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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媚 104-05-08 12:07

律師您好... 我有2個問題

 1對方未經過我同意盜領我存摺裡全部金額, 目前對方用逃避的方式 .無法追討回來 

  2對方有向我借9萬塊尚未還

想麻煩律師教我怎麼寫存證信函的內容..謝謝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8 15: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何盜領?如何發現?倘若涉及不法,可以提告刑事責任

2、可以要求對方清償,否則提起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3、略以對方涉嫌盜領存款,限期賠償所受損失及清償欠款9萬元即可。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08 18:28

確認對方有盜領的情形的話,建議就直接報警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8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侵占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歐騰 104-05-08 11:43

律師你好:

我本身使用遠傳電信,但是因為在住家附近收訊不是很理想,時好時壞,有時會斷訊,也跟遠傳電信客服反應數次,每次答覆為基地台離住家過遠,會再調整...但是幾個月下來尚未有明顯的改善作法及相關處理完畢之通知。

請問律師這樣是否申訴有用呢?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們盡快改善的方法?

由於電信業者提供服務與你的價金屬於雙務契約,如果服務的品質沒有達到通常的標準,根據民法規定,你可以請求減少價金。

子平 104-05-08 09:29

您好,請問律師

我的問題是,我們將辦公室出租給某A公司, A公司承租二個單位,租賃期不一樣,A公司不久後便以各種理由拖欠房租未繳,在三個月後,我們寄了存證信函請他們五日內支付拖欠之房租,但他們又以更種理由拖延。最終我們發函給他請他限期點交搬遷。想請問的是,我們除了可以向A公司請求不當得利外,還可以怎麼做?另A公司又以另一家公司名義承租辦公室,這一間辦公室也是積欠二個月之租金,我們可以以惡意等行徑來提前終止契約嗎?

一、依法,扣除押租金後仍欠二期才能定期催告終止租約,再請求遷讓返還房屋

二、曾有未達前揭條件逕行發函遭認定不生終止效力而獲敗訴判決者,此不可不慎。

三、爾後簽約前於考量租稅規劃後,可考慮辦租約公證並於公證書載明逕受強制執行事項以省後續訴訟勞費。

四、我認為你需要簽常年法律顧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子平 104-05-08 10:41
回覆 子平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問律師

我的問題是,我們將辦公室出租給某A公司, A公司承租二個單位 ... (恕刪)

承上,租金未繳以達法定規定以上,所以才會發函終止租賃契約。問題所在是以另名義承租之單位,方才二個月。可是負責人惡意之行為是否可以提前終止租賃契約?

子平 104-05-08 10:55
回覆 子平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子平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承上,若之前「前份契約書有公證」,是否可以延用?謝謝

宋先生 104-05-08 09:01

我在網路賣東西 之前有一次我凌晨發燒 有買家打電話說他急著收到 後天收到嗎?為了讓買家後天收到 於是我發燒沒休息幫買家準備寄出我在LINE通知買家:已寄出了 請注意收件買家只回覆:喔之後買家就都沒回覆了..............結果貨到付款寄出都沒有人收件  我很生氣 買家凌晨打電話來 我發燒沒休息還幫他趕件 他還不收件 浪費我貨到付款運費
(1)請問這樣是否 "違反買賣交易契約" ? 該怎麼做?

前天此買家在拍賣網站說:因為之前家人住院導致都沒有回覆(家人住院跟都沒回覆根本兩回事)此買家還是想跟我買東西,說會補匯款上次運費之後就都沒有回覆了結果凌晨1:40此買家又打電話來  我睡覺被吵醒 我覺得此買家專門凌晨打電話的所以不想賣他 賣他他以後豈不是一直凌晨吵醒我睡覺
我就回覆他:你上次不取貨造成我損失運費又一直凌晨打電話騷擾 吵醒我睡覺沒興趣賣給你!請勿在搗亂騷擾!否則將寄律師提告!他竟然回覆 要我趕快找律師去告他他凌晨常打電話吵我睡覺 他還不知錯要我快告他 真是氣炸了!!!
今天凌晨5點此買家又故意傳簡訊說:他很怕我告他 叫我不要不告他 這樣很孬種.........讓我不堪其擾......
(2)請問這樣可告他精神騷擾嗎?
謝謝您

水餃 104-05-08 07:18

律師您好

時間發生再2014-12-30 上午再快到公司前發生車禍.情形是我直行車再等紅燈.綠燈時我向前騎(機車)這時有一台汽車高速左轉他想搶快結果我撞上他右後方車尾.當下他沒停下車而是往前繼續開迴轉進加油站停車走出來.同路騎士報警.造成我右手手掌第三節骨頭裂跟左腳腳踝閉鎖性骨折.(骨折就算是斷)有上石膏.公立醫院開出49天修養三個月不宜劇烈運動因為我是印刷機械維修工程師經過深思決定告假三個月.公司同意但是如有遇到機器問題我需要協助客戶解決.肇事人前後關心傷勢見面一次簡訊問候但是因他保全險由保險公司接手.從頭倒尾保險只有被撞第一天打來問問然後告訴我準備那些資料跟最多休假理賠三個月之後都是被動.中間談和解都破局金額上雙方差距太多我提出30萬和解.薪資4萬加津貼.固定加班薪資再7萬上下.休假期間因我有賣出公司設備有業務獎金轉到戶頭.這樣對我有影響嗎?保險就開始要求要看薪資轉帳的戶頭或扣繳單.公司開薪資證明他認為不夠有力證明我的薪資.拖了5個月我現在因傷復健中.也不知要多久.回公司後感受到處處被公司刁難因為手腳的傷不適合在做粗重的工作.我請辭.我決定提告請問初步該如何處理.求償我中間的損失年前公司忙我不在結果機器交不出去績效獎金沒了.結果沒年終.沒上班沒薪資保險公司又故意拖時間過年前.過年時.過年後一直到現在車也還沒修理.上一個月班就因傷勢沒復原就沒工作學機器10幾年現在手腳變這樣.腦子一片空白我才36歲手腳一直酸痛無法像以前靈敏.我決定提告.我該如何是好.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要在六個月內提告刑事傷害告訴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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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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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葶 104-05-08 02:12

您好 我8月就要迎接小寶寶了 可是老公卻因販毒被逮

警方監聽譯文裡抓了三個毒犯 第一個我老公有認罪 但一次交易有收錢 一次沒收錢

第二個 不是我老公的下線 他說我老公欠他一萬二 所以沒收錢

第三個 是第二個人叫我老公幫他送貨 但我老公沒賺錢

我想知道 1.這樣大概判多久 2.如果請律師大概還能拖多久 因為小孩子不能這麼快就沒有爸爸 或是能延緩執行嗎 3.如果有小孩 有妻子 本身患有糖尿病 心臟衰竭 爸爸有口腔癌 對他減刑有幫助嗎?

希望辛苦的律師們能替我解答 我真的感激不盡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販賣毒品罪因所販賣毒品級別不同而異其刑度,不過都是屬於重罪。

2、販賣毒品罪若要三審定讞通常不會如此迅速,正確時間須視各審法官審理速度來判斷。

3、被告本人之家庭狀況可當做法官量刑之參考。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Mar 104-05-08 00:29

想請問有台北市的律師事務所有提供代收台北地檢署刑事傳票代收服務?

及如何收費呢?

如何更改送達地址?

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4-05-08 00:58

大大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需要陳報書狀才能代收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一、刑事送達代收略有風險。

二、書記官或其助理仍可能誤寄戶籍地或居所,此無法完全避免。

三、刑事上訴或再議等時間均短,若聯繫上出現問題而律師又非辯護人或告訴代理人的情況根本無從代你處理只能眼睜睜看你上訴逾期或再議逾期,不僅損及你的權利且易衍生雙方糾葛。

四、據此,除非案件委任否則送達代收需載明聯絡方式及聯絡不上之處理方式。

五、建議委任律師辯護或告訴代理為宜,若無力委請律師則可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六、費用有聽過一個月一千八者,供你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小輝 104-05-07 19:02

由於遊戲公司接獲 司法機關通報我遊戲帳號涉及詐騙案件,經調查詐騙所得款項/點數/虛寶/商城道具...等對應有價品,均由此帳號獲得,帳號已暫時凍結,遊戲公司建議盡速回繳補足對應金額(台幣225,809 元整),後通知客服,將會請相關人員確認入帳後,即可恢復帳號使用

爭議所在

1.跟遊戲公司詢問司法機關通報 應該行文給遊戲公司但遊戲公司相關訊息,但無法提供給我?這合理嗎?

2.要是帳號涉及詐騙案件 為何要 回繳金後帳號即可恢復?

3.我帳號虛寶都是 在遊戲跟 人購買 及 收購 我怎有辦法認定那些物品是贓物? 也是無意間買到贓物我也是受害者呀!

4.遊戲官方無法證明我有罪,這樣能凍結我帳號嗎?

5.請問律師,遊戲公司這樣的處理方法是對的嗎?我是否可以告他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7 19: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提起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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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7 19: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提起刑事告訴之。

小輝 104-05-07 19:15

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這費用  跟 要花多久?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5-07 19:16

您好,資就您的問題簡單回覆如下:

1.帳號凍結應該是司法機關通知的,遊戲公司當然無法證明你有罪,因為未來證明你是否有罪的是司法機關。

2.全案既然已經進入司法調查,不如你詢問遊戲公司現在調查的單位是哪裡? 主動去電詢問說明也比較好。

以上,如果您也是受害者,何不與遊戲公司溝通,並主動與司法機關合作呢? 這樣對您也比較有幫助。

 

小輝 104-05-07 19:21
回覆 家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資就您的問題簡單回覆如下:

1.帳號凍結應該是司法機關通知的,遊戲公司當 ... (恕刪)

由於已跟遊戲公司說過它們已 接獲司法機關通報詐騙案件,經調查詐騙所得款項/點數/虛寶/商城道具...等對應有價品,均由此帳號獲得,詳細可見先前正式通信函,配合司法機關作處置與調查,請您見諒,並建議您盡速補足對應金額後通知客服,將會請相關人員確認入帳後,即可恢復帳號使用。

以這理由回覆 

 

 

趴兔 104-05-07 18:20

您好,我在網路拍賣上向一名賣家以急件運費方式付款購物,該賣家於其賣場有標明急件運費計算方式,及急件商品於付款完成隔日起計算3-5天到貨,於購物過程中與該賣家使用拍賣平台所提供的買賣雙方溝通功能裡,賣家也有以文字提及此急件相關約定。日前發生消費爭議,我已付款,賣家卻不願出貨,也已超過到貨約定天數所計算出之日期。 

想請教 
1.此種約定到貨天數在交易契約上是否成立?賣家有在公開透明任何人都可以看到的平台空間上標明,也在私下和我溝通過程中多次提及相關約定。 
2.若該賣家仍出貨寄送,我是否可以以賣家已違反交易契約拒絕收貨? 
3.此消費爭議是否有違反消保法?另可否以詐欺疑慮前往報案? 

以上麻煩律師協助解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7 1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催告對方限期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發存證信函請求解除契約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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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兔 104-05-07 19:1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催告對方限期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發存證信 ... (恕刪)

請問,已超過約定日期,仍需委任律師存證信函進行催告嗎?

趴兔你好:

原則上建議你先寄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於相當期限(可以約定的3-5日為標準)履行契約給付貨物,並表明如逾期者將逕為契約之解除並請求返還價款及賠償,不另為通知。

若對方置之不理,可以支付命令或起訴的方式向對方索討。

另,除非你購買該商品有非於一定時期為給付不能達其契約目的之情況(例如母親節禮物在父親節才送到、結婚禮服在蜜月時才送到等等),否則若在上面所訂的相當期限內收到貨物仍無法逕為拒收(當然,若符合消保法郵購買賣的情形仍可以依該法第19條退回)。

最後,因為你尚未收到貨品,原則上並無消保法上的權利可供主張,而是要回到雙方間買賣契約來請求;詐欺部分因訊息過少,無從判斷。

以上供參。

布辣魚 104-05-07 15:43

律師您好:

關於房屋買賣合約之問題請教,買方(簡稱甲方)與賣方(簡稱乙方),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定金收據(一間房屋,兩個車位),並因乙方之需求,而約定數月後再找代書簽署房地產買賣移轉契約

1. 背景說明:簽訂房屋買賣定金收據時
a. 當下甲方因無兩個車位的需求,故協議找代書前若甲方找到第三方車位買主(簡稱丙方)的話,乙方應與丙方進行簽約,由乙方將車位賣給丙方。
故於「房屋買賣定金收據」內註明其他約定事項:
(合約內容)車位出售:簽署房地產買賣移轉契約前,乙方授權甲方進行出售,亦可自行出售,而出售之金額由甲乙雙方共同決定。車位如售出後,前述「二、買賣價款總金額」則扣除該車位成交金額。

b. 乙方因以前與人房屋買賣時,正式簽約當下,原訂的買方卻賣給第三方,至使乙方直接與第三方過戶,原買方卻賺取價差,乙方為避免該情形,故其他約定事項註明如下,但當初我們有口頭說明是指房屋,而非車位。
(合約內容)甲方如需更改買方,買方需為甲方的三等親內。

2. 問題描述:
已接近找代書簽署房地產買賣移轉契約的時間,乙方突然說”若在過戶前有賣掉車位!可能還是都要等過戶給甲方後,甲方再過戶給到丙方”,但這個說法卻與前述1. a中的描述有所違背,且因簽「房屋買賣定金收據」前,甲方就已問國稅局,乙方過戶給甲方,甲方馬上賣車位給丙方,會有奢侈稅產生。故請教甲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仍須依照合約內的要求,請乙方過戶給丙方?比較擔心是否會與前述1. b的內容有所衝突?

以上,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7 18: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買方仍可請求賣方依賣賣契約所約定之內容履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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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買賣契約約定之內容為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QQ 104-05-07 10:57

各位專業的律師你們好,我在仁武租了一間店面!合約也註明是1F店面。承租的時候本來是沒有要住在那邊 

 

 

!後來因為一些問題 

 

所以就在店面後方隔了一個房間住。 

 

但是我要隔間之前都有先明確的問過房東他們, 

 

他們也都說我承租了1F,所以1F要怎麼處理我可以做主。 

 

然後也就在那裡住了幾個月! 

 

直到最近停水,突然就翻盤了。 

 

說什麼我們租的時候並沒有說要住...一直找查!說要拆我隔間, 

 

我也受不了這樣被找麻煩(合約期限還有5個月),也沒辦法負擔另外租屋費用, 

 

就乾脆提出了請他退回押金部份,我搬走。他也說好,押金會退還! 

 

可是現在我已經搬的差不多了,一下又要我拆之前隔間(本來他要自己拆),又說牆壁釘的部份要補,就死不退我押金。現在還有店面裝潢的部份(原本說不用拆)很怕他又說要拆,他的要求都不一次說完,押金又不退。 

 

合約未到期被趕走可以要求賠償裝潢的所有損失嗎?還是我可以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7 13: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有關於隔間使用、裝潢等都必須經過出租人的同意,租約解消時,則必須回復原狀。

2、倘若雙方另有約定,則依據雙方約定為主,此部分應該有相關證據作為佐證,倘若擔心空口無憑,可以書立字據或是錄音錄影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fufriday 104-05-07 10:50

請問律師

我的案件是扶養求償案件

上個月剛開完調查庭,法官於庭末表述『候核辦』

現在聲請閱卷,書記說明因法官已經進入要裁定的程序

不再開庭,但也不能再閱卷
1.如何不經由閱卷確認被告方給法官的書狀是否與我方相同?

被告在整份書狀後又再多加一份辱罵的書狀)

2.前一次開完調查庭後,現在不再開庭,是否就不需再做答辯? 

 那後續理由書狀答辯是否依舊進行? 

 不再開庭,是直接寄送判決書?還是會另訂庭期當庭判決?

3.因院方當初調閱索引當事人個人案件資料有誤, 

是需要法官查明更正? 

還是自行到法院哪個單位做查明更正?

4.如果就訴訟攻防的非公開性,對於對方毀謗.妨礙名譽部份無法讓刑事訴訟成立,那是否可以讓民事妨害名譽訴訟成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7 13: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無法確認,倘若有違法,必須透過上訴救濟

2、倘若仍有意見,建議還是以書狀表示。

3、個人資料錯誤可以聲請法院更正。

4、此類案件法院沒有統一的見解,還是可以嘗試起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情深 104-05-07 10:42

大約是去年6月發生的事.

小弟是職業客車駕駛.那天本來開的好好的.後來從後照鏡發現有一位老翁.騎著機車.腳踏板上不知道載了什麼.一直往下看.所以我就故意打方向燈將車停妥路旁讓他先過.?知他一樣撞上我的後面防撞桿然後倒地....

事後基於道義有去看過他2.3次.也想跟他提一下和解.可是他不跟我談.反而問我保險公司電話.於是我也一五一 十的告訴他.然後他有去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本來以為已經結束了.

哪知道今年的四月收到他去法院控告我"非駕業務傷害"..我真的不懂什麼是非駕業務傷害?

請問律師先生:

我可以請保險公司出面跟他談嗎?

我該準備哪些資料出庭跟他談呢?

謝謝

吳先生 104-05-07 03:00

各位律師先生/小姐您們好:

被監護人背景,62歲,領有中度精神障礙手冊

被監護人在去年借了100萬元給甲方(用郵局匯款),直到今年我申請通過監護宣告後才得知此消息,我懷疑被監護人是被甲方詐騙,(雖然被監護人口口聲聲說是借與甲方,但沒有借據),目前甲方有承認借款之事實,不知道我可以採取什麼法律途徑要求甲方還款?還是必須要等到被監護人往生後才能採取法律途徑?目前被監護人精神狀況正常,安置在精神復建機構,不知道還需要提供哪些資訊可供參考,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7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發函請求對方清償,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清償借款訴訟

2、倘若匯款當時,受監護人已經屬於不能判別的狀態,則匯款的行為可能會有詐欺偽造文書刑事責任

阿la 104-05-07 02:17

請問各位熱心助人的律師~~

我女友一直被wechat的某位不明人士用言語性騷擾

例如:想與妳做愛做的事

備感困擾~已有截圖

請問:

1.如到警局將截圖交予警方,找到加害人的機率大嗎?因為我聽說新版《通保法》規定《最重本刑三年以上之罪》,才能向法官調閱.

2.現行法規對wechat,line等通訊軟體,已有必須依法配合警檢調查之規定嗎?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1.可能觸犯法條?

騷擾防治法第20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2.如何處理?

若不知加害人之資料,或不確定加害人所屬單位時,您可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事件發生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訴。

(1)       若您選擇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訴,該機關應查明加害人所屬單位,並將所接獲之性騷擾申訴書及相關資料移送該單位續為調查;如查無加害人所屬單位,則移送事件發生地之警察機關處理。

(2)       若您選擇向警警察機關申訴,警察機關於申訴或移送到達之日起7日內,查明加害人身分。若查明加害人身分,警察會將申訴移送加害人所屬單位處理;若未能查明加害人身分,則由警察機關就性騷擾之申訴途徑逕行調查。

(3)       資料參考來源: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網頁http://wpd.police.taipei/ct.asp?xItem=114283&ctNode=55866&mp=108211

 

★    以上意見係根據台端陳述之事實所做成,僅供參考,個案結果仍須以行政機關處分為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7 19:24

有性騷擾成立之可能,但若沒有更進一步被告的身分,會有調查之困難。

秋老虎 104-05-07 01:08

各位律師好:本人於3/17上午8時在市民大道發生交通事故,當時我是騎機車正要轉進停車場(機車是靠外側邊邊)就遭後方一輛機車追撞,當下有報警及拍照,前幾天有去拿初判結果,對方為疑是超速及未注意前方車輛,而我是未依規定打方向燈,我有打電話請對方出來談和解,結果對方居然找他父親出來說要就2千和解(我初估就要4700)不然就去告啊!我想請教各位律師如果我去提民事訴訟結果會如何?假設對方沒財產(大學生法律系)又該如何?

如果雙方都有過失民事的損害賠償部分要看過失的比例負賠償責任,且對方也可以向你請求然後彼此抵消債權,剩餘的部分才會是你拿得到的賠償額。

至於刑事部分,要看有沒有受傷,如果你沒有受傷那就告不了對方。反之,如果對方有受傷,對方是可以告你過失傷害的。

最後,如果只是四千多元,你不必擔心對方沒有財產,如取得執行名義(例如判決)以後強制執行可以執行對方的收入,四千多元還不至於讓一個人脫產

以上,如有需要進一步說明的,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7 1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阿原 104-05-07 00:12

因為當時缺錢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一位做汽車買賣的業務名叫阿俊,他跟我說用我的名義去貸款兩台汽車出來就能有15萬元可以拿?,貸款出來的兩台汽車他要拿去做汽車租賃?,???並且兩台汽車貸款阿俊他要繳?,我只需繳納15萬元的本金跟利息每個月3000元,叫我放心,兩台車子貸下來後,也沒打什麼合約車子就讓他開走,前半年的貸款都有準時的繳納,但是到了最近兩個月遲繳了,銀行也一直打給我催繳,於是就把這件事情告知父母,父母聽了就叫我把車子牽回來開自己繳,我打給阿俊,他一直叫我放心過幾天他的薪資下來就會繳,過了一個星期還是沒繳,越想越不對,我就自己去查這兩台車的下落,結果.....一台車子確實還在租賃,但是另一台車子因為起初辦貸款時我雙證件在他手上,貸款下來車子他開走後,我的雙證件過一星期才還我,那台車在我不知情下,阿俊私自把車拿去報廢,把報廢所得金額全數花完,現在叫阿俊把車子還我,他也一直說他會負責到底,?銀行一直存證信函來,我的經濟能力又無法負擔兩台汽車貸款,請問各位律師們我該怎麼辦呢???又該如何告他呢?告他什麼呢??請幫幫我.....

您好

1.  您必須提出證明,雙方有約定對方以您的名義當車主貸款,並由對方使用汽車,您僅是依對方要求下,做為汽車增貸之人頭,如對話紀錄、匯款紀錄或相關合約等,

2.  您可向民事法院提出「車輛所有權移轉登記」之訴,以法院判決的方式,要求對方應車輛所有權移轉給對方,並且請求對方返還您替這輛車所支出款項。此外,您亦可提出詐欺告訴,但機率不高,容易被當成民事糾紛。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章 104-05-06 23:51

事情是這樣,我現在住的地方,以前是我自己的,後來被叔叔拿去錢莊抵押借錢,之後利息繳不出造成房屋法拍,後來被買去之後,買主要把我們趕出去,不然就是把這塊地買回去,我也有跟買主說有要跟他買回來,可是我現在的情況,親友借不到錢,銀行貸不到錢,買主說叫我去找代書作證一份買屋契約,然後按10年每月繳 1萬5千元,無計息共180萬,但買主有承諾之中如果有遲繳或無繳,那我們之前繳的都不算,順利繳完第10年後會把房屋所有權過戶給我,想請問三個問題 1.有代書會幫人作證這樣的買屋契約書嗎?2.如果有請代書構成買屋契約書後,錢也繳了幾年之久,買主如果另在轉售,那怎辦?3.可否幫我補充呢?該注意什麼?謝謝律師

小章你好:

原則上買賣契約的成立並不需要以有證人為必要,證人只是可以證明這份契約確實為雙方本於真意所簽訂的,只要可以理解簽約內容及效力的第三人都可以擔任證人,不一定以代書為限。

若必須等到十年後你繳清買賣價金後才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屋主同意在這之前提供你們使用權?),那麼確實有很高的風險會來自於屋主的轉賣行為,可能的保障在於請屋主協同辦理動產的預告登記,但以目前看來,有無與屋主協商的空間則端看實際情況而定。

以上供參

小章 104-05-07 07:40

使用權,那麼有其他方式,據有法律效率嗎?對自己比較有保障這樣?還是請代書房屋契約即可呢?謝謝律師

使用權的約定一旦轉手即無法對抗之後的房屋所有權人,屆時你只能向前手也就是現任的屋主主張違約求償,但也要你到時候找的到現任屋主或知道他有財產可以賠償才行,此部分提供參考。

LENA 104-05-06 23:12

律師您好:

我想詢問有關金錢方面的糾紛

認識一位不到半年的股票研究員

他跟我說某家公司的股票很好 可以賺錢

叫我一定無論如可要買一張

但我說我沒這麼多錢 

不夠30萬 然後他就直接匯款給我

所以她有我的銀行帳號及名字

以上只是用網路LINE的溝通

中途也有見面 保證說這隻股票會賺錢 如果有虧錢他會賠給我

但是他一直常常私約 也不斷的傳訊息 以致影響我的生活

所以我跟她斷聯繫

現在要我把30萬還他 若不還款要上訴 

但是目前股票還是賠錢的

我也把LINE的記錄刪了

請問這樣要負法律責任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6 23:31

她可能會告你,但可以等他告再說。

LENA你好:

聽起來像是你跟他借30萬元後再委託他以這30萬元投資該檔股票

若是這樣原則上他有權要求你還款(除非你們有約定返還期限)。

但你於雙方間就投資股票所成立的委任關係中可否對她主張賠償、抵銷等權利,端看約定的詳細內容以及相關證據而定。

以上供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7 18: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蒐集對您有利之證據(如相關通話及訊息紀錄),若對方有提出告訴,得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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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2003 104-05-06 20:36

請問我收到檢查官的起訴書

 

但內容有些我不懂意思想請問各位律師幫我解惑

問題1

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分論併罰 這是什麼意思呢?

 

問題2

起訴書上附記事項: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不得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這段是什麼意思呢?

 

 

 

關於你的問題1:

檢察官認為你有數個犯罪行為,每一個犯罪行為都應該要進行評價及判決,而不能以概括的一個接續行為進行評價。 簡單說,就是會判多個罪,而不能只判一個罪的意思。

 

關於你的問題2:

檢察官是提起簡易判決處刑聲請,法院如果認為證據沒有瑕疵,案情已經清楚,法院可以不開庭直接判決。如果你認為該案仍有需要澄清或有需要調查證據的,你要在最快的時間內提出答辯狀及調查證據聲請狀,請法院調查。

楊蒨 104-05-06 20:07

尊敬的律師團你們好:
我第一次來此發問,因找不到其他管道可以提供我意見。
所以麻煩各位律師團們幫幫忙。
我去年8月自己創店,與房東租屋時,
因是親戚的親戚,所以一時粗心沒檢查租約內容。
當時被房東手寫附加一個條約
承租人如同租任而衍生之租任稅須由承租人完全負擔)
如今我們只好默認了,
但是他要我們繳房屋租任稅一年10800元
我問他如何計算,他告訴我,
房屋租任租金6%+二代健保2%+補貼房屋稅改用營業2%
這是合理的嘛?我們沒有二代健保,
更沒有所謂的家用改營業
當初租屋時,早已經是營業用的。
我想了解的是,房東如此要我們繳付那麼多稅
是合理的嘛?而且,費用正確嘛?
能否有何方法制止房東如此硬要雙贏之局面。
讓我好溝通,讓房東自動解除這些條約。
還有,我們合約簽訂兩年,目前快滿一年了,
當初只是口頭說第二年要漲房租1000元
是否有何方法,從新簽約時讓他不能有理的寫上那條約。
麻煩各位律師們,幫幫忙,我已經都上網查詢,問親朋友好友
還是沒什麼好方法。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6 23:05

關於您的問題,基於契約自由原則,既然一開始的契約已經簽了且有該條文,原則上多出來的稅費就需要由您承擔。但是也可以嘗試跟房東合約內容做修正(當然是要雙方同意,不可能強迫他)。

阿榮 104-05-06 19:36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因為父親過世,然在國民年金補助部份,有一筆91410的補助及每月3500元的補助,這些應該是給媽媽的,但是姊姊只有辦理每月3500元的部分給媽媽,而91410元卻是匯到自己戶頭,請問這樣算是侵占嗎? 另外一個是屬於我們自己申請的勞保喪葬補助費也完全私吞,完全沒有告知我或者是媽媽(媽媽一開始基於信任,但誰知後面卻私吞)這樣可以控告他嗎?  另外一個問題是  大姊是60年次,我跟大姊是同母異父,但大姊概略在12歲時被接回與家人一起同住,而我也不知道當初爸媽是如何讓他加入戶籍,也不確定他是否跟我同姓,但就以前戶籍機制不完全的狀況下,應該沒有法定認可,這樣他可以與我一同分擔財產嗎?  謝謝律師們的回答  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6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姐姐非父親之婚生子女,對父親無繼承權之;又若姊姊擅自處分父親之遺產,亦有侵占犯罪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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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6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姐姐非父親之婚生子女,對父親無繼承權之;又若姊姊擅自處分父親之遺產,亦有侵占犯罪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阿榮 104-05-11 17:40

律師您好:再請教您一個問題,當初戶政機制不完善,而媽媽不知道是用什麼管道,讓12歲的姊姊接回家住,並讓她入戶籍並與父親同姓(父親再過事前告知我,我與姊姊是同母異父),然目前姊姊堅持說他有繼承權,我該怎麼辦呢? 父親前一個月過世,且已經火化。 我要怎麼收集證據呢?

wupe 104-05-06 17:41

就個人所知,確認袋地通行權訴訟標的價額僅與訴訟裁判費用有關,請教

 

(1)訴訟標的價額可於調解時由原告自行估價填寫,等調解不成立後再提送訴訟標的價額鑑定文件(證明)嗎?(因它與確認袋地通行權補償金無關僅與訴訟裁判費用有關,若調解成立不用訴訟,則該鑑定文件用不到,可節省鑑定費用)還是須於調解前提送該鑑定文件?

 

(2)確認袋地通行權訴訟標的價額鑑定文件(證明)須由何種單位(地政士,律師,動產估價師?)提出方為法院認可?

 

尚請釋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在書狀上寫明請裁定後補繳,由法院來裁定裁判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於提起調解程序或訴訟程序中,你可以自己估算一個訴訟標的價額,調解程序因為調解規費是固定的,不會特別關心這個標的價額的。至於訴訟程序,如果法院或對造對於價額有意見,法院會依職權請你補充相關資料或直接裁定訴訟價額請你補繳。

miss 104-05-06 16:45

我有一個親友,他們全家都是重度智能與精神障礙
所以他們完全沒有收入,可以申請低收入戶補助
目前他們都安置在安養中心裡(由政府補助)

他們三個人名下有一個舊公寓(三個人共同持有)
因為現在他們的身體有比較多的問題
我們有考量到後續他們的醫療費用,看護費用
所以之後想出售這個房子
我的問題是...

1.這個房子出售,會不會影響他們低收入戶的資格?

2.如果會...那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3.是要找代書處理還是律師處理呢?

<補充一下,他們均為成年,禁治產人,我為他們的監護人>

您好:

關於禁治產人處分名下動產,需先向法院聲請核可後,才可以進行。

相關聲請程序部分,建議找律師協助處理為宜。

如有其他需求,歡迎來電預約、攜帶相關資料至所,謝謝。

sumitomo 104-05-06 16:22

請教各位律師

在我方探視小孩之日期  

事前也有傳簡訊跟對方告知 

將前往對方居家外面準備探視小孩

巧遇對方準備帶小孩外出

不願意讓我方探視小孩

在對方準備帶小孩離去時

有出手阻擋對方帶小孩離去   過程只有幾秒的時間即放手

過程中並沒有毆打對方 

對方也立即回到家裡

請問這樣算出手阻擋之情況是妨礙自由嗎?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5-06 16:57

您好,

如果被對方告妨礙自由,可以主張緊急避難看看,畢竟您是行使正當權利。

另外,對方如果一再不履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行使會面交往權。

 

以上,如有進一步之需要,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6 22:47

這樣的情形,不太可能會成立妨害自由之可能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6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惡意阻撓您探視之情形,可提起訴訟請求改訂監護或酌定行使探視權之方案,另關於您之行為,可爭執不成立妨害自由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打雜小弟 104-05-06 16:04

律師您好:

小弟最近遇到一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因本人為公司業務,拜訪客戶時,一般都會送些小禮物給客戶。

小禮物的部分,我都是交由大陸友人幫我處理,但在去年年底,收到了海關通知,說我購買了涉嫌侵權的東西,最近收到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要到偵查庭/詢問室報到,上面是寫商標法案件。

第一次碰到這樣的問題,因為客戶跑的多,買的數量也不會太少,那次被扣押的數量約100個,請問各位律師,這樣我應該要怎麼處理這個問題?

anthea 104-05-06 16:00

律師,您好,想請教

1.如果是自己將存摺,印章,密碼,交由第3人,而導致的損失,銀行需要負責嗎?

2.對於銀行,郵局作業,如有建議,是要向金管會反應嗎?

3.對於詐騙集團的刑期加重問題,該如何反應修法? 謝謝.

因為我的家人一時不察,被詐騙集團所騙,導致畢生積蓄化為烏有,事情剛發生時,很難接受,當事人跑去和銀行協商,銀行都說他們作業沒疏失.友人是說應該是要向金管會呈情.請金管會修法,才有可能改變現在的作業模式. 對於詐騙車手,我上網查,好像刑期判的都不重,所以無法有效遏止此犯罪行為. 我個人是覺得像對未成年子女,法律都有所保護機制,一些文件的簽署,都必須父母同意,才有效力.父母理所當然是其合法的監護人. 那對於50歲以上的長者,行為思考模式,可能有些退化,法律是不是該思考,也訂出一些對於銀髮族的保障,避免他們成為詐騙集團中的肥羊. 雖然法律是規定16歲以上未滿65歲,都算是有工作能力者,但中高齡在就業市場中,不易找工作. 而且承擔風險的能力,也大大降低. 詐騙集團的騙術,一直在求新,但我們的刑責,立法,卻沒有跟上腳步,這樣永遠都會有下一個受害者產生.跟我們一樣求助無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8 17: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自行交付相關文件、印章存摺等,銀行沒有疏失

2、可以。

3、目前針對網路詐騙,已經於103年修法從5年以下,調整為1年以上7年以下,並且可以向被告請求賠償損失。

4、倘若雙親有智力退化或是其他障礙,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或是將財產信託,現行法制並非均無法處理。

 

T.H. 104-05-06 16:00

本人於100年時購買北市某預售屋一戶,於103年要辦理貸款時才被銀行告知權狀坪數較原來合約短少,於是請建商出示過戶權狀,赫然發現坪數短少達3%以上,已達法令規定可提出解約。但合約裡有寫明「惟甲方同意上述誤差超過百分之三時不解除契約,而依契約找補規定辦理」。

第1,我認為找補規定不合理,建商只願以房屋價款找補,我認為與當時簽約時以每坪計價不符,故想請求解約

第2,建商以合約內有訂定私約為由,不同意解約。因此有請北市消保官協調,消保官認為本合約中的特約條款違反公平互惠原則。

第3,經兩次消保官協調依然得到協調不成立結果。我經過考量後,想請建商先完成交屋程序,但建商反過來要求我要先填寫和解書,並附加保密條款,指本爭議案件不得讓第三人知道,否則要賠償5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想請問,依據專業律師的建議,我是否該直接提出損害賠償?追討坪數不足之價金找補,以及這段時間內房屋貸款利息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6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以您目前想要解約要求賠償?倘若是的話,沒有點交的必要,並應委請律師協助審閱所簽立的契約判斷是否能夠提告

2、倘若簽了和解書,就必須受到拘束,應該詳細審閱。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5-06 17:17

您好,

如果不考慮解約,建議您盡速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同時建議您與其他住戶相約一起提出損害賠償訴訟,集團訴訟才會讓建商擔心害怕,另外,因為建商非常有可能會脫產,建議盡速向建商聲請假扣押

以上,如有進一步之需要,歡迎與我聯絡,集團訴訟另有優惠。

律師

T.H. 104-05-06 17:4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以您目前想要解約要求賠償?倘若是的話,沒有 ... (恕刪)

其實我有詢問過身邊的律師了,是不是從發現到提出訴訟只有6個月時間,超過6個月我是否不能再提解約

如果無法提出解約了,我還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嗎?

因為我真的不想簽那份和解書,所以勢必要走法律程序,就是想來詢問我之後的步驟應該怎麼走?

T.H. 104-05-06 17:42
回覆 家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不考慮解約,建議您盡速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同時建議您與其他住戶相約一 ... (恕刪)

很多人都問我為什麼不去聯合其他住戶,

是因為現在這個時間點,住戶都還沒有又或者陸續在交屋,我目前都聯絡不到

甚至我連其他住戶是誰都不知道,所以也沒辦法聯絡

請問是不是要趕在其他住戶交屋前,聯合大家,比較好訴訟

 既然要交屋,一切照合約走,沒必要簽建商提供之文件,如建商拒絕交屋,則發函限期催告其交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6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請求建商限期與您處理,並仍可於不簽和解書之前提下,請求建商依契約時間履行其交屋之義務,若屆期建商置之不理,可再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至於解約,似有所困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how 104-05-06 15:27

Hi 律師先生,

本人在2/13凌晨在KTV聚會,10點朋友陸續抵達,之後於12點多結束聚會,在聚會中最後喝了啤酒,在KTV門口約五十公尺處被警察臨檢酒測酒測值0.25,當下有詢問是否可以緩衝15分鐘或漱口,但並沒有被接受,之後帶回警局做筆錄並拘留一晚,隔日移至桃園地檢署。當天檢察官詢問個人資料飲酒過程、寄發地址、快速朗讀個人權益與是否認罪,並告知兩周後等候通知。5/4 收到經檢察官簡易判決處刑處有期徒刑貳月。本人從酒測檢察官請回過程態度良好與配合,查詢網路資料,發現可以緩刑,可由書狀敘述理由提出上訴,不知法院改判為緩刑是否有機會。另,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申請緩刑,讓檢察官和法官了解本人是初犯且誠心改過。由於距離收到判決書至今已經三天了在與時間賽跑,很擔心法院直接以原判決定案,請律師群們給予幫助與專業意見,讓本人能於未來無記錄下有機會改過並回饋社會,如對於案件有誤解,也請給予指正,感謝。

法律小學生 104-05-06 16:55

大大你好 你已經被判刑了 要再爭取緩刑難度比較高

              但用對方法的話 還是很一定機會的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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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5-06 17:32

您好,

您所謂的無紀錄應該是要拚無罪不是拚緩刑,但因為吹氣結果事證明確,所以拚無罪是很難的。

其實一開始全案就應該要請律師協助處理,現在上拚上訴緩刑也不是不可以,但建議您請律師協助撰狀,避免被以無具體理由駁回。

以上,

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6 23:11

您好,簡易判決的案子是直接上訴到地方法院合議庭,所以上訴條件不以具體上訴理由為必要,建議先聲明上訴,然後再想辦法求緩刑

CHRIS 104-05-06 15:05

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已是有婦之夫,說婚姻不快樂卻一直沒有離婚,所以最後我們還是分手了,分手後當他知道我和男友的近況時,他寫了簡訊來,要當時交往中他匯給我的錢和他幫我打官司的費用(他是律師),可是我不明白的是,官司是他要幫我打的,錢是他看我單親帶三個孩子辛苦給我的,現在說了一個150萬的數字,說不告我是給我的?容,如果我再沈默以對,他就會收回他的?容,我不是律師,不懂法律,不知道能怎麼辦?可以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6 15: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要釐清的事情是,對方是有配偶之人,倘若兩人有通姦事實,恐有通姦罪。

2、交往期間的贈與,必須依據雙方經濟狀況、給付時間及頻率等來判斷,請詳述。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6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對方向您之請求,您可置之不理,並進行錄音蒐證,以利日後若對方對您提起訴訟,可作為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yu 104-05-06 12:01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若是我人在國外,因刑事案件需要控告在國內的人,應該如何提起訴訟呢(在國內無代理人的情況下)

又,若是因為被恐嚇取財,這是各地法院都可提起訴訟嗎,還是必須在對方所在的地方法院呢,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6 13: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由您的法定代理人或配偶獨立提告

2、或是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協助提告

 您可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向犯罪地或被告住居所地地檢署提告

小陳 104-05-06 09:49

我是一個19歲的大一生,我的媽媽在我睡覺的時候破解我的手機密碼偷看我和朋友的聊天紀錄 這種狀況已經持續很久了 溝通也無效,我知道她是對我好可是這樣的行為已經完全侵犯到我的隱私了,連我的提款卡和存摺也收在她那裡,對於一個已經成年的人真的很難堪,每次想做什麼事情或者是交友都一直反對 連偶爾想出門也被關在家 不然就是出門在外的時候電話一直打 本人覺得隱私自由都被侵犯了 而且長時間下來也影響到我的人際關係,我覺得真的很無助也很無奈,我已經走投無路了,因此本人想走法律途徑來處理這件事情,希望律師您可以給我建議

你若真要走法律途徑,既然彼此已經走到如此決裂的地步,過幾個月你成年了,當父母的就沒有法律上的扶養管教義務,他們如果依法論法,也可以直接請你離開家自力更生(學費、生活費手機通訊費你都自理如何呢?)。

yongjun 104-05-06 03:54

我想請問我撿地上的安全帽來用(監視器有拍到),可是30分鐘後我有把安全帽放回原地(監視器有拍到)。
失主報案,也私下見面談和解,可是無法接受和解條件(一頂新的安全帽及5000元),警方還沒傳話做筆錄,請問在這個情況下,我仍然屬於侵占罪嗎? 
如果不構成犯罪 我能告他誹謗嗎?
不好意識 打擾各位律師大大了
p/s 我是之前 撿了地上的安全帽 失主報案(急)的原po 後來發現少了 把安全帽放回去 這個細節打上 所以在這裡重po 請見諒。

如果沒有不法所有的意圖,只是暫時的使用,使用完後再返還回去,是不會構成侵占遺失物罪的。因為有拍到你把安全帽放回去,你只要跟檢察官說妳沒有想要占為己有的意思,那時候是因為想先暫時使用一下,而且使用完了之後就放回去了,行為確實有失當但沒有想要占為己有的意思。

民事部分,由於對方已經取回安全帽,就算對方提起損害賠償之訴,法院也不會判太高的賠償金額給對方。

以上,如有需要協助,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頁: asfreeagain.blogspot.tw

Zak 104-05-06 01:55

律師好:

想請教車禍賠償相關問題…

◎事發經過:

我妹妹在夜間騎車 待轉,卻誤看前方左側綠燈轉綠(但實際不是她該看的燈號)以為可以騎行便起步;卻在車子後輪剛出待轉格時被左方直行超速機車衝撞(對方是綠燈),造成車禍

然而我妹妹及後載友人 腿部大片瘀青 但無大外傷,
對方則是躺在那裡 不動,等救護車送醫,
之後診斷為尾椎有小裂傷,建議休養三日。
(此為近過年期間發生的事…並在這二個月內都有一直關心對方傷勢及後續復原狀況;陪同回診時,醫生也說尾椎裂傷部份已癒合無大礙。)

*有進警局做筆錄

◎有個很大的問題:我妹妹騎乘機車 強制險剛好過期幾天

◎ 現在對方要求 

機車修理費用2萬元
醫療費3千(包含救護車費用)
薪資1萬7千(因為她總共請了11天假)
美容費 1萬2千 (車禍發生時,對方的安全帽破裂處劃傷她眉頭約1cm,造成疤痕,要電射除疤)
最後加上 3萬元的精神賠償
總共8萬2千元。

對於還是大學生身份的妹妹來說 負擔非常大…
因此我們請求她扣除精神賠償費,遭她拒絕…
還說:「你有看過沒有精神賠償的嗎?」 

然而 對方說請11天假是因為尾椎疼痛難耐無法上班久坐久站,且醫生跟她建議不要騎車,以免震動造成尾椎裂傷處癒合較慢。
但卻在個人社群網頁上大秀她修養期間 出遊照片,划船、到國外研習2週等等的照片…
而且以通訊軟體言誤恐嚇我妹妹, 要求她接受此金額,如果不接受,就要告她 過失傷害;並且告訴她,就算上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也會認為她開的價碼及3萬元精神賠償費是合理的。

讓我覺得 是不是被對方獅子大開口 ?  

對方所開的金額依目前實務上碰到的案件來說,並不算太高,建議姿態放低,在對方還沒有獅子大開口之前與對方和解,並於和解契約書上請對方表示放棄提起告訴之權,若對方已經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請寫一份撤回告訴狀並請對方簽名。

 

以上,如對回覆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貓咪 104-05-06 00:30

您好:有一些事情想請教律師
事件:因母親節,所以到漢神百貨公司購買一台按摩椅,在現場試坐後覺得很棒,所以就花了24萬買下最貴的天王按摩椅給媽媽。但是在使用按摩椅的第4天,按摩腳部的機器出現了很奇怪而且又很大聲的雜音,我要求OSIM按摩椅換一台全新的按摩椅給我們(我有將按摩椅很大聲的地方用手機錄影起來)。但是過了幾天,第2台按摩椅送來我家,瑕疵非常多:音響有一邊壞掉、椅子的滾輪發出很大的雜音、按摩椅要自動收起來時震動很大、掉漆掉得很嚴重還模差到便白色的狀況(第2台發生的狀況都是他送來的第一天發生),因此我們向OSIM詢問,OSIM先派來技師評估,並只回了我們一句話:下一次換來的按摩椅有這樣的情況很正常,我們要出貨之前都有先請人員評估檢查過。第一次與第二次送按摩椅的交通工具差很多,第一次送按摩椅的交通工具是很大型,類似搬家公司的車,而第二次送按摩椅的交通工具是一般小貨車。而後我們要求OSIM要出貨之前讓我們消費者到出貨公司先查看是否有瑕疵,OSIM要求我們簽一張合約書(我將合約書打成Word檔):買受人某某小姐(以下簡稱甲方),向傲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購買型號OS-838 uInfinity 按摩椅 橙(110V),共壹台。甲方要求更換同款式新品,經甲乙雙方協議,約定事項如下:一、    本次甲方所換獲之商品,日後甲方同意以該商品之保證書所載方式處理,不得要求退貨或換貨。二、    雙方同意除本同意書約定外,不另向他方為請求、主張或提起訴訟,並承諾不對外發布相關訊息。三、    右列各項條件甲乙雙方均詳細了解並同意遵守。

甲方  姓名:甲方  身分證字號:乙方  名稱:傲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統一編號:22645434
中華民國:104年5月5日客服專線:0800-099-060#1 市話撥打 傲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02-82271589
讓我最氣憤、疑點的事情是這以下幾項:1.這份是換貨同意書,但是osim的機器本來就有故障,因此我們才會要求要先退然後再換一台新的,而現在osim又換了一台瑕疵更多的按摩椅來,我當然會要求要換貨!!!如果一開始送來的第一台如果是完整的不是更好嗎?我也不會一職這麼的生氣2.什麼叫作是正常的現象,你辛苦的存錢買了一台24萬的按摩椅,聲音大到可以蓋過電視的聲音,這個也較正常嗎?漆的顏色摩擦到變白色這也較正常嗎?3.有哪一間公司會請消費者簽這種合約書,而且還不准消費者對外求助,這份根本是在保護osim的公司啊!而且什麼叫做不得要求退貨或換貨?那如果之後遇到問題怎麼辦,要算自己倒楣嗎?4.並沒有給我保證書,也不知道保證書的內容。
想請教律師:這樣的狀況我要怎麼處理?合約我是還沒簽下去,因為我不了解,也沒跟OSIM談過合約書的內容,是他們傳這一張合約書給我然後就說要先簽這張才會有後面的流程。所以我是要請消保官來幫我處理嗎?還是請消保會之類的?
拜託律師能夠幫我,給我一些法律上的建議,我真的很生氣,但是又不知道怎麼處理~~拜託您了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不要簽署該份合約,而較快速之解決方式,建議直接向消保官申訴,由消保官來介入解決,廠商本應負瑕疵擔保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買賣之物有瑕疵,可以主張減少價金,如果瑕疵甚嚴重,無法達到正常使用的效果,你們還可以請求解除契約

跟據你的陳述,對方後續的處理方式應該很難讓你們滿意,建議你們與對方解除契約,請對方退還價金。對方可能不願意,這時候走司法途徑難免費時,且可能僅准許減少價金,建議你們可以找消保官消基會協助調解,如果調解不成,也許讓媒體知道對方的產品品質不佳及售後的態度也是個好方法(只要你所說的是事實,且與公益有關,不至於構成誹謗罪)。

 

貓咪 104-05-07 11:09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買賣之物有瑕疵,可以主張減少價金,如果瑕疵甚嚴重,無法達到正常使用的效果,你們還可以請求解除< ... (恕刪)

 陳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如果OSIM說要退貨時收拆裝費2000-3000元這樣怎麼辦?

阿任 104-05-05 23:24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我騎重機在本週一(4號)在建國高架橋上因上班時間車輛眾多,所以塞車故跟其他汽車一樣排隊靜止狀態,但在這個時候被後方汽車撞倒而我跟她是同一車道沒有變換車道的問題,然後維持現狀等警察處理完後開相關資料並詢問對方,對方也同意是她的錯並說車輛的部份保險公司負責,當下都同意並簽名,但後來家人說到我重機是今年4/13號才領牌牽車的,還未一個月就發生車禍,本是新車卻因對方撞我被事故車,那請問律師這個部份有什麼可以提出來說明嗎??有的人說可以要她鑑價買回等等等的,說真的第一次被撞不知道怎麼處理,煩請律師幫忙解答,另車禍處理完後有到醫院檢查並開診斷證明等還有這幾天沒車子的交通費等都有保留收據也可一併請他們負責嗎??我是沒打算要跟他們索賠什麼精神損失等的費用,只希望他們可以負擔這些本不該有的負擔,以上在麻煩律師解答了,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4-05-06 08:30

您好!

要看雙方同意並簽名的內容是什麼才能判斷。原則上您沒有同意拋棄的權利,才可以另外向對方請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任 104-05-06 09:2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要看雙方同意並簽名的內容是什麼才能判斷。原則上您沒有同意拋棄的權利 ... (恕刪)

律師 謝謝您回覆,目前所知道的是當下警察處理完後有拿類似三聯單的單子上面繪製當時車禍發生車輛的相關位置圖並詢問肇事對方承不承認錯誤並詢問她是否願意賠償車輛的修復,對方答應並說明一切交給新光保險公司負責處理,所以當下雙方同意下簽名,並沒有說後續處理了的想法,直到今早上九點保險專員詢問車行資訊等就沒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所簽署者非和解書,所以您仍可向對請求償,所以您再檢附單據向對方之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任 104-05-06 10:3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所簽署者非和 ... (恕刪)

律師 謝謝您的回覆,也謝謝其他律師的幫忙!幫助很大,感恩.... 

阿任 104-06-26 10:38
回覆 阿任 的發言內容: 事情發展至今,肇事者也願意負賠償責任,但是目前有一個問題想請各位幫忙解答,就是說目前肇事者願意以鑑價賠償的方式將車買回(26萬),但我今年四月所牽的車有貸款(32萬),根據監理站的意思是說需要繳清貸款才能辦理過戶,所以問題來了這前後有6萬塊的差距要我自行負擔嗎??還是說有不繳清貸款就能辦理過戶的方式嗎?? 謝謝幫忙回覆

 

520 104-05-05 22:39

請問積欠電信費我會被告嗎?法律訴訟是什麼?我沒個人財產..就真正的會被告嗎?協商要我先繳4500但我沒有工作...也沒親戚朋友可以借怎麼辦?真的要上法院被他們告嗎?麻煩請律師幫幫我...要不然我只有死路一條...?我不想被告?

欠電信費不用死。

對方若提訴訟頂多也只是民事而已。

告贏了沒有財產他也執行無著。

再說一次,欠電信費而已,不用死。

你要想的是怎麼賺錢,而不是怎麼還錢。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520 104-05-07 01:12

請問民事訴訟是什麼?要上法院嗎?我不會被告嗎?

阿la 104-05-05 22:29

請問各位熱心助人的律師~~

我女友一直被wechat的某位不明人士用言語性騷擾

例如:想與妳做愛做的事

備感困擾~已有截圖

請問:

1.如到警局將截圖交予警方,找到加害人的機率大嗎?因為我聽說新版《通保法》規定《最重本刑三年以上之罪》,才能向法官調閱.

2.現行法規對wechat,line等通訊軟體,已有必須依法配合警檢調查之規定嗎?

圈圈 104-05-05 20:51

律師您好!

我們有一戶社區住宅已多年未使用,日前開始著手整修準備入住,當初我們房屋設計是將房屋後方設計成車庫,而位於我們房屋後方的對面住戶,長期習慣將自家車輛停於我們車庫大門前 (停在路上),導致我們無法正常進出。

於是告知該戶請勿阻擋在我們車庫前,但對方表示,我們將房屋後面設計為車庫是不合理的,車子應該要停在自家門前,並表示社區中多數住戶都是停在家門前的。

在此補充,此社區中並非每一戶都擁有空地可以改建為車庫,大多數住戶的前後方占地都很小,不足以停放自小客車,所以其他人把車停在門前,其實是占用了部分的公用道路的,但此情況好像變成該社區中約定俗成的自然現象。

雖然我們有請警察來協助,但警察表示他們沒有強制力可以執行,社區道路上也沒有劃紅線,且該戶鄰居並沒有想要把車輛移走的意願。

想請問,關於我們車庫的設計,有法律規定不可以在自家後方嗎?

另外,因為他人占用了公用道路,導致我們無法由自家後方車庫進入,有無強制力可約束呢?

謝謝!

一、鄰居如果可以的話還是儘量的用談的,以和為貴,可考慮以調解方式處理。

三、如果真的談不成再以訴訟為之,但是花的成本可能不小,要考慮。

四、可能的請求權基礎,妨害除去請求權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需證明有損害)。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約談請先電話聯絡。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5 23:24

關於鄰居間之糾紛,建議可以前往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看看。

小陳 104-05-05 15:26

各位律師好!
我20女友15
交往時告訴我他滿16讀高一
有書信為證,請問律師,這樣的證據應該偵訊時交給檢察官看嘛?
還是等開庭在交給法官呢?  法官會採信嘛...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05 15:37

您好

   通信內容當然要提出! 這可證明您對她是未滿十六歲沒有認知!

  其他具體問題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刑法第227條如下: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陳律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該信件內容可能可以佐證您誤以為對方已滿十六歲。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行為者,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該處罰不輕,建議於地檢署偵訊前,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偵查時即應提出,以免被起訴後的繁雜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書信的內容宜先給律師過濾一下。

二、檢察官可能會以各種方式搜集與你說詞相反的證據

三、可以找律師討論一下搜證的問題,參考一些無罪判決與有罪判決,沙盤推演一下。

四、法定刑與實務上一般的量刑略有不同,我查了一個有罪的判決主文給你參考:「

王○勳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陸月。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五、如果你是往無罪的方向答辯,那麼就應該要努力搜集有利於你的證據
六、不要過於擔心,但是該防的不能不防,有時候無心的隨便的與友人聊這個案件,
然後開個完笑,用詞稍不小心就被拿去當不利於你的證據了。
七、被告於警局、地檢署、法院的說詞都作為不利被告之認定,所以要特別小心回應才是。
八、此類案件,視情況可考慮進行民間測謊,這個律師可以幫你安排。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5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偵查庭時,即委任律師將對您有利之證據,向檢察官表達之,就您對對方年齡之認知為滿16歲之人而無相關犯罪之故意,以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5 23:12

當然要!若對方是告合意性交,但您主觀上認為他已經滿16歲,就不會成立刑法第227條犯罪,有機會爭取不起訴。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5-06 23:10

如同楊律師所述,主觀上不知年齡是可以爭辯的點。

下面這件是我法服委任的案件,二審以他不知道女方是未成年改判,而且既遂改判未遂,

至於會判六年半是因為他連未遂都否認,而且已經是第四次性侵了><(進去出來四次了)

高雄71歲魏姓老翁8年前擔任一所高職警衛時,謊稱可幫忙改運,誘騙該校高二女學生到頂樓性侵得逞,案發後他潛逃8年才被通緝到案,高雄地院依對未成年強制性交罪重判10年,但高雄高分院依據醫院診斷書指被害人處女膜完整,改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6年半。仍可上訴。

相關新聞蘋果日報查得到。

司法官四十三期曾任屏東及高雄地檢署婦幼組檢察官邵勇維律師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