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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 104-10-29 13:23

各位律師好,我是賣家

我方在奇摩雅虎拍賣網站訂定一商品價格10元為我方之失誤,實際販售價格並非10元,且我方在賣場上已有特別註明下標前須先留言詢問價錢,因此當該買家自行下標時,我方已立即向對方告知該商品售價並非10元,且買家尚未付款,我方便取消此訂單,但卻收到買家投訴消基會,指控我方取消訂單不履行交易,必須出席協商會議。出席協商前,我方與該買家聯繫欲協商自行和解,但該買家卻要求我方賠償下標商品原價的20%為賠償金,該買家表示若不滿足她的要求,我方的損失會更大。請問該買家的賠償請求屬合理範圍嗎?

新店阿鼎 104-10-29 13:22

小弟於今年發生車禍,對方於雙黃線迴轉,閃避後造成自摔,對方當下肇逃,開庭未到場,於幾個月後備通緝到案,開庭法官希望先調解,之後調解兩次,與對方達成協議並簽結同意讓對方分期付款,但約定日期到後,對方卻沒履行賠償義務,電話簡訊多次通知也未答理,對方是個公務員有領退休金,但公務員退休金好像無法查封財產,等到對方存入戶頭才可查封,但對方察覺被查封就申請改用支票支付退休金,他名下無房無車無存款,那我是不是就拿他沒轍了呢?  感謝回復^^

小豪 104-10-29 00:20

我是一位志願役軍人,

今天有人對我造成了傷害

對方想要合解,我也接受有意願,

賠償金的部份,能依照我的薪資以及醫療花費來提出陪嘗嗎,

 

雖然我傷害導致什麼事都不能做,但我薪水也是領一樣的,也是走國軍醫院,那我不就不用賠償了了?

 

還是能依照時間換算薪資,以及醫療的花費呢?

 

對方請我開出一個合理的價位,我身為志願役,要怎麼開才合情合理。

 

顱裂顱內出血,其實還蠻嚴重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9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傷害案件的損害賠償計算,以填補損害為原則,倘若沒有損害,則在訴訟上就無立論依據。

2、大多包含不能工作薪資損失、醫療費用、食補費用、醫療器具、交通費及精神慰撫金。

3、不過於和解期間,會考量雙方各退一步以免去訴訟之累,所以金額只要雙方同意即可。

 

Jill 104-10-28 20:42

律師您好,

請問已與對方和解並在和解書上載明賠償對方3萬元,尚未支付賠償金時,對方反悔要求提高賠償金,後來又重新談定賠償金額為6萬元,現在要重寫和解書,請問和解書上的賠償金額是寫6萬元嗎??若是重寫和解書,是不是第一次寫的和解書就自動失效?因為擔心對方到時候拿了二次的和解書跟我要9萬元.

                                                                      Jill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8 21:26

 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因此如果雙方約定的和解條件是針對同一件事件,只是第二次約定的和解金額較第一次高,應認為雙方合意之第二次的契約已經取代第一次舊契約,對方不得向您請求9萬元和解金。

Jill 104-10-28 21:39

律師您好,

所以您的意思是說,針對同一事件,雙方談定了總共的賠償金是6萬元,就算他事後又反悔,也不能來跟我索取賠償金9萬元,是嗎??                                                          Jill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為避免爭議,應於第二份和解書註明該份是取代第一份和解書等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ill 104-10-28 20:25

律師您好,

請問在第一次和解時已在和解書上載明要支付賠償金3萬元,但是還沒支付3萬元時,對方又反悔說要把賠償金提高,否則要提告,所以後來又重新和解,現在要重寫第二次和解書上,因為雙方談定的賠償金是6萬元,請問在第二次的和解書上是要寫賠償金6萬元嗎??若是重寫了一份和解書,第一份是不是就無效了?因為擔心對方後來拿2份和解書來跟我要錢,賠金額不知道是不是就變成9萬元了??                                                           

                                                                                    Jill

 

阿偉 104-10-28 19:08

如提~~想請問各位律師~今天去開了偵查庭了.對方也認罪了(恐嚇).想問說我想跟他要求民事的精神賠償要如何動作?

順便一問接下來法院那邊的流程是如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對方願意跟您和解,否則您向檢察官表明請其依法起訴,起訴後您再另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9 08: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承認犯罪,卻未與您達成和解,可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撰擬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9 08: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與您達成和解,待起訴後,您可再撰擬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29 10:35

 您好

需待起訴後 始得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cc2 104-10-28 15:54

各位律師好,

這個案例是一棟超過30年的5層樓公寓,1樓佔用全棟住戶之共有地搭設違建出租(持續約30年),若被其他層住戶提告"侵占"及"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請問:

1) 就"侵占"而言, 若事實(違建出租)於30年前即成立(之後並無任何"侵占行為"之擴張), 是否就刑法已過法定追訴期(10年?)而無法成立侵占罪.?

2) 關於"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之民事賠償若判決成立, 依法賠償金範圍年限僅為5年(非30年)?

3) 續2, 此所謂"租金"是否僅就土地(不含地上違建)而論? 而不論此違建實際租金為何, 其所謂"相當租金"之定義是否即依照土地法,以公告地價總額年息之10%為上限?

4) 若提告人僅一戶(含1樓共5戶), 那1樓對於此不當得利返還是否只需針對此戶賠償1/5權利範圍之金額? 

5) 另, 假若1樓之侵占行為並無出租(違建自用), 其他住戶是否仍有權要求返還"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你好:

占用共用部分蓋違建,會構成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竊占罪是即成犯,已經超過追訴權時效提告會不起訴。民事上可以訴請拆屋還地,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107、164已登記動產之回復請求權、除去妨害請求權並無消滅時效之適用。 實務認為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請求權時效是5年,超過部分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一樓住戶是占用共用部分之土地,當然只就土地部分依土地法第97條規定計算。 就其對於土地之應有部分比例去請求。 不管有無出租,只要有占用之事實就享有利益,就要返還利益,惡意占用又出租才會有民法第182條之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應不致於成立,但民事可能會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應不致於成立,惟民事仍需負不當得利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應不致於成立,但民事仍需負不當得利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kon 104-10-28 15:04

各位律師好,這是一件行車糾紛,但對方完全不想出面處理,小弟我現在已到警察局告對方毀損強制,但不知道之後到法庭上的我如何提出哪些告訴以及賠償,因為完全沒有經歷過,所以有很多問題,文章比較長,感謝各位律師耐心看完。謝謝。

 

事發經過是這樣的:

當天是晚上,我開車在等紅綠燈,有個機車騎士停在我左前方(有清楚拍到車牌),看到綠燈號誌後但沒前進,因為我要往左邊走,我按了一下喇叭提醒對方綠燈要前進了,結果引發對方一路跟車還擋在我車前方四次(行車紀錄器有清楚錄到對方蓄意擋車),在小巷子內我無法繞道而行。

在小巷子內對方曾停在我副駕駛座旁拿石頭敲我車窗跟我說話,有看到對方的臉,但聽不清楚他在說什麼,像是喝酒醉,在這過程中沒有任何衝突(行車紀錄器有清楚錄音),最後我就先行離開。

殊不知對方居然一路尾隨,到我停等紅綠燈時,對方居然拿石頭砸破我後擋風玻璃,然後就騎車離去,當下我就報警了。

我一直表態要約在警察局談和解,只想對方賠償車損就好,但對方一直避不見面而且不承認當天晚上有騎車外出,警察打很多次電話只有接過兩次,也沒有回電警察過,態度很不好,我只好對對方提出毀損強制告訴。(這過程都是透過警察溝通,並未跟對方面對面或通話過)

 

有幾個問題如下:

1.後方駕駛有目擊對方砸破車擋風玻璃,行車紀錄器有拍到對方砸破車窗前幾秒時有經過他的車,路口也沒有監視器,請問不知道這樣告對方毀損能不能勝訴呢 ?

 

2.因為對方一直蓄意擋車,使我無法繞道而行,行車紀錄器有清楚錄到,那對對方提出強制罪是否合理呢 ?

 

3.如果強制毀損罪起訴成功,還能對對方提出車損賠償(是民事訴訟還是民事賠償呢)嗎 ? 可以的話要在什麼情形下提出 ? 要如何說呢 ?

 

4.警察有拍我車窗破掉的照片,修完車之後(有收據)才發現車頂也有被打到凹陷,因為當時是晚上看不清楚還有什麼地方有受損,而且我緊張之下以為只有後擋風玻璃破裂,所以筆錄只有寫到後擋風玻璃破裂,請問這部分我能求償成功嗎 ?

 

 

5.在事發當晚到現在一個多月,每每我開車或騎車時,只要後方有人一直跟著或是突然停在我車旁,我都會很緊張而且害怕;晚上睡覺都會一直想到案發經過對方跟車以及砸車的事,導致很難入睡;還會常常想到如果當天老婆小孩坐在後座的話,就覺得一陣後怕。這些事情我有跟朋友以及老婆說過。請問這樣我能不能對對方提出精神賠償 ? 可以的話要在什麼時候提出 ? 能提出多少金額才比較合理呢 ?

 

6.警察有說到請對方到警察局說明時,對方口齒很清楚,跟行車紀錄器聽到的差很多(聽得出來是同一人),警察認為當天有喝酒,這樣能讓對方吃上酒駕的罰單嗎 ?

 

7.假設判賠成功,如果怕對方不肯賠償,請問要如何提出強制對方執行賠償呢 ? 在什麼時候要提出呢 ? 

 

8.請問要提出民事賠償、精神賠償或是其餘賠償,是在法庭上口頭跟法官說嗎 ? 還是事先要填妥什麼文件嗎 ?

 

我的問題很多,非常感謝各位律師的耐心看完以及回答!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8 21:53

 拍到蓄意擋車,妨害你行使權利,構成強制罪。故意拿石頭丟你,構成毀損罪,我想你的行車紀錄器應該也可以錄到車窗破掉聲音,雖然沒有拍到他丟石頭的畫面,但是以他擋車的行徑以及車窗破掉時他在附近的間接證據,應該足夠證明他有毀損你車窗。民事損害賠償可以利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起。如有進一步問題,歡迎來電預約時間諮詢。

小婕 104-10-28 02:04

律師

上禮拜我給別人載,對方機車爆胎導致我摔出去而受傷,我的貼身物品也損壞,當天對方有負擔部分醫藥費,也說後面會賠償損壞的錢,但是說好的時間到了卻避不見面,請問這樣我能否對他提出告訴及賠償?

你好:

對方如果違反注意義務具有過失導致爆胎車禍,造成你受傷及財損,可以提告過失傷害,告訴期間是6個月。 民事上可以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及慰撫金,請求權時效是2年,若對方不願意和解,可以向民事庭起訴或等檢察官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王小姐 104-10-27 23:55

因好心幫某粉絲團代扣減肥藥廣告業者圖要大家去檢舉+封鎖,因減肥藥廣告害此粉絲團的家扶金被取消,結果被一位曾小姐公然再fb粉絲頁栽贓認定我為減肥藥源頭,並公開辱罵我下三濫,人渣,垃圾,豬八戒,不配當人,已上辱罵完全公開,並再私訊要我試試看,並且奉陪到底已上幾點請問有構成幾點罪?我可提出哪些罪名,我已全部扣圖,也有證人做證,請問還需要攜帶什麼到警局報案?還有民事賠償請問要再報案是一併提出嗎?請問合理的賠償金額是?因為我真的覺得非常無言,請各位律師幫幫忙解答謝謝

Mine 104-10-27 23:32

想請問各位專業的意見,本人於8/26跟自小客車發生車禍,對方保險人員表示我們錯3分對方錯7分於似乎只能賠償我們約25萬元,對方態度非常惡劣都是由肇事者的老婆出面協調,肇事者本人曾位與我溝通談和解事情,然而和解的話金額大概可以提出大約多少為上限或者下限?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8 09: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責任的部份,是否取得初步判定表?或是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2、我方受有什麼傷害、有哪些財損,請詳述,以利分析。

 

你是誰 104-10-27 22:56

妻子近日在旅館報警抓丈夫偷吃,警察全程錄影蒐證,但敲門後過三分鐘丈夫才開門
此時已經衣著整齊,湮滅相關證據,雖然床單等已被警察扣押,但丈夫事後坦承
此次尚未發生性關係就已被闖入(此段坦承未錄音);而後雙方在房間門口,
妻子打丈夫巴掌,且指甲在臉上留下刮痕,丈夫原想用手反擊但被警方制止,
不過有用腳踹到其妻,後來夫妻互告傷害小三被告妨害家庭,丈夫被告通姦
這不是第一次丈夫偷吃,一個月前也在行車紀錄器蒐證外遇畫面:
車子從motel駛出,丈夫與小三對話內容有:「你剛剛有睡著嗎?我打呼有沒有很大聲等等
還好我打呼沒有很大聲,不然會被你踢下床」等等曖昧對話。
想請教
1.這對夫妻的對彼此起訴的傷害罪大概就是判一~兩個月,可易科罰金
2.可對小三請求家庭損害賠償嗎?現在法院"行情價"大約可拿到多少?   3.對丈夫可要求贍養費嗎?(妻子嫁給丈夫13年不曾再踏入職場

4.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目前這是最擔心的部分,害怕丈夫事發之後脫產是否可以透過民法1020-1條撤銷,防止丈夫脫產呢?
5.如果真的丈夫非常狡猾都要不到錢,是不是可以向國稅局檢局此人長期逃漏稅?(手上只有他與業主簽約的合約書照片等)
6.此案例若要在保障妻子可拿到最大利益情況下,是否要請律師較為妥當? 大概需要多少律師費用呢?

謝謝熱心回答的您,謝謝。   

你好:

通常都是處得易科罰金拘役有期徒刑。 要依雙方之身、地位、經濟狀況而定,若通姦屬實(證明性器接合)可向夫或小三請求約40萬元以上之慰撫金;若沒有證據,則可曖昧行為請求約10到20萬元之慰撫金(個案情況會有高低不同)。 若訴請裁判離婚,可依民法第1056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依第1057條規定請求贍養費。 可依民法第1020條之1撤銷並依民法第1030條之3追加計算。 可向稅捐稽徵機關檢舉,故意逃漏稅裁處時效為7年、非故意為5年,請稅捐機關查稅。 通常都會委請律師處理,酬金依複雜程度而定。
你是誰 104-10-27 22:56

妻子近日在旅館報警抓丈夫偷吃,警察全程錄影蒐證,但敲門後過三分鐘丈夫才開門
此時已經衣著整齊,湮滅相關證據,雖然床單等已被警察扣押,但丈夫事後坦承
此次尚未發生性關係就已被闖入(此段坦承未錄音);而後雙方在房間門口,
妻子打丈夫巴掌,且指甲在臉上留下刮痕,丈夫原想用手反擊但被警方制止,
不過有用腳踹到其妻,後來夫妻互告傷害小三被告妨害家庭,丈夫被告通姦
這不是第一次丈夫偷吃,一個月前也在行車紀錄器蒐證外遇畫面:
車子從motel駛出,丈夫與小三對話內容有:「你剛剛有睡著嗎?我打呼有沒有很大聲等等
還好我打呼沒有很大聲,不然會被你踢下床」等等曖昧對話。
想請教
1.這對夫妻的對彼此起訴的傷害罪大概就是判一~兩個月,可易科罰金
2.可對小三請求家庭損害賠償嗎?現在法院"行情價"大約可拿到多少?   3.對丈夫可要求贍養費嗎?(妻子嫁給丈夫13年不曾再踏入職場

4.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目前這是最擔心的部分,害怕丈夫事發之後脫產是否可以透過民法1020-1條撤銷,防止丈夫脫產呢?
5.如果真的丈夫非常狡猾都要不到錢,是不是可以向國稅局檢局此人長期逃漏稅?(手上只有他與業主簽約的合約書照片等)
6.此案例若要在保障妻子可拿到最大利益情況下,是否要請律師較為妥當? 大概需要多少律師費用呢?

謝謝熱心回答的您,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9 22:2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前科,但是無法達成和解,確實大多判處6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本案的情形,女方會判得比較輕) 2、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不過要看認定的行為數、雙方的經濟狀況,不能一概而論,請詳述。 3、可以,也可以嘗試聲請假扣押。 4、可以,不過要先釐清到底有那些事證。 5、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因為光剩餘財產分配就不是一個簡單的程序,且還有刑事案件等,倘若還有小孩會更麻煩,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浪浪 104-10-27 19:40

今年五月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 前方車多 緊急剎車 來不及撞上前車後方

當下下車對方是孕婦看起來沒什麼傷勢有驚嚇的樣子

再來聯絡警察以及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到院檢查

做完筆錄對方先生說 人沒事就好 之後再連絡雙方保險處理

在這邊著名一下我的車險是乙式車險

再來我有聯絡對方 詢問一下車禍後狀況

也請我的保險員去跟他聯落

對方說她有後續有到婦產科做檢查 小孩沒事有動到胎氣

再來說有請一個禮拜的假

之後對方準備生產 我的保險員就暫時沒有聯絡對方 怕吵到對方生產

後續對方打過來給我說我的保險員一直沒處理我們車禍賠償問題

然後說如果沒處理的話過幾天就要提告

當下我馬上打給保險員問問狀況

我的保險員說對方說要生產所以他想說不要打擾到對方的生產狀況

再來對方申請第一次調解 因我工作無法到場 我請保險員過去幫我談

第一次調解對方開價工作損失以及尾椎受傷的醫療總共60萬

保險員跟我說60是對方一個月的收入十萬依算半年還有尾椎脫臼的理賠

但是對方也沒有拿出明確的證明 

之後保險員又跟對方聯絡 現在對方開價15萬工作損失也是要依半年算以及尾椎脫臼的醫療理賠 

我的保險員說對方開的證明不是很到位 保險只能理賠對方4萬左右

再來我打給對方 對方堅持要15萬還說你保險應該可以全部理賠

之後我親戚跟對方講他的證明不明確不足以理賠到15萬 

對方就改口說 我就是要15萬 保險如果陪4萬你就出11萬

現在我已經申請第二次調解

想詢問律師 該怎麼做能讓金額到合理理賠範圍又能不花到自己太多錢

以及如果對方提告的話後續的流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8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請對方提供診斷證明書,上面會記載建議休養時間,然後再輔以薪資證明(倘若無薪資證明,就以基本工資計算)。

2、倘若雙方無合法和解,對方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會由檢察官偵辦,然後由法院判刑,期間對方仍可以檢附相關受損單據提起民事求償訴訟,由法院判決賠償金額。

 

婕妤 104-10-27 15:45

您好 今天我想詢問關於網路交易糾紛,我與賣家在網路上進行了交易,然後我所要向她買的東西是演唱會的票,然後在我付清了錢之後卻因為賣家的疏失使票無法在演唱會前寄出,後來我與他達成協議他將會退7000元的票錢給我,但之後他卻找各種理由拖延時間不付清款項,而我常常使用臉書訊息私訊她時他常常2-3天才回覆我,後來我要求他留下聯絡方式它卻因不便在網路上留下個人資料而婉拒,我想請問我該怎麼辦???還有是否除了那7000元的退款之外我還可以向他要求支付其他的賠償??

你好:

若對方自始就無履行契約之意思,可能會構成詐欺罪,可以報警處理。警方受理後會通知對方到場協助釐清,就可以知道對方姓名年籍資料。 民事責任上,你們已經和解,可依民法第229條催告,對方給付遲延後可依民法第233條規定請求遲延利息,但你不知道對方姓名年籍資料,只能以訴訟方式請求法院協助查明。
ko654 104-10-27 15:18

小孩目前2歲4個月 老婆在小孩6個月時 離開至今 去年12月份被我抓到通姦外遇 也簽了切結書說要賠償 至今到現在也連絡不到人 也未賠償 還被威脅恐嚇(她說出讓我死也不會有屍體)有截圖和她持木棒影片和許多人身攻擊 小孩都我一人扶養到現在 對方一次扶養或金額都沒有! 精神壓力越來越大!外遇賠償金也申請過調解委員會 對方3次未到場 宣告調解失敗!想請問各位律師 假如要告 可以告些什麼? 因為對方態度很差 所以打算這次讓她學會教訓!

你好:

可以訴請履行和解契約約定之賠償通姦罪部分已經宥恕,且已超過6個月,提出告訴會不合法。 未成年子女部分,可以子女名義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代墊部分可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依民法第1089條之1准用第1055條、第1055條之1,可以聲請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爭取監護權)。
A.L 104-10-27 12:21

之前與家人一同去北投湯屋泡湯,出來後發現放置於鞋櫃的鞋子遭竊。

店家表示置物櫃原本就是開放式的,原本就有風險遺失,而且旁邊有提供投幣式保險櫃可使用,並已有張貼公告不負擔保管責任,所以不願意賠償

請問到底是否可向店家求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7 23:41

您好,店家主張不合理。 

民法第607條,飲食店、浴堂或其他相類場所之主人,對於客人所攜帶通常物品之毀損
喪失,負其責任。又您的鞋子屬於通常物品,並非貴重物品,除非店家能舉證鞋子不見是你自己過失所造成,否則店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Loire 104-10-27 09:33

律師你好:

我住在大樓公寓,因對面新搬來的住戶長期半夜活動並因關門聲音造成我好長一陣子半夜2點~4點被吵起來,於昨晚他們回來後跟他們提請他們音量放低,結果對方兄弟對我嗆聲,哥哥掐住我脖子而弟弟說要找人動我,目前我已經打電話報案並已經驗傷了(脖子有擦傷以及淤青),並在警局提告哥哥傷害以及弟弟恐嚇威脅.

我想請問律師關於 ""6個月刑事告訴期間及2年的民事請求權時效""是我已經報案提告就屬於6個月刑事告訴期嗎?以及是否可以請求傷害以及精神賠償?請律師是不是會比較好?另外是不是可以請求對方搬走(對方是租屋)?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7 0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檢附證據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於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目前您已至警察局提告,已符合刑事六個月之追訴期民事您尚未提告,兩年之時效仍在進行中,須於兩年內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27 10:06

您好

建議您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訴訟(但仍應注意兩年時效的問題)

但恐無法以此請求對方搬離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Loire 104-10-27 10:10

律師你好:

因為是大樓公寓所以監視器並沒照住戶門口因此並沒有監視器可舉證但是警察有到場處理,另外我已經向警局報案提告還需要自行去地檢署提告嗎?

 

律師你好:

聽警察說明到檢察官起訴一來一往也要半年以上了?這感覺似乎太久.

 

另外一問等檢察官起訴後再請律師?還是?

penny 104-10-27 08:08

我遭詐騙 在操作ATM過程中

有來源不明的錢進到我的帳戶

我因受騙 將錢轉到詐騙集團的戶頭

我並無犯意 請問這樣我可能被誤認為人頭帳戶嗎? 

若那筆錢 是其他被害人的錢

我有可能要賠償他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會被以詐欺幫助犯來偵辦,當然仍需視您當時的整理情形來認定,若被認定是幫助犯,則被害人的損失,原則上您仍需負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張先生 104-10-26 23:45
最近跟交往二個月的女朋友分手 第一次吵架 對方及以我們不適合提出分手 當時情緒管理失控 確實出現不雅文字 不過都是再私人對話 無公開場合 對方揚言依民法195條要提告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請問這項判決會成立嗎? 或者我要如何辯護

一、即使在公開場合罵也有判決判五千元賠償而已。

二、所以民事不用太擔心。

三、私下的話無刑事公然侮辱的問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6 23:50

原告需盡舉證責任,可以要求對方舉證有何不法行為及受有多少之損害。

Jill 104-10-26 21:30

律師您好,

已與對方談好和解條件,也談定了要支付的賠償金,對方也要求到區公所填寫契約後函送法院公證,因為對方之前有過一次已寫好和解書後又反悔要求要賠償金否則要提告,所以想確認是不是到區公所重新填寫和解書且載明放棄民刑事告訴權後並函送法院,對方就不能再提告??

                                                                                    Jill

 

沈恆 (沈律師) 104-10-26 22:17

您好!

依鄉鎮市調解條例成立的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但這只限於民事事件及告訴乃論之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ill 104-10-26 21:11

律師您好,

請問已經談好和解內容並且對方也要求到區公所填寫契約後函送法院公證,但是因為之前已經寫過一次和解書了,後來對方又反悔要求賠償,否則要提告,所以想請教是不是到區公所重寫和解書且和解書載明放棄民刑事追訴權後送法院公證,對方就不能再提告?因為我詢問對方需不需要聲請調解,對方回答不需要,只要跟區公所約定時間填寫和解書即可,不太理解聲請調解跟到區公所寫和解書以後聳法院公證是不同的嗎??

                                                                                   Jill

 

 

蕓芯 104-10-26 19:57
想詢問各位律師關於過失致死的問題 本過失致死在一審判決宣判八個月 後來有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明天就要結辯 沒能在二審終結前達成和解 請問如果二審若維持原判決八個月 我還能再上訴最高法院嗎? 賠償金若是要由民生法官裁定的話 是要等到八個月服刑完之後才裁定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6 20:22

您好!刑法第276條規定: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因此可以得知過失致死罪為最重本刑三年以下之罪,依刑事訴訟法第376條,不得上訴最高法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非業務過失致死,則無法再上訴,至於賠償金額的部分,會由民事庭來審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enny 104-10-26 17:29

我受到轉帳詐騙 已報案

請問我損失的錢 如果向人頭帳戶求償

他沒有錢 我還能得到賠償嗎?

人頭帳戶要面臨什麼樣的刑責?

詐騙案的判決 要花費很多時間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0-26 19:21

您好!

人頭帳戶所有人可能會被判處幫助詐欺或共同詐欺罪,可以於對方被刑事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如果對方沒錢賠償,只能等發現對方財產之後再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6 23:11

您好,若檢察官起訴後,可以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7 00:14

 您好,檢察官會去查真正使用該戶頭的人是誰(例如:提存款項者),人頭帳戶一般沒有資歷,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共同侵權行為為由,要求真正使用帳戶之詐騙者與人頭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nora 104-10-26 15:35

您好:

家中樓下鄰居近日來反應,我們家中有嚴重漏水問題,以至於導致他家的天花板有滲水及牆壁油漆剝落等情事。

自從對方反應這個問題至今我們有一邊試問題發生原因(根據水電工查看後所給予之建議),及尋找相關、合適的水電行來協助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也許是我們處理的步調太慢,樓下鄰居多次擅自未經我們的同意,強制關掉我們家的用水總開關(有詢問過樓下鄰居,他在電話中承認有關掉的行為),但詢問後對方還是會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之下,把我們的總開關關掉。

現在又請另一位水電師夫來查看漏水的可能原因,所以還無法著手處理漏水問題,樓下鄰居卻一直找我們討論”後續賠償”。

我一共有兩個問題想詢求協助、解答:

1. 目前看起來是我們家的原因導致樓下屋內有漏水的問題,但對方未經我們的同意及沒有告知的情況下關掉給水總開關,這部份是否有法可罰?

2.倘若依水電師夫判斷,我們要賠償對方損失(例如:牆壁重新油漆、粉刷),我們僅需償「部份(漏水影響部份)」或「全部(整間房子)」的費用的呢?同理,家俱的部份,若對方堅持要我們賠償全部金額,請問是否有失公平?

非常謝謝回答、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6 16: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刑法強制罪,不過倘若漏水會造成對方的財物損失、健康、生命受到侵害之虞,就不會構成。

2、倘若漏水原因確實應該由我方負責,則我方必須賠償漏水修繕費用、因為漏水造成的油漆、家具等財產損失,倘若與漏水無涉的(如未漏水的房間油漆),對方無法求償

3、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和解,應該簽立和解書才能保障權益。

 

nora 104-10-26 17:0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刑法強制罪,不過倘若漏水會造成對方 ... (恕刪)

律師您好,首先非常謝謝您針對我的提問回覆。

目前已知的是對方的衣櫃有潮濕的情形(我想這部份應該就是您所指的財物損失),不過在雙方知曉的測試日內對方還是無告知的關閉我們的供水開關(水電師父有說給水總開關與漏水需查明的部份無關),請問這樣是否也算是強制罪呢?

另外不好意思又想到另外一個問題,昨天對方隨水電師父一起來我們家檢查,他未隨同師父檢查的步調,自行去其他房間看內部陳設,待家人回房拿東西才看到對方在自己的房間裡,此舉令家人非常的不高興,但因為師父入屋內時我們沒有拒絕鄰居也一併入內,所以一時不知能用什麼法條來警告對方,這部份也懇請協助。

我們從事發至今全程都配合對方,也許處理的速度上令對方不滿意,但絕對不是惡鄰居

但對方一直以受害者自居的態度,讓我們非常無所適從,故在此發問,知曉自己的權利,非常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6 20:37

 您好!對方強制關你的水開關,??妨害您行使用水權利,涉犯強制罪,您可以委託律師發函請他勿再觸法。

漏水部分而言,我手邊也有一宗漏水案。法院通常會認為水電師傅尚不具備鑑定資格,鑑定機關有可能選任土木技師公會或防水協會等,但鑑定所費不貲,如果鑑定出來是您有過失導致漏水,對方可以向你請求因漏水而損壞之油漆、天花板、家具等。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

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您的鄰居未經您的同意關閉給予總開關,妨害您使用水的權利,如果有使用強暴脅迫手段的話可能構成強制罪,強制罪非告訴乃論罪,您可報警,如果沒有則只有民事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若對方仍依如此,可提告。 若真的是您方面的問題,則需要負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以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原則,故您可要求對方提出相關修繕、損失單據,您僅需就因漏水而損害部分賠償即可,如果是以新品取代舊品還可以主張折舊,超過部分您不需負賠償責任

 

豆干 104-10-26 11:59

各位律師們好,我想請問一下關於調閱監視器的期限,若是一般民眾有調閱監視器之需求,需在幾日內才可調閱,若是上法庭,法官可以調閱的時間是多久,還是法官能無限期調閱,只要需要,隨時都可以調閱???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車禍,經過調委會調解不成,對方要我們過失傷害刑事民事賠償,事發經過是這樣的,對方忽然在直行時右轉,導致我沒有預警情形下撞上對方,對方告我後車撞前車,我們不服,也是告對方過失傷害連帶民事賠償,經過監察庭的判斷,檢察官認為對方真的有說謊之嫌,但是對方卻拿監視器來證明,由於那路口監視器的角度問題,剛好只能錄到我撞到他的當下,對方雖然沒有調閱監視器,但是我們都很肯定,基於角度問題上,我們的錄影是處於劣勢的,雖然這樣,但是不論是在口供上、筆錄上、警察的研判表、分析表上,以及一些當時現場警察所拍的照片都是對我們有利的,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們,在監視器調閱上對方雖然當時沒有申請,對方現在還能申請嗎,抑或是法官能夠申請嗎???如果可以申請,我該如何說詞比較有利???

weitc 104-10-26 10:13

您好,車禍敘述如下

我是直行車輛,機車後方擦撞我左後車門機車跌倒後有輕微擦傷和手部扭傷,因現場被破壞,警方到場後說無法釐清肇事責任,且後方證人已經離開現場,我方要求各自負責和解,對方要求我方賠償,但我方拒絕後對方還是有簽和解(附註:對方無駕照),警方有要求我方出示證件,但卻沒有要求對方出示任何證件,警方在簽和解時也一直詢問機車車主是否要求賠償,卻沒有問我方意見;想請問,機車撞我方,我方是否有肇事責任?是否需要賠償?警方是否有偏袒對方?遇到這種事情該如何自保?

Mr.Chiu 104-10-26 02:54

你好,我朋友在兩年前和公司簽約,當時他並未滿20歲(今年他才滿20歲),且公司並沒有向他的法定代理人詢問是否承認此合約,那如今他要辭職了,公司要求他賠償數十萬的賠償金,請問他該如何處理才好?
當時簽訂合約時沒有拿合約影本,公司現在不願意提供,且此公司沒有替員工保勞健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其成年後承認該份合約,則該合約仍具有完全之效力,而針對違約金的部分,則可以主張過高而減免,另公司未投保勞健保的部分,則可以先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6 23:12

 您好!僱用契約屬於雙務契約,需要朋友的法定代理人承認才有效力,因此該契約縱然有約定違約金條款,然該契約既然尚未生效,公司自然不得請求違約金。如有其他問題想詳盡了解,歡迎攜帶資料面談。

陳寶 104-10-25 18:59

兩個月前因為給妹妹載而發生車禍
妹妹與對方的責任歸屬為各50%
雙方都有受到小傷
但因為我是後座乘客 也是受傷最嚴重的
牙齒斷了三顆(2/1以上) 嘴唇縫了七針
可是對方的父親不打算賠償我任何費用 調解兩次都沒結論
(由於對方19歲 事發後所有的一切都由父親處理)

到了偵查庭 我和妹妹直接告知檢察官 我們要和解 但"對方父親"不願意  而檢察官當下也直接點名對方 要對方和解
所以要求我們再次調解 這個月調解了兩次 "對方父親"連金額都不願意談 本來說要和我妹和解 互相撤告 最後又忽然改口要把我的事情一起處理好 才願意跟我妹和解 等於是要我無條件跟他兒子和解 才他願意跟我妹和解
四次調解 那個人認定診斷證明書是造假  後來又說車禍受傷的照片是假的 就連看到我的牙齒也說是我自己弄斷的  當下連調解會的主委都直接罵人 覺得對方態度惡劣 什麼都說是假的
最終調解一樣失敗

1
我想請問 目前是 我和我妹告對方  對方也告我妹
我妹的小腿因為車禍都是傷 甚至出現凹洞 對方則是沒受傷 卻硬開了個挫傷診斷證明書
我妹是願意跟對方無條件和解  當然對方也想  可是"對方的父親"打算用我妹來牽制我 所以故意不和解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是這樣 到法院 過失傷害 我妹一定會成立嗎? 有可能緩刑嗎?
因為目前是對方故意不和解 要把事情弄到爛  互告後 對方如果罰9萬 我妹也一定會被罰9萬嗎?


2
另外想在請問 我牙齒部分診斷證明上有註明  一顆牙根脫落 拔除  兩顆斷裂二分之一以上
我們如果要求植牙費用 但找了三家牙醫都表示沒有估價單可以開 這樣我上法院該如何具體提出植牙的費用?

3
因嘴唇縫了八針 上門牙三顆牙齒也被撞歪 當下牙齒無法處理 嘴唇又腫大
將近一個月無法正常飲食 說話  每天都只能喝流質的東西  對方也不曾打電話關心 慰問
每次調解不是說"要我賠 想的美"   "妳牙齒是妳自己打斷的"   "車禍照片根本是妳造假的" 一次次浪費我的時間
請問這部分 如果我要提出精神賠償 大約可以提到多少金額呢?

有點長 希望有處理過類似問題的大大可以教我一下

不然遇到這種惡劣的人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難道只能自認倒楣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5 20:36

 您好,通常這種車禍過失傷害案件,縱使沒有達成和解,法院大多還是判得易科罰金。植牙的費用屬於恢復原狀的必要費用,可以請求對方損害賠償,但因為對方只有一半的過失,依與有過失抵銷的原則,你只能向他請求一半的損害賠償(因為你妹妹是你的使用人,她的過失等於你的過失)。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備齊資料預約時間面談。

豆干 104-10-25 14:52

       各位律師們好,我想請問一下關於調閱監視器的期限,若是一般民眾有調閱監視器之需求,需在幾日內才可調閱,若是上法庭,法官可以調閱的時間是多久,還是法官能無限期調閱,只要需要,隨時都可以調閱???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車禍,經過調委會調解不成,對方要我們過失傷害刑事民事賠償,事發經過是這樣的,對方忽然在直行時右轉,導致我沒有預警情形下撞上對方,對方告我後車撞前車,我們不服,也是告對方過失傷害連帶民事賠償,經過監察庭的判斷,檢察官認為對方真的有說謊之嫌,但是對方卻拿監視器來證明,由於那路口監視器的角度問題,剛好只能錄到我撞到他的當下,對方雖然沒有調閱監視器,但是我們都很肯定,基於角度問題上,我們的錄影是處於劣勢的,雖然這樣,但是不論是在口供上、筆錄上、警察的研判表、分析表上,以及一些當時現場警察所拍的照片都是對我們有利的,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們,在監視器調閱上對方雖然當時沒有申請,對方現在還能申請嗎,抑或是法官能夠申請嗎???如果可以申請,我該如何說詞比較有利???

SHENGG 104-10-25 02:04

A(22歲):在路口等紅綠燈(摩托車)準備左轉,位置在車道中間偏左
B(21歲): 騎乘摩托車直行,距離前方紅綠燈還有一段距離的時候看到燈號是紅燈
    在快接近路口時發現燈號由紅轉綠,該路段速限40,B以40~50的速度直       行,打算從A的左側通過路口

因為A要左轉,B從A的左側要直行因此發生擦撞
A當時倒車 人有受傷 B無倒車 人無受傷

做完筆錄後警察給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A寫在1  B寫在2 

C(20歲):為B騎乘摩托車的車主,在A與B做完筆錄後,詢問A是否有空,當下進和解,A,B,C,三人就在醫院外面討論,

A無當天驗傷

原本C要求A賠償C車輛車殼的擦傷,A不願意
A要求B負擔A的醫療費用200元,B同意了
A又反悔了跟B說不用給了,
C要求A,B雙方至學校教官室簽和解
A說他沒空所以不想簽
這是A自行進到醫院內批價領藥然後就離開了
C建議B發送一則簡訊

內容為:(A同學你好,我是xx月xx日xx時與你發生車禍的B,

1.雙方車輛由雙方各自負責

2. B願意分擔A的200元醫療費

以上是我們在醫院外和解的內容,你確認後請你回復訊息)

當天A的姊姊打電話給B抱怨200元根本不夠 支付A的醫藥費,A的姐姐要求B支付1500~2000元,A說我是學生拿不出這麼多錢1000元可以嗎?A的姐姐答應了,並要求A,B簽和解
C撥了通電話給A,告訴他B與A的姊姊通過電話並且答應分擔1000元的醫療費用,並確人什麼時候簽和解書.
和解書A,B,C,都準時到場在學校教官室簽和解書,在簽和解書的過程中C說出了讓A不舒服的話(例如:還要一直複診喔,好可憐喔)這些言語也被A全程錄下,這時候教官不在身旁

寫完和解書內容後請教官見證,在教官詢問AB是否都同意和解內容,在教官面前A,B兩人簽字蓋手印,A,B各自留一份和解書,教官室也留了一份
和解書內容為
1.B願意分擔A1000元醫藥費
2.雙方車輛損毀由雙方自行負責
簽完和解書後A,B,C皆離開教官室

隔日A的哥哥剝了好幾通電話給B,B因為陌生的電話號碼所以沒接,後來C幫B接起了電話A的哥哥表示他詢問過律師當初簽的和解書是不合理的,聲稱他是在台北上班請假到台中希望在傍晚六點前能夠重新立一份和解書C沒有答應

當天B,C詢問家人,導師,希望能得到大人們給的意見 

之後在下午五點半時雙方相約在教官室談話,對方為(A,A的哥哥,A的表姊,借錢給A的人),我方為(B,C)

談話時,對方A的哥哥,借錢給A的人 一直在發話,對方表示,因為C在昨天簽約的時候說出了讓A不舒服的話(例如:還要一直複診喔,好可憐喔)所以A是被外力干擾下所簽下和解書,所以該次和解書不成立,A的哥哥聲稱A小時候有自閉症所以在那個情況下希望快點簽一簽離開,所以該次和解書不成立,還說他們是單親家庭所以生活費都要靠他們自己打工賺錢,但是A的雇主因為A受傷所以解雇A,
借錢給A的人說如果重新簽一份和解書,要求我們負擔他們的車輛維修1500元,A的醫療費用至A康復為止預計大約4000元,
但是我們顧慮所謂的醫到康復為止根本是無底洞,因為根本不知道A時麼時候會完全康復(雖然A只有膝蓋擦傷,手扭傷) 
還說如果不重新簽一份和解書的話就要走法律途徑,搞不好我們要負擔的費用就要更多了,修車費,醫療費,精神賠償,工作損失,,,等等
在這次的對話中A幾乎非常非常少說話
所有的要求和言語都是A的哥哥與借錢給A的人在發話

一直非常希望B能跟A重新簽一份和解

最後B告訴對方 那就走法律途徑吧
在雙方談話結束前C詢問了A在昨天簽合約的時候C所說出的話是否有使你不舒服,A點頭  C坐著向A道歉一次,並站起來鞠躬道歉兩次

請問之後 B,C 該準備什麼資料
該注意甚麼事情
最壞會付出什麼代價

A的哥哥如果要告B和C
告得贏嗎? 
他的律師費出庭費用最後得到的理賠加加減減
告或不告 哪個對A比較有利? 

婕妤 104-10-25 00:28

您好

今天我想詢問關於網路交易糾紛,我與賣家在網路上進行了交易,然後我所要向她買的東西是演唱會的票,然後在我付清了錢之後卻因為賣家的疏失使票無法在演唱會前寄出,後來我與他達成協議他將會退7000元的票錢給我,但之後他卻找各種理由拖延時間不付清款項,而我常常使用臉書訊息私訊她時他常常2-3天才回覆我,後來我要求他留下聯絡方式它卻因不便在網路上留下個人資料而婉拒,我想請問我該怎麼辦???還有是否除了那7000元的退款之外我還可以向他要求支付其他的賠償??

 

林森 104-10-25 00:07

今年四月底 我被一位騎乘機車的人撞到 尾椎骨折 大腿挫傷 便秘

後來聯絡到他 他說他有中度精障外加低收 調解的時候我本來跟他要20萬

可是看他這樣 我就想說 要12萬就好了 結果調解委員說這樣的車禍有8萬就不錯 我有點懷疑那調解委員的公正性 上禮拜還回診 醫師我復原能力慢

到現在還是會疼痛 想請問一下 精障 能騎車嗎? 還有是否精障 車禍撞人就不用賠償 精障是否有所謂的法定代理人?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5 18:24

 第一、精神障礙不是他說了算,必須經過醫學鑑定。第二、縱然有精神障礙,不代表達到受輔助宣告或監護之程度,只要仍有識別能力,仍應就自己行為負責。第三、若受到輔助或監護宣告,你仍然可以請求他的監護人負起連帶責任。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約時間詳談。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5 18: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必須負相關責任

2、可以依據過失責任提起民事求償刑事過世傷害告訴。

3、損害賠償的部分,可以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及相關必要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魚 104-10-24 22:08

【問題】我只不過介紹一個網路朋友的心理醫師給原告,純粹讓被告跟原告聊聊開導她不要有輕生的年頭。誰知道原告她,背著我跟心理醫師去涉及牽扯金額和其他問題。我並無對方被告的任何資料和聯絡方式。所以新竹市的竹北分局陳警員約我下禮拜一10/26去做筆錄。她告不成對方就反過來告我詐欺還編謊說我跟對方是一夥的。還跟對方協議地下情人不能讓第三者知道,不然她們的關係就終結。我真沒想到她失去理智做出這樣的事情。若查證原告事實與提告不符,我是否可以當場提告對方誣告毀損他人名義、及精神賠償嗎?

下禮拜一10/26下午15點過後,要去新北市竹北分局找陳警官做筆錄

禮拜二10/27下午15:50前,要去台中市西區自由路地方法院被法官偵訊話。

我會把我知道的告訴法官,我想問因原告;告不成被告騙取她的財物卻誣告誣賴不相干的我,是否偵訊完可像地方法院的法警或書記官或跟誰申請閱卷誣告我的人提出提告呢?

你好:

提告誣告要先就詐欺部分提出答辯,如果有決定性證據就可以當場請警察移送誣告,但若有爭執、模糊空間,還是要等檢察官偵查後才有辦法判斷,你可以在將來檢察官開庭時提出,讓檢察官處理。 只有法院審理程序可以聲請閱卷刑事案件如果要完整卷內資料要委請律師閱卷民事案件自己向書記官聲請即可。偵查因為偵查不公開無法閱卷。 若有疑問最好尋求律師正式諮詢,以免權益受損。
小魚 104-10-25 10:5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想請問徐律師:我有人證可以證明我所做的事實是為了原告,
有什麼辦法可以替我平?原告的不實筆錄呢?偵訊當日我是否可攜帶證人和我一起向前跟法官說明一切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5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待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後,再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5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待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後,再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小魚 104-10-26 14:14

顏寧及其他協助的咨詢律師們:

感謝你們的回應及幫助!

明日偵訊完…若需要提告原告不實筆錄,我會請求律師協助,

保障我個人權益以及還我的清白。

【非常感恩】

shiuan 104-10-24 20:48

車禍和對方已經達成和解,對方全責,昨天在調解委員會簽了和解書,但今天對方保險人員傳訊息給我,說認識我們店的老闆,也請老闆在了解這件事。(因為薪資是那時候請店裡面的經理多開的,因為損失有部份民俗療法不能賠償,所以才在薪水上多開,但調解的時候對方也並沒有針對哪部份不行或什麼的,而直接開出金額,對方有收走資料,薪資袋和請假證明上皆有店章)想請問這樣若他們知道薪水多開,他們會撤銷和解嗎?還是偽造文書? 

另外,之前我一再請對方當事人出面,對方保險只說當事人不出面是因為他的兒子很火爆,但發生車禍的是我和對方,並非他兒子,對方保險卻說,社會事我不懂! 
這樣有造成恐嚇嗎? 

和解的金額大概就是補償修車和醫療費用及精神賠償後,剩下的不到薪資袋上所寫的金額一半達成和解,這樣也是會造成這些問題嗎
如果還需要資料我會補上,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0-24 22:33

您好!

薪資證明造假並抬高金額達成和解,可能涉及偽造文書詐欺,對方則可主張和解無效或撤銷和解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4 23:54

 出具不實的薪資單給對方,可能會涉及到詐欺罪。依民法規定,對方可以撤銷詐欺之意思表示即撤銷和解契約

Waterain 104-10-24 18:39

您好

我的機車一直停放於社區中庭公共區域內(多數住戶都會停放的地方),在此公共區域內,有一小部份區塊有經社區管委會於地面上畫線禁止停車,另外並張貼告示說明:「行動不便坡道區域嚴禁停放機車,違者鎖車」,其他區域都沒有另外說明禁止。因此住戶都停在畫線區域旁的空位。前些日我的機車停放於未畫線之區域,此處上方之天花板大面積的鐵網因生銹年久失修砸落,將我的機車部份砸毀,告知管委會後,管委會回覆說明:「社區規約規定中庭禁止停放機車,故管委會賠償責任」,在此之前已繳交六年以上管理費,管理委員從未提供社區規約,中庭該停車區域亦從未標示禁止停車,是否管委會可以社區規約規避賠償責任。且顯然管委會並未盡公共設施維護之責任,如不已賠償為前提,是否有其他法律予以制裁?謝謝

你好: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管理委員會10條第2項、第36條第2款,共用部分之修繕保管管理委員會為之,天花板掉落砸毀機車、車輛,可依民法第191條規定以管委會或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為被告,起訴請求損害賠償,係採推定過失責任,若對方無法舉證免責,就會勝訴。

Lixin 104-10-24 16:34
男女分手後 男方在女方不在家 私闖民宅 拿走送我的東西 能告什麼? 要求他精神賠償 成嗎? 男方在訊息中說我詐騙集團 女方能告他誹謗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4 17:35

您好,若前男友未經您同意,進入您住處,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犯罪;縱使是前男友送您的物品,但若您已為該物品之所有權人,男友將物品據為己有之行為,有可能會有刑法第320條之竊盜罪;另外,若僅是在與您之一對一私訊中,稱您為詐騙集團,不會有刑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4 17: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男方之行為可能構成侵入住居及竊盜等相關犯罪,若男方之訊息為私訊,亦無散布,可能不會有妨害名譽之問題,若有公開或散布行為,方有成立犯罪之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4 23:59

  沒有正當理由入侵你的房屋,會構成侵入住宅罪。趁你不在拿走你的東西,會構成竊盜罪。

 但因為沒有侵害到你的人格權,只有財物損失,因此無法請求慰撫金。

張小弟 104-10-24 15:32

今年三月份我再我家附近的警局告了一位賣家詐騙

因為我退貨後,他遲遲(約七天不到)沒有退我退貨後的帳款,大概一萬五,

每次聯絡都會告知會啦,會去弄,但是這七天都沒弄,

但是在我報案後(約三天),他也不知道我報案了(報案我也沒跟他說),他就匯款過來了,還多匯了15元(我猜可能是賠償我轉帳的手續費)

這樣要繼續下去?或是怎麼繼續下去?或是要停止?該怎麼停止?

wenwen 104-10-24 11:40

前幾年因經濟狀況無繳交違規罰款而遭駕照吊銷,但因工作需要所以依然開車上路。 前幾天在行駛中(車速30)與巷內轉出的車輛發生車禍,雙方都有保強制險,但因自己無照所以我方保險公司不受辦理出險。

想請問,我是否應該自行申請事故裁決看雙方肇事比例再自行談賠償金額?(因對方會有保險公司出面)

還是,肇事責任會因我無照駕駛因而全權負擔雙方車損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4 1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沒有駕照是行政罰鍰跟無法請領保險的問題,與車禍事故的賠償責任無涉。

2、還是應該釐清肇事責任之後,依據肇事責任相互求償,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在對方洽商和解事宜。

milu 104-10-23 18:43
詐欺刑事部分已經易科罰金12萬,現在我還欠他們7萬元加上違約金2萬共9萬元對方律師說如果我不還錢要再把案子送法院...
1請問我是真的還會再被抓去關嗎? 2他說這是循環的,我不解決就在告我上訴我,說我會重複出來又進去關,是真的嗎? 3我現在拿不出9萬元,我還會面臨什麼刑責? 4民事部分,我現在身上真的沒有錢可賠償,我一樣會被抓去關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0-23 19:50

您好!

刑事判決已繳納易科罰金就結案了,因為不還錢而送法院應是指要進行民事訴訟,不會抓去關。除非您還有犯別的刑事案件。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4 17:48

您好,對方所述應該是就民事損害賠償之部分另外起訴向您請求,若以易科罰金並執行,表示刑事部分已確定,不用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4 18: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若已解決,剩下僅有民事債權債務問題,對方至多請求強制執行,若您無財產,對方取得債權憑證,您不會被抓去關,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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