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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柔 104-06-04 11:49

你好,大約敘述一下問題,請教一下~

因使用者積欠高速公路通行費許久,寄發多張罰單給公司,目前公司已代墊費用約一萬元多,持續發生收到欠費帳單及罰單的通知行政文書信件,有通知使用者盡快處理,但是使用者一直不出面處理甚至不接電話,還要公司提供車趟以抵扣積欠通行費款項。

公司為車行,當初使用者因為靠行購買車輛,故車子登記為公司名稱,現在公司欲寄送存證信函通知使用者盡快處理去繳交高速公路通行費用及公司代墊費用,若不處理將強制將車子大牌取回。

想請問這樣是否可以寄送存證信函強制將大牌取回?及存證信函內容該如何寫明有制定格式嗎?

以上還請指教,謝謝您的幫忙。

需要求助的人 104-06-04 09:23

壹、調解之聲明

  一、相對人應 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二、聲請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三、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

如果想離婚..是不是就不用去調解了...

(不調解,是否移送至法院?!直接判決)

(那是不是不調解,第二條費用要相對人支付?!)

監護權的爭取是在那什麼時侯爭取?!

要跟男方要回代償信貸是要在什麼時侯索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離婚,除非雙方合意離婚,否則即需透過法院來請求,而對方所提起之履行同居義務,若您有正當事由,可以提出抗辯,而離婚的部分,您應另行提起離婚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4 20:25

調解程序若未到,可能會被罰錢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4 20:33

建議還是前往表達有不能履行同居義務之正當理由,以避免一造辯論判決自己成為有責配偶,更能向對方提離婚

Dre 104-06-03 21:16

您好 本人日前在網路社群中,被不友善的網友以上述詞語謾罵

且對方甚至詛咒本人被車撞及其他不利人身安全之情事

但因為通保法的關係 似乎沒辦法以IP查到他本人 

所以似乎不能直接投三聯單提告

我個人手邊有的資料只有她常有的討論區帳號 以及 FACEBOOK帳號

就讀的學校及科系 名字(姓氏不知道)

想請問這種狀況本人這樣是否能對其提告

公然侮辱刑法305的恐嚇??

若本人一定要起訴他 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以及這案子的費用大約是多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將頁面列印下來後,檢附資料向警方或檢察官直接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25

您好,因為臉書公司除非是重罪,不然不會提供IP,所以就算提告,若現實生活中不認識該人,會有偵查之困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想辦法探聽對方之相關年籍資料,否則難以特定被告,無法追訴其犯罪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6-03 22:58

Dear Dre,

 

建議先將網頁作公證,又公然侮辱罪不須要指名道姓,只須要特定至某個人即可,如果中間有共同認識的人可以作證其瞭解被?的人是你,則可以提告亦有勝訴之希望。或提告請求人格權之排除侵害。

至於報價,每間事務所都不同,建議您直接至事務所洽詢,以上 意見供參。

NINA 104-06-03 20:09

我爸自從我爺爺一句懷疑我媽和男生朋友有關係(約6年前),無論她怎嚜解釋是清白的他們都不相信,當時在場的還有女性友人,從此之後我爸開始都會問我媽家裡東西從哪裡來?誰給的?(水果菜餅乾等等),再加上言語暴力(?我媽身體不適是和別人怎樣來的),也曾甩我媽巴掌(當時瘀青有拍照下來),還會跟蹤,把她的證件收起來,當時我們小孩都有聽到看到,我們很緊張,也很不希望他們再繼續共同生活,但是我媽又心軟原諒他(我爸是那種疑心病、三字經當口頭禪、反覆不停的人),每次都是平靜一陣子又開始,搞的身為小孩的我聽到那些不堪入耳話語 都很不舒服,而這陣子我媽只是去務農比較累,在客廳小睡,結果又開始引發爭端,這次距離上次爭吵只有兩個多月,對於這種情形我很疲倦、也感到緊張害怕,非常希望能夠讓他們離婚,詢問我媽的意見,她說她想要離婚,可是我爸不要(故意要折磨、要趕人家出去叫人家看要怎嚜處理,結果自己很鳥的又不去辦離婚),在他們爭吵時,我有錄過幾次音,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我媽完成離婚?我們小孩都已成年,需要再蒐集什麼證據嗎...?

他還會在路上堵我媽 ,只要看到機車有東西,也會攔下來翻

我爸要求我媽每個月要支付8千元說是要給我弟(大學生)的花用,

這幾天我媽搬回娘家,他去堵我媽要求八千.而我媽給了,但是沒有做簽收的動作

而我詢問我弟 我爸根本沒有把那些錢匯給他....

我想詢問 我爸一個月賺3-4萬(工人)但是他自己花很大.(房貸每個月1萬2)..

我媽賺1-2萬 買菜錢幾乎都是我媽使用自己的薪水支付  

我爸這樣要求合理嗎?

 

他曾經放話說 原本要拿9千.8千沒有就不用講...

目前只有我弟可能需要跟他們拿錢.  我們另外兩個都有自己的工作沒有再跟他們拿

小孩都年滿20 需要監護權判決嗎???還是可以都沒有監護人??

只有我爸有房子土地,這樣需要財產判決嗎?(我媽是不想拿他的錢.也不想給他錢)

 

請問這樣的情形提起訴送費用需要多少??

證據有一張 臉頰瘀青照  +對話錄音(3.4個)這樣足夠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您父親不願離婚,則您母親只能向法院訴請離婚,目前除照片外,於訴訟中也可以傳喚相關證人出庭作證,而小孩若均已滿二十歲,即無監護權之問題,另本件也有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44

只要有經常性之肢體或精神上暴力行為,就有機會成功聲請保護令。建議蒐集相關證據,向法院聲請母親對於父親之保護令

另外,因小朋友都已成年,所以沒有監護權之問題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可驗傷聲請家暴令,並對父親言論進行錄音,彙整驗傷單、錄音證據後,再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滿二十歲已成年,無監護權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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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離婚要由你母親自己決定,如果她又心軟這個還是會離不成。

二、可以考慮先分居看看。

三、如果真的要離婚是要舉證證明你爸有錯。錄音也行,證人也可以,子女也可以當證人離婚案件法官很可能會採信子女證詞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拉拉 104-06-03 18:02

我想請問一下有關車禍事宜,希望有專業人士可以撥空幫我回答一下,謝謝

我在上班時間開車前往要去找業主開會的路上,

左轉的時候與一台機車擦撞,當下立刻報警及救護車,

於是造成對方下半身癱瘓,對方要求700萬的和解金,

但礙於我身上並沒有任何資產,以及還必須償還學貸,

薪水也就是只有4萬多

保險部分只理賠330萬,於是對方提告刑事部分,

在第一次開庭後對方仍然主動提出和解,金額依然是700萬,

我想請問一下一些問題如下:

1.倘若我實在無能付出那筆和解金金額,讓對方提告刑事,我有辦法易科罰金還是必須坐牢的機率是? 畢竟我在當下沒有駕事逃逸事後也一直關心對方,請問這部分法官判給我坐牢機率還是很高嗎?

2.和解金的費用是700萬 民事部分照理來說應該會依照我的償還能力,是不是金額部分民事上來說,我會降低呢?

再麻煩各位專業人士替小妹我解答...

謝謝

1. 要先釐清雙方過失比例,可先參考初步分析表,之後進入訴訟也會送鑑定

2. 刑事部分,如雙方有和解,法院常給予緩刑,如過程有盡力和解,但最終沒和解,也未必一定會判處超過6個月,所以也未必一定要坐牢

3. 和解金並非由法院判斷,雙方未和解,對方要求民事賠償必須另外起訴,在訴訟中必須針對各種損害,例如醫藥費、喪失的勞動力、薪資損失等等舉證證明,這些在訴訟中有很多攻防的事項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是否有初判表與車禍肇事鑑定報告書, 確認肇責比

2.一般來說車禍過失傷害拘役或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而得易科罰金, 和解的狀況是將繳交的罰金當成和解金賠給對方, 由於和解金過高, 蠻多例子是寧願給政府也不給告訴人

3.對方所提出的金額還是有很多可以釐清的部份

如果是這麼大筆的賠償金,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在了解全盤後,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需要求助的人 104-06-03 17:57

壹、調解之聲明

  一、相對人應 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二、聲請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三、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

第二條及第三條是什麼意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2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單純聲請履行同居義務的調解,故而第二條規費負擔及第三條假執行並無實益,無須理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09

第二條是指聲請履行同居義務的1000元聲請費用聲請人希望由您負擔。

第三條無異議,因為本件並未有假執行之問題(因為履行同居義務無法強制執行)。

小志 104-06-03 14:45

您好,今日我收到警察局通知,過去一名親戚以侵占他的物品對我提起告訴,然則我並無侵占他物品的意思,以下是我與他的紛爭內容整理:

1. 他為旅美華僑,3年前因本人家裡空間夠大,同意他寄放一些家電及家具放置在我家,但對方並無提供寄放物品清單給本人

2. 3年後他突然提起要求我歸還這些物品給他,我方也願意配合,只是寄送方面相關問題及費用需要對方自行解決,對方起初同意,但後來變卦

3. 在紛爭期間他前後從美國寄了三封書信,並有親筆簽名,其一內容有提及到我方需歸還他的項目,但有些項目三年前即不存在,跟對方溝通多次,仍強迫要求我方歸還

4. 其二內容有提及到部分家具及家電同意我方使用

5. 其三內容是對方並未完全支付託運公司應有金額,意圖想轉嫁至我身上,但我並不同意幫對方支付運費,致使部分物品退貨至我這邊

6. 對方多次電話騷擾我方,要求我方將剩餘物品就地變現金還給他,我方仍未同意,因為有他親筆書信,內容就有提及部分家具及家電同意我方使用

7. 我方不勘對方持續騷擾,故我本人今年有對他寄出存證信函,內容大致為"要求對方需在民國104年4月30號前至本人處所將寄放物品全部搬走(包正在使用的家具及家電),若超過時限,則本人不負保管責任,由我方自行處置

之後今日6/3號我接到警察局通知,對方告我侵占,需至警察局說明,故想請教的是:

1. 這些紛爭的內容真能構成侵占罪嗎?

2. 至警察局說明需要帶對方寄給我的三封書信以及我寄給對方的存證信函作為佐證嗎?

3. 對方這些行為我是否可以控告對方誣告或是詐欺?

4. 對方具有美國公民身分,對我算是不利的因素嗎?

感謝您耐心看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15: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僅為民事糾紛

2、可以。

3、倘若日後我方取得不起訴處分書,可以考慮提告誣告罪。

4、倘若其人在美國,則誣告罪追訴恐有困難。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6-03 22:34

Dear 小志,

 

由於對方要主張你們有侵占事實,則就侵占物品之明細應當說明清楚,究竟三年前有那些物品是由你們持有的,對方應提出證明,如果無法提出,則你們被起訴的機會相當低,感覺上對方是以刑逼民迫使你們與他和解,而使他取得和解金之利益,你們出庭只要主張自己無侵占之事實即可(例如拿他寄放的物品變賣或網拍等),其餘應由對方說明舉證。相信此事已造成你們的困擾,建議委請律師代為發函表達自己的立場並使對方知難而退,建議進一步詢求法律諮詢。

大笨蛋 104-06-03 14:22

各位律師您好,

昨天偵查佐來我家搜查了一批(365張)指甲貼,告訴我違反的商標法, Kitty銼刀53件  Chanel 指甲貼 7件  瑪莉貓 指甲貼 18件 美樂地指甲貼5件 Kitty 指甲貼282件   我知道很多kitty的商品是假貨, 所以我和廠商確認,上游廠商跟我說這是授權商品,我才敢進貨 淘寶的賣家寫明是正品,請認明他們家出貨的正品, 阿里巴巴也說是正品只有他們這間有賣,所以我不疑有他就進了一批貨, 沒想到才剛進貨就被告知是假貨~ 但我拿不出廠商說是正貨的證據,因為紀錄超過三個月會自己消掉               還有Chanel 七張,其中有兩款各一張我是自用的, 另一款5張是流淚小香款,我看新聞說流淚香奈兒勝訴可以賣,所我才進貨的, 今天警察跟我說,一種商品規一種商品,不是所以流淚香奈爾都可以賣, 真的是欲哭無淚~~   昨天已經作了筆錄,我實在很害怕,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才能將傷害減低!! 警察叫我等法院的傳票,在這之前應該怎麼做呢?? 我很憨直的作筆錄,也就是說實話,也超害怕自己講太多 雖然警察一直說初犯,而且是沒有很爆利 不會罰太重,但我還是很不放心,真的能相信警察嗎?? 我是無心之過,要認罪嗎??大家的說法都不一樣,讓我很煩惱 之後的民事費用我擔心到寢食難安,需要請律師嗎?
我已經三十幾歲了, 但是還和姐弟四個人合租一萬塊十坪左右的頂樓加蓋, 真的付不了律師費用,拜託大家幫個忙!!

祝  安康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6-03 17:33

Dear 大笨蛋,

 

依您的情形被處罰的機率很高,建議您還是委請律師處理較妥。

本所有豐富的著作權商標侵權之處理經驗,歡迎來電或來信洽詢,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23

您好,通常該類案件,若在偵查中承認犯罪,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之機會很高。

也曾經煩惱的人 104-06-05 10:16

1.已被扣走的是仿冒品是事實,無法改變,該認罪就是要認,硬去凹只會讓法官討厭,對自已不利。以往很多人自作聰明,硬凹自已沒有賣(沒有賣就是無罪)但那些都沒用,法官不是笨蛋,沒有悔意會判更重


2.著作權商標法跟別的刑事案子不一樣,被扣走的就是證據,翻案成無罪的機率等於零。現在可以做的只有等地檢屬的檢察官傳票過來過去開庭。剩下的不用管了,趕快回復自已正常生活,好好工作賺錢


3.著作權商標法案件單純,沒什麼好問的,幾乎開一次庭檢察官就會起訴送法院簡易庭簡易判決。可以賠錢跟對方談和解就談,沒辦法就沒辦法,繼續好好過自已的生活,這種案件不是殺人放火,沒有前科,最後都是處罰你賠錢不用坐牢。法官會給你自新機會,所以我說趕快好好工作賺錢,之後要拿來繳罰金來換不坐牢


4.去開庭時態度好一點,提出自已生活困難的文件和證據,法官會盡量讓你少繳一點罰金,盡量讓你不去坐牢。法官和檢察官的立場就只是要犯案後態度和結案而已,罰你坐牢讓你痛苦一輩子,他們根本沒有好處(薪水也不會多領)。沒有和解對方廠商提出民事賠償,金額也不是對方說多少就是多少,法官會根據你的財產情況去判,對方要錢要得太過份可以不用理他們,最後頂多拿到一張債權憑證,也不是拿到現金


5.地方法院今年1月23日的判決 : 洪小姐被扣走了香奈兒美甲貼「5872」件和122件,KITTY扣走63件,美樂地16件,雙子星40件,法官判他拘役59天,罰5萬9就不用坐牢。洪小姐還有前科,民國100年曾被抓到一次賣仿冒品,那次罰了3萬不用坐牢。洪小姐有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家裡有中度肢障母親,7歲小孩,有提出戶籍謄本和殘障手冊給法官。你的情況跟他比起來,小巫見大巫,現在能做的只有 : 好好工作賺錢要拿來繳罰金

大笨蛋 104-06-05 16:59
回覆 也曾經煩惱的人 的發言內容:

1.已被扣走的是仿冒品是事實,無法改變,該認罪就是要認,硬去凹只會讓法官討厭,對自已不利。以往 ... (恕刪)

十分感謝您的回覆,因為第一次犯法,我過度執著,擁抱著恐懼感不放,

我也打算直接認罪,其實心裡有一點點懷疑就不應該存著僥倖之心進貨,

您花了許多時間寫得這麼詳盡,真的是感激不盡!!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郭小白 104-06-03 13:06
小弟我從事金融業家裡目前過的不好,因客戶有事所以把隔月費用交給我幫他繳,,我當下將費用放入信封保存並無私吞,但我因為個人因素事務繁忙忘記去繳費,之後客戶有去公司申訴,公司通知要逞處,我承認是我的疏失,當下也把信封袋內費用拿出幫客戶補繳開立收據並也跟客戶道歉,我想請問律師我下ㄧ步該怎麼做,客戶目前不追究了也原諒,是否將來還會有法律責任
104-06-03 09:23

之前詢問的問題(與承包簽訂修繕合約,未料在付款7成後,承包避不見面,致使房屋工程延宕,甚至因承包未付款予轉包,導致轉包像屋主恐嚇要錢,且說已附著在房屋上的磚牆,水電管線,等都是轉包的,屋主無權動也不能再進場施工,目前已寄存証信函給承包要求處理出理及清點財產,並終止合約)已由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以下有幾個問題煩請律師們再次問我解答

1.是否須再發存證信函承包商才能動工整修房屋

2.若須發存證信函,因尚未有施工的報價單名細等,是否可於存證信函中先不書寫明確的受損害的金額(即施工費用),俟完工後再以存證信函通知承包商給付,若他不給付就依法律程序提起民事刑事訴訟

3.是否一定要再發存證信函承包商才能動工整修房屋,如此法律程序才完備。

以上就教律師們,

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磚頭管線施作後所有權是屋主的,所以對方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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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ysh 104-06-03 05:18
你好:我想請問 我的小妹去年和前夫離婚小孩扶養權為共同監護,但是我小妹最近想把監護權讓給前夫,原因是她認為自己還年輕,當時是一時衝動而生下小孩,現在想要有自己的人生,小孩現在兩歲,自去年離婚後來探望小孩的時間非常少,約莫五次以內,接回去的次數也才兩三次。 我家情況比較特殊,媽媽是聾啞人士,領有殘障手冊,小孩平時是我媽在照顧,我家三姐妹都有工作,現在小妹想把監護權讓給前夫,但是我和大妹都非常疼愛小孩,有和小妹討論過將小孩監護權過給我或是大妹(當然前提是小妹的前夫答應讓出完整監護權)但是我小妹前夫工作不穩定,從接回到現在沒付過半毛錢,我小妹賺的薪水不多,所以都由我和大妹支付,我們有房子,無房貸,但是小妹一直認為如果我們要爭監護權會因為我媽媽是聾啞人士而敗訴,問題是男方沒有固定工作收入,常換工作,且時常在他自己的社群平台上說晚上要去哪裏找誰算帳或是出車禍、飆車等的訊息。對方家中無房子,父母有工作,但是收入普通,還有一個姐姐是上班族,弟弟在唸書,每月要負擔房租費用,目前我知道的是,男方爸爸有酗酒問題,且因為上個月工作發生意外,目前在家休養,弟弟則沈迷線上遊戲。男方的母親說過願意辭去工作小孩,可是她也是外籍人士,加上男方原已有一子,但是也沒有在付贍養費用。而且我們也時常耳聞男方在外欠款多。 想詢問一下如果我們打監護官司我們能得到孩子的監護權嗎?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可藉由法院來保護小孩的權益,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小孩都是由您母親照料這一點,可能比較不利,法院還是會注重您的小妹與子女的互動。

2、法院酌定監護權會綜合判斷包含經濟狀況、家庭環境、親子互動、家人支援等因素,就您所述的狀況,雙方都不算是很適當,故而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改善照料子女之因素,然後在訴請法院酌定。

 

回覆 Kaysh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想請問 我的小妹去年和前夫離婚小孩扶養權為共同監護,但是我小妹最近想把監護權讓給前夫,原因 ... (恕刪)

想確認一點, 搶回監護權的意義為何?

從這篇敘述中, 父母雙方都有問題, 但是並沒有明確點出男方在共同監護上有何不妥, 女方這邊也是您與大妹本人有意而生母無意

感覺上選項比較像是要求生父同意監護權轉讓到您或大妹身上, 看是否可以以扶養費之訟要求對方轉讓

你這種狀況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在了解全盤後,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原生父母都還在的狀況下

不太可能給其他人

除非狀況很糟

我建議可以由你妹妹先訴訟取得單獨監護之後再打算

由你們來實際撫養即可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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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百珊 (姜律師) 104-06-03 22:40

Dear Kaysh,

看來你們家為了監護權的問題鬧得不可開交,一定也造成了你們生活上的困擾。如果提出改定監護權聲請,則法院會請社工來看、了解小孩的生活品質以及習慣及喜好等(是否適應環境),又監護權的判定法院得不受當事人之拘束,所以建議在訴訟前先維持一個寧靜安馨的環境再起訴較適當。以避免對方取得監護權,而你們只剩下探視權

 

以上,若有須要進一步諮詢,可以將證據寄至heatherpisces@gmail.com,以做更全盤的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小妹有爭取監護權之意願,其實由小妹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為高之,除非是小妹不想爭取監護權,方有可能交由男方行使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蔡 104-06-02 18:48

各位律師

 

 之前因毒品案,想從勒戒改成判刑,因而委託律師代寫狀紙,且費用算高的

結果狀紙都沒寄出,現在收到高等法院的判決,我該怎麼處理?另外我能對該律師提告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2 20:03

若受委任但履行,會有債務不履行之問題,您可以跟該律師確認,是否有將狀子送法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律師確認書狀是否有送達法院;另關於施用毒品,須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抗告,其實機會很渺茫,幾乎沒有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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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姐 104-06-02 17:23

1.請問:A控告B民事損害賠償,但最後因原告A舉證不足,法官宣告告訴不成立,則被告B是否可以告原告A,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因此案件被告耗時、交通費用及精神慰問金等)?

2.而是否要等法官正式宣判不成立後(第二庭對方已無法舉證,法官宣告下次宣判日期),才可以向原告提出民事賠償

3.律師只寫一份民事損賠告訴狀(不出庭),則費用多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2 20:04

民事並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對對方提告,但您需先考量,請求損害賠償之依據及證據,若無法證明損害,則難請求賠償之,且亦須證明相當因果關係存在,故您可仔細思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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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姐 104-06-02 17:12

請問:A控告B民事損害賠償,但最後因原告A舉證不足,法官宣告告訴不成立,則被告B是否可以告原告A,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因此案件被告耗時、交通費用及精神慰問金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請求恐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6-02 10:10

本人小客車於4/8日晚間臨停紅線(本人及家人在車上無傷)

右轉公車後輪擦撞本人車輛左後輪

修理廠估價約10萬元修理費用

事發至今對方(公車業者)只撥一通電話告知交由富邦保險處理,之後富邦保險都不主動與本人聯絡,本人於4/20日致電去富邦,專員也不清楚狀況只說要我送初判分析,我4/22日申請初判,5/8日修車廠告知我富邦保險有送車損部分維修零件請他們更換(只修理一半),而初判於5/30完成(內容如下),但後續至今對方及保險就未再理會本人,請問律師接下來我該如何處理。

 

事故時間:4/8日晚間20:49

肇事地點:中和區中安街6號

第一當事人:大客車-民營公車

初步分析研判或違規事實:疑右轉彎時未注意右側路邊其他車輛

第二當事人:小客車(本人)

初步分析研判或違規事實:在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線處所臨時停車

回覆 青 的發言內容:

本人小客車於4/8日晚間臨停紅線(本人及家人在車上無傷)

右轉公車後輪擦撞 ... (恕刪)

老實說, 除非提出民事訴訟, 不然真的只能等保險公司跟您談

而且您還要自行承擔部份的肇事責任分擔

求償金額不大,是否定須以訴訟程序來進行解決, 看您的斟酌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02 10:29

1. 除持續與對方及保險公司溝通外,也可申請調解

2. 對於出判表有意見,可申請肇事鑑定釐清肇責。

阿龍 104-06-01 23:21

律師您好

本人任職於私立高中,因生涯規劃於今年度聘約結束後(至7月31日)離職

但是遇到7月份學校暑期輔導,目前學校發下暑期輔導上課調查通知單

詢問暑期輔導上課意願

如勾選願意授課===> 7月份薪水照領 + 暑期輔導授課鐘點費用

如勾選不願意授課===> 同意自願放棄7月份薪水

問題如下

根據教師法第3條規定, 教師待遇得按月給付, 7月份仍在聘約有限存續內

 暑期輔導是額外的工作,教師本有權利拒絕不授課,但是不應該拒絕授課

  的教師,連同7月份薪水都不能領

 

所以要怎麼辦??

以上

沈恆 (沈律師) 104-06-01 23:57

您好!

您可以寫清楚不同意放棄七月薪資,且沒意願授課。

以上若有未盡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rystal79 104-06-01 22:41

我們四兄弟姐妹要買一棟房子(原本打算四人共同擁有房屋所有權)目前因為要申請貸款,想用利率較低的首購方案,但代書說首購方案有變更不能以共有方式辦理首購貸款優惠。所以我們想要自己擬一份約定書(房子則先登記於其中一人名下),內容提及約定房屋為共同持有,對於房屋有任何處份皆需四人同意,以及每人每月需按時付貸款金額,若逾3年未付足該繳納之貸款費用,且未提前告知逾期原因並獲得有權利人同意其逾期,則喪失其權益,不得請求其擁有房屋所有權。請問該約定書我們四人簽名蓋章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呢?還是一定要到法院公證才有法律效力呢?

一、你說的想法叫借名登記

二、借名登記糾紛多,除非是登記在你的名下,不然如果我是你的律師怎麼我也不建議你做借名登記

三、借名登記最後被兄弟賣掉房子或是被兄弟的債權法拍房屋的案件多不勝數呀。

四、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要簽訂借名登記契約,各約款如果沒有違背法律強行規定,簽訂後就有法律效力,也可以做見證或公證以備產生訴訟時的舉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為借名登記,建議內容應詳載並經公證,以免日後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6-01 16:23

我在以物易物網上 用兩項全新的物品 與對方交換 對方的二手電腦 

我在5/31晚間8點左右領回二手電腦回到家後就拆封測試,重開了好幾次都無法開機

最後測試到心灰意冷...在晚間10點多傳訊息給對方 告知物品無法開機 詢問對方該如何處理

對方一開始問是不是有逼逼逼的聲音 可能記憶體鬆脫 要我找會電腦的人重新插回

但是我並不懂電腦...都是找燦坤...可是燦坤不管有沒有壞 送去就是300元檢測費!

我和對方講~但對方並無對這部分的費用說明要負責...我也告知對方開機很大聲的嗡嗡嗡 並無逼逼逼的聲音!對方又說應該是風扇的聲音~要我送去請人看...(但是也沒說這部分費用她要負責)

我因為擔心維修費會很貴...要求雙方退回~ 一開始她說退回運費要我出...(但這不合理阿...若不是物品是壞的 我幹嘛要退)

我和他說 一樣各出各的!

後來他又說...東西壞了不接受退回.....(所以是??他也知道是壞的嗎?)

可是他又堅稱確定東西是好的...但是他又無法提供寄出前的測試正常的錄影檔證明(且 不管寄出前是否正常...確實我收到的物品就是一拆封就是無法正常開機的阿...)

且他有答應會小心包裝~但電腦用品(他用全家店到店寄出...還用軟紙盒裝..內容的保護材料也沒有完整包覆電腦) 我找了警察  警察說這不屬詐欺 要我找消保官!我打電話去1950...1950又和我說 對方並非商業行為不再消保規範中....那請問我該怎麼辦? 對方在他的關於我中明確說明”所有二手的物品非面交在一個禮拜內與說明不符都有鑑賞期, 但運費要自付,
全新未折封的東西就不接受退貨了, 請見諒” 但他寄給我的東西不只是二手...還是故障品!

 

Angel 104-06-01 14:04
最近幾年婆婆的身體較不好,前陣子有尿道感染住院,醫師說她是二級失智,所以他的女兒要做兒子的擔起照顧的責任,原說好將婆婆送至安養院,由2位兒子共同負擔安養費。
但三媳婦覺得負擔太大,先生薪資是$43000,媳婦薪資是$22000,但因先生在外地生活,所以需要扣除他本身的生活費,每月固定給老婆的生活費是$29000,但不包括他的加油費,與每星期五回家時所產生的伙食費皆由這些錢支出,每月加油費約$3000左右,所以實際給老婆的剩2萬出頭,因還有1個小孩在外地讀大學,每月給他的生活費是$8000,若遇到要繳什麼證照費用更是超出這個錢,1個小孩讀市區高中,每月也要交通費,2個兒子都尚無工作,夫婦倆需負擔這些費用,幾乎所剩無幾,如果遇到要繳什麼費用的話更是只能用分期,所以向婆婆的女兒提出女兒也有義務負擔撫養責任,但遭拒絕,拒絕理由為:之前婆婆都是由她接去照顧而且他也沒分到房產,憑什麼還要她付出,而三兒子在幾年前有分到一間會漏水的房產,應該負起撫養責任,三媳婦一氣之下將婆婆從安養院載回家奉養約一個半月,也帶他去做檢查,醫師說:她還不至於有失智,只有一點腦部退化,應婆婆長期有服用糖尿病藥物與心臟病藥物,所以現在也有尿失禁問題而有穿著尿布,這一個多月三媳婦將婆婆照顧到比從安養中心接回時好,但婆婆因有糖尿病所以三媳婦會控制她飲食卻引起她不高興,時常吵著要回去古厝自行生活,三媳婦看婆婆身體狀況不錯才同意將其載回古厝,但也引起婆婆的女兒與孫女不高興,說三媳婦不撫養棄養
因幾年前婆婆有借500萬給二兒子買房子,後來婆婆卻說不用還,當是分給二兒子的房產,古厝則算分給大兒子,另一間會漏水房子分給三兒子,但除了古厝外,二兒子與二女兒皆稱:給二兒子的500萬與三兒子的房產皆說是二兒子所賺的錢,不是公公生前留下來的財產,但三媳婦不服,說:如果給父母的錢都還可以拿回,就不要說有奉養父母,婆婆也有分5位子女每人10兩黃金。
我想請問:如果婆婆的女兒告三媳婦棄養是構成的嗎?即使回古厝生活是當初婆婆的意思。
因婆婆生了三男兩女,但大兒子與大女兒已經去世,三媳婦可以提出誰也有撫養責任呢?有查過資料,女兒也有撫養責任,大女婿也有嗎?大兒子與大媳婦已經去世,剩兩名成年的女兒,以上這些人誰有義務?
二兒子開出條件說:三兒子現在住的房子與古厝皆登記給二兒子名下,婆婆的撫養問題她全權處理直到婆婆百年之後,但二兒子不同意這種方式,堅決提出全部子女皆有撫養責任,需共同負擔,請問二兒子這種做法是和裡的嗎?三兒子提出的問題是成立的嗎?
婆婆分給三兒子的房產能再取回嗎?
現在因為婆婆的問題搞得兄弟姐妹間撕破臉,完全無法溝通,想請問懂法律的各位,到底以上這些問題如何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4-06-01 14:48

您好!

若沒達到無自救力的程度,不會構成遺棄罪。 婆婆所生現在還在世的三名子女有第一順序的扶養義務,應由此三人分擔扶養費。 若前述三人不負扶養義務,婆婆可主張撤銷贈與,取回財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未盡扶養義務,可主張撤銷贈與,取回財產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多莉 104-06-01 12:25

律師您好:

我之前有到世界健身中心跟他簽約一年會員那時候是在天母附近工作只有一開始簽約時有使用兩次之後換公司後就再也沒有去使用了
我的扣款方式是採用信用卡月扣,想說解約還要付違約金就想說繳到期滿好了(因為不知道所謂定型化合約)。可問題是期限都到了沒人通知。
後來我查了一下資料還是不大了解定型化合約中的條款

六、(終止契約及其效果) 雙方得終止契約。 消費契約終止時,企業經營者應就消費者已繳費用依下列方式之一,扣除一定費用後退還: 一、依簽約時單月會籍使用費用乘以實際經過月數(未滿十五日者以半月計,逾十五日者以一月計)。

像我這樣的例子,是有可能辦理退款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1 2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終止契約之後,依比例要求退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花璃 104-06-01 12:24

您好,感謝您上次的回覆,但還有幾點疑問想要請教。

 

1.我19歲,是否可以提告?我應該要告誰?告實際購買人?還是取件人黃小姐(媽媽)?或者要我的法定代理人才可提告

2.他可能患有精神疾病,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他的媽媽是否也該負責?

3.提告會用哪一條的法律?該準備哪些文件?大概耗時多久(幾個月)、費用?可能的結果?可以求得的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1 21:1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提告給予您負評的人,一般而言會告帳號持有人。 2、精神疾病的部分,除非有立即危險,否則只能針對他的行為救濟(如您之前所述的性騷擾) 3、必須備妥相關事證,包含給予負評的網頁擷取圖及雙方交易紀錄及我方要求對方撤銷負評的證物,可以請求您名譽所受損害之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ophia 104-05-31 14:10

您好,我姊當初好心借錢給一位朋友,每月幫忙轉帳1萬元清償對方積欠銀行18萬元的債務,未收利息,約定對方日後亦轉帳清償1萬元債務,分18個月清償。當初的借款契約書約定如下:

一、甲方無息貸與乙方新臺幣18萬元整……

二、借款期間由民國101年11月25日至民國103年4月25日止,乙方於期限屆滿後,由民國103年7月25日至民國104年12月25日止,每月以ATM轉帳新臺幣壹萬元整至甲方提供之銀行帳戶……

三、乙方如未按期償還借款達三個月,甲方得提前要求全部償還,若逾期不依約償還借款,乙方同意逕受強制執行,並同意賠償甲方新臺幣參萬元整之懲罰性違約金。 

請請教律師有關下列問題,感謝回覆^_^

1.如對方已逾期還款,我們是否可就5月份逾期的1萬元及3萬元懲罰性違約金請求支付命令?還是可依約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2.請求支付命令費用是否每件500元?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5-31 14:38

您好:

1.還是要聲請支付命令後才可強制執行,因為一般簽立的借貸契約無法成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

   義。

2.支付命令聲請費500元無誤。

以上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31 17: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31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申請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待確定後,再請求強制執行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Q 104-05-31 00:36

我想詢問

甲:借款

乙:保人

一年多前甲方及乙方為朋友關西,乙方開口向甲方借錢,想請甲方幫他去當鋪借款,乙方也承諾借款來的費用他全數負責,甲方答應用自己的車子去做抵押並做借款人替乙方貸款,一年多的利息很正常的都是乙方再繳納

目前甲方想法車子賣掉,與乙方說明希望可將本金還清,乙方卻不理會,只說明只願意拿一半的費用出來,另一半要甲方自行認倒楣還清

我想請問這部分因有錄音檔可證實金額乙方全數拿走,也可證實乙方承諾要負責所以債務部分,是否有解決方式??

沈恆 (沈律師) 104-05-31 01:41

您好!

對外,甲仍應負借款責任;甲的損失只能向乙求償,乙如果不願意還款,甲可於取得執行名義後對乙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ophia 104-05-30 15:03

您好,想請教有關支付命令的問題,我姊當初好心借錢給一位朋友,每月幫忙轉帳1萬元清償對方積欠銀行18萬元的債務,未收利息,約定對方日後亦轉帳清償1萬元債務,分18個月清償。無奈對方自第1個月還款就不乾不脆,初次提醒她記得轉帳就回我姊說有這麼缺錢嗎?(欠錢還錢不是天經地義?)然後去大陸或南部出差、適逢假日都”不方便”轉帳,雖然過程不甚愉快,但至今也還了10萬元。不過最近收到她1則簡訊告知:”抱歉,這個月報稅之後所剩不多,是否能往後延1個月。七月牌照稅跟燃料稅也可能會有相同情形”,讓人感到相當不舒服也造成我們的困擾。當初的借款契約書約定如下:

一、甲方無息貸與乙方新臺幣18萬元整……

二、借款期間由民國101年11月25日至民國103年4月25日止,乙方於期限屆滿後,由民國103年7月25日至民國104年12月25日止,每月以ATM轉帳新臺幣壹萬元整至甲方提供之銀行帳戶……

三、乙方如未按期償還借款達三個月,甲方得提前要求全部償還,若逾期不依約償還借款,乙方同意逕受強制執行,並同意賠償甲方新臺幣參萬元整之懲罰性違約金。

四、本約在公證人OOO前訂定並公證之,自公證完成時起生效……

 

當初是因為好心幫忙才訂定這個完全不利於自己的契約,完全不收利息且讓對方分期償還,但對方不具善意的回應方式令人不敢恭維,搞得我姊好像討債集團,又氣又累。我的問題如下,感謝板大撥冗回覆,謝謝~^_^~

在對方顯然沒有還款的誠意時,我們可以單方主張變更契約,寄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一次清償嗎?還是只能照契約約定,未按期償還借款達三個月才能請求一次清償? 如對方已逾期還款,我們是否可以就逾期部分請求支付命令? 請求支付命令費用大約多少?

 

沈恆 (沈律師) 104-05-30 17:40

您好!

1.應等對方遲延三個月才能請求全部還款。

2.如果契約有經公證,不用再聲請支付命令,條件符合就可直接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ophia 104-05-30 20:3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應等對方遲延三個月才能請求全部還款。

2.如果契約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們只是找一位雙方都認識的朋友當公證人,並未去法院公證

所以就借款契約約定的內容,我們是否可就5月份逾期還款部分申請支付命令

另請教支付命令費用大約多少?感謝回覆。

 

 

蕾蕾 104-05-30 10:23

律師您好~

近期承攬了一設計、監造案(勞務),因設計完成後,業主將設計案分成三、四案發施作包,導致監造工作量增加。就在結案計算設計、監造費時才發現合約內的設計、監造費選取了(累計各通知案件之實際施工成本合併計算建造費用/承辦人也承認疏失),因累計建造費後超過千萬,設計監造計價以8.9﹪計價,若分案計價,則最高可計價到10.5﹪(後者對我方較有利)。

想請問,有何補救方式修正合約合議事項(自已也疏失沒有搞清楚計價方式)

或有何依據可申訴此計價方式?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修改合約內容,應再與對方協商,若對方不願意,則仍應依原合約來履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30 19: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契約條件選擇錯誤,則至多僅能透過契約解釋的方式來判斷,此部分應該備妥契約書,循正式諮詢。

2、為避免此類情形,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倘若貴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30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是您與對方簽訂之設計監造合約,有無就請求追加部份另外約定報酬,若有相關約定,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依約給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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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30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是您與對方簽訂之設計監造合約,有無就請求追加部份另外約定報酬,若有相關約定,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依約給付之。

a126 104-05-30 06:07
祖父58年過世、地價稅及房屋稅由我方代繳及管理             85年發現被人占用,經村長調解、請求拆屋還地及水電錶遷移、賠償對方12萬       繼承人有22人,我受18人委託、3人沒有委託,101年地政辦理繼承         繼承人有22人,我受18人委託、3人沒有委託,101年訴請分割遺產,只能判決第一代     我為原告                     有請律師 代撰寫訴狀                                       繼承人有22人,我受18人委託、3人沒有委託,102年地政辦理判決登記贈與登記     有請代書辦理手續                                         繼承人有6人,我受4人委託、2人沒有委託,102年訴請分割遺產,第二代       我為訴訟代理人                                         繼承人有6人,我受4人委託、2人沒有委託,102年地政辦理判決登記贈與登記       繼承人有22人,我受18人委託、3人沒有委託,102年訴請分割土地         申請鑑界及怪手清除垃圾                                       我為原告                     代撰寫訴狀,請求相關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相關事實及費用,您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謝謝

花璃 104-05-30 02:49

各位親愛的律師們您好!

 小妹有些問題,拜託諸位好心的大德為小妹解惑!


這幾天遇到了一位買家惡意棄標,一查才發現已經不是第一次,還有用分帳號棄標過。
最底下有網址附上證明。
東西寄到超商已經五天時,提醒她要去取貨,結果第六天時就被封鎖了。利用她留在露天的電話傳了簡訊,也打了電話給黃小姐,應該是媽媽吧!
電話對話----------------------

黃:你好?

我:你好,請問是黃小姐嗎?

黃:是,請問你是?

我:請問您認識程同學嗎?他跟我買了東西,已經送到超商了,如果今天再不去領取就要被退貨了。

黃:請問不取會怎麼樣嗎?

我:這樣會造成賣家損失運費喔!

黃:喔!

我:請提醒他一定要準時去拿喔!感謝你,不好意思打擾了!
-----------------------
結果還是沒有去拿,東西已經退回來了。而且對話中黃小姐的口氣聽起來好像愛理不理,不關她的事一樣。
一開始不確定是對方FB關閉還是我被封鎖,還拜託同學幫忙查,確定這個人還在。傳了兩次簡訊給黃小姐都不聞不問,同學傳訊息給他也沒看。


後來我要在露天投訴買家棄標,發現我反被他投訴。
於是我申請投訴不實,也提出證明,露天將對方對我提出的投訴撤銷了。
我給了對方負評,但對方也給了我負評。
說認真,我這邊很規矩的出貨還有做提醒,但還要被違規的惡意買家給負評,還是自己有錯在先,這種人的評價紀錄難道不能撤銷嗎?

我要因此背負一個莫須有的負評嗎?我可否提告?這種惡意中傷的評價,我無法接受。


因為沒有對方的住址,所以無寄存證信函


想要提問:
1.已經看過有賣家成功提告的先例,但還是想先確定我的案例是否符合?可否報警提告

 
2.我19歲,九月才滿20。買家程同學似乎16、17歲。像這樣的年齡,我是否可以提告?我應該要告誰?告實際購買人?還是取件人黃小姐(媽媽)?或者要我的法定代理人才可已報警提告?我有可能等三個月後我20成年再提告嗎?

 
3.我透過自己的分帳號和其他人去調查,得知他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會去騷擾他人,講些色情的話。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他的媽媽是否也該負責?


4.若可以報警提告,會用哪一條的法律?該準備哪些文件?大概耗時多久(幾個月)、費用?可能的結果?可以求得的賠償


5.對於他不斷提出不實指控的評價及投訴,可能告她誹謗嗎?


這裡有我的完整對話結圖,還有露天棄標證明:https://www.facebook.com/s282133882/posts/978280158857201?pnref=story

 

感謝您的耐心觀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30 1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故意給予負評的部分確實涉及名譽侵害,可以備妥相關網頁資訊報警處理。

2、說色情的話倘若造成被害人性的不舒服,已經涉嫌性騷擾,也可以報警處理,但是您必須提出相關證明。

3、對方未滿18歲,所以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silvia 104-05-29 17:51

我們家因為想要孝順父母,因買了一間房子想給父母養老,一開始買房是自己沒經過同意直接購買了哥哥的名子,因此房屋是在哥哥的名下所有,自己則是每 個月與哥哥平分負擔房屋貸款(貸款各半),哥哥同時貸了很多款,有車貸信貸,朋友都說我應該要與哥哥共同持分這間房子,但自己不知道要如何辦理,因為自己 現在差不多要組織一個家庭,為了自己的保障,想知道怎麼樣才是對自己最好的方法?

如果持分辦理應該怎麼做?會有甚麼費用?以後房屋稅金怎麼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9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您的兄長將持份過戶給您,倘若拒絕,則必須提起借名登記訴訟

2、前者,只需要辦理過戶費用,看你請不請代書。後者,會有訴訟裁判費律師費等。

3、稅金的部份,共有人都有繳納義務,但是國稅局會先向現住人追討。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silvia 104-05-29 17:33

我們家因為想要孝順父母,因買了一間房子想給父母養老,一開始買房是自己沒經過同意直接購買了哥哥的名子,因此房屋是在哥哥的名下所有,自己則是每 個月與哥哥平分負擔房屋貸款(貸款各半),哥哥同時貸了很多款,有車貸信貸,朋友都說我應該要與哥哥共同持分這間房子,但自己不知道要如何辦理,因為自己 現在差不多要組織一個家庭,為了自己的保障,想知道怎麼樣才是對自己最好的方法?

如果持分辦理應該怎麼做?會有甚麼費用?以後房屋稅金怎麼分?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可向地政機關申請變更房屋登記2分之1所有權,另可向稅捐機關申請分單繳納,以後各所

有權人只會收到自己應負擔持分房屋稅單。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a126 104-05-29 15:00

因有少數人不願意配合辦理繼承手續

因而產生代辦繼承律師代寫訴狀費、法院請求分割遺產訴訟

代辦分割登記(因有部份無法處理請代書代辦)、代辦贈與登記、代辦設定,那些費用可以請求、那些費用無法請求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9 15: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這些費用都屬於自我保障權益的手段,倘若沒有契約約定,則無法向其他人求償

2、可以求償費用訴訟費用、管理遺產費用等。

 

 

 

a126 104-05-29 12:59

祖父58年過世、一直由我方代繳及管理、101年辦理繼承,可以請求那些費用、使用何訴訟名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9 13: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遺產之地價稅屬於管理遺產費用,應由遺產中支出,可以向全體繼承人請求。

 

ivor 104-05-29 11:34

您好,今日玩遊戲時對方表示【可以安靜媽拉基】

我回應【你媽被狗其】【你媽被狗X】【狗父母真髒】

我承認一時氣不過口出惡言,他說他要提告,請問我會面臨甚麼處罰,總共又可能賠多少費用?

PS.我到7月中才成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9 22:5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涉犯公然侮辱罪,因為您未成年,故而適用少年事件法,建議應該由您的法定代理人陪同製作筆錄
ivor 104-05-29 11:34

您好,今日玩遊戲時對方表示【可以安靜媽拉基】

我回應【你媽被狗其】【你媽被狗X】【狗父母真髒】

我承認一時氣不過口出惡言,他說他要提告,請問我會面臨甚麼處罰,總共又可能賠多少費用?

PS.我到7月中才成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1 21:2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倘若您未成年,將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倘若對方確實提告,建議應該由法定代理人偕同製作筆錄
NN 104-05-28 22:54
今年一月底,因為感情糾紛,男友被對方持木棒打頭,事後警察有來,但因為雙方都有叫人,只查我們的證件而已,事後也沒去做筆錄。 雖然對方家人事後有道歉說會賠償醫藥費用,但也沒有。 被打當天也沒有去醫院看醫生,過了幾天男友頭痛噁心想吐才去醫院照x光,醫生說腫起來,可能有腦震盪。 當下我們也沒有開驗傷單。 今年五月中旬,男友頭受傷地方開始又痛起來,醫生說可能因為之前被打的地方,可能會有後遺症。 我們去對方家中問醫藥費用,對方家人說當初已經道歉了,事情都過那麼久了,沒有要賠我們的意思。 請問這樣還可以對對方提出告訴嗎? 法律追訴期是幾個月呢? 可以請醫院補開驗傷單嗎? 謝謝感激不盡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29 09:39

 您好

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另外告訴期間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算,而所謂知悉,係指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而言,如初意疑其有此犯行,而未得確實證據,及發見確實證據,始行告訴,則不得以告訴人前此之遲疑,未經申告,遂謂告訴為逾越法定期間。

建議您盡快去醫院拿驗傷單及診斷證明,以利提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9 1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彙整驗傷單等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告訴期限為六個月,避免逾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刑事傷害是6個月內要提告民事侵權賠償是2年內要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04-05-28 16:04

本人父親在去年已離開.在整理一些資料.發現在監理單位有多筆欠稅.從86-89跟97-99年度的燃料稅欠費.請問這些有5到8年都有.請問這些費用.需要要處理嗎?超過五年不是不用理會?如果一直不處理.會不會有何影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之後監理所有來追討,則您們可以主張已逾五年公法上請求權之時效已消滅而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OAO 104-05-28 15:54

您好,我於103年8月15日上班途中與一台機車發生車禍

對方(以下簡稱甲方)是位於右方的前車(未保強制險),我是後車,甲一口咬定是我的錯要我全盤負責,但從監視錄影帶看我覺得可能是甲的右邊有輛機車因為要轉彎(轉彎都有個弧度)所以甲會不自覺得向左偏一點,那時我剛好要從甲的左側超車,所以才會擦撞到。事發後第一次至警局調解不成功,甲認為我態度差,但我只是堅持要先看影帶而已,就說我死不認錯,後來轉介調解委員會,甲方未到,後來大概有幾次打給甲方,甲方都拒絕出來調解。(此之前我有申請初判,判定結果為無法認定是哪方的責任;甲方去申請鑑定,判定結果為我的過失。)

在104年2月左右(半年內),甲方提告過失傷害,於4月開庭時,檢查官再轉至調解,104年5月27日進行調解時,我方提出醫療證明、看護證明、修車費共約十萬初,甲方的老公說他是自己在做油漆工,他老婆是跟著他一起做的說他老婆是負責人(老婆與我發生車禍),其因傷休息了六個月,一個月薪資算五萬,六個月他要30萬的薪資補償,醫療費用+精神賠償+勞動損失約10萬,獅子大開口的索賠了40萬,但重點是甲方沒有醫療收據(他一開始是去署桃後來不想開刀就去國術館整骨)也沒保勞保(只有健保),我的保險業務說需要醫療收據,他說他上法院時會補上,而薪資補償部份因為沒有勞保所以只能依最低投保薪資*2個月給付給甲方(甲方的診斷證明為適宜休養8週)想當然的金額差距太大,我們和解又不成功了。最後甲方還是走法院路線。

我想問的是

車禍鑑定的結果是我的責任,但因雙方都有受傷,那民事部份雙方的金額是否還依比例分攤?(我的醫藥費已申請強制險了) 延1,因我未提告過失傷害,下次開庭可以向檢查官提出嗎?若提出後,因鑑定結果為我方過失,那我還可以向對方申請修養期間未工作的損失及精神賠償嗎? 甲方機車已報廢,因他覺得老舊了,若他之後向我方申請理賠車損部分是不是可以不用賠?(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謝謝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5-28 19:05

您好:

1. 雖然車鑑會是鑑定您有過失,但若尚在救濟期限內的話,建議您要儘速申請覆鑑為妥。

2. 如果您有過失,但對方沒有過失,則對方相關合理損失均可全數向您求償,至於您的損失則要自行吸收承擔。

3. 對方機車市價減少之損害,嗣後依然可全數向您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吳草草 104-05-28 14:39

今年2月仲介自己房子要賣,私下帶我們去看,看一眼環境後很滿意,也詢問房子是否有什麼問題,該屋主表示仍在居住,有問題都處理修繕完,房子沒有問題,故隨即下訂。

延至今年5月18日才點交房屋(尚留10萬尾款待塗銷後給付),期間在做金額給付的時候也一直有確認房子狀況,皆回覆房子非常好肥有問題,在點交時基於信任跟有人持續居住,所以大致看一看,口頭上再次詢問房子是否有哪裡事損壞的,回應表示沒有,居住後剛好連日大雨,發現房間有漏水現象,樓梯兩側也有,牆壁呈現浸潤狀態,廁所牆面磁磚鬆動及膨管現象(因磁磚是貼在矽酸鈣板上)部分磁磚有龜裂現象,3座水龍頭有水但會一直漏水,一個廁所洗臉盆鬆動傾斜,下面S管漏水,兩個浴缸一個底座、一個側面排水孔損壞(希望維修是怕造成樓下漏水),部份靠地板牆面像豆腐般"呼掉",經多次協調後均分修繕費用未果,原屋主表示願意就壞掉的地方進行修繕或僅貼補2萬元修繕費(如果要真的要修繕費用跟本高出很多),但問題來了,如果是他們自行修繕

1.浴缸排水孔工匠表示沒有辦法維修,原屋主打算隨便找東西並用矽力康封住而已-->如果僅這樣我們不認為這是維修

2.原屋主僅願意就鬆動牆面黏貼,膨管的部分叫我們不要碰就沒有事-->僅修補鬆動部分甚至可能造成磁磚牆面色差,且澎管部分不知道什麼時候掉下來,我們很擔心

3.漏水部份僅打算處理房間,樓梯兩側的部份推說是管委會的事,甚至說小雨才不會漏,只有連續大雨才會發生

所以我的問題是

1.當初在簽約時,原屋主都告知房子沒有問題,東西都是好的,簽約內容也沒有寫到任何的房子瑕疵狀況(如果一開始就知道,當初就不會買,因為一開始我們就不願意買需要修繕房子),現在卻改口說這就是現況交屋,中古屋就是這樣,這些情況可以屬於在瑕疵擔保內嗎?

2.由於私下交易,僅在代書那邊填寫買賣合約,並未填寫房屋概況書,無法紙本舉證,但合約內容也無填寫到雙方皆已經知道的瑕疵部分,我們也是實際住進去後才發現這些問題,這樣我們買方站的住腳嗎!? 民法350~375這幾條不知道適不適用?

3.由於已經協調兩、三次,原協調金額說定後尚未寫下又馬上改口,造成我們買方需要增加成本進行修繕,我們也不願意,那這部份我需要先寄送存證信函嗎? 存證信函可以親送嗎?因為我不知道原屋主的地址。 還是我可以先走相關的消保管道!? 房子的部份能先行施工後屆時要求減少價金嗎?

4.原10萬尾款是打算在抵押塗銷後才給付,合約上也有載明,但現在維修狀況未果,尾款部份能暫時不給付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8 18: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惟仍建議您應考慮與對方嘗試協調和解,降低損失,若維修金額不大,需考量提起訴訟花費之時間勞力及委任律師費用和土木技師鑑定費用,均相當可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29 21:58

Dear 吳草草,

建議您先寄存證信函表明自己暫不給付尾款之理由,您必須在函中點明瑕疵之原因以及無法交付尾款,若前屋主不承認瑕疵是他的責任,可以請專業的防水工程人員出具鑑定報告以澄清瑕疵歸屬,當然瑕疵若已到非常嚴重的地步則可以請求解除契約(漏水致居住生活品質低落)。當然有必要的話需請律師陪同至現場勘驗,以完整寫於存證信函之中,增加自己的談判籌碼!

以上,

 

希望對您有幫助!

丫珍 104-05-28 11:46

請問:

日前因為買賣房屋問題,我們是買方,有簽了(沒有付任何費用)要約書,但瑕疵太多,房仲也隱匿了屋況問題,而同三聯的要約書,只有兩聯有買賣方簽名,我們買方這一聯,並沒有賣方簽名,以致於我們不想簽"正式合約",對方寄存證信函給我們,說我們違約要賠3%違約金,而我們也已無回覆不認同存證信函內容,對方又死心的寄了"第二次的存證函回來",要我們說明不認同在那裡,請問我們繼續的回寄存證信函給他們嗎?因為我不想寫太多,怕他們一直在那邊寄來寄去,又怕不回覆,以後真的走法院,對方又要講我們不理他們了,我該怎麼做呢?如果不想再回覆了,可以嗎?是不是就等他們下一步要怎做?我們真的要賠嗎?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28 15:26

您好

 建議您將相關資料(例如存證信函等)帶至事務所  供律師為您分析  以維權益

                                    陳律師0972367907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8 18: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存證信函,建議您可完全不予理會,不要再為任何回復,避免對方做為證據使用,目前您應先積極蒐證,以備訴訟時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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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th 104-05-28 10:32

煩請各位專業律師協助解惑:

因本社區住戶有位非常喜歡對管委會的委員隨意提告,導致社區無人有意願出席管委會,因此特來尋求幫助!!

1.管委會委任期內被提告,所有訴訟費皆可由管委會負責,那請問若卸任後被提告,那相關的責任費用是否需由個人承擔???

2.此住戶無憑無據隨意提告,導致各委員擔心要與他耗時間跑法院,是否在法律有保護管委會之委員??大家並不願意因此三不五時就得跑法院...

3.管委會之主委在法律上之責任代表是管委會全體或者僅是個人?因大家擔心擔任主委後隨時都會被住戶提告!!

 

*感謝各位專業律師解答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8 10:53

1. 費用當然是個人承擔。

2. 要看對方告什麼,若告刑事且對方為捏造不實事實者,可反告誣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8 13: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費用的部份,可以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方式來約定,只要不違法,可以自由決議。

2、倘若亂告刑事,可以考慮提告誣告罪。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修改規約,或是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方式來遏止該名住戶。

 

您好,

管委會的問題,或許可以考慮委任律師擔任管委會法律顧問,費用管委會負擔,可回答居民之法律問題,提升居民居住品質,或許可以解決目前問題。

Kris 104-05-28 08:16
律師您好,  本人在今年3月初承接一個設計案件,由於當時僅有兩個執行物, 所以報價僅有2樣(Logo, 名片,也在雙方同意下當下收取了訂金, 對方也無殺價行為), 之後一些製作物陸續產生, 內容包括繪製插畫立牌, 公司看板, EDM, 票券, 海報等 ,礙於時間緊迫, 所以在客戶的要求下先動工, 事後在4月25日所有案件結束後, 將所有品項與費用email給客戶並進行請款, 但客戶卻以費用超過他的預期作為推托, 拒絕付款, 多次聯絡都無回音, 請問有什麼做法可保障我的權利?
回應系統有點問題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8 11:07

若雙方費用已經約定好事後也是按照此請款,則對方不得再爭執酬金過高。您可以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限期付款,對方仍不付,即可蒐集證據具狀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