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Chris 104-07-23 18:07

於5/1停紅燈後方機車追撞,兩次調解不成,該如何向對方請求賠償

經交通隊初判表,我方無肇事責任

我想像對方需賠償我車子估價單的八萬多及車禍期間的代步費用及車子因損毀造成的折舊損折

那我是需要寫訴狀給地方法院嗎?還需要附上其他資料嗎?

若不會寫可請律師寫嗎?費用大概是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3 1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檢附相關證物,並且提狀紙向法院請求,法院才有辦法做裁判。

2、費用的部分:目前是否已經提告刑事?可以來信或是來電洽商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3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小猴 104-07-23 14:09

最近老接到資產公司,打來說我有欠電信費用,要我付款,但那費用都是8年以上的欠費,因為那時還是學生,所以有些不節制

之前有在網上看過一些相關訊息,所以當他打來時,我也明確告知,已過追討期,但對方依然老打電話來,還說要提告

 

所以想請教一下,電信的有效追討期,到底是多久?

您好: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92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4 號有三說,初步研討結果適用民法第126條消滅時效為5年;審查意見認屬民法第127條第8款,消滅時效為2年。若請求權確實已罹於消滅時效,您可以主張時效抗辯不用償還,但是對方的債權還時存在的,致於催收人員態度不良,請向金管會或催收人員所屬公司、總公司反應,會依正式流程處理。

Jeter 104-07-22 21:12

我自去年底對妻子提出離婚訴訟.

主要因無夫妻之實及生病時未照顧我.詳細訴狀如下:.

一.  主張訴訟之標的: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以婚姻有重大裂痕為由,訴請離婚

 

二.  事實陳述:

1.            被告張妍羚與我游定承自民國90年一月結婚至今,行房次數平均一年不到一次.每次約她都有千百種理由拒絕我:你現在很髒,去洗澡.洗完澡他想睡.今天很累,大姨媽來,白天不喜歡,小孩子在家不方便,頭痛,肚子痛,全身有一點不舒服都不行. 2.             2012年1月份的某一個星期六,至今已經3年多.不僅是性關係,一些親密舉動,甚至連擁抱,都被他面帶厭惡地推開.即便從去年10月開始因此提出離婚訴訟至今,一樣拒絕任何親密行為 3.            .2013年三月某一個晚上下雨後在家樓下騎機車閃小狗摔斷腿,坐在地上不能動,連路人都會好心幫我撐傘,幫忙叫救護車.但當我跟她說我摔斷腿要坐救護車急救去了.他跟我現在外面下雨,他不想出門了.那次住院三天,他除了來拿走機車鑰,就沒來看過我 4.            2014年228動肛門廔管手術,開完刀不到半小時,他就吵著要回家,之後住院4天都沒來看我.術後2個月的復原跟包紮傷口,全都是我自己做,他連我傷口看都沒看過.術後我自己傷口都只能自己包紮. 5.            今年1月1號4天連假,我頸椎椎間盤突出病發,在家裡痛的死去活來,他丟下我一人,帶著小孩去台北玩4天. 6.            今年1月29號動頸部椎間盤突出手術,住了7天院,他除了動手術完當天在醫院睡了4個鐘頭(睡飽就回家),之後只來兩天各待不到十分鐘就走了,我家到醫院的距離,機車不到5分鐘,他都不肯多花一點時間陪我.我現在算年輕,住院不需要太多照顧,他就已經愛理不理,等我老到臥病在床,到時候更不可能會照顧我. 7.            今年農曆年假6天,我剛動完手術,他本來也打算帶小孩回他母親的旗山家玩6天,把我丟在台中.後來剛好他生病掛急診住院作罷.他住院期間我還拖著剛手術完的病體去醫院照顧他 8.            未盡母親之責: 女兒從小就容易生病.小時候易發燒,之後則是眼睛長針眼,發炎容易紅,加上遺傳性弱視,很小就戴眼鏡.牙齒長不好,從6年級開始做矯正.帶小孩去看眼科,牙科都是我帶小孩去的,常常我下了班,看到他眼睛紅的誇張,或是摸到小孩發燒很燙,我才匆忙帶小孩去看醫生.而他也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有一次,小孩在幼稚園老師就說他上吐下瀉,要我們下班帶去看醫生.他跟我說,約了朋友要出去吃飯,叫我自己處理.我帶女兒去醫院吊完點滴,弄得很晚才回到家.好不容易孩子退燒,剛睡著.他打電話給我說被搶,硬要叫我丟下小孩去警局接他. 9.            我母親在走之前在醫院臥床從民國98年10月到99年6月,10個月時間,他到醫院探視不到5次,這5次幾乎都是我開車拖著他去的. 10.        我父親前年7月20號住院到10月17號過世,三個月時間,他去探視不到三次.澄清醫院只不到5分鐘機車距離. 11.        金錢觀:認識他以來,他就一直喜歡負債消費.還沒經濟能力時,就刷卡買機車.卡爆了,我幫他還.之後結婚小聘加上婚禮禮金幾十萬現金,要用來支付裝潢及家具費用,他全部用刷卡付,說身上要留一些現金,沒多久現金沒了,卡債卻沒還.我那時候就用信用貸款幫他還清,以為就不會再欠了,沒想到三年內幫他還了兩次二三十萬的卡債.後來越來越多致我申請債務協商,總共要還120幾萬.從民國93年還到103年底才還完.之間薪水最少時只有3萬,扣掉還款1.6萬,小孩及家用,每月不到五千元生活,沒錢吃飯他從來沒幫助過我. 12.        2013年一月他卡又刷欠10幾萬,我要求他提出分期付款還清後,到2014年10月,短短18個月,又欠18萬多,我再幫他還最後一次.到現在卡債又欠超過4萬,薪水只有2萬多,每月卻有一萬的債務在累積,真是太誇張了 13.        個人衛生習慣:他現在藉病辭去工作在家賦閒.每天除了看電視,玩手機.甚麼事都不做,房間亂.吃完的東西,隨手丟在桌上.即使發臭長果蠅也不肯拿垃圾去丟. 14.        動不動就說房子是他媽買的,是他的.你不高興就滾出去.你們兩個甚麼時候要滾?最終無法承受他的精神轟炸,於今年5月被趕出去住,鑰匙也被要求還給他,無法再住在一起.

 

綜合以上的事由,希望法官大人能理解我在心理與生理皆已達無法再維持婚姻的地步, 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以婚姻有重大裂痕為由,判准離婚

三:雙方無共同財產.未成年女兒現在13歲,因原告我游定承有足夠經濟能力,身體可以負擔,與女兒感情良好,請求法官大人判決給我.並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新台幣一萬元

 

四.回應被告家暴控訴:被告對女兒教育從不參與;但每每女兒犯錯均大聲斥責,從小一直如此.為免女兒學到他的壞脾氣,多次要求他要好言相勸,凡事耐心教導,真的屢教不聽再處罰,而不是甚麼都不教,等他犯錯了再加以責備.但是,他總是不聽勸,而且對我加以挑釁,一再地說有本事你打我阿,有種你打打看.終致忍無可忍動手.第一次我把氣發在廁所的門,他再挑釁我才動手打他.之後即使他再挑釁,我也沒再動手,以致於女兒現在有樣學樣,一不高興就跟他一樣大吼大叫

出庭兩次了.法官都要求我要舉證,無奈這些不易舉證.請問我要如何補強?若不能補強,是否敗訴機率較高?我現在被迫遷出住所,是否會被他告遺棄?日後他要求我搬回去,並負擔他的開銷,是否可以拒絕?若勝訴是否必須與他分配剩餘財產?我有遺產一棟房子及兩百萬,另有一百多萬存款.

懇請幫忙解惑,不勝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2 2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規劃您的婚後財產,避免對方對您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次須提出證據說明離婚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以1052條第2項主張離婚,本來即有相當之困難度,若無法舉證證明,恐難以離婚,當然若無法離婚,即無小孩監護權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2 21:47

建議不要把全名打出來比較好唷!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我建議你找個律師協助你

已經走走到這狀況

自己硬拼不利於你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蓉蓉 104-07-22 17:23

在去年11月底發生車禍,直到七月初才申請調解。因本身工作繁忙,對方及保險公司的推托,導致延誤調解時間。第一次申請調解,對方沒出現;第二次賠償金額談不攏,第三次今天07/22,時間已超過六個月,是否能夠向對方提告

初步分析已研判,車禍肇事主因為對方全盤違規導致,我方則無任何肇事因素。車禍手臂直接被客車車輪輾過工作須搬重,導致工作已休假長達5個月;月薪三萬五,加上機車修理費用兩萬五千多。

總共加起來也達十餘萬,但對方保險公司卻說最多只能五萬..............

調解的委員在旁邊都聽不下去叫我直接告,收據/證明,這些都有了;可對方遲遲不肯讓步。

我希望能夠知道我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權益,可以提告哪些?可以提出哪些賠償等等

如有經驗或是了解的律師大哥大姊,請告訴我給我建議,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2 22: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已逾越刑事告訴期間6個月,只能提起民事訴訟

2、建議應該備妥相關單據、工作證明、薪資證明,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珍珍 104-07-22 13:50

您好:如繼承人乙在於遺產買賣後私自處置繼承人甲的財物時,是侵占行為對嗎?如今要追究此事卻突然生出遺囑指定繼承人乙是遺產繼承人,但是從未被告遺囑一事,而當時談話時也是被告知房產買賣後會平均分配,都有證據證明的,是否仍能以侵占財物下去提告房屋已經變賣,對方拒不見面,我只想盡快處理此事,無力支付民事訴訟費用,請好心的律師們給予幫助

補充一下  若遺囑中有錯字未註明和簽名,此自書遺囑有效力嗎?

 

 

您好:

建議您攜帶完整資料與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聯絡,會有專人為您服務。

珍珍 104-07-22 14:2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建議您攜帶完整資料與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聯絡,會有專人為您服務。

 

謝謝您的回應,我會詢問!

 

小萬 104-07-22 09:52

 

各位好,有個關於頂樓加蓋的問題想請教各位。 內文有點長,請見諒… 我一家住在20多年老公寓的頂樓加蓋,樓下則是住著親戚一家。 因為奶奶希望兄弟彼此能就近照顧,所以我父母剛結婚時就在大伯家樓上頂樓加蓋一間小房子做為新房。 樓下親戚家是親戚自己付頭期款&貸款買下的。 頂樓我家則是以親戚名義貸款一百多萬建造的(因親戚是公務員利息比剛出社會的爸爸優惠太多),但每個月支付貸款(支付給貸款銀行而不是親戚帳戶)的是我父母,親戚沒有出過一毛錢。 前幾年房價起飛後,親戚就開始陸續有些動作,表示他的雜物太多家裡不夠放,要求我們 把房子「還」給他,期間甚至還沒告知我們就擅自帶工人進入我家陽台施工(刻意挑我們沒人在家時開我家的門,事後還打算隱瞞,直到某天姑姑說漏嘴事情才爆發出來)。 爸爸不滿,和親戚吵了好幾次,親戚卻堅持我家是用他的錢貸款買的,所以是他的房子,而我們一家只是「租房子房客」,每個月繳的房貸則是「房租」。 但問題是我家都是我父母出錢一磚一瓦蓋起來的,20多年來家裡換過浴室設備和熱水器、 加裝採光罩,親戚知情卻是不聞不問,而因為在我們認知裡也認為房子是我們自己的,所 以也沒有要求親戚出錢。 一直到今天,親戚想吃下這個房子,才突然站出來大喊自己是房東,若這房子真的是他「租」給我們的,為何建造房屋的錢和所有的修繕費用都是由「房客」出錢,而「房東」卻 能坐享其成!? 由於我們家一開始就認為房子是自己的,所以也沒有簽下任何租屋契約,現在突然被親戚告知要求「還回房子」,爸爸的其他兄姐們也紛紛要我們搬出去還親戚一個公道。 (由於以上來龍去脈是我從這些長輩們爭執的過程中整理出來的,所以我知道他們其實都 很清楚事情的真相為何,但為什麼他們仍一口咬定我們一家人只是房客,這點令我百思不 解) 我稍微爬了一下文,大概知道頂加產權問題本來就比較複雜,不是屬於全棟公寓就是屬於 頂樓下一樓的住戶(這點似乎要依當初契約而定?),但我住的公寓鄰居們都是老住戶,對 於頂加產權屬於誰大家心照不宣,彼此客客氣氣,20多年來倒也相安無事。 雖然目前爭執還沒有結果,但因為爸媽已經上了年紀,每天爬樓梯上下沒有電梯的頂樓加 蓋實在太折騰,所以前陣子已買了間30多年的低樓層老房子,最近正打算搬家… 我想請教的是: 1、我頂加的屋子真的是歸親戚所有嗎? 若我拿得出當年父母繳貸款證據(存摺影本),即使是以親戚的名義貸款,也能主張房子屬於我們的嗎? 2、若不幸法律真的判定親戚是將屋子租給我們,我們是否有任何方法要求他償還當初建造房子和更換屋內設備的所有費用? 3、因為我們頂加並沒有蓋滿頂樓空間(房屋約佔3分之2,但不影響逃生動線),搬家後是否可以打開樓梯通往陽台的鐵門並鎖起房屋不讓大伯進入?(進得了對外陽台但進不了房子內) 住了20幾年的房子突然間沒了,爸媽當初辛苦還完的一百多萬像是丟到水裡,換來的是另 外20年的沉重房貸,但最令我傷心的是親戚的背叛…請各位幫忙…

因為對法律的了解不深,文章用語可能不夠精確,邏輯也有點混亂,還請各位不吝指教。

 

謝謝各位。


您好:

頂樓加蓋如果具備構造上、使用上獨立性,實際出資興建房屋的原始起造人會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權,只是您未依建築法等規定申請建照、使照,屬違章建築(形式違建或實質違建要看情況),依民法第759,在完成保存登記前不得處分所有權(讓與事實上處分權則是另一個法律問題先不論)。您父親若是原始出資興建之人,在房屋成為動產的那一刻就會原使取得所有權。 雖然貸款是用親戚名義辦理,若能證明有借名登記關係、原使出資興建之人等事實,不影響所有權的歸屬。 若判定是租賃關係,您可依民法第431條規定,在租賃關係終止時,請求償還有益費用頂樓屬於共用部分,您使用頂樓要符合法律、規約規定,您當然可以阻止旁人進入您的屋內,但是您無法阻止管委會、區權人依法行使權利,請求拆屋還地或回復原狀。

您好 

很遺憾您碰到這種情況,由於您的案情複雜且涉及房屋產權,攸關貴方將來是否能繼續居住之權益,

以及雙方費用求償問題,因為法律分析精準度仰賴詳細審閱資料,為避免判斷錯誤影響貴方權益,建議備妥資料尋求專業律師諮商協助,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貴方可在臉書留言、發訊息,或者直接致電、發電子郵件方式皆可。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 / 0920-917-920

陳先生 104-07-21 22:39

請問如果是在網站重複填寫不同資料索取吃喝或是保養品試用品,可是商品送達時有交付幾百元的費用,這樣算是為造文書嗎? 謝謝。

Jessica 104-07-21 17:32

園區承租臨時機車停車位給我們公司,每個月要付租金跟清潔費用,臨時機車位設置在園區道路邊的水溝蓋上,某天公司同事牽機車時發現機車被撞壞毀損,經向園區管委會反映,因為該地方沒有裝監視器,故無法知道是誰撞壞,每個月有繳管理費,卻無任何保障,是否有求償方法?另機車停車位設在園區道路的兩旁水溝蓋上,是否合法可承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1 21: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契約訂有約定,否則倘若該管理費用並不高,則不論名義上是什麼費用,其本質只是停車費用,不負保管責任

2、倘若停車場有對外營運,則必須向縣市政府申請,否則就是違法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FAT 104-07-21 00:41

背景:父親過世,遺產糾紛,目前建物為母親所有,順位繼承是長男,建物的土地為母親與兄弟姐妹共同持分

現況:兄弟認為供養父母30年,且自認(確認非事實)家中重大支出皆由兄弟支付,因遺產分配不均(法院判決土地共同持分),要求分攤30年間兄弟共養之扶養費用,金額近四百萬,要求姐妹攤還給予兄弟。

階段:兄弟提起訴訟,家事法庭通發調解意願通知。

訊息一:兄弟提供之扶養費用說明僅以大略年限概算,無其他證明,母親年事已高,過於詳細情形已無完整印象,但在給予扶養費用情形並非兄弟所述,在前些階段至今無給予扶養費。

訊息二:父親過世原因為罹患癌症,期間醫院接送、臨時照養問題大部分為姐妹照護,且期間費用無上述所說由兄弟支付。

訊息三:母親與兄弟關係不良,長男破壞建物中的物品,使其目前居住的母親有其不良影響。

訊息四:父親尚有ㄧ筆定存100萬元在銀行繼承人之間未取得共識所以尚未領出。

問題1:在調解中,姐妹應提出哪些具體事項較為有利?

目前有提到申請通話明細(因母親與姐妹互動良好,且叫的動),可為一證明?

破壞後的物品照片,該怎麼去運用?

問題2:關於扶養費問題,調解上姐妹該如何論述訊息二、三的觀點,並要求其訊息ㄧ的証明?

因準備要去調解了,雖然有ㄧ次調解的經驗(遺產持分),但是想要知道能怎麼做會比較好,網路的東西有點亂,有點迷糊,所以整理一下來這裡詢問,謝謝各位專業人士了。

您好:

您可以爭執兄弟並未代墊扶養費,請兄弟提出代墊之證明。其次,子女均需要扶養父母,所以兄弟僅能請求代墊部分之扶養費。其三,代墊扶養費以不當得利為請求權時消滅時效可能為15年或5年(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236號判決)。 最後,配偶兄弟姊妹都有繼承遺產之權利,不要讓您的權利睡著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1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可均予以否認,請求對方提出證據證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1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可均予以否認,請求對方提出證據證明之

JARVIS 104-07-21 00:16

你好

當初與房東簽的合約條款是寫每月水電費預付500元(電費如有超出用量部分則另計分攤),合約102年簽一次,103年又續簽一次,一直以來房東也沒跟我收取水電超出的費用,卻在今年要退租時才提出這兩年的水電費超出預付金額,說要以押金扣款。想請問這要如何解決?(另外電費部分房東也無獨立電表,兩年租賃期間房東也沒有公開告知每月水電費用量)

沈恆 (沈律師) 104-07-21 02:14

您好!

既然有約定超出的部分要另計分攤,房東是有理由請求的,但超出的具體金額及分攤方式房東應負舉證責任,若無法證明您就可拒絕給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7-20 21:35

你好,我想請問有關教育訓練契約的問題,我上禮拜去參加園所的教育訓練課程,並簽訂了合約,因為我簽訂合約後前去工作,覺得不適,所以想違約

合約上內容說明權益與義務有提到:

教育訓練時間為:99年8月1日~100年9月31日(此為假設日期不是真實日期)

雙方未完成簽訂教育訓練契約者,甲方只給付乙方基本工資,乙方不能享有甲方所提供知各項福利獎金。

雙方完成簽訂教育訓練契約契約完成生效後,若乙方於教育訓練契約服務時間未滿而離職者,需賠償甲方兩萬元之教育訓練費用。若於一個月前提出離職申請及甲方找到職務代理人員完成接受任務,賠償甲方一萬元之教育訓練費用賠償金額需用現金賠償完成,若不足得逕行自福利獎金扣抵。

契約終止:乙方因故需提前離職時,需辦妥業務交接離職手續。為領薪資將不從銀行轉帳,乙方到園發給以現金。並終止教育訓練契約

問題是:我並非於8/1就到職,我8/16到職參與訓練,且未繳交新進員工報到應繳資料(包括基本資料表、照片、印章、學歷、體檢表等),而應繳資料上方又有一行字說明:"以下所有證明文件請於第一天上班日需全數備齊,並繳交主管,方可受聘為正是教職員工。"(可是我已經到職兩日了,甲方並未催促繳交所以還未繳交),且我實際上班到現在只有兩天(不含前一天職前訓練),如果此時說離職,需要賠款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0 22:5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契約內容沒問題,除非您受到恐嚇或威脅而簽立。 2、倘若確實已經接受教育訓練,則不論正式上班多久都算是違約,都有賠償義務。
阿賢 104-07-20 20:33

各位專家您好:

  太太四月份從巷子左轉被一台幹道直行的機車撞到,由於太太上顎有做假牙三顆,車禍造成破損,後續去了兩間牙醫診所就診,一間診所說無法復原而且不敢處理請我們轉院,另外一間也說無法復原,處置方法為再拔兩顆,然後植牙三顆假牙兩顆,一共做五顆共22萬。

  今天第一次調解,對方找保險公司人陪同,全程都由保險公司跟我們談,態度很差,而且對方診斷證明也沒開,就開始說車禍造成十天無法上班等等要我們理賠,而我們只把假牙的部分說出來,他們就說不能接受就不談了。

我想請問的是

一、假牙的部分強制險不理賠,但是我們有兩間醫生診斷證明,不是我們不願意裝假牙,而是無法裝,是否能申請理賠

二、我們要賠償對方七成,對方要賠償我們三成,那強制險不足的部分,是否能跟對方求償?(包含一個月的休養跟機車維修費用等等)

三、假如真的上法院,就植牙的部分,是否能按照醫生診斷的跟對方申請理賠,因為按照法規是恢復原狀賠材料費用,但現在是無法恢復原狀,所以只能植牙,勝訴的機率高嗎?

  煩請各位先進指點,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0 21: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因為就雙方可以請求賠償的金額必須依據過失比例各自負擔。

2、肇事責任釐清之後,雙方可以各自請求所受之損害賠償

3、賠償的部分,不論保險是否理賠都可以向對方求償,至多只是由保險公司實質負擔。

4、植牙的部分,只要有醫師診斷證明即可,倘若對方仍有爭執,進入訴訟程序之後,再行?含查。

一、如果你已經鑑定過了之後才會知道過失比例。二、就算是鑑定過失比例,並不是說你一定賠得比較多。如果你的損害是一千,對方賠三成也有三百,如果對方的損害是一百,你賠七成也只有七十,這樣算是簡單的比諭了我想你應該懂。三、過失傷害部分你太太六個月可以告對方,如果對方也受傷的話他六個月也可以告你這邊的駕駛。四、要綜合判斷才能評估,通常我會查判決給我的當事人參考,查的過程中當事人就會慢慢形成他關於勝負的想法。我是覺得這樣比較科學。並不是因為我是律師所以我說的就是聖旨,而是因為我查到的東西足以說服我的當事人。

還有就是我不知道為什麼手機怪怪的,一直以為沒有上傳成功所以傳了幾次,但我又不知道怎麼刪掉…所以不是故意回答這麼多次的…請諒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一、要具體鑑定後才會知道過失比例。

二、當然你可以查詢判決先大致了解一下類似雙方的過失狀況可以請求的比例為何。就算是相同的情節,在不同的法官眼中還是可能會有不同的過失比例的,這個要先跟你說一下。

三、並不是說我方的過失比例大賠得就比較多。

四、依假牙為檢索條件查些判決來參考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一、具體過失比例要看鑑定結果,及法官怎麼看這樣的鑑定結果。同樣的車禍在不同的法官眼中可能還是會有不同的過失比例。

二、並不是說你們這邊的過失比較大就賠得比較多。如果你的損害是一千,對方的過失就算只有三成也是要賠三百,如果對方的損害是一百,就算你的過失有七成也只要賠七十元,這樣比喻你應該懂。

三、可以查一些假牙的判決來參考。

四、具體勝算還是要看證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1具體過失比例要看鑑定結果及法官怎麼看這個鑑定結果. 2就算你的過失比例比較多也不表示你賠得會比較多,例如如果你的損害是一千萬,對方的責任就算只有一成也有一百萬元。3可以查一些假牙的損害賠償的案例來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0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0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0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kimi 104-07-20 17:44

小孩父母因工作因素無法請我幫忙照料周一~周五,但也都周六才來帶回,

簽訂保母合約時對方已知曉我沒有保母執照也就幫忙照顧,而簽合約之前

我有提醒是否依月份算保母費用,對方堅持要以日計價六日除外,但每月有大小月之別,天數自然也不同, 一個月有四星期,六日共有八天,對方將假日算成十天

然後以一個月30天去扣掉假日的十天, 其餘20天就是我幫他照顧孩子的天數,

有天和朋友談天時聊起朋友說這樣不對我才急忙告知, 我幫他帶小孩的天數怎麼算都不止20天,所以我要求他補天數的差額對方說好,現在反悔說我坑他的錢

我可以怎麼做?

另外合約內容上有說停止合約小孩自行帶回照料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但今日對方沒有事由的將小孩帶回, 我又可以怎麼做?

感恩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7-20 17:59

建議向縣市政府的勞動主管機關,例如勞工局,申請調解

 

APPLE 104-07-20 12:27

台灣人到泰國當ATM車手被抓,在休息時被抓,不是以現行犯抓到?但身上應該有物證卡片,當下被抓後會泰國警方抓去哪裡居留??  判決多久會下來??

2015/07/17晚上打電話告知家人說被抓後,就無消息,如果知道國人是否安全?? 家屬可否去探視??未婚妻有在此限嗎??   如要判決   是要判多久??

在台灣執行還是泰國執行?  國人是初犯  無前科  !! 

如在泰國執行  可否引渡回來台灣執行??   畢竟國情大不相同?對受刑人來說 這是一個很殘忍的考驗,尤其他還年經!!

試問  需要委託律師跟其他相關的費用是多少呢??

為何第一時間駐泰相關並無通知家屬??而是犯罪者自己用賴打回台灣呢???

這是否有違常理???

您好:

依律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規定,旅外國人遭拘禁實時,可向駐外館請求協助,您請直接向台北駐泰國經貿辦事處聯絡。

Kyoko 104-07-20 07:45

 

請問如果要申請持分甲建土地強制分割 , 要到哪裡去申請 ?

申請費用大概多少 ?

申請強制分割 , 大概多久能分割 ? 會不會要好幾年呢 ?

謝謝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共有人可自行協議分割方案,如果分割方案無法無法達成共識,您可至土地所在地法院訴請裁判分割,時間長短須視共有人對分割方案爭執強烈與否而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海星 104-07-19 17:13

目前懷孕7週,丈夫說對我已無感情,逼我去墮胎後要離婚婚姻關係中丈夫曾有2次出軌,之後我都選擇原諒),離婚他不爭取兒子的監護權,(我們98年公證,99年登記,已有一子不足5歲),請問我有哪些權益可爭取?有哪些補償費用可請求?孩子日後的教育費與撫養費用該怎麼辦?如何得知丈夫名下是否有房子土地?若真的要拿掉肚子裡的孩子,我能否請求人道及道義賠償離婚與墮胎的程序該怎麼走?是否有先後順序?要保留哪些相關文件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9 2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7個月,應該已經無法人工流產,不但違法且對母體也不好。

2、您可以去國稅局、地政事務所申報資料及動產財產資料。

3、可以協議離婚,並且就子女扶養費、贍養費等約定,否則就只能透過法院裁判離婚

迪迪 104-07-18 10:14

上個月我幫我爸繳了一次酒駕金額為22500(因為沒繳會被關 而且他是騎我的機車)

前幾天他又酒駕 酒測值為0.19 機車被扣押(一樣是騎我的機車= =)

回來我拿罰單去檢理站問 專員說 短時間再犯 所以金額為90000元(天阿 我怎麼繳= =)

我想請問 如果沒繳 我的機車後續會被拍賣 那我的信用會有影響嗎?

例如被扣薪水 財產之類的! 還是會有什麼費用加在我的身上= =

因為我也沒那麼多錢幫他處理這麼大的金額 車子我只能放棄

而且我爸累犯 說也說不聽

因為車子是我的名字 會不會有什麼麻煩

請大大幫小弟解答 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8 1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罰鍰沒有繳清,則無法取回該車。

2、至於會不會被送強制執行,應該是看罰單是開給誰,倘若是您的父親,則與您無涉,只有保管費的問題。倘若是開給您的,則屆時可以送行政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椅子 104-07-17 14:48

律師 您好:     

       我現年為19歲,一周前雨天停紅燈不注意我發生一起小追撞意外,而當時車輛無損害,被害人(約60歲)當時看似也無恙只瘀青,還叫我別報警我吃虧(說了4x分鐘,說沒怎樣),私下和解就好,所以雙方只留資料。然而,事後卻以說檢查脊椎重傷為由(說自費X光骨科就診,我並不了解實際如何),不斷出言恐嚇說,"如果報警"我會吃上傷害罪官司負起龐大費用...等等,並暗示報警對我不利吃虧,會付龐大的醫療費用。最後說我缺乏反省,還寄2封信件來我家,說明我缺乏誠意(家人也已道歉)並和家人說,雖已道歉但他重視道德誠意和忠誠度,現在看家人應該如何表示(暗示要錢)。... 我認為他是故意不報警,因我有車險他卻不如此。

      請問,據LINE他能夠證明我和他有事故,他有說原諒。但如今反悔無報警無證據,他如何舉證傷害是和我有直接關係(當下勸就醫他說不用,他事隔一天才就醫)? 他不斷傳"若報警我會如何"訊息,是否構成恐嚇罪? 當下無報警只剩訊息對話,他一直言語騷擾還寄信,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 置之不理,等他舉證? 打官司我勝算多大?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若對方對和解金額認知差距過大,建議您可等對方提訴訟再說,畢竟對方仍須證明其所

      稱傷害與您有關。

2、對方稱若報警,您會不利等語,恐已涉犯恐嚇罪,建議您可蒐集相關證據以便日後訴訟

     需要。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文城 104-07-17 14:35

有很多的小糾紛 爭議金額也不過1萬~2萬  但對方不還錢 自己又吞不下這口氣  但自身不懂法律 也無時間出庭 請問一般的律師事務所 是否有提供 酌收費用 然後派出法務助理 來幫人打官司? 例如告訴代理人 或民事訴訟代理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7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nancy 104-07-17 11:15

請問一下,我家孩子在6月份騎機車因未遵守兩段式左轉而與他人發生車禍碰撞事故,對方是直行,也因為沒有看見我孩子的方向燈而從我家孩子左側直接撞上,雙方人車都有損傷,我們受傷得比較嚴重,但是我們自知理虧,因此在事後一直都有與對方連繫要寫河野蔬,及相關賠償的問題,對方車輛維修費用已經賠償了,還說我們只有強制險要怎麼寫和解書,似乎執意要從調解委員會解決,但是肇責鑑定是雙方都有過失,我們也有表示誠意要給對方一個紅包來補貼工作損失,可是看起來對方好像想訛詐,有甚麼方法是可以讓我們的損失跟傷害降到最低的呢?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7 14:23

肇事鑑定既然認為雙方都有肇責,則刑事上通常也會認定對方構成有過失傷害,所以雖然自己有錯,但在對方也有錯的情形下,適度以鑑定意見與對方施加壓力,或可有助於和解進行。

kiki 104-07-17 11:13

各位律師們好:

公司是經營保養品製造買賣,販售模式採經銷與店面,在公司官網與客戶協定上皆有告知,不得在網路上販售公司產品,惟經查證仍有不少在拍賣網站上,私下販售公司產品之行為,因此市場價格已被嚴重干擾,造成許多客戶對公司客訴,無法保障他們的權益,故想請教律師,對於未經同意在拍賣上販售本公司產品之賣家,是否有法可提出警告,如寄存證信函,律師信等有法律威嚇作用,並想請問如請律師處理這個部份的費用是多少(可含前端把出警告作業,及後續提告之類費用一併報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客戶若與公司簽約不得私下販售公司產品,事後卻於拍賣網站販售行為,已構成意圖為

      自己不法之利益而違背其任務之行為,可能涉犯背信罪嫌。

2、若要警告對方用存證信函律師函均可,只是律師函是以律師名義發函,通常對方會比

      較慎重,至於發函費用律師收費不一,建議可詢問看看。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阿和 104-07-16 20:12

律師你好,我在去年11月時購買了一部本田的新車,從牽車回來之後車就不斷的有一些小毛病,每次回去原廠進行處理後回來沒多久又要回去處理別的或是之前處理不來的問題,之前有向對方提出要退費的要求,但對方卻說可以先修看看如果還是修不好的話要退再談談,最近我受不了向對方提出要退貨車輛配件的要求,但對方向我提出了等比例原則說使用到現在如果要退費的話又要扣除我這段時間使用的費用沒辦法退全額喔,請問這樣合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6 21: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因為賣方所出售車輛有瑕疵,我方可以依法主張權益,倘若因為瑕疵一直無法修復,要求解約,要求扣款並不合理。

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6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後,若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逼,建議先向消保官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和 104-07-19 21:33

 感謝各位律師的回答,近期會在跟對方協商以找出解決方法,如有任何疑問會在與各位律師諮詢,非常感謝。

小韓 104-07-16 16:23
104年6月1日至桃園大同路學x電腦詢問電腦相關課程,當下業者表示他們是與政府立案配合,要求我們先填寫並留資料給政府審核是否可申請較優惠價格的補助,但當下有表示只是想先詢問課程,還沒有確定是否要上課,業者表示只是先填寫資料讓政府那邊審核是否可有優惠補助,到時候如果申請成立但因個人因素不上課也沒有關係,業者表示只先收取200元幫我們送件審核的費用,如果確定通過我們在繳交確定上課的900元報名費,且業者也有給一張電腦性向測驗要我們填寫後傳給他們,連同資料給政府那邊,當下我就簽了他們所謂的契約書感恩信用卡授權書,但是我也有在三確認只是想詢問課程為什麼還要寫到信用卡授權書,業者說我們要確定你的信用是否正常並且也要一併把這些資料給政府審核確認我們是很有意願想上這個電腦課才能申請到補助,於是我當下就寫了這些資料,在隔日6月2日就收到簡訊通知說申請的補助通過了,要我們到桃園分校排課及補繳900元報名費,過幾天有接到學x電腦小姐打電話來詢問市府確定要上課,當下只回應了還在考慮中,小姐也沒有告知當時6月1日簽的是正式契約,如果沒有要上課就要趕快到他們那邊辦理,不然超過審閱期就算是正式成立契約,當下只覺得當時只是詢問課程,也沒有繳交完整報名費、沒有回傳電腦性向測驗卷給業者,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當月信用卡帳單就發現有2000元的學x電腦分期收費,所以我在6月26日就到桃園學x電腦表示我沒有要上課並要求退款,但他們卻表示已經超過審閱期契約已經正式成立,當下很錯愕覺得我既沒有回傳他們要求的電腦性向測驗也沒有繳交他們所謂的報名費,也沒有被告知其實6月1日所寫的就是正式契約,只得到他們的回應是說:你自己寫的契約都不看嗎? 但是在當時我也再三詢問了他們也沒有說明清楚,6月26日當天小姐也表示他們還要先經由公司那邊確認才能退費,所以要我等7-10天等他們電話通知再去辦理退費,所以當下小姐只給我寫了一張課程異動的申請書就叫我等他們通知在過去辦理。 等到104年7月14日依然沒有電話通知,想說也超過他們說的7-10天了,於是14日就自己打電話過期詢問怎麼都沒有消息沒有電話通知,業者才表示那你隔天再來辦理,104年7月15日我帶著當時所有文件去辦理退費,業者表示審閱期是常識而且白紙黑字寫了問我們自己為什麼不看,當時也表示只是去詢問電腦課程而且也說填寫那些資料是要給政府審核是否能夠申請補助方案,並不清楚當時所寫的就算是正式契約,覺得業者根本刻意不告知,而且口頭一直避開說明事實,覺得自身權益受損,雖然確實是寫了契約信用卡授權書沒有錯,但當時就是因為聽信業者說詞說是要給政府審核是否能用補助方式優惠價格49800元來上電腦課程,所以才寫了那些不知道是正式契約契約,業者也態度強硬表示是我們自己不看清楚,說現在不上課就是違約要付違約金,覺得很誇張根本沒有上任何課卻要背上違約金,當下想說算了賠錢了事,卻得到業者回應說因為當時契約上寫開課日是6月11日,我辦理是7月15日已經超過開課日30天所以要付24000元的違約金,覺得很委屈我根本沒有上他們任何課程卻要付24000元的違約那麼多,業者表上他們就是照合約走,但是真的覺得很不合理?我也只是被他們的說詞所以才寫了那些紙張,沒有上任何一堂的卻要付24000原的違約金,真的覺得很委屈自身權益也受損?雖然到最後業者有表示把24000元的違約換成課程給我,但那畢竟不是我希望得到的結果,我希望的只是退費,而且我覺得我在6月26日就表明沒有上課意願要退費,卻拖到超過他們所謂的開課日30日後都沒有通知,覺得業者也是刻意拖延造成違約。 我在7月15人已經簽了信用卡分期終止書,但是因為要付24000元的違約金所以還是會持續扣款至12期繳完24000元,但是覺得真的是被業者說詞呼攏了才會寫下那些契約,而且業者完全都沒有說明清楚只是咬死我們因為簽了字就必須付費而規避事實,沒有告知清楚也刻意拖延時間造成無法全額退費??我也不希望是業者所說的方式換成課程來上課,只是單純想要退費,都完全沒有上過課,就只能這樣付一半的違約金嗎?
lovelyJJ 104-07-16 11:00

你好,因為4月18的時候,老公騎摩托車載我,在汐止河堤道與一台貨車會車,對方載鋼架,撞到限高架掉下來砸到老公的左手,造成小指頭與手掌連結處骨折,以及手肘外傷、胸口挫傷

我們預計4/23要去日本自助,18號那天是去採買日本行要用的東西。

日本行相關的機票等全數臨時取消,當然被收取了6000多的手續費。

車禍後一周我們都恢復上班。

老公因為手指植入鋼釘,我們住汐止,且他是在內湖堤頂大道那邊上班、心裡又有點陰影;無法在上班時間搭擁擠的公車或捷運,沒有直達的公車到達公司,所以近一個月時間搭乘計程車上下班。

將近3個月了,目前都還持續復健當中

除了計程車券沒有每趟全部都要到、復健還無法預估次數之外

其餘因車禍而產生的費用都有收據。

我老公是做行銷工作的,加上因手受傷而無法雙手打電腦做文書作業,然後疼痛造成精神上的耗損;

除了實支實付的單據,原本也有預估精神賠償

總共14萬

6月中時開過一次調解會,

開車的是一位20出頭的小弟,後來知道他僅持有一般車駕照,卻被老闆指使開貨車保險公司因為他等同無照,所以不幫理賠

老闆開調解會的時候不看單據,僅說最大誠意就是支付一萬五給我們。

叫我們去提告他員工。

他說反正易科罰金也不過罰幾千,違規的錢也繳了

到時候我們連一萬五都拿不到!

請問除了刑事過失傷害罪,還可以順帶提告民事賠償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先提刑事業務過失傷害罪之告訴後,再於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肇事者及公司連帶賠償您所受損害,除了可節省裁判費外,也不用怕肇事者本身無資力賠償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您陳述之事實,如果駕駛人有過失(送交通鑑定),刑事上可能成立業務過失傷害罪,最重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上可能成立侵權行為,您可請求駕駛與公司連帶賠償,範圍包含醫藥費、就醫車資、停業損失、旅費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實際項目及金額由法院判決之。 程序上,業務過失傷害罪屬告訴乃論,須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侵權行為則須在2年內起訴,建議可先告刑事,等檢察官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訴訟,可節省民事案件之裁判費求償金額之1%)。 當然,能達成和解最好,畢竟訴訟一開始,勞民傷財,曠日廢時,且法院判決不確定性太高。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7-16 11:54

您好:

1、依您陳述之事實,當然可以於告訴刑事過失傷害後,於檢察官起訴後,立即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如此可省下裁判費,亦可避免糾紛處理曠日費時而仍拿不到該有的賠償

2、民事上依民法第184條和188條之規定,您可主張駕駛與公司應負連帶賠償責任,範圍包含醫藥費、就醫車資、工作損失、旅費損害、精神慰撫金等,皆可向駕駛與公司求償,惟確切賠償金額仍由法院審酌之。

3、另依目前實務見解,雇傭關係係實質認定,而不以是否有簽勞動契約或勞健保而認定之,故只要本件有實質雇傭關係,公司即難以脫免民事責任

lovelyJJ 104-07-16 13:15

 謝謝熱心的林律師、曾律師、王律師迅速回覆~~!!真的非常感謝~

已有取得初步判定表,對方100%肇責~

且不知道是否因為規避責任,之前開調解會時

對方老闆說肇事員工已經不是他的員工了

但我有詢問老闆,那4/18那天,員工是否為他的員工且幫他工作~

老闆說是

這部分有錄音存證。

昨天打給那位員工,他也說他離職了~

只是很擔心老闆這麼有把握而且態度極差,是因為他想規避所以把員工辭掉

我們就無法連帶公司一起求償了。

再次感謝律師們的熱心回覆~。

一、旅費損失的話有判決認定不能請求,理由是認為這部分沒有因果關係。

二、可以多查一些判決來參考。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四、如果是要提刑事附帶民事起訴要檢察官起訴後才能提。如果對方有雇主的話也可以請求雇主連帶賠償,這是依民法第188條規定。

五、如果對司機和解的時候沒有免除老板的責任的話要寫清楚,不然依終局負責人理論你跟司機和解可能後續就不能跟老板請求了,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

六、如果是談調解的話建議把保險公司也拉進來一起談。

七、有的人會脫產,如果請求的金額稍大的話建議可以先辦假扣押再做起訴,這個部分有擔保金的問題,是否要辦假扣押請考慮。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小人心 104-07-16 09:23
應?一位日語家教,多次反應教學問題?他在救國團上同一課,上一課一小時而上我的同一課是9小時。請問律師們該如何提告?目前在跑調解委員是否可訴求精神賠償與教學費用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6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雙方沒有約定課程大綱,也沒有約定賠償,則至多只能要求終止契約,並且退還已經付的費用,拒付應付的費用

 

small911 104-07-15 22:35

請問我在奇摩拍賣看到一隻i6 plus 2手手機18000

賣家約我私下交易    因手機sim卡不一樣    所以大致上只看外觀

回到家發現手機使用程式都跑出需輸入帳號密碼

爬文後才發現手機的雲端程式(i cloud)防盜鎖是鎖住的(功能受限制)

詢問賣家堅稱忘記密碼叫我自行處理

一般二手行情18000    被鎖的手機約10000且沒什麼人敢買怕贓貨

後來跟賣方恰談後賣方願意幫出一半的解鎖費用

我就馬上上網找尋解鎖資訊,結果發現費用約6000-8000

這樣算下來我自己要付3000-4000....加上自己原先的錢都可買一隻新手機

在跟賣家詢問是否可退回或是折價給我

賣方不回應只好跟警方報案,但警方建議先自行評估要告對方什麼

請問這樣有什麼方法能處理?

告對方一定要請律師

律師大約多少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5 23: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只是單純的消費糾紛,除非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對方有意欺瞞手機被鎖的事情。

否則雙方既然已經另行約定開鎖費平均分擔,則也沒有所謂的損害賠償可言了。

建議您再不清楚不應該輕易與他人達成協議。

small911 104-07-15 23:1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只是單純的消費糾紛,除非您可以提出 ... (恕刪)

感謝回覆

再問這樣如果我以同樣方式在網路正常拍賣手機

在對方也沒詢問的情況下賣出就沒有我的事情?

這樣不會怪怪的嗎?

就跟買鎖忘了跟賣家要密碼解鎖(已交易完成)

賣方不給密碼也沒關係....那買要幹嘛(無功能)

因為我約賣方一同解鎖~對方不方便

叫我開收據跟他請錢(我怕解一解對方又不付)

所以我現在只能花錢解鎖跟對方要另一半費用?

如對方不付在告詐欺嗎?

 

 

 

茶葉蛋 104-07-15 20:06

我男朋友是跟前妻協議離婚的,兩人育有一子

離婚協議書僅註明監護權歸男方,扶養費與探視權均隻字未提

小孩出生後就給親戚帶直到103年6月開始我們帶回來自己帶

給親戚帶時我們一樣每個月有給親戚保母費,後因保母說小孩大了要跟父母所以我們帶回來自己帶

自從103年6月我們把小孩帶回來至今,生母對於小孩費用一毛未出

也從未打電話關心小孩的近況、更沒提過要探視小孩,只有一次外婆要求帶回遭到我們婉拒後他才打來說能不能讓他帶小孩回去,但僅此一次。

現今我們已向公所提出調解,要求其支付小孩扶養費每月9,745元(102年主計處公布國民每人每月平均生活支出為19,490,父母均分)至小孩年滿20歲,並追討103年6月至104年7月這13個月我們代墊的扶養

想請問在調解時我們有甚麼要注意的?

若對方不願支付小孩扶養費我們有何方法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若對方不願支付或者支付幾個月後就不願繼續支付,有何方式可以強制執行嗎?

若對方不願支付或者支付幾個月後就不願支付,且工作為無收入證明的話,有何方式可以保障我們的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5 21: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調解時必須就約定事項字字審酌,倘若有不懂的地方就要問調解委員,不要輕易的承諾或是放棄權益,倘若是重要事項一定要記明於調解內容內。

2、倘若調解不成,則必須提起給付扶養訴訟,法院會依據子女所需費用、雙方資料下去評估對方應該負擔的扶養費。

您好:

若對方不願意調解,則需提起訴訟不當得利請求返還代墊的扶養費,並請求給付扶養費。 若能調解,分期給付時記得註明:若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避免將來強制執行上遭遇麻煩。 若對方確實無財產、收入,則須等待對方有財產、收入時再為強制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們絕對有權利要求

如果對方不願給付

可以強制執行

記得要於聲明中表示一期不給付

視為全部到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依法對方確實是必須負擔小孩子一半的扶養費,倘之後雙方調解不成的話,建議您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請求給付扶養費之民事訴訟,唯有如此,在未來獲得確定勝訴判決後,方可據此直接向對方作強制執行取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茶葉蛋 104-07-23 17:37

 謝謝各位律師熱心的回覆

原訂7/21當天要開調解庭,結果生母避不出席

期間公所志工還多次打電話詢問他是否要來,請他想好打來

結果等了一個多小時他都沒來也都沒打電話,所以志工請我們先回去,並約了下一次調解

志工在電話裡有跟生母提到:「調解庭兩次沒來就要送法院」>>這是真的嗎?

那如果案件到了法院那邊,我們需要請律師嗎? 開庭的費用呢? 

有哪些相關的費用和注意事項呢?

另外我想再問一下,7/17的時候,有志工到學校說有人檢舉我們家暴小孩,要關心情況

這對我們要扶養費或者是我們對小孩的監護權會有影響嗎?

法律家暴的定義為何?只要打小孩就算是家暴嗎?

打小孩是事實,我們確實有這個行為

但是今天是因為小孩多次罵髒話說謊騙人、想睡覺或不開心就發脾氣不理人或者是打自己

上述行為我們都有多次告知小孩不可以這樣,小孩也明確知道不行,但仍然做了而且屢勸不聽,所以被打了手臂和屁股,另外因為被打的過程他閃躲的關係,有打到大小腿,僅有瘀青,其餘外傷皆無,這樣也算家暴

我們教小孩的方式都是先跟他用講的:為甚麼不行這樣?這樣做為怎樣?如果這樣做了會如何?

講了很多次後小孩有改了,可是過一陣子又開始故態復萌

這時候我們就會用嚴厲的口氣或者是會罵他:之前不是有跟你講過不能這樣了,你也改了,怎麼又忘記了?

罵了很多次還是沒有改,才會到打的,而且打都是打屁股手臂這些部位

 

N. Hsin 104-07-15 01:50
您好,想請教 去年11月離職A公司。今年6月到職B公司。 A與B公司老闆曾為合夥人關係,已拆夥超過4年。公司系統雷同,如表格模式、對外文件 模式(由A與B共同美編設計過)。 近日,A老闆傳line訊息,僅通知我本人(非所有離職員工),告知:如散播A公司文書等 格式,將採取法律行動。 1。我沒有做任何洩漏A公司資料動作,在法律上如何舉證? 2。在A公司就職期間,並無簽署任何保密條約,也未洩漏公司客戶資訊,請問,如A公司 提告,是否有勝訴機會? 3。本人是否可請律師誣告等證明本人清白? 4。由於本人其實社會經驗不多,不是很了解法律過程,請問,建議找勞工局介入?或聘請律師存證信函? 像這樣的訴訟費用(非名律師)大約耗費多少? 謝謝回覆!

你在A公司的職位和業務內容為何? 才能判斷是否有洩密的可能,目前還無須提告,只需先以律師函或存證信函回覆對方即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對於你的問題,我簡單回答如下:

1.如果對方要提告,舉證的責任在對方,你可以等對方有進一步行動及舉證後,再加以回應,目前尚無舉證的必要。

2.雖然沒有簽保密協議書,但是如果是公司的營業秘密,不論有無簽保密協議書,你都應該有保密義務。

3.原公司若依據營業秘密法或著作權法提起告訴,如果沒有捏造事實,不會構成誣告。不過,提告也不代表你有犯罪,是否構成犯罪還是要看原公司所擁有的資料是否屬於營業秘密或有著作權。如果公司的資料,不具有秘密性及經濟價值,或沒有採取合理的保護措施,例如沒有限定閱覽或設定保密規定,則該等資料並不受到營業秘密法保護。此外,如果著作屬於表格,該類著作依著作權法規定不受保護(不過,編輯著作還是受著作權保護,這部分需要進一步釐清著作的類型)。

4.目前你應該做的事情是,先把相關的資料整理,並與真正了解著作權營業秘密法的律師進行討論,看是否有侵害的問題及是否應該要委任律師回函,以免對方誤以為自己有權利提起告訴,使得你還得花一堆時間上法院。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小飛 104-07-14 20:04

本人為業務,替公司執行預購銷售行為,產品為客戶預付,經銷商必須每週出貨

1假設公司中途倒閉,客戶收不到貨品,業務有連帶責任嗎?? 預購費用全部交回給公司,公司問題不出貨!!
我有刑事責任 或是民事責任?

2假設今天公司營運有問題,我該如何保障我自己權益?或是像哪單位申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4 20:29

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出售產品的是公司,倘若您沒有簽立書據負連帶責任,則有關於履約糾紛的相關責任,應由公司負責。

2、倘若公司涉及惡意倒閉詐欺等行為,您參與或是在知情的情況下仍繼續出售商品,則屬於共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但仍需視實際情形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鑫哥 104-07-14 16:30

幾個月前

爸爸騎機車逆向相撞

當時爸爸在正對著逆向車道的左邊

但方向是逆向

準備要騎過去正向車道時與對向機車相撞

對方速度也滿快的!

但是我爸應該要負比較多責任

對方是送瓦斯的

當時瓦斯因沒綁好也散落一地

還好沒發生爆炸

但對方因為摔車而(骨折)

我爸機車車輪則被撞掉但還好只縫了三針當天就出院!

之後..

對方要求我爸支付醫藥費

還有對方無法上班平常上班薪水費用

重點我爸說他騎的機車因為奶奶都沒保險

所以已經20年(沒保強制險)了

我爸之前投資欠下不少錢

房子是我舅舅先買下的

讓他先把欠銀行的錢還清!

所以他按月要還我舅舅錢

最近奶奶又住加護 情狀不樂觀!

我妹妹最近要上大學

我爸根本無力支付賠償費用!

雖然我媽媽已經跟我爸爸離婚分居

我都跟媽媽住一起

但我還是想為他盡點心力

希望對方不要獅子大開口

不然我爸可能會因還不出錢而坐牢

我也不希望看到這結果!

希望可以讓我爸有可以慢慢償還對方的空間!

還有我也想了解詳細的責任問題!

他很老實  我也不忍心看他吃虧!

他因為沒錢 到現在還不敢跟對方談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4 21: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我方逆向行駛,除非對方有超速違規行為,否則應該是由我方負全部肇事責任

2、過失傷害或是過失重傷都不算是很重的罪,倘若您的父親沒有前科,入獄的機會應該不算很高。

3、至於賠償的部分,必須依據對方的傷勢、損失來作判斷,請詳述。

4、至於您所述的您的父親的經濟狀況,與本案無涉。

傻ㄚ頭 104-07-13 19:02

您好!因工作關係認識了一位大陸籍的男生,長期一起工作而生出好感,之後他更主動追求,但是他其實在大陸已經結婚了,而他厲害的地方就是他在言談間會不斷地給我希望,讓我一直想斷又斷不了,直到我真的懷孕後,他突然改變態度希望我拿掉,他覺得對不起老婆啦!希望我不要去破壞他的家庭之類的,而我也終於清醒了!坦白的告訴了家人,而家人希望我將小孩留下,男方我也已告訴他會將小孩留下,他也表明不會跟我搶小孩,但是希望以後可以來探視,以下幾個問題請教:

因為我是未婚生子監護權扶養權應該是歸媽媽吧?他應該也不能來搶吧? 男方提出他想探視,我需要先跟他寫協議嗎?協議該怎麼寫?還是根本不需要寫?我想給他探視就給他探視?我不想給他探視時,可以拒絕他嗎? 男方基於愧疚與補償心理,硬給了我人民幣4萬元,當作我坐月子與生產費用,會不會衍生之後的糾紛?我該退回給他嗎?後續若他想拿錢給我當小孩的扶養費,我該接受嗎? 若是之後他家人知道了,來吵要認祖歸宗,我該怎麼處理?可以不理會嗎? 若是之後他的元配知道了,來吵來鬧,我該怎麼處理?將傷害減到最低?

PS : 因為男方是大陸籍,他們可以在大陸那邊提告嗎?有沒有我該注意的地方?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3 1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經過對方撫育,對方就可以爭取監護權

2、可以完全拒絕對方的撫育,或是與對方簽立協議書,由對方放棄監護權來保障權益。

3、對方在大陸提告,基本上無法在台灣執行,故而無須過於擔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3 21:30

您好,若對方有認領,還是有爭取監護權之機會,但是若小朋友從小由您來照顧,對方想要爭取恐也有難度,不用太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3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任監護權之機會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emma 104-07-13 00:56

因為自己會幫小孩買國外童裝,所以開fb社團揪團一起買

但商品已經到貨一個多月了(6/9到貨至今),期間也多次通知買家匯款,才能寄貨

但一開始買家說好,後來也有約定某天要匯款,但一直沒收到款項

最後,再傳訊息通知,也只是已讀不回

有朋友告知我,可以依刑法355條間接?損罪提告

因為,所有費用是由我先墊付,商品到台灣後才會再向買家收取

請問,若我打算提告,是否可以成立此罪?

另外,我該準備什麼資料,可以增加勝訴的機會?

目前手上有買家的姓名手機住址及fb的私訊記錄

您好:

您應請求對方償還處理委任事務支出之必要費用。 依民國100年10月20日法檢字第 1000806893 號函,單純惡作劇尚不構成刑法第355條之故意。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3 11:08

這種民事糾紛提告刑事一般而言不容易成立,比較有可能的是以對方議突圍自己不法所有,下定使您信以為真然後故意不付款,而可能成立詐欺罪,但這過程的證明不容易。一般多半是透過支付命令或是直接提出給付價金訴訟方式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3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GR 104-07-12 20:39

您好,我有個關於遺產分配的問題想請教。

爺爺為被繼承人,繼承共有其配偶(奶奶)與其他四名子女

爺爺於日前過世,且未訂立遺囑

 

由於我父親是唯一一名兒子,三位姑姑又已出嫁,故爺爺奶奶順理成章與我們共住,亦因此,爺爺日常生活所需與照料,一概由我們一家負責。

爺爺過世後,三位姑姑不願與我父親進行遺產協議分割,只放話一切均分。當然,就其應繼分應屬當然,但我父親覺得這樣不甚合理。

因此我們碰到幾個問題:

(1) 我們目前只想到往墊付扶養費的不當得利方面著手,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較利於我父親以分割遺產金額?

(2) 如果採取墊付扶養費的不當得利,所謂的墊付扶養費,理應包含所有食衣住行娛樂與看護,但是否有一定的舉證費用支出之必要?又或者有無所謂每月扶養費的金額可循?

(3) 即使對簿公堂,若依往例,法院是否仍會傾向均分遺產,即使我父親分得較多一些,其金額亦可能沒多出多少(爺爺遺產約600萬),進而走民事訴訟的利益非鉅?

(4) 墊付扶養費的不當得利返還有無時效之限制(例如只能請求15年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未立遺囑,所以應繼分每人各四分之一,而扶養費用應另行請求,且僅能請求十五年的扶養費用,但您配偶的財產少於被繼承人,則或許就配偶部分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墊付扶養費的不當得利,查一個判決來參考就知道怎麼算了。例如,台北市的話扶養一個人最近是認為要二萬多元。

二、法官還是可能會要求提出一些資料證明爺爺是誰養的。

三、遺產分割的協議其實只要大家談好即可。

四、可以考慮以調解的方式處理。

五、奶奶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扣除奶奶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之後,其餘才是均分。

六、以和為貴。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2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奶奶可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後,方為爺爺之遺產,就遺產部分,若無法協調,可先為分別共有或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在提起訴訟請求按應繼分分割遺產;可向三位姑姑請求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可以先評估奶奶的婚後財產是否低於爺爺的婚後財產,如是,則奶奶可以先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分配後,爺爺剩餘的財產才是遺產繼承人僅能就遺產進行遺產分配。至於代墊扶養費之請求,依據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請求,有15年之時效。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律師針對您的案件提出具體規畫及建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7-13 10:38

您好:

1、如您爺爺的財產大於您奶奶,建議您父親可先請奶奶可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後再就遺產的部份為繼承分割,嗣後如奶奶願意,可再由其立遺囑以預作奶奶之遺產分配
2、關於扶養費扣除的部分確實是可以主張的,惟恐亦須提出其他相關單據為宜,否則法院難以採信,或僅能依主計處公佈的每人每月平均支出來計算扶養費用,而此各縣市皆有不同。

3、在正常情形下,法院確實會傾向均分,但亦可能考量扶養費之情況斟酌判斷,其實扣除訴訟費用或您要請律師費用,應當仍有盈餘,您父親可謹慎考慮後決定之。確實最好是能以協議分割之方式處理較為經濟。

4、另如您父親欲請求給付扶養費之不當得利,確實僅以最近十五年之扶養費為限,超過十五年則以釐於時效而消滅。

如有其他詳細問題歡迎來電或親自前來本所洽詢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7-13 11:48

您好:

你父親可就您爺爺生前所支出之相關日常生活費用,通常是以行政院主計處之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作為計算基準,當然如果有請看護且有收據的話,亦可一併向您姑姑們請求返還。請求返還的時效為15年。提告後,才能作為您父親與您姑姑們的協商優勢,不然對方一定不肯讓步的。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阿祥 104-07-12 20:04

安安

本人想問的問題偏多,請耐心讀完

 

事件經過:

日前在購物網上收購商品,遇到有人回應說要賣,但要用line討論交易。使用line交談後,不疑有他就匯款給對方了;對方說為核對是否有誤要我提供個人帳號給他,也不疑有他的給了,;數日後尋問對方出貨沒,對方說有但提不出出貨證明,也不斷回避,才驚覺受騙。

打給165專線,專員說確定被詐了直接幫我聯絡轄區派出所做報案,也有去製做筆補證據錄簽立三聯單了。

 

由於極有可能是被集團,使用人頭戶行詐固提問:

一、日後抓到人(人頭or車手)出庭做證地點會是在那?(會不會北部報案南部出庭)

二、出庭時需要準備那些費用?是否可以申請補助?(如交通費)

三、可能需要出庭幾次?(如果沒法出庭是否要請假?)

四、日後因工作因素搬家,是否要通知派出所及法院修改文件收件地方?

五、由於有把個人帳戶給對方,是否有可能被當人頭戶?是不是要自己去停用帳戶?

 

問題多,感謝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一般來說會以行為人的戶籍地為管轄地,由於您是告訴人,基本上無需每庭皆到,也可以以書狀來陳述您的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3 12:11

一、可能是犯罪行為地或行為人住居所在地管轄,所以無法排到外地接受偵訊的可能。

二、刑事告訴人本人出庭無需費用,頂多就是交通費。

三、出庭次數不一定,但可於出庭陳述之外,另行具狀補充說明,提供事證越完整,越能儘快解決。又若遇不克出庭的情形,可具狀請假。

四、有通知的必要,以免日後若有開庭通知無法收悉。

五、可提出與對方間的line記錄證明你也是受騙而提供帳戶,此部份仍須視情形謹慎處理。

selenali 104-07-12 14:42

各位專業的律師們好

想請問律師,在收到監護宣告判決書後,要再作一次財產陳報給法院

但家父沒有任何的動產跟現金

只有月退退休金2萬多元,跟終身壽險,受益人是寫家母的

先前法官有詢問家父住安養中心的費用由誰負擔

我跟法官說是由家父自己的月退支付,不足部份家屬共同分擔

勞保傷病給付要申請才會給錢

失能給付也還不知道會給多少,職災調解也還沒著落

請問這樣該如何寫陳報狀

煩請各位專業的律師給予建議~謝謝

另~是否有律師是否有接受法扶

如果有能否願意接委任調解

您好:

職災勞保部分請直接向勞工保險局洽詢,會有專員為您服務。您可直接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尋求協助,會指派扶助律師為您爭取權利。

Jing 104-07-12 12:52

我接了一個設計case,而那位朋友跟我在line通訊軟體上都談妥好各項設計價錢以及總金額,作品完成後也當面交給他,基於朋友所以沒有簽任何合約條款,他卻事後傳訊息跟我說因為作品上完整度不夠不願意支付原來的設計費用,請問這種狀況有辦法申訴嗎?他還說理當可以退貨不用付款?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2 13: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回歸一個問題,該產品是否完成,倘若完成,對方必須付款,相關的對話紀錄可以作為佐證。倘若未完成,必須審酌未完成之程度、是否能夠改善、倘若無法改善,該產品之現有價值為何等,才有辦法判斷法律關係。

Jing你好:

承攬合約並非一定要白紙黑字的書面,若你們之間在line上的對話足以證明雙方在承攬上的約定(包含金額、事項等),在工作完成後仍可依約向對方請求給付報酬

以上供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2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小龍 104-07-12 03:40

如題:因為媽媽尚有債務,買房時以舅舅名義買房,想把房子過戶回我的名下,買賣的方式跟贈與的方式,哪個費用比較少,費用為多少??

您好:

以買賣方式所需繳納之稅捐參考http://www.withyou.com.tw/world/chinese/tax.html 以贈與方式則依遺產贈與稅法第19條規定以課稅贈與金額10%課徵(此時可依同法第22條規定享有220萬元之免稅額)。 通常房屋會以房屋評定現值認定、土地以公告現值認定。土地房屋先前過戶已留有報稅紀錄,可能會有所影響。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要實際核算後才知道

可以找代書協助算稅金

但要注意奢侈稅問題

或許可以用分次移轉方式節稅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阿光 104-07-11 03:20

我有玩一個手機App

我發表文章時被一個網友罵 "畜生"

還有特別標住我App裡面的暱稱

第一時間我截圖了 我上網查了一下

因為留言是公開的 這樣子我可以告他加重毀謗罪嗎?

我要如何提告?需要找律師嗎?費用大概是多少?

我這口氣吞不下去

可以具狀向地檢署告公然侮辱,有截圖的話就比較容易偵辦,費用部分可來電討論

一、可以提告公然侮辱,這是刑事部分,告訴期間六個月。

二、也可以告損害賠償,這是民事時效二年。

三、律師費偵查中告訴代理至少要五萬五千元,這個部分告贏也要自己吸收,請三思。

四、還是你要律師幫你代撰書狀,在台北至少也要一萬元起跳,告贏也是自己吸收。

五、可以先查一下判決,了解一下如果民事告贏了你可以跟對方拿多少再來決定是否提告

六、當然如果你無論如何都要出口氣,那就告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1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Jen 104-07-11 01:24

請問律師~

我3個月前去委託一間徵信社幫忙處理事情,

隨後與徵信社相約到他們公司並與受任人約隔日先付15000元,

當時與受任人說等再給第二筆金額15000時,他們才會採取行動,

當時受任人也說好,並與受任人簽約,

但我後來因為工作忙碌,徵信的事就先擱一旁,

這3個月來中間有約他出來談過一次,

但這幾天想說徵信的事想做個處理,

於是打給那位受任人,詢問費用的事,

但對方跟我說他已經派人去高雄調查,

我跟他說他去調查結果也沒有告知我~

我完全不知道他有去調查,

也不知道他處理了甚麼,

因為我在高雄加入一間直銷公司,

當時想委託他與直銷公司簽切結書,

所以才委託他幫忙,

請問律師~

當初以為對方會等我再付第二筆錢的時候才會行動~

結果他說他已經去做了~

但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去做了甚麼~

甚麼資料跟證據都沒有~

我現在想撤案,

委託書上也沒有寫關於違約的退費比例,

只有當時付款的收據,

對方直說要照合約走,

他說這筆錢只能處理當時談的案子,

不能處理別的,

若要改處理別的要另外收費,

我該怎麼辦~

這筆錢我該怎麼要回~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1 19: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約定必須給付第二筆款項才進行徵信,則對方在未受我方指示或是給付第二筆款項之前就進行的事務處理,我方可以拒絕付款。

2、可以向各地消保官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茉莉 104-07-11 00:12

律師您好:

★本人為第三者,介入別人的家庭,目前懷孕五個多月,男方選擇回到原本的家庭。我未婚又沒能力扶養小孩,請問:1.如果小孩強制給生父扶養訴訟時間會很長嗎?若男方不配合驗DNA,那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舉證呢?  2. 若小孩給本人的親弟弟扶養,這樣可以嗎?

★ 若和男方協議小孩扶養權的問題被元配知道,那元配可以告我什麼罪名呢(民法刑法),訴訟時間和費用

沈恆 (沈律師) 104-07-11 15:29

您好!

一旦進入訴訟難免要一、兩年的時間;強制認領,可以蒐集雙方親密交往的證據;想讓誰扶養都可以,只要扶養者願意。 若讓配偶知道已生小孩,可能被告通姦罪及民事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1 1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呈如大律師所言,補充如下:

1、證據的部分,包含錄音、錄影、證人只要可能佐證雙方發生性行無的都可以。

2、會涉犯通姦罪,每次行為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賠償的部分,必須依據行為數、雙方的經濟狀況而定,不過本文的承辦經驗,至少20萬以上。

3、您的弟弟可以協助扶養,但是無法收養該子,且可以嘗試向法院聲請收養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1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小孩生父請求撫養費,一名小孩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對方配偶亦可能對您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惟您亦可主張於發生性行為時,不知道對方為有配偶之人,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小孩生父請求撫養費,一名小孩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對方配偶亦可能對您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惟您亦可主張於發生性行為時,不知道對方為有配偶之人,爭取不起訴處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