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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04-08-22 00:36

請問我有過姐姐在斗六某齒顎診所做矯正

做了兩年,半年前拆掉了

拆掉後,矯正醫生說她並沒有蛀牙所以直接做維持器

但姐姐發現自己有蛀牙,於是去其他診所詢問

才知道自己幾乎全口蛀牙,甚至有的嚴重到要根管治療

有位矯正專科的醫生補牙時說姐姐有臼齒是旋轉的必須回去原本的診所

補牙期間,維持器因與原本牙齒已不相符導致斷裂

其他醫生建議先補完牙齒在回去重新做維持器,這樣才不會又斷裂

蛀牙都補完,前後大約半年

電話去斗六診所,櫃檯小姐依然說姐姐沒有蛀牙

然後說臼齒旋轉如要微調必須收費

但這期間都沒有叫我們回去追蹤,

做完矯正後還叫我們不用再回去了!

後來斗六小姐叫我們約台中的診所(此矯正醫生有三家診所)

打去台中約診時,她說她們不知情

請我們回去斗六,因為我們不是那裡的患者

當時請助理問一下醫生,在給我們通知

一直都沒有回撥給我們,後來打去已被拒接電話

助理小姐說,醫生叫我們不要接你電話,請你回去斗六約診

(助理小姐口氣非常差)

我覺得莫名其妙,這前後拖了1個禮拜

自從付清矯正費用後,醫生態度轉變很大,說姐姐沒蛀牙

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先至雲林縣政府衛生局申訴,以便由該機關安排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2 1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驗傷後,彙整證據資料,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烏 104-08-21 20:25

我前妻因為外遇 前年8月要求我離婚 監護人是我扶養人也是我他們不用負擔任何費用 他在協議書上要求2個小孩寒暑假她們要帶回去住並隨時可以來看小孩 因為當時我不懂我有哪些權利就傻傻簽了 
在這期間女方常打電話來找孩子並有一次在未經我這邊的允許帶著他爸爸私自去學校找孩子並讓孩子帶往我家 在經過一個寒假我發現2個小孩給他們帶回來 就變得很想念女方並常要求我把他門送回去跟他媽媽住 我大女兒比較會有這種狀況 我小女兒變得很叛逆動不動就不寫作業或騙我母親  我本人在中部上班  孩子母親也住中部現在已在婚另有一小孩 現在我在中部有地方住我把在南部跟我母親一起住的孩子也接上來 我很怕他門三不五時來打擾我跟我的孩子正常的生活
1.協議書上寫隨時可以看孩子 我是否可以強制約定只有星期日能來看?
2.寒暑假期間我是否對孩子沒有監護權 如果有我能做到哪種程度才不算超過
3.如果女方經常來找小孩干擾到我的生活 我是否能申請保護令
4.我能否強制要求女方不得讓我的孩子去接觸他現任的先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若雙方無法就探視子女方式及時間達成共識,建議可聲請法院酌定方式及時間。

2、原則上法院酌定他方探視子女之時間原則上為一到二週一次,若於寒暑假,頂多會增加探視次

     數,但不可能將子女於寒暑假期間完全交由女方。

3、依現行法院酌定探視子女方式,通常為他方可於早上將子女接走,並於晚上或翌日將子女

     回,若您有特別要求,建議可向法官表明。

4、若雙方未於離婚協議書上載明女方不用負擔扶養費,您仍可請求女方負擔一半之扶養費。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阿睿 104-08-21 17:56

公寓一樓管理室漏水許久我家位於二樓 起出原因管委會認為我家水管破裂導致一樓漏水 起初主委態度也不太好所以叫我們要處理這個漏水部分 他說如果是他們的他們會負責到底 假如是我們的我們要負責經師傅鑑定後 確定是公有管路破裂導致漏水 與我們無關 有跟管委會商討過後 他們願意處理費用及恢復原狀 但無法完全恢復 要維修必須從我家將牆壁,地板 破壞 才能施工 因維修好久導致不能出租 原本馬桶是老舊了 但還可使用經過這次他們的管路維修 主委告知我我的馬桶不能用了  叫我再買一個新的還有他們的施工..從六月多開始到現在 還沒用好 估計還要到九月多才會好 這樣我是否能要求賠償

阿睿 104-08-21 17:30

文化尊邸一樓管理室漏水許久我家位於二樓 起出原因管委會認為我家水管破裂導致一樓漏水 起初主委態度也不太好所以叫我們要處理這個漏水部分 他說如果是他們的他們會負責到底 假如是我們的我們要負責經師傅鑑定後 確定是公有管路破裂導致漏水 與我們無關 有跟管委會商討過後 他們願意處理費用及恢復原狀 但無法完全恢復 要維修必須從我家將牆壁,地板 破壞 才能施工 因維修好久導致不能出租 原本馬桶是老舊了 但還可使用經過這次他們的管路維修 主委告知我我的馬桶不能用了  叫我再買一個新的還有他們的施工..從六月多開始到現在 還沒用好 估計還要到九月多才會好 這樣我是否能要求賠償

您好: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如您能證明管委會未善盡維護、修繕責任,導致造成公共管線漏水之情形,而造成您的損失,就可以向管委會求償,如定期保養工作未能進行或長期漏水遲遲不修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你好:

造成生活不便、無法使用等情形如果超過社會可容忍之範圍,可以類推適用民法第792條規定請求償金。 維修致馬桶無法使用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建議你先向管委會反應或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向公寓大廈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無效果再訴訟請求。
paul 104-08-21 17:02

日前去高雄旅遊時,被對方未依號誌行駛撞擊到本車之左前方,左前輪胎輪框毀損,雙方均無人受傷,初步肇事責任是對方全責,目前對方態度事都丟給保險公司解決,想請問
1.我住在台中所以拖車回台中之拖車費用9800,拖車時我車被照的etag240,到警局做筆錄計程車費85,事發日本車4人回家車資1000(實際上還有火車費將近1000,但車票被收走又沒存證),總共一萬多,但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陪1000(說是離事發地最近的原廠拖車費)這樣合理嗎?
2.輪框我有改過,那個款式目前在市場上無法只單購買一顆,所以我只能購買整套四顆,保險公司也只願賠一顆,那我可以去要求四顆的錢(28000)或一顆原廠的(約2萬)輪框價格嗎?
3.跌價損失部分,我方保險理賠說這種情況起碼可以有五六萬損失,對方理賠說因為車子並沒有實際賣出,所以法院有判例過不賠,想請問實務上會判賠的機率大嗎?
4.中華民國汽車鑑價協會的鑑定費用3000可以要對方付嗎?

如果以上三點都談不攏的話,到時會建議我直接跟對方當事人要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保險公司險然不願負責全部,故針對未理賠的部分,您仍然可以向對方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21 23:53

您好:

建議先聲請調解,若仍無法和解,則車費損失及價值減損可向對方請求賠償鑑定費用則通常是聲請人要支付。

kevin 104-08-21 11:16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首先我接到一通自稱為花旗銀行公司的債務整合專員推銷電話,

剛好我有債務壓力問題需要解決,但在不想影響銀行信用前提下辦理整合債務,

該專員向我保證不會影響信用,但是不能在貸其他貸款,以及使用信用卡,

之後雙方約見面,一見面我才知道原來他們不是花旗銀行公司的內部人員

但是詢問後他依然堅稱自家公司 有跟花旗銀行公司簽約合作

對方見面沒多久就要求要使用信用卡查詢,信用卡債務

我也天真的拿出來給他看,但在看他開始抄卡號時,我就緊張了

果然沒3分鐘,手機就傳訊息刷了一筆24000元的金額

然後該業務就說那是他們要節稅,所以要額外刷手續費,

而且還一直跟我說刷卡銀行問,只能告知是刷3c產品

否則就算違約,利息無法在約定的%數下

當時只想著要能不能降低我的債務月付金,盡然忽視這麼嚴重的盜刷問題

我真的感到自己感愚蠢與自責,接著又被他的花言巧語說得天花亂墜

似乎還有簽了信用的授權書,還有雜七雜八簽了很多,這真得很對於我現在很不利,

現在因為我打電話去花旗銀行確認有無這家公司,花旗銀行說沒有也沒有跟誰簽約,再者我想辦理得是整合債務,但我卻發現他們幫我辦的是債務協商,

卻又不跟我說明白,兩者最大差異是銀行信用會受損,所以我想要停止辦理

但他們卻堅稱我有簽合約開始辦理,不肯退刷我的手續費用,令我非常不滿

首先以花旗銀行公司混淆 取得我信任 

再者以竊取方式拿到我的信用卡

刷完卡才跟我說,我都沒同意要刷,然後以一些話數取得我信任,簽屬許多文書

但是卻一直隱瞞我是在辦理債務協商,跟我的認知差異甚大

請問律師先生

很可惜我手邊沒有錄音檔,可以證實我們談話內容,我很想取回我的手續

我認為我隔天就已經要求終止辦理了,但他們堅持要走合約違約金兩萬

只願意退刷四千,我難以接受,所以到處詢問辦法,

我查詢消保會有一條法則說定型化契約有審閱期

這期間消費者有權終止契約,並不用付違約金,不知是否適用? 

打1950問消保會建議我上網申訴並詢問刷卡銀行

可惜問刷卡銀行能否退刷,他們說不能,建議我報警,

直接到警局報警,警察說只接受刑案,而且直指我合約都簽了,沒有轉圜餘地

叫我到地方法院去問法律諮詢,

到地方法院,可惜律師沒遇上免費諮詢時間,遇上一位小姐,建議我上法扶機構詢問,可惜也沒碰上律師

所以請問律師,我的情況上法院控訴,還有希望嗎?

而且可能構成刑事案件嗎?

因為他們公司在高雄,合約上有寫說民事糾紛時要到高雄法院

但我住苗栗,有交通上困難

他們偷刷的信用卡,都被他們刷爆了,

債務上已經很煩心,碰上這種幾乎跟詐騙集團一樣的代辦公司

真的是求助無門了,

請求律師能給我一些建議,謝謝您

你好:

要處理債務問題建議你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尋求協助,法扶可以提供完善的諮詢跟建議,切勿聽信民間信用整合業者片面之詞。 你與業者有簽署契約,該份契約是否違反消保法11條之1審閱期間規定、第12條定型化契約條款顯失公平之情形,要看到契約才能判斷。 建議你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諮詢及協助,若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為你爭取權利。你也可以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依照消費爭議程序處理。
104-08-21 10:30

我是被告,收到開庭通知,上面寫說要我送答辯狀,請問:

1.答辯狀一定要寫嗎?因為對方有請律師,我沒有,我不想讓他提前知道我如何防禦攻擊,這樣我更失勢。寫與不寫,在法庭上法官面前對我有何影響嗎?

2.如果答辯狀非寫不可,那答辯狀有一定的表格格式嗎?若有,哪裡可以找到檔案或者各位律師可以提供我網址或檔案下載嗎?若無,是不是用一般word檔自行撰寫即可?

3.如果答辯狀非寫不可,一定要律師寫嗎?還是可以自己寫?因為給律師寫一定要費用,我只是學生,無法負擔這動輒要上千甚至上萬的費用

4.如果答辯狀非寫不可,那內容該如何撰寫?有什麼是必須注意的?

5.各縣市有一些法扶機構,但好像都是要有特定條件如:低收入戶等等才可以免費協助。我家經濟不富裕,只是在20年前爸媽工作正值巔峰所以買地蓋房,但近年經濟不好已沒有工作好幾年,也因為有房所以我家申請低收或中低收總是無法通過。想請問除此管道之外,還有哪些機關我可以尋求幫助?

你好:

答辯狀是針對原告攻擊防禦方法做出書面答辯,方便法院整理雙方爭執之點,你也可以用言詞陳述之方式,但是開庭時間通常不會很常,法官也沒有時間等你慢慢講完,通常都會要你寫答辯狀,你若不於適當時間提出,會產生失權效,你就沒辦法再去爭執。 司法院網站有例稿可以參考。 不一定要律師寫,懂法律的話可以自己寫。 答辯狀內容要針對原告書狀內容做出攻擊及防禦,注意哪些對你有利不利。 法律扶助基金會有擴大扶助範圍,你還是可以去試試看。
jessica 104-08-21 08:54

您好
公寓為四層樓扣除1樓住戶共有6戶(4戶自有,1戶空屋,1戶問題人物)
問題人物狀況:住戶不是屋主,住戶是屋主的弟妹長期侵佔屋子,屋主一年前已停水停電,目前無人居住只做堆放東西使用
大樓大門己經壞掉很久,若要換新並平均分擔費用需注意什麼呢?
問題1:同意書上簽名的對象需住戶還是屋主呢?
問題2:需全數通過還是多數需達幾成?

你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民法第799條之1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管委會修繕共用部分之權限、若未成立管委會可以選任管理負責人,由其負責處理,若無管理負責人,為避免爭議可以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同過即可,表決方式可以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行之。」 基本上同意的人必須是區分所有權人才有權利參與表決,否則決議會有瑕疵。
小耀 104-08-21 01:32

我從路邊停車格要轉出來,已經打方向燈且有注意後照鏡,當時公車湊巧靠右進站,起步與公車發生擦撞,無人受傷,後續交由警方筆錄處理,雙方都有第三方責任險,後來都交由我方保險處理。目前情況,我方保險認為我負全責,保險理賠對方公車的修理費用,請問我車子修理費用是否可以跟對方求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1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是全責的話,無法向對方求償

2、建議還是先釐清肇事責任,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

 

林育昇 104-08-21 00:11

你好,我想問我在8591買賣遊戲帳號,買方以提取遊戲帳密,並修改資料,後續卻說他買錯了(此遊戲有ios跟安卓系統不相容問題),他已經付款,但卻要求說要取消交易,請問這樣法律是允許的嗎?

1.買錯不是我的問題,我標示很清楚

2.我認為此買賣已成立,後續我也不敢登陸,怕有法律問題

3.買方已更改資料,且這幾天遊戲進度的賠償與我未交易成功的損失如何求償?

他說他問消保官,只要改回原資料即可取消交易?他有這樣的權益嗎?我看過好像個人買賣是不適用7天鑑賞原則的報導

請問以上我要如何提告要求對方賠償,如果訴訟請問這案子的費用是多少?

以上交易與買家談話內容皆有保留紀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1 09: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契約成立之後,雙方都不能任意終止或解除,除非有法定或是約定事宜。通常錯誤是不能任意終止或是解除契約的,對方買錯的原因為何?

2、私人間的帳號買賣並沒有消費者保護法的試用。

3、就您的狀況可以請求對方履行契約給付價金或是由我方解約請求賠償,只是賠償的部份,要證明遊戲進度的損失不容易。(費用的部份,法院規費必須依據您所請求的金額來判斷,律師費的話,依據各地區協的方式不同而有不同收費,如撰擬狀紙或是委任開庭等,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4、建議也可以透過交易平台申訴或是評價的方式來處理。

 

是否能重來 104-08-20 16:39

 小孩長期住娘家,夫家不聞不問也沒給生活費

費用都是娘家爸媽支出,孩子的爸只有偶爾尿布奶粉,其餘都娘家這邊買,孩子出生全都是我一人照顧 孩子的爸有飲酒習慣 請問兩小孩會判給誰

一個三歲一個九個月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0 17: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監護權的酌定,法院會審酌雙方的經濟狀況、照料能力、目前的照料狀況、照料意願、子女意願及社工訪視報告等。

2、至於扶養費的部份,可以於法院酌定監護權的時候順便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

3、倘若兩個案子要一起處理,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才能保障權益。

 

念念 104-08-20 15:47
莫約半年前 男朋友因為工作關係 向我借信用卡去使用,也保證會負責所以帳款,但是我們現在分手了 之前Line他 他都說會去繳..不會再誏這個去影響我的信用.. 可是現在卻找不到人..說好會去繳費也沒有!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卡不是我刷的,錢也不是我拿的..我實在不想幫他負擔這筆費用...

你好:

可以將LINE的對話擷取出圖片,當作附件,向法院聲請對前男友發支付命令,若對方未於20日內異議,確定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執行前男友的財產薪水

沈恆 (沈律師) 104-08-20 16:01

您好!

既然是您自己提供給男友使用,那就不是盜刷,您應該自己先繳費後,再向男友求償。否則銀行催款的對象也會是您本人。 如果向男友求償無效果,可備妥雙方往來的證據透過法院解決,但要依求償金額自己考量訴訟成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0 18: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LINE的對話資料也是對您有利之證據,您應將該紀錄保留,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21 01:57

您好:

建議於繳清帳款後,先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則於支付命令確定後,即可執行其財產,若對方有異議,將進入訴訟程序,可先假扣押對方財產,以確保將來之執行。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24 10:22

您好:

此涉及的是兩筆債務問題,因卡片係經您同意之下為男友使用,故銀行催收您的債務本有理由,故建議仍需還清您對銀行債務。惟同時亦可將您的對話紀錄或其他可證明他是跟您借貸的依據,向法院以支付命令或逕行起訴之方式向前男友請求。

lawfan110 104-08-20 15:17

律師們好:

車子停在家門口巷子被撞,

對方保險公司以巷口十公尺內不可停車為由

只願賠償七成修車費用,車子目前還在修理廠(事發至今已經一個月了),

肇事者擺明就是不處理,凡事都推給保險公司,

請問我要怎麼樣處理才能確保我的權益。

我的問題:

1.因為需要用車,如果自行先往修車廠付了三成的修車費把車取回,

(但需蓋空白合約書給保險公司車廠才會放車),

這樣往後我還可拿這先行支付費用的發票向肇事者求償嗎?

2.如果直接打民事損害賠償官司,除了修車費之外,

還可以求償什麼?

例如:無車可用期間的損失要怎麼提,依據什麼?要如何報價?

還有,現在如果要賣掉車子,中古車商勢必以事故車

不是原廠板金烤漆為由折價,這種車價損失可以與車商的

汽車買賣估價單作為求償依據嗎?

懇請大律師解惑~~

你好:

請先把保險公司藥你簽的空白合約看清楚,你面是否有拋棄民事請求權的約定,若有切勿簽屬該合約。 損害賠償部分,無車可用可以請求交通費用,但要有單據能夠證明你有支出。交易價值的貶損依照最高法院民國77年5月17日77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意旨,只要能證明的出來包含修車費用、交易價值的貶損都可以請求,通常會在訴訟聲請鑑定貶損之金額。 若你不願意與對方、保險公司和解訴訟中對方一定會以你停車位置主張你與有過失,要求減輕或免除損害賠償責任,你應判斷其中之利弊取捨,是否要將初判表、現場圖申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要提出損害賠償訴訟,可以尋求律師協助。
kuanhung 104-08-20 14:29

發生時間六月中旬,我騎車載母親要去工作,對方開車從右後方出來擦撞造成我手腳挫傷與母親大腿血腫手臂擦傷有顱內出血引發癲?。

初判表第一原因是對方未讓主幹道,第二是我方寫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停車準備,我有詢問過警員說我從後面被撞的怎麼做停車準備他說不管前撞後撞都一樣所以說我申請鑑定的話改變機率也不大。

第一次談由於我與雙親是做服務業的自己承租店面4萬/月做早餐約7年與炸雞攤20年以上皆需依賴家母才能工作所以有向對方申請理賠但對方說全交由保險公司處理,由於我們都是現金買賣也都沒有保存進出貨單據所以對方保險只說可能用最低工資去算所以兩人受傷可能只賠十萬還要求我們要去找醫生開休養証明,對方保險說你們把資料準備好再通知他們先這樣我還有另一個要去處理。明明就我們是被害者是你們要跟我們協調不是嗎?

第二次談判我們把資料都準備了醫生也開了宜休養2個月追蹤半年的証明也提供了主計處攤販營收均表給對方保險員,不過對方說他沒有看過這種資料,証明書也要我們去找醫生開立確切無法工作的字樣,但我們問過醫生說不能開,所以是不是保險員知道醫生不能開然後就一直要求我們去找醫生開這樣子的証明書。其他的部份他就都也不看只一直在否決。他說我的部份比較簡單就修車單據9000+其他診察費用算一算大概25000打7折 等於只賠3-4000元給我,他怎麼能算出7:3的數字而對方也都沒有什麼表示只說沒有錢都交由保險處理。

請問我的後續能夠怎麼處理

1.只能提起刑+民的告訴嗎?

2.我是能與母親分開提告?

3如果遇到這樣子的保險員我該怎麼爭取我的權益?

4.對方已是肇事主因了,我需要再去做申請鑑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0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我方是被對方追撞,以沒有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認定我方也有肇事責任並不妥適,應該聲請鑑定

2、您跟母親算是不同的被害人,可以分開行使權益,倘若雙方沒有共識,可以於6個月內先提起刑事告訴,之後再處理民事

3、賠償的部份比較複雜,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本文暫時釐清下列事項:

(1)   倘若雙方都有過失,則母親可以請求的金額,是雙方共同負擔。

(2)   倘若雙方都有過失,確實只能依比例求償,且對方也可以對我方求償

(3)   車損零件的部份會有折舊的問題。

(4)   倘若對方保險公司賠不夠的部份,還是可以向加害人請求。

 

 

Eso 104-08-19 23:27

假如我今天未成年騎乘機車

但是我遵守交通規則 卻意外遭到其他車輛的撞擊

導致我自己出車禍受傷了 那麼 保險公司是否會對我理賠

如果會 應該是哪一個保險類別

那如果保險公司不理賠 我可以跟對方索取賠償費用

還是我不能向對方索取我受傷的費用

雖然是他錯 但我無照 那我需要賠償對方費用

還是只需要給警方開無照駕駛違規紅單而已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0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責任與有無駕照無涉,不過依法可罰6000~12000之罰鍰。

2、無照駕駛不算拒絕出險的事由,除非另外有約定。不論保險有無理賠理賠金額夠不夠都可以依據過失比例向加害人求償

3、因為您未成年所以相關法律程序必須由法定代理人一同處理才有效力。

 

Eso 104-08-20 11:1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責任與有無駕照無涉,不過依法 ... (恕刪)

那麼想再請問一下曹律師

如果我們是在巷子口那種地方擦撞

雙方都有責任的那種情形之下

我沒有駕照對方有的話 那麼賠償的部分是怎麼處理

是我必須全權負責他的部分 然後自己的也要自己負責

還是各自負責自己 還是負責對方 

 

Eso 104-08-21 06:16

那麼想再請問一下曹律師

如果我們是在巷子口那種地方擦撞

雙方都有責任的那種情形之下

我沒有駕照對方有的話 那麼賠償的部分是怎麼處理

是我必須全權負責他的部分 然後自己的也要自己負責

還是各自負責自己 還是負責對方 

阿輝 104-08-19 06:40

你好,請問一下 本人今年3月左右 發生車禍,對方騎機車 本人開車 碰撞在左前側...立即報了警 叫了救護車, 也聯絡了保險公司(公共意外險)賠償事宜都交給保險公司處裡(有去探望過對方一次,買了水果 給了一個紅包壓壓驚)然而,對方跟對方男友一直打電話來催討機車維修費用(肇事責任都還未判定,都還在走流程)搞得我心神不寧,說如果不賠償就要告我刑事傷害(以民逼刑) 現在收到了調解委員會通知書(有詢問一下保險公司)對方男友認為賠償金不合理(賠償約7萬),說機車之類不可能會有折舊....請問 如果刑事案成立了,會遭判決是緩刑or易科罰金嗎?? 判決之後本人就一定要給對方所說的金額賠償嗎?? 如果刑事不成立,還可以上訴嗎??

你好:

若對方有受傷,可以在6個月內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你可以聲請將初判表、現場圖自行或聲請檢察官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你有過失就可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法院通常會處得易科罰金以下之刑(例如有期徒刑拘役),有時會宣告緩刑,由於是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這個時間點之前你們都可以談,請對方撤回告訴。 機車還是要依照行政院公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去計算折舊,對方男友的說法不正確。 對於過失傷害判決不服,依程序不同可以上訴到地方法院合議庭或高等法院。 若你們已經私下達成和解,記得簽署和解契約註明拋棄民事其餘請求權並請對方簽署刑事撤回告訴狀或請對方撤回告訴,以免權益受損。 若在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依鄉鎮市條解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對方無法就本次車禍再行起訴、告訴、自訴,亦可ㄧ次解決紛爭。

1.從您的敘述並沒有提及對方傷勢

2.在初判表與肇事鑑定報告出來釐清肇責比前, 建議先拖緩處理

3.如對方以刑逼民, 也是要看您的初判表資料, 如計算易科罰金和解金相去不遠, 建議和解消事

4.機車要看年份做折舊計算, 零件材料費 X 0.369 X 出廠年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 如五年後以1/10計算

5.法院判賠金額後, 還要依照肇責比例做分擔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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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sha 104-08-19 00:58
結婚到現在已經2年半,育有一女,女兒目前2歲3個月。女兒平時是由娘家母親在照顧,五六日在由我們接回家照顧。婆婆有癌症轉移,目前已經癱瘓。先生有支付每月1萬5千元的保母費給娘家母親,孩子其他費用皆由我支付(保險費、奶粉、尿布、衣服、生活用品、巧虎教材....等)先生目前在五分埔有開一間服飾店,我也在先生店裡上班,所以先生並沒有另外給我任何家用,我各人所有開銷也是自己負擔。店裡的生意越來越差,先生還不知道節制,每天喝酒。 我們是因為懷孕結婚,在我懷孕期間,先生依舊天天喝酒,甚至不顧我是孕婦在車上抽煙,還時常故意跟我吵架然後就去酒店飲酒作樂,誇張的是在我要生的前2天還是去酒店不回家並且有從事性交易,我的精神已經達到崩潰邊緣,但礙於要生了也只能容忍。孩子生下後我是在娘家做月子,先生在月子期間來探視我跟孩子不超過十次,有和先生反應但得到的回應是,我又不是不知道他在店裡都會喝酒,怎麼開車過去看我跟女兒。這個藉口我沒辦法接受,他沒空來卻有空找朋友喝酒。完全沒有盡到一個丈夫和爸爸的責任,還要覺得是我無理取鬧不明事理,並且用髒話來辱罵我。月子結束後回到婆家,先生依然每天喝酒,孩子哭鬧就不耐煩對孩子大小聲,也依然常常去酒店,平均1~2個月至少發生一次,而且誇張的是,今年6月還連續四天不回家,因為跑去開趴,這4天對家庭不聞不問,孩子跟店就放我一人處理。(他平時有抽k菸的習慣,一週最少一次,我的小姑則是每天都有在抽k菸)先生抽k菸的習慣我已經勸了很久,但他始終不聽。今年8月,娘家的親姐姐結婚辦在大陸,於是女兒交由先生照顧3天,但先生在我出國期間,把女兒弄睡了之後酒放女兒獨自在房間睡覺跑出去酒店,我知道後跟他大吵,先生認為自己沒錯,並且問我小孩現在有出問題嗎?小孩能出什麼問題?對於這點,先生完全不顧孩子不能獨處,只顧自己的玩樂,實在讓我覺得非常可恨。對於孩子,也很少認真陪伴她,但卻有時間每週六去朋友家相聚抽菸喝酒!這段婚姻我一直在承受無止盡的輪迴,從來沒有改善過!先生到現在聽到小孩哭鬧,還會恐嚇孩子再哭就把她關起來等等話語,我擔心孩子幼小心靈會受創傷。如果先生不願意協議離婚,我該如何做?若真的在法庭上,能請法官驗他的頭髮來證明他有碰毒品的習慣嗎?先生有勒戒前科能對監護權判決有幫助嗎?我真的不希望孩子在這種環境下長大,深怕孩子會受影響。請各位律師們幫幫我給我解答了?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9 01:57

您好:

若先生不願意協議離婚,則只能透過訴訟解決,而有毒品前科及是否吸食毒品很可能會對監護權判決有影響,且建議蒐集其他相關證據(例如您所提先生常上酒店之證據),以利進行後續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無法協議離婚,則只能向法院聲請裁判離婚,本件監護權之爭取應有利於您,而離婚需有事由,建議多蒐集事證,以利將來訴訟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9 09: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地檢署告發您配偶施用毒品,並蒐集您配偶辱罵您之錄音,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為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這邊要分兩塊處理: 裁判離婚, 爭取監護權

如無法協議離婚, 建議聲請裁判離婚, 並開始著手收集做為決定性之證據, 如吸食毒品, 威脅等錄音, 如有外遇性行為等, 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由於從您敘述中對爭取小孩監護權較有利, 可與裁判離婚證物同步搜證

這邊要請您特別留意自身與小孩安全, 因為吸毒酗酒者精神狀況較不穩定, 可能因為一些外在測激而造成非理行舉動, 所以在您處理此事時, 要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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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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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9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地檢署告發您配偶施用毒品,並蒐集您配偶辱罵您之錄音,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為高。

yabia 104-08-18 17:17

律師您好,

   區權大會已通過決議社區洗外牆,每戶需再繳交洗外牆費用,並將費用納入管理費一起繳納,會議記錄上也有寫明.

      如今要繳費時有2~3位住戶說他不讚成洗外牆所以不要繳洗外牆的費用,他說區權會時他沒參加他不知道,可是區權會議記錄出來時他也不看.

請問律師,若住戶堅持不繳此洗外牆費用,管委會該如何處理?或該如何依法處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8 17: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屬於積欠管理費,必須達2期管理費用數額,可以發函催告,倘若不從,就可以訴請法院命對方清償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權益,倘若社區在北部,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9 02:20

您好:

因為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之決議,對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均有拘束力,所以住戶本不可以不同意決議內容或未參加決議而否定決議內容對渠等之拘束力,管理委員會自得於催告後訴請法院,要求渠等繳納應分擔之費用

Jane 104-08-17 22:10

我在網路上找到了一家做招牌的廠商,詢價後下單製作並依對方要求付清款項,詢價時畫了要做的樣式固定座標示在左側牆面的圖面寄給廠商,但是東西寄到時固定座被裝在上方,因此我無法使用就打給廠商,對方說中間溝通不清楚且修改費用要算誰的,又說因為你是自己安裝所以我們不會去問你要裝哪邊一般都裝上面..現在很忙沒辦法近期改給我之類推三阻四的話,講了很久後才說一個禮拜後才改給我,因此我就和他要求修改的寄送運費他們要吸收,對方就回說那把錢退給我,但我後來給退款帳號後對方卻要我先將東西寄回才肯退錢,還說每間公司的退貨流程都是這樣,我回信說這個退貨原因是因為把我的訂製品做錯而造成退貨,並非我單方面不買.目前過了4天對方完全不理會.

因為對方的態度會讓人覺得即使我將貨品退回有可能我會拿不到我付款的全額,會被扣材料費.運費等,廠商並不認為是他們的問題.

請問我該如何拿回我付的款項及可以報警處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屬民事糾紛,所以報警警方不會處理,建議您先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並限期回復原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旋仔 104-08-17 21:29

您好!小弟我因二月份撞傷人 我當初因閃狗狗而不小心衝撞到對向車道 可是案發後發現對方有酒駕緩刑再犯的 可是案發後警方說 是我衝向對方得車到使人受傷 跟他酒駕沒關係 可是當我我不閃狗 我就只能撞到電線桿 只能往路閃 結果不小心撞到他人 我也不是故意的 對方一隻腳受傷 須修復半年 他向我索賠25萬 可是我自己也受傷很嚴重 我的嗅覺神經受損都聞不到味道 牙齒也被撞歪 需要矯正 野是一大筆錢 可是我家境濟狀況 沒說很好 也沒說很差 可是這費用太高 那如果這樣我可以向對方索賠嗎 孩是我就只能賠償對方自己全責了 當時也沒有監視器 根行車紀錄器 可以證明 我是閃狗的 所以警方 就說是我的錯了 交通事故也是寫我衝向對方車道 對方是酒駕 那我想請問 我這樣有勝算嗎 我該向法官說什麼 對方已向我提告 明天 就要開庭了 希望有人可以 幫助我解答 我十九歲 很緊張 不想家人 為我的是操煩

旋仔 104-08-17 21:26

您好!小弟我因二月份撞傷人 我當初因閃狗狗而不小心衝撞到對向車道 可是案發後發現對方有酒駕緩刑再犯的 可是案發後警方說 是我衝向對方得車到使人受傷 跟他酒駕沒關係 可是當我我不閃狗 我就只能撞到電線桿 只能往路閃 結果不小心撞到他人 我也不是故意的 對方一隻腳受傷 須修復半年 他向我索賠25萬 可是我自己也受傷很嚴重 我的嗅覺神經受損都聞不到味道 牙齒也被撞歪 需要矯正 野是一大筆錢 可是我家境濟狀況 沒說很好 也沒說很差 可是這費用太高 那如果這樣我可以向對方索賠嗎 孩是我就只能賠償對方自己全責了 當時也沒有監視器 根行車紀錄器 可以證明 我是閃狗的 所以警方 就說是我的錯了 交通事故也是寫我衝向對方車道 對方是酒駕 那我想請問 我這樣有勝算嗎 我該向法官說什麼 對方已向我提告 明天 就要開庭了 希望有人可以 幫助我解答

你太晚問了。與其如此,不如明天照警詢回答一樣,拷貝所有證物後呈院,正本迅速在庭後連同你的記憶一起找律師撰狀或協助和解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8 01:46

您好:

建議如陳律師所言,先照之前回答陳述,開完庭後再拿事故現場圖等資料與律師討論,還是可能有證據可以證明,以減輕自身過失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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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聲請法院鑑定,利用鑑定之機會將您之主張向鑑定委員陳述,如果對方尚未依酒駕被起訴,您可以跟他談和解條件,請他降低和解金額,否則您將會依法告發對方酒駕之犯行,因酒駕之刑責比過失傷害罪還重,也許對方會願意降低和解金額

Cathy 104-08-17 18:30

兩年前幫剛滿18歲的同事代辦門號,今年卻收到催收函,對方剛滿20歲,請問是否能向對方求償付未繳的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7 20: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由於對方未滿20歲,因此相關法律行為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則不生效力。

2、必須等到對方成年之後,才有辦法求償

您好,當初辦合約時,對方未滿二十歲,所以其所約定的事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才生效,現今對方已滿二十歲,若他承認當初與你所約定的事情,您即可向他請求相關費用,若他不承認,您可主張不當得利

maybe 104-08-17 14:20

先生開某宅配車子擦撞到他人車子,當下沒發覺,沒報警,但是對方用監視器報警,我先生已沒在那家公司工作,那家公司主管要我先生自己處理,薪水也被公司扣住,宅配公司的主管說要跟對方和解後,拿和解書去公司才能領薪水,請問宅配公司可以不用付擔佈份賠償費用嗎?

您好

依據勞基法第26條,雇主不可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損害賠償之用。雇主若有違反,主管機關可以科以9萬~45萬不等之罰鍰,視違反情節輕重而定。

雇主不可以取得和解書才發薪水當作藉口,建議可以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8 09:35

 一、原告若與您們調解不成,確實可以起訴您先生與公司,民法188條規定。

二、但公司最後還是可以跟您先生求償,簡單來說,最後賠償的人還是您先生。

三、惟按勞動基準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再按同法第78條第2項規定:違反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所以您可以先向公司請求薪資照付,若不付款則與當地勞工局檢舉

您好,若您先生是在執行職務時所發生之擦撞,可依民法第一八八條規定,僱用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除非雇傭人已盡相當注意仍發生事故,則不負賠償責任,惟法院亦得視受僱人經濟情況,雇用人一部或全部損害賠償,而事後僱用人得向受僱人求償,只要事發當時你先生是公司的員工,公司就要連帶賠償,可是公司不能向您所說的情況,以和解書作為支付薪水的條件,您可向勞工局檢舉

小棄 104-08-17 12:27

協議書,內容子女由男方撫養監護

這樣能追訴並要求女方支付共同撫養反還不當得利費用

沈恆 (沈律師) 104-08-17 13:12

您好!

如果有具體約定扶養費全部由男方負擔、女方不需分擔,則男方就不能再以不當得利向女方請求。但實際情形還是要詳細審視協議書全部內容才能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好:

父母對於子女均須負扶養義務,就算離婚後也是一樣,先前代墊的扶養費還是可以依照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7 14: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請求主體為未成年子女,故一方無法代替子女免除他方之扶養義務,仍有可能遭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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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離婚協議內容是否有針對扶養費負擔做釐清

2.不管監護權與否, 父母都需負擔扶養費用

3.如確認扶養費部份, 如有代墊可以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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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7 15:32

您好:

首先要看協議書內容,是否就扶養費負擔有明確約定,若明確約定由男方單獨負擔,則建議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起訴請求女方負擔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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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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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要看協議書上有無記載免付撫養

如果沒有

對方就可以請求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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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18 10:40

您好:

此須視雙方約定之協議書有無明文提到關於扶養費分擔之部分,若無,小孩本就可以以自己身份向母親請求扶養費,只是由監護人待為提出訴訟而已。但若協議書中已有約定,扶養費全由男方負擔,不得另向女方請求不當得利。則可能無法再對女方起訴請求返還。

quietness 104-08-17 11:34

各位律師您們好: 

想詢問的車禍理賠計算方式。

先說明車禍的經過:2015.05中旬晚上09:45~50之間,本人下班回程時發生車禍,當時接近一路橋,此道路至橋前無路燈,但沒想到有一施工單位在當時橋下施工修補橋梁,僅在通往平面道路的地方放置一個三角錐,此三角錐警示燈閃爍很慢且不是很明顯,等我發現時我已撞上三角錐,摔至橋上,膝蓋外傷,急診送至醫院時候,初判韌帶受傷,後來隔天我至另一家大醫院掛骨科,後續做了精密檢查後判定右膝前十字韌帶斷裂,因當下多處外傷嚴重,故醫師至七月中才進行韌帶重建手術。在受傷到手術這兩個月,我們並未進行項施工單位進行申訴,是在術後及相關後續費用出來後才透過議員向縣府單位申訴,縣府單位也通知承包商,目前取得初步研判表,內容為我本人未注意車前狀態。最近據悉承包商要來協調,故特地到此網站,想請教律師們,其理賠計算項目若依據初步研判表,是否等於對方完全不需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初判表如此記載,但您仍可以爭執對方設置管理有疏失,而本件對方可以主張過失相抵,所以一般會依過失比例來認定賠償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7 13:04

您好:

根據初步研判表,只是說明您自身亦有部分過失,對方可主張過失相抵減少賠償金額而已,不是指對方即無賠償之必要,且過失比例應送鑑定後始較明確,所以您仍可向對方請求賠償

Ghfkv 104-08-17 11:32
上週六颱風過後,鄰居以我家(空屋)漏水為理由,自己私自請鎖匠到我家開鎖,然後進入裡面,拍照後傳給我說是我家積水導致她的天花板漏水,要我賠償漏水損害的費用賠償我沒問題,但我現在手上有和她的對話紀錄和照片證明她進入我家的證據,大樓的監視器紀錄應該也可以調到,請問可否依此提告呢?又該以什麼名義呢?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直接告他毀損(看有無財物損害或鎖壞掉)及侵入住宅

他無權進入你家的

縱使是你家漏水也是一樣

但建議先收集好證據

比如說錄影監視器或與對方的對話錄音

證明他確實有進來後在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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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7 13:28

您好:

對方可能構成毀損罪及侵入住宅罪,建議保全手邊之證據,並儘速取得其他相關之證據,以待日後訴訟使用。

您好

對方可能構成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住宅罪,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前面幾位律師說明,補充提醒,即使我家漏水或積水,除非已經重大到危害居住安全,否則

對方都應先聯繫我方才可進入,故建議蒐集漏水情況"非"嚴重的證據,證明對方沒有正當理由

未經同意進入我方建物。

另外,侵入住宅罪為告訴乃論罪,務必於六個月內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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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quietness 104-08-17 11:31

各位律師您們好: 

想詢問的車禍理賠計算方式。

先說明車禍的經過:2015.05中旬晚上09:45~50之間,本人下班回程時發生車禍,當時接近一路橋,此道路至橋前無路燈,但沒想到有一施工單位在當時橋下施工修補橋梁,僅在通往平面道路的地方放置一個三角錐,此三角錐警示燈閃爍很慢且不是很明顯,等我發現時我已撞上三角錐,摔至橋上,膝蓋外傷,急診送至醫院時候,初判韌帶受傷,後來隔天我至另一家大醫院掛骨科,後續做了精密檢查後判定右膝前十字韌帶斷裂,因當下多處外傷嚴重,故醫師至七月中才進行韌帶重建手術。在受傷到手術這兩個月,我們並未進行項施工單位進行申訴,是在術後及相關後續費用出來後才透過議員向縣府單位申訴,縣府單位也通知承包商,目前取得初步研判表,內容為我本人未注意車前狀態。最近據悉承包商要來協調,故特地到此網站,想請教律師們,其理賠計算項目若依據初步研判表,是否等於對方完全不需賠償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可以送鑑定

因為初判表不是一個最終依據

而且如果沒有明確警示

對方是有過失

建議你可以請律師協助你申請國家賠償或談判協調

因為這是政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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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初判表如此記載,但您仍可以爭執對方設置管理有疏失,而本件對方可以主張過失相抵,所以一般會依過失比例來認定賠償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蔡 104-08-17 10:19

律師您好,

(詐騙背信案)

我孩子的前女友本(104)年5月在日本逾期居留,伊除向其友人借生活費外也無返台機票費用。伊向日本警方自首前,透過簡訊通聯(資料握有保存)信誓旦旦一定還錢,請我借錢給伊解決燃眉之急。我同情伊已經逾期居留不及早自首不行,在伊家人不理她,未還清友人借錢之前,無法離開友人家自首情況之下,我於本年6月間匯款2次共新台幣15萬元到她彰化銀行戶頭(我有保存匯款單),伊也都領出並順利自首買票回台了。

然而她回台後開始工作賺錢卻避不和我聯絡,她家人知道她的素行也對她無可奈何。對此,我除了在8月10日寄送存證信函給她之外,接下來可以利用簡易法庭提告嗎?金額也不大,我想不聘請律師,只自行寫提訴書並提告,這樣可行嗎。對背棄信義的人,我如果沒有動作的話,我自己就是鄉愿了。此外,我可以要求簡易法院扣押她彰化銀行的戶頭嗎?她當時曾告訴我她有定存如能回台將解約還錢給我。

她家在信義路5段,我看網路資料,要到她居住地的簡易法院提告,如果您認為可行的話,我就馬上寫訴狀。還請不吝提供法律意見為感。

1.可自行寫起訴狀, 重點在於借貸關係的證明

2.假扣押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逃逸之虞的證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7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Queeny 104-08-16 17:29
想請教律師大人,一般發生車禍已經不是我們所願意遇到的! 要花一堆時間與精力跑醫院、復健,心力交瘁, 自己受皮肉之苦,家人連帶受影響!整個生活步調全盤打亂! 對方駕車違規右轉,導致我騎車臉部著地,下巴軟組織受傷至今半年多,外觀變樣! 我是女生,尚未婚嫁,詢問過醫生只能做美容手術將下巴瘀腫塊割除! 才能恢復原本外觀形狀! 還有牙斷六顆,前十字韌帶完全斷裂,挫傷、閉鎖性骨折等等! 治療需要費用與時間!我沒有錢可以治療的話,可以先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嗎? 因為理賠金額無共識,難道我們就要自認倒楣去借錢來治療嗎? 難道窮人就沒有生病受傷的權利嗎? 前十字韌帶斷裂,目前儘管是手術開刀也沒有辦法保證會完全好,醫生證明說,無法久站與粗重工作,避免蹲、跪、走樓梯,偏偏我家沒電梯! 我30歲,外出公用廁所蹲式的都有困難,就是承受痛與不舒服的壓力變大了! 請問已經提告刑事責任,對方堅持沒錢賠! 接下來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要注意什麼? 對方當時是在執行勤務,要連對方公司一起提高又要注意什麼? 要如何防止對方脫產與對方公司脫產? 我自己也是一般百姓,沒錢請律師,也要自認倒楣嗎? 請民代可以嗎?需要注意什麼? 要如何能夠先申請部分的理賠呢? 等法院起訴後我又該做什麼?該注意什麼? 精神賠償金額界定很廣,該怎麼提出呢?又或者只能等法官判決嗎? 對方一樣不賠錢怎麼辦?名下就是沒財產的話,我們該怎麼辦呢?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6 17:46

 您好,

一、通常保險公司在理賠時,需要單據,不然至少要估價單之類的,除非您可以同意他們提出的和解金額。但一直拖下去也不是辦法,您還是依您的情況趕快就醫為妥,保留醫療單據以利日後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另外強制險部分可以賠償醫療部分,但必須是健保有給付的,甚至連回診的計程車都可以賠償,你要細心詢問保險公司。惟一般保險公司都喜歡一筆金額(全包)賠償給您,建議可以談強制險跟第三人責任險分開賠償

二、記得,檢察官起訴該案後,要盡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有些案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判決很快,就不能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了,只能另提起民事訴訟。缺點:要繳裁判費。另外,有些案子光偵查就超過二年,你的民事賠償部分務必在二年內提起,若刑案尚未起訴,也必須自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喔。

三、既然是在執勤時發生,刑事部分屬於業務過失傷害罪;而民事部分則得依民法第184條、191之2條、188條、193條、195條請求賠償。最重要的是民法188條連雇主一起請求連帶賠償,拿到錢的機率較高。但若仍擔心,可以聲請假扣押看看,但是要對方有脫產之虞。大概簡單說一下:民事賠償部分:所有有因果關係的醫療單據、勞動力喪失及減損、精神賠償等。

四、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要另外遞狀,雖知您經濟狀況不佳,但仍可以請律師代擬訴狀,自己開庭,仍可保障權益,費用委任律師處理一整個審級的案件便宜許多。甚至您現在也可以委請律師處理和解部分就好,讓律師知道您的情況,不一定要整件委任,不然您負擔不起也不是辦法。或者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補助看看喔。

 

 

你好:

傷害醫療請領部分可以向強制險投之保險公司請領,無須透過被告。 建議你還是委任律師出庭或撰寫書狀,以免權益受損。 若經濟狀況不佳,可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尋求協助,若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7 08: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對方公司無財產,僅能取得一債權憑證,故可考慮於對方願意給付且合理之範圍內和解,以求順利且迅速取得賠償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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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y 104-08-17 12:47

 

謝謝林律師耐心回覆! 先前調解時,已經提供薪資證明、醫療單據、估價單、診斷書給對方保險公司,但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理賠薪資部分,並提到所有醫療強制險會理賠! 問題來了,牙齒理賠強制險不是全部買單,強制險有它們的理賠標準,很明顯感覺就是對方保險公司在踢皮球! 遇到這種事情誰想要多賠錢? 我們沒有敲竹槓的意思!十字韌帶被完全撞斷的腿,一輩子都無法完全復原也是事實。

1.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加速開庭? 或是盡快讓案件落幕?! (不要告訴我是妥協不合理得賠償金額),難道一句話沒錢就可以撞死人不賠錢嗎?我們受害者已經夠倒楣了!

2. 請教假扣押要如何申請呢?(要先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告對方公司連帶責任) 才能提出假扣押嗎?

 3. 勞動力喪失及減損可以去哪裡鑑定? 需要備妥那些資料?

4. 一般這樣的案件是不是需要2-3 年民事才可能宣判? (我才有拿到錢的機會)

洢洢 104-08-16 12:12

查詢過相關建築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騎樓本身的定位。
上次颱風來襲,吹壞了我男友屋前騎樓的天花板,目前的問題是關於修繕費用,應該是要自己出錢還是由管委會出面處理?
騎樓本身的所有權是屬於我男友,但是考量到在集合住宅的狀況,騎樓都會被歸屬在公設的範疇內,我們使用騎樓皆未影響公眾利益。我們癥結的點在於倘若自行出資修理卻要將自己的所有地供他人使用,似乎有點說不過去。
希望可以尋求明確的法律協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6 16: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騎樓天花板屬於外牆,因此屬於公同共有的部分,管理維護責任屬於管委會

2、不過倘若上面設置的物品為私人所有,則該物品由設置人管理維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iki 104-08-15 20:54
您好,我目前任職航空業。當初進此公司時,公司有要我簽契約,需在公司服務滿三年,若因個人問題自行離職,得付訓練費用20萬,訓練費用賠償可因服務時間,逐日遞減。目前我已在此公司服務1年5個月,但由於身體狀況不佳,但又未能符合公司留停標準,故無法申請留停。目前正在考慮離職,但龐大的賠償金,實在難已消受。這陣子也因?車禍受傷,向公司請了很多天假,因而被公司記過處分,以致於被公司遣散,但公司卻要求我簽自行離職書,照樣要賠違約金。請問,因過被遣散,也要賠契約中的違約金嗎?有無簽自行離職書,差別在哪裡? 現在公司逼迫我簽自行離職書,賠錢走人,但我還未簽,這龐大的違約金,實在讓我負擔不起。 請問現在我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5 2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久任違約條款,雖然有一定的要件,但是國內航空業久任約條款大多是有效的。

2、一般而言,久任違約條款是不分如何離職的,除非符合例外規定。

3、建議您應該備妥契約書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5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量履行契約,否則仍有違約金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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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請先確認你是否是自願離職,若未被迫離職而是自願,雇主有權依最低服務年限約定向你請求償還訓練費用違約金,你可以主張違約金過高,請求酌減違約金,但法院因法律見解不同不一定會酌減。 若你是被迫離職,在釐清雇主是否具備懲戒解僱之事由前,切勿簽署自願離職同意書。請先確認你違反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之情節是否重大,若不重大,雇主無權解僱你,你可以主張僱傭關係存在,免負擔訓練費用違約金。 若雇主具備懲戒解僱事由,雇主讓你簽署自願離職同意書,則對你較有利,可以考慮簽署,並負擔違約金。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16 00:41

 方安遠 律師   答覆:

 

一、 因過被遣散,也要賠契約中的違約金嗎? 這要看契約有無約定,如契約未約定,原則上應該不用賠。我所看過航空公司關於地勤人員的勞動契約,裡面約定「服務未滿三年自請離職或因侵害甲方(航空公司)權益而解約」需賠償違約金,因過被遣散是否算是侵害甲方權益,可能有爭議空間。

二、 違反最低服務年限須賠償違約金的契約條款,某種程度上是剝奪勞工依勞基法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自由,因此法院實務上有認定為有效,也有認定為無效的判決,具體判斷上會視公司投入的成本與最低服務年限長短、違約金之數額來衡量該約款是否合理。此外,也有雖然認定約款有效,但法官對於違約金給予酌減之案例。

三、 有無簽自行離職書,差別在哪裡? 第一,前述是否須賠償違約金的問題。第二、自行離職,公司不用發預告期間工資與資遣費。第三、自行離職,不得請領勞工保險之失業給付。

四、 不論是勞動主管機關或法院實務,對於雇主依勞基法第11條或第12條解僱員工,向來採取嚴格的標準審查。依你所述,公司對你記過處分,以致於被公司遣散,但公司卻要求你簽自行離職書,公司這樣的處理方式有可能違反勞基法規定。如果公司是依勞基法第11條第5項規定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那麼公司須證明你不能勝任工作的事實,且應發給你預告期間工資與資遣費。如果公司是依勞基法第12條第4項規定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那麼公司須證明你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情節重大之事實,且公司應在知悉該事實之日起30日內,向你表示終止勞動契約。公司如果沒有踐行上述程序,解僱可能無效。

五、 如果你因身體狀況必須選擇離職,建議你可以先與公司協調降低違約金,大家好聚好散。

 

以上敬供參考,如有其他問題, 可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或約時間會談, 但請表明身分及稱謂。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公司這樣做是違法

如果資遣你就必須給資遣

且不能跟你要違約

而你自願離職就會有違約

差別在這邊

建議你先不要簽任何文件

律師協助你處理後續問題

並且請主管機關協助調查

這樣對你才是最有利

你這案子強烈建議要請律師

不要因小失大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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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iya 104-08-15 17:43

各位好,因為星期三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但因仍有許多疑問,故發帖詢問。

事故是如此發生的:

於6/10日時,家裡兄長騎機車上班,對方為自小客車於網狀線轉彎,兄長為直行,經好心人士所提供給警方的行車紀錄器中,很明顯地看到對方並沒有作任何剎車舉動,撞上後兄長連人帶車飛出去。

去到醫院看診,醫生草草診斷為挫傷,後複診時醫生表示:下次就不用掛了,但母親煩惱兄長傷勢,又再請醫生掛號,醫生表示一個月後再來,期間對方只有關心過一次兄長,並且是因為警方要作筆錄才應母親要求關心受害者的,事發當日甚至打電話給母親問我們機車有沒有保什麼險,其餘都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兄長也有到精神科去就診,診出長期性創後壓力疾患、急性壓力性反應。

一個月後到醫生處就診,才診出兄長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醫生表示粗重的工作要一年多後才能繼續做,但我兄長的職業是水泥師傅,這一年的時間便喪失了勞工能力,並且術後需要看護復健

手術期間有打電話給對方,對方表示:怎麼現在才要開刀?保險公司不是都跟你們談好了? 聽起來並沒有任何悔過意思,讓家人感到十分生氣。

因下周三要與對方談和解,所以目前我方是有列出:醫療費用看護費、財損、喪失勞工能力之賠償、精神賠償,但是不清楚喪失勞工能力之賠償及精神賠償該如何去估算,且因對方態度惡劣,也有想要提告之意,以上提供知悉,希望能夠給予我們建議,謝謝。

你好:

提告過失傷害罪情況會好很多,再持初判表現場圖向檢察官聲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以利求償

一、對方應該是有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的過失

二、對方可能會答辯[ 視覺死角] ,這個部分據我之前的研究,視覺死角的部分很難證明,而且有法官會認為就算有視覺死角,只要他開慢一點就可以除掉視覺死角,更多數的案件是以無法證明視覺死角為由駁回其答辯。

三、摸著良心,我覺得他是視覺死角才沒有煞車,真的故意撞都不煞車的可能性小一點,不過你們不需要去承認這個,因為如果對方主張這個的話他要舉證的。

四、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如果有要提告的意思的話請於六個月內提告

五、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不會因為刑事程序進行而中斷,就算有告刑事民事的時間還是要特別注意一下。

六、可以用傷勢來查判決來參考,這樣你就知道大概可以請求多少了。

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581號判決,也是韌帶斷裂。可供你參考。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5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小姜 104-08-15 16:41

第四次申請了專案居留被拒絕,第五次訴願決定書被駁回。

第六次準備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交行政訴訟,由於每次在臺只能停留兩周時間,所致無法出庭言辭辯論。

需要一位有律師執照的代理律師費用多少?

你好:

請攜帶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才能研判是否有委任律師辦理之必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行政訴訟案件代理人的部分,原則上需委任律師,若有委任律師到場,則本人原則上即無需再到場,至於報價的部分,仍需視您案情及承審法院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5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考量委任律師訴訟成本您是否核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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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anbb 104-08-15 11:19

律師你好,已經開完庭刑事的判決是否跟合不和解沒有關係呢?萬一他們開出來的價錢是我無法負擔的,是否不應該和解?如果去民事法庭他們可以要求我1500倍的罰款以及他們出庭的費用公司的損失35萬以上,不和解民事法庭真的可以求償到如此高的金額嗎? 這樣的賠償我真的是負擔不起,我該怎麼做才好呢?謝謝您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既然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則您可能會被判處易科罰金,至於民事損害賠償部分,當然可以爭執對方請求過高,以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5 22:21

您好,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後,法院會下判決,對方會提起民事求償

石小姐 104-08-14 21:03

律師您好,

現在有關於購屋繼承問題要請教您。

1. 我已婚,沒有小孩,未來也不會有打算生,我父母已去世,我有保壽險,

     我老公在我百年後可領到幾百萬的壽險金。但是我老公只有買短期壽

     險,僅到111年。
    我老公家有母親、大伯全家、小孩,未婚小姑。

2. 我們想要買房,因為我只是個SOHP族,我老公工作比較穩定,存款比我

     高些,所以他說願意負擔購屋費用與每月房貸。

     但現在問題來了,因為我壽險金在百年後給他,所以他說願意把房子

     記給我,但若是他意外身故,我是否能百分之百擁有他的財產與這間房

     子?
     若他母親尚健在,是否需要分他一半?或是分給他的兄弟姊妹?

3. 請問房子若共同登記我們夫妻兩,與登記給我,對彼此遺產繼承差異為

    和?

4. 如果我老公身故,我擁有該房產,我們無子嗣,是否可以以捐贈、過戶

    贈與的方式給他者?

(因為大伯對家庭很不負責任,老公不希望房子日後給他,或是大伯利用母親心慈,再轉一手到大伯那。)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動產登記為主,如果房子登記在您名下,就不是老公之遺產,您老公死亡時自然不會發生繼承問題。 如果登記二人共有,則老公的二分之一持分死亡時變成遺產,你們又無子女,依民法規定,由您跟他母親共同繼承,您二分之一,他母親二分之一,所以您的持分會變成3/4 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處分自己的財產,生前贈與當然可以;如果是以遺囑方式,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仍得自由處分,何況您看起來並無法定繼承人。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石小姐 104-08-14 21:59

 律師您好,

如果我們都無子女,我父母也去世了,他母親也去世了話,法定繼承人為誰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則繼承人為配偶與其兄弟姐妹繼承,並由配偶取得二分之一之遺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8-14 17:46

奶奶亡於102年05月01日,名下有一筆土地房屋(抵押權2佰萬)現值約6佰萬。 配偶及4位兒女仍健在,當月辦理遺產過戶完成。 其中一位繼承人有債務(約20萬)因無法支付遺產申報及過戶費用 故無將財產分配到他名下。 近期104.08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撤銷遺產分割協議 現階段為調解 我們應該如何處理? 共同繼承人是否有脫產嫌疑?

卡布 104-08-14 15:53

民國95年底因女方懷孕而訂婚,民國96年1月結婚,同年6月生下小孩,婚後就搬回娘家待產生子,從此前妻與小孩居住在娘家,不願意和夫家有聯繫及見面,雙方分居台北桃園兩地;民國100年10月協議離婚,但前妻卻不讓我和孩子見面,只要我支付小孩的教養費;因見不到小孩又要支付龐大的教養費,於民國103年3月向家事庭提出探視權和教養費的調解;事後兩個月,前妻又開始百般理由違反調解內容,使我懷疑小孩是否是我親身的子女,於是我私下拿檢體去驗DNA,報告為與檢體所有人是排除父子關係,因此我已經向法院提出否認親子關係訴訟,經法院裁定要求雙方親自至指定醫院重新檢驗DNA,經抽血檢驗報告確定是排除父子關係。

請問如何請求法院裁決前妻及小孩返還以下

1.支付給小孩的教養費用、醫療費用及人壽保險費用嗎?

2.結婚前因前妻說懷孕需要購車,冒用我的名字購車,已懷有我的小孩要脅,要求我支付貸款及稅金...等費用嗎?

3.訂婚及結婚所有支付的費用及聘金和新純金的金飾嗎?

4.法院經DNA鑑定判決確定小孩不是我的,之前我又常年被親友不明究理的責罵,對我十分不諒解,可以要求這些年的精神恐嚇賠償名譽賠償嗎?

5.如何先對兩者辦理假扣押財產以防脫產?

1.您已經提起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了嗎?

2.如已經DNA鑑定非親骨肉, 針對小孩子付出之費用可以不當得利請求之

3.冒名使用等事宜與小孩無關, 為您與前妻的金錢關係

4.精神賠償可要求, 但是需舉證且法官採信

5.如害怕對方脫產聲請假扣押

6.侵權行為的求償是2年, 所以要注意時效(得知非親骨肉)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4 16: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1)   可以,但是要有相關的憑證。

(2)   倘若是冒名的,本來就無須支付,後來我方同意,則要追償有困難。

(3)   因為懷孕結婚只是結婚的動機,故而因為婚姻所支付的費用,難以追償。

(4)   可以對女方請求精神賠償

(5)   起訴時同時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不過要提出對方可能脫產的証明及必須提供擔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先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再開啟後續之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4 16: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不當得利返還請求,可先嘗試錄音蒐集證據,請求假扣押對方之財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4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不當得利返還請求,可先嘗試錄音蒐集證據,請求假扣押對方之財產

aelan 104-08-15 14:00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1.已經提起否認親子訴訟,判決也下來了。

2.車子都是前妻使用,貸款是我幫她繳的,不能要回來嗎?

aelan 104-08-15 14:0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提起否認親子訴訟,判決也下來了。

2.車子都是前妻使用,貸款是我幫她繳的,不能要回來嗎?

3.既然當初是說懷的小孩是我的,所以我才訂婚結婚,那現在小孩不是我的,那這不是騙局嗎?為什麼不能要回訂婚結婚所付出的呢?

aelan 104-08-15 14: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已經提起否認親子訴訟,判決也下來了。

2.我有這些年大部分的匯款證明、前妻開的教養費證明、保險公司的繳費證明、車子購買申請書影本...等

Groot3 104-08-14 15:38

我是在104/1/9報名補習班,而現在八月多了,我想要申請退費,但是合約書上有一條規定是寫說[提醒:請於104年3月9日前,且實際上課堂數(含點數兌換堂數)未逾總堂數1/3時,提出退費申請,否則不予受理。],所以補習班的顧問跟我說因為這條規定,所以不能退費

可是我看了相關法規沒有這樣子的規定,而且總共可以上192堂課,我也只上了50堂課,所以照理說可以退費一半,然後他好像有規定多久內要上完,可是合約書我看不懂,但是我打電話消費者基金會說同時有限定時間跟限定上課堂數的話,法規就是要用總堂數去看,而不是總期間,所以照這樣來看的話我至少要可以退一半的錢。

還有,因為我是同時報名兩個課程,所以合約是算同一份,那樣的話我現在只上A課程50堂,但是B課程連開啟都還沒開起,那是不是可以A課程退費一半,B課程可以退百分之八十呢? 

桃園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第33條

三、實際開課日後五日內(含第五日),要求退費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
    開班依約應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八十。
四、實際開課日後第六日起但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期間內
    要求退費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依約應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五十
    。

乖乖 104-08-14 06:53

切   結   書

本人          (身分證字號:                 ),不同意對蘇迪勒颱風期間造成興祥街69號該面社區公共外牆磁磚剝落壞損進行修繕,若日後因該處磁磚剝落造成人員受傷、重傷甚至死亡及汽機車或其它物品壞損,本人同意共同負擔受到波及的人員全部醫療費用及汽機車或其它物品壞損修繕費用,且願接受法律制裁,恐口說無憑,特立切結書為憑。

 

 

 

 

 

具 結 人:              (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連絡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4 13: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修繕義務的部份,管委會或是其他共有人還是可以逕自修繕之後向各住戶收取費用

2、且日後真的發生意外,恐從過失傷害重傷等,提升為故意傷害、重傷害責任

3、故而,此切結書的內容並不妥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8-13 22:26

請問:

這次颱風很大, 我的汽車停在我家前面(透天厝,無紅線),

晚上時強風吹落隔壁鄰居4樓頂的採光罩(或雨遮,無防颱措施),

砸中我家屋頂造成我家瓦片飛落砸中我的汽車(採光罩無砸到汽車)

天窗破裂全車鈑金凹陷, 對方同意我牽回原廠維修 , 估價單出來後又說有折舊率的問題, 不願意全額理賠汽車維修費用, 我汽車車齡4年

請問板上各位律師及有經驗的前輩, 我主張對方全額理賠不行嗎?如果真的有折舊率的問題, 請問那是否有固定公式?鈑金跟烤漆有折舊的問題嗎?

補充:我家跟他家門口都有監視器, 也有當晚的影片

謝謝大家的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3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願意降低您的損失,建議應接受,即使提起訴訟,對方亦不建的需要理賠,即使理賠,也有折舊之問題,且花費之訴訟成本,恐比維修費用更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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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4 07:23

最近有很多類似情形,但問題都一樣,就是對方的採光罩設置、維護上是否有疏失而定。

另,您說對方採光罩打到瓦片,瓦片又掉下來打到汽車,其中的因果關係如何也是重點。

又,汽車修繕零件部分需計年限折舊,工資則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