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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 103-09-12 21:28

事件發生經過有點複雜,所以敘述有點長,請見諒!

我在今年四月時行經一個沒有號誌燈的十字路口,被一台從速度很快的機車擦撞到我的汽車左前保險桿(他沒剎車是用繞過去的,但速度太快所以機車?到我的前保桿),我本想要下車理論,但機車完全沒有停下來,很快的騎走了,所以我只好離開。但是車子才剛離開而已(那時候已經快到路口的另一邊了)就聽到"碰"一聲,機車去撞到路邊店家在人行道上設置的不鏽鋼鐵桿,然後人和車都滑出去。因為當時已離開第一個擦撞點,也快到十字路口的出口,所以我把車停到路邊去,然後馬上去看那個機車騎士,也打了119叫救護車,同時請旁邊的路人幫忙打110報警,但機車騎士坐起來一直找手機,找到後卻不是報警而是打給朋友說"我出車禍來不及趕過去了!"。等到救護車句警察來來(這中間我又再打一次電話到119叫救護車,因為有一台救護車過去沒停下來),對方上車,我在現場等警察畫圖和丈量後,先到警局做筆錄(警察要求先做筆錄),結束後馬上到醫院看對方的傷勢。隔天也有到開刀房外面陪同家屬等開刀結果,也去了解和關心他的狀況,事後他住院我也去探望過他(他住院一個星期,因為醫生說只是加個固定,開完刀就可以復健了)。直到他出院後,車禍過了半個多月,對方媽媽打電話來問我怎麼沒有去找他們和解,還說我沒去探望他,但對方出院後馬上去台灣(我住離島)去看醫生做復健之類的,同時回學校上課,所以我也無法了解他的狀況。過一個星期,對方媽媽又打來,說我沒有要和解的意思,我說有,也已經請調解委員會協助,但他母親隔天又打來,說這種只要私下和解不用去調委會,罵我不會做人,沒去關心他們和探望他們,還說我害她被老公罵,說她不會教小孩,說我害他們家庭失合,支離破散...

後來到調委會時,對方沒到,他母親和一個民意代表到現場,並且開口要20萬,還說我保險賠的不算是我賠,而調委會的人也說我是沒有錯(車禍初步研判寫他支幹道未讓主幹道,我是未注意車前狀況),但是保險只有賠醫藥費,才幾萬塊很少,問我有沒有誠意幫對方多付一點(他車子是跟同學借的),我告訴他如果20萬那沒辦法,所以後來調解沒成功。

前陣子警察通知去做筆錄,說對方告我過失傷害,昨天收到法院的通知信函,說下星期要開偵察庭。

想請問,我被對方撞,對方還告我過失傷害,這樣我要負什麼責任?要被關還是?會留下前科嗎?

我的車子前保桿只有幾條不明顯的刮痕,對方因為車速很快又沒剎車,車子不穩滑倒後去撞到人行道上的鐵桿,車頭的殼全毀,車身刮傷,那我要賠償他嗎?

警察畫的現場圖,兩台車都離開肇事第一時間點,而且他摔倒的點和與我車子擦撞時的地點有一小段距離擦撞時他並沒摔倒,還很快騎走),他是撞到鐵桿後再滑去撞別的地方才受傷,那人行道上的私人立的鐵桿是否也要負責呢?

因為被這件事困擾很久,沒辦法好好工作,開車也常被旁邊騎快車的機車嚇到,感覺很不好。麻煩請替我解答,希望能早點順利的解決它,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12 21:45

您好!關鍵在於您是否有過失?有過失才有刑事過失傷害罪責及民事賠償責任過失的認定與現場跡證、鑑定結果及雙方的陳述都有關係,若不想有前科,應謹慎應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原則上如沈大律師所述,本所有多年辦理車禍案件民刑事訴訟之經驗,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您的案件之需求,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家家 103-09-12 20:29

日前我老公被大伯打我們並沒還手,最近已經提告傷害於本月9號開簡易庭了但大伯沒到,檢察官說要拘提他到案說明。昨天大伯打電話說要跟我們和解檢察官又發傳票要幫我們移送調解和解。大伯說:17坪兄弟共有持分的建地要過給我老公當作和解賠償,但之前大伯說話不算話騙過我們一次。我和老公怕和解書一簽下去他又反悔不給我們了,請問各位律師我們該怎麼處理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12 21:17

您好!可以在和解書約定:辦理建地過戶完成後,才會撤回傷害罪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原則上如沈大律師所述,且在法院作成之和解筆錄等同勝訴確定判決,如果對方不履行可以直接拿去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
家家 103-09-13 09:28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請問律師說的
法院作成之和解筆錄等同勝訴確定判決,如果對方不履行可以直接拿去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是該拿什麼東西去地政辦理呢?只要拿和解書去就可以登記轉移嗎嗎?謝謝您~
家家 103-09-13 09:3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傷害發生日是在3/23提告是八月份,因為土地過戶要一個月時間辦好也要到下個月去了,傷害告訴不是只有六個月期限嗎?如果辦過戶期間中途他反悔不給我們,那這樣會不會不能再提告了呢?謝謝您~

Silence 103-09-12 18:55

各位律師您好,

我在今年2月在知名旅遊網站消費訂房,4月中接到詐騙集團假冒飯店人員的電話,以誤設為分期付款為由,要求我至提款機操作「餘額查詢」,查到我個資後,即可以幫我取消分期,中間詐騙集團謊稱我的個資被鎖住,必須要照他所述動作開啟個資,像是轉帳→帳號輸入「我的身分證末9碼」→金額部分輸入他自稱的授權碼,重複3~4次動作後,帳戶餘額都未減少,以致降低警覺心,在第5次時將3萬元轉出,對方非常緊張的說不應該發生這種事,要幫我把錢找回來,並指示我到其他提款機把錢領出來又用無摺存款存入他指定的帳戶,最後還買了1萬8的遊戲點數,起初只是想要拿回第一筆轉出的3萬元,沒想到對方以幫我做帳戶整合為由前前後後騙了我將近17萬元,當日凌晨12點過後,我並未收到詐騙集團所說的錢會全部轉回我的戶頭,立即報案。

目前已出席偵查庭二次,也與人頭戶碰到面,人頭戶因辦信貸將密碼等等資料給詐騙集團,導致戶頭被盜用,開庭過程他一直強調他什麼都不知情,發現戶頭有不明資金後,隨即報警,但後來戶頭的錢也被提領一空,檢察官問他是否願意和解,他自稱自己也是受害者,為什麼要賠錢?檢察官說應該不會再傳喚我了,我問檢察官人頭戶會被抓去關嗎?檢察官很兇的說我怎麼知道他會不會被抓去關,你希望他被抓去關嗎?我說我只想拿回我的錢,檢察官回可他就不願意和解

請求各位律師能為小女解惑,因自己一時愚昧,導致出社會至今身上所有存款都被騙光,我是所有被害人裡被騙金額最多的,而人頭戶的無辜跟檢察官的跋扈更讓我嚥不下這口氣,因為之後不會再傳喚我出庭了,對方也不願意和解,那這件事情就這樣無疾而終了嗎?

上網搜尋相關資料,得知想要要回錢的話只能提「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請問一下這是在檢察官起訴的時候提嗎? 怎麼樣才能知道他被起訴? 如果因證據不足不起訴的話我要怎麼提?是另起民事並附裁判費嗎? 可以讓被告裁判費嗎?(如不是因我未在時間內起訴) 可以向洩漏個資旅遊業者求償嗎? 可以提出精神賠償嗎?

因我只想拿回我被騙的錢,不會多拿不屬於我的錢,才會提那麼多問題,因為金額數目不小,所以希望以各種管道能要回我的錢,希望各位律師能給小女一點意見,感激不盡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2 1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被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2 22:19
請問一下這是在檢察官起訴的時候提嗎?

附帶民事是要等檢察官起訴或簡判後繫屬法院後提出。

怎麼樣才能知道他被起訴? 你跟檢察官表示提告,不管起訴或不起訴檢察官都要書類給你。 如果因證據不足不起訴的話我要怎麼提?是另起民事並附裁判費嗎? 不起訴的話只能另提民事賠償,要負擔裁判費。 可以讓被告裁判費嗎?(如不是因我未在時間內起訴) 附民沒有裁判費的問題,若是提起民事訴訟,我方需先負擔裁判費裁判費最後由敗訴的人負擔。 可以向洩漏個資旅遊業者求償嗎? 可以,但是可能很難舉證。 可以提出精神賠償嗎?

精神賠償系針對非財產上的損害,例如

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
高屏地區若有需求,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Rou 103-09-12 16:47

您好,想請教一下:

A男被B女告公然侮辱,以下是簡略事情概要。

我們一群人是同一個學校畢業的,所以大家都是認識的,

前一陣子我們共同的朋友有一對情侶他們分手了,分手原因是男生劈腿,

A男與我是屬於男方邊的朋友,B女則是女方邊的朋友,

B女對於朋友被劈腿之事非常憤怒,於是在她自己的臉書上抒發情緒寫著批評介入他人感情的女子是小三,並且也批評男生的不是;

看到B女的發文同時,我跟A男還有其他朋友就想到在大學時,B女也曾經當過小三而且還被元女友看到衣衫不整的畫面,(註:B女現已和當時劈腿的男方結婚),所以我們一些人就在討論這件事情,覺得她以前也曾是,並不該這樣罵,但A男就開玩笑說不然我們在她的文章下面回應她:[妳也只是個步入禮堂的小三],原本A男只是把這句話打出來想要鬧一下,但卻真的不小心按了發送鍵,結果因為臉書的通知功能,讓B女以及B女老公截圖並去警局報案提告,我們知道他們去報案時也有致電道歉,但他們夫妻倆都不願接受,認為我們道歉的時機已過,因此前幾天開調解時,對方要求1個字1萬,也就是要12萬,我朋友A男是個在外地打拼的上班族,根本無力負擔,但A男有誠意,願意負擔個1、2萬外家請吃飯,對方還是不願意和解。預計兩個禮拜後還要再開一次調解

 

想請教各位律師大人,

我該怎麼幫助我的朋友A男???????

而且我真的覺得1個字1萬太強人所難,

雖然我們這樣的行為是幼稚該受點教訓,

但是真的覺得很無力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2 1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得提出相關證據資料或證人,證明您所述為真,即不構成相關犯罪。刑法第310條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第311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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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 103-09-12 15:45

我在LOL 因為一開始對方就因為不理性一直教唆大家檢舉

並在遊戲中 刻意輸

我於是罵了他一句 爛AD 你本來就很爛

他就截圖 揚言提告後 我馬上跟他道歉 他還是執意提告

我隊友非常為我抱不平 因為整場都是他在挑?

不知道如果提告 我是否站得住腳 

不知道這類案件可不可以和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2 17: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與對方和解,亦可提出對方挑釁之相關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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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 103-09-12 13:17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又來跟您詢問了,之前發生車禍。事件至今已快一個月了。

還是跟您們補充事件經過,如下:由於趕著上班,有跟同行的受傷的病患同

事說我趕著去上班,這邊你們來處理。於是便匆匆去上班,後來接到警局電

話。要去做筆錄警方說可能成為肇事逃逸,對方的小孩也去醫院看了好幾

趟。緊接著打電話對方說要去看他小孩,對方說法院見。我們誠心想跟對方

和解,並且爭取緩刑。如果對方不跟我和解,我會被判刑坐牢嗎?

如果對方的同事。筆錄上寫說 我沒有要他的同事處理而說謊,法官又會如何判斷。(已解決)

我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對方沒有來調解。視為調解不成立嗎?

如果調解不成立,上了法院。法官又會如何判決,一樣會被判刑而有牢獄之

災嗎?前幾天有跟對方說好和解金,打電話去要跟對方約調解委員會和解

對方,又跟我們說法院見。我整顆心一直懸在那裏,請問卲律師,我是不是

要聘請律師。以防牢獄之災,並且即將退休,很怕會因牢災而領不到退休金

再請問卲律師,通常肇事逃逸多久會被起訴?還有收到傳票?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2 22:36

我誠心的建議,如果在地檢署請檢察官和解調解,爭取緩起訴處分的機會。我想沒有檢察官或法官喜歡入人於罪,起碼我以前當檢察官時,都會給人生路。如果是輕罪就算了,因為刑度重,還是建議你尋求專業的協助。之前一個朋友諮詢我,聽我的建議,我告知嚴重性,結果在警察局做筆錄前就過失傷害的部分與當事人和解解決了。當事人還沒提肇逃,警方也沒有去問肇逃的部分。以上僅供參考。還有在這裡留言容易漏掉,若有疑問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以前在屏東地檢署當檢察官時,有一件被告違反藥事法,被OO藥廠委任O律律師提告的案件,O律堅持一定要被告供出上手,否則不和解被告跟他所委任的李育任律師一直很有誠意的提出OO萬元的和解金,去了事務所好幾次。因為沒有和解,我無法為緩起訴處分(因為沒有和解高檢署一向不支持緩起訴處分),但是起訴求處緩刑,後來趙家光法官就判緩刑確定了。

後來又遇到相類似的案件,O律的律師就直接同意被告以OO萬元和解,不再要求供出上游。

後來我還虧李律師說你真厲害,O律的律師改變處理的方式。

我想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法官及檢察官都會給人機會。

 

 

寶寶 103-09-12 12:41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本人7/5開男友車去撞到一台休旅車~當時我報警做筆錄完成後~協調私下和解理賠~本人也很有誠意要幫他將車輛遷去烤漆~原本對方因為有事要上台北約7/9號要牽車子~到當天對方始終沒接電話~我們聯絡他8通~過兩個星期對方打來告知要牽回原廠處理~我們也同意了~他會請原廠跟我聯絡~但都沒有後續消息~直到昨天9/11對方打來告知費用是6500元整~我跟他說請他傳報價單給我..如沒問題會匯款給他~他傳來時我一看到並沒有寫烤漆部位,只有用手寫右前門烤漆~一般報價單不是會寫烤漆工資及部位費用嗎?

我於是聯絡他請他將報價烤漆費用在寫詳細一點~因為當時車輛只有擦傷底漆都未掉~我們打電話去他那間修理廠~問他烤漆費用怎麼算~修理廠回答當時們有烤局部位並沒有整扇門烤漆~而對方還有美容鍍膜~請問美容鍍膜費用理賠範圍內嗎?

但對方執意要我們陪全部款項~6500一毛都不能少否則法院見~那這樣要怎麼處理~我們昨天有去警局申請照片~只有本人開車亮漆掉在對方車上都未有任何凹陷~及掉底漆~

我有他送修電話~可以直接跟修車廠要明細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6 20: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請求範圍跟金額我方都可以做合理的質疑。可以請求對方給予明細,否則無從檢視,明細的部分應該包含工資跟材料的部分,因為材料的部分可以主張折舊扣減。

2、鍍膜的部分,必須是對方的車體原本就有鍍膜,才需要賠償

小叮噹 103-09-11 22:05

請問沒有碰觸到受害者的校園性騷擾案件

如果對方已經提起刑事告訴

<法院外和解>

(1)在學校的和解具有撤銷刑事告訴的效力嗎?

還是要另外在和解書上註明?

如果沒有註明撤銷告訴,就算和解了,刑事告訴還是會繼續,是嗎?

(2)另外,和解時應該先由加害者賠償匯款,還是要先受害者撤銷告訴?

何者比較明智?

(3)法院外和解如果要撤銷刑事告訴,是否有時間限制?例如在一審之前?

<法院內和解>

(4)法院內和解一定能夠撤銷告訴嗎?換句話說,和解等同於法院判定的效力。

(5)還是說法院內和解只能成為法官判定緩刑的參考依據?

(6)法院內和解也會有時間限制嗎?

(7)如果是初次被告,承認該行為不恰當並認錯請求原諒,但沒有性騷擾的意圖,法官是否會判緩刑?

(8)如果因為撤銷告訴,造成刑事上的一事不再理,還有可能受到行政或民事處分嗎?

 

 

謝謝回答!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2 00:10

建議你在法院的調解調解,那裡有司法事務官或調解委員,

能夠瞭解你的想法而比較不會出差錯。(例如和解了卻沒有撤回等情形)

可以請法官定調解

renee 103-09-11 21:33

前陣子家人發生車禍導致對方大腿骨折,近日談和解但提出賠償金額一百二十萬,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合理的賠償金額應為多少。目前所知道的是對方月薪兩萬八千元,目前提出的診斷証明醫院開立休息四個月,全日看護一個月。以上述這些資料賠償金額約多少是合理的,另外我們的保險公司可理賠三十萬元,還有對方因是上班途中車禍所以也可請求職災勞保理賠,這部分是不是可請求扣除。還有一點,刑事的部份?煩請回覆,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提供初步意見如下:

1.診斷証明醫院開立休息四個月,則工作損失為112,000元。

2.全日看護一個月,法院通常會認定金額需60,000元。

3.對方尚可主張其他醫療費用、增加之生活支出、精神賠償等,需視案情而定金額。

4.強制責任險部分可以扣除,但職災補償及勞保部分實務上多認不可扣除。

5.對方可以於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Neil 103-09-11 13:15

在經過一個路口已經在右轉彎過一半,被一台機車從右後方撞上右後車門,對方撞上之後馬上移車,我沒有移動,之後對方有酒駕0.12,對方不私下和解,我車門凹一大塊,他機車有小擦傷,對方腳也有小擦傷,警察還警告我說對方可以告我傷害,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1 14: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似乎是對方沒有注意車前狀況而發生事故,倘若您沒有其他違規,應該無須過於擔心,但是是否有肇事責任,還是必須依據現場圖、照片及初步判定表做判斷。

2、倘若您有肇事責任,則因為只有對方有受傷,因此只有您有刑事責任

3、本文認為,本件的情節算是相對比較輕的,您可以在認為妥適的情形下與對方和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1 2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警察會做成初判表並初步分析雙方是否有肇事責任,故建議您待初判表出來後,判斷是否與對方和解

凱開 103-09-10 20:07

之前打工跟店長有發生衝突有打架.之後互告傷害,現在判決出來各拘役30天 一天1000元 請問如果現在我們要和解  還來得及嗎?

是要上訴嗎 還是另外的方法?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0 20:15

一審判了,無法撤回,只能上訴和解後為緩刑宣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0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逾法定上訴期間內,委任律師聲明上訴及撰寫上訴理由,再與被害人和解之,陳報和解書及答辯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laine 103-09-10 13:24

我男友的轎車停在路邊,被一台在滿破鐵的環保大卡車壓毀,在路口左轉,不知道他是重心不穩外加超載,轉彎時,翻車而剛好我男友的車子停在路邊就被壓毀了,事發後,司機還有意識自行爬起來,雖然有來賠不是但是人中途就不見了,而警車到場時也只是大約量一下,就走了。

1.我想問說,那台大貨車的司機,好像有受傷,去醫院縫了兩針,居然跟我說要我們賠,我們們需要賠嗎?因為是他超再加上那時候他不知道在幹麻,就翻車了。

2.事發後,第四天了,對方的保險公司,有來了解車子的狀況,居然還說我們的出子沒有什麼價值,說完就走了,感覺沒誠意,而那家公司的老闆至今都未出面,連肇事的司機也是,如果要跟他們提賠償須注意哪些事情?

拖越久對我們越不利(因為車子一直停在路邊還不敢動),我想問說有什麼樣的辦法,可讓對方趕快出面談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0 14: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肇事責任的部分,倘若您男友的車子沒有違規停車,則應該沒有肇事責任,不過建議還是先取得事故初步判定表及現場圖,以利釐清

2、有關於賠償的部份,本文建議可以先拍照存證,並且維修公司的人到場評估,過程中可以全程錄影。

3、又有關費用的部份,除了零件舊換新、請求車輛殘餘價值的部分有折舊問題之外,其他的維修費用都必須依據過失責任賠償。本案以換新的方式處理還是修繕,您可以斟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0 14:45

您好,交通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警方會就車禍事故之肇事責任做成初判表,若對方有過失則可對其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小泉 103-09-09 22:22

小弟

當時只有17歲

 

當時

我教唆

黃OO (17歲)

打人

黃OO卻打錯人

 

對方告 黃OO 傷害

 

(打錯人)

地址

姓名

電話

都沒給?????

 

當時 黃OO說

4萬 是和解

 

小弟已給完

 

過了

8年之後

黃OO  沒錢

卻說

當初我在法官 沒指示你

所以七萬?

一直在FB訊息

留言一堆

 

 

請問律師

刑事

民事

 

是否 追訴起   已過

是否 遇上 騙子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9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刑事傷害罪,有六個月之告訴時效限制;若是民事侵權行為,有兩年之限制。故您可放心。

阿沅 103-09-09 14:35

律師您好:

我今年年初發生車禍 左手骨折修養三個月無法工作(醫生診斷證明上有說明) 對方為左轉車 我為直行車 7:3責任比 事後有到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與對方達成和解 並已簽和解賠償金 14萬 因對方說並沒有那麼多現金 要用分期付款 說好每個月28號匯款 並寫於和解書上 內容為:
第一期匯款4萬 其餘分10期償還 共11個月 第一個月28號有收到匯款3萬 他並告知我最近因為手頭緊所以第一期只能匯款3萬 下個月再補5000元(15000)
(但第一個月他拿了我方保險理賠的2萬多元卻沒給足第一期賠償金額)
第二個月 他還是告知我手頭緊 必須要9/5才能匯款 
但是到9/5當天 也沒有去匯款 9/5晚上聯繫到他 他告訴我說明天會去匯款
一直到今天 還是沒有去匯款 
他開著名車(BMW)住著別墅 感覺上經濟條件應該是很好 但卻感受不到他的還款誠意
和解書上也有寫到 每月28號匯款 如一期未履行 視同全部到期 請問 這該如何要求他按時賠償 或是一次全部清償 他所欠我的債務 利息該如何計算呢?
當初是以傷害案件和解 去簽訂和解書 目前已超過6個月追訴期 但現在對方不履行 是否可以再提告傷害呢?
感謝律師您的耐心觀看

以下為匯款紀錄:

7/28 匯款30000

聯繫債務人,債務人告知本人因手頭緊下個月再匯款15000,下下個月再匯款15000

8/28 匯款0 

聯繫債務債務人告知本人 因老婆生小孩 再醫院 9/5可匯款10000,並告知會脫延一期 變成12期

9/5 匯款0

聯繫債務債務人告知本人 因公司匯款晚上才進入他戶頭 明天12點前可匯款10000

9/6 匯款0

9/7聯繫債務人,並未連繫到債務人,他老婆接到電話,告知債務人外出並未帶手機

9/7下午聯繫電話沒接

9/7晚上聯繫沒接

我並沒有,也不會去申請他的強制險那部份,因為醫療人損部份已有勞健保,自己花不到一萬元,主要是薪資求償,跟工作損失,精神賠償,再調解委員會那也都簽好和解書了,現在我也收到法院寄來的正式和解書了,才兩個月,沒想到對方就耍賴了,本來是好心讓他分期拖欠,看來無法相信他了。

這情況是否就直接至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他應該是已經脫產了,房子,bmw車子應該都在他老婆名下。

因為我看到包含強制險這部分,讓人有些模糊,我要說明的是,我都還沒申請他那邊的強制賠償,我也不打算申請

所以想請問 目前這狀況建議後續該如何處理 感謝您的耐心觀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在調委會達成和解,則該和解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所以之後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沅 103-09-09 11:13

今年一月發生車禍,目前已經有到調解委員會那簽和解書了,

和解書上有寫每月28日匯款,一期不履行視同全部到期,金額14萬(包含強制險)

第一期需匯款4萬,其餘分10期償還。

這些都有寫在和解書上 ,

我的問題是

1.目前因為他第一期只給了3萬,第二期之後,惡意的逃避,沒有再匯款了,也不接我電話了,沒有還款誠意,請問這只能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嗎?

2.因為目前還有欠款11萬,但是那包含"強制險"的意思是我後續要拿單據去跟他的保險公司申請費用嗎?

(強制險20萬,是不是代表他根本不用賠我錢,我就拿單據去他保險公司申請的意思?)

3.債權的部分,是不是在簽立和解書當下,就算是成立了?(怕他惡意脫產)

最主要還是想主張他必須履行他所剩下的11萬。

和解契約沒有公證的話,是不能聲請強制執行的,只能以和解契約提告請求履行,如果約定賠償金總額包含保險理賠的話,如扣除保險金數額,對方已經給付的金額已達到的話,那對方並無不履行,怕對方脫產的話就提出擔保金後做假扣押,但依你的情況,准假扣押的機會不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沅 103-09-09 14:05

律師您好;感謝您的熱心回答,我想補充幾點問題,事情經過大約是這樣;

我今年年初發生車禍 左手骨折 對方為左轉車 我為直行車 7:3責任比 事後有到調解委員會與對方達成和解 並已簽和解賠償金 14萬 因對方說並沒有那麼多現金 要用分期付款 說好每個月28號匯款 並寫於和解書上
第一期匯款4萬 其餘分10期償還 共11個月 第一個月28號有收到匯款3萬 他並告知我最近因為手頭緊所以第一期只能匯款3萬 下個月再補5000元(15000)
(但第一個月他拿了我方保險理賠的2萬多元卻沒給足第一期賠償金額)
第二個月 他還是告知我手頭緊 必須要9/5才能匯款 
但是到9/5當天 也沒有去匯款 9/5晚上聯繫到他 他告訴我說明天會去匯款
一直到今天 還是沒有去匯款 
他開著名車(BMW)住著別墅 感覺上經濟條件應該是很好 但卻感受不到他的還款誠意
和解書上也有寫到 每月28號匯款 如一期未履行 視同全部到期 請問李律師 這該如何要求他按時賠償 或是一次全部清償 他所欠我的債務 利息該如何計算呢?
當初是以傷害案件和解 去簽訂和解書 目前已超過6個月追訴期 但現在對方不履行 是否可以再提告傷害呢?
感謝律師您的耐心觀看

7/28 匯款30000

聯繫債務人,債務人告知本人因手頭緊下個月再匯款15000,下下個月再匯款15000

8/28 匯款0 

聯繫債務債務人告知本人 因老婆生小孩 再醫院 9/5可匯款10000,並告知會脫延一期 變成12期

9/5 匯款0

聯繫債務債務人告知本人 因公司匯款晚上才進入他戶頭 明天12點前可匯款10000

9/6 匯款0

9/7聯繫債務人,並未連繫到債務人,他老婆接到電話,告知債務人外出並未帶手機

9/7下午聯繫電話沒接

9/7晚上聯繫沒接

我並沒有,也不會去申請他的強制險那部份,因為醫療人損部份已有勞健保,自己花不到一萬元,主要是薪資求償,跟工作損失,精神賠償,再調解委員會那也都簽好和解書了,現在我也收到法院寄來的正式和解書了,才兩個月,沒想到對方就耍賴了,本來是好心讓他分期拖欠,看來無法相信他了。

這情況是否就直接至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他應該是已經脫產了,房子,bmw車子應該都在他老婆名下。

因為我看到包含強制險這部分,讓人有些模糊,我要說明的是,我都還沒申請他那邊的強制賠償,我也不打算申請

所以想請問 目前這狀況建議後續該如何處理 感謝您的耐心觀看

阿誠 103-09-09 03:50

各位律師打擾您們~

我家是開路邊攤快炒店.去年10月初有3名韓國人酒後鬧事砸酒杯.動手打我兒子!

我為了保護我的家人.當下失去理智.拿了一根長數十公分支撐攤位的鐵棍打了其中一名韓國人頭部2下!然後被提起傷害告訴!

因對方請律師要求賠償金額很高(第一次200萬.第二次100萬.第三次70萬)我無力負擔.所以無法和解!

8月初收到第一份簡易法庭判決書(處拘役40天.如易科罰金一日一千元)

隔沒幾天又收到(檢察官上訴書).說我毫無悔意.故意殺人!

我想請問我刑事方面會被重判嗎?除了賠錢沒有其他解決方法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9 07:51

以我以前當檢察官經辦案件的經驗,這個打個兩件,如果沒有嚴重的後遺症,只是皮肉傷,

就是普通的傷害而已,傷害殺人未遂的不同認真找可以找出很多以前經手的判決。

如果只是皮肉傷,他要求的超過行情,就不要理他,讓法院判,

也可以找出一般傷害案件的行情。

高屏地區如有需求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9 09:17

您好,若當初法院判決僅處拘役40天,顯示法院認為本案僅為普通傷害罪,而非故意殺人。差異主要係您犯罪故意的具體內容:如果您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無論是否造成死亡結果,均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但是您的行為僅是為了保護兒子而只非法的損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則無論是否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都只能認定為傷害罪。因此您必須證明殺人的故意,且瞭解該對方傷勢的具體狀況,並記錄您與對方和解過程。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與對方律師協調,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或許有主張正當防衛之空間,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不用擔心

只判拘役四十天代表只是很輕的傷

縱使民事賠償也不過十來萬元

所以不用擔心天價賠償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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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林智群 (klaw) 103-09-09 17:34

 如果對方是蓄意攻擊你小孩,任何正常人都會全力反擊,

至於對方受傷部分,你不需要勉強自己跟對方和解,且對方有獅子大開口的傾向,

即使沒有和解,法院仍會給你公允的判決

至於是否成立殺人未遂,要看具體情況而定,這個沒有看到卷內資料,無法判斷

啊宗 103-09-08 00:40

我在網路遊戲上 有和人發生爭執  他先罵我 但我確實也有罵他 後來他說他去做筆錄了 說要不要提告公然侮辱 是看他 也說警察在查我IP 他說他要和解  可是他要5萬的和解金 我有看到網路上有修正通保法  那這樣警方還能查我IP或通聯嗎

或什麼方式找到我嗎 他做筆錄 警方會約談我到案說明嗎 他做筆錄等於已經提告了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8 2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罵您,您亦可提出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以作為與對方和解之談判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技師 103-09-07 17:35

家父於駕駛農機行駛於台3線外線車道,遭後方貨車(對方送貨中)追撞
家父當日車禍後急診,醫師開立診斷證明為【胸壁挫傷,背挫傷】,無外傷,且家父無在門診繼續追蹤病況
初判表已申請下來,且表示
1.對方貨車:初步分析研判對方可能之肇事原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態】
2.我方:初步分析研判我方可能之肇事原因為【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因最近申請調解委員會對方不但態度不好且一直無意來協調取得和解,因為不曉得【胸壁挫傷,背挫傷】這樣的傷符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業務過失傷害的條件嗎?因為我們想借由提出傷害告訴請對方出來談和解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令尊之胸壁挫傷、背挫傷之傷勢確為對方所造成者

則令尊應可向對方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罪之告訴(應注意六個月之告訴期間)

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可再向對方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應注意2年之時效)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7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初判表中未發現我方之肇事責任,我方又有受傷,建議您可直接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向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Cheng 103-09-07 12:39

您好~前車因閃避前方車輛向左方偏來,本車剛好要從左後方超前車,閃避不及追撞,本車人車皆受傷,前車人車皆無傷勢。

目前想要談和解,以及保險理賠的申請,請問五日內像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這方面要怎麼處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7 23: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持報案聯單先行申請出險理賠即可。

2、和解的部分,則必須取得肇事初步判定表、現場圖、診斷證明書、單據等,始能進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len 103-09-07 02:32

您好!

上班途中,我方機車與對方汽車同為右轉彎方向,我方因為前方右側路邊汽車起駛跡向而稍左閃停車,不慎遭後方追上擦撞,造成左側車身受損,腳部被輾過骨折,有開證明,休養三個月。對方則右前車頭受損。

因雙方和解金額不合,而我方聽取保險公司人員建議申請肇事鑑定來分肇責,對方有提供行車紀錄器。

鑑定意見為,不詳車號自小客車駕駛("疑似"xxxx車號),路邊起駛未讓車道上行進中之車輛先行,為肇事原因。

我方因閃避路邊起駛之小客車左偏時,被後方擦撞,無肇事因素。對方因措手不及,無肇事因素。

發生時,警察有說明跟前側方無關。鑑定後,警方也無法因"疑似"車號查出主因車輛。

現在情形是對方收到鑑定結果後,保險公司和肇事者對我方採取不予告知不理賠。與我方受傷期間無慰問的處理態度一樣著實惡劣。

雙方如無肇事因素,警方也無法找出肇事主因車輛,對於受傷而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是否能對無肇因素卻使我方受傷的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也就是變成兩方的責任

提告刑事民事上對方會無過失而不用賠償嗎?而我方會成為誣告對方嗎?

 

感謝您的回答!

車禍鑑定後,都會判定肇事主因,責任歸屬,不會雙方都沒責任提告後會送鑑定,如對方沒有過失,那他不會有民,刑事責任,但也不會因此成立誣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依您所述之鑑定結果已見並非係因目前雙方之因素而造成車禍

因此即有必要找出該不詳車號之自小客車駕駛("疑似"xxxx車號)方能究責,

建議您可以正式向警方報案(應取得報案三聯單)請求警方協助調閱附近路口或店家之監視器

或自行努力尋找附近商家之監視錄畫面

並向該肇事逃逸車主提出相關刑事告訴(肇事逃逸罪、過失傷害罪)並請求民事賠償

否則法院也會尊重鑑定結果而無法使無肇責之人負過失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7 16:13

您好,所謂之過失傷害過失,乃係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故若初判表中查無過失責任,且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後若仍認定無肇事責任,則無法提出傷害告訴。故建議您調查或聲請調查第三台車之相關資料,以釐清造勢責任之歸屬唷!

啊宗 103-09-06 11:00

因為有和對方在網路上發生爭執 我有罵他 他也有罵我 可是我沒存完整得記錄 他有存我罵得部分 現在他說警方說看他要不要告 他有跟我講和解 可是

他就想獅子大開口 說之前網路上有人這樣 我也不誇張 算給你懲罰 5萬就好

我現在要照這他步驟走嗎 還是我應該怎麼做 如果能和解當然好 可是他說他就一定要5萬  如果對方真的提告了 我需要賠償得更多嗎? 我有甚麼方法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6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先認定您是否對其構成妨害名譽,再判斷賠償之金額約略多少才適當,否則依您所描述,無法具體案件內容。 

啊宗 103-09-06 02:44

就是 我和對方有在網路上 發生爭執 對方有去做筆錄公然侮辱 警方說看他要不要告 他現在說要跟我和解 那我應該注意些甚麼 才能防止他日後再告我

或是要求拿精神賠償

 您好:

依您所述應視雙方所擬定之和解書內容而定

當然還要在其中註明對方應對您拋棄一切民刑事可請求之權利

不過最好還是委請專業律師協助進行和解程序

以免像之前有網友問說對方後來反悔稱是被逼和解

而難找客觀證人來證明並無該事之情況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6 22:11

您好,若撰寫和解書,建議您直接在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和解之,蓋在區公所調解委會作成之調解書一經法院酌定調解方案,就會有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如此亦可避免在生糾紛。又調解之內容建議載明事件發生之經過及內容,最後再載明雙方願拋棄一切民刑事請求。 

洪先生 103-09-05 15:26

律師 你好 本人在2012/10/30日  因操作機台 眼睛受了傷 ,當時本人15歲

操作機台 沒給我防護措施 因此被 鐵屑噴進右眼睛造成視網膜受損 

想請問一下 我因為這份工作造成眼睛失能,如果賠償部分 要請公司負責

如果公司不願負責賠償法律的話 我勝訴機率大不大

因為公司沒幫我投保也沒保險  所以賠償部分想請公司負責

如果是操作機台不慎 但公司沒給我安全措施 發生這起受傷 這樣公司還要負責任嗎?

因為眼睛一直在回診觀察 一直都沒跟公司討論賠償部分 然後一直拖 拖到現在

眼睛回診觀察已經告一段落了 確定眼睛受損嚴重 無法回復

今年10/30就滿2年了 不知道這樣還能不能提起訴訟

職災給付 也只給我2個月 我受傷 休養期間 大約整整1年 這個是否要請醫師開證明向公司求償?

想請公司賠償 但是 賠償金額部分  應該叫公司賠償多少 才合理 (右眼睛已經失能 無法回復 視力約0.2 /0.3左右)  

目前要找公司 和解 請公司賠償  但是金額不知道多少才合理 

林智群 (klaw) 103-09-05 18:24

滿兩年就不能提告了,

你一直跟對方談,對方真的要賠你早就賠了,

建議先提起民事訴訟,至於和解部分,可以在訴訟裡談,不要讓對方把時間拖掉了 

洪先生 103-09-05 22:0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滿兩年就不能提告了,

你一直跟對方談,對方真的要賠你早就賠了,

 

也沒一直談 對方看我眼睛要修養很久  所以都不聞不問 目前就是要先看能不能不要走法律部分 如果真的走法律部分 我勝訴機率大不大

陳華明 (律杏) 103-09-09 22:41

 請務必立即起訴來捍衛自己權益, 起訴勝訴機會很大, 但您仍未成年, 要由父母幫您起訴

SJ 103-09-05 10:31

您好, 在無號誌路段的斑馬線上, 對方騎乘單車從人行道穿越馬路, 我方行駛機車在四線道上順向中線偏外側(兩道對向, 兩道順向), 就是接近人行道的中線,發生擦撞, 已經申請初步分析表, 表上寫對方慢車行駛人行穿越道, 我方涉嫌行駛無號誌路段, 未依規定減速(自稱40~50km)。想請問這樣的肇責哪一方比較大, 之前交談的過程, 對方有提到希望我額外賠償(已用第三人責任賠償對方醫藥費, 我方所有費用皆自行負擔), 目前雙方打算私下和解, 礙於對方小朋友傷得比較嚴重(骨折, 牙齒神經受損), 我方全身多處擦挫傷, 傷重比例讓我有些顧慮。
另外補充說明一下現場環境, 車禍地點前後不到一百公尺皆有有號誌的行人穿越道, 且我們行駛方向為綠燈, 兩項都有來車, 沒有紅燈的問題,  還有就是對方單車未裝置夜間行駛的閃光燈或反射鏡, 未攜帶安全帽, 不知道這部分有無幫助, 供您參考, 等候您回覆, 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5 20:11

我想可能雙方皆同為肇事因素。各負一半的責任

以上只是推測,實際情況要看鑑定委員會之鑑定報告為準。

SJ 103-09-07 12:00

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朱朱 103-09-05 09:04

你好

我是6/28號騎機車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一個婦人,他輕微撞到頭和腰而已,至今過2個多月了,前幾天他兒子打來說我們很沒誠意都沒打電話來關心,我明明就有打好幾次電話給婦人有時候他都沒接。

最近的一次通話他說他想要求我賠他60萬,但我還是學生根本也沒這麼多錢,而且婦人說要我賠他沒有工作薪水,但是出車禍當天他跟我說他是家庭主婦沒有在工作車禍那時他人其實也沒怎樣硬要住院說他都一個人在家沒人照顧他 現在又爆出有工作是怎樣???還說要我們幫他付3個兒子上學的學費(心裡想說那兒子要不要我幫你養阿),婦人自己還跟我說他去馬偕看醫生醫生說他沒病也沒怎樣不讓他看醫生,醫生都說他沒事了他是想要敲詐我嗎?獅子大開口嗎??

他這樣的要求我可以不要跟他和解嗎??拖過6個月後會怎樣??
第三責任險會陪他的醫療費吧???那我還需要賠償他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對方的要求,您可以先聲請透過調解委員會來調解,由調解委員介入或許才能協調到雙方均可以接受的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朱朱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是6/28號騎機車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一個婦人,他輕微撞到頭和腰而已,至今 ... (恕刪)

凡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此乃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之基本概念(參見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在一般車禍事件中,受害人可請求賠償者,包括「財產上損失」(例如參見民法第193條第1項規定)及「非財產上損失(亦即慰撫金)」(例如參見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而依照我國民法規定,損害賠償係採「完全賠償原則」,被害人就「所受損害」(亦即財產上之積極減少)或「所失利益」(亦即財產上之消極不增加)皆可請求賠償(參見民法第216條第1項規定)

阿文 103-09-05 07:18

我有發生交通事故和解賠對方受傷及車損共4萬元,之後他向保險公司申領保險金不成,理由是我們和解書已包含受傷及車損賠償所以不理賠,對方不悅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請問己經和解並簽名捺印了,還需要調解嗎?和解書有無法律效率?若收到調解委員會通知書時,有必要列席?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3-09-05 07:27

您好!只要經雙方簽名,和解書就有效力,對方就同一事件再請求賠償您可以拒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oanna 103-09-05 01:32

車禍的過程我就不再多說……

我想請問,如果已簽和解了,但賠償金要求的兩百萬真的沒辦法籌到這麼多錢,可是我願意每個月分攤賠償,請問這樣我會有什麼被判刑甚至被關的問題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5 16:02

您好:

1.和解金額當然可以用分期給付,只要雙方同意即可。

2.和解若未按期給付,通常會約定視為全部到期條款,則對方就有全向您一次請求剩餘之金額。

3.債務人未履行分期給付義務,是屬民事糾紛

以上供參 謝謝

雪莉 103-09-05 00:53

各位律師

今年9月1號收到警察通知說我觸犯商標法當下我都傻了

在9/3號就去做筆錄了...當初在網拍上賣了一件類似香奈兒的LOGO 衣服

圖型是以其他圖型拼出雙C的圖案,就被警察買走被檢舉,當時真的不曉得這樣是犯法的也不曉得會這麼嚴重....經過員警解釋才知道香奈兒註冊的不只是他的專屬LOGO只要是雙C標連類似的圖型都算他們家只要不小心都算觸法....真的不曉得這樣也會觸法,如果知道了我也不敢賣,因為現在沒有工作身上也沒有錢

有可能不被判刑或罰金嗎?這樣我會留下案底嗎??真的很害怕感覺一生中留下汙點

並且也在網路上查過和解金都不便宜,但那些和解金我也拿不出來開怎麼辦?

現在我是要等開庭嗎?需要寫悔過書之類的嘛因該怎麼做才好,真的非常崩潰很無助

沈恆 (沈律師) 103-09-05 07:34

您好!作完警方筆錄後,檢察官會傳您開庭,可能會問您是否與廠商和解,若有達成和解有可能爭取緩起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blu 103-09-05 00:02

晚間時分我方騎機車正常行駛於有分向限制線之四線道外側,對方為行人突然由路旁走出,因距離過短反應不及發生車禍騎士全身擦挫傷行人因已60多歲較年長不幸成為植物人狀態。警察初判表騎士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應注意未注意;行人第134-3條違規穿越道路。我方願意聽從調解會建議金額和解,對方卻獅子大開口不願聽從調解會委員建議,因而進入訴訟程序。

過失傷害刑事庭開庭,我方表明已注意並採取閃避動作但仍未能避免,爭議點在我方有無過失,待鑑定鑑定檢察官表示依法對方被告必須親自到庭,而非律師代為出庭,對方律師說明對方被告已無法出庭。審判長說明對方已宣告免刑,繼續對對方提出告訴在法律上無實益,並建議對對方撤告(但對方並不願撤告),以免案件卡在此處,無法進行下去。法官及對方委任律師皆說明刑事撤告對將來民事求償權益不受影響。請問此狀況該撤告嗎?若撤告,該如何爭取民事上的權益?無法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告訴的話,是要待移往民事庭審理時再提出求償親額就好?需要付民事裁判費嗎?

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5 20:07
第 294 條
(停止審判(一)-心神喪失與一造缺席判決(一))
被告心神喪失者,應於其回復以前停止審判。
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者,應於其能到庭以前停止審判。
前二項被告顯有應諭知無罪或免刑判決之情形者,得不待其到庭,逕行判
決。
許用代理人案件委任代理人者,不適用前三項之規定。

現在被告變成植物人,所以要停止審判,除非他意識回復。
刑事附帶民事部分,要等刑事判決有罪後才能附帶民事
但是刑事無法審判,所以不可能附帶民事判決。
民事要告,只能自行去民事提告,並負擔裁判費用

小恆 103-09-04 21:42

我想詢問一下

我當初在停車場內車遭對方撞 警方也到場做筆錄可是也沒給三聯單只給一張便條紙寫在哪被撞時間+辦案員警印章 之後就說停車場內的他們沒辦法處理也不上繳做初判 對方也交給他們保險公司處理 由於警方那邊沒辦法做初判對方保險公司也就說是各一半責任想推卸 可是事後我調了監視器去警局存檔明明上面拍的很清楚是對方撞上來的 對方保險公司堅持戶撞不處理 之後我問警方他們還是說這他們沒辦法處理需要我們雙方私下和解 可是我打給對方 對方確態度很惡劣的對我說 我不想跟你說 我這樣打給他等於騷擾 他一切都交給保險公司那邊處理 就掛我電話 所以我想請問該如何處理?如果填訴訟單告上法院該如何填? 對方態度極差可以如何告他呢?

 

ab 103-09-04 21:19

您好

事發當天,我本人騎機車行駛於直行車道,突然被後方客車撞,有報警,警察到場後,我先坐救護車離開,對方確定酒駕酒測值0.80,而且是5年內也有酒駕累犯。我本人診斷書是寫多處挫傷,建議在家休養二週。受傷至今已逾五天,對方完全沒有聯絡我。我已申請調解委員會協助處理,想請問,我大概的求償方向是什麼?和解談判過程中,我有什麼有利的求償條件?對方如果不賠償,我可以採取什麼動作?而他可能會有什麼刑責?

 您好:

1.您可以向對方請求醫療費用、精神賠償工作損失、車損修繕費用

2.因為您有受傷,可以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罪讓對方有刑責壓力。

3.對方如果不賠償,您可以在6個月內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普通過失6個月以下徒刑、業務過失1年以下徒刑),

  待檢察官起訴後,再向其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eggegg 103-09-04 09:48

日前有詢問過車禍事宜,目前機車已經修繕好並已經簽回,但肇事者及保險公司遲遲沒有與我連絡和解事宜,想請問這樣我是否需要主動去和對方連繫?還是只要等對方和我連繫就可以?

另外,因車禍所受的傷需持續看診,那和解之後,看病的部份又該向誰求償呢?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9-04 10:35

 您好

過失傷害必須於知犯罪嫌疑人時起6個月內提告刑事

所以對方如果在六個月內都不理睬你也不願賠償

建議你先於車禍發生日起6個月內先提告刑事,以免逾越告訴期限

至於和解部分等提告後再慢慢談也不遲

和解金自然要計算整個受傷診療的過程需要花的費用

謝謝

 

回覆 eggegg 的發言內容:

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的罪,從案發當天起算得在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才行。對方若拒絕賠償你,你可以在兩年期限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肇事者求償

chris 103-09-03 22:06

請問,因對方借錢遲遲未還避不見面,我與其他債權人(3名債權人)一起找他還錢,並要求簽下本票,後來對方跑去警局報案,現在檢察官起訴恐嚇危安,因我有前科(已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但我有與對方達成和解,並簽了和解書,現在檢察官在卷宗上註明我有前科要求加重判決,請問我該怎麼做?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3 22:22

以前當檢察官時處理相關案件,

常常會認為這個和解,是不是被害人真誠的和解?還是怕被暴力討債的和解

我會看和解有無條件等相關賠償,來判斷是否係真誠的和解

常常私下傳被害人,被害人說不簽和解書會被揍。尤其有的被告真的長的很恐怖的樣子,

確實被害人看到就會怕。

言歸正傳,我已經從檢察官退下來當律師,當以委託人的利益著想,

故建議如下:如果是在鄉鎮公所調解委員會或公證人或法院的和解(當庭或法院調解室),

可能就會讓法官覺得應該是真誠的和解

這樣從輕量刑比較有可能。當然律師事務所前和解也可以

 您好:

原則上如邵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建議您應盡量尋找談和解當時之現場監視錄影畫面或在場證人

以證明您當時並無對方所謂有恐嚇危害安全之情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chris 103-09-04 06:19

感謝各律師的解答,當時簽和解書時,證人是對方的母親,

意思我要與對方的母親聯絡,

並請她幫我出庭做證我並沒用任何暴力脅迫的方式要求和解嗎?

另外,對於檢察官要求加重其刑,我該怎麼辦?

chris 103-09-04 06:26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感謝各律師的解答,當時簽和解書時,證人是對方的母親,

意思我要與對方的母親聯絡,

並請她幫我出庭做證我並沒用任何暴力脅迫的方式要求和解嗎?

另外,對於檢察官要求加重其刑,我該怎麼辦?

 

您好

恐嚇危安罪的部分其實不是很嚴重

所以和解之後法官應該也是會給你緩刑

如果法官覺得不夠

你可以向法院表示你也可以繳公益金解決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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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Mon Gi Gi 103-09-03 20:31

延續先前的問題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576012 

目前已經準備好上 (偵查庭)

私立 - 奇美醫院診斷書乙份  公立 - 成大醫院職災診斷書乙份 調解不成立文乙份 (2次和解不成) 車禍鑑定報告 (對方100%肇責) + (車禍監視器) 車禍膝蓋粉碎骨折x光碟乙份

九月九日車禍案件即將出庭,我們還需要準備什麼 ? 

會請我們被害者發言 ? 需要注意哪些情況 ? 

民事賠償應該在什麼時候提出 ? 向哪個單位提出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3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於開庭前,委任律師或由自己撰寫大概之事件經過(人事時地物具體載明),以加速檢察官開庭之效率,如此亦可讓檢察官有較佳之印象 。

至於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則是於檢察官刑事起訴後,再具狀向法院提出。

 您好:

1.如果只是就刑事偵查庭之準備,目前應已足夠,不過最好有明確之訴狀作整理,

   以方便檢察官辦案,會比較快結案。

2.一定會讓告訴人發言表示意見,應注意說明白事發經過,不要因為緊張講錯前後矛盾。

  當然也要趁機蒐集對方陳述之內容,不過非律師為告訴代理人不能作筆記。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係於檢察官被告起訴後提出(無須繳一審裁判費),

  亦可隨時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 ,

  但如擔心對方脫產,就最好要作假扣押,不然告贏的判決也只是一張廢紙。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Mon Gi Gi 103-09-04 06:41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裁判費 是我方自付,還是可以要求由對方付 ??

2. 如果順利偵查庭有機會直接結案嗎 ?

3. 如果檢察官當時起訴肇事者後,我方是需要再寫訴狀送民事法庭

    還是直接當場提出民事賠償 ?

4.  開庭中,自己本人(告訴人)可以做筆記嗎 ? 

 

小明 103-09-03 19:58

你好.

之前小弟的妹妹在網路遊戲有加入工會也有幹部職位

後來因學業重而退出遊戲沒有再玩了.之後有工會成員想借妹妹

的遊戲帳號提領公會的專屬物品.妹妹有將帳號借出

後來收到工會會長的訊息說妹妹將帳號借出被提領了約市價一萬元的

虛擬寶物.要告妹妹背信..要和解的話要三個人(妹妹和借帳號的兩人)

賠償五倍的金額.也就是每個人要賠償5萬元的現金

被提領的物品都還在.跟會長道歉還有要歸還.會長都不接受

請問這種形況下背信成立嗎?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妹妹目前是大學生沒有什麼社會經驗..被嚇得一直哭一直擔心

我們也是很擔心..麻煩幫小弟解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3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妹妹可提出當初對方授權之證明,如訊息等,證明其無背信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依你所述,遊戲內的公會等組織,其成員間並非有任何法律上關係,也沒有所謂法律信託任務的關係,不會有背信的成立空間 

小明 103-09-03 23:2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你所述,遊戲內的公會等組織,其成員間並非有任何法律上關係,也沒有所謂法律信託任務的關係,不 ... (恕刪)

感謝房律師以及黃律師的回答..謝謝

另請教該公會會長已將妹的工會權限移除..以致物品無法歸還

而該公會會長堅持只要現金賠償而不收回物品.還說如果不賠償就告我妹

到時還需支付對方的律師費之類的其他費用

我妹該如何處理呢??

感謝

 您好:

如果您妹妹被公會會長授與任務應保管公會寶物而違背其任務致生公會損害,

仍有可能會構成刑法上之背信罪,

所以最好還是能夠與對方達成和解為宜,

但此並不是表示一定要照對方之和解條件,

只是要盡力想辦法與對方洽談並表示誠意,

如此縱使對方日後提告亦可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或職權不起訴處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光 103-09-03 17:15

律師先生您好,日前本人發生了一起車禍,當時我行駛機車機車道靠近外側,左邊幾乎已經沒有車道,當我看完後照鏡確認沒車後,慢慢偏右要停到路邊去,對方機車後方撞擊撞擊點在我右後方排氣管上,當時我車速20~30,對方聲稱40~50,之後我們有叫警察也有到醫院驗傷,我輕微擦傷,但是小腿出力時會疼痛,造成我後續工作上的不便,對方肩膀脫臼需要打骨釘,交通大隊初部判斷是因為我應注意而為注意為主要肇事原因,對方則無任何責任,我想請問一下律師先生這真的全部都是我的問題嗎?對方之後兼差要到傷勢完全好才要談和解,我需要注意些甚麼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嗎?感謝您可以為我解答!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3 17:33

您好:

1.若您對交通隊的初步報告有疑慮,請速送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

2.實務上法院判斷有無過失相當倚賴車禍鑑定報告,並據此判斷雙方之過失比例。

3.至於要防止對方獅子大開口,最基本的就是請對方提出相關單據,證明有此損失。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3 21:21

您好,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又為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可要求對方提供單據方可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3 2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對方無過失過失責任在於您,對方可對您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您應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嘟麻 103-09-03 15:41

我與K先生在6月時在無號誌的十字路口對撞, 有報警做筆錄, 依路權,我是肇事主因, K先生是肇事次因, 我們已於8月初達成和解,雙方都有簽和解書, 我的保險公司賠償K先生車損維修費用7成, K先生由於沒有保第三責任險由他自己付我們所達成的維修費用給我, 現在問題來了, 他所提出的維修收據是6萬 (說真的這個維修費用很不合理, 太誇張了, 我們預估只有2-3萬的車損維修費用), 但是我的保險公司與維修廠判定折舊維修費用只有2萬, 只賠償7成14000元, 現在他來我公司找我要求我給付應該賠償維修費用的餘額(42000-14000=28000), 我們雙方已達成和解, 我當初有受傷也沒有對他提告, 很擺明的他就是來盧, 可以不用理會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17: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民事的部份,原則上必須依據雙方所簽立的和解書判斷雙方權益。倘若已經依約賠償,則針對對方新提出之要求,原則上可以拒絕理會。

2、有關刑事告訴的部份,倘若未包含於和解書,且仍然未逾越告訴期間,則仍然可以提起告訴。

 魏克仁律師回覆:  2014/09/03

1、和解為常見之解決糾紛方式,依民法第七三六條之規定:「稱和解者謂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和解僅為契約的一種類型,只是其特色在兩造彼此相互讓步以定紛息爭。
和解契約與法庭上之訴訟和解不同,並無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得直接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故為確保和解契約之實現,最好於訂定和解契約同時履行和解條件,以免和解契約發生一方違約不履行之情形。

2、另依民法第七三七條之規定:「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即當事人因和解讓步所拋棄之權利均將歸消滅,原則上不得再行主張,至於當事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則由和解契約之約定內容為準。

3、可以考慮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履行,若對方仍置之不理,其屬於金錢方面的和解條件,還可以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此外,若擔心對方可能脫產,造成未來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之情形,亦可考慮聲請假扣押以防止脫產



 

猴子 103-09-03 09:18

各位大律師您們好

我住新北市,於今年度五月出遊花蓮時與人發生擦撞,對方為當地人仕,我開車(友人的車輛),對方騎車,對方年紀大約是阿嬤那一輩的。

事故發生由我方副駕駛人員先叫救護車及報警,未移動現場,副駕駛陪同傷者去醫院,對方右手脫臼。

由於傷者有年紀加手脫臼,由我留置現場並去警局作筆錄,因對方為原住民,語言方面無法清楚溝通,且有受傷,警方言,之後再補作筆錄,但本人因工作關係需於隔天離開花蓮,作筆錄前有載對方家屬去醫院,對方說要等她大兒子回來處理,我當下也一直留在醫院到晚上,隔天我再至醫院等候。

因對方受傷無法寫字且語言方面溝通不易,只能較為簡單對話,多次確認要全權由兒子處理,故當下與其兒子談完和解由其兒子代為簽名,因為我覺得阿嬤手已經受傷所以沒有請他寫委託書,但已多次與其確認要交由兒子處理,過程中我女友皆在場(副駕駛人員)(第三方公正人簽字人),和解書共三份,其中一份當下我就送去了警局,員警詢問為何非本人簽字,告知情況後員警也跟幫我作筆錄的員警再次確認(詢問時,當時承 辦員警外出),告知我那這樣可以了,已經和解

我再詢問這樣傷者是否需再作筆錄部份?警員告知這樣已經完成和解就不需再作筆錄,當下我也回電給傷者家屬告知情況,對方也說好,知道了這樣。

事隔約兩個月對方又申請強制理賠,我想說對方有受傷所以並無與保險公司有異議,讓她們請款,對方也無與我方聯繫,我有去市政府設立的法律諮詢協助作詢問,告知當時情況,因為和解書非當事人簽名,但我也有帶第三人作公證法律諮詢告知這樣對方一樣可以申請保險。但對方若要提告我方這邊有人可作證應該ok。

但前日又收到對方寄來的調解委員會的文件,因我要工作且地方遙遠已去電公所告知我無法到場,公所人員告知我,對方委託第三人處理,給我聯絡電話,但我多次聯繫未果,想請問我有何辦法先行處理,因不勝其擾,9/2號我已聯絡上對方的委託人,對方言雖已經和解但事後我都沒有聯絡及關懷對方等等的說要如果調解未到場又無法多補償對方金額就要以過失傷害對我提告

因當下我已很有誠意與對方和解,但事後又這麼多事,已經造成困擾,我也沒有什麼錢,所以想請您幫忙看看是否什麼辦法,因為感覺他們無限制的就是想要錢。

如您能抽空看一下我的問題,和需要和解書的話我再寄給您看。 萬分感謝

我之前有去市政府設立的免費法律諮詢詢問過。律師是告訴我上面已經載明放棄一切法律追訴權利,但是其兒子代簽名沒有委託書但我方已多次當面確認,且有第三方公正人,若開庭可陳述給檢察官知道應該沒問題,但我還是非常擔心,想請問若我真的被提告,我方的證人可以証實當下和解書的情況。這份和解書到底還具有效力嗎?

我真的不勝其擾,也無法專心工作了,麻煩你們幫幫我,謝謝!

補充一下,當時和解金額是12000,對方兒子簽完名後,錢的部分是直接交付當事人手中,我也當下跟她說那我們這邊和解了,跟兒子都處理完了,請她好好養傷,當時跟對方兒子談時也說了因為阿嬤這邊沒有作筆錄責任尚未清楚‧但我願意幫阿嬤支付醫療費用,也因工作關係需要回去想要和解,因為阿嬤受傷我沒受傷,希望對方能諒解這部份沒辦法一直下去跟他們談,所以希望快點和解,也都是由對方同意後才簽署。後續的保險費用支出約四萬多元,明細的部份我還要去查因為是同學的車,麻煩大家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3 10:16

您好:若已經過雙方合意和解,並在和解書上已註記「甲乙雙方均拋棄對對方本件車禍之其餘民事請求,雙方並互不再追究對方之刑事責任。」,即使和解書係由兒子代簽名,和解依然有法律效力,若對方堅持提告訴訟是她的權利,你可找當時承辦警察及您朋友證明已經雙方溝通並給付和解金,檢方會根據你的敘述判斷本案已經和解後,會予你不起訴處分,或是協調您們雙方再次和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猴子 103-09-03 10:4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已經過雙方合意和解,並在和解書上已註記「甲乙雙方均拋棄對對方本件車禍之其餘民事請求,雙 ... (恕刪)

感謝大律師的回覆,謝謝,也想再請教一下謝大律師,可是對方沒有簽委任書,這樣沒關係嗎?

還有如果開庭的話一定是要在花蓮嗎? 那我是否還要主動做些甚麼事情呢?

因對方委託的處理人只說不多補償金額就要提告,但我認為已經和解了所以無法再多支付費用

這樣我需要先去檢察署之類的嗎?? 麻煩了,謝謝您。

阿欽 103-09-03 07:40

請問對方,對我提出傷害告訴,在還沒收到法院通知前,可以回原來派出所,和解徹告嗎?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3 09:02

您好~

1.只要在法院判決前,均可撤回告訴。

2.雙方可在警局和解,但請注意和解書內容。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3 09:38

您好,因為傷害罪係屬告訴乃論,只要在法院最終判決前和解即可。傷害告訴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若您與對方和解就可以就案件所繫的司法機關「撤回告訴」,若案件剛向警察機關提告,也可以陳送撤回告訴狀委由警察機關併案,如果警方已移送檢方,亦可向該管地檢署陳送撤回告訴狀,有開庭時可以當庭陳送予檢察官檢察官會給你不起訴處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03-09-02 21:03

侵占被告,

在開庭時法官說看誠意.我承諾先還15萬法官說再來談.

15萬也還了  但對方還是不和解  我現在要怎麼辦?

我有意願還錢但我剩下的只能分期還,我也有跟法官說明15萬是跟銀行借的現在上班努力還錢!

但法院已經判決下來有期10個月

我可以上訴嗎?我要怎麼做有機會可緩刑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2 21:22

當然先上訴爭取時間,

上訴期間再爭取調解看看。

還款是否減輕,也要看比例,如果侵占參佰萬,只先還拾伍萬,

法官要輕判也很難。

如果侵占二十萬,已經先還十五萬,法官就會認真考慮緩刑的部分。

 

我之前在屏東地檢署承辦一件外國留學生撞死人的案件,最後他賠償完畢,

賠了八十幾萬,法官給他緩刑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在期限內先上訴,在上訴審中仍應努力和解,或許可以以分期方式來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2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法定上訴期間內,委任律師為您閱卷並聲明上訴且撰寫上訴理由,於二審中嘗試與對方達成和解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2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一審未認罪但二審認罪且爭取和解之機會,有機會要求緩刑或將刑期壓在六個月以下(即可易科罰金)。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撰寫上訴理由爭取以上權利。

 

 您好:

除前面邵大律師所分析之情況外

您究竟將涉嫌侵占金錢財產如何處分亦為上訴理由應交待之重點

因為此亦涉及您與對方能夠達成和解之合理金額判斷

律師曾查有被告有心和解但被害人請求之金額實在過高以致無法達成和解

因此法院仍判處被告緩刑之案例

可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