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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牛 103-11-26 08:19

我想請問

發生車禍 對方獅子大開口的要求賠償金8萬元

並說8萬元你不陪我就告你過失傷害

這樣以法律手段來脅迫我支付他所要求的和解金,我不付錢就得被告,讓我身心感到畏懼是否構成恐嚇取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之情形,本件尚難成立恐嚇取財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6 21:49

手段與目的間俱無不法,故尚不成立恐嚇取財罪,供參。

丰仔 103-11-26 03:23

律師您好,感謝百忙中抽空解答

以下麻煩指點方向,

1.因汽車後方依規約不能停放機車,而我已履次停放,直至上二星期的中午我回家要下地室因沒有帶可開門的感應器,所以請警衛開門

但後來是總幹事出來,並跟我說我的機車是違規的不能讓我下去,且他說他有權不讓我下去,最後,他說如果晚上回來我不違規的話就讓我下去,我當時因趕上班所以跟他說好。

2.隔二天我去警察局告他妨礙自由的強制罪及恐嚇罪,結果十天了,警察也沒找他去做筆錄

3.事後管委會有天開臨時會,當天中午才跟我說請我到場(當天剛好有事),隔幾天後,居然把這案例貼在(社區所有棟)公告欄,並寫著總幹事的描述,說我有所誤會,另寫著我申請了相關資料為何不給的臨時會。

一、請問1.2.我可以告他這二罪嗎?

二、另3.可否拿著公告資料,告妨礙自由的毀謗罪,或有其建議的嗎?

三、另管委會的處事太爭議了,我是住戶,事發後從沒有找過我談論了解情況都只是聽總幹事講,且一直都是以總幹事為溝通橋梁,且管委會還要陪總幹事去做筆錄,他是利害關係人,總覺得那怪怪的,什麼事都要透過他,有什麼方式可換總幹事或者暫停職務的嗎?

謝謝耐心看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6 0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就您所述的內容,沒有所謂的恐嚇事實,請詳述。 2、 強制罪的部份,規約或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否有必須借用感應器的規定?否則因為忘了帶而無法借用,恐不會構成。 3、 管委會公佈處理狀況,除非有不實且影響您名譽的行為,否則不會構成誹謗罪,請提供張貼公告以作審閱。 4、 管委會對外就是由主委及總幹事處理事務。倘若認為不妥,可以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開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啊牛 103-11-25 21:55

我想請問

我是開汽車在十字路口綠燈後

因為我要在下一個十字路口右轉

我就開始向右偏行要進入最外側車道

我確認後方無車後就開始轉向

此時已進入最外側車道的路線但車還在十字路口上

我車頭稍微向右偏因該在下一個路口我要右轉,這時有一台機車從後方而來撞上我車頭

雖然車損都不嚴重就只是機車倒車而已

但對方左手小拇指骨折

對方並無住院包紮後即離開醫院

我開車載傷者返家路途中我開始錄音

對方有講到她有看到我要右轉但看到我感覺再猶豫

她想說因該過的去所以就過了,但他已經過了到我的右邊

我卻撞到她

 

初步研判表出來上面寫:向右轉向或偏行未與同向行進之他車保持適當間隔。

我想請問我已確認後方無來車才開始轉向,盡然無來車我怎與他車保持間隔?

後照鏡總會有死角我要如何注意車前狀況又注意車後狀況?
 

還有對方有看到我向右偏行了為何還硬要過來撞我?不是因該要注意車前狀況嗎?這樣對方完全沒過失嗎?

 

車禍發生當下我有嘗試與對方私下和解

我當時想要賠償對方車損

然後對方受傷的部分向我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但對方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麻煩,保險公司又要有的沒的單據才理賠

對方旁邊帶的另外一名男子就開口說受傷骨折自少要3~4個月的修復期間

要向我求償受傷無法工作的最低工資7~8萬

但對方無工作

我說我無力負擔這個高的賠償金額

對方旁的男子說不賠錢就提告過失傷害

我說我真的沒那能力一次拿出這麼多錢

對方旁的那男子就說7~8萬這最基本的你都拿不出來還要談什麼

我直接告你過失傷害就好

我就問他說所以我現在不給你7~8萬和解你就要告我嗎?

對方就說對阿!不然勒?

我想請問對方提出7~8萬不賠錢和解就要告我

是否有構成恐嚇取財?

雖然提告是他的權益但這樣獅子大開口的要錢讓我害怕被告而不得不依他要求的金額與他和解,是否有觸法的疑慮?

全程我都有錄音 


沈恆 (沈律師) 103-11-26 03:48
您好!
對方要求賠償金額,您可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對方說要提出刑事告訴也是合法的權利,構不上恐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啊牛 103-11-26 08:07

對方獅子大開口的以法律手段來脅迫我支付他所要求的和解金讓我身心感到畏懼,這無構成恐嚇取財嗎?

Nick 103-11-25 18:18
事實經過: 跟女性友人發生關係導致對方懷孕,對方脅迫我必須簽下本票,才願意墮胎,不然就要將此事告知我的家人。 由於擔心家人安危,當下只好在警察局硬著頭皮簽本票跟和解書,因為不按照他的意思做,他就會把小孩生下來。 問題: 1、想請教一下此舉是否有構成脅迫簽署本票以致於債權不成立? 2、是否構成恐嚇或是恐嚇取財?

可以被脅迫為依據,主張撤銷發票之意思表示,但要注意時間上的期限,另外刑事部分是構成恐嚇取財或強制罪(視證據而定),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

 

因民事撤銷權行使期限不長,如以附帶民事方式起訴,實務上常會因偵查尚未終結,期限就已超過,故不適合以附帶民事方式提出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5 20:52

您好,對方所為不構成恐嚇危安,因並非有惡害通知。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5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有證據證明對方有強暴脅迫您簽下本票之行為,如證人或錄音錄影,若無證據證明,似難以主張本票無效之;再者關於恐嚇危安部分,您亦必須提出證據證明對方有對您為加害通知,僅表示通知您家人,不一定代表會傷害您或家人,亦有難以構成恐嚇危安之虞,除非有其他更明顯之錄音錄影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yanzi 103-11-24 11:37
律師您好, 先前收到男性友人的太太用他的line表示『如果這麼喜歡,那就讓給妳』之類的話,隔天收到友人表示他無法控制事情發展,故未來不再聯絡,原先我已回覆同意不聯絡,但請他告知事情發生原因。 隔天友人告知?我約吃飯的line的留言,而被友人太太認?通姦(實際無),當天我們以line講了很久,後來友人的太太於當天要他轉告我(以Line轉告)如下: 『我給x小姐兩個選擇: 1.打電話跟我解釋你們從沒上床,解釋到我信為止。再捐1萬元給孤兒院,我要看到收據。 2.跟我還有你媽吃飯,當面聊聊。 不選擇,就等著上法院。 順便連你也告一告 真走到這條路,我不會孤軍奮戰。一定讓大家都知道,包含她的公司同事。』 (內容?友人直接轉po告知,非轉述,對話有指名給我,並有日期、時間、及對方的名字。但我沒有他們兩人的對話紀錄) 當時說好隔天雙方確認回覆,但於隔日聯繫時卻已聯絡不上,後續一週內,我發了幾封email說明原因,亦提供相關証明,以及請他們回覆告知後續方式,並有提到我感覺被受恐嚇,如有必要會備案,但仍無任何回覆。 當時因擔心對方未收到,也有請共同朋友A君轉達,對方向A君表示『訊息、信件都有收到,但他不會回應。他不知道他太太會如何處理此事。』 原先因顧及友人,所以一直放著等回應,但到現在已經一個多月了,還是無任何回應,實在不知道他們到底要如何處理、是不是會來亂鬧。事情沒解決,這讓我每天都心情很不好、很困擾,因此想請問是否可依此訊息去報案?及恐嚇會成立嗎?這樣算是提告嗎?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4 13: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應該有恐嚇危害名譽的問題,然必須依據實際上對方所的內容而定(原文)。

2、    倘若您實際上沒有擁有該訊息,則將來恐無佐證,建議應該先取得,報警前並建議進行正式諮詢或是委由律師協助,以避免誣誥問題。

 

yanzi 103-11-24 14:0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就您所 ... (恕刪)

曹律師您好,

因為是由第三人轉告,我有保存我與轉告人的對話,該內容為轉告人直接轉貼上述內容給我,且上方有對方名字及日期與時間,另我與轉告人的對話中有提及此對話之相關問答。請問這樣是否足夠呢?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4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予理會友人太太之言論,而靜靜地等待加以蒐集證據,待證據齊全,再對其提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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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4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予理會友人太太之言論,而靜靜地等待加以蒐集證據,待證據齊全,再對其提出告訴 

HSU 103-11-22 12:03

不好意思

前幾日因有與人發生擦撞

雙方都是摩托車

事故地點當下事沒有任何號誌,但左側約20公尺處及右側約160公尺處有紅綠燈,且號誌切換是同步的

當時我看左右方皆為紅燈無車經過,故欲從中央雙黃線的部分穿越至對面左轉等紅燈

因那時路邊有停一台轎車,所以在我剛準備過白線的瞬間馬上看到對方從左側騎出

雖有緊急剎車但還是撞到對方摩托車側面,摩托車有倒地

當下因對方說他要趕著上班,所以我們只互相留了聯絡方式並無報警

不過事後有報案,警察只做了筆錄,並無開立報案聯單

現在對方要求賠償修車費全額,雖然金額不大,但我一直在懷疑當時是對方闖紅燈我才會撞上他

只是對方一直強調他是直行車,且甚至他母親說他當時是綠燈剛起步

不過我可以很確定的是我要過去時是紅燈,號誌是在我們雙方將摩托車牽起來時才轉換為綠燈

我想要了解說,因為目前完全找不到證據證明對方是否有闖紅燈

若對方真的是闖紅燈,那肇事比例事會如何分配呢?

還有,因對賠償的認知雙方意見不合,所以我們提議直接申請調解委員會

但對方母親一聽到要去調解委員會馬上說那他會要求精神賠償,及無法工作等損失等(對方當下事故發生後即馬上去上班)

這樣有辦法對他提告恐嚇之類的嗎?(這部份我知道是比較誇張,但還是想了解一下)

內容有點冗長,但還是希望可以得到答案,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22 12:21
您好!
跨越雙黃線應負較大責任,若對方受傷,可請求精神賠償並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但若仍正常工作,就無法請求工作損失;另,對方主張權利的說法,不會構成恐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HSU 103-11-22 13:11

不好意思,想再詢問一下,因對方車子壞掉的地方基本上本身就老舊,賠償的部分會有折舊率的問題嗎?

鄭先生 103-11-22 01:21

律師您好:
這是我最近發生的過程
我在工作上跟一位女同事很好,她結婚了,但婚姻是不幸福,我跟那位女同事無話不說.什麼話都可以說,11月18日晚上他跟她太太吵架,傳臉書簡訊說成全我們,叫我小心點,她先生就跟他太太說很久前就一直在錄音,在家偷錄音錄我跟她太太的對話,這樣是不是犯法?
他跟她太太吵架得那天晚上,她先生也錄音一直問她太太有沒有跟我發生性關係,吵了2小時他太太有哭,但是她先生一直強迫問他太太有沒有跟我發生性關係他太太沒有說我,但是她先生一直提我的名字
隔天她先生來工作場所,說要找我,打電話給我我跟他見面時,他一直問我說,有沒有跟我太太發生性關係我說沒有,但是他就說,說有我就死心了,成全你們,也不會告你們,我還是說沒有,他就說我太太都說有了,你怎麼會說沒有,像個男人好不好,他還跟我說,他要把她跟太太吵架內容,撥放在網路(臉書),一直叫我承認
最後他繼續強迫我說有,我就打電話給他的太太,問他太太說,妳昨晚有說跟我發生性關係嗎?他太太是說沒有,我就拿手機給她先生跟他說,我拿手機給他,她先生就恐嚇他太太說,昨天說有,現在說沒有,說出來勇語面對我會給你最後自尊
我就問他太太說,有跟他說跟我發生性關係,她太太被威脅精神壓力說有,她先生就一直問我說,有沒有跟他太太發生性關係,是不是男人,她先生又跟我說,一言既出、駟馬難追,我也不會去告你,我就一直跟他太太確認說,確定是說我,   我就說有
怕他先生在我們工作場所鬧,怕他公怖吵架錄音上傳臉書,怕他回家對他太太有危害

沒有發生性關係的證據一直強迫我說有
這段跟他先生對話的過程,我有錄音她先生也知道
隔天我就問了他太太說昨晚發生了什麼事情,原來他是被他精神強迫說有,不然不知道他先生會做出什麼事情來
其實他沒有證據說我有跟他太太做愛麻煩律師,我該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3-11-22 02:02
您好!
如果兩人都堅持說是被強迫才承認的,那樣的錄音證據還不足以構成通姦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隱居 (勇公) 103-11-22 08:26

同曹律師所述,如果想要更積極的證明,以擺脫糾纏,

可再以line詢問ncc101ds

邵勇維律師敬上

對方寄既然還沒提告,所以就先不用擔心,刑事通姦必須要有性行為證明,如有證人說謊,可以透過交互詰問來證明,所以在詳細了解所有證據後,可找出矛盾之處來論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2 15: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可爭執根本沒有發生性器官接合之行為。

Siao Min 103-11-20 20:54
你好,之前有有問過有關恐嚇罪的相關事宜 情況為,行駛間機車向內側車道移動,後方自小客車按喇叭,機車騎士回頭查看,但並無辱罵,也無挑釁動作,剛好紅燈於是機車停至機車停車格,於是後方自小客車的駕駛人,下車理論,並手持電擊棒,表示機車騎士有辱罵他,機車騎士秉持己見,告知並無辱罵,但自小客的駕駛人,情緒激動且舉起電擊棒作勢攻擊,還說再講信不信我電你!隨後辱罵機車騎士幹你娘後,返回車上! 綠燈後機車騎士行徑至路邊,報警處理! ps.機車騎士無行車紀錄器,當下無錄音錄影,是否無法告自小客駕駛人公然侮辱? 但路口監視器有明顯拍到,自小客駕駛人舉起電擊棒作勢攻擊,目前機車騎士已以這點對自小客駕駛人提告恐嚇! 今天有開偵察庭了,裏面詢問的人,問我是否要針對他罵我髒話,而對他提出公然侮辱的告訴,我表示因無錄音,將無法提出證據,他表示,我所載的乘客有聽到就是證人! 想問,那位乘客是我的朋友,那他這樣所?的供詞會成立嗎,他成為我的證人會有爭議嗎? 然後監視器有錄到對方作勢攻擊,且我朋友有伸手阻擋,但我有看到對方在偵察庭上的供詞?,我朋友沒有阻擋,且不願承認他有用髒話罵我,那我有辦法針對這點再告他作偽證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0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您朋友作為證人作證,但若您欲對其提出偽證告訴,亦須具有相關證據資料,若無證據,亦有可能構成誣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只要您的朋友有在場見聞,就可以作為證人

至於對方因為是被告身分,其否認犯罪並不會有偽證罪之問題

如果有委任律師協助辦案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玄玄 103-11-20 04:06

之前我在網路社群OP文罵告訴人,他告我妨礙名譽罪,但原OP文是因為他當初做了另外一件性騷擾事件,我們對他做出了提告,但在前幾天收到不起訴處分,造成我OP的事實無法證實,這樣他告我妨礙名譽罪成立嗎??

他在另外說我OP文之後,有人打電話給他說要砸他車、打他之類的話,讓他把工作辭掉,但電話並非我打的,這樣恐嚇罪成立嗎??

但他在性騷擾那件事我們報案後隔幾天,率領一大群人(10位左右)到我上班的地方找我,讓我覺得他要打我,我可以反告他恐嚇嗎??還是可以反告其他的??

他說有人打電話給他,但他並沒有賦予任何的人事物證,但他到我店裡找我,我有人證幫我做證他率領一群人進我店裡就說要找我,要我的電話,這樣對我是否比較有利??

1.性騷擾是行政罰鍰,並無刑責,如有根據,只是搞錯法律程序,沒有妨害名譽,當然還是要看過不起訴書了解不起訴理由後才能確定

2.教唆恐嚇是有刑責,不一定要親自做,構不構成要看具體事證,並從現有事證找有利點答辯

3.對方找人去找你,跟你是否犯前面罪行,並無直接關聯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依您所述,您應是被告誹謗罪,然如您能證明您所述之性騷擾一事為真實,則您不構成誹謗罪,而是否能證明該是為真實,並不以不起訴處分書為斷,您可搜集其他證據證明之。

恐嚇罪部分,對方說有人打電話給他說要砸他車、打他之類的話,雖電話並非您所打的,但亦需視您與該打電話之人間是否有教唆或共同行為而判斷您是否有犯教唆恐嚇罪,或共同恐嚇罪。

對方率領一大群人(10位左右)到我上班的地方找您,讓您覺得他要打您,此事要視當時之情況對方有否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您而判斷,並非人多就一定構成恐嚇罪。


Chen yin 103-11-19 19:16

請問律師:

事發經過:鄰居(女性)在公然情況下(大街上,在場人員共6人)以手勢指著保母,並吼罵(台語發音,音量非常大聲):【無糙(音:ㄘㄠˋ)無小(音:ㄒ一ㄠˊ),你(保母)這樣要怎麼帶孩子!】,但保母並未理會!

而這位罵人女士,又對前來接送孩子的家長大吼:【無糙無小,你(家長)的孩子敢讓她(保母)帶喔!】。

保母與孩子家長並未和這位鄰居女士互罵,隨即離開現場。

這樣的情況可否成立"公然侮辱罪"或者"毀謗罪"並勝訴?(計畫提告)

但可否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呢?(會考慮到恐嚇罪是因為本身從事居家保母工作。對方站在大門口辱罵,且此罵人之女士其父為鄰長,卻曾經縱容女兒女婿開著改裝車在夜間街上高聲叫罵。因此會心生恐懼擔心害怕。)

是否一定要提出證據證明,如現場人證、物證(假如提告後可否請警方調閱監視器?)

倘若上罪成立,最晚可有多少追訴期限?

問題舉例:若成立"公然侮辱罪"

根據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被害人之告訴期間應自知悉犯人起於六個月內為之。其追訴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為五年】

以上法律明文是指五年內提出告訴都可以受理?或是必須在六個月內期限中提告?

事發時間: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傍晚17:45分。

感謝回答之律師撥冗協助問題之處理。

 

Finer 103-11-14 22:52

最近朋友因與妨害性自主案未與對方和解一審被判一年十個月,想上訴尋求緩刑的可能性,因此想詢問各位律師是否能提供相關意見或願意幫忙打官司。

在此簡單描述一下案件:

朋友去年10月時於聊天軟體認識未滿16歲女孩子並與對方發生關係,今年1月時收到傳票被對方父親提告,與檢察官偵訊時有告知檢察官不知道對方未滿16歲,檢察官並要求我朋友不得靠近對方及對方家屬。

7月底時收到起訴書,朋友尋找的第一位律師並未要求我朋友去蒐集不知對方未滿16歲的證據,只告訴朋友說他會去與對方家屬談和解,並催法官快速將此案件結案。

律師告知我朋友他打電話過去只要提及是我方律師對方就掛電話,親自去拜訪對方也是避不見面,9月開準備庭對方家屬未出現,而律師也未要求地方法院開和解庭,10月底開審理庭時對方父親卻出庭,告訴法官說我朋友恐嚇他,若我朋友不承認有恐嚇、他就不接受道歉,但我朋友並未見過對方父親,我方律師也並未幫忙辯護。,關於恐嚇這點、我們自己臆測,應該是對方一次告了5個人,可能是把我朋友跟其他人搞混!

11月11日收到判決書,判決書上說因對方未與我朋友和解,所以並無緩刑。

朋友說他並不期望將有罪變成無罪,只求有個緩刑的機會,因此希望各位律師們能提供尋求和解的方式或者是其他的建議,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4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應於收到判決書十日內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提出上訴理由狀,若欲請求緩刑,可嘗試與被害人和解,提出賠償金額,取得對方之原諒,以利您爭取緩刑之。

如果真的不知道對方未滿16歲,那應朝無主觀犯意來做無罪辯護,當然要想辦法從各種間接事證來證明,例如傳訊告訴人,交互詰問,另外,只有被告上訴的話,依法不能判的比原審重,除非變更適用法條,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4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二審仍有和解以爭取緩刑的機會,建議趕快找尋律師協助處理。

另外,上二審之前提在於,要在一審判決書送達後十日內聲明上訴,並撰寫具體之上訴理由,所以要把握時間唷!

若有任何問題或疑問,可以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若能和解,並由被害人方面表示不再追究或同意給予緩刑(至少對法院給予緩刑之宣告沒有意見)者,則在被告沒有前科之情況下,在實務上應該有大機會能獲得緩刑,因此本件務必要先在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以便爭取時間進行和解之協商。

另外本件有否主張不具有與幼性交之故意(不知被害人為未滿十六歲之人),還是得進一步依卷證資料及先前被告於偵查中及原審之供述內容而定。

建議您還是委請律師為您辯護並提出上訴,並依相關閱卷資料,為您研議有利並可行之辯護方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如上面律師所述之上訴程序及答辯方向

本律師並有為當事人爭取無牢獄之災(甚至不起訴處分)之案例經驗

如您有委託律師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補充說明:

可以上訴後盡速向法院聲請移調解委員調解或當庭調解

 

Finer 103-11-14 23:29

請問各位律師,檢察官限制我朋友去跟對方及對方家屬見面,對方家屬又聽到是我方律師便掛電話,若私下和解的機率很小,是否能當庭請法官協助開和解庭?

沈恆 (沈律師) 103-11-14 23:58
您好!
對方顯然不願意和解,即使法官想勸和解還是必須得到對方同意才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隱居 (勇公) 103-11-16 07:53

若有疑問可以line諮詢 id  ncc101ds

之前當檢察官曾起訴客人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交易結果被判無罪的判決。

事後網友也有依此委任,現在偵查中。

當然法官依依據雙方認識的時間等等因素研判是否知悉未滿十六歲。

若確實不知情,則依所犯重於所知,從其所知之法理為無罪論告。

(之前暫行新刑律第十三條的規定,後來因為認為係當然之法理所以沒有訂為條文,

但是我還是看到實務上的判決常常引用)

湘兒 103-11-14 08:53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因我離異 所以小孩是跟父親 小孩現在已經國中二年級了  最近老師打電話給我 說我的小孩 那麼冷還穿短袖 短褲上學     問小孩 才發現 他的父親 常常恐嚇他   只要小孩不如他的意 就會整小孩     最近 因為考試結束 小孩成績不好 他就恐嚇他不幫他洗衣服  家裡也沒有洗衣機 小孩也沒辦法自己洗衣服 已經一個星期沒有幫他洗衣服 讓他沒衣服可以穿   所以他只好穿短袖上課   他威脅小孩功課不好 又不給他補習 還常常趕他出去 不給他住   小孩都在7-11過夜 已經兩次了 還不給他車錢坐車去上學     一直在整小孩    可是明明爸爸就很有錢  天天下班都在酗酒  還恐嚇以後遺產不會留給小孩      像他這樣擁有監護權    卻沒有照顧他 我可以怎樣爭取 撫養權嗎 需要收集哪些證據 才可以把小孩帶回我照顧他    不然小孩好可憐 常常說他想死 我好心疼 有誰可以告訴我該如何嗎 還有爸爸真的 可以不把財產留給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21: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請學校老師盡快通報社會局,並且帶小朋友去驗傷跟看心理醫生,這一些都可以作為證據,並聲請法院改定監護權,並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

2、繼承權倘若沒有符合法定事由,不得任意剝奪。

PonPon 103-11-12 12:36

我年滿20了,我父親在我大班時就過世了,我爸剛過世之後我爺爺和姑姑叔叔們騙走(去貸款)我媽所有的財產,因此我媽除了撫養我們家三個小孩還要付貸款,也從來不噓寒問暖,而且他們就住在我們家隔壁,而且左鄰右舍的親戚對我們也都不聞不問,我們是依靠著媽媽那邊的親戚長大的,一直到最近聽媽媽說爺爺從樓梯摔下摔斷腿,從姑姑和叔叔開始照顧爺爺起,就開始挖爺爺的錢,一直到現在錢花完了,姑姑就說我們要負擔扶養爺爺在養老院的所有費用,聽說之前錢拿去給姑姑拿去她的公司了(好像經營不善吧),我也知道爺爺的所有醫療費用可以節稅她的個人綜所,所有好處他都拿光了,就恐嚇我們不養爺爺就是棄養,他會寄存證信函之類的,他們都沒有養育過我們,一見面就是要討錢,請問這樣構成棄養嗎?我跟妹妹還在半工半讀念大學,我弟也是半工半讀唸高中,我媽她身體也不好,所以也就時有工作時無工作,請問我們會有棄養罪或遺棄嗎

可起訴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勝訴後可免除撫養義務,也不會有遺棄問題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尚不致於構成遺棄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12 13:54

您好!

應負扶養義務的是爺爺的子女,也就是姑姑及叔叔,在姑姑及叔叔全部死亡前,還輪不到您來扶養爺爺,因此您可以不用支付費用,也不會構成遺棄或棄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2 2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您的部分部會構成遺棄罪,可放心。 

兩個孩子媽 103-11-12 12:02

前陣子有個自稱露天賣家打給我 說我買的東西會變成得分12期償還 問我是否要做取消動作  於是要了我提款卡的客服  沒多久就有個自稱客服的人打來  要我去atm做取消動作  當時傻傻的遵照他做了提款和轉帳(6000和2000)然後說我設定錯誤導致內部系統壞掉 要我用提領的錢去買遊戲點數  才可以恢復  於是買了(在這期間他一直告訴我不能跟第三人說 會悔損銀行名聲 加上當時也嚇到了)到了八點多 又叫我一直做查尋餘額動作 剩300當時問我提款卡上的號碼 說要做系統設定 於是告訴完沒多久裡面多了50000他恐嚇我這不是我的錢 拒領我也是會被抓有罪 所以我遵照指示提領出來也是買點數 之後又一筆30000進來也一樣 是最後覺得怪怪掛了電話先生報165但當時2個提告 請問這樣我會有罪嗎  警察要我調通話記錄還有提款時間 另外點數也都影印下來了 當時真的不知道提供帳號會變成人頭洗錢 我最後一定要償還80000嗎

Alison 103-12-10 21:00

我也是一模一樣的情況,已經收到傳票,12/16會開庭

想問一下,您這件的後續如何?給我一個心理準備.....

兩個孩子媽 103-12-11 16:04

我的事情比妳晚發生  我是10/21  所以應該你會先開庭  妳也是沒請律師嗎 ??其實我自己也很怕  我34ㄌ  又有兩個小孩  你有把遊戲點數的單子都收起來吧  去調一下通聯  警察還有刑警沒告訴妳嗎??

Alison 103-12-11 18:10

因為我是發生當天就去報案,所以這些資料也都有搜集,還花了好多錢去調通聯,但是,還是會怕被認為是幫助犯,雖然我自己損失了五萬多,比其他轉到我戶頭的受害人還多......整整三個月的薪水,就因為一時白痴,就沒了......

兩個孩子媽 103-12-11 18:41

那你還有什麼證物嗎??其實妳金額沒我的多  就算妳到時賠給對方錢  應該也不會太多 我是自己損失8000  但對方是50000和30000  妳的情形好像跟我差不多  去諮詢律師  律師也叫我不請律師沒關係  事後可能要走調解委員   但那天去坐傳喚筆錄  我問刑警  對方的錢也要我賠嗎  刑警告訴我  說我本身也是受害者  所以不用賠錢給對方阿  只要說重點給檢察官  但所謂的重點是什麼  

我自己也很怕開庭結巴會緊張  結果該說沒說到    加油吧  

這是我的信箱  garfielo_0314@yahoo.com.tw

Alison 103-12-11 20:11

我有準備了1.勞保的投保記錄(可能是要看我有沒有正當工作吧)2.整個月的收話記錄 3.當時購買點數的收據(含我自己的錢買的,和我這個案子受害人的錢買的) 4.轉帳明細(不過我自己的錢轉出的正本在我發現被騙時,去報警的時候警察收走了)                                     當時被騙後,整個月工作都提不起勁,晚上只能躲在被子裡哭,誰知道後來還發現被告詐欺,真的很傷心,從發生到現在已經過了四個月,整個就是渡日如年,等到收到刑事傳票又開始擔心24年的人生是不是會就此有了汙點。

兩個孩子媽 103-12-11 23:15

其實我也好不到那裡去 我還差點想不開勒  最後還是小孩安慰我  現在我們可以做的只能在開庭時盡量證明自己也是受害者 還有祈求老天幫忙了  我有留我的信箱 我們可以彼此加油鼓勵 妳的轉帳正本 警察沒有影印給妳嗎  那妳書狀寫好了嗎?  其實我在頭一個月也是除了哭 飯也吃不下 睡覺還一直夢到 唉  至少妳開庭後應該沒多久就會結案了  因為妳金額也不多  詐欺不會拖太久 至少受害者只有兩個 如果太多更難處理  警察也是這樣告訴我  書狀妳是用答辯狀嗎

Alison 103-12-12 02:45

警察有把影本給我。前文說的答辯在什麼時候交比較好呢?下週二是第一次偵察庭,這時候交適合嗎?那天有可能會見到受害者嗎?

兩個孩子媽 103-12-12 09:23

要看對方有沒有來吧  好像對方有來就會碰到面  其時碰到面開偵查庭時  對方如果知道妳也是受害者  應該事後會比較好處理和解的是吧  至於書狀  好像時間在7天以上是用寄的就可以  你的時間比較緊迫  可以到時給檢察官  但你還是找人再問看看  妳案子拖ㄌ5個月才開庭喔  那妳是台南人嗎  ??我不就也要到2月多才能快解決  書狀你自己寫的喔  上次刑警也叫我自己寫  不用請律師幫忙  總之  祝妳我都可快快結速這件事  因為真的煩透ㄌ 

Alison 103-12-12 11:11

我是台南人,目前在桃園工作,所以為了這件事還特地跟公司請了兩天假,剛好書狀寫一寫明天帶去區公所找律師給意見,真的很怕會被起訴,或是遇到不願合解的受害者,只能希望老天保祐了。書狀的內容是以描述整個經過為主就好嗎?以前真的沒寫過這個,真的不知道怎麼寫....

兩個孩子媽 103-12-12 11:50

我自己也是台南人  原本還以為會很快就開庭  看到你拖ㄌ五個月  我應該也會很晚才輪到我  你金額很小  所以如果想快解決  頂多賠8000給對方  只是我們程序還是要跑完  可能又會罰媛  自己損失的就不用想ㄌ  除非抓到人  明天區公所又律師嗎  我朋友是叫我分4段  第一段寫自己 平常  你就寫是個上班族  生活平凡簡單  第四段寫希望這件事可以盡快落幕  恢復我原本平靜的生活  中間寫事情經過  但我也不知道這樣對不對  妳如果去諮詢完告訴我一下

ps這是我手機id:g58540002 因為我沒有時常用電腦  手機對我比較方便  如果還有任何問題我們可以一起切磋的  就在line比較方便  等會小孩放學我就不會用電腦  有問題我們再一起討論吧

Alison 103-12-13 12:57

 今天去詢問完,律師說主要就是要特別標出損失的金額,和照實說就好,但是不確定的就不要說了,對了,我有加你喔,我的id:是a5904579

志堂 103-11-11 00:44

非告訴乃論罪 檢察官可以逕自啟動偵查
聽說連看報紙發現不法的事情 就可以立案辦理
我想請問的是
如果今天我在FB上發表一個動態(事件)
當中涉及刑法非告訴乃論罪(恐嚇 強制 竊盜之類的)
我是被害人 但沒有提告的打算(暫時沒有)
只是單純分享或抒發
結果下面有朋友回應出一些不堪的言語
已經涉及對我的公然侮辱 毀謗 妨礙名譽等情形
我想對這件事提告
但是勢必要把這篇動態及回應當成證據報案
可是偏偏我又不想告動態裡提到的事件
在審理的過程中 檢察官會逕自幫我起訴嗎???
還是檢察官其實沒那麼閒?
或者真的起訴後 我可以不配合拿出證據 讓此案在無證據情況下被迫不起訴結案
等哪天我想告的時候 重新告訴 並拿出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1 18: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建議您可攜帶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之,並將欲提起告訴之犯罪事實加以特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實務上檢察官每月辦理分案的案件都有許多未結案件了

所以確實不會非常的閒

也可以依您所述不積極提供相關證據使其他案件因證據不足而受不起訴處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痛苦 103-11-10 23:25

我先生長期酗酒回家後總是情緒不穩定的亂罵,摔東西讓我每天總是膽顫心驚,結婚兩年他幾乎天天喝酒前一年兒子還沒出生我能跟在身邊還稍稍控制不過小孩生下後我不能一直跟著他控制他所以他酒喝到沒法子控制,曾經喝到兩個禮拜只回家兩天,每次喝完就找我吵架,吵要離婚,要把我跟小孩分開不讓我看小孩,我每天都害怕會跟小孩分開而忍氣吞聲,直到今年五月他喝醉回家動手打我,還說要把小孩砍成2半,我嚇到趁他下樓打電話向媽媽求救,媽媽也帶了警察過來,後來我申請了保護令也分居了,分居這段期間他一樣常常打電話恐嚇我要我出門小心,他朋友都知道我住哪裡,還有說要殺死我然後在自己自殺嚇的我根本不敢出門,10月我向法院提出離婚跟監護權訴訟,我提出的證據有他要殺我的錄音檔,驗傷單,保護令,還有一些恐嚇我喝酒後發瘋拉扯小孩的錄音以及他跟我媽媽對話跟我媽媽說他會讓我斷手斷腳的對話,根和他家親戚的對話,談的是他喝酒的近況跟以前他都打他女友,我現在雖然沒工作可是媽媽說要我安心在家帶小孩等小孩大一點再出去找工作,我媽媽自己有開店,而他雖然有在工作可是他的工作一年只有五個月有收入自己本身有負債欠多家銀行錢都無法歸還信用破產,他說要跟我爭取監護權,我想知道他爭取到的機會大嗎??小孩從由我照顧直到現在也都是我在照顧,分居這半年來他只來看小孩兩次,他說他請律師一定贏是真的嗎?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對方有家暴及酗酒之惡行

只要您能夠保留相關證據證明這些事實

而您又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

則對方要與您爭取監護權即非常不容易

不是光有請律師就一定會勝訴的

依家暴法規定,有家暴者會被推定不適合擔任監護人,另外,依你所述對方的素行,也不利他爭取監護,訴訟中再搭配其他實務上法院定監護的法定原則,例如主要照顧者原則等等,你爭取到監護的機會就很高,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將對方肢體暴力、言語暴力的部分留存證據並且提供給法院,以便證實對方確實對未成年子女之教養有不利的情況。法院訴訟過程涉及諸多法律專業,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狗狗 103-11-09 22:29

律師你好^^

我男友(21歲)收到了我男友的弟弟(17歲 )對他提出的家暴暫時保護令...

因為我認識這個男友後從沒見過他弟...是在他們有衝突後認識的...所以也不大清楚他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事,以下完全是根據男友說法......

認識他的時候....媽媽還在...但有嚴重失智症及糖尿病....精神狀況不是很好....

在我們認識的前幾天....他跟弟弟發生衝突....起因是...他要弟弟也把政府補助的錢拿出一些來分擔家計,但弟弟不願意,也不大願意照顧媽媽,不想跟媽媽住所以搬了出去....後來我男友有傳簡訊打電話給弟弟跟他要錢....弟弟好像是以這個為證據說受到哥哥恐嚇威脅而申請了保護令.......這是今年4月發生的事

在快7月底的時候,媽媽因為血糖太高的因素有點昏迷而送醫院,那時候在急診室等了將近3天的病床,據我所知...男友平常的打工也都請假全部時間都陪著照顧媽媽,而弟弟也有在打工,但總是很難聯絡上,有了病床後,男友也是每天每夜的照顧,弟弟就有空的時候去,7/20又發生衝突....弟弟說很累想回家去休息,男友要他留下多陪陪媽媽,兩人一言不合,打了起來....這次弟弟有向警察局報案,所以....男友後來有收到開庭的信,這次開庭的結果...是說因為是初犯,所以沒有任何判決.....

幾天前,男友告知我....他又去跟弟弟要錢了.....因為8/19媽媽離開了.....我不清楚他們醫藥費跟喪葬費是誰付的.....但因為他們屬於低收入戶,爸爸也在6年前生病去世了,現在媽媽離開只剩他們兩兄弟.....男友是說他是去拿該拿的錢....以後也不會再去找弟弟拿錢了.....所以又收到的開庭的通知(11/20開庭).....

以上是我所了解的情況.....

我想了解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男友.....希望不要被判刑被關.......

男友有錯......但這樣兄弟對簿公堂的情形 媽媽在天上一定不樂見

他們在醫院發生衝突時,媽媽完全看見,因為無法表達自己的感受無法阻止...

媽媽一定很在意,因為我後來見到媽媽她都不怎麼開心,我想幫助他們不要這樣惡化下去.....請問律師可以提供一些意見嗎?

他們之間需要有人去協調了解,而不是用法律來制止......

請幫幫我.....謝謝^^

既然已經核發暫時保護令,之後法院會開庭審理是否有核發通常保護令的必要,如果雙方的衝突只是偶發,或因可歸責對方而使你男友一時衝動,就非家暴,當然這部分就要詳細論述和舉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狗狗 103-11-09 23:0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既然已經核發暫時保護令,之後法院會開庭審理是否有核發通常保護令的必要,如果雙方的衝突只是偶發, ... (恕刪)

所以這次開庭……

可能也不會有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易科罰金等的判決嗎?

 您好:

如果是開檢察官之偵查庭就有會是刑事案件

也就有可能有如您所述之結果出現

故建議您男友還是應盡量與弟弟達成和解為宜

才能有機會爭取緩起訴處分而沒有前科

如果對方有併同提出刑事告訴,地檢署就分案偵辦,如果能和解後對方撤告就會不起訴,否則就要盡量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0 1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僅係有拉扯行為並非經常性為之。

建議既然是弟弟,盡量達成和解,以避免有前科紀錄。 

狗狗 103-11-10 22:5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對方有併同提出刑事告訴,地檢署就分案偵辦,如果能和解後對方撤告就會不起訴,否則就要盡量爭取 ... (恕刪)

收到的是刑事傳票

而且他不願意和弟弟和解

請問還有什麼方法能讓他不要留前科……

狗狗 103-11-10 22:5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僅係有拉扯行為並非經常性為之。

建議既然是弟弟,盡量 ... (恕刪)

他不願意找弟弟和解……

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不要留下前科嗎?

他們是住台中的……

我問過男友  有沒有打架或說話

恐嚇

 

 

男友說沒有……純粹拿錢

 

兄弟不該鬧成這樣的……這樣鬧上法庭對他們沒幫助……只會讓他們越來越疏遠……請律師幫幫忙……能不能再給他一次機會

 

 

 

 

 

 

 

qnhuang 103-11-08 23:47

我被未上市詐騙300萬~我想告業務詐欺~~但是
但是我用line跟業務說~~我要告死他~~不然找黑道討債~~請他小孩要注意安全
業務line回我~~你涉及恐嚇罪~~我知道你說這些話只是想逼我還錢~~我暫時不會告你恐嚇但是如果你告我詐欺~~我將提告恐嚇
這讓我很為難~~我要告她詐欺嗎?我涉及恐嚇罪嗎?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3-11-09 00:06
您好!
您的行為確實有構成恐嚇罪的可能,利弊得失要視您的金錢觀及風險承受度而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這樣的言詞確實構成恐嚇的要件,但審酌你的動機,又沒前科的話,可爭取緩起訴或緩刑,衡量之下,任何對對金錢追的合法提高討還是可以進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9 20: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販售未上市股票並不是全部都違法,您認為對方涉犯詐欺的原由為何?

2、倘若對方確實涉犯詐欺罪,因為恐嚇罪最重僅為2年以下,建議還是要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9 2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涉嫌詐欺之證據資料,您仍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另針對您言論部分,似有構成恐嚇危安之疑義,惟亦可爭執對方未有心生恐懼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依您所述言論非常有可能會構成恐嚇罪

但如果確實有受詐騙之明確事證

也應該依法向對方主張權益

但因為您的敘述過於簡短

建議應將相關證據攜與專業律師研究分析為宜

qnhuang 103-11-10 11:3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回復

"我知道你說這些話只是想逼我還錢", 這句話是不是"可爭執對方未有心生恐懼之情形。"

如果是~~我就不用怕她~~我可以用力告她了!!

ken 103-11-08 04:31

請問各位:
本人於11/2日於大潤發偷竊被抓獲,當時店家提出若不報警處理.需要賠償所竊物品價格10倍就願意和解不報警,若在隔天下午5點以前無法賠償就報警處理.隨後要我寫切結書為憑證,我寫好切結書後就讓我離開去籌錢.離開賣場後我突然想到竊盜是公訴罪不能私下和解,於是我就馬上前往附近的警察局.向警方坦承我在賣場因為偷竊被抓,在筆錄中也有寫當時我拜託店家給我一次機會,但店家提出要我賠償所竊物品價10倍就願意和解不報警.若我不能接受就報警處理,這幾天我上網查了相關的資料.店家與竊賊之間若是和解,也不能索取高額的賠償金,而且這項和解只有民事效力,竊賊的竊盜罪嫌在刑事上還是必須被追究,無法就此一筆勾消.因此店家若是自訂罰款倍數,還強調「若不交付即移送法辦」,強迫小偷拿出相當不合理的賠償金額時,即可能構成刑法中的恐嚇取財罪嫌.請問我雖然犯錯在先,但店家提出這樣的要求.我是否可以去警察局告店家涉及恐嚇取財罪嫌,還有請問我如果去告店家.這樣以後出庭時會不會讓檢察官和法官覺得我是犯錯的人,不懂反省還去告人.反而這樣覺得我犯後態度不佳而判得更重?可是刑法裡又寫如果能與被害人和解,檢察官和法官在求刑時會比較輕.但店家的和解條件要我賠償10倍金額才肯和解.請問各位我應該要如何做?請問店家這樣做若提告,那他涉及恐嚇取財罪嫌成立的機率大不大?如果不大的話,告了也是白告.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11-08 10:41

大大你好 如你所述竊盜是公訴罪沒錯  就算你跟店家和解

            將來還是要面對刑事追訴  但你的情況若用對方法

            還是有妥善處理的空間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8 1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取財的部分,是指顯不相當的金額,一般民生用品賠10倍應該無法構成。

2、竊盜罪的部分,倘若是因為和解金額無法和解,還是可以向法院依犯罪情節、犯後態度等,爭取簡易判決。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8 2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還是跟店家和解,以爭取緩起訴的機會,避免有前科。

 您好:

建議您不要輕信網路謠言

還是應與對方達成和解為宜

否則將來之易科罰金金額可能還會更重

最高可能達183,000元

ken 103-11-08 21:14
回覆 ken 的發言內容:

請問各位:
本人於11/2日於大潤發偷竊被抓獲,當時店家提出若不報警處理.需要賠償所 ... (恕刪)

非常感謝大家的答覆,本人自91年起長期患有重度憂鬱症.有時候仍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及行為導致精神混亂和精神耗弱等情況做出一些並非出於精神正常的狀況下的行為,如服藥自殺等行為.(以上所說的都有醫生開的診斷證明書)也因此犯下多起的竊盜案依常理竊盜犯主要行竊的動機是想靠把偷來的物品變賣成現金花用,但我並無這樣做.只是把東西放在家裡.而後來被警方抓獲後,也主動向警方坦承家裡還放有偷來的贓物請警方去家中帶回.而此次也是這樣而行竊被抓,但被抓後我明知道可能因為累犯而被加重刑責處分.我也沒因為這樣而逃避責任,反而在店家未報警處理前主動在案發後馬上前往警察局向警方說明案情.這幾年來一直在這樣,也因為這樣易科罰金繳納的金額也快要上百萬,最後也因為沒錢繳納而入獄服刑過.這次又發生相同的事,我也真的精神快要崩潰了.這10幾年來飽受病情所苦,從來不知快樂的感覺是什麼.但事情發生了還是要去面對,就算被重判我也無法可說.請問各位就算當作幫一個精神患者的立場.能提供我一些建議面對未來的法律責任和未來的路我該怎麼做才好.感恩謝謝!

 

洪櫻桃 103-11-06 19:31

我想請問 我的證件與銀行存摺金融卡

在六月與男友吵架 男友一氣之下丟在路邊

之後回去找 東西就不見了

因為銀行裡面沒有錢 所以也沒有報遺失

一直到上個月銀行通知我的帳戶變成警示帳號 要我去警察局報案

去警察局報案 警察告訴我嘉義朴子有被害人出現 有人有金錢損失

要我等嘉義公文下來

今天我收到公文 要我11月17到嘉義警察局

是恐嚇取財案 請問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6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說明您六月即遺失,而未向銀行掛失,無提供帳戶共他人犯罪使用之情形,亦可委任律師陪同,並與其討論回答方向與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6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警可能會以幫助詐欺的方向偵辦您之部分,您或可主張無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洪櫻桃 103-11-06 23:47

那請問我應該如何主張?

我真的沒想過事情會那麼嚴重..

您好:

建議可請男友幫您作證有遺失之事實

但最好能加強客觀的物證(如監視錄影畫面等)

不過為何他人會知道提款卡密碼就要好好解釋了

洪櫻桃 103-11-06 23:54

如果調的出監視器呢

可是我並不知道為什麼盜用的人會知道我的密碼..

啊力 103-11-06 16:39

律師您好!是這樣的

本人在93年間有購買一台中古機車!當時貸款為3萬6元!

後來我每期都繳忘了幾期後來繳到剩下2萬零幾百元!就沒再繳了!

因為那時候自己愛玩!又失業我當時18~19歲!所以把機車賣到車行去!後來過了三個月後收到了貸款公司的信函要求我必須繳清剩餘的款項!

但我又沒錢於是我就不理會一拖就拖了9年多!而現在我有心想嘗還但是我找了很久才找到的貸款公司!也連繫上了!後來該公司請承辦我的專員跟我說!卻開口就口氣差到極點(我能體會這感受)但是也太差了!還出口恐嚇!說如果我不一次付完我就告到法院並說我這已經夠成普通侵占罪!後來我詢問我剩餘的金額確切數字後他卻給我說7萬2千多!我聽了嚇一跳!他說因為利息!要我一次嘗還不能的話最多寬限5期 每期1萬多的繳!我根本沒有那麼多!我家經濟沒那麼好!怎麼多出來這一萬多繳這錢!我說不能用1年或兩年嗎!他說不能!很堅決!所以我無奈我只好不再說了!我也只含糊說我有錢就會跟你聯絡!

我知道自己不對在先!不過錢的數目有點大!而且只能分五期!我負荷不來!

不知道該怎麼多!他最近有傳簡訊給我說已經遞狀給法院了!要我留意傳票之類的話!我該如何啊!九年前的事情現在才告法院!讓人無奈!是否有甚麼辦法請律師大大幫個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7 1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刑事部分,因為您本來就是所有權人,因此沒有侵占的問題。

2、至於貸款的部分,因為那時候您未成年,倘若沒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是承認,效力上會有問題。且,超過5年部分的利息,可以主張時效抗辯,其他則必須拿到起訴狀之後再做詳細抗辯。

3、倘若實際上沒有錢繳交,對方可能去聲請強制執行,可以就您的財產、收入求償。

啊力 103-11-07 19:5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那請問他會真的告嗎! 因為以前也有收過要提告的部分!但是都沒有告!每次都是恐嚇得!又該怎麼辦

1、有關於刑事部分,因為您本來就是所有權人,因此 ... (恕刪)

 

小艾 103-11-06 13:10

我在旅遊業工作 是無底薪業務 利潤扣除5%OP獎金及5%稅金 其餘50%對分

去年7月進公司 說好季結 但公司沒有會計~結帳方式是我們算好利潤表 再給老闆娘核對 再發放

今年1-6月的獎金 一直拖到8/15才匯入存簿

因為公司每個月都有收500/人作為福利金 但卻沒有辦甚麼活動?

也沒有正式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 直到大家提出異議 才趕緊選出一位代表

我們也才發現 尾牙 三節獎金都是從裡面拿出來發給自己

現在我9月27日提出我10/20後要離職

這段期間會把10月正在進行中的團體完成 

但10/06進公司 公司不但直接拆走電腦 也叫我立刻馬上離開 團的事情用郵件來往就好

原因:因為我12月有些團體準備要簽約 但是我想說因為我是無底薪業務 跟前東家也只是論件計酬

所以有合約已經用新的公司在屬名了(但都還沒有給客人也沒有收錢),前東家用此記錄說要對我提告 所以才叫我離開公司 不能帶走所有的東西~

我10月底前已經把所有團體都結帳完畢 利潤表也給前東家了 但對方要求要寫離職單才算 

我就上勞工局找範本給他~它們卻說要我填寫它們的版本才算 不然不予之薪

我跟它們說~季結就應該在11/10時支付薪資 但他們卻說我拿勞工局來恐嚇他~還用很酸的語氣說~"我好怕喔!~~~~"

現在它們不回應 也好像不想要發薪資 而且同期的同事離職 也都還沒有要結算薪資

我覺得之前它們已經拖很久 現在又不打算發薪資 我該怎麼辦?
如果他要告我在他們公司上班時 電腦內有團體打算用其他公司簽約~可以對我提告嗎 ??

前提是我是無底薪業務~ 我10/06離開前 也沒有跟客戶收錢跟簽約!以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17: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縱使無底薪,還是可以認定為勞雇關係,建議還是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2、縱使不是勞雇關係,還是可以依據民法關係提告請求償還。

HIGH喀喀 103-11-05 23:55

您好

之前交友APP認識一位女性,LINE中交談盛歡,見面第一次一夜情,隔天因為她說她長年身體狀況不佳在治療想要人陪,硬邀我至汽車旅館附約,當時並無發生任何關係,之後還有見面並相處融洽,兩週後第一次前往她家,當時我坦承有交往近半年的女友,隨即翻臉並不讓我離開,要我下跪,如果不跪要找人來,我因擔心人身安全故不敢貿然離開待了近10小時,她說她要告我詐欺因為我有女友還上她,還叫我拿刀刺她動脈讓她記取教訓就放我走,又叫我簽本票賠償她,她說要我要告她恐嚇告不成,因為有病歷資料(我猜人格分裂之類的),當時我心底很懼怕,之後LINE說有查到我工作地點,趁著還有良心叫人不要動我,要我趕快約時間簽百萬本票,說心裡的孩子受到傷害要我血債血還,LINE紀錄都存在,我真的蠻怕她會找人傷害我,已用LINE糾纏好幾天,目前正繼續,其中恐嚇言語盛多,我盡量安撫她心情有回她話,被弄到精神真的好衰弱,請律師解答是否構成犯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5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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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坪 103-11-05 19:38

在11月3號晚上跟一個老闆積欠我老婆兩個月薪水沒拿

我打給老闆之後.談的不愉快.這過程我全程通話錄音

過程我沒有任何三字經或者衝突言語

對方三字經約我出去見面談判還嗆要用社會事處裡我!

他回我.我是不是很怕.我說是我很怕

最後我回她我很怕.我人在警察局來這邊講

進去警察局之後.警察先生要我們好好講

一個警員說社會事分很多種!我聽到這句我不知所措

當然老闆進去之後就不敢再提社會事三字了

最後草草了事.今天爬網站一整天.外加跑另一間分局

錄音檔給他聽.警員說這個你聽了會怕的話.就可以構成恐嚇.可以告他

我錄音檔大約2分多鐘全程錄音

我怕真的去告了.到時候上庭.像第一位警員說的社會事很多種

不能判對方刑責.

請問各位律師這種是否告的了呢

對方已經構成恐嚇,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坪 103-11-05 19:5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已經構成恐嚇,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感謝黃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5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錄音及錄音譯文,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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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對方使用社會事之語氣及動機確實含有恐嚇之意味

應可向其提出恐嚇罪之刑事告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5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委任律師或自行向地檢署提告,並待檢方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張睿 103-11-05 01:04

律師您好


在職時跟店內工讀生說我要拿店裡的物品去維修
然後晚上下班後和老闆討論後決定當天離職,
隔天把電動鑰匙跟帶去維修的物品帶回公司還給老闆
結果他就說我沒有告知他拿走物品,所以這是侵占公司資產,
還毀謗我說,是我離職後隔天擅自拿鑰拾開門進入店內偷走店內物品,
(但我當天根本沒有出現在店內是在職時帶走)
然後在股東們說我是小偷到店內偷走物品!(這能構成毀謗嗎?) 

當時他威脅我要簽切結書否則不讓我"離開"若我離開就要報警通緝我
不斷的言語威脅恐嚇,造成我心生畏懼,我不想把事情鬧太大,
他看我想息事寧人的態度逼我寫了一張切結書叫我道歉帶走物品的事情,
但內容卻是除了道歉還有和當初談好的薪資月薪不一樣,
強迫我自願轉成時薪19320元還要扣薪水一萬元賠償公司。
後來想說怕侵占如果真的成立對自己也不好,就寫了。
可以拿回我應有的薪資嗎?

 

之後發現老闆沒幫我保勞健保(我上一個月的班)(公司滿五人)
想要投訴他,他又繼續把侵占這件事拿出來威脅我若投訴,就要報警 告我侵占
(我這算不算是侵占?)(那是不是我簽了切結書就承認我侵占?)

所以我也沒有勞健保,連團保都沒有....

我想請問,如果我去申訴的話,會成功嗎?

 

感謝你辛苦看完了我的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5 0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依法投保勞健保、短給薪資的部分都違反勞動法規,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2、您自行簽立的切結書,倘若沒有其他事證可以作證,仍不能作為侵佔罪的佐證,不過對方可能藉此提起民刑事訴訟,以達到您讓步的目的。

3、倘若您確實沒有竊盜或是侵占的行為,對方則另外涉犯誹謗罪。

4、建議還是應該向勞動局提出申訴,並詳細告知該簽立切結書的情況,以利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ngweiliu 103-11-03 09:57

湯先生在FB上公開PO出影片
是有關他被警察取締時的衝突的畫面
看到後我就留個言說:
占用道路就該清掉,警察執行公務有錯嗎?這跟闖紅燈被開單還反罵警察賤有差嗎?
接著湯留言
湯:劉先生,你是腦殘嗎?請你仔細看完影片跟法規再下結論好嗎?還是你另有所圖?
我:我有罵你嗎?請問你開頭就辱罵這行為對嗎?
我:我沒別的用意,就是替警察叫屈
湯:那不叫罵,是形容詞!
湯:請問警察委屈在哪? 
我:請問警察錯在哪?強詞奪理,可以請警察機關看看是不是形容詞 

後來他就在FB上公開PO了一個文章 其中有明確點出我的名子

湯凱成 

11月1日 1:52 · 

老實說像劉仲維先生這樣的發言方式,非常像執政黨在刻意混淆視聽的手法,手法粗糙,又不做功課,一味想要製造人民對於政府的良好形象,而刻意顛倒是非,這是非常要不得的行為,錯就要知錯,才能從中學習,記取教訓,只是一直規避,推託,這才是最錯誤的示範!所以我合理的懷疑,劉先生應該是中山分局的一分子;我真的為了我的子女憂心,執法人員如此無能,甚至是無賴,未來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事實就在影片中,還可以更改嗎?像我這樣的事情,誰可以給我一個公道?誰可以幫那些阿姨爭一口氣?還是做資源回收就是低賤的工作?


我留言

劉仲維 ??
我只是一名大學生
錯了知錯好意思說?
都被開多少單了 

11月1日 11:02 · 讚

劉仲維 人行道你家的?
被開單罵警察行為正當?
無賴?公平正義?
你想什麼公道?繼續佔用道路?

11月1日 11:19 · 讚

 他沒有回應
 
之後他又公開PO了一個文章

湯凱成 

昨天 1:58 · Hsinchuang · 

 

劉先生,我真的強烈懷疑你的身份,所有留言,只有你的最激動,你對警察的同理心超級強烈的!七萬多人支持的事情,只有你們那個社群一邊倒;你不懂什麼是多數決嗎?當你的想法與多數人不同時,應該要改變自己的想法,或靜下來思考一下,用別人角度看看,思考,這才是文明社會的正確思維,不是嗎?

表單的頂端

  Fsdf Fdg 應該他心裡有數
也有可能被警察收買了 人民保姆
也是領我們這些民眾的錢啦 做人要將心比心 劉先生:我告訴妳
人在做天在看 假如今天換是你
你會怎樣呢 妳幫警察說話有好處嗎 還是他會頒獎給你嗎 還是記一支嘉獎給你 坦白一點他也是領妳薪水啦 如果酒駕 撞車
我就看看警察會不會幫妳講話 

22 小時前 · 讚 ·  2

 

劉仲維 收買啥?將心比心,那你有對附近住戶將心比心嗎?還好我守法~頂多為未依規定行駛禁行機車道,乖乖被罰一張,不像有人可以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回收場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不要只會將心比心好嗎?劉先生。如果妳會將心比心你早就對這些阿姨將心比心了.一個無心的人把這句有意義的話掛在嘴邊.拜託不要在侮辱這句話了.你這沒心的人就閉嘴旁邊蹲.虧你是個有讀書的人.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違規是不是事實?被檢舉是不是事實?哪裡來的七萬多人?多數決?是要公審嗎?你以為是選舉啊?我之所以會盧上你就因為你前天劈頭就一句腦殘,已備份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所以你的將心比心就是我要生活要賺錢,整個城市我都能用,造成鄰居困擾沒關係~這樣嗎?還真是無私啊~~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加油~把全世界都變你的回收場吧~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哈哈哈好好笑.你不要在那邊回應別人的文就不會被罵了啦..自己自討苦吃還在那邊叫嗎?備份就備份阿好可怕ㄛ.搞不好你去法院還覺得是你自己沒事找事做自取其辱.沒什麼本事的人就乖乖的去玩你的開心農場種菜就好.不要在這邊自己回應一些沒意義的屁話可以嗎?乖乖的種菜吧. 

17小時 · 讚

 

張家銘 你也加油吧.把世界邊你的開心農場吧.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違規是事實,繼續辯~
我倒要看看錯的會不會被喇叭成對的~
張先生,請問你說話有依據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違規還能說話這麼大聲~喝醉啦?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我繼續辯又關你屁事?別人違規又關你屁事?好好的回家顧你的開心農場就好不要在這邊給人笑喔要好嗎? 

17小時 · 已編輯 · 讚 ·  1

 

張家銘 整件事與你無關!你吃壞掉啦?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挖賽大絕招~甘你屁事,
你是屁孩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他發文點名我了你覺得有沒有我的事?倒是你,誰啊?旁邊乖乖蹲啦~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可能你比較像吧.第一次被屁孩罵屁孩欸.自己都不知可恥了.別人想po文抒發情緒關你個屁事?看不下去不要看ㄚ.看了又在那邊腦羞.大腦神經控制不好ㄛ?書讀太多讀壞啦先生?有問題就要看醫生不要在外面嚇人啦好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眼睛還好嗎?他點名我了,我回覆有什麼問題嗎?小屁孩國中生?高中生?沒關係~原諒你的不成熟~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視力還不錯啦.他沒有點名你的時候你還不是有在那邊汪汪叫?自己沒事找別人的文留言又在那邊腦羞?沒關係我可以原諒你沒去看醫生.我會多多關懷弱勢兒童.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他違規是對的不該罰,警察擾民斷人生路,還是什麼?違規已經是站不住腳了,還可以嗆聲真是厲害啊~在下佩服佩服~ 

17小時 · 讚 ·  2

 

Fsdf Fdg 劉先生 妳可以去演講了
妳對警察那麼中心 為何妳不去當警察呢 還在做木工 自以很厲害嗎
講那麼多廢話 

16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謝謝你的佩服~我想別答的就是別人po文抒發情緒有你的事嗎?看了別人的文不順眼就腦羞嗎?腦袋無法控制自己嗎?哈哈哈哈我嗆聲ㄛ好像是你先嗆的吧?自己無恥還不知道自己無恥的人多可憐啦.我們要多多同情他. 

16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劉先生,你真的是大學生嗎?你應該看得懂中文吧!還是你非本國籍?我的本意是在替阿姨出口氣,要個公道,你卻一直模糊焦點混淆視聽,我真的覺得你的動機不單純! 

16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F:木工?眼睛還好?需要介紹醫生嗎?
屁孩:他po我名子我能不理?
湯:我的重點則是你違規還大聲喔?國籍怎麼了?你要什麼公道?把人行道讓你無限使用?你就天天違規吧~警察辛苦了~ 

15小時 · 已編輯 · 讚 ·  2

 

湯凱成 幹?你是怎樣啊,那麼多英雄俠女解釋給你聽,你還是要模糊焦點,你的理解能力是不是有問題呀! 

15小時 · 讚

 

劉仲維 你沒佔用人行道,會有人檢舉?會有警察來?阿姨辛苦撿的紙就你這種不肖業者害的,還想說什麼?罵髒話耶~好害怕~~ 

15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你不覺得你已經引起公幹了嗎?幼稚! 

15小時 · 讚

 

劉仲維 是喔~公幹也是你們幾個幹,另一個粉專呢?你站得住腳?私訊你了,請看看吧 

15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我不懂你的意思,講明點! 

15小時 · 讚

 

Wei Ni 劉xx 你覺得你這樣很厲害喲 哈哈哈 笑死我
不要只會靠嘴巴 
還有沒有 

14小時 · 讚

 

Fsdf Fdg 他就是只會嘴巴
還會幹嘛 我們就看他多厲害啊 

13小時 · 讚 ·  1

 

Wei Ni 想當網路紅人吧 

13小時 · 讚

 

Fsdf Fdg 應該是哦 

13小時 · 讚 ·  1

 

Fsdf Fdg 劉先生: 妳家近很有錢 過的很好
妳要想想別人 人家都在撿回收了
有愛心了 不管違規不違規 阿伯 阿姨 很有愛心在做資源回收了
妳要有同情心啦 人家環境沒有比妳好 阿伯 阿姨 每天做資源回收
過著生活的 那警察呢 在那邊辣涼
等領薪水 還欺負老人家 人家以經日子很難過 劉先生 妳考慮這點嗎
妳生活一定不錯 但是人家生活中不想妳一樣 還在這邊幫警察講話 

13小時 · 讚 ·  1

 

Wei Ni 他就是生活太好
閒閒沒事找事做 

13小時 · 讚

 

Fsdf Fdg 對啊 

11小時 · 讚

 

劉仲維 聽不懂?違規了是不是事實呢?
這件事情不就是因為湯先生違規了才引發的?
日子難過但是該遵守的就要遵守大人大種需要我教嗎? 

10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請問影片中是不是有違規事實?
有!警察對~
請問警察執行公權力是否順利?
沒,因為遇到刁民
就這麼簡單,問題解決~
繼續吧~希望警察天天光臨 

10小時 · 讚 ·  1

 

Wei Ni 劉xx 公道自在人心 

10小時 · 讚

 

劉仲維 維尼知道就好~ 

10小時 · 讚

 

Wei Ni 你會錯意了 

10小時 · 收回讚 ·  1

 

張志生 劉仲維你還是滾回你的鬼島取暖吧!別再這丟人現眼了,在這你只有被公幹的份,看你何時會搞到去拾荒的地部 

6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請天天光臨吧!那些警察就跟你一樣只會吃飽沒事幹還要領 

6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薪水真的是 大才小用 有種就去欺負黑道或者是通緝犯,別只再這裡欺負善良,丟人現眼 

6小時 · 讚 ·  3

 

張志生 請你跟那些自以為是的大才別在小用自己了,可以嗎?你們這些鬼島台灣的 鬼才 

6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你聽不聽的懂人話,警察對那些拾荒者強取豪奪就沒違法嗎?你們只是借職務之便順便欺負那些拾荒的弱者,還可以有保護傘保護的傢伙,囂張個屁啊!等到哪天戰爭的時候你們這些人還不是要躲在我們這些後備軍人的後面當啥都不是的 屁 到時後你們再囂張給我們看啊!到那時候你們自以為是的保護傘啥都不是只是個讓你們丟臉的破傘,想到那時候不管會不會發生,都讓我替你們感到丟臉~ 

5小時 · 讚 ·  3

 

Wei Ni 張大哥 說的不錯 

5小時 · 讚 ·  3

 

張志生 我只是看不慣而已,沒什麼 

5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這種人就是讓人家覺得氣結,只會欺負拾荒的弱者,不敢欺負其他人 

5小時 · 讚 ·  1

 

張志生 我看不起這種人 

5小時 · 讚 ·  2

 

湯凱成 張先生仗義直言,小弟非常感謝,但是卻還是有人硬是要把焦點給模糊,讓人心寒至極,不勝唏噓! 

5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我的良心還沒被狗啃了 

5小時 · 讚 ·  2

 

湯凱成 雖然這個社會生病了,了但是還有張先生等各位英雄豪傑情義相挺了,小弟實在是倍感窩心,可惜還是有妖魔鬼怪在混擾亂視聽,實在是令人非常惋惜,現在這個社會的是非跟對錯已經不再像從前那樣單純,可以為了自身的利益顛倒是非,幾盡混淆視聽之所能! 小弟真的非常希望能回到從前那單純的台灣,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5小時 · 讚 ·  2

 

劉仲維 黑就黑,白就白,阿姨可憐,占用人行道業者可惡~ 

5小時 · 讚

 

Wei Ni 劉xx 是佔用你家是嗎?
那塊地你收錢的是嗎?
一直講不膩嗎?
你家是住大海噢 

5小時 · 讚 ·  1

 

Wei Ni 還有我真想告訴你
姓劉的全世界那麼多
你幹嘛自己先對號入坐
是有指名道姓嗎?請問
好笑 笑死人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那...阿姨阿~我有惹到妳嗎? 

4小時 · 讚

 

劉仲維 照你邏輯~我只是說占用人行道業者可惡~沒說誰耶~
還是被開太多單,已經是不肖業者代表了? 

4小時 · 讚

 

魏詠興 他有他的想法干你屁事啊 這四個字你不是很愛講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光是違規就站不住腳了~別在大聲啦~
警察加油~維護市民用路權益~罰到他怕~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干你屁事不是我先講的呦~~~眼睛放亮點~~ 

4小時 · 讚

 

Wei Ni 哈哈哈
大家看一下 我說劉xx
沒說他唷
又對號入座了

就是看不慣這種靠嘴巴又沒膽的人 
我一點也不痛不養

不要一直騷擾別人 

4小時 · 已編輯 · 讚 ·  1

 

劉仲維 我說阿姨~沒說你呦~大嬸~ 

4小時 · 讚

 

張志生 劉仲維你別在拗了,你們欺負拾荒者才是黑,你們這些利用中華民國賜予你們權力而來合理欺負人的狗屁事情才是真正讓人唾棄的,你們這種人才真的是可惡至極,我嚴重懷疑你是個不分黑白事非的無良警察,你們這種人何止可惡,比那些賜給你們權力的政府還要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在說一次別拿著雞毛當令箭,你們真的比那些政客還要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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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占用道路是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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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詠興 很亮啊就是很亮才看的到沒良心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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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黑阿~沒良心的不肖業者占用人行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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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加油~~警察開到業者不敢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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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劉先生,你真的白目到無人能敵的境界,影片都拍的清清楚楚、連分局巡官都認為員警行為過當,叫我不要放在心上,我還有錄音檔,真的很不想把這一段?出來,枉你讀到大學,連是非都不分,一直刻意用心良苦顛倒是非,你到底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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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劉老頭,你才是會拗,老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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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有說我同情阿姨囉~
只是對你這不肖業者的行為感到不齒~
占用道路還凹警察~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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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因為他無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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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湯大哥 不要理那種愛對號入座 又感覺沒讀什麼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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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先生你好像年紀比我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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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現在是違規先大聲就贏囉?乖乖交罰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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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附近鄰居真是檢舉得好阿~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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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才是無恥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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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別在裝了,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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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詠興 請大家不要在回他了 浪費自己的時間 懂得人就懂 不懂的人 講在多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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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說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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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你這無理的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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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你是在威脅別人唷
還是我應該其他人民保母治你
不是只有你好過 不要太小看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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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只知道有不肖業者占用道路導致鄰居困擾,颱風尾掃到阿姨~然後業者持續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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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你何時才要處理你這三害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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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威脅?哪句啊?好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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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誰阿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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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的勢力?誰有勢力?想威脅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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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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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我認知你才是應該處理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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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詠興 你看看陷阱跑出來了吧你不是說我眼睛要放亮 夠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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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何時要掃到你那,我等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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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可以說說到底是誰嗎?叫啥名?提醒注意用詞喔~現在網路很好打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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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會怕就好,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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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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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哈哈 我在跟你說話嗎?
真的很愛回耶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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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真是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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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挖乎~好兇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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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違規大聲就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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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劉先生,你的口供又不一樣了,現在變成同情阿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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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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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被開紅單不要繳,盡量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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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咬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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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關你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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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專攻我的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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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從頭到尾都在說我是在看不慣不肖業者.就是妳害了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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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沒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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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們這些淑辣也只會開紅單還能幹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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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有~就別大聲~下系下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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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違規你開我紅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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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會被開還不是自己違規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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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志生 你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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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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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就交吧~~盡量占用道路~盡量開~看會不會開到不敢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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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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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張大哥 別理那種人
早晚踢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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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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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道路你家的嗎?
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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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寒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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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道路是公共的.難道是他家的嗎?
不能占用就不能占用還大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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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喔!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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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我笑到肚子好痛喲
怎麼有人一直跟我對話
我又不認識他 
立冬還沒到 一直遇到怪人
嚇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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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公家是你家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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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在哭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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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有人自言自語~好好笑捏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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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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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也不是他家的他能站用?是用路人!是公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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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別哭啦~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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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錢難賺~別再違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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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滾回去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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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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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劉先生你詞窮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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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回你的鬼島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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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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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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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山 這以經是針對性了 警察取蒂沒有錯 但是那位警察的轄區奇他違規都一識同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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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無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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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才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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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他是有人檢舉,加上他本人屢勸不聽,警察不盯他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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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問題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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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沒禮貌人家張先生都一直稱呼你為劉先生,你卻直呼人家的名諱,這不是一個文明人應該有的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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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別在扯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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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到底你的目的何在?請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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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真的是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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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名諱?你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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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被公幹還有臉待下去真的是臉皮狗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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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的目的很清楚,我在聊天室有跟你說了,我是打白話文,還需要註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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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厚臉皮的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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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你說誰阿~大聲說出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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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是白話文而是白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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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看來我們爭執的是不同的事情,一件一件來。
你主張的是那位阿姨路過被無辜掃到,真的很值得同情,可以跟那位阿姨去警察機關申訴,我阿罵也有在撿回收,我也知道很辛苦,針對這件事去申訴,不要讓阿姨辛苦撿的付諸流水。
另一方面,你們違規是事實了,就別大聲嗆警,他們沒有很喜歡開單,東西也別再擺到人行道了,以免再惹鄰怨,也不會再出現事端。
第三點,你一開始罵我“腦殘”,甚至公開po文,我感覺受辱,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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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白目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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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這是我早上傳的,你也看過了,有要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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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仲維 張志生,你在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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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以為每個人都像你們那麼閒嗎,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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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沒人像你們那麼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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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仲維 權益不維護?那就是你的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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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更何況事實就是事實,為什麼你要斷章取義?
我從頭到尾都說我違規是我不對!我是同情那位被欺負的阿姨!根據這兩天的貼文,你又變成針對我的違規窮追猛打,你到底跟吳姓員警是啥?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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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怪誰?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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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有說你嗎?別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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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說你說我阿~好奇你在說誰不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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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不然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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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怪你嗎?還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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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怪占用道路的不肖業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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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不是說你,你搭啥屁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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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擾鄰造成檢舉進而導致阿姨掃颱風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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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哪位啊!這麼有正意幹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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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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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我不能跟張先生說話嗎?好奇一個人再對空氣說話呀~想確定她的精神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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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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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鄰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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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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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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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不能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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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又是哪跟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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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路人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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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一個大學生也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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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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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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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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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噗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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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關你屁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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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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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比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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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我為什麼要跟你道歉?就跟你說腦殘這兩個只是形容詞你是要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你的說法一變再變,怪了?你這「目閘仔」別在找漏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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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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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絕招~關你屁事耶~
看到占用道路,我是用路人,不關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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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就是心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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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住海邊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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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就要看警察機關怎麼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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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管那麼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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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看你大頭貼發現你在海邊耶~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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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又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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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違規就是違規,大聲喔?好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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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警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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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先生你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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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4小時 · 讚

 

劉仲維 我是公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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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不能在海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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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可以阿~沒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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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垃圾山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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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才該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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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我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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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誰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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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湯先生你很會打臉捏~名諱?剛怎麼又墊墊了?很會說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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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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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警察是你爸爸嗎?你有點志氣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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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有說你嗎~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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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哪有你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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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我有說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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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湯哥阿~PO影片打臉就算了,現在留言也可以打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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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屁事會別不會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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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你在跟誰說話?好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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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打臉的是你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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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就乖乖不違規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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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跟誰說,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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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問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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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問不得喔~很兇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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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違規又關你啥事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小生~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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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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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兇給我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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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淑辣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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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你兇阿~怎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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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現在是你沒有警察會覺得不安全嗎?還是你是警察之友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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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在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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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你可以不用再扣帽子了,我只是大學生.公民也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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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所以你會對我怎樣嗎?恐怖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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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就當你的淑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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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誰是淑辣說請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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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你又能對我怎樣,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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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就省省力氣~違規就別大聲乖乖交罰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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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沒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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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幹啥,我有說誰嗎!你是不是心虛又要ˇ對號入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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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誰沒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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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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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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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所以在問你說誰嚕~說了看到一個一直在碎念的人要主動關心,確認他精神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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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照一樣邏輯.
沒路用的腳小~~(我沒說誰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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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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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當然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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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真替你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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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可以把名子說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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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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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這樣要檢舉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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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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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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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帶種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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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也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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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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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說你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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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帶種你指名道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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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呢?沒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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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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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又加油,黑心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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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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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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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還是要重申.針對你在之前PO文說我腦殘,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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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是不爽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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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加油~心平氣和下來免得高血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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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要是不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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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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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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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有高血壓就別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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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去睡你的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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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希望你晚上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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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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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對不起,劉先生!我不該把你有病的事實講出來,抱歉,讓你受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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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有點多
主要是湯先生他一開始罵我腦殘,中間我有私下傳訊息給他,要他道歉,他不道歉,而其他人也幫腔,請問他算是侮辱嗎?幫腔的人有侮辱嗎?
另外,他在別的地方還有說希望我一輩子能"平安"不會遭逢巨變,他特地把平安刮起來,我覺得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算是恐嚇嗎? 

以上的內容我都有截圖

有一部分文章他刪除了我也有截片段,其中他在留言中罵我"腦殘"的文章刪除了,可是我有截圖,公然侮辱成立嗎?

法律上我站得住腳嗎?

不好意思問了這麼多問題
重點有用粗體字標注.紅色也是
麻煩律師解答了 

 

對方已涉犯公然侮辱,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也會有民事賠償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 103-11-01 21:31

今天早上我爸在上班途中被惡鄰居帶了兩個小混混圍毆

起因為停車位問題, 惡鄰居想要停車在我們家前面的空地

但由於那塊地產權是我們的, 所以後來起了爭執

於是今天早上我爸就被三個年輕人圍毆

他們攜帶指虎, 喝了酒, 把我爸毆了一頓

幸好最後我爸掙脫跑了出來, 一個六十歲的人被三個二十多歲的打

我爸後來送急診, 有輕微腦症盪, 眼窩充血挫傷, 鼻骨碎裂

已經申請驗傷單, 也去警察局做筆錄

警察建議我們找里長來跟惡鄰居和解

這難道不能告他傷害罪嗎

由於鄰居就住在旁邊, 我爸媽他們很緊張, 怕他們有跑來亂, 傾向和解

難道好人就要被壞人欺負恐嚇

有沒有好的法律途徑可以遏止他們, 並且讓他們接受制裁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1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攜帶驗傷單及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1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補充說明,若需要提出刑事訴訟,需要再六個月內向地檢署提出傷害告訴唷!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您好:

補充說明如果真的要提告

就要取得警方的報案三聯單才算有正式提告

並且最好加強路口監視器錄影或目擊證人等證據

刑事告訴期間為六個月

民事賠償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刑事部分可提告傷害罪,視傷勢甚至或許構成重傷罪,檢察官起訴後,可立即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請求醫藥費、增加之生活所需、薪資損失、喪失的勞動力、慰撫金等,和解與否,端看你們的意願,可慎重考慮,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selina 103-10-31 22:43

律師您好:
我八月份在中壢某處租一間雅房作為工作室,因為房東是二房東,那層樓有五間房間,八九月有我跟另一位房客租了其中兩間,其餘三間是房東自住跟放東西,因為我白天下午才會帶模特兒去雅房練習美 甲考試項目,並沒有住在那。簽完約八月初我的材料工具有先搬入雅房,等第二趟過去的時候,我發現房東有進過我房間,因為桌上多了一張就報紙,當下我很禮貌 性的提醒她,如有需要進入房間先事先知會我。她因為這件事一直耿耿於懷,突然在10月的時候找我麻煩,還說她進我房間又沒拿我的東西,當下我沒錄音,但我 想我都沒計較第一次她進我房間,她反倒拿這件事來找我麻煩,九月底我有一個禮拜沒去雅房,10月初去發現另一房客搬走了,房東還跟我說是她趕走她的,我們 的契約在10/6那天經雙方同意修改契約到期日到10/31,這天我有錄音她有說月底她會還我押金,10/6那天我就請我先生幫我換房門的喇叭鎖,以防她再次未經同意進入我房間。

上周26日我提前去整理房間順便換回原鎖,順便要結束契約跟房東拿押金退鑰匙給房東,她卻跟我說因為我擅自換鎖,等於是破壞房屋內裝,所以她不退押金。

定型化契約第11 條店(房)屋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後得自得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店(房)屋時自應負責回覆原狀,請問她用這條當理由不退押金,對嗎?換鎖也包含在這條裡嗎?

另外26日那天協調過程,她故意喊朱小姐完後,裝豬叫聲齁齁齁鼻音,這算公然侮辱嗎
過程中還包括她對我先生講了一句:叫你老婆小心黑道找上,這去算構成恐嚇嗎
侮辱跟恐嚇的部分都有錄音存證,有需要去警局報案筆錄嗎?

今天我已經先寄出存證信函要對方於10/31日前匯款押金,但我知道對方一定不會匯
那我該採取什麼措施來應對
請律師撥空回答,謝謝您

 您好:

1.如果協調時是在公共場合對方就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罪嫌。

2.對方所述之言論已涉嫌恐嚇罪。

3.如果決定提告就可向警方報案,並一定要拿到報案三聯單。

4.對方如不匯還押金可再具狀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較為節省費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如果是在租屋處屋內恐怕就不算公共場合了

 

selina 103-10-31 23:16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果協調時是在公共場合對方就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罪嫌。

林律師您好:請問那天談話場合是租屋處,房東人在走廊,我在房間整理我的東西,當時有我跟我先生和房東三人,這樣算公共場合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1 1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開層有多數房客承租,否則不算是公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1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直接聲請支付命令唷! 

selina 104-01-12 21:22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果協調時是在公共場合對方就可能觸犯

律師您好:我提支付命令後,對方提出異議,法院先送簡易調解庭,
              調解不成,對方不願歸還押金,所以還要再送上法院等開庭。
              12/24開調解庭,我今日收到對方告我『妨害名譽等案件』
              的刑事傳票,請問如果她提不出證據我妨害名譽,那會怎麼判?
             我可以反提誣告嗎? 我該怎麼應對這個案件
            
             還有上次提及恐嚇案,我是有去警局做筆錄,
             但警察沒有給我三聯單,還要去找警察補件嗎?
            
            最後想問的是妨害名譽開庭時,是公開的嗎?我朋友如果陪同我去,
            可以坐在後座陪我嗎?因為上次開調解庭,朋友陪同我進調解庭,
            調解員都回答說沒規定不能有人陪同,但對方一直以我沒申請委託人,
            堅持不相關的人離場,否則她就不調解,所以調解員只好無奈請我朋友
            出去,我朋友一出去,她就百般故意拿話激我插話不讓我說話,如果
            開庭時是可以公開進場的,我會再找朋友去,我看她敢跟法官說不驅離
           其他人就不開庭的要求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撥空回答,謝謝

 

cindy 103-10-31 19:42

請問律師們:

日前因有刑事告訴一件,告對方強制罪,恐嚇,竊盜等.. 今收到對方的不起訴書,赫然發現檢察官竟將多位證人張冠李代,其詢問的結論下當然眾人都沒看見,所以判被告不起訴..  另警察有我們報案資料,但在此刻卻調閱不出,但當事人早已申請到通常保護令,代表我們提告部分是事實,而我們有原始訴狀,請問這樣可以要求重審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七日內,聲請再議,以為救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31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不起訴處分,應盡速委任律師於七日內為您提出再議,若逾期,該不起訴處分即告確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您須於七日內具狀向原地檢署聲請再議

聲請再議狀中並須具體指摘證人證詞如何被誤引及尚有調查未盡之處

才比較有可能受高檢署發回續查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31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覺得針對不起訴處分狀有疑義,可於七日內敘明有何偵查不備之理由,提出異議。

隱居 (勇公) 103-10-31 23:40

同上開大律師的見解,

以前當檢察官時也有收到其他同僚被再議發回的案件(當然自己也有過@@)

大概知道重點在哪裡,就是可以動搖犯罪認定的基本事實未盡調查之能事。

line id ncc101ds    ncc101ds@yahoo.com.tw

Mila 103-10-29 14:55

因為之前告一個朋友詐欺,開過一次偵查庭了,但對方都沒出庭,檢察官要我將

和被告的聊天對話紀錄寄給他,在印出對話當中,我發現有次他說他帆布鞋破了

我回答說去換啊,一雙兩三百就可以穿很久了,他說等等要去菜市場偷,我說幹嘛偷這是犯法的,他說要換就是要去偷,我就一直跟他說等等啦,之類的

我最後說我給你錢去買,不要ㄑ偷人家的東西,

請問律師  這樣算恐嚇取財嗎?還有他每次要我匯錢給他的理由真的都很扯,

但我已經提告詐欺了,還有他威脅過我幫他環他簽的本票

謝謝律師的回答!打擾了

陳彥彰 (Jeffrey Chen) 103-10-29 17:56

您好:

目前您所告知之事實,尚不明確,無法給予精確之答覆

然仍將相關法律意見提供給您:

恐嚇取財須行為人所通知之內容,造成對方發生畏懼心為要件,並因此畏懼心而交付財物

然而,您是為勸說他不要偷鞋子,而給他錢去買,似乎屬於您自願給予,對方並無危害您

身體、財產等之惡害通知之情況。

另外,若他有類似之惡害通知,要危害您或您的家人,導致您不得已而簽署本票或其他文件

仍有可能成立恐嚇取財之空間。

以上意見,僅供您參考,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9 23:45

依您所描述之情形,並無恐嚇取財之問題。 

ken 103-10-28 14:10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目前已開庭走刑事訴訟中本案件我們是互告

我告對方傷害 即恐嚇 

對方告我 傷害 ( 目前第一次開庭判決結果 成立)

 想詢問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 簡單描述

案件一:

今年八月初 我的母親 (有中度精神身心障礙) 帶著我們家兩隻狗去公園溜,

途中遇到別的社區五支大狗 攻擊 追逐主人並未栓繩且制止 只在旁觀看, 我母親抱起一隻狗逃跑造成另一隻狗咬傷嚴重 我母親也精神未定 驚嚇 ,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 . 我們前去他家請他把狗拴好並把受傷的狗給他看希望他賠償 , 對方並不理睬 因此雙方意見不合 . 並且當下他又打了一次我們家的狗.

我當下拎著他的衣領 制止, 他出拳還擊打中鼻樑流血 和打我的頭部造成本人撞擊地板, 這時我開始還擊, 對方被我壓制 直到鄰居架開雙方 , 對方衝進屋拿出菜刀置庭院揮砍 並大聲喝斥說要殺我叫我別走.  最後警察來了 才停止.

請問 目前法院裁定 我傷害成立 恐嚇 不成立

1.我能主張我是為了正當防衛 讓自己 不構成傷害罪嗎?

2.我如何才能要求對方 賠償我家的狗 和我的狗的醫療費用. (我們被咬傷不是第一次)

  目前是開刑事庭 ! 是否我必須自行提出 民事抗告才行

 

案例二

八月15日左右  我的母親到公園曾到公園 他拿掃把做事再次攻擊我母親 不准他走那條路,

八月19日 我繞路去公園 最後還是撞見他 , 他遇見我就回家拿鋤草用的長鐮刀 ,鄰居見狀叫我快逃

因此我當下拿出手機錄影蒐證 , 錄下他從家裡巷子走出 拖著長鐮刀 往我方下過來並批我的頭部方向, 他也用鐮刀 把我手機打下 並且摔壞 觸碰鏡面 , 我把影像交給當地派出所.

但是派出所至今十月都無送出我的報案紀錄, 我昨天10月28日已收到高檢署的判決書

內容是 他告我8 月19日 再次去他家私下無人恐嚇她 

(別以為你老了我就不敢打你 ,打你是好玩而已)   錄影可以證實我人在公園口 他是從自家巷自出來

高等法院判他  證據不足 且 在法院多次 說謊不予採納

請問

1.我能提起殺人未遂成立嗎?

2.我能要求摔壞的手機和多次 威脅的精神賠賞嗎

3.我能提告他誣告 在法院搬弄事實嗎 法院的判決書能當成我的證據嗎

 

不好意思有點長  對法律不太懂 不知道如何保障自我權益 謝謝您耐心看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8 20:3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情形,對方確實涉嫌傷害罪、恐嚇罪,甚至於是殺人罪預備犯。 2、雙方應該是互毆,所以是各自成立傷害罪。 3、有關於請求賠償的部分,必須有相關事証證型我方受到損害,並且提出相關的單據,證明損失金額,才有辦法請求。
ken 103-10-28 14:02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目前已開庭走刑事訴訟中本案件我們是互告

我告對方傷害 即恐嚇 

對方告我 傷害 ( 目前第一次開庭判決結果 成立)

 想詢問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 簡單描述

案件一:

今年八月初 我的母親 (有中度精神身心障礙) 帶著我們家兩隻狗去公園溜,

途中遇到別的社區五支大狗 攻擊 追逐主人並未栓繩且制止 只在旁觀看, 我母親抱起一隻狗逃跑造成另一隻狗咬傷嚴重 我母親也精神未定 驚嚇 ,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 . 我們前去他家請他把狗拴好並把受傷的狗給他看希望他賠償 , 對方並不理睬 因此雙方意見不合 . 並且當下他又打了一次我們家的狗.

我當下拎著他的衣領 制止, 他出拳還擊打中鼻樑流血 和打我的頭部造成本人撞擊地板, 這時我開始還擊, 對方被我壓制 直到鄰居架開雙方 , 對方衝進屋拿出菜刀置庭院揮砍 並大聲喝斥說要殺我叫我別走.  最後警察來了 才停止.

請問 目前法院裁定 我傷害成立 恐嚇 不成立

1.我能主張我是為了正當防衛 讓自己 不構成傷害罪嗎?

2.我如何才能要求對方 賠償我家的狗 和我的狗的醫療費用. (我們被咬傷不是第一次)

  目前是開刑事庭 ! 是否我必須自行提出 民事抗告才行

 

案例二

八月15日左右  我的母親到公園曾到公園 他拿掃把做事再次攻擊我母親 不准他走那條路,

八月19日 我繞路去公園 最後還是撞見他 , 他遇見我就回家拿鋤草用的長鐮刀 ,鄰居見狀叫我快逃

因此我當下拿出手機錄影蒐證 , 錄下他從家裡巷子走出 拖著長鐮刀 往我方下過來並批我的頭部方向, 他也用鐮刀 把我手機打下 並且摔壞 觸碰鏡面 , 我把影像交給當地派出所.

但是派出所至今十月都無送出我的報案紀錄, 我昨天10月28日已收到高檢署的判決書

內容是 他告我8 月19日 再次去他家私下無人恐嚇她 

(別以為你老了我就不敢打你 ,打你是好玩而已)   錄影可以證實我人在公園口 他是從自家巷自出來

高等法院判他  證據不足 且 在法院多次 說謊不予採納

請問

1.我能提起殺人未遂成立嗎?

2.我能要求摔壞的手機和多次 威脅的精神賠賞嗎

3.我能提告他誣告 在法院搬弄事實嗎 法院的判決書能當成我的證據嗎

 

不好意思有點長  對法律不太懂 不知道如何保障自我權益 謝謝您耐心看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17: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是屬於互毆。

2、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出庭。

1、可以。

2、手機部分不行,其他可以。

3、可以。

4、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威廷 103-10-27 17:13

近期接到剛分手兩個月的女朋友的支付命令!由於女方本身欠我錢,只好使用信用卡購買我需要的電腦來還我錢!約3萬元,分20期!
當初分手有明確提問,卡債的部分怎處理,女方說會自行處理, 而且會把離開前所拿的五千元,在領薪水時,匯給我!日期到了,並沒有匯款,也沒有辦法連絡(有明確證據女生已經把我的聯絡方式刪除),交往期間,女方有多次傷害自己的行為,出自於擔心不得已使用女方還在交往中為登出的FACEBOOK做聯繫,但並未有公開,只有私人看到的情況下連絡,有做出讓對方做登出狀態來希望他注意到!
直到前幾天他要求我還錢,而且一次就要我還清,甚至多次騷擾我的朋友,以及家人,甚至在要求問出家裡地址,深受恐懼(因為分手時男方有多次恐嚇,甚至作勢動手打人),一開始原本希望用錢解決事情,但沒有達成共識!
大多數的都是口頭的,女方真的可以要求我還這筆錢嗎?而且是一次性的付清?(都有做錄音,拍照)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7 2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沒有辦法提出當初借款證明,則恐遭受不利認定。不過建議還是應該依法提出異議再作抗辯為佳。

2、有關對方可能涉嫌恐嚇等犯行,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7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支付命令部分,您應先對該支付命令異議,避免確定後,對方可持確定之支付命令對您強制執行,又對方之言論行為舉止,可錄音錄影加以蒐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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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KH 103-10-26 20:45

口頭上的恐嚇,叫囂說要打人,在場有人證,

並在當日網路社群(未指明)恐嚇

請問這樣可以提告對方嗎??未成年跟成年上會有什麼法律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是恐嚇,即便是只有口頭,仍會構成,至於若是未成年人則有少年事件處理法之適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6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對方為恐嚇之言論,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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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6 22:48

您好, 口頭上的恐嚇當然也算是恐嚇,只要能舉證就可能成立唷!

 

月月 103-10-25 18:10

我和朋友玩同一款網頁遊戲(非台灣伺服器),但他沒玩了,只有在論壇中回話,似乎發言不恰當,人家要告他恐嚇,而他遊戲人物現在是我在開(他把人物送我了),問題是他在論壇上留言的帳號並不是玩遊戲的帳號,而另一個朋友跟我說他告的是遊戲ID,不是論壇上的ID,所以可能會查到我IP位置,叫我不要再開了,可是如果查IP不是也會查過去使用IP,我想請問一下這樣我也會列入被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5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違相關恐嚇之言論,您即無涉及相關犯罪行為,且對方為恐嚇言論之網路IP位置亦與您不同,即使名稱ID一樣,網路IP位置亦有所差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ndrawlia 103-10-25 10:50

律師您好,

鄰居家養狗,

只要鄰居狗一出來經過走道和電梯

就會惡臭和蟲瀰漫走道和電梯,

每天經過電梯和自家門口走到,渾身都會癢和身上脖子手臂腰小腿被咬了很多包,

連帶衣服褲子衣櫃和家中墊被單被套枕頭都是蟲,洗了在洗衣服和褲子,

穿在身上的衣服褲子,好像幾百隻蟲在身上爬!!

衣櫃消毒擦拭次和沾到蟲的衣服無效後只好丟,

另一衣櫥和衣服又遭殃,陽台曬的衣物也都狗味

已像環保署檢舉,卻遭鄰居出言恐嚇,撞我家鐵門,飆三字經,

也因為鄰居狗造成的蟲蟲影響到生活!

請問關於衣櫃衣物寢具都是蟲,和被蟲咬的困擾,

可以訴諸法律請求對方改善和賠償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3: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三字經的部分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刑事告訴。

2、狗狗的部分可以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或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把狗遷移,並賠償所受損害。

小樂 103-10-24 05:42

您好,希望有律師可以幫小弟我

去年初我認識一個女性朋友,但後來有借貸關係,並簽了金錢借貸書3萬

對方不還錢,去轄區警局申請暫時保護令故意在申請內容誣陷中傷於我

並自導自演去申請自己跌倒的驗傷單,導致保護令生效,

期間不見面之外,我被對方即不明人士以簡訊恐嚇威脅,女方甚至找人打我

用不當方式逼我在民事保護令簽下切結書,還到處詐騙網友

對方不分是非,當初筆錄拿一堆不是我做的資料(告訴她個人提出的假證)

我收到非常多告訴人,說要詐騙我於不利,內容提及,警察法官都不會理你

她只要說和我是男女朋友,保護令會過,等等三字經謾罵傳訊給我

並說錢不會還。

後來偵查庭,檢察官只問了

個人曾經為伸張正義和對方吵架的6封簡訊,這是目前起不起訴的點

但原因是我先被對方恐嚇,有許多簡訊、E-MAIL、以及借據、對方在網路上詐騙別人的文章,甚至對我提出不實告訴。告訴人為了錢詐騙別人不擇手段

(恐嚇罪、妨礙名譽)

雖然是小案,而我事證明確是最大的受害者

還成為被告,希望有比較熟通恐嚇、妨礙名譽的律師能幫我聲張正義

把事情詳述,讓出庭的檢察官以及法官知道,並拆穿告訴人詐騙他人的事實

因目前有案子緩刑到103/6月

告訴人曾和我熟識,知道我生活狀況特殊欠佳,而故意要陷害我

希望有律師幫幫小弟我,越多越好

不要讓我成為司法的受害者:(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4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在台北,可以來電約正式會談時間,謝謝。

 您好:

由於您的陳述內容均要配合證據才能了解清楚確實事件經過

故建議應將相關證據資料帶往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風華 103-10-22 20:44

發現對方侵佔了屬於我的東西

對方也承認我有擁有權

我準備發存證信函給對方

我可以將對方所犯的罪或是我打算提告的罪寫在信中嗎

萬一到時沒有成立

對方可以反告我恐嚇罪或什麼罪嗎?

謝謝

若存證信函僅客觀事實敘述,並無謾罵或其他不當言論,您在函中依法主張權利,並不會觸法,以上謹供卓參。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風華 103-10-24 23:23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撥空回答

我在詳細說明如下

對方有侵佔我的東西

但是證據力可能需要法官或檢察官心證

我在存證信函上準備寫要依偽造文書跟詐欺罪提告

如果對方收到後置知不理

但是我去提告沒有起訴或是敗訴

對方也是不能反告我恐嚇嗎?

以上問題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3: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可能,因此建議您倘若要提告的話,還是要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Apple 103-10-21 22:55

律師您好..

我是個帶著兩個小孩的單親媽媽..

離婚時..我沒跟前夫要求贍養費!

只要求每個月2萬元的扶養費來扶養2個女兒!直到小孩滿18歲!

過去幾年..他都有正常給付!直到最近於月初!來簡訊說他沒辦法再付給小孩扶養費了!要我去找我父母支助!或找其他男人嫁了..來幫忙養小孩!

我跟他明確說..若他沒照離婚協議說的..準時付費..我會向法院提出官司!

後來他又改口說他只願付8000元給我養2個小孩!

他的薪水..46000元(不含年終加薪)(他年終有2個月獎金)

他用了幾個藉口:房貸..給他父親奉養金..他的臨時周轉金..

房貸:是我們結婚時買的..我跟小孩離婚時..房子是他的名字!我也沒跟他要那間房子!而且..據我所知..他好久沒回那間房子居住了!

給父親奉養金:他父親名下3名兒子!皆已成年了!且他父親也有退休金可領!

他的身體不好:卻提不出證明!

他可以用上面那些藉口..來減少給小孩的扶養金嗎?

他宣稱現在沒有人再付那麼重的扶養費了!

他為了達到減低扶養費目的!不停用傳簡訊和律師商量..用法條恐嚇我!

甚至還恐嚇說要搶回我的監護權!還要我付給他精神賠償費!

說上法院他一定會贏!

他甚至將過去(離婚前生活)的一切!做莫須有的誣陷!

當初他外遇時(我沒有讓他寫下他不再犯的文書)..在家裡的語言肢體恐嚇!也沒能用監視器拍下!他靠著這兩點..說我沒辦法在法院提出!

最後甚至說出..我對小孩的扶養費意圖不軌!私下將費用!用在我自己身上!

這段時間受盡他的語言騷擾與恐嚇..!讓我身疲力盡!..

法官真的會讓他搶走小孩嗎?達到他減少費用的目的嗎?

小孩恐懼和父親同住!..我真的不想失去小孩!

真的小孩部分我還得靠他幫忙支付扶養費!不然我真不想和那種人有牽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1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小孩均為您所照顧,對方不容易輕易取得改定監護權之機會,再者,您仍可向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未成年子女之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21 23:24

您好:

1.因先生未按當初離婚協議給付子女扶養費,建議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依約履行,若仍拒絕則可

   依法提起給付扶養費訴訟。

2.小孩現在由您扶養並適應良好,且孩子害怕與父親同住等等因素判斷,若對方提起改定監護權

   訴訟未必會勝訴。

以上拙見供參

若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 台中地區可向余柏儒律師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2 15: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直接起訴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直到20歲成年),若有確定之裁定,您則可以直接據之聲請強制執行,可強制扣對方三分之一薪水。

再來,監護權之部分您可較不用擔心,除非先生可以舉出由您監護由何不利小孩之情事,才有可能改定監護。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請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之內容而給付扶養費,建議您得先以存證信函催告對方履行,如對方仍置之不理,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Apple 103-10-22 21:54

我目前已即將進入第三次協調了!

我當初離婚證書有寫說..期限為每月15日!我有明確跟他說!

若沒依約15日匯款!我會提告!

於16日確定他沒匯入款項..我於法院提出要他遵守協議!

但他於16日的傍晚才把錢匯進去!

但第二次協調時..事務官說他這樣的行為!並沒有違法!也確實有匯入款項!並無拖多月沒繳紀錄!

還質問...為何我還要提告!

前幾天也有接到通知..不知道是否法官採信他上面我描述那些內容!

居然問我..若前夫真的付不出那些錢來!我願不願意減到他要的金額內容!

說真的..看到內容有點傻眼!

他明明就是正常薪水的人!為何會認為這些理由是可行的!

我真的很不安~~甚至對方的律師助理!(前夫並未受權)那位助理並沒發言權!

居然在協調會上..脾氣急躁..不停違法發言!..還.對我冠上不實之名!..

法官真的已經聽信前夫之詞..就要我接受那些提議了嗎??

我帶著兩個小孩...沒有時間和心思跟他在那邊玩口水戰!...

還有因為兩個小孩都是女生...她們根本不想和父親單獨出去!

可是前夫居然會同律師提出...強制要帶她們出門過夜!

請問這樣行為可以嗎?我能夠站在小孩立場..保護小孩..拒絕他帶小孩過夜嗎?

Apple 103-10-22 22:18

顏律師您好!

請問您..

因為兩個小孩都是女生...她們根本不想和父親單獨出去!

可是前夫居然會同律師提出...強制要帶她們出門過夜!

請問這樣行為可以嗎?我能夠站在小孩立場..保護小孩..

拒絕他帶小孩過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22: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子女的年紀已經可以陳述,則可以到庭表示意見。

2、您的論述有點亂,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較能保障權益。

呂小姐 103-10-21 15:04
請問 因為媽媽不堪長期被爸爸跟哥哥騷擾 甚至言語肢體的暴力 所以我把媽媽帶出來 也辦了父母的離婚。但是還是他們還是用盡辦法要找到我們,爸爸因為離婚也比較收斂,還有法律可名正言順的赫阻他。但哥哥,卻讓我們不知該如何是好,他找不到我們,卻一直電話騷擾,不是半夜打來,就是直接打去我姐姐的公司一下哭鬧一下恐嚇,甚至揚言要鬧去他上司那邊!媽媽已經患了憂鬱症跟恐慌,也承受不了跟他講電話。而他打來也大多是要錢。我很害怕他會對我們不利,是否有法律可阻止他在騷擾我們

可先聲請暫時保護令,之後法院會審核通常保護令,當然證據部分還是要有,有其他問題的話

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1 23:00

您好,若您可提出哥哥確實有經常性之肢體或言語暴力,可直接聲請核發家暴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