走向B11處去,等於就是她門口了,走廊真的很窄

判決書有好多地方很明顯前後不一的供詞,而x緞在民事賠償的部分她有說到他本身是有重度憂鬱症,那是否她的供詞可以採信

小弟我因為沒有前科,也沒有去過法院開庭過,第一次難免會緊張,我只希望說可以從輕量刑,因為打電話聯絡這是事實,拿玩具槍這也是事實,但並沒有去B11那舉槍恐嚇x緞,也沒有進入x緞房間罵他〔*****機賣,拿槍對你開〕,更沒有xx現指引xx現到A15窗戶上藏槍

案發地點有監視器,但晚上7點多,監視器畫面模糊,但可以看到我自己的爸爸跟xx典,警察那邊有拿數位像機去測錄,法官也有說到測錄的畫面不清楚,那我是否要要求法官調監視器的錄影帶?

而xx典並非跟我們2個比較好,反而是他們那邊比較好,xx典去當證人後的隔天我就連絡不上他了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疑點是再[實體判決理由部分]第二條有說到:而xx現攜帶扣案之玩具槍趕抵到場,隨即與xx俊一起走到x段房間門口,xx現拿槍指著x緞,後者第五條說到:又告訴人x緞雖指稱xx現,xx俊有進入其房間,xx現並出言〔淦你娘機賣,拿槍開你〕加以恐嚇等語

試問這已經很明顯有很大出入了,竟然後者告訴人有說到xx現與xx俊進入房間,xx現出言〔淦你娘機賣,拿槍給你開〕拿槍給你開,那很明顯意思是說當時xx現是舉槍指著他罵的,那前者又提到門口,試問感覺前後不一了

今天下午的時候有拿數位像機去那拍以下是我無名相簿的連結: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f124961f&book=1

從第三張照片可看出他的走到寬度,而我也沒走到瓷磚那是在爬坡上

本案原審有沒有委任律師辯護?若有的話,建議您儘速與您先前所選任的辯護律師討論一下可行的上訴方向;如果在原審您沒有委任律師辯護,則建議您趕緊向法院聲請調閱偵審開庭筆錄(如果沒有辯護人的話,只能聲請調閱偵審開庭筆錄),再洽詢律師來幫您研究看有沒有那些可提出的有利主張。
另外提醒您務必留意要在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否則上訴即不合法,法院得直接駁回。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阿俊 102-05-06 12:5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案原審有沒有委任律師辯護?若有的話,建議您儘速與您先前所選任的辯護律師討論一下可行的上訴方向 ... (恕刪)

 賴律師你好~我這邊沒有請律師,第一次去法院開庭,對法律也不懂,那我目前上訴理由狀要寫到請法官調偵查庭筆錄嗎(但是偵查庭沒問到神麼)?大部分都是在台南市地方法院問的,只是我這邊證人xx典病?人說xx俊指引xx現到A15窗戶上藏槍,我是看到警察來趕快跑到xx秋子住處那的(有夠冤忘)被他們亂栽贓,我這邊也有用手機測錄監視器的畫面都是模糊的,但還是可以看到人.事.物,人在走動這都可看清楚,就算監視器是模糊的但是還是可以看到,那我是不是要一並附上,給二審的法官.判決書日期是4越29號所以我是要在5越9號之前提出上訴吧

阿俊 102-05-06 13:1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案原審有沒有委任律師辯護?若有的話,建議您儘速與您先前所選任的辯護律師討論一下可行的上訴方向 ... (恕刪)

 我這邊的證人xx典再地方法院開庭時,並沒有跟檢察官提到xx俊指引xx現到A15窗口處藏槍(這我很清楚)因為他是說他有聽到聲音但是沒看到槍等語,檢察官回覆說xx典說話〔不實在〕

102-05-03 11:04

請問,我與女友於一年前分手,交往期間曾購買一間房屋貸款申請是我本人,無保證人房屋登記所有權人也是我一人,但交往期間因有結婚打算,故提款卡皆是由她保管,我每個月則是領零用錢,故我並不確定購買時款項是由何人帳戶支出,現在前女友聯絡說希望房屋能做處分,他要拿回屬於他那一份,且要訴諸法律分手期間貸款皆是由我支付,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1. 如果房屋貸款是妳本人 應該還是由你帳戶轉帳扣款 只是金錢來源為何 2.如果房屋屬於你的 就沒有是否處分房產的問題 最多就是女友借你錢繳房貸 你要清償借款而已

102-05-03 12:5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如果房屋貸款是妳本人 應該還是由你帳戶轉帳扣款 只是金錢來源為何 2.如果房屋屬於 ... (恕刪)

 房貸扣款是有設定自動扣款 (由我名下的帳戶),那我是不需加以理會嗎??能否有辦法讓她不再來騷擾我??

 1.本件既然是以您的名義向銀行貸款,因此如果之後貸款未按月清償所衍生的遲繳、催收及呆帳紀錄均會算在您的頭上,屆時您就會因信用不良紀錄,而無法再向銀行辦理授信借款
2.本件貸款未按月清償達二期以上,房屋即可能會遭到銀行聲請拍賣,恐怕會因拍賣價錢不好,造成不足清償貸款之情形,屆時不僅房子沒了,還要由您負擔後續餘款的清償責任
3.對方要作任何法律主張,均需提出相當之出資或者匯款證明,若沒有相關資料,進行訴訟時法院也無法採信其主張。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文麗 102-04-30 13:17

律師您好! 謝謝之前的答覆. 另外請教下列問題:

1. 除了手機通聯記錄之外, 可以要求法庭提調先生SKYPE 與FB臉書的通聯記錄嗎? 因為我自己無法進入他的電腦去查. 我知道(偷聽過)他與小三大部份都是以SKYPE 與FB臉書聯繫/互傳親密私照. 我沒有其它證據可以證實他們的姦情.

2. 那美籍日本女人小三大部份都是住在夏威夷, 很少來台灣. 都是我先生他常常出國去夏威夷找她. 如果經由SKYPE 和FB臉書找到他們的親密私照及通訊可以證實他們的姦情, 我可以向這美籍日本小三提告妨礙家庭通姦嗎?

3.我先生已搬出去3年多,最近他訴請離婚,但是我不想離,也不甘心. 只希望能藉此證實"他的錯失多過於我"來拒絕離婚. 但是他打算找他父母當證人上法庭數落我的不是(他們就住在我們家隔壁很近). 我想找我15歲的兒子出庭幫我?話, 但是他表態只願處於中立, 不太願意去得罪仍然有出錢養家的爸爸. 我們還有一個6歲的女兒,雖然與我同住,但週末假日她也與我先生很有互動與親近,我不知道讓我小女兒出庭是否會對我有利?我可以找我住在台北市的兄姐到台中市出庭替我說話嗎?

4. "婆媳不合"會影響到我嗎?會對他訴請離婚有利嗎?

感謝律師....

1.如果單純調閱通聯記錄或是通訊軟體對話 並不能證明有通姦行為 除非被告二人到庭上自己承認 2.離婚訴訟婚姻破綻可歸責性大的一方不能請求離婚 3.至於要傳人證 只要你表明待證事實 法院會審酌是否傳喚 不過兄弟姊妹除非是證明對方有家庭暴力 否則目前看不出來要證明甚麼事情 4.女兒可以聲請傳喚 不過未滿七歲 在法院陳述能力如何 可能是有疑問的 法官也未必會同意傳喚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4:16
回覆 文麗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謝謝之前的答覆. 另外請教下列問題:

1. 除了手機通聯記錄之外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婆媳不和是不會構成判決離婚之事由,除非有虐待之情事,但這必須舉證。一般而言判決離婚是要由原告舉證,您若是被告一方,可以說明反駁對方長期不在家等語,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阿軒 102-04-29 16:08

我4/30要以被告的身分開庭 是毒品案(K他命) 今年實齡19歲
我們是在好樂迪被抓的
警察來的時候 沒有當場找到東西
可是在廁所的馬桶蓋上面有殘渣根夾鏈袋
我們共26個人被帶回警察局
後來有人的東西藏在沙發的隙縫被找到送來警察局(淨重33.8G共11包每包是分開的最外面再用大的夾鏈袋裝起來)
後來加小弟我只有6個人承認有吸食
其它5個人都說是抽測所馬桶蓋上面的但不知道是誰的
最後我是替人頂罪的承認了廁所的跟那包33.8G是我的
我本身只有吸食
那包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我的口供是說我進去廁所吸食時沒有別人也沒有跟別人說我有或是廁所有殘渣
警方問我東西哪裡來的我說從酒店以1萬元向不知名人士購買50G來自己吸食的
剩下的就是被抓時的33.8G
當時是被用吸食根轉讓起訴的
可是現在開庭要說那包33.8G的是真正的那個持有人的
不是我的 我只是當時頂罪爾以
那個持有人也有承認有吸食
那個持有人4/30當天也要開庭是以證人的身分開庭他也知道我要翻供說是他的
我當時已經承認廁所馬桶蓋上面是我進廁所吸食時補小心多倒出來的
可是廁所馬桶蓋上面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
現在要翻供說不是我的可是我交代不出來是誰的(真的不是我的)
就是說那包(33.8G)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還有另一個人4/30也要以證人的身分開庭
他也是有承認有吸食 可是他是我們去唱歌當天的壽星所以喝得很醉
他在錄口供的時候說他抽的是我倒給他抽的(這我在做筆錄時警察問我的)
我當然否認他說的
~~~~~~~~~~~~~
(我本身只有吸食,廁所的殘渣跟那包33.8G真的都不是我的,我為了替人頂罪才承認的)
可是我當時被移送地檢署的時候都承認了
現在要說都不是我的
翻供就對了
我要怎麼說對我最有利?
因為是開下午4點的庭!

我這樣全部翻供偽證罪會成立嗎?

請問律師!

那我該怎麼說?如果我在法庭上說我是替人頂罪的那我會不會有罪?

我只說的出那包毒品是誰的,而廁所馬桶蓋上面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

我該怎麼回答對我最有利?

我這樣有沒有可能會被收押?

晏兒 102-04-29 11:29

我決定上法院訴請離婚~

老公有家暴前科~現在違反保護令判刑4個月易科罰金12萬元~

酒駕前科3~4次~還被關過一次~也是酒駕被關一年多~

現在還是沒戒酒~繼續喝的爛醉~喝酒又愛開車亂跑~常常出車禍~

酒後回家只會對我跟女兒大小聲~講一些沒意義的事~

有時候吵說我去找客兄~不然就說小孩是別人生的~就亂講一通~

發酒瘋都要2~3小時以上~我已經無法再跟他生活下去了~好累~

小孩對他也有恐懼感了~有時候常常找小孩出氣~對小孩大吼大叫罵他~

我都有錄音存證~我想要小孩的監戶權~小孩是我一手帶大的~小孩才2歲半~

如果上法院訴請離婚~是跟監戶權分開審理嗎?是否一起判決??

又怕上法院不知道拖多久才判決~法院都有我老公的不良記錄~是否這些就是證據~

又加上我的證人還有錄音存證~是否判決就會快一些呢?但是我現在逃離夫家~

我都在我娘家住~這樣我會有罪嗎?

補充~(那訴請離婚是到家事法庭嗎?我住高雄)

 

 

 

 

 

 

 

1.看起來以你的狀況要訴請法院判離婚應該不難 2.有違反家暴令 又有長期酗酒 精神虐待等等 3.你提出離婚訴訟 法院會同時審理離婚案件及子女監護權 當然要離婚有理由時 法院才會一併定子女之監護 4.你目前暫時不同居 應該是有正當理由 所以這部分應該不是問題 5.裁判離婚審理需要一段時間 而且是強制調解前置程序 需要調解不成 案件才會交由法官審理

阿明 102-04-29 10:27

多年前與妻離婚,也同時背上連帶保證人債務,至今已被銀行強制扣薪三分之一 長達六年之久,

日子實在快過不下去,精神上也幾乎承受不住了,想儘辦法終於找到前妻,也就是債務人本人,她也終於願意出面去銀行處理,只知她有開店營業,但未申報薪資所得,這樣要如何說服銀行撤銷扣薪的強制命令呢?

若要前妻拿出一筆錢來全還債還債務是不可能的,但債務人本人既然都已經願意出面處理了,銀行會不會死拖著我這連帶保證人,一定要繼續扣薪呢?除了威脅銀行要辦離職讓他們扣不到薪以外,是否還有其他方法,讓銀行直接向債務本人(前妻)執行還款的動作,而不要再向我扣薪了呢?

該用何種方法跟銀行談判較恰當呢?

就您案件部分,可以考慮依據消費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且此部分建議您到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此關鍵字搜尋),向該基金會提出扶助的聲請,會有律師幫您處理案件,且律師會審查是否符合消費債務清理條例的標準。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阿飛 102-04-28 18:22

各位大大你好~本人因為監聽譯文跟一個證人的指證一開始被羈押了快四個月,地方法院判決五年六個月~最高法院判決2年8個月~再警巡筆錄跟法院都沒有承認我有賣給林小姐!但是這件案子是檢察官申請專案下去進行~一開始是因為我乾妹把東西賣給校園學生簽扯到我身上!檢察官才會追尋毒品上游!目前最高法院已經駁回並且執行指揮書已經下來超過時間了!目前想法想要請律師提出非常上訴或是異議!我想承認轉讓並且告訴檢察總長事情的經過~因為本身是酒店經濟跟幹部~客人跟小姐不能得罪所以有時客人需要毒品的時候都會請我幫她們拿如果我以不賺取任何差價的方向~並且承認我有把毒品交給林小姐,但是是無償轉讓的方向,並且把當初害我的那位乾妹供出來!因為其實我乾妹在警察局的時候就已經被他的毒品下游指正他販賣毒品了,但是在地檢的時候經過我請求她們不要繼續害他她們在地檢的法庭上才改口供的,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可能申請非常上訴成功~或是異議成功~我想要承認無償轉讓把刑期減短到六個月以下  (我是因為K它命三級販賣~只有一個證人林小姐的指正跟監聽譯文來判決的)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本案業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本案應思索是否有符合再審事由之可能,如您主張原判決所憑之證言屬於虛偽,則可循此途徑聲請再審,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飛 102-04-28 17:52

各位大大你好~本人因為監聽譯文跟一個證人的指證一開始被羈押了快四個月,地方法院判決五年六個月~最高法院判決2年8個月~再警巡筆錄跟法院都沒有承認我有賣給林小姐!但是這件案子是檢察官申請專案下去進行~一開始是因為我乾妹把東西賣給校園學生簽扯到我身上!檢察官才會追尋毒品上游!目前最高法院已經駁回並且執行指揮書已經下來超過時間了!目前想法想要請律師提出非常上訴或是異議!我想承認轉讓並且告訴檢察總長事情的經過~因為本身是酒店經濟跟幹部~客人跟小姐不能得罪所以有時客人需要毒品的時候都會請我幫她們拿如果我以不賺取任何差價的方向~並且承認我有把毒品交給林小姐,但是是無償轉讓的方向,並且把當初害我的那位乾妹供出來!因為其實我乾妹在警察局的時候就已經被他的毒品下游指正他販賣毒品了,但是在地檢的時候經過我請求她們不要繼續害他她們在地檢的法庭上才改口供的,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可能申請非常上訴成功~或是異議成功~我想要承認無償轉讓把刑期減短到六個月以下  (我是因為K它命三級販賣~只有一個證人林小姐的指正跟監聽譯文來判決的)

判決已經確定 要再救濟 只能提出再審或是請求非常上訴 不過如果你只是爭執事實認定的問題 看來成功機會都不大

阿吉 102-04-28 17:14

我前些日子在ptt台中版 發了一篇標題為"我被台中某版友利用了"的文章

文章內容如網址:http://ppt.cc/j~y3

而就有位版友寄站內信來 說他到警察局備案 要我刪文並公開道歉

而我當天也到警察局 並且文章已由版主刪除 我更私底下為了息事寧人對他道歉

但他執意要我公開道歉 可是我不肯 因此他可能決定提告

我想請教各位律師先進 我這樣可否有影射明顯而構成妨害名譽裡面的罪責?

而他更說要請證人出席 請證人指名我就是說他 如果證人不願意就?重金

他寫的內容(一):http://ppt.cc/lbvW

他寫的內容(二):http://ppt.cc/ElJa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在網路上的留言內容全文為何?(內容一無法點選連結),以釐清您是否有涉及妨害名譽之可能,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說明事情始末,始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喵喵 102-04-27 17:28

我在這個月內有發生一場車禍(是兩台摩托車擦撞)
因為我是一位身懷5、6個月的孕婦,當時肚子劇烈疼痛
外加我跟承載我的騎士都有明顯外傷(承載我的騎士有失憶情況)
所以我們兩人便送上救護車到醫院急救
因雙方都認識
機車被對方騎到急救當時的醫院


事後
對方願意賠償以及和解(因對方當時是三貼超載、無照駕駛、當時機車車牌是偷來的... ...)
我們又簽訂和解
對方未滿18歲(對方也不想給他家人知道)
可是我們有找一個滿20歲的人做見證人(調解人)


我想請問一下
這張和解書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電話詢問警察,警察是說有,去警長局時,警察回答的很含糊(有回答等於沒回答)


再來現在對方繞跑了
那我現在該怎辦呢?


還有
因為當時急診時的醫院處理的方式不是很能接受
有再去更好一些的醫院作檢查
但是醫護人員是說因為我現在有身孕,所以任何檢查都無法做(當時有懷疑我頭部腰部是否有怎樣,以及懷疑多處地方是否有骨折的情況)
至於胎兒的部分
醫護人員是說
需觀察14天
只要14天內有出血或者是類似羊水破水的情況都會直接影響到胎兒的生命危險
還有經過這次車禍,我都會有恐懼症,以及作惡夢的情況(夢到出車禍)
那這樣算是精神上的損傷嗎?
這樣種種的請況下
精神賠償金額為多少才是合理呢?
因為對方再和解時開出的金額有點唬人(對方開價八十萬)


如果是要報案呢
我們有去問過
可是警察說
事後報案
他們能做的也不多
他們也無能為力

 

 


可是我最近才得知說
車禍
我們去醫院時警察也有到
可是對方就跟警察說
因為雙方認識
並沒有要處理
可是我們並沒有這樣說
而且對方還隨意亂拿我的證件給警方
那我該怎處理呢?

王耀星 (Eric) 102-04-27 20:26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先依法向對方提起刑事傷害告訴方是萬全之策!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喵喵 102-04-27 23:32
回覆 Eric 的發言內容:
那我想請問一下?要怎樣提起刑事訴訟呢?因為問警察,警察說甚麼是事後報案,他們也無能為力ˊˋ可是當下我們根本不知警察有過醫院,直到最近才知道,而且對方沒經過我們同意就拿取我們的證件!!並且代替我們發言!!
don 102-04-26 20:14

請問對方對我提告妨害名譽告訴屬於私德部份..倘若對方與我前妻是事實卻還來告我..我要如何舉證他誣告..明明是事實卻反過來告我..若我能提供出相當佐證來證明小王與我前妻有相當的曖昧關係與不倫關係存在.這樣對方是否屬於誣告..但是我沒捉姦在床的證據.有我老婆坦承說當時要寫悔過書乙事給我的錄音..也有證人聽到我前妻自己也坦承與小王有不倫關係..還有其他的佐證等等就是沒直接證據.這樣是否我提告誣告會不會起訴成立..請指點迷津..謝謝

妨害名譽的部分,最好是要防衛住

獲得不起訴或是無罪判決才好

再來,反告誣告的部分

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是,用這些間接證據綜合起來

也是有用的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妨害名譽案件是否有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該案件進行情況如何?另外如您欲提起誣告罪之刑事告訴,須注意告訴期間,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aplesaw 102-04-25 22:57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朋友跟我借數萬元 然後我怕他不還 所以想要自己寫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書 不知道該如何寫呢^^?  然後有需要甚麼證件嗎?  印章...身分證...手印?

然後他不能讓爸媽知道 所以有需要保證人嗎? 我們都滿20歲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擔心對方日後恐無財產返還借款,建議您還是請對方找其他有資力的人擔任連帶保證人,以維護您的權益。至於借款協議書,建議您可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代為撰擬,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aplesaw 102-04-25 23:28

律師您好,是一定要委託律師嗎^^?因為我們還是學生,所以並不想這麼麻煩

然後我朋友是私底下跟我借錢的 所以應該也找不到保證人 那就真的沒別的辦法了嗎><

借錢若怕要不回來,則必須對方提供擔保,擔保不外人保與物保,人保是保證人,物保主要是動產抵押或動產質權,若完全沒有擔保,純粹基於信任關係的話,即使約據寫得再好,也還是可能會要不回來的。
不過,借款關係一定要有借據寫明借款事實由借款人畫押交由貸與人收執,以免對方事後抵賴否認借款,另出借的金錢建議最好能有資金流向證明,切忌以現金交付,否則對方事後打死不承認有收到錢就會很麻煩(借款事實舉證責任在貸與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阿軒 102-04-25 20:36

我4/30要以被告的身分開庭 是毒品案(K他命) 今年實齡19歲
我們是在好樂迪被抓的
警察來的時候 沒有當場找到東西
可是在廁所的馬桶蓋上面有殘渣根夾鏈袋
我們共26個人被帶回警察局
後來有人的東西藏在沙發的隙縫被找到送來警察局(淨重33.8G共11包每包是分開的最外面再用大的夾鏈袋裝起來)
後來加小弟我只有6個人承認有吸食
其它5個人都說是抽測所馬桶蓋上面的但不知道是誰的
最後我是替人頂罪的承認了廁所的跟那包33.8G是我的
我本身只有吸食
那包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我的口供是說我進去廁所吸食時沒有別人也沒有跟別人說我有或是廁所有殘渣
警方問我東西哪裡來的我說從酒店以1萬元向不知名人士購買50G來自己吸食的
剩下的就是被抓時的33.8G
當時是被用吸食根轉讓起訴的
可是現在開庭要說那包33.8G的是真正的那個持有人的
不是我的 我只是當時頂罪爾以
那個持有人也有承認有吸食
那個持有人4/30當天也要開庭是以證人的身分開庭他也知道我要翻供說是他的
我當時已經承認廁所馬桶蓋上面是我進廁所吸食時補小心多倒出來的
可是廁所馬桶蓋上面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
現在要翻供說不是我的可是我交代不出來是誰的(真的不是我的)
就是說那包(33.8G)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還有另一個人4/30也要以證人的身分開庭
他也是有承認有吸食 可是他是我們去唱歌當天的壽星所以喝得很醉
他在錄口供的時候說他抽的是我倒給他抽的(這我在做筆錄時警察問我的)
我當然否認他說的
~~~~~~~~~~~~~
(我本身只有吸食,廁所的殘渣跟那包33.8G真的都不是我的,我為了替人頂罪才承認的)
可是我當時被移送地檢署的時候都承認了
現在要說都不是我的
翻供就對了
我要怎麼說對我最有利?
因為是開下午4點的庭!

我這樣全部翻供偽證罪會成立嗎?

林智群 (klaw) 102-04-25 22:51

妳從頭到尾都沒提到是替誰頂罪,就算講了,

怎麼證明你講的是真的?

法官也不見得會相信,

建議考慮清楚,

不過翻供並沒有偽證罪的問題

阿軒 102-04-28 22:41

請問律師!

那我該怎麼說?如果我在法庭上說我是替人頂罪的那我會不會有罪?

我只說的出那包毒品是誰的,而廁所馬桶蓋上面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

我該怎麼回答對我最有利?

我這樣有沒有可能會被收押?

阿軒 102-04-25 20:31
我4/30要以被告的身分開庭 是毒品案(K他命) 今年實齡19歲 我們是在好樂迪被抓的 警察來的時候 沒有當場找到東西 可是在廁所的馬桶蓋上面有殘渣根夾鏈袋 我們共26個人被帶回警察局 後來有人的東西藏在沙發的隙縫被找到送來警察局(淨重33.8G共11包每包是分開的最外面再用大的夾鏈袋裝起來) 後來加小弟我只有6個人承認有吸食 其它5個人都說是抽測所馬桶蓋上面的但不知道是誰的 最後我是替人頂罪的承認了廁所的跟那包33.8G是我的 我本身只有吸食 那包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我的口供是說我進去廁所吸食時沒有別人也沒有跟別人說我有或是廁所有殘渣 警方問我東西哪裡來的我說從酒店以1萬元向不知名人士購買50G來自己吸食的 剩下的就是被抓時的33.8G 當時是被用吸食根轉讓起訴的 可是現在開庭要說那包33.8G的是真正的那個持有人的 不是我的 我只是當時頂罪爾以 那個持有人也有承認有吸食 那個持有人4/30當天也要開庭是以證人的身分開庭他也知道我要翻供說是他的 我當時已經承認廁所馬桶蓋上面是我進廁所吸食時補小心多倒出來的 可是廁所馬桶蓋上面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 現在要翻供說不是我的可是我交代不出來是誰的(真的不是我的) 就是說那包(33.8G)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還有另一個人4/30也要以證人的身分開庭 他也是有承認有吸食 可是他是我們去唱歌當天的壽星所以喝得很醉 他在錄口供的時候說他抽的是我倒給他抽的(這我在做筆錄時警察問我的) 我當然否認他說的 ~~~~~~~~~~~~~ (我本身只有吸食,廁所的殘渣跟那包33.8G真的都不是我的,我為了替人頂罪才承認的) 可是我當時被移送地檢署的時候都承認了 現在要說都不是我的 要翻供就對了 我要怎麼說對我最有利? 因為是開下午4點的庭! 客服 2013-04-25 19:39:06: 那就是直接翻供,指出真實擁有的人 我 2013-04-25 19:40:07: 可是廁所馬桶蓋上面的不知道是誰的 那包33.8G的擁有人 友要承認那包 原本我承認馬桶蓋上面的是我的 可是現在要翻供我交代不出來是誰的 我該怎麼說? 我這樣完全翻供會構成偽證罪嗎?
既然是替人頂罪才承認,顯然知道是何人,否則何來替人頂罪
點點 102-04-25 14:19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男朋友2011年年底有犯了一條殺人未遂跟毒品販賣,到今年已經結案了,判了4年2,但執行書還沒收到!! 可是在今年3月多又被判了一條勒戒被判幾個月(因為被驗到有安非他命),警察有拿票去他家抓人了,但他當時不在家所以沒有被抓走

但今年4月10幾號又被抓到販賣三級毒品,現在是收押禁見,可是警察衝進家裡時,沒有收到東西,只有一包2克多的K他命,因為手機監聽意文都有了,警察也有抓了好幾個證人去做筆錄,請問是只要有證人咬他就會變成販賣嗎?

他現在被收押禁見這樣他前面的那兩條案子可能會直接執行嗎?是不是出來的機會不大?

他前面第一條殺人未遂跟販賣毒品案有申請上訴,這樣還可以上訴嗎?

因為我聽我朋友說現在這樣幫他請律師好像也沒有什麼用了,因為他前面就已經有案子了,所以我很猶豫如果現在這條案子幫他請律師不知道有沒有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男友今年毒品的案件與先前殺人未遂的案件是二個案件,法院會分別審理判決,如果後續的案件未能妥善答辯,則您男友應執行的刑期將會持續增加,並非如同您朋友所說的前面有案件要執行,則後續的案件便沒有答辯的必要。至於先前案件是否得以上訴,須先釐清該案件目前經過哪一審級的法院判決,透過檢視判決書可加以釐清

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點點 102-04-25 14:45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男友今年毒品的案件與先前殺人未遂的案件是二個案件,法院會分別審理判決,如果 ... (恕刪)

所以他現在這一條案子釐清完之後可能也不能交保了?

必須直接執行前面的案子?

需先釐清前面的案件是否已確定?判決已確定,才會進行執行,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柚子 102-04-19 23:25

我是房東,原本與A君約好簽租賃契約,後來A君未到,由B君帶著A君的身份證影本來簽(A君未到場),簽約時是我與B君簽,因原設定由A君承租,所以在租約的第一頁填寫承租人姓名時是填A君的名字,可是到合約最後的承租人名字卻填成B君,A君的資料反而簽在保證人位置(這分合約全程由B君填寫),請問合約內容的承租人姓名前後不一,這分合約有效嗎?

因B君已搬入,倘合約無效是否要再與B君重簽一份姓名都正確的租約才可以?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20 01:09
回覆 柚子 的發言內容:

我是房東,原本與A君約好簽租賃契約,後來A君未到,由B君帶著A君的身份證影本來簽(A君未到場) ... (恕刪)

只需叫B君將租約第一頁的A君畫線刪除,改填B君,再於修改處蓋私章即可。(詳細理論茲不贅述)

卡卡 102-04-18 23:43

請教律師~

本人與朋友合夥開店民國80年時

 1.當時無立任何契約

 2.現金交付 

3.有證人1人

4.負責人(友人)

5. 營登:獨資 

現在有糾紛法律上我要證明我是合夥人的證據力是不是很薄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證明合夥,應從一開始是否有出資證明,及合夥後是否有分配營利來證明,才比較可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勵,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9 09:58
回覆 卡卡 的發言內容:

請教律師~

本人與朋友合夥開店民國80年時

 1.當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要看帳冊有無分配盈餘,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看是否有證據可證明有出資、共同事業之經營(隱名合夥則無)、是否曾有合夥之決議、或損益之分配等。
以上供參。

子學 102-04-16 20:50

本人母親位於新北市房屋出借友人房屋當作倉庫使用(時間長達5年),房屋為A、B兩戶門牌房子打通,雙方沒有打契約,僅口頭約定水電費為友人支付。

因近年來附近有都市更新計畫,友人先設計我母親承租B戶房子給他當作辦公用途,其實是聯合土地開發公司要收購附近土地。因期間發現我方不肯出售,友人翻臉且不斷與開發公司用惡劣手段要求我母親賣房子

我方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回A戶房子,一審期間對方不斷主張A、B兩戶是共同承租,但經法院判決雙方借貸關係終止,我方等待通知書後會同檢察官前去清點室內物品。 

------------------------------------------------------------------------------------

但等通知書時對方提起上訴,並在上訴書內捏造事實如下:

A戶房子自5年前開始為不定期租賃契約,友人每月有託人支付現金9000元給我母親。 房屋室內漏水修繕為友人支付 並協助我方爭取房屋補償金 並傳喚證人來舉證屬實

(上述內容第一審對方根本沒提起)

------------------------------------------------------------------

想請問律師

對方再上訴書內捏造事實有觸犯何種法律? 我母親重來沒收過他錢,是否還要在法庭自行舉證?如要舉證何種方法才洽當? 因房屋都友人再使用,房屋有無修繕我方更本不知情,如對方在未告知情況下變更房屋,我方可以提起賠償嗎? 對方傳喚我方完全不認識證人,法院會採信對方片面之詞? B戶房子租約已到期,對方故意不搬,且擺放傢俱遺留物,吃定我們沒辦法隨意進入屋內,是否還要再對B戶提起房屋返還訴訟? 上訴是否有次數限制?如對方無實證法院會駁回嗎?

---------------------------------------------------------------------------------

我們因金錢關係沒辦法請律師,僅以禪述事實書寫及回答,面對開發公司財大氣粗,每次都委託不同律師事務所律師來答辯,並針對我母親說詞漏洞強辯,搞得我們家身心俱疲………….

 

煩請各位律師解答,萬分感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6 23:46
回覆 子學 的發言內容:

本人母親位於新北市房屋出借友人房屋當作倉庫使用(時間長達5年),房屋為A、B兩戶門牌房子打通, ... (恕刪)

如果您沒有錢請律師的話,可以聲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但您在新北市屬有殼家族,不知道能不能通過財產審核。這類案件基本上就是租賃借貸哪一種契約而已,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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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對方再上訴書內捏造事實有觸犯何種法律?

A:若證人所言不實,可能會成立偽證罪。

Q:我母親重來沒收過他錢,是否還要在法庭自行舉證?如要舉證何種方法才洽當?

A:有無支付租金,這個要對方舉證

Q:因房屋都友人再使用,房屋有無修繕我方更本不知情,如對方在未告知情況下變更房屋,我方可以提起賠償嗎?

A:可以,這屬侵權行為。

Q:對方傳喚我方完全不認識證人,法院會採信對方片面之詞?

A:未必
Q:B戶房子租約已到期,對方故意不搬,且擺放傢俱遺留物,吃定我們沒辦法隨意進入屋內,是否還要再對B戶提起房屋返還訴訟?

A:不必,你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Q:上訴是否有次數限制?如對方無實證法院會駁回嗎?

A:只要判決沒有確定,就可以一再上訴。

 

建議:你們既然有房屋可以出租法律扶助應該是不會過的。最好還是找個律師願意以後酬的方式接案,幫你們處理比較妥當。

vivian chen 102-04-11 22:51
我於99年1月信用卡遺失被人盜刷信用卡,但因未曾使用卡片,於2月份我收到帳單的時候才知道,後來有找到盜刷的人是我朋友,他也告知以後不會再盜刷,我也沒時間將卡片拿回,也請他暫時保管,但是到了3月份我又收到帳單,我只好撥空去把信用卡拿回,隔了幾天再跟朋友找他簽了本票,他答應每月還一萬但後來只還了兩次,還是別人多次催促才還的,之後就沒下落, 還一延再延......3年後我又請別人去處理,但仍沒有還款的誠意,
電話都不留,之後沒有辦法只好提告,目前我有的證據證人3名,
他的簽名信用卡及當初他刷卡的紀錄。 我提告的人也已經去警察局做筆錄,但他的說法為信用卡是我借他的,他也有在我面前簽名,還有人證說看到我拿信用卡給他的,警察還要我去做一次筆錄,接下來要送法院,
目前欠款信用卡盜刷金額6萬多,但還有其他的借款約15萬元。
林智群 (klaw) 102-04-12 17:13

 如果是你借他的,你直接簽名就好了,幹嘛還要對方簽你的名字?

對方明顯說謊,建議等起訴後跟對方要錢

vivian chen 102-04-12 23:2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是你借他的,你直接簽名就好了,幹嘛還要對方簽你的名字?

對方明 ... (恕刪)

 但他只簽了我的姓氏,並非全名...這樣法官要怎麼認定

湯小弟 102-04-11 21:39
請問律師 我上個月被警察抓走 他說 因為有一個毒品案 要我當證人 解果被抓去刑事組 後來 他問我說 我有沒有跟xxx這個人買毒品 後來我都承認了 解果我上上星期收到傳票 要去開庭 解果問了一下 跟我一起被抓走的都沒收到 只有我收到 後來是 因為當事人 不承認 他有賣我 哪我該如何 ?
你只是當證人 檢察官傳喚後 將來法院程序可能還是要出庭一次
湯小弟 102-04-11 21:38
我上個月被警察抓走 他說 因為有一個毒品案 要我當證人 解果被抓去刑事組 後來 他問我說 我有沒有跟xxx這個人買毒品 後來我都承認了 解果我上上星期收到傳票 要去開庭 解果問了一下 跟我一起被抓走的都沒收到 只有我收到 後來是 因為當事人 不承認 他有賣我 哪我該如何 ? 謝謝
如係以證人身分被法院傳喚,據實說明即可。 以上供參。
bill 102-04-11 12:55

檢察官不信影片,相信證人謊言.

我應如何?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是因何類型案件被告?本件偵查程序已進行到何種程度?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50
回覆 bill 的發言內容:

檢察官不信影片,相信證人謊言.

我應如何?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必須要看事情始末及影片拍攝內容,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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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果 102-04-11 04:36

請問?現在我跟老婆跟一個離婚小孩的人在一起?當初我們在離婚正書上有說?她要給小孩服養費每個月一萬。既然她當時說的都沒做到.所以現在我跟老婆說妳回來幫我照顧小孩?還有是?我會成全妳們在一起!但是六日回來住家裡幫我照顧小孩但他現在的男朋友不願意讓她回來照顧小孩?後來老婆說那小孩給她帶?可是他男朋友跟本就是沒良心.居然不管我老婆有沒有辦法帶小孩上下課?我問她說?她現在的男朋友為什麼不會想要幫忙她帶小孩?她說小孩跟他無關他為什麼要幫我?她這種去倒貼的行為讓我絕的那個男的很沒用!我真的沒辦法告他嗎?讓我後悔跟她離婚?我想問。不能告他破壞家庭嗎?離婚證人是他自己簽的"那麼如果離婚無效成立?就只能說謝謝你睡我老婆而已嗎?

 錢的部分可以向法院請求對方給付每月1萬元之扶養費,其他部分則需靠智慧理性處理。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8:29

你這種狀況可以提告請求確認你們夫妻關係還存在,因為離婚不生效

再告對方通姦

elly 102-04-11 04:33

我朋友因為欠他朋友錢(兩人同為被告),沒錢還,所以他朋友叫我朋友幫他送甲基安非他命、K他命給買者,以扣除積欠金額幾百塊,我朋友在檢察官訊問時已坦承有幫忙送,檢察官說我朋友沒有前科且有悔意(他朋友有詐欺前科),讓我朋友依據證人保護法可減刑或免刑轉為汙點證人,他朋友之前已被收押,現在他朋友的父母及律師已跟當時買者(證人)串供好說沒跟我朋友拿過毒品也不認識,審判長卻說我朋友跟買者(證人)的說法有蠻大差距,叫我朋友回去好好想想,但我朋友說的是事實!

對方律師要求再傳喚一證人,所以未審決,審判長跟我朋友說對方大律師救了你,這次就先不審判,他的意思是不相信我朋友嗎?

請問這樣我朋友有可能被判緩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事,確實是蠻危險的,若您朋友有其他證據可以提出來,應該要趕快提出,否則要爭取緩刑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因證人說法有利於你朋友,如無其他不利證據,有可能僅剩你朋友的自白,而難以定你朋友的罪,這是我的推測,僅供參考。

elly 102-04-11 23:0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事,確實是蠻危險的,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為這案件是100年發生的,兩位都是被那位買家(證人)供出,
第一次檢查庭時我朋友有承認,另為被告沒有
第二次開庭前另位被告及他父母叫我朋友去他家,叫我朋友開庭時說沒有運送這件事,
就無須償還積欠餘額,二次檢查庭時兩人被以串供偽證羈押,我朋友當晚再開一次庭承認,當日交保
監聽譯文裡買者(證人)確實有打給另位被告購買,但另位被告打給我朋友只是叫我朋友去他家,
到他家後才說明要運送及地點
他朋友現在打算把藥頭來源推給一位以被判十年正在服刑的朋友,但我朋友知道其實藥頭就是另位被告,但都是口頭上講好像沒什麼實體證據證人也再幫另位被告

那我朋友該怎麼做?難道要因為對方那些偽證被判刑?(那我朋友的證人保護法呢?)
我朋友的公設辯護人開庭當場也幾乎沒說話,另位被告律師說了一大堆,就說我朋友事再亂講

我們現在很無助,該怎麼辦??


謝謝回復

elly 102-04-11 23:11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證人說法有利於你朋友,如無其他不利證據,有可能僅剩你朋友的自白,而難以定你朋友的 ... (恕刪)

律師您好:

證人說法有利我朋友?
但我朋友都已承認有幫忙運送事實,但證人跟另位被告串供好全盤否認有向我朋友拿取毒品
他們的律師是打算把藥頭來源推給一位已再服刑的朋友,並且說我朋友是偽證

那位證人當場在回答問題時都停頓很久,有被審判長警告不要想說怎麼講自己才沒事
多數問題證人都回答忘記了,只因有監聽譯文承認有向另位被告買毒,堅持否認我跟我朋友接觸
審判長最後大概問了他4.5次,確定不認識我朋友嗎?!審判長說這是個關鍵一定要釐清

那我朋友該怎麼做?

謝謝回復

 

小威 102-04-03 16:19

律師大人您好:
想請問幾個問題
事情經過: 3/24 晚上8點多 開車載女友(女友的車)到朋友小吃店用餐
因為我負責開車 所以只喝一杯330CC 啤酒(過程中與茶互相交幻喝 有朋友可以做證)  其他都我女友在喝
我們吃到晚上12點離開  後來因為跟女友吵架   女朋友先走  後來因為有點累 在車上休息一會(女友的車)
時間大概從 離開小吃店 到早上4點多 醒來後 去吃早餐(早上4:30) 吃完後就返家(早上5:00)  返家過程中 
女友打電話過來 說在我家樓 下大廳等我 有事跟我說 我到我家大樓樓下大聽旁把車停好時 時間差不多早上
5:34 那時看到他跟她家人都在 一定是要找我吵架 所以下車時 隨手從我女友車上拿了一瓶 剩下不多的小高
梁喝  後來當時我女友因為喝多了 懷疑我偷拿她東西  然後就跟她家人說 要報警抓我 過程中因為我很生氣  
我就座在旁邊樓梯上面喝從女友車上拿的小高梁喝 喝完後隨手丟在旁邊的花埔(連同她的另一台車鑰匙一起丟)  
過沒多久5:47左右  警車就開車到現場 到現場了解一會過後 問說車是不是我開的 我回答是 但我女友堅持要持
要對我提出竊盜 6:07分左右 新北市鑑識小組 到現場採證 把車上裡面的東西拍照存證  在鑑識小組採證的時候 
他家人(爸爸) 在花埔看到疑她遺失的東西 後來鑑識小組去查看後 發現一把鑰匙  問我女友這把鑰匙是不是她遺
失的 我女友說不確定 要等回去後開看看才知道 6:45 我女友跟警察說我酒駕 警察對我進行酒測 一開始我反對 
可是警察用威脅的口氣跟我說 如果不配合 就直接開拒絕酒測的罰單 後來酒測除來 0.56 他們要以公共危險與竊
盜案把我移送 做完筆錄時 警察有對我做酒測測試(劃圈圈 單腳獨立站30秒 走直線) 都有通過 後來做完筆錄後 
我女友就先行離開  我等移送偵查隊  後來到了快中午我就被送到偵查隊 在裡面待了快一小時 他們說筆錄有缺 
要再補做一次 然後這案子用函送的 等法院傳單來在出庭就好 就這樣又被送回到派出所 等了約一小時後警察跟我
說 因為當時幫我做筆錄的警察已下班 所以晚上再來重做筆錄 3/25 22:30左右 筆錄時警察有問我是否通意夜間
問 我有說同意 我跟我女友又再做一次筆錄 我女友在這次做筆錄(第2次筆錄)時 因當時酒精尚未退去 忘記原本東
西放那裡 後來清醒來後承認原本已遺失的東西已全部找回 想要放棄告訴 請問律師大人們?


1. 當初在現場要進行酒測跟在派出所做筆錄時 警察有問我要不要請律師 我當時都說不用       如果這樣 後來出庭 還可以請律師嗎? 
2. 當初第一次筆錄做完警察有開我一張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5條 第1項 酒後駕車 酒測值0.56的罰單       警察說這是例行性作業 一定要開 等到時候 上法院 如果判我沒罪 這張就可以做廢  請問這是真的嗎?         
3. 罰單上寫102.4.7 前應到案 可是還沒收到法院寄來的傳票 我要去嗎? 
4. 第2次筆錄時 警察有把我筆錄做更改 把原本筆錄逮捕到案改成通知到案  請問這對我有什麼影響?
5. 當初做筆錄跟警察到現場時 我有一直強調 我把喝完的酒 丟在旁邊的花埔 可是他們都沒有去找 那我該怎麼證明 我是下車時喝的酒呢?
6.當天監視器畫面我有看過一遍 因為監視器有死角  我在喝酒時 與丟酒瓶的動作都沒被拍到 加上當時有跟警察說   酒瓶是丟在何處 但卻沒進行搜證  我該怎麼證明   
7. 因為跟女友的關係 我這邊有她的鑰匙 車子有是經過她的許可開的 她也知道 可是現在已跟女友分手 如果出庭時   她改口供(當時竊盜筆錄內容) 怎麼辦?
8. 到時如果有需要證明我在朋友小吃店用餐時 只喝一瓶330cc的啤酒與茶交互喝 出庭時需要帶證人一起去嗎? 對我   的酒後駕車一案有幫助嗎?
9. 當時警察有到現場(我們家大樓)調監視器 聽大樓警衛說 警察什麼東西都沒出示 就直接拿手機出來錄影 請問這樣   沒搜索票就直接 錄影 這樣可以嗎? 可以做為證據嗎?
10.因為目前待業中 沒收入 請問那裡有免費的律師可以幫我? 需要什麼條件? 該怎麼申請? 去那申請? 需要準備什麼   東西? 
11.上述的竊盜案與公共危險罪 酒後駕車 有成立嗎? 如果成立我會被怎麼罰? 有什麼權力是我可以爭取的?
12.這場竊盜案與公共危險(酒後駕車)官司 如果請律師打贏的機會高嗎? 又如果不請呢?

13.我的案子 涉及到那些法?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3 21:36
回覆 小威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人您好:
想請問幾個問題
事情經過: 3/24 晚上8點多 開車載女 ... (恕刪)

律師不是慈善事業,所以沒有免費律師這回事,頂多有免費電話諮詢而已。

如果您要請律師扶助,只有通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才能獲准義務律師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謝謝。

小威 102-04-03 22:52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威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住新北市 五股區  請問要怎麼聯絡呢?

小路 102-04-02 20:29

想請問如果口頭約定與書面契約不一致時,
要依照哪個為準則
因為我與店家簽署"退貨協議"後(協議書: http://ppt.cc/J4R)
我不小心多付了錢
在協議書簽定的時候我給了3900
但後來才想到我之前就付了3000
現在店家主張是協議書他們寫錯,我和他們口頭約定額是6900(協議書額是3900)
但我不記得我退貨口頭上到底有說了啥了 = =
因為那時口頭談的的時候, 店家有一堆有得沒得橋段(含淚訴苦...)
搞得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說過了什麼...
協議的順序是口頭-->協議書簽署(簽名蓋章),
所以店家如果舉證說,我口頭有說了什麼,
那協議書是否就是不算數?


Ps.順便問一下店家的店員算不算證人?

林智群 (klaw) 102-04-04 18:16

以書面協議為準

阿俊 102-04-02 15:38

律師您好:

請問我在去年10月左右發生一件事情當初我女友跟我當時住在隔壁的一個阿婆吵架,當時因阿婆拉扯我女友衣服導致內衣外露,我看到馬上去制止結果被阿婆咬,當下我有跟阿婆說對不起,也在第一個時間罵我女友,後來有一對夫婦看到我去阿婆那以為我要去對阿婆動粗,他先生先來推擠我,因為那是一個像是社區的套房出租,有大約100戶吧,因為當時外面都是那對夫婦的朋友約20多個,那個地方常常在鬧事.我當下有打電話給我親哥哥叫他過來,當時有說拿東西,結果我哥有過來當時他是拿一把玩具手槍(沒殺傷力已經沒收了),我哥有問說誰打你.我說沒事了,結果我哥看到一堆人剛好站在那對夫婦住的套房門口,他就朝那些人方向走去,剛好只到他門口還沒進去警察就來了,有看到有人喊警察來了,我跟這喊,我哥看到警察來了,當下就把手上拿的玩具手槍丟到別的住戶鐵窗口.就返來阿婆住的地方門口那,當下那對夫婦的友人有跟警察說,我哥有持槍,然後我槍丟到住戶窗戶的鐵窗那,警察有去找到,當下我哥也馬上承認是他拿的,現在我想問說,那對夫婦對我跟我哥提告恐嚇罪,說我叫我哥帶傢伙來,但我是說東西,說我哥跟我有進去他住的地方,我哥持槍對這他的頭說,淦你娘老xx,我要給你開下去,但是我根本不認識那對夫婦也不知他住哪,也根本沒進去裡面,我哥更不認識她,而且那對夫婦60歲了吧,當時警察來處理這件事情有10幾分的吧,那個女生(提告的)還再跟警察講話結果突然暈到(很像故意的).他友人馬上打電話叫救護車來,我哥也就被警查帶到派出所,我也跟去,我當下有跟警察說那有監視器可以證明我跟我哥沒進去那,隔天警察去測錄,警察有說這不清楚(當時晚上7點多有點暗)在這段期間內我跟我哥有去了一次檢查庭,二次地方法院,當時第一次開地方法院,法官有說,你跟提告的不認識,對方也60歲的人了,為啥他會告你,我回了,對阿,我根本不認識她,也不知道他住哪,他卻說我有進去他那,我跟法官說有監視器可證明我跟我哥沒進去他那,法官回了一句他有看了警察去測錄的影片,法官說不清楚,法官有問了我哥跟我說你認不認罪,如果認罪,我現在就可以判了,我哥回了法官說我們根本沒進去要怎麼認罪,因我這屬公訴罪是檢察官起訴的.法官有說那你有人可以證明你沒進去嗎?我說我有證人.後來第二次開地方法院時,提告有跟他一位友人有一同跟去.他們屬證人,我這也提出我女友跟我一位朋友當我證人,開庭時證人有進去給檢察官詢問,他們那邊是2位我這也2位,當時檢察官證人完後,法官有問說檢察官有任何意見嗎?提告人2位檢察官都說沒意見.但我這2個證人檢察官卻說一個不老實,一個避重就輕,感覺好扯,開第二次庭結束後提告的人有跟法官要求民事賠償,結果我也不想理他走出外面了,過了約2天吧.就收到地方法院寄過來的信件,寄了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再事實及理由那寫:茲因本人遭xxx等人持槍恐嚇致過度驚嚇導致焦慮狀態.糖尿病.咳嗽.過度換氣.重鬱症疾發.須長期治療.並於檢查庭開當日.生母病故.無法見其最後一面.身心受創.甚巨.請求長期治療費用新台幣30萬元.精神受創新台幣20萬元,這是他寫的訴訟狀.我絕得有點誇張,他當時暈倒送醫是警察來辦案很久有10幾分了他才暈倒(暈倒時還很假感覺故意的),他說了 一堆病,我有問了我這邊1個證人他跟他也有熟.他本來就有重鬱症,也自殺過,這些慢性病本來就須固定跟長期治療(去醫院因該查的到).絕得更誇張的是他說檢查日開庭當日,生母病故,無法見最後一面,重點開檢查庭時最後檢察官有問題告的說你們要不要私下和解提告的回檢察官說,我媽媽今天早上剛過世沒心情(那時是開中午的庭).他是基隆人,現住在台南,檢察官跟我也嚇一跳,檢察官有說那你怎不打電話來請假,他也都沒回,現在重點是開檢查庭並非我決定哪天開的.而且他這樣說好像我限制他自由,請問一下我可以依這點告他污告嗎?他好像毀謗我了.再請問如果他那邊有證人我這邊也是有證人.但檢察官好像比較護他們.現在對我有利的監視器卻因太暗不清楚,這能定我們的罪嗎?我跟我哥都沒前科,如果因為這件沒有做的事情卡這條前科,真的很不值

恐嚇罪 只認識自己行為確實可能使人心生畏懼 一般人也可能產生害怕 就可能成立犯罪 如果依你所述情節 是可能成立犯罪的

阿俊 102-04-02 16:0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恐嚇罪 只認識自己行為確實可能使人心生畏懼 一般人也可能產生害怕 就可能成立犯罪 如 ... (恕刪)

 張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那我現在該怎麼作才能自保,畢竟真的是沒做的事情,而且提告人他也有重癒症,告我的人是說我跟我哥有進去他房間,但他的證人在警察局做的筆錄是說我跟我哥有進去他的房間第二次就是被地方法院傳到法院開庭,檢察官有問到證人有你有看到我跟我哥進去他房間嗎?結果他換說看到我哥是在門口,那如果他說他心生畏懼的話,這樣就可以定我的罪了嗎,但是不是要定一個人的罪,要有證據,他都沒人只有他朋友當他人證,令我想請問一下,他寫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再事實及理由那寫:茲因本人遭xxx等人持槍恐嚇致過度驚嚇導致焦慮狀態.糖尿病.咳嗽.過度換氣.重鬱症疾發.須長期治療.並於檢查庭開當日.生母病故.無法見其最後一面.身心受創.甚巨.請求長期治療費用新台幣30萬元.精神受創新台幣20萬元,糖尿病不是飲食的問題怎可能因為害怕復發,第二條他說開檢查庭他生母並顧,這個賴在我頭上感覺很扯,開偵查庭也不是我決定哪天開的,感覺好像我限制他的自由,而且偵查官也有跟他說你怎不請假,這點我因該可以告他毀謗吧,那我想請問一下張律師,如果有成立會判啥,他是依305條起訴的(本人跟我哥都沒前科

紅紅 102-04-02 17:27

他講的太扯,不太可能會成立

除非真的有辦法證明因為被恐嚇導致那些病(至少需要醫生證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3 14:04
回覆 阿俊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請問我在去年10月左右發生一件事情當初我女友跟我當時住在隔壁的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阿俊 102-04-03 15:53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阿俊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嗯,我在台南縣鹽水區這,已去過二次台南地方法院了,第二次開完庭結束後,他還手舉起來跟法官說他要求民事賠償,還說他車子前二天車窗4面都被打破(好像在說我打的)誇張,4月15號還要在去地方法院開庭,好像也是審理,蔡律師我晚上在與您電話聯絡,感謝!
lambQQma 102-04-01 21:06

家母在躁鬱症期間,遭人慫恿當了借款的連帶保證人,當初不知嚴重性,以為只是投資

事由是這樣的,一開始遭友人推銷加入民間互助會(標會)團體,入會50萬,(我們覺得是詐騙,但家母躁症時不聽勸告),但後來互助會會員不足沒成立,友人自行將家母的50萬匯入另一帳戶,並再度慫恿可投資飯店當股東。但家母完全不知經營狀況,更是傻傻當了保人。後來清醒時知道事態嚴重,更因此事自殺住進精神病房多次。事後飯店易主,家母以為經濟部那邊撤銷股東就沒事了,事實上還是保人,現在因為借款人有時還款不固定,銀行跟法院都有寄通知過來,內容就是借款人如果再不還錢,就要從家母及其他三位連帶保證人身上求償

他們當初是用飯店名義借款,但家母並無參與經營,這樣銀行還是可以向家母催討嗎?
如果借款人真的還不出錢,是否會先拍賣飯店才可能追到我們身上?(因為當初用飯店貸款)
眼看家母一看到催繳又陷入憂鬱狀態想不開,真的很擔心,請問我們該怎麼做??謝謝

102-03-31 15:49

三兄弟 A.B.C互為連帶保證人,向銀行借錢各蓋了一間房子

經過20幾年B已還清債務(房屋權狀在銀行),A和C因積欠沒還房屋已遭拍賣並賣出了

但扣掉房屋賣出的錢仍然還有幾百萬的債務

B怕房屋也遭拍賣所以找銀行商談

第一次和銀行員商談結果是:

A保B,B保C,C保A,所以B要拿到房屋權狀需還清C的債務140萬

不分期一次償還要85萬,對B來說並不是小數目 ,所以打算第二次跟銀行經理談

第二次和銀行經理商談的結果是:

需連A的債務一起償還共700萬左右,一次還清算352萬

對於連帶保證人的認知,第二次所商談的結果才是正確的吧

因A在坐牢,C也自身難保,所以債務只能由B負擔

 

所以在此想詢問一些問題:

對於現在連帶保證人的新制度,B有沒有辦法擺脫或是可以讓債務減少到最低?

由於不太會分幾等親,若房屋遭拍賣(土地權狀是自己的)離B最親近的什麼人可以買?有優先購買權嗎?

若B的名下財產都賣掉不夠償還,會拿B的配偶(A和C皆無配偶)名下財產償還嗎?

很感謝看完這些字的人,也希望能尋求一些辦法和建議,謝謝。

 

 

本件依您所述應該是B個人房貸清償完畢後,銀行拒不核發抵押權塗銷同意書之問題,而不是銀行不歸還房屋權狀的問題。

 

本案依您所述有三件貸款,其中一筆已還清,另外A及C所借之貸款均已拍賣房屋而不足以清償,則針對B所負擔之連帶清償責任,應視B是否有擔任A及C所借之貸款的連帶保證人,若僅擔任一筆(A或C)貸款連帶保證,則自僅就一筆負擔連帶清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本人先前曾在銀行擔任法務專員多年,對金融實務、債權催收及強制執行等領域均十分熟悉,若有相關問題需要協助或者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胖胖 102-03-29 09:26

被告為造文書,而且是自家人.當初與媽媽轉貸的情況一切合法而我是保證人. 轉貸時媽媽有多貸50萬借我.我也每月按時繳我個人的部分.媽媽有把這些事情告訴弟妹直到媽媽房子被賣掉我還不知情的情況下繼續匯錢後來就是從妹妹口中得知弟弟把房子賣掉才停止匯錢.沒多久妹妹就來我家索討未還完的餘額她統計說還有28萬多要我分期,因為當時我不想與他有任何的接觸跟關係所以向信用卡借了14萬問他要不要如果要以後我跟媽媽和妹妹都沒有任何金錢上的糾紛,可是現在妹妹卻到法院提告,告我為造文書如果他贏了還要提民事賠償要五十萬.請問這樣我如果提誣告可以嗎?不起訴書能當證據那人證只要有人證可以證明他是知情的會不會更有力ㄋ還有當初他拿走的14萬是不是也就能證明他是知情的ㄋ.ps當初14萬我直接匯進媽媽的帳戶然後我妹妹就到醫院接我媽媽出來提領因為印章不見了所以要重辦.請把妳知道的告訴

是不是我誣告的成功率也不高嗎? 

 

誣告罪乃是以提告人虛構事實提告為要件,故一般來講誣告案件檢察官往往會等到前案已經判決無罪或不起訴確定,也就是前案經相當調查之結果有可能構成虛構事實提告的情況下,才會展開誣告案的偵查,所以在法律上,提起誣告之告訴並沒有時間之限制,但是建議最好還是等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再行提起會比較妥當,否則提告後因為無法開始進行調查、檢察察官又有辦案時限的問題,自然會偏向無罪推定多一點,這樣對誣告告訴人相對即會產生不利結果。

一般而言,誣告罪之成立並不容易,只要原先的告訴係有確實是根據一定事實所為,即使被告是因罪證不足而獲不起訴處分,也仍然不會有構成誣告的問題。故就您後續擬以誣告罪進行反制及求償部分,建議提供相關資料給律師看過,由律師來針對事實經過及可得提出的人證、物證等事項加以分析,為您規劃可行之處理方式及告訴主張,應較有利於您的權益保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2:19
回覆 胖胖 的發言內容:

被告為造文書,而且是自家人.當初與媽媽轉貸的情況一切合法而我是保證人. 轉貸時媽媽有多貸50萬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詳細情形必須面談諮詢。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參考本人撰寫文章:

要不要告對方誣告呢??

若有進一步疑義,得洽詢本人。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阿明 102-03-28 20:01

律師大大你好 : 請問一下我大概在六.七年前所犯的詐欺案件.我也服刑完畢了.可是最近我收到地檢署證人傳票.因為當時老闆沒有被抓我有指證也有認相片.可是現在老闆被抓了.時間也過去那麼久了.該忘的也都忘了

請問一下 我是否有拒絕當證人的條件嗎?

假如我出庭會碰到被告嗎?(102度偵緝字第10號案件)還是可以不跟他碰面?因為我怕往後會帶來麻煩!!希望律師大大能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刑事訴訟法第176條之1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案件,有為證人之義務。刑事訴訟法第178條規定: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證人作證時有為具結及據實陳述之義務,但證人刑事訴訟法第179條至第182條規定之事由,經審判長或受命法官裁定許可者得拒絕證言。
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證言者,得科以新台幣3萬元以下之罰鍰。
證人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綜上,證人經合法傳喚後,即負有到場義務,作證時則負有據實陳述之義務,如證人無正當理由未按時到場,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所以建議您還是依照通知之時間前往法院作證,若相關事項確實己不記得了,直接說明時間久遠不復記憶即可,切忽胡亂證述,以免日後會有偽證罪責之問題。至於您所述不願和被告碰面之問題,可以下列方式處理:

有正當理由足認如被告在場,難以自由陳述時,得請求隔離訊問。若無對質、詰問必要,亦得聲請准予單獨訊問。
證人到庭作證時,如不願與被告或被害人碰面,可以先與承辦書記官聯繫,或告知門口駐衛警、志工,由志工帶您至休息室等候開庭。開庭時,可請求法官利用指認室讓證人被告區隔,以免於庭訊時受干擾。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joanne 102-03-26 12:19

您好!

這案子已問過消保官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想了解是否還有別的方法,

友人在圖書公司上班,為了幫他達成業績,請我購買了一大套童書,訂金2100,分36期共NTD 7萬多元 用我名義下單,但貨款由他支付,他一開始說明是拿單去便利商店繳款,繳滿半年後再去電他公司要求提前解約並減免利息,事後收到劃撥單才知是由融資公司發出,我已將全部單據交給友人去付款,前提是他未告知是辦理分期付款消費貸款,由於他每期都遲繳造成我被融資公司催繳,當中我也曾詢問圖書公司是否知客人未繳款,融資公司回答錢都付清給圖書公司,所以債權不在圖書公司那,前天友人又告知公司通知他我這客人一直未繳款,因為他是連帶保證人,我沒按時付款會扣他薪資,讓我覺得說法很怪,我想請問可以將債權轉至友人那嗎?這已不算消費糾紛吧!變成我與友人間的債權關係,他也沒簽借據本票給我,僅有通訊軟體上的對話記錄及簡訊,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自救呢?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32

 既然是你的名義去買的,人家當然找你,至於你可否向你朋友求償是另外一回事

joanne 102-03-28 09:45

 果然只有這個答案,謝謝回覆!

荷莉 102-03-26 06:42

一開始警察監聽三個月後拿收索票到朋友家抓人,查到0′7克的安非他命東西和工具,但覺得疑惑的是,只有吸食安非它命會被開收索票嗎,心想一定是朋友點的,後來做筆錄時就咬他出來,警察拿照片指證是哪個人,我們指認了點我的人,為這件事也已勒戒完了,為何現在收到法院傳票要我出來當證人,那要如何回答法官才不會有事ps,因為有聽別人的意見說不要咬對方比較沒事,但這樣就會跟筆錄時不同證詞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證人有據實回答之義務,否則會有偽證罪之問題,所以您當證人仍應據實回答,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34

 照實講對你最有保障

阿達 102-03-24 23:19
想請問 我之前犯了公共危險罪 可是當時我並不在車上 可是警察將我開單 事後想想不對勁 於是決定提出申訴 也有去開庭了 但是大家都說玩不過警察 如今傳票來了 我不知道是否開撤銷告訴 想請問律師 ! 1.警察是否可以在為行駛交通工具下開罰? 2.如果今天只有證人是否可以打贏這場官司? 麻煩請幫我快速處理 這一罰是18萬. . . 我還有一個小孩6個月大 還有兩筆貸款 我好想輕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您已經提出申訴,則無需輕易撤訴,畢竟這是您的權益,您要據理力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31

 你沒有把你的情況說清楚,很難回答你

lina 102-03-24 20:59
協議離婚並辦妥登記後四個月,逼問前夫為何在開刀前要離婚,並無意間知道多年前他曾經外遇,但我認為現在甚至在離婚前他的外遇都是持續,現在搜證可追溯至撤銷離婚並告他們通姦妨礙家庭?我們協議離婚是有請律師證人,所以是合意,該如何處理,我不想放過他?
通姦要成罪幾乎要抓姦在床,故即便你知道前夫外遇,但如果無法提出幾乎等同抓姦在床之證據提告刑事通姦之成功機率甚低。惟如果能提出第三者破壞婚姻證據如通聯頻繁、曖昧照片或文書等,即便無法證明通姦,仍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有關配偶外遇的問題,可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低 102-03-23 13:52

我朋友因被檢察官誘導筆錄承認販賣三級毒品有三個證人指證但沒任何物證{K他命 磅秤 分裝袋}

有監聽譯文請問將來開庭時我朋友可以翻共說沒有販賣嗎?  如果定罪了請問一般都判多少年

他17歲??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7:41
回覆 小低 的發言內容:

我朋友因被檢察官誘導筆錄承認販賣三級毒品有三個證人指證但沒任何物證{K他命 磅秤 分裝袋}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少年犯,這會收容跟感化教育。

如果能幫警方破獲上游,才是對您朋友最好的方法。

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44

 通常會用感化教育或觀護,另他翻供對你有利但對他不見得有利

ohohokla 102-03-22 14:06

各位先進好~
本人目前有銀行追討亡父債務訴訟要進行~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原因及經過:
1. 本人自幼(6個月大)父母離異,我跟姐姐歸父親,自幼皆由內祖父母撫養大,戶籍一直在父親這邊,父親則另娶繼母,後續又生下同父異母的弟妹~
2. 父親(戶籍地為斗六)於87年12月用農地跟農會借款150萬(保證人為繼母),本人當時(86/02~90/08)於外地打工住宿求學(虎尾),未住家中~
3. 父親於91年1月意外過世,本人則是已於90年9月於台中服役,父親過世時當兵滿4個月~
4. 亡父遺留財產價值約158萬,當初因不知悉亡父有債務的情況下沒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在繼母的安排下本人與弟弟(共同持有)繼承了約20萬5000元價值的土地,故本身僅繼承1/2,姊姊及妹妹當初皆未繼承遺產,其餘遺產皆為繼母繼承~
5. 法院於102年1月寄來支付命令通知,內容為說亡父當初於農會土地貸款的150萬於90年1月就不支付利息,該抵押土地(繼母繼承)於93年拍賣後尚金額不足以支付清償,故連本帶利及違約金共需付約106萬,找我們這些未拋棄及限定繼承子女要錢,在此之前(93~102),農會未對於我們這些子女有任何催款通知~
6. 本人(以及亡父全部子女)已提出異議以及答辯書,法院通知將於下週末開庭~
7. 自事發後,繼母皆避不見面,只能依靠我們自行處理~因當時本人已經成年(弟弟當時未成年),故本人想主張"當時不知債務","債務遠大於所繼承遺產"以及"非同居共財"等等~

8. 因農會於民事準備書狀上自行猜測我於假日或過年有回家跟亡父團聚就應屬"同居共財",以及推論本人應該知情債務等等~本人非常不認同~故請教各位先進:

問題:
1. 對於同居共財的認定是借款發生日還是繼承日(亡父身亡)或者其他?
2. 請教上述兩點是否可主張非同居共財(尤其是當兵期間)?
3. 如果可以需要準備什麼證據?
4. 如果外地住宿的合約書已經超過10年找不到了,直接找當時的房東背書簽名畫押或者請當時的室友開立證明文件(證明未同居)是否同樣有效?
5. 如果於11歲~16歲(約民國80~85年)非個人意願曾與父親同住,"曾經"是否也算同居共財?
以上問題懇請法律先進解惑~謝謝

PS. 本人目前在台中工作,開庭法院跟農會都在雲林~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03
回覆 ohohokla 的發言內容:

各位先進好~
本人目前有銀行追討亡父債務訴訟要進行~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ohohokla 102-03-24 14:44

 本人在台中工作~開庭法院跟農會都在雲林~

路人甲 102-03-21 11:14

警察來我家找我 說要請我到案說明 甚麼都沒說 就說我知道吧 態度沒有很好

然後說我今天不去的話 晚一點他還是會開拘票來 開拘票來反而要戴手銬 叫我配合一點

上車的時 一直問我 多久沒吸 會不會過阿 等類詞語

到警局後 說我今天是 自願 以證人身分來說明 然後叫我指認照片是XXX 照片是哪一個

然後就把監聽譯文拿出來給我看

跟我說 我這一段話是不是買二級毒品 一次都多少錢 之類的很多段

我好緊張 不知道在講啥  警察說甚麼  我都說照著回答是 多少錢 甚麼的

但是譯文上面根本都沒有提到任何相關的字詞

然後 叫我去驗尿  驗完就帶我去地檢署 

我完全不知所措  沒發生過這種事情  

檢察官那邊我也還沒回過神 變成警局那邊說啥  我就重複回答

如果驗尿是陽性 那我不就害到自己還害到我朋友

我想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我現在可以做甚麼嗎 我的權益有被侵犯嗎

林智群 (klaw) 102-03-21 18:28

你這個有為法取供的問題,法院開庭時第一時間要講,不然你再翻供就來不及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49
回覆 路人甲 的發言內容:

警察來我家找我 說要請我到案說明 甚麼都沒說 就說我知道吧 態度沒有很好

然後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Tabby 102-03-19 03:55

因為對方證人做了很多不實的陳述,所以敗訴。

請問如果證人本身在法庭時登記的地址不實(已查過沒有這個門牌),請問他做的證詞有效嗎?(雖然我們後來也有找到人證,可以證明他所述不實,但不想要麻煩人家放下手上的工作,去做證。)

還有是不是只要證明有一個地方所述不實,可以主張類推其他的證詞也不足採信,還是非要一一舉證?(他們做不實陳述的地方不只一個)

又如果證明對方所述不實,是不是法院會主動偵查,案子就會不成立。(我們是被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證人所述不實,而法院也採信該證人證詞,導致您們敗訴,則您們應先上訴,在上訴審中傳喚其他人來作證,以推翻前證人證詞,並沒辦法只證明其一個地方不實即推翻其全部證詞,在您們未推翻該證詞前,要法院主動偵辦偽證罪,是有困難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abby 102-03-19 23:1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證人所述不實,而法院也採信該證人證詞,導致 ... (恕刪)

 

這是一個小額訴訟簡易法庭判決書寫上述或抗告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請問要如何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