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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A 104-03-12 14:18

我想請問律師

9號的時候警察局打電話給我,問我說我有沒有在拍賣上賣N度5的包包,並且說有人檢舉我賣仿冒包包,要我禮拜六去做筆錄,當下整個錯愕..

我想請問律師封面上N度5英文及數字,我是賣的包包是仿到哪一種的商標呢?整個超懊惱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還就讀大學已滿今年五月才要滿20歲而已,我可以寫悔過書及緩刑書挽救嗎?

家裡也沒有那麼多金額可以罰..單親又靠中低收的

金額會罰高金額嗎?我怕金額太高拿不出來要被關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侵害香奈兒商標權,建議盡量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2 15: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員警給予商標權證明,確認是否有侵害他人商標

2、倘若確實違反商標權,可以嘗試爭取給予緩起訴。(建議可以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與對方和解)

3、刑事責任上18就已經成年了,但是因為您未滿20歲,在民法上尚未成年,故而法定代理人可能有連帶責任問題。

這樣的案件實務上多半以和解換取緩起訴,不過也有些案件告訴人立場很強硬拒不和解,這就要看如何談判

于雪 104-03-12 11:18

律師您好!

我於去年七月中騎機車在某十字路口內側車道左轉左轉轉正後遭對向小客車衝撞,警方先開未兩段左轉的紅單給我。對方提供的監視器並未拍到被撞擊的畫面,只拍攝到我左轉過去跟對方車子停止的地點。且也拍不到號誌燈,只有用車流來判定號誌轉換。

我被撞擊機車被撞飛18公尺遠,我人第一次被對方車子撞,第二次再彈撞到對方擋風玻璃才又落至人行道旁,距離撞擊的點約19公尺。對方車子也在撞擊滑行近18公尺多才停下。

我的受傷狀況需休養一個月:小腿完全骨折、門牙斷裂兩根、左上唇穿刺傷、右眉和右腳根撕裂傷致使縫了25針之多。

機車骨架被撞凹,需維修高達9成以上幾近報廢。車行老闆估價後認為對方車速有70以上(對方駕駛說自己時速50以下,但沒有煞車痕,只有我機車的刮地痕)。

 警方初判表寫明我違規左轉,而對方因素則是道交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

 對方則表明他沒有錯是直行車綠燈,認定我違規在先,都是我的錯。

 和解不成所以我提過失傷害

之前檢察官有說以我這種狀況對方很難有責任,因為講求絕對路權。我屆時反問:「這樣表示只要我是直行車違規,對方在我前方違規,我可不用緊急煞車就直直撞過去嗎?」

檢察官愣一下則只回答:「也不是這樣說。」

 近日走了鑑定委員會一趟。對方就初始提供的影帶,不斷表明他沒錯,其中一位委員也拍拍他肩說”對啦!知道你有遵守規則。”錯不在你之類的話。

而影片照不到號誌燈狀況下,他們依判定的車流認為我應該有紅燈左轉。但沒明說。

那時我提出了幾個陳述(除了第1,2點有口頭表明,第3點為紙本陳述):

該地段的人行道旁有機車兩段式的告示牌但設置約350cm高,違反道路號誌設置條例第18條,使人無法直接判定需二轉,   但委員表明只要有告示牌或待轉區其一即認定須二轉,但此地點的待轉區格子整嵌進斑馬線內,委員表示這沒有違反規定,因為要避免落在道路上被撞。 對方駕駛表明直行時左前方有公車左轉,阻擋他的視線以致無法應變,但依照道交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且既然左前方有車子擋住視線,不就更該減速慢行。

→這部分委員表示他們已經知道了。

   3.   道交安全規則第103條 ,行近斑馬線,汽車駕駛應減速慢行。撞擊點於斑馬線後7公使,如有減速慢行,我的車體和受傷狀況也不致如此嚴重。

想請問律師,我曉得對方有絕對路權,以及他是直行車。但以應注意而未注意,該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但目前沒有科學依據可證明給鑑定委員對方超速。即便如此依照受傷和車損毀情況,鑑定委員們是否會認定對方有肇責?

楊律師 104-03-12 14:02

就我所看

對方並未注意車前狀況

已有過失

 

 

如妳對鑑定意見有疑問

可對鑑定意見於30日內聲請覆議

Aru 104-03-12 10:43

您好,

我們是室內設計公司,此案件於去就己完工,鑰匙也己歸還業主,如今業主己入住一年多,業主提出的項目我們己盡力完成,尚有許多項目屬房屋本身結構及認知問題。此案件工程款和後續追加共約120萬,尚有尾款約12萬未收回,過程中有請對方調解,但對方未到場,後來就收到存證信涵,對方要求工程延遲違約金共60幾萬,後來有進行兩次調解調解不成立,

想詢問律師,目前在等待開庭階段,

1.此案件有需要請律師嗎?

2.等待開庭的階段我們需要準備什麼?

麻煩大律師回答了,謝謝~

黃先生 104-03-12 08:16

本人在某款遊戲,遭受到言語的怒罵,所以想請各位律師

幫我鑑定一下,這幾句話語,是否能提告?又能提告哪些罪狀呢?謝謝

因為本人在遊戲結算畫面聊天室,遭受到言語怒罵,

那聊天室總共在場有十人,彼此都不認識狀況下,以下是他怒罵我的字句

---------------------------------------------------------------

本人ID:supXX  對方:QQXX

QQXX:真是一輩子當狗的SUP

QQXX:真是一輩子當狗的SUP(連續兩句)

SUPXX:你說我當狗喔?

QQXX:我說你媽

QQXX:你玩到 把你媽的臉都玩綠掉了

QQXX你好可悲

QQXX:乖拉 SUP 只有你最廢物

------------------------------------------------------------

以下是否能提告呢?

楊律師 104-03-12 10:51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1.建議你將上開辱罵文字之畫面擷取列印,並攜帶相關資料至警局對該名玩家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2 1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截圖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迷彩 104-03-12 01:03

本人之前為職業軍人,曾因酒駕肇事被依陸海空軍刑法第54之1條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兩年,被以不適服現役退伍,緩刑兩年也已執行完畢,這兩年想報考公務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消防警察,因於軍中任職時消防就是本業,但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報考,就算能報考,也不知公務人員任用法或警察人員任用條例裡,是否有因前述事實而不能任用的相關細則,酒駕已是不對,只能怪自己,現在有心想報考相關專長的公職,但真的找不到相關的解釋或答案,希望有專業的律師能為我解答,感激不盡,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2 0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目前僅查得公務人員任用法或警察人員任用條例,就您所欲報考的職務,而您的情形並無不得任用之規定。

2、建議可以購買報考簡章,報考簡章裡會有不得任用之相關規定,您亦可直接致電考選部。

小郭 104-03-11 23:01

小弟放在家中的皮包,遭小偷進入家中偷竊皮包裡面的現金(至少1800元,確切的金額忘記了),當初調兌自家的監視器,有拍到小偷的行竊汽車,也報警處理,

警方也依車牌號碼追查到小偷!

前幾天開庭,小偷就向法官出示身心殘障證明,小偷說他是低收入戶,

要申請法扶的免費律師,於是開庭不到5分鐘,法官就請小偷先行離開!

這小偷有在工作,且有9條竊盜罪,和1條妨礙自由罪!

試問,小偷做這些動作這不就代表,小偷不用賠償(低收入),也可以免刑嗎(身心殘障証明)?

真的很不甘心讓小偷這樣逍遙法外,小偷沒被抓到,偷到的贓物算小偷賺到的,抓到小偷,小偷就用(低收入戶、身心殘障)來躲避責任,還要法扶的免費律師替小偷辯護!小偷用此套方法,法律不就對小偷沒責了!

有無辦法,可以讓小偷受到制裁,雖然被竊金額不多,但是令人氣憤的是小偷的行為,和小偷故意躲避刑責的心態!

懇請諸位律師,可提供什麼辦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2 0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表示低收入戶且身心障礙可以聲請扶助律師,不代表不須賠償及沒有刑事責任

2、對方持有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證明,確實可能有執行上的疑慮,但是本件金額不高,建議可以以和解方式處理。刑事的部份,對方還可以入屋行竊,應該沒有執行上的困難才是。

小仲 104-03-11 18:06

律師您好:

事情是樣,這紛爭已有兩年之久,我們住在舊公寓4樓,兩年前樓下住戶開始反應說我們太吵,認為為我們蓄意製造噪音影響他們的作息,多次上樓按我們家電鈴反應,起先我們也覺得可能是我們日常生活所發出的聲響打擾到對方,因為我們這的地板很薄,只有最低標準的12cm厚而已,聲音很容易傳到隔壁去,所以我們買2公分的軟地墊,家中有走動的區域都鋪上。但對方又不時上樓反應噪音,不論我們怎麼解釋對方都聽不進去,對方每次都說一樣的話,都是認為我們是故意敲擊地板。之後甚至跑去我們樓上拿石頭敲擊地板,說要讓我們知道聲音有多大聲。為了此事我們在門口及頂樓裝上攝影機,對方知道後就沒在我們樓上敲地板了。最後,我們請里長調解,也是不了了之。我們有私下問一下里長,里長說對方很固執,很堅持是我們故意發出來的。前幾個月,對方大聲向陽台咆哮,說我們又在製造噪音。隔天,我下樓與對方理論,對方態度依舊,這件事搞的我跟我太太精神耗弱,最後我們有寄存證信函給對方,聲明如果對方對噪音有疑慮,請自行舉證告發,不可再按我們家電鈴騷擾我們,否則我們將提告法律解決之。過了一個月後,也就是前幾天,對方又上來按電鈴,說「不管如何,只要你們製造噪音,我們就要上來按電鈴...」。最後這兩次按電鈴我們用手機錄影下來,請問律師我們該如何反制他們的行為,用什麼條款告他們?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1 1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以強制罪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錄影蒐證之後報警處理。

2、倘若因此必須看精神科等,則可以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1 23:25

您好,建議您不予理會!

另外,若對方以連續按壓電鈴之方式騷擾,可蒐集證據對其提告強制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1 23:54

您好,建議您不予理會!

另外,若對方以連續按壓電鈴之方式騷擾,可蒐集證據對其提告強制罪。

阿彰 104-03-11 15:50

兩年前家裡有筆土地 當時父親說要賣180萬  二哥用買賣的方式買了這筆土地   並保管了這一筆錢說免得父親亂花光 固定每個月給父親一萬三千元  從102年二月到104三月 現在父親過世了 但父親的戶頭沒有任何一筆錢  父親的戶頭是二哥在管的 父親的農保也被二哥領走  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處理這個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4-03-11 16:47

您好!

如果可以證明父親的錢在二哥保管中,可以請二哥返還歸入遺產分配。農保給付也可請二哥平均分給其他兄弟姊妹。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刑事部分有侵占的問題,民事部分應以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等規定起訴請求計算被繼承遺產實際總額,並請求給付應得遺產部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Mina 104-03-11 14:27

日前我從路邊自小客停車格開出時與機車擦撞騎車的老伯擦撞左側後照鏡後摔車。老伯因跌倒擦傷臉頰和小腿,沒有太嚴重的傷勢,機車因路面磨擦有輕微擦痕,我的車則是左側照後鏡往前折斷。我從停車格開出時速約10公里左右,有打方向燈,也先看過後方路口紅燈沒車才切出。真的不知老伯是從哪裡竄出來的,也不知他車速到底騎多快。(朋友說有可能是從巷子鑽出來的)

現場有其他路人協助報警和叫救護車,不過在警察到場作紀錄前已先將機車立起。老伯一開始堅持沒事不肯去醫院,勸了半天才去醫院急診包紮,人看起來應該無大礙。雖然是他撞我,但老伯年紀大又有受傷,我原本想在警察面前以$6,000和解,不過老伯覺得太少,我們目前先送鑑定再說。

我擔心對方想藉機獅子大開口,請教律師我應該如何自保?謝謝

楊律師 104-03-11 16:43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車禍後六個月內對方可能對你提過失傷害告訴 車禍後2年內對方可能對你提出民事侵權賠償

 

對方會不會獅子大開口 不是你能決定的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1 20:31

靜待鑑定結果並持續蒐集對您有利證據,其餘同上楊大律師所述。

Sophia 104-03-11 12:32

律師您好,想要詢問若有外國人(有可能住在台灣)在FB公共版面打出*你*三個字的國罵,適用於台灣法律公然侮辱罪嗎?

又這位外國人私底下傳訊息給我的一位女性朋友,瘋狂騷擾她並說要散播她的裸照(目前確定這位女生沒拍過裸照,所以她不怕威脅,但是因為一直收到他的騷擾訊息導致自身情緒受到影響),並且只要女生在公板發言,他都會在下面說你忘記我曾經親過你了嗎?等之類的留言又可以使用哪一條法律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1 17: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可能涉犯公然侮辱恐嚇散播猥褻照片之恐嚇罪,倘若該網域是在台灣,或是對方人在台灣,則台灣法院有管轄權。

2、另外表示親吻過的部份,可能涉嫌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NingYun 104-03-11 00:16

我想請教是未成年子女不曾見過父親、生父不付撫養費後、現在強制執行中、當孩子成年後、撫養費也強制執行完、若生父要求孩子得要撫養他、說他有付錢(但都是強制執行的,不甘願付撫養費)。

我的孩子會不會犯遺棄罪?法院有記錄是當初法官逼他做DNA強制認領,他根本不認帳…

我孩子可否有權利要求不撫養他?因小孩也是討厭生父。

請教律師,我該如何處理,保護我孩子?

楊律師 104-03-11 00:39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刑法第294-1條規定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

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

一、無自救力之人前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

    生命、身體或自由者。

二、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為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

    項、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行為或人口販運防制

    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之行為者。

三、無自救力之人前侵害其生命、身體、自由,而故意犯前二款以外之罪

    ,經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確定者。

四、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

    大者。

注意第四款

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

 

所謂「未盡扶養義務」包含未扶養及未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十九條規定之扶養程度扶養。所謂「持續逾二年」係指未盡扶養義務之期間必須持續至逾二年。若係斷斷續續未盡扶養義務,且每次未盡扶養義務之期間持續皆未逾二年,即便多次未盡扶養義務之期間加總合計已逾二年,仍非此處所謂之「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所謂「情節重大」係用以衡量未盡扶養義務之程度輕重。

 

對方之前曾經對小孩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現在有強制執行不能算他沒有盡扶養義喔),且之前未盡扶養義務需情節重大者,始可能阻卻刑事責任

 

 

 

情節是否重大屬不特定法律概念,不能一概而論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NingYun 104-03-11 00:58

小孩滿五歲後他被法院強制要求認領強制執行。五歲前他未曾撫養小孩。這樣算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對方有請求支付撫養費時

你可以用對方並無支付撫養費為由

請求減少或免除給付撫養費用

這個部分法官會考量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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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104-03-10 22:18

律師您好 :

想幫我弟提問

我弟把銀行帳戶跟存摺印章都借給他人,對方說需要幾個新帳戶做轉帳用,這樣一來我弟是否就變成人頭帳戶?

想請問萬一用途不法,那我弟將面臨的刑責會是什麼?

麻煩律師您為我解答,謝謝!!

您好:若對方將帳戶做不法使用,您弟弟可能會成為詐欺、洗錢等犯罪的幫助犯,甚至可能會涉及更重的刑罰,另外可能還有民事賠償,因此,建議不要輕易將帳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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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 104-03-10 22:15

律師你好 我要問一下 我有朋友她昨天 要去上班 在上班的路上  被撞了  是在十字路口 我朋友要左轉 對方壓在雙黃線 結果對方車速過快衝過來 我朋友來不及反應 這樣是誰的錯?

楊律師 104-03-10 23:44
這件車禍有無向警察機關報案?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0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stanley 104-03-10 21:44

律師您好...

延續上問題,您說可以以該契約書提起民事訴訟,或是聲請支付命令

那就不一定會拿到錢對吧!!只是只有嚇阻的效果...然而對方式作夜市生意沒有薪資所得耶!!所以是不是更拿不到錢??

感謝您專業的回答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0 22:3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無資力,民事求償的實益就不高了。 建議還是不要任意提起詐欺刑事告訴。
stanley 104-03-10 20:22

律師您好...

請問您,就是有朋友欠我錢,但先前有利約一張協議書雙方都有蓋手印

內容是:甲方需每月十日前給付10000元,若一期未付,願意全部給付自遲赴日起支付百分之五利息

但目前甲方都沒還,跟他要他說沒錢一緩在緩,那我現在可以怎麼做呢??

先前償還的錢都沒有做任何簽名紀錄,只有膽當自己記錄哪時有還哪時沒還謝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0 21:2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以該契約書提起民事訴訟,或是聲請支付命令
104-03-10 14:13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分期小朋友的教材大概七萬多分期每個月2000元,(前提是他們推銷的時候沒有明確的說出總金額想用送書跟CD當做購買的優惠),剛買的時候我還有工作每個月固定匯款但幾個月後因為個人因素就沒有上班,所以收入不太穩定沒收入的期間我還是很準時繳款可是慢慢越來越負擔會遲繳款可是我還是會去繳款,但電話來電口氣都很不好有一次的內容是欠錢還錢不要臉不還錢什麼的讓我很錯愕,每次的口氣都不是很好 好像我欠的是高利貸一樣不只對我連我家人也受到波及,還會寄傳簡訊或信件來說遲繳要罰500元這根本就是壓榨我這消費者我該如何是好呢? 還請律師幫助我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3-10 14:24

您好:

由於本件是因你自身之償債能力出現變化,導致現在還款有所困難;

建議先與對方溝通看是否可延長還款期數,降低每期還款數額;

如對方不接受,再向鄉鎮市區公所或法院聲請調解

以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0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違約效果,必須先以雙方所簽立的契約而定,倘若沒有約定,則至多有遲延利息

2、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提出消費調處,由消保官協助和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勳 104-03-10 08:43

律師你好,請問我要去開刑事庭(已經過了偵查庭階段),能否有辦法不公布我的個人資料,我是車禍案件,我不想讓對方知道我家住址,因為開庭上有電腦會顯示我家住址跟對方住址,能否有辦法不顯示,還有就是日後如果寄判決書會顯示雙方住址嗎?第二個問題就是,我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樣也不希望讓對方知道我的住址,請問有甚麼辦法?是直接開庭前去向誰申請?

一、刑事部分,對方可以委任律師任辯護人閱卷刑事附帶民事部分對方也可委任訴訟代理閱卷,這個地方你的地址對方還是會知道。

二、雖然你寫信要求法官把你的住址隱藏,但如果法官認為於法無據,那麼對方閱卷的時候就會發現你很擔心地址被知道,這樣對方就知道你害怕了…這樣對你的案件未必有利

三、至於你說的地址的顯示部分,依照我任律師多年的經驗,很多被告不會看螢幕,而且被告回答法官的問題時間很短,法官不會給他時間去背你的地址的…所以除非對方天賦異秉記憶力特好看一眼就記起來,或是他很老練會拖書記官時間讓他背你的地址,不然書記官在地址的地方帶一下很快就過去了,我不認為他在這麼短的時間會記得你的地址(除非他有備而來,還找個人在後面旁聽專門記你的地址)…

四、車禍的話不用過於擔心…如果開完庭有安全疑慮,可以先去法警室請法警協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

104-03-10 00:54

想請問律師們,擄人勒贖,兩個共同正犯,一個未成年,兩人都是初犯,成年人因為有很多獎狀,品性經調查後真的也很好,而且已和被害家屬無條件合解,被害一方也到庭幫成年人說話,交保後判緩刑了,可是未成年還在少所裡,他有公設律師,但一直沒聯絡我們,感覺沒很積極,想請問未成年能因為共同正犯判緩刑而有機會交保或也判緩刑嗎?有需要在請律師幫我們爭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0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未成年涉犯擄人勒贖罪,依法必須由檢察官進行偵辦之後,由刑事庭審理,因此就您所述的情形,應該會與該成年人一起受審才對。倘若自始至終均分開審理,則可能案情不是您想像的那樣。

2、兩人一起涉案,但是處罰還是會依據個人案行及情結而有所不同,所以不一定因為同案被告緩刑了,我方也獲得緩刑

3、建議應該盡速與公設辯護人取得聯繫,探知案情,並且請求解除收容,或是直接委請選任辯護人,由選任辯護人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刑事案件,在緩刑的層次上只有努力爭取了。

二、雖然少年事件一般會比成年事件判得輕,但是量刑向來是法官決定的。

三、寫封信給你的公設辯護人請他跟你談一下吧…他不主動,你可以主動…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觸犯刑法347、348條皆屬公訴重罪,建議閣下應速委請專業辯護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偉 104-03-10 00:53

1.2015的初二.某女在沒人開門請他進來我家.就擅自進入我家.在爭執過程還說這是她娘家.她為甚麼不可以近來.重點是長輩都過世了.我們也跟她不想扯關係.在爭吵過程.還拿東西亂砸我家裏.要揚言要踹破我家的門.分明是來給我家人難堪.已經被不堪起擾不只這一次了.忍耐是有限度的!

2.這一天他進來還說我為什麼沒稱呼他長輩名.說很我大膽.難後我就回應她妳在外面謠言我是非.毀謗我.講我不是.很多人都聽到.也有人證.她的回答:我哪有講你.我回答:妳少在那邊裝了...難後她就說了一句.她長輩為甚麼不能說.她講了又怎樣.你晚輩在這跟我大小聲.我就回.妳還在那說妳沒有.現在又說有.還提到我媽媽的另一個土地權狀是不是她獨吞.她說:甚麼土地權狀.她不知道..難後我回:妳敢發誓妳沒有..難後她回答又變成:啊妳媽不是拿走了..重點是我知道這件事情.她還可以在你面前裝傻不知道..難後她惱羞成怒就拿我家的東西砸我.難後她老公從我家後門來拉住她.卻講了一句羞辱道我的話:不要跟那"畜生"一番見識..講了這句後.我還講我家財產她一定有私吞..一翻吵罵後.她老公又講了第二句罵我的"畜生"共2次!(過程我有錄音下來(語言是台語)

3.我們家包括我媽.從以前就一直在被她家人欺負.在外亂毀謗於你.連我媽死了也沒放過我家.銷想我家財產.我媽過世要入棺她在裏頭當我姐我面前威脅我們不給她20萬不幫我家辦喪事的(錄音裡她也承認她說過這些話.難後又想找藉口說她不是那意思).已經導致我家人整個身心受創.不堪其擾至今.我們要提告她.和提告她老公汙辱我畜生.想請專業的律師給我答覆!我們不想再被她這樣欺負下去!身心精神已經沒辦法再容忍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0 09: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不過就您所述,雙方互相爭執,因此難免我方也可能有侮辱的問題,倘若您要提告,應就錄音內容作成譯文,判斷是否適合提告

2、至於私吞財產的部份,請詳述,以利分析。

阿偉 104-03-10 12:12

律師你好.爭吵內容其主要是對方引起.而我針對我問題去問她.中間過程是對方先辱罵人在先.只是錄音對談的雙方口氣不是很好.她在外面一些場合已經不是一天兩天.跟別人講不堪入耳沒做的事情來污蔑我們.讓我們在別人的地位上口頭上都是認定就是這樣的人.已經好幾年有了!

財產部份我們家的遺產她一直想辦法想得到.不是要我們財產交給她保管.就是要聽她的分配分配.我們財產拿多少她都要知道.我們不是三歲小孩.也跟她不是很要好.家裡的事跟她無關憑什麼一直插管我家的事.去年5月到現在常常就是電話騷擾家裡.電話沒接就是跑來我家敲門.而且我媽有塊土地分明她佔為幾有.她錄音還裝傻說什麼她不知道.很明顯在說謊.後來又說:啊不是給你媽媽了.這種騙小孩的話代過.誰會相信.!

我不太擅長明白表達..只這樣先說明

 

sherrie 104-03-09 20:31

律師您好:

麻煩您幫我解答: 我們夫妻離婚時,小孩監護權我讓給男方,因為男方經濟條件足以供及兩個孩子私校的費用。他父親的事業必須大陸、台灣兩邊跑,孩子幾乎是奶奶照顧。父親、奶奶與孩子互動不多。

事隔一年,兩個女孩子都想要來澳洲布里斯本與我同住與生活,目前一個高二,一個小四。又,因為他父親堅持及恐嚇她們簽下,如果她們一旦離開台灣,所有費用都不支付。小朋友也簽下這張文件。他父親同意監護人變更給我。

請問,我們打算變更監護人,是只要雙方去戶政事務所完成變更就可以了嗎?還是要經過法院裁判?謝謝。

您好

1.因對方不願意更改監護權,因此您必須向法院訴請改定監護人。只要找出監護權人對子女照顧不週的事實證據,如無法親自照顧小孩、恐嚇小孩,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並參考小孩本身的意願,改定子女監護權機率大。

2.依我國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支出,有負擔義務,其程度須應按未成年子女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如對方不履行,他方並得以訴請求,因此就算小孩由您監護,對方仍須負擔撫養費用,若對方不願支付,您亦可向法院聲請給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sherrie 104-03-09 21:11

 謝律師您好:

我上面寫得很清楚是

孩子的父親同意把監護權轉移給我。

若是這樣子,是否只要雙方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轉移監護人即可??

就閣下所諮詢的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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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9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同意,只要去原約定監護權之戶政機關重新登記就可以囉!不需要經過法院。

約定改定子女監護權及同時辦理戶籍遷入,雙方當事人攜帶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監護權變更約定書親自至遷入地戶政所辦理
約定書
子女: (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  因□父母於_年_月_日離婚登記在案 ,現子女___由生母扶養中,因原為生父___擁有監護權,自即日起雙方約定改由□生母___行使監護權(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所有權利義務),並同意親自戶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監護權登記事宜,雙方無異常,恐口說無憑,特立此約定書為證。本約定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及  區戶政事務所各留存正本乙份。
此致
戶政事務所
立約定書人
原監護人
身分證字號
電話
住址

受監護人
身分證字號
電話
住址
 

Martin 104-03-09 18:46

您好,想請教:

我現在已經起訴一件分割共有土地的案件,但是共有人過世數十年了,都沒有人辦理繼承登記

而遞狀後不久法院就裁定要我們補他的所有繼承人的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等,然後把【起訴狀繕本用雙掛號逕送對造,回執陳報法院】。


我現在已經把該補的資料全都補給法院了,唯一剩下雙掛號回執還沒給法院,因為本案的追加被告(也就是所有繼承人)高達上百位,大部分人的回執是都已經寄回到我手上了,但仍有一些找不到人(遷移不明、查無此人…);有一些是還在郵局等招領。(我是已經以陳報狀向法院表明回執後補…)

 

我的問題如下:

1、

起訴狀繕本,不是應該由法院向原告收取繕本後,由法院寄給被告嗎?

怎麼會要求原告自己寄給被告

2、

對於那些郵差「投遞不成功」的(包含查無此人、查無此址,或是招領逾期的),我應該怎麼做?是須要在第一次言詞辯論庭時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還是由我將投遞結果通通陳報法院,法院會對那些投遞不成功的依職權公示送達?

 

麻煩各位律師解惑,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案件法院通常會要求原告去做,且一定要將兩造當事人均確定,否則法院可以直接駁回,此種案件繁雜,建議仍委任律師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uki 104-03-09 14:46

各位律師

起因:

小弟透過代銷買了一間房子 房仲費18萬,結果蓋起來和合約書所簽訂的坪數不同,最後發現是因為有二次施工檢舉所以二工的地方被報拆,所以103年9月和建商解約

1.合約書上沒有任何文字告知有二次施工

2.施工圖原本應該是二工的部分也沒有用虛線表示全是用實線畫好

3.沒有簽屬任何的二工同意書

4.手上有一份解約後建商給小弟的房仲物件調查表,可以確定房仲代銷知道有二工的問題

5.當初在簽約時房仲代銷也沒有提供任何的屋況說明書(動產調查書)給小弟看和簽名

6.沒有和代銷簽任何委託合約,但有房仲費18萬的收據。

7.房屋合約是和建商簽訂,代銷為見證人

 

小弟和代銷在北市消保官調解房屋瑕疵請求返還仲介費,最後調解失敗需要上法院訴訟

小弟房屋是在101年7月和代銷購買預售屋,103年9月因有瑕疵所以在消保官提起調解,104年1月調解失敗。

請問

1.小弟要依民法第359條提起因物有瑕疵所以請求仲介費減少價金可行嗎?仲介費要的回來嗎?

2.依民法第365條,照前面所敘述的時間點,請問有超過請求時效6個月嗎?

謝謝各位律師


 

您好:您應該向建商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或是解約,因為買賣契約是您與建商簽訂的,而代銷公司只是建商的代理人。若房屋坪數確實有短少,是可以主張減少價金,但若合約有約定,則先依合約處理,若情況嚴重是可以解除契約要求退還價金,並依合約請求賠償。至於房仲部分,若房仲知情未告知您,您是可以請求房仲退還仲介費用。時間點通常是從交屋時起算,該減少價金的權利是形成權,因此只要您之前有發存證信函通知減少價金,則就認為您已經行使了該權利。而若您這邊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或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王友正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9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與仲介間的權利行使,應該屬於民法居間規範。

2、仲介倘若恣意隱瞞二次施工的話,可以要求減免仲介費用,也沒有所謂6個月或5年的短期時效的問題。

一般買賣契約中,買受人的責任是交付價金,出賣人要負起瑕疵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是指交付完整無瑕疵物品的義務。這個擔保責任含「物之瑕疵」及「權利瑕疵」兩部分。瑕疵擔保責任,謂買賣契約之出賣人就買賣標的物之權利或物之瑕疵,應負之法定無過失責任。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對賣方發律師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之存在,並請求限期修繕,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即可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之損害賠償,以上閣下的問題回覆如有未盡事宜,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可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9 17:46

民法第571條規定:「居間人違反其對於委託人之義務,而為利於委託人之相對人之行為,或違反誠實及信用方法,由相對人收受利益者,不得向委託人請求報酬及償還費用。」若可以舉證證明仲介明知有二工的情形而刻意隱瞞,當然就有上開規定的適用,而得請求已支付之仲介費。

yuki 104-03-11 10:25

請問

1.如果無法舉證代銷是先知情有二工,那仲介費是不是就要不回來了?

2.小弟手上有一份代銷的物件個案調查表上面有注名二工,

可是在和代銷談賣房的時候他都沒有拿出來讓我們看和簽名,請問這可以當舉證嗎?

謝謝

小菁 104-03-09 13:00

爸爸於兩年前病逝,爺爺已經中風10年,意識時好時壞,

爺爺也在半年前過世,跟叔叔小孩聊天才發現,

奶奶已經找代書聽說把所有財產全部給叔叔的大兒子.(我爸都是生女生)

想請問我們有權利能去要回屬於我父親的財產部分嗎?

或有什麼處理方式嗎?

謝謝各位律師的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9 13: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爺爺留下來的遺產,可以提起遺產分割訴訟。倘若遭違法過戶,可以提起遺產侵害訴訟及其他刑事告訴。

2、倘若是奶奶的財產,則原則上奶奶可以自由處分自己的財產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是你爺爺在生前兩年贈與給你叔父的兒子

那麼這是無法取回的

因為這是你爺爺的財產

如果是在兩年內則可以算入遺產

會涉及特留份問題

但如果是生前兩年內

且是在你爺爺意識不清的狀況下

會有違法移轉的問題

可以請求返還

 

至於如果是死亡後要移轉

那麼你不用擔心

沒其他繼承人同意

他們是不可能移轉

 

要提醒您一個觀念

遺產是爺爺死亡後才屬於你父親的

你爺爺沒死亡前都屬於他的財產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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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9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先區分為爺爺之財產或奶奶之財產,若為奶奶之財產,奶奶本可自由處分之,若為爺爺之財產,奶奶處分即有疑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良 104-03-09 12:26
律師您好: 我遇到一些問題想求助律師。 我是有婚約跟一名小孩,這段時間因老婆外遇搬出去外面住也差不多3個月了,因為離婚條件還沒談好,所以還沒正式離婚。這段時間我認識一名未婚女生,也有一名小孩,認識的這段時間她喜歡上我,但我也ㄧ時陷入,我也知道我做錯事情了,所以想退出,但這名女生開始威脅和ㄧ些耍心機的事情,不要讓我離開她,但這次是她自己提出要退出,也是一樣開始做一些言語上威脅跟心機,像昨天她傳賴給我說(在那之前,你怎麼搞我玩我,我也會回敬你,我再也不會對你跟你小孩客氣,你怎麼對我跟妹妹,我也會回報回去,你對妹妹的不好我一定會加倍還給你小孩,包括你對我的不好也是,從現在開始一彼一筆討回來,後面還打一個字ㄍ開頭的)還說會到我家鬧。說實在的,在ㄧ起也過一般生活,假日帶小孩出去玩,沒有什麼對不起她跟她小孩。 想問一下像這樣的情形,算不算威脅呢? 我也是會去面對。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9 13: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婚姻存續期間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已經涉犯通姦罪。

2、您所述的內容,至多只是對方說明要加倍奉還,還未達恐嚇罪,倘若您確實要提告,建議提供完整內容以利判斷,或是尋求正式諮詢避免誣告問題。

Jeff 104-03-09 12:21

律師您好:

我目前為大學生,於南部某百貨就職工讀生(時薪制),於去年9/11時因搬運玻璃展示櫃時跌倒,導致左手腕切割撕裂傷併神經、血管及肌腱損傷,公司有替我申請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及傷病給付,但因神經損傷為永久性傷害(醫生預估約回復至八成)及公司方面有疏失,所以想請教是否可以向公司求償

另外想請教如果要跟公司和解的話有什麼地方需要特別注意、需要準備好什麼資料。

最後想請教律師有關於賠償金試算的方式,是否有類似之案例可以作為參考。

因為目前還為學生,而且有關這方面的問題也是第一次,很多地方都不了解,還煩請律師替我解答。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9 13: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職業災害爭議主要可能涉及業務過失傷害民事賠償責任勞動基準法的職災補償。

2、相關的權利義務必需依據您所受的傷害、事故原因、相關費用單據等來判斷,無法於此簡易回覆。

3、建議您應該向勞工局請求協助或是尋求正式諮詢。

晴天 104-03-09 11:25

各位律師好:

本人今年一月到知名醫院附設美容醫學中心進行第一次雷射除痘疤手術,術前門診和醫師約定好的治療範圍是兩頰和太陽穴,數日後並在美容醫學中心簽具同意書(僅由護理師簡單說明)及由醫院拍照存檔,然後進行手術。

由於手術過程非常劇痛,雖然有向醫師反應疼痛狀況,但醫師一直要我要忍耐,好不容易手術結束時(前述範圍),醫師卻突然問我要不要順便打鼻子和下巴,因為疼痛的關係,加上又如此倉促,當下我未置可否,但醫師旋即為我進行鼻子的雷射治療(但未施打下巴),然後就說手術結束,雖然覺得有點奇怪,但基於相信醫師專業,當天就回家靜待復原。

剛開始因為紅腫結痂,看不出來鼻子其實有受傷,等到一個月後結痂脫落,才發現原本很光滑沒有任何疤痕的鼻子卻出現一條長1公分,寬0.5公分的黑色淺凹疤,現在每天都很傷心。

近日即將要回診詢問醫師如何處理,想在回診前請教各位律師,為了將來可能的法律程序,我應該要注意哪些事項並保留什麼證據?回診時要如何向醫師主張我的權利,如治療費用等等?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向診所調取病歷,您與診所是成立醫療契約,所以診所若未依約履行,則會有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問題,以上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9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醫院調閱病歷及驗傷,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醫師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醫師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9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醫院調閱病歷及驗傷,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醫師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醫師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小妤 104-03-09 11:24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我發現我真的受不了我另一半了,因為他非常愛面子,說話誇大,愛說謊,而且嘴常常掛難聽的話或罵人,還會以死威脅,這次更誇張,在我媽面前罵我妹,以給他很多次機會了,雖然這次討論再給最後一次機會,但一直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因為我現在真的對他非常的反感,所以叫他寫切結書給我,這需要找律師寫嗎?還是我們自己寫好就好?還有我要如何做對我之後要孩子監護權較有利?

切結書的重點在違反的制裁效果,並要對方承認一些之後不利對方爭取監護的事項,這樣簽切結書才有意義和效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貓 104-03-09 09:34

各位律師好:

本人因為先生家暴離婚

1.請問若請育嬰假能搶贏監護權嗎?

2.若請育嬰假能夠提出贍養費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9 1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涉嫌家庭暴力,則原則上在法律上會推定對方不合適擔任監護權人。但是總體而言,法院還是會參酌社工作的訪視報告就經濟狀況、子女互動、照料能力、子女意願等來做判斷。

2、贍養費是夫妻因他方原因而致離婚,而無法維持生活,才可以請求。目前實務上的認定較為嚴格,單純因為育嬰的因素不會符合規定。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所以你請育嬰假不會影響監護權判斷

財力方面由你娘家支援即可

至於贍養費恐怕是無法

但小孩撫養費是一定可以請求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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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9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應蒐集家暴驗傷單,提起刑事傷害告訴,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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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 104-03-09 06:11

律師您好,

離婚後協議書上協議一個五歲大的兒子為共同監護,但女方有照顧的權利,未成年子女的居住、戶籍、戶照……等由女方?定。週間女方負責,週末由我負責。

請問,

1.女方將與加拿大籍男友再婚,欲將兒子帶往加拿大居住,就學。請問我該如何做才能確保兒子未成年監護權是我的?每週能保持週末見面兩天。

2.若女方放棄扶養,是否還能讓孩子每週見到生母?

如何女方未放棄扶養,但再婚,如何確保孩子還能保持每週或每月見到母親?

以上問題麻煩給與建議,若需更詳細的建議如何聯絡律師,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9 0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已經就子女監護權的部份約定為共同監護,因此除非對方有照顧不妥適的地方,或是雙方再行約定,否則無法任意改變監護權

2、目前屬於共同監護的狀況,對方不得未經您的同意將子女帶去國外定居。

3、有關於監護與探視的部份是分開的,可以分開約定,但是目前並沒有強制要求對方探視的制度。

蛋糕 104-03-09 00:51

律師您好

我想跟您請問一下 , 上個月11號左右 , 也就是2月11號 

我到了中壢原價屋和他們購買了一個螢幕 

而當時店員只有和我說有一張卡片和他們的店貼紙

是兩年保固內可以免費送修的東西,要我留著。

但是現在不到一個月,出現了螢幕故障問題,

我拿回原價屋希望可以換新,因為覺得時間太短就出問題了

這樣對我而言很困擾,但是他們卻說因為當初買螢幕有個紙箱

我把他丟掉了,而無法在一個月內出現問題向他們換新。

但是他們當初並沒有跟我口頭上或是文字上敘述

需要保留什麼或是一個月內出現故障即可換新。

而說只能送修,而時間是半個月左右。

我想請問這樣子有法律可以保障我的消費權力嗎?

畢竟我才使用了不到一個月卻要送修半個月左右。

這樣的服務讓我覺得很困擾。 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9 10: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螢幕故障的瑕疵原因本來就存在,則您可以要求廠商更換新品,惟本文認為該螢幕已經使用一個月,這部份可能無法認定是既有瑕疵。

2、倘若無法換新,則廠商必須依據保固約定給予保固,並且可以約定修繕時間應該從保固時間中扣除。

3、本文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阿良 104-03-09 00:42

誠心請教各位大律師:
之所以會到此發問實在是因為小弟的遭遇已經到了求助無門的情況
是這樣的, 小弟原本是一間進口美國雞豬養殖營養品公司的業主在一年多前, 
遭到親人買通自家員工聯合以不法手段, 將公司原有的業務, 客戶資料, 進口輸入許可, 
詐騙形式橫奪與過戶小弟的親二叔江鴻春長年負責動物營養品業務的對美國聯絡事宜有一天, 
叔叔通知我, 美方將藉故拔除我公司的代理權並同意將代理權轉至其兒子江燊堯公司名下

因此事以超出小弟之能力範圍, 亦無從阻攔於是小弟拜託叔叔幫忙, 確保代理被拔除後, 
能夠經由其兒子公司購得貨源, 並轉手賣給公司原有客戶小弟以相信自家人的心情, 
同意將輸入許可過戶給其兒子名下, 誰知, 叔叔得手後就失去聯絡, 
也才發現他是想把事業整個吞掉

後來經由公司另名陳姓員工陳述, 小弟才知道公司羅姓員工早已知情並遭收買
不但協助叔叔把公司的輸入許可過戶到其兒子唯貿股份有限
並將我公司之客戶資料洩露給叔叔於是將她開除, 並開始循法律途徑解決經朋友介紹, 小弟找到了馬在勤律師, 並簽約付款八萬元委任在這之前小弟絲毫沒有訴訟經驗以相信專業的心情, 全權交給律師處理過了半年後, 毫無音訊, 小弟擔心之餘致電給馬在勤律師誰知這位馬在勤律師竟以公司搬家, 事務多忙又說曾致電龍潭派出所, 私下打聽案情說案子若提告可能對我不利為由, 而拖延整整半年小弟認為此人不可相信, 於是解約, 還被扣了兩萬元

小弟認為, 馬在勤律師很明顯是說謊
羅姓員工的確是住桃園龍潭
但龍潭分局的人根本不可能會知道這件事
所以小弟猜想, 他們應該是已經私下協議吃案, 拖延我的時間

背叛公司的員工名叫羅麗雲, 其兄長為法律界資深大老羅明通馬英九御用大律師, 聽說會是下任檢察總長候選人, 也是馬在勤的老師小弟在簽約前曾問過馬在勤, 是否真能與自己恩師對薄公堂而他當時信誓旦旦說, 告贏機率很高, 先告再說吧小弟因此才安心簽約, 誰知道最後變成拖延半年的戲碼小弟才發現自己被騙, 也才學會世間險惡小弟叔叔的兒子江燊堯, 其妻為凱基證券董監事女兒目前亦在凱基證券擔任要職, 開名車, 已經極具經濟基礎小弟不明白為何要做這種不法的事而小弟遇到這樣的事, 對人性極為失望原本對訴訟的積極心情, 被這樣一搞, 已經不知如何是好也不知該相信誰後來小弟輾轉從朋友口中得知, 馬在勤跟羅明通都是藍派律師相護是理所當然, 故小弟對此極為失望, 亦開始對藍深惡痛絕朋友表示, 若想解決此事, 若再找到藍派律師, 恐怕只會重蹈覆轍小弟本身並不懂政治, 事發之後, 小弟曾試圖以剩餘資金開了間小咖啡店想試看是否有機會重新建立經濟基礎, 並希望能重新尋求法律途徑但如今小弟的店, 因地利不佳客源不足, 也已經開始出清頂讓這些時間, 小弟罹患了憂鬱症, 心中憤憤不平一直想討回屬於自己的公道, 但已經不知該如何是好如今店也倒了, 小弟已沒有可以再失去的東西了只能背水一戰小弟曾經試著再次尋找律師
而, 小弟嘗試透過網路諮詢的律師聽到羅明通的大名就直接不受理諮詢

小弟雖不懂法律, 但相信自己本身具備的證據是充足的
因為他們許多聯繫都還是透過公司的電子郵件
郵件之內容可明確發現, 協助叔叔的部分
均為羅姓員工個人獨斷之行為
郵件小弟也都保存妥善
並有公司另名員工可當人證
個人認為, 告贏的機率理應是不低

除此之外, 被我開除的羅姓員工
曾到台北市政府勞工局陳情
目的是為了得到資遣
並不承認其犯行

當然小弟是不可能給其資遣費的
當時心想, 若對方問心無虧, 大可對我提出告訴
何況她又有大律師的哥哥撐腰

但此事最後是不了了之, 由此可見
對方終究是心虛的

小弟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 若小弟沒有錢請律師, 是否有其他方法或管道可申請律師協助訴訟
2. 若小弟想辦法籌錢請律師, 是否能推薦具正義感, 職業道德, 保護當事人的律師
3. 如前言, 小弟的咖啡店即將收起, 公司在無實際業務運作的情況下
勢必得將公司結束, 若是辦理停業或歇業或是將公司轉讓過戶
是否會影響到訴訟
4. 小弟希望能聽聽各位法律先進對此案的見解, 又一旦訴訟
小弟是否有勝算, 勝算高嗎?
5.這樣的情況, 若要訴訟, 可以告他們什麼呢?只要是任何可以告的罪名都好
6.是否可能提升至刑事案層級?
7.這樣的案子有多久的時效性可告?

大大感謝

小可 104-03-08 23:46

????

請教我3/16要執行觀察勒戒.可是我患有精神障礙有〈身心障礙〉輕度證明,icd診斷是壓力創傷症候群,能申請停止執行嗎?還是可以申請

〈1〉聲請准予就殘刑繳納罰金

〈2〉聲請延期執行觀察勒戒

〈3〉聲請求停止/延期執行
〈4〉聲請自費戒癮治療

還是能執行觀察勒戒.改去住院治療呢?有各位律師能解答一下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8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補充說明,因為勒戒裁定已經下來,要再聲請院外治療幾乎是不可能,更何況執行勒戒通知單都已經下來了,建議您按時進去勒戒觀察,並請直系血親常去看您,在所內心理醫師評估時,盡量表達樂觀進取的人生態度,以求得早日出來之機會唷(原則上大概45天左右)!

小可 104-03-09 00:03

 那申請延期觀察勒戒

小可 104-03-09 00:04

 落聲請延期執行觀察勒戒

會過嗎

因為我4/29要開妨礙性自主

不知法院會不會傳

小可 104-03-09 00:07

 檢察署上不是有線上申辦

它單子上面有個

聲請准就殘刑繳納罰金

這個現在聲請有用嗎

小可 104-03-08 23:03

請教我3/16要執行觀察勒戒.可是我患有精神障礙有〈身心障礙〉輕度證明,icd診斷是壓力創傷症候群,能申請停止執行嗎?還是可以申請

〈1〉聲請准予就殘刑繳納罰金

〈2〉聲請延期執行觀察勒戒

〈3〉聲請求停止/延期執行

還是能執行觀察勒戒.改去住院治療呢?有各位律師能解答一下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8 23:24

如果已經裁定勒戒了,幾乎不可能再去聲請緩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8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相關診斷證明檢附具狀至地檢署請戒治所評估,是否屬於戒治所拒絕之情形,若戒治所有相關配套措施,即有可能仍須執行觀察勒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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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 104-03-08 23:36

 不能自費戒癮嗎

因為我這事是去年9月

我今年一月拿到輕度身心證明

小可 104-03-08 23:37

 像這樣能申請自費戒癮嗎?

 

Merle 104-03-08 17:59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761518&tid=18&ccode=PostDate%20desc



律師您好,上面網址是我詢問的勞資問題,我想問的是,已經有開調解會了,但說不要簽和解書,說是保護自己,可是簽和解書不也是保護自己嗎?  這邊有點讓我搞混了。
另外就是去開調解會後我該如何應對,對方如果硬要我賠償,我的狀況是半夜兩點傳line離職,對方確實有收到line也有做回應,這樣還有算曠職嗎?曠職部份是不是不能扣超過我一天的工資?

楊律師 104-03-09 01:07
主要看和解書內容而定,千萬別簽下有任何有關賠償責任和解書(怕老闆要你賠償營業損失或是其他賠償等),還有你有請假得到同意就不是曠職,最多是事假
104-03-08 16:38

律師您好,

關於長輩遺囑訂定內容摘錄如下

動產部份

座落於嘉義市盧0000土地及地上建物住宅,所有持分由外孫女(義女)000〈民國X年X月X日生,X人,身分證字號AXXXX〉單獨全部繼承

若外孫女000將此動產出售,則需將售出所得金額中的50萬還予三嫂-xxx、50萬還予小弟xxx、並念OOO為人子孫善盡孝道另50萬贈與其做為求學基金。

想詢問橘字部分的內容,是否會影響到被遺贈者的權益,EX.此售出金額轉贈OOO為人子孫善盡孝道另50萬,到時此50萬的贈與稅,是否會是此遺囑受遺贈的外孫女所需繳交,是否需更改措詞方式以規避贈與稅的科徵?或建議不需載明遺囑中?

謝謝~

 

一、你所述的內容(橘色字體部分),性質上是否屬於遺贈,仍有疑義,如有需要,歡迎來電預約諮詢。

二、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8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規避相關稅賦,可於目前開始每年分割贈與,利用每年220萬隻免稅額度,較為有實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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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8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規避相關稅賦,可於目前開始每年分割贈與,利用每年220萬免稅額度,較為有實益。

ongchi 104-03-08 15:46

律師您好,

103年的時候向某建商簽立預售屋的買賣契約書,目前該建案最近正在辦理交屋

過年前我有去現場進行驗屋,發現室內有小部分違建情況,並且發現地下室的變電箱有積水情況,不單只是水漬,而是有實質的積水。

第一次驗完屋後對於該建商的信心大減,這才開始仔細研究合約,也發現合約的內容沒有完全按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多項條款刻意刪減賣方的責任義務,而與賣方有關的期限相關條款都沒有標明時間。

此外,我後來也發現由契約平面圖所計算出來的面積有短少,跟建商反應後,對方才說明外露柱的部分也有計入面積。但是依照找到的資料,外露樑柱不是雨遮一律不登記,一般也不會視為買賣面積一部分,網址如下:http://www.ruifang.land.ntpc.gov.tw/ch/home.jsp?id=299&parentpath=0,43&mcustomize=announce_view.jsp&dataserno=292179

目前對於該建商信心全無,請問我可以直接辦理解約嗎?謝謝回覆!

一、直接解約風險太大(不相信的話可以查些判決給你參考)。

二、可考慮行使減少價金請求權。自知悉瑕疵後六個月內要行使…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如果是反過來,在證據還不充分的話就發存證信函解約,後續要搜證會難上加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

一般買賣契約中,買受人的責任是交付價金,出賣人要負起瑕疵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是指交付完整無瑕疵物品的義務。這個擔保責任含「物之瑕疵」及「權利瑕疵」兩部分。瑕疵擔保責任,謂買賣契約之出賣人就買賣標的物之權利或物之瑕疵,應負之法定無過失責任。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對賣方發律師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之存在,並請求限期修繕,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即可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之損害賠償,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可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解約契約內有約明解約事由外,需瑕疵達重大才站得住腳,除解約外,也可以朝減少價金的方向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8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建商有履約瑕疵,可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建商依契約履行,若建商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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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8 23:44

您好,建議您在前往買賣標的物蒐集相關標的物有瑕疵之情形(拍照存證),並尋求專業技師(花點錢委任技師或建築師陪同驗屋),帶證據蒐集齊全後,再發函為瑕疵通知,主張減少價金或請損害賠償唷!

ongchi 104-03-09 17:24

謝謝諸位的建議,目前己先向律師當面諮詢。

Merle 104-03-08 14:58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761518&tid=18&ccode=PostDate%20desc


律師您好,上面網址是我詢問的勞資問題,您說原則上我是不用去理會資方要求。我想問的是,已經有開調解會了,但有別位律師回應說不要簽和解書,說是保護自己,可是簽和解書不也是保護自己嗎?  這邊有點讓我搞混了。
另外就是去開調解會後我該如何應對,對方如果硬要我賠償,我的狀況是半夜兩點傳line離職,對方確實有收到line也有做回應,這樣還有算曠職嗎?曠職部份是不是不能扣超過我一天的工資?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8 22:4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認為對方請求的立論基礎薄弱,因此無須賠償給對方,但是倘若您認為對方的條件合理,亦可與對方和解之後簽立調解書。
ycc 104-03-08 13:32

律師們 好

我想請問. 我被告發一件刑案. 從告發後列為他字案  一直到10個月後才改列偵字案..現在又過了7個月了  檢察官還是未偵結..打給書記官.他說還在調查??

檢察官這樣遲遲不偵結. 請問我應該如何救濟?

 

楊律師 104-03-08 14:35

應該是沒辦法救濟

一、被告的立場,不應該要去催檢察官快一點…

二、有些人明明是自己錯還會去告人家,這樣被告的人這一方就會忘了去主張自己的權利。

三、所以要去釐清你們當初的糾紛,你是不是有權利可以向對方主張。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8 16:19

檢察機關偵辦案件乃至於偵結與否多有其考量,就此目前尚無救濟途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也可以寫一份答辯書狀進去,以督促檢察官辦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8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理由狀,整理犯罪事實及證據,以利偵查流程之進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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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8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理由狀,整理犯罪事實及證據,以利偵查流程之進行。

vivian 104-03-08 12:40

律師您好,我老公有一個哥哥5個姐姐,媽媽退的勞保,也不清不楚的花快完,現在婆婆有失智症,建議安養中心照顧,但姐姐昨天說她是嫁出去不需付安養費,也開始說要其他4位不需付媽媽的安養費,請問律師這樣是合理還是可算遺棄呢?嫁出去的真的沒有義務嗎?姐姐還說剩【我們和哥哥2兄弟自己負責安養媽媽,不關她們嫁出去的事,但之後哥哥如不想付安養費第一個月他接去家,但都上班所以也是將媽媽關起來又說那是哥哥權益,第二個月就是你們自己帶去安養院,而安養要我們全額自己付】,最後結果就是安養院只有我們付,請問這樣我們該怎麼處理,因為她們之前有騙過公公過世財產,要我們去請印鑑證明,最後南部房子變成哥哥的,她們真的很聰明,我們不懂法律,並被她們精神壓力我們真的無助,再麻煩律師可以幫助我該如何應對,以免又被騙了(╯╰)真的很謝謝您喔~

ALEX 104-03-08 10:13

您好:

      年前選舉活動頻繁,我家鄰居(簡稱甲A)參與賄選活動被人舉發兩次,只因檢調過程中透漏有鄰居看到參選人與他接觸頻繁(常去甲A家),但無直接指名也無說舉發者是否是附近鄰居當中,但甲A毫無證據一口我祖父(80歲)為告密者(因為其他鄰居為親信),但事實我們不是告密者,甲A在前日下午找我祖父談判,過程中一直說我祖父是抓耙子,又不當恐嚇,並且生心不滿與本次當選里長聯合,將我祖父鄰長職務去除取代而之,想請問如此行為我方可根據什麼法律控告如此不講理惡鄰居? 以上 麻煩律師   感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8 11:04

1. 誹謗必須是公開傳述不實的事實,致被害人的社會評價受到影響;而恐嚇則是以加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的事實告知為成立要件。要符合上述法條要件才能構成。

2. 您所述情形,必須視對方說話的內容、傳述的對象、場合乃至於背後動機等,為綜合判斷,若符合上開法條規定,自得提告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的權益似乎已遭受害,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專業律師諮詢【具有專業律師為佳】。並請蒐集相關資料,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說您祖父是抓耙子,確實有可能會有誹謗之問題,此為告訴乃論之罪,可以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8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誹謗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8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誹謗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