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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le 104-03-16 20:15

各位律師您好,小弟在知名飲料店上班,12.4號試營運,我2月19號提出離職,19號就沒有過去上班,20號整家店都沒有營運,21號我下午有到店裡幫忙,有打卡,22號有告知老闆需不需要交接,老闆要求20號的賠償,說講完賠償的部分才來談交接,因此談不攏。


後來老闆自行到勞工處申請調解,今天剛開完調解,我看到賠償內容堅決不和解
勞方主張
1. 除夕有上班,有傳line提出離職,年初二有上班,年初四有詢問資方是否要交接。
2.資方從一開始就沒有提到賠償費用
3.當初是資方請勞方過去幹部訓練,並未告知工作未滿一年要賠償
4.因為其他人員會常常調班,所以本人會去補班
5.公司因為現場過於忙碌,無法接聽電話
資方主張
1.勞方於2.19起皆不上班,造成年初一無法營業,年初二只能排定一個班次造成公司嚴重損失。
2.請求補償無法營業之損失及專業人員訓練之費用(有證照)
3.勞方為派訓幹部,培訓期間薪資照給,培訓費用共花費新台幣35萬元整
4.未照班表上班,且隨意排其他人員上班,造成員工有超時上班之情形,故過年前將其班表取回自行排定,勞方也因此心生不滿。
5.勞工因工作量多的時候自行停止外送服務,我可以認同,但連電話都拒絕接聽也造成營業上的損失。
6.勞方年初二是否有上班本人不知情
7有與勞方口頭約定,培訓完後必須在公司工作一年。


從店試營運到過年前一個禮拜的班表都是由小弟排班,當時與老闆的交情還算不錯,老闆也有口頭上說要我跟另一位店長全權處理(我們是情侶,而我是副店),只要是我們決定的他都ok,因為開店本有13名員工後來員工都是不喜歡老闆而離職,到後面只剩下六名員工,其中兩名還是新人,我在1.9號就有跟老闆說人手不夠過年是否要做一個班次就好了,老闆只說他回去再排排看,最後班表出來後,有部分人員都是要上整天班,人手明顯不足,除夕大家忙得不可開交,老闆也知情除夕我們要做一個班次,但是人手不足我就打電話請晚班人員來上班幫忙,關下鐵門後老闆打電話來在罵店長,老闆娘講話正常,可是老闆在電話後面很大聲的在咆嘯,大家忙一整天連飯都沒時間吃,關鐵門後還要被責備一頓,本人覺得這種不體諒員工的老闆不想再繼續替他賣命,本來是當晚要提出離職,後來休息後已經半夜兩點,我還是傳了line跟老闆提離職,也跟老闆說曠職的部份願意讓他扣,初四也有詢問他是否要交接,最後他還是要談賠償問題才要跟我談交接事宜。
我們沒有任何的口頭契約跟書面契約,勞工契約也都沒有,沒有簽訂任何契約,可是老闆就主張有口頭契約,真的是睜眼說瞎話。


1.這種情況下資方有辦法跟我求償無法營業之損失跟專業人員訓練費用嗎?


2.他人手不夠只能上一個班次能跟我要求損失嗎? (及時加上我,這樣的人手過年期間還是只能一個班次,老闆跟老闆娘完全不了解這家飲料店的流程,它們並不曉得忙碌的時候怎樣的人手才會足夠,所以才會由我來做排班的動作,他們只會看數據認為這個金額只需要幾位人手)


3.班表的部份他提到我們有沒照班表上班,且隨意排其他人員上班,老闆有跟我們說過如果忙的情況下,是可以讓員工加班幫忙一下,由於我們是幹部,有時候晚班生意不好時會提前讓一個人員先下班,幫資方減少人事成本,這些都是她們有口頭上同意,過年前一個禮拜跟過年這兩個禮拜是老闆排班,我除夕請兩位晚班人員起來上班(未有超時上班),因為忙碌沒有先告知資方,資方看到監視器有再詢問,我也是有跟她們說因為現場忙不過來才會請晚班人員起來上班,資方認為人手足夠可是都沒有接聽電話,這樣是造成牠營業上的損失,電話響起時,我們還是先以現場客人為主,櫃台還是新人,沒辦法點單又接電話,其餘的人都有其他工作,而本人在品管煮茶也沒有空出去接電話,過年排班我也是同意讓資方拿回去排,並沒有因此心生不滿,不滿的只有老闆不體諒員工,超時上班是開店的時候人手不足,我們排自己的班都是排整天班,因為新人不會,剛開店生意又不錯,所以我們才會累一點上整天班來帶新人,新人離職是因為時數問題跟薪資問題,老闆又在意人事成本,所以不忙的時段都會排其他人的班較少,調解會上又不願承認是因為人事成本,把排班的一切問題都推給我,他也曾說過一個人的貢獻度起碼要兩千這樣他才有賺頭,說都是他在說,班表卻我在改,現在卻跟我談班表問題,這部分我該如何...?


4.初二我跑回去幫忙店裡煮茶備原物料,有打卡上班,資方說他不知情,這部分該如何判別?
我知道我曠職有錯,我也願意賠償曠職的損失,但是總不能大於我一天做9個小時才賺800塊的薪資吧,況且我一人離職還不至於讓他店裡無法營運,過年叫的貨物都有賣完,甚至還有不夠的,所以原物料上也沒有過期或者沒賣完的商品。


如果提到曠職賠償,我的情況下該以幾天下去算賠償?

小弟還是大學生,資金上並不充足,該如何申請義務律師答辯狀以及出庭。

楊律師 104-03-16 21:59

就我看資方訴求非常無理

以後資方如果告你

我可以幫你寫答辯狀

 

 

 

 

阿霖仔 104-03-16 20:07
事情是這樣的 事發那天 有一名女子帶一名男子來我家要找我爸 但我爸已被那女子已侵佔罪名被抓進去關了。 那名男子一到我家門口就開始很大聲的叫囂 還跟我家的鄰居說 我家都是詐欺犯 一堆很難聽的話 我看到我祖母很害怕的躲進廚房 我火氣就起來了 到他面前說 你是在大聲什麼啦。 那名男子 看到我走過來 也往前走一步 用右手指他的臉 我就說了一句 幹 要讓我背一條喔。然後 他就一直說我罵他幹 然後警察就到了 然後就被告了。謝謝各位律師 辛苦看完我的文章。 我想問的是 1.我去偵查庭時 那個原告也會在現場嗎? 因為他說話很大聲 我會害怕 2.我該怎麼跟檢察官說明 3.昨天他又有來一次也是都很大聲在講話。說要和解去警察局聯絡他,我應該要去聯絡他嗎? 4.他昨天來的時候 監視器有錄到 要帶去給檢察官嗎? 謝謝各位律師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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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楊律師 104-03-16 21:09

法官還是會斟酌講這字時之情境與你的教育程度與你當下是否是受到挑唆或是你當下有無公然污辱之犯意等不同情況而定

有實務是認為這是發語詞而不構成公然侮辱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17 10:23

您好

       您罵他時,客觀環境是否為不特定人可共見共聞呢?如果不是就不算  公然  !

       其他具體問題,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0972367907

 對方也向鄰居說你家是詐欺犯,你可以反告對方誹謗公然侮辱

小佳 104-03-16 16:45

您好,小妹想請問一下

去年四月時曾在拍賣上被騙了一台相機23000元整

如今抓到犯人並委託律師告知說對方因為不慎遺失了金融卡和帳戶與密碼,

並尚未去申請遺失而被詐騙集團盜用 ,希望能以原先被騙的金額做為和解

 

在此我想詢問一下,若是請對方求償3萬元以下的和解金金額是否合理?可成立性高嗎?

非常感謝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3-16 17:13

Dear 小佳,

 

請問您是被騙的人還是被當作人頭帳戶的人,如果您是被騙的人那麼應就原先的被騙金額求償

但事實部分若有其他細節須補充,還請您見諒,因為有部分敘述不是很清楚。姜百珊律師

楊律師 104-03-16 17:37

基本上至多僅能求償2萬3千元並自你當初匯款翌日起至他清償日止按年息五趴之利息求償

至於求償三萬元,法律上似乎站不住腳

Pat 104-03-16 16:38

您好,

我父親於大約民國90年左右替舅舅作保人,舅舅向當初的寶島銀行(現在的日盛銀行借貸了1500萬,當時有提供一棟透天和一塊土地作抵押,但銀行經手人員給我父親簽了空白的本票。隨後幾年因舅舅公司經營不善,避不見面也未按時還款,銀行之後拍賣了舅舅抵押的土地及透天,拍賣所得大約900萬元。此900萬元理應清償部分貸款,但不曉得是不是因為空白本票的緣故銀行卻通知我們欠款還有1200餘萬元。我父親當然不服氣,當時大人們好像也有找律師處理,最後也不了了之。從此我父親成為不能有存款也不能有財產的不自由人。十幾年過去了,舅舅一家收入穩定,我想也是該還我父親一個公道。懇請協助確認1.是不是可以經由債務協商來確認欠款金額? 2. 當初的銀行欠款細節是不是能由我出面來替父親了解?(父親講到這個就暴怒,我實在不敢提出想幫他解決的事情)3. 有無可能向銀行申請換擔保人?4.依據各位的專業,這種事情有無更好的處理方法呢? 謝謝各位!

吳政航 (林宗儀) 104-04-07 13:37

1.可以。

2.重點在於,令尊是否要解決問題?

3.可以,不過你們自己要去找其他保人銀行的部分只是做條件審核。

4.先協商,確認雙方是否接受對方的金額。協商不成立,請到所在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債務清償

以上。

小不 104-03-16 14:41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民國97年7月29日我與男友未成年未婚生子,但因為小孩本身有隨腦問題,起初彼此我方家長與男方家長都在推撫養權,但之後經由法官判雙方家長共同監護,小朋友在男方家撫養而我爸每個月幫我付給對方15000$直到我年滿20歲,102年3月滿20歲之後的4月開始就沒再付錢給對方但我們沒再去看小孩跟打電話關心,直到104年3月16日第二次調解跟第一次一樣對方要求小朋也監護權給他們但還要我爸在額外付錢,我爸不願意因為我已滿20歲所以他沒有義務在幫我付錢(我也不希望他再幫我出錢),但我現在已有婚姻生有一子在家帶小朋友沒有經濟能力也付不起(對方沒說金額多少),而我現在的家庭只有老公知道這件事,公婆還不知道,但在法律上我夫家應該沒有義務幫我?(我是覺得跟他們無關不需要幫我)在下一次就是等通知上法院給法官定奪,請問還有辦麼辦法可以解決?如果是雙方家長和我跟男方共同監護那就算我滿20歲了法官還會要我爸負責嗎?如果跟我爸斷絕關係勒?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16 14:50

您好

    監護權扶養義務並無絕對關聯性,孩子的母親雖無監護權,但仍有撫養義務 !

     其他具體情形,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4-03-16 14:52

您好!

您的父親及先生都不用負責,但您身為生母,有支付小孩成年以前扶養費的義務,法官會依雙方經濟情況判定您應分擔的金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有關監護權扶養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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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 104-03-16 13:22

不好意私想請問一下律師:看見路上摩托車鑰匙未拔騎走,一次一月份,第二次二月份,三月份收到簡易判決書,偷騎的動機是想騎去找女朋友,沒有騎去做壞事,以反省也很懊悔,判決書上寫累犯意圖不軌,若有機會與被害人私下和解,判決會輕一點嗎?有機會緩刑易科罰金嗎?最重會判多久?

阿峰 104-03-16 12:47

律師你好 

小弟在桃園104/3/11違規停車被取締有前科 艘查車子內 查到一級空袋子殘喳 本人有承認三天前食用香煙參入一級毒品  帶回警察局驗尿

我四年前有二級緩刑外院治療   我記得99年年底 開始實施院外治療  到101年1月完畢

我想問幾個問題

1.下次驗尿報告出來是判刑嗎  如果判6個月以下是否可以易科罰金? 這樣還要勒戒嗎?

2.現在的狀況是否伸狀 美沙苳治療方案  是否可以參加

3.我是否可以請律師寫訴求報告給書記官原因  是否可以參加美沙苳計畫  因為我有家庭兩個小孩 還有一份穩定的工作 有中低收入戶資格 我真的不希望被判刑後去關  家庭工作都不見了  

小弟也怕了 不敢在碰毒了 小弟真的很煩惱  日子快過不下去了

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刑事案件,建議閣下應儘速委請專業辯護律師幫忙,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辦理此類毒品案件之法律實務經驗提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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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戒癮治療的確切時間是甚麼時候? 如果之前是戒癮治療而不是勒戒,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1項、第3項規定是還可以聲請戒癮,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前遞狀聲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4-03-16 17:40

大大你好  就你現在的情況  還有申請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結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6 18: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6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阿峰 104-03-17 00:3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之前戒癮治療的確切時間是甚麼時候? 如果之前是戒癮治療而不是勒戒,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 ... (恕刪)

小弟 之前初犯是院外治療 沒有勒戒 在 99年後月 到現在未滿五年  

Shelly 104-03-16 12:23
請問律師:我的爸爸有欠卡債,還有抵押房子去跟銀行貸款,但是我爸爸因為心肌梗塞,突然病倒,昏迷不醒,沒有行為能力,那他所欠的債務貸款要怎麼辦?家人要幫他還嗎?如果家人不用幫忙還債務,那那筆卡債會怎麼樣?還有抵押房子貸款的那間房子會怎麼樣?謝謝!

繼承人的責任就是在繼承你父親遺產的總金額範圍內,有義務償還,沒有遺產可以繼承的話,就完全沒有返還責任房子會被銀行拍賣取償

沈恆 (沈律師) 104-03-16 15:01

您好!

父親若已無行為能力,應先聲請監護宣告,由監護人代為處理貸款債務問題。家人並沒有義務幫忙還債,但若父親的貸款債務無法如期清償,父親的房子可能會被查封拍賣。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白白 104-03-16 10:58

各位律師您好希望能幫我此件事情有個建議或者答案或者幫助謝謝

2014年3月 我借錢給 一位女子

借錢原因:房租 與 生活所需要借錢

一開始借了她35000元 陸陸續續有環 不過很少也很慢

2014年7月 此女子 又再跟我借錢

當初借款她還大概有一萬元整 所以還剩下25000元未還清

這次女子又向我借錢

借錢原因: 家人生病 房租 高利貸追討

又跟我借35000元 我就借她了

因為她前面有陸續還錢 我也不疑她 就借給她了

後來說兩個月後會還清 途中她說她男朋友會幫她還

我這兩個月都有跟她追討錢 她也都愛理不理的 還說兩個月後還沒到

我想也就算了 兩個月後再跟他要 結果 她就換了號碼 所有的通訊也都

已讀不回 之前上班的地方也換了地方 人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

結果後來個幾個月問問周遭朋友有沒有熟識她的人

結果發現 它不只跟我一個人這樣借錢 也用 高利貸追討 房租欠債 等項目跟很多人借錢 也沒有環

我有她借款證明 我都是轉款給她的 也有請她簽本票 當作證據

到現在我還是連絡不到他人

我覺得她像剝皮一樣 使用話術去詐欺人錢財

民事方面 她很像也有很多交通罰單沒有繳 酒駕之類的 我想她 民是財產是沒有錢的!!

我想詢問的事情是...

1.假如民事訴訟 因為我知道她很像很多罰款都沒有繳納,我認為他民事是沒有財產的,該怎麼辦呢?!

2.若我想已刑逼民,我先提出民事訴訟比較好?還是直接刑事訴訟下去提告了呢?! 有差別性嗎?!

刑事訴訟成不成立我不太在乎,我比較想知道 該怎麼做?!

我的認知 民事訴訟提告下去 它有出來解釋或面對,但是沒有財產 故意不還錢, 而在去告刑事提告,因為我提告他人才出來 所以刑事不容易成立嗎?! 那不如 刑事提告他人出來再告他民事訴訟呢?!

1.先提告民事提告刑事 和 先提告刑事提告民事 是有差別的嗎?!

希望各大律師能給我建議,我困擾很久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6 11: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事求償的部份,倘偌對方無資力,則實際上就是無法取回財產

2、刑事部分,必須從相關事證判斷,見您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提告,避免誣告問題。

3、建議您尋求正式諮詢,倘適合提起刑事告訴,就提起刑事告訴,倘偌不適當,則可以聲請民事支付命令

 

小宇 104-03-16 10:41

去年底我的媽媽在恆春屏鵝公路上撞上路邊的大貨車.而媽媽也因重傷並不記得如何發生的.當時已經天色很暗了.又因沒有攝影機也沒目擊證人所以並不瞭解是否有移動過現場.對方大貨車停在白線外30公分處(警察寫的).但撞擊點的大貨車粉層落在機車道上.我才會懷疑現場被移動過!但對方堅持不肯理賠~而我們又尋求無門!想請教這樣的停車方式確實是毫無過失嗎?

 

請問怎麼才能讓律師給我個答覆呢?須付費嗎?

小鼇 104-03-16 08:53

律師您好

我剛簽訂租屋契約一年,押金兩個月,租屋時也詢問屋主環境是否寧靜,但搬進去這幾天發現屋外滴水聲不斷(是敲擊聲非一般下雨聲所以比較大聲的敲擊),尤其是下雨天,會一整天,晚上窗外也會有其他住戶傳來的吵雜聲,有時會到半夜讓我無法好好睡覺(即使已經戴上耳塞和關上窗戶),當初簽約時有一再詢問住宿隔音是否很好和住戶是否都是租給一人而非家庭或情侶,但並非如此,幾乎都是家庭和情侶間的吵雜聲,我只想要一個寧靜的住宿,但又不知道該怎麼辦,是應該忍受這一年的不寧靜還是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解決,非常感謝答覆,如果我提前解約是否押金無法退還???謝謝~

婕彤 104-03-15 20:27

律師您好:

我因為家中急需 且在網上查到可用機車小額借貸 但是我實在在這方面及友人們的不熟悉 因此只能咨詢 請問 機車牽去當舖小額貸款的話 安全嗎?會不會發生什麼問題呀?還是我需要多問些什麼 才不會受騙上當呢?然後當舖的機構 應該不屬於高利貸類吧~因為我們真的都不清楚 所以還請律師們告知 謝謝。

 

                                                                                             婕彤

楊律師 104-03-15 20:47

萬不得以

別拿機車去當鋪質押

利息

借貸金額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5 2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當鋪是特許行業,您可以要求查看許可執照。

2、倘若確實需要資金周轉,必須詳細了解清償方式、利息計算等,並要求取得契約影本或是正本留存。

一、民間貸款問題多,不建議貸款

二、貸款的方式很多,有些貸款公司會請你配合用車子去辦車貸,然後車貸公司還沒辦動產抵押,車子就被轉給其他人,這樣去辦貸款的人可能就會被認定是詐欺(騙車貸公司)(聽起來很複雜吧)…

三、簽任何文件都要小心謹慎…因為簽了名就要負責…有時候文件密密麻麻你根本不知道那邊有陷阱…現場又不讓你把契約帶回去,等到你被告的時候都已經中招了…

四、信用卡千萬別隨便交給別人,可能會被告刑事幫助詐欺…很多人被騙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糖糖 104-03-15 08:06

我是個兩個小孩的年輕媽媽,年輕不懂事情

原本已原諒老公 可是後來他跟對方還有聯繫我想提告

最近才知道通姦超過六個月就不能提告!是真的嗎?

我沒錢可以找律師那我要怎麼提告

遠離我只是想給對方警惕遠離我先生事後對方悔改可以撤銷告訴嗎?

而且對方才十五這樣可以提告嗎?

我老公有被對方家長提告性制主妨礙 後來簽和解了 這個月30號開庭

如果我提告了 對方和解可以反悔嗎?

您好:

1.雖你發現丈夫有外遇行為後,你已因對方認錯而原諒對方,再加上你知道先生通姦行為已超過六個月,依照規定,你就不可以向法院提起告訴。但是若你有證據可以證明丈夫與對方在您原諒後有新的通姦行為,就可以在發現後六個月內,向法院先提出刑事通姦告訴及民事離婚訴訟

2.因為通姦罪屬於告訴乃論,您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其告訴。但您只要撤回告訴,就不可以不再行告訴。

3.若對方已經與您先生在庭上和解並簽立和解書,法官即可以朝緩刑判,對方無法對此反悔。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其提起告訴時效,係得知起算6個月內為之,另外在民事部分可請求賠償,其時效是得知起算2年內為之。 按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6個月內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 項定有明文。所稱知悉,係指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而言,如初意疑其有此犯行,而未得確實證據,及發現確實證據,始行告訴,則不得以告訴人前此之遲疑,未經申告,遂謂告訴為逾越法定期間(最高法院28 年上字第919號判例參照)。又所謂之「知悉犯人」係指得為告訴人之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而言,以其主觀為標準,且其知悉必須達於確信之程度,故若事涉曖昧,雖有懷疑未得實證,因而遲疑未告,其告訴期間並不進行。(最高法院71年度台上字第6590號判決參照)。 故閣下仍可提起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刑事告訴,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支援協助您解決問題 !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5 1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待和解書簽定後,再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及民事請求裁判離婚亦可考慮對外遇對象請求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超過六個月或原諒對方就不能提告。除非有新的行為。

二、未必要提告

三、對方未滿十六歲部分,請注意量刑向來是法官決定的,給不給緩刑尚在未定之天。有看過和解仍無緩刑的…開庭態度要好一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7,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時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5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外遇對象提出刑事告訴,亦可對您配偶提起民事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eijin 104-03-15 02:51

小姑未婚懷孕八個月,婆婆要求兒子媳婦,小姑之子一生下來,就接收小姑之子的監護權。並且承諾不需要對小姑之子有養育等任何的責任,甚至可以找一個律師來寫下一份切決書,兒子媳婦只要擔有監護權而不需要負責。堂嫂還說我們是要問看看你們的意見,不然我們就直接報戶口了!


問題歸納:
1.如果是一生下來就收養,關於生母會有任何可以用在法律上的紀錄嗎?
2.如果兒子媳婦接收小姑之子的監護權,是否為近親收養,關係為養父母與養子?
3.已經?有監護權,可以有法律效力的切結書,來聲明完全不用對小姑之子有任何的撫養義務,也能沒有繼承權利嗎?
4.『從法律的觀點視之,收養視同親生,一旦收養關係成立,生父母與孩子便沒有任何關係,而您與孩子則有相互撫養義務以及繼承權利...』,若二十年後小姑之子要控告養父母並沒有盡到扶養義務,並且要求繼承權利,就算有之前的聲明切結書,這樣的控告是否『可能』成立?
5.如果?有監護權,舉凡小姑之子有醫療、貸款等需要法定代理人,只能由兒子媳婦出面嗎? 如果小姑之子犯罪,?有監護權者就必須負起法律責任嗎?
6. 監護權轉移是否可以不用經過兒子媳婦親辦,只要有證件就可辦理?所謂的報戶口就能直接將小姑之子登記在兒子媳婦名下嗎?
7.婆婆是否有資格?有小姑之子的監護權?


萬分希望能得到專業人士的解答,萬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3-15 07:20

您好!

就您問題逐一回覆如下:

1.   如果是一生下來就收養,關於生母會有任何可以用在法律上的紀錄嗎?
答:生母還是會記錄為生母,只是收養期間暫停親子關係
2.   如果兒子媳婦接收小姑之子的監護權,是否為近親收養,關係為養父母與養子?
   答:應該是要先完成法定收養程序,自然就取得監護權
3.已經?有監護權,可以有法律效力的切結書,來聲明完全不用對小姑之子有任何的撫養義務,也能沒有繼承權利嗎?
   答:監護人就有法定的扶養義務要負責,切結書對此不會有作用。
4.『從法律的觀點視之,收養視同親生,一旦收養關係成立,生父母與孩子便沒有任何關係,而您與孩子則有相互撫養義務以及繼承權利...』,若二十年後小姑之子要控告養父母並沒有盡到扶養義務,並且要求繼承權利,就算有之前的聲明切結書,這樣的控告是否『可能』成立?
   答:只要收養關係仍存在,就有相應的扶養義務及繼承權,切結書對此不會有作用。
5.如果?有監護權,舉凡小姑之子有醫療、貸款等需要法定代理人,只能由兒子媳婦出面嗎? 如果小姑之子犯罪,?有監護權者就必須負起法律責任嗎?
   答:是的,但監護人不會因此有刑事責任
6. 監護權轉移是否可以不用經過兒子媳婦親辦,只要有證件就可辦理?所謂的報戶口就能直接將小姑之子登記在兒子媳婦名下嗎?
   答:收養要先經過法院核可,才能去戶政辦理。
7.婆婆是否有資格?有小姑之子的監護權?
   答:父母都不能行使監護權時,才會輪到祖父母擔任監護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三條規定: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 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三條之一(近親收養之禁止):直系血親、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之內者,輩分不相當者,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5 1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如果是一生下來就收養,關於生母會有任何可以用在法律上的紀錄嗎?

      答:生母一定會有生母之紀錄,且收養亦須經生母之同意。
2.如果兒子媳婦接收小姑之子的監護權,是否為近親收養,關係為養父母與養子?

      答:若完成收養之法定程序,即成立法律上之親子關係,視為婚生子女
3.已經?有監護權,可以有法律效力的切結書,來聲明完全不用對小姑之子有任何的撫養義務,也能沒有繼承權利嗎?

     答:若已完成收養程序,即與原生父母終結法律上之權利義務,與收養之父母成立新的法律上權利義務。
4.『從法律的觀點視之,收養視同親生,一旦收養關係成立,生父母與孩子便沒有任何關係,而您與孩子則有相互撫養義務以及繼承權利...』,若二十年後小姑之子要控告養父母並沒有盡到扶養義務,並且要求繼承權利,就算有之前的聲明切結書,這樣的控告是否『可能』成立?

    答:若完成收養,即與養父母成立新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雙方互負撫養權與繼承權。
5.如果?有監護權,舉凡小姑之子有醫療、貸款等需要法定代理人,只能由兒子媳婦出面嗎? 如果小姑之子犯罪,?有監護權者就必須負起法律責任嗎?

    答:若完成收養,養父母即為養子女監護權人及法定代理人,於養子女成年前,有監督撫養照顧之法律上義務。
6. 監護權轉移是否可以不用經過兒子媳婦親辦,只要有證件就可辦理?所謂的報戶口就能直接將小姑之子登記在兒子媳婦名下嗎?

    答:須於法院完成收養之法定程序。
7.婆婆是否有資格?有小姑之子的監護權?

    答:須於父母無法行使親權時,祖父母方為第二順位之親權人。

 

若避免麻煩,可不收養之,避免日後不必要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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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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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伯姪關係是可以收養的,例如下面這個裁定就是伯姪,「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家事裁定 101年度司養聲字第265號」

二、幫妹妹的話可以考慮一下啦…

三、如果不喜歡可以不用勉強,但是可以的話,要跟老公好好溝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如要現場諮詢請先以電話預約時間,謝謝。

我的意思是,這個兒子媳婦要好好溝通一下…

Nina 104-03-15 02:33

請教各位律師:

我們是在2002年初結婚,婚後先生開了一家公司,但因為經營不善,十多年來沒有收入,還欠了銀行100多萬,所以家用支出、小孩費用都是一直是我在支付。

先生最近又想跟朋友一起開另一家新公司,我已無法忍受,想跟先生離婚

目前我有一些存款,婚後我自己買了一家房子(登記在我名下),先生沒有存款、房子,只有負債。

我想請問,若先生願意協議離婚,也同意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否銀行無法向我追討先生欠下的100多萬元? 離婚後若先生在外欠下任何債務,是否債權人也無法向我追討?

但若先生不肯離婚,他日後欠下的新債務債權人是否可向我追討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5 07:06

先生在外所欠的債都是他個人的問題而與你無關,除非在這欠債的過程你有擔任你先生的連帶保證人或是有簽本票擔保等。

沈恆 (沈律師) 104-03-15 07:08

您好!

不管有沒有離婚,先生自己的負債要自己負責,債權人沒有權利找您追債。
如果離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只有配偶可以請求,不論配偶有無放棄,,債權人都沒有權利找您請求代位分配剩餘財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5 1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夫妻個人之債務,各自負責之,您僅需擔心若配偶反悔對您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故您應先考慮是否將婚後財產降低之,避免不必要之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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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5 15:17

您好,因為修法後夫妻間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具有一身專屬性,故討債集團無法代先生之名向您主張,故若先生願意放棄夫妻間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就不用擔心。

一、修法後已經不能代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二、但如果是討債公司的話,他們討債根本不會管這個…原因,就是因為太多的老婆不知道這件事。

三、這麼多律師都跟你說你老公的債你不用負責了,千萬別傻傻的簽任何的文件給討債公司。本來沒有義務的,但是如果你簽了本票、協議書等等書面,沒有義務也變成有義務。簽名、蓋章就要負責,所以自己的印章也要保管好一點,不要讓老公拿去四處幫你蓋章…

四、不論離婚與否,你都沒有義務幫你老公還債。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fmp60529 104-03-14 23:41

律師你好:

本人與他人有詐欺案件糾紛,然本人尚在服役,平日無過多時間準備法律文件,現已收到新竹地方法院寄出的簡易判決處刑書,於3/18日開庭,想請問1.何時可以追加刑事民事賠償

2.如何追加,是否需填寫告狀書

3.告狀書要寄到哪裡? 簡易判決處刑書是由新竹地方法院寄出,被告住高雄市,住臺東縣臺東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5 1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於被告起訴後提出之,若目前被告遭新竹地方法院起訴,即可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若待言詞辯論終結後,即無法再向新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建議您於3/18日開庭前遞出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避免當日辯論終結,造成您不必要之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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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簡 104-03-14 20:03

幾天前我在路上買東西,遇到曾經有過法律糾紛的人開車向我衝來,我閃過他,之後他開窗向我罵了一堆三字經又再度恐嚇我,還拿物品丟我,但沒丟中。第一次他恐嚇我時,因他母親拚命求情,我在調解庭內沒要求任何賠償下就與他和解,以為他會改過。結果等收到檢察官的不起訴書,過了約10天,又發生一樣的事了。這次我一樣去警局告他,但過了隔天警察約談了我,竟說他也告我恐嚇,而恐嚇內容居然是當下他對我恐嚇的話,並說成是雙方起口角,這樣扭曲事實。而我當天一路上都沒說任何一句話,唯一開口就是被他拿物品攻擊時拿電話報警。我請警方調監視器,可以証明我所言不假,但警方說應該錄不到聲音,只會有影像,請問我該怎麼辨?

我好氣我一時心軟,現在不但有生命危險了,還反被告....

PS:我是想諮詢律師,但不小心寫在網友討論,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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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4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不構成恐嚇犯罪,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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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4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不構成恐嚇犯罪,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王小姐 104-03-14 13:04

律師你好 我先生借人家錢對方簽本票 票的時間到了一直拖延不還錢,現在對方已經換電話號碼了聯絡不上人,請問我們應該怎麼做?如果對方沒有動產這樣子錢就拿不回來了是嗎?

王小姐您好:

 

既然對方的本票已經屆期仍未付款,建議您先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聲請後法院會發公文請您提出對方的最新戶籍謄本,您就可以拿這份公文去戶政事務所聲請對方的戶籍謄本,如此就可以得知對方目前的戶籍地在什麼地方,即使電話聯絡不上人,也還不至於完全失去對方的下落。

 

您向法院陳報對方的戶籍謄本後,法院會向對方的戶籍地寄送本票裁定,在送達後的10日內對方可以提起抗告,不過抗告只能針對法院核發本票裁定的程序上事由提出,所以如果您的本票形式要件都已具備,例如票面金額、發票年月日等都有記載,對方就算提出抗告也不會成立(至於如果對方針對實際上有沒有欠這筆錢有異議,則是之後強制執行時另外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的問題,不能作為抗告事由)。

 

本票裁定送達後,如果對方沒有抗告或是抗告被駁回,本票裁定就確定了,法院會另外寄一份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給您。之後您就可以持本票裁定裁定確定證明書正本去國稅局查對方的財產及所得清單,只要對方名下有財產或所得,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除了動產以外,對方如果有存款、薪資股票租賃所得、車輛等財產或所得,都是可以執行的。

 

 最後,萬一對方已經脫產,導致您去國稅局查詢時名下已無財產,就沒有辦法強制執行了。這時候可能降低您財產損失的處理方式,第一種是向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迫使對方出面應訊並且較積極地與您和解以免受到刑事追訴,但是詐欺的成立要以對方有施行詐術及不法所有意圖為前提,因此您需要先確認手上有無足以證明對方在借錢及簽本票時,已經沒有日後還錢的意思或能力的證據,以本所曾經承辦過的案件為例,是去查詢債務人的票信紀錄,發現他在借錢跟簽本票之前,早已陸續跳票而被銀行列為拒絕往來戶,或者是有相關錄音、錄影可佐證對方一開始就不打算還錢。否則的話,就是考慮把這個本票債權賣給資產管理公司,拿回一些錢填補損失,其他就讓他們用法律外的方式去處理了。

 

以上法律意見,謹供您參考。如您有進一步問題,歡迎致電:0980432605或來所討論(事務所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62號,如您居於臺南、屏東地區,另有據點可就近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4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若對方名下無任何財產,亦無實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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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 104-03-14 11:27

律師你好
我才十九歲
家人因工作關係而我在離家較遠的地方念書
所以無法陪我一起去跟對方(肇事者)談理賠相關的事項
驗傷單跟醫療收據我都已經準備好了
不知道還須要準備什麼?

而當時車禍是由於對方突然從路邊倒車至路中央
學姊騎車載我閃避不及直接撞上
(學姊已成年:21歲)
學姊會找他的導師陪同協助談理賠

還有  學姊有問過 法律有規定要給慰問金
但是對方沒有給付  而且在最初筆錄時一口咬定我沒扣安全帽
我的安全帽才會飛走造成腦震盪
所以他們就不想陪醫療費
但我很確定我當時有扣 只是撞擊的力道讓我壓到扣環而鬆脫飛走
然後路口沒有往車禍方向拍的監視器
車禍後在醫院做筆錄時也沒有錄音 
後來是學姊的爸爸去跟他們談他們才願意做所有的賠償
而學姊在當下也有錄音 

請問這樣賠償該怎麼跟對方談
又  我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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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life 104-03-14 08:46

爸爸最近因處理祭祀公業,分得了一些持分

此地由爸爸及大伯、兩位堂哥4房持有

爸爸及大伯還有另一位堂哥打算賣地,因為如不處理

大伯年事已高,又有5位孩子,百年後只會更加麻煩

當然住在此地的另一位堂哥不想賣,也不願買下其它3份

也不想支付土地租金房子是超過30年的老平房,有沒有權狀不確定

然後最近又去哭求另一位堂哥的媽媽,求他們不要賣

所以變成了2比2,想賣也不好賣

所以想要求土地分割,但房子佔在土地的中間

到時如有佔到其他人的地,是否可以求要拆屋

拆屋的費用誰支付?我們會需要補償被拆方金錢嗎?

或是可以要求堂哥支付土地租金呢?

煩請專業律師解答、指點,謝謝!

 

 

1. 可在分割時,於分割協議書上以分割方式避免房子佔用共有人分得之人土地

2. 如無法避免,可在分割協議書上約定(有償)地上權租賃

3. 如未以上述方式處理,依法當然可以請求拆屋還地,但會有權利濫用的疑問,或是行使全力違反誠信原則之疑慮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共有人無法協商分割,則只能籍由訴訟分割的方式來解決,至於如何分割,兩造均可以提出分割分方案供法官參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4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為分別共有之狀態,可委任律師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分案,可考慮將土地與建物均拍賣之,各共有人可選擇是否參與拍賣或分配價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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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4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為分別共有之狀態,可委任律師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分案,可考慮將土地與建物均拍賣之,各共有人可選擇是否參與拍賣或分配價金之。

小游 104-03-14 08:37

懇求律師幫忙寫"上訴理由狀"(台中市),謝謝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所位於台中,您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4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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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4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致電初步諮詢唷!

sky 104-03-13 22:42

請教律師

友人數年前因老闆提出要求而與公司簽訂"結清舊制年資協議書"(友人已簽名), 依協議書內容公司須給付10萬元,附帶但書若日後勞方再向公司請求退休金需賠償100倍之罰款. 但後來又另附帶提出需友人辦理離職手續才可以給付金額, 友人不答應,此事也就此擱下,但公司一直藉故不退還該協議書,同時也未給付協議金額. 再過數年友人已屆可退休年齡,預估公司會拿出該協議書並以十萬元打發(若依規定友人可依法領取的 舊制退休金應超過60萬元) 請問若公司屆時直接匯款給友人10萬元,並主張該協議書內容生效, 友人若不同意並向勞工局提出申訴要求公司依法補足應差額, 協議書中之賠償條款("若日後勞方再向公司請求退休金需賠償100倍之罰款....)是否無效? 以上敬請律師解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朝違反強制規定主張該條款之約定無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豪 104-03-13 19:57

最近突然收到調查電腦妨害使用的傳票,詢問之後警方說是涉及入侵國外網站,IP是我們家發出的,叫我們在3/28號時報到。

但是我們家沒有人會去國外網站,更別說是入侵了。而且警方並沒有說清楚是哪些網站,以及詳細案情,我懷疑是電腦中了木馬,或者是IP被國外不肖份子冒用。

請問各位律師及網友大大們,我們應該先做好什麼準備?

還是說我們28號時先去報到,做完筆錄之後再做下一步準備?

小豪 104-03-13 20:05

提出告訴的是國外的網站,不曉得當天會不會直接開庭....

警方製作筆錄,是調查的第一步,如果您對警方的調查,有任何疑慮或不放心,建議您:可委請律師一同到警察局去作筆錄,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客戶諮詢電話:0937-182635   Line : 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方會先製作筆錄,而後再移送地檢署,所以當天並不會有結果,本件您們可以先去製作筆錄以了解狀況,若無如警方所述之事實,則否認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3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您前往,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回答之策略與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3 22:09

您好,可以爭執並非您或家人使用,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

您好:

您必須證明您是因為家中電腦中毒,導致被駭客當作犯罪的跳板,建議您可先行將電腦掃毒或檢測流量,若有中毒或流量異常,可將電腦中毒的頁面存檔,製作筆錄時可提示給警方看,此外,你可列出您與家人使用該台電腦的時間和在家的時間點,若對方犯罪時間,您即可證明根本不可能使用該台電腦。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楊律師 104-03-14 00:24

對於你提問的問題 看法如下

 

 

基於刑法無罪推定與不自證己罪原則

 

我覺得你就單純否認有任何妨害電腦使用之犯行即可

 

還有當日不會移送檢察官那邊

 

放心

先到警局做筆錄,對案情說明,之後案件會移送到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辦,妨害電腦使用的案件重點在聲請調查使用ip為何、涉犯時間點與使用者作息比對、暫存檔記錄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翔翔 104-03-13 13:37

律師你好:

我在3/2的下午騎自己的機車,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台小型貨車,沒打方向燈右轉,我就撞上去了,之後對方要求我別報警。
但是我還是報警,保障自己的權利,在做筆錄的過程才知道對方酒駕酒測值是0.14,筆錄做完後對方很客氣說他願意賠償我的修車費,對方走後警察說談不攏再找他。
事後我傳給他估價單,對方又嫌貴,到現在都快過2週了,對方一點誠意都沒有,都是我主動打給對方.....

請問律師:

如果我提告我能拿到修車費嗎??

還有提告一些相關程序我該怎麼做?

楊律師 104-03-13 13:56

車禍有受傷嘛?

可於車禍後6個月內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至於機車維修部分

則保留維修費用單據(不是估價單)

支付命令方式向對方提出民事求償

一、如果只有車損的話不會有刑事的問題。 二、只有車損的情況,因為金額不大,做假扣押實益不大。一般假扣押是防脫產的,是先扣對方財產然後再慢慢告,但是如果金額很小,假扣押實益真的不大。 三、金額小的案件,可以考慮調解或是用支付命令的方式請求,這樣才不會花太多時間或勞力成本而划不來。 四、另,可跟對方討論由保險公司協助處理。[強制險或任意險]。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翔翔 104-03-13 18:31
回覆 翔翔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我在3/2的下午騎自己的機車,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台小型貨車,沒打方 ... (恕刪)

謝謝兩位律師回復

不好意思再請問一下,我只有受到輕微的皮肉傷和瘀青,大腿內側跟小腿(褲子破掉),車行估價要兩萬初頭,這樣我提告值得嗎?

如果我提告今年7.8月有可能就要去當兵,會不會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仍可提告,當然在訴訟中極有可能會移付調解,屆時若調解成立即可以一併解決,且本件並不會因您當兵而受影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3 21:50

如果有受傷的話,可以考慮直接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過失傷害,以促使對方在偵查程序中與您達成民事上之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3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INA 104-03-13 12:09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有哪些商標的標誌不能在網路上賣的?

註冊在案的有效期限內之商標都不行

違反商標法第82條處罰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註冊之商標,可以至智財商標檢索系統查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3 22:18

http://tmsearch.tipo.gov.tw/TIPO_DR/index.jsp

您好,可以連結上開網址研究那些商標已經註冊。

使用他人已經註冊的商標於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會構成商標侵權罪,而且最麻煩的是商標侵權罪並非告訴乃論之罪,你即使與商標權人和解,還是有刑事責任。 另外,商標侵權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很重,網路販賣不比在地攤販賣,網路販賣一定會留下證據商標權人又往往可以使用商標侵權檢索系統對網路進行大規模的自動搜索,網路上販賣侵權商品被告的機率極高,勸你不要因小失大。

小游 104-03-13 09:28

台中市找全後收費的律師,可以先約談看看再決定;訴訟金額300多萬,謝謝

 您好:

本所位於台中,您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聯繫,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3 2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佳佳 104-03-13 09:12

我是個單親媽媽,小孩今年10歲,小孩的奶奶昨天(3/12)過世了,就我所知她有卡債約1~2百萬,請問一下我要如何幫小孩辦理拋棄繼承?小孩有爸爸(完全沒聯絡)和叔叔,是要等他們辦理拋棄繼承後我們才可以辦理嗎?但我們怎麼會知道他們什麼時候辦理?還是不管他們有沒有辦理我們可以先辦理?還有辦理拋棄繼承要準備哪些文件?朋友說要遺產清冊、死亡證明,但我跟她又沒關係要怎麼拿到那些東西?

拜託各位律師給我詳細的回答,感激不盡~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3 0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子女的生父尚存在,必須於父親及叔叔等該輩的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之後,才會由您的子女親等繼承,又拋棄繼承必須通知下個順位繼承人,待收到通知之後,在辦理即可。

倘若無法辦,因為目前已經採全面限制責任主義,因此也無須過於擔心。

要要 104-03-13 08:02

律師您好:

我為一件侵佔案件的告訴人,3/6本應出庭當日因為公司無法請假而未到,也沒有打電話知會地檢署承辦人,所以昨日接到一通來自地檢署一位小姐的電話,先是責怪了一番,後又口頭告知要我3/18一定要去出庭(但我未接到傳票),但因電話中這位小姐的口氣實在太差,我一個意氣用事告訴她我不會去!請問此舉是否會造成什麼法律上的責任?還有,我現在應該怎麼處理後續才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3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檢察官是為了案情所需請您到庭,您恣意拒絕,將使檢察官無法妥適處理案件,屆時被告的犯行恐無法追究。

2、建議您應該以電話或狀紙方式,告知書記官,將會如期到庭。(或是依法請假,並告知方便的時間)

一、刑法第335條(普通侵占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 千元以下罰金。(罰金之貨幣單位改為新臺幣,並提高為30倍)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刑法第337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5百元以下罰金。
三、不知閣下係犯何條? 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敘明案情。
四、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3 11:18

1. 您是告訴人,地檢署傳喚您是為了釐清事實經過,並藉以取得調查方向,這對您是有利的,所以若可以,不要置之不理,否則檢察官無從查起,您也無法獲得告訴的目的。

2. 若有正當理由不克到庭,可具狀請假,另有補充陳述的需求者,亦得具狀說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3 22:28

因為地檢署的傳票通常都是平信寄送,不會掛號,所以有可能不會收到。

但是既然已經告知確實的庭期,建議還是照時間去,以獲得起訴被告之機會。

另外,若真的很不開心或要上班走不開,也可以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唷!

104-03-13 07:36

我有一件毒品案.警方無故對我搜索.在我車內搜到K他命20公克.我承認案發前幾天我吸食過K他命.但那包20公克K他命並不是我的.由於當時在警局我並沒有簽同意搜索.但毒品案也是有被採尿.移送法院.檢察官將我飭回後.我回到案發現場.被我找到有一支私人監視器.所照的角度.剛好是我遭搜索的位置.於是向監視器的主人求取案發當天的影像.順利得到影像.內容除了能證明違法搜索之外.意外拍到疑似在搜索過程中.有一名計程車司機有走過來與警方交涉.互動.疑似交付毒品的動作.原本已經搜10幾分鐘了.都還正常.他們一交涉完.警察再回去搜.就馬上說搜到毒品.影片中很清楚的看到.搜到毒品那時候.我根本就沒在旁邊看.結果我將該影帶複製拿去地檢署交給檢察官.過沒幾天就先收到法院的裁定書.是法官撤銷警方向法院聲請逕行搜索的裁定書.前幾天去開偵查庭.檢察官是針對我驗尿部分.有2級安非他命和3級K他命的陽性反應.問我有沒有在案發前吸食過.我坦承我有吸食.請問.法官已經裁定撤銷警方所聲請逕行搜索.所以案發時警察的搜索行為應屬於違法的.那驗尿部分證據是否也不能採用.果然檢察官真的都是挺警察的.都沒問到警方栽贓部分.口氣也不太好.開完庭時還告訴我."最好是盡量去申訴沒關係啦"有時候真想把影片拿給媒體.因為真的照得很清楚.我問的重點是遭違法搜索.法官已經裁定撤銷警方逕行搜索的行為.驗尿部分是不是也會沒事.我看過相關判例.案子都要打到高院才會沒事.請律師大人為我解開謎題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3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驗尿與搜索在法律上是兩個不同的程序,縱使是違法搜索,但是您是自行同意驗尿的,因此驗尿的程序恐無法推翻。

有關於員警可能栽贓的部份,建議您應該於施用毒品案件結束之後,再以檢舉的方式處理。

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刑事案件,建議閣下應儘速委請專業辯護律師協助,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本所就辦理此類毒品案件之法律實務經驗提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律師 104-03-13 13:18

您好 對於您的提問 我的看法如下

 

 

1對於警方逕行搜索之毒品,既然被法院撤銷,依刑事訴訴法第131條第四項規定,審判時法院得宣告此毒品,不得作為證據

 

2至於你驗尿部分,因警察有採尿之強制處分權,所取得之證據似應合法,你對採尿部分主張證據排除,似有困難

 

 

供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3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二級毒品部分,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才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另若有涉及其他毒品犯罪之部分,如販賣轉讓等,亦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3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二級毒品部分,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才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另若有涉及其他毒品犯罪之部分,如販賣轉讓等,亦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Hong 104-03-13 03:59

律師您好,我是學生,3/9晚上八點半從捷運景美站2號出口走到景美夜市,走到一半有位小妹妹就突然衝向我說:「先生可以幫我填3分鐘的問卷嗎?我不會要你寫太多資料?」我那時想說填一下就能走吧,結果她說跟我到店裡填,看到店名寫"愛妮雅"三字,這店我根本沒聽過,接下來悲劇就這樣發生了,當時在填資料的同時,就跟我瞎聊,一直跟我說我皮膚不好甚麼之類的話,我們這裡有免費幫人做15分鐘臉,我們的機器都是很乾淨的不與人共用,不像外面機器都很髒,(心想你有知道外面的很髒= =)當時我想說我真的不需要,我想趕快離開,那位小妹一直說你這人怎這樣,不是剛說好的,講不贏就叫她們的主任,一直說你是要效果還是金錢問題,我說:「都不是」,她說:「你先做做看效果不好可以退」,一直說服我,還真的給她說服,總共9800元,我真笨T^T,等到另外一位小姐做臉完出來,就換我進去,我進去時就說我沒有太多錢,在做臉時就一直跟我說現在是基礎款,她幫我做完半臉,就說有效果喔,我想說我還沒洗澡當然會比較白(心裡白眼),時間就這樣做完全套,重點是商品是她開封的,不是我!後來有另一位小姐就拿保管單給我寫,我想說我不想寫,但為了逃出這個可怕的地方,還是簽了,也付了3000元訂金,,還有6800元沒付,我跟他說我沒那麼多錢簡單帶過,這樣她才放我回家,回到家超級後悔,而且我的臉被她們用的商品有紅腫和不舒服的感覺,發生了這件事回家爬文才知道,許多受害者,那時真得一肚子氣,就跟我住在台北的叔叔說,叔叔說他會幫我處理。

今天3/13晚上八點我和叔叔在全家會合一起去那家店找那位小姐,結果只有一人在,叔叔就跟她說:「我要退費!3000員還來!」小姐:「我們會退給你,但這不是我能處理的,因為我只是員工,(其實她是櫃長= =)要去請公司處理,公司有一定程序!」叔叔:「我不管妳就給我個日期,我來拿錢就對了!」小姐就哭了,她說一直說我不清楚甚麼時候可以退給你,盧了超久,才寫單子給我叔叔,上面寫退款3000元我的名字電話跟退款日期3/19,最後叔叔有跟他說:「我不打擾妳做生意,再見!」小姐後續說:「公司有公司的程序,要寫退款報告書,請你帶印章,存摺封面影本,在由公司會計部匯到你戶頭,公司錢不會經過我們,我們只是員工,謝謝,拜託可以明理一點嘛!還有發票謝謝!」

1.律師請問一下3/19是否超過7天鑑賞期,這樣錢不就退不回來?
2.我是否要寄存證信函消保官
3.是否也要寫和解書?
4.為何要帶印章跟身分證不懂?
5.請問律師商品是她們開封的可以驗指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5 17:0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7天鑑賞期是依據我方要求退貨時間開始起算,至於配合對方退費所需的程序時間等,不影響計算。 2、倘若後來對方拒絕退費,您可以打電戶去消保官申訴即可。 3、倘若當初有簽立契約書、對方已經完成會計帳冊登載,確實有需要您的印章、身分證,但是您可以記載限辦理退費專用字樣。 4、此類消費糾紛不論是誰拆的商品不影響我方的權益,因此無須過於擔心此點。
柔情 104-03-13 02:35

律師您好,有以下問題請教:本人已與前妻協議離婚八年四個月了(白紙黑字兩造雙方因個性不合難以白頭偕老),最近忽然提出兩個民事訴訟:

民事暫時處分: 當初因為離婚,目前念國小的女兒跟她住,監護權一人一半,離婚時以遷過一次戶口。後來因為為了念A國中,又遷了一次戶口,哪知道A國中被裁撤,所以會被分到B國中,但是現在B國中因為據說名聲不好,又要遷到補習班老師家中以唸C明星國中,要求法院讓我在5/1前簽字同意,這可能嗎?唸明星國中可是有所謂就學之急迫性與必要性嗎? 改訂親權行使: 她主張我在11年8個月前就外遇,且未盡保護教養之責。初是協議離婚,也未有告訴之事,論刑事民事也早已超過追訴期間,她這樣無的放矢,法官會採信?我可以如何主張反擊? 當初是要求監護權一人一半,但是跟她住。住的地方又差得很遠,怎可能拿一般關愛的方式來衡量?週末我都是跟女兒在爺爺家相聚,國內外出國無數次,倒是前妻未有一次提供成績單給我,這法官會怎麼看呢? 如果真的改判監護權給前妻,我想問,既然是兩造雙方協議離婚,也是契約的一種,今天如果拿走我的監護權,我有正當工作,無不良嗜好,已再婚,也有兩名幼子,且姊弟間互動良好,法官可能改判嗎? 如果改判,我可以主張降低當初給付的金額嗎?當初金額分兩塊,一個是給女兒,一個是給前妻的,是否可以主張這兩者金額降低,可以在本案提嗎?還是要另外提出案件? 本案目前是強制調解中,但是我實在太忙無法請假,要五月才較有空。我已書面跟法官請假與書面狀詳細答覆原告之告訴。但是法官通知我,日期不變更。請問,我不去就是調解不成立,是否就進入司法程序?因為到了民事庭,如果還是5月前,我是否仍可以主張時間往後?因為我不識刑事案件,我也需要充分時間準備,倉然開庭對我也是不利阿? 最後,請問如果我覺得法官不顧慮我的時間,我是否可以主張法官迴避因為有偏頗之嫌?該如何提出?最遲該如何提出?如果開庭後我先沒請律師,但是後來需要我是否可以主張暫停,需要延請律師,以免我的利益受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3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監護權的部分,因為雙方已經約定了,因此對方必須提出目前監護權約定狀況不利子女,才有辦法改定。另外,因為您的子女目前已經有一定的年紀了,其監護意願也很重要。

2、暫時處分的部分,就學確實是一個重要的事項,建議應該正式提出答辯,您必須就該校的狀況,及目前就學狀況作分析比較給法院看。

3、目前家事事件較為親民,但是倘若您不了解相關法律規範及法院運作,建議至少還是要尋求正式諮詢,蓋倘若您因為不了解法律沒有請律師而遭不利認定,將來恐無法救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是否改定監護,要看對方狀子中如何主張你有無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無不利子女之舉,並有提出何事證,至於扶養費原則上要依當初協議,除非有經濟狀況變動之情形,建議還是帶對方狀子與律師面談會比較清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JOJO 104-03-12 22:48

我因之前遇到香港的詐騙集團~現要如何以法律途逕將香港凍結帳戶以民事訴訟追回??可刑事附帶民事嗎??在香港與臺灣兩地都有報案~因被害人都在臺灣能在台北法院提告開庭嗎??還是一定要香港提告開庭??但目前詐騙我們的加害人仍找不到~~但香港凍結之洗錢詐騙帳戶資料香港警方無法提供給被害人的情況下如何提告??原告與被告之對臺灣或香港之民事訴訟之書狀怎書寫??或可直接請臺灣刑事兩岸協助幫忙嗎??還是可請律師函文至香港法院申請銀行凍結之帳戶強制執行歸還被害人呢???我該如何進行較好~因臺灣有三人都被詐騙~~金額一人都約三百萬上下~~希望官方或律師知道告訴我們如何來進行有個方向~~麻煩知道能給我們意見對我們有所幫忙協助~~因香港律師非長昂貴~~因被詐騙損失很大過的很辛苦~~實在希望能在最有效益與短時間內解決此事~~不知臺灣政府或香港政府或兩地兩岸有法扶可提供給我們幫忙協助嗎??還是有律師懂香港兩岸法律或國際犯罪的呢??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4-04-07 13:52

1.被詐騙的過程為何?以及日期時間為何?

2.我們與對岸有一個「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彼此可以互助合作。另外,基本上法扶不會接這種案子(接洽的單位會有海基會、法務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等等,過程繁複)。不過您還是可以到所在地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現場律師

以上。

Bruce 104-03-12 21:20

朋友為了賺錢想至柬埔寨幫製毒販處理帳款。我想透過告知其罰則來嚇阻他不要以身試險...但是看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大部分是針對製造、運輸、販賣、施用和轉讓毒品等有對應的刑責,卻沒說到"協助"毒販/製毒工廠營運需要負擔什麼樣的刑事責任?是不是我看錯了法條?

如果在柬埔寨被當地警方查獲,是要依據當地法律或是遣返至台灣判刑?

又朋友先前被騙做人頭,現在已經是詐欺被告的身份(仍未結案),依法是否會限制其出境?

先謝謝各位律師專家的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0 1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其協助的程度,可以認定是幫助犯或是共犯。

2、有無境管必須看該案是否有下境管處遇。

hugh 104-03-12 21:09

小弟在104年2月17日因看中一間房子並下斡旋金,委託房屋仲介"A先生"約定以298萬元購買,隔日A說要以303萬跟屋主B談,隨即得到屋主口頭承諾(我付298萬+5萬仲介費),雙方透過A簽訂動產買賣契約書,簽約時小弟一再強調我手上因為還有間房子且要簽約的這間房子屬於鄉下可能只能貸到6成,所以貸款方面可能沒有辦法貸到250萬元以上,並要A先生在契約書上載明若未能貸到250萬則本契約不成立,於是A先生便主動說可將房屋的售價抬高至350萬以利房貸的申請,請問這方面有違反相關規定嗎?(問題1)

      A先生利用上述方式說可以貸到7成就夠申請貸款,其餘不足就用信用貸款補足為由,在契約書上勾選在選項(2)核款金額不足抵付時,貸款不足之差額,由買方負責補足及(3)核款金額不足抵付時,雙方同意解除契約,賣方應將以收之價款無息退還買方,這2個選項的中間,因本人有老花,未能看清所勾選之方框是哪一個,所以便當場簽了契約,隔天立即向A先生反映此一狀況,A先生同意更改,但事後因工作繁忙未能及時前往補正,請問我可以請A先生再行補正嗎?(問題2)

      我跟A先生反映說我貸不到250萬,可能不能買了,A先生竟然翻臉說那我要付6趴的服務費,也就是18萬給他!!!!(我房子都沒買成哪來服務費呀?)而且先前簽約的15萬要歸屋主所有,我這樣算遇到不肖代書嗎?(問題3)

      上述我有錄音檔可供證明,我覺得這個交易讓我覺得很不公平,請問我能如何自保,請各位律師大大幫我一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2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問題一之部分,關於塗改真實價金之部分,可能有偽造文書詐欺等犯罪疑義;問題二之部分,需視您契約勾選之選項,影響重大,若有勾選錯誤,即使您有與仲介錄音,但賣方可能不會承認;問題三之部分,給付之15萬元可能作為違約金沒收,可主張違約金酌減,仲介服務報酬之部分,亦可主張減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3 00:37

您好,現在很多土地代書都會用提高動產買賣契約標的價額為建議,這如果被銀行發現絕對是買方詐欺,因為這是詐騙銀行貸款的行為,最好不要這樣做,當然銀行自己會依市價評估,而且通常很準,假設,這位代書銀行放款人員間有利益聯絡,被發現也會一併被列為詐欺被告

另外有關您提到的服務費部分,要看您的合約是怎麼簽的,老花眼等等絕對不是一個會讓法院信服的理由,所以建議您提供當時與仲介簽署的合約律師討論。

以上,如有進一步的需要,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bb2028 104-03-12 19:01

各位律師們,

我收到鐵路警局的通知書, 案由偽造文書

網路搜尋後猜想應該是跟虛擬身份證購票有關

若之前(一年多前)確實因一時糊塗貪圖方便用了虛擬身份證購票, 但絕對絕對沒有惡意沒有販售, 僅是自己使用, 不是黃牛, 也如期付款使用車票... 也以為只是一組號碼, 沒多想這麼嚴重... 請問到了警局該如何應對? 就全部如實告知?

真的很擔心, 很懊悔... 謝謝您們的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2 1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視警方握有之證據資料,再行判斷是否承認或如何承認之,亦可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並於事前討論回答之方向與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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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2028 104-03-12 20:34

感謝律師

我想當天先一人前往瞭解確認案由

如真是我猜想的情況, 我能先回覆說我需要委任律師才回答問題嗎?

那接下來會是如何?警局再安排應訊時間?

再次感謝!

1.  有關刑法210條偽造文書問題,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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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2 21:30

您若是打算自己先去,就按照通知書上的日期去報到,但屆時面對警查訊問時,務必要想清楚,不要急著回答,甚至必要時也可以保持緘默。當然,若有律師在場,是較能夠協助判斷,請參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局製作完筆錄後,會再移送給檢察官,而在檢察官那裡,會決定本件您是否起訴,所以地檢署是一個關鍵所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楨 104-03-12 18:36

律師您好:朋友開了一張一百萬的支票,到期日是三個月後,他要跟我換現金,(並且說每個月給我兩萬利息),所以叫我匯94萬給他就可以了,請問這樣可行嗎?要注意些什麼?這支票法律效益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2 18:48

您好,您朋友跟您之間的關係比較像是您借錢給他,他再開一張支票當擔保,但還是要注意有可能會被跳票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2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須查發票人之資力,若對方三個月後如期付款,您即賺取六萬元,若對方三個月後跳票,您即有可能損失一百萬元,或負擔訴訟成本向發票人提起訴訟請求清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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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瑞崙 (鄭律師) 104-03-13 11:56

您好

建議你先向銀行查詢一下票信有沒有正常吧

或叫你朋友出具票信正常的證明再來決定要不要借吧

如果都可以正常履行票款

都很好

最擔心的是錢虧了

朋友也沒有

得不償失

Michel 104-03-12 16:49

請問我幫母親與中國公司批貨,雖然沒有要買品牌的,但怕無意中買到仿品,板上有律師建議我與對方簽切結書,因為對方在中國,無法面對面簽,那從網路上傳範本給對方,對方簽完再傳回來,這樣是否有效力呢?如果對方仍販售仿冒品給我們,這樣還是有罪嗎?至於商標授權書,因為我們並不是要買有品牌的,但發現有些有品牌的,賣家也會說欺騙我們說這是無品牌的,要商標授權書好像不太可能

另外切結書不知需要該公司的哪些資料才有效力,我查了一下對岸好像沒有統一編號只有註冊號

我只找到類似格式

http://category.www.gov.tw/Forms/Files/A07080000D/A07080000D-I10-048-forms.pdf

還只是個學生,不太懂這些,不知道該如何修改,不知哪位律師能教一下,謝謝

 

簽立了切結書,如果將來出了問題,檢察官還是會傳喚對方出庭的。這時候,你要擔心萬一對方不出庭怎麼辦? 如果擔心對方不出庭,在事先應該先查清楚對方是不是商標權人、是不是有取得商標授權、授權的範圍為何? 有沒有包括台灣呢? 出具的文書最好都要有經過公認證,以免將來要當作證據時,法院或檢察官認為該文書不見得是真正,搞得自己一堆麻煩。

雅雅 104-03-12 16:39

車禍發生日期:103.10.09

當時停車準備請乘客下車將車位的機車移開才能移進去,乘客小開了駕駛座後方車門擦撞機車機車騎士倒地,馬上通知救護車送醫院,機車騎士因沒戴安全帽加上車速又快,導致顱內出血,現在還在加護病房觀察。

事發之後,我們每天都去醫院探望對方,也非常有誠意的負責的一切的費用,其中包括騎士醫藥費(約25萬)、看護費(約15萬)、住院用的雜支(3~5萬)...等,我們自己也是咬著牙把錢湊出來給對方,只希望騎士能好起來....,現在對方說要談和解,因醫院說騎士的恢復期大約需要兩年的時間,但對方給我們的感覺是要在敲我們一筆.....

      所以我們現在想請教各位律師們...

      1.當時對方車速快又沒戴安全帽,才會導致如此嚴重的重創,難道全部          的責任歸屬都在我方嗎? 對方一點責任都沒有?真的是傷者最大嗎?

      2.因當時騎士意識不清,警方判定無法做筆錄,這樣是對的嗎?

      3.恢復期的判定是由醫院說得算嗎?

       麻煩各位律師了,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2 17:11

1. 若機車車速過快,則當然也是有疏失,另外未戴安全帽可能也是造成他頭部重創的主因,這都是要歸機車騎士自己負責。至於後座乘客開門部分,如果沒有注意後方來車情形,同樣也有疏失。若雙方均有過失過失程度可能還要視個案並進行鑑定而定。

2. 通常會等意識清醒才能夠做筆錄。但罩責如何判定並非只聽任雙方所述,若有其他如行車記錄器獲釋現場監視器可供佐證亦有助釐清事實。

3. 萬一真的要上法院訴訟民事法庭法院判定當事人受傷程度、住院長短、費用開銷等,基本上還是會函詢其就醫的醫院,所以醫院的判定也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以上供參。

楊律師 104-03-12 17:47

1可以協助對方聲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償額可以由此扣抵)

2對方6個月內有對妳們提過失傷害告訴嗎?

3對方與有過失程度頗大(也就是對方不得將損害金額要求妳們全數給付),建議將本件賠償費用額交由法官依法判定,或許較為有利

4本案最好委任律師打官司,爭取妳方權益

1.  就閣下所述問題,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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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2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超速加上未戴安全帽,本身也會有與有過失之問題,建議可聲請鑑定,已確定雙方肇事責任之百分比,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準。

另外,建議委請律師協助和解或開庭,以維護您的權利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2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院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以利您與對方協調賠償之金額,惟若您有過失,即有成立刑事過失傷害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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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 104-03-12 14:57

我的同事甲先生現在有一個幸福和樂的家庭,有一子。

在此之前,甲先生結過一次婚,離婚時將女兒的監護權給前妻。之後失聯十多年沒有對方消息。

上個月甲先生和二十多歲的女兒聯繫上了,知道女兒正在談離婚,但對她的交友及財務狀況都不了解。女兒希望離婚後可以將戶口放在生父甲先生這裡。

請問:

(一)法律上可行嗎?需經配偶同意嗎?在戶口名簿上身分是長女嗎?

(二)會不會有任何損害現任妻兒利益的可能性?

煩請律師解說,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2 15: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其子女入戶籍的問題,只需要戶長同意即可。

2、其子女已經成年,故而會影響的至多僅為將來發生繼承事件時,仍保有繼承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2 22:27

遷戶籍並不會影響到現任妻兒之權利唷!再者,不論是否有遷戶籍,長女還是長女,跟遷不遷戶籍沒有關係。

Michel 104-03-12 14:20

各位律師好,
我母親在菜市場擺攤賣衣服,之前上學時沒注意到她貨的來源,最近有空閒詢問了下才發現批發價蠻貴的,又是中國來的,想說那不如我直接幫她去淘寶找些貨,但查詢後才發現有商標法這個問題,我也才發現我們進的貨有些也有這問題,我母親對這不太熟,所以我勸她趕緊下架了,我順便要了幾個批發商電話,聊了下,發現他們好像都沒在意商標法這個問題,而且網路上看到被抓的大部分都是轉賣二手,或是一些單親媽媽要照顧孩子不方便出去,上網賣些東西被警察釣到,有的警察還對他們說就是專門抓她們這種,業績比巡邏高


我母親做這行幾十年了,要勸她轉行也不太可能,她也要照顧阿公,所以也只能我幫她進貨時注意一點,但現在問題是品牌這麼多,我也認不全,我打算進貨的時候,會先觀察網頁標題和內容是否有說這是某某品牌,再問一下賣家這是否是某品牌或有品牌的LOGO,如果到時候進到有問題的貨,這是否可以拿來當證據來證明自己非明知呢?另外是否有更好的辦法保護自己呢?

謝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2 15: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避免違反商標法的問題,建議處理方式如下:

1、您可以上智慧財產局查詢商標權人。

2、請對方提出授權或是權利證明,並交付影本,或是簽立切結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