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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財 103-04-25 23:19

律師您好 !!

我今年16歲 未成年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在星期一 , 有經過父母同意把父母的汽車借?朋友使用 !!

朋友借走後被警方盤查 ! 查獲K盤 ... 但未查獲K它命

然而警方調我過去做筆錄 ! 驗尿是沒驗到 ..

但K盤我朋友不承認是他的 ! 當然也不是我的 ...

但警方一直要我講出 K盤是誰的 ! 但我真的不知道

所以我做筆錄是說我不知道K盤是誰的

請問 這樣我會犯什麼罪呢 ... (我是被叫過去的 我朋友被抓到 我沒在場) 

--

然後在星期四 , ?朋友載 遇到臨檢 !

也是查獲K盤 , 也是沒有查獲K它命 (K盤我朋友有坦承是他的)....

這次我就有在場 ! 我也被帶回去驗尿 !

這次有驗到了 ! 我坦承我有吸食 ..

我再筆錄說是在禮拜二 參加廟會吸食的 ...

請問律師 ! 我一星期內 被抓兩次 ..

會分開判還是一起判呢 ...

到時候少年法庭會怎樣判我 ??

( 這是毒品初犯 )

我很煩惱....拜託律師告訴我 我該怎麼辦 ..

1.施用第三級毒品最多就是罰錢然後請你去上課 這部分不會勒戒跟判刑 所以不用太擔心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吸食三級毒品為罰錢及上講習課程,比較怕的是若牽涉到販賣或運輸,就比較麻煩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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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傑 103-04-25 13:25

目前我跟我老婆分居,前一陣子向我老婆提告侵佔,因當時她拖時間,直到警方寄單子要求她到案說明,做完筆錄後,警方已將資料送交法院,若對方已將本人物品歸還,那後續要怎麼處理?

雖然證件和私章都已重新補辦,但擔心她再我不知情的狀況下拿去用,她也一再擔保說沒動用過,我之前曾發現過後不同意,這要怎辦咧?

東西歸還,看你要不要撤告,如果撤告案子就會結束,不撤告的話,案子就會由檢察官繼續偵辦,至於證件部分,就保管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侵占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故無法因為告訴人撤回告訴而使檢察官逕為不起訴處分結束偵查程序。

感謝黃律師指正。
刑法關於一定親屬間之侵占設有相對告訴乃論之規定,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侵占罪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刑法第338條準用第324條規定)。

刑法第324條
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竊盜罪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刑法第338條
第三百二十三條及第三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於本章(侵占罪章)之罪準用之。

 

您好,親屬間竊盜侵占屬於告訴乃論,你只要向地檢署撤回告訴即可。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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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撤回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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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103-04-25 12:59

若A&B兩人吵架,A傳低俗簡訊辱罵B(簡訊未提及對方姓名),B回覆:已報警備案,另你違背善良風俗,不法侵害個人名譽.人格,一併請求民事侵權陪償金。  請問,A一時氣不過,所以單獨傳簡訊辱罵對方, 這樣會有什麼民事罰則或其他法律被告刑責呢??

還有對方報警備案,警察是否會找A做筆錄或其他什麼動作呢? 備案是不是 A會留下什麼不良紀錄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25 13:15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A頂多負民事賠償責任

並無涉及妨害名譽

因為並非公然也無散布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私訊辱罵基本上不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罪,故純為民事損害賠償問題,屆時僅能循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請求加害人賠償損害。

 

您好,簡訊並非開放空間,完全不會構成犯罪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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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簡訊並非開放空間,完全不會構成犯罪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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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私訊非公然,不構成相關犯罪。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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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on 103-04-25 01:45

朋友之前開車跟一輛機車擦撞,在做筆錄時,我和我朋友(我當時也在車上)也有發現對方測酒測的人並非當時的駕駛人,當下有請警察確認騎車的人,對方就是說他就是駕駛人,因為沒有行車記錄器,所以我們似乎也沒辦法再多說甚麼,且酒測也是在事發後好幾小時才做的(我朋友是當場測)。雖然錯比較多的應該是我朋友,可是在筆錄做完後,就有請保險公司處理,也確定保險公司有一直在陸續跟堆發接觸,這時卻接到警察打來催促和解,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您好,很正常的狀況,因為他們想要快點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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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接受和解條件可拒絕之,有受傷,亦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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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24 22:06

我開車(貨車)打右轉燈有看後方來車,我看他距離我很遠,我就慢慢開從機車道再轉,沒想到下一秒他就我後面了!因為開到一半了又加上紅綠燈的關係,我就轉過去了!卻因我找不到位置可以停車,所以請我老闆先去看情況,我就趕快趕過去!我老闆說他跟那個我撞到的大學生講好了,要我去買和解書!買完給我老闆後,卻因趕貨老闆請我先去送貨!去警察局做筆錄才知道醬算肇事逃逸,我跟警察講我有關心那大學生的傷勢之類的,可是那警察說那大學生說我沒關心他傷勢還不想負責之類的!他跟我講的,筆錄都不太一樣!做完筆錄,我們也有談和解,現在收到一張寫公共危險的傳票,那是什麼?我會被判刑嗎?還是那只是程序講好了,就沒問題了?

那是地檢署的開庭傳票,你現在以被告身分被偵辦,要在傳票上指定的時間去開庭,建議由律師陪同,並作法律上辯護以爭取不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豬寶寶 103-04-24 23:4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是地檢署的開庭傳票,你現在以被告身分被偵辦,要在傳票上指定的時間去開庭,建議由律師陪同,並作 ...

沒請律師陪同會怎樣嗎?因為我家人不知道這件事,我也不想讓他們擔心!所以那樣我可能會被判刑?那天那位大學生也會去嗎?我有談和解了,醬也沒辦法解決這件事?也沒機會能緩刑還是緩起訴之類的?

建議您先釐清事實,究竟當日你們這一方有無留人關心傷者情況、確認傷勢或者當場報案、叫救護車等,俾以針對有無構成肇逃行為加以申辯。

豬寶寶 103-04-25 10:5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您先釐清事實,究竟當日你們這一方有無留人關心傷者情況、確認傷勢或者當場報案、叫救護車等,俾 ...

我老闆到的時候,警察已經在現場!沒有救護車到,大學生只是擦傷我老闆也沒想太多,所以也沒叫救護車!我老闆有尋問他的傷勢,他也說沒有怎樣…醬算有關心嗎?

您好:
一、您說:「卻因我找不到位置可以停車,所以請我老闆先去看情況,我就趕快趕過去!」是什麼意思,是你老闆在車上,他有先下車過去看嗎?還是你已經回公司?公司距離現場多遠?這些是肇事逃逸是否會發生的關鍵。
二、雖然已經和解,程序還是要走完,所以要看檢察官是否認為你構成肇事逃逸,如果他認為構成,你沒有前科又已經跟對方和解的情況下,檢察官會問你認不認罪,你認罪了,才會給你緩起訴。當然,緩起訴會附條件,這部分若您想要知道詳情,再請您電話聯繫(電話詢問不會收費)。

豬寶寶 103-04-26 10:19
回覆 育誠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您說:「卻因我找不到位置可以停車,所以請我老闆先去看情況,我就趕快趕過去 ...

我還沒回到公司,我發生車禍的地方我老闆家在附近!我就請我老闆先過去,我停車的位置距離車禍地點大概兩條街!我車開那邊,是因為我要去送貨

所以我照筆錄做的那樣說,到時候偵查庭的他會怎麼判?所以我認罪比較好?還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怎麼處理,我是第一次撞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具狀請求緩起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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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寶寶 103-04-26 20:5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具狀請求緩起訴

以上,呈請&n ... 

所以我照筆錄陳述跟帶和解書就可以了嗎?

醬就對自己比較好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和解書,可提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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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YE 103-04-24 17:06

律師大哥大姐們 你好:

想請問一下,在年初的時候,我哥哥到松山載我回家的路上,我們停紅燈時哥哥煞車沒踩穩,推到前面的一台機車機車倒地,斜穩在旁邊另一台停紅燈機車身上。那兩台機車是一對母女。

當場下車後詢問那位母親只說腳很痛(推到的機車騎士),後來沒有報警,是因為那位母親說他家有事他要趕回家沒時間叫警察。

於是哥哥留了名片,請他有事跟哥哥連絡,可以支付醫藥費

過沒兩天晚上,那位母親自行跑到了醫院看,並說警衛幫他報警所以要求哥哥過去做筆錄。(因為警衛有問他看醫生的原因是甚麼)

後來當天做筆錄討論的結論很不好,因為對方要求我們賠償一萬元。但哥哥覺得車子並沒有倒下。嚴重性沒有那麼多,哥哥可以接受提供5000-8000。因而後來沒有和解。對方要告哥哥,目前民事訴訟賠償費用是21萬。

哥哥請我五月出庭當證人,想請問一下律師大哥大姐們,這樣子的案子,我的證詞是會被採用的嗎? 勝訴的機率大嗎?

因為當天哥哥也是疼我才會來載我,中間發生這種事真的很對不起哥哥。

當然我也不覺得事情有嚴重到要賠償21萬那麼誇張。

另外哥哥在刑事訴訟已經賠了4萬 (拘役40天)

還請律師朋友可以幫忙回覆。謝謝。

 

1.  你與此事屬相關人,也是見證人,你有意見當然可以向法官陳述,這是你的權利,你也可委任律師幫你們辯護。  

2.  21萬是否合理、是否有依據,必須要詳細了解案情才可以做進一步判斷,【建議委請律師閱卷】了解整個案情後,協助你哥哥透過調解和解的方式消弭民事糾紛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Kaye您好,

1. 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範圍,包括財產上損害(有單據的部分)與非財產上損害(精神賠償)。

2. 財產上損害,要要求對方提出單據或證據;非財產上損害,我國司法實務精神賠償的數額大多偏低,這點您是可以放心。

3. 您出庭作證的話,解決方案是要想辦法證明哥哥沒有故意或過失,所以不負侵權行為責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您好:您所問的問題,前面的律師前輩已經回復得很清楚了。提醒一點,記得請你哥哥問一下強制險的部分,有沒有去申請,對方受傷,如果有單據,強制險會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為您哥哥作證,說明您哥哥無相關過失,減低您哥哥賠償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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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 103-04-24 14:23

我在露天拍賣上購買了一本書

當日已經匯款

將近一個禮拜賣家無任何回覆我也沒收到書

今天用165網路報案後警察來電請我去警局做筆錄

我想知道做完筆錄之後會怎麼樣呢?

金額是220元而已.雖然不想這麼浪費時間

但也不希望還有其他人受害

做完筆錄之後就會等收到傳單上法院嗎?上法院需要付什麼費用嗎??

開庭若還要付費我不是虧大了嗎...

還是警察可以找到賣家跟我聯絡進行退款??(我提醒她好幾次都無回應)

我有查到這個賣家的FB,她不是詐騙集團.且還有在PO文

應該只是想騙小額的錢

Yun Yun 103-04-24 10:21

你好

我在103年4/15收到宣示判決筆錄

主文為: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74477元,及自民國103年5月1日~108年8月1日止,按月於每月一日給付原告新台幣4381元,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本判決於假執行。

關於上列所述是確定的判決書嗎?可以先拿去強制執行嗎?

我查過對方財產竟然去年所得只有6元(扣繳單位是某銀行)?名下有一台轎車(惡意騙錢且有潛逃之虞),我知道強制執行需負費用之千分之八,之後若要查封或拍賣對方財產,還要再付很多錢嗎? 因為快沒錢了,怎樣的方式或程序可以花最少的錢,時間較長沒關係!

本件判決主文有宣示得為假執行,則無須等到判決確定即可持一審勝訴判決聲請強制執行,要繳給法院的強制執行聲請費按請求金額千分之八計徵,另外若執行程序中需要進行鑑價登報等亦需由債權人先行支出相關費用,待執行有結果時一併陳報為執行費用優先受償,若執行無結果,則當然也就同樣是暫時無法收回。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繳交強制執行費千分之八,請求強制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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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詠 103-04-23 19:50

小弟之前有遇到一件肇逃案件~

由於整件案子在筆錄部分已經被警察弄壞了~

所以也只好與對方和解~

但問題來了~

對方是計程車~

計程車司機的部分都有提供單據也達成和解~

但乘客部分卻說因傷後要買中藥補身體等等事由要求兩人共18賠償(無法提供單據)

調解前該司機已經與乘客達成和解~

而我跟那兩名乘客也簽和解書了只是錢還沒給對方~

想請問說是否還有辦法要求對方在下修金額?

乘客都只有皮肉傷而已~

小詠您好:
一、因為您的留言無法判斷是否構成肇事逃逸,所以下回覆,先假設有構成肇事逃逸罪回答。

二、本來請求賠償就是要提出相關單據,但是在以刑逼民的情況下,有時候會破於無奈要和解。如果構成肇事逃逸,在沒有前科紀錄下,起跳就是六個月,易科罰金「最少」就要18萬到18萬4千元間(視執行時大小月計算實際天數) 。另外加上傷害罪的部分,一定超過18萬以上。所以對方開出這個金額,判斷很可能已經詢問過相關的「行情」。除非您認為有不構成肇事逃逸的空間,但這部分需要您提出相關事實,才有辦法判斷。

 

您好,如果均已經簽立和解書的話,就是必須按照和解書金額進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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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有簽解書,須依和解書內容賠償之,除非對方願意降低金額,重訂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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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 103-04-23 16:56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

刪除 -->

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問題如下:

一審判決小孩歸母親.但我目前上訴中.尚未收到2審的通知書.

某天因跟前妻有爭吵.前妻到警局說本人違反保護令.並由管區2員警陪同下

強行將子女帶走.在之前的一審程序中.有乙件調解筆錄中說明在案件未確定前.兩造同意依照保護令所訴前妻的權益內容依照保護令所寫內容行使親權.星期一~五歸屬本人.星期六跟日跟著前妻.然而保護令維期一年於1月21日到期.但現在被前妻強行帶走.我是否要從新聲請暫時行使權.還是其他救助方式.因自這個月5日小孩被帶走後.前妻不讓我跟小孩通電或碰面.又想偷偷辦轉學不讓我知道.也曾讓小孩礦課多日.由校方通知本人才得以知情.現在前妻又換安親班也不讓我知道.也交帶小朋友不可以讓本人知道.請幫我該如何處理此事..感謝大律師指點(此事件本人已經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此外本人也已經持相關訴訟調解書狀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交付子女事件.也都核發強制執行命令書狀.並於今年5月3日對方須交付子女給與本人.請問我是否可對前妻提告民事侵權行為金錢賠償責任

請大律師幫我解答是否可提告侵權行為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交付子女,但非侵權行為,似難以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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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可以提告刑事略誘罪的告訴,至於損害賠償部分,你以親權遭侵害為由提出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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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 103-04-23 15:29

  您好,昨天下午家人被詐騙集團方式騙錢(已匯款方式),晚上得知馬上去

警察局報案做筆錄,我想請問一定要等到警察回應才可以嗎?就算對方帳戶被

凍結我們也要等到抓到人,法院才能傳喚嗎?我們可以直接問銀行嗎?因為想

要知道錢是不是拿不回來,有沒有更積極的做法,麻煩律師能給寶貴意見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銀行說明該筆匯款為被詐騙,並已報案。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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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vin 103-04-23 11:13

我在網路上 某遊戲討論板被罵白癡  ((對方引述我的文章回覆的))

後來我就把此文章列印下來去警局報案~

之後當然也到檢察署開了偵查庭

但是對方還狡辯說他只是針對論壇上的某某某 不是針對遊戲裡的我

((但是對方很明確知道 遊戲裡那個角色 就是論壇上的我))

((不過他在警局做筆錄  有承認   論壇罵我白吃  是他說的))

 

只是開完偵查庭之後對方卻更囂張  在遊戲上不斷辱罵~嗆聲

也會直呼我的姓氏  蕭先生~~如何如何

還說 如果怕你告 老子就不會繼續罵

以上我都有拍照存檔~      這樣究竟有無辦法告的成對方?

楊淳淯律師 (千) 103-04-23 15:42
您好: 關於網路上謾罵言語,與一般情況下對於個人的謾罵情形相同 前面的行為針對您的帳號若該帳號足以讓一般網路使用者足以識別各別身分 即可能觸犯刑法 後面行為甚且指責您的個人姓名,顯然較嚴重,但具體情形需視對方使用之文字而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證據資料,得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說明對方之相關犯罪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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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21 13:03

在上禮拜5的時候 我發生車禍 對方在我前面 直接無預警 沒打方向燈直接迴轉 當時我反應不及 直接撞上 事後做筆錄 對方說願意賠償  但到了今天

卻說我沒保持安全距離 車速過快 想要逃避責任  因為這樣 我臉小傷 手嚴重擦傷 腳因為被我的機車壓到腳現在走路有困難  還有因為受傷我沒辦法工作

沒有了收入 這樣我該怎麼去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3-04-21 16:26

您好!對方若無和解誠意,可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並附帶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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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4 14:5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向警察局交通隊領取交通道路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及初步分析研判表。若對方有肇事因素的話,則建議您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這樣對方才會比較願意出面跟您談和解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何小姐 103-04-21 12:26

你好!我男友於去年12月底由於當天在下雨又是晚上

視線不佳,擦撞到一位未走斑馬線的婦人

有請警察作筆錄,也有陪同婦人到醫院,當時的檢查報告是沒有事的

之後有問婦人的兒子是否可以前去探望,對方都說有在康復中,不需要去

要去的話在約時間!但都沒下聞,到了今年二月

請我男友去探望,說婦人有骨裂,脊椎壓迫神經

有請看護,需要我們賠償五個月的看護費14萬(後已降至12萬)

我想請問

1.請問我們有需要負起所有肇事責任嗎?

2.請問如對方請看護我們可以要求哪些證明?

3.過了兩個月才跟我們說骨裂<有辦法證明對方是因車禍引起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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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4 14:4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向警察局交通隊領取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及初步分析研判表,以判斷雙方車禍肇事之責任歸屬,當然若您不服,尚可向車鑑會申請鑑定及覆鑑。

看護費部分,通常對方必須提出醫院開具之診斷證明書為證,否則您可抗辯對方傷勢無專人看護之必要。

至於對方傷勢與本件車禍是否有關,這從對方之病歷資料可以看出來。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1.對方有否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若沒有的話,則一旦超過刑事告訴期間即為單純之民事賠償問題。
2.警方是否有進行肇事原因分析完成事故初判表?
3.是否確有專人看護之需要應依醫院診斷證明等資料加以證明始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龍 103-04-20 18:26

我的朋友在網路上認識一個女生.認識一個禮拜就說好要約出來見面.他們在訊息上有說比較曖昧的話.例如可以親親抱抱的.所以就約在女方家附近的廟空地.他們都待在車上.我朋友有問女生說想要那個嗎?女生回答可以.可是進入一點點過程中女生喊痛.我朋友馬上就停止.女生就一直哭.她跟我朋友說她才13歲.我朋友嚇一跳.事後那個女生就自己走路回家.我朋友也就開車走了.隔天就接到偵查隊的通知~說我朋友對人妨礙性自主.我朋友他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就去警局報到.也作了筆錄.現在還在等消息.對方家人很生氣的說就是要把你關進去.一點和解意願也沒有.我朋友說根本不知道會這樣.也把他們之間的對話都刪掉了.不過對方女生自己有寄上半身跟全身裸照給我朋友.而且在聊天過程中.我朋友有在上班.在忙時.那女生就跟我朋友說你是看我照片打手槍嗎?根本不覺得她才13歲.我朋友他是單親爸爸.他如果進去了.家裡根本沒有人可以照顧.姊姊哥哥都各自有家庭~請問我朋友該怎麼做?因為根本沒有完全進入.也沒射.那是不是沒有所謂的精液採樣.而且女生跟警方說她是被強迫的.那是不是會有拉扯或抵抗.如果沒有驗出有傷是不是可以證明女方說謊.在法院可以雙方對質嗎?照片可以當作女生本身也有意願嗎?或者當作證據?
請問如果對方願意和解~我們下一步該怎麼做?

當事人已被收押了.目前對方願意和解.可是請律師他們家境又不是很好.每個律師都回答這個一定要被關的.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緩刑.我想不到任何辦法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21 09: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的友人處犯與未滿14歲之男女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依法緩刑的機會不高.

2、您友人的狀況照理來說應該不用被收押,本文建議您應該告知其親友,替他選任律師,避免誤判情勢,並且較能順利和解.

 

您好,如果成立犯罪,恐怕被關機會很大,建議要好好討論一下,是否有整理說法的可能,找個律師協助他吧。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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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可從關於年齡認知方面著手之。看是否有相關證據可主張對方為滿16歲或滿14歲以上,均會較輕。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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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 103-04-20 14:06

我想請問,前陣子發生了車禍,我是騎車,對方是行人

那時6點半左右,當天是下雨天,但當下已經沒什麼雨,視線是清楚的,

我是直行,綠燈時經過十字路口,我前方有量車要左轉,我在右側

對方突然從我左前方往右跑過來,當下來不及反應就撞上了,

當下我被機車壓在地上,旁邊店家和騎士幫我扶起來和報警,

他們都說沒有看到車禍怎麼發生,被我撞到的人也不見了,


等到救護車和警察到場後,我認為我沒受傷,且對方也不見了,

我便打算做完筆錄走人,但就在救護車走後,警察在現場跟我了解狀況時,

被我撞到的人才突然從車禍發生的對面中醫由護士攙扶出現,

且身上還擦好了藥,我才知道我撞到的是位小姐,

那位小說她是去打電話回家給父母,當下要等她父母到場,

所以等到她父母到場後,便再請警察做現場採證和酒測

但當下現場車都已經移了位,

警察現場問那位被撞的小姐是否有紅燈和走斑馬線,她也說不清,

後來彼此到不同的醫院做檢查後,我就直接到警局做筆錄

 

警局時,警察也打電話要對方到警局做筆錄

對方態度一直相當不好的說她女兒無法走路,罵我怎麼不去醫院看他女兒,

但當下我在警局做筆錄,警察在幫我調監視器

後來在警局等了對方將近2個小時,

對方一家一到警局,那位被撞的小姐是被揹著進警局,

他的父親一進警局就開罵,罵我都不到醫院看他女兒,

罵我把他女兒撞到都不能,手腳骨折還和破相,

連給我解釋的機會都沒有,就說現在修法行人最大,堅持要告我,

原本想說,自己撞到對方我有錯,我願意賠償醫藥費

但當警察在詢問對方車禍過程時,對方一樣說不清有沒有看紅綠燈走斑馬線,

反而是對方的父親堅持說他女兒有遵守,繼續問罵現在行人最大,

他女兒甚至說車禍發生當下她人昏倒,沒有人扶她,

是她自己起來到對面電家打電話給他父母,

因為監視器不是幫我處理的警察管轄區域,所以當下不能知道車禍怎?發生,

不過當警察要求對方拿出驗傷單,對方一再說醫院骨科沒開,要等,

後來要錄音筆錄時,對方一家人還跑出警局半小時,

當時有其他警察說,怎麼揹著進來的小姐還能在外小跑?

這讓我不得不相信對方是想趁機敲詐?且當下不拿出驗傷證明是否會趁機偽造?

 

隔天,因為我認為我撞到對方有錯,所以便打電話關心對方傷勢,

對方一聽是我時便把電話丟給給她母親,她母親只說手疑似骨折要在做檢查,

但在警局時不是不能走嗎?打電話給對方時我也有開電話錄音存證

現在監視器已經調出來了,確認我沒有說謊,對方當下甚至逃跑,

警察認為是對方的錯,所以便將案子送出去,也沒再通知對方,

現在要開庭了,我是被告,案由是過失傷害

但畢竟是對方紅燈也未走斑馬線,請問這樣我還是會被罰嗎?

且畢竟對方是行人,我是騎士,現在真的還有行人最大這種觀念嗎?

 

您好,其實這狀況必須鑑定,如果鑑定出來你們沒過失,你不用付一毛錢,現在已經不是大車撞小車一定是大車的錯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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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判表若被告並未涉及肇事因素者,則應由告訴人設法證明被告涉有違反注意義務及過失之情事,從而檢察官應會要求進一步送交鑑定,並由告訴人負擔鑑定費用,但若確有影片證明初判表分析無誤者,鑑定改變認定之可能性就會降低很多。最終若仍無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涉有違反注意義務及過失之情事,檢察官將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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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city 103-04-20 13:17

我認養的流浪狗在半年前走失了~四月九號接到動物醫院打來電話說我的狗被撞了(因為有晶片所以能找到我)~前幾天接到車主的電話說要我負責他的車損七萬~但當下他沒報案事後幾天才去警局備案(我沒接到警局電話筆錄)~~我不曉得他的車損七萬是不是真的全部都是因為撞到狗,他說他要走法院告我~想問一下~我會有刑責嗎?他車損的部分我要負責嗎?若要負責車損,那多少的賠償才合理?

1.如果單純動物走失 這部分是不可能課與你刑事責任的 2.至於如果對方求償民事賠償 可以爭執是否有可責性 以及有無因果關係等問題 另外損害範圍也是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馬 103-04-18 14:29

被告委任律師在跟法院調閱卷宗時  發現秘密證人檢舉筆錄 查閱後發現造假情況相當嚴重  基於維護被告權益立場  告知被告並討論案情  出庭時被告跟法官舉發誣告  卻得到法官痛斥律師說他洩密違法  並說被告有串證之虞  請問律師真的不能將秘密證人告訴被告嗎    那這樣只要有犯案人人都作偽證以求減輕其刑  公理何在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18 17: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閱卷資料的部份,倘若經過法院批示不准閱覽之資料,或是已經彌封的資料,依法縱使是律師亦不得閱覽,否則確實有違法問題.至於檢舉筆錄的部份,應該由書記官做匿名處理,否則應該是書記官的疏失.

2、有關於串證問題,則是法官心證的問題,本文建議您應該與您的律師詳加討論,否則可能遭法院依法舉發移送.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與律師討論後續辯護策略,避免遭法官質疑。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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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x 103-04-18 13:39

想請問的是,我當時在巷口車禍,無監視器紅及綠燈,當時行經巷口十字路口時我要直行,左方衝出一台摩托車,也是要直行,當我聽到對方聲音時我已被撞上,當時我的車速很慢,對方機車車頭毀損,我則是被撞到左邊腳踏板位置,當時因一時緊張,現場車輛皆有移動,我們雙方皆有受傷,無明顯外傷,也沒叫救護車,接著便等候警方到來!後來經警方做筆錄,警方告知以”路權”來看”左方車輛應禮讓右方車輛”,事後我們各自騎車去看醫生,

我的部分為:左肩鎖部位挫傷,診斷書註明需休養2個星期,但我只跟公司請了2天半的假,之後便回公司上班.(我只保機車強制險)

對方的部分為:右肩鎖骨裂開,她說她在家休養了2~3個星期,才回公司上班.(他有保機車第三責任險)

我想請問的是?!!

1.對方後來和解時列出一堆賠償明細,包含醫療,機車修理,薪資損失,

  醫療及機車修理費用:憑單據,總共15000多

  薪資損失:因對方工作有業績獎金,每月底薪+獎金可領4~5萬,

  他要求賠償,因傷跟公司請假公司所扣的17000及近半年平均獎金

  31000,合計索賠48000,請問這樣計算是否合理??

2.我於和解時因只覺得是小車禍,且我只有挫傷,休息幾天便好了5成,

  只有拿醫療收據合計800多,對方保險公司另賠精神撫慰金3600

  合計對方只要賠我4400.

3.和解時,對方保險公司說,車禍雙方皆有責任,因路權在我,我只要付

  單對方損失總額三成損失,對方則要賠我的損失總額七成的損失.

  因此我要付3成賠償,48000+15000=

  62000X0.3=18600 (合理嗎??)

  對方要付我7成賠償,4400=3080  

總結我反而還要賠償對方15520,當下我便覺得不合理,和解失敗收場,後來再溝通,對方覺得我們就是對撞,他所提出的都是合理要求,經溝通無法達成共識,現在便想交由調解委員會處理!

想請問,如果調解為員會最後雙方也沒有達成共識無法調解,互告的話我能提出主張什麼??我該怎麼跟對方要求合理賠償?請幫幫我謝謝!!

Jax 103-04-18 13:35

想請問的是,我當時在巷口車禍,無監視器紅及綠燈,當時行經巷口十字路口時我要直行,左方衝出一台摩托車,也是要直行,當我聽到對方聲音時我已被撞上,當時我的車速很慢,對方機車車頭毀損,我則是被撞到左邊腳踏板位置,當時因一時緊張,現場車輛皆有移動,我們雙方皆有受傷,無明顯外傷,也沒叫救護車,接著便等候警方到來!後來經警方做筆錄,警方告知以”路權”來看”左方車輛應禮讓右方車輛”,事後我們各自騎車去看醫生,

我的部分為:左肩鎖部位挫傷,診斷書註明需休養2個星期,但我只跟公司請了2天半的假,之後便回公司上班.(我只保機車強制險)

對方的部分為:右肩鎖骨裂開,她說她在家休養了2~3個星期,才回公司上班.(他有保機車第三責任險)

我想請問的是?!!

1.對方後來和解時列出一堆賠償明細,包含醫療,機車修理,薪資損失,

  醫療及機車修理費用:憑單據,總共15000多

  薪資損失:因對方工作有業績獎金,每月底薪+獎金可領4~5萬,

  他要求賠償,因傷跟公司請假公司所扣的17000及近半年平均獎金

  31000,合計索賠48000,請問這樣計算是否合理??

2.我於和解時因只覺得是小車禍,且我只有挫傷,休息幾天便好了5成,

  只有拿醫療收據合計800多,對方保險公司另賠精神撫慰金3600

  合計對方只要賠我4400.

3.和解時,對方保險公司說,車禍雙方皆有責任,因路權在我,我只要付

  單對方損失總額三成損失,對方則要賠我的損失總額七成的損失.

  因此我要付3成賠償,48000+15000=

  62000X0.3=18600 (合理嗎??)

  對方要付我7成賠償,4400=3080  

總結我反而還要賠償對方15520,當下我便覺得不合理,和解失敗收場,後來再溝通,對方覺得我們就是對撞,他所提出的都是合理要求,經溝通無法達成共識,現在便想交由調解委員會處理!

想請問,如果調解為員會最後雙方也沒有達成共識無法調解,互告的話我能提出主張什麼??我該怎麼跟對方要求合理賠償?請幫幫我謝謝!!

您好,建議你可以先提告過失傷害罪,這樣對方可能比較會妥協。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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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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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這樣在和對方談和解時會比較好談。有關民事賠償部分,依法您可請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工作收入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至於實際賠償金額,應視相關單據證據後方能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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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a 103-04-18 12:34

因路旁停著一台紅線違停的汽車,撞到我的車汽車宣稱沒看到我

所以才撞到我(騎機車),造成左膝擦傷與瘀青,另外兩台車皆有刮痕,機車壞損(修理費約四千)

因為當時行車距離非常小,撞到我的車主說是我的中柱碰到她的車輪才導致我失控向右倒撞到停在路邊的車,當時有做筆錄.

因為我還是學生害怕負擔不起他們汽車的烤漆費用,機車也是我同學的,我也要負責修繕

所以當下僅有口頭和解,並將交通事故當事人聯單給撕毀,事後母親覺得沒保障和吃虧,想詢問口頭和解算成立嗎?以這樣來說,走法律程序我需要負擔烤漆費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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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 103-04-18 11:10

被告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起訴  在偵查中有自白犯罪   律師在調閱卷宗時發現秘密證人檢舉筆錄   隨後告知被告並與之討論案情  被告發現檢舉筆錄造假ㄉ相當離譜  例如檢舉人是他案被告檢舉被告是他上游並提供聯絡支手機號碼 但被告通聯卻顯示從來未與檢舉人聯繫  檢舉人被捕時供說毒品被告當天用手機與之聯絡後  叫小弟送到他那  可是檢舉人案發時被告這支手機根本未開通  案發後三個月才申請ㄉ   於是開庭時被告翻供卻換來法官痛訴不受理  說毒樹果實不適用  還要辦被告律師洩密罪  還有說被告有串證之虞要收押  要被要回去想清楚  被誣告不能翻供   怎麼辦

 

您好,基本上雖然這檢舉筆錄有瑕疵,但事實不會改變,所以我是建議你不要翻供比較好,因為有賣與否不會因為電話造假而有影響。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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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筆錄內容為警方誤打,則可請求勘驗錄音錄影光碟,加以更正之,目前應是全案證據,針對您有利或不利之部分為您辯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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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 103-04-18 00:24

被告因意圖販賣毒品案正在一審訴訟中   官司進行時由於檢察官作業不小心讓被告看到秘密證人檢舉筆錄  這時才了解他案被告也就是檢舉人跟被告委任同一位律師  請問被告律師是否有利益迴避之問題   因為律師有立場問題幾乎才沒站在被告立場辦論   被告要怎麼做才能幫到自己

你有選任律師的權利,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這已經違反律師倫理至為明確,所以建議你立刻與該律師解除委任,並請他退還費用,否則你將會向公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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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另一位律師為您辯護之,並向您律師主張未迴避,退費解除委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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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103-04-17 21:23

您好請問一下
我之前在網路留言  被告 (妨害名譽)對方有報案,有po三聯單照片我現在再等警方的通知去做筆錄可我覺得我好像沒有  "犯罪事實"

對方說他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前幾天有跟對方道歉看我很有誠意的道歉所以他說如果我提的和解方案他能接受就和解撤告


。。。。。。。。。。。。。。。。。。。。。。。。。。。。。。。。。。問題一:我想請問  如果感覺自己沒錯的話做完筆錄下一步我該怎麼做是不是也不用和解了  (避免被騙錢)
直接讓他告
看法官能不能判我  無涉及犯罪事實
。。。。。。。。。。。。。。。。。。。。。。。。。。。。。。。。。。。問題二如果自己有錯是不是當面直接和解
和解後是不是就不需上法院了

和解書要注意什麼事情呢???



非常謝謝您

您好:如果您認為自己沒有錯,那就等法官判。但如果您認為自己有錯,則可以選擇和解,並在和解書中要求對方撤回告訴且放棄民事求償權。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和解你要注意的事情就是,你要記載除了你支付的金錢外,他要拋棄對你的民事請求權,並且同時將撤回告訴狀交給你,由你去遞狀,避免對方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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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言論內容未達公然侮辱,可為無罪答辯;若欲與對方和解,須註明和解金額及對方簽收。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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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方 103-04-17 18:18

您好,

前幾天店裡[手機包膜]來了四位保二刑警帶著搜索票搜察店裡,因有人檢舉我們店裡賣仿冒品違反商標法,前後察扣了【香奈兒手機吊飾25個、香奈兒手機殼兩個、愛迪達按鍵貼6個、愛迪達保護貼6個、kitty手機殼5個、kitty平板保護套9個…等】因店裡主要是以包膜為主,被察扣的皆是附加販售的商品,我老婆在作筆錄時也都配合並承認這些仿冒品,但確實不知情不能販售。

想請問,因為這些被查扣的商品單價並不高且為3c配件商品,並不是包包之類的物品。而且我老婆沒有前科是初犯,這樣的罪會很重嗎?有需要寫聲請緩起訴狀嗎?這些我們都不懂,懇請請專業人士為我解答。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特助0937182635 Line ID:k8883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可具狀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3-04-19 00:15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 加上我身邊朋友的例子看來

             你太太一定要具狀爭取緩起訴

             對你太太才會比較好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處理相類案件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0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業者和解,並委任律師具狀為您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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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 103-04-17 16:11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經法院調解離婚成立後,有收到調解筆錄,尚未去戶政機關登記辦理,法院並沒有通知戶政機關,這樣情況,如果想請律師,請問律師有辦法抗告嗎?

 

我對法律略懂,所以問這問題,不好意思

律師不了解你要抗告什麼?請你說清楚?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特助0937182635 Line ID:k8883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珊珊 103-04-17 17:50

我是指法院的調解筆錄有辦法抗告嗎??如果花錢請律師有辦法嗎?

對方答應要付的5萬贍養費未付,我有辦法請求法官駁回此案(調解筆錄)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17 17:58

你好

若對方未履行調解協議給付你五萬元

可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沈恆 (沈律師) 103-04-17 18:57

您好!對調解有異議並不是提抗告,應提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但不履行調解內容並不構成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的原因,您只要聲請強制執行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民事訴訟程序所做成的調解筆錄恐怕是沒有提及贍養費的給付,所以是否有任何書面可以佐證對方的承諾?如果有的話,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

 

您好,問這問題代表你不懂法律,法院不會通知戶政,你要自己拿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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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0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調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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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4-25 18:05

 調解筆錄內有記載應付5萬元的話, 不管有沒有登記, 你們都已離婚. 調解成立即取得執行名義, 拿那份調解筆錄去執行處聲請那5萬元的強制執行即可(http://www.lawmed66.url.tw)

小佑 103-04-16 23:12

新換身分證時,因戶政事務所疏失,將雙胞胎A、B新換證件的大頭照片誤辦為同一人,換發新證件照片為相同一人B之照片,雙胞胎A、B未注意當時證件照片爾後也不以為意,過了幾年A依然使用錯誤的證件未去更改,但在去年2013年11月A申請護照時單位通知證見照片與雙胞胎B一模一樣。A、B及父親當時式至戶政事務所尋求解決辦法並換新證件,戶政事務所詢問警察單位後說需三人填寫說明當時換證時誤交照片,期間並無使用於違法犯罪之情形,納手印拍照存證並通知警察單位及全國戶政系統。A於2013.11.28日換發新證A、B詢問戶政事務所是否已解決可以離開,戶政事務所說警察事後會聯絡製作筆錄,只需留下聯絡方式待警察通知即可,後A、B及父親離開。但於昨日A、B各收到刑事傳票需至偵查庭/詢問室 務必到庭通知,A為被告 偽造文書 、B收到證人傳票。2013.11.28日換新證後至今為收到警察單位通知或戶政事務所單位的通知,卻於昨日錯愕收到傳票,煩請教各位專業,此事該如何處理?警察單位或戶政單位是否有疏失可以質問?此事件開庭後會如何判決是否有無罪還是需罰款?無罪或緩刑都會留下紀錄嗎?這事件突然演變成這種狀況不知道是不是警察因為績效而送到法院處理,非常錯愕無力,在下勞煩各位專業抽空解答,萬分感謝,感恩。

沈恆 (沈律師) 103-04-17 01:30

您好!發現戶政誤辦後,應立即重辦,若已明知照片錯誤不重辦仍行使該證件,是有可能構成犯罪;本案既然已開始偵查,應謹慎以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警方偵辦是依循法律途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您無相關犯罪故意,為戶政之疏失,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及討論相關訴訟策略。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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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比 103-04-16 20:07

我想問問,像我1月13開車綠燈左轉因為沒有看到後方來車,所以撞上機車騎士,造成對方擦傷挫傷還有醫生診斷腦震盪,在警察局原本說私下和解,對方也同意,各自回家後的隔一天我都有撥打電話給對方的家長關心跟我車禍小姐的傷勢(大概3~4天),因為對方不舒服所以跟我談賠償的都是她的媽媽,一開始跟我說車子修理費用需要1萬多塊我說那可否我自行牽去修理,我會先請人去估價,然後做維修(因為怕對方修理一些本身就壞掉的零件),對方一開始說好,後來又告訴我說她已經牽去他們家附近"認識"很熟的車行了,要我跟車行聯絡,我也照做,在電話裡面跟車行了解車子的毀損跟金額後,隨即對方媽媽就打來堅決要我立馬去付清車子的維修費用,當時我是上班時間,也臨時請了假去付錢,後來跟對方媽媽要談醫藥費的時候,我說大家不要拖過年,能夠儘早解決就儘早,醫藥費我有誠意要賠償,只不過單據必須留著,我要求要有醫生證明,對方媽媽說她帶她孩子去醫院醫院就說觀察然後開藥就是不給住院,她看她孩子又有瘀青跟外傷,帶去中醫推拿有拍照(就是堅持有拍照,沒單據)後來又說要等她孩子傷勢好了再來談,之後我就沒在打電話給對方,對方也沒有打來,我也沒有接到對方的來電,一直到3月份,警察局突然打來說,對方提告,要我在去警察局做筆錄,警察告訴我對方在筆錄上面說我從未打電話做關心,也沒有誠意要賠償醫藥費,甚至閉不見面,所以告我過失傷害罪,我想問問,像這樣被告法官可能的判刑會多重?應該怎麼解決此事?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應該是個有責任心的人,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警方約你到警察局製作筆錄,你要提出對自己案情有利的證據,找專業律師陪同到警方去做筆錄,才不致又吃悶虧,以上資訊希望對你有幫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22:27

您好!過失傷害罪最多判六個月以下,但還是盡量能達成和解為宜,在第一審判決前都還有和解撤告的機會。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喬比 103-04-17 03:2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過失傷害罪最多判六個月以下,但還是盡量能達成和解為宜,在第一審判決前都還有和解撤告的機會 ... (恕刪)

律師你好,像我下禮拜就要去開庭了,傳單上面是寫偵字,這是開偵查庭的意思嗎?那開偵查庭的時候我應該要把付付出去的車子維修費用單子還有通聯紀錄單帶著嗎?

 

您好,這到地檢署之後就會移送調解,到時候再處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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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檢察官表示您有和解誠意,請求排定調解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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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愁 103-04-16 18:36

各位大律師您好:
         請問~A,B,C,三人~A和C完全不熟,後來得知C就是警察線民!B麻煩A開車載去找友人(也就是C),到達地點B下車請A稍等~約三分鐘時間B,C一起上A的車,請A載C回家~車程約五分鐘即到,抵達時B和C一起下車,大約三分鐘A下車至旁處全家便利商店借廁所(步行約兩分鐘),,同時A順道把車鑰石交給B當時C也有目睹,當A走將近至全家門口前就聽到停車處有爭執類似打架聲轉頭過去看時,發現怎一下子多了幾人!A心想還是先走旁一點.這時C快步跑向A衝過來就把A打倒在地上(有明顯外傷),要A過去停車處,後來C在B身上找到A的車鑰始(過程中警方已經從A車玻璃窗戶往內看到安非他命吸食器)陸續又再找到兩包安非他命,B在第一時間已經完全承認都是他自己的!和A無關,之後更誇張的來了,全部一行人都進帶回警局,一到警局C就像當成自己家一樣,一下和警察竊竊私語,一下又到吸煙區和兩三個警察大人聊聊天,順道把A也叫過去並在警察大人面前和A說配合一點,我(C)是針對B,等等我(C)會讓你(A)沒事也不用驗尿就讓你走(根本沒有),接下來就一群警察人員在討論包含所長和C和A的父親,該怎麼辦理這案子,有警察人員說就辦A和B,或只辦A一人,也有警察說這樣筆錄做到一半C也會曝光,就這樣公然+私下討論了將近一個半小時,結果C變成檢舉證人~A和B成為販賣二級毒品未遂,沒多久就要求C先做筆錄,做完筆錄趕快走.....將近天亮筆錄完成,轉送分局時,致電分局告知兩人即將送過去偵查隊,在電話中偵查隊發現筆錄有不足或缺少,結果是C的部份有缺少,經過一番折騰警察還是找不到C本人,於是致電偵查隊告知找不到C本人補足短缺的筆錄! ! !

<<<C本身就是安非他命的大毒蟲>>>
疑問:
1,為何C不是執法人員能夠有如此行為   !
2,A告知警方被C打傷,且有明顯外傷,警方解釋因為C不是現行犯,無法逮捕,並且有告知A權利追溯期六個月,但是在查獲現場C突然從B的臉部重賞一拳,當下在場兩位警察和A和A的父親都有親眼看見,當然兩位警察也有大聲斥喝C你幹嘛?C才沒有繼續打第二拳!(這樣不是現行犯嗎?)兩位警察卻在警局說C不是現行犯,也做完筆錄C可以先行離開!
3,執法人員辦案做筆錄前為什麼可以公然和C討論
4,C 的筆錄中有好幾個地方,根本不是事實
以上幾點求律師解困.

                          謝謝~感恩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2 09: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毒品案件,員警在偵辦過程中確實可能有瑕疵,但是是否構成犯罪部分,文字敘述布太清楚,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就相關案情詳細討論,並且閱覽卷宗.

2、一般訴訟案件費用6萬~12萬元不等,依據案情輕重而有所不同,僅供您參考.

YONG 103-04-16 06:22

如果因為觸犯竊盜罪時因為當時一時糊塗想不開,怕會留有刑事紀錄而冒用他人證件作假筆錄。雖然金額不大約200多元,但遲遲未去領取訴訟文件(或許有造成被害人通緝不太確定),而事隔四個月後因為心生畏懼想向警方自首悔過

想請問此自首的情況下有需要聘請律師嗎?

或是要開庭時再請律師向法官請求?

如果很有誠意向警方及被害人悔過是否有可能緩起訴緩刑

 

為了確保您權益,找律師帶你到警方自首,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對自己較有保障(警方製作筆錄是很重要的)。諮詢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陪同您自首犯罪,並為您撰狀請求緩起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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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其實這不是很嚴重的罪,但如果要保險一點的話,建議你要一開始自首就找律師陪同,因為案重初供,被起訴之後再找律師就稍嫌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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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俊 103-04-15 19:33

事情是這樣,我在一個有時相分別(我這邊是先綠燈)的十字路口左轉,就被一量超速直行車撞上(對方坦承超速),雙方沒人受傷我左車頭毀了,對方也是左前,做筆錄的時候我有一在強調我方

是先放綠燈,但是警察就是說我是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肇事我方還是不對,但是我這邊就是先放綠燈(圓燈沒有左轉燈)……雙方都沒行車紀錄器,路口監視器也都待修,打到這邊已經欲哭無淚,為什麼我被撞還要我賠對方……想請問像這樣的事件有什麼方式可以轉圜的餘地嗎?可以申請國賠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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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恐怕必須要看現場圖才能夠分析。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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潶綠 103-04-14 22:44

這件事是我朋友,但我也是現場人(關係人)

原告:對方的父親

現場有7~8位人

那天我們四個人在田徑場遛狗,過一下子就在旁邊坐著休息,突然隔壁籃球場有人在起糾紛

其中(被告)先過去觀看,就被對方嗆聲。而我們三個就突然聽到(被告)的聲音,有兩位就先衝過去,而我3分鐘才到。突然A(我朋友)就現對方揮了一拳(打中右眼至太陽穴)立即就被拉開,突然(被告)也向對方揮了兩拳(左半臉跟嘴角)也立即被拉開。對方道歉之後,我們就離開現場到停車地方,在那聊了5分鐘,突然來了兩輛車,其中一台下車的人手上都拿棒子之類的。我們就先行離開。

 

但對方的父親是說:

他兒子被3個人圍毆,其中一人手持鑰始攻擊後腦勺,打到趴在地板還在打。送醫後醫生說後腦勺有顱內出血,須住院觀察,3天後就出院了。

而他們那邊的筆錄是說我們在跟他們打球。

 

(被告)有請媽媽,去警察局調監視器,但被警察拒絕。

現在唯一的證據就只有路口監視錄影器。

請問我們該如何證明我們所說的筆錄?

如果真的開庭了,我們該如何找出對我們有利的證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4: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因為倘若是頭部受傷,還是可能以重傷罪或是殺人未遂罪偵辦的,相關的程序(包含和解、調查證據聲請證詞等)建議委由律師處理較佳.

阿俊 103-04-14 11:44

事情是這樣,我在一個有時相分別(我這邊是先綠燈)的十字路口左轉,就被一量超速直行車撞上(對方坦承超速),雙方沒人受傷我左車頭毀了,對方也是左前,做筆錄的時候我有一在強調我方

是先放綠燈,但是警察就是說我是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肇事我方還是不對,但是我這邊就是先放綠燈(圓燈沒有左轉燈)……雙方都沒行車紀錄器,路口監視器也都待修,打到這邊已經欲哭無淚,為什麼我被撞還要我賠對方……想請問像這樣的事件有什麼方式可以轉圜的餘地嗎?可以申請國賠嗎?

黃浚瑜 103-04-13 19:57

 我今年19歲, 日前因為貪圖便宜,我在網路上向賣家購買了,無牌的大型重型機車(因該算是拼裝車),因為這種車,無法向監理所申請大牌,為了要上路,就要懸掛,假的車牌,因為一時貪圖便宜,我把我的合法的黃牌重機,直接交換,紅牌,日前被警方攔查,現在等待法院的傳票寄送到家裡,因為我向警方坦承,我知道掛的大牌是違法的,雖然偽造的車牌不是我做的,是前車主留給我的(警方筆錄也有清楚),但是我騎乘在路上也是違法的事實,現在犯了偽造文書罪,因為我是學生 很多地方也不了解,

1.第一次開庭就會馬上有結果嗎? 像是被告知判了甚麼,或是起不起訴?

2.我以前並沒有前科,犯下此案件 我也是身心疲憊 知道悔改了,可否在第一次開庭就,表達我的悔意?

3.若是可以判 緩刑,易科罰金, 當場會聽到這些字眼 還是要等判決書下來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4-14 14:29

您好!整個程序需經偵查、審判等,至少要幾個月時間,盡快認罪悔過會有助於減輕刑期,最終是以判決書記載的刑期為準。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8: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表明您的悔意,請求緩起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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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IX 103-04-13 10:08

請問 我去派出所報案恐嚇 我只有對方手機號 警員說沒對方身分證號無法製作筆錄 資料不全送至分局也會被退 請問這程序對嗎? 查證嫌犯身分和蒐證要民眾自己來嗎? 去地檢署申告的話 也會有這問題嗎?

警政單位不至於不受理案件吧,是你理由講得不清楚,還是………… 如果你堅決要提告,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詳實資料與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8: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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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先生 103-04-12 14:33

男女熟識 聊天過夜多次 有出遊 同床有親吻愛撫 一日男至女家 2人在樓下買了啤酒餅乾上樓聊天有親吻 女喝完進房準備睡覺 出來說男方還不進來睡覺 進房後同床有親吻愛撫 男方有進入幾下女生喊痛即停止 再來雙方睡至隔天 女方先起床後叫男方起床 說明各自去處後各自離開 女方晚間突傳訊跟男方說他流血在醫院驗傷請準備醫藥費 若血流不止就不是這麼簡單 接著驗傷備案 男方及收到警局通知作筆錄...筆錄完 聊到看是要跟對方和解撤銷告訴

請問和解撤銷對這事的影響是如何? 整件事情該怎麼處理?

請問有不起訴 無罪的空間嗎??

 當事人女生幾歲?

廖先生 103-04-12 14:5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當事人女生幾歲?

40出頭

 行為時,告訴人有無拒絕‧被告有無違反告訴人之意願?
警方告知之罪名為何?(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是非告訴乃論,無法因為告訴人撤回告訴而結案 )

刑法第221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mrliao 103-04-12 15:0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行為時,告訴人有無拒絕‧被告有無違反告訴人之意願?
警方告知之罪名為何? ... (恕刪)

筆錄女方是說酒後(一瓶啤酒)意識很累 男方說雙方都有意識 有親吻撫摸等前戲

看起來似乎比較像是以刑法第225條的乘機性交罪來提告...

刑法第225條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mrliao 103-04-12 15:58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看起來似乎比較像是以刑法第225條的乘機性交罪來提告...

刑法第225條

請問案件成立與否的關鍵在哪? 和解撤銷告訴是現在該進行的首要事項嗎?與對方尋求對話過程中的內容會被當成事件成立與否的證據嗎?

mrliao 103-04-13 15:56

請問有無罪不起訴的空間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7: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可證明雙方為合意,且對方亦無酒醉之情形,可為無罪答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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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liao 103-04-18 18:24

請問筆錄完多久會接到通知開庭 若文件未送出雙方可協調將案件取消嗎 此類事件會判多久 有無罪或緩刑的機會嗎

強強 103-04-11 23:46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有個朋友有個問題想請問一下,就是他102年3月間有犯一件偷竊案件,被判緩起訴一年期間102年3月~103年3月,然後他在101年7月間也犯了一件偷水溝蓋案件,在今年2月份警方找上門,做完筆錄,也判了20天的拘役另科罰金2萬元,結果在今天收到檢察官寄信來函說,前項緩起訴撤銷(102年的偷竊案件),因偷水溝蓋犯罪期時為102年7月,為緩起訴時間,因此撤消緩起訴。就去申請異義。結果今天收到申請異義駁回。然後他說 警方筆錄是寫101年7月犯的,結果判決書來後他也沒注意看,緩起訴撤銷駁回,他才再拿判決書,裡面確實犯罪時間寫 102年7月犯的,但他確定是在101年犯的,那還有什麼可以補救的嗎?????

法律小學生 103-04-12 18:16

大大你好 照你所述 日期應該是101年 卻因為誤載為102而被撤銷

                          確實很冤枉,現在要針對那誤載的判決來進行主張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的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撤銷緩起訴後,檢方可能會起訴,您得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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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 103-04-11 22:43

我1月1號 在朋友租屋處聊天  當時我並無向任何人購買毒品

朋友就拿出來讓我食用  但是沒多久警察就來把我們帶走  

我是初犯  筆錄中有坦承有吸食  也都很配合警方 

但是四月十六號即將要開偵查庭  我擔心判勒戒觀察

我想要聲請戒癮治療  需要什麼條件  

我願意接收追蹤治療   會被判勒戒可能性大嗎  

我單親  家庭經濟少了我的部分  可能會相當吃力

所以我希望我能繼續工作  也肯接受追蹤  但是有能不能不送勒戒之處分的處罰嗎 ? 可能性高嗎 ?

案件是由那個地檢署偵辦?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將施用毒品刑事處遇程序,區分為「初犯」及「五年內再犯」、「五年後再犯」。依其立法理由之說明:「初犯」,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後,應為不起訴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內再犯」者,因其再犯率甚高,原實施之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既已無法收其實效,爰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至於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後再犯」者,前所實施之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已足以遮斷其施用毒品之毒癮,為期自新及協助其斷除毒癮,仍適用「初犯」規定,先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之程序。從而依前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僅限於「初犯」及「五年後再犯」二種情形,始應先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程序。

本件並非為五年內再犯施用毒品罪,故無法逕予施用毒品罪起訴判刑,而原則上應先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程序,由檢察官聲請送觀察勒戒,不過檢察官可以依其職權選擇以為附命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來作代替之處置,而應注意的是,在實務上有些施用毒品案件是沒有開庭,檢察官就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的,所以如果確有此種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遭查獲之情形的話,建議您最好儘快聲請附命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才是,否則一旦法院裁定下來,就得依法觀察勒戒執行了。

其次,驗尿採證無法證實有施用的情形,若另查獲有持有毒品者,還是有可能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毒品罪,可以就持有行為直接論罪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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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
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或少年法庭應先將被告或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一月。
經觀察、勒戒後,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虞分或由少牛法庭為不付審理之裁定。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或由少牛法庭裁定今人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其期間為一年。但自首者,得以保護管束代之。
依前項規定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經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或三犯以上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但應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或由少年法庭裁定先令人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
第二項但書情形,違反保護管束應遵守事項情節重大者,得撤銷保護管束,仍施予強制戒治。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
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強制戒治期滿或交付保護管束期滿,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由少年法庭為不付審理裁定
依前項規定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但應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或由少午法庭裁定先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三犯以上者,亦同。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阿輝 103-04-12 11:1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案件是由那個地檢署偵辦?

回大大: 我是新竹地檢署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於觀察勒戒裁定出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為您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出來,就沒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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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愁 103-04-11 21:16

各位大律師您好:
         請問~A,B,C,三人~A和C完全不熟,後來得知C就是警察線民!B麻煩A開車載去找友人(也就是C),到達地點B下車請A稍等~約三分鐘時間B,C一起上A的車,請A載C回家~車程約五分鐘即到,抵達時B和C一起下車,大約三分鐘A下車至旁處全家便利商店借廁所(步行約兩分鐘),,同時A順道把車鑰石交給B當時C也有目睹,當A走將近至全家門口前就聽到停車處有爭執類似打架聲轉頭過去看時,發現怎一下子多了幾人!A心想還是先走旁一點.這時C快步跑向A衝過來就把A打倒在地上(有明顯外傷),要A過去停車處,後來C在B身上找到A的車鑰始(過程中警方已經從A車玻璃窗戶往內看到安非他命吸食器)陸續又再找到兩包安非他命,B在第一時間已經完全承認都是他自己的!和A無關,之後更誇張的來了,全部一行人都進帶回警局,一到警局C就像當成自己家一樣,一下和警察竊竊私語,一下又到吸煙區和兩三個警察大人聊聊天,順道把A也叫過去並在警察大人面前和A說配合一點,我(C)是針對B,等等我(C)會讓你(A)沒事也不用驗尿就讓你走(根本沒有),接下來就一群警察人員在討論包含所長和C和A的父親,該怎麼辦理這案子,有警察人員說就辦A和B,或只辦A一人,也有警察說這樣筆錄做到一半C也會曝光,就這樣公然+私下討論了將近一個半小時,結果C變成檢舉證人~A和B成為販賣二級毒品未遂,沒多久就要求C先做筆錄,做完筆錄趕快走.....將近天亮筆錄完成,轉送分局時,致電分局告知兩人即將送過去偵查隊,在電話中偵查隊發現筆錄有不足或缺少,結果是C的部份有缺少,經過一番折騰警察還是找不到C本人,於是致電偵查隊告知找不到C本人補足短缺的筆錄! ! !

<<<C本身就是安非他命的大毒蟲>>>
疑問:
1,為何C不是執法人員能夠有如此行為   !
2,A告知警方被C打傷,且有明顯外傷,警方解釋因為C不是現行犯,無法逮捕,並且有告知A權利追溯期六個月,但是在查獲現場C突然從B的臉部重賞一拳,當下在場兩位警察和A和A的父親都有親眼看見,當然兩位警察也有大聲斥喝C你幹嘛?C才沒有繼續打第二拳!(這樣不是現行犯嗎?)兩位警察卻在警局說C不是現行犯,也做完筆錄C可以先行離開!
3,執法人員辦案做筆錄前為什麼可以公然和C討論
4,C 的筆錄中有好幾個地方,根本不是事實
以上幾點求律師解困.

                          謝謝~感恩不盡

kiki 103-04-10 23:35

律師您好~在想請問在去年時遭受到性侵害~對方是我的老闆、他剛開始都對我毛手毛腳後來變本加厲性侵我並且對我使用暴力時間長達一年~為了經濟壓力所以忍下來~不堪精神壓力我在今年的1月15去警察局報案……我只有一張衛生紙當證據但對方無法射精)後來最近檢察官又要求我去看創傷壓力症候群的診斷書但醫生不敢開~案件目前都沒有收到傳票請問是正常的嗎?若衛生紙沒有對方的精液反應與沒有創傷壓力症候群的診斷書是否會影響對對方不起訴?再來就是我曾在去年有向對方開口要錢但是對方沒有給我而且我在筆錄上有說會不會對案件有影響?請求各位律師為此回應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11 01:45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如果證據不足對方有可能不起訴

若案件不起訴

可以委請律師對不起訴處分再議

或是另外提告對方強制猥褻

對方若遭起訴則你可以附帶民事賠償

以上建議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5: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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