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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gene1112 102-05-06 13:02

您好, 

請教幾個問題, 我於5/1騎大型重型機車(1096cc)行駛於台北市延吉街(由南往北), 晚上21點多,行駛在延吉街228巷的汽車往延吉街上突然開出來, 當時我時速約20K/hrs, 原本認為他會禮讓我,但是他卻未減速,因此我為了閃他,我向右倒下(犁田),重機在地上刮了很大的行跡,我雖未立即皮肉流血但是右膝和大腿有痠痛的現象,此時汽車當下只讓副駕駛下車, 正駕駛將汽車開走, 我立即報警, 直到派出所員警和交通事故處理的員警到場, 原本的車子才回到事故發生處.之後就酒測+筆錄.但是因為我與他沒有碰撞,因此正駕駛做完筆錄就走了.之後我做完筆錄就到附近的國泰醫院急診確認有擦傷挫傷並開立證明. 請教:1. 沒有碰撞的話, 汽車駕駛者就沒有交通事故責任嗎? 2.重機的行使範圍與一般普通機車一樣嗎?汽車雖沒撞到我重機,法院是否能判定已經侵入我重機的行使範圍呢? 3.因為我重機是租賃,會有物品賠償問題,這樣的話, 我能夠向他提出物品修繕賠償嗎? 4. 因為沒碰撞我能提出傷害告訴嗎? 謝謝!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17:58
回覆 jagene1112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教幾個問題, 我於5/1騎大型重型機車(1096cc)行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重機比照汽車,即使沒碰撞,只要是有因果關係可以證明是對方有錯,就可以提出告訴。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1.車禍事件中,有無碰撞並非認定要負責之唯一因素,重點在具體個案中有無過失而導致車禍的發生.2依本件所述,建議應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另可請求醫療費用及財物損害之賠償.3.此種案件,因細節繁雜,且涉及調解,建議尋求律師協助,較能達成目標.

ColdKing 102-04-29 15:51

我是直行車,對方轉彎車

雙方皆是機車車輛

當日晚上我直行騎車要前往目的地

此時前方100多公尺的紅綠燈紅燈狀態

左前方的休旅車有減速

我以為該車輛是要減速紅燈

當時視線遮蔽的關係

加上我前方視野是乾淨的

我沒看到對向車道有輛機車想要雙黃線迴轉

但是當我經過車輛右側

突然一台對巷轉彎而來的機車出現在我前方

由於距離太短剎車還是撞上對方

遭我撞到的違規轉彎車

車上有輕微擦傷

車體都有損毀

對方一直要拿過失傷害罪來告我

目前事情已經過一個月

車禍初檢表也已經拿到

上面可能肇因有對方違規左轉和我有超速可能

實際違規事實那邊只有對方的雙黃線違規左轉

這是對方自己在做筆錄的時候親口承認

請問在調解委員會的時候

我該怎麼處理跟對方告知路權相關的權益

由於我有保第三人責任

因此第一時間有請保險公司出面協助處理

但是還是想獲得較多的資訊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車禍目前有做成初步分析表,您可以請求應送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以釐清雙方的過失比例,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oldKing 102-04-29 17:2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車禍目前有做成初步分析表,您可以請求應送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以釐清雙方 ... (恕刪)

那因為我有超速之嫌疑,對方告我過失傷害是有可能成立的,我該怎麼去應對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先試探對方有意和解的範圍是多少?如雙方有辦法達成和解,得於法院作成調解書,並且要求對方同時出具撤回刑事告訴狀,則可順利解決本車禍事件

除非你自己承認超速,否則超速不好認定 。若你也有受傷,會更好處理。

ColdKing 102-05-01 16:34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除非你自己承認超速,否則超速不好認定 。若你也有受傷,會更好處理。

目前就是卡在我方在筆錄時講的時速有超過速限,我並無任何外傷和不適可以反將對方一軍。

Zoe 102-04-21 20:57

我是在門市工作的店員.某天晚上要下班時.突然有喝醉的男子進來.進來就開是損毀店內物品.後來見我要報警.就開始打我.中間還語代恐嚇.後來警察到場.有把它抓住帶回警局.我就先去了醫院驗傷.驗完後到警局作筆錄.我有提供了照片.和錄下他所有毆打我的影片一起交給警察.就直接告他傷害恐嚇.他當晚也被移送.如過可以私下和解.我可以如何跟他求償?若他不願意和解.像這樣的案例他大概會判多重?(我的腰部摔傷.膝蓋摔傷瘀青.頭部有紅腫.手肘有擦傷.同時影響我無法上班.也害怕他再來打我.讓我無法安心上班)那若我附帶民事賠償.又要如何計算賠償金額才算合理?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23

建議你將醫療單據收集好,並計算你因此無法工作的損失,

再加上一筆精神賠償(數額約幾萬元)即是你依法可以請求的數額

不過你要多一點也無仿,對方接受的話就可以

對方被判輕或重會隨有無與你和解而定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34
回覆 Zoe 的發言內容:

我是在門市工作的店員.某天晚上要下班時.突然有喝醉的男子進來.進來就開是損毀店內物品.後來見我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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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102-04-18 20:22

您好,本人今日收到起訴書,深覺無辜,

或許我的行為在法律上有過失

但推對方是?維護我太太安全,

事情過簡述是對方先推車撞到我方,

我太太與對方爭論時對方伸手打我太太一巴掌,

之後雙方拉扯中我前去將對方推開,

無奈整個過程行車紀錄器只錄到聲音,

但事後我有拿相機錄到一小段對方身影,

當時對方並無明顯外傷,

第一位檢察官只開一次庭即做出不起訴處分,

主因是對方友人明明在現場,

卻在偵查庭時表示他甚麼都沒看見,

但第二位檢察官卻起訴我傷害罪,

起訴書中完全沒提到對方打我太太之事,

起訴書主要是敘述我承認有推對方,

我岳母及小姨子有陳訴我將對方推開,

以此事證起訴我:

"竟基於傷害他人身體之故意,上前用手將XXX推開,......導致XXX受傷"

完全沒提到是因對方打我太太我才將對方推開,

 

現在是否只能等傳票(開庭通知),

再寄"陳明狀"給法官嗎?

 

草擬陳明狀如下,不知是否合宜?謝謝!

 

 

 

本人XXX於民國一百零一年X月X日,見原告X女士與我太太爭論手推車撞到我岳母之事因,X女士突然用右手打我太太一耳光(附件影音節2.車後節錄巴掌聲"檔案),之後兩人互相拉扯,並見X女士抬腳欲踢我太太,於是快步前去將X女士推開。X女士被我推開後後退並蹲下,立刻馬上站起來斥責我打她,我告知X女士我是將你推開不是打你,而且是因為妳打人在先又要踢人,但X女士堅持說我打他並說要報警,並說是我太太先打她踢他。

 

起訴書指稱,本人基於傷害他人身體之故意,上前去用手將XXX推開,導致XXX因而倒地,而受有左臉部挫傷、左髖部挫傷、下唇部挫傷、左頸部擦傷傷害

本人絕無故意傷害XXX身體之意圖與舉動,事實是我看到XXX打我太太巴掌後,XXX與我太太又互相拉扯,才過去將XXX推開,在推開過程中,本人絕對無用拳頭揮打X女士,而是要推開X女士時,我左手有推到X女士的右手臂,但因對方身體有扭動拉扯,我右手沒推到X女士的左手臂,而是右手手掌下緣前臂處去碰撞到方左邊肩膀處,且整個過程與X女士接觸到也只有這一次,從離開車子過去推開X女士到回來車子收物品時間只有13秒(附件光碟檔案1.車後錄影事發經過),且事發後我方有用相機錄到一段X女士正面身影(附件光碟"4.對方事後身影"),經X女士指認此影像為事發之後無誤,清楚顯示X女士大聲斥責我方且面容並無異樣之處,絕非X女士在偵查庭時所言我毆打她導致她臉部受傷”整個臉都爛掉了”。

 

事發當時,X女士有一友人XXX小姐也在場,但XXX小姐在我太太XXX不起訴處分書結證稱,她在照顧小孩,距離我們有6、7個停車隔的後面,所以看不到也聽不到事發經過,

 

事實是當時XXX小姐是和潘女士一同推購物車,小孩坐在車上,在X女士打我太太耳光,我走向X女士將她推開後,雙方大聲質問時小孩才嚇哭,在光碟1.車後錄影事發經過影片時間為20:41:05清楚可聽見此時小孩才開始放聲大哭,此時X小姐才將小孩抱離推車,因事情就在推車旁邊發生,也就是事情就在X小姐眼前發生,X小姐全程目擊事發經過,且X小姐在事發後告訴我門『您們先走,不要理她』,我們告知X小姐因為X女士說要報警提告,我們只能在現場等,我向X小姐詢問請他說明是否是因為X女士先打我太太在先,我才去推X女士,X小姐在現場先是向我說”雙方都有錯啦”,馬上改口說她都沒看到。在警察人員來到現場後,我主動告知警員有此人證能證明事情經過,我前去要求X小姐前來說明過程,但X小姐一直迴避不願說明,且我方也主動要求賣場人員調監視器來還原事情經過,但賣場人員告知該處無監視器

 

若是誠如X女士所言,是我太太先打他又踢她,然後我又毆打她,在警務人員到場後XXX小姐應該是向警務人員說明過程才是,為何要推託說辭指稱自己甚麼都沒看見,實屬違背常理。

 

而X女士在偵查庭時對我提出的光碟檔案中,X女士在尚未知道我和我太太關係時,還對者我岳母向我斥責”就算我打她(指我太太),關他甚麼事(指我本人)“(如3.車後節錄就算我打他)

X女士指稱他這段話意思是說"就算她有打我太太,也不關我的事,她並沒有打我太太",但事實上X女士是說"就算我打她,關他甚麼事",用詞為非常明確有打人之語意,並非假設性的"就算我有打她"用詞。

 

整個事件本人確實有去推碰到XXX之行為,但本人此舉動是因為XXX打我太太巴掌之後雙方拉扯間,為避免我太太再度受到XXX的攻擊之正當防衛行為,

整個過程也只有推XXX一次後並未再有肢體上之碰觸,且整理XXX女士在事發後出現在車前的影像(5.車前錄影對方事後身影整理)及用相機所錄(4.對方事後身影及節錄相片),XXX之舉止行為並未有任何身體不適、擦拭或撫摸其驗傷單載明受傷部位之行為,懇請法官詳查真相。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0:57
回覆 alex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本人今日收到起訴書,深覺無辜,

或許我的行為在法律上有過失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是有無正當防衛的問題,但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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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19 07:07
回覆 alex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本人今日收到起訴書,深覺無辜,

或許我的行為在法律上有過失

... (恕刪)

警員既有到場,只需聲請傳喚該警員到庭作證,案發後經警員到場處理時,告訴人身體並無明顯外傷即可

kai 102-04-18 18:20

雙方騎機車在同一方向.甲方騎在前面 z方騎在右後面.行駛中z方機車忽然擦撞甲方機車.人跟車噴到人行道上.z方有輕微擦傷.甲方毫髮無傷只有機車上有輕微擦傷.並無倒下.隨後甲方便下車查看z方有無受傷.並打110請警方來量測.此時z方的老公到場看囉一下車子的擦撞痕跡.就說我看痕跡就知道甲方擦撞z方的. 後來交通大隊來囉 他說這樣無法判定誰對誰錯因為都沒有錄影.但憑擦撞痕跡實在無法判定.如要判定需花3000去監理所提出判定.希望甲z雙方可以自行和解.此時z方老公就說我老婆的機車損壞部分以及受傷部分需要甲方理賠.甲方就很無奈不想跟他多談.等待交通大隊量測後簽下筆錄後雙方留下連絡電話就離開囉. 後來z方老公打電話給甲方說要一.要理賠他老婆的車子損壞部分跟醫藥費.甲方無法接受因為甲方是被擦撞方.只不過甲方並沒有受傷.只有機車稍微擦傷.z方老公說要去鑑定.提出告訴.....請問這時後甲方該怎樣處理ㄋ.被撞方要怎樣處理ㄋ? 事後有到現場看有無監視器可以看.可惜並沒有.

jerry 102-04-12 23:39
律師你好 內人於三個月前發生車禍 我方左轉欲入停車場時 遭機車後方衝入對向車道撞擊左後門 事後內人無傷 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擦傷 經交警初判報告顯示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 對方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今天到警察局做筆錄的時候 警察的意思好像 就算我們沒責任也要賠償對方損失 若交通委員會鑑定我方依舊沒有責任 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有沒有無肇事責任 確需付賠償 或強迫和解的案例呢? 另:保險公司告訴我們 這樣的CASE幾乎不會輸的 但聽完員警說的話很擔心 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確實無肇責即無賠償過失傷害之問題,警方的說法有可能是要迫和解,以便少一件案件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erry 102-04-12 23:39
律師你好 內人於三個月前發生車禍 我方左轉欲入停車場時 遭機車後方衝入對向車道撞擊左後門 事後內人無傷 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擦傷 經交警初判報告顯示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 對方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今天到警察局做筆錄的時候 警察的意思好像 就算我們沒責任也要賠償對方損失 若交通委員會鑑定我方依舊沒有責任 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有沒有無肇事責任 確需付賠償 或強迫和解的案例呢? 另:保險公司告訴我們 這樣的CASE幾乎不會輸的 但聽完員警說的話很擔心 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確實無肇責即無賠償過失傷害之問題,警方的說法有可能是要迫和解,以便少一件案件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erry 102-04-12 17:52
律師你好 內人於三個月前發生車禍 我方左轉欲入停車場時 遭機車衝入對向車道撞擊左後門 事後內人無傷 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輕微擦傷 經交警初判報告顯示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 對方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請問我們接下來該怎麼辦呢? 謝謝你的幫忙
jerry您好 感謝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且提問,我已回覆意見至您信箱供您參考 !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claw.com.tw/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17

這應該不會成立過失傷害罪,開庭時據實以告即可,也不需要跟對方和解

枝葉 102-04-08 13:43

各位律師

我阿嬤和朋友一行共8人,於今年1/19在淡水坐指南客運836公車,因為公車司機疑似車速過快,阿嬤和另外二位朋友便摔倒在後門邊,阿嬤被壓在最下面,所以傷勢比較嚴重,除了跌倒外,還造成右手(慣用手)骨折。另一人則是手背有擦傷、屁股蹬到,還有一人因壓在兩人上所以無傷。

指南客運於過年前曾來探視慰問,但直至過年後就無消無息,兩周前打電話來說要賠償15000元。家人們都覺得指南極度沒有誠意,繼未有後續的探視,就連賠償都只是以打電話的方式告知,所以當下家人並沒有答應這個賠償金額。

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另外一位受傷的阿嬤友人身上,剛開始有去探視,過年期間曾說過要包紅包給她沖喜,結果對方打電話來說會遲到,卻再也沒有出現,更不用說賠償了。

請問如果我們要向指南客運及司機求償,可以走甚麼樣的法律途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刑事部分,可對該司機提出業務過失傷害罪.

二.民事部分,可對該司機及公車公司提出連帶損害賠償.

本件公車上應有錄影設備,建議先保存該影像,以便將來之主張.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每台公車上面都有四台監視器

也會有車速紀錄器

事實如何,證據方面都很充分

建議你委請律師幫你們向司機以及公車業者求償

較安心、也較妥當

枝葉 102-04-09 17:33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每台公車上面都有四台監視器

也會有車速紀錄器

事實如何,證據方 ... (恕刪)

感謝您的回覆。

枝葉 102-04-09 17:3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刑事部分,可對該司機提出業務過失傷害罪.

感謝您的回覆,已去信至您的信箱,再麻煩您回覆了!

阿文 102-04-07 15:52

想請教各位律師,我在去年發生車禍,有警察處理過了,也在派出所做過筆錄以及和解,當下狀況是我在一個路口騎乘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而被後方汽車追撞到(當時我是跟著左轉號誌燈在左轉車道左轉),而我滑行出去車子刮傷,身體輕微擦傷,對方的汽車前保桿有刮傷,一開始也有向我求償,到派出所後當下我有說要用我的保險賠償對方的財損(我有承保可賠對方財損的保險),可是對方後來又拒絕用我的保險賠償,而只要用自己的車險理賠,最後我們就在警察面前和解了(但未寫和解書)而最近我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大概過一年了),是對方的保險公司向我提出損害賠償訴訟,而費用依我現在的狀況來說我有點困難,開的是調解庭。想請問我該怎麼處理?該去找我的保險公司求助嗎?煩請各位律師給些意見幫幫忙,謝謝!

因為對方是自己出險,由自己的保險公司負單維修費用(這形同你們沒有和解),所以他的保險公司付了維修費後,會轉過來跟你求償。既然你自己有保第三責任險,就請你的保險公司出來處理就可以,這本來就是他(責任險)要負擔的費用

ed 102-04-17 21:07
回覆 蔡念辛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對方是自己出險,由自己的保險公司負單維修費用(這形同你們沒有和解),所以他的保險公司付了維 ... (恕刪)

 請問:如果對方還提出要求1.修車時的代步費 2.將來車子賣出時賣相不佳的折損費

這樣這些是否包含於第三責任險裡面?這些費用是否合理?法院通常對這兩種費用看法如何?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怎麼辦?

Rex Wang 102-04-05 11:18

我今天早上 因為前面機車要閃汽車突然轉向我前面
煞車不及就撞上了 對方覺得不是我的錯 她也只有腳擦傷
警察跟我說對方說我不用賠任何費用(算和解嗎?)
但是警察給我一張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聯單
叫我要打給強制險說受傷的是哪個人 還要講編號
因為我沒經驗  我打過去 他跟我說要備案
他說上班時間會有專人打給我 可是我有點不知道怎麼處理
警察又說要在5天內 我很怕會有什麼更大的責任

還有機車是我媽的 不知道他會不會有責任?

要幾天以後這件事才算完全沒事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5 17:54
回覆 Rex Wang 的發言內容:

我今天早上 因為前面機車要閃汽車突然轉向我前面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因為保險一定要有警方備案資料。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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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依您所述應已完成交通事故報案程序,所以才能取得「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故本件並無肇事逃逸刑事責任,另外當時開車的並非車主,車主也不會有什麼刑事責任之問題,您後續應該只要儘速依照保險公司之指示辦理強制險出險的相關事項即可,不用擔心太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阿嘉 102-04-02 22:29
想請問一下懂法律的人..有關詐欺..詳情內祥..謝謝


因為我有一台機車是跟車行購買.因為我也不懂車


當時也是跟車行購買時 有問過車行有無大撞重大事故


車行答說沒有無大撞重..大事故..泡水之類的


只有小擦傷..我就想說沒什麼.就購買了


且騎也沒問題..


而後來我因失業..才把機車賣出後來跟我購買哪位買家


當初來看車ㄉ時候 看過好幾次 都問我有無重大事故


我也說沒有 因為我跟車行買的 如果你不放心可以牽


給其他車行看 她們比較專業 因為我也不懂車


跟我買的哪位買家 他說他之前其重機 大概都懂


試騎ㄌ 好幾次 後來回去考慮 隔幾天 又來看車


又試騎ㄌ ~我也說可以牽去給車行 看看滿意再購買


試騎之後他都說很好騎 沒問題


之後隔幾ㄍ月打電話給我跟我說


這車明明就有擂殘 有擦傷 什麼的 說要告我詐欺


我怎會知道 因為我也是跟車行購買 電話裡她這樣說


我說當初 我有說可以牽去給車行看 因為我也不懂車


我也不知道 當初我跟車行買他也說 不算重大事故 大撞


現再她卻要告我詐欺~已收到開庭書



請問大家 有遇過這類的問題嗎

至於

我購買的車行 偵查隊ㄉ也有請他說明 他也說 不算重大事故

 

因為我當初去偵查隊作筆錄時 有請我當場打電話給車行 我也詢問過

車行一樣跟我說 是他賣我 此車無重大事故 且無大撞...

不過而後車行反共 說他沒跟我做保證 我說哪我要跟檢察官說你明明就有說

現在把卡到事情就便沒說..

已開過1次庭 ~ 後來檢察官 把我們送到調解委員會 不知道會不會起訴刑事部份

因為我不知道 也不懂車 我買車之後賣車 被告 ....

BEN 102-04-01 21:50
工作關係出差到南部,.機車行駛內車道時速20km.本人時速約50左右從內車道超車.有先按喇叭
經過三秒後聽見撞擊聲.於是看後照鏡發覺到黃水永先生倒地.於是趕緊下車
查看.看到黃先生手腳擦傷有流血於是趕緊送到附近診所先進行包紮.另一名同
事王麒銘先生先把機車移開.在診所先行包紮時就打電話報警處理.到虎尾派出所
筆錄.同時也調監視器察看因監視器照射地上只看到車子大牌沒看到撞擊畫面
在做筆錄時黃先生可能有驚嚇到說我是從後面撞擊.問題機車是前面龍頭受損
黃先生也不知道是怎麼樣擦撞.再來換我筆錄時因對方時速20在內車道過慢於
左側超車.因在十字路口聽到撞擊聲黃先生機車往左邊倒.但那時警員判斷不輔合邏輯.因黃先生誤認為我們看監視器還有擦撞不合邏輯想逃避任何責任. 其他警員也有跟黃先生說車子有保險會有理賠請黃先生放心我們不會逃避.於是我更改了擦撞方向.因為第一次發生想說有保險理賠想趕快解決.
做完筆錄就帶黃先生到啟昌機車行問機車維修部分.因擔心黃先生高齡80歲所以要帶去大醫院檢查比較安全.但卻一直拒絕.機車行老闆也有幫忙規勸但他不願意.也詢問是否可以通知家屬也不願意,原因是不想讓兒子擔心.那時也打電話到警局詢問是否有其他方式得知家屬電話.因個資法關係無從取的.因黃先生唯一交通
工具是機車.怕黃先生沒交通工具然後問保險公司如何用最快速度理賠對方.於是機車行先行開立估價單我就馬上開車帶證件到兆豐保險斗六分公司申請.在這過程中有請示公司.因老闆不在現場沒辦法處理.再開車途中得知黃先生友人來帶他
回家.辦完後就快速回機車行然後請求車行老闆告知家中住址.於是趕去家中在慰問一下告知他別誤會我們不會不負責任.黃先生還是很生氣不願意聽我們解釋.另
一方面我們也擔心他是高齡加上沒親人照顧於是請求對面工廠幫忙早上是否能去看顧一下.後來工廠給我們村長電話於是到村長家請求協助.後來跟村長到黃先生家中解釋.但還是不太願意接受.只是先給村長面子.於是先包個紅包3000給黃先生壓壓驚.但他卻不肯只收紅紙.
後來公司處理態度差車子有保險卻也不願意蓋章.老闆說他忙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因為對方認為我沒有誠意要解決要告法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23
回覆 BEN 的發言內容:
工作關係出差到南部,.機車行駛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jojo 102-03-29 12:27
律師好,我想請教一啟車禍案件問題,謝謝您 我於下班時間騎機車直行回家,突然遇到一台機車,要右轉,問題來了
1.我與對方都同時行走在3.2米寬的機車道上,我當時時速30-40,有注意前車安全距離且走在最外側,但下班時間,機道當時有4排車並行而走,對方看我前面有空間,就鑽進來了進行右轉,雖有打方向燈,但幾乎是同步並行的。

2.我緊急煞車後,仍被對方排氣管摩擦到,結果造成失去平衡而摔車

3.車禍當下對方移車,初步研判表結果是無法判定肇事責任,可是警方拍的

照片上對方機車的排氣管是有摩擦痕跡但範圍不大,而我的機車左側前輪

泥版也有擦傷痕跡

4.我有嚴重後遺症,對方卻拒絕賠償,若告上法院,我有勝算嗎?

本件初步研判表結果無法判定肇事責任,主要是因為雙方各說各話,且目前已確定之事實有限尚不足以進行肇事因素研判所致,建議您設法尋找其他證據,如證人監視錄影畫面等資料還原事發經過,以證明對方涉有過失而導致此次之車禍、造成你受傷。本件若對方涉有過失(不論是肇事的全部因素或者是部分因素)者,即有過失傷害罪之刑事責任,則以刑事責任的追究促使對方在民事部分進行賠償,應當會是比較有效果之方式。
另外過失傷害罪係告訴乃論之罪,若未提出告訴,檢警依法無法主動偵辦,務請注意告訴期間(知悉犯人時起6個月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5:54
回覆 jojo 的發言內容:
律師好,我想請教一啟車禍案件問題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吉 102-03-27 09:16

小弟於今年3月23日早上9點許在雙向路口左轉,因路寬距離夠的原因小弟一時貪時而在綠燈一亮就先行打方向燈左轉,當我到達另一反向直行車道中間時還與直 行車有段緩衝距離,只些許衝比較快的機車我也緩慢讓行之後再繼續前進,但就在要過直行車道的時候莫名的招到後方機車騎士擦撞,事發後停下車,下車察看與對 方互有辯駁,後來警方來了,雙方做了筆錄也了測酒測,對方說自己也不知道怎麼會撞上的,接下了事故單,對方是母子女三人共乘一輛機車,事發後對方三人分別 母親手骨折兒子輕微擦傷女兒無恙,但均上了救護車走了,之後對方丈夫趕到了解並一直道歉說是自己不對,就這樣雙方都離開了現場各自回去,但是當晚打電話過 去關心,他們就說現場有個女生可以替他們佐證他要去找他來作證並且調閱監視器畫面再來談對錯,那晚我翻查了好多相關法令,我發現沒有一個可以保障我的,因 為所謂的絕對路權!其實事發當天我也跟他們提過希望各自賠償各自的,強制險也已經辦理好了,昨天卸下了行車紀錄器查閱是否單純是我的錯??發現他兒子身高 約160有餘,他女兒也166左右,兒子坐在機車頭部位後面是母親最後是女兒,畫面上三人騎車圖中是頭的方向是一直線的,母親的頭是埋在裡面的,完全看 不到臉,只看的到安全帽,因為我就在他正前方,他後方還有一輛機車也緩慢跟我有段安全距離,畫面中他是加速朝我過來的,最後想問的是,我在這場車禍中真的 就只能算我錯嗎??是否會構成我方過失傷害??

1.看起來雖然未必全部歸責於你 不過你有過失是避免不了 所以應該是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2.至於將來民事賠償 就看雙方過失比例去負擔

本件依您所述可能會構成雙方均有過失而肇事的車禍事故,但在刑事責任部分,如果你這方僅有車損而無人傷,則對方不會有構成刑法過失傷害罪的問題,相對地,對方既然已有人員因車禍而受傷,而且這個車禍您若有過失存在,就有極大可能須因此負擔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則在後續談判和協調處理上,自然因此必須顧慮到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怎麼去統整,對您才是最佳的狀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小吉 102-03-26 01:20

小弟於今年3月23日早上9點許在雙向路口左轉,因路寬距離夠的原因小弟一時貪時而在綠燈一亮就先行打方向燈左轉,當我到達另一反向直行車道中間時還與直 行車有段緩衝距離,只些許衝比較快的機車我也緩慢讓行之後再繼續前進,但就在要過直行車道的時候莫名的招到後方機車騎士擦撞,事發後停下車,下車察看與對 方互有辯駁,後來警方來了,雙方做了筆錄也了測酒測,對方說自己也不知道怎麼會撞上的,接下了事故單,對方是母子女三人共乘一輛機車,事發後對方三人分別 母親手骨折兒子輕微擦傷女兒無恙,但均上了救護車走了,之後對方丈夫趕到了解並一直道歉說是自己不對,就這樣雙方都離開了現場各自回去,但是當晚打電話過 去關心,他們就說現場有個女生可以替他們佐證他要去找他來作證並且調閱監視器畫面再來談對錯,那晚我翻查了好多相關法令,我發現沒有一個可以保障我的,因 為所謂的絕對路權!其實事發當天我也跟他們提過希望各自賠償各自的,強制險也已經辦理好了,昨天卸下了行車紀錄器查閱是否單純是我的錯??發現他兒子身高 約160有餘,他女兒也166左右,兒子坐在機車頭部位後面是母親最後是女兒,畫面上三人騎車圖中是頭的方向是一直線的,母親的頭是埋在裡面的,完全看 不到臉,只看的到安全帽,因為我就在他正前方,他後方還有一輛機車也緩慢跟我有段安全距離,畫面中他是加速朝我過來的,最後想問的是,我在這場車禍中真的 就只能算我錯嗎??日後民事刑事上我的這佐證能有效力嗎?望請高人指點

bossblue 102-03-21 22:37

事故發生地點在於地下停車場十字路口,本人駕駛汽車經過十字路口,車身已過半,遭對方機車直接撞上副駕駛座後車門,有報警因私人土地非屬既有道路,警方無法事故現場圖,屬毀損請私下和解.調閱監視器時對方承認車速有40,監視器上顯示速度因該超過40,對方且單手駕駛機車,堅持責任全都在我方,要求我要全額賠償.對方有輕微擦傷,想請教幾個問題

1.因事故發生私人土地,無事故現場圖可靠監視器申請鑑定嗎?

2.監視器只拍到部分,撞擊部分因監視器(採180度旋轉方式拍攝)尚未拍攝到(只拍到撞擊後)可當事故發生的佐證嗎?

3.因私人道路無法依道路安全管理條例第102條規範,路權如何認定?

您好,

      1.由於現場並沒有完整拍下撞擊畫面,要以撞擊後畫面申請鑑定似有困難。但在過失責任歸屬上,仍然可以提出對方車速過快且單手騎車證據,會對我方較為有利。

      2.基本上因為是對方撞擊您的右後車門,一般在實務上撞擊的人會較吃虧,建議針對您車損的部分也一起向對方請求。

      3.針對私人道路無法規範路權,就只能以監視器裡拍下對方超速且單手騎車之行為作為佐證。

浮萍 102-03-21 17:06

有些問題想詢問

我是3/15 (五)約下午兩點時車禍,對方開貨車勾到我後照鏡導致我摔車,

送醫後是沒有什麼大礙只是輕微挫擦傷,醫生說只需休養三天即可,

說真的醫生也只是大略的看一下而已。

*問題一: 我這三天因為有間隔到假日所以休息到禮拜一, 那我是不是只能要求他補償我禮拜五兩點開始跟禮拜一一整天的工資?還是假日也算在內?

*問題二: 如果我當時送急診醫生沒有幫我做X光檢查只說「目前針對不適的地方做處理」, 那我是不是可以另外再補去做檢查, 那這筆醫療掛號費等費用我可以一併算到醫療賠償費用裡嗎? 我是擔心如果算了進去他會不認帳,因為其實當時急診醫生沒有很仔細的觀察, 想說自己去檢查沒有事當然是最好,只是我是擔心日後有什麼疼痛問題等。

 

隔天我把車子送去車行估價,幾天後車行說大約一萬一千多,

但是我通知對方車子的事情請他處理,他卻跟我說要等裁決出來再決定,

而且一直跟我推三阻四沒有想要處理的意思, 我現在都只能自己通勤上班沒有車子代步真的時間上差很多, 現在車子只能擱在那裏,難道不能有什麼辦法請對方盡快處理我的代步工具嗎?

我朋友是跟我說直接問他有沒有心要處理這件事,沒有的話那就法院見了, 我打趣辦理該案件的分局問,我的追溯期有六個月,這六個月內隨時可以提告

對方保險公司有打給我,說「只處理醫療上的問題其他車子的事我們自己私下解決。」

通常車子不也有什麼強制險之類的嗎?為何是私下解決? 和解事小但對方的態度讓我感到很差勁。 對方後來要打電話給我也沒有,就連車禍到現在一聲慰問都沒有...

*問題三: 針對上述不知道您有什麼看法? 其實對於這些我一點概念也沒有,只能尋求協助,就目前而言我有什麼是可以做的?

*問題四: 如果真的要提告了,要怎麼做? 而最終會有什麼樣的發展?

*問題五: 因為車禍我的衣服跟鞋子也都破損,這也包含在賠償內嗎? 精神賠償呢?

林智群 (klaw) 102-03-21 18:18

建議先提告過失傷害,對方才會比較認真考慮賠償你,另地檢署會安排調解

Candy 102-03-05 18:03

您好:

我先生在上班途中,因為被後方機車輕微碰撞到自己所行駛的機車後方,也因為為了要閃避後方機車,結果不慎碰撞到前方機車,導至前方機車不慎摔車,後來我先生有停下機車詢問對方傷勢,需不需要就醫等等,可是對方都不理我老公也都不說話,我先生在場也一直做詢問有20分鐘,後來因為我先生看對方好像只是輕微小擦傷,也沒大礙!我先生就趕著去上班了!

結果現在對方卻說我先生肇事逃逸,請問這樣有構成肇事逃逸嗎?

補充說明:後方碰撞到我先生的機車,因為我先生無法立即看到車牌,而當時又處於上班尖峰時間,所以事故聯單只有我先生跟前方機車,而後方機車就沒有囉!

想請問這種狀況,車禍和解書要如何寫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尚無構成肇事逃逸,但對方也可能會去提告,所以若當時有證人的話,日後可能要傳喚他來作證證明,至於車禍和解書部分,建議請專業人士處理,以避免將來之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無言傷悲o風 102-03-05 14:09

有個女孩 不知幾歲 剛從網路認識不久 說心情不好 來我家玩一天(她台中我彰化)

卻第2天要帶她坐車回家時 突然說 家人不讓她回去 卻賴在我家

要她好好跟她家人說說 怎樣也不肯 就說她家人對她不好 很討厭回去

我怎勸也勸不走 也沒罵她趕她 我真無能為力 也沒她家人電話

每當要勸她回家 卻以自殺和殺人 等威脅我 和老罵髒話鄰居和家人都能聽到了

(而我爸當時有中風過 又車禍手腳斷在休養沒法管 我媽之後有幾天當24h看護回家休息也累到沒法  只能勸說 別吵了  好好說就好)

然後能勸她回去後 她卻一直拖時間 在那邊電腦聊色 不肯走

每次都拖到班車都沒了 就直接去睡

而我也是每天都在勸她

真是遇到精神不正常的人....

在我家老花我的錢 佔我的電腦 還會偷用電話 不在時還會偷拿我或我弟的錢去買東西

還會威脅我國小4弟把他的電腦也給他用  並叫我弟把功課拿出來要教  結果 卻把我弟功課全撕了

害我弟在那哭     且暫用另一個房間我弟的電腦 電話 也是在我弟面前耶

她還有病到 以為我弟看不懂字  聽不懂那些      當我要勸她別去另個房間 和勸她回家

卻只會把另個房間 門鎖上   在那顧聊色   那在另個房間的我爸是有辦法?我國小弟弟是有能力管?

還會要求我買手機給她

她用電腦電話 卻是都在用來聊色    平常每天她都會自慰上幾次

電話費都被她偷用了幾千塊 光讓她吃喝 就花了 一萬多 真的很罪受

跟她認識的人 有很多都跟她做過 交往關係很亂 她在她家時 還會常出門喝酒 打架

然後有幾次她居然想我陪她做愛  而我不想 拒絕她多次 卻還是威脅我

而我下體也被她碰到 嘴也有碰到一下子 但我並沒把陰莖放入她陰道內

因為我很討厭她 很不想被她碰 為了不讓她煩 我自行打手槍把精液打出來

而她卻把精液拿去吃 況且她在我家那時 月經已經來了

其中這種事只有3次  只有一次是有用嘴碰過我陰莖

但我根本沒碰她  拒絕她後 她還是過來用我

然後終於過快2個禮拜 終於她說 她家人肯讓她回去(我也有聽到她家人說可以)

我要載她去坐車時 也是一直故聊色 不肯走

說我讓她走 就威脅會告我 或怎樣的還要我之後弄手機給她

終於我把她勸去坐車 趕上最後一班車後

她終於回到台中時 打電話給我  說她等一下就回家了

她說暫時沒公車 等會請家人來載  我就跟她說好好快回家休息 別再胡鬧了

再來過了2天    她卻被警察抓了  說她在街上遊蕩2天沒回家

到警局後卻誣告性侵     胡說我跟她性交4次 陰莖有放入  有去做驗傷報告

但報告又沒顯示有我體液的資料 這就奇怪拉   而且醫生應該會驗出她那時還有月經阿

就算驗出來有擦傷 也是她平時就每天就經常自慰 關我什麼事!?

也很奇蹟的 知道我的地址

事發生在我家 我房間 我房間只有一個大雙人床   電腦和電視也都在床上

她平常就在我床上暫著電腦聊色    兩人雖都睡在同一張床 但我也都沒碰過她

我平常在家都是穿一條內褲  睡覺(男的這樣正常吧)

而做筆錄時我也都是照實說      說我根本沒碰她阿   是她威脅我  雖有被她碰到一下子

但我為了不讓她碰  也是自己打手槍出來的

警察卻說 不管是不是她威脅自己碰我 我沒碰她  嘴有碰到 就叫口交   就成性交

但被侵犯的是我耶!  有沒搞錯!!!  只是因為她是女的 法律就不管對錯都是男的錯?

結果警察又說她未成年  才15歲 而我22   況且我也說明 我那時根本都不知她幾歲

又是她自行碰我  我要何處理?   警察說那時要逃離現場 或報警才對

我人就傻傻的 我怎麼知道 要報警?  說到逃離現場?這是我房間我的床耶!

而且我有高血壓 腳有痛風 尿痠 以前腳底也開過刀   下班一到家 放鬆後 我雙腿就無力了

連走去上廁所有時可能累到要用爬的  一到家 我就只想休息了  我是能跑去哪?

結果之後我被起訴就更奇怪了 驗傷沒我體液資料 也沒其他證據 這樣就能告我?

檢察官卻說因為我是男的 體型比她大 所以不該會受到她威脅 不採信我的解釋

既然她都沒證據 為何還能起訴我?  只因為我是男的 體型比她大 就輕信她的謊言?

 我165 /89    她約158  /50左右

而我筆錄時也有說 是她碰我 我沒碰她阿  她威脅我的事 家人都有聽見 也看見我每天都在勸她

她威脅罵人的聲音都連鄰居都能聽見ㄟ   然而她那時 月經有來耶 我怎碰她?

醫生驗傷時驗假的嗎?  她那時月經來 是沒有寫上去?

就這樣過快2個月 現在要上庭

阿沒證據就能告我?   我說實話卻都不採信

而且她 平時就老愛拖時間 和說謊 怎勸也勸不來

我就這樣一直受她的罪? 況且是她家人不肯讓她回去 我能怎辦?

而且都過那麼久了 我是該再拿什麼證據?

我之前提的證據 只有她在我家期間 跟人聊色的資料 還有她和她朋友做愛

並且她用即時通跟她朋友說沒跟我發生關係 和我寫這些事情經過 (卻說不太採信? 我都有附上時間呢)

 而過那麼久了 就算警察再來調查鄰居有沒聽到她威脅我罵髒話等等 應該也忘了吧

而她就只有那莫虛有的亂說我跟她發生關係驗傷   且驗傷也沒體液資料阿

就因為她女的 年齡小(我並不知)且體型比我小             (很多大體型人都被體型小的人殺害呢)

這樣卻還被起訴    我該如何是好?  我人就很單純就傻傻的 不知該怎辦

她根本就是因為 我一直勸她回家 懷恨在心   之後卻沒回家 被警察抓後 誣告

現在起訴書來 說不採信我 再去警局說明後 卻說我遇到這種人很衰也沒辦法

都已經上法律程序了  只能法院上 想辦法    這我真無能為力

何況家裡還是低收入戶 怎有錢好請律師

建議您與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聯繫看看,是否可以申請由扶助律師來為您辯護。

扛壩子 102-03-05 17:11

介紹給我吧

無言傷悲o風 102-03-06 09:22

 現在是拿到 告訴單

上面寫因 我體型較大 又是男性 所以不採信我的證詞

法律不是都平等? 人權呢?

她也沒證據 就隨便誣告

況且我並沒碰她

醫生證明也沒說 有體液反應

這樣她是如何告我?

雖說她有碰到我一下下 但我也是一直拒絕她    正確講是我被侵犯吧

況且那時她月經有來 且我下班時 因為體質關係一到家根本就雙腳痛到不能走 只想好好休息

怎可能跟她發生性關係

檢察官這樣居然還這樣聽她說謊

現在是該怎處理好@@?

律師看到能給點意見嗎?

102-02-24 11:38

對不起..因為都看不到我ㄉ帖子..所以在poㄧ次

你好

我開車與同方向機車(老人家)擦撞,在初步判定表中對方無肇事因素,我為未保持安全距離,對方肢體擦傷腦震盪(診斷書)住院4天,我方協助就醫且在旁陪伴直到家屬到來,住院期間也曾探望過.出院後也多次電話關懷(打給家屬)對方態度尚可,但每次談後續保險賠償總是意願不大,之後經過快半年(差幾天)對方願意談,但金額過高(除ㄌ保險賠償外另跟我要12萬精神賠償)且對方資料不足(診斷書內只有疾病名及住院天數),因而破裂。家屬提告刑事過失傷人。這之間也開過調解會但家屬提高金額(改30萬包含保險及我的賠償)且也因對方資料不足(同ㄧ張診斷書)5分鐘草草結束。現偵查庭也開完被打回調解會我想請問
1.對方表態刑事調解會將不會出席,這對我有益ㄇ?我可以請調解會證明對方ㄉ拒絕調解ㄇ?(畢竟在偵查庭是對方同意調解ㄉ)
2.在刑法判決中我可能會判如何(最輕及最重讓我有心理準備)?我ㄧ直表示我ㄉ關懷,對方也未拒絕這樣會減輕判決ㄇ?
3.家屬表示刑事完畢後還要再告我民事,我刑事完結後民事賠償可以全權交給保險處理ㄇ?(我方除ㄌ強制險還有保第3 責任險加重險)還是我有需要再出席ㄋ?
4.對方提出多張診斷書及收據還有不斷敘訴老人家多項雜七雜八的老人症狀(重聽口齒不清),要求提高金額,但開偵查庭時法官已表明無直接證據證明與此次有關(因為他們提另一張診斷書為高血壓及陳舊性腦中風日期為事後3-4各月),一切無效不能當此案刑事證據,這樣當刑事庭正式開庭時這些表單仍可以成為證據之一嗎?
5.我方需提出通訊記錄表示我有誠意解決此事嗎?
6.從發生事情到現在我的保險員都從未主動幫我處理與對方的調解且還告訴我"刑法告不成會被打回調解會,民法對方不可能要這麼多,一切依法73比賠,讓他告沒關西"導致我被對方認為無誠意..像這樣的保險員有地方可以投訴嗎?因為保險員每次跟我談賠償時,都只提到強制險的賠償(保險公司只願賠3萬6..例如精神賠償.看護都沒提到),害我以為我要賠償巨大金額.所以錯失ㄌ第一次對談ㄉ和解機會(第一次金額保險強制險及第3責任險可以處理起來嗎?因為對方要求保險費另精神賠償12萬..).我有第3責任險請問第3責任險到底可以幫助我賠償什麼?
7.對方最近打來私下問我調解誠意,願意拿出多少(除ㄌ保險外),表態會告我刑法事為ㄌ釐清責任比好在民事賠償知道自己可以拿到多少%?我回答:若願意撤告刑法民法我願給3萬(額外不包保險內)因為賠給國家倒不如給你,那民法因對方無肇事責任因該是100%ㄅ且我有第3責任險精神賠償應由保險出,但是你不同意則是我刑法走完民事我將請保險出面我再也不奉陪,這樣ㄉ回答對ㄇ?這樣的內容我需要告知我那兩光的保險員ㄇ?

 

麻煩各位專業人士位我解答一下..謝謝

jia.bk 102-02-23 00:37

律師您好:

(前言:我是支線道要左轉機車,撞上我的是幹道的機車,我知道路權的規則,所以知道這樣判斷會是我方的責任歸屬較大 p.s我跟對方算輕傷:擦傷挫傷瘀血)

但有個重點,當天,我到巷口(東向西行),打了方向燈.並停下查看確定無來車(此時主幹道為紅燈),我以時速20-30前進,到黃網線於雙黃線位置時,北往南行車道有一輛休旅車停在黃網線,(擋住正常的過馬路路線),正當我要往車與車的間距去時,即被南往北行的機車毫無煞車高速撞上,撞擊力道很大,對方機車駕駛連人帶車飛出去 ,而我則是車頭車尾180度翻向然後壓在我身上,而汽車駕駛有下車查看我的傷勢之後就藉故離開現場了!!!

警察到現場時,第一時間問對方機車駕駛時速多少,他回答60-70,之後我們雙方都在急診室做筆錄,當時我向警察提到休旅車時,被警察制止,說那跟車禍無關....................
隔天,我第一次連繫上承辦警察,請他調閱另一個路口(唯一有對著那個方向的)監視器,只是在這之後,直到初步分析研判表出爐,我都連絡不到這位警察,然後才好不容易透過別的員警詢問到他 那支監視器沒拍到事發經過...

而現在我調出所有資料發現,警察的照片只拍攝我的車頭受損,並寫了是車頭車頭碰撞(原本寫車身劃掉),但其實對方是撞我的車身(車廂),車身也有受損(我自己有拍照留底),且分析表上寫了對方"自稱時速40-50"...(這不就說謊?)

這幾天意外發現旁邊大樓騎樓有一支不起眼的監視器,經過管委會證實是有拍攝到事發位置,只是不確定是否畫面還保存著,真的又是好不容易聯絡上員警請他調閱(第二次聯繫上,而通話過程不斷被說不要再跟他聯絡...)他有答應去調,但叫我之後去交通大隊申請...?

到這裡,先謝謝 律師撥空看完我冗長的內容,
我想知道

1.停在黃網線上的汽車,是否該承擔責任?

2.若監視器畫面有拍到違停汽車機車超速,那我連同這個新的證據以及我自己拍的完整車損照片送去鑑定,是否有機會降低我的責任比?

3.若監視器畫面不在,等於我沒有影片佐證,只有我拍的車損照片,這樣子...還需要送鑑定嗎?還是認賠好好與對方調解結束案件? 

樂高 102-02-22 05:11

小弟去年10月發生車禍  導致小腿粉碎骨折.開放性骨折

經開刀 需看護2個月居家修養10個月

對方2個人輕微擦傷

因為我是直行車向左迴轉  對方來車直行撞到我

筆錄時警方認為我是回轉車必須讓直行車 所示我過失比較重

對方機車保險公司也認為我是回轉車我有錯

我想請問  如果錯在於我 但是我受傷嚴重

對方輕微擦傷 我只能讓對方機車保險公司陪那一點錢嗎?

因為這場車禍讓我必須1年不能上班 也是對方撞上我的

難道我就只能算自己倒楣嗎?

1.如果對方完全沒有過失 那他沒有義務賠償你損失 2.如果雙方都有過失民事賠償部分互相都會有過失相抵問題 因為你過失較大 你要自行負擔過失比重 所以可以獲得賠償金當然較少

102-02-21 01:37

1月10日當晚發生車禍,造成我右手肘骨膜受傷,右腰臀內瘀血(照X光無骨折),甚至到現在每天睡覺睡到一半都因為右手傷痛而醒過來,也不太能自己吹頭髮,三兩天肩膀就要貼貼布。那動作非常難受,三兩天肩膀就要貼貼布,精神不好,上班很不方便,做什麼都不方便。

當晚做完筆錄肇事者只發了封簡訊:『小姐,你腳沒受傷吧』
肇事者也沒有道歉,都叫一位他的朋友跟我處理及談話

起初以為是小擦傷而已,1/12早上右手?痛不已,發現不對勁打電話去跟對方理論

我對那位小姐說:『肇事者沒有道歉,不聞不問,只傳簡訊沒誠意』

竟回:『他沒父親,國小畢業,小孩子還小,老婆生病,所以不了解也不太懂這種事情』
我再說:『這跟撞了人,有關係嗎?撞到人就是要道歉這是基本的禮貌,不懂嗎?』
對方又回:『阿就很可憐,不太懂這種事情等等,而且他是男生又有老婆,怕打給妳不方便的』
講完,晚些肇事人打電話來說:『支支吾吾的講,能否找一天出來吃飯』

我實再覺得笑死人了這就是你的誠意要你道歉,我手受傷,你叫我吃飯!

再過幾天,肇事者的保險公司打電話來,態度非常惡劣,他手機收訊非常差,在電話來質問我車禍的經過,甚至我清楚的告訴他,我是內傷,右手肘骨膜受傷,我每天必須去中醫針灸、冰敷、推拿、吃中藥,他不斷的要求我去照X光,我也一再重覆的告訴他,當天跟肇事者去醫院已經照過,他還是非常兇的對我叫去照X光

我打電話給那些處理事情的小姐,她說保險公司就是那樣,我也不知肇事者為什麼要跟那家保險公司合作,可能是肇事者的公司要他去辦的。

1/21我要求肇事者跟我一同去看中醫,讓他清楚知道我的狀況,也跟他抱怨他的保險公司態度惡劣,讓我非常不信任,他不耐煩的回:『妳放心啦,不會要不錢的』,之後約好一同去看中醫當天,當場什麼也不講,也不問,傻傻的看,傻傻的走,好像是我在跟診所演戲一樣。我不懂這是什麼!

而且還是沒道歉,就這樣肇事者跟那位小姐像消失了一樣

2月5日那位小姐再打電話來問我的情況,我說他們不聞不問沒誠意,而且我手痛的要命還要忍痛上班,大月請假跟本不可能,我的年終要少了,妳賠嗎,吃中藥讓我經期亂掉沒來擔心的要命,還跟她提到要精神賠償

這重點了她嗆說:
『我怎麼知道妳的不問不聞標準在哪裡,是一星期打給妳幾次,一天打給妳幾次,還是幾點打給你方便,才叫對妳有關心到,這是大家認知上的不同啊』

『妳可以不要上班呀,保險公司會理賠啊,妳自己要去上班的,甚至你出門不方便坐計程車都有算』

『你說的精神賠償怎麼算,是一小時多少,還是一天多少,而且你又沒骨折,手也沒斷,腳也沒斷,保險是要造依據走的,你這方面可能要不到理賠

我火大的跟她吵起來說:『就算我的手沒骨折沒斷,但被肇事者撞到、受傷疼痛酸痛、甚至糟受你們的惡劣言語態度都是事實,你講那什麼話,不想跟你談了,上法院講吧』

她又回嗆:『上法院還是要去調解委員會啊,而且調解委員會該賠多少都有一個標準』

然後,她又消失了,到今天2月20日依然沒有道歉甚至沒有悔意,我的手也還沒有全好,輕輕碰到就會痛,每天睡覺到一半還是會跑為右手酸痛就醒來,精神不好,還被他們這樣對街,真的要氣死了,還好我手沒斷沒骨折,遇到這種的,撞傷人不道歉,一副沒他的事,被我撞到你活該也不願賠精神賠償,真的很雖。


我想請問,遇到這種,惡劣的肇事方,更因為我不懂法律

精神賠償到底要怎麼算?怎麼分?要求多少才正常?
還有我當時沒有提告只有備案,警員說我6個月以內都能提告,那該依法律那幾條提出告訴。
還有到時要申請保險理賠,請準備什麼東西給對方。
以及我對他們提告要準備什麼。請幫幫忙,拜託。

蔡律師 (蔡) 102-02-21 01:43
回覆 喚 的發言內容:

1月10日當晚發生車禍,造成我右手肘骨膜受傷,右腰臀內瘀血(照X光無骨折),甚至到 ... (恕刪)

寫這麼長,簡單一句話就是對方不聞不問,全交給講話語氣不好的保險公司。

驗傷單直接跟警察報案過失傷害,拿報案三聯單。

跟醫院請看診收據。

最重要的是要假扣押對方財產,別到最後,只拿到一張紙。

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本所預約諮詢。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

Mandy 102-02-17 13:34

前幾天媽媽開車擦撞到人,事情經過是這樣的=>爸爸開車載媽媽要去買東西,爸爸想說沒什麼車讓媽媽練一下車,直到家裡過1~2小時警方到家裡通知說撞到人,我們馬上到警局,不過對方不和解說改天談,我們也做筆錄了,媽媽無照駕駛也被開單,也被開肇事逃逸的罰單!!隔天也帶紅包和禮盒到對方家道歉,事情大致就這樣!!

我想提問:1.以上敘述我們這樣算肇事逃逸嗎?(我們車子只有兩條約10公分的刮痕,那天是下雨天,警方敘述是說在事故的路口,監視器那時段只拍到我們的車,而監視器拍到我們要轉進一條巷子,對方機車也剛好出來!!)


2.我們本來不知情接到通知馬上配合警方也很有誠意要和解,這樣刑責會比較輕嗎?(大致會如何判刑?)


3.對方只有擦傷,機車壞掉!!我們也說要賠醫藥費及修車費,但對方要求賠全新(機車只有車殼破,車行也說沒什麼嚴重受損),我們覺得賠全新有點過份,但如沒賠全新對方不和解,我們應該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4.以上敘述無照和肇逃的罰單是多少錢?上了法院刑責又會判多少?

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17 13:49
回覆 Mandy 的發言內容:

前幾天媽媽開車擦撞到人,事情經過是這樣的=>爸爸開車載媽媽要去買東西,爸爸想說沒什麼車讓 ... (恕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您儘速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監視器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

GB 102-02-06 22:46

甲方:摩托車(年約40歲)
乙方:摩托車(年約70多歲)
丙方:於乙方共乘並坐後座

地點為T型路口 無號誌燈 無監視攝影機 ,學校附近

於 平日九點左右
甲方為直行車,乙方為巷子口出來欲向左轉彎車

據甲方家屬判斷 ,甲方欲閃躲乙方,煞車車頭打左斜,失去重心,頭著地失去意識,就醫恢復意識後忘記當下情況,診斷為腦震盪,恥骨與腳掌骨頭裂開,醫師建議休養三個月。而摩托車體左側有摩擦痕跡,車體並無明顯大傷,

據當事者說明:乙方為巷子口出來欲向左轉彎車,已到甲方順向路中間,看見甲方摩托車後緊急煞車,受到甲方摩托車擦撞,跌坐地面,乙方表示有腦震盪,丙方腳些微擦傷,且有就醫紀錄。

現場並無明顯煞車痕,現場無監視攝影機,無人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

======================================================
就甲方家屬判斷與乙方說詞似乎有些微矛盾,但因現場無目擊者,目擊者為當事人。

問題一
就這件事情 甲乙雙方肇責比例是?

問題二
若乙方釋出善意欲賠償甲方骨折所受精神、實質傷害,應負擔多少費用才為合理?

問題三
乙方需要賠償甲方損失嗎? 若不賠償 甲方會有何動作? 民事提告?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7 09:22

1.當時是否有請警員到場處理?若已報警,可向分局交通隊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表,瞭解雙方肇事責任

2.損失計算通常包括醫療費用(要有單據)、不能工作的損失、勞動能力的減損、精神慰撫金(看雙方學、經歷、收入、損害等一切綜合評量)。

3.是否要賠償損失必須先看是否有肇事責任,有肇事責任一方若未賠償,若方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賠償,當然若雙方都有過失,也都有受傷,也可能出現互相都能提出告訴的情況。

show 102-02-04 20:20

女方在1/30向法院申請通常保護令,已收到法院家事法庭通知書(2/26出庭),2/4雙方已協議離婚並且至戶政事務所登記完成。
家事法庭通知書內容:
------------------------------------------
案由:通常保護令
應到時間:民國102年2月26日
期日種類:調查
注意事項:
一、當事人到場時,應攜帶身份證及查通知書向所定法庭庭務員報到,如無法到場,得提出委任書委他人到場。
二、受通知人如就本事件提出書狀時,應將案由、案號一併記載。
三、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期日如不到場,本院得依法命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
事出原因:女方那日堅持要去上夜班,男方抱住不讓她去,拉扯下女方手肘撞到牆壁而擦傷

請問:

1.男方是否可於開庭前,撰寫答辯狀紙送出?對於男方利場有幫助嗎?

2.男方於2/26開庭是否可聘請律師協同出庭?或者此次只是調解會,還不需要到聘請律師

3.因上述原由造成女方受傷,法院裁定保護令的機率高嗎?男方該怎麼表現自己並無家暴的意圖及行為?現在雙方還居住一起。

4.因2/4已辦妥離婚,想請女方撤銷告訴,假設女方願意,則於女方申請撤銷告訴後幾日內,男方會收到撤銷告訴免出庭的法庭通知書?

萬分感謝,各位律師熱誠的回答,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04 20:50

您應該先做第四點的假設。和解,這點若不能解決,才來談是否要請律師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官網按"讚",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05 20:08

你如果還想住在原處就必須請對方撤回,對方不撤回的話建議請律師處理

1.男方是否可於開庭前,撰寫答辯狀紙送出?對於男方利場有幫助嗎?

A:可以!有幫助

2.男方於2/26開庭是否可聘請律師協同出庭?或者此次只是調解會,還不需要到聘請律師

A:委任律師後,律師也必須幫你去開調解

3.因上述原由造成女方受傷,法院裁定保護令的機率高嗎?男方該怎麼表現自己並無家暴的意圖及行為?現在雙方還居住一起。

A:這是誤會、誤傷,至於怎麼表現,我們可以幫你研究,原則還是不做作、自然的呈現真實

4.因2/4已辦妥離婚,想請女方撤銷告訴,假設女方願意,則於女方申請撤銷告訴後幾日內,男方會收到撤銷告訴免出庭的法庭通知書?

A:你會收到撤銷告訴書,而不是免開庭的通知書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show 102-02-04 12:47

女方為越南新娘,在按摩店工作(大夜班,有提供色情服務),欲把小孩偷送回越南。

現在雙方已協議離婚,但女方不肯遷出戶籍及搬離。請問以下幾點:

1.(一)離婚條件是小孩監護權歸女方,女方負擔所有扶養費,男方不須負擔。

(二)雙方同意在上述所協議內容之外的財產債務,各自名下之財產歸各自所有,各自名下    之債務各自理直,與對方無關,且雙方同意拋棄對對方剩餘財產分配之請求權。

請問以上條例,是否雙方都不可以再向對方要求贍養費扶養費等費用

2.女方在離婚前有向法院提告男方家暴,男方收到法院傳票2/26開庭,(事出因女方那日堅持要去上夜班,男方抱住不讓她去,拉扯下女方手肘撞到牆壁而擦傷),今日2/4雙方協議離婚,已至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成功。

請問女方提告家暴還屬有效嗎?2/26男方是否須出庭法院?

3.現在雙方已離婚離婚前住所為男方父親房子,女方現在卻不願將戶籍遷出及搬出去。

請問有何方法可使女方盡速搬離男方住所?

1.子女扶養費有約定 在父母間有效 不過不能對抗子女 2.傷害罪是否成立以行為時認定 並非離婚後就當然沒事 3.所有權人可以去戶政 直接將他的戶籍遷出 4.你不讓他進屋 如果他無故進入 可以報警處理

 雖然已經離婚,不過家暴法對於前配偶還是有規範的。

所以,你還是要去開庭,如果裁定家暴令下來,你也必須要遵守。

歡迎瀏覽本所網頁。

 

1.請問以上條例,是否雙方都不可以再向對方要求贍養費扶養費等費用
A:對!

2.請問女方提告家暴還屬有效嗎?2/26男方是否須出庭法院?

A:有效!要出庭!

3.現在雙方已離婚離婚前住所為男方父親房子,女方現在卻不願將戶籍遷出及搬出去。

請問有何方法可使女方盡速搬離男方住所?
A:戶籍的部分,你直接去戶政事務所申請「逕為遷出登記
申請書  (按我)

要前妻搬出去的部分,則要小心處理,你要是把她東西處理不好,萬一少了什麼,搞不好會被告毀損罪。
建議你最好還是找律師好好討論一下

淑雲 102-02-04 09:14

請問第二次酒駕+肇事逃逸回程被警方攔捕+拒絕酒測+找人頂替

對方騎機車左側超車碰撞倒地..擦傷

請上述多罪..會有何刑責?有可能請求易科罰金部被關嗎?

蔡律師 (蔡) 102-02-04 09:39

肇事逃逸部分若能和解,才有機會。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官網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您好,

      1.二次酒駕上,除非第一次是在五年內,才會有刑法累犯的問題。

      2.另外綜合肇事逃逸以及頂替等相關犯罪行為,是否可以易科罰金端看行為人犯後態度,以及是否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是在現在嚴格取締酒駕的社會氛圍下,數罪併罰下要易科罰金並不是那麼容易。

小瑜 102-01-12 23:29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在十一月九號的凌晨出了車禍,我騎機車,對方是行人
車禍的發生是,當時時速50左右,走內側車道直行,因知道右方有死角
我往右方看一下確認沒有危險之後,回頭就看見行人站在我的車身前方不到半台車身,我雙手剎車還是來不及,車頭與他發生碰撞,雙方發生昏迷
醒來時我就在急診室了,然後他送加護病房


對方沒有走斑馬線,且穿越雙黃線從我的左側出來
案發地點前面不到十五公尺就有一個斑馬線了
當時我行經的方向有閃黃燈號誌,且快到路口
初判表出來結果是
我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涉嫌行經閃光號誌運作路口路口減速
對方:涉嫌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穿越道路


我方傷勢:左顴骨及上頷骨骨折,右上頷骨骨折,上門牙斷裂,下門牙左邊兩顆斷一半,上排牙盤整個都歪掉,左肩挫傷,左膝以及右手背擦傷,左眼水晶體破裂。(住院九天,左顴骨開刀復位及固定,左眼已復原無大礙,左肩已及擦傷都已復原,只差牙齒跟牙盤的問題了)
對方傷勢:肋骨斷兩根,左肩胛骨骨折,膝蓋骨折。(對方目前的情況不曉得)


住院期間雙方都有互相關心,出院後對方說要私下和解
我們家想說能和解和解,畢竟自己也有過失
於是到了對方家談和解,但對方一坐下就開了25萬,說包刮後續醫療跟賠償
對方的體傷及醫療費用基本上都可以申請我的機車強制
也就是說他那25萬就是精神賠償
我方實在不能接受,於是我申請了調解委員會
就是今天十二月二十七日,但是那位調解委員一開始就說是我的錯,問對方有什麼要求,而對方這次開了18萬,我方還是不能接受,我們拿出我們在網路上查到的類似案件(行人未走斑馬線穿越馬路被撞),那委員也都不看,我們想講什麼,他也都一直說都是我們的錯,最後還說對方開18萬算合理的,他三處骨折甚至可以到35萬都算合理,講得好像他完全沒有任何過失責任(對方的公公是里長,我們一直覺得他們跟調解委員有認識),我們當然還是不接受,於是對方就去找承辦員警提告了,那員警也打來問我們要不要提告,而我們也提告了。


請問如果上法院是我勝訴,我還是會吃上刑事過失傷害嗎?
而我的勝算又是多少呢?我真的是肇事主因嗎?
沒有攝影機畫面是不是對我很不利?但是斑馬線前有一條4.5公尺的刮地痕
應該足以證明他沒有走斑馬線了吧?
這樣算是我傷的比較重還是他呢?
目前我的牙盤問題已請醫生評估了,光牙齒矯正就約估12萬了,斷掉的三顆牙最便宜也要3萬多,機車維修費就1萬7了。

吃上刑事過失傷害官司是一定的

但是,你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重點是在於,誰的過失比較大,這個判斷上面

現在鑑定出來了,雙方都有過失

接下來,就是過失比例的大小問題

要如何去講,讓法官覺得

你們兩個人之中,對方的過失比較大

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

這就要從證據、現場圖等等去找了

 

刮地痕的確可以作為對方沒有走斑馬線的證據

可是這點,鑑定書也已經講了,所以不重要

去講刮地痕,反而可以讓對方藉此指出你的車速如何如何..

 

總得來說,你這件還是有辯護的空間

 

 

小瑜 102-01-13 13:15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吃上刑事過失傷害官司是一定的

但是,你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 (恕刪)

所以我可以主張 他凌晨四點沒走斑馬線還穿越雙黃線從左邊衝出來侵入我的路權 是這樣

我沒有上過法庭 我家人都說一言一行的很重要 所以我很害怕說錯話...

感謝律師耐心的回答我的問題^^

雙方都有過失的情形

肇事責任,雙方就都要承擔

接下來,就是賠多、賠少的問題而已

 

對方主張的金額,必須要有依據、也要合理

你應該要求對方拿出依據來,如估價單、醫療費用收據等等

千萬不要讓對方獅子大開口

 

最好可以請個律師幫助你

維護你的權益

這樣你就不用一直擔心

可以專心於自己的事業、自己的事情

美好人生沒有必要被這些小事情給弄臭弄煩

還有問題可以寫信或打電話給我

愛之痕 102-01-07 09:05

您好

請問 那天 我下班開車行經十字路口 我(路) 對方(街) 該路口沒有交通號誌 十字路口地上有網狀線 我已經過了一半 一台機車突然從右邊衝出來 我給對方按喇叭 他一直轉頭跟後方講話 時速也很快 根本沒煞車煞車時 他就把我撞上去 (我有行車紀錄器) 撞到我車子的右邊葉子 全扁了 前面保險桿也擦傷 對方有輕微擦傷 但無大礙 剛接到我保險公司的電話 因為我有保第三責任險 對方機車沒有 所以對方的車跟人 全交給我保險 但 我的車修車估價要兩萬 保險公司說 我是主因 對方只賠我三成 這樣對嗎?? 我被他撞 他的人跟車我全賠 但我的車 就我自己賠比較多?? 若調節不成 之後程序是什麼呢??若對方只賠我三成 我可以不要調節嗎?? 真的覺得很倒楣= ="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07 13:36

對方損失不是你全賠,保險公司還是會依照過失比例給對方七成,處理上是一致的

neoball 102-01-02 20:23

不好意思小弟初次遇到嚴重車禍有點手足無措想上來諮詢一下各位專業人士的意見

去年2012/12/9(日)

小弟騎機車在往台南高鐵站的大十字路口直行過綠燈時被對向左轉轎車直接撞上

據我所知路權直行車我為優先

當下我和乘客直接飛出警急送醫,但是機車卻被撞飛到一旁等紅燈的轎車上造成第三者部分零件損傷

當下正好有警察是目擊者表示是對方違規的錯(那個十字路口的號誌有專門為左轉車輛設置的左轉燈,當下事發時只亮了直行和右轉燈)叫我不用擔心先去醫院,我那個時候也有點意識模糊就被送離現場了.

我的傷勢有頭部兩處撕裂傷,頸部嚴重挫傷,左大腿骨骨折,左手肘骨折,及全身多處擦傷

乘客的傷勢為臉部撕裂傷,左腳背及腳踝兩處撕裂傷,左腳腳跟粉碎骨折,及全身多處擦傷

因為網路上的車會賠償相關資訊眾說紛紜小弟也不知道哪個才是正確的,除了一般醫療賠償以外,主要想請問的包括精神賠償的部分是否優標準可以參考,因為車禍後這20幾天來每天晚上都會因為夢到車禍相關的惡夢驚醒好幾次,造成精神上巨大的損耗.  另一方面我還是研究生在論文研究及修課方面的損失我該如何提出具體的賠償方案呢?  還有對方對於我後座乘客的賠償該怎麼算?  

最後想請問事發時停在路邊等紅燈受到波及的第三者轎車零件損壞的賠償該如何歸咎責任?

小弟目前還是臥病在床無法自由行動,所以警方也同意我1/9再去當地警局作筆錄,因為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事情,希望有什麼身為被害人該注意的地方或盲點還請各位專家能夠不吝提點!

謝謝各位的幫忙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可以先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二.有關民事部分,則依據您們的醫療費用,及所受損失與精神慰撫金為主.

三.後座乘客亦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果說你有什麼地方要留意的話

大概就是要記得把所有支出單據留下來,如對方找你談和解,要確保自己的損害有受到保障。

林恩頡 101-12-26 15:39

有天晚上我們直走,結果左前方的機車沒有打方向燈而且緊急右轉,害我們撞上,當時時速大約50,但是我的小狗右後腳骨折費用大概9萬元,我們人是多處擦傷,下巴撕裂傷縫5針。當時距離大約3公尺,而且準備從他旁邊騎過去,不是在正後方在他右後方,他在左前方,我們在外側車道,他在內側車道右轉. 鑑定說我們沒有錯,他要負全責  那我們要提告請問訴訟狀要怎麼寫?

我們有去調解他不願意賠償

1.要對方賠償需要提起民事訴訟 所以需要準備民事起訴狀 2.起訴狀表明當事人 訴之聲明 以及事實及理由即可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1:29

建議直接告過失傷害,檢察官會安排調解,到那時對方應該會願意和解賠償

小乖 101-12-25 13:35

前陣子姐姐因為原告跟她男朋友有些許曖昧之所以去找對方理論一氣之下動手 原告就告我姐跟她男朋友 一開始告殺人未遂跟恐嚇罪但問題我姐根本沒有恐嚇他 就只有對他動手第二 我姐打他的時候並沒有很重 但開庭時所有照片都拍的好嚴重連法官都不相信我姐是徒手打的 他還問我姐是不是有拿東西打他但問題連她男朋友都沒動手 所以我想請問這樣殺人未遂怎麼會告的成?還有恐嚇罪 他說我姐恐嚇他 就告他恐嚇 他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這點我要怎麼去反駁 他的傷勢我也懷疑造假 我要怎麼去求證?之前開庭對方都不願意和解昨天姐姐去和解庭對方沒到 今天我收到一個法院寄來的東西叫做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上面寫著 原告的姓名 電話 住址 法定代理人 還有我姐的名子 我家的住址還有壹 訴之聲明一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下同)2040000元及自本起訴狀繕本送達笠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二 原告願供擔保 請准宣告假執行三 訴訟費用由被告付擔
貳 事實及理由被告於101年6月5日歐擊告訴人 身心嚴重受傷 至今仍接受精神科醫師治療 要求賠償1 醫藥費 10600 ( 目前持續就精神科診 )2 交通費 5000 ( 計程費..)3 手機修理費 244004 精神賠償從發生至今和往後會有後遺症 求償 200萬元 ( 沒錯妳沒看錯 )以上共計新台幣2040000元 狀請 鈞院 核賜判如訴之聲明證據 收據供17張( 剩下的後面都是收據)有十二張馬偕收據 日期分別如下 101年0606 0606 0611 0611 0702 0719 0726 0816 0906 0927 1025 1122 (其中還有高達金額2960 是眼科)一張聯合醫院0605一張101年11月22日 手機面板維修21900一張估價單4000元左右
------------------------------------------------------------問題總結1.為什麼寄來的只有給我姐姐沒有當初一起被告的她男朋友 還是我們不知道?2.對方告的殺人未遂和恐嚇我們要怎麼去反駁 ( 因為真的沒有拿東西 傷勢"當時"並不嚴重 ) 恐嚇根本沒有 警察那邊就單單聽他供詞說他被恐嚇就送 都沒證據 法院也受理3.如果懷疑他證據造假要怎麼辦?4.要怎麼跟對方談和解5.他今天寄來的性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就是代表我們要付的錢嗎還是只是對方求償 如果我們不服要怎麼辦?6.以上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內的內容第一 醫藥費 全部都是收據 完全沒有看到他的就醫內容 我打個比方 他如果去雷神眼睛 也賴給我們呢? 而且日期從0606到1122 是怎樣 他都看不好? 就算看不好也請醫生開證明吧 ? 他看什麼病我們都不知道 到時候真的被坑了呢?第二 交通費 完全沒有什麼證明就寫5000 開庭也才幾次 計程車了不起一兩千塊他說五千是不是不合理 也沒收據 也沒日期第三 手機修理費的收據是在1122開出來的 事發是0605 這樣哪能證明是我姐用壞的 這半年期間他自己摔壞呢 也賴給我們嗎? 第四 精神賠償從發生至今和往後會有後遺症求償200萬元請問一下 戰車輾死士兵國家也才賠600萬元他全身最嚴重就是瘀血擦傷 他就要求200萬元 非常嚴重的不合理第五一張估價單寫著i phone 4 2500都沒寫哪裡損壞 而且事估價單並不是收據 這樣是不是無法代表他有沒有花過這筆錢
綜合以上問題請誠心幫我解困 在此先謝謝另對於 手機修理日期嚴重大落差 以及就醫賠償(無病名無證明日期落差只有收據)還有精神賠償兩百萬 和他沒那麼嚴重 傷害罪變殺人未遂另+一條恐嚇 這些問題實在不知怎麼解 懇請幫忙! 

對方主張當然未必全部成立,在訴訟中可以爭執文書之真正。至於刑事部分,案件進度到那?如已進入法院審判,可以考慮閱卷才能更了解案情。

珩舞 101-12-24 03:06

我的外公10月中時,走在路上被一台車速過快的摩托車撞到,造成我外公鎖骨斷裂、頭部縫針,全身擦傷,而對方的摩托車撞到我外公後有往前滑行了約10公尺遠...

車禍地點位於上下班車子很多的路段,所以交警來時,對方的車已被牽到旁邊,警察沒有在地上畫白線,且現場都已經是被動過的了。

附近店家的監視器都沒有拍到當時被撞的情形,只有拍到我外公突然滾到馬路中間,以及有拍到摩托車最後滑行的地方是在哪。

負責此案的楊警察當下沒有開紅單給雙方,事後也沒有主動與雙方連絡。隔了2個禮拜,是我們主動去找警察要紅單的(還是別的警察代替原負責的楊警察開給我們)紅單上當然也沒有肇事者的簽名,要了紅單之後才知道對方是個16歲少年,所以對方是無照駕駛。而且對方跟楊警察說他們是跟別台車擦撞才會撞到我外公(這部分沒有監視器拍到,也並未有對方說的另一台車,彷彿是個羅生門,倘若有擦撞別台車才撞到我外公,我外公的傷應不致於會這麼嚴重...),負責此案的楊警察認為我外公倒在馬路中間,所以推斷是我外公紅燈過馬路才會被對方撞,他還說對方沒叫我們賠他我們就要偷笑了....但這位楊警察從頭到尾都沒告訴我們撞到我外公的人其實是無照駕駛

我覺得我外公不可能在車子這麼多的情形下還能穿越馬路,我懷疑是被對方撞到馬路中間的,這部分楊警察也未去查證,後來是我們去追查有找到一位剛好停在馬路中間要轉彎有目擊整個過程的人,他說是對方車速過快,完全沒有煞車直接撞到我外公。而且該目擊證人也說我外公當時並沒有穿越馬路,因為他的車就在馬路中間,我外公根本無法穿越

目擊証人有陪我們去警察局做筆錄,但負責的楊警察似乎有意要影響我的目擊證人,我們有點懷疑這位負責的楊警察認識肇事者。

10月份的案子,到現在都12月份了,對方都還沒去做筆錄,楊警察也沒跟對方連絡,也沒有開對方無照駕駛的罰單(對方今天12/23告知說他們沒有收到罰單)。

事情發生至此對方未曾主動與警察詢問我們的電話也未到醫院探視我外公,甚至到現在連一句道歉也沒有...

我想詢問的是:

1. 交警的處理方式跟流程是正確的嗎??我能要求更換承辦的警察嗎??

2. 今天與對方見面,對方說是我外公走在太外面的車道才會被他撞到,跟我一開始聽到楊警察說對方是擦撞別台車才會撞到我外公的說詞不符,我該如何處理呢??

3. 肇事責任誰比較重呢??(我外公沒紅燈穿越馬路,但他被撞時是在哪個位置是否有走在馬路的外側我無法確定)我認為是對方無照且車速過快是此案件的肇事主因,但對方認為他們剛停完紅燈剛起步所以速度快不到哪裡去,對方認為是我外公走太外面才會被撞到,我能依車子撞到我外公後還滑行十分尺來証明對方的車速很快嗎..?(我外公站在多外面,這是我跟對方都舉證不出來的)

4. 現在雙方各說各話,對方只有肇事的當事人以及後面載的女朋友的證詞,而我方有目擊證人(不是認識的人)的證詞,現在對我方是有利的嗎??

5. 對方有無構成過失傷害罪呢??我能提告嗎??

6. 我有權利去調查對方的車子是否平時時速就過快來推論他起步時的速度嗎??

感謝您有耐心地看完...身邊都沒有律師朋友實在求助無門..
若有律師能回覆或提供建議..小女不勝感激...(T^T泣..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4 20:53

如您所述屬實,想查明真相,可以到所轄地檢署按鈴申告,比較節省訴訟時間。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訊息詢問或預約面談時間。

eddie 101-12-20 13:56

本人為直行機車,對方為轉彎機車,造成碰撞,對方腿部輕微擦傷,車輛車輪殼破裂,已保留現場,並請警察到場處理做筆錄,倆造雙方均同意送調解,因我為直行車,如調解不成,對方如告我傷害告訴是否會成立,又請問後續如何因應?謝謝您的答覆!

eddie您好:


車禍案件,刑事上常會有過失傷害責任,只要有過失,就有可能會成立。

至於車體部分,毀損罪不處罰過失行為。

建議你先和對方好好談,可以就醫藥費用等實質支出,先試行和解。又對方沒有在六個月之內提出刑事告訴,則未來即不得再提告訴,此點亦須特別注意。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22

如果路權在你這邊,肇事原因是對方引起的,你不會成立過失傷害

德沛 101-12-17 22:18

我在今年的12月11號晚間發生與無照摩托車駕駛撞擊的事情,當下由於沒有過這方面的應對經驗,加上緊張衍生出想逃離的念頭,所以我就將車子開走,待情緒平復後一小時內到警局自首,做完筆錄後,被開了造事逃逸的紅單,當場扣照。 摩托車駕駛有骨折開刀及多處擦傷無生命危險住院5天後出院。警察說要等開庭...我無前科酒駕也沒上過法庭1.想知道我會不會被關? 2.若被判了緩刑期間內因上班需求還是需要開車 但是被扣照然後被警察抓到會有甚麼後果? 3.想知道和解後上法庭能否有對我更有利的判決結果?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04

建議和解,有助於爭取緩刑,

如果被吊銷駕照,緩刑期間駕駛被發現,只是罰款而已,並沒有違反刑事法律,沒有撤銷緩刑的問題

 1.有自首 應該有減刑空間  2.雖然肇事逃逸公共危險罪  不過仍涉及被害人  所以如果達成和解  還是會影響檢察官的處分  3.被扣照期間如果仍無照駕駛  是屬於行政罰的問題  亦即是否吊銷駕照及相關罰鍰

阿凱 101-12-16 18:51

前幾天下雨視線不良騎車擦撞到路人

對方穿暗色衣服走在快車道外,無人行道,不清楚是否屬慢車道

當時對方因為拿著手機聽歌也未閃躲

當下問對方有無事情,對方說沒事,就和朋友離開了

沒有報警也未拍照現場已遭破壞

但事後對方表示大腿酸痛,故同行到醫院掛急診

檢查後無大礙,僅擦傷肌肉酸痛

我付急診費後,又因手機螢幕摔裂,故又到手機行維修

目前在等報價維修,但因對方父親現要求其他賠償

想請問一定要賠償嗎?因為看醫手機皆很有誠意賠償

擔心對方家屬借題發揮,甚至威脅提告獅子大開口

所以想請問此事後續應該如何處理

雖一切皆已破壞,但有同行的友人

但我當時有問友人,友人說他走在他前面沒有看到事情經過

這樣還算證人嗎?如果他翻供是否對我不利

於理於法 對方所謂的其他賠償 到底有沒有理由

要看你到底有沒有過失 損害是否確實存在

如果你要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

可跟對方一次談好所有事項 並書面和解 記明放棄刑事告訴權及民事上其他請求權

才可避免對方借題發揮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22

既然對方有受傷,你又離開現場,可能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建議儘速與對方和解

璟雯 101-12-12 12:37
我是在8/29下班途中遇到車禍!!
我是綠燈直行的機車 , 對方是開車迴轉
對方當下有報警和救護車!!也在現場做筆錄!!
急救後便自行出院回家,沒有住院的動作
我的傷勢則是左手踝挫傷與左腳踝嚴重擦挫傷
四支多處嚴重擦傷\挫傷\撕裂傷;腹部擦傷;腰部挫傷
對方毫髮無傷,只是車子掉了點漆,他們自己處理
因我的工作要長走動,搬東西
我想請問ㄧ下,像上訴這樣的情形我勝訴的機率有多少

1.機車維修費車(行修車估價單3萬)
2.醫療費及醫藥費?(3萬多)
(但是因為還不知道要看中醫到什麼時候?該如何請償呢?)
3.薪資?(因為車禍所以請假2個月無法工作,有7天必須請人代班)
4.精神賠償???該怎麼計算?
5.去醫院的交通費??
麻煩有經驗或是專家幫幫我.~~~~謝謝^^
關青雲 101-11-20 23:21

我跟家人去喝喜酒 再回來的路上因為工作事情被家人指責 一個路人騎著摩托車 在旁邊觀看 後來我看他她轉頭 然後又轉過來一直看著我被罵 我問他看什麼 他就叫囂 你給你爸下車 然後他就騎到前方路邊等我 於是我就下車要過去問他什麼事情 我走到他面前還沒問就被他一腳踹飛 手機也噴出去 被車子壓壞然後我家人把我扶起來 我本想衝過去打他誰知道 我爸跟我弟倆的人使命著抓著我 對方看我被抓著 就拿起安全帽 猛K我的頭 我卻被我家人抓著的情況下被猛打很多下 後來警察就到了 對方卻說要找人來說 後來又稱說沒打我 到了警察局 警察叫救護車送我去醫院驗傷 驗傷單上寫多頭部外傷併腦震盪 胸部挫傷 右前臂擦傷 還有多處受傷沒寫 當時醫院要我住院我不要住院只是一直感覺頭暈 醫院要我寫切結書就可以出院 想問說這樣被打告對方勝算如何 會得到陪賞嗎?謝謝 後來衛生局有打電話來給我說醫院告知她們說我的頭部情況蠻嚴重的 必須再回去醫院 因為我去醫院的時候醫院不肯讓我出院 部不可以不出院因為有一個 剛滿月的小女兒要幫忙顧 所以無法留在醫院並且簽了切結書出院

關青雲 101-11-20 23:32

補充一點我重頭到尾都沒碰觸到對方因為我被我爸跟我弟弟按壓在地上

關先生,您好: 

具您所述,您走到對方面前,被對方一腳踹飛,手機也飛出去,對方又拿起安全帽猛K您的頭,您可以向對方提起刑事傷害罪告訴,並要求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聯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