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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 104-09-06 16:07

發現老公與女同事出軌

掌握證據有LINE對話內容 親嘴照片 車上衛星導航有收尋汽車旅館的紀錄

這樣可以寄存證信函小三嗎?

應該怎麼寫?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06 16:21

 您好

    是否直接提告刑事通姦罪或寄發存證信函 應視對話記錄內容而定

    一般來說  提告刑事通姦罪  對小三之嚇阻力 是較強的

   建議您  提供對話記錄  供律師諮詢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

依您的情形,要提出通姦告訴可能證據稍嫌不足,但可以提民事侵權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6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寄存證信函外遇對象,避免打草驚蛇,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對其提起民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6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依據有您所述之情況,有可能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他人有超乎日常友誼之行為,比方說親密對話或一起上汽車旅館,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另外,提醒您,於您之個案,存證信函之目的,可能只有警告意味(當然也要看她會不會因此害怕),或是告知先生是有配偶的人,在法律上並未有強制效力。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若有任何問題或其他不明瞭之處,歡迎直接來電來信為初步諮詢唷!祝福您一切順利順心!

 

ANDY 104-09-06 00:55

你們好 我是高雄的黃先生

一開始在8891上看到一台在高雄ELANTRA然後聯絡了車行賣家

我沒見過賣家和車但我相信了他 8/25他就叫一個車貸的業務來找我簽資料

過程中我沒想太多於是就一直簽名 連雙證件也給了他

因為我沒汽車買賣的相關知識 他說金額太高要全貸不一定能過

所以要從金額低的慢慢送上去 於是先送了一台價格比較低的馬三

之後馬三有過但他說ELANTRA可能沒辦法過...結果過程中他都沒問過我

如果馬三有過件的話我要不要 就跟我說已經過戶了..我很無言

因為他說我有簽到本票 但我記得本票是小張綠色的還會有存根聯之類的

但我記得那時候簽的都是A4的白紙

然後我9/4號晚上有去派出所他們有幫我查我名下沒有車

隔天9/5號我早上先去報身分證遺失 8/25中午起

下午我打去監理站他說我名下有一台車..

中間我都沒付到半毛錢 也沒簽到雙方買賣同意書之類的

賣車的業務都說車都在桃園..

後面他叫我上桃園簽什麼切結書..我很怕

請問律師團們這樣是我一定要買下來還是我可以全身而退...

拜託你們了 我真的很無助 謝謝~

你好:

買賣契約的標的物是ELANTRA,他拿馬三給你不符合債之本旨,你可以拒絕並請對方依買賣契約履行。 對方還沒有將車子過戶給你,可以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履行契約,若持續不履行可依民法第254條或255條規定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要求對方回復買車前的原狀,處理好貸款問題。 簽發本票部分,若你只在A4空白紙上簽名,對方可能會構成偽造有價證券罪。 若對方自始就沒有要把車賣給你的意思,你可以提告詐欺
104-09-05 15:06

昨天早上出門上班時,我被同事騎乘機車載,因巷子狹小,遭到對向汽車擦撞導致褲子破掉,腳挫傷,當下因雙方趕時間而沒報案,只有互相留下聯絡方式,後續對方開車的人非常沒有誠意要和解的意思,所以我們也去派出所備案並申請車禍丈量,且重回事故現場做筆錄,在這中間警方一直誤導我同事,說是我們的錯,要求我們跟對方和解,重點車禍鑑定要大概一個月才知道對錯吧,再來就是我的同事被員警的話影響,認為是自己錯,所以我的同事簽下和解,但我並沒有簽名和解.

問題一:處理員警對此案件我們認為有處理瑕疵及誤導,可否對他提出申訴或告訴?

問題二:我是否可以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肇事者,請他限期出面與我處理後續,否則將對他提出傷害(有驗傷單)及財損告訴?

一、不建議針對警察。

二、你有受傷,六個月內的確是可以提告過失傷害

三、你的同事如果在做筆錄的時候都認錯,那就要看鑑定結果對方有沒有錯了。對方有過失才有過失傷害可言。

四、存證信函可以考慮。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4-09-05 14:49

昨天早上出門上班時,我被同事騎乘機車載,因巷子狹小,遭到對向汽車擦撞導致褲子破掉,腳挫傷,當下因雙方趕時間而沒報案,只有互相留下聯絡方式,後續對方開車的人非常沒有誠意要和解的意思,所以我們也去派出所備案並申請車禍丈量,且重回事故現場做筆錄,在這中間警方一直誤導我同事,說是我們的錯,要求我們跟對方和解,重點車禍鑑定要大概一個月才知道對錯吧,再來就是我的同事被員警的話影響,認為是自己錯,所以我的同事簽下和解,但我並沒有簽名和解.

問題一:處理員警對此案件我們認為有處理瑕疵及誤導,可否對他提出申訴或告訴?

問題二:我是否可以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肇事者,請他限期出面與我處理後續,否則將對他提出傷害(有驗傷單)及財損告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5 15: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為論述詳細過程,故而無從判斷是否有誤導,不過倘若對於員警辦案態度有不滿,可以向其所述單位提出申訴。

2、就您的部分,可以等到肇事責任出來之後,向有過失者提起刑事告訴並請求賠償

Grace 104-09-04 01:36

你好~

我日前被一輛左轉汽車撞倒(我騎機車,是直行車輛,手腳有瘀青及擦傷),對方下車幫忙牽起機車後隨即開車離開現場,我打電話報警說明對方肇事逃逸,並至公立醫院開了證明,後來警方有找到肇事者,在警局~對方同意支付我車輛維修費用(未註明金額)及醫療慰問金,於是我同意和解,當下簽了和解書,醫療慰問金對方已於當下支付,但後續機車修繕費用七千多元對方卻有意見,修車廠是對方指定的,我也只是要求修復他們造成的損傷部份而已,現在對方似乎不想付這筆款項,請問若對方不照合解書走,我該怎麼做??又和解書上備註欄有註明"甲乙雙方同意放棄民事刑事法律追訴權",若對方不依約賠償,我也不能就肇事逃逸這部份再向法院提起訴頌了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9-04 04:02

您好!

肇事逃逸並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使有和解仍可要求檢警繼續偵辦。 您還可於六個月內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並向檢察官說明雖曾和解,但被告不依和解條件履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法律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敘明案情細節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關於肇事逃逸罪就算有和解您一樣可以提起刑事告訴,讓對方有受刑事追訴的壓力主動履行和解條件,另外您汽車損傷的部分未依和解契約履行屬於民事賠償,您可以同時向民事法院起訴請求。 

yngwiedon49 104-09-03 20:54

各位熱心律師,

您好!一個小事麻煩指點專業意見.

 

起因是颱風天,隔約30公尺空地的鐵皮圍籬飛來我家門口直接撞上了停在正門口的汽車.剛發生後,因我也認為天災非地主願意,地主也有誠意協調賠償.便在告知里長後,由里長轉區調解委員會協調.

 

第一次協調會,我提出原廠估價,並表示希望互相在誠意解決的前提下,各自損失一部分,把事情解決.但因地主願意出的賠償金額過低而失敗.第二次協調,我也應調解委員要求,提供民間保養廠的估價(並盡量以不換零件為原則).但地主就以鐵皮是蓋在他私有地正面的水溝上,不是他的責任拒絕溝通,在調解委員說明下,他也堅持希望我們以民事訴訟來解決.

 

以下問題,希望各位提供專業知識,以便在小額訴訟簡易法庭能夠有法律上合理的論述.非常感謝!!

 

鐵皮完全圍住地主私有地的正面,但卻刻意蓋在水溝蓋上.此圍籬已出現約一年,而地主經常來空地種菜,地主依然堅持非他所蓋.很明顯此圍籬出現的目的就是替他的土地作出隔離,請問法律上我有什麼說法來證明他有善盡保管責任呢? 一塊鐵皮完全包覆在土地正面,隔開道路與空地.很明顯地主是刻意把圍籬蓋在公有的水溝蓋上.請問在法律上這塊鐵皮就不屬於他的責任了嗎? 地主在一開始有向里長表示圍籬是他在使用,願意協調賠償.里長也表示需要的話願意作證.請問里長跟他談論時的說法,可以是有效證據嗎?

你好:

依照民法第191條規定,工作物所有人之侵權行為責任採推定過失責任工作物設置或保管有無欠缺是工作物所有人要舉證證明沒有欠缺,才能推翻推定過失責任。 要證明工作物(鐵皮)是對方所有就可以主張民法第191條規定。 可以傳喚里長出庭作證。
Raymond 104-09-03 16:25

您好~因為汽車保險快到期了委託汽車業務(已離職)待辦保險,已確定好要辦理的保險項目和金額了,金額也給業務本人,但後來保險下來發現保單內容有出入所以保費低於當初給業務的金額,所以業務說會再退我差額,但一直躲避不見面,此時寄存證信函有用嗎?要如何撰寫?重點我也不知業務家裡地址存證信函不就寄不到?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3 16: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涉嫌詐欺罪或是業務侵占罪。

2、應該發存證信函給公司,並且要求提出相關的申請書等確認當初申請的金額,及判斷是否另外涉及偽造文書

3、倘若確實涉及不法,可以依法提起刑事告訴,並且請求賠償

 

您好:

建議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上班處所,並可先和對方主管洽談,最後則可提詐欺業務侵佔之告訴。

ally 104-09-02 17:46

各位大家好,

有發生車子事故問題需請大家幫忙給予專業指導和如何處理較為適當,

事源:8/30晚間因車子要右轉至加油站加油,於是由外車道方向燈慢慢右轉欲進入加油站加油,

此時,內車道有輛機車卻撞上我的汽車(車門刮裂),撞到後摩托車騎士倒了,身上僅輕微擦傷

當場摩托車倒了有撞到旁邊的加油站水龍頭。現對方要求我付全部的修車費用醫藥費,並揚言說警察說路權直行車的,所以全部的錯都是我。我真的覺得這樣公平嗎?直行車的人騎車難道不需要看前方有無車就直接撞過來?撞壞我的車門要我自己吸收?摩托車壞了又要我賠?一開口就要我付3萬?這樣的路權道理是正確的嗎?以後大家都不敢開車左右轉?只能直行開車嗎?想請各位幫幫忙,這樣的狀況我真的是要付全責嗎?這樣的交通規則對嗎?請幫助我這個要養兩個小孩的媽媽,該如何處理? 

sinyi 104-09-02 15:06

發生日期:2015/09/02 上午10:30左右

地點: 雙線道紅路燈下(未過路口)

甲方(我方):汽車-外側車道左轉

乙方(他方):汽車-內側車道直行車

補充:各自皆只有強制

事由:於雙線道紅綠燈路口甲方外側車道左轉遭乙方內側車道直行車後方追撞,當燈號為綠燈(無轉彎燈號),警察到場後畫完現場圖,在警局過程中甲乙雙方皆無提到賠償和解之相關問題(無賠償證明也無和解證明),也無提及肇事責任歸屬之相關問題,並於簽完筆錄後各自離開警局,當日約中午,乙方要求甲方全額負擔維修費用賠償,甲方認為可請乙方先提出車廠估價單再行討論,乙方提出估價單之內容甲方尚未認同,在甲乙雙方尚未達成賠償共識之下乙方自行請車廠進行維修事宜。

問題一:在此車禍情況下甲方是否需認賠乙方開出之所以條件?

問題二:乙方堅持維修廠已進行維修而此費用要甲方負擔,但甲方尚未承諾任何賠償事宜,是乙方於未達共識時自行先進行維修,甲方應如何處理?

問題三:此狀況若雙方各自提出車廠估價單,那如何判定依哪方為準?若各自皆不妥協需如何處理?

你好:

先將初判表、現場無申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及比例,再來判斷何人需要負責,負責的程度。 先自行維修可以保留維修支出的單據做為將來請求損害賠償的依據。 若有不合理的地方可以爭執,或請對方提供較具公信力的估價單(例如原廠估價單),以免有灌水的情形。 另外還要考量零件折舊的問題。
sinyi 104-09-02 15:21
目前乙方在雙方尚未達成賠償共識情況下自行請車廠進行維修之行為,甲方需負責嗎?甲方(我方)應如何處理?

 

sinyi 104-09-02 15:2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目前乙方在雙方尚未達成賠償共識情況下自行請車廠進行維修之行為,甲方需負責嗎?甲方(我方)應如何處理?

 

現在修要先暫時負擔費用,等待釐清責任歸屬以後再向對方請求賠償

sinyi 104-09-02 16:1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所以在雙方未達成任何協議的狀況下,乙方自行先維修的費用甲方也要承認賠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2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小洲 104-09-02 10:47

律師妳好,我是一家汽車改裝公司的員工,我在今年的時候跟我們公司一位總監洽談過兩張自家公司產品椅子要安裝到我的車上,納當時總監的意思是說叫我先安裝後,有賣到產品了再來談付款的方式,後來談好是要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但是在8/31號的時候我們公司總監被惡意的請辭,那到昨天我被我們公司一位總經理叫去辦公室,他直接問我說在我車上的兩個椅子有沒有付錢了,我是說還沒因為總監說是要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總經理就說那你給我簽下一張本票,簽完我們直接到警察局去,她說要告我侵占公司產品,他還強調我跟前任總監一直在惡搞公司,掏空公司公款來做其他事情,但是我跟前任總監沒有做任何對不起公司的事情

我當下很無言我想要回到座位上去拿手機,她堅持不讓我去拿手機也不讓我跟我們公司另一位總經理說話(因為我是歸屬於另一位總經理底下的人),堅持我跟她簽一下一張14萬多的本票,還說這張本票簽完他會去叫地下融資的人來找我要,每天還會加收利息,我被迫無於無奈才簽下了本票,他也還是不放行我去拿我私人的手機,堅持要我跟他到警察局去,一直脅迫我說我跟總監搞公司,叫我一直要講實話,不然他要函送我

我想請問一下律師,我這樣有構成侵占嗎?他這樣有構成恐嚇妨礙人身自由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2 11: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還沒有達到恐嚇妨礙自由

2、有關於購買公司產品的部份,是否有簽立契約或是訂單等?費用是否曾經有繳過?

3、對方倘若已經對您提起侵占告訴,則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至少應該尋求正式諮詢避免因為不熟稔法律規定而講出對自己不利益的話。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9-02 14:27

1.公司逼你簽本票,其實你無須同意簽本票,但加裝公司產品,依你所述是總監說賣出去再付錢,總監有此權限嗎?還有其意思是何意?為何你跟總經理說是分期付款?如果分期付款,有何購買憑證?如果是因買賣而取得,較無侵占問題,而是民事債務糾紛

2.公司似要你做為汙點證人咬出總監,但詳情如何,你咬出總監就沒事嗎?尚有疑問

3.建議對方提告委任律師處理,又目前對方雖尚未提告,但已在蒐證階段,宜謹言慎行,或與律師詳談較佳(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Ting 104-09-01 09:40

在七月多的時候 我爸爸因為酒駕跟人家發生車禍 

我爸爸是機車 對方是汽車  我爸爸有受傷  之後 送醫院時對方都沒有來關心

連行車紀錄器都沒有就堅持說他是百分百對的  後來他有打電話來跟我談  說要我們賠 如果賠不起的話 就拿出  驗傷單 跟 醫院收據  等等的  說要跟他們保險公司請 

可是他們說請的保險金額  是要賠他們車子的  一毛錢我們都拿不到  我爸爸的機車 也報廢了  他們卻覺得只有他們有損失  

我覺得這樣很不公平 雖然我知道我爸爸他酒駕不對  可是我爸爸有受傷 也有撞到頭  對方都沒有傷  他卻連關心都沒有 

請問我可以告他們慎麼 

 

要看雙方肇事過失比例,先申請警察的初步分析表,也可訴訟中送鑑定,不過既然是酒駕過失比例應該是比較高

您好:

建議您提起民事訴訟車損及父親受傷部分均可請求,法院會依過失比例定雙方之賠償責任,而酒駕即使會提高自身之過失比例,但應不至於因此使對方完全無責。

您好,如對於過失有爭議可申請鑑定車禍肇事鑑定結果比例,如果對方也有過失可以比例扣減賠償金額,不一定酒駕者就要負全責,並可聲請調解,若因賠償問題談不攏,再進入訴訟

 

蔡逃貴 104-08-30 14:36
請問我上個月發生汽車汽車擦撞車禍!!我行駛在自己的車道上.後來車禍鑑定出來是對方要賠償我的修理費用!對方保險公司對我方修理費用沒有意見但是當事者父親不肯叫女兒簽和解書認為為什麼他要負全責!!說他會找時間要去警局補作筆錄但是出車禍時已經雙方筆錄作好也簽完名字請問我該怎麼做!!自己保險公司叫我等?是要等對方動作嗎?還是保險公司不處理呢?請問那對方補作筆錄需要過去警局查看嗎

一、不論是你對對方的請求權或是你對保險公司的請求權時效都是二年,二年後他們都可以拒絕給付。

二、所以說等的話是沒關係但是不要等超過二年。

三、如果只是車損請考慮調解處理即可。

四、如果人有受傷刑事告訴期間只有六個月要特別注意。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2-28717475, 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您好:

1.  依您所述,沒有人在車禍中受傷,僅是單純民事案件,且車禍責任在於對方,因此若對方不願意和解,您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由調解委員會釐清肇事責任,若依然無法調解時,您即可進入民事訴訟程序。

2.  您可向對方表示,若對方認為肇事責任不明確,可由對方向該地區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報告中會指出各雙方駕駛人對於事故有無過失過失比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蔡逃貴 104-08-30 18:45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不論是你對對方的請求權或是你對保險公司的請求權時效都是二年,二年後他們都可以拒絕給付。

請問那對方到警察局補筆錄的話我需要過去看嗎?還是不需要

Mona 104-08-27 11:14

 騎機車,有先確認前方路口汽車右轉燈未亮,所以繼續直行;結果前方汽車十字路口已過人行道後才決定右轉(有發現前方汽車開始偏右,所以有做剎車,但還是來不及),汽車的車體是在右側後方損傷。但對方相撞當下並未馬上停車,所以機車倒地後被硬轉了約45~90度,該汽車於轉彎後約兩幢平房建築物才停車。下車時他表示有打方向燈,還說我騎太快才會這樣(時速40-45)…想請教下這樣錯是在誰身上?p.s.路口監視器無法照到車禍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27 11:37

監視器拍不到的話,就要看有無當時經過現場的人有行車記錄器可提供,另外該路口是否有號誌?若無號誌,哪邊是幹道、支道等?等。

建議先向警方申請初判表。

1.請參考初判表釐清肇事責任

2.由於許多資料證據不齊, 無法給確認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資料供判斷

Mona 104-11-06 13:50

初判結果為

對方:轉彎疏忽

我:未注意前方車況

對方說要我賠他烤漆的5千多塊,然後我的部分由他保險公司出醫藥費(4千多,還好像不是實支實付),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UU 104-08-26 21:30

 

請問小弟我家人日前騎機車在十字路口 綠燈直行 被紅燈汽車

單腳行動不便 於醫院復健半個月 以及在家休息一陣子都沒工作

當下對方很客氣說是他的問題 全額都會負責

車禍現場監視器有拍到確定是對方紅燈

現在對方似乎不認障 硬要說我家人 也有3%肇事責任

保險公司 只願意賠償6萬元 全部加再一起

對方還說 等保險公司賠6萬元後 要在從裡面扣除 修對方車的錢

對方車說100多萬....要修不知道要修多少

問題是我家人正常騎車綠燈 被撞 為什麼還要賠

只賠6萬 是不是 太低了 還要付對方修車錢

請問小弟該怎麼辦

你好:

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記得在6個月內提出。 可以將初判表、現場圖申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若你完全無過失,無須賠償對方車損。 對方若不願意跟你和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部分可以參考這一篇: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870455

1.由於您非當事人, 建議由當事人提出詢問

2.您的狀況建議是先參考初判表, 由於您有受傷可把握6個月內的車禍黃金期去做過失傷害刑事告訴

3.您可以求償的有醫藥費,  財物損失, 工作損失與精神慰撫金, 建議要收好醫療收據及醫生診斷證明

4.至於賠對方修車部份, 則是依肇事責任去做分擔, 另外由於車損有折舊問題, 可請對方提出正式單據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7 18: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小美 104-08-25 09:37

您好:

借錢給小學同學,錢要不回來,7月底左右我跟他說不還錢,我們法院上見,8月寄存証信函到他租的廠房,結果他已經搬走了。

借他錢沒有寫借據,後來有叫他寫他拒絕,借出去的錢,有用匯款的,也有拿現金給債務人,匯款是匯到他小孩的帳戶(因為他以前跑路過,信用破產),我只有他的姓名、身份証號碼、出生年月日、汽車車號(車子不確定是他本人的)

我想問說,我要告他,萬一他沒錢,名下也沒財產的話,等於是沒有錢可以還我的話,那他會有什麼刑責嗎???


配魚 104-08-24 23:18

這個月月初我發生了車禍

我是在弄要轉巷的汽車,對方則是巷要直行的機車,我在弄左轉出向口時,對方車速很快撞上來,當時我們時速只有5(筆錄闡述),對方則是50~60(筆錄闡述),對方撞到我的汽車後則被自己機車壓到,鄰居好心將機車服起,造成機車位移。

當時我立刻叫了救護車,人也跟著救護車到醫院關心,照了X光後,醫生說骨頭都沒問題只有皮肉傷~

另,因為當初不懂,也是開二手舊車,沒有保第三責任險,只保了強制險,所以保想公司是無法協助出面的! (我已經加保了)

我想請問的是:

1)不知這樣肇事責任歸屬為??我們為100%??  但是現在又有新的法規為,若弄出巷的車已過轉彎軸心,就不在此範圍內!!
2)對方獅子大開口說因為受傷無法工作,他月薪6~7萬、機車要修車要1萬4、因為無法工作還有房租部分也要我負責5千、手錶指針壞也要我修理,我覺得好不合理喔


請問我該如何跟對方談呢??不知能有什麼籌碼談??

然後我其實很衰,因為保險桿被他撞到整個掉下來,無法修,只能換新的=.=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若雙方和解金額差距過大,建議您可等車禍鑑定報告結果確定責任歸屬後,再與對方商談,畢竟對方所稱受損害金額在訴訟上都是需要有相關證據佐證的,不是對方要求多少就多少。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配魚 104-09-07 22:57

 

分享目前的處理狀態~

因為合解談不攏~我們開6000元和解金~對方不同意~

但其實我一直很不想妥協的是  當時我們正要轉彎  .因為有看到機車  所以我們車子是呈停止狀態  對方機車車速很快~衝撞過來~

可是路口都沒監視器無法證明這一切~

而.....修機車要1W3  1W4.....我們也一直覺得不合理~就右方車殼刮傷而已~~但是他全車車殼都要換

我們已經到別間車行詢價了~但他堅持要在他原本的車行修理.

我們也到他去的那間車行詢問所有修繕的估價~車行老闆回~若我們要結清所有費用他就給我們估價單= =+


目前對方控告我們傷害~ 我們也至警局做了筆錄.....應該就等法院通知了吧!!!

但現在因為路口沒有監視器~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呈現無解狀態

一枚病人 104-08-24 08:45

如果汽車被罰 

駕別狀態起迄日 汽車 易處逕註 93年3月2日 - 94年3月1日

但在監理站卻查不到任何交通違規事項.. 是可以重考駕照就好嗎?

我的機車駕照也很久沒更換(開車之後) 會不會因為易處逕註而有問題?

目前是長期重大疾病的病人...沒工作.. 

錡錡 104-08-24 02:29

我先生是送貨員,在前公司發生車禍至今2年多,今日突然收到對方提告法院傳票,才知前公司沒有理會,打給前雇主,卻要求付1萬5的初險理賠,另外還有隔年保費提高司機要負責,請問該如何做?對方汽車修理18萬

張衞航 (張律師) 104-08-25 09:40
您好! 請先閱卷了解責任歸屬與是否超過二年才提告,若是請記得主張時效抗辯。另保險公司若已部分理賠,可主張代位權之人為保險公司,除非另有約定,原則上與您前公司無涉,前先了解其請求依據再為應對。

您好,先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是否已罹於兩年時效,如果自知悉侵權行為起超過兩年則我方可主張時效抗辯,至於理賠部分,原則執行公司職務所生之侵權行為,雇主須負連帶賠償責任,而公司得否請求我方賠償保費提高之損失則需視雙方之勞動契約如何約定,屬於另外的法律關係。

王小姐 104-08-24 00:03

我於103年4月騎車汽車擦撞,本人有受傷,但是後來的交通事故判決卻說是我100%的肇事責任,後來有要申請再鑑定時,警察說監視器也沒拍到我再申請鑑定結果也是一樣的不要浪費時間跟力氣。

由於我本人的保險理賠醫療的費用,我就想說算了...加上對方也不聞不問...

可是現在卻收到對方保險公司要求賠償車子烤漆一萬二千多,並於104年8月26日要開庭,對於這樣的判決我很不服氣,請問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4 08: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肇事責任是我方100%的話,我方確實必須對於對方的車損進行賠償

2、因此倘若您不願意與對方和解,就必須向法院聲請鑑定

 

HUNG 104-08-23 01:41

我方機車 雙載 直行 與 對方汽車 右轉發生擦撞
我方機車駕駛 被驗出0.09酒精,但無違法,沒送公共危險

交通初步研判表
對方. 轉彎未注意後方車輛
我方. 驗出0.09酒精,目前無發現任何肇事責任

我方雙親 雙載皆受傷 ,卻又不喜歡跑醫院,只有車禍當天去一次
醫院診斷書開出,擦挫傷,建議休養3週

 經過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說,機車受損.醫療會全賠
關於 精神撫恤及工作損失 無法跟我方達成 共識

因為我方 雙親是跑工地的,拿不出任何工作收入證明和勞保證明相關的
我們也是等有電話進來,才有去工地 工作...

現在2人又受傷的,我方雙親只是跑工地,靠體力吃飯的
一天也有四千左右收入,是兩個人在賺...


對方只願意支付四萬 作為我方雙親工作補償 , 因為我方沒有提出工作證明
還有說 我們只有去一次醫院,表示不嚴重阿
精神撫卹也沒有說要給... 
對方還說 你們去法院 這些沒證明的 都不會 判給你,告也沒用

而對方駕駛一直推說,全程給保險員處理,他連一次都沒有關心過我方
還拿酒駕壓我們,說去提告也沒有這些工作賠償....

請問我們跑工地的是要怎麼拿出 收入證明
現在車禍都沒有在工作...
工作賠償要怎麼提出相關有力的證據 或是能夠提高補貼金額 

HUNG 104-08-23 01:11

我方機車 雙載 直行 與 對方汽車 右轉發生擦撞
我方機車駕駛 被驗出0.09酒精,但無違法,沒送公共危險

交通初步研判表
對方. 轉彎未注意後方車輛
我方. 驗出0.09酒精,目前無發現任何肇事責任

我方雙親 雙載皆受傷 ,卻又不喜歡跑醫院,只有車禍當天去一次
醫院診斷書開出,擦挫傷,建議休養3週

 經過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說,機車受損.醫療會全賠
關於 精神撫恤及工作損失 無法跟我方達成 共識

因為我方 雙親是跑工地的,拿不出任何工作收入證明和勞保證明相關的
我們也是等有電話進來,才有去工地 工作...

現在2人又受傷的,我方雙親只是跑工地,靠體力吃飯的
一天也有四千左右收入,是兩個人在賺...


對方只願意支付四萬 作為我方雙親工作補償 , 因為我方沒有提出工作證明
還有說 我們只有去一次醫院,表示不嚴重阿


精神撫卹也沒有說要給...
對方還說 你們去法院 這些沒證明的 都不會 判給你,告也沒用

而對方駕駛一直推說,全程給保險員處理,他連一次都沒有關心過我方
還拿酒駕壓我們,說去提告也沒有這些工作賠償....

請問我們跑工地的是要怎麼拿出 收入證明
現在車禍都沒有在工作...
工作賠償要怎麼提出相關有力的證據 或是能夠提高補貼金額 

 

假設,我方想要提出車禍告訴,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我方無責,測有酒精
提出告訴 也可以向對方拿到該有的 全部醫療費.機車維修費嗎?
那在法院拿不出收入證明呢? 會有相關的工作損失賠償嗎? 及精神賠償((對方不理不才))

你好:

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記得要在6個月內提出。 醫療費、修車費都可以請求,但是要準備好相關單據 工作損失可以傳喚工地主管作證或提出薪資條、匯款紀錄、簽收紀錄,要讓法官相信父母有工作收入,法官會去判斷工作所得在多少範圍內合理。 可以請求精神上慰撫金,會以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其他各種情形,以核定相當之數額。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要在2年內提出。

 您好,

一、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可否請廠商或是派工作給你們的人,提供一些相關證明呢?甚至自己電腦打一打,對方願意簽名的證明都好。但切記要確實。

二、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一般人休養三周大約2~10萬。那你們跑多次一點醫院,或是去中醫調養。

三、保險公司如此溝通,實在是看你們不黯法律,態度不是很好。

四、建議您在談的時候直接說您會提告刑事過失傷害(6個月內),以刑逼民,強迫肇事者也負擔一些,或是請肇事者要求保險公司提高金額。

五、酒精濃度不高,且無犯罪,應該不會影響肇事責任太多。

六、若真的與賠償金額差太多,還是建議先找律師當面諮詢看看,無法負擔委任案件的費用,仍可以委請律師陪同調解,或代寫訴狀,例如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訴狀,以維權益。

 



 

 

HUNG 104-08-23 15:29

各位律師們好,因為我自家是開小公司的,生意是靠電話打進來的,並無設立公司登記營業
關於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我們只有三聯簽單那種跟對方請款證明
對方說這個不能證明,無法賠償,要我們出示更明確的證明,如勞保..收入證明.. 薪資條、匯款紀錄... 這些我們都沒有,工地的工作很不穩定

我們請求精神賠償 對方不願意 ,他們說 全部只願意用4萬工作補貼 打發我們

關於提告傷害,跑法院要費用嗎?  都拿不到什麼賠償,跑法院會不會倒貼金額


林俊賢 林律師你好:

關於委請律師陪同調解,需要龐大費用嗎?  第一次遇到這些事,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他們老人家有去調解過一次,不滿意收場,另約時間下次調解
是否有 台中市有相關律師服務之類的嗎? 謝謝律師

HUNG 104-08-23 20:14
回覆 林律師-禹盛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可否請廠商或是派工作給你們的人 ... (恕刪)

關於提告傷害,跑法院要費用嗎?  都拿不到什麼賠償,跑法院會不會倒貼金額


律師你好,關於委請律師陪同調解,需要龐大費用嗎?  第一次遇到這些事,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他們老人家有去調解過一次,不滿意收場,另約時間下次調解
是否有 台中市有相關律師服務之類的嗎? 謝謝律

小田 104-08-22 17:09

我是個在6月初新進大約一個月的工廠員工,6月中旬再詢問我的意見之下轉了部門,也重原先的月薪制改成計時制,說是那部門一開始都會需要有3個月的試用期。轉到品撿部門
這裡有個小問題

7月3號在上班途中,因為閃車而不小心自摔受傷

對方為了鑽我跟一輛汽車中間的小縫,嚇到我

但當時對方沒碰到我,而且我是騎腳踏車有小硬撐了一下卻因為下坡關係還是不慎的摔傷,所以對方機車也就開走了找不到人

當天就到醫院掛急診,診斷出來是左手手腕骨折

沒有外傷也沒整個斷裂,就是骨頭裂開,醫生當下做法也只是做個模具讓我固定好傷勢後就請我返家休養,沒有住院。

在摔車的當下騎時是有馬上打電話通知部門的主管告知這訊息,當天也請了假

在7月6號有返回公司一趟

也找過部門主管,他時他也沒說會指派給我簡單一隻手就能的工作給我,而是她看了我的傷勢也說先好好在家休息,有問說大約何時可回來上班,當初醫生是跟我估3個月療養,但我保守估計,跟主管說大約兩個月就會復職。

找過人事部門,也詢問了事後該如何請假,人事小姐的回應是說我因為是紀時人員所以沒有關係,也沒請副理來跟我做溝通。

7月14日有返回公司一趟拿健保單(公司部分是託給同事轉交給我)

六月份薪資部分也有去取得,但因掌管薪水的人事小姐沒來就沒取得到,我也跟她說這個沒關係那我請我同事幫我先代取,再找一天跟拿他,她回覆我說好。

7月19日當天有去趟公司,不過只是去找休息時段跟同事拿了我6月份的薪資

 

直到8月中旬,我這邊全是由我同事告知我的,全部。

說公司有點危機,訂單沒有他預期的多,而人徵的太多

還說老闆對我沒有任何映像,怕說我回去了老闆看到多一個人會生氣

叫我同事跟說我不用回去上班了,而且還要把我的勞保取消掉。

且好像是想說以我沒有請假為由。

但我在7月6號就有去詢問請假問題了,對方的回應是:

「因為我是計時員工,所以沒關係。」

這有點讓我不知道怎麼辦,當初我同事請假也是口頭告知,並未有紙本請假的動作,所以這方面有點讓我不懂。

另外老實說,我連老闆好像都沒有看過,我不曉得他要怎麼對我要有映像?

也並不清楚當初我這樣問,公司那方式給我請工傷假還是留職停薪

昨天有去勞保局詢問我的勞保還在不在,答案是還在的。

公司部分說我的醫生證明還是可以到公司申請團保補助

所以請假的部分是否要先詢問清楚請假問題才能協助補償嗎?

休養了快2個月了,才想說8月中旬後感覺左手可以稍微使力9月就可以回去工作了,這段時間因為左手關係我完全沒有工作
但也得知這種消息,而且最奇怪的事!

公司方面都沒有主動來電跟我說明,全都是透過我同事轉達

這部分該如何處理呢?

你好:

請向雇主確認你傷病假請完後可否回去上班,同事私下講並不準確。 若雇主要解雇必須依照職災勞工保護法第23條規定:「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一、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二、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三、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若雇主不符合上開規定你可以向勞工局申訴,進行勞資爭議調解調解無效果再訴訟主張權利。
小田 104-08-23 12:44

這樣來說,只要不是公司方親口告知任何消息都不算數是吧?

另外在不能供作的這段期間不曉得能不能取得公司的補助

現在是確定公司團保部分可以申請,但薪資部分就不曉得了

當初詢問請假問題,被沒關係因為我是計時的這句含糊帶過

被弄得我現在倒是底請什麼假或者根本沒請假都不確定,都怪我當初太相信人事小姐說的話。

另外只有口頭上的告知,到時如果對方不認帳說他沒有說過那這樣是不是算證據不足?

104-08-22 07:19

我方為被告簡稱「甲」貨車駕駛 與 告訴人 簡稱「乙」機車駕駛

告訴人,機車駕駛女兒 簡稱 「丙」

於某時晚上9點  發生 於台中市 豐原區 豐勢路 車禍

當時天氣良好 視線正常 車流量少 。

當時「甲」方停車機車用道約為3分之二處 ,切雙向燈

人不在車上路面寬大約兩個同方向汽車道與一個機車專用道

靜止狀態 。

遭「乙」方 超速煞車,由後方追撞 致使「乙」方受傷

由「甲」方報警叫救護車。

隔天,「乙」方因鎖骨肋骨骨折傷害 住進加護病房

同時 「甲」方也有到加護病房外 探望家屬與慰問 並與「丙」留下聯絡方式。

一個月後 「乙」方轉進普通病房 「甲」方也有拿禮物慰問與關心

「乙」方傷勢與復原狀況。

在事故發生三個月內 「甲」方 與「乙」方女兒 「丙」

都有聯絡 關心「乙」方復原狀況。大約一個月後即出院

初步分析研判表 肇事責任比為,「甲」”違規停車“「乙」”未注意車前狀況“

 大約四個月後 「丙」在新竹一間保險經紀人公司上班 與

「甲」台中人,跟「甲」的保險公司新X產物聯繫

需要「甲」與保險公司人員 到「丙」方新竹上班地點晤談。

當天晤談內容理賠金額部分 當時「丙」談的價碼為30萬元

內容為醫療與復健 和有收據與無收據 的部分,

跟沒有 工作證明 的 工資賠償金額 還有 過高的機車修復費用

新X產物說無法賠償,因無工作證明與無收據的部分和肇事責任

大約只能賠償 10 萬元 醫療與復健機車修護費用

第一次晤談 金額談不好 就解散了

大約與事情發生快五個月了 承辦員警通知「甲」需做筆錄

因 「乙」提告過失傷害

隨後 「甲」就去鄉鎮調解委員會 申請調解

隔半個月調解

「乙」恢復良好 可正常工作

「甲」積極的與保險公司爭取,14萬元

當日 「甲」與,「乙」「丙」 進行調解

還是價錢談不攏不歡解散

過了兩個月 檢察庭開完

檢察官 即 提起公訴

起訴書內容 大約為

我是外務送貨員 預備隔天業務上的貨物 自公司開車返家

但當時已下班快3小時了,檢察官不聽「甲」陳述,

本件肇事,時,地之天候路況皆良好,責肇事當時被告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其竟疏未注意及此,可證被告停車失當行為,顯有過失,在依初判表研判,本件告訴人騎車疏未注意車前狀況雖同為本件肇事因素,與有過失、然仍不能因告訴人之過失,而解免被告之罪責。又告訴人因此次事故受有如犯罪事實所載傷害知結果,與被告過失停車肇事行為間,自具有相當的因果關係。綜上,本件罪證明確被告過失傷害嫌,已堪認定。

想請問 如果開庭 法官是否會減輕其刑呢!?

你好:

可以聲請法院將初判表、現場圖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刑法第284條第2項業務過失傷害告訴乃論之罪,可以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建議繼續跟被害人談看看,和解調解成立後,請對方撤回告訴或簽署刑事撤回告訴狀。 若不和解,則盡量爭取得易科罰金之刑,但是對方依法可以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賠償損害,此時你除了付給國家一筆錢外,還是要賠償對方。
paul 104-08-21 17:02

日前去高雄旅遊時,被對方未依號誌行駛撞擊到本車之左前方,左前輪胎輪框毀損,雙方均無人受傷,初步肇事責任是對方全責,目前對方態度事都丟給保險公司解決,想請問
1.我住在台中所以拖車回台中之拖車費用9800,拖車時我車被照的etag240,到警局做筆錄計程車費85,事發日本車4人回家車資1000(實際上還有火車費將近1000,但車票被收走又沒存證),總共一萬多,但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陪1000(說是離事發地最近的原廠拖車費)這樣合理嗎?
2.輪框我有改過,那個款式目前在市場上無法只單購買一顆,所以我只能購買整套四顆,保險公司也只願賠一顆,那我可以去要求四顆的錢(28000)或一顆原廠的(約2萬)輪框價格嗎?
3.跌價損失部分,我方保險理賠說這種情況起碼可以有五六萬損失,對方理賠說因為車子並沒有實際賣出,所以法院有判例過不賠,想請問實務上會判賠的機率大嗎?
4.中華民國汽車鑑價協會的鑑定費用3000可以要對方付嗎?

如果以上三點都談不攏的話,到時會建議我直接跟對方當事人要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保險公司險然不願負責全部,故針對未理賠的部分,您仍然可以向對方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21 23:53

您好:

建議先聲請調解,若仍無法和解,則車費損失及價值減損可向對方請求賠償鑑定費用則通常是聲請人要支付。

lawfan110 104-08-20 15:17

律師們好:

車子停在家門口巷子被撞,

對方保險公司以巷口十公尺內不可停車為由

只願賠償七成修車費用,車子目前還在修理廠(事發至今已經一個月了),

肇事者擺明就是不處理,凡事都推給保險公司,

請問我要怎麼樣處理才能確保我的權益。

我的問題:

1.因為需要用車,如果自行先往修車廠付了三成的修車費把車取回,

(但需蓋空白合約書給保險公司車廠才會放車),

這樣往後我還可拿這先行支付費用的發票向肇事者求償嗎?

2.如果直接打民事損害賠償官司,除了修車費之外,

還可以求償什麼?

例如:無車可用期間的損失要怎麼提,依據什麼?要如何報價?

還有,現在如果要賣掉車子,中古車商勢必以事故車

不是原廠板金烤漆為由折價,這種車價損失可以與車商的

汽車買賣估價單作為求償依據嗎?

懇請大律師解惑~~

你好:

請先把保險公司藥你簽的空白合約看清楚,你面是否有拋棄民事請求權的約定,若有切勿簽屬該合約。 損害賠償部分,無車可用可以請求交通費用,但要有單據能夠證明你有支出。交易價值的貶損依照最高法院民國77年5月17日77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意旨,只要能證明的出來包含修車費用、交易價值的貶損都可以請求,通常會在訴訟聲請鑑定貶損之金額。 若你不願意與對方、保險公司和解訴訟中對方一定會以你停車位置主張你與有過失,要求減輕或免除損害賠償責任,你應判斷其中之利弊取捨,是否要將初判表、現場圖申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要提出損害賠償訴訟,可以尋求律師協助。
趴趴走 104-08-18 08:44

您好:想詢問關於汽車車門酒駕的人撞壞的問題,目前酒駕的人不願全額賠償,我應該怎麼做?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先考慮以估價單為證,聲請法院核發支付命令,之後如對方異議,則法院會開庭審理。

如損害金額在十萬元以下,亦可直接提起小額訴訟,請求對方給付修理費用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haslam 104-08-18 08:04
請問我前天因?喝完酒後移動機車,發動機車機車移至距離約兩輛汽車機車格內 警方過來詢問有無喝酒時機車是熄火狀態,我便回答有 警方不斷請我做酒測,並說我酒駕,並且也不斷要我承認是否酒駕,我也承認 酒測後是0.41被判公共危險, 我的疑問是,警方當時只有一人,而且好像只有從我酒測開始錄影,他當時的方式很強勢,並不斷的要我承認酒駕,這樣算是有點誘導要我承認嗎,筆錄上也跟我說的不符合,只有打上在什麼地址酒駕被捕,我能夠上訴申請錄影證據之類的嗎? 假如影片中並沒有我騎車的過程,這樣能夠改變判決嗎? 另外我有低收入戶證明是否對罰金有什麼改變,謝謝,麻煩了
張衞航 (張律師) 104-08-18 08:56

您好!

若您真的沒有酒駕,製作警詢筆錄時就不該違背您的意願與事實陳述。

聲請勘驗現場錄影或傳訊在場證人以證明您所述為真。

低收入戶證明方面,若不幸您遭判刑確定得易科罰金時,可用以證明您經濟困難,聲請分期繳納罰金。

以上法律意見,請參考,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haslam 104-08-18 03:42
請問我前天因?喝完酒後移動機車,發動機車機車移至距離約兩輛汽車機車格內 警方過來詢問有無喝酒時機車是熄火狀態,我便回答有 警方不斷請我做酒測,並說我酒駕,並且也不斷要我承認是否酒駕,我也承認 酒測後是0.41被判公共危險 我的疑問是,警方當時只有一人,而且好像只有從我酒測開始錄影,他當時的方式很強勢,並不斷的要我承認酒駕,這樣算是有點誘導要我承認嗎,筆錄上也跟我說的不符合,只有打上在什麼地址酒駕被捕 假如影片中並沒有我騎車的過程,這樣能夠改變判決嗎? 麻煩了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8 08:09

您已承認有酒駕行為,加上臨檢員警的影片且若有必要警察本身也是證人,要翻供且讓法院採酌恐有困難。

00 104-08-16 14:57

您好,我騎車發車後小爆衝撞到停在停車汽車後照鏡又衝過一個紅綠燈,我在前方路口待轉回去停下車,對方車主已準備開走,我招手她也沒理會我,就走了。

請問,接下來我應該注意什麼問題?例如肇逃或民事責任?

你好:

若雙方都沒有傷亡,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單純只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若對方要求賠償需判斷你是否構成侵權行為之要件及是否可以主張與有過失及折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6 20:22

您好,肇事逃逸之前提在於有致人死亡或受傷,因此若無人受傷而僅有財產上之損害,僅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之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僅有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8-13 22:26

請問:

這次颱風很大, 我的汽車停在我家前面(透天厝,無紅線),

晚上時強風吹落隔壁鄰居4樓頂的採光罩(或雨遮,無防颱措施),

砸中我家屋頂造成我家瓦片飛落砸中我的汽車(採光罩無砸到汽車)

天窗破裂全車鈑金凹陷, 對方同意我牽回原廠維修 , 估價單出來後又說有折舊率的問題, 不願意全額理賠汽車維修費用, 我汽車車齡4年

請問板上各位律師及有經驗的前輩, 我主張對方全額理賠不行嗎?如果真的有折舊率的問題, 請問那是否有固定公式?鈑金跟烤漆有折舊的問題嗎?

補充:我家跟他家門口都有監視器, 也有當晚的影片

謝謝大家的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3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願意降低您的損失,建議應接受,即使提起訴訟,對方亦不建的需要理賠,即使理賠,也有折舊之問題,且花費之訴訟成本,恐比維修費用更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4 07:23

最近有很多類似情形,但問題都一樣,就是對方的採光罩設置、維護上是否有疏失而定。

另,您說對方採光罩打到瓦片,瓦片又掉下來打到汽車,其中的因果關係如何也是重點。

又,汽車修繕零件部分需計年限折舊,工資則不用。

阿咪 104-08-12 21:36

您好:

我於98與名女子同居,於99年生下一名女兒。沒有結婚但我有報孩子撫養。期間四年多所有生活開銷全我支付,於去年10月協議分手。有私下簽名一張協議書,內容有每月支付2萬孩子撫養費,孩子跟母親同住。且貸款30萬給女方店做生意,汽車機車也過給女方好讓她有能力撫養小孩。她說我每月還貸款要6千從2萬的費用裡扣掉,所以每月匯款1萬3千元給她,期間有延遲,但都遲幾天就匯款了。今年七月有告知女方換工作職務薪水變少了沒辦法付那麼多,但女方不同意。而七月及八月仍每月有先匯款1萬元給她。但女方威脅我要用之前簽的協議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且要寄存證信函給我。但我真的沒辦法支付那麼多。想請問那份協議書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嗎?如果法院要判撫養費會如何計算?我該等她提告還是有什方法可以積極處理?

麻煩律師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仍需先持該協議書向法院提告取得確定判決後才能強制執行,所以您在訴訟中可以抗辯情事變更請求減少扶養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3 06:19

雙方私下訂立的協議書並無法作為執行名義,對方仍須提告請求。盡可能積極協商,若協商不成就待對方起訴後再行應對。

蘇迪勒受災戶 104-08-12 15:31
購買了大廈7樓,前屋主有蓋頂樓鐵皮屋,卻因為颱風將屋頂吹翻 ,有一部份壓壞隔壁棟的頂樓加蓋鐵皮屋, 另一部份掉落在馬路壓壞機車、部汽車,也有一部份撞到另一棟的鋁窗和玻璃、遮雨棚…..

 

因買屋時合約上有標的物現況說明書 裡面在 ”頂樓加蓋使用權同意書” 這一項 勾否。

簽約時代書有說明這項勾否,是因為頂樓為所有住戶共有

 

但此次因颱風吹落頂樓違建加蓋鐵皮屋頂,造成車輛及鄰居家遮雨棚損害,有些住戶意見為7樓住戶為使用者,應該要多分擔一些賠償金額,甚至說賠償要以我們為主,管委會只能協助部忙補貼。

但加蓋鐵皮者為前屋主,我們也沒有買頂樓,且頂樓都是住戶們搬沙發上去泡茶、乘涼、種花、燒金紙、烤肉、開趴……,年輕住戶都知道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也有很多人都很明理,知道要按法規程序,但尚有老一輩的住戶說:我們既然購買了7樓就要概括承受!! 要我們概括承受也要有約定使用權阿,但我們並沒有約定!!

 

請問各位律師賠償責任管委會、全體住戶,還是如老一輩說的真要概括承受?

另我們在相關條例中找到的都是管委會或全體住戶要共同負責賠償,但面求償的住戶獅子 大開口…除了找里長和調解外,還有什麼方法呢?  

你好:

你與前屋主的買賣契約是否有包括頂樓違建?你是否有取得頂樓事實上處分權?若無,頂樓所有權人仍係房屋起造人,你無須負責。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頂樓屬於共用部分,修繕、管理、保管管委會負責處理,費用由公基金支出,若因修繕、管理、保管疏失造成他人之損害,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亦應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按照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你當然無須多負擔賠償之金額,老住戶之要求並不合理。 賠償部分,你可以要求對方提出估價單、維修單據為依據,而非任由對方漫天喊價。建議你先向各地調解委委員聲請調解調解不成立再再視情況辦理。
小劉 104-08-11 17:16

今早上班要停汽車

由於是機械式車位

不先右轉上去會檔到交通路段

於是我先右轉上去等待

前方有一台車 所以只好在斜坡上停著以防檔到交通

前方車主挺好車下車看到我就狂罵

"你他媽雞掰!停那麼近幹嘛?"

我回他

"我又沒撞到你 且不先開上來會檔到交通路段"

然後他又瘋狂口氣的一直在問我停那麼近幹嘛

然後停車管理員就要我快點去上班不要理他

 

請問這樣我可以針對他第一句話對他提告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聲請傳喚該管理員為證人,提起公然侮辱之告訴,若不知對方真實姓名,可先以車牌號碼所有人為被告,之後再請檢察官查明即可。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小劉 104-11-05 10:33

如當時證人回應停車管理公司要她回應"我不在場,我不知道"所以不留姓名跟電話

證據有顯是管理員亦在場

這要怎麼辦?

小劉 104-08-11 17:08

今早上班要停汽車

由於是機械式車位

不先右轉上去會檔到交通路段

於是我先右轉上去等待

前方有一台車 所以只好在斜坡上停著以防檔到交通

前方車主挺好車下車看到我就狂罵

"你他媽雞掰!停那麼近幹嘛?"

我回他

"我又沒撞到你 且不先開上來會檔到交通路段"

然後他又瘋狂口氣的一直在問我停那麼近幹嘛

然後停車管理員就要我快點去上班不要理他

 

請問這樣我可以針對他第一句話對他提告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1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您好,對方第一句話回應部分讓人格名譽受貶損侮辱,您可主張公然侮辱罪,請收集相關證據,可以提起刑事告訴,起訴後並可以附帶民事訴訟,並主張精神上相關損害賠償

cool 104-08-10 20:45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酒駕緩起訴執行結束後,5年內再犯酒駕,是有累犯的記錄嗎?

監理站會變累犯嗎?紅單開了90000元,不是都沒前科了嗎?

還有如第ㄧ次是開車酒駕駕照吊扣後也領回來了(緩起訴也執行結束),5年內騎車被開酒駕累犯嗎,是要被吊銷還是吊扣駕照?是吊銷吊扣機車還是汽車呢?

你好: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規定:「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第一項規定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緩起訴處分期間期滿只是發生刑事訴訟法第260條之效果,你並未執行有期徒刑,不是刑法第47條規定之累犯,你的行為只單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之規定,立法者認為要加重處罰而已,若你另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檢察官會另行偵辦。
阿偉 104-08-10 03:58

各位律師您好.內文有點長請多包涵.謝謝

事因:

我們家屋頂因為會漏水所以加蓋了一曾鐵皮屋頂(還不到三年)

前日蘇迪勒颱風過境8日約03~04時將鐵皮屋頂吹翻一半,當日9點左右風雨漸歇,我們出去整理環境時發現有些鐵皮及鋼架被吹到對街社區馬路上,當時路邊停了一整排汽車,萬幸我們並沒有發現有鐵皮或鋼袈砸在任何車上,最多只是在車旁地上,但是當我們在清理時卻有車主及住戶要求我們負責他們車子及住家的損害賠償,我們去看他們所謂的損害:

一些車主車上板金有一些散亂的細刮痕,

一位車主的右前門有刮痕且右後照鏡折斷掛著,

有兩位車主宣稱他們的檔風玻璃被打破且車內進水.但是當時這兩位車主的車並不在現場它們說已經先把車移到公寓的地下停車場避雨了....

還有一為先生認為他家頂樓的遮雨棚被打凹一角也是我們家鐵皮砸的...(這位先生的住家是4樓半我家是3樓半而且對街社區地基比我門們這一條巷子高2公尺,兩家直線距離約30公尺2點鐘方向)

我們問為何要由我們賠償,他們說因為地上有很多你們家飛過來的鐵皮和鋼架阿...

我們提出幾點?明

第一:現場沒有任何我們家的鐵皮或鋼架在車體上或房子上,甚至連靠在旁邊的都沒有.請各位釐清真正造成車輛及屋頂雨棚損壞的物品以確定責任歸屬.

第二:地上並非只有我們一家之物,還有許他家的鐵蓋,角鐵,鐵皮,鐵架,磚瓦,瓶瓶蓋蓋等物...如何證明是由我家之物所肇,只因我家之物較多且所有人明確而其他之物難查所屬,就將所有損失歸咎於我家,恕難接受.

第三:颱風天各位將車露天停靠在沒有停車格的路邊,如有所損失不是該自行承擔嗎.

第四:這是風災,非人力因素所造.咎責與我家不合理.

但是這幾位先生小姐好像認為我們家飛這一大片過去不是兇手還是誰.就咬著不放了,而且還到處宣傳說誰家有東西被砸壞的可以去找我們賠...

而更過份的是這幾位先生小姐在8日下午居然與他們的里長大人(我們不同里)一起要到我們家頂樓看屋頂的損壞狀況,當時家中剛好只剩我母親一人(我與父親出去找鐵工要修屋頂),老母無力阻攔由里長帶隊且強勢要求一定要上去的一群人,只能無奈的陪他們上去,當我接到消息趕回家時這一群人已在頂樓觀看且拿著手機四處拍照,好像在犯罪現場搜查證據似的,我母親則一臉無奈的站在一旁,那位里長大人在看完殘留的一半鐵皮屋頂後還大言不慚的自我推斷說:應該有多少支鋼架和鐵皮被吹過去.四周其他住戶的鐵皮看起來也沒有被吹走,應該只有你們一家了,也不用釐清責任了有這種泡棉的鐵皮就是你們家掉的了...(一付找到兇手的模樣),最後還下結論:你們應該自己協商賠償,我只是做個中間人從旁協調.不能干涉太多,要是我是當事人就直接全賠了...(這就是要我們家賠摟?)然後一群人擁護著里長大人離開,到此我以經不想再跟這群人廢話了.法律程序見.

在此我必須說明我家用的鐵皮是內層有附隔熱棉的,用的是不鏽鋼材質的C型鋼架,而且我們從未否任現場的這些材質的東西是我們家的,只是現場還有其它材質的這類物品不知從那飛來,所以才要求先釐清責任.

就上述情形在這請教律師先生幾個問題:

1.這幾位先生的賠償要求合理嗎,有法律依據嗎,我們須要負責嗎.

2.我們也無法確定沒有損傷到任何物品.若真有人舉證是由我們被颱風吹飛的屋頂所造成的損害,那我家真的該賠償嗎(颱風天,而且他們自己車亂停),如真要賠也該有責任分配吧.該負多少比例.

3.這位里長大人的行為可有不法?我們有何管道可以檢舉或申訴.還是有其它方法反應...

4.關於這種風災造成的損害賠償糾紛各位律師能給點建議嗎?(立場.注意事項.應對...之類的)

請各位律師指導,感激不盡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要求賠償前提是必須證明所受損害是由於您住家鐵皮屋頂所致,這部分在訴訟上是由對方負責,不是由您負責證明,至於因鐵皮屋是遭颱風吹毀,若您可證明鐵皮屋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即便對方損害是由鐵皮屋頂造成,您亦無須負責。

如真要賠償因對方將車輛違停本身應有過失,您亦可主張過失相抵原則減輕賠償額。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evatsai 104-08-09 19:23
請問我方為直行機車綠燈穿越十字路口時撞到對向不依特殊號誌燈左轉汽車汽車肇事後繼續行駛100公尺由路人攔下報警,肇事者為88歲聽力障礙外省老人,我方車損人輕傷,有診斷證明書,監視錄影帶也已調到,因初步私下與對方開價對方不願和解,故預計申請調節委員會調節,請問肇事者當下由管區員警做筆錄,此員警陳述對方已被攔下,而且講話口音無法理解當下他兒子敢來幫他陳述他重聽而且不知道發生車禍,故員警可能未將對方當成肇事逃逸,但是交通事故初步事故圖中有寫對方疑似肇事逃逸,那我還可以告他肇事逃逸導致傷害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9 21: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確實涉及肇事逃逸,至於重聽與否應與能否發現車禍事故無涉。

2、倘若員警沒有將對方以肇事逃逸移送,可以依法提出告發。

一、不要針對警察,這是處理車禍的重要原則,在後續訴訟中還有可能需要警方當證人,你先告發警察了,你覺得警察會想幫你嗎?

二、如果你是輕傷的話,告過失傷害即可,沒有一定要去告肇事逃逸,有人會認為告大條一點對方比較會怕所以對方一定會賠多,實際上告大條一點有時候是一個結仇,有時候本來可以調解的,結仇後告了老半天什麼也沒拿到,沒有比較好。

三、如果是輕傷表示車禍並不是大車禍,加上對方重聽的話有可能其他的感官也退化了,他沒有注意到車禍的可能性相當的大。

四、如果你認為對方應該賠償你的損失而怕對方脫產,請認真考慮假扣押

五、刑事程序並不會直接產生民事效果,更不會直接中斷民事時效,所以請特別注意民事時效只有二年,千萬不要因為刑事程序在進行就不弄民事

六、如果你的傷勢很輕的話,也沒有一定要做民事假扣押,因為做假扣押還是有成本的問題。另,民事上,請認真考慮調解,在小車禍訴訟沒有比較好。

七、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六個月,如果要提告的話要注意時間。

八、當然如果你不會在乎一個八十八歲重聽老人家恨你,甚至因為這件事含恨而終變成阿飄飄來飄去,甚至沒有留下財產供你強制執行,那我的意見你就聽聽就好了。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104-08-09 16:33

請問~因昨天颱風關係,我將車停放他人側門,結果鐵捲門損壞造成我汽車嚴重毀損,請問我是否可向屋主請求賠償?(有報警,停放處無畫紅,黃線~)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9 16:56

要但對方鐵捲門本身設置是不是就有問題,否則若是風力過大非人力所能預防,則無從求償

104-08-09 16:59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要但對方鐵捲門本身設置是不是就有問題,否則若是風力過大非人力所能預防,則無從求償

請問若屋主裝置捲門的地方只有旁邊用鐵皮圍籬+鐵捲門(屬違建),那是否就可請求賠償,謝謝!

一、有勝訴可能。

二、因為民法191的關係舉證無過失責任在對方, 所以你略占優勢。

三、可以的話儘量談調解和解,因為訴訟沒有一定會贏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104-08-09 19:43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有勝訴可能。

二、因為民法191的關係舉證無過失責任在對方, 所以你略占 ... (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目前非常希望屋主能出面協談,只是對方遲遲不出面,我也很困擾!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8-11 06:3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先向< ... (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我也希望能先調解,但屋主出面了!態度強硬不願調解或協商,她只對我說她沒錯 ,要告就去告吧!無奈中~

阮小豪 104-08-08 13:23

請問 我車子停在社區停車格 因颱風把社區內的回收衣櫃吹飛打我的汽車造成毀損
這是社區管理會要負責 還是我要認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回收櫃的設置不符合法規規定,且也未有固定的話,則管委會可能需負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須視「回收衣櫃」是否係管委會所設置並負責管理、維護;如是,再看管委會有無設置過失,或未善盡定期管理、維護之過失。如上開要件皆具備,自可請求管委會賠償。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8 21:01

看設置有無問題,若已盡設置的注意義務,則很難說管委會疏失

宗哲 104-08-07 16:14

昨天上班途中在路上撞到一名婦人

當時未注意是否紅燈

對方是追著垃圾車跑出來

由於距離太近

剎車來不急撞上婦人

機車滑倒後也撞到旁邊的汽車

警察事後到醫院做筆錄

汽車主人也有做

婦人好像肋骨跟手骨骨折

我則是擦傷

現在想請教各位律師

假設我方是紅燈撞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

行人沒注意路況直接跑出來

這樣保險公司第三人責任險會理賠全部嗎?

還是會看肇事責任比例下去賠償

旁邊被滑倒機車撞到的汽車也會賠償嗎?

我是學生並沒有辦法付龐大金額

如果事後對方要求很多該怎麼辦..

問題很多不好意思

麻煩各位律師幫忙

謝謝大家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7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