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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25 11:58

因為就在公開場合  所以我直接放蘋果留言區會公開到臉書的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littlefish.lin.5/posts/729358133750705

我是那位鄭博守

沒有對對方詳加解釋,無知指的是對他此事件的認識過少

今日接到警局電話

被控告妨礙名譽  下班要去作筆錄

想請問成立的可能性如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可主張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即有可能不成立該罪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是否會成立還是需要檢察官調查後去認定是否決定起訴   2.你單純還是主張並非針對特定人所發就好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lolins 103-02-24 14:45

本人租賃房屋為一樓,入口鐵捲門前為禁止停車紅線,原先本人將汽車停放
租賃房屋入口鐵捲門前,但日前遭人刺破輪胎,本人當下拍照存證未報警
,安裝監視器後後本人不再將汽車停放於此,昨日2月23日本人回家時發現
本人租賃房屋入口鐵捲門與門前台階遭不名人士潑灑大量紅漆,本人當下報
警處理,將本人自行安裝之監視器錄影畫面交予警方,並已做好筆錄與索取
報案三聯單。

本人深感租賃房屋週遭之住戶非常地不友善,且租賃房屋週遭治安非常地不
安全,恐會再發生類似之情事。而本人為中度肢體障礙者,若再發生更嚴重
類似的情事,本人生命安全恐會受到威脅。

以下問題,煩請解答,感恩不盡:

1.本人可與房東提早終止租約嗎?(尚有4個月租約才到期)

2.鐵捲門與門前台階之紅漆清理責任是本人?還是房東?(租賃契約上約定
  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承租人之過失房屋毀損承租
  應負賠償責任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出租人負責修埋。)

3.若房東提出要賠押金才願提早終止租約,本人可依民法第227條之2
  「情事變更原則」提出免賠押金或少賠押 金而提早終止租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前終止租約,除非為可歸責於房東之事由,否則可能須負擔部分違約金。至於清洗責任,由於非由您所造成,請求房東清洗之。再者就情事變更原則而言,您須盡相當之舉證責任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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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 103-02-24 08:37

各位律師好:
我想請問,三個多月前,我是開車與機車發生擦撞
對方診斷書是:臉和四肢外傷、跟胸部鈍傷。當天即從醫院出院。
初判表出來:我方為應注意而未注意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對方是沒發現肇事因素!
還沒去申請車禍鑑定,雖然有另外警察(不是承辦員警)是告訴我,我這情況通常去鑑定會結果不同!

我們兩方是同方向直行,道路是兩條,看監視器,對方是疑似要閃避逆向腳踏車,而靠近我的車,看監視器是先ㄎㄟˊ到我後照鏡,然後就重心不穩摔車!
筆錄前,承辦警員就直接說我超車,我跟他說,可是是對方靠過來,但員警還就是說,我超車??之後的筆錄,警察問什麼我就回答我的事實情況,筆錄中也沒問到逆向腳踏車的事,跟對方是靠近我,而不是我去撞對方(對方認知,警察說我超車不對,就是我撞她)我是都沒亂彎,保持直行在雙黃線旁!
然後她靠過來到摔倒,不到幾秒時間?有監視器佐證(但好像沒用?)
之後,因為這樣,對方從警局裡說和解2000,變5000、變3000、變15000又變12000(扣了3千是因為她覺得我報警加叫救護車)、但因為我沒在工作,只拿的出5~6千,對方不願降,我只好問對方明細!對方只說精神賠償而已?
在發生車禍後,我主動報警跟叫救護車,還有現場測量結束就隨即去醫院看對方,其間也有打電話關心對方,甚至也被對方唸,我也是都低下的說對不起!
強制險也是我去通知幫對方辦?

對方也一直說,拿不出來就法院判!
現在對方有申請調解了,但我想那時說5~6千就都不要,去到調解應該會調更高??

想請問,我的情況真的是百分之百的錯嗎?
我知道我一定不可能沒錯,但對方跟腳踏車的因素都沒有?
我很規矩並確定自己在雙黃線旁~且沒亂彎~
我該現在去申請鑑定嗎?因為聽說結果還是會一樣,已經很困擾的賠償金額了,我在苦惱要不要去鑑定?如果我可以不是百分之百責任,我想跟對方也好談??
但就好決擇??

請問各位律師,我該去申請比較好嗎?
或是我真的沒有任何 對我有利的地方嗎? 我有很誠意的去和解!!但是對方提的價錢~我真的無力拿出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建議您先聲請調解,畢竟調解委員可以幫忙折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嘗試與對方和解,若對方之條件不合理,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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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 103-02-24 10:59

 

你們好:對方已經有申請調解,這兩天也要去調解了!
但擔心對方又會跟之前一樣,再更提高價錢?
之前私下協調~她不願意降到我可以出的起的5~6千~
想知道~調解會幫我從半開始講嗎~(看網路爬文其他案子的)
筆錄後~我也很積極的跟對方要和解...
但對方知道是我錯後~態度就開始不一樣~我能理解~
畢竟對方是受了傷~心情會不高興!!
可是我真的很有誠意和解~就是錢沒辦法有共識..

所以想問,如果真的還是和解不了,我申請鑑定會比較好嗎?
真的非必要走到~對方對我提出告訴?
我就真的不能主張什麼了嗎??

初判寫我應注意而未注意,我理解也接受!
但??沒保持距離??我一直沒變換,且一直是在雙黃線旁~是對方靠近!
所以可能監視器~也不能證明是對方靠近的對嗎?
因為那時警察就說我超車~可是當時已經快紅燈~
我已經要準備停車~~跟對方的擦撞也只有幾秒~
我來不及防備對方突然的靠近跟也沒看到對方靠近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調解會有一定折數,但也要視對方能否接受,若對方對價格很硬,完全不肯退讓或打折,也只能於訴訟中再行爭執。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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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 103-02-24 19:0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調解會有一定折數,但也要視對方能否接受,若對方對價格很硬,完全不肯退讓 ... (恕刪)

 

你好:那再請問~如果調解都不成~我是不是就先該去做車禍鑑定呢?
如果對方告我了~我再去爭執!! 我有可能可以爭取到不是全都肇責嗎.......
還是我完全沒有~有利狀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4: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調解不成,對方提告,可要求對方盡其舉證責任,由對方聲請鑑定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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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103-02-23 13:57

日前發生車禍事故,

雙方皆駛普通重型機車

事故發生的車道有兩線

左邊道劃左轉線,

右邊道劃直行線,

 

我方行駛左邊左轉車道左轉,遭後方直行車擦撞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肇事原因說:涉嫌左轉彎時未與同向行進之車輛保持適當間隔,現他方持初步判定書堅持我方需賠償,請問1依照路權,應是在何方?2·初步研判依據現場照片及雙方筆錄判定,不服能否再議,應如何聲請?是否為同一警員承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09: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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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豆豆 103-02-20 22:25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去年五月份,兩個鄰居聯合辱.咒罵我”說那什麼瘋話”.指著我共六次說:”若是我去舉報的話我去死,若不是就你去死啦!”.”不曾看過這麼小氣的”.”多番”.罵我三次”牛”,我在去年十一月已提告這兩位鄰居……

 

我可以告其”恐嚇罪”.”公然侮辱”.”毀損名譽罪”嗎?並要求附帶民事精神損害賠償嗎?可以成立嗎?勝算大嗎?因媒體報導恐龍法官不少…….

 

但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收到調查指揮書後,家中正好有些事走不開,且不相信所有的警察,以致於至今仍猶豫是否該去分局作筆錄,也去電詢問過書記官可否不去筆錄,出庭陳述即可,書記官要我仍需去分局作個筆錄,若有問題可對檢察官申訴檢舉

曾在偵查庭時對檢察官表示過不相信警察,所以當場口頭陳述過事情經過,也交給檢察官書面資料和光碟,以為略過派出所直接上法院提告,可避過一些想吃案的警察,沒想到仍是如此……

 

這陣子父親身體微恙,自身也跟著感冒不適,現在更加走不開,調查指揮書上寫明,檢察官要分局兩個月內函覆,眼看著期限將至,我該怎麼辦才好?是否會因此自動撤銷告訴?可以要求延長調查期否?

因兩惡鄰多年來一次次公然侮辱.毀譽……我這次不打算原諒二人了……..

 

對了,若是至分局作筆錄,偵查的警察在正常規定內會要求我給哪些資料?因這警察兩次來電要我去分局作筆錄,一次說:”我看了一下,這也沒什麼”,一下又說:”檔案加密看不到光碟內容”,要我帶齊資料去作筆錄,又一次就是正巧我去電書記官那詢問當天,晚間警察又來電催我儘快去作筆錄,口氣明顯急躁不耐煩似,且說星期六.日他不在局裡,這說法可信嗎?是真的嗎?但我星期六.日才有時間過去…….

且我擔心單槍筆匹馬去,警察會有小動作…….

過年前因父親身體不適,我去電分局告知這位警察,這次他又改態度和說法,這回只要我盡快去作筆錄,這次我回問他:”需要帶任何資料嗎?”,他回說:”都不用帶,人來作筆錄就好了”,為何警察三次說法反覆無常呢?令我感到不安……

 

筆錄的正常程序和給個人資料提告資料的程度為何,可否詳細告知?

 

煩請撥冗回答,非常感謝您!!!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7:17

 建議配合警方把筆錄作好,如果被吃案,就不會繼續通知你做筆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配合警方完成筆錄之製作,若有相關疑慮,亦可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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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展 103-02-20 15:44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2年8月10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受傷且皆有驗傷
       對方(媽媽與小孩): 媽媽右眼有縫合、右小腿撕裂傷;小孩下巴受撞擊導致乳牙歪       
       我方(我): 身體多處挫傷 (右手掌、左手臂、左右小腿...等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且做筆錄,現場有破壞 (單行道後方有許多來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保強制險與任意險,對方沒有保險,對方有與我方保險公司聯絡

五、事實經過:      
       當日,我在事發地點對面路口等待紅綠燈綠燈後直行進入單行道,且並無超速,對方媽媽左手上抱著小孩(遮住了左方視線),未經行人穿越道走至對面,我因閃避不及撞到對方,剛好發生車禍的地點無監視器。      
示意圖:http://ppt.cc/dtuj

六、問題:
        因為剛過六個月,調解不成,對方提告了,初步研判表對方肇事原因是「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我方的肇事原因是 「未注意車前狀態」,請問若以這樣的肇事原因上法庭,雙方肇責大概是幾比幾呢?此外,我的問題是對方是突如其來的衝出來,我上網查過「未注意車前狀態」是指「已然車前」,而我這個例子屬於「突然車前」,因為已經要召開偵查庭,所以只能請示檢察官申請鑑定,因為這部份是我個人認為的,需要在庭上和檢察官說嗎? 謝謝!

廖淑華 (廖律師) 103-02-20 17:35

偵查時,可向檢察官聲請車禍鑑定,如對鑑定結果不滿意,可以再向檢察官聲請覆議。如果雙方都有過失,通常法院會認定是八比二、七比三、六比四之可能性較高,比較不會認定是五比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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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 103-02-20 13:22

前幾天在下班的時候 我的車子後視鏡擦撞到對方來車的後視鏡,因為當時屬於上下班時間,人車很多,而且道路沒有分隔線 是一條小巷子,我怕當時停下會造成塞車, 也想說後視鏡歪了我自己調整就好, 於是沒當下停下,結果過幾天接到警局電話 說對方有去備案 於是我明天要去警局做筆錄...

我自己有上網搜尋 不知道這樣對不對

1.如果對方沒受傷,我可能會收到一張罰單,不會被扣住駕照(最好的情況),如果對方有受傷,就會扣住駕照

2.因為我不是故意的,所以不會有毀損罪的成立

3.然後接下來是民事求償的部分,因為我後視鏡自己調整好,而且也看不到有撞到的刮痕,所以如果談和解,對方說的金額跟我想像中的有差距,是不是就要打官司讓法官來決定金額多寡或是尋求調解委員會的幫助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有點怕怕的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首先應先釐清對方是否有受傷,此可要求對方提出證明,若可以先至警局製作筆錄了解情事,也可以聲請調解,若對方所提金額真的過高,則可以交由法院裁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確定對方之損害額度,若可和解,可嘗試與對方協商,除非對方所提之金額不合理,方交由法院判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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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 103-02-20 12:00

各位律師您好,

因先前有發表過這篇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526343

與告訴人有買賣債務糾紛,但是對方起先以詐欺提告,我做筆錄時已轉成背信罪,雙方筆錄已作完,現在要進入司法程序


因這幾個月期間,A與C不斷用恐嚇威脅的字眼傳給我,也有C打給B的電話錄音,其中C打給B的電話中,有提到,「如果你不好好處理,在台北也會把你翻出來」、「你知道拜訪是什麼意思吧」

 

另外,雖與A有買賣債務糾紛,但是也是很有誠意的要把錢退還給A,但是A還是不斷的用LINE傳訊息說,「如果你不把人交出來,明天你家會很熱鬧,所有關係人都會到你家」、「明天C會到你住的地方」、「明天C會到你家拜訪你爸」、「你們不打給C,一直打給我媽是沒有用的,C你不去處理,C早晚會找到你的,都到派出所了,不是要告我誣告,怎不順便告我,我還可以告你侵佔偽造文書恐嚇,你要試試看嗎」、「不是說貨到了,找你爸拿可以嗎?那就請C去你家拿了」等等諸如此類的字眼,A所提及的這些字眼,真的有造成我心身恐懼!!並且交代我媽說,如果有人帶人去我家,要馬上告訴我,要立刻報警,這是做筆錄時我有說到的

 

在做筆錄的時候,我就有補充說明A有使用恐嚇的字眼,並在筆錄中提及A恐嚇的日期時間點,A也有把我傳給A的訊息,傳給了C,C在A的對話訊息中,就回給A說,「幹!被告詐欺還這麼囂張,明天找人去他家處理」,這個對話是A自己又回傳給我的畫面,當時已經有交給警方並作在筆錄當中

 

想要在開庭的時候當庭向檢察官提起告訴,因為A一直傳訊息來說,不是要告我,快點來告我,如果你告的了我,我給你五百萬的字眼

 

想請問各位律師,A和C是不是已經有涉及到恐嚇危害安全罪?是否可以當庭向檢察官提起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相關錄音證據,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向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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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K 103-02-19 23:11

小弟在2月17日收到和潤車貸公司的催繳通知單 上面寫說我是一位許珮茹的保證人 說她的車貸沒繳,但是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所以我當天馬上打電話去和潤,在2月18號拿到貸款資料,我看裡面車貸伸請書.本票 等等5.6張 裡面我可以百分百確定 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 而且保證人那邊簽名也不是我的筆跡 全部裡面 我可以保證我都沒有寫過任何一個字 但是我的個人資料都是正確的 也有雙證件影印本 除了手機號碼是假的,至於那個許珮茹的資料除了生日跟身分證字號還有她上班的地方是真的 其他戶籍地 住址 手機都是假的 對保日期是去年102年6月22日 地點在三重.但是那天我明明在上班有人可以作證 .所以我馬上報案告那位許佩茹?造文書.也做完筆錄了 警察也幫我約談當初辦車貸的代辦公司 叫做麥克國際 有找到當初辦車貸的對保人有2位.至於那個許佩茹沒找到,然後警察有問我有沒把證件借人 我想到我去年5.6月的時候有幫我表哥辦車貸當保人 有交給過業務也是代辦的 那天我記得都晚上11.12點了我們約在一個車行 但是我很確定當天我證件影印 他正本就馬上還我 大約5分鐘 只有借他申請車貸然後個人資料他都有問我有給他 但是沒有簽任何字 之後也沒有辦成功我也不以為意 至於那個業務 我也不認識也沒留資料 但是那間車行我還記得 這2天會去找看看 因為除了這個人其他不可能有我的個人資料還有雙證件印本.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根本不認識這個許珮茹 然後簽名我也沒有簽過 裡面我的手機號碼是錯的 還有許珮茹的資料也是假的為何當初可以辦車貸 那車貸公司是不是也有問題?我將來勝訴的機會大嗎?萬一那個許珮茹找不到 還有當初那個拿我證件的業務也找不到.法院會要我負責那筆車貸嗎?我還要做哪些動作保護我自己 有不詳細的我可以補充說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9 23:5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除了偽造文書的刑責外

民事的部分您可以蒐集對你有利的證據

提起確認保證債務不存在的訴訟

來免除因為遭偽造而成立的保證債務

但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及提供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您來電討論

 

有關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您可向警方或檢察官提供當初您擔任表哥車貸保證人的那間車行跟業務員,以供檢察官追訴犯罪。

而有關民事部分,和潤公司催告您繳款後,接下來的步驟可能是會向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倘若您有收到法院寄發的支付命令,請於必定於收受裁定後20日內向法院提出異議,待轉為訴訟程序後,再向法院表明您已提起刑事告訴,目前正在偵辦當中,請民事庭法院等刑事結果出來後,再為判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1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除可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外,亦應蒐集其他對您有利之相關證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HBK 103-02-19 22:45

小弟在2月17日收到和潤車貸公司的催繳通知單 上面寫說我是一位許珮茹的保證人 說她的車貸沒繳,但是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所以我當天馬上打電話去和潤,在2月18號拿到貸款資料,我看裡面車貸伸請書.本票 等等5.6張 裡面我可以百分百確定 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 而且保證人那邊簽名也不是我的筆跡 全部裡面 我可以保證我都沒有寫過任何一個字 但是我的個人資料都是正確的 也有雙證件影印本 除了手機號碼是假的,至於那個許珮茹的資料除了生日跟身分證字號還有她上班的地方是真的 其他戶籍地 住址 手機都是假的 對保日期是去年102年6月22日 地點在三重.但是那天我明明在上班有人可以作證 .所以我馬上報案告那位許佩茹?造文書.也做完筆錄了 警察也幫我約談當初辦車貸的代辦公司 叫做麥克國際 有找到當初辦車貸的對保人有2位.至於那個許佩茹沒找到,然後警察有問我有沒把證件借人 我想到我去年5.6月的時候有幫我表哥辦車貸當保人 有交給過業務也是代辦的 那天我記得都晚上11.12點了我們約在一個車行 但是我很確定當天我證件影印 他正本就馬上還我 大約5分鐘 只有借他申請車貸然後個人資料他都有問我有給他 但是沒有簽任何字 之後也沒有辦成功我也不以為意 至於那個業務 我也不認識也沒留資料 但是那間車行我還記得 這2天會去找看看 因為除了這個人其他不可能有我的個人資料還有雙證件印本.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根本不認識這個許珮茹 然後簽名我也沒有簽過 裡面我的手機號碼是錯的 還有許珮茹的資料也是假的為何當初可以辦車貸 那車貸公司是不是也有問題?我將來勝訴的機會大嗎?萬一那個許珮茹找不到 還有當初那個拿我證件的業務也找不到.法院會要我負責那筆車貸嗎?我還要做哪些動作保護我自己 有不詳細的我可以補充說明

 

小文 103-02-18 19:39

ㄐㄩ律師你好,我先生因好奇上聊天室po援交的訊息,最近收到婦幼隊寄來的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通知,近期要做筆錄,現在要怎麼辦呢?

 幾號要作筆錄? 完整po文內容是甚麼? 視內容作無罪辯護或減刑辯護,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8 20:4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有可能是碰到俗稱釣魚的辦案手法

但因為您提通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需至警局製作筆錄,以了解警方掌握多少資料,若確證明確,則可以朝緩起訴的方向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2-18 23:31

建議委請律師陪同進行偵訊較好

法律小學生 103-02-22 22:11

大大你好 在網路聊天室 po援交訊息 被警方約傳的案例很多

本人身邊多許友人 都有相同的經驗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作筆錄,依往常經驗,警方均會設計問題與答案,若您不加以注意,很容易回答錯誤,可由律師為您爭取並阻擋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誌 103-02-18 17:47

對方無照駕駛逆向撞上我們

之前去公所調解

大家都做好調解筆錄 也簽了名

筆錄上也寫說何時要付賠償金額

時間到了

卻未看到人來付錢

電話詢問對方

對方說金額太高

他不賠償

那我可以怎麼做呢?

阿誌您好, 1. 對方已經在調解筆錄上簽名,您得執筆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2.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8: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該調解筆錄經法院核定,可持該筆錄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本件調解會之調解成立,後續、鎮、市公所應於調解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將調解書及卷證送請移付或管轄之法院審核,待該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您即可逕以該經法院核可之調解書作為執行名義對於債務人依法聲請強制執行。(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6條、第27條)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6條
鄉、鎮、市公所應於調解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將調解書及卷證送請移付或管轄之法院審核。
前項調解書,法院應儘速審核,認其應予核定者,應由法官簽名並蓋法院印信,除抽存一份外,併調解事件卷證發還鄉、鎮、市公所送達當事人。
法院移付調解者,鄉、鎮、市公所應將送達證書影本函送移付之法院。
法院因調解內容牴觸法令、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不能強制執行而未予核定者,應將其理由通知鄉、鎮、市公所。法院移付調解者,並應續行訴訟程序。
調解文書之送達,準用民事訴訟法關於送達之規定。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
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得為執行名義。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該調解筆錄經法院核定,即可以該調解筆錄對對方請求強制執行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嘉 103-02-18 10:50

各位律師和同仁 好

時間:於上一年九月初

發生路況:為雙向道路(一來一回的道路),十字路口

事件如下:

當天早上前往公司上班,因知到前方十字路口要行駛到中央左轉,所以提早靠左行駛速度20以內。到了十字路口中央後放慢度察看左前方和左後方是否有來車確保安全,此時左後方有一台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很快速的行駛出來,還好我當時速度慢所以沒被他撞到,但是他不知什麼原因緊急剎車,導致後輪抬起前輪滑行至50~100公分,然後自摔到我的左前向。此時因為我有看到想說上前關心並且告知對方我很早就打左轉燈,此時對方就爬起來說他是直行車,我此時也告知我很早在行駛中央前就打左轉方向燈了,此時他再告知他的車子昨天才烤漆怎辦,但我當下認為沒有違規且沒撞到他,因此我就在告知他我已很早就打左轉燈。然後我們雙方僵持5~10秒鐘,他就告訴我他要自行處理,但沒有告知要報警。因為我那時要趕著上班,就緩緩的離開他也沒有叫住我說要報警。

問題是,我到了十一月時才接到對方告我肇事逃逸,因此我到警局做筆錄時要求調監視器,但是好像時間太久給洗掉了。然後我也有讓警方做撞擊比對,但對方竟然把車給賣了無法比對,可是我的車確實沒有給撞擊。我也有去尋找當天可能在場的證人,但他們都沒有印象。

因此想請問律師和大家該怎麼辦,且以上是否有造成肇事逃逸

非常感謝指導並告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是否會成立肇逃應仍有疑義,但對方既已提起告訴,則仍應小心應對,對於自己有利之證據應積極舉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撞擊到對方,您即無肇事,故目前您似應主張對方為自行滑倒,您無碰撞之情形,可請求相關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肇事鑑定,以釐清相關事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以您所述對方係自行摔車,您自無肇事因素,在無肇事的情況下,自不該當肇事逃逸之要件,況事故距今已隔多月,在此事後報案的情況下,若檢察官無從證明確有碰撞之情,當僅得做出不起訴處分。縱使當時真有些微碰撞(假設語氣),在僵持的當下有無給對方您的聯絡方式,倘若有給予對方聯絡方式,即可證明雙方言明自行處理,基此亦無由構成肇事逃逸之罪嫌。

阿嘉 103-02-18 23:24

律師 您好

可是對方已把自已的車賣了,怎麼相互鑑定呢?

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8: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向您請求,對方亦應盡部分之舉證責任,若其已賣車,舉證不能之不利益,似由對方負擔之,無須替對方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嘉 103-03-07 18:30
今日我開偵庭,是有關於公共危險-肇事逃逸案件 大致狀況如下:

各位律師和同仁 好

時間:於上一年九月初

發生路況:為雙向道路(一來一回的道路),十字路口

事件如下:

當天早上前往公司上班,因知到前方十字路口要行駛到中央左轉,所以提早靠左行駛速度20以內。到了十字路口中央後放慢度察看左前方和左後方是否有來車確保安全,此時左後方有一台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很快速的行駛出來,還好我當時速度慢所以沒被他撞到,但是他不知什麼原因緊急剎車,導致後輪抬起前輪滑行至50~100公分,然後自摔到我的左前向。此時因為我有看到想說上前關心並且告知對方我很早就打左轉燈,此時對方就爬起來說他是直行車,我此時也告知我很早在行駛中央前就打左轉方向燈了,此時他再告知他的車子昨天才烤漆怎辦,但我當下認為沒有違規且沒撞到他,因此我就在告知他我已很早就打左轉燈。然後我們雙方僵持5~10秒鐘,他就告訴我他要自行處理,但沒有告知要報警。因為我那時要趕著上班,就緩緩的離開他也沒有叫住我說要報警。

問題是,我到了十一月時才接到對方告我肇事逃逸,因此我到警局做筆錄時要求調監視器,但是好像時間太久給洗掉了。然後我也有讓警方做撞擊比對,但對方竟然把車給賣了無法比對,可是我的車確實沒有給撞擊。我也有去尋找當天可能在場的證人,但他們都沒有印象。

------------------------------------------

今日開偵察庭,對方有告訴檢察官我有下車關心,但是他又跟檢察官說,他有告知我要報警,然後確離開

 可是確跟當時案發,他跟我說的都不一樣(如上方他有告知「自行處理」)

 請問張律師,他如果有告知檢察官我有下車關心,那我還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嗎

 煩請各位律師指導

 

非常感謝各位律師

阿嘉 103-02-18 10:27

各位律師和同仁 好

時間:於上一年九月初

發生路況:為雙向道路(一來一回的道路),十字路口

事件如下:

當天早上前往公司上班,因知到前方十字路口要行駛到中央左轉,所以提早靠左行駛速度20以內。到了十字路口中央後放慢度察看左前方和左後方是否有來車確保安全,此時左後方有一台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很快速的行駛出來,還好我當時速度慢所以沒被他撞到,但是他不知什麼原因緊急剎車,導致後輪抬起前輪滑行至50~100公分,然後自摔到我的左前向。此時因為我有看到想說上前關心並且告知對方我很早就打左轉燈,此時對方就爬起來說他是直行車,我此時也告知我很早在行駛中央前就打左轉方向燈了,此時他再告知他的車子昨天才烤漆怎辦,但我當下認為沒有違規且沒撞到他,因此我就在告知他我已很早就打左轉燈。然後我們雙方僵持5~10秒鐘,他就告訴我他要自行處理,但沒有告知要報警。因為我那時要趕著上班,就緩緩的離開他也沒有叫住我說要報警。

問題是,我到了十一月時才接到對方告我肇事逃逸,因此我到警局做筆錄時要求調監視器,但是好像時間太久給洗掉了。然後我也有讓警方做撞擊比對,但對方竟然把車給賣了無法比對。我也有去尋找當天可能在場的證人,但他們都沒有印象。

因此想請問律師和大家該怎麼辦,且以上是否有造成肇事逃逸

非常感謝指導並告知

艾莉絲 103-02-17 18:48

我於2013/12/16接到警局電話說我違反商標

因我在網路上有販售與某牌(雙C牌)類似的飾品

耳環樣式是此牌LOGO的形狀

販售商品頁是告知 某牌風格耳環

也都沒有說是此牌的商品

並且在耳環上的包裝也都沒有此牌的名稱以及logo

警方說我違反商標法,要求我配合做筆錄,過程都有錄音

後來做完筆錄有詢問過員警是否是很嚴重的問題,員警表示我的問題並不嚴重,到時會收到通知再乖乖配合就可以

今天2014/02/17我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案號 恭股103年度偵字第XXX號案件 商標

開庭進度查詢序號XXXXXXXXX

應到處所 偵查庭/詢問室

備註:請攜帶郵局存摺到庭

 

請問我該怎麼做比較好,是不是會被判刑或者求償大筆金額呢?

是在哪個地檢署開庭?建議由律師陪同去開庭,目前就是爭取緩起訴聲請簡易判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艾莉絲 103-02-17 19:06

你好

是由南投地方法院偵查屬發出的刑事傳票

如果徵求緩起訴是否仍需與該品牌進行和解?

因為我其實不清楚收到刑事傳票是不是因該品牌對我提出告訴,或者只是檢察官單方面的告訴

謝謝

可先把你收到的地檢署文件mail給我看一下

艾莉絲 103-02-17 19:41

律師您好

已email至信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偵查中嘗試與對方和解,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同花 103-02-17 15:57

去年10月A找我代購物品,我向另一名B詢問是否有物品,三方提供圖片,貨號確認,A並且交付部分款項匯入我帳戶。因整個過程中經過三個月,詳細過程也有向A說明,也讓那名B直接和A連絡。


後來物品因卡關、調貨等問題,中間過程三方都知道,為了避免傳達口誤,所以直接讓A與B連絡。這三個月都有提及是否要先退款,A連續幾次都說不退款,要等,都有文字紀錄可證明。


後來A到後面12月時,說我與B說法反反覆覆,我多次告知是否要退款,他一直都說要等。但是後來我與A爸媽達成協議,直接退款給他,當天A沒有口頭答應,但是A當下有用LINE傳他的帳戶給我,其中也先退款了一半的金額。剩下還沒有退款部分,A也向我說可以分期付款給他(有文字證明)。 

 

後來到1月中,A說要去報案告我詐欺,說他匯款給我卻沒有收到物品,但是我在A報案前四天,就已經匯了兩筆的金額給他,在報案後又陸續匯了三筆回去給他。前幾天我去做筆錄,因為當初A報案是告我詐欺,但是做筆錄的時候卻轉成了背信罪?!當下我有詢問員警,但是員警說背信詐欺的一種?!

 

當初A匯給我的金額,我是交給B去代購那些物品,我也有把是B收走的款項,簽了切結書,做筆錄時也有交出去。在做筆錄之前些日子,A陸陸續續傳來威脅恐嚇說,要找人到我家去拜訪,說到時候你家會很熱鬧,同時A把我傳給他的訊息,傳給了C,C就回給A說,被告詐欺還這麼囂張,找人到他家,看是要怎麼處理,這些訊息,也是A傳回來給我的,我也有把這段內容做筆錄時交給員警。

 

想要問一下,因為A以及員警皆說,A給我錢,但是我沒有交給他物品,所以是違背誠信,但是代購也是我的兼職而已,我和A也沒有簽下任何買賣契約,只有在LINE當中,A問我說有沒有那些物品可以代購,叫我幫他買。

 

因為現在是依背信罪做筆錄,這樣會成立嗎?

另外當初A是以詐欺報案,所以我的帳戶都被停了,但是做筆錄是依背信罪做筆錄,我的帳戶不能解除恢復嗎?

背信詐欺是不同罪,要從無不法或損害意圖來切入作無罪辯護,你的通訊紀錄都有保留嗎? 作筆錄時怎麼跟警察說的?可以來電討論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7 16:44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是否有背信侵占等嫌疑,仍須就掌握資料加以釐清。您敘述之事實部份,仍須有相關客觀證據支持,若無適當陳述及出證,亦可能被認定為犯罪,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事實及出證,俾維您的權益。

 1.背信是受託處理事務 違背任務的行為  你單純受託購買東西  事後雖未依約進行  但也有聯繫退款  這樣是否會成立背信  應該很有疑問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同花 103-02-17 17:10

感謝各位律師回覆,仍針對幾點有疑問

1.因A報案是以詐欺做報案(這是A傳來的報案三連單),但是我做筆錄卻是以背信罪做筆錄?是否從詐欺案件轉成背信案件做處理?

2.所有通訊記錄皆有保留,並且有提供A自己本人傳來他自己傳給我的匯款帳戶給員警

3.目前筆錄確實是以背信罪來處理,是否針對背信罪這個部分,是否會構成?我和A並沒有買賣契約,且A知道是由B來替我購入這些物品

4.若單純受託購買東西,事後雖未依約進行卻,也有退款,只是未償還完畢,匯款單也有交給員警,這樣是否會構成背信

 

以上問題在麻煩,謝謝

 1.告訴人只要申告犯罪事實  至於構成何種犯罪  應該是司法單位認定的問題    2.縱使只是委託你購買  你們之前也是屬於民事委任關係   是否一定構成背信  你可以思考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相關證據,說明您無詐欺背信之故意,本案應為民事買賣糾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同花 103-02-17 17:41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告訴人只要申告犯罪事實  至於構成何種犯罪  應該是司法單 ... (恕刪)

 

律師您好,

您提出來的觀點,縱使只是委託我購買,我和A之間也是屬於民事委任關係,那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第二項規定:「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此即背信罪。

說明白點,我跟他是否有任務之行為?(沒有明定買賣契約,整個過程都在通訊記錄中說)但是卻沒有損害告訴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這樣也算背信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對方無相關委任契約關係存在,似可爭執是否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規定。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萱兒 103-02-17 15:54

 筆錄用我姐的身分下去做筆錄  因為我未滿  如果還有卡到毒品案近這個被判刑大概多久有機會不媽 是到少年法庭開還是地檢署 

S4ENOHPI 103-02-17 14:03

律師您好,

是這樣, 去年年底, 我騎機車載老婆(以下稱簡稱我們)行經某處單行道, 在事發處的路口前約50~60公尺的路口有台轎車(以下簡稱他)右轉出來並靠右行走, 轉出後我便從他左方通過, 但因我跟他的車速都約40km/hr, 所以算是併行, 但到了事發路口前約10公尺, 他越來越靠近我, 到了事發路口沒打方向燈便馬上左轉, 就這樣我跟我老婆被撞倒在地...。 該單行道標線算清楚, 燈光明亮, 天氣陰沒下雨, 事發時間是傍晚。

當下找了警察來劃現場圖, 酒測雙方都0, 現場圖簽名, 也有找救護車來載我老婆去附近的醫院, 他說有事要先走, 所以沒跟我去醫院, 我則自行騎車到附近的醫院掛急診, 老婆傷勢:左右腳挫傷擦傷破皮, 我的傷勢:左右腳挫傷擦傷破皮流血, 下巴擦傷破皮流血, 右手擦傷破皮流血, 右胸背肩挫傷

原想私下和解跟他要求3000元醫療費, 但他說要請保險公司處理, 還不承認他有撞我們, 說車沒有損傷, 認為是我們自己跌傷, 事後約3周對方不聞不問, 我們便去警察局作筆錄, 再隔1個月提告(對方一通慰問電話都沒有), 隔了2個月, 對方保險員有打來要資料, 說用line傳醫療花費給他, 保險員說有看到我的line, 但我卻沒有收到保險員的任何訊息, 後來也沒打來問...。 我們有監視畫面並提供給警察, 有初判表(我: 疑似於無號誌交叉路口未依規定減速。安#93-1-2; 他: 左轉疏忽)。

以下是我主張及自己看到的事實還有問題:

主張: 他沒有依規定於路口前30公尺打方向燈, 也未依規定於路口中心處轉彎, 再者要轉彎應該前後左右都要注意是否有來車才能轉彎

事實: 他靠近我們時我有發現, 但我們沒法直接判斷他要轉彎, 只能覺得可能會轉, 當下有按煞車減速, 但以來不及, 他撞到我們後有停下, 我被撞倒後有過去要他下車負責, 但他開車門後我發現駕駛腿上有條白色小馬爾濟斯(或博美)...

問題:

Q1. 依初判表來看, 像是我們是主因, 但搜尋資料後看起來又不是, 究竟主因跟次因應該為何方? 就經驗上可能各佔多少比例? 

Q2. 筆錄上有提到說我們有要煞車, 但已來不及, 但分析表把條文編號寫出來, 他卻沒寫,是否可以不用負擔3000元直接請求重新鑑定

Q3. 從事發到目前為主, 都是我們主動通知跟蒐證(監視畫面是去跟住家求來的), 這部份可以主張嗎? 可以加入到精神賠償或其他損害部份嗎? 警察那邊是否有執行勤務上的疏失?

Q43. 白色小狗的部分在筆錄上有寫, 這個主張雖然沒有證據顯示, 但是否在調解或是法庭上強調呢?

Q5. 對方的態度是提告的主因, 這部份是否可以歸在精神賠償部分呢? 因為這樣讓我們很痛苦, 可是又沒有實質上的衡量計算標準...

Q6. 除了實際上的醫療支出外, 精神賠償約多少較為合理? (我跟老婆年薪各約50~60萬, 他是學生)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7 15:40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保險理賠部份,應不包括精神賠償,可先評估對方地位職業衡量後提出賠償金額多寡,又倘對方無傷勢,我方可先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再者,告訴及請求賠償金額部份及和解相關問題,涉及法律專業,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1.雙方肇事責任原則上先依初步分析表判斷  如果不服  可以聲請車輛事故鑑定   但對方左轉  看起來他應該是有過失沒有問題   2.可以考慮先行提出過失傷害  再與對方談和解事宜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亦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我是誰 103-02-17 10:12

律師您好!

      想請教我己跟被告寫了和解筆錄了,但和解內容並沒有記載什麼時侯開始還要分幾期還,只記載要還給我的金額。

      現在這兩位被告一個在台中監獄另一個在泰源技能,

      請問我要如何去執行我的權力,怎麼只寫金額並沒有寫付款方法,

      我好急,謝各位律師幫幫我,謝謝!

 

 

 1.和解筆錄沒有註明和解償還方式  你可能還是確定你們是否為私下和解   2.如果是私下和解對方不依約履行  你還是需要另行提出訴訟請求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請求限期給付和解金,若屆期仍未給付,可提請訴訟加以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妮妮 103-02-17 01:08

今天我搭火車的時候.被一名男子以生殖器官觸碰我的臀部!

我實在無法忍受.一氣之下轉頭往他鼻子打了下去.之後他一直流鼻血

到了警察局他說要告我傷害!請問律師我這樣屬於正當防衛嗎?

會不會構成傷害罪?

在警察局作筆錄的時候他有坦承他對我性騷擾.如果到時候在法院他來個打死不認帳?他對我性騷擾罪名會成立嗎?!

1.是可能主張正當防衛 但是否有防衛過當情形 可能還是會有爭議 2.先確定對方在警局是否有承認 並寫進筆錄內容 如果有 這部分將來要否認應該還是有一定難度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6: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因對方性騷擾您,您方採取防衛行為,再對方警詢之證述,亦可主張作為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萱兒 103-02-17 00:06

請問一下 我在去年12月15日凌晨2.04分 在某間ktv 裡面因為裡面有人在使用k與其他毒品 我剛進去沒多久警察就進來臨檢 被帶回警局驗尿跟做筆錄因為自己前幾天都有使用 然後筆錄 我是抱我姐的證件 因為我未滿 所以不敢讓家人知道我姊到現在都不知情 筆錄警察有問我藥是誰的 藥頭最後也有承認  我說不知道因為我真的剛進去沒多久   後來筆錄做完警察就讓我先走 因為姊姊已經滿了 其他人都已經開完證人 我到現在連被傳都沒有案子到現在都沒消息我都不知道事情過了2個多月了 都沒消息 從那天後我就沒使用了  如果被抓到的話會怎樣 大家都叫我先擔心偽造 但是我現在 也不知道要怎麼處理  我姊在不知情之下 他會不會有事   有方法能補救嗎 拜託  我不想害到家人

會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怎麼作筆錄沒找律師陪同?至於毒品部分,離被驗尿最近是什麼吸的?可以來電討論

萱兒 103-02-17 00:24

被抓前幾天幾乎都有食用 被抓早上就有使用 . 聽起來滿嚴重 因為那時已經慌了

在哪個警局作筆錄

萱兒 103-02-17 00:27

雲林斗六圓環 附近警局

吸食k他命只有罰錢而已,但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是有刑責的,你作筆錄前應該找律師的,現在就只能等看檢方有沒有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來辦你,接到地檢署傳票的後再馬上跟我聯絡吧

萱兒 103-02-17 00:32

如果 警察要辦公務員登載不實 我承認我假借我姊名義做筆錄 是否來的急

就是辦“你”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已經做了,被發現的話,就要上地檢署開庭

萱兒 103-02-17 00:37

未滿是開少年法庭 還是公務員那個醉都是到地檢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6: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承認犯罪且犯後態度良好,均有請求緩起訴之空間,若您為未成年,將移送少年法院,由少年調查官進行審前調查,再進入少年法院法官之審理程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使用你姐姐相關身分資料 確實可能會有偽造文書相關問題   2.警方應該還是會先傳喚你姊姊開庭  然後將來可能勘驗警詢筆錄  確認製作筆錄之人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你的部分因為仍屬少年  是否一定會被移送刑事少年犯罪  還有疑問  也可能適用保護處分相關規定處理

萱兒 103-02-17 18:21

  還有補救方法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4: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坦白犯罪,並表明悔意,應為目前較佳之解決方法。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萱兒 103-06-27 10:38

不好意思可以請問一下嗎案子從去年12.15號到現在6.27號都沒消沒息 是沒事的意思嗎

還是/

妮妮 103-02-16 23:18

今天我搭火車 被一名陌生男子.用生殖器頂我臀部! 我一氣之下轉頭.往他鼻子打下去!之後他開始留鼻血. 之後到了警察局!他說要告我傷害! 我因為被性騷擾因為反擊 屬於正當防衛嗎? 他對我提出的傷害罪是否成立?

在警察局作筆錄的時候.他有坦承他對我性騷擾.如果到法院他來個打死不認帳.請問警察局的筆錄可以當做證據嗎?因為當時火車上並沒有車長以及監視?等等相關攝錄器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 本件性騷擾應屬成立,而您打他的行為確實可以主張正當防衛,筆錄仍可做為證據使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6: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主張對方因性騷擾您,您才採取防衛行為,關於警詢之筆錄,對方若有承認,可主張作為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是可能主張正當防衛 但是否有防衛過當情形 可能還是會有爭議 2.先確定對方在警局是否有承認 並寫進筆錄內容 如果有 這部分將來要否認應該還是有一定難度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5: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得主張正當防衛行為,為是否過當,可再行爭執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蠢 103-02-15 23:48

因為朋友加入 合法的 傳直銷公司

後來因為再公司的 聘階 達到一定水準

成為公司的 講師!

成為公司的講師  就有 "責任義務"

去幫助您底下的人幫助他們  解說公司的 制度

 

---------------------------------------------------

然而 去年12月份

有一次

某位B夥伴 想找他的 C好朋友一起加入  一起打拼

然後找了我 這位 A講師 去幫他解說公司 制度

然而再解說完以後 那位C好朋友

同意加入 並且簽件

在他簽件後

由 B陪伴C 回去 C的家裡

拿錢....(入會費1000$+產品7000$)

不過當時候 C只足夠 給 3000$

不過C 承諾 要在一個禮拜內 補齊 剩下的 5000$

不出所料 C在幾天後

我與B 再度一起去找C

C 依約定 把5000$補齊

(以上給錢地方 皆屬於  公共場所 .... 7-11 、餐廳)

C加入後 一直都沒出來運作

在快接近 傳直銷公司 規定的

14天內 無條件退費 快到的 前兩天

他才提出退款

並告訴B 如果一個禮拜內,不退我錢  我就要報警。。。

然而畢竟合法公司 有一定程序 要退款 也需要時間

我也請 B去跟C告知 退款並沒有這麼快下來

誰知道 C在一個禮拜後 , 電話真的變成"空號"

----------------------------------

事情就這樣 很莫名的 從去年 12月份 到了 今年的1月份 過年前

我們從公司那裏 拿到 C的ˊ家裡電話

然後馬上打給它 要告知 幾天後就可以退錢的事情

C 接到電話 馬上 掛了ˊ我電話

掛掉不久後 派出所 就打給B 告知

他涉嫌"詐欺罪"

 

--------------------------------------

然後C在做筆錄時候 也有提到有 B以外的 朋友陪伴他去

所以我也變成 "詐欺罪嫌疑人"

 

因為我是講師  負責幫忙夥伴們 講解公司制度

和收錢 繳給公司

卻因為這樣 我也有嫌疑

 

不過 在B接到警察通知時

我卻有在幾分鐘前  就打給 C 家裡電話

告知他要退款事情

那就代表 我並沒有  詐欺意思 或者行為。

只是因為公司 處理上 比較緩慢  也因C 在一個禮拜後 真的去停掉手機

造成我們ˊ聯絡簿上 才產生這樣的問題

-------------------------------------------

(※在警察局時 已經當下歸還 8000+個人資料)

C的ˊ媽媽坦誠 只想要回錢+個人資料 不想提告 或上法院

不過因為 C的媽媽 因為各人因素 不問清楚 卻去提告 造成這些事情......

--------------------------------------------

如果這件案子 如果 是 C敗訴 或者 不起訴處分

我可以 提告C 啥罪名?

 

因為 C這件事情  害我無心工作 更因為這樣 我從那時候

就天天熬夜 睡不著覺 更慘的是 我還去 掛精神科

根本都快 煩 受不了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6 00:14

您好

由於A與B有表示即將退款

所以沒有不法所有意圖

不會構成詐欺

C若具有使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意圖

而報警的話

有可能涉及誣告罪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1.詐欺罪需要有不法所有意圖才會成立   如果只是單純投資所涉及相關退費糾紛  應該是民事責任的問題   要成立詐欺罪機會不高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詐欺罪須有相關詐欺故意,若僅涉及投資糾紛,似為民事糾紛。故您應提出您無詐欺故意之相關證據,並說明僅為民事投資糾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蠢 103-02-15 23:27

因為朋友加入 合法的 傳直銷公司

後來因為再公司的 聘階 達到一定水準

成為公司的 講師!

成為公司的講師  就有 "責任義務"

去幫助您底下的人幫助他們  解說公司的 制度

 

---------------------------------------------------

然而 去年12月份

有一次

某位B夥伴 想找他的 C好朋友一起加入  一起打拼

然後找了我 這位 A講師 去幫他解說公司 制度

然而再解說完以後 那位C好朋友

同意加入 並且簽件

在他簽件後

由 B陪伴C 回去 C的家裡

拿錢....(入會費1000$+產品7000$)

不過當時候 C只足夠 給 3000$

不過C 承諾 要在一個禮拜內 補齊 剩下的 5000$

不出所料 C在幾天後

我與B 再度一起去找C

C 依約定 把5000$補齊

(以上給錢地方 皆屬於  公共場所 .... 7-11 、餐廳)

C加入後 一直都沒出來運作

在快接近 傳直銷公司 規定的

14天內 無條件退費 快到的 前兩天

他才提出退款

並告訴B 如果一個禮拜內,不退我錢  我就要報警。。。

然而畢竟合法公司 有一定程序 要退款 也需要時間

我也請 B去跟C告知 退款並沒有這麼快下來

誰知道 C在一個禮拜後 , 電話真的變成"空號"

----------------------------------

事情就這樣 很莫名的 從去年 12月份 到了 今年的1月份 過年前

我們從公司那裏 拿到 C的ˊ家裡電話

然後馬上打給它 要告知 幾天後就可以退錢的事情

C 接到電話 馬上 掛了ˊ我電話

掛掉不久後 派出所 就打給B 告知

他涉嫌"詐欺罪"

 

--------------------------------------

然後C在做筆錄時候 也有提到有 B以外的 朋友陪伴他去

所以我也變成 "詐欺罪嫌疑人"

 

因為我是講師  負責幫忙夥伴們 講解公司制度

和收錢 繳給公司

卻因為這樣 我也有嫌疑

 

不過 在B接到警察通知時

我卻有在幾分鐘前  就打給 C 家裡電話

告知他要退款事情

那就代表 我並沒有  詐欺意思 或者行為。

只是因為公司 處理上 比較緩慢  也因C 在一個禮拜後 真的去停掉手機

造成我們ˊ聯絡簿上 才產生這樣的問題

-------------------------------------------

(※在警察局時 已經當下歸還 8000+個人資料)

C的ˊ媽媽坦誠 只想要回錢+個人資料 不想提告 或上法院

不過因為 C的媽媽 因為各人因素 不問清楚 卻去提告 造成這些事情......

--------------------------------------------

如果這件案子 如果 是 C敗訴 或者 不起訴處分

我可以 提告C 啥罪名?

 

因為 C這件事情  害我無心工作 更因為這樣 我從那時候

就天天熬夜 睡不著覺 更慘的是 我還去 掛精神科

根本都快 煩 受不了了..........

 

kcnny 103-02-15 03:20

如題

還沒有去派出所進行筆錄

有沒有什麼方法能撤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在警察通知製作筆錄時,在筆錄中表示不欲追究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1.如果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  警方是否會依法偵辦可能還是要看情形而定   並非報案表示不追究  警方就無法進行偵查程序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至派出所做筆錄時,跟警察說明撤銷之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蛇 103-02-14 23:37

我因沒注意到存摺、卡片及密碼(寫在存摺後方面)沒注意到帶出門導致遺失,東西不見了也不以為意….

帳戶裡面有存放一些積蓄在,去年10月因為家裡人要求要將帳戶統一收好(那時有注意到存摺跟金融卡找不到 但當時一直以為因該還在房間某處 慢慢找就好好 可是遲遲找不到),就當我到銀行要報遺失時,才發現我的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被凍結了),當時就有警察局的警員帶我去警局,那時我才知道我的帳戶被犯罪集團拿當人頭帳戶,有一個被害人被詐騙了2筆合計5萬5千元的金額。現在全部帳戶都被凍結。也因此不能去面試找工作,因為無法提供薪轉的帳戶資料...

目前被當成詐欺幫助犯(我是被告),目前開過偵查庭訊問

1/12到地方法院偵查庭偵訊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法官不採信我的說詞,說這不合邏輯 ….. 我想也是(因為誰會把存摺跟金融卡放一起,然後一起遺失,因為密碼是我家人怕忘記抄在存摺後面(這點我家人有跟一開始偵辦的警員 跟偵查隊的警員強調....但這是事實,雖然正常人都不信…)

我有個問題(Q:) 也問過偵辦的警察 偵查隊的警員 檢察官 可是他們都回答我說 這不關我的事 我問這些有甚麼用

 

Q:當天晚上9點4x分匯款 晚上10點左右就向警察報案(這不會太怪怪的嗎 )偵辦的警察說這是犯罪集團常用手段 !!?? 不了解 ,再問你都這麼說了,為什麼還說我有罪? 可是在那之後,可是在那之後,可是警察卻很不耐煩的對我說:你有玩沒玩啊  能否安靜點 !!!

Q:被害人也有聲明,他在網路購買夾克(5萬多元的夾克)因為匯款方式有問題要求他要聽從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ATM)才能解除可是他在作筆錄時,就當他察覺 被詐騙時報警 可是他只提供當時ATM出來的收據就指名我騙他的錢,卻連賣場名稱、賣家資料、連絡方式都沒提供( 這不是更怪  我甚麼知道 偵辦的警察有給我看過被害人所做的筆錄,還問我有甚麼話要說,可是我說他卻不受理)   只說因為個資法的關係所以不能提供,甚麼都沒提供只單憑ATM收據就認定我騙他的錢 (也沒想到警察也受理 也沒有覺得很奇怪的地方)

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我只希望能盡早把此事,趕快找工作

可是跟一些懂法律的人談過,他們都說花錢了事,因為幾天後要跟被害人做調解,可是和解的話不就代表我認罪了嗎? 如果調解該怎麼談論比較好?


(文有)
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嫌,請依同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附記事項: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式處理
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
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
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請問這個案件是否可以再作做任何的上訴或其他辨解..(例:法律基礎應以無罪論,雖有被告說詞有違常理,但法官沒有證劇可以證明我幫助犯罪集團,這樣可以判刑嗎?)

 

 在此先感謝律師們的解惑,對於我們這些沒錢的小老百姓,真是很大的幫助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一審判決後,仍可以再提起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2-15 17:29

大大 你好 這種帳戶詐的案件 太常見了

本人身邊有許多朋友都有遇到 雖然有一部分也是被判幫助詐欺

但還是有不少成功處理的例子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1.如果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你是否已經認罪  2.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表示還沒判決  相當於檢察官起訴而已  所以你需要確定是否已經判決  如果已經判決  才有上訴的問題  3因金額不大  是否願意跟被害人和解  換取緩刑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判決,可加以上訴,提出您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之故意,惟亦可考慮若金額不大,可和解之,節省訴訟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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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河 103-02-14 12:01

您好:

因我女朋友認為香奈兒沒有在賣束鞋帶,所以不是賣香奈兒的商品只是圖形一樣,拍賣標題上寫"雙C香奈兒風"但賣場內容並無標示是香奈兒的商品,所以完全不知這樣會違反商標法,被多名警察購買(經查購買人地址獲知),現已經有台南玉井分局偵查佐,電話告知觸犯商標法,已經將所有觸法商品下架,請問這樣會被所有有購買的警察叫去做筆錄,然後交給檢察官辦嗎?還有這樣是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販賣仿冒商品」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1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公平交易法第20條規定:事業就其營業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不得有左列行為︰一、以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商標、商品容器、包裝、外觀或其他顯示他人商品之表徵,為相同或類似之使用,致與他人商品混淆,或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使用該項表徵之商品者。二、以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標章或其他表示他人營業、服務之表徵,為相同或類似之使用,致與他人營業或服務之設施或活動混淆者。三、於同一商品或同類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於未經註冊之外國著名商標,或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使用該項商標之商品者。次依公平交易法第35條規定:違反第十條、第十四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一條規定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而逾期未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或停止後再為相同或類似違反行為者,處行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河 103-02-14 13:3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公平交易法第20條規定:事業就其營業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不得有左列行為︰ ... (恕刪)

謝謝房律師的回答,商品都已經下架沒賣了,所以這樣就不會觸犯公平交易法了嗎?還有犯仿冒商品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14: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人告發該行為或對該行為提起告訴,仍有觸法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4 14:16

關於您的問題初步了解答覆如下,供您參考:
依照事實來看,應屬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的確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販賣仿冒商品」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小河 103-02-14 14:23
回覆 蘇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的問題初步了解答覆如下,供您參考:
依照事實來看,應屬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 ... (恕刪)

謝謝蘇律師的回答,我女友已經有去電問該名警察,該警察有說過去作筆錄即可,小案件不用擔心,他們是因為香奈兒要他們查的,通常都會緩起訴,然後罰個錢。謝謝律師們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警方的話並不可盡信,因為最終是否給予緩起訴是由檢察官在決定而非警察,此種案件仍可能會起訴,端視偵查中如何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法律問題之管道,謝謝

小河 103-02-14 15:0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警方的話並不可盡信,因為最終是否給予 ... (恕刪)

嗯,謝謝您的提醒。

 1.如果有商標相同或類似使用於相同的物品販售  確實可能屬於仿冒商標的問題   2.刑事部分警察局會先行傳喚問筆錄   案件後續會送地檢署  檢察官應該會詢問是否有和解可能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河 103-02-14 19:55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有商標相同或類似使用於相同的物品販售  確實可能屬於仿冒商標的問 ... (恕刪)

嗯,謝謝您的解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7:03

您好,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為您服務,是本所的榮幸。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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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豪 103-02-13 20:43
我有關一些問體想請假妳

 

 

 

就是有一個17歲的學生在104人力銀行上找到一個管理網拍工作

 

於是學生就跟那個人聯絡 得知說還有職缺 於是繼續聊了下去

 

之後那個僱者說如果要這個工作 必須要幫忙她一件事

 

就是要幫他把那個奇摩拍賣網站升級為安心賣家

 

需要學生的銀行提款卡.存摺影本和身分證影本

 

於是那個人答應 然後把東西寄去給那個僱者

 

僱者也跟他談好說一個月22000的薪水聘請他

 

學生也給他她的郵局帳號 方便會薪水給學生

 

也答應學生寄去之後會先給學生2000塊訂金

 

寄去之後 她才說需要密碼 他想說只是升級而已 而且裡面也沒錢

 

就把密碼給她

 

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他 幾天之後

 

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才知道他的帳戶被盜用

 

詐騙集團拿去當騙人的帳戶

 

學生被已詐欺的罪名被起訴

 

之後學生先到警局作筆錄

 

但他學生害怕自己被告 被抓去關

 

然後聽人家說提款卡遺失然後被盜用

 

起訴之後都沒事

 

於是在做筆錄時跟警官說是自己提款卡遺失掉的

 

而密碼是寫在提款卡的後面的

 

之後過了2個月 地檢署查到說是已寄出的方式

 

但他是請他的朋友寄出的

 

結果在一個月後就要開庭了

 

現在學生不知道是要用怎樣的說詞

 

是用筆錄那樣的說詞? 然後說是別人撿到的寄出去 但就變成說學生的朋友也會有事

 

還是可以翻供 把事實講給她們聽 那會受到什麼裁判?而他的朋友會有事嗎?

 

如果翻供(學生17歲) 那會怎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6: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幫助詐欺故意及幫助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定豪 103-02-13 20:42
我有關一些問體想請假妳

 

 

 

就是有一個17歲的學生在104人力銀行上找到一個管理網拍工作

 

於是學生就跟那個人聯絡 得知說還有職缺 於是繼續聊了下去

 

之後那個僱者說如果要這個工作 必須要幫忙她一件事

 

就是要幫他把那個奇摩拍賣網站升級為安心賣家

 

需要學生的銀行提款卡.存摺影本和身分證影本

 

於是那個人答應 然後把東西寄去給那個僱者

 

僱者也跟他談好說一個月22000的薪水聘請他

 

學生也給他她的郵局帳號 方便會薪水給學生

 

也答應學生寄去之後會先給學生2000塊訂金

 

寄去之後 她才說需要密碼 他想說只是升級而已 而且裡面也沒錢

 

就把密碼給她

 

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他 幾天之後

 

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才知道他的帳戶被盜用

 

詐騙集團拿去當騙人的帳戶

 

學生被已詐欺的罪名被起訴

 

之後學生先到警局作筆錄

 

但他學生害怕自己被告 被抓去關

 

然後聽人家說提款卡遺失然後被盜用

 

起訴之後都沒事

 

於是在做筆錄時跟警官說是自己提款卡遺失掉的

 

而密碼是寫在提款卡的後面的

 

之後過了2個月 地檢署查到說是已寄出的方式

 

但他是請他的朋友寄出的

 

結果在一個月後就要開庭了

 

現在學生不知道是要用怎樣的說詞

 

是用筆錄那樣的說詞? 然後說是別人撿到的寄出去 但就變成說學生的朋友也會有事

 

還是可以翻供 把事實講給她們聽 那會受到什麼裁判?而他的朋友會有事嗎?

 

如果翻供(學生17歲) 那會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該同學無法舉證證明受騙的證據,則仍會被依幫助詐欺來判刑,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必須提出相關您亦是受詐騙者之被害人證據,無幫助詐欺故意或詐欺故意,避免被認定成立幫助詐欺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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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刑事被告翻告是不會另外有刑責的  只是講的話可信度就會有疑問   2.涉及幫助詐欺  還是需要證明確實沒有幫助詐欺犯意  不知道提供帳號會被做不法使用   需要自己提出相關證明   例如對話資料 求職資料等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說明您無詐欺故意等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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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豪 103-02-13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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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那個僱者說如果要這個工作 必須要幫忙她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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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答應學生寄去之後會先給學生2000塊訂金

寄去之後 她才說需要密碼 他想說只是升級而已 而且裡面也沒錢

就把密碼給她

之後就再也聯絡不到他 幾天之後

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才知道他的帳戶被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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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被已詐欺的罪名被起訴

之後學生先到警局作筆錄

但他學生害怕自己被告 被抓去關

然後聽人家說提款卡遺失然後被盜用

起訴之後都沒事

於是在做筆錄時跟警官說是自己提款卡遺失掉的

而密碼是寫在提款卡的後面的

之後過了2個月 地檢署查到說是已寄出的方式

但他是請他的朋友寄出的

結果在一個月後就要開庭了

現在學生不知道是要用怎樣的說詞

是用筆錄那樣的說詞? 然後說是別人撿到的寄出去 但就變成說學生的朋友也會有事

還是可以翻供 把事實講給她們聽 那會受到什麼裁判?而他的朋友會有事嗎?

如果翻供(學生17歲) 那會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該同學無法舉證證明受騙的證據,則仍會被依幫助詐欺來判刑,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必須提出相關您亦是受詐騙者之被害人證據,無幫助詐欺故意或詐欺故意,避免被認定成立幫助詐欺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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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刑事被告翻告是不會另外有刑責的 只是講的話可信度就會有疑問 2.涉及幫助詐欺 還是需要證明確實沒有幫助詐欺犯意 不知道提供帳號會被做不法使用 需要自己提出相關證明 例如對話資料 求職資料等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相關求職資料等,證明您無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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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蔔 103-02-13 16:56

想詢問一下

朋友經色情簡訊撥打叫小姐到汽車旅館性交易,雞頭宣稱旗下的小姐皆為滿18歲、而且都是自願出來做的,因此價碼都比較高。

朋友因為沒經驗也不知行情就跟該雞頭叫了小姐到汽車旅館。小姐一來就先收走8200元,因為朋友也非常緊張害怕,過程中未跟該女子說太多話,但有問她幾年次的,小姐回答80年次,故很明顯滿18歲!但朋友過度緊張因此沒了慾望,雖然有做但提前讓他先離開。

隔一天接到警方通知,告知該女孩只有17歲,要他去警局。朋友立即前往,在筆錄過程中坦承有性交有問對方年齡,而對方回答80年次。

請問這樣會被判刑嗎?應如何處理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7: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兒少條例第22條第2項:「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是此,若您有認為對方滿十八歲之相關證據,似可提出加以主張之,以避免成立該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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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跟未滿18歲人性交易  應該有違反兒少條例的問題  2.主要看行為人是否真的不知對方年紀  向你說的如果是透過媒介性交易  這部分對你朋友應該相對有利  可是否可以提出相關對話紀錄   3.不然就要看對方女生  外型打扮上是否讓人無法真的判斷其年紀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對方之外刑照片,或媒介者之說明,證明您主觀上認知對方滿18歲。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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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米 103-02-13 13:43

本人已經26

近期網路交友認識了一個女生 資料是18歲

後來她告訴我她才15.16(實際年齡14歲)

但是我當時並沒有很在意她幾歲,但是在認知方面我都是認為她16歲以上

對話紀錄我回去勘查也有說明我大她10歲的文字 兩次

後來跟女方聊天互有好感成為男女朋友,過程中有跟他比較鹹溼的對話

然後相約第一次見面要去開房間,一結束不到半小時她母親已經報警

她母親說看過她女兒的筆錄差點暈倒,打電話給我說我盡然要求她口交並且進房就把她衣服脫光,顯然不符合事實

我所有的對話紀錄都留著,也把當天的情況用盡腦筋回想最詳細的細節

事後發現她未成年且才14未滿15 我願意認罪賠償道歉 但她母親堅持提告

我還有辦法訴請檢察官緩起訴 或是法官緩刑的機會嗎?

我很害怕,本人沒有前科,先感謝律師答覆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3 14: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你認為對方已經滿16歲,則可以主張無罪抗辯。

2、與未滿16歲之人性交,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您認罪、且與對方達成和解,亦無前科,則可以請求法院給予緩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4: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提出您認為對方為16歲以上之相關證據,如對話紀錄或自我介紹或相片等,似仍有機會可主張無罪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看起來應該是明知對方年紀  對方已經多次告知   這樣還要主張不知道真實年紀  可能有點困難   2.涉及與少女性交罪  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   如果有和解  確實是有機會緩起訴或是緩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傑米 103-02-14 11:4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首先謝謝曹律師回覆,一開始她資料是18歲,我問她念哪裡高中還是大學,她說"我念國中,其實才15-6歲",我有傳一個驚訝的臉,但是我當時真的沒很在意她年紀,後來也只記得她是16歲,爾後的紀錄中我也有跟他提到兩次,我大妳10歲的文字紀錄,本人目前26,這樣算是對我有利還是不利呢? 第二個問題想問曹律師,我心中想法真的是認為她16歲,我也立場很堅定這點我不會認,但是我事後知道她才未滿16歲我很後悔想跟對方母親和解,但是對方母親堅持說要告死我不和解,說家裡很有錢不缺錢,她說妳跟我談到錢我就會生氣,也不願意把女兒嫁給我,但是我真的很有誠意,也願意盡力彌補,這樣還有機會緩起訴或是緩刑嗎?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提出

傑米 103-02-14 11:51

首先謝謝房律師回覆,一開始她資料是18歲,我問她念哪裡高中還是大學,她說"我念國中,其實才15-6歲",我有傳一個驚訝的臉,但是我當時真的沒很在意她年紀,後來也只記得她是16歲,爾後的紀錄中我也有跟他提到兩次,我大妳10歲的文字紀錄,本人目前26,這樣算是對我有利還是不利呢? 第二個問題想問曹律師,我心中想法真的是認為她16歲,我也立場很堅定這點我不會認,但是我事後知道她未滿16才14歲我很後悔想跟對方母親和解,但是對方母親堅持說要告死我不和解,說家裡很有錢不缺錢,她說妳跟我談到錢我就會生氣,也不願意把女兒嫁給我,但是我真的很有誠意,也願意盡力彌補,這樣還有機會緩起訴或是緩刑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4 16: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可以提出您所提到的對方標示是18歲的資料。

2、倘若您無法提出證據證明您認為對方是18歲的更有利的證據,則可能要有認罪的準備,當然本文也建議您還是應該在開庭前尋求正式的法律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須陳述您仍堅定之認為對方18歲,針對對方說在讀國中,只認為在裝年輕,開玩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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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澄 103-02-13 12:56

妳好 想跟請教一下 我因為有玩遊戲跟人產生詐欺問題 當初跟他購買時候 因為一些因素脫了一點時間 後來有答應他 哪時候要給他錢也有給他 匯款給他當天也有跟他聯絡他也有回信說 有收到了 結果還是收到警察局通知到案做筆錄去年也到警察局 做過筆錄 可是再今天 還是收到了 法院開庭的通知單 請問這樣 會有事情嗎? 錢給他時 他也沒有撤銷 警察找他過去做筆錄 他也都沒有過去 才會產生現在要開庭的事情 請問要怎解決

手上僅剩下 當初匯款給他的單據

 1.如果只是因為交易產生糾紛  後來也確實有履約  應該是民事糾紛問題   2.因為對方提告詐欺 屬非告訴乃論案件  沒辦法撤案的   3.開庭時你可以陳報你的匯款單為證據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澄 103-02-13 13:10

謝謝律師 目前事比較想瞭解 這樣子會有事情嗎.......

畢竟我錢都給他了  也不是真的要騙他 是因為那陣子比較忙...

我也沒失聯 最後一次通話時 有跟他保證 當禮拜五前匯錢給他

因為匯款之後 我就沒再與他聯繫 隔了 三個月才被通知做筆錄

做完之後 他也都沒到警局 也沒出現 請問 開庭時候 他會到場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不會到場,但您可具狀向法院說明您已與對方和解且您亦無相關詐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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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對方報案前就給對方了  要成立詐欺實在很困難   2.對方提告檢察官也會傳喚他  但是否同一庭一起訊問  就要看檢察官辦案方式  未必會同一庭訊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澄 103-02-13 13:51

謝謝 張律師律師 給我的建議

 不會 如果有需要可以再行發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仍有相關疑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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鮪魚 103-02-13 07:48

我當初因為在網路上賣東西沒按時給她東西,然後他打165詐欺,因為他那時在他那邊
有做筆錄做完他們送文件到桃園時候我匯環給他了他也通報上去說 我已環款 他們那邊警察
說 要看我們這邊警察怎麼處理 我12月底有做筆錄順便去解警示 但是今天我收到傳票
可是我們當初只有fb對話和解 我也有證據說 他有收到 我匯款單也在 那我還要去準備甚麼
可以去警局調筆錄的麻?還是?要怎麼做 ?我才19歲
我真的很害怕被關 可是我們沒有和解書 只有fb紀錄證明他收到根匯款單
我開庭會不會被關 .........
還是只是罰金 ?  有人說只是跑完那程序沒事的 ...  可是我還是擔心

沈恆 (沈律師) 103-02-13 09:06

您好!詐欺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並不是和解還錢就當然沒事。您可能要向檢警說明沒有詐欺犯意,至少要能合理解釋為何收了錢不按時交貨?為何等對方提詐欺告訴後才還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鮪魚 103-02-13 09:1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詐欺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並不是和解還錢就當然沒事。您可能要向檢警說明沒有詐欺犯意,至少要能 ... (恕刪)

 因為我真的不是故意欺騙他  .

那要怎麼說呢 ?  會不會被關 ? 還是有刑責 ?

刑法第339 條詐欺罪之成立,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為要件。所謂以詐術使人交付,必須被詐欺人因該詐術而陷於錯誤,若其所用之方法,不能認為詐術,亦不致使人陷於錯誤,即不構成該罪(最高法院46年臺上字第260 號判例可資參照)。刑法第339 條之詐欺罪,係以行為人於客觀上施用詐術使人陷於錯誤,並於行為之初,即以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或意圖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為其構成要件,至於民事債務當事人間,若有未依債務本旨履行給付之情形,在一般社會經驗而言,原因非一,其因不可歸責之事由無法給付,或因合法得對抗他造主張抗辯而拒絕給付,甚至債之關係成立後,始行惡意遲延給付,皆有可能,非必出於自始無意給付之詐欺犯罪一端,又刑事被告依法不負自證無罪之義務,苟無足以證明其債之關係發生時自始故意藉此從事財產犯罪之積極證據,自難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54 條之規定,以被告單純債務不履行之客觀事態,推定被告自始即有不法所有之意圖而施用詐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說明您無相關詐欺故意,且亦已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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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匯款  不代表已經和解  和解需要意思表示一致  這部分你要提出證明應該會有點困難   2.開庭時至少先行陳報匯款資料 跟FB對話紀錄  這部分屬於對你有利證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向法院陳報Fb之對話紀錄及匯款紀錄,主張您與對方已達成和解之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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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03-02-12 15:58

之前在聊天室約過ㄧ個!不知道對方未成年!

當時去警局作筆錄!拿照片給我看!我還認不出是誰!

電話沒記也不知道是誰!通話紀錄找到我!還有手機位置說當我的的位置跟他的位置在一起!

那時真的不知道是誰所以都否認!

但後來回家有印象是哪個 但又步確定!

第一次去檢查庭我也都否認!最近收到起訴書了!

我可以要求女方出面對質嗎?不確定是不是我想的那個!

當時女方說他有18歲!看起來也不像未成年!

筆錄時警察也說她跟每個都這麼說!

兒少性交易是16以上18以下?

只從女方證詞說我跟她有性交易!跟手機位置兩個在一起!通話紀錄!

這樣就證明有性交易!證據未免也太...

我可以請求法官調查有利直接證明有發生關係嗎?

增取無罪的機會大?緩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已經遭起訴,則應盡速聲請閱卷,審視卷內之證據資料為何,您也可以聲請傳喚該少女出庭詰問,但刑事閱卷,原則上需委由律師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類似案件如果真的不知道對方年紀  檢察官是有機會緩起訴處分的  如果你當時有承認發生性交易  但不知年紀   2.現在你否認有發生性交易  可能評價上會對你較不利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法律小學生 103-02-12 22:29

大大你好  先前我身邊的朋友 也是去爰交時

發生相同的問題 女生也是騙他滿十八歲

弄的上了法院 但後來還好有順利解決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被起訴,建議您儘快委任律師閱卷,了解目前檢方之證據有哪些,是否可證明您真有與對方從事性交易,若證據不充足,似仍有爭執之機會,及您是否有對方告知已滿十八歲之相關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可先把本件的起訴法條貼出來,這樣律師或許才有辦法幫您進行初步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1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經被起訴,應盡快委任律師律師討論訴訟策略。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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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怡菱 103-02-12 13:46

律師,您好:

我朋友喝酒後機車回家,途中卻撞到行人,當時雙方均送醫救治,目前也都已出院(我朋友已付清對方醫藥費),機車也已修理好。做筆錄時,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告知雙方均有責任:我朋友酒駕(0.8)、對方(行人)穿越馬路時紅燈。目前正等待調解委員會調解中。

請問:應如何歸屬雙方的責任酒駕一方全錯嗎?合理的賠償費用應如何談呢?

廖淑華 (廖律師) 103-02-12 17:16
回覆 阮怡菱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朋友喝酒後機車回家,途中卻撞到行人,當時雙方均送醫救治,目前 ... (恕刪)

責任歸屬部分可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由車輛鑑定委員會認定過失比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及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宇 103-02-12 12:41

想請教律師,我最近在網路認識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相約見面後因一時衝動跟這名少女發生關係(沒有性交),之後沒幾個禮拜警方打給我說要約談,對方說有發生性關係,我很確定沒有,但是我要如何證明??

之後警方留下我的資料說我可以走了,那我現在是要等通知作筆錄還是等傳票??

請問這樣會被判什麼樣的刑責,我沒有前科,只是因為一時的衝動事後也很後悔,不知道有沒有機會向法官求情給予緩刑,我有正常的工作,不想讓家人知道,也不想因為這樣毀了生活,請律師先生給予我意見,謝謝您

你到警察作筆錄了嗎?有承認?還有你幾歲?你的發生關係指的是?可電話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2 13: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謂的發生關係是指?此部份會直接影響到舉證跟適用的法條,請詳述。

2、倘若確實遭判與未滿16歲人合意性交,可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您認罪且和解,又沒有前科,則緩刑之機會是有的。

 1.縱使沒有性交行為  至少聽起來也有猥褻行為  這部分應該會涉犯刑法與少女性交或猥褻相關罪名   2.如果有和解  取得被害人原諒  被害人法代也不追究  應該是有機會緩起訴或是緩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法律小學生 103-02-12 22:46

大大你好 這種與未犯十六歲少女發生關係的案件

本人身邊許多友人 都有遇過(多數是因為爰交)

雖然判刑率很高 但也是有不少完善處理的例子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您說無性交,則是否構成猥褻,可加以爭執之。及您有無認知到對方為未滿16歲之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張先生 103-02-12 02:05

約一年前我在桃園刊登網拍販售一個lv包包18000元當時有一名基隆買家得標另一個包包他沒標到 卻說他想買 我就賣他另一個lv包包他得標的包包就沒完成交易收到後買家說是仿冒品要我退款後就還我包包我說你確定你沒買真退假? 他說他有綠影存證當我退款後 他卻說已經送去報案 無法和解 包包以被法院扣押證據
問題一 他報案提供的網拍照片 不是我賣他的同一個包包 檯面上我們並沒有完成交易 只是私下協議的交易 這樣就非公開成列販售 能構成商標法嗎?問題二 筆錄我有承認跟他完成包包交易 也說是lv正品才賣他 但是他要如何證明他送去鑑定的假包就是我當時寄出的?請他提出他當時說的錄影他無法提供 但是起訴書上面對方有一證人證明說就是我寄的光有證人 就能定罪? 難道不會做偽證? 難道不會買真退假?我能確定這包包在當時寄出的時候 上面沒有我的指紋 我能申請鑑定嗎? 此為有利證據嗎? 如果沒指紋 是不是就不能證明是我給他的 我就能無罪 如果有指紋 我還有別的方法辯論嗎問題三 當時我就有先退款了 就代表非施以詐術取財 還能用普通詐欺起訴我嗎?問題四 起訴書中完全沒提到 已退款的相關敘述 我該如何申訴權益
這案件我有罪跟無罪的比率各是多少?
日前剛收到普通詐欺起訴書 商標法因為較輕刑責所以合併無起訴 請問接下來我該如何進行相關行續  謝謝

補充 那有沒有可能普通詐欺罪罪證不足不成立後又退而用商標法起訴我?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2 02:2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詐欺取財的部分

由於您有退款

並無不法所有的意圖

成立的可能性不大 

但其他部分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確保您的權益及提供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來電諮詢

 1.如果對方可以提出雙方交易過程相關紀錄  以及扣案的包包   實務上確實就可以認定有違反商標法的問題   2.至於你的疑問  可能比較屬於你要提出的證明   除非真的證明當時要購買的確實屬於真品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8: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有退款,似無詐欺犯意,可主張無詐欺之故意,不成立詐欺罪。就商標法之部分,您似必須提出相關證明,證明您確信該為真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諾小威 103-02-11 13:18

各位律師好,我在昨天2014/02/10 收到一張中壢地方法院寄來的掛號

裡面附了一張民事訴訟單,我在2012/01/10時

在一條單行道路口,跟左轉相撞,事件發生前我是逆向行駛,

但是事件發生當時,我是靜止狀態(我在等紅燈),一台左轉車,

迎面撞上我,我被撞倒在地後,他並沒有馬上停車

致使我的左腳腳掌被他的左前輪壓住,他下車後才發現車輪還在我腳上,

隨後回車上倒車,之後他報警處理,警察與救護車一起到達,之後我就在醫

院了,那個駕駛說他會請他的保險公司處理,因為當時我還是學生,我也不

知道要和解什麼等等等...然警察也未對我做筆錄,只在醫院詢問我是否知道

那條路是單行道,我答 我知道,之後去找處理的員警 問他是否一定要作筆錄

(因為我當時要上課又要打工),警員說可以不用做,我們私下和解就好,

我也就沒有做筆錄了,而撞我的駕駛也說會給保險公司處理,我以為他保險

公司賠他前這樣這樣,結果現在他的保險公司來跟我全額求償民事訴訟

上只有附該駕駛的修車價錢單以及車子毀損照片,並沒有交通事件裁決所的

報告書也沒有案發當時的照片之類的...

我的問題是如果到時要上民事法庭我可以有什麼主張嘛 ?

因為我是被撞的雖然我違規在先,可是我的車跟我的人也都有受傷,

我記得車禍會有肇責的比率,我認為不該由我負擔全部責任...

謝謝各大律師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1 17: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當初沒有報案,則不會有事故出判表(也就是肇責判斷報告)

2、倘若您要主張對方也有過失,您必須提出相關的證據證明對方過彎的時候沒有注意路況,法院才會採信。

諾小威 103-02-11 17:3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當初沒有報案,則不會有事故出判表(也 ... (恕刪

謝謝律師,我剛剛有去派出所,當時有給我三聯單,只是兩年前,可能弄丟了。

有一個報案編號,好像可以查到。

關於我如果要求償醫療的部分,是否已經過了追溯期?? 是兩年嘛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1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有報案,還是可以嘗試請承辦員警調閱相關資料。您可以自請申請,或是請求法院調閱

2、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是兩年,原則上除非對方曾經事後承認或承諾,否則對方可以提出時效抗辯。

諾小威 103-02-12 11:2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有報案,還是可以嘗試請承辦員警...

 

哦...請問時效抗辯的意思 ? 因為他現在寄來也已經超過2年 可是員警是說

有可能他在期限前就已經送出去申請了,只是寄到我們手上已經又一個多月後,

那這樣對我們很不公平阿,現在等於他已經做好準備,而我們收到這個的時候已經

過了追溯期...他這中間通通沒有聯絡我耶...也沒有寄什麼相關的東西...

謝謝律師的回答,只是我現在還是不知道怎麼辦,賠錢是小事,只是只因為保險公司比較懂

也許就特別在追溯期之前弄這招,感覺很像他們要刻意搞我,因為當時我跟當時人是沒有和

解沒有錯,問題是我跟他都有損失,想說就摸摸鼻子算了,他時我受傷他也就來醫院看我一下之後就完全沒聯絡了...,現在又在搞這齣,很無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6: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就您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似已超過。對方之時效雖未超過,仍得主張,但您亦得爭執過失比例之分擔,而減少您的賠償額度。若對肇事責任歸屬有疑義,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肇事責任分析,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數額。以上供您酌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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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小威 103-02-13 09: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就您的損害

 

 

請問我3/4調解如果不成,保險公司是否可向我提告? 追溯期兩年??

是否如果他向我提告,我也有權利提告 ? 不然他過了追溯期可以告,而我則不行 ?

怪怪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3 11: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時效的部分,這個是你的權利也是義務,因為您沒有主張,在法律上就是需要負不利益,本文甚感遺憾。

2、保險公司理賠完之後,確實可能會行使代位求償。本文建議您於3/4日開庭前還是尋求正式的諮詢較佳。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1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開庭前,委任律師律師討論訴訟策略。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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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錢錢 103-02-11 02:57

我沒前科,只吸食K他命,前天在家被警察衝,驗尿筆錄都做完了,很怕驗尿驗到2級毒品(現在很多K都有摻有的沒的)如果被驗到我要申請戒癮治療機會高嗎,如果要找律師也沒關西

有吸食二級的前科嗎?如果沒有,想要戒癮治療的話,要在檢察官那邊爭取,只有檢察官有權力給戒癮治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吸食K他命  為什麼會驗到搖頭丸  自己是否有施用  應該很清楚   2.如果檢驗結果確實呈現陽性  且為第一次被抓  還是有機會爭取戒癮治療  但原則上需要檢察官裁定前  否則要再改定機會很小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法律小學生 103-02-11 18:58

大大你好 你這用對方法 絕對有申請戒癮治療的機會

身邊多數友人都有成功申請戒癮治療的機會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5: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吸食二級毒品,及您為初犯,則須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聲請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抗告就比較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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