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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104-05-18 19:04

想請教律師一些問題:

  我的幾張照片(包含無頭的裸照,一般照)落入一個網友手中,我和他短暫交往幾天後因對方不停地想再要不雅照,我覺得不能再錯下去了!所以遲遲沒給,不斷使用拖延戰術一邊想如何分手,當時在內心恐懼之下有用類似法律文書的口吻想明白告訴對方和他分手,對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變造.重製.散佈.供他人閱覽我的照片。不得向他人洩漏我的手機號碼.LINE ID .個人資料等等...以求自保...對方反而說警察不會管,警察會挑輕鬆的案子辦。他說我沒他名字警察沒辦法查,102年個資法有修法過,連法官都不能查!警察不會裡我的!他說他有認識律師所以他知道等...。(上述對話期間他有說他不會做出傷害我的事。)

幾天之後......(期間他不斷要上面的照和下面的照,但我都沒給。)

他開始不耐煩了甚至願意主動提分手了,還威脅我不給下面的照他就要消失,不給照就不要在一起,不斷兇我或用倒數計時他消失的方式想威脅我。最後我答應分手。我問他那可以答應我不要做傷害我的事嗎?當時他說:不可能  你作夢!  但是後來又簡短無意義的對話很久後,他很兇的對我說他不會對我怎樣...。

我想請問律師:

第一個部分,個資法的部分是不是真的不能查,還是他隨口唬我的?

如果要查是怎麼個程序?

第二個部分,我並不想告他,只想簽個協議書讓他把照片銷毀or保證不外流。請問我該如何做?

想請教一下國中公民課學過口頭約定就算數,那麼想請教一下如果我無法要到白紙黑字有他本人的簽名的協議書,那麼用通訊軟體打字的協議法律上算數嗎? (會不會有無法證明是本人,沒有本人簽名所以無效或很薄弱的問題?)

第三個部分,我可以說我是像片的拍攝者、主角是我,所以我有像片的版權這點跟他談嗎?因為我之前用通訊軟體口頭(打字的)要求對方刪除照片,他居然很兇地說:不關你的事!你沒資格問!  然後繼續要下面的照片...。

最後想請教一下,最壞打算,如果對方避不出面,換通訊軟體帳號...怎麼辦?這樣還能查嗎?

謝謝律師

修正後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規定,限制檢察官於偵查中僅得對最重本刑三年以上之犯罪案件,調取通信紀錄及通訊使用者資料。你的網友如果係以危害你安全或名譽的方式,要求你交付照片檔案給對方,有構成刑法恐嚇取財罪的可能,該罪的最高法定刑為五年,如果你提告的話,檢察官還是可以調查他的通信紀錄及個人資料的。

另外,你詢問民事契約成立與否的問題,這種案件民事契約只能夠在你受到損害後向對方請求債務不履行及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那時候你的照片已經流通在網路上無法回收了,且對方往往也沒有資力可以賠償你。

以上,如果對方在恐嚇你,建議你在最快的時間內,向檢警機關提起告訴,以免終身抱憾。

ㄊㄊ 104-05-18 18:05

各位律師你好:

想請教有關公然侮辱的問題

首先,本人為開刀房護理師,本科醫師每次於開刀時,總會謾罵各個相關工作人員(一個開刀房至少會有3個以上的相關工作人員,甚至更多),尤其是在旁協助的護理師,剛開始的用詞遣字大多為[你到底搞不搞的清楚狀況啊?!怎麼搞的,連基本工都不行;你如果不行,就不要來搗亂可以嗎?]若開刀時間久一點,沒有照他想的方式做或協助動作慢一秒等情形,[媽的,他媽的]也會出來,沒有指名道姓,這也也可以構成公然侮辱嗎?

第二,想請問如果可構成公然侮辱,那麼如果單就錄音是否就可以提告?因為我相信我的同事們還需要混口飯吃,所以不會有人幫我作證。

第三,尚若我於開刀時錄音,是否會涉及到隱私權的問題?那怎麼辦?

最後,祝順心,在此先謝謝您的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8 18:38

您所述情形看起來多為口頭禪或是情緒性用語,可能不致於到達侮辱的程度。

阿龍 104-05-18 12:49

律師您好

本身是在私立學校任教

最近有同事再問

每當去應徵一間新的私立學校,私立學校總會用錄取後需要留下

畢業證書和教師證, 時間長達3~4個月以上 甚至半年

其實私校用意很簡單,不希望錄取的老師在去考其他學校

問題如下

1. 私立學校沒收老師 教師證書 畢業證書有違法?

2. 如違法是為反哪一條? 該怎麼救濟?

3. 私立學校沒收證件這行為有夠成<強制罪>嗎?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8 17:02

只要你有同意給,就沒有違法的問題,當然也不會有救濟的問題。

王sir 104-05-18 03:43

      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位本來不錯的朋友跟我有借貸關係(數10萬元),約定償還日期卻遲不償還,跟他追討時結果他反而腦羞成怒說, 他的哥哥是"電信警察" 如果執意要追討的話,他就要請那個電信警察查出我的所有個資,他說要讓我的隱私全曝露在陽光底下,讓人無法生活下去, 借他的錢基於朋友關係也沒有收取任何利息, 也示出善意可分期, 但他就是不還款還說要透過當"電信警察"的哥哥要調閱我的所有通話記錄, "此舉已經構成威脅了吧? 想請教律師,請問電信警察的權限真的有那麼大到可以被公器私用, 然後可以任意調閱民眾的個資嗎? 電信警察真的可以因為是他的哥哥而任意由手機或是名字調出對方所有的通話內容(含語音)記錄嗎? 電信警察利用職務之便就可以追查出"已刪除"的Line和whatsapp...等的訊息都可以嗎? 如果警察因為和某人的好交情就可任意調出對方資料的話那是多可怕的事情也真的無法無天了, 請問以上電信警察或是大多警察都辦得到嗎? 完整查的出來嗎? 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呢? 需要找律師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8 06:00

1. 個人資料的取得、蒐集等都必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不是說調就可以調。

2. 若對方有威脅要讓你不得安寧或其他類似用語等,則可能構成恐嚇危安罪。

3. 對方若欠債遲不償還,可蒐集相關證據提告請求。

您好:

1.  您的資料受個人資料保護法及通訊監察保障法之保護,對方必須先行立案偵辦,且係犯下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才可調閱您的通訊資料,因此對方以該手段僅係口頭威脅,並無法實際調閱,若警方因為與對方感情好,即調閱您的資料,您可依貪汙治罪條例檢舉警方之作為。

2.  對方以該手段威脅您來逃避還款,已經觸犯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建議將對方恐嚇您的對話紀錄保存下來,以利後續可直接提起刑事告訴。

3.  債務部分,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間內還款,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其中存證信函可作為核發支付命令證據。當支付命令送達於債務人後,若對方未在20天內向法院聲明異議,您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一、不用因為他說的說法而過於擔心。

二、要搜集他欠你錢的證據。如果不是很確定證據是否足夠可以考慮拿著你手上有的證據律師討論一下。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三、有證據之後,可以考慮以支付命令調解,或訴訟的方式行使權利。

四、支付命令的話要知道對方的身分證字號,否則要處理會很困難。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詳細討論。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阿揚 104-05-18 03:15

我不太清楚我這情況算那類型案件……

大概過程……我在網路認識A女,A女說已離婚有生兩女兒,

後來兩人見面有發生性關係

某日接到是A女的丈夫來電,跟我爭執…

我回應你們離婚了,你有什麼權利阻止,

A女丈夫說並未離婚,之後談好後也說好我不與A女聯絡就過去這件事,

我沒與A女再聯絡…過幾日A女丈夫又打來,

說我有跟A女發生關係,要告我妨礙家庭通姦

我當時說我是不知情,如果知道我根本不可能介入,

A女丈夫就是要我拿錢出來和解

我說我沒錢,不然提告我,我所有與A女的對話記錄都再,

也已經存檔,我能證明我確實是不知情…

A女丈夫就揚言要告我讓我被關,叫我等著…

並且說自己本身就是通緝犯,也吸毒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並揚言要查我的個人資料如住址之類…

我再這想問一下,如果對方真提告

上述罪名是否成立,再來是有什麼方法保障自身或是先發制人,

我和我朋友討論過對方可能是想詐財,

也有可能會讓A女提告強姦

可是上述有提所有對話記錄我都有保留並且存檔,

實屬不知情A女有婚姻,並且能證明發生關係是妳情我願,

這段期間騷擾電話不斷,讓我心裡倍感壓力

希望有律師大人能為我解答,十萬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8 1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不知悉對方有配偶,則可以主張無罪,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就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倘若要與對方和解,則必須簽立和解書。

2、可以蒐證,包含錄音等,倘若對方涉嫌恐嚇等,可以另外提告

 

小妃 104-05-18 00:34

發時時間是104/5/16(六)上班時間9點多,我男朋友騎機車上班,把機車停在騎樓上,然後旁邊有塊空地,是我男友公司樓上的建設公司的車庫,然後當時有個伯伯看到我男友把機車停在那,認為擋到他們車庫,可是我男友停機車的地方不屬於他們的地,了不起算是停騎樓人行道不好,對方一開口口氣就很差很兇的要我男友移車,我男友因為對方口氣很差也不高興,所以也不高興的回他說:「我停這裡如果有違規你可以報警或者是找拖吊,我現在沒有要移車」對方就說:「年輕人說話不用那麼嗆」我男友回他說「我沒有嗆是你口氣先差的」他說完正準備要走人的時候,對方就衝過來揮拳了,我男友當下直覺反應是用左手擋下來他的右拳,並用右拳把他揮開,雙方就開始追打,因為對方是有年紀大約50多歲,我男友也怕打他受傷,也一直閃躲,但是對方一直追打,他也因要制止對方有回打的動作,例如對方衝過來要打他他把對方踢開這樣,然後對方一直追著他想打他,他不想打對方只想擋他,所以我男友有用路邊的花盆丟他想制止他的行為,可是對方死要打他,然後我男友因此有被他抓到背,是後來我男友同事跟老闆趕到對方才停手,只是因為我男友老闆之前就跟對方有過糾紛,所以對方火氣還是很大,罵完後可能發現他只有一人他也知道不能再動手所以罷休,但是他走時一直不斷對我男友說:「你給我小心一點!給我注意一點!」就離開了。我男友因被抓到背部一直刺痛,當下跟老闆要求說要去驗傷,但是老闆卻說公事重要,私事請下班再解決,所以硬是帶我朋友去出差,等到下班後脫衣服看到背才發現衣服都被抓破還有流血抓傷3.4條抓痕,但是打聽到對方是樓上建設公司的董事,勢力龐大,且有黑道背景,認識黑白兩道,之前我男友的老闆就是檢舉違規而結仇,對方也靠了關係撤銷案件,所以我們也不知是否該去驗傷提告,原本想說去看醫生看可以不可申請醫療補助,但公司告知這個不能補助,所以我們當天就沒有去醫院驗傷,我想問這種情況到底該怎麼辦?因為聽說提告出庭花費會很高,我們經濟很有壓力沒有那個錢請律師出庭,且很怕提告後如果對方太有勢力而導致我們敗訴或是因此記仇找麻煩該怎麼辦?再請問上班時間受傷有勞保或是團保呢可以申請補助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8 08: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立即至醫院驗傷,彙整驗傷單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恐嚇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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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有當天驗傷的話有可能會被懷疑這個傷勢造成的原因。

二、這個部分監視器證人就相當重要。

三、監視器部分可遇不可求,不見得找得到。

四、證人部分要先搜集證人的說法,尤其是如果他的老板未必會同意出庭作證呀。

五、訴訟的確有律師費用的問題,有律師處理跟自己處理確實會有差別,這個部分要自己斟酌考量是否請律師了。

六、如果要告刑事,六個月內都可以提告提告刑事記得要搜集相關證據,完全沒有證據就告的話有一點危險。至少要有驗傷單,如果能錄到證人音的話是更好些。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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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8 16: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立即至醫院驗傷,彙整驗傷單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恐嚇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畢昴 104-05-17 21:22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因眷村改建而開始繳新屋(軍宅)貸款(總價750萬左右),
由公公與兄弟姊妹六人共同合意此新屋要給我老公,
因為是眷村改建而購入的新屋,
五年內不能過戶,還是我公公的名字;
所以由我老公繳貸款(由我老公的戶頭轉帳至公公的帳戶每月自動扣款);

-----以上是前情提要-----

現在公公的老婆(續弦)離家不願回來(未辦離婚),

公公的身體情況也大不如前,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下,該怎麼樣才能確保房屋是我老公的名字?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9 18: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在公公有意識的情形下,先行簽立協議書。倘若兄弟姐妹都可以一起簽立更好

 

sherry 104-05-17 21:06

律師們你好:

               我有以下問題想要諮詢,麻煩能幫我協助解答,謝謝。

1. 若被告人是拿他兩個兒子帳戶來讓我匯款再拿去自己運用,這兩個戶頭帳號的人能再加告 "幫助詐欺" 和 "侵佔"罪名嗎?不知道有無成立犯罪要素條件呢?謝謝!

2. 我交付給中間人的錢,他並無完全轉交給被告人,發現匯款收據有問題,詢問中間人說法反覆,一下子有給,一下子沒給說會還我,這樣子也可以對中間人加告"幫助詐欺"和"侵佔"罪名嗎?不知道有無成立犯罪要素條件呢?謝謝!

3. 目前地檢署筆錄都做好了,如果要加告是否再寫刑事告訴狀即可,謝謝。

林裕智 (chinyu) 104-06-09 12: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被告兒子是否構成幫助詐欺侵占罪嫌,須視被告兒子是否知悉被告犯罪行為而定。

2、中間人未將款項交付被告,有可能構成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罪嫌。

3、若要追加被告,可於偵查程序中具狀追加即可。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諮詢,或來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諮詢,謝謝。

 

sherry 104-05-17 20:58

律師們你好:

               我有以下問題想要諮詢,麻煩能幫我協助解答,謝謝。

1. 若被告人是拿他兩個兒子帳戶來讓我匯款再拿去自己運用,這兩個戶頭帳號的人能再加告 "幫助詐欺" 和 "侵佔"罪名嗎?不知道有無成立犯罪要素條件呢?謝謝!

2. 我交付給中間人的錢,他並無完全轉交給被告人,發現匯款收據有問題,詢問中間人說法反覆,一下子有給,一下子沒給說會還我,這樣子也可以對中間人加告"幫助詐欺"和"侵佔"罪名嗎?不知道有無成立犯罪要素條件呢?謝謝!

3. 目前地檢署筆錄都做好了,如果要加告是否再寫刑事告訴狀即可,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追加,應擬追加告訴狀,而一犯罪事實可能會牽涉許多罪名,所以至少事實的部分應說明清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5-17 22:23

您好,

建議您把全案提供資料給律師研究,快點寫追加告訴狀看看,否則案件受到不起訴處分再來找律師急救,就非常麻煩了!

 

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7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追加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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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7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追加告訴之。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8 09:00

1. 如果是一般時下的詐騙,提供帳戶的實務上仍可能成立幫助詐欺,但若是一般私人糾紛則要視具體情形而定。

2. 中間人是否犯罪也要看當初您與被告與中間人如何約定金錢交付等。

3. 若要追加告訴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撰狀。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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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104-05-17 14:23

您好, 管委會日前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通過一項新規定,為維護大樓美觀,住戶在面臨馬路之前陽台曬衣時,高度不得超過陽台欄杆。想請教律師,目前我的曬衣高度超過欄杆,但曬衣範圍仍侷限在自家陽台,並未超出陽台以外空間,請問此條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若有法律效力,違反此規定將受到何種懲罰? 謝謝您的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條文仍應具效力,至於違約之處罰如何,則需視您們規約有無特別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7 23:02

我認為區權人會議這樣的決議內容,在執行面上可能會有困難。

阿智 104-05-17 14:21

律師您好,

我的房子交屋仲介說屋狀良好並無漏水等問題

現已交屋沒多久,最近發現有漏水跟一些油漆剝落等問題,詢問之下前屋主坦承之前就有漏水但沒告知,問題樓上鄰居水管有裂但雙方談不攏,前屋主自認為房屋漏水及一些壁癌油漆剝落等問題並無影響他平常生活作息等理由,作為他覺得這些不重要所以沒有告知的義務.

雖後續仲介說前屋主有誠意修復,但是必須等前屋主跟樓上達成修復協議後才能進行修復,至於多久也不敢說,只說能盡量快.

因為目前我是在外租屋,如無法照預定時間搬入,就必須在跟房東續約.

像這樣屋主(仲介)有刻意隱瞞問題之實,在法律上我可以得到什麼保障??

在外租房租金及其他項目等損失該向何者來求償??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能向仲介或前屋主解除買賣契約,要求一切損失之賠償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主張物之瑕疵擔保,惟本件之瑕疵應未達重大程序,所以以請求減少價金為宜,要解除契約應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除非瑕疵重大否則不建議解約

二、可於知悉後六個月內行使減少價金請求權。

三、我曾任二間動產仲介顧問,請相信我的判斷。

四、如仍有問題可約來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7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欲主張解除契約,實有困難,比較有可能主張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惟若修繕費用不高,不建議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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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7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欲主張解除契約,實有困難,比較有可能主張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惟若修繕費用不高,不建議提起訴訟請求之。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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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9 23:52

Dear 阿智,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係牽涉到相鄰關係,即您樓上的屋主須對漏水造成您們家濕氣嚴重、甚至居住安寧品質受干擾此一事件負法律責任。您可以限期令他修復,或者委請防水工程之專業人士判斷及鑑定漏水確係樓上所致等等,如果情況嚴重您可能必須考慮未來或有天花板崩落導致人員傷亡的可能性存在,建議您儘快處理此事,應慎重處理之。

宏鈞 104-05-17 13:44

律師您好我昨天在Beetalk上認識一名14歲女生

我看他很可愛多次詢問援交意願,但是對方也多次拒絕

到最後他說要告我,我多次道歉都沒有用

他說要賠她錢他才不告

最後我們在全家面交了1000塊,她拿了錢就走了

我到現在還是很不安所以想請問律師如果上述情況

我沒有碰到對方的情況下會被判什麼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7 21:32

如果只是單純私訊,不是在公開的頁面上散布援交訊息,不會有兒少性交易的問題,但是可能會有性騷擾的問題,等他是否提告,再答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7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不至於構成相關犯罪,實在不需要給對方1000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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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be 104-05-17 03:11

應該是家事糾紛,衍生到我被一位陌生人闖進我家毆打我..強制騷擾 妨害自由 恐嚇,我想請問一下 我報警救護車 去驗傷完了,牙齒斷四顆.變兔唇.嘴唇臉挫傷腫起.瘀血..等等,筆錄也準備做完,協助我的員警與當時在場員警都希望我去提告,不曉得是認識我家人才進入我家 還是隨意闖入,如果是認識,那會有教唆傷人的嫌疑嗎?,那提告案件員警送到地檢署..我還須要請律師嗎?..因為我只是無緣無故被不認識的陌生人毆打很無奈,如果去法庭還要請律師我真的請不起..,但真的太誇張,因為都被打成這樣了..,不提告反而讓對方逍遙法外,之後一定又會亂闖我家毆打我,不認識對方也無冤無仇的,真的挺無奈的,我身心畏懼也受創..。

一、牙齒斷四顆.變兔唇.嘴唇臉挫傷腫起.瘀血..這樣的傷勢請求民事賠償金額應該不少。民事部分檢察官不會主動幫你(檢察官只處理刑事),你還是找個律師協助比較好。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第一次宜在二年內處理。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背後有唆使者,則唆使人也會成立教唆罪,此部分可以請檢察官一併偵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7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傷害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7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驗傷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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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9 23:59

Dear Kobe,

本案您是告訴人,是直接被害人,告訴事實只須陳述當時之情況,無須引用法條,適用法條是檢察官責任,但您必須將當初毆打您的人找出,另是否有人證、物證可以佐證,特定其身份,否則您如果連對方住所及姓名都不知道,很難告得成!

 

歡迎來電詢問,姜百珊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kobe 104-05-20 08:10
回覆 姜律師 的發言內容:

Dear Kobe,

本案您是告訴人,是直接被害人,告訴事實只須陳述當時之情況 ... (恕刪)

謝謝律師,我真的找不出來不知對方姓名電話住址,因為不認識對方,不過那張臉與身型我絕對認的出來,我會請警方約談我家人找出對方,謝謝各位律師

pagale 104-05-17 01:15

您好:請教諸位律師幾個問題,敬請指教,謝謝您們的幫忙。

1、本人因偽造公文書,法院給予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並繳交國庫3萬元之判決,收到繳交罰款的通知並完成罰金繳納之後,就沒有其他通知了,請問緩刑是否已經開始執行了?

2、緩刑期間是否可以辦理國外旅遊? 在網路上看了很多文章還是不清楚,最後去查了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條第一項: 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經宣告六月以下有期徒刑緩刑者,不在此限。  請問裡面的「宣告六月以下有期徒刑緩刑者,不在此限」。是指被判處緩刑者都不受限制嗎? 另外如果能出國的話,是否需要報備?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7 11:02

您好 須注意緩刑是否有附條件  若緩刑有附條件  請注意條件是否有履行  其餘並不影響出國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7 21:34

緩刑條件記得履行。

緩刑時會同時需要保護管束,記得定期向觀護人報到。

原則上還是可以出國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未被限制出境,仍可以出國,但國內之家人仍需注意有無收到法院通知等文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7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緩刑期間您仍可出國,只要您符合緩刑之相關條件規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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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 104-05-16 23:49

各位律師您好

請問收到執行單如果沒有去報到

那大概多久會被通緝?

那如果通緝後去自首是否可以拿回保證金

還是他有限期限沒去報到就無法拿回保證金呢?

請問有律師可以幫我解答嗎 

感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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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7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執行未報到,通緝發出,保證金即會被沒收,即使自首,亦不會發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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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5-18 11:50

您好:

基本上於執行期間內未去報到,就可發布通緝了,至於多久會發布純粹是看其內部作業上的問題。且一發布通緝,保證金即遭沒收,嗣後自首或補報到亦無法退還,故建議仍須按執行期日報到為宜。

路人甲乙丙 104-05-16 23:41

半年前法院判我敗訴 要給對方賠償

我隔天有用通訊軟體與對方聯絡(已讀不回)

 

現在半年後 突然跟我說 把賠償金匯款到戶頭(戶頭名稱正確)

期限是明天晚上前

不然就交給律師強制執行

我一直跟他解釋 我不是不給

只是明天禮拜天 銀行沒開門!

我無法做存款然後匯款的動作

但對方堅持期限明天晚上前...

 

請問他如果真的禮拜一強制執行

而我禮拜一匯款過去

這樣我到時收到強制執行單子要到法院解釋?

法院產生的1000元執行費用 會算我頭上?

不會直接扣我的名下東西吧?

求解....

路人甲乙丙你好:

債權聲請強制執行前或中皆可以匯款方式將判決應給付的本金,利息及應負擔的訴訟費用對債權清償,並可以存證信通知債權清償乙事。

債權人仍舊聲請強制執行,經執行法院在扣押執行標的(例如存款,薪資,動產)並通知債務人(你)後,債務人可直接向執行法院陳報已經清償並提出證明,原則上執行法院會逕自駁回強制執行的聲請;若無,債務人亦可另提出異議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

以上供參。

Chia-hua 104-05-16 23:28

請問律師棘手的借錢問題,事情是這樣的,我是被借錢的人,因為同事有困難向我借錢42000,我從提款機提款及轉帳給她說的帳號,但是我看郵局存簿發現帳號戶名不是他,我該怎麼寫借據才不會怕她跑掉收不到錢?如果他不承認有收到錢,那我該向什麼單位申訴,然後要如何舉證,需不需要付打官司費用或請律師費用?

雙方的借貸契約寫清楚,你借給他多少錢,他於幾月幾日已經收到即可。 如果對方否認有收到錢,那你要想想有沒有其他資料可以證明,例如有其他人看到,或有line等對話。如果真的都沒有,且對方不認帳了,你可以試著提起詐欺告訴,說對方自始沒有還錢的意思,故意給你他人帳戶資料,使你陷入錯誤而給付。讓警方查出到底帳戶所有人是誰,請帳戶所有人來說明,這樣很容易就可以查出來對方是不是有領走這些錢。
Chia-hua 104-05-16 23:27

請問律師棘手的借錢問題,事情是這樣的,我是被借錢的人,因為同事有困難向我借錢42000,我從提款機提款及轉帳給她說的帳號,但是我看郵局存簿發現帳號戶名不是他,我該怎麼寫借據才不會怕她跑掉收不到錢?如果他不承認有收到錢,那我該向什麼單位申訴,然後要如何舉證,需不需要付打官司費用或請律師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8 09:5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請對方簽歷借據,並開立本票。 2、 倘若對方拒絕清償,可以起訴請求清償,是否委請律師,可以依據對方拒絕清償的理由及情況判斷,建議屆時再循正式諮詢處理。
Chia-hua 104-05-30 08:34

請問律師借據本票要如何填寫比較好?因為債務人說最近感冒又出車禍,還款時間要延遲,而且最近都一直聯絡不上他,讓我覺得收不到錢的風險更大,我當初借錢給他方式有轉帳和提款有簽寫借據約定八周還款方式,但擔心到時要舉證無法證明他有收到這筆錢,該怎麼辦?

維尼 104-05-16 23:19

    各位律師專家您們好:本人有件事已困擾許久,事情是這樣子的,在98年期間因朋友游說國外有個石油案可以投資,期間5年~美金計價~每年會固定配息 ,如果代為銷售其石油投資案,也有傭金可拿,所以除了自己購買之外也介紹客戶購買30萬台幣,期間幫忙募集的款項都是匯入朋友帳戶裡,約4萬美金~前4年也有依約配息至帳戶,但是第5年就沒收到配息金額,依約定5年即103年10月石油案就到期,本金即可拿回來,但是時間到了卻無法依約履行,期間雖表現出還款誠意,卻遲遲推託許多理由不願付錢,感覺上就像是有預謀般的欺騙,因為履約時間一到卻拿不到錢,所以本人就先支付30萬台幣還給客戶,也與客戶寫了一張收到投資金額的證明書,那我可以對當初申購的上游提起詐欺違法吸金甚至違反銀行法嗎(因為當初募集的錢都是匯到國外)?那這樣我也會有刑責嗎?(我有留下當初的買賣契約書及匯款單,還有配息時的證明)

希望各位專家能告訴本人該如何做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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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7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7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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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y 104-05-16 11:24

終止信託終止收養~收回房產土地相關法律問題

諮詢此相關熟悉且於台中或彰化執業之律師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所位於台中,台中彰化案件均有承接,而終止信託,收養等關係,仍需待您具體陳述事實並提出相關事證後,才能再進一步分析,您可以先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利聯繫,謝謝

104-05-16 11:04

請問律師.

我?老家房子是共業.沒地契.租人家.也沒簽租約.

現在想要回房子.可是房客不肯走.實在想不出辦法趕他?走.

代書也沒辦法.代書還說.房客住滿25年.房子就是房客了.

拜託救救我?家.萬分感謝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房屋所有權人是誰?由誰出租的?有無約定租期跟租金?有無收受租金?等等資料皆付之闕如 ,實在無法回覆,建議持相關資料直接詢問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4-05-16 11:34

您好!

租人家有沒有付租金?如果有付租金而沒簽租約,應該是不定期租約,必須有土地法第100條的事由才能要求房客遷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5-16 13:08
回覆 華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

我?老家房子是共業.沒地契.租人家.也沒簽租約.
... (恕刪)

房子當初是舅舅租人的.沒打契約.因為都是認的的人.房子是舅舅的.舅舅已經過世了.親人只剩我媽媽.房子是鄉下共業.沒有地契的.副本好像也不見了.現在想請房客走.她?不願意走.所以不知有沒有辦法請他?走.麻煩各位律師指點.謝謝

104-05-16 13:14
回覆 華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華 的發言內容:

 

對了.因為房客住有20年左右了.剛開使有付房租.後來就都沒付房租了.不知道請個律師須要多少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該房屋土地有無登記,所有權人為何,應由所有權人出面來處理,較能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6 20: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請求遷讓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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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5-16 07:38

雙方認識許久

本人一時白目 手賤

2度碰觸當事人胸部及身體

造成當事人的不舒服及反感

當事人全程委託另一個朋友處理

當事人意見不明 是否有實質證據也不明

本人有公開致歉以及私訊致歉

表示誠心要改過並希望和解 簽保證書

不過當事人並無回應即表達

當事人委託的朋友堅持以本人還曾經騷擾過非當事人的其他人為理由這點提告

並準備報警處理走法律程序

想請問

若對方不願和解堅持提告

本人會受到多嚴重的刑罰或處罰

本人並無前科紀錄

如果真的判刑 是否會留下前科紀錄造成未來就業的不方便

懇請專業律師的協助 謝謝

 

 

 

一、一次的話可能…二個月得易科罰金六萬。

二、但二次各二個月,定應執行刑可能是參月。參考判決:台北地院104年度簡字第990號判決。

三、可爭取緩起訴緩刑。但如果調解撤告會比較好。

三、看你的工作是什麼。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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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風 104-05-16 09:08

工作內容是屬於一般求職方面

是否會有前科記錄?

看女方要不要告。

前科沒那麼嚴重,很多工作賺錢卻不重有無前科的。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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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風 104-05-16 09:59

因為是第一次接觸到這樣的問題 難免惶恐 謝謝律師的解答疑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以性騷擾罪來移送,因屬告訴乃論,所以您仍應展現您的誠意,積極與對方和解,以完滿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逆風 104-05-16 13:25

已經積極去往和解方向去進行 但是當事人行方面依然不確定行蹤及處理行動

 您好:屆時可以請檢察官先移付調解.

逆風 104-05-16 16:53

依照法律規定 我有碰觸到當事人身體部位 是否判很重?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6 20:50

建議與對方和解,並爭取緩起訴之機會(這樣就不會有前科)。

逆風 104-05-16 21:02

本人積極想要與對方和解和平處理

麻煩的是當事人一直無法連絡上 或許是採用朋友的意見故意不理會

也不知道現在當事人的動作是否已報警 無從得知 

現在本人精神壓力極大 睡不好吃不下

這該如何是好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6 21:26

逆風先生,事情都發生了,擔心也沒有用。

如果真的有告你,警詢偵查時,都可以誠懇地跟警方獲檢方表達悔意及有和解的誠意,我相信還是有機會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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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 104-05-16 02:13

請問律師

您好

我現在共有轉讓六個月 詐欺八個月 肇事逃逸一年 販賣兩年

我六個月的執行單來了在這個月22號

只有判決六個月後面沒有得易科罰金也沒有勞動服役

那請問我可以申請勞動服務嗎?

因為當初書記官說等執行單來再去申請

可是我現在後面還有這麼多條不知道能不能申請

如果我去執行後那請問我後面詐欺和肇事可以得易科罰金的部分還可以罰金嗎?

那請問我這些案子可以申請合併執行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6 10:41

刑法

第 41 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您好  最重本刑五年以下且被判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易科罰金  所以你後面的詐欺被判8個月就沒辦易科罰金

無奈 104-05-16 18:07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那請問我這些案件還有申請合併的機會嗎?

還是沒辦法只能一條一條關呢

所以這條六個月有沒有辦法勞動服役嗎?

後面的部分都不能罰金,所以都要關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6 21:03

沒辦法以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方式處理。但是可以聲請合併執行。

無奈 104-05-16 23:4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沒辦法以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方式處理。但是可以聲請合併執行。

律師您好

那如果我現在申請合併執行是否可以延長進去的時間呢?

那我該做哪些程序申請合併呢?

我下禮拜五要執行那請問禮拜一去申請來的及嗎?

無奈 104-05-16 01:46

律師您好

我現在共有轉讓六個月 詐欺八個月 肇事逃逸一年 販賣兩年

我六個月的執行單來了在這個月22號

只有判決六個月後面沒有得易科罰金也沒有勞動服役

那請問我可以申請勞動服務嗎?

因為當初書記官說等執行單來再去申請

可是我現在後面還有這麼多條不知道能不能申請

如果我去執行後那請問我後面詐欺和肇事可以得易科罰金的部分還可以罰金嗎?

那請問我這些案子可以申請合併執行嗎?

阿義 104-05-16 00:19

請問各位大律師!事情起因是對方欠我錢不還以外,在一次約見面時在咖啡廳裡突然當眾跟我下跪,當下他下跪這舉動讓我很傻眼以外,我有動手往他胸口揍一拳再馬上扶他起來,後來才知道他會下跪是他有叫他朋友來錄影,準備向我提出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結果在偵查庭只有傷害成立轉由簡易庭判決,因為事情起因如上所說,所以我並沒找對方和解,6/1日簡易庭要開庭所以我想問的是,像我這樣傷害會判刑多久,(我沒有前科),假如能易科罰金的話,我能不能跟法官爭取用社會勞動來去代易科罰金嗎?

鳥兒 104-05-15 18:50

目前已離婚2年多,離婚時協議書上只寫雙方各持有兩位子女探視權,但因為我又再婚而遭到前夫多次找藉口阻擋我看小孩小孩,而我已正在等著和前夫上法院協調與子女會面交往時間,但法院給我的回應是對方協調意願不太高,我想問對方若不協調我還有機會與小朋友見面嗎?且其實我也得知他並沒進到照顧責任只是沒實體證據且得知他沒工作,我改怎麼改定監護權會比較有利?因為法院律師事先建議我一樣先協調與子女會面交往時間因為對方沒工作也許只是暫時,若協議好再遭阻擋再進行改定監護,醬真的會比較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5 2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先取得探視權

2、倘若對方拒絕探視,或發現對方有不利子女的舉動,就可以蒐證改定監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5 21:57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5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子女由對方照顧不利之證據及由您照顧較有利之證據,以利您爭取改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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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鳥兒你好:

既然已經進入法院的程序了,你應該先決定向法院請求的順序。

例如請求法院改定後取得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負擔,若法院認為沒有改定的事由,才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的會面交往方式。一旦法院做了裁定,便可以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至於如何向法院說明請求的依據,則建議進一步就個案與律師討論分析,以維權益。

以上供參。

小田 104-05-15 17:08
各位律師您好:我是ㄧ位軍人,近期手機在軍中遭竊,報警的話,警察說,因為我是軍人身份,且遭竊地點也是在軍中,所以他們沒辦法受理,只能幫我通報憲兵隊處理,想請問這個案件有報案的有效期限嗎?他們會透過手機序號幫我找回手機嗎?還是搜索而已?如果竊盜者是軍人身份,他會面臨怎樣的判決、責任和後果?
(1)現役軍人在營區內犯竊盜罪,會成立刑法竊盜罪或加重竊盜罪。

(2)竊盜罪的追訴期,自偷竊行為完成時起算5年。
(3)洪仲丘案後軍事審判法修正,現役軍人於非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已改由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警        察偵辦,並非由憲兵偵辦。
(參照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8款、刑法第80條第1項第4款、刑法第320、321條)

104-05-15 15:07

律師您好:

今年3月突然有個人(80歲)來我家說我媽欠他互助會的錢,互助會大約是20年前的事,且在這20年間從未來我家討過錢(連他的家人也不知有這件事)。問他如果我們有欠你錢,為什麼這20年來都沒來要我們還錢,他說看我們可憐所以錢先給我們用,現在看我們家在改裝,想說我們有錢了,所以要我們還錢。我媽說確定有把會錢給他,但他一直說沒有,雙方也沒有留下當年的資料。 

現在他去警察派出所說我媽欠他錢,警察就叫我媽去和解,我媽去了以後,警察只聽他們的說法,都沒聽我們的說法,就認定我們欠他錢,直接問我媽收了多少互助會的錢,現在要拿多少錢出來和解。看到警察這個態度,讓人覺得警察的立場不中立,我就說要調解委員會來調解。警察說如果調解不成,就看對方是要告民事,還是告刑事詐欺

我媽想說看他是老人家,不想跟他再爭執這件事,弄得自己也精神不濟,因此會拿出一筆錢直接和解。如果調解不成,我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5 16: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實際上沒有欠錢,或是已經超過15年時效,則可以拒絕清償,且沒有刑事詐欺問題,要注意避免債務承諾,倘若任意承諾,就會負擔債務

2、倘若對方任意提告,屆時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5 22:31

不管對方後續動作為何,在現階段,建議不要亂說話讓人錄到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5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可不予理會,不予回應之,待對方對您提起訴訟,視其證據資料,再為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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葳葳 104-05-15 14:58

律師,您好

父親十年前過世,有兄弟五人,父親過世後,我們和叔叔姑姑就感情不睦

祖父名下有上億土地及房產,目前由三叔撫養中,叔叔姑姑經常在祖父耳邊洗腦汙衊我們

之前曾發生過將一座山登記在三叔名下,二叔拿房契向銀行借款千萬

祖父想把土地房屋給任何人或是其中一個兒子,無公平分配財產,可以嗎?

請問我們應如何保障權益,避免他人(有心人)在祖父生前就以(買賣、贈與或其他方式)移轉過戶至其名下,損及日後代位繼承權益??

謝謝

landy 104-05-15 12:12

各位律師們,好:                                                            2015/5月

有一些 公寓 及 管理委員會 等事項要請教,(問題有些多,還請耐心的看完、解惑,謝謝)

1、    管理委員會的情況:

 有管理委員會;無收管理費(因多數人不繳後則都不收);收入來源為停車費。

 

2、    公寓狀況:

 上5層共10戶型連棟式公寓(本棟處於最低位置),地下室的第2層為停車場;目前

門牌29號1樓出租、3樓 和 4樓都有住人、5樓無人住但有聯絡到屋主(此實際入住共有3戶)

門牌31號1樓出租、2樓 至 5樓都有住人(實際入住共有5戶)

Ps.門牌29號 和31號的各1、2樓共4戶均為門牌31號2樓住戶所有的。

   2樓有內部有打通;2樓曾告知有將一戶的水表拆除。

 

3、現在頂樓的狀況:

   頂樓是露天的,處於最低處,遇上颱風天常會有它棟的水、物品往我們這棟流,還有落葉也容易

   擋住排水孔,造成排水不易而淹水,也有人會將廢棄物丟置於此,因無安裝監視器所以無法辨別

   是何人誰所為。長年下來現在可說是雜草叢生,遇雨便會積水。

 

 

問題:

一、頂樓問題:

1、頂樓是屬於大型公共設施?  還是小型公共設施?

 

2、如果是小型的公共設施,那就是由我們該棟的住戶自行處理,是嗎?

 小型的公共設施,不歸管理委員會處理,是嗎?

 

3、法令說頂樓是屬於共用部分,指的就是住戶共同擁有的,是嗎?

如果是,那頂樓使用權修繕(清垃圾、做防水隔熱、鋪磁磚)、管理維護責任,應該也是由該

棟所有住戶共同來分擔的,對嗎?

那是平均分擔呢?   還是照比例分擔?   如果是按照比例分擔,比例要如何分較具公平性?

 

4、頂樓的地板也等於是5樓的天花板,現在5樓天花板出現的滴水,滴水處剛好也是頂樓有長植物

 及積水的地方,那麼修繕該由誰處理及支付費用?

 有部分的住戶和律師都說,5樓的天花板漏水當然就是由5樓的要自行處理的,真的是這樣嗎?

 

5、既然法令說頂樓是共用的部分,那麼5樓的天花板滴水,應該就沒理由要5樓的自行處理,對嗎?

 

6、住5樓的就一定是由5樓的去維護頂樓嗎?

 雖說由5樓的去維護頂樓,是對5樓比較好沒錯,但今天5樓的買房契約上並沒有寫頂樓是5樓

 的專用區,住戶間更沒有約定頂樓是5樓專用的。

 所以說要5樓的去維護頂樓,似乎也說不太過去吧?

 再說法令應該也沒有規定住5樓的就應該要去維護頂樓,對吧?

 

7、如果有住戶用:你家天花板漏水不關我們的事、我們不會上去頂樓、我們不常上去頂樓、你們買

 5樓時就要有自知之明(自行處理)…等等的理由,而不願意共同分擔修繕、管理維護,這樣可以嗎?

 

8、如由5樓自行修繕頂樓,那麼5樓可以要求其他住戶放棄所有權使用權嗎?

   如果可以,需要和其他住戶簽訂契約嗎?  簽訂的契約是要每戶都有一份留底,是嗎?

   此合約如是住戶間所簽訂的,有具法令效力嗎?

   如有部分住戶不願意放棄時,可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通過嗎?

 

9、如果住戶堅持不願意協助修繕,由5樓的自行修繕後,5樓的可阻止其他住戶使用嗎?

 (逃生及修繕則除外)

如果可以,需要和其他住戶簽訂契約嗎? 

合約,有具法令效力嗎?

 

10、之前有過1樓的水管出問題,屋主要求其他樓層住戶幫忙分擔處理費用。現在頂樓也因雜草、垃

    圾造成積水使得5樓天花板滴水,管理委員會有建議可以比照前例(1樓水管的情形)來請住戶共

    同分擔頂樓修繕。請問這樣真的可以嗎?

 

11、為了要防止漏水及壁癌產生,可在頂樓加蓋屋頂嗎?

 

12、頂樓如是共有時,可以加蓋屋頂嗎?  費用是由該棟所有住戶共同分攤的嗎?

 

13、頂樓如不是共有時,可以加蓋屋頂嗎?  

    如果可以,需先申請 及 先經過其他住戶的同意後才能搭蓋,是嗎?

    那需要和住戶簽訂合約嗎?   簽訂的合約有效力嗎?

 

14、如果只有部分的住戶同意,那還可以搭蓋屋頂嗎?

 

 

二、共同分攤問題:

1、當門牌29號1樓的水管不通時或是出問題時,可以要求29號其他樓層的住戶平均分攤費用嗎?

 

2、可以因為:你家水管不通關我們什麼事、2樓沒住人、只有一個水表、或 都沒見到5樓的人…等

等的理由而減少或不共同分攤嗎?

 

3、公寓大門的修繕,可以因為1樓的說,我們不會從那邊出入,而不分攤嗎?

 

4、如上述的公寓狀況,往後當該棟的共用設施出問題時,費用應該要如何分配?

   是要以10戶平均分擔? 還是…….?  (因部分住戶會以各種理由要減少分擔)

 

 

三、其他:

1、有成立管理委員會、但沒有收管理費(大家不願意繳)的情況下,管理委員會可以幫住戶處理的事項

   有那些呢?

 (他區的管理委員會狀況同我們區的一樣,但他區管理委員會有幫住戶清理頂樓的雜物,而我們區

 的卻是要住戶自行處理,這樣是對的嗎?)

 

2、頂樓因排水不易需加裝明管排水,管理委員會說這是要該棟的住戶自行處理,真的是這樣子的嗎?

 

3、樓層間的電信箱,是屬於該樓層的住戶所共有的,對嗎?

   如果是,雙方住戶如約定好後可上鎖嗎?

   如已上鎖後,除了住戶外,他人可自行破壞鎖頭、敲開、變動內容物嗎?

   (第四台的人員說他們有權,因為當初建商就有授權給他們。但是我們住戶都沒聽建商說過。請問

    第四台這樣的行為合法嗎?  如不合法,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4、依現在的法令,1樓住戶門前的停車權利是屬於1樓住家的? 還是共有的?

 

                       以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5 14: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大公小公只是非法律用語,只要屬於公設,都是共有,由全體共有人共同管理負擔,倘有管委會,則先由管委會處理,與是否收管理費無涉。

2、不論是水管、頂樓、電梯都是共有的,若有漏水、損壞等,必須探究原因,倘是住戶弄壞的,或是由私有部份造成的,則必須由該住戶負責,反之,則由全體住戶依持分負責。

3、頂樓加蓋是違法的,不建議處理。

4、電信箱屬於共有,所以不得任意上鎖,住戶都可以使用,至於住戶以外之人,則必須經過授權,任意破壞可能涉犯毀損罪。

5、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胡椒妹 104-05-15 10:53
各位律師大人好~ 不好意思我的法律知識薄弱,煩請回答我的疑惑~ 近日父親剛去世並未留有遺囑繼承人為母親、哥哥與我(女兒) 但母親有意不想分遺產給我,想問問大家,如果在辦遺產稅的過程中, 我因為長期居住海外,家人不通知我辦繼承時該辦的文件或簽名,我的應繼分有可能被家人剝奪嗎? 居住海外的人如何順利獲得應得的遺產應繼分呢?我需要先提供什麼文件給家人或政府機關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提及您的母親不願意讓您分得遺產,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主動與您的家人進行協議遺產分割之程序,以維護您的權益。另外,為避免您的家人未經過您的同意辦理拋棄繼承,請勿將您的身分證、印鑑證明等重要資料交付給您的家人。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5 14: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親自回台或是委託他人處理。

2、遺產的部份,倘偌沒有拋棄繼承,就可以享有權利。

3、程序上,倘偌無法協議分割,就是訴請法院裁判分割,倘擔心權利受影響,應該主動進行,或是直接進行遺產分割訴訟,避免遺產遭侵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可以委請台灣的律師代為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VA 104-05-15 10:31

各位律師您好:

      現已丈夫協議離婚中,已簽字待登記,若我於離婚號想更改孩子的姓氏,需要前夫同意嗎??另外協議書上的內容是否具法律效益,若他不執行撫養費,我又該如何??

NS 104-05-15 10:18

律師您好,

我家是佃農,最近地主為了375減租的事一直說要告我們,

想請問一下:

地主說我們在農地上都沒有種稻子,只種一些菜類、果樹,以此為理由

拒絕支付我們1/3的補償金,並說如果我們堅持要拿補償金的話,要告我們在農地上蓋工寮,以前支付的錢全都要吐出來,這樣合法嗎?

地主(已歿)的子女們現在一直說要告我們67年有在農地上蓋一間工寮(97年已拆)未經他們同意,但10幾年前收回一部份土地時(當時工寮還在)對方並沒有說什麼,也支付了1/3補償金,現在卻一直要我們提出證據證明他們有同意,不然就要告我們,我們真的違法了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並沒有違法問題

其實他們目的很簡單就是要趕走你們

建議你找律師詳談

因為375減租比較複雜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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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5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地主對您提起訴訟,視其所提示之證據資料,再委任律師具狀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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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提告是對方的權利,但其提告並不一定即會勝訴,所以仍要看其理由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5-15 08:52

律師你好

我家貓近日死亡

我嚴重懷疑誤診一時哀憤去那間醫院的粉絲專業留言

我不記我留什麼,我只記得我好像有留誤診庸醫之類的詞

後來那家醫院打電話來說要告我,外加po他的粉絲專業

後來我在貓社團留哀悼文

內容沒說出院名,只說安南區醫院

大概把我家貓就診狀況講一下

這樣我有做的很過分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5 09:17

 若對您所述全然無法證實而毫無憑據,則恐構成誹謗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5 22:04

可能會有妨害名譽的問題,但是也別太擔心,縱使不和解,頂多易科罰金就可解決。

小白 104-05-15 06:01

朋友因案判刑確定而通緝
行車違規被攔下開單因通緝冒名哥哥名義
未出示證件口頭報哥哥的身分字號
警察比對有認為長像不太一樣未帶回警局查驗身分
簽收紅單有告知冒名會有刑事責任偽造文書
當時有簽名 卻不記得是否有在紅單蓋指紋印
事情約已過一年罰單早已繳清也都尚未收到法院來的開庭單
朋友想詢問這樣是否有偵辦偽造文書
如果紅單未蓋指紋是否可以跟他凹不是冒名
如果有的話大約刑期是多久 有判確切類似案例的"時間"可供參考嗎
另外我朋友約97.98年的案子
確定判刑3年8個月~100年7月發佈通緝
他想另外請問當時他好像有詢問律師放給他通緝不會加重刑期
他才跑的因為想說不會有加重問題
可是他最近有看到
"案件經過通緝,還要在原定的時效期間上,加長四分之一期間"
這是後面才新加的還是當初哪個律師就亂講呢?
請幫忙解答我朋友的疑問感謝不盡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5-15 06:23

您好!

不管有沒有蓋指紋,只要簽他人的名字就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處五年下有期徒刑
另外,通緝加四分之一是指追訴期加長,並不是增加刑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etrus 104-05-14 23:31

律師您好:

我有一位朋友,被他人指控性騷擾,但經對質後事實為無,但指控他人已將事情宣傳出去,也已造成我朋友名譽上的毀損,而我朋友是在之後經他人告知才知道這件事,所以才做出對質的動作,並在有權威的人士中做這件事,才發現事情的指控是假的,請問這樣是否已構成毀謗罪?

再請教一下,因為這件事有人在背後幫忙,並顛倒是非,鼓舞散播,請問這背後的幫助者是否也需民事刑事法律究責?

而這兩個人(指控者,幫助者)都非台灣本地人,請問會有什麼樣的處置嗎?

也請您告知我,這樣他們是犯了民事刑事的拿幾個法條?

謝謝您的幫助

AIX 104-05-14 22:53

我被誣告妨礙性自主 那女生是去年5-6月認識的 大約去年7-8因為一些事情不愉快之後就沒交往聯絡,然後那女生在今年2月告我

由於認識期間短 通聯記錄剩下只有剛認識那片面幾句話語 主要的聊天內容LINE因為沒聯絡也刪了

最近開庭 檢察官要我測謊 請問我該接受測謊嗎?

假設我測謊沒過 是否就是被認定有罪

我該不該請律師 又或著自白即可 求律師大大求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4 23:41

首先,強烈建議拒絕測謊。

第二,妨害性自主犯罪為重罪,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爭取不起訴之機會。

對方未滿16歲,縱使是合意性交,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然究竟證據有哪些?畢竟在偵查的時候基於偵查不公開,您可能無法掌握偵查機關所擁有之資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以分析究竟是要為無罪答辯抑或是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4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絕對不要接受測謊,避免日後無法翻盤,目前您應可考慮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如何針對檢察官之問題回答,以利您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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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4-05-15 01:02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應該是不要測謊比較好

             但還是要看情況而定  也不是說拒絕就一定比較好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5-15 10:26

您好:

一般而言測謊對被告多數結果為不利,因測謊器可能因為被告情緒激動或緊張即有不利被告知結果。另您的情形若確實為對方誣告,更不宜輕率自白,應迅速委任律師替您答辯,否則妨害性自主非屬輕罪,若遭院檢認定,恐遭入獄而難有緩起訴緩刑之機會。如需尋求協助,歡迎直接來電本所或前來本所詳談案情。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您都認為對造是"誣告",顯然您認為您並沒有為妨礙性自主之行為,那麼您不應該承認您沒有做過之犯罪行為,另外,妨礙性自主罪處罰不輕,請務必謹慎處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15 19:30

您好

 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 至律師事務所 與律師討論  並至少請律師為您寫答辯狀!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5-15 23:53

您好,本人司法官四十三期,曾任屏東及高雄地檢署婦幼組檢察官邵勇維,實際上對測謊有研究,也親自被測謊過。通常妨害性自主案件,對被告定罪,除了被害人的指訴、驗傷單外,通常還會有被害人的心理衡建報告以證明有無創傷症候群,當然測謊也會是一個補助,不論是對被告測或者是告訴人測。我以前當檢察官的時候,也曾同時對被告及告訴人測謊,所以被告不願意測謊,對當時我來說是沒有影響的。如果對測謊原理及妨害性自主證據取捨有興趣,歡迎洽談。

賴    id  ncc101ds

 

以下是蘋果日報新聞,僅供參考,主要是為了親自瞭解測謊的原理。用測謊壓縮法官及檢察官自由心證裁量。

 

開業不到2個月的台灣首家測謊公司,雖引起網路熱烈討論,但鮮少人願意主動測謊,日前一名檢察官轉任律師邵勇維卻自告奮勇,主動前往測試自己的婚姻忠誠度,題目竟是「婚後10年間,有無任何外遇行為?」所幸測完得到最高分12分,徵信社讓他得意地PO臉書向老婆邀功。

測謊公司負責人李錦明表示:「邵勇維一來,我就問『要玩這麼大嗎?』他堅持要做,我就照辦!」經測前會談、熟悉測試、主測試、測後晤談等流程,最後再依據生理反應圖譜判定,邵勇維通過測試,無不實反應,一般4分即通過徵信社,但劭達12分,證明劭真的對老婆忠貞不二。
 
事後邵勇維得意地在自己臉書PO出「通過測謊」字樣及他與測謊人員合照,並留言表示,測謊的目的,原本是要向案件當事人解釋測謊的原理和流程,所以自己親身研究,如今拿自己的婚姻當賭注,「要拿去跟老婆炫耀!

一、可以考慮民間測謊,民間測謊如果測過了可以拿來訴訟使用,測不過就不要拿來用。只是民間測謊需要費用。公家單位測謊雖然不用費用,但是如果測不過法官就會拿來做不利於你的認定。在進行公家測謊之前先進行民間測謊,測過了就寫狀紙跟法官說不用公家測謊了。

二、民間測謊的話律師可以幫你安排。

三、這類的案件非常適合民間測謊,請考慮。

四、如果是公家測謊的話,最高法院曾表示你可以拒絕測謊。

五、被告並無自證己罪之義務,如果你不自白證據不足的話還是有無罪的空間。再來是,如果你真的沒有做千萬不要因為怕麻煩就認罪,尤其,你應該要先找律師了解、研究如果認罪的話大概判多重,千萬不要隨便認罪再來後悔。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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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Wilson 104-05-14 21:16

各位律師好:

本人(原告)因和朋友產生借貸糾紛.金額約二十幾萬.目前已經開過一審辯論庭.被告並未出庭,法官告知會直接判決,本月底會通知判決結果.請問這是所謂的一造辯論判決嗎?這樣勝訴的機率會比較高嗎?

另外,目前知道被告名下有動產(兩台雙B),也有動產(尚有貸款二百多萬),因被告年初尚在使用之手機,目前已經變空號.讓我擔心他是否會進行脫產.目前判決尚未確定,我什麼方法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法官判決您勝訴,會在主文宣告得假執行,所以在取得判決書後,即可進行強制執行,若較急,也可以先聲請假扣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可以聲請假扣押

但我認為對方不會因為這二十幾萬去脫產

因為他脫產成本會高於這二十幾萬

所以你不用擔心

而且以他的資力

二十幾萬其實只是小錢

就是不爽還你而已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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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亮 104-05-14 20:09

1.雙方簽名就可以了嗎
2.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3.擬好協議內容,可以請教律師

協議的內容應該要確認各方面的問題都可以解決,對於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變化都應該在契約書中進行預防及提出解決方案。 對於應該移轉財產,應該在訂定契約時取得或得到擔保,林林總總的,不是很單純,有可靠的律師可以協助應該是比較好,只是免不了要花一些費用
小黑 104-05-14 16:26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因為最近想把自己在某討論區的所有相關會員資料申請刪除 所以逐一向該網站客服人員申請自刪請求

但該網站客服以我疑似利用該服務功能來替換新帳號為由不肯受理我最後一次申請清除個資的請求

請問這樣的情況之下我該如何申訴?該網站是否觸犯的個資新法的規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4 2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要求刪除,否則可以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請求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