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林大龍 104-02-11 22:51

律師你好我住在ㄇ字型設區兩排相向中間為車道由兩排住戶各出ㄧ半土地做為車道ㄧ直由大家克制互相沒事但這ㄧ年來有ㄧ住戶習慣把車停在車道有爭執過幾次互相不講話我想請問律師如果它再故意停在我家門口我八他頭回被告什麼很嚴重嗎因為溝通過還是照樣ㄧ乎你奈我何樣子實在太氣了不然要如何反制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1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您動手打人,會構成傷害罪,您可針對對方之行為及言論錄音錄影蒐證,若對方有爭吵辱罵您之情形,可對其提出公然侮辱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鮪魚 104-02-11 18:43

律師您好,我老婆在兩年前參加了海報比賽用了一張韓國的圖,最近1月時也是遇到這家典X公司威脅,她打給承辦單位說,我們用了這張圖是他們公司販賣的,希望我們提出購買證明,不然要賠償20萬或是購買9萬的圖庫,但我上網查了他們的FB跟BLOG,在去年2014年發文聲明取得韓國圖庫公司授權

我老婆請比賽承辦轉達說:
這張圖是我跟韓國買的,希望他們先提供台灣授權的文件給我看,證明他們擁有合法授權,然後承辦回信說:

目前對方不願意用郵件的方式出示授權證明書,以及圖庫購買的時間證明。
他認為那是合約書他不想以郵件的方式傳送,但願意直接到我們公司出示證明,並強調,不管是任何時候代理這家圖庫的資料,如果韓國原廠要求他們追溯相關的圖片,他們也有要求的權利。

他要求如果有用韓國原廠的圖片的話,需要出示購買證明。或是要求韓國原廠提供交易購買紀錄證明。
他覺得如果我們不願意出具證明,也不願意庭外和解的話。
也許會走上訴訟的途徑(但他們其實不想要訴訟,畢竟浪費雙方的時間跟金錢),但他吃定一般民眾不願意走上訴訟這條路。
他說如果需要出庭有律師陪同的話,需要三到四萬的律師費用,會比原本的罰金還要高。

庭外和解費用,他們說韓國原廠商要求20萬的罰金,但他們是台灣的代理商只會要求2-3萬元。

以上是他們回信

我們有其他疑點?本來先說買圖庫9萬 不然會罰20萬,能賺20萬誰會去只賺9萬? 聽到我們要求授權書後,改口說2-3萬和解,再怎麼想都覺得怪怪的,不曉得是不是站不住腳?

所想請問律師,如果這張圖是我老婆跟韓國買的,因為時間久遠也提不出購買證明怎麼辦??

對方若真的取得授權,有沒有時效性呢? 我老婆在兩年前使用,他們去年才取得授權,是否真的有權利要求我們賠償,有權力的應該是韓國公司吧?

一般這樣的簽約授權文件上,是不是會註明授權廠商可以追究授權以前之侵權者,並且可代理韓國圖庫公司在國外行使相關法律權益(如訴訟)呢?

 

請問律師我接下來該如何處置呢? 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1 22: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無法提出證據,應可無須理會對方。 不過建議您還是應該盡量取得韓國購買的證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鮪魚 104-02-11 18:41

律師您好,我老婆在兩年前參加了海報比賽用了一張韓國的圖,最近1月時也是遇到這家典X公司威脅,她打給承辦單位說,我們用了這張圖是他們公司販賣的,希望我們提出購買證明,不然要賠償20萬或是購買9萬的圖庫,但我上網查了他們的FB跟BLOG,在去年2014年發文聲明取得韓國圖庫公司授權

我老婆請比賽承辦轉達說:
這張圖是我跟韓國買的,希望他們先提供台灣授權的文件給我看,證明他們擁有合法授權,然後承辦回信說:

目前對方不願意用郵件的方式出示授權證明書,以及圖庫購買的時間證明。
他認為那是合約書他不想以郵件的方式傳送,但願意直接到我們公司出示證明,並強調,不管是任何時候代理這家圖庫的資料,如果韓國原廠要求他們追溯相關的圖片,他們也有要求的權利。

他要求如果有用韓國原廠的圖片的話,需要出示購買證明。或是要求韓國原廠提供交易購買紀錄證明。
他覺得如果我們不願意出具證明,也不願意庭外和解的話。
也許會走上訴訟的途徑(但他們其實不想要訴訟,畢竟浪費雙方的時間跟金錢),但他吃定一般民眾不願意走上訴訟這條路。
他說如果需要出庭有律師陪同的話,需要三到四萬的律師費用,會比原本的罰金還要高。

庭外和解費用,他們說韓國原廠商要求20萬的罰金,但他們是台灣的代理商只會要求2-3萬元。

以上是他們回信

我們有其他疑點?本來先說買圖庫9萬 不然會罰20萬,能賺20萬誰會去只賺9萬? 聽到我們要求授權書後,改口說2-3萬和解,再怎麼想都覺得怪怪的,不曉得是不是站不住腳?

所想請問律師,如果這張圖是我老婆跟韓國買的,因為時間久遠也提不出購買證明怎麼辦??

對方若真的取得授權,有沒有時效性呢? 我老婆在兩年前使用,他們去年才取得授權,是否真的有權利要求我們賠償,有權力的應該是韓國公司吧?

一般這樣的簽約授權文件上,是不是會註明授權廠商可以追究授權以前之侵權者,並且可代理韓國圖庫公司在國外行使相關法律權益(如訴訟)呢?

 

請問律師我接下來該如何處置呢? 感謝您

鮪魚 104-02-11 18:41

律師您好,我老婆在兩年前參加了海報比賽用了一張韓國的圖,最近1月時也是遇到這家典X公司威脅,她打給承辦單位說,我們用了這張圖是他們公司販賣的,希望我們提出購買證明,不然要賠償20萬或是購買9萬的圖庫,但我上網查了他們的FB跟BLOG,在去年2014年發文聲明取得韓國圖庫公司授權

我老婆請比賽承辦轉達說:
這張圖是我跟韓國買的,希望他們先提供台灣授權的文件給我看,證明他們擁有合法授權,然後承辦回信說:

目前對方不願意用郵件的方式出示授權證明書,以及圖庫購買的時間證明。
他認為那是合約書他不想以郵件的方式傳送,但願意直接到我們公司出示證明,並強調,不管是任何時候代理這家圖庫的資料,如果韓國原廠要求他們追溯相關的圖片,他們也有要求的權利。

他要求如果有用韓國原廠的圖片的話,需要出示購買證明。或是要求韓國原廠提供交易購買紀錄證明。
他覺得如果我們不願意出具證明,也不願意庭外和解的話。
也許會走上訴訟的途徑(但他們其實不想要訴訟,畢竟浪費雙方的時間跟金錢),但他吃定一般民眾不願意走上訴訟這條路。
他說如果需要出庭有律師陪同的話,需要三到四萬的律師費用,會比原本的罰金還要高。

庭外和解費用,他們說韓國原廠商要求20萬的罰金,但他們是台灣的代理商只會要求2-3萬元。

以上是他們回信

我們有其他疑點?本來先說買圖庫9萬 不然會罰20萬,能賺20萬誰會去只賺9萬? 聽到我們要求授權書後,改口說2-3萬和解,再怎麼想都覺得怪怪的,不曉得是不是站不住腳?

所想請問律師,如果這張圖是我老婆跟韓國買的,因為時間久遠也提不出購買證明怎麼辦??

對方若真的取得授權,有沒有時效性呢? 我老婆在兩年前使用,他們去年才取得授權,是否真的有權利要求我們賠償,有權力的應該是韓國公司吧?

一般這樣的簽約授權文件上,是不是會註明授權廠商可以追究授權以前之侵權者,並且可代理韓國圖庫公司在國外行使相關法律權益(如訴訟)呢?

 

請問律師我接下來該如何處置呢? 感謝您

根據你提供的資料,你們係經過授權後才使用該圖案的,並沒有無故重製或改作的問題。對方可否提起告訴,如果對方取得的是專屬授權,是可以提起告訴的,但是對方應該提出專屬授權契約(如果是經過公認證的更好),才能夠佐證對方有提起告訴的權利。 授權的證明資料已經不見了,最好能夠找到間接可以佐證的資料,否則後續如果對方可以證明有取得專屬授權,你們在舉證的問題上會碰上難題,因而敗訴。
儒儒 104-02-11 14:59

前陣子我在網路上想買一台相機

哪時確實答應對方要匯款

但之後時間未到我問能否貨到付款或是面交

但他都直接拒絕我了

就連我直接到他居住地也拒絕

而且臉書好友也不回覆

之後回覆了我只看得到一個好友

連發文一個都沒有讓人覺得可疑

後來我拒絕他說我不買了

因為我覺得太冒險

但他卻說要對我提告

後來我朋友說還是買好了怕把事情搞得太嚴重

但後來我男友說告不成

而且我只是個學生也怕被騙

所以最後決定還是不買了

然後他依然說要提告

可是又說要我幫忙找買家

沒找到一樣要我付款

我有幫她找但他也都拒絕

但我沒答應他沒人買我就要付款

連其他買家也覺得他可疑

現在沒在他的時間找到買家他說已經提告

而且他的律師說他一定告得贏

我想請問他只知道我的一隻電話以及姓名

還有居住地(只知道鄉鎮不知道地址)能提告

她真的能告贏嗎? 還是只是嚇唬我而已?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1 18:39

買賣契約只要一方表示要買,另一方表示要賣,買賣契約就成立生效,雙方就有義務履行。因此,對方有權要你付款,當然對方也必須交付你相機,至於刑事部分應不致於構成犯罪。

小誠 104-02-11 14:45

請問大哥大姐律師

我去年底臨時起意犯了機車竊盜 簡易判決  也已經判了 5個月 還沒有收到執行的單子偷牽一台22年的機車騎一小時代價15萬 是否太重 ? 有騷擾前科 我也配合警方偵辦機車竊盜案 我工作狀況也不是很好 只是一個臨時工  也不懂法律 還要工作 生活開銷不太夠用 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減輕負擔? 

沈恆 (沈律師) 104-02-11 15:28

您好!

如果認為判刑太重,應該在收到判決起十日內提出上訴。
如果判決已經確定,而沒錢繳罰金,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 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1 22:35

您好,建議您上訴後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1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服判決,可於法定上訴期限內具狀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葉子 104-02-11 10:10

各位大律師們好:我漁民果103年5月22日左右在寵寵微積刊登一隻金吉拉的成貓3歲多出售.由於我家有4隻狗跟貓常打架所以才不捨想找有緣人.原先送給鄰居(住楊梅)只是後來她要常常看孫子無法照料貓咪.所以刊登後我開價6500我想沒人會買.(其實也捨不得想說賣不掉也沒關係)就在24.號那時有位小姐打給我說喜歡我家貓咪.問他為何不買幼貓他說工作忙沒時間固.又告知我住宜蘭.她也教我放心有喜歡的話也會帶去結紮.我當然很高興電話中聊得很愉快畢竟還有一隻貓咪可以做伴.所以我說你打老遠跑來真的喜歡我5千元就可以給你.5.25星期日她跟我說叫我給他帳號她說工作很忙不好安排假期.先付訂金給我.若是3~5天還沒看貓我可以沒收訂金.由於我沒碰過這種是連貓都沒看到就付訂金的.問我朋友朋友說她要付就給他付.所以我就告訴這位王小姐我的帳號.我們大至約星期二.怎知隔天一大早星期一9.10郵局開門她就去匯了4千元.9:30左右告知我她以匯好了我說有那麼急嗎?怎麼不用轉帳?她說她沒轉帳功能.接著他說她昨天晚上去台北找她男朋友叫她男朋友載她來看貓.所以她男友沒事的話今天會下來內壢(我已搬到內壢貓咪在楊梅)到了11.50她又打一通電話給我說她媽媽不知道她已經匯了訂金所以又多匯一筆.我問那我現在退給你嗎?她說不用見面看完貓後再算.多退少補.我趕緊連絡楊梅的主人.他在三重而他有叫一位鄰居幫忙餵食貓咪清理.但是她6.點下班.我回電給王小姐她說沒關係她跟男友逛一逛.到了下午3點多打給我她們快到了我立刻去銀行把八千元領出來時間3.45.回家等牠電話.等了一個多小時怎麼沒音訊我又撥給他.她說她男友車子跟人擦撞.正在處理叫我再等一下.已經5點多了.跟人約6點.她後來打給我說還沒處理好問怎麼辦坐火車嗎?我說坐火車到楊梅還是要坐計程車.那不如我去開車一人一半油錢300.她說好!我去內壢火車站已經6.20分左右一路上聊的也很愉快.到了楊梅快7點了.進到屋內由於有陌生人所以貓咪躲起來.她自己跟貓咪做互動10多分後說.這隻貓不適合他的貓.我說剛開始不熟熟了就不會這樣.她說她很懂貓他知道不適合.那我說沒關係那不勉強.等等去車上我再把錢給他.我就順便把貓咪的東西跟貓帶回內壢.楊梅交流道有個寵物店很便宜我還帶他去逛一逛.買了三包貓砂她說男有車子處理好了.我在車上把八簽退給他她拿三百給我.下了交流道我說載她去她男友那裏.她說不用教我在十字路口讓她下車就好了.原以為就這樣沒事.由於母親過是我就沒住戶籍地.所以我被告我完全不知道甚至通緝.後來資料調出來牠們26日匯2筆4千元給我在27.28告我詐欺.29號我的帳戶被凍結.我實在不懂她們告我的理由跟原因!!而且動作迅速而那王小姐電話在沒兩天就停掉了.原本想問他還有考慮嗎?上星期被抓去開簡易庭我才知道被通緝.檢察官說女方說我賣貓.男方說我賣黃金獵犬.柴犬.我都在幫一些流浪貓狗怎麼會被她們告成這樣.真的很氣.怪也怪自己沒叫他簽收

我的帳號只告訴王小姐.那位先生跟這位小姐什麼關係我不知道?!但是這位吳先生我跟他沒見過面沒說過話他怎麼會有我的帳號?而且我愛狗如癡怎麼去賣大型犬.唯有幫被棄養的貓狗找新主人轉PO文章.這樣應該不犯法吧!說到這每個人都第一直覺我沒還她8千元所以她才告我詐欺

疑點一.我沒還她8千元車子我開的她會下車嗎?

疑點二.早上9.10匯第一筆4千個了2個小時又說不小心多匯了另外一筆.她是說媽媽多匯錢.那媽媽怎麼知道我帳號?不管是前一晚告訴她媽媽或是今天告訴媽媽.2個小時足夠告知她媽媽已經匯好錢了吧?

疑點三.她們匯的是在台北金山南路的一間郵局2筆金額都在同一間(很怪吧?!只是時間不同)

疑點四.有人今天要準備來看貓還付訂金的嗎??

疑點五.看完貓後馬上告我.如果我住在戶籍地可能馬上知道.由於不住在那拖了一年多.朋友說她們有像利用法律來詐財.只是不知道我沒住在那裏.

現在想請問各位大大律師們:我真的很納悶為何會被告?女方我有告訴她我的帳號.再則我與男方沒交談沒見面更沒有我電話帳號卻說我私下賣狗.

若此案不起訴處分.我所受的汙辱跟被關在警局一天的冤事.我能做些什麼為自己討回公道嗎?

誣告告的成嗎?還是名譽受損該如何為自己討回公道呢請教教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欺案件屬於公訴案件,因此縱使員警認為無理由,仍然必須移送檢察官,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出答辯,至少提出答辯狀

2、建議您應該先回去店家詢問監視錄影畫面,並且請承辦員警加以扣查,證明當天雙方互動良好,我方沒有扣留8,000元。

3、倘若取得不起訴處分,認為對方有虛構犯行,則可以提出誣告告訴。

 

葉子 104-02-19 15:5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曹大律師您好~~由於事情以隔一年我想要調監視器可能也很難了

2. 另外貓咪是他跟我個人買的不是跟店家.他在網路上得知此訊息才打電話與我交涉

3.至於互動可以證明的是幫我門開門的那位林區.以及寵物店人員.不過太久也不知道記不記得

只是疑問他為何要對我做出這樣的事情??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要盡量蒐集對於我方有利的事證,並且於訴訟中提出。

2、至於對方提告的動機,應該沒有釐清必要,因為提告的理由很多,很難辨明。

Iris 104-02-11 06:57

各位律師好:
想請教一下,我朋友是代購,他代購了一個商品是美國經銷購得,由於此商品是手工製,所以相同款式的商品也無法完全一模一樣,買方收到後宣稱和正品不同(已過7天),買方參考網路其他人分享的照片說正品應該是如何如何...但是代購來源的確是美國經銷,也提供訂購單據(訂單時間和對方下訂時間符合),然而對方卻說"我怎麼知道妳是不是以假亂真、真假混賣"的類似言論,並說"將商品照片Po在私密社團、社團內的人也覺得商品有點奇怪"。我朋友完全坦蕩,當下就請對方送至台灣專櫃鑑定,不要聽信網路判斷,最後他才寄mail詢問該公司,無奈官方回應不做鑑定服務,手工製品拉花稍有不同也難鑑定吧...商品是絕版品專櫃也已無可參考的具體範本,最後因為擔心對方造謠也無心再繼續爭論於是同意退貨。
我想問的是,不論怎麼說明並提供單據了,雙方溝通來往中對方還是一副"你賣假貨"的態度,但因為明明是正品來源正常,被這樣說實在令人氣憤,請問這在法律上有什麼可以制止對方的呢?我方可以去警局報案嗎?或者是可以要求對方直接去警局檢舉還我方清白嗎?若他在他的網路社團造謠影射或直接污衊我方出售仿品,也是否有可以對應的方式?
再者,對方因官方不做鑑定服務,要求商品退回,我方無法確保他退回的就是我方寄出的那一個商品,是否可主張拒絕?(也怕被調包) 而收到對方退貨後我方是否還可以走法律途徑還原清白?
勞煩律師解惑,真心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1 1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保有相關單據及進貨證明,及我方貨源的相關證明,則原則上沒有違法之虞。

2、建議可以發函告知對方不得有不利於我方之不實言論,否則提告

3、代購經營經常遇到一些消費糾紛,可以建議您的友人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倘若有需要歡迎來電洽談(北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首先,既然商品是真品,也已銀貨兩訖,您朋友本來就沒有退貨的義務,因此不是非得全盤接受買家的退貨請求不可。

 

其次,買家如果日後仍然在網路上指稱您朋友出售仿品,視實際情況有可能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的加重誹謗罪。舉例而言,買家如果只是在非公開的私訊中質疑商品真正的話,就尚未構成該條文「意圖散布於眾」的要件而不成立誹謗罪,但如果買家是在網路社團或是FB塗鴉牆等不特定或特定多數人均得見聞的頁面貼文表示您朋友出售仿品,就相當可能成立誹謗罪。

 

不過要注意的是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曾認為,行為人雖然不能證明其言論內容為真實,但如果能舉出證據資料,證明有相當理由相信自己言論內容是真實的,也應該被認為是欠缺犯罪故意而不成立誹謗罪,這個見解幾乎是所有誹謗罪的被告都會拿來答辯的方向。因此,建議您朋友從現在開始儘量蒐集可證明該商品確實為品牌真品的證明,例如訂購單據、購買證明、保證書等,並且保全已將前述證據提供給對方的證據(例如以e-mail或存證信函將真品證明寄給買方),到時候如果您朋友對買家提告,而買家引用上述大法官解釋見解作答辯時,您朋友就可以主張我們都已將真品證明提供給買方了,買方已明知商品不是仿品,卻仍執意傳播不實言論,惡意攻訐您朋友,當然不能主張免責。這樣的事先蒐證方式會比較周全。

 

wales 104-02-11 03:45

律師你們好,我是晉昌 我想問關於違規單的問題:事情是發生在去年2015年10中旬~11月的事,因為本人當時要保養車子,朋友說要幫我整理 當時我就交給我那位朋友,朋友說必須要叫材料還說如果有剩錢的話,會在退還給我,所以就從我這邊先拿走了5千圓整,之後車交給對方 可是在10月~11月期間,我本人收到交通局的違規單,那期間不是我所騎的因該由對方所繳款,當時我立即跟那位朋友說明,不過對方說願意繳款 可是已經拖了半年還是沒有給我消息,希望律師可以幫我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1 22:44

直接跟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wales 104-02-12 00:39

感謝律師的解答,如果要用報警 可以使用哪些方式處理?需要哪些證據之類的?

wales 104-02-12 00:5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直接跟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感謝顏寧律師的回覆,如果本人是用報警 可以跟警察申請哪些? 需要哪些證據

小華 104-02-11 01:31

我男友因為涉嫌多項竊盜案,而被警方持搜索票到住處抓人,之後他都承認這些罪名,也都很配合警方,移送地檢署開庭後,不用交保金他就被放出來了(他是竊盜累犯),結果到了隔天又有便衣警察來抓他!警方可以這樣斷斷續續的抓人嗎?而且他都承認這些案件,也交代清楚了,怎麼又來抓他?他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請問他多項竊盜有辦法判的輕一點嗎?該如何做事後的處理呢?

如果到時候開庭請律師替他辯護,能夠爭取到短一點刑期嗎?必竟這些案件都罪證確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竊盜罪是以行為數來計算,有時警方為辦案績效,有可能會一直灌案,當然每罪都會影響到之後刑期的問題,所以建議您們盡快找律師洽談對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便衣逮捕到現在放出來了嗎? 如果不是現行犯,當時有簽同意搜索嗎? 這些會影響逮捕是不是合法,竊盜部分要詳細了解具體事實,才能判斷如何辯護爭取較輕刑度,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David 104-02-10 22:47
您好,想請教我玩一款手機遊戲,遊戲公司在線上推出樂透活動,我們玩家依他的方式儲值金幣前幾天都輸,後面就贏了很多金幣,但遊戲公司突然公告說機器異常,且把我們許多玩家回朔到沒贏的狀態,我們也向該公司申訴,該公司不理會我們,我們也向消保會申訴,但消保會要我們去協調。 我想請問律師,遊戲公司這樣的處理方法是對的嗎?我們是否可以告他詐欺或其他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0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對公司發存證信函,請求公司提出系統故障之證據,若無證據仍堅持扣除您遊戲金幣,可考慮對其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1 22:37

提告刑事詐欺可能較不易,可考慮要求遊戲公司說明並舉證機器異常的狀況,否則就必須要依照既有的遊戲機制贈送玩家金幣。

mayday 104-02-10 22:12

法院判決(二審)必須支付對方賠償

已有簡訊協調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金額

但是怕對方反反覆覆 隨意獅子大開口

能請律師或是較中立的人士見證

白紙黑紙寫下證明嗎

 

一、要看二審的決定是什麼。

二、如果只是把和解當成是量刑條件,而且二審已經判決確定不能再上訴,那麼後續也只剩民事糾葛,已經和解的話依法就會取代原來的法律關係。只要能證明和解關係存在[不要式,所以錄音也行,簡訊也行] 。你有權利要求對方依和解條件走,而且你並沒有義務同意對方單面更改和解條件。

三、如果二審是把你要給對方錢當成是緩刑條件,而對方同意分期後又反悔…可以的話還是找人借一筆完整的錢給他,再慢慢還給那個人。不然如果對方寫個狀要求撤銷緩刑之類的,你會麻煩到爆還要找律師解半天。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0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支付方式,您可使用銀行匯款,留下匯款紀錄,避免日後有所爭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ayday 104-02-10 22:3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要看二審的決定是什麼。

二、如果只是把和解當成是量刑條件,而且二審已經判決 ... (恕刪)

和解書是在非自願逼迫情況下所簽下

但是法官認定已是成年人 應有能力判斷該不該簽

法官對於對方及友人的恐嚇惡言相向

揚言要讓公司無法經營  找媒體 找記者 警察

法官對我的證詞不採信 認為對方有理

在二審判決 我必須支付對方金額

雖然非常不服判決結果

可是事實如此 只好接受這結果

但對方一再打電話強調 判決結果就是這樣

認為他的惡言相向沒有錯 他有理

為了避免對方反反覆覆

還是白紙黑字清楚明確些

所以 找律師 或是立場中立的人士見證比較好

 

 

怎麼沒在訴訟中主張要分期給付? 是可以再針對分期部分做約定,由律師擬協議書並見證後,再做公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聲請調解來解決,若調解成立即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yday 104-02-11 13:45

當初糾紛 對方帶友人到公司理論  惡言相向  我也針對誤會作解釋 並且向對方還有友人道歉  但對方執意要公司將我解聘  公司怕事 向對方談和解 並擬定和解書  但是我因為工作關係無法在場  和解內容都是公司還有對方跟友人談論 我完全不在場  後來還要求支付賠償金額10多萬 非常無理的要求  我也向對方表明 無法負擔這比筆費用 對方友人表示 不關她的事  要我自己想辦法  在被迫情況下 簽下和解書 在這當中 公司並無表明不妥  主管還當起見證人  在未經過我同意之下 把身份證影本給對方  令我非常害怕     對方ㄧ再反覆ㄧ下說要撕掉和解書 ㄧ下又說要我賠償   私下用通訊軟體要約出來談  還找立委打電話 說  錢先付給她  她之後會還給我  最後找了媒體 強調她單親很辛苦可憐被欺負種種行為就是為了要賠償金    但是法院在ㄧ審二審的判決都認定對方行為並無不妥   這樣的結果我非常不服氣  難道這樣的人就可以好過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有協調的話

必須要從簡訊能證明對方同意你分期

否則建議你約對方出來白紙黑字簽立契約並找律師見證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一、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阿祐 104-02-10 21:46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我因跟朋友在路上被警察搜到二級毒品
然後帶回驗尿,當然兩個都被驗到,所以就被判觀察勒戒
但是現在勒戒結束了,先是收到一份不起訴的文,
過沒幾天又收到一份檢察官起訴我轉讓的文
請問各位律師,現在我該如何呢??

 


一、轉讓二級毒品的話有判決五個月的前例存在。

二、看你有無轉讓

三、如果你有轉讓,而且在檢察官那邊都認了的話,因為被告檢察官處的供述可以當不利被告的認定,加上如果另外一個人說就是你送他的,那麼轉讓比較避不開。建議你找個律師幫你閱個卷,再找律師討論一下後續怎麼處理。

四、如果你沒有轉讓,認為被冤枉的話,宜速找個律師協助你閱卷,討論案情,設法搜集證據,想辦法證明你的清白。

五、如果你沒有錢可以請律師,可以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0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被起訴,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瞭解起訴您之證據資料為何,討論辯護策略與答辯之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0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已經起訴了,建議盡速委任律師為您閱卷,已確認答辯方向。

關於轉讓二級毒品之案件,原則上會以藥事法第83條轉讓禁藥以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起訴。

阿祐 104-02-11 03:31

顏寧律師你好  可是我是屏東市的歐

你服務範圍 沒到這說

 

顏寧 (顏寧律師)
阿祐 104-02-11 03:3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已經起訴了,建議盡速委任律師為您閱卷,已確認答辯方向。

 

顏寧律師 你好 但我是屏東市的歐  你好像沒服務到這裡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屏東蘇文斌律師有服務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一、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104-02-10 21:36

律師你好,我租一年合約套房,目前租了半年。電視機壞掉、水龍頭故障卻不處裡該怎麼辦?

租屋處地板無故爆裂,被強制搬到其他地方,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如何証明房東有繳交租屋所得稅?

下半月的房租已告知房東2月底3月初才可繳,合約上也未簽訂繳費日起,房東卻頻頻催繳。若回租屋處時房間遭反鎖或移動,該如何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0 22:44

可以要求房東修繕,若房東拒不修繕,可以自己先修並從租金中扣除。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1 22:44

1. 同上顏大律師所述,又若是房屋以不堪居住或危及安全健康,亦得終止租約

2. 即便屋主對房屋所有權,也不可任意進入房客屋內,您可拍照存證並提出告訴。

May 104-02-10 21:21

一、背景說明

當事人為醫師,與診所簽訂2年契約,若醫師提早解約則需賠償2個月薪資

二、合約內容

1.乙方(醫師)需遵照合約工作期滿2年,乙方每周上班時段為6診,每月投保薪資XXX元,享勞健保,勞退6%,全勤XXX元,診察費XXX元,院務推廣獎勵XXX元及專業加給XXX元,薪資實報實銷,內科自費及產品獎金另計。(以上薪資加總起來與當初面試時談的薪資是一致的)

2.若乙方欲提前終止契約,或未履行本契約,需補償甲方損失,則乙方須賠償甲方2個月薪資合計新台幣XXXX元。(此處違約金也是與上述薪資加總相符)

三、爭議點

1.該診所自始未替當事人投保勞健保,亦無提撥6%勞退,103年底健保局查獲後加保健保,但仍舊沒保勞保

2.當事人上班已滿1年5個月,皆是獲得上述合約薪資加總,但104年1月份起,診所片面取消全勤、院務推廣及專業加給等薪資,診所主張該項目為"獎金"非"薪資",診所覺得該給才給,但這與我方認知的合約內容及過去一年半領得的薪資不同,且違約金計算亦是以薪資加總計算,我們認為所有金額加總才是應得薪資

四、請教

1.診所未替醫生投保勞保,而合約確有簽,我方是否可主張診所違約?

2.診所是否可以扭曲契約文字文義,片面苛扣薪資?是否已經違約?我方是否可以主張診所違約?

3.若綜合上述條件,我方是否可以提前解約並且不需負擔違約金?

麻煩專業的律師可以給我們一點意見,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1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醫生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因此僅能基於合約關係主張。

2、對方違約的部分,您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除非合約有約定可以解約,否則無法任意解約

Blue cat 104-02-10 21:13

好心的律師們請問…

十多年前曾經跟銀行致電要求清償債務 對方卻因為我不留行動電話號碼 拒絕承認我非本人 甚至串通他人假藉主管名義 拒絕我還錢

前幾個月 突然扣押我戶頭的金錢 還強行扣走金額 並且說我根本沒有聯絡過任何清償的事情、不願意讓我協商償還金額 詢問公會卻得到銀行說的為準@@

現在這樣 我該怎麼辦?

陳小姐 104-02-10 21:10

我的身分,是已經退租完成的前房客.

租屋期間,房東已經多次因為神來一筆而對我進行精神上莫名的騷擾.

由於不堪其擾,所以在租約到期後退租並在交還屋子時,依契約內的附加規定,做好了房屋修繕及飼養寵物的消毒清潔清掃.也在租約到期隔天將鑰匙交回給房東.

房屋的新任房客在我交出鑰匙後的兩天內入住,

房東先以修繕問題,讓新房客房屋做了第一次的修繕,且將這費用扣在尚未歸還給我的押金內,只有口頭及手機訊息告知,並無提供任何與此支出的相關收費依據.

在交回鑰匙後的一周,我拿回了我的押金.(已被扣修繕款卻沒有任何收據的兩個月押金)

現在,房東又因為新房客認為水管管線不通(因為30年屋齡,管線老舊所以水管排水較慢,而被說成阻塞不通)而要求已退租完成的我支付通水管的費用.

在第一時間得到這通知時,我有事著跟房東溝通管線的問題,因為這在我居住時就有了,但因為老房子偶有這樣的問題,只是排水速度慢而非阻塞,所以我沒有特別在意.也請房東轉告新房客處理方式,但新任房客要求房東需做這方面的保養,而房東因我不願意支付費用,而開始對我的人格及飼養寵物的方式開始進行"自我想像性的"語言攻擊及騷擾.(我有潔癖,也養貓,所以簽約時有請房東租約上備註這點自保.房東也同意備註並限制飼養的貓口數)

由於先前在鑰匙已歸還但押金未退回時,我已經被扣了一筆修繕費用.而且沒有收據.現在房客在我退租歸還鑰匙後次日簽約入住,算起來也已超過一周以上,房東依然有權利要求前房客的我支付新房客要求的任何租屋修繕費用嗎??(目前狀況押金已退還,租約103年1月23日~104年1月23日也到期中止了,雙方並無簽訂任何退租後我方需修繕賠償契約.)

我明白已退租完成後,房東是沒權利要求前房客做任何事.只是房東是個思維邏輯較反覆無常且情緒化之人,又會把任何須修繕的過錯推到我所飼養的寵物身上.已經多次被騷擾,包括租屋期間內.但這次又被要求要支付莫名款項,已經造成精神上的迫害了,每每收到神來一筆的訊息,我都會不自覺的焦慮,無法吃飯更無法安眠...有時嚴重時會情緒恐慌個好幾天...所以想請問專業的律師大德,在租賃契約的法規上,有沒有相關的條款可以限制房東對我做這樣的要求.且在無任何但書下.

謝謝善心的律師大德回覆.

一、房東簡訊給你無非就是要搜證,看你會不會承認這些東西是你或是你的寵物造成的。

二、所以你自己要小心謹慎的回應。

三、除非房東舉證證明[一]租賃標的物及所附設備有損害。[二]這些損害是你造成的而有因果關係。否則你不用擔心太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陳小姐 104-02-10 23:2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房東簡訊給你無非就是要搜證,看你會不會承認這些東西是你或是你的寵物造成的。

< ... (恕刪)

謝謝楊大律師的回覆,但有幾點我也些困惑...

一、房東簡訊給你無非就是要搜證,看你會不會承認這些東西是你或是你的寵物造成的。

=>我已經多次闡述自己租屋期間對於屋況的愛惜,但房東依然避重就輕(應該說是充耳不聞)的傳訊息來要求我支付款項.且口氣時好時差.(差的時候就是直接攻擊人格).因為我已經在退租時為了好聚好散,無條件賠償過一次了,現在又被要求這樣,我應該要一值回應嗎?能不能就不予回應呢??(明明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但卻得不停的鬼打牆重複一樣的話給房東...)

三、除非房東舉證證明[一]租賃標的物及所附設備有損害。[二]這些損害是你造成的而有因果關係。否則你不用擔心太多。

=>"這次"房東要求的是賠償通水管管線的費用,但我已經在訊息中講明管線在我使用時的狀況,該管線不是因為阻塞完全不通,而是因為屋況老舊陳年的汙垢所造成的排水較緩慢,只是新房客執意要通水管,也從管線中取出"超微量"的毛髮,堅持就是我的寵物毛髮所造成阻塞.(照片為佐,從直徑約3~4公分的塑膠水管中,所取出的寵物毛髮量擰乾後完全不足直徑0.5公分的圓形體積)我只在那邊住一年,該排水孔也只作為洗衣機排水用途.並不是主要日常高頻率的清潔排水孔洞,有跟房東說明在我居住時排水孔就是這樣在排水了,不會完全不通,只是要多花幾分鐘排乾積水而已.這跟新房客給的照片加上敘述,依常理推斷根本不可能阻塞.所以如果以楊大律師您說除非房東舉證證明"租賃標的物及所附設備有損害",我上述這些,有可能將房東的指控成立嗎?

我不是很清楚所謂"這些損害是你造成的而有因果關係"這句話.因為在我入住時這狀況就在了,我只是認為水管是"能用"的,並沒有"損壞到完全無法使用"所以沒有特別跟房東說...

剛剛,房東又傳圖片來了,我被騷擾的身心俱疲...請問我該訴諸法律行動嗎?還是置之不理即可??

況且房東是檢查完屋況後才將房屋出租,出租後隔了兩周才告知我這件事,難道這中間使用重疊的部分現任房客沒有責任嗎??(超誠心發問)

排水管線若是因為經年累月的使用,必須定期修護保養,這並非全權是前房客責任.我很執意這一點,因為屋齡老舊勢必會有這樣的問題存在,怎能全怪罪到選擇對老房子包容的前房客身上??

謝謝楊大律師及其他善德律師的回覆...

長謚 104-02-10 20:17

我老婆在網路上開拍賣群組,昨天有位買家在令外一個群組問衣服款式,我老婆  看到這位買家的詢問,因此把這位買家加入好友,幫住這位買家,結果達不到此買家的要求,此買家卻在我老婆的群組把所有的買家加為好友,造成其他買家的困擾,有些買家紛紛的向我老婆反應,有些買家因此心情不愉快而退出群組,影響群組的生意,此買家也有加我好友,後來我私訊這位買家..

我:你是在亂加殺小?

我:你是在跟我老婆灰殺小?

我:沒辦法貨到付款你是想怎樣?

我:想上新聞還是被肉搜?

我:在沒品一點就叫你出來洗門風

買家:殺小

買家:你老婆哪位阿

買家:講話阿

買家:阿不是很慶

買家:幹伶娘

然後這位買家把我跟他的聊天內容截圖po在臉書,另外附加文字,之後我截圖下來這位買家就把po文刪掉了

 

請問:

這位買家是否構成侮辱罪?

這位買家也針對我的言語要告我會成立嗎?

這位買家影響我老婆的群組生意是否可求賠償

這位買家用三字經罵我讓我身心受瘡是否可求賠償

這位買家把我和他的聊天內容截圖po在臉書是否可以告這位買家毀謗?是否可求精神賠償

請各位律師朋友幫幫我,我自己本身工作月收入不多,有老婆跟兩個小孩要養,老婆都在家故小孩都沒工作,前幾天才收到朋友介紹的批發廠,準備開群組賣流行服裝,前天才開賣,昨天卻遭到這位買家的騷擾,嚴重影響生意及名譽

所有的事情經過有證人可以作人證,聊天記錄沒刪除並且都有截圖作物證,請各位幫忙,謝謝

阿榮 104-02-10 17:10

前妻外遇離婚後就搬到南部去,監護權歸我她有探視權
因她在南部不常回來,於是她父母就希望也能行使探視權接小朋友回來住
前妻在無協商的情況提告,下個月就要準備出庭了
想請問探視權的使用是否包含前妻家人
是否能要求接送的人是前妻而不是對方的父母
如果她希望每次都由父母代為執行探視權,這部份是否可拒絕嗎?或每月只能有一次?
另外小孩未滿四歲個性怕生,我可以提等孩子長大些(小學三、四年級以上),再讓她去南部與前妻會面交往. 
最後請問:法院是開一次庭就會裁定嗎?
麻煩律師回覆了,感謝 

探視是父母的權利,且是專屬權利,沒有請他人代為探視的方式,原則上不會只開一次庭就結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1. 我國法律規定之探視權,是讓沒有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父(或母),可與子女間會面,但規定祖父母可擁有和未成年子女會面的探視權,您可以拒絕前妻的父母代為執行探視權

2. 探視權並無固定制式之方式或時間限制,只要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下,可以雙方可接受的方式,與子女交談、交往及聯絡,然探視權之行使方式會父母居住地點及未成年子女的就學等因素有所變化,雙方可以就變更探視權方式進行協商,如果無法達成協議,亦可請求法院予以裁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0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一方,可主張行使未成年子女探視權,惟行使之方式,您可委任律師具狀向法院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探視權監護權同,都是出於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所以抽象的標準就是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保護。

二、這件事情可以協議的話會比較好,前妻雖然對不起你,但是可以考慮體諒一下你前岳父岳母的心情。還有就是在協議的時候要儘可能的溫和,多數人在協議的時候是以電話協議,小孩可能會聽到這些討論的過程,要減少對小孩心靈的傷害

三、讓小孩多幾個人疼愛是件好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阿祥 104-02-10 17:07

請教這裡的律師,現在的法家夫妻財產制是那種?在1年多前看過新聞播過現在夫妻財產各自管理,負債也各自負責,那我是民國100年結婚的,那時還沒有改,現在會自動適用嗎?

而在繼承方面想請教的是,婚後才知我太太父母在年輕時,做生意跟銀行借錢,還跟我太太的祖父,母四方連保,後來生意失敗,欠了很多錢,也無力償還!而我到現在久久不能釋懷~

而我的父親最近也想把部分的房產過戶到我的名下,而我很怕,以後我岳父,母過世了,我太太也沒有處理好,而影響到我跟孩子,而我名下的財產跟房產是否會受到牽連,雖然現在岳母尚在,丈人逃到大陸很久沒消息了~未來的日子裡我該有什麼防範呢?是否跟我太太去登記"分別財產制"來保護未來我的財產跟房產呢?真的很替未來擔心

 

你太太的債務跟你是無關的,你太太父母的債務就更與你無關,100年結婚沒特別約定財產制的話,就是法定財產制,財產各自所有,債務各自負擔,如果還是擔心,要辦理分別財產制的話,可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0 22:50

夫妻債務各自獨立,若無特別約定,就是法定財產制。

jeremy 104-02-10 16:12

律師你好,親戚於餐廳消費後,拿了5包濕紙巾放在身上隨時要用,這算是偷竊嗎?若算是的話,那我想大家也都有隨手抽幾張衛生紙放在身上隨時要用的習慣,那大家不就都算是偷竊行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0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依據餐廳提供該紙巾之目的及形式來判斷是否屬於未經店家同意之拿取。

2、不過一般而言,似難成立竊盜罪。

 

 

jeremy 104-02-10 20:25

紙巾是提供給消費顧客免費使用,所以是否為偷竊要看索取數量囉。

PoKi 104-02-10 14:41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search.aspx
上面之前問的(前篇)

簡單說明一下
我(滿20歲) 老婆(未滿20歲)
我的兒子於二月初出生了我跟我老婆 因為我岳父自私自利的行為
不給我們登記結婚(去年10月中旬)
因為之前 我們有問過別區戶政所 詢問過以我們目前的狀況小孩子該如何
登記+入戶籍+從姓+生父生母共同監護權 區公所人員
當時表示 我們可以用"認領"的方式 讓小孩子入到我家戶口又心想
我老婆也差沒多久就滿了20歲那就乾脆用這方式 簡單就好...

之後 我們昨天去自區公所 辦理"認領"時....
人員表示:要監護人簽名
未成年子女結婚登記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或是 委託書 

我們上次問說:不用 再來 我也不說了....
反正問來問去 沒一個兩全其美的方式....
要麻沒從姓 要麻沒監護權 缺一塊缺一塊的 

人員又在告知我們:必須在60天之內 完成登記 如果不行...
那就直接強迫登記 至我老婆他們家 戶籍 從他們的姓 名子為代名
不是吧!!!!!!!!!  這樣捉弄我........
我岳父就是 因為"貪瀆"低收入戶的補助
為了讓自己可以領到那筆金額而一直不放手 讓我跟我老婆
登記結婚這部份其實我聽了滿多了都是由我老婆及我岳母所說 
就是我岳父底下有三名子女 而他們家有低受入戶的補助 三位子女的補助
都是匯至"郵政帳戶" 一直以來都是我岳父在領錢 
存摺帳戶也是一直以來都在我岳父那邊

這樣豈不是說 又給我岳父多了一個人頭讓他多領一個補助了嗎!????
現在我只剩48天了 在這裡再麻煩一下 各位律師大大們協助幫忙這次....  
也明確堅持“提起訴訟” 才能讓他們"母子倆"光明正大的回來!!!!!

gingko 104-02-10 14:24

因家人欠債,所以委託代辦公司將原房貸再轉另一家銀行貸款,核貸下來的金額不足償還代辦公司所有服務費用X萬,因此雙方有簽訂協議書,簽立本票期限一年,還將房子讓他們設定抵押,並同意每個月以1萬元無息償還給他們,直到清償為止。但是,在代辦公司代為償還原房貸等相關事宜後,相約準備交還所有權狀資料、印章等物件給我們時,要求我們再簽立一份金錢借貸契約,說是主要是約定那X萬是借出給我們,再以先前的本票和協議書為輔,本票也要求我們重立一份沒有押日期的。如果不簽契約、不改本票就不歸還我們資料。

請問律師,因事實上我們雙方並未有真的借出款項關係,而是貸款下來不足以償還服務費用,而這個費用,經雙方同意,我們簽了本票設定抵押,也簽署每月無息還款的協議書(協議書雙方各執一份),目前我們雙方就只剩那個X萬費用,我們有必要再簽這份借貸契約嗎? 是否可以就協議書將我們之間的債務關係確認就好呢?感覺代辦公司還要我們多簽好幾份冒出來的文件,我們還可以運用什麼自保的方式呢? 

協議書內文如下:

乙方於X年X月X日委託甲方代為辦理房地座落位置XXXX之房屋貸款,因乙方貸款金額不足償還當初約定之全部費用新台幣X元整,協議每月X號繳交新台幣壹萬元整,至全數清償為止。並同意甲方設定抵押權XX元整,若增加額外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如乙方全數清償或提前清償全部債務新台幣X萬元整,甲方應於三日內辦妥抵押權塗銷登記,並將證明書交由乙方收執,本案自動作廢。如有拖欠,依法逕送強制執行。

沈恆 (沈律師) 104-02-10 23:43

您好!

沒必要再簽任何契約,如果所有權狀仍不歸還,可以提出訴訟請求返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步驚雲 104-02-10 12:01

律師好:
請問一下,我已經有個人欠款的執行名義(非公司),欠債人的名下沒有財產

但有房產是登記在他開的公司名下,不過不確定他是負責人或股東

公司的資訊比較不清楚。

請問這樣可以去查他公司的財產嗎? 如何查呢? 可以進而強制執行財產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10 12:12

您好!

 欠錢的人是股東或負責人,並不是公司,您只能執行債務人在公司的股權,並不能執行公司的財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NASME 104-02-10 11:33

目前有一民事訴訟中,原本法官諭令言詞辯論終結定期宣判,後因有發現新事證故本人提起再開言詞辯論庭並得到法官允准,因擔心新事證效力不強,若於再開言詞辯論庭之後到尚未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撤告,請問後續還能申請退還部份裁判費(記得好像是退還2/3)嗎?還請律師專家指點迷津!

沈恆 (沈律師) 104-02-10 12:07

您好!

只要還沒判決,就可以撤回訴訟,但因已經辯論,撤回訴訟應經被告同意。且若再開後言詞辯論已經終結,此時撤回訴訟不退還裁判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太 104-02-10 08:41

律師們您好,我先生與已婚女子外遇,對方先生告我先生妨礙家庭,照我先生說法,對方握有的證據是他和該女子的對話紀錄跟合照,親密合照大概就接吻,然後也有對方先生跟我先生的對話錄音(大概就描述他和該女子會發生外遇的起因,也承認有發生關係),這樣被判刑成功的機率多大?因為我手上什麼資料都沒有,我又可以對我先生或該女子進行什麼動作?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2-10 09:24

您好:

1.初步聽您敘述,對方手中因無握有先生外遇女子性交之直接證據,要構成刑法通姦罪尚有難

   度;但民事上,仍可能被認定有不正常男女關係(因有接吻畫面等),而負損害賠償責任

2.相對的,您也可對外遇女子提起刑事通姦和民訴損害賠償訴訟,所需證據同上。

以上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謝謝

刑事通姦罪部分,要看你所謂承認有發生關係的具體內容到底為何? 再從證據部分去做答辯

民事部分,看證據內容是否有辦法否認證據真實性,去抗辯對方未負舉證責任,這些都要看過證據具體內容後才能判斷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有無時效問題,另民事的部分,可能會有損害賠償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一、按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

二、至於有罪之判決,必須證明至何等程序,最高法院曾謂: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但無論其為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必須達於一般人均可得確信其為真實的程度,而無合理之懷疑存在時,始得據為被告有罪之認定(參照最高法院七六年台上四九八六號判例,八十七年台上一五四二號判例意旨)。

三、所以通姦罪即使不是捉姦在床,但若從其他證據方法中,(例如目擊者看到通姦人進出賓館,鑑定犯罪人遺留物上之DNA等等。)能達得到上述之有罪判決之確定程度者,仍可成立通姦罪。

以上回覆如仍有疑問,歡迎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以歷年來處理此例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0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證據可證明您先生有與其配偶發生性行為或發生性行為時知悉為已婚之狀態,仍可為無罪之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工作煩心 104-02-09 23:58

想請問一下律師:本人在一次公司電腦故障無法使用情況下經a小姐同意使用其電腦,在好奇心下偷看了a小姐電腦上lien而發現與另一同事b先生有著不單純的關係(二人皆已婚身份),因二人常藉職務之便外出以洽公名義而去約會,因每當此情況發生時我便需代理其職務,令我不勘其擾而將此事告知老闆,在一次突發狀況下也令老闆起了疑心,而要我進而取得更加確實的證明。故在未告知a小姐情況下看了她電腦line與b先生的對話紀錄並拍照存證轉交老闆,若老闆以此照片開除員工,是否會令我吃上妨害秘密罪呢?

李慶峰 (李慶峰) 104-02-10 09:48

 您好:

據您所述,有可能成立妨害電腦罪章所列情形,此部分屬告訴乃論之罪,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不再進行刑事訴追,或可解決此部分問題。若有其他問題,歡迎攜帶相關資料來所討論。謝謝。

工作煩心 104-02-10 11:06
回覆 李慶峰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據您所述,有可能成立妨害電腦罪章所列情形,此部分屬告訴乃論 ... (恕刪)

感謝李大律師的回覆,但還有問題想請教,我並無登入a小姐之帳號,而是她將line的介面放在工作列上,這樣也算妨害電腦罪嗎?謝謝。

妨害電腦使用罪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告訴乃論

本條適用之關鍵在於使用人對其電腦安全性是否能有合理之期待,故如電腦未設有密碼,或雖設有密碼,但使用人輸入密碼開機後因故離開時,卻未再設密碼保護,因而遭到他人輕而易舉地不必使用任何密碼或破解手法即得以無故使用其電腦,此類情形原則上均不成立本罪。

2. 但是您的行為可能觸犯下列二罪

誹謗
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妨害秘密
刑法第315-1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3、按刑法第319條規定:須告訴乃論
4.   以上回覆倘有未盡事宜之處,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
5.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工作煩心 104-02-10 17:54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魏律師之回覆,但想請教一下所謂「無故」該如何介定?我是因老闆要求,希望能夠掌握足夠證據證明a小姐及b先生擅用上班時間而去做私人事情,已造成公司困擾,且老闆同時也是b先生之兄,這樣的原因是否能為非無故呢?現在老闆急於解決這件事,希望給二人看證據,還煩請律師回答,感謝!

一、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與我聯繫,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         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步驚雲 104-02-09 16:34

律師你好:
我已經拿到債權人的執行名義,

他名下有公司,有甚麼方式查他的公司的財產,還是國稅局也可以查?

但他可能是一人公司或是多人公司,這查得到嗎。

律師謝謝你~

您好:若您要查詢對方名下財產,可以向各區國稅局、各地稅捐稽徵處查詢或財稅資料中心申請。因您已經取得「執行名義」,準備身分證明文件、執行名義證明文件等資料,直接向稅捐單位申請查閱債務人的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資料。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

一、債務人是公司,你要對公司之負責人或股東,提出強制執行之申請,要看支付命令上之債務人有無負責人與股東之登載。如果有,你就能對他們的財產逕行強制執行、拍賣等程序,以賣得的價金清償欠款。

二、以上回覆倘若仍有未盡事宜之處,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辦理此類民事非訟及強制執行等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考。

三、專業律師免費諮詢服務駐點縣市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2-10 15:30
回覆 步驚雲 的發言內容:

 

補充:執行名義上之債務人若僅是公司的負責人,無法查詢公司的財產,僅能查詢負責人個人的財產。因為法律上,公司負責人是自然人,公司是法人,是個別的權利主體。
104-02-09 15:00

律師您們好,

敝公司本身是大盤商,因近日自己公司有進一批貨,貨量大概二萬pcs.
有個批發客跟我們批的量很大,他希望如果我們同商品再批給其它客人時
能幫他維持網路各大賣場的價格。

但,敝公司有些客人是中盤商,即使我們跟他們簽了切結書或約定書希望他們上網路通路販售時至少販售的價格能維持在平均值(基本上他們也都ok)
當他們再批售給小盤商時價格就亂掉了...@@

請問,我們在跟中盤商簽切結書或約定書時能要求他們賣給小盤商時也維持市場均價不可以把價格亂標(比如說低價促銷之類的)?

請各位律師賜教,不盡感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9 22:05
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事業對於其交易相對人,就供給之商品轉售與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時,應容許其自由決定價格;有相反之約定者,其約定無效。因此,若是要求中盤商賣給小盤商時也必須維持市場均價,該約定可能會與前述規定有所牴觸,供參。
allen 104-02-09 13:44

警察 盤查我們 在我朋友身上搜到 K它命捲煙4支

到了 派出所 驗尿我呈 陽性反應 上課 罰錢 我都繳了去了

當下 做筆錄 警方 問我 東西是你朋友 請你的?

我第一次被抓 我很緊張 

我朋友 被以轉讓 移送

其實是合資一起購買 吸食的 當下沒說

如果 傳我當證人 

我沒有照筆錄說 會怎麼樣嗎??

合資 購買 吸食 會有事情嗎??

我的學業還沒完成 不想有事情.........

謝謝 律師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9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稱為雙方合資購買之,您買您施用之毒品,您朋友買您朋友施用之毒品,非您朋友轉任給您,避免您朋友成立轉讓毒品之犯罪,至於出購買毒品施用,僅成立施用毒品之犯罪,無販賣或轉讓之虞。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9 21:38

您好,若是您朋友轉讓給您,您僅係朋友案件之證人,但朋友比較麻煩,間已請朋友委任律師答辯之。

Miss Wu 104-02-09 12:59

律師你好,

因為和親戚不和,他要在和我們建界處裝小門時,因為會在我家圍牆上鑽孔固定,所以便出去看了一下,結果對方惡言相向甚至打電話來罵三字經,因此便拒絕他在我們新做的圍牆上鑽孔,結果沒幾天一大清早的他竟然拿榔頭,敲我家牆壁,造成剛做好沒幾個月的牆,出現多道裂痕,請問這樣可以向他提出什麼法律途徑?

-------------我家圍牆(施做時已由建界向內縮5~10公分)

-------------界

            】  小門

------------親戚家圍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9 21:40

可以委任律師向對方提告毀損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9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9 22:11

可拍照存證並視牆壁裂痕程度如何而提告毀損,同時可請求相當於修補牆壁費用賠償

idar 104-02-09 12:36
我自美國amazon 購物網站購入萊萃美公司的Nature Made,GinkgoBiloba 30mg caps 200ct (銀杏葉精華萃取)產品。 這產品在美國規類為保建食品,並每一罐上面皆以註明,底下是翻譯的 原文是 
These statements have not been evaluated by 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this product is not intended to diagnose,treat, cure or prevent any disease †此些說明未經食品藥物管理局評估。此些產品的目的不在於診斷、診治、治療或預防疾病。 該產品的說明可以參考萊萃美公司的官方網站的中文頁面 http://zh-tw.naturemade.com/herbs/ginkgo-biloba-30-mg
然而我收到了新北市政府衛生區的信函要求我到案說明 我寫信給承辦的小姐詢問為什麼我在露天拍賣賣的明明是保健食品,而且我在中華藥典也找不到這類產品被登記為藥品 憑什麼說我賣的是藥品,她回覆了一份內部公文,請參考附件

發文單位: 行政院衛生署

發文字號: 衛署藥字第 0950065535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6 年 01 月 30 日

資料來源: 藥事法判解彙編(97年版)第 7273

相關法條: 藥事法 第 21 、22 條 ( 95.05.30 )

要旨: 產品標示含有 Ginkgo Biloba Extract 等銀杏產品者,其製造、輸入及

販售,均應依藥事法之規定,至於具體個案應如何適用,則應依調查證據

所得之事實加以認定

主 旨:有關貴局再函請釋示民眾在國內網站刊登販售銀杏產品如 Ginkgo Biloba

或 Ginkgo 等,於國內法適用疑義乙案,復請 查照。

說 明:一、復貴局 95 年 12 月 13 日屏衛藥字第 0950025319 號函。

二、復查藥事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2 款但書所稱「旅客或隨交通工具

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品進口者,不在此限。」,惟該「旅客或船舶、

航空器服務人員攜帶少量自用藥物進口限量表」業經本署與財政部會

銜令(93 年 4 月 16 日台財關字第 0930550177 號暨衛署藥字第

0930312001 號)廢止在案。

三、檢附財政部 95 年 12 月 7 日台財關字第 09500557210 號函示「

關於海關查獲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明令公告禁止輸入之毒

害藥品,以及超量攜帶自用藥品等案件,海關如何議處案」影本乙份

,供參。

四、查本署前函僅就「案內產品標示,含有 Ginkgo Biloba Extract,應

以藥品列管,其製造、輸入及販售,均應依藥事法之規定」復知貴局

,至其具體個案,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43 條規定「行政機關為處分或

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

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故應

由貴管依調查證據所得之事實加以認定,本署不宜逕行代為認定。

然而上述的說明,這是食藥署對衛生局的行政文書,怎麼可以逾越司法權逕行判定某保健食品中的某一成分即為藥品而入罪於民?這點我想請教律師是否可以在終審後要求大法官釋憲?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被行政處罰,則可以先針對該處分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需等到行政訴訟終結仍敗訴後,才能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dar 104-02-09 14: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被行政處罰,則可以先針對該處 ... (恕刪)

感謝  謝律師的回覆:據承辦小姐的威脅恫?指出此案難以輕饒極有可能函送法辦,因為我賣出上述保健食品多罐!且她指出我違反的法條是刑法的違反藥師法第82條及83條。即便是過失也是三年以內有期徒刑,並科三十萬以內罰金。

申請大法官釋憲的部份是針對衛生署衛服部是否有權擅自指定該保建食品中的某一特定物質即為藥品是嗎? 懇請釋疑。

像違反藥事法82條的過失初犯衛生局承辦人員就不經勸導??導就直接函送民眾法辦,是否有濫權起訴的嫌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涉及刑事,則公務員依法有告發之義務,而藥事法刑事處罰不輕,所以您應及早因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van 104-02-09 11:36

各位律師 您好

                  因目前大樓外牆屋瓦會掉落,但又因為沒有管委會(曾有過但目前已停滯,且資金流向皆不明),目前計有20戶,有19戶同意自行找工程單位估價平均分攤,但有一戶不同意堅決要找原始建商賠償(屋齡20年),及管委會出面處理,否則一分錢都不出,請問這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修繕後,再向該住戶請求不當得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9 22:20

這種情形已經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同意比例,但慎重起見,仍以召開一次正式區權大會,並由住戶決議。費用則是由公基金或是住戶按持分比分攤,因此若是經區權會議同意,反對住戶仍有義務支出修繕費。

香草咖啡 104-02-09 10:21

Dear 律師們:

敘述:本人購買物品(七萬元),.賣方為劉先生要求本人匯入林女士帳戶,但無收到貨品,經提告後,劉先生以普通詐欺判刑。(查劉先生與林女士之間有借貸關係,劉先生是利用我的錢償還林女士,所以才會提供林女士的帳戶)

問題:

1.請問民事賠償部分,我該向劉先生提告還是林女士?因為林女士確實有收到我的錢(不當得利),而劉先生是欺騙(詐欺)我的人?

2.確定對象後,請問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以上,謝謝!

您好:

1. 您可向兩人都請求民事賠償,依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責任」規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權利,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若林女士明知該筆款項來自於詐欺,即可認定為共同侵權行為的「幫助人」,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您後續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向民事庭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2.您提告民事訴訟獲得勝訴後,即可去聲請強制執行去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對方名下財產清償當初被騙的金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子綺 104-02-09 09:46

請問一下收到檢察署傳票開偵查庭,但是是送觀察勒戒,要怎麼申請戒癮治療?是初犯,之前戶籍地沒人住也沒收到法院任何相關文件,最近才把戶籍遷至居住地就收到傳票,我是單親媽媽家中五個月大的女兒及父親要扶養和負擔房租及一切開銷,請律師教我怎麼做才好?拜託很急........沒幾天了


小燕 104-02-09 09:39

請問各位律師...

去年11月份保智大隊來家裡搜犯罪物品,並無查到任何犯罪物品

,但也依照警察指示要求做筆錄....之後等地檢署開偵查庭.....今年

1/3也依照指示去嘉義地檢署開完偵查庭.....至今2/6收到地方法院

要求2/13需開庭並收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廠商要求賠償10萬.

 

當初只想賺些奶粉尿布錢..選擇在家裡做網拍...減輕家裡的開銷...卻真的不知道賣的商品會觸犯商標權,第一次觸犯刑事我的心裡真的很難過很害怕...我有兩個小孩要養....目前都自己顧..家裡長輩年紀大了...無法細心照顧小孩...也因為只有先生一個人養家....一個月收入不多...2/13要與廠商和解,我該如何做是對我有利的,十萬塊對我家來說負擔真的很重...希望律師可以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您好:因為民事和解的金額會依賴商品本身價值、您販售的數量及經濟狀況背景衡量,若您認為價格真的太高,可提出經濟狀況不佳的證明,如低收入戶證明或年收入等文件,並說明商品價格與和解金額相差甚遠,以向對方要求降低和解金額。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子綺 104-02-09 08:56

請問一下收到檢察署傳票開偵查庭,但是是送觀察勒戒,要怎麼申請戒癮治療?是初犯,之前戶籍地沒人住也沒收到法院任何相關文件,最近才把戶籍遷至居住地就收到傳票,我是單親媽媽家中五個月大的女兒及父親要扶養和負擔房租及一切開銷,請律師教我怎麼做才好?拜託很急........沒幾天了

一、將你的狀況寫清楚向檢察官申請。

二、儘量檢附證據

三、檢察官若不准也請檢察官通知社會局幫派員協助你家人。你也可自行先聯絡社會局協助。

四、毒品可以的話儘量戒掉吧,你的小孩還小而且需要你照顧,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 0928967948

依你所述,如果是收到勒戒執行傳票,已經來不及申請戒癮治療,如果是收到一般開庭通知,檢察官還沒向法院聲請勒戒,那要盡快遞狀向地檢署聲請勒戒,所以要先釐清你收到的是哪種傳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請您與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聯繫 0982-100565,詳述細節俾便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9 2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9 21:43

若執行觀察勒戒通知單已經來了,就真的沒有什麼機會聲請緩起訴了。

子綺 104-04-21 12:12

不好意思  剛看到我的po文有你們的回應

本來已經打算放棄了,不知不覺又上網看到回覆

我現在已經變成通緝犯,還有救嗎?

 

從頭到尾!從頭到尾 我只有收到一張單  然後我就變成通緝犯了(我有送所謂得抗告狀陳情書...我不會說)

還有轉圜的餘地嗎?拜託

子綺 104-04-21 12:24

 

0

子綺 104-04-21 12:2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你所述,如果是收到

不好意思  剛看到我的po文有你們的回應

本來已經打算放棄了,不知不覺又上網看到回覆

我現在已經變成通緝犯,還有救嗎?

 

從頭到尾!從頭到尾 我只有收到一張單  然後我就變成通緝犯了(我有送所謂得抗告狀陳情書...我不會說)

還有轉圜的餘地嗎?拜託

小可 104-02-09 07:38

請教103/6/14被開搜索票驗尿搜到安非他命.在拘留所過一夜.正常隔天應該直接送去勒借對吧.但是我再拘留所一天.剛好遇到變態男警.因為我已經被女警搜身完了.那男警利用職權.強制我進行搜身.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我就是因為這樣才被判緩起訴一年六個月.11/27開庭背判緩起訴12/22要去報到.12/15毒品上遊剛好一直找我要與我碰面.我哪敢.因為警察有拿它的檔案給我看認人.她男友都是槍械前科.我當然要自我防衛.因為警察猥褻12/28開庭.這麼剛好.那警察都有LINE問我毒品上遊的事.剛好我有跟他說12/28警察的案要開庭.警察能傳大家去做筆錄.時間他們一定可以彈性調整.沒有那嚜剛好吧.我剛好因為這件事.之前結婚家暴.有固定在靜禾醫院看診.都給院長看.有創傷後症候群.憂鬱症.有順便去做鑑定.1月初拿到輕度證明.請教能去法院申請精神狀態不佳.不適合勒借嗎?因為我2/3收到裁定單要勒戒了.請教有台中的律師能幫我解答.還是能詳談嗎?請問這能抗告上訴嗎?有台中的律師能幫我嗎?請問抗告有用嗎!約要花多少錢呢?

小可 104-02-09 13:41
回覆 小可 的發言內容:怎麼都沒人回應我呢

請教103/6/14被開搜索票驗尿搜到安非他命.在拘留所過一夜.正常隔天應該直接送去勒借對吧. ... (恕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9 2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即使抗告,所能拖延之時間也有限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9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即使抗告,所能拖延之時間也有限之。

小可 104-02-10 06:01

請問找委任律師寫訴狀要多少錢呢

 

小可 104-02-10 06:02
請教要委任緩起訴狀要多少錢呢
寧寧 104-02-09 01:52

律師好,最近被陌生人在網路指控不實謠言,但他一聽到我要告他,他就道歉,然後消失不見,把可以連絡到他的通道封鎖

請問我可以找到他的網路ip位置或者是網路應用程式ip找尋到他嗎?

一、是否成立公然侮辱要看流言的內容是否為抽象,例如三字經,及是否在公開的網站留言而定,若為具體指摘不實且損及名譽內容則可能成立誹謗罪。至於民事則無(公然)此條件之限制。

二、你所詢問者,確可查到真實姓名,無技術上困難。

三、既是陌生人,你不會知道其為人如何,是否採取法律行動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0228717475

李先生 104-02-09 00:49

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問,因日前因為車禍事件刑事已經移轉民事,在檢察官起訴後,有訴請附帶民事賠償,但因為事後費用尚無法明確,現在已經移往民事庭(尚未開庭通知)

想請問刑事附帶民事追加訴之聲明狀,是否因為已經移轉民事就所增加的金額必須繳交仲裁費?

另膳本部分是否一定要送訴狀當天同時寄給對照,隔天再寄可以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0 13: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移送過去之後才追加的範圍,必須繳交裁判費

2、不用同一天寄送,但是不要拖太久,且必須確保對方有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