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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如 103-10-20 17:23

請問我個人的line動態上,是我舒發情緒的一個管道,

但於上星期六,我先生外面外遇的對象在我的line動態上留言不勘入耳的話,

對話如下:

外遇對象先發言:你老公跟我說你又發瘋誕了,到底妳怎麼搞的。

我發言:妳他媽的不要再騷擾我老公。

我發言:我老公跟我說你一直騷擾他。

外遇對象發言:所以我說你是最後才知道,騙你到最後才知道,你跟你老公去吃的東西我們都吃過了拉,也不你老公把,老公阿老公

我發言:關你小屁事,小三而已,又怎樣。。

我發言:有本事拿出證據出來,吃屁唷!

外遇對象發言:還是我給你看看你前夫傳的,愛你嗎?心不在你,你好好開心生活,多吃廚諭,加油拉,愛你唷!

接著我又回:反正你也給人白上了,騙爽了,你高興就好。

外遇又回:你們好好生活,我們私下好好聯絡,你愛吃廚餘,給你吸個夠。

我又回:謝謝你,這廚餘會賺錢,很好用,而妳永遠是小三,任人白上而已。

我又回:等你這小三,又發瘋魯小,破壞別人家庭

外遇又回:女人不要本到像白目一樣。

外遇又回:應該像目頭。

我又回:你說你像花吃嗎?一直纏著別人的老公,再爛也要有個底線。

外遇又回:他啊說你生二個,跟你做插進去都好鬆,我也不知道如何回來。

我又回:我老公說你任人騎,所以隨人上,隨人爽。

等等字眼,外遇對象在我的line動態上留言,

小三破壞了我的家庭,我先生現已經回到家庭了。但這小三卻不放過我先生,也不放過我,三不五時一直騷擾我,和我先生,我先生現已經完全不理會她了!

我的line 族群多為是公司老闆、主管、同事、好朋友、家人,他在我私人的動態上留言如此不勘入耳,造成我身心受創,甚至老闆、主管、同事、好朋友、家人有看到的人都一直打電話來問我怎麼回事?讓我嚴面難存。

小三長期一直破壞我的家庭,我已容忍她許久了!

請問可以提告嗎?

您好,建議蒐集對方與您丈夫交往或進一步發生關係之相關證據,您可具狀對對方提出刑事通姦告訴及民事妨害配偶權訴訟,以維護您的權益,詳細步驟與策略可來電討論規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0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在蒐集跟多證據,對其提告妨害家庭犯罪(他看以來很好激,可以設計一下問題內容)。

103-10-20 02:10

去年5月因為對方要用錢,所以找我朋友尋找到我先以買方的名義將房屋買下,我依程序並向銀行申貸六百多萬清償房子的所有負債,(目前所有權是我)當然他也給我貸款金額的4%作為酬金另外向他借了30萬元,而且他要求9月將房子買回,當然的,他借住於此,房貸由他繳交,並要按時!而我這段時間內我不能將房子變賣他人,不能拿去扺押借款之類.....這全部都有寫一分合約書為證(沒有按時繳納房貸,我就可以處理房子)

但9月過了..對於並沒有買回.也沒聲沒息........房貸也全部沒按時繳(銀行有催收),102年12月及103年3月、5月等,我也有一直催他,而且我還去了房子所在地找他,.....
直到103年6月我開口說要自己處理房子.....他才說有找到銀行可以將我房子買回....但要我先還他30萬,因為要放在銀行做財力,,,,,,,,,,,,,,

後來我錢也委由當初介紹買他房的友人拿去給他,但我怕他耍賴...並要求重新簽具乙份切結書,(裡面是寫我什麼時候買他房子,而當初先借他住,他說要買回而沒買回,現在房子所有權人是我....我錢還他了....考量他的生計問題,同意他延長到103年10月21日前將房屋買回...否則請他搬出..我要自己使用房子....),當然他也簽具了....

誰知簽完隔天..又接到銀行來電...本月房貸未繳.............我生氣傳line給他....我說房子不賣了..我信用被他破壞了....我下次要買房會有困難,因為在銀行眼中..我是會?繳的人...

後來我房貸自己繳納,當然他還是會把錢匯到繳款帳號中..只是我有明確告訴他不用了.但他還是匯款進去...後來我告知他8月11日前搬離,,....他說不過...具然開始傳來說我當初是人頭...是他借名登記在我這,產權是他們所有........還說我是直當別的代書人頭,,,,

後來他又找上當初介紹我買下他房子的那位友人出來協調,我只提出,他們要負擔稅金,他也同意了.....因為我在當兵.所以工作上沒時間和他見面,相關細節我請他和介紹買房的朋友說明,後來說明後他說考慮..........

因為過程中他一直拖我時間..我也要尋找人要買房子...只是卡在他還在和我打口水仗.......後來要買房子的人催我說要先送件銀行審查.......我傳line給前屋主向他說明我什麼時候會送件,他才告訴我說....他有說要買回丫...為何我又要賣別人........

我說明...等不到他回應,但我也沒有將房子額外送件賣其他人...誰知前屋主便傳line
向我說叫我出面處理房子.說他先生和軍中有熟識,不想讓我難看,在不出面就寄存證信函.................

而且..怕我停電..先行去電力公司...辦理電力不過戶事宜....害我去台電也沒法處理他....因為台電說要法院的公文........(什麼鬼丫.....) 這是103年8月7日了

接下來不說他和我line打口水仗的事.......從8月12日開始........ ....直到10月13日他
都沒有找我說房屋買回的事...............(合約明定10月21日前買回)..........我10月13日寄了存證給他..要求出面處理買回事宜.....他不但不出理...於10月16日回寄存證給我...說我明明說說房子要賣還他...但確又賣其他人...說我是詐欺,,,,,說我背信.....還說'本來要去提告...後來考量我幫他一年..才給我一次機會.....還說明我們是借名登記而以,我很清楚產權是他們所有...................

ps,我因為他遲繳房貸乙事,從7月起就按時自己繳納了......而他每次?入的時間又都是超過繳費時間.........................

現在我到底該怎麼辦呢..........10月21日到期了.........這房子是不是我的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0 08: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當初雙方所簽立的契約,性質很接近借名契約

2、倘若確實存有借名契約,我方任意出售,確實可能涉犯背信罪。

3、但是雙方期間又商談了很多了,因此必須依據所有的事證作衡量,建議應該備妥相關契約書、切結書、對話紀錄等,詢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尚需釐清相關事證才能較為清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由於您的敘述中有多次變更雙方約定之情況

且涉及之爭議金額頗大

所以建議您還是將全部資料提供給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多多 103-10-17 12:32

這是A女在FB的動態文章

臭憋三,有種不要躲起來,你以為你算老幾,一天到晚說謊,做一些下三濫的手段!!!幹嘛打腫臉充胖子,做不到就不要開假支票

你是不知道小孩吃飯就是要乖乖坐好在椅子上乖乖吃嗎!
為什麼要一天到晚破壞人家教小孩的淺規則,一定要抱著吃才行,洗澡就跟妳說過要淋浴了還泡澡,重複感染發炎怎麼辦你要負責嗎,孩子的痛苦你能承擔嗎,吃飯一定要抱過去隔壁餵才爽??
小孩子不是你寵的玩具,愛炫耀愛給別人抱,傳染性病毒很多你不知道嗎,都不洗手就愛抱,講也講不聽,摳痘痘又挖鼻孔的也給抱,你是腦子燒壞掉了??
愛炫耀自己閃一邊去找小狼狗生一個!
沒人需要你來顧小孩,沒常識的草包!

 路人1回:又一腦殘! 

A女回:溝通好多次了講也講不聽,自以為是,像他這種人死愛錢,何時把他兒子放在眼裏,也沒想到我們要養小孩,只想到他自己的利益,更不用說是孫子,我只差沒把他的所做所為公諸於世,哪天他真的把我逼到抓狂我就會讓他得到相當代價!表面上看起來是很合得來,我只是一直在忍耐! 

B女回:我真是傻還把他當自己的女兒一樣疼像這種人跟本不直得我為他付出    (這句話A女可以告B女誹謗或損害名譽嗎?)

A女回:說的還真好聽,不知道是誰,未經過他人同意偽造文書侵佔財產竊盜印鑑偷過戶祖產!還想賣出換取金錢!是誰說謊結婚的錢跟外婆家借?是誰說謊從兒子小時候是自己背在身上煮飯拉拔長大的!是誰狠下心叫男人來叫自己的媳婦去婦產科吃藥流掉小孩!是誰煮人蔘雞湯給懷孕的人喝!是誰叫自己的大姐來告訴自己的兒子「媽媽只有一個老婆再娶就有」!做這麼多偷雞摸狗的事還不知道要反省!一直說對人家多好!那也都只是表面功夫而已!誰不會做!少往自己臉上貼金,愛裝可憐,你怎麼不把你不法所得通通公開?為什麼過戶只有把我老公的過走,弟弟的沒過!你說說看啊!還敢說房子賣了你要分一半,看到我和老公吵架就來搶小孩你算什麼東西!還真是不要臉,你自己好自為之,別以為人家要靠你臉色過生活,看在你是我老公的生母不想跟你跑法院而已,你少在那邊得寸進尺!否則後果自負!愛打電話給我爸你自便!不知道是誰對誰錯!還有臉敢打電話,當初結婚講好的條件你有做到嗎!你們性林的都很愛開空頭支票耶!還有臉敢打電話!還敢叫我回娘家跟我父母借錢,我從沒看過有人臉皮這麼厚的

 

B女回:有種你們去告阿,本來就是我的東西,我不能拿回來? 這麼厲害法庭上見,看到時候是誰收三聯單。我還可以順便告個誨謗跟公然侮辱罪 

路人2回:哇!你都把事情說的一清二楚。給你一個讚

A女回:你當初是拋棄繼承的,就算有也只有一半!子女有特留份!我可沒說是你,你要對號入座,硬說是你自己我也沒辦法!這裏是我的板我有我的言論自由,你如果沒做這些事還怕別人說?

B女偷拿A女的先生的印鑑證明跟證件去代書過戶一間動產跟一筆土地,轉而賣出換取現金

請問

A可以告B什麼? 

B可以告A什麼?

A女的丈夫可以告B女神麼?

雞蛋花 103-10-14 20:46

我們家有兩棟房子,其中一棟在上上一代就將房子以低價租借給別人,但這戶人家時常發酒瘋,甚至還破壞過我們的東西,我覺得生活的戰戰兢兢,請問有甚麼辦法能趕他們走,收回我們的房子(我們不知道上上一代有沒有留有租借令之類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4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原則上可發函終止租賃關係後,限期請求對方搬離,若對方不理會,可起訴請求遷讓房屋,帶判決確定後可聲請強制執行唷。

如有任何問題或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來信諮詢。 

 您好:

建議應該先了解對方是否有相關得占用房子法律文件

1.如確定沒有,再由房子登記所有權人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限期請對方遷讓房屋

  對方如逾期不搬遷再向其起訴請求。

2.但如果對方有租約存在,你們可以要求對方給付租金

   如對方積欠達兩個月的租金後,一樣可以循前面的方式處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103-10-11 16:01
你好,我想詢問住宅竊盜! 是這樣的,10/08早上九點我跟我同事出門,差不多10:45回家發現有一台不曾看過的紅色三菱小車停在我家門口,(我家是尾巷只有兩間住戶一間是我們一間在對面車子停在我們之間)可是在我一如往常倒車進我家我也沒注意車牌號碼只記得車型!然後我停好車先請同事去開我家門,這時聽到裡面有男生的聲音好像在問我哥去哪裡,這時我家飼養的狗跑了出來好不容易抓到牠之後我進家門,發現一個男生約30幾歲沒見過很陌生,他問我哥哥在哪裡,我很緊張怕是找我哥麻煩的!我跟他說我哥去上班!而他又說上班還叫我來之後往門外走了,在我還在想不透的時候我把狗要放回屋內打開客廳門時,又發現另一名男子略胖笑笑的跟我點了頭便往門外走去,我實在是嚇的不知如何反應!門關上後打給我哥想求證可是打不通!然後我先打給我媽問他貴重物品放哪結果才發現那兩個真的是竊嫌!可是因為我害怕還有人在我家裡面,所以我所有地方都找了一遍!可是等警察來我才驚覺該有指紋的地方都被我破壞了!之後下午去做了筆錄把事發經過交代一遍,開始調閱監視器!之後在10/10號他們找到那個時間點出現在我家附近路口監視器拍到那輛紅色三菱小車,查到車主是一名女性而家庭成員還有兩個兒子都有吸毒竊盜前科,叫我跟我同事去警局指認,可是我記憶有點模糊五官不是很清楚,又加上照片是之前他們入監服刑拍的大頭照!髮型很難辨識,可是警察要我確定是不是他們,然後我覺得好像越看越像我同事也這樣覺得,所以就做了指認筆錄!10/11中午警局來電說有約談兩兄弟其一去警局,要我過去指認!結果我去發現髮型不對但警察說也是有可能帶假髮,然後說令一名嫌疑人正在監獄服刑!之後警察要我去看看是不是該名男子!我是覺得體型很像我進客廳向我點頭示意的那名男子!但警察一再要我確定但是我越去想記憶就越模糊!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可是警察說要那名嫌疑人交代那個時間點車子在哪裡,那名男子說法裡的時間都跟監視器的時間不符!現在還在查證是不是在說謊然後要我靜下心來想想到底是不是他!可是我真的記不起來請問我現在應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2 2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只需要配合辦案,認得出來就認,不要說謊即可。

阿仁 103-10-07 02:50

各位律師, 你好,

我小叔沒結婚, 無子女, 於今年三月間因病去世, 具其遺產繼承權有我父親, 我大叔, 大姑, 小姑共四個, 其遺產大致上有存款, 房子及一些債權。在我小叔後事辦妥後, 我大姑及我大叔就一直慫恿我父親辦理拋棄繼承讓我小叔遺產全都由我大叔來繼承, 再由我大叔處理後分給兄弟姊妹, 甚至說到若不辦, 會破壞到兄弟妹的感情, 我父親為不把場面弄僵而辦了拋棄繼承。而今過了半年, 我父親想詢問我大姑大叔辦得如何卻一直得不到答案, 我大叔是從我父親文件簽完交給他之後就一直找不到人, 而我大姑的回答是她是嫁出去的女兒, 不方便介入, 完全不在意辦的情形如何, 那我父親就不懂她當初為何要介入? 甚至懷疑大叔大姑是否合謀?

現在我每天就是看我父親一直懊惱難過為何被他一直所信任的弟妹尤其是我大姑欺騙, 看我父親這樣我也難過。想請教各位律師,  以上的狀況還有辦法將今年三月辦的拋棄繼承撤銷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7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可以證明對方詐欺,則可以撤銷拋棄。或是有證據可以證明雙方之協議,則可以請求履行協議。

2、         本文建議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履行協議,倘若對方拒絕,可以考慮提告

 

 

Simon 103-10-04 17:12

前幾天我在玩線上遊戲的時候突然被永久停權 原因是意圖現金交易

該公司的遊戲管理規則裡有一條包含 意圖現金交易會被永久停權(令很多玩家也被永久停權了)

可是根據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中第十九點中說明只有下列3項才能對消費者終止契約 而意圖現金交易似乎沒有符合下列3項的原則

(一) 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二) 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三) 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如非上述3項 最高處分只是停權7天

請問一下 遊戲公司的管理規則能夠定下意圖現金交易會被永久停權的處分嗎? 還是這條規則該視為無效呢? 謝謝

yuki 103-10-01 12:03

您好:有一問題想請求各位專家協助!!

婆家有一老宅無建物登記土地所有權係婆婆所有,此老宅之前借予鄰居使用已數10年之久,但日前土地有使用之需要,故請鄰居搬離,但鄰居不願搬離,只好向法院請求和解.

103.1.8法院拆屋還地和解筆錄簡略如下:

一、被告願於103.7.9前搬離(婆婆給予半年之搬遷期),將上開建物之事實上處分權讓與原告,並將上開建物所占用土地返還予原告。

二、原告願於103.1.31日前給付被告新台幣壹拾萬元之搬遷補償費(補償費己於103.1.21支付並由第三人見證下填寫收據乙紙)。

三、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但7.9日債務人並無搬離,故婆婆再次向法院請求,法院於7/21之執行命令表示,債務人應於收受本命令後15日履行上開和解內容,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即依法強制執行,並負擔執行費用

截止8/5號債務人仍未搬離,婆婆再次向法院請求,法院於8/7號之執行命令表示本院定於103.9.24日履勘,債務人屆期若未到場,債權人應先連絡管區警員及鎖匠到現場協助執行。

9/24履勘當天,法院人員及員警、債務人、債權人皆到現場,但債務人仍表明不會搬離,法院人員故請債權人入屋拍照,並告知債務人不得破壞房屋現況,但當天並未請警員驅離債務人,反而是要求債權人再給予債務人二個月搬遷期,若屆時未搬離則房屋內之所有物歸債權人處置,為和平落幕當天只好答應法院人員之提議。截至今日仍未收到9/24履勘之公文。

以上公文往返及寬限搬離已接近1年仍未有明確結果,法院只是一再用公文拖延搬遷時間,年初開和解庭時還表示若能給予搬遷補償金會使本案較為順利,故婆婆才答應給付補償金,但債務人收了補償金卻一再表明不願搬離,倘9/24寬限二個月(11月底)一到,債務人仍不搬離,我們應該怎麼做? 而且從和解庭到現在,所有土地鑑界費及員警出差費皆由婆婆支付,債務人並無支付任何費用,請問這樣合理嗎?特請各位專家給予協助,由衷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1 21: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顯然遇到司法怠惰,可能需要透過外部的管道處理,如向司改會提出檢舉或是請求民代協助。

2、可以考慮寫狀紙向法院表示意見,並且以上開方式處理。

惠芸 103-09-30 21:14

很囧的大麻煩。我不知道追我的學長竟然是我直屬學姊的男朋友,好像是因為我學姊都很低調,怕大家八卦,所以跟學長交往都很低調,但因為之前學長很常單獨約我出去,也跟我說他很喜歡我,注意我很久了,覺得我很特別,跟我告白,就在我答應之後,我室友才跟我說其實我男友是我直屬學姊的男友,我馬上問我男友,他說他們早就分手了,分手很久了,是學姊一直一廂情願。不過最近學姊好像在系上到處說我的壞話,說我是搶她男朋友的狐狸精、喜歡破壞別人的幸福、興趣是專搶別人男朋友、要大家小心不要讓男友靠近我...等,搞得我很多好朋友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本來很多系籃的男生好朋友,也都對我進而遠之,讓我這個系籃經理當得很尷尬,我真的不知道我男友是我學姐的前男友,我現在也很懊惱,一直要我男友跟我分手,回去找學姊,我男友又不要,我學姊又在那邊講我壞話,我到底該怎麼辦才能停止學姊講我壞話?我家聚都要辦不起來了,難不成要告學姊誹謗?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9-30 22:38

孩子,學校裡通常設有輔導中心,找輔導老師談談吧...(或是找班導...)

隱居 (勇公) 103-10-01 00:17

這個是炫耀文無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1 1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證明對方到處放話,散布貶損您在社會上之評價,讓大家覺得你就是個狐狸精劈腿王,可蒐集證據向學姊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但是退一步海闊天空,既然是萬人迷,就體諒一下別人吧!

 

Reiny 103-09-27 12:25

簡單敘述一下昨日下午發生經過:

我在T字路口準備左轉,瞄了一下後照鏡沒車子但是稍微遠處有一台機車,於是減速打燈左轉約一步,結果被後面快速直行的機車擦撞,兩人都摔車,但是對方機車摔地板前人已經跳開,我沒想到會被撞來不及反應,直接左肘擊地和機車一起摔地上,左肘破皮和瘀青。
可能是因為下一個路口是市中心交通路口,這邊綠燈車輛會很大,也可能是對方心虛?我不確定,對方快速把我和他的機車牽起來,道歉問我有沒有事,還問車子還能騎嗎,他本來想這樣車子扶起來就各自回去,我說手很痛,說我們去警察局好了,因為警察局離這裡不到五十公尺就在後面,對方才說那我給你五百,這樣就和解喔?我沒想太多,而且現場已經被破壞了,加上來往車子也多,不想一直停在馬路中央,所以我就拿了錢答應,然後騎去買藥了...

我想請問一下"假如"今天如果事後傷得更重,對方又很惡劣的話,我要怎麼準備去訴訟他?謝謝!!(我現在手肘有自行擦藥還未看醫生)

鍾孟杰 (鍾律師) 103-09-28 16:42

您的情形由於未保留現場待警方做筆錄,就要看現場有無目擊證人或是監視錄影畫面,否則責任無法釐清,要告也比較難。另外,即便告的了,也要注意對方是否會以雙方已私下和解為由抗辯。最後,也要注意有無告訴6個月時效限制。

阿瑋 103-09-26 12:57

在房契上面有說房子轉租需經過房東的同意

但是我今天是把整棟透天厝租下來

然後我把樓下停樓借給我的友人停汽車

但是房東打來說不可以借別人停

請問我已經租了整棟屋子

那麼房東有權力可以不讓我借人停車

當然並沒有破壞到磁磚

陳彥彰 (Jeffrey Chen) 103-09-26 14:18

您好:

1.您與房東之間所簽租賃契約明文約定若租賃物須轉租必須經過房東之同意,因此,若您將承租之整棟大樓轉租於他人,勢必要經房東同意始可,此亦為民法第443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

2.然而,您承租的是房屋,僅有將前庭轉租給他人,除非租賃契約已有明文為反對之約定者,您的房東並無法阻止您為轉租,此為民法第443條第2項後段之規定。

3.結論:白話來講,將整棟出租應經房東同意,否則房東可以跟您終止契約;但是,若僅有轉租房屋之一部分者(當然要看前庭是否為出租之範圍),如果租約沒有反對之約定,您的轉租行為應屬合法。

以上,敬供參考,謝謝 ! 

 您好:

建議您應仔細查看租約有無禁止一部分以其他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之約定

如無,就不用擔心

如有,則應注意房東可告您違約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三元 103-09-26 12:05

我朋友照片在手機交友軟體上被盜用,用他在FB上的照片.

在交友軟體上到處邀約一夜情破壞個人名聲,如何要求制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6 16: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故意以您朋友之照片到處散布一夜情之訊息,可蒐集證據對其提告妨害名譽相關犯罪(誹謗),並待檢察官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Vicky 103-09-19 09:09

您好,


債權問題請教如下:


有一自助洗衣公司於民國102年10月1日向本人招攬投資他們所經營的洗衣房業務,本人原有加盟經營該公司的一家自助洗衣店,在該公司招攬遊說下,經雙方同意,本人結束自助洗衣店營業,該公司亦同意以90萬元收回本人的自助洗衣店,該公司並將90萬元投資於其洗衣房業務,雙方訂立協議,其協議為期五年(自102年10月1日至107年11月1日止)。本人於契約成立時交清總金額新台幣90萬元整予該公司,該公司亦開立五年後到期之相對金額的工商本票乙紙予本人以做為債權擔保。契約中明訂該公司需分期按月支付本人所投資的金額,共為期60個月,每月金額為22,500(本金+利息)元整,並於每月1日以現金支付。惟迄今該公司除102年11月1日按時照實給付外,之後的各月份即不按契約條件於每月1日支付,自102年12月後即自行拖延至月底支付,並且未事先告知本人,其間經本人多方催討,方才付款。之後該公司又於103年1月未予支付款項,經本人再三催討,才於2月25日支付1月及2月的款項。而103年4月及8月,又未照實支付款項。本人每月皆去電催討,該公司多方推諉迄今仍未付款。本人與該公司訂立的契約條件,乃每月1日該公司完全付款之承諾;該公司卻未予以主動付款,屢次推諉並拒接電話,破壞協議。迄今亦仍未見該公司處理還款之具體回應,顯無付款誠意。

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處理,有方法可強制該公司依約還款或依照督促程序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嗎?需要寄出存證信函嗎?


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9 15:34
您好,因本票到期日未到,建議您就逾期支付的金額聲請支付命令 以後定契約時記得要公證, 這樣可以公證法第十三條規定逕受強制執行。 當事人請求公證人就下列各款法律行為作成之公證書,載明應逕受強制執 行者,得依該證書執行之: 一、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
book 103-09-13 21:42

被人四處張貼「不孝、不養」 (有寫名字) 是否告誹謗罪可以成立! 另在FB上小孩的照片亦被對方下載後惡意使用張貼使用侮辱性字言(網路炫富、不孝之女) 請問可否就此肖像人格被惡意破壞提告! 感謝 律師解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3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明顯在於散佈足以貶損您於社會上評價之文字,且其係四處張貼,故為加重誹謗。建議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為您向地檢署提告對方觸犯加重誹謗罪。並待檢察官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book 103-10-03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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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 103-10-05 14:14

 

奶油 103-09-05 23:32

本人住宅是3樓透天...因為一開始4樓前面已經友做一個屋型陽台(從一樓看是如此)..所以4樓一大片陽台..日曬雨淋地板開始龜裂所以搭建鐵厝..請問這樣是否有違建?

由於一開始小弟就不想超過跟鄰居的中間那界限...有盡量叫施工人員不要超過那中線...柱子是立在我的地板上...不過為了不讓矮牆滲水進來有鎖L型鐵片在上面..顧慮螺絲鎖下去旁邊會生鏽所以鐵片有超過那中線..然後旁邊有用塑力康黏好...

問題來了...我上去水塔的地方看到他們把鐵片整個給我撬起來..然後我拍照問...說我超線佔到他家的地..這樣算是惡意破壞嗎?

我說會上去剪掉超過的...不過他要先把我打平..但是上去看他沒辦法把之前的復原...這可走法律途徑嗎?或者到警局備案?

如需照片鑑定小弟可補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5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惡意破壞您的財產,可蒐集證據資料,提出刑事毀損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5 23:37

 

本人住宅是3樓透天...因為一開始4樓前面已經友做一個屋型陽台(從一樓看是如此)..所以4樓一大片陽台..日曬雨淋地板開始龜裂所以搭建鐵厝..請問這樣是否有違建?違建,若有人報拆,會有被拆除之風險。

由於一開始小弟就不想超過跟鄰居的中間那界限...有盡量叫施工人員不要超過那中線...柱子是立在我的地板上...不過為了不讓矮牆滲水進來有鎖L型鐵片在上面..顧慮螺絲鎖下去旁邊會生鏽所以鐵片有超過那中線..然後旁邊有用塑力康黏好...

問題來了...我上去水塔的地方看到他們把鐵片整個給我撬起來..然後我拍照問...說我超線佔到他家的地..這樣算是惡意破壞嗎?您可蒐集資料告他們毀損

 您好:

1.您如未申請建築許可則該建物即屬違建

2.建議您除應拍照外,並應向對方錄音蒐證證明係何人所為,

並應於知道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毀損罪告訴,

並應向警方取得報案三聯單才算有正式報案。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dwin 103-09-04 14:30

假設停放在公司廠區內的同仁車輛,被進入廠區的野狗破壞(板金和煞車線被咬...)

1.公司同仁可以跟公司求償嗎?

2.另外公司可以跟負責駐廠的保全公司要求負責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4 14:39

您好,您可向公司及保全(保全公司)請求因過失未盡到保管責任,致您受有財產上損害請求損害賠償(即所謂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sunmama 103-09-02 11:21

您好:

平日男方會用三字經或罵女方有病等語言(有錄音),也曾經拿東西丟女方,或在破壞家裡用品。

女方只要男方願意離婚,並將小孩監護權給女方,不拿男方贍養費/財產等任何金錢

請問於離婚時,是否可以提出家暴,以防止男方擁有探視權請問。

上述內容,女方是否可以拿到小孩監護權,並限制男方接見及探視小孩嗎?

謝謝

你所謂的家暴,有核發保護令下來? 有家暴不一定當然可禁止探視,要看家暴情狀和程度,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mama 103-09-02 12:18

請問律師~

是否可以先拿錄音資料到警局備案?

男方目前是比較常有言語上暴力。

有甚麼辦法可以不要讓男方干擾女方生活及教養小孩(因為男方會在小孩面前辱罵女方)

甚麼時候聯絡方便?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聲請家暴保護令,而後再提起離婚訴訟,並一併聲請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那建議先提出保護令聲請,不過還是要聽聽你錄音的內容,是否符合聲請保護令要件,聲請保護令向法院聲請即可,可隨時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先生有經常性的施以精神或肢體暴力,且具有證據,則您可先聲請核發家暴令,再提起離婚訴訟並附帶請求法院為監護權歸屬之認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針對您先生辱罵您的言論加以錄音,依不堪同居之虐待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贍養費未成年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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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 103-09-02 10:20

      家父出租一店面於乙方,合約到期日期為20140831止,此次合約之初 已經改簽約2次,最早是民國91年租地給乙方,讓乙方自行建照房屋,甲方乙租金折讓 ,起造人建物歸屬甲方 房屋所有權狀是甲方所有.

      如今合約起滿要終止,但乙方在搬出自己生財工具的同時,讓工人直接破壞前後大門,經未告知甲方 且將大門拿去變賣 並破壞3扇落地窗 將建物的廁所 洗手臺敲走 鐵管全部拆走,連變電箱裡的電線 都是剪斷抽去,原本有個室外露天的咖啡座位區約4坪大小,地面是木製的 但底下全部是用鋼筋架起;但乙方卻全部拆除 留下木頭廢棄物 而將鋼筋全部拆去變賣!

      當初在合約起滿前,乙方在搬家時有先告知,但無效!因此有先報警請警察蒐證,但警察告訴我說 因為目前還在出租時間,萬一他們在合約起滿前恢復,我就變成誣告;如今合約已期滿了 乙方卻一直說 當初房子是他蓋的 門是他花錢買的,應該他們是可帶走的.

1.因未來此地點要改建,請問接下來我該如何處理呢?

2.建物土地所有權狀3/4是父親的、1/4是姑姑的  我做兒子的是否有辦法替 父親出面處理嗎?

3.因房屋押金還沒退還,但目前已有糾紛,請問後續該如何談呢?

感謝您撥空回覆

蘇子良 (馬克) 103-09-02 10:25

 依動產附合於動產之原則,大門應屬於房屋所有權人,建議可用押租金先抵償大門及其他損害,如不足可另向承租人提起債務不履行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蘇大律師之說明

補充如下:

1.如果此地點確定要改建,則建議應絕對勿使他人有違法佔用之機會,否則將來會很難處理。

2.您如果有土地所有權人之授權,就可以代理其處理。

3.如蘇大律師所述,並建議向對方發存證信函律師函主張抵銷。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Kim 103-08-25 05:41

因為雇主違反勞基法及低報薪資,且態度極其惡劣,不斷強調他們背後有律師團,還說他們絕對不會有事,拜託我趕快去告他們。


所以我在今年七月初,到地檢署按鈴申告,針對雇主低報薪資涉及偽造文書詐欺(這是我去司法院查詢最高法院判決、法律問題座談還有不少地院判決,才得知原來雇主低報薪資涉及偽造文書詐欺)。


當時按鈴申告時,我沒有呈上任何告訴狀及證據,所以是分他字案。因為心軟,有向地檢署遞撤回告訴狀。(後來詢問律師律師說我的撤回告訴狀是沒有效力)


八月初地檢署寄來要開庭的通知,我和被告有出庭,但是被告有一人未到。開庭時,檢察官表示被告的行為亦涉逃漏稅


然後檢察官有問我是否原諒被告,我當時以為被告應該已經有悔意,表示可以原諒被告


檢察官也再次定於九月初開庭,並要求被告要當面道歉及寫悔過書,才會給被告不起訴處分。


沒想到,才步出偵查庭的門口,就在門口外的走廊上,被告立刻現出原形,我很後悔給他們機會,我想他們應該以為可以全身而退,才如此有恃無恐。


回到家後,我立即寫告訴狀,也將手上所有證據全部寄給檢察官。在告訴狀中我清楚寫明被告犯行明確,如果仍給他們不起訴處分,等於變相鼓勵他們的犯行,也嚴重破壞勞工及勞健保局的權益。


我向檢察官說我無法接受僅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


後來,在本月20日,收到檢察官傳票,內容是取消九月初的庭期,改成在下週開庭,提早一個星期。


想請問律師,如果下週開庭時,檢察官若想給被告不起訴,我該怎麼跟檢察官說,才能說服檢察官呢?


我真的真的不想這樣的無良違法雇主可以全身而退,長期居於經濟弱勢的勞工,不但要忍受雇主違法,連日後退休的權益也因為雇主的低報薪資,造成影響。只因為雇主要逃漏稅與不想付太多勞健保費給勞健保局。


我真的覺得勞工很可憐。


因為雇主曾十分囂張告訴我,低報薪資就是他們公司內部文化,我如果不能接受,就get out走人,現在景氣不佳,很多人沒工作,他們可以找到能接受「公司內部文化」的人來替他們工作


我真的很希望可以讓這樣的無良雇主受到法律制裁。

蘇子良 (馬克) 103-08-25 11:50

 您可與律師詳談案情,委請律師撰寫告訴補充理由狀,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您好

以你所述的罪名都是公訴

也不是你要撤回就能撤回

所以只要證據足夠檢察官就會起訴

不是你能決定起訴或不起訴

現在你應該要做的是把證據或者需要調查什麼證據提供給檢察官

然後告訴他你不和解

這樣即可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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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整理提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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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 103-08-24 16:50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您如果房屋在退租後,房東也已經檢查過沒問題退還我押金, 但事後又說房屋有損壞認為是我破壞的,但因點收那天檢查是沒問題的, 所以扣除電費後剩餘押金也退還我就說沒問題可以離開了。 我想請問這樣我是否該去承擔這個責任呢? 謝謝。
您好: 如果您確認檢查當天確實沒有房東所指之房屋損壞情事(最好有證據可以證明,如照片或屋況確認單或證人),則無需負擔非您造成之損害責任,且應由房東訴訟中負責舉證損害是由您所造成的。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Lena 103-08-09 15:37

律師您好~

我們家隔壁要動工將間隔在我們兩家騎樓上的鐵皮牆拆除,因家裡有剛滿月的小嬰兒,怕施工的聲響驚嚇到小孩,故我方張貼書面告知希望他們可另期或先不要施工;茲因如此他們請了我們地區的里長與警員,說我們不准他們施工,說我們拿小寶寶壓他們,在里長與員警詳知情況後,也跟鄰居勸說希望他們能夠改期,雙方再協調要哪天施工,他們也同意。

不料員警才走沒多久,不知是無法施工心生不滿或如何,竟直接用腳踹壞鐵皮牆使之破損成一個缺口,突然的巨大聲響造成家裡寶寶驚嚇哭鬧,為了防止她們再繼續破壞鐵皮牆造成噪音,我們拿了照相機去拍攝破損的地方,也在他們家外頭拍攝缺口,後來他家大姐跑了出來,硬要從我老公手裡將照相機奪去,照相機也因此破損,而後更將我老公推倒,抓傷他並抓了我老公的頭髮甩頭,礙於他是女生,我老公並無還手,只是要對方家長勸她女兒不要再繼續拉扯下去,然對方家長非但不阻止還說我老公在裝死,不還手是為了要騙錢,並對抱著寶寶的我說:你們很夭壽,拿寶寶來威脅我們不能動工,後來是警方到了現場才阻止這局面。

我們並不是不准他們施工,實在是因為家中有小嬰兒,希望他們先不要動工看能不能改期,也有跟警員說要跟他們協調施工日期,誰知卻發生這樣的事,如今我們想對他們提起控訴,不知道綜上所述,律師覺得我們可以如何起訴呢?

謝謝您的指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9 18:52
你好 你們可以對鄰居提告強制罪以及傷害罪 如有其他問題 歡迎來電諮詢 0912613529 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9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錄影錄音、照片等),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強制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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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y.yeh 103-08-05 23:33

請教律師:

社區後陽臺放置冷氣主機的護欄杆,本人在未被告知且同意情況下,被隔壁鄰居施工破壞,鋸斷一部份,對方因冷氣主機過大,主機放置超出兩戶中線,範圍已經影響本人權益,請問可以如何有效向對方提出回復原狀,限期改善,在法律上歸屬什麼罪,感謝!

 您好:

毀損部分可提出刑事毀損罪告訴及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所有權侵害部分,可提出民法有關所有權妨害防止訴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nicky.yeh 103-08-05 23:22

請教律師:

 

社區後陽臺放置冷氣主機的護欄杆,本人在未被告知且同意情況下,被隔壁鄰居施工破壞,鋸斷一部份,對方因冷氣主機過大,主機放置超出兩戶中線,範圍已經影響本人權益,請問可以如何有效向對方提出回復原狀,限期改善,在法律上歸屬什麼罪,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6 1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該欄杆屬於您所有,則對方的行為已經涉嫌觸犯毀損罪,但是還是要確認該欄杆的所有人是誰? 2、 民事責任的部份,可以發函要求對方賠償,命回覆原狀,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請廠商來維修估價,然後提起訴訟
andrewmom 103-08-04 11:11
請教大律師們以下這些不實的文字經xxx教唆蘇xx張貼在有52個人的line軟體群組公開的記事本裡。 請問我可以只告被教唆者嗎?告她妨害名譽及加重誹謗?!因我和被較唆者30年未見更無恩怨。我因此輾轉難眠去看了醫生。 本人鄭重敬告xxx: 1念在你離婚兩次精神狀遭受打擊 本人不斷忍受你的無理取鬧 但是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請你自重 2我父母四十幾年把你當女兒照顧 從小吃我家睡我家 我母親車禍腿斷了還邀北上幫你主持婚禮 你父母過世我家人要幫你協助處理後事 你母親病重拔管還是我家人去處理 你公開侮辱我父母 從此我們恩斷義絕 你不在是我們x家的友人 3我的前姊夫 跟我姊離婚十幾年 我們家族的財產也被霸占 包括我大量的藏書及我父親珍貴的字畫 你跟他有金錢或工程的糾紛請你自己去找他處理 4在一個自由的國家 作家擁有創作及思想的自由 你是共產黨有權力限制作家的思考自由嗎? 我下本書要寫一個情色小說 缺一個邪惡敗德像瘋狗到處咬人的女主角 看來你給了我不少靈感 有本事就到歐洲來用英文告我 5請不要再繼續用你的臭錢來羞辱那些不夠有錢的同學們 如果這些錢是你用自己勞力賺來的 我佩服你 但是一個人要跟男人每個月伸手要二十萬這有什麼好值得炫耀的?台東的同學們就算窮 也有骨氣 請你不要再用前夫的錢來羞辱同學們 6請你不要對外繼續說你是我的姊姊而去要些社會關係及協助 本人從來不走後門不靠關係也不攀權附勢 也從來沒有這種家人 請你不要再做破壞名譽的事情 我也沒有為了賺錢去把別人整壞的整型醫師朋友 請別濫用我名字 xxx 敬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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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頭 103-07-29 01:49

甲方主要是希望能夠讓乙方不再有毀謗乙方之言論,才會立這合約書。

另外想詢問一點,乙方到處跟別人講甲方在破壞乙方的名聲,但甲方根本沒有這樣做,
請問甲方可以依別人跟甲方之朋友的對話,並對乙方提告毀謗罪嗎?

這是甲方所撰寫的合約書,有任何需要修改的地方嗎?

合約

合約書人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甲方對乙方之毀謗言論,造成乙方名譽受損,
因此特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合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方得於民國(下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於乙方之FACEBOOK刊登對乙方之道歉啟事,公開澄清甲方對乙方所發表之言論為不實,並不得撒下公開澄清之道歉啟事於一輩子,以彌補乙方所受之名譽損失。

第二條:
甲方同意於乙方之賠償以及刊登FACEBOOK之道歉啟事完畢後,並不得再有其毀謗乙方之事。

第三條:
甲方若不如期履行第一條之約定,應另賠償乙方__________元之違約金。

第四條:
合約書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立 和 約 書 人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合約所記載之甲方、乙方與您敘述的不同。

2、第一條,建議以雙方同意的刊登內容,由涉嫌誹謗之人自行刊登於其自己的臉書上較為合適。

 

 

windy 103-07-28 23:14

前兩天一女的闖入我家來跟我男友要錢,我叫對方出去,她不但不出去,還說我沒權利趕她出去,房子雖是以男友的名義租的,但房租都是我出的,我有匯款單,請問我有不有權利趕她出去呢?還有她還罵我肖扎某(瘋女人),還莫名其妙地說我破壞別人的家庭,說第一遍時我沒有錄音,第二遍時我有錄音但沒有告知對方我有錄音,請問我可以告她毀謗侮辱妨礙名譽嗎?另外錄音證據法律有效時間是多久?因為我不知那女的住哪,沒有地址可否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5: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房屋使用人,有權利要求無權使用人離開。

2、有關於誹謗公然侮辱等侵害名譽行為,倘若對方是在您的家中,且沒有其他人在場,則難以構成。

 

 

windy 103-08-13 11:19

感謝曹律師的回復,另外我的疑問是,我家裡還有別的房客,只是房客?有出來而已,我錄音時是在樓下的公眾場合,只是旁邊?有其他人,請問曹律師?有第三人在場就不可以告她了嗎?

windy 103-07-27 00:15

前兩天一女的闖入我家要跟我男友要錢,因為我很討厭此人,而且我男友也不在家,我叫對方出去,她不但不出去還?我肖扎渥(瘋女人),還無中生有地說我破壞人家家庭,根本莫名其妙,第一遍?我時我?來得急錄音,第二遍?我時我有錄音下來,但是?有明確告知她我有錄音,請問我可以告得成對方毀謗侮辱妨礙名譽嗎?另外我不知對方的住居地址,要如何呢?

wewe 103-07-26 13:20

已婚A男與未婚B女,是童年舊識,20年未聯,因一次聚會場合重逢 

男利用友情關係,主動邀約B女(一般上班族-行政)外出來唱歌幫A君(有一定社會地位)於工作場合幫應酬,A男10年下來長期慣性言語欺騙,不顧自己已是已婚身份,一步步漸漸逾矩,挑戰B女極限,致B女後期有情感(精神上)動搖,但B女理智上因知法律身份上不允許,所以一直自我要求言行不能逾越接受(僅能也希望A男尊重B女意願,維持友人身份),也一直警告A男不能侵犯B女公開或私下都拒絕(包含性騷性侵行為-強制性侵強制猥褻行為),包含防害名譽(對外介紹B女為女友,B女只能接受友人身份,因知A男是已婚身份) 

因阻擋無效,於認識7年後,一次強制性行為->導致B女下體出血,被迫就醫(證明註處女膜撕裂,未通報驗傷) ,當時B女雖生氣憤怒未報警,因顧及名節,且A男表示願意負責,所以雙方傾向私下解決 

事發之後,A男還是一直主動找B女外出喝酒唱歌,一直未給交待及負責, A男吃定B女因顧及公眾場合不敢當眾說出,每當遇重要問題就假裝酒醉,不正面回答問題,不管B女阻擋拒絕,還是一直想要強行性騷性侵B女,不給交待,B女生氣一直拒接來電(索命連環CALL->慣性一個晚上連續來10幾通,近日也是),簡訊回覆叫A男回去找老婆…..有時B女接起出去(因B女未跟任何人提起此事)是希望A男給交待,同樣事情一直反覆.. 

直到半年前,B女已嚴重身心受創俱疲, 對於A君->自私利用B女作為填補生活及工作的工具及玩物(當B女無償酒店歌唱小姐,玩物),嚴正向A君”簡訊文書自白->往來互動中間過程(情感有動搖,但言行意表思->從未接受->都是拒絕),包含就醫事件未說明時間”) ,明示A君要其給交待負責 

A君原本示會負責處理,後來不久,A君--妻C女就來簡訊表示不要破壞家庭,否則要告B女通姦(不告A男)!並警告知道B女不要亂鬧,否則知道B女家住哪,要協A男到B女住處,企圖顛倒事非(受害者變第三者),防害名譽

A君妻-C女僅有B 女自白感性文書及簡訊,及後續AB對話簡訊(有提及B女全程拒絕,B男都裝醉不知(不承認,也不否認),企圖逃避責任,並無現場相關照片影音其它證物 

A男竟顛倒事非,說B女勾引他,破壞家庭!要B女就此打住,不願負責!否對要對他及妻兒身雙倍賠償!!對B女造成嚴重二度傷害 

 

◎◎針對以上,想詢問各位專業及熱心的律師

ps.知縱使是合法夫妻間,如當時有違反對方意願,仍構成強制性侵行為,更何況A男,B女身份非法律關係認可,所以B女才會一直拒絕阻擋,久久不能接受 

1. B女除可提告強制性侵外還有其它嗎? 

2. B女是否可成功以->對話簡訊文書”意思表思有明示拒絕—違返其意願”做抗辯?若無拒絕(違反其意願),不會在第七年才被侵犯破(處)就醫 

3.強制性侵的定罪會因(a)有情感動搖而被判敗訴,還是(b)以違反當事人意願為標準? 

4.若可證明妻-C女知悉事件,刑事已過6個月,民事未過2年,是否要賠妻民事

5.是否需賠妻民事,是B女 (提告強制性侵) ,最後法官判決結果? 

6.如判B女->提告強制性侵失敗->是否即代表B女通姦成立,即需對妻做民事賠償?金額一般約為多? 

7.如判B女->強制性侵失敗,還有什麼風險嗎? 

8.B女三年前就醫,而於要一年前對話簡訊提及->B女叫A男回家找老婆祝幸福(強調沒破壞家庭,因希望維持童年友人身份,有容量善意勸導)是否會誤導檢查官判斷->否認B女違反其意願,致A男對B女->強制性侵敗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6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證明對方對您為強制性交行為,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強制性交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10:58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構成強制性交,必須依據當天的狀況做判斷,如發生的時間、地點、過程,及所提夠提出的證據

2、通姦罪的部份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期不算重,應該不影響您向對方提告的判斷。

3、強制性交罪是公訴罪,沒有告訴期間的問題。

4、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證據尋求正式諮詢,才能妥適主張權益。

小蔡 103-07-21 23:35

因為隔壁鄰居故意在小巷中放置花盆於佔用道路近二分之一,嚴重妨礙道路通行,在知道是我檢舉之後,漫天亂罵,隔壁鄰居在無任何證據下, 在大馬路上當面大聲指責我騎的機車,又老,又吵,製造噪音,又臭,而且排放廢氣又重,破壞環境,這樣子漫天亂罵,所有鄰居都聽到了,因為我機車完全沒改裝,且年年通過機車廢棄排放檢察,所以我感覺已經受到污辱,還嘲諷我不要走不走著好像卡到陰,去撞到他們家道路違法障礙物,是否有成立誨謗罪之嫌? 或者有公然侮辱之嫌?

因為他的動作有「散佈於眾」之意圖,而指摘或傳述不實事實,亦即欲將損人名譽之事實, 雖然鄰居是指我騎的車, 但我覺得他當眾這樣大聲罵我騎的車又老又臭,破壞環境,製造噪音,且大聲到所有鄰居都聽到了,損害到我名譽了,我覺得受辱了,還嘲諷我不要走不走著就卡到陰,去撞到他們家的道路違法障礙物,而且剛好我有拿手機全程錄影.

 

 

吃吃 103-07-19 22:34

如果 有人常常針對 遊戲理面 完家自創立的 公會

常常被  罵   被亂說話破壞網路名聲 有法律可以制裁他嗎?

 

 

吃吃您好,

倘若是在很多人都可以看見的狀態,或不特定人可以看見,有得提起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的可能。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吃吃 103-07-19 23:05

 謝謝 律師大大 幫忙 說明 3QQ

103-07-14 20:40

 ●我方
車子損毀=>機車左方整個腳踏板、排氣管、扇熱風葉蓋踏板鈑金

 □對方
車子損毀=>輪胎(根據分析表看不出來有損毀)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5/2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沒事
我方:當下有點暈眩,有上救護車,但醫生說再觀察,所以應該算沒事吧?!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當下車子在馬路中間雙方都有移動車子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保強制險以及一般的保險,後來有連絡保險公司請協助理賠
對方:只有強制險,還有他是汽車維修場的老闆娘,車主跟肇事者非同一人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天陰天我方有穿黃色雨衣準備上班,途中被對方因為要迴轉遭受到撞擊,(他是停在路邊突然要迴轉~而我已經過了他車身才突然轉過來~那邊沒有紅綠燈~就一般道路)機車左側損壞嚴重,當下在被他撞之前我已經停車了(他已經貼到我車子),結果他說他完全沒看到我,所以對方輪胎的地方整個往我的機車壓過來之後才停。事後還不願意下車處理,是我釋意請他搖下車窗,他才願意下車處理,此時他覺得是我不對,覺得是我撞到他,警察來之前一直說要看看監視器之類的,今天有去警察局私下協調破局,因為他覺得是我擦撞到他,還有車行開的估價單不合理,另外那天的工資也不願意賠償給我,一直說為何我不請假幾個小時就好,為什麼一定要當天都請假,還跟保險的說我死跟他要錢,請一個星期的假要跟他拿錢,不懂為何明明就沒有的事情,他要瞎說,希望他賠償當天的薪水,是因為他明明就耽誤到我上班時間,而且車禍後當下我有暈眩上救護車,對方說我明明沒事,為何要坐上救護車裝有事,說我獅子大開口想坑他。

初判表
對方:本案肇事責任因雙方移動,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我方:本案肇事責任因雙方移動,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六、問題:

上星期有跟他約第一次私下協調,但是他臨時說不能來,
所以今天是第二次約時間,他有帶他一個弟弟來,從頭到尾就他弟弟有意見,因為我本來是丟給保險的處理,保險的有先打電話給他,跟他說明賠償金額,修車1800+薪資一天1300+當時坐計程車回家250=大概3350,有跟他要整數,3500元,對方電話說OK,所以才有今天的私下協調,沒想到當下全部推翻,一直說我獅子大開口,修車估價單也給他拍照了,他說其中哪裡哪裡不合理,說怎麼這麼貴,哪裡不該修,怎樣怎樣的,我今天回家也問車行了,車行說修的都是當天被撞損壞的地方,並沒有多修

(當下沒有回應對方,因為我對車子真的沒研究),
今天理智線斷掉是聽到對方說我去撞他,所以立馬去拿分析表以及去申請調解委員會真的無法接受是非顛倒- -所以現在他說我撞他是指我反而要賠他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0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確實可能是要主張您有肇事責任,因此要負損害賠償責任或是無需賠償您。

本案倘若無法私下和解,那就有必要聲請車禍事故鑑定,本文建議您應該將相關的證據備齊,如收據、估價單、車損照片等,以利調解委員協助協調。

jamya 103-07-09 11:56

大概是五月時的事情。
因為身體不適,主管之一幫我做了「遠絡治療」那類似穴道按壓,
然後要求我請客,我認為合情合理,對方又算是上司,
原本我想是送點心到單位給他,當天早上他告訴我,
他不要冷掉的食物,要吃熱的,於是我同意與他出門、並請了他一頓飯。

後來他告訴我,他即將離婚,喜歡我,要求我和他在一起,
因當下不好直接拒絕,於是我委婉的告訴他,
無論他是否快離婚,就是一名有婦之夫,不宜與我交往。
後來他有一些逾越的舉止、我先是因嚇到腦袋一片空白,任由他上下其手,然後制止了他,
原以為我不再與他交流,他就會停止不適當的行為,
卻他又line我、我封鎖他後、他又換簡訊聯絡我,要我別封鎖他,我一度解鎖後又再封鎖,主要內容都在告訴他別與我私下聯絡,直到因為他的行為讓我在工作上產生了問題,
我不得不上報長官。

他反告訴長官,我倆是倆情相悅、有人從中破壞
甚至說我收他禮物、出遊多次等不實言論,
又說他已和妻子準備離婚乃是因為我。

事已至此我不得已提出辭呈,
後來輾轉知道對方是個城府極深的人,
雖我不打算向對方騷擾的行為提告
看了不舒服的簡訊也大多刪了(對方保留了對他有利的簡訊),
這是否可構成備案的條件呢?
我有兩名證人,他們看過大多數的簡訊,而不是對方、只保留對他有利的斷落簡訊

MI 103-07-09 09:51

請問律師

我現在的房子住了我、我女朋友、我大哥、我大哥太太及小孩

這個房子原本是我母親的,我母親生前說要留給我,且有130萬貸款是由我來繳交,但我母親後來過世並未留下遺囑,而是由四個兄弟姊合議將房子過到我名下(其他每人也有各自分得其他財產),

房子在我名下大約十年期間我大哥大嫂都與我同住,期間水電瓦斯費都是我繳交,而且我並未向其收取任何租金

我大哥大嫂後來生活上與我不合,我女朋友的信件有被丟棄的情形,我大嫂有摔門辱罵我方等舉動,已有請過警察勸導,但似乎成效不彰,如果對方針對我女朋友有暴力舉動,我如何處理,我可否主張刑法306條入侵民宅趕大嫂出門,

請問我如何保障我的自身權益,希望請大哥一家搬出去住,但不知法律上如何處理,

有想過最終就是賣掉房子,自己搬出去,但是對方如果不搬或不讓別人看房子或是破壞房子,那我應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9 11:48

您好:房屋所有權既然登記在您名下,即屬於您所有,您大哥無權佔用房子,因此,您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請求他們搬離,若未搬離則可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若取得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後,即可以強制執行方式強制驅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sam 103-07-08 16:38

太太今年五月被我發現與公司同事有親密的line通話記錄,

但當下記錄被太太刪除,只剩下不到五十字的對話記錄截圖,

內容有太太與同事互相表露愛意的字眼,

太太同事在這件事情被我發現之後,完全沒有一點歉意,

甚至在與我通話的過程(有文字記錄)表明只是與我太太「逢場作戲」,

太太與同事在通訊的過程因為有互傳照片,

我擔心被太太同事拿去利用,

而到太太公司樓下去要求太太同事刪除照片,

再刪除之前有瞄到太太同事也已將對話記錄刪除,

當下想到太太同事玩弄我太太感情,氣憤動手打太太同事,

動手當天,對方立刻報案告我傷害

當天有去警局,獲得對方口頭答應不提告

但當時不知道必要簽署和解書放棄提告權利。

隔天,太太接到同事的父親來電家中,

說太太同事牙齒被打歪很嚴重(當下在警局時,驗傷單似乎沒記錄這部分),要我表現出誠意(暗示要高額賠償),不然要讓我好看。

太太表示,太太的同事曾經親口說同事父親是流氓,

因為太太同事家庭背景不單純,加上在電話中被恐嚇,所以沒有去進一步談何解,

目前對方已經提告,也做完筆錄

請問能否就太太同事勾引我太太、介入我的家庭破壞婚姻這部分,去向法官爭取緩刑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方式能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17: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傷害部分,可提出對方與您配偶之相關訊息,主張義憤減輕之,關於對方恐嚇您的電話,亦應錄音蒐證,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對方既然已提告,你應選任律師準備應戰,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可對對方提告外遇部分請求民事賠償(依你所述的證據民事部分可提),刑事部分依你所述有爭取緩刑的空間,但還要再考慮其他要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興盟 103-07-06 08:49

事情大致上先說明一下
我老婆在去年年底,忽然冒出有種想在某通訊軟體當唱歌視訊主播的念頭 因為她從小的夢想是歌手(我知道這很可笑,因為我當時也有笑..) 經過幾番溝通後,我也全力去支持她,不管成功還是失敗,總是要嘗試看看 別留下後悔什麼的,後來她也順利考取到實習主播的資格,慢慢開始這條路
一直開到最近,其中也辦了不少次粉絲見面會 跟粉絲互動,送小禮物給平常支持她的粉絲像是親手烤的小餅乾之類的
見過幾次後總是會了解哪些粉絲適合在粉絲群裡當幹部
維持秀場秩序,其中有一個人就蠻有人緣,人氣在粉絲中一直都居高不下 而且會適時的幫忙處理許多事務 自然而然都會以這人為中心,我老婆也習慣有事情就詢問他
我也見過那個粉絲,也很老實告訴他,滿看好他之類的話 我老婆看自然也把他的地位放在粉絲內比較高的,甚至說最高也不為過 就是有好感,但那種好感卻讓那位粉絲誤會了許多
就因為這份莫名的好感讓他開始誤會,到現在日漸益增,已經到入魔的程度了 這位粉絲一直在頻道內呼籲所有粉絲說「主播是人妻,不要妄想了。」 之類的話語,給每個人都打個預防針,讓大家都感覺很正人君子的樣子 誰都沒有料想到他實際上,再私底下已經在幻想很多有的沒的
直到這兩天事情爆發出來已經到很嚴重的程度,我才說了我老婆一頓
目前在這件事情上 1.我老婆讓我感覺錯在,不應該對那位粉絲有差別待遇的感覺 儘管我老婆知道那種好感僅止於說,在這條路上幫助很大,
是個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但對方男生的感覺,絕對不是只有這樣,
會讓他認為說,你給他機會,好像妳很喜歡他一樣

2.太晚跟我提這件事情,他說怕我生氣,我生氣是一定的 但生氣也是氣在為什麼自己不早點發現或沒更好的做一些措施來避免這些不必要的誤會
畢竟今天開主播,人家一定抱持著喜歡妳的心來看妳聽妳支持妳 所以不可能去阻止他們喜歡妳,但喜歡要有個度,今天是粉絲對偶像上的喜歡 但那位瘋狂粉絲現在對她的喜歡是已經想要佔為己有了
我老婆私底下已經勸阻這位粉絲好多次,
不管用什麼方法,
軟的硬的都嘗試過
舉例:
今天我老婆光說,喜歡我,這已經不夠了,只會讓這粉絲說更多理由來打掉
我老婆又說,婚姻是一種責任不是兒戲,沒你想的這麼簡單的。 對方又說什麼我出社會後我也可以照顧妳,一定要把妳接出來之類的 說到這,對方聲稱是一名法律系的大學生 而且聽某位粉絲說這位瘋狂粉絲私底下有再吃藥 是關於精神的 就是給人一種感覺說他有精神病症的樣子 但跟他接觸過的人都沒有人覺得 我個人反而認為這人沉府很深 很會思考事情的那種樣子 然後我老婆想另一種說法,這輩子我欠我老公的債是還不完的,我欠我老公很多 不可能離開他的,你不要等我了之類的。
因為這粉絲一直在等我老婆跟我離開的那天,然後口口聲聲說不破壞我老婆的家庭 結果這位粉絲聽到這說法更瘋狂了,說什麼妳是迷信還是怎樣的? 如果大家都這樣子欠債論,那他今天就要當神,他說的算,已經到一種發狂的境界
然後說到這 我就跟我老婆說,這邊妳也有錯 妳就是文章上有些說法造成誤會,讓人家以為他有機會才會造成現在這種局面 但我老婆又沒處理過這種問題,所以回頭才發現錯了也沒辦法 我請我老婆好言相勸對方,請對方放棄
結果最後對方說了一句話 是讓我感到恐怖的開始
「妳愛妳老公對嗎? 如果妳愛妳老公 妳老公非死不可!」
這句話 目前實實在在的存證於我老婆手機 我現在還不敢說太多,怕說太明顯對方察覺會有更偏激的舉動 現在這位粉絲是知道我們家的位置,也知道我老婆上班的地方 而且現在他FB所打的文章已經進入到一種自我幻想的境界 他在LINE上會逼我老婆說愛他,如果不說就會威脅她,甚至又說要傷害我之類的
然後我老婆先用安撫的字句安撫這位粉絲,並且問他說 「你能先答應我不傷害我身邊的任何一個人嗎?」 這位粉絲回 「有欠我的,他就不能活!」

而且他會以吃安眠藥來威脅我老婆 說什麼已經吃了一大把 他心很痛之類的什麼鬼話 是不是真的吃我不知道 但隔天他還可以打很偏激的文章 看起來應該是沒吃到一大把

目前該位粉絲應該已經把我認定為最大的障礙,只要除掉我,就好,這樣的狀況
後來我私底下找了幾位可信任的粉絲說了這件事情,不得了 每個人都報料出不少事情,原來這位瘋狂粉絲很早就在部署 先取得粉絲團內部團員的信任,營造一種粉絲團不能沒有他的感覺 讓我老婆產生一種對他的依賴感,然後一步一步走到現在這樣
現在我跟我老婆每天都睡不好 我晚上擔心來擔心去,我也很希望對方是俗臘那種 只有一張嘴,但目前的情況看來,對方著魔的程度真的像已經可以讓他做出任何瘋狂的事情
大致上先打這樣,其實還有很多事情可以證明這位瘋狂粉絲的奇怪行徑

目前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不懂最好的處理方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應先蒐集相關事證,若對方涉及恐嚇辱罵行為,均可能會觸犯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6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並請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對方提起刑法第305條恐嚇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江 103-07-03 14:55

您好,

上個月向全國電子購買冷氣, 來家裡安裝時操作人員可能因經驗不足, 不查新屋就已考量有冷氣管的管道安排, 在未告知前就在我們木作裝潢的天花板上鑽了一個洞, 查覺後才表示歉意, 但我們被破壞的天花板洞已無可彌補!!

事發後有致電全國電子反映此事, 來回電話多天, 他們卻一再推給安裝冷氣的承包商師傅, 要我們找他協商如何處理...感覺好像已盡了幫忙連絡安裝師傅, 但事後賠償問題就跟全國電子一點關係也沒有。請各位幫忙告知如果要求償, 在法律方面我們能採取什麼辦法?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4 15: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該安裝人員是全國電子派遣來,因此全國電子就其行為,無法任意免責。

2、        本文建議您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全國電子、該安裝人員付賠償責任,並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fangkaty 103-07-02 11:33

您好:

我們於101年6月成交,101年10月入住,一直於今年多家鄰居(同排房子)開始出現3樓浴室漏水問題,並請建商處理,我們是漏到隔壁去,所以

最後才要動工,快完工後發現三樓的隔壁浴室也開始漏:

1.建商以找不到材料為由,將鄰居的地磚鋪平,少了大理石的水凹槽,我們還沒鋪,很怕也被鋪成鄰居這樣,我可以要求和原來的一樣嗎?

2.另一間有問題的建商不想開挖重鋪,想只在排水孔做防水,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要求他整間重做並恢復原貌嗎?

ps.一間一仟多萬的房子裝潢好幾百萬,因建商施工品質被這樣破壞很怕無法回愎原來的品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建商主張瑕疵擔保,另可以視您們當時之房屋買賣契約,有無保固之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2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律師存證信函給建商,通知該漏水瑕疵,並限期請求修補該瑕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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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30 01:32

您好,我是一個學生,在學校附近租了一間房子合約到了,租了兩年,也不想要續租了,所以要準備退房,在退房的時候房東卻說我把床弄壞了,需要支付床的費用,之前我就有跟他說過床有問題,可是他並沒有處理,還說是我的問題,直到退房才說要收取費用,要扣取我的押金兩千塊,還說之前我還在住所以不能跟我說,等我退房了才要求我賠錢,請問這是合理的嗎?該怎麼解決?我也沒有刻意破壞,都是正常使用,外觀都是正常的,是裡面的彈簧彈性疲乏,所以要躺上去才會知道,彈簧床睡久了不都是這樣,難道連這個也要房客自己賠嗎?因為還是學生,兩千塊對我來說很多,不想白白得被房東坑錢,懇請律師幫我解答,還是說可以去哪些單位尋求幫助,例如消基會之類的,麻煩律師了,謝謝

Gary 103-06-28 20:29

原因:

該社區為老舊五樓形式公寓,無管理委員會,無任何委員~很多修繕完全靠我們大家願意出錢出力的自己來處理,那近期大門(電鎖)因為使用久了~鑰匙有時也不好開關,那麼就要更換新的,那就換就一次換到位,用好一點點的,改用感應扣的,那麼會改用感應扣是因為以前電鎖破壞過,曾經有宵小甚至流浪漢跑進來過,那裡面有一戶為所謂的消防安檢公司,只因為我每一戶先只給一顆感應扣,有需要再花錢購買~(前提是這些安裝啦買感應扣費用來說該戶完全沒有出過任何一毛錢,而且還不是用普通的RFID是用防拷型的,成本本來就高),竟然就說一樓大門不應該設置門禁的等等有的沒的~然後要去市政府舉報之類,說要拆除等等~

想請問:

關於大樓門禁這一點,因為我們無住戶規約在無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以想請問被舉報拆除成功機會多少!?或是有何解決之道!?在此先謝過法律顧問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8 23:21

 關於您的問題,裝設門禁裝置並未違反建築相關法規,故不構成報拆原因。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6-22 09:12

您好,讀者最近透過房仲買了房子,正準備交屋了,但卻發現房子熱水管線堵塞(洗臉盆沒熱水),有幾個問題請教:
一、熱水管線堵塞,經屋主請水電工估修繕費用,方式分明管及暗管(需破壞牆面、磁磚),明管較便宜(約8000),屋主願全額負擔修繕費用,但暗管較貴(約24000),他要求我要共同分擔,請問我有必要跟他分擔修繕費用嗎?屋主不是負瑕疵擔保責任嗎?(當初簽買賣合約時,我已經發現熱水管不通,代書並於其他約定事項註明〝賣方應於交屋前確認熱水龍頭出水問題〝)?
二、承上,因當初不懂,房仲代書也不專業,導致其他約定事項用語不明確(未言明修繕方式、修繕程度、修善費用由誰負擔、修繕完後才交屋等),請問這會影響賣方的瑕疵擔保責任嗎?
三、我們的動產買賣有簽履約保證,若我堅持不跟賣方分擔修繕費用,他也不請人修繕或減少價金,我可以不跟他點交結案嗎?有無違約問題而需付違約金?
四、屋子原本的熱水管路就是暗管,我也只要求屋主恢復正常使用即可(沒有獅子大開口要求其他費用),如果屋主堅持只用明管修復(很難看),我可以拒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