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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 104-05-14 15:23

我和老公92年11月結婚,
育有一對兒女
去年12月21日發現
老公和一位在通訊軟體上認識的
外籍新娘發生關係(已離婚,
他們大約於去年10月開始聯絡
且約出去幾次,發生二次關係)
第二次時有拍下影片

我想離婚但他不肯(為了小孩)
他說和那位林小姐沒有感情
單純只是想做做看
(我不知道林小姐的住處,只有她的line若要提告,這樣有辦法告嗎?)
(他覺得這種女生,比較不會有麻煩,
也不需要付責任,單純當炮友而以)
所以不想離

我和他事後約定如下
1.公司的股份過戶二分之一到我名下
   (但他哥哥不肯,二個是合夥關係)
   但我老公還是願意寫同意書給我
2.保險的要保人,全部改成是我
   (現在因為保單有豁免權的問題,也還沒改)
3.若再犯,願意承諾支付精神慰撫
4.刪除這個通訊軟體,並不再和林小姐聯絡
   (但在上個月,我發現他又偷偷下載
     同一個通訊軟體tango,他說他只是
     好色,因為裡面有些女生穿得很清涼
     ,他只是把他當做在看A片的心態而以)
5.放棄房子
   房子是在結婚前92年以我的名義購置,
    因為在婚前,我就和他說得很清楚房子的部份,
    都由我來負責,所以後來我解了定存.
    賣了基金和股票償還了一些,其他的就慢慢還
    頭期款是我付的,之後也是由我戶頭支出
    從93年3月開始每個月要繳房貨14000左右
    這是我負擔的起的,(但現在他反悔了,說他也有份)
    一直到96左右,
    他因為違反私自借錢給別人而交出薪水,
     一切生活開銷由我來處理
     婆婆認為那房子是我的嫁妝,
     嫁過來就是她們的.
    且我於95年4月便在家帶小孩,
    夫家人認為是由丈夫工作所得支付房貨,
    所以認為我老公也是所有人,
    房子他也有份,我想問,
    這算是婚前的財產嗎?
    他有權主張嗎?

事發到現在,他一直認為他沒有錯
他覺得這是單一事件,不是背叛
過了就算了,
還說現在很多這種事
男人在外都是玩玩,
說我沒必要逼他去法院公証房子的事及財產分開的事
和請律師公証協議書的事
他覺得我像是只要他的錢不要人
還說很多女人,面對這樣的事
都選擇寬容原諒,
為什麼我要逼他去公証

(我有他們的性愛光碟)

若在不離婚的情況下我應該如何做呢
若談離婚,我應該要如何做呢?

如果不離婚,只要雙方協議好哪一部分的錢要贈與給你即可,這部分屬於無償取得將來如果離婚,不須計入婚後財產。你的房子的部分,屬於婚前財產或是無償取得的部分,將來離婚無須計入婚後財產,對方對此部分沒有剩餘財產請求權。另外,房子登記你的,除非是借名登記,否則法律上就認定是你的,不會因為結婚而變成老公的。

如果要離婚,那就是算清楚婚後財產,然後就差額的部分你有請求權。你可以就對方通姦行為提起告訴及請求損害賠償。最後,小孩將來權利義務的行使,也要在離婚的協議中或訴訟中一併解決。

建議,如果老公本人心地還是不錯的,也願意把一部分的財產登記到你的名下,你有財產的保障,對方將來作怪的機率也低些,也許可以原諒對方,然後好好經營雙方的關係,對小孩會比較好。

以上,清官難斷家務事,要如何決定還是應該要看你自己的想法及感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4 21: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不離婚,就必須簽約保障自己。

2、倘若要離婚,可以先協議,無法協議就提告處理,並且應該注意6個月時效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4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惟通姦犯罪成立之證據要求嚴格之,並準備協議書給您配偶,避免日後發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4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liang 104-05-14 14:59

老婆外公過世, 生前有債務, 老婆與小孩須辦理拋棄繼承, 但承辦律師要我也去辦理印鑑證明, 不解??  我沒有血緣關係, 理論上沒有繼承權才對, 律師說法是小孩未成年...

 

執行者 104-05-27 15:36

 建議聽律師的說法去辦,比較沒有後遣症。

稚氣 104-05-14 09:45

您好,我定居於桃園市,我是一位單親媽媽,

小孩出生沒多久即離婚

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他放棄監護、扶養探視權

小孩目前1歲7個月,而小孩的父親於小孩3個月時自殺離開了,

之後都是我與我的家人在照顧這個孩子,

而我擔心的只是在小孩成年無須監護人之前,人生很多事情是無法預測的。

因而想自立遺囑遺囑內容僅指小孩監護權方面的事情,

想請問如請律師協助幫忙費用約多少?

可來電討論,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案情及費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遺囑不能去影響監護權

監護權順位法律明文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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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 104-05-14 09:41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因被親戚洗腦帶入大陸純資本運作的吸金組織,從大陸被洗腦返台後,即貸款35萬台幣現金交給親戚(故沒有匯款紀錄),之後組織有再返還約10萬台幣給我的大陸帳戶。之後我沒有行騙任何人,但我發現自己受騙了,目前親戚仍舊執迷不悟深信此行業能賺到大錢,我告知親戚我要退出,他們讓我寫了轉讓書,並告訴我要給他時間,等找到新的人才能將原本的錢返還我。 所以我現在沒有備案,不做任何動作,只想等他把錢返還我,後續再考慮是否採取行動。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1)若我日後欲備案,需要準備哪些資料證據對我有利?才不會被反告誣告?若沒有將25萬返還我,可以求償嗎? (目前手邊僅有如何行騙的教戰資料,我的大陸銀行帳戶資料,跟與對方還有組織的訊息紀錄,但沒有我當初將35萬匯款給對方的帳戶資料,那時候是現金交易) (2)當初在大陸失心瘋加入後,有交給上級我的台胞證影本,請問這樣會不會有被盜用身分的危險?又有什麼方案能自保身分不被濫用呢? (3)若之後親戚返還我的加入金約25萬,但那是他行騙下一個受害者的錢,那我拿走的錢雖然名義上是返還我的,但這樣後續若備案會有問題嗎?那筆錢我需要歸還出去嗎? 以上,懇請律師們的回覆,十分感謝大家,謝謝您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4 10:40

 要盡量保留原本吸金所交給你的資料.通聯記錄.你當時給35萬現金當場是否還有其他人.可以當成證人佐證.因為其實要看涉案情節.有無犯罪故意.犯意聯絡.你也算是受害者.其實可以考慮報警.提出告訴.因為就算是被認定是共犯.若為自首.沒有前科.緩起訴緩刑機率很高.還有機會已自己不知道故無犯意 加上並沒有實際對集團有什麼貢獻.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4 23:58

.

jao 104-05-14 09:31

律師早安:

原訂2015/5/27至日本北海道旅遊 (參加大榮旅遊團,搭乘復興672航班).

於2015/5/12看到網路報導復興航空670飛北海道班機因機器故障迫降北海道機場.

2015/5/13早上以郵件通知旅行社, 欲變更為非復興航空赴日旅遊的團體. 旅行社回覆: 不可聽信新聞報導, 僅為正常班機維修事件且挪團會扣約一萬多元的賠償款(包括提前12天取消的七千元及機票款加住宿費), 請我們再考慮.

本人一行四人因考量安全問題, 想改搭非復興航班, 仍依約參加該旅行社至日本旅行的團體, 但旅行社以班機及住宿已訂為由,堅持須負擔此筆賠償款.

 2015/5/13晚間電視及網路仍報導復興航空670滯留北海道班機近24小時.

安全是我們考量的最基本條件, 且日本旅遊計劃不變, 我們維護最基本的權益難道須以賠償作為代價? 懇請律師為我們解惑, 並協助爭取消費者應有的基本權益?

謝謝您們….

註: 復興航空未對此事作澄清報導…

葉鞠萱 (昍業) 104-05-14 11:42
回覆 jao 的發言內容:

律師早安:

原訂2015/5/27至日本北海道旅遊 (參加大榮旅遊團,搭乘復興 ... (恕刪)

於法無據, 除非複興航空民行局被停飛

無法因為別的個案事故主張要變更, 旅行社求償應視您旅遊契約內容而定

如果為了安全起件, 建議自行加價購買其它航空公司

QSISTER 104-05-14 08:37

律師您好~

我有幾個問題想詢問

1.我跟我前男友分手.但當時在一起時他委託我幫忙辦理多隻手機門號.他缺都沒有繳費.導知現在電信業者全部跟我催繳~我該怎麼辦?

2.當時他還委託我辦理一台機車分期.也是說他會繳.但是現在已經兩期了都是我去繳的~分手時他有請我將繳費單全部寄給他.他說他會去繳納,但也都沒有現在銀行也跟我催繳.我要怎麼辦

3.因為他所有用的電話都是我名下.我全部辦停了.也就連繫不上他了.請問我要如何將我的機車要回並不受到他的威脅或報復

根據你的陳述,你用你自己的名義與電信公司、銀行之間簽訂服務契約借貸契約,因此費用應由你繳納。至於妳和妳前男友間另外成立借貸贈與契約,如果你能證明是借貸,那可以舉證向法院提告,請求你前男友還款,但是如果無法舉證,且你前男友說是你贈與給他的,那你可能就要不回來了。

機車當初買來就登記在你前男友名下,從表面證據看起來,機車是他的不是你的,你和她之間可能是借貸也可能是贈與,要看當初雙方如何約定而定。如果是借貸,提起訴訟你還是要舉證對方有向你借錢而非贈與,才能夠獲得勝訴判決。

QSISTER 104-05-14 17:32

律師您好:

機車部分是他請我用我的名字購買的

QSISTER 104-05-14 17:38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根據你的陳述,你用你自己的名義與電信公司、銀行之間簽訂服務契約借貸契約,因此費用應由你繳納。 ... (恕刪)

律師您好~

機車是他請我用我的名字買的

橘子 104-05-13 22:45

您好:

因不小心紅燈,與酒駕車輛發生碰撞(對方酒測值0.31),只有雙方車子有毀損,人皆平安無事。其肇事責任歸屬下來,我們需負多數責任。我們的保險理賠專員有誠意想跟對方談理賠事宜,但對方不理會理賠專員,一直來電說我們紅燈所以該負全責,且希望我們付醫藥費(那當下彼此都說沒受傷)。

現在因談不攏對方提出告訴。

請問對方犯了公共危險罪,這樣的官司他會勝訴嗎?他所提出的驗傷單有效嗎?

倘若申請調解委員會是否會有幫助?

勞煩各位律師解答,非常謝謝你們。

一、宜速調解,要載明刑事不告然後調成要法院核可。

二、調解也可以讓對方簽撤回告訴狀交給你去遞狀。

三、如果你覺得他的傷是假的宜搜集他現在狀況的證據,因為也許他的傷會越來越大。有的會說撞到頭然後說變植物人要你養他一輩子。

歡迎攜帶相關資料約談。

約談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4 09:42

1. 刑事上只論有無過失,不考慮過失程度,最多就是爭執對方受傷與本次車禍有無關係。

2. 對方除酒駕外,有無其他違規事實?(如: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等)要減少賠償,盡量找找對方有無酒駕以外的其他違規為主攻,再輔以酒駕

3. 盡量談看看,若對方有過失,當然可以抗辯不用全賠,另外您有受損的部份也可以反過來要求對方賠。

小孟 104-05-13 19:18

4月初與人發生車禍,對方由我左側機車切入至我方機車道,導致我方煞車不及自摔,並未碰撞到對方車輛,當下我的左腳被壓在機車底下無法動彈,對方就將我的機車扶起並移至路邊(車禍現場車輛均已移動),已有報警處理並製作筆錄,並前往醫院檢查為左手腕挫傷需休養三週,實際在家休養時間為15日,此期間無法工作損失為33000元,其他車損財損已不想與對方追究,案發至今從未接到對方來電關切,均由我方主動聯繫欲進行調解,但對方一直推拖表示要等初判表下來後再談,昨日我方已前往交通分隊領取初判表,初判表內容如下:

對方:在設有禁止變換車道線處所,疑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我方:尚未發現肇因。

今日再次聯繫對方,對方表示僅願意賠償8000元,不接受就等我提告,並表示大不了花錢坐飛機回中國(大陸人已有台灣身份證),而且患有癌症就算被告也會輕判,況且目前是打臨工維生在台灣也無動產動產,就算要假扣押也奈何不了他,覺得對方毫無誠意解決,我本身經濟條件不好又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此次車禍也使我和太太承受蠻大的經濟及精神壓力,所以我不願接受對方條件,以下幾個問題懇請律師專家們協助提供意見,以利後續提告之參考依據~~

1.我方無行車記錄器且車禍現場被移動,是否無法直接證明對方有過失之處?我若執意提告是否較難成立?

2.對方在台無資產且患有重症,法律對他是否較無強制處分能力,並且求償希望渺茫?

3.刑事附帶民事過失傷害告訴一定要請律師嗎?(因為本身經濟條件不好真的沒能力請律師~並且求償金額33000元已低於請律師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不一定要委請律師,您也可以向法扶基法會申請法律扶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假扣押裁定可以查對方財產

二、如果對方沒財產而不怕的話沒有必要找律師問過後再這樣放話。

三、眼見為實,我是你的話會辦假扣押裁定到國稅局查他有沒有財產。也可以先到地政查他住址的房屋是不是登記他的名字。

四、查到財產先提存並聲請假扣押執行他的財產車禍案件提存金只要十分之一,五萬就可以扣五十萬了。

五、可以請求的金額不會只有薪水損失。

六、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歡迎攜帶相關資料約談。

約談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小孟 104-05-14 07:49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假扣押裁定可以查對方財產

二、如果對方沒財產而不怕的話沒有必要找律師問過 ... (恕刪)

感謝楊律師回覆,想再詢問第一個問題,因我為緊急煞車自摔,未碰撞對方車輛,並且無行車記錄器及證人可直接證明對方過失,這樣情況下若執意要提告是否會不利於我方,懇請釋疑~~

柏帆 104-05-13 17:16
案由:妨礙性自主
XXX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
子為猥褻之行為,處有期徒刑?月,如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
性交,共陸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應
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今天收到的裁判主文公告

我想請問這樣可以再上訴嗎 ?

另外如果我將猥褻罪的易科罰金部分繳交完畢

那此罪行是否算執行完畢?

我得總共刑責為2年1個月

如果我繳交猥褻罪的易科罰金有期徒刑只剩1年10個月

是否可以申請緩刑?


另想請問若請律師代寫上訴狀紙.請問收費約多少?

林智群 (klaw) 104-05-13 19:46

法院沒有給你緩刑,就是沒有緩刑,也就是要被關的意思,

你這個案件還是要上訴,不然性交部分一年一個月就是要去關,

至於猥褻部分去繳錢,只是該部分執行完畢而已,

性交部分並未執行,也無法易科罰金

 

要注意上訴期間只有十天

沈恆 (沈律師) 104-05-13 19:54

您好!

除了協商判決以外,對第一審判決不服都可以上訴,您應於收到判決書起10日內提出上訴。判決確定之後,繳交罰金即執行完畢,但判決既然已確定,您也沒機會爭取緩刑了,若想爭取緩刑應該先提上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3 2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對判決不服,應於收到判決十日內,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理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3 21:06

還是有機會可以易服勞役,但若要上訴記得在時間內聲明上訴唷。

法律小學生 104-05-13 21:13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是還有上訴的空間

             而緩刑的部分也是要在上訴的時候爭取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非三審案件,所以仍可以上訴,而上訴若要爭取緩刑,則需視您訴訟方向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13 23:14

您好

   建議您盡快 聲明上訴!聲明上訴後再請律師為您撰寫上訴理由狀,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_

上訴期間十天是以法院收文為準,不是以你發文書為準請特別注意。

如果還沒跟家屬和解請速和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提醒您務必先於上訴期間內向法院聲明上訴,並應委請律師閱卷釐清卷證內容,以便擬定上訴策略。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討論。

翊銘 104-05-13 16:07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如果當天管委會選舉總幹事不在場保全人員可以幫忙開票嗎?還是總幹事需要在場

區分所有人會議之主體為區分所有權人,總幹事只是受雇於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員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對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只要通知程序合法、開會人數合於規定即可開會及進行選舉、決議,開票的人員由誰擔任並沒有特別限制。

Q貓 104-05-13 15:16

A男與A女本一同在外住屋,後因故分手所以A女找我的女朋友以及我一同前去幫她搬家,當日A女及我女朋友在大樓租屋處房間內處理搬家行李,A男則外出,A男哥哥在家,我則在外負責搬東西至樓下

搬個兩趟之後因為其他行李還未整理好,我就在客廳休息,此時A男哥哥走出房間門對著A女及我女朋友大罵他們不趕快整理東西還有說有笑一點都不尊重,然後A男剛好回來見到我後走到A男哥哥旁向我女朋友說:你是不是沒搞清楚狀況?帶妳男朋友來幹嘛?然後A男哥哥又接著說:今天要不是看在我弟弟的面子我早就弄你我人脈很廣!然後A男哥哥轉頭見到我對著我說趕快搬阿!我則像他們的方向移動並且說火氣不要那麼大嘛,A男哥哥突然不知是拳頭還是掌用力推打我胸口並向我邁進,A男也朝我衝了過來,印象中我好像有本能地出拳反擊但真的記不太清楚了,然後A男哥哥用手勒住我的脖子後雙方倒地,我想要掙脫就在地上扭打這時A男手上拿著類似鐵長條物向我額頭猛擊當場爆血,且多次揮打我盡力用腳踢A男和抵擋攻擊,過了一陣子後A男哥哥鬆手與A男轉身進房間,我女朋友則將我拉出租屋處要將我送醫,到一樓大廳後我先報警,警察到場後和大樓主委及我一同上樓去按門鈴,但對方無回應,於是警方叫救護車先將我送醫以及驗傷

我診斷書上是寫,額部挫傷開放性傷口,縫了6針,以及背部左肩右上臂右大腿小腿挫傷,當天晚上A女爸媽表示要當調解人將我們雙方請至大樓一樓接待區希望我可以原諒他們並且和解,對方兩位也一直道歉並表示會負責賠償

請問:

1.依上述狀況我若提告大概會是什麼結果呢?(對方說是我先揮拳的,但我真的既不太清楚是否有這件事,只知道是對方先推打我,且並無監視器佐證,對方向警察表示他有錄影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2.若和解我大概能要求多少賠償呢?

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請求專業的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謝謝!

如果是你先揮拳,那對方可以主張正當防衛以減輕責任,不過因為對方的手段過重,如果提告仍會因為防衛過當而構成傷害罪或殺人未遂罪。

如果你不是先揮拳的,那對方就無法主張正當防衛了,你可以他們的行為該當傷害罪或殺人未遂罪,向地檢署提起告訴。

關於損害賠償的部分,你可以主張傷害的醫療費用、因此無法工作期間的損失及傷害造成你的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3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驗傷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3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驗傷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4 00:21

Dear Q貓,

就您提告的部分,對方已涉及恐嚇危安、強制以及傷害,只是要注意告訴期間的限制(六個月內),至於您求償的部分,可以就醫藥費、健康權法益的損失提起附民之訴訟,若有進一步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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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佳佳 104-05-13 13:51

 

請問律師"目前從去去年9月份剛被關出來!但是還要驗尿!已經驗了3次了但是已經通過了!那驗尿單還會在寄通知??聽說驗3次了已沒有被驗到了!就不會在寄驗尿通知單了!是真的?

 

 

 

 

 

 

小寶 104-05-22 13:59

假的!!應該是會是列管兩年!

小姐 104-05-13 11:12

律師您好,本人有從事業餘網拍,因昨天接獲衛生局通知其中一產品的品名標示有『健康食品』字樣,但查無健食字號因此將寄通知書進行約談。因產品都是依廠商提供文案進行上架,也不知道會有問題;且網拍利潤非常微薄,此款產品在上架期間也並沒有銷售出去。請問約談後一定會有刑責及罰金嗎? 若是的話該如何讓處罰降到最低? 約談時該注意什麼事項? 另,因之前有幫家人作保且存款都被法院扣走,所以自己的帳號現在都無法使用。目前網拍所用的匯款帳號是用家人的,請問這樣會不會影響到家人? 裡面的錢會不會到時也被執行扣走?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3 1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健康食品衛生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要尋求無罪答辯,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2、倘若遭認定該帳戶是您在使用,可能遭查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衛生局可能會移送給地檢署,惟本件應有爭取緩起訴之空間,若之後有到地檢開庭,可以朝此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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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104-05-13 10:09

律師你好:

奶奶有一筆遺產,而他生了三個兒子,其中大兒子兩夫妻宣告破產,那這樣這兩夫妻的孩子能夠繼承奶奶的遺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3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單純的破產還是有繼承權,沒有代位繼承的問題。(必須是死亡或是喪失繼承權才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大兒子仍有繼承權,惟債權人可能會跳出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4-05-13 19:55

不行,繼承人還是大伯,

不會因破產就繼承人從大伯變成大伯小孩

笑笑 104-05-13 09:54

案件簡述如下:

房東承租人有租屋糾紛房東試圖與承租人進行協調,但承租人一直避不見面,不接電話也不回簡訊,故房東拿女兒有通話錄音功能的手機撥打電話承租人,有成功接聽電話進行協調並在承租人不知情的狀況下做通話錄音,事後,承租人反悔不願履行協調之義務,房東遂以該錄音為證,要求承租人履行義務,承租委任律師以該錄音持有人(即房東女兒)涉及妨礙秘密罪揚言要提告,想請問:房東或其女兒之行為是否合乎刑法妨礙秘密之構成要件?該項罪名會成立嗎?

實務見解認為錄音者係通話或參與會議的一方,其錄音並與妨害秘密罪所稱的「無故」及「他人」非公開的活動要件不符,不至於構成該條犯罪。

不過,有些律師對於犯罪構成要件不是很清楚,或者故意混淆視聽,以致於揚言要控告你,甚至還真的就為了一點金錢明知不會構成犯罪還提起訴訟。建議向對方即揚言控告律師說明相關法條不構成犯罪,你可以告訴對方及該律師,如果該律師明知不構成犯罪還慫恿他方真的提起訴訟,該律師的行為違反律師倫理,你會向該律師所屬公會提起申訴。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3 21:00

依據您所描述的情形,不會成立妨害秘密犯罪,不用太過擔心。

黑兒 104-05-13 06:13

各位律師們大家好.

我姓林.母跟父親離異後.有再嫁.也生了二個弟弟.母親在100年時因癌末過世.因為他和再婚的先生也是離異.故合法繼承為我和二個同母異父的弟弟.母親的物項是請由代書處理.因為當時還有些事情因為方便.所以母親所有東西全暫放在小弟那邊.也方便支付一些款項.所以我和二弟都有簽署遺產放棄.而待事情處理完再分配只有口頭(在代書那說的).後來.二弟跟小弟就是用我簽屬遺產放棄.而不願給予我應有的部分.請問我該怎麼辦.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3 09: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有事證證明另有約定,則必須雙方就受到約定的拘束,可以傳喚代書作證。

不過當初這樣處理的理由為何?可能會有脫法行為之疑慮。

黑兒 104-05-13 10:1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有事證證明另有約定,則必須雙方就受到約定的拘 ... (恕刪)

有的.代書後來我去自行影印資料時.問我才得知後面情況.他只跟我說.如法律訴訟.他是最重要關係人.他據實回答當時情況

無不法行為規避.二殯那邊排隊排了55天.母親遺產代書在3天左右就好了.可是期間還有法事.殯葬業.母親一些之前帳款支付.很單純的希望支付時.不用三方去支付給商家.暫先由小弟那支付(母親留下現金.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才直接請代書轉到小弟戶頭)就是避免來拿款項的人麻煩.才口頭上說好.小弟保管跟處理凡是母親該支付的.就是由那筆遺產先行支付.等母親下葬.該付全付了.剩餘再來分配.如此單純原因.

KEVIN 104-05-13 05:03

去年七月刑事法庭宣判對方(被告)因4次毆打傷害本人被判刑一年三個月定讞
我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民事一審判被告陪45萬確認,但被告上訴,二審宣判被告免罰且裁判費要我出! 

為什麼刑事都被判刑了民事一審也有最到了二審卻無罪免罰?且因提出賠償金額未達150萬所以是不能上訴三審

哪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提出再審再議更審?

謝謝各位律師解答

葉鞠萱 (昍業) 104-05-13 09:39
回覆 KEVIN 的發言內容:

去年七月刑事法庭宣判對方(被告)因4次毆打傷害本人被判刑一年三個月定讞
我申請刑事附 ... (恕刪)

想請問一下, 您被對方毆打的時間點是??

是不是超過二年之請求權時效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4 00:25

Dear Kevin,

可能要看您的判決文所依據的理由,才可以為您主張權益。二審判對方減刑或無責任可能係因為對造的答辯理由為法官採信,您可以委任律師閱卷,以獲得進一步資料,至於您的救濟管道,若是法院適用法條錯誤,也就是法院被對方牽著鼻子走的情形,可以聲請非常上訴。但實際救濟管道,還須要衡量相關事證,歡迎來信預約時間面對面諮詢,以上,希望對您有利!

菜根 104-05-13 00:56

===簡述===

您好, 這邊有土地抵押權設定的相關疑惑.

父親說他買房子的時候被騙, 今天我就帶著土地登記謄本去地政事務所詢問.

父親所申請土地登記謄本上的"土地他項權利部"有以下兩個登記,

(0001)登記次序:銀行,抵押權,登記日期:84/05/19

(0002)登記次序:陳先生,抵押權,登記日期:84/05/19,擔保債權總額:1,180,000, 債務人及設定義務人: 我父親.

銀行的部分沒問題, 但是實際上我父親並沒有跟陳先生借過錢.

note 1: 84/05/19陳先生私人設定時, 我爸並不知情.

===目標===

將陳先生的抵押權塗銷

===發生過程===

84/05/19的時候我的父親委託陳先生(代書)處理買房的相關事宜.

幾年後, 父親想要轉貸到別家銀行. 經過銀行的調查, 原來"土地他項權利部"還有陳先生額外設定的一筆資料, 父親才知道被陳先生騙(詐欺?詐騙?)了.

103/02/26 收到陳先生寄來的存證信函: "....現已屆清償期, 特此通知, 請台端自收受通知起七日內速向本人清償...."

note 2: 84/05/19~104/05/12 期間陳先生都沒有聯絡我們, 也沒有強制執行

note 3: 陳先生沒有在寄出(103/02/26)存證信函後六個月內起訴

note 4: 我們社區有七戶被陳先生用相同的手法詐欺, 一戶調解庭三十幾萬和解(抵押權塗銷), 其他五戶光是銀行貸款就放棄了.

note 5: 現在連絡得到和解的那戶人家

===小問題===

1. 請問我方是否採取控告他詐欺(刑事)?(告陳先生詐欺, 取得法院的判決後, 至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塗銷)

如以下公文: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七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台(七四)內地字第三五六○七四號函

【要旨】以詐欺取得之土地申請抵押權設定登記,應予駁回

【內容】本案陳○○君以詐欺取得土地,既經法院判決確定,其權利取得顯有瑕疵,是其申請抵押權設定登記登記機關應依土地登記規則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駁回之。

(按:原土地登記規則第四十九條修正後為第五十七條)

資料來源:網路摘錄

2. 詐欺罪的追訴期是不是到1 04/05/19, 也就是我要在六天內告他詐欺, 不然我就告不了他?

3. 84/05/19起十五年內陳先生並沒有行使請求權, 此情況是不是符合"消滅時效"?  (雖然103/02/26 收到陳先生寄來的存證信函, 但也都超過15年了, 而且也沒有在六個月內起訴.)

4. 我母親有去問銀行/律師, 他們表示這個陳先生已經是有案底的(詐欺罪), 但是真正去確定說他是不是就已經是詐欺犯, 甚至已經入獄又出獄了呢?

如果他有詐欺的案底是不是對我方的控告較有利?

5. 另外想請問有推薦免費的法律諮詢(實體)?

===最後===

小時候不懂事, 只知道父親因為這件事情得到憂鬱症(中度殘障). 直到今天(剛出社會半年)我才搞知道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眼看法律追訴期即將過期.花了一天整查詢了很多相關資料(消滅時效, 詐欺罪, 抵押權塗銷...), 現在急需要各位法律上的幫助.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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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3 20: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盡速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夏莃 104-05-12 21:56

律師您好~我目前有幾件事情要提告,想詢問一下該用何種方式以及罪名提告,謝謝!

1.公司有簽署一般通路經銷合約經銷主管侵占其他欲加入者之經銷款,目前有2個人證以及經銷合約書一份,合約上載明甲方違反本契約之約定者,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契約,若乙方因此受有損害時,並得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五十萬元整。

2.廠商部分有業務在獎金計算上誤差甚大,總計約19萬多的金額未支付,手上有廠商獎金明細一份以及錯誤整理表一份。

3.有經銷商在外破壞公司名聲以及挖角,有簽訂經銷合約一份,有挖角以及毀損名譽的LINE的對話紀錄一份。


以上我還需要準備哪些資料或證據,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經銷主管侵占經銷款部分,可以該主管侵占業務持有公司之物為由,提起業務侵占罪告訴。

2、業務獎金部分,可提起詐欺取財業務侵占罪告訴。

3、經銷破壞公司名聲部分,可提誹謗罪或妨害信用罪。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kimmy 104-05-12 21:50

不好意思在請問一下律師

我跟男方沒結婚,男方要爭取小孩的監護權,我如果把小孩給男方,我需要付什麼責任

如果我要看小孩他們能阻止嗎?

那如果小孩不給男方,男方該需要付什麼責任,如果男方不答應負擔小孩的費用或養育責任那?我可以對男方做什麼提告的動作嗎?

我那時候是16歲懷孕而男方當時也已經18歲,現在小孩已出生,我還能對男方有這方面的提高嗎!

 

謝謝,謝謝律師的幫忙感謝,麻煩您了!

goris 104-05-12 20:25

律師您好!感謝您抽空解惑~
後來去陳述,原約談對方想依藥事法宣稱療效這點,但被上面的認為屬性非藥品,又要和我約時間去陳述,我想可能會依照食品走。
其實看了上面被擷取的圖片是在去年12月初,衛生局是在1/7號將圖片下載,真得很納悶,且文字(注意事項)是我複製別人網頁在貼上, 是有一段"減肥期間"這文字讓他認為醫療效能,且也認為我知道他的功用才刊登,不然怎麼會有那些注意事項,我也告訴他我覺得是糖果,但避免不必要麻煩所以放上去以防萬一。

 請問可以主張"減肥期間",或許是避免購買者再減肥期間,畢竟糖果外包裝有得也會寫"幾歲以下需有大人在旁等用詞"

另外也想請問!因為去年12月中我也有不小心犯了食品安全第28-1罰了3萬,會有影響到嗎? 擔心認定我為累犯,畢竟東西是我12月已經下架了,擷取的圖也有"結束販售" ,所以我也很小心用詞沒有使用到關鍵字......

若真不小心開罰,個人不依未繳罰緩,衛生局會送交法院強制執行,想請問那時可以提出"勞役替代刑責"嗎?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3 11:51
Dear Goris, 有關藥物廣告的問題,可以參考我先前所撰的文章,相關連結為:http://heatherpisces.weebly.com/230042445924107-2356027396/-67 至於您真的很耽心的話,我還是要建議您帶圖片或當時網頁來所洽詢,否則我在沒有看到證物下所做的回覆,有可能有不夠完整之虞。 若是方便,請來電或來信預約時間。
小程 104-05-12 17:58

想請問資深的律師 由於本人103年2月假釋出獄 已經報告完畢!

而現在又犯加重竊盜被法院判刑

判刑項目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 3個月

又犯侵入住宅竊盜罪 7個月

判決書寫 被告於準備程序中為有罪之陳述 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

並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 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判決如下

判刑項目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 3個月

又犯侵入住宅竊盜罪 7個月

請問資深的律師 這樣會不會太重 還是累犯 這樣算很輕了! 我自己也很猶豫要不要上訴 所以想拜託律師幫忙給意見! 謝謝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2 2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行使特種文書的部分算是比較重一點,是否與被害人和解?

倘若未與被害人和解,可以與被害人和解之後,以此作為理由上訴,否則單純以刑責過重上訴,恐遭駁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2 22:43

不論如何,如果要上訴,記得要在收到判決後十日內聲明上訴唷!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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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範 104-05-13 00:18

 我有跟被害人 和解 那請問律師 上訴的話 文書罪的部分 是否 會減輕 2個月

因為我還有一個竊盜案 也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 這兩個竊盜案 是由不同法官判決

一個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 判3個月

一個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 判拘役 30天

想請問律師您的意見 是否要上訴 關於加重竊盜 的部分 因該是最輕的了!

 

小範 104-05-13 00:2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行使特種文書的部分算是比較重一點,是否與被害人和解?< ... (恕刪)

 

有跟被害人 和解 那請問律師 上訴的話 文書罪的部分 是否 會減輕 2個月

因為我還有一個竊盜案 也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 這兩個竊盜案 是由不同法官判決

一個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 判3個月

一個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 判拘役 30天

想請問律師您的意見 是否要上訴 關於加重竊盜 的部分 因該是最輕的了!

一、量刑為上訴理由的話二審裁量空間相當大。

二、即使是可以上訴三審的案件三審也會多數尊重二審量刑。二審因為三審支持所以多數也會支持一審量刑。

三、上訴還有時間上的意義,如果需要點時間安排家裡事務或還在猶豫請先上訴。

四、上訴期間是以你收文到法院收文來算,不是以發文時間來算。若要上訴時間要掌握。可以先寫簡單上訴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KEN 104-05-12 17:54

律師您好:我想向您請教一個官司問題,就是在去年十二月間亞太電信特約門市的店長及同仁提出詐欺、違反個資、及偽造文書。主因是:因為我當時要將門號辦理變更,所以請門市人員處理,當時人員並未告知我因為我有申請電子帳單所以無法在當下換號成功,必需要先取消電子帳單的服務才可以換號,於是當日該店的店長打電話聯絡我說有這情況時,有在電話中表示要進線客服取消電子帳單,當時我在電話中同意她可以進線幫我取消,但約莫沒多久辦理完成後,該店長打來告訴我,她是請店裡的另一位男性同仁假冒我的身份進線客服,提供了我的個資給客服核對,才完成取消服務。當下我聽完就回應她:為何在稍早電話中沒告訴我會請其他人來處理,而且還把我的個資提供給他,後來反應到亞太電信總公司後,總公司只表示這和總公司無關係,完全是員工個人的因素。後來開了協調會也沒有任何結果,後來轉由蘋果日報的投訴後也在今年的1/21上新聞,當時記者有協助在電話錄音確認當時店長並未告訴我會請其他男性同仁進線處理這件事,也有在訴狀中請檢察官向蘋果日報申請調閱音檔。一直到5/11開了第一次的偵察庭,想請教律師,接下來我如果要提出求償刑事附帶民事應如何提出?還有因為該店是屬於加盟門市,在於民法上第188條是否可以向加盟公司也提出求償?如果可以的話我應該是要先寄存證信函去還是直接在去台北地院申請?謝謝律師回答~祝順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2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認罪,可以請檢察官移送調解庭。反之,則可以等到檢察官起訴之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是要注意2年時效)

至於民法第188條,是指僱用人連帶責任,指的是該店員及該加盟店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4 00:17

Dear Ken,

原則上您對法律已經很有概念,就依您的解決模式去處理無誤。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提供相關資料以便進一步回覆。

shunjen 104-05-12 17:47

你好 因為本身有在幫人代購物品 之前收到一位客人需訂購 一個 叫 Modalert 的東西 數量 200顆 上網查詢後 認為是類似營養品的東西 之後幫人代購(後來 被士林憲兵隊通知後 才知道他是 modafinil 屬四級管制藥品)

約二月的時候 被士林憲兵隊 扣押其包裹 並帶到隊所偵查 也照實告知

昨天 突然收到新北市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偵字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 上面寫 由檢察事務官詢問 是以被告的身分

下午的時候有打電話給上面的電話 後來事務官有回電話給我 告知我一定要前往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因為當天有很多案件 當我詢問是否要偕同律師前往時 他是建議不用 當天只是要我自述

請問我應該如果處理呢? 我面對的刑責是什麼呢? 先在這邊感謝各位寶貴的意見

葉鞠萱 (昍業) 104-05-12 17:56
回覆 shunjen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因為本身有在幫人代購物品 之前收到一位客人需訂購 一個 叫 Modalert 的東西 數 ... (恕刪)

由於偵查程序不公開, 無法從您的敘述中所犯的罪行,  建議有律師陪同比較好

持有跟犯賣罪刑是差蠻多的

律師未受委任前對案情了解有限,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才能確保您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已列為被告,即有委請律師之權利,而本件是否會成立,仍有視事實情節而定,建議應盡速與律師討論對策,以保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2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藥事法第82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目前應嘗試將所犯法條控制於以上二條,而非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規定:意圖販賣而持有第四級毒品或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並於事前先討論可能面臨之問題及回答之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2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藥事法第82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目前應嘗試將所犯法條控制於以上二條,而非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規定:意圖販賣而持有第四級毒品或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並於事前先討論可能面臨之問題及回答之方向。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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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範 104-05-12 17:41

想請問資深的律師 由於103年2月假釋出獄

而現在又犯加重竊盜被法院判刑

判刑項目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 3個月

又犯侵入住宅竊盜罪 7個月

判決書寫 被告於準備程序中為有罪之陳述 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

並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 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判決如下

判刑項目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 3個月 得易科罰金

又犯侵入住宅竊盜罪 7個月 不得易科罰金

請問資深的律師 這樣會不會太重 還是累犯 這樣算很輕了! 我自己也很猶豫要不要上訴 所以想拜託律師幫忙給意見! 謝謝幫忙!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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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魚 104-05-12 16:35

請教律師~

如果因為自己投資介紹朋友投資後失利,因而被對方告詐欺這樣詐欺罪會成立嗎?(我自己本身有投資,也有拿到朋友投資的佣金,但朋友的資金沒有經過我戶頭)

詐欺罪成立對方有附帶民事賠償,我名下沒有資產償還會追朔三等親償還嗎?

若是我自己有保單,法院會對我的保單做資產凍結嗎?

謝謝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2 17: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涉及詐欺罪,必須就事件經過您是否有欺瞞對方,請詳述交易過程。

2、不會影響您的親人。

3、保單的部份,倘若受益人是您,依法可以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2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成立詐欺犯罪,需視您有無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若您無施用詐術,可為無罪答辯,您可考慮委任律師,與其討論可能之問題及回答之方向,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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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2 23:04

詐欺罪之成立要件要是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不法之所有而施用詐術並使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產,並致人受有損害。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以降低被起訴之風險。

秋雨 104-05-12 16:24

律師您好

 我和先生于5月1號跟某房屋加盟仲介成交一套中古屋,在仲介帶看時有明確告知管理費是1400元,當時賣方也在旁邊,沒有否認,而且他們網站也明示1400元。

我先生當天簽好買賣契約房屋標得的現況說明書等主合約后,我細看時發現管理費欄是空白無注明,便問賣方和仲介管理費具體是多少,當下賣家才告知說記錯,管理費是約2000左右,講說因為要交兩家的管理費記不清楚之類的說辭,仲介當時也沒有問我們是否能接受,合約是否還要繼續,只是一味幫忙賣家說住戶單純,機械式車位管理費肯定比較貴之類,(從這些說辭足以說明仲介由始至終就知道管理費是2000左右),因為 我和先生都是首購沒有經驗,合約已經快簽完怕被告違約,且賣家當時也是有講說記不清楚,怕誤會賣家,我們當下便沒有多說,隔天親自去保安那證實是2029元后立即找仲介協商處理,但仲介卻說簽約當下賣家有告知,且他們也完全不知情,沒有聯合賣家欺騙,

此簽約過程仲介未告知有消保法規定30天的契約審閱期,談價ok后,仲介便找來代書誘使我們先簽約,請問這種情況賣家和仲介是否都有責任,我們該走哪些途徑維權,因為現在已經交了第一期款,請問可以申請第二期款延遲付款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2 17: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契約或附件有明確記載管理費用,或是對方有保證管理費用金額,致使我方遭到欺騙,否則因為管理費用不是契約重要因素,且是基於住戶關係對於管委會的義務,故而恐無主張解約或是要求賠償

2、不過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要求仲介減少報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2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法因為管理費差距而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蓋管理費非房屋重要結構安全之部分,若您拒付第二期價款,恐將視為違約,進而沒收第一期款項,作為違約金。若有證據可證明賣方及仲介惡意隱埋,或許可考慮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惟成立之機會亦不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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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 104-05-16 21:3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律師的耐心解答。

我現在確定可以證明在簽約前,他們告知以及媒體刊登的管理費一直是1400元,請問可以按蓄意隱瞞,謊報管理費,銷售廣告與實物不符,鑽契約漏洞,以便哄抬房價,吸引客人的購買慾,來提起訴訟嗎,還是可以走其它途徑更有利於維權,謝謝您

秋雨 104-05-16 21:4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律師的耐心解答。

我現在確定可以證明在簽約前,他們告知以及媒體刊登的管理費一直是1400元,請問可以按蓄意隱瞞,謊報管理費,銷售廣告與實物不符,鑽契約漏洞,以便哄抬房價,吸引客人的購買慾,來提起訴訟嗎,還是可以走其它途徑更有利於維權,謝謝您

 

小魚 104-05-12 16:23

請教律師~

如果因為自己投資介紹朋友投資後失利,因而被對方告詐欺這樣詐欺罪會成立嗎?(我自己本身有投資,也有拿到朋友投資的佣金,但朋友的資金沒有經過我戶頭)

詐欺罪成立對方有附帶民事賠償,我名下沒有資產償還會追朔三等親償還嗎?

若是我自己有保單,法院會對我的保單做資產凍結嗎?

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成立詐欺罪,仍要看行為當時有無詐欺之意圖及行為,對方仍可能會提告,但是否會成立,仍屬另一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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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tu 104-05-12 15:34
父親已於民國90年過世,前幾個月母親和我們姐弟突然收到由某律師事務所信函,
表示父親積欠慶豐銀行(已經收攤)之卡債轉讓給匯誠資產公司,前不久開始電話向我們催繳,
雖然父親過世時我們三姐弟,只剩下一個還未成年,但我們始終不清楚父親有這筆負債,
從小父親的工作狀態一直不穩定,經濟狀況也時好時壞,父親過世後我們還被列為為低收入戶,
資產公司只說父親欠了80幾萬,他們拿到的債權是60幾萬,但什麼資料和明細也都沒拿出來
給我們看,後來母親才說他想起我們小時候父親曾經辦過國泰信託(後更名為慶豐銀行)的信用卡
,據今至少20年以上,但不清楚後續的繳款情形。現在資產公司要叫我們協商還款,
不然就要去申請支付命令。父親在世時,並沒有對我們多好,有錢的時候也只會在外花天酒地,
沒錢的時候才想到要回家。父親過世前幾年在家期間從未曾有過銀行的追繳通知,
死後我們也未曾收到任何的追繳通知,直到去年底收到的這封債權轉讓信函,
本來父親過世後我們生活逐漸平靜,現在繼承這樣天外飛來的卡債
又開始讓我們的生活開始一片混亂,不知該如何是好,請給我們一些建議,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2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要和解,必須由對方提出當初的信用卡契約,催告證明、債權轉讓證明,否則可以主張時效抗辯,等對方提告之後,雙方在法院攻防,避免誤清償無需給付的債務

Ta Ta 104-05-12 15:02

謝文明律師  您好:

請問

房屋租賃期間訂兩年

因故提前(住滿一年)退租

房東同意退租

租金未欠款 房屋狀況也良好無破壞情況下

請問押金部份(2個月)可要求房東退還嗎

謝謝你~~

租賃契約到期、解除或終止後,如承租人有欠租或其他債務不履行者,房東可以用押租金抵充欠租之租金或其他因租任所生之債務,如果抵充還有剩餘,房東應將剩餘的押租金返還承租人。

陳小姐 104-05-12 13:24

律師您好!我想與另一半離婚,但對方都避不見面也不接電話,無法與之聯絡。公公於7年前曾抓過我胸部,因他們家人的哀求,當初並未報警也未有留下任何證據。最近因報稅需要資料有跟婆婆通過電話,並提到公公這見事情,有錄音。請問這樣走上法院有辦法當作佐證並提告嘛?還是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LISA 104-05-12 12:06

因為近期污水處理,因一樓住家違建部分擋到部份水管,住戶自行內部改管,但他們自行負擔費用,也提供建築公會結構安全鑑定,起初也請整棟大樓超過半數的住戶簽名,但由於幾戶住戶,和一樓改管住戶有些糾紛和恩怨在,所以 無論是否提供鑑定報告,他們一概不承認也不簽名,現在反向這些不簽名的住戶,一直來找其他住戶簽名,並且加上恐嚇的語氣說,若不簽名,到時候他們要告改管 住戶破壞結構,我們這些之前同意簽名的住戶都會被連帶罰款,且簡單的污水處理事情,由於這些住戶的反對和個人私怨,搞的大樓住戶不安寧,因為我們不想要這 樣簽來簽去的,言語上威脅加上利誘叫我們家人去簽名,但我們都不想簽名,也不敢亂簽名,但住戶不死心,還想繼續找已經憂鬱症的媽媽簽名,因為要求簽名的過 程中脅迫加上利誘,讓人感到心裡畏懼,所以一直躲著這些反對住戶, 想請問律師們~~
(1)反對的住戶說:建築公會所提供的第三方認證建築安全結構鑑定報告是不承認的,請問是否屬實呢?
(2)反對住戶一直上門要求我們簽名,請問我們是否有什麼法律權力說不呢?
(3)請問反對住戶的凶巴巴的口氣和威脅和利誘的方式逼迫住戶簽名,請問他們是否有犯罪呢?
(4)當初我們簽名,是因為住戶改管保證無安全疑慮,且已出示安全結構証明,且當初內部改管也無需其他住戶負擔費用,所以我們才簽名同意一樓住戶改管,好讓污水處理可以進行順利,請問是否就如反對的住戶威脅說的,我們有連帶責任和連帶要賠款嗎?

謝謝

LISA 104-05-12 11:48

因為近期污水處理,因一樓住家違建部分擋到部份水管,住戶自行內部改管,但他們自行負擔費用,也提供建築公會結構安全鑑定,原先已請超過半數的整棟大樓住戶簽名,但由於幾戶住戶,和一樓改管住戶有些糾紛和恩怨在,所以 無論是否提供鑑定報告,他們一概不承認也不簽名,現在反向這些不簽名的住戶,一直來找其他住戶簽名,並且加上恐嚇的語氣說,若不簽名,到時候他們要告改管住戶破壞結構,我們這些之前同意簽名的住戶都會被連帶罰款,且簡單的污水處理事情,由於這些住戶的反對和個人私怨,搞的大樓住戶不安寧,因為我們不想要這樣簽來簽去的,言語上威脅加上利誘叫我們家人去簽名,但我們都不想簽名,也不敢亂簽名,但住戶不死心,還想繼續找已經憂鬱症的媽媽簽名,因為要求簽名的過程中脅迫加上利誘,讓人感到心裡畏懼,所以一直躲著這些反對住戶, 想請問律師們~~
(1)反對的住戶說:建築公會所提供的第三方認證建築安全結構鑑定報告是不承認的,請問是否屬實呢?
(2)反對住戶一直上門要求我們簽名,請問我們是否有什麼法律權力說不呢?
(3)請問反對住戶的凶巴巴的口氣和威脅和利誘的方式逼迫住戶簽名,請問他們是否有犯罪呢?
(4)當初我們簽名,是因為住戶改管保證無安全疑慮,且已出示安全結構証明,且當初內部改管也無需其他住戶負擔費用,所以我們才簽名同意一樓住戶改管,好讓污水處理可以進行順利,請問是否就如反對的住戶威脅說的,我們有連帶責任和連帶要賠款嗎?

謝謝

關於簽名的自由,你們有簽名或不簽名的自由,如果對方有強暴脅迫的行為,可能會構成強制罪或恐嚇危害安全罪,你們可以據實向檢察官提起告訴。

關於房屋修繕或更改管線,如果僅是簡單修繕,且已經有建築公會的鑑定報告,因為你們不是直接或共同行為人,且也沒有應注意不注意的情形,將來即使反對之住戶提告,你們同意的住戶也不會構成共同侵權行為人。

LISA 104-05-12 14:15

律師您好 再請教一下
因為一樓改管住戶,一開始想找人壯膽,請我媽媽陪同去給住戶簽名同意書,
但反對的住戶之後,不承認改管後安全的結構鑑定書,卻恐嚇我媽說,如果你也不簽撤銷同意書的話,因為我媽也是陪同的人,所以 他們也要告我媽連帶責任,說一樓住戶改管但上面的同意書,沒有寫非常清楚,只有單純寫污水處理改管,所以 他們現在恐嚇我媽,也要告我媽 連帶的責任,要被告,詐欺偽造文書罪,叫我媽要簽名才不會被告,這樣一直恐嚇住戶說要告要告的,且凶巴巴的口氣,我媽有憂鬱症,弄的精神憂鬱被嚇到,請問反對住戶說要告,
請問他們這樣也算恐嚇嗎? 請問只是陪鄰居去,也要會被告嗎?
請問反對住戶這樣亂說會告詐欺偽造文書? 通知住戶改管同意書 這也也算詐欺 ?也算是 偽造文書嗎? 謝謝

星緯 104-05-12 02:43

事情是這樣:

我在網路上看了廣告, 找了錢莊想借錢

錢莊叫我把金融卡和密碼寄過去, 他們會把錢存進去, 然後來找我, 現場領出

但今天所謂的業務卻沒有來, 錢莊的聯絡人說他不見了, 可能是盜走了

我去把卡片掛失後報案, 帳戶已經確定被拿去詐騙, 已有受害者報案.

我人在台中租屋, 但戶籍地在台南, 警察叫我回戶籍地報案.

那麼我想知道, 接下來:

1.報案後, 筆錄上有備註的話, 是否法院的傳票可以寄到我的通訊地址, 避免      讓家裡知道呢?

2.我是否需要準備一些錢, 請律師之類的呢? 需要多少錢呢?

3.我寄過去的金融卡裡面是沒有錢的, 我並沒有損失, 只是帳戶被用做詐騙.

   那麼這種情況是否能夠申請保險理賠呢?

4.這類案件我是否很有可能被判有罪呢? 能夠找受害人和解嗎?

先謝謝各位律師的解惑了QQ

一、這類案件判無罪才是公平的。

二、但是有罪率偏高。

三、宜儘可能的釋出要與被害人和解之意,能和解儘量和解

四、認罪和解,可爭取緩起訴緩刑,但你明明沒有要幫壞人騙人的意思。

五、否認犯罪也可以和解,這個地方是承認有過失不承認有故意。

六、就近找個律師幫你吧,如果無資力找律師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星緯 104-05-12 15:31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這類案件判無罪才是公平的。

二、但是有罪率偏高。

三、宜儘 ... (恕刪)

抱歉多問一句, 

因為錢莊的聯絡人現在跟我說, 要我咬定卡片是遺失, 說我怕忘記所以把密碼寫在卡片上,

他說這樣我就能無罪.

這是真的嗎? 感覺上只是讓他們錢莊跑掉而已?...

小王 104-05-12 01:01

各位大律師您好:

         日前與執業車發生車禍,雙方均未申請車鑑,依初判表記載雙方均有過失但我方疑為主因,我方受傷對方沒事,目前想先申請調解,有些問題想先釐清,盼各大律師不吝賜教,感恩。

1.診斷證明中記錄此傷需三個月才能復原,而我只請了14天不支薪公傷假就被公司召回上班,職務調整待康復後再恢復原工作薪資不變休息時間的薪資公司不支薪由勞保給付。我仍可向對方請求這14天的勞動損失嗎?對方有權主張勞保已給付為由而拒絕賠償嗎?

2.因傷我暫時無法騎車需搭捷運,相關額外支出的通勤交通費是否需扣除我原本使用交通工具成本(油資),才是合理的求償金額?

3.精神賠償需詳列明細說明嗎?

4.對方為大公司,如果調解開會他們最少一定會有法務人員,保險專員及司機出席,肯定緊咬著我是肇事主因(雖對方違規在先),而我只有一個人實在難以應付,是否該考慮請律師陪同出席較為有利呢?

有勞各位大律師釋疑了,謝謝

一、關於勞保給付部分,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理由供你參考:

被告抗辯原告應有獲職業災害之公傷假而請領職業傷害給
      付,應自損害賠償金中予以扣除,並聲請本院向勞保局調
      查原告所獲津貼金額。惟按保險制度,旨在保護被保險人
      ,非為減輕損害事故加害人之責任保險給付請求權之發
      生,係以定有支付保險費之保險契約為基礎,與因侵權行
      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並非出於同一原因。後者之損
      害賠償請求權,殊不因受領前者之保險給付而喪失,兩者
      除有保險法第53條關於代位行使之關係外,並不生損益相
      抵問題(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42號判例要旨參照)。故
      原告縱因系爭車禍受有勞保給付,依前開判例要旨,要非
      被告所得主張免除其賠償之依據,故被告以原告受有勞保
      給付應自請求賠償之數額扣除,要屬無據,其聲請調查證
      據,亦無必要。」
二、是不是要找律師你自己考慮。找律師的第一個重點是讓你知道行情長怎麼樣,這樣你調解才不會差行情太多,就算是讓步或拋棄權利也是在自己知道的情況下讓步或拋棄權利,求個無怨無悔。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阿智 104-05-11 23:19

請教各位律師:

1.我於2015/5/11發生車禍,雙方無人員傷亡,僅有車損!車禍概述:我車於T型紅色閃光燈路口逕行左轉彎,轉彎前有確認雙向無來車,我車行進至路口2/3處,被對方車急速撞擊(直行車),造成雙方車損(我有行車紀錄檔),車禍後有報警處理,開立交通事故登記聯單,請問我後續要如何處理?

2.我車僅保強制險及乘客險,因無人員傷亡,保險公司回復不協助車損部分處理,請問我要如何進行雙方車損的後續處理?

3.我車損部分何時可以進行修復(上班須用車)?須至原廠修復嗎?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及開立那些單據?

先行感謝回覆,謝謝!

一、車損部分若要修復的話要留單據。

二、如果進入訴訟零件部分對方可抗辯折舊。

三、金額如果不大的話私下談談就好,可以調解儘量調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天使媽咪 104-05-11 23:06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的案例).......

我朋友離婚後(因前夫外遇家暴)~~孩子歸前夫、房子歸她,但後來房子在買賣過程中,前夫除了把家中所有有價值的價俱/家電搬走外(連白鐵門都拆走變賣)....甚至還把屋子裡的馬桶灌水泥進去(報復行為).....雖然房子近期順利過戶~~但也賠給買方毀損的部份......

經報警後,也告前夫竊盜,且前夫在警局做筆錄時也承認此事....

但上一次開庭時,我朋友並未出庭~而前夫出庭後又以「財產歸屬問題」來撇清責任(因當初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房子買賣後20%給孩子,他現拿此條來發揮,甚至要孩子出庭做證)

現法院又通知開庭了.事務官要我朋友一定要出庭說明、甚至跟前夫對質;

但我朋友很怕見到前夫,又怕孩子出庭對孩子不好,現有點後悔,不想追究了

(1擔心前夫真的因此坐牢,小孩無人顧。2很怕前夫以後會報復。3她真的很怕她前夫,不想再揪葛下去,怕出了法院,前夫會對她不利).......

想請問

1~可以撤告嗎?

2~撤告後~對方可以反過來告朋友誣告嗎?

3~如果繼續告下去,前夫有可能因此入獄嗎?(我看過司法網站一些連續竊盜犯都只被關個幾天而已)

現在感覺告與不告都很為難,很煩惱..........希望律師們可以幫忙解惑........感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5-11 23:11

1~可以撤告嗎?如果是親屬間竊盜(5親等內血親,3親等內姻親),則可以撤告,非親屬間竊盜,則不能撤告

2~撤告後~對方可以反過來告朋友誣告嗎?撤告對方仍可能提誣告

3~如果繼續告下去,前夫有可能因此入獄嗎?一般來說竊盜罪判刑都不會很重,但要注意有沒有加重竊盜的情形,加重竊盜罪最輕本刑6個月以上五年以下

4.如考慮個人安全,建議可委請律師為告訴代理人,由律師陪同可避免問題(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1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考慮委任律師出庭擔任告訴代理人,並表達與對方和解之意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葉鞠萱 (昍業) 104-05-12 10:26

前面的大律師也說的差不多了

我其實很想強調一個觀念, 在提告前應該是先諮詢有實務經驗的律師而不是隨便的東問西問,然後就提告, 似乎覺得法律不就這麼簡單, 鬧上法院後,又發現整個事態的走向不如預期, 有太多的後續現實上的問題.

網路上發問多半資料不齊, 在只是單純的問答之間只能給出個大概的結論, 而非全盤的思考, 畢竟律師未受委任前對案情了解有限,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

一個值得信賴的律師,就花這一次的費用,好好的把問題有個妥善的解決。

從您的敘述中, 我只覺得您朋友都是在猶豫, 不肯狠下心來一次把事情做個了節而整個陷在矛盾中如果真的那麼在意孩子, 為何把監護權家暴的前夫??
我相信想讓前夫坐牢也是為了避開與他碰面的機會??
因為害怕報復所以採取了會讓前夫更激烈的手段?? 

我建議先整理好心態, 再請律師資詢, 對您的幫助才會是最大的

一、可以撤告。

二、只要你朋友告的東西裡面沒有虛偽的,就沒有誣告的問題。

三、竊盜多數會易科罰金,量刑的部分有浮動性(每個法官判得不一樣),可以找律師談一談律師查些判決給你朋友參考。

四、不要過於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天使媽咪 104-05-11 22:01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的案例).......

我朋友離婚後(因前夫外遇家暴)~~孩子歸前夫、房子歸她,但後來房子在買賣過程中,前夫除了把家中所有有價值的價俱/家電搬走外(連白鐵門都拆走變賣)....甚至還把屋子裡的馬桶灌水泥進去(報復行為).....雖然房子近期順利過戶~~但也賠給買方毀損的部份......

經報警後,也告前夫竊盜,且前夫在警局做筆錄時也承認此事....

但上一次開庭時,我朋友並未出庭~而前夫出庭後又以「財產歸屬問題」來撇清責任(因當初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房子買賣後20%給孩子,他現拿此條來發揮,甚至要孩子出庭做證)

現法院又通知開庭了.事務官要我朋友一定要出庭說明、甚至跟前夫對質;

但我朋友很怕見到前夫,又怕孩子出庭對孩子不好,現有點後悔,不想追究了

(1擔心前夫真的因此坐牢,小孩無人顧。2很怕前夫以後會報復。3她真的很怕她前夫,不想再揪葛下去,怕出了法院,前夫會對她不利).......

想請問

1~可以撤告嗎?

2~撤告後~對方可以反過來告朋友誣告嗎?

3~如果繼續告下去,前夫有可能因此入獄嗎?(我看過司法網站一些連續竊盜犯都只被關個幾天而已)

現在感覺告與不告都很為難,很煩惱..........希望律師們可以幫忙解惑........感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竊盜罪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即便撤回告訴,檢察官仍會偵辦。

2、只要有合理根據可認定前夫竊盜,告訴人就不會構成誣告罪。

3、如果前夫無前科竊盜罪刑度原則上都能易科罰金,只要繳罰金就不用入獄。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sue750513 104-05-11 21:17

律師您好,這是我第一次碰到網路買賣糾紛,文章可能有點冗長,還請多多包涵。

事情是這樣的,我日前在拍賣網站上看到一雙想購買的鞋子,在拍賣網站上賣家有載明有問題可以家賣家Line詢問。加了賣家Line詢問後我決定購買該鞋,確認好鞋的樣式及大小後,約定貨到付款,但隔一天賣家說貼錯貨單改成超商取貨付款,我同意後在上周四收到貨品,拆開後發現與我原先想要購買的款式不同,於是透過Line與賣家連絡,賣家也同意退換貨,只是已經等了四天遲遲沒有等到貨,再透過Line詢問也沒有得到賣家的回覆,請問這種情況我應該要怎麼處理好呢?

請先向平台提出檢舉,並與消保官聯繫。

遺忘 104-05-11 19:56

律師你好,我朋友是學生,他最近登入別人的學校帳密

不小心把對方的某堂課程刪除,後來被刪除課程的同學發現後很生氣的找我朋友理論,而我朋友也不斷的道歉並處理,而後來學校方面也把被刪除的課程重新加回去,但被刪除課程的朋友很生氣,揚言要控告我的朋友

想請問律師,這樣很嚴重嗎??控告的話能不能控告的成呢?法律上又可能會有什麼處罰呢,麻煩律師為我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