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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103-01-28 12:21

請問一下!

她跟我在交往期間,數次用LINE跟我借了數筆錢!也沒說歸還日期!只說會盡快還!

現在我們分手了!這些錢,我能要得回來嗎?

我有LINE的通訊聊天紀錄,跟我的帳戶匯錢給她的銀行紀錄,這樣的證據足夠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line的紀錄可視為借貸契約之合議,匯款紀錄可視為交付款項之證明。您可對其起訴請求借款返還請求權。可先對其發支付命令為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曉婷 103-01-27 23:21

律師好:有關問題煩請勞心解答,感激不盡。

因本人才剛步入社會,尚未了解股票交易市場買賣狀況,因此於102/6電話行銷說是XX投資顧問公司,推薦某某科技未上市股票,並說明該科技公司將會在103年上興櫃時可以作買賣交易,並將於104年上市櫃,也因為積極推薦說得天花亂墜,誤以為是美好的投資,但打電話投資之科技公司,確實有發行未上市股票,但並未接受輔導也還沒有確實於所說的時間內上興櫃,沒想到居然買到人家所謂的直銷股票,簡直是不知道該怎麼辦,已經造就所有局面,不知該如何挽回...懇請解答!

1.該投資顧問公司,依經證券交易法是否規定非屬證券公司不可進行有價證券交易,該投資公司營業登記僅一項【投資顧問業】,本人也上中華民國證券公會並無查到該公司為證券商之資格,是否屬於違法買賣有價證券呢?

2.可否因此要求該公司因違法交易之行為,主張交易無效?拿回血汗錢嗎?

3.因有再打電話聯絡該投資公司業務小姐,並留下錄音紀錄,確實已交易股票等等詳盡事項,並還鼓吹說有內線消息,再現金增資以較低股價再買進平均成本等狀況,若上官司是否可為證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該公司確實有違反證交法之虞,此部分可向金管會檢舉之.

二.本件對方涉及詐欺,可以先提起刑事告訴,再依民法撤銷意思表示,應注意時效之問題.

三.您的電話錄音仍可作為證據使用.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0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起詐欺侵占背信等相關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祐 103-01-26 13:15

律師您好:

我想問的是,去年大概8月快9月認識一名女孩子當初不知道是未滿18歲,

因為看型身材以及樣子像是成年人,所以認識了一段時間之後就發生性關係,而後在這兩個多月內由於她多次跟別的男人來往並發生關係及與我提分手,而我當下氣不過就使用手機的Line傳一些訊息恐嚇她,說不跟對方分手而跟我在一起的話那男的會被我老大找然後出事情,但之後我們也沒在一起,只不過她跟那男的分手了,事後我以為沒事情,結果在12月初的時候警察派人到家裡直接把我扣押搜房子以及上手扣進警察局,而做筆錄的時候對方有拍下照片使用Line我恐嚇她的那段語言,然後也說有發生過性關係,女方滿16未滿18,但是我說雙方是自願下,雙方家長都知道,但是我的Line早就沒有那段訊息了,因為刪除了,而所以做筆錄我不承認,但是我還是被扣押上了士林地方法院,回答的依據一樣是我沒有恐嚇過她,但是我有承認是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但結果還是保釋出來花了五萬元。

 

檢察官在最後的時候叫我跟對方私下和解,不然會很麻煩,我拿到的單子是刑事訴訟

而出來之後找對方談,報警的不是對方家長而是女的學校導師,而目前對方家長沒有提告,但目前和解金還談不了,我要顧家跟媽媽,所以目前只有我賺錢壓力也很大,對方開口說6~8~10萬行情價,而我自己能力只能拿出2萬元,請問要怎麼辦?對方說的那句話行情價是否可以判為對方家長是有策劃過的計畫?

 

另外只有Line的證據是足夠可以提告嗎?

他們沒有任何證據只有拍下那個Line的對話圖片。


我本身目前25歲,

而我現在也是碰到了滿16未滿18發生性關係以及恐嚇這兩件事情,

滿16未滿18民事訴訟嗎?無法撤銷?那我會怎麼樣嗎?我沒有前科

 

麻煩律師先生請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恐嚇部分,應再與對方協調和解條件,視有無機會再降低,若和解破裂,檢察官即會起訴,僅得具狀向法院請求緩刑及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就16歲以上合意性交之部分,即無相關刑事犯罪疑義,僅有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7 11: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時已經滿16歲,則倘若您沒有違反對方的意願,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2、有關恐嚇的部份,line聊天系統的對話確實可以當作證據

3、是否和解您可以自行斟酌是否有能力負擔,跟倘若沒有和解緩起訴緩刑機會不高,屆時您可能需要易服社會勞動甚至於遭判刑超過6個月等不確定因素。

4、性侵害跟恐嚇罪都是公訴罪,無法撤回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藤哥 103-01-25 14:38
剛開始使用綽號去UT留言一些 年齡 綽號 學生 要找援X之類的

之後被查到IP 要求我去警局 之後做完筆錄 我當時沒承認 說當天很多朋友在我家

之後警員要求要聯絡我朋友 不久就收到檢察官傳票

檢察官詢問時我沒承認 檢察官要求我找證據 他給我一個禮拜時間 不然要起訴

我後來沒有寄證據檢察官 一個月後收到 法官的傳票

我不知道後來要怎麼解決 現在很緊張 心都靜不下來

1.到法官面前該怎麼做?

2.會不會被關?有前科?

3.檢察官沒承認 到法官那邊才承認會不會更嚴重?

4.是否要請律師? 2014-01-23 16:42:51 補充

前科 第一次發生法律問題

所以才有點慌張

所以到法官那裡 就已經有前科了?

2014-01-24 18:00:30 補充

目前20歲 完全沒有交易 也沒有第二女生

就是留言內容而已

少年是本身

只是當初朋友因為好玩 在我家玩樂喝酒

故意找我名子作標題 之後他們知道嚴重性後果 他們都不肯出面

所以我還是跟法官說我沒做 那假如他向檢察官一樣問我說 我沒證據

我不是也更慘?

所以我目前考量是以最糟糕的部分來當做考量 所以想知道我沒做 來承擔後果是怎樣

法律小學生 103-01-25 16:08

大大你好 有關此類網路留言 之後被檢察官起訴的案件

本人及身邊的友人 多數都有遇過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罪證明確,則對您最有利之作為應是在偵查中爭取緩起訴,以避免留下前科紀錄,建議您盡快委請辯護人為您爭取,以免因小失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38

 ip是你家的ip,你要推給別人恐怕很困難,建議認罪爭取緩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嫌觸犯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規定,目前您應委請律師,討論案情,視相關證據資料為何,是否認罪請求緩起訴或為無罪答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我幫你查了UT. 援交的判決主文:梁??以電腦網路,刊登足以引誘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給你參考。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TUFFY KUO 103-01-24 09:34

敬啟者您好:

                 先前有請教過律師,目前我們家正在打一個有關貨款返還(我方為被告職業為土木小包商,對方建材行以各式建築材料的出貨單做證據對我父親及母親提出訴訟)的訴訟,在第一次出庭時法官對我們說我們的案子並不符合民法第127條第八款的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但查了一下對方的統一編號,對方的營業項目的確包括建材銷售,是否在下次出庭的時候我們可以向法官提出相關查詢的結果,並主張販賣建材為原告為日常頻繁交易之行為,進而主張對方請求的貨款符合民法第127條二年特別消滅時效?或者是在下次出庭前再提出補充理由的答辯狀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0: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對方之起訴狀及法院之相關說明,提出答辯狀,說明為何適用短期之消滅時效規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是否符合並不是取決於營業項目,而是看他賣的東西是什麼來決定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TUFFY KUO 103-01-24 13:55

律師您好:

                 對方原告是建材行,我父親被告是土木包商,有跟他叫貨,對方出貨單上的東西都是類似像水泥,磁磚等類的建材,那這樣的情況合乎第民法127條第八款的兩年特別條款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提出二年短期時效之抗辯,並可以在下次開庭前提出補充答辯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CK 103-01-21 16:19

我在2013/10騎車時發生意外,當時我是直行車,對方在左前方,已經靠近對方車尾時對方卻一直往我方靠,但我繼續保持直行,經過他之後約3~4秒,我聽到後方有摔車聲音,我停下來,看到對方摔車,於是過去協助他,對方有受傷,因此幫他叫救護車及報警。

警察到現場測量,做筆錄。對方說我超車勾到他的後照鏡,害他摔車,但我跟對方沒有任何擦撞車身也完全沒有任何擦撞痕跡。但警方歸咎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對方跟我要求醫藥費及無法工作的損失,但我們沒有擦撞證據也說明無擦撞,因此我沒有與對方和解。但經過兩三個月後,對方去申請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金。

請問

1.我是否可以去申請鑑定來表示兩方並無擦撞?或是調閱現場照片等資料來證明?

2.我是否一定要付錢給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基金會?是否能向基金會證明我方無過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當然可以主張您無過失而為免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6: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警方之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確定損害賠償範圍及數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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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2 19:13

 如果警方製作的車禍鑑定研判表認定你有過失,除非你有新證據,不然要翻盤很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Zoe 103-01-21 12:35
律師你好,我目前任於人壽工作,前幾天與上司發生一件糾紛,不知道對方要不要負法律責任?我給客戶寫了一件新契約,因主管特別交代內務在文件全部到齊前不可予我做入金動作(已詢問過可先入金在做補辦)結果主管拖過該投保年齡,需寫公文,我本人也打去詢問過說如果寫公文是否會承保,公司的回答也說不會,因單位業績較好也再次確認不會因為任何關係而承保,公司也說絕對不可能,結果後來公文下來之後卻同意承保更竟然叫我以年齡上填寫錯誤蓋章而去修正,重點是從頭到尾的公文都非本人我招攬人所寫,也沒與我討論過,公文內容也不是依據事實呈報,等上級主管發現已不能入金才私底下做寫公文的動作,並告訴我的主任說等事情辦好了再告訴你們。(以上我有紙本資料證據錄音可証明) 謝謝律師的耐心詳讀。

你所謂的公文是甚麼公文? 要看該公文內容不實是不是會有生損害的危險,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3 16:21

 你的問題及情況非常不明確,無法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尚需要更完整之資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林 103-01-20 14:00

您好:

之前陸陸續續借錢給一位朋友錢,而他每次說的還款期限都沒有一次順利還款而到後期追討時候皆有將其對話錄音錄下來.想請問一下錄音黨和匯款紀錄是否可為證據還有對話紀錄裡該有哪些要點較有利於訴訟

 

這些都可作為證據,但實務上重點還是在證明有借款合意,可先聲請支付命令較經濟快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4: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錄音及匯款紀錄均可為證據,內容需要有雙方成立借貸契約之合意,及交付款項等。可先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確定即可強制執行。若對方異議,即進入法院訴訟程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豆豆 103-01-19 14:58

律師專家您好:


我想請教有關提告後和首次上法院出庭接受偵察應訊(我是告訴人身分),一些程序上的問題是否合乎規定,我是曾就神壇多年環境污染,挑釁恐嚇滋事甚至揚言殺害我一家,可能有地方份子或神壇份子教唆的情形,因神壇份子態度極囂張惡劣,曾說板橋大觀派出所,有自己人撐腰,聚安里里長夫人也曾說他們有個許姓自己人在派出所裡,神壇夫婦也曾有意無意放話說:”是誰報的警他們都能知道!”

見我一家客氣,意思似我一家逃不出他們手掌心似的,我們也確實感受到每次打110需打上三四通電話警察才到,且只對我”曉以大義”似,卻未見責備過神壇份子,反過來話題直轉回我為自保而築,但一個月後已自行拆除的違建牆,直對我說教,卻怎也看不見神壇的違建和路霸行為和充耳不聞我的所有委屈陳述,最後還直對我說道路是公共的,又說要有證據否則會成誣告……..我門口向來開放給人會車暫停車,甚至遇到多次停車者言語挑釁的真路霸者,他憑什麼這麼說我們,聽來像毀謗.污衊人,令人極不舒服!


且警察也曾和神壇滋事的份子一旁聊天咬耳朵.勾肩搭背……..且似有意讓他們知道我監視器鏡頭在哪方向,巷內警局設的攝影機更有意架反方向,我已表示神壇常滋事,去年安裝新的卻照舊如過去架反方向,去年神壇又滋事,警察走前還反而要我將鏡頭調整一下,讓人不免合理懷疑他們的公正性!

並且警察每回來只問我始末,且"教育”我敦親睦鄰,,要我身份證資料,我居住近四十年未佔用過門口和道路,只因神壇五年來常藉停車滋事,不得已才築了牆且已守法自行拆除,警察不說停車滋事和路霸違建的神壇,反似數落我們說道路是公共的,似說我們是路霸!試問若他門口,他肯讓人這麼鬧他一家五年多嗎?時不時拿椅子坐你門前.門檻坐.蹲.站滿門前.不良的複雜份子常圍在你門前,亂停一堆機車,坐上頭嚼檳榔和抽菸.講手機,令人不敢外出,坐你門外頭大吵大鬧.穢言穢語,.嘔吐.吐痰,戲謔.假借玩耍的變態行徑破壞東西,當你車頭引擎蓋是野餐桌,開壇問號碼,吐檳榔汁.燒香.燒紙錢.丟菸蒂.起乩.過年和進香.選舉期間還故意在你車邊挑釁玩煙火爆竹製造公共危險,天天像在你家門口對面.門邊架了擴音器的吵鬧令人受不了,等……


停車便橫眉豎目盯你一家,多年來威脅挑釁戲謔訕笑恐嚇,去年甚至放話殺害我一家,警察多也有家庭,他們能易地設想嗎?人民保母心裡真只有利益?

令我們一家一肚子悶氣無處訴!


神壇藉由盲目信仰卻無知之地方人士份子集聚的力量和輿論打擊我一家,在巷內有不少同黨,甚至人脈關係多,環保局稽查員和垃圾車司機也相熟,讓人到處投訴無門,就連環保資源回收車上頭的人員也專無理找我麻煩,不讓我丟特意洗淨的回收物,反公然毀謗污衊我::”不洗就別丟!令人不甘心.氣結!"

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首次開告訴人偵察庭,我已說明不相信地方警察了,想直接向檢察官說明案子,沒想到十二月底法院又寄來指揮調查書副本,要我去板橋分局做筆錄,但偵察組警察兩次來電約時間,我說明尚未去的原因因有些私人的事情,警察口氣卻每每急躁和不耐,留下手機號碼要我去前聯絡他,我因害怕這當中有問題,去電書記官可只對檢察官說明,不去分局做筆錄否?警察的口氣態度讓我合理懷疑他們和神壇有關,我是否有去做筆錄之必要!書記官她答定要去!真是這樣嗎?

我又問:鄰人公然辱咒罵全因神壇引起的曲折,欲增加告訴人和被告人,書記官又答:告訴人就我一人代表即可,要增加被告須再呈狀紙,但兩案相關,我真需另遞狀紙?


且就這麼巧,偵察組已多日未與我聯絡,我也有事暫時去不了,也未主動聯絡,就在我去電書記官那說明原因,當天晚間偵察組就打電話和我聯絡,我說:”是要提告,繼續啊……”,那警察口氣漸不耐,問我何時能過去做筆錄,……令我覺得不安心,神壇人脈究竟有多廣?


且規定上,若上派出所報案做筆錄,不就是送法院裁審,為何我跳過這可能會被壓下案子的關卡,乾脆直接上法院遞狀紙,且開偵察庭時也說明案子內情始末過,檢察官反又要我回分局做筆錄,這不是要讓我不好過,甚至可能被陷害.告不了他們……


還有,在去年首次開偵察庭入庭前,我因首次提告他人,不懂法律程序問題,入庭前,法警向我要了身份證,卻轉身由四樓走下一樓.這期間身份證離我視線好一會,請問律師專家的您,這合規定?有疑問否?

 

我因再也受不了神壇多年一再挑釁威脅恐嚇滋事戲謔,我只好迫自己天天對他們欺善我一家卻怕惡者精神訓話,逼自己武裝勇敢,但精神快崩潰了,結果是他們表面上收斂了,但背地教唆放話恐嚇要殺害我一家人,現在更又擴大租屋我後陽台後面一二樓,對我宅威脅極大,加上政府荒謬法令,民國八十八年後為違建,法令綁死我一家,無法築牆自保,只可以簡易在合法範圍內的防護,但他們仍可輕易跨越過來,令我終日惶惶不安,無法安居樂業.食不下嚥,不知如何是好?

另,屋前對面神壇份子眾多,常破壞我門外物和因停車問題而滋事辱罵挑釁威脅恐嚇,我該如何提告?如何寫狀紙?因只知其中幾個的車牌號碼~

還是乾脆針對神壇夫婦和房東.政府提告,例如提出:排除侵害等……

煩請您撥冗一一回覆解惑,感激您的熱心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5: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對方違法之相關證據,如恐嚇錄音等,再將相關證據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抖抖虎 103-01-18 01:23

這件事的角色有四個人,我、朋友A、網友B、未成年C
起因是未成年C被家裡趕出來,網友B打算把未成年C接去他那邊住
因為時間關係,網友B詢問朋友A家是否能借住一晚

在等車期間,未成年C有聯絡家中一次

而朋友A後來以「對方告你誘拐未成年就吃不完兜著走」
最後提供借住一晚以後送至車站要求他們回家跟父母解釋
並且有撥打113以防萬一

但是後來知情網友B在晚上做了不洽當的事(撫摸之類的)
即使未成年C同意似乎也會吃上罰則
最後對方的父母打算告朋友A,網友B和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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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B我認為難辭其咎
但是現在朋友A究竟會不會被告和誘呢?

另外那幾天其實我正好去找A並且住了幾天(都滿20歲)
有沒有可能被當共犯
還是能不能證實A是後來被要求借住,而非去誘使未成年C離開家庭呢?
還是不要出來淌這趟渾水讓事情變得更複雜好?
(實際上,未成年C的父母並沒有告到我)
------
如果需要證據,這邊只能提供
「當天5點後接到電話的記錄」(這時未成年C應該已經離家了)
而且「在那之前朋友A沒有跟未成年C聯絡過」
不知道有沒有辦法當作並非誘使離家或是無犯意的證據
還是我們需要蒐集哪方面的證據可以有利於朋友A與我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能否提供撥打113之證據?若能提供,或許比較有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芭樂 103-01-17 21:59

若沒有抓姦在床或是其他有利的證據,妨礙家庭刑事告的成嗎?[但是老婆跟情夫共同進出汽車旅館都有拍攝到清楚的影像,也在第三次開房後準備離去時報警請警方到場處理,當然她們也矢口否認]另外要對男方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要在什麼時候提,要怎麼提?麻煩各大律師給小弟一點意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刑事部分,恐難以成立,但民事上仍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民事可與刑事同步提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部分,在無確實通姦證據下,有困難成立,但民事裁判離婚及請求相關離婚損害賠償部分,有可能可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happyman 103-01-16 11:29

律師 您好:

有一個同業跟我們公司調一批貨, 我們公司幫他們進口了(我們公司是經銷商), 可是在交貨當天他們卻以運送溫度(4度C)與說明書上標示之保存溫度(負20度C)不符為由, 拒收此批貨.  我們在法院上主張此同業應支付此批貨款. 

但是:

1. 我們已請原廠回覆, 此批貨的運送溫度(4度C)與方式是OK的.(已提供證據)

2. 多年來同業運送此類商品皆為同樣溫度(4度C)與方式. 包含此同業也是用同樣的溫度(4度C)與方式運送. (已提供證據)

3. 交貨當天我們公司的業務代表也有簽名保證這批貨的品質. (已提供證據)

4. 國內沒有單位可以驗證此批貨的品質是否OK.

5. 法官質問說我們公司為何在交貨時沒有提供附屬文件寫運送溫度(4度C)與方式是OK的?

目前仍在辯論庭, 請教律師我該如何說服法官以維護我的主張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6 13: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就運送方式確實有約定或是我方有保證,則您必須證明確實已經依約給付了,再由對方來證明該物品具有瑕疵。

2、倘若本案已經進入訴訟程序,本文建議您應該檢附雙方往來文件、調閱開庭筆錄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以釐清目前法院的審理方向等。

江皇樺 (江帥) 103-01-17 09:47

您好,

      1.運送溫度部分,先看兩造契約中是否有就此約定,如果有,就照契約來走。但最終都是回報該貨物本身仍然符合債之本旨。

      2.如果沒有約定運送方式,可以讓法官知道運送溫度和保存溫度的不同,並強調貨物本身並不會因此而有變質,仍然有符合債之本旨而交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供過往之相關契約資料,證明本次您依契約方式交付為合法,對方拒絕受領,構成受領遲延,請求貨款及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asy 103-01-15 23:05

甲因被a警察懷疑甲有和一起案件有關係,而帶進警局,甲已有請律師律師來之前他選擇緘默,但a警察一直告訴甲(希望他快認罪),而甲在律師剛到(律師還不知狀況)甲就自白了,此自白算是證據嗎?

若表示已選任律師,則等待律師期間依法不得詢訊問,訊問所得之自白除非有例外情形,否則不得作為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警察取得該自白之程序手段有瑕疵,可排除該自白證據能力或減低其證明力。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奇幻少年 103-01-15 14:03

想請位各位律師...關於妨礙名譽的案件

最近有收到刑事傳票...要我前去開庭...

事情發生在FB社團網路留言中...

本人在裡面發了些闡述性的留言...裡面內容或許諷刺了些

裡面未指名道姓只是哪個人所為...

但對方認定這段留言事描述他...

並在留言下方發些挑釁字句...

而我並未再針對那些挑釁字句作回覆...

之後對方以事件進行提告

但提出證據中只擷取我所發的闡述性留言

而他挑釁字句卻全數刪除...

這種情況下是否使案件不成立??

因他提告證據不全..只提他認定有利之留言?

 

令若案件成立...是否只會開庭這一次??

判決情況可能有哪些?包括可能刑期或罰金?

是否有勝訴之可能性?

還煩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一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4: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儘速提供對您有利之相關資料,如對方挑釁之言論,或您的言論並無人格特定性,亦無可得推知特定人之情形。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娃娃 103-01-15 13:17
律師你好~我是前幾天問我老公毒品案的小姐~ 我們今天要去開偵查庭.後來到那裏之後~到那之後檢察官叫我們去找一位長官作筆錄~ 在做筆錄之前~長官也問我們可否提出有力證據證明他跟我們借錢~ 我老公有提到幾個重要的日子~警察都說那幾天沒有監聽到~所以如今我們也都沒有任何他跟我們借錢的證據~唯一知道的只有他當時的女友.真的不知道能怎麼證明他的清白~ 可是我老公有很堅決說那是他朋友的東西~而警察卻說對方有人證可以證明是我老公的~ 對方的人證也都是他們的人.那這樣是他們說了就成立了吧? 我們現在真的不知道能怎麼辦~也很想請律師~但是又沒有太多的財力~因為都被他朋友借光了~ 真的能否再請你教教我們能怎麼做嗎~謝謝你~或是如果要請你打這官司~需要多少費用呢~ (有寄信到您的信箱 但是都沒收到回覆 不曉得是不是沒看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4: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Dalyu 103-01-14 20:25

各位大律師您好,可否幫我看看:[以下會先敘述,最後會提問]
我是一名已經連續延畢2年的碩士生(今年讀第4年),目前已通過口試,但教授已表明想要刁難我,因此拒發給我畢業證書,要讓我自己知難而退,那目前該名教授使用實驗室大多數學生當人頭洗錢,例如說:國科會某案子發下人事費以及材料費等等...多筆金額依序發給每位有承接此案的學生們,但教授卻以需要購買實驗器材以及實驗材料等..多樣理由,要求每位學生所得之國科會人事費,匯回教授的戶頭[有匯款紀錄][註:該教授在高雄台灣企銀開設一個帳戶,後來在花蓮台灣企銀又開了一個戶頭,那花蓮戶頭仍以自己的姓名申辦,並非學校或實驗室名稱,(這表示如該名教授以後離職或者跳槽其他學校,該筆金額仍進入他的口袋;目前所知有60萬定存)]另外該名教授會無緣無故生出一大堆發票(盡是收購一些硬碟阿文具等等...)但實際上並無發現這些設備的存在,該名教授還吃人夠夠,嘴裡不吐骨頭,學生將金額匯回實驗室只給予5%回扣手續費,但大多數學生家庭每年都會收到所得稅之稅單金額是徵收6%,因此學生們反而在被該名教授多吃1%金額,舉例:某學生該年計畫案得到人事費金額20萬,全數匯回教授帳號,在此之後再還給學生5%(1萬)但年末所得稅徵稅收6%(1萬2),因此該名學生莫名虧損2千,

想請問:如此知情事是否可對該名教授提出告訴?何種刑罰?那學生會不會有共犯嫌移?那如要告要怎麼告?或者可向誰申訴?學生大多數家庭都很單純(小蝦米與大鯨魚的對抗是否很難贏?扳倒教授的機會有多大?)(發票部分恐怕皆已經被核銷恐無證據,實體證據可能只剩該實驗室所有學生的匯款紀錄)因之前會計法發佈教職員除罪化,恐怕無法有效幫助在教育體制下被壓榨的學生,在麻煩各位律師幫我看看要如何處理,小弟在此有爬過文有找到類似的文章,因為不知道要如何處理,因此我選擇發文在詐騙的地方還請見諒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1336&tid=7&ccode=PostDate%20desc

國科會匯給學生,之後如果是學生自己願意匯給教授,那除非教授對學生有恐嚇的言行,不然民刑事都很難說他有什麼問題,至於學生因此多繳稅,教授可能有侵權行為,但可獲得的賠償也不多,會不會成立也有爭議,但這教授絕對有道德層面的問題,可聯合所有學生協同律師民代開記者會,如果你們真有決心要反抗的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開始蒐集該名教授之相關證據,如錄音或蒐集發票及其他文件資料等,彙整相關完整犯罪資料,可嘗試至地檢署告發,讓檢察官著手進行調查。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5 10: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會計部分,雖然已經有除罪的問題,然倘若教授以此方式榨取財物仍然可能成立詐欺罪,倘若是國立大學的教授並擔任行政職的話,甚至於可能成立貪汙治罪條例之相關犯罪,倘若您真的想要告發教授犯行,本文建議您應該蒐集相關事證之後,與律師正式諮詢後,在告發,以避免日後發生誣告等問題。

Terry 103-01-14 18:49
Hello 律師你好~我台灣的親戚有個案件~我就直接說了~我堂弟他跟一個女生交往~兩人都滿18歲~之後分手後~女方要求復合~結果我堂弟不肯~於是女方跟女方家屬告我堂弟性侵~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被收押禁見~因為我堂妹跟我嬸嬸打長途給我很擔心(我人在新加坡~而且家裡我是最大的)目前我叫她們去找承辦檢察官~檢察官助理說~因為女方有證據~才會收押~(目前我得知是這樣)~我想問如何解除收押禁見~還有這種官司可以和解嗎??因為我嬸嬸她們經濟能力不是很好~所以暫時她們無法請到律師~

被收押禁見的話,就要找律師看守所被告談,才能清楚被告對這案件的認識和詳情,不然光憑其他人的敘述,對事實本身也難有完整了解,強制性交和解是爭取輕判的方式,能不能和解要看談判技巧和對方意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堂弟被收押禁見,則須委任律師方能至看守所會見面談,以釐清相關事實。再者,此種案件類型,有談和解之空間,但須視對方開價是否合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vonne10126 103-01-13 22:14

上個月被同事在Facebook上用『影射』的方式言語侮辱

於是去地檢署遞狀,收到傳票上頭顯示是"他"字案

問題:

當初告訴狀內容有明確提到我要告的對象→附上對方的姓名、手機電話以及工作地點(惟不知身分證字號以及居住地)

還有列印影射的內容內容圖片數張(帳號確為該同事所有)

1.但檢察官還是以"他"字案號來傳喚告訴人,請問為什麼呢?

上網查了一下,他字案通常為『犯案被告不明、或被告明確但犯罪態樣不明的案情』

2.以我這個案件來說,代表檢察官認為我提出的證據過於薄弱嗎?不然怎麼不以"偵"字案來偵辦呢?

意味著開庭時須補強另外的證據嗎?

麻煩律師們幫在下解惑,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因為本案對方為影射您,而無直接之人格特定性,是此,檢察官可能在調查是否可得而知為您,若有其他對您有利之資料,應多加提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4 10: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所謂他字案,僅表示檢察官認為目前之證據還不明確,如證人均未傳喚,尚未送請鑑定等,均有可能先暫列他字案,並不會有所謂的不利問題,目前您應該盡量協助檢察官釐清案情,並檢附證據即可。

小如 103-01-13 14:35

張景堯律師

您好,我想請教您以下幾個問題:

1.我與先生已離婚監護權問題仍在協調庭處理,這當中先生又寄存證信給我但內容完全不是屬實我該如何回覆?需要在回信OR可以不理會?

2.目前收集先生家暴遺棄小孩證據,當初雖然我並沒有被他打傷因為我跑掉了但他把家中東西打壞同時恐嚇我,且在之前就常情緒控很差時常對我發脾氣,我已不堪他的騷擾且他無盡過當父親的責任離家數月才會至法院訴請離婚當初我在事情發生期間有向朋友訴說過事情也有簡訊FB網站訊息,是否可做為證據或人證?

3.我收到存證信後又再次讓我感到恐怕是否可申請保護令

以上問題麻煩張律師協助解答

謝謝

 

您好,存證信函就是一封信,法律上沒有任何效果,所以不需要去回應.至於在臉書的留言,可以當證據,但要看與本案有無關係.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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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4 11: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存證信函含有恐嚇內容,則可以再次聲請保護令,是否檢附開存證信函?或是可以作為爭取監護權之用。

2、有關監護權的部份,是否已經獲得訪視報告?內容為何?

Eason.Liao 103-01-13 10:16
您好~由於去年二月中我跟妻子離婚後,在去年四~五月期間前妻的債主找上門來我才發現說原來她有積欠兩名廠商貨款未還.  廠商說她都沒有跟他們說離婚與搬家的事情,貨單上也都是她的簽名.  我聯絡前妻家人卻都得不到回應,都回我說不知道人的下落.  於是廠商也只好請我帶她去前妻母親處看看能不能協商要如何還款事宜. 到了前妻母親處後我並未下車是由廠商自行拜訪,對方身上有配帶該公司證件,在拜訪時也有表明身份,但對方都不出面也沒有出聲音.  由於前妻與母親等人早不住在戶籍地有20年之久了,廠商也只好記下前妻母親地址寄出存證信函以求回應.  之後我跟廠商也未曾去打擾對方,但我還是不時有收到摧討信件及電話詢問.雖然不是常常但也造成我與小孩子的恐懼與困擾. 畢竟對方也說如果最後真的沒辦法的話也只好請民間債務管理公司來處理了,廠商也不可能自認這條損失也不能精神一直放在這筆債務上. 之後在去年10月時我收到該廠商寄給前妻的存證信函時,我退回後並聯絡廠商才發現說對方寄出兩次存證信函都被退回,只好又寄給我...讓我非常苦腦...之後在11月底時,我才發現原來前妻住我附近而已~而且她自己也在11月時曾打了通無聲電話給我,結果她忘了隱藏號碼讓我得知後我也試著聯絡她卻都被封鎖號碼我只好傳簡訊與mail說,"妳要處理好自己的債務,如果債主再找上門來的話我也只好請對方去找妳或家人處理債務,不要連累我與女兒" ,  然後前妻說這是"洩密",要告我...那我只好又說"我帶對方請找妳或家人等等的~" 前妻又說這是"恐嚇"要告我....而且前妻在離婚前跑去學校將政府發放的幼稚園撫助款7500元給領走卻都沒有當場繳交學費,我在她搬走後學校才通知我她沒有繳款. 我也跟前妻與家人說希望妳們家要歸還這筆款項,因為我覺得這是屬於小孩的東西,怎麼連這小孩子的輔助款都要凹走...我覺得小孩子之後的費用我都自己負擔我沒有關係,但那筆小朋友的幾千塊款項她們家卻都不歸還讓我覺得非常可惡...然後前妻也說這是恐嚇~奇怪了?前妻與家人都閉不見面處理債務還不準我跟對方說她們家的地址與聯絡方式要我閉嘴,難道我跟女兒就要自己承受這種恐懼與債務嗎? 甚至她現在還一直說我跟追她,怕我知道她的上班地點告訴廠商....而我早上五點多就要起床上班,到晚上快八點才回家,放假也一定從我爸媽處接我女兒回家,學校也知道我常接送小孩上下課~請前妻拿出證據或舉出時間地點說我何時跟追也拿不出,我根本就沒有跟追她~  而我在離婚後到目前也都未曾與她碰面或是去打擾她家人,甚至我都半年沒有用電話簡訊聯絡她家人,因為我也知道對方也不願出面處理.  結果前幾天卻收到法院保護令的開庭調查,讓我十分錯愕...也都不顧我自己要帶小孩要上班,就只為了她與家人要躲債而去申請保護令.  我想說前妻申請保護令也無法讓她的債物解除阿??  說要告我洩密恐嚇? 最後卻用了一個通常保護令要告我,而且我收到時只剩三天就要開庭連要請假都沒辦法還要拜訪同事幫忙.  實在讓我非常困擾...難道她的債主上門我就只能乖乖閉嘴幫前妻她們躲債嗎?  如果她申請駁回後又拿同樣理由又一直去申請保護令要開庭,難道我就只能乖乖認份出庭,毫無對應的方法嗎? 我也只是不想讓小孩無辜承受她母親的債務困擾而已,難道就要一直被對方壓制住嗎?  重點是前妻已經信用破產了,廠商想告也都拿她沒辦法了...請問我該怎麼辦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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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凱 103-03-01 07:54

我的情況跟版主你好像,只是我的情況還比你扯更多,希望有律師能幫忙版主回答讓我也能參考

Ciao 103-01-12 17:52

各位律師安好~

前陣子去派出所報案在網路上被多次公然誹謗(發公開文章、傳網路訊息給多名網友)。對方聲稱要跟我和解,結果竟然跑去跟我認識的朋友嗆聲,說他看了資料覺得告不成,問員警也說覺得好像不構成。

所以我想請教在網路上,雖然不是跟日常生活一樣,但公然誹謗罪不是依然適用嗎?我看現在網路論壇、網路遊戲等造成的案例很多。至於那位員警先生認為好像不太能購成,我在做筆錄時,員警先生給我的感覺彷彿就是一副【網路世界又不是真實生活,這樣算數嗎?】的態度。

對方態度惡劣,根本沒有任何誠意跟悔意,我也想順便請教,這些證據(所有之前被攻擊的,包含這些提告後對我朋友的挑釁,我都有截圖保存)會否讓我在訴訟過程中有利?

謝謝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其實如果您收集的證據足夠的話,就自行提起告訴即可,如有需要,歡迎來信alex4279@gmail.com做進一步詢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告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hia-hua 103-01-12 13:01

各位大大你好,事情是這樣的,我是失業者,因為有時候在家,都會遭受到鄰居言語上的批評,批評的話語像是不罵他就不會長大、沒用的字眼,我有用錄音機錄下來,不知道如果我要提告,是否可以當成有利的證據

煞祿 103-01-25 02:02

頂多毀謗喔 還有妨礙名譽

因為你要用公然侮辱罪 你還要舉證 當場有誰在場

證人願意不願意出來作證

另外 證據部份 講求

人 事 時 地 物

鄰居跟你 因為是人講你

為了說你哪些事情

時間 你錄音時要結語 現在時間為XX年XX月XX日 上午或下午幾點幾分 錄音完畢

地點 就是結束錄音前 要說 你在哪裡路的音 如果有證人 就是證明你 或者你也可以用手機攝影拍起來 也是證據

魷魚 103-01-11 16:02

首先,
我看到幾個人在FB上留言,
但是我從頭看到尾都沒有一個所以然,
根本就是沒證據卻把禍搞在他人身上,
而那個他人恰巧指的又是我認識多年的好友,
看不下去我就在下方留了言:

「我怎麼看樓上幾位嗆人的方法就跟屁孩沒兩樣,
還講的跟真的一樣?
證據都沒有妳是要怎麼認定別人犯罪?」

也許是我錯在先,
不過它那種留言也已經汙辱到了我:

「我看你是沒臉見人大頭貼放那?~
我看這樣也好啦鬼門都關了免得你長得跟他馬子一樣恐怖出來嚇人,還是你是他私底下包養小三那麼互他哈哈沒懶趴的也愛」

還請幫忙一下,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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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 Girl 103-01-10 22:28

學生在校園內走廊上,突然有一群他完全不認識的別班同學看到他然後說「三...二...一...(擅自亂取的綽號)好!」而且說得非常大聲,好像恨不得所有人都聽到一樣,而且不是第一次了

但綽號並沒有很不雅,就一種零食的名稱罷了,大概是名字的諧音,但聽了就是令人非常不舒服,而且講得那麼大聲就是讓人覺得丟臉這樣公然侮辱成嗎?

另外,如果未成年刑事案件可否自行提告?可要求精神損失?何時要求?如何要求?有限制金額範圍嗎?有要求條件嗎?

證據若有錄音足夠嗎?

以上,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構成公然侮辱,仍須視完整之文義加以判斷之。若有構成公然侮辱之可能,您亦具有相關錄音證據,可提告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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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 103-01-10 21:37

你好律師:

             如果我跟詐騙者的LINE對話訊息被我刪掉了可是匯點收據我有.還有就是詐騙者的FB網頁拍照存檔就可以了嗎?這樣我跟對方的LINE的對話訊息已經刪掉了那這樣檢察官會相信我說的?

現在我收到台北分局的通知單是1月16號也有法院傳票來是21號 可是分局的通知又叫我去說又不同案件我該怎處理結論我把對方的對話訊息刪掉了只有匯點收據跟對方FB的網址跟照片而以這樣能算證據?

還有我要怎預防對方再度用我資料去騙其他人呢對方手上友智慧型手機拍的身分證正本還有存摺這樣能犯案?現在我又收到警局的通知書我該怎樣處理拜託律師給我ㄧ個回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0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局之案件與法院之案件,是否為同一案件,還是為不同之案件?又關於您無詐欺故意之相關證據,還剩下哪些?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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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 Su 103-01-10 15:34

我想請問一下有經驗的律師,老婆精神外遇,而第三者也當面對質卻有此事,而證據只有LINE的通訊資料,請問這樣可以告的成嗎?

我要提告防害家庭之並請求民事精神賠償,因為事過己經半年之久,老婆也搬出去了,丟兩個小孩的給我全權處理,而我老婆卻只負擔小孩每月讀書安親費用,

如果提告的話費用大約要準備多少,時間會很久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5: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通姦之具體事證,似無法提告刑事妨害家庭。不過該情形,似可請求民事之裁判離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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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10 17:38

 除非你太太搬出去是跟對方居住,才可以告略誘罪,不過先有證據才能提告,ˊ這種官司通常半年到七八個會解決掉

CYNTHIA 103-01-10 02:25

我媽媽還在世的時候, 有說要給我40萬元, 但是在她要領錢給我的當天, 因身體不舒服而急診就醫, 她在醫院急診室的時候把銀行存摺印章交給我, 要我有空的時候再自己去轉帳. 我在她住院後的十天才去銀行轉40萬元到我的帳戶, 而我媽媽是在我轉帳日的兩週後才過世. 後來, 哥哥因為想要獨佔媽媽身後所有的財產, 他就以我盜領侵占媽媽存款的罪名提出詐欺竊盜的告訴, 來逼我簽署財產分割同意書(內容是要我同意由哥哥一人繼承媽媽所有財產), 並且告訴我只要放棄所有可繼承財產並返還40萬元, 他就會同意撤告和解. 我不想妥協, 也無法拿出媽媽授權同意給我40萬元的證據檢察官.  請問: 如果我無法拿出確切證據, 而被以詐欺竊盜罪判刑的話, 其刑責會有多重?  再者, 若我被判刑, 是否會失去繼承媽媽遺產的權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爭取無罪之空間,建議您不要輕易認罪,但即使您被判刑,仍不會喪失繼承之權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已您提示情形,即使您哥哥對您提告,您亦不一定會成立犯罪。仍可為無罪答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UFFY KUO 103-01-09 15:27

敬啟者您好:

         先前有就原告以被告未簽名的送貨單向被告請求貨款的問題向律師請教過。剛剛出庭回來,在庭上法官對於簽名的部分的確對原告所提的證據提出質疑,也詢問對方是否是請求貨款,原告說對。但法官忽然對我方(被告)說這件案子不適合民法127條第八款的兩年特別消滅時效?還說這件案子是15年的時效?包括連支票的部分都相同?可是查遍資料,貨款的部分的確是這樣呀!?有沒有可能有其他的法條適用這件案子?我想請問,在訴訟實務上,法官這樣講有沒有可能是為了引導我方跟原告和解加速結案而對我方做出這樣的講解?在庭上並未對法官提出這部分的質疑,想請教律師是不是有這樣的可能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全案之情形,個案加以判斷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UFFY KUO 103-01-09 15:53

我有查到:"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之請求權,僅指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

 

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請求權而言,不包含交付出賣標的物之請求權在內

 

,關於交付出賣標的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仍應適用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之規定。"請問交付出賣標的物之請求權跟商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請求權有什麼差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6: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法第127與第125之分別,附上最高法院實務見解給您參考之:102台上2180號民事判決意旨:販賣土方並非被上訴人日常頻繁交易之行為,亦非屬其營業登記項目,是系爭價金之請求權無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所定二年時效之適用,應依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認其時效為十五年。是此,您販賣貨物為何,是否為您營業登記項目,亦為考量之標準之一。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UFFY KUO 103-01-09 16:57

DEAR SIR:
               我們是被告,對方是建材行,出貨單,包括被告有簽收及未簽收的送貨單上都是一些建材,查了對方的統編,應屬其營業項目,不知道這樣的情況是否合乎民法第127條第八款的兩年特別條款?法官說這筆貨款有15年效期是否真的只是為了引導我方與原告和解所提出的見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7: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個案情形均不一樣,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teal 103-01-08 19:44

鄰居噪音不甘其擾

先後報警數次,警察總是以無事證回應(不僅如此,對於這方面的法律知識竟然還比我上網查的資料還差),針對這點,如果同時由我拍照舉證是否可以向警察單位申訴轄區員警處理失職?又拍照舉證自己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方得為證據?亦或是應如何做方能主張其轄區員警失職?(因為屏東鄉下警察這種處理方法真的令人很火大,竟還先後回應我狗噪音是環保局的管轄及非夜間時段,檢舉人有容忍義務,還是我自己上網查資料才知道員警回答是錯的)

又請問如果請律師撰寫存證信函乃至訴訟,是否為最後手段?(很感冒警察這種處理態度,如果是自己走法律途徑,真的是便宜了轄區員警!)又其價位?自己又應該主張甚麼權利?因為如果是主張社秩法第72條除了要有我到警局做筆錄外,還得有兩名證人方得對其開罰,這在鄉下地方,鄉下人自掃門前雪的生活方式下根本行不通,

謝謝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向警察舉發之外,可詢民事訴訟程序訴請排除侵害及損害賠償,但在證據的蒐集上,應確實蒐集,最好能以錄音錄影方式紀錄,並就每天噪音之時間點紀錄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相關噪音錄音證據,以利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其侵害居住安寧權利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ngel 103-01-08 14:33

我是原告,在去年9月左右對被告提出了妨害性自主告訴,是在地方法院檢察署的簡易庭開庭的,可是檢察官開庭時都用被告筆錄在問話,甚至,一開始就有選邊站的傾向,就是完全只看被告人的筆錄證據在問原告,沒有做任何測謊動作,對於原告的筆錄視而不見,原告有說要給被告在等待判決期間對原告的威脅恐嚇話語做為證據等等,檢察官都不願意看,甚至表示我可能會造成誣告等等,導致最後判決結果原告是失敗的,而判決書中卻有前後矛盾跟隊員告造成人身攻擊的話語,於是我提出上訴,卻又被駁回。

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做?是否能再上訴?

需要準備什麼?

你的案子應該是被檢察官不起訴,然後你再議被駁回??沒進入法院,沒有所謂的判決,也不是上訴,要再不服,要在接到再議駁回後10天內聲請交付審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應聲請再議及交付審判。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aina 103-01-08 00:34

先前因為缺錢的關係在借錢網站上看到可以借款的廣告,

就打電話去問, 對方說他們是民間幫忙替個人辦理貸款,

只要把雙證件影本(健保卡和機(汽)車駕照)和提款卡(我寄了渣打的)放入小本子裡用牛皮紙袋裝起來~~

再到用空軍一號新竹站寄至中壢站(還花了我$300-),

他們只要用提款卡登錄無誤就可以先撥款了...

我因為急著要借錢...雖然猶豫了一下還是把卡寄出去了...

後來他們就說要登錄提款卡要我提供密碼~~我為了要借錢也還是提供了~~

我在10/30(四)趕在三點半前去寄的...因為要借到二十萬, 對方說只能先撥十五萬...

11/1(五)然後又跟我說要申請約定轉帳帳戶....要等到星期一的四點後才能匯款~~

爾後我就一直和那位王先生都用電話聯繫...雖然我有發簡訊給他, 但他從沒發簡訊給我~~也就是說我幾乎沒是沒有雙向溝通~~

結果11/4(一)我等到四點後去看簿子發現我的帳戶進帳了20萬, 但也幾乎全被分批提領光了...(剩下的975塊因為渣打沒有滿一千沒辦法轉出~~就直接被我的貸款固定扣款帳戶給扣光了)

我當天馬上掛失金融卡...我11/6(三)去補辦了存摺和提款卡...因為還有請朋友借我兩萬元~~帳款有匯到我的戶頭, 我也還可以提,

但11/7(四)時, 我要去存錢繳貸款時...銀行行員就通知我的帳戶變成警示帳戶了...

連繳貸款都變的很困難...弄了一個多小時~~

行員很好心的沒叫警察伯伯來抓我...又跟我說是由東原派出所通報的~~

要我打電話去派出所問, 我打了之後派出所說找不到我的案件...
(後來查網路以為是台北的派出所)

但也有告知我說要我等通知做筆錄...我就想說, 好吧~~等通知好了~~

因為我本來就遲繳貸款, 第二天11/8(五)就又再去補11月份的貸款, 結果也是弄了快一個小時~~

結果他們主管又出來再幫我處理時又再跟我說一次最好打電話給派出所問...

也提供了原通報的派出所是台南的東原派出所~~還好心的提供了電話~~

我就又再打電話去問...得到的答案也是一樣...說要等通知做筆錄...

後來等了一個月...我一直沒等到...所以我只好打電話去165尋問~~

於是165先幫我轉到離公司附近的警察隊~~我去報到後好心的警察伯伯們又幫我尋問到案件已經被轉到新竹第三分局...

終於在12/31(二)接到第三分局偵查隊的電話要我2014/1/1(三)去做筆錄...

但在電話中警官問了幾句後就問我妳是不是賣帳號~~我回說我沒有, 而且我一毛錢都沒收到~~

後來警官要我攜帶補發的存摺/提款卡、身份證和相關被詐騙的證明文件(其實我也只有那張空軍一號的寄件單~~)

那個警官在電話中詢問了我不少有關提款卡的狀況...他說他要先把筆錄的內容大概整理起來~~

然後在2014/1/1(三)我到分局去做筆錄時, 看到我在電話中和警官說的事大多都寫在筆錄上~~我就幾乎照槁回答了~~筆錄大概花不到半小時就做完了~~全程錄影...還在筆錄上壓了手印~~
(警官說我的狀況已經變成嫌疑人...極有可能被判刑~~因為我不但提供了提款卡又還提供了密碼...等於是幫助詐騙集團犯案~~)

做完筆錄後回家想了一想...發現我的證據明顯不充足...於是我就瘋狂的上網找資料, 看有沒有人和我有差不多的狀況...但看到雖然有差不多的狀況~~卻沒有任何的後續...

我現在好擔心因為我能提供我不是詐騙集團的一份子的證據不足要被起訴...就算要我罰款我也沒有錢可以繳~~就算私下要和解...我也沒錢(有錢真的就不用去找借款網了~~)而且, 和解不就等於是要我認罪了??

我現在要等待是檢察機關的傳喚和出庭...這段時間真的很煎熬...

看到有些人收到不起訴處分...很替那些人高興...但我實在真的很擔心~~若不能提供有利證據是不是就一定會被判刑了!?

而且就算法院判決下來...後續的警示帳戶解除似乎也很麻煩~~現在除了等待什麼都不能做....真的很痛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8 09: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檢具您所述的借款網站的資料、寄送存簿資料給對方之證據、與您聯絡王先生的電話檢察官參考,證明您只是單純要借款,遭到不法人士之利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28

您好,您可能涉犯幫助詐欺之罪,您應提供相關證據資料,證明您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故意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aina 103-01-09 16: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檢具您所述的借款網站的資料、寄送存簿資料給對方之證據、與您聯絡王先生的電話檢察官參考,證明您只是單純要借款,遭到不法人士之利用。

 

但是我借款網的資料已經找不到相關的電話了...我只知道是在哪個網站借的, 也有在做筆錄時提供給警官, 這樣的證據好像不太充足~~

kaina 103-02-12 15:26

現在發生了一個狀況很麻煩,

 

當初被詐騙的錢, 好像是被詐騙集團拿去買毒品用的...

 

現在警察正在調查當中...狀況很糟, 是不是該找律師來證明我的清白!?

 

我自己也是被害人, 我不想被判刑!!!

阿孝 103-01-05 11:58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當事人 A:我 B:歐某 C:TPUA貼文者 歐某朋友

1.某天A看到B在巴哈姆特(論壇名稱)PO文徵求交換遊戲內的虛擬物品,B聲明不要SV產物(遊戲公司不允許之私人改造技術) A私下詢問B是否有意交換,並聲稱a的東西並非sv產物,但b在Facebook社團看到A PO文說SV修改成功之類文章,認為A騙他,導致感覺不佳
2.近日A看到C 想與其交換
3.B看到,出來把往事重提,聲稱A詐欺,並聲稱A用遊戲公司不允許之技術從事交換之類的動作違法詐欺以及刑法360

4.A反駁,並聲稱雖然有用SV技術,並說明 在巴哈姆特論壇上要提出交換的東西是朋友贈予,並要求B道歉,不然會控訴誹謗,並持續激烈爭執

5.Facebook社團管理原為了息事寧人,把A踢出Facebook社團並刪除文章

6.事後,A找出贈與物品的朋友,說明物品來源

想請問一下,A(也就是我)是否可以控訴B誹謗妨害名譽,但社團管理員已經把貼文刪除,是否會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起訴呢?(社團管理員與B認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hapk 103-01-04 16:10

各位律師,請問一下

朋友媽媽跟親戚的朋友借錢,而簽下了一張四十萬的本票

每月還款利息,高達二萬元,朋友媽媽知道利率是5%,

但是因為不懂這些,根本不知道年利率高達60%

好像也已經還了一年多或兩年了

這麼高的利息,如果是還本金,早就還完了

對方說,要一次還他四十萬,才能將本票取回

加上每月還利息的時候,都是用無摺存款的方式將錢存至親戚的戶頭

聽朋友媽媽說,他的無摺存款單據,都有留著

有爬文過,似乎必須找到證據說,這些錢的確是還給那位朋友的,但是這有點難度>"<

再來就是,這樣高的利息,是否已經算是重利罪了?!

如果我們可以幸運的找到證據

要怎麼告發對方呢?

非常感謝~

 

 您好:如果證據已收集的夠充足,可以提起告發(遞告訴狀給地檢署,促使地檢署發動偵查),如果在撰寫書狀方面有需要的話,可以來信諮詢,謝謝。

chapk 103-01-04 17:02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果證據已收集的夠充足,可以提起告發(遞告訴狀給地檢署,促使地檢署發動偵查) ... (恕刪)

謝謝葉律師的答覆

由於實在不懂法律

所以馬上就去爬文何謂告訴狀了,

我們這個案例,是屬於民事還是刑事呢?

遞了告訴狀,是否代表要提起告訴了?

只要給地檢署,我們就只能等通知了嗎?

還是我們可以直接去警局報案呢?

 您好:重利罪刑事案件,您們要遞告訴狀給地檢署,但是告訴狀的撰寫內容要足以讓檢察官認為有犯罪嫌疑而予以起訴,否則就會不起訴處分,所以撰狀是很重要的,剛才我也才會說撰寫書狀方面有需要的話,可以來信(alex4279@gmail.com)諮詢,謝謝。遞告訴狀後就等候地檢署通知。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涉犯刑法第344條規定之重利罪,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essie 103-01-04 14:48

1.我的前男友在101年12月用我的名字買了一部車,原協議由他繳車貸款,但當時買車及前幾期貨款由我繳納,陸續收到計多交通違規單據,告知請他歸還車輛,他確遲遲不肯歸還

2.在交往期間陸續向我金錢上的借支,金額約新台幣壹佰萬元整,因無借據本票等有力證據,是否就要不回來了?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您目前手邊所擁有的資料都無法加以證明,除非您現在可以透過雙方連絡內容,讓他承認這些東西,來加以救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設計相關問題,讓對方回答,就其回答加以錄音,已蒐集對您有利之證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vian 103-01-03 16:07

朋友說~~他被告詐欺和偽文,

              但他說對方只照到他的車牌,他什麼也沒做,

              他有請教其他人,但只要他自己找證據

              他那時是做外務,沒有勞健保,所以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在那間公司               工作,現在他要怎麼做才能證明他是無罪的?

被告詐欺偽造文書的原因是什麼?知道後才能決定怎麼辯護,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16: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被告詐欺偽造文書之事實為何,須該犯罪事實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才有成立犯罪之可能。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vian 103-01-06 09:31

問過朋友了,他因為工作所以當時的他的經理給了他一張信用卡,要他用那張信用卡加油或是有關公司消費,有時跟經理借錢買各人物資時經理也要他用那張信用買,但薪水下來了他也有繳了那些他使用的信用卡費用,但他也把收據及繳款明細等資料都繳給經理了,所以請教一下,他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才有了詐欺和偽文的罪名

現在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1-06 22:40

您好!如果是公司的卡片,又確實是經理讓他刷卡,不會成立偽造文書;若經理允許個人物資先刷卡,也不會成立詐欺。以上謹供您參考。

vivian 103-01-07 16:15

現在他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有詐騙背信...所以他現在要怎麼找證據證明他的清白?


沈恆 (沈律師) 103-01-08 03:16

涉及個案事實的證明問題,必須詳細討論案情後,才可能妥善解決。以上謹供您參考。

無助感 103-01-02 20:14

請問律師:

我是告訴人,因被告恐嚇我,我手中有錄音錄影的證據,也都交給檢察官,但被告開偵查庭不承認犯行,但已被起訴,我已收到起訴書,但起訴書內容有寫幾點待證事項!!

1.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除了狀紙以外,需要再附錄音錄影的證據,因為目前被告不承認,我知道狀紙和證據會寄給被告,但我不想讓被告手中有我的證據,可以不附上證據嗎?

2.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需附法院寄來的起訴書嗎?

3.被告有請律師,他們閱卷可以聽錄音的內容嗎?可以copy證據檔案嗎?還是只能聽和閱而已呢?

 您好:1.不行2.不用3.被告律師,閱卷時不可聽錄音的內容,不可以copy證據檔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被告律師享有閱卷權,得閱覽全卷之證據。已為被告辯護。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無助感 103-01-03 14:41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1.不行2.不用3.

律師您好,

1.律師閱卷是無權利聽錄音內容和錄影畫面嗎?

2.因對方不承認犯行,要是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上,錄音錄影內容附上,那他們就會更加堤防,是否可以不要附呢?因為錄音內容是他們恐嚇的字語,錄影是他們帶黑衣人來的人像,不附可以嗎?

 

555 103-01-02 13:31

提告時所付的證據照片  要正本還是影印  或是先影印的 開庭時再附上真的照片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先提影本即可,開庭時再一併帶正本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孫志堅 (孫志堅) 103-01-02 15:30

如果照片並非唯一一份或取得並非困難,起訴或告知時先附上正本亦無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8: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照片彩色影印,即可提交影本,將正本保留,以免遺失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555 103-01-02 13:07

就是說談話時 被告的親友有加入談話

這影片中有3人 告訴人 被告 被告親友 這可當成呈堂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是在公開場所下所錄製,仍可以提出作為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555 103-01-02 14:2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是在公開場所下所錄製,仍可以提出 ... (恕刪)

 再請教 這是未經被告及她親友不知情下   在她家門口樓梯間錄的    但 被告及她親友都有說出犯行

可以是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8: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錄音或錄影仍為合法可以使用。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555 103-01-02 11:03

以下這問題再請教~~

就是說談話時 被告的親友有加入談話

這影片中有3人 告訴人 被告 被告親友 這可當成呈堂證據

 

 

 

 

之友請教過下列問題~~

家人準備要告對方

有天我遇到被告 我向他詢問該案件 而在我跟他對話中 她有承認他的犯行

而我私自將對話錄音下來

這段錄音內容有被告自己承認犯行的對話

可以將這錄音拿給家人當作提告證據

~~~~~~~~~~~~~~~~~~~~~~~~~~~~~~

現在 我已請告訴人去找被告 也私下錄影錄音了[被告不知情下]

那這錄音錄影可以當證據了是嗎  因為是當事人即告訴人與被告之對話

錄音或錄影哪個當證據會比較好

555 103-01-02 11:42
回覆 555 的發言內容:

以下這問題再請教~~

就是說談話時 被告的親友有加入談話

這影 ... (恕刪)

 另外我自己也有跟被告談過話 我也有錄音 但我聽律師建議以人證來提供證言 但若是被告說我亂說的話 我是否也可提供錄音 證明我證言無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6: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錄音錄影無對您不利之內容,均可作為證據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放下屠刀 103-01-02 03:36

請問各位律師~因102/6月第一次犯下販賣二級毒品案件,10月底進勒戒所,12月初出所,12/30收到吸食毒品案的不起訴書處份,但遲遲未收到販賣的起訴書或是不起訴書,當時總共要抓6人,一人在9月中以經起訴販賣成立也結案了,這6人,監聽譯文中,2人有跟我聯繫,1人說和我一起出錢購買,1人沒抓到,毒品數量2克多,沒磅秤,麻煩各位律師幫我評估一下,檢方可能還在找證據嗎?通常被抓後應該3個月左右就應該起訴了不是嗎?這案件有可能不起訴處份嗎?謝謝!

會不會不起訴要看證據,3個月還不算長,有可能警察和檢方要查其他涉案的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6: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起訴,應視您於本案中證據之多寡,如有無分裝袋,電子磅秤,分裝杓,殘渣袋,監聽譯文,證人指述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