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阿力 103-05-13 23:16

我姊跟他朋友A女因誤會而起爭執,過程中,我姊一直使用簡訊或line傳送"我要跟你同歸於盡"或"我下地獄也要拖著你"等相關字眼,以及在凌晨或白天上班時間打無聲電話給A女,對方(A女)因而向警方備案,針對電話騷擾部分,最近他們越吵越兇,對方(A女)僅留言說我姊”欠幹”等字眼,之後對方又向法院提出我姊”恐嚇”,請來的證人是A女前男友,證據就是"我要跟你同歸於盡"或"我下地獄也要拖著你"等相關字眼。

我想請問此案恐嚇罪名成立的機率有多大?有辦法跟法官解釋只是雙方吵架嗎?若罪名成立後, 是否依刑法第305條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可能會關更久或是罰更多錢嗎?謝謝。

 

您好,這行為會構成恐嚇,一般來說會易科罰金三萬到六萬。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阿力 103-05-14 09:52

請問一下,恐嚇罪罰金最多不是才300元,為何此案件有可能要罰到3萬元呢?

阿力 103-05-14 10:06

不好意思,再請問一下,若無力償還罰金,可以要求收押免罰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最高法院刑事判例52年台上字第751號要旨:刑法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而通知將加惡害之旨於被害人而言。若僅在外揚言加害,並未對於被害人為惡害之通知,尚難構成本罪。您姐姐似可爭執僅為雙方吵架,無加害他人之意。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傑哥 103-05-13 16:03

與在網路上交到的14歲女友發生性關係  之後事隔一個月  我們因為不和分手了 她媽媽發現我跟她女兒的關係之後 想要對我提出告訴 目前無直接證據 僅有的只有簡訊FB的片段 但是內容有些不雅 其不雅的部分都是文字 我的前女友也不想告我 我是初犯 目前對方家長還未提出告訴 女方也沒有懷孕 請問這樣我會面臨到什麼樣的刑責? 我該怎麼處理才能把傷害降到最低?

林智群 (klaw) 103-05-13 16:09

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發生性關係,最重可以判七年,請謹慎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有提告,則女方之證詞即屬重要,若其證述雙方有發生性行為,則會變得棘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13 19:58

你好

這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對方家長可以提告

建議謹慎處理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目前無明確證據,您可先行否認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建議先不要承認有發生過關係,如果沒有證據的話,但女生可能會被家人說服改變說法,建議你先去與對方家人和解,並簽立和解書。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處理不慎,恐需坐牢,小心為宜。

阿棠 103-05-12 22:41

律師 您好:

我的朋友是在酒店上班,剛去上班沒多久大約2週

在上上星期的星期四時晚上和一桌客人喝酒

後來客人說要去續攤並邀約我朋友一起去

並將我朋友剩餘的上班時間買下以利一同續攤

在離開店之後坐上計程車,客人宣稱要夥同友人一同前往汽車旅館會面續攤

之後便在汽車旅館房間內喝酒,不久之後客人便將我朋友帶去別間房間

並性交得逞。

 

想請問律師

第一.客人第一時間並未告知要前往汽車旅館 是否屬於誘拐

第二.我朋友說她是在不願意的狀況下和客人發生性關係的,是否屬於妨礙性自主或強迫性交?

第三.當天在完事後我朋友有梳洗,但在2小時內有用棉條採集精液,但因為沒有低溫保存已經乾固了,這樣還有辦法去檢驗出來嗎?可以當證據嗎?

第四.若要對那個人提告該走哪些程序?是否會驚動到我朋友的家人?因為她不想讓家人知道她去酒店上班,請問身分可否隱匿?

您好,謹回覆如下:

1.如對方意圖與婦女性交,使用詐術手段,違反婦女意願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即屬略誘婦女罪,仍需進一步了解您的事實經過而定。

2.如違反他人意願與之性交即構成妨害性自主罪,所蒐集之精液可提出作為有利證據

3.如欲提告,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刑事告訴之告訴人無法匿名,但可提供與家人同住住所以外之居所作為送達地址。

以上供您參考,如有疑問可來電聯繫,謝謝。

 

您好,有問題的是發生在後段發生性行為,因為前往汽車旅館雖未告知,但也沒拒絕,因此重點應放在後面是不是因為酒醉而被性侵害,這構成刑法的趁機性交罪,去報警時就可以把通聯資料留其他人的住址或律師的事務所,這樣就不會通知家裡。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強制性交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eiwei0114 103-05-12 11:45

你好

大約發生過程

之前二月我在公司賣場上班的時候,發現一名小偷偷東西,未結帳就離開,

我追出去要攔他,追到巷子時,攔下他並要求他跟我回去店裡,他不肯並咬傷我,後來他拿出了瑞士刀,先刺傷我的腿 胸口 上臂,丟下一些他偷的東西,又繼續跑,我繼續追他,途中因為他有刀為了想防身,隨手有拿一支路邊的拖把了,還敲了他一下,追出巷口時,試圖搶下他的刀,和路人一起抓到他,報警處理

後來送醫急診,醫生不知是太忙還是怎樣,請他開驗傷單,沒幫我檢查全身,只寫了他縫合的地方,縫合針數也不對,開診斷證明...,也交給警察了,

隔天重回醫院,請醫生幫我仔細檢查,開完整的驗傷單,拿去警察局,

警察說本來的已經交出去了,這一份會再幫我交出去,

而當時作筆錄的時候,我問警察,那巷子有沒有監視器,能不能調出來,到時候可以作證用,偵辦員警及不知是所長還是副所長,也跟我說那條巷子沒有監視器,

因為這個傷,我2個多月不能行走.站立,至今還要持續復健,不能正常行走...



而看起訴書內容,含有證據欄等,我發現檢察官似乎沒有拿到,我後來補給警察的驗傷單,....

由於他偷了不只一個地方,起訴書共列了4個犯罪事實欄,

犯罪事實欄(一)(二)(三)部分,均係攜帶兇器加重竊盜罪,而第四部分(與我有關),他寫:是刑法 攜帶兇器加重竊盜罪及同法277條第一項之傷害罪嫌。被告所犯上開4次竊盜及1次傷害罪間,其犯意各別,行維互殊,請予分論併罰.... 

後面檢察官還引用了最高法院98年度臺上字地7640號判決書,

說:要與刑法強盜罪所定之犯罪構成要件有間,而無成立該罪之餘地。惟此與上揭起訴之犯罪事實欄(四)部分,係屬同一事實,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以上這些

這樣的話

1.我該怎麼跟檢察官說我有完整的那份驗傷單!?

2.關於監視器的部分,警察跟我說沒有,但事實上我後來去看過,

整條巷子 巷頭.巷尾 巷子中間,都有監視器,私人的or里辦的,

大約有6~7支監視器,警察卻跟我說沒有監視器可已調,

 因為嫌犯一意的說,是我先拿棍棒打他,他才會拿出瑞士刀,說是防身...

發生時間是二月,我四月底才知道有監視器...

這樣我該怎麼辦!?

3.關於起訴書說,引用了大法官釋字第630號解釋文...,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行為,若尚未達於使人難以抗拒之程度者,及難與強盜行為同視,自不能遽依準強盜罪論據,然後引用第7640號判決書...,

解釋也提到,因取財行為與強暴脅迫行為之因果順序縱使倒置...,而得與強盜罪同其法定刑。據此以觀,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條之規定,並未有擴大適用於竊盜搶奪之際,僅屬當場虛張聲勢或與被害人或第三人有短暫輕微肢體衝突之情形,因此並未以強盜罪之重罰....,

從解釋文和我的實際狀況,我因為當下所受到的傷2.3個月不能行走,

應該不是他的虛張聲勢或和我有短暫輕微肢體衝突才造成的吧,我視被他拿瑞士刀所傷,這讓我有些不平及難以接受...

這樣的話我應該怎麼做呢!?

4.我需要另外提起傷害嗎!?






你為賣場如此的付出,賣場沒替你請律師嗎?又,你受傷期間,賣場有付給你薪資嗎?我覺得賣場,應為你的行為負完全責任(官司與薪資及獎金及慰問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wei0114 103-05-12 12:10

公司有律師,也說會幫我處理,修養期間也是全薪,只是案件現再在法院跑 還有檢察官

不知道這些是不是也要請律師去做,對法律不是很懂,擔心處於被動的情況下,會不會損失一些權益,所以才來問,

 

您好,你在刑事訴訟程序的權利,建議請律師協助幫你跟檢察官溝通,因為起訴之後你要跟檢察官溝通會比較困難。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晟 103-05-11 19:48
本人前公司水產海鮮公司,這間水產分公司在台灣就這一間公司規模就我一個業務員工,擔任負責公司進口貨櫃漁貨回台時聯繫客人及漁貨進冰庫放置位置,從100年進到這間公司任何書面文件保密機密資料約聘書我都沒有簽屬過,過了1年我才成為正式員工也享有勞健保,在第三年也就是103年由於這三年這間台灣分公司只進口一項產品,且也不是單一特色單一獨家商品,這品項只要有能力透過關係都可以進口到台灣販售算是很廣泛的一種漁貨,漁貨都是以季節性下去決定買賣量
且由於是季節性關係所以多半都是有漁量就多沒漁就是要等的方式係下去維持買賣
,在前年底前公司由於季節性關係下半年到今年初都沒有進口這商品回台販售,個人沒漁貨賣我就一直領底薪過活家中也有妻小要養實在是環境所逼,老闆是沒侷限我能在外調東西買賣但必進才新手沒幾年能有多大能耐,所以今年初有朋友進口了我公司一樣的產品回台由於這漁貨產品還有分大規格跟規格這位朋友小規格的漁貨
銷售不佳於是來找我看我有沒有通路要不要買賣,當時我為了生活也是給這位朋友
調了幾十箱的漁貨現金買斷來賣給我自己的客戶,我知道我沒跟我老闆提有相同產品回台是我的過錯但為了生活沒辦法,之後水產圈很小陸續就有人亂傳我在外私自
進口買賣這項商品,我一個用2萬3進口這商品一櫃40尺貨櫃最少要300萬起跳!我
錢要從哪來?後續我老闆咬定我就是出賣公司在外說我不仁不義不忠把我辭掉,以
下是他傳手機訊息給我的話說是律師傳的↓

你好:本人代表某某貿易有限公司傳達此訴訟個案內容。
自民國九十一年起,許職員正式受僱為我司貿易部門之銷售業務,該職負責內銷客戶之買賣聯繫及業務接洽工作,因而知悉我司所有內銷之商品,報客單價及客戶聯繫方式,其任職其間所識客戶均屬公司客戶。
明知我司規定員工不得將業務上知悉事項洩露,經調查證實某某職員將我司內銷商品之單價及客戶名單暗中洩露於經營相同商品之公司,並謀取利潤,於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我司獲查實際證據,故我司斷然將許職員解僱。
此事件造成我司損失難以估算,經我方律師、會計師、勞保局顧問商討後,我司有十足的人證及物證對許職員提出洩露商業機密之告訴,該職員應連帶負民事上之賠償損失責任刑事責任,我司念及過往情誼暫不提出告訴,如此後該職員向外毀謗我司及負責人名聲上損失,一但搜證,連帶毀謗一併提告,此案提告保留期限為十年。
許職員於任職期間向我司負責人預支現金新台幣壹拾伍萬元整,任職期間經償還壹萬伍仟元後,尚餘壹拾?萬伍仟元整,扣除93年4月之薪資貳萬?仟元整,還必需償還我司壹拾壹萬貳仟元整,請將此借款盡快還歸於我司,以免造成更多不必要的紛爭,謝謝。
以上內容為我方律師所提之個案描述。

我在前任公司期間還有跟公司借款我有什錢去進口漁貨?
還有他上述講的91年至93年這期間我還在讀書且我當兵完後是100年退伍才進這間公司,請問這樣我在這間公司期間我什麼保密條款約聘書都沒有簽到任何白紙黑字規定我都沒有簽到這樣他上述這封簡訊是否對我有威脅性,且日期全部都錯?我在想這是一位專業律師會犯的錯誤嗎?有辦法對我起訴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述的狀況,您恐有涉嫌利用公司機密(包含客戶資料等都算),從事交易,造成公司受有損害,此部分確實可能涉及背信罪等.

2、至於對方所述的詳細經過,縱使有錯,亦不影響犯罪之成立,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jane 103-05-11 18:01

請問民國83年及與公婆同住至今,公公年輕即得腦膜炎導致兩耳重聽,近幾年一耳已無聽力,一耳幾乎微聽力,85年婆婆癌症過世,99年6月24日先生癌症過世,家庭重擔皆落在我身上,我跟大伯講好一方一個月,但情形如何導至老人家不願到老大家居住,而且婆家人都說他老人家老人已有癡呆現像番番要我多擔待,但6/3竟發生此該過去大伯處不去反亂說我壞話說先生跟他借106萬,說我不孝及斷掌剋死父母、婆婆先生,106萬還他馬上離開屋子,要求娘家弟弟出面卻拿刀恐嚇揚言殺死我再自殺,隨即報警110,北鎮派出所警員亦有到場處理,我是當天即離開混亂現場住他處,婆家人都說生氣無好話不要當真,但當晚又下樓跟大夜班管理員說同樣的話, 因他仍居住室內有一天還買了一桶小瓦斯+單口爐,此舉亦造成社區恐慌,因我自己不敢回家在朋友處借住10多天皆無法看顧小孩,也有到妹妹處踹門要其轉達要我小心一點,他要潑我硫酸,造成我精神的耗弱需借助身心醫學的藥助眠,朋友跟社工人員皆不贊成跟其同屋,現已在外租屋隨後打算把房子賣掉,但6/25跟管理員要他轉達需進屋拿取公媽神主牌,但當天卻偷換喇叭鎖,還言明我們已不能進屋,當天知情隨即叫里長警員陪同鎖匠從外破壞換鎖,6/26則自行拿取電鑽破壞喇叭鎖,已報110跟北鎮派出所處理, 旁人事情都看在眼裡但還是讓我覺得大家都認為老人家是弱者,雖在外租屋但經濟壓力過大亦無法安心,想詢問有何方法可以解決此事件安心過日子,因又換回舊的鎖,102年11下旬自行搬遷進屋居住,一切費用都不搭理,等水電通知斷水斷電才前去繳納,但管理費一概不理會,經兩次公所與其大兒子協商,結果都堅持老人家說有拿錢給我們買房,所以他堅持住我家,她無法作主,不得以現以訴訟中,原是對他大兒子態度想依法處理,但詢問之下,我跟大兒子無法律上告訴原因,只好聘請律師以歸還房屋提出告訴,但法官又在老人家自說無證據下要求我當面與他對質,這樣不是模糊焦點? 拜託能否幫幫忙

 

 

 

 

Alice 103-05-11 14:05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

我爸爸疑似有外遇對象,但是我們所有的證據只有LINE上面的對話,互稱老公老婆,還有我爸多次到訪外遇對象住處的證據而已

 

我想幫我媽媽訴請離婚,但是關於財產部分,由於我們家所有財產都在我爸名下,車子房子都是,那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您父親與外遇對象通姦之相關證據,以利您母親提出裁判離婚訴訟時使用之。
Alice 103-05-09 21:20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 我爸爸疑似有外遇對象,但是我們所有的證據只有LINE上面的對話,互稱老公老婆,還有我爸多次到訪外遇對象住處的證據而已 我想幫我媽媽訴請離婚,但是關於財產部分,由於我們家所有財產都在我爸名下,車子房子都是,那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證據,以利您母親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及爭取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
NATE 103-05-08 16:58

我之前有個室友 當時因為他和他上一個室友鬧不愉快於是找我幫忙,我趕上臺北去和他合租有天他突然和我說他很急著要還他朋友錢而且對方一直催,所以先向我借了3000元去還他朋友,之後到了繳交房租9000$,他和我說他沒錢,先叫我幫他墊4500$我也幫他墊了,我們沒有文書上的借款 只有App軟體上借錢的證據,當初他自己也承諾過會環我7500$這雖然不是一筆很大的數目,但對於一個自己來臺北打拼的人來說算緊繃了而且還遇到這種事,重點他還在Facebook上面,把自己不合理的那份合理化並以未指明的方式毀謗我,之後我真的借完他錢後就沒錢了,想和他要回當初欠我的錢,而現在他覺得他根本沒有必要環錢,我們也沒簽借據,他一直強調等我拿存證信函來再說,但有聊天和語音的證據……我真的希望他可以環我錢,為什麼好心幫他之後還要這樣......

金額太小必須強制和解,但如果和房東拿他家地址,會不會有個資法上的風險,ˊ這樣的話該如何解決?

如果拿到了話可以寫存證信函?,等時間過了可以申請支付命令?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18:35

您好!可以對方租屋處為送達地址,先寄存證信函,再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訴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NATE 103-05-09 05:3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但是對方已經不住在那裡了,我也不知它搬到哪裡!!

那如果跟房東拿他原本住址資料,是不是會涉嫌個資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41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對方對支付命令異議,即會進入法院,您可直接提起小額訴訟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黑麻糬 103-05-07 22:51

各位專業熱心律師平安,我有些朋友借錢的問題想請教

==========案發經過=============

2014/04/19 某前軍中幹部來電表示要週轉兩萬,傳簡訊給了我郵局帳號我當日12點整匯給對方(轉帳憑證還在),當日中午傳簡訊給對方我的帳號,請對方確認錢是不是進了並要求對方下週還錢,否則我會挺辛苦的當日下午四點他 FB 留訊息說收到我也再次表態嘎票周轉完之後要匯回來給我,對方有回 "好好好,他回到家會馬上處理"

2014/04/24 錢還沒匯回來,我催對方對方 FB 回話說 "Sorry,一直記得,說交代了人明早去處理""還說禮拜二就拿錢給某人,可能他忘記了,會再提醒他"

2014/04/26~29 號我留的 FB 訊息對方全都看了沒回,電話有通不接

============ 案情結束 ============                             目前的資訊與(間接)證據

1. 匯款憑證存單

2. 手機簡訊 (內容含對方帳戶 & 我回應要求確認匯款及要求還錢時間)

3. FB 訊息 (主要如上案情,反正對方就是擺爛)

我: 帳目Check完了嗎? 有收到否? 對方:有!非常感謝  我:辛苦了,週轉順利。賺錢第一~ 對方:謝謝︿︿ 一起加油! 我:砲長,嘎票完記得要匯回來給我ㄋㄟ~ 我手頭剩一張了... 對方:好好好!我在屏東,回去立馬處理! 我:有出門再順便吧~ 之前簡訊中有帳號嚕 XXXXXXX XXXXXXX 對方:昨傍晚趕下來的……拍謝拍謝~我先吃飯了,還沒睡呢……@@ 我:快去匯一下吧...我明天還得吃飯... 對方:sorry sorry,一直記得記得!剛有交代人明早去處理了。我禮拜二就拿錢給他了,可能他忘了……,我也忙忘了再提醒他,sorry~剛忙完呢…… 2014年4月26日 14:10 錢是匯了沒有ㄋㄟ (之後我催還錢,全都是有看沒回) 早上與以前軍中長官聯絡,才發現對方以前在連上就是黑名單只能怪自己是義務役,不曉得內情,否則連對上多的是他借了沒還錢的弟兄幹部

目前我自己做功課只查到可以寄存證信函支付命令、打小額訴訟

但只有對方郵局帳號手機、姓名、以前兵役工作單位與他住埔里,不太清楚該怎麼做以及兩萬塊值不值打民事訴訟等問題,主要底下兩個問題,還請大家給點意見,謝謝。

Q1:如果要走支付命令,目前證據的部分足夠嗎?

Q2:不知道地址的情況下,我人在新竹是要找新竹地方法院還是找對方戶籍所在地的埔里地方簡易庭幫忙呢?

 

這真的是奇檬子的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3-05-07 23:17

您好!可以聲請支付命令請求返還,應向對方戶籍地南投地方法院提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支付命令是非訟程序  只要大致可以證明有借款就可提出   2.需要向債務人戶籍地法院提出聲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05

您好,關您的問題,關於支付命令須在南投地方法院提出,但對方異議,即須進入訴訟;故可直接於南投提出小額訴訟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成 103-05-06 14:27

有一天我跟朋友在夜店門口跟人發生口角,當時我有拿著棒球棍指著對方並斥喝對方,但並無出手傷害對方,後來是他跟我朋友發生推擠,我一群朋友才上前動手打他,聽警察說他頭有縫針,現在他要告我傷害罪,請問這樣告得成嗎?有罪嗎?

證據

警察有調當天的監視器,有拍到我拿棒球棍指著對方,但我確實無動手毆打對方。

朋友做的筆錄也說我沒有動手打對方。

筆錄做了? 可委任律師作無罪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4: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您動手毆打傷害之畫面,可爭執您無為傷害對方之行為,為無罪答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依您所述,您應該是知悉真正動手的為何人,則最直接的方式應該是請真凶出來負責才是正辦。

您好,對方之驗傷單只能證明其有被人打傷,但無法證明是何人所傷。若監視器沒有拍到你毆打對方、朋友之證詞也證明你沒有打對方,則對方須要有其他積極之證據,才有可能構成傷害罪,至於本案是否構成聚眾鬥毆,應視監視錄影之內容,始得判斷。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小江 103-05-05 18:25

請問20年前發現男方外遇,但當時男方對天發誓已斷絕關係,且還有三名年幼子女,因此選擇相信並原諒。20年後再次發現有外遇(不確定是否與20年前同一個人),且有一名15歲私生女。

請問

1.現在提告算在半年內嗎?會因為外遇對象是同一個人就算超過半年,無法提告嗎?

2.有生小孩可算通姦嗎?還是說沒有捉姦在床就無法提告?

3.偷看男方的對話紀錄可作為提告證據嗎?(有跟小三的親密對話,甚至有自述性愛過程)

4.另外,若不提告,單純選擇裁判離婚,女方名下有房子,車子,及些許金錢,男方於對岸有房子及些許金錢。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若真的鬧上法院,法官大致上會如何判決呢?

以上四個問題~謝謝律師們回答!

你的問題較為複雜,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05-05 19:16

您好!如果您只原諒那次,後續未再縱容,則新發現通姦小孩可以在發現起六個月內提告,但若已過刑事追訴期,結果還是會不起訴;倘若離婚,婚後增加財產原則上可請求分配差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發現有小孩之六個月內,對配偶及對方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另關於配偶之行為,亦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監護,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不同次的通姦行為  可以分別提出告訴  2. 告訴期間以知悉犯罪時開始算  所以未必告訴會逾期  3.如果已經有小孩  且報戶口  那是通姦行為的鐵證  除非他證明該子女不是他受孕  或是其他方式受孕  4.你也可請求裁判離婚同時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5.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48

 通姦在發現後六個月內都可以提告,另外訴請離婚也會成立,

建議想清楚還要不要這段婚姻

sa 103-05-05 18:16

想向對方提出公然侮辱恐嚇的告訴..監視器影像可以很清楚看到對方辱罵的畫面可是沒有聲音...這樣當證據有效嗎?

證人身分是雙方共同的同事..

對方月底才會離職..為避免證人尷尬可否等對方離職提告?

對方是法律系的..最近也在準備特考...如果我向對方提告..對方還有資格參加考試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5-05 19:27

您好!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就可以;這種罪不會影響應考資格。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回覆如下:

1、於公開場合辱罵得特定人者既構成公然侮辱,依您所述,有影片又有證人提告成功機會不低。

2、只需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即可,若時間充足,離職後可再提告

3、公然侮辱不會影響國家考試資格。

以上請參酌,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謝謝。

sa 103-05-05 23:54

請問..對方有在第三人面前放話離職後一定會回來對付我..這算恐嚇嗎?

如果恐嚇罪成立也不影響國家考試資格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成立以上犯罪,均不影響其考試資格,您若有相關證據,可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國家考試會有報名資格限制  是否不得報考  要考相關考試簡章   2.如果確實有怒罵行為  你可依法提出妨礙名譽告訴    注意告訴期間六個月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柔 103-05-05 05:08

結婚十年多因為和先生無法溝通,去年八月因為一次爭執我負氣離家出走。後來協議先分居讓彼此冷靜。到過年前我偶爾會回家過夜也偶爾在假日帶小孩回娘家過夜。

過年後他態度轉變,小孩說他幾乎每天晚上七八點就出門十一二點才回家。我發現他很常在一個女人的臉書那留言我懷疑他外遇了,三月份一次我回去發現他手機螢幕所是那個女人的照片。而且房內有汽車旅館的面紙盒,發現裡找到一張汽車旅館休息的發票,和溫泉會館泡湯的發票。(我有拍照起來)他爭辯是朋友丟給他的。我試著套話錄音可是他有所防備,手上也沒其他的證據

他說我沒權力要求財產他的財產,都是公公車禍繼承土地房子以及賠償金。可是賣掉的土地高於公告市價,而且也用那筆錢幫他做了投資也賺不少錢。所以我可以要求嗎?如果他在我離開後投資失利是不是就要扣除獲利的部分??我離家不久後他們怕我要求財產房子土地通通過戶到婆婆名下了。他說他名下只有一台汽車和二台機車而已,存款我就查不到。

過去十年他也不讓我工作只能在家帶小孩,我沒存款也沒零用錢。四月初掛急診醫師診斷需要開刀,有告知他我經濟上有困難術後二個月無法上班無法搬重物。而且因為小孩想復合搬回去住被他拒絕。開刀住院他也沒來探望沒打一通電話關心,這樣可以算惡意遺棄嗎?

我現在又負病也無法上班。未來的生活費都是問題!目前我還有負債。。。

我想替自己爭取一些基本保障。。。

你可以訴請離婚以及要求贍養費小孩監護權...等,至於財產要看婚前與婚後的變化,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柔 103-05-05 11:0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 ... (恕刪)

與他人性交的部分我沒更實質的證據也無法以這訴求吧!

我想清楚的是,我目前這樣沒收入也無法工作是否構成遺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仍未履行,即有構成遺棄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文 103-05-04 21:58

請問一下:

我日前被一位女同事投訴我罵她,於是她向公司投訴我"性騷擾"。我有被同單位主管和公司的委員會叫去約談,我有澄清我沒有講話更沒有罵她,有去調錄影帶看到我一人在離她10公尺之遠處操作電腦,但錄影帶沒聲音,但也有二位同事離我更近,可以證明我沒有講話,但影片沒有拍到那二位同事,目前公司是以沒証據所以不成立。

但因為這件事造成公司許多員工言語,都只知道我"性騷擾",但公司也沒對外公布事情不成立,造成我極大的壓力,我被對方的不實指控,面對許多其他不認識的同事我都要一一說面,讓我非常困擾,請問這方面我可以提告"妨礙名譽"嗎?

如果提告,我需要證據嗎?謝謝!!

【我有被同單位主管和公司的委員會叫去約談】就是最佳證據,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阿文您好,

1. 公然侮辱罪,必須證明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侮辱之事實。

2. 誹謗罪,必須證明意圖散佈於眾。

您可以先想想,對方是否符合這兩個條件。若有問題,歡迎致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構成誹謗罪,您公司的調查結果可作為有利證據,若有相關證人願意幫您作證亦可,如仍有不清楚之處,可以來電討論,謝謝。

阿文 103-05-06 19:04

因為我想如果公司知情後怕麻煩,到時候錄影帶不肯給我,同事也不確定要出庭當證人

那請問我目前所主要的證據是否是公司判不成立的公文呢?

但又怕公司不肯給我公文,公司可以這樣做嗎?我有權力向公司索取公文嗎?

如果沒以上的証據,是否我就告不了妨礙名譽嗎?

謝謝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欲針對誰提告妨害名譽,若欲針對該名女性員工,應蒐集對方散佈您性騷擾證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文文 103-05-04 20:50

先生家人留字條署名為不要臉的某某人

 不曉得是否可以字條作為證據,並提起告訴。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4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散佈之行為,似成立誹謗,關於公然侮辱,需有否定人格性之相關言論。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文文您好,

阿文您好,

1. 公然侮辱罪,必須證明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侮辱之事實。

2. 誹謗罪,必須證明意圖散佈於眾。

您可以先想想,對方是否符合這兩個條件。若有問題,歡迎致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小麗 103-05-04 15:15

?賴律師您好:
我先生外面有小三想跟我離婚,我不答應,小三慫恿他上法院,以十項離婚理由以外的「重大事由」來訴請離婚。我並沒有犯錯。這樣我先生憑什麼可以「重大事由」來訴請離婚呢?在法庭上會有勝算嗎?或者我必須握有什麼證據,證明我先生有外遇,例如簡訊內容等。

小胖 103-05-03 13:19

我在無意間和公司有合作的貨運公司員工閒聊,聊到自己公司主管

可能利用職務之便變賣庫房內的棧板,不料那位貨運公司的員工跑去向我公

司主管告密,老闆認為我所說的不是事實,老闆是挺那位主管的,老闆要我寫悔過書給那位主管,以示負責,請問那份悔過書一旦交給那位主管,他若日後想要對我提告訴,那份我寫的悔過書是否會變成在法庭上不利於我的證據,  謝謝

老闆與主管有親戚關係嗎?老闆要你寫悔過書,你當然得寫阿,至於你的疑慮是有必要的,要慎重為之,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悔過書之事。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就您所述情形恐已涉及刑法誹謗罪,若簽立自白書或者悔過書,則難保日後該名被您指摘之主管以之作為您承認誹謗行為之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撰寫悔過書,可能成為日後對方對您提告證據,若撰寫悔過書,對方亦應同意與您簽立和解契約,並放棄其民刑事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5-03 00:45

這件事情一開始

是於撿回收的鄰居常將回收物放置我家大門

導致影響出入與感觀。

 

多年來常告知請勿堆放

總是一兩天內移開後,沒幾天又開始堆放。

 

近期因忍無可忍

且堆放物常影響巷內車輛進出(包含其它巷內鄰居

所以我就報警清除路霸。

 

從此日開始,此鄰居不斷的騷擾我家

因我家土地有開放一段小巷(非繼承道路)給大家走。

而她則利用此巷騎車摧油門製造噪音來影響我們。

偶後我錄到了一次她刻意摧油門製造噪音的錄影。

我就將巷子封起不再讓人騎車只允走路。

 

之後她一陣子無法再騷擾我們 ,直至某日半夜燒一把香來插至我家大門

我報警讓警方來處理。

再來沒幾日開始,則開始每日騎車經過我家門前就會鳴喇叭。

且囑咐她其孫子三人一同做此事。

 

一開始不以為意以為是有它人按的,後來發現又是她們則覺得很生氣。

於是再報警,而警方想幫我卻愛莫能助,後來建議我錄影當證據

 

今天來此詢問

是想請問,對於此鄰的各種作法

我方可以以何種方法來讓她負上法律刑責。

 

以我目前所知

我家是屬住宅區且無號誌路段,基本上不能亂鳴喇叭

而鳴喇叭與製造噪音是與”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72條之三”有關

且除此之外似乎也能求償精神賠償

 

但如果在此地方,想請問律師們的意見建議,關於如此者

我方開如何讓她一次到位性的,吃上公訴罪。

 

ps:因為我家目前沒什麼經濟力和時間能跑法院告她,所以想看有無不用我方自身出庭也能讓她負上法律刑責

ps(2):是否我該錄影錄到她製造噪音的片段,然後再寄上存證信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5: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很難成立刑事責任,頂多看是否有機會成立強制罪,但您亦需蒐集證據,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5-03 20: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很難成立刑事責任,頂多看是否有機會成立強制罪,但您亦需蒐集證據, ... (恕刪)

 

謝謝房律師的建議
看來只有蒐證齊全才能提告囉..?

目前我是有蒐到她方之前堆放雜物的照片
還有錄到她刻意騎車於我家私巷摧油門之錄影
與燒香插大門的錄影

但很希望也錄到她與其孫騎車按喇叭的部份
才去提告

總覺得缺了最後這一段好像沒辦法百分百讓她吃上官司
不曉得是否如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證據是越齊全越好,但是否足以讓檢察官達成心證,進而起訴之,又是另一個問題了,不代表您蒐集了對方按喇吧之錄影,對方即一定構成刑事強制罪,遭檢察官起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魚ㄦ. 103-05-01 21:55

在當天我正去學校廁所,走到一半看到A男正拉B男去找別人,B男就整個後仰,恰巧從那經過,

B男撞到我,他不但沒道歉,還很大聲在大眾之下,跟他朋友講: 欸你害我撞到那個醜女了啦(台語)

 

請問這樣算公然侮辱 ? ((但他沒指名道姓 ,且我也不認識他

在沒證據,證人之下可告?

張琦 103-05-01 19:53

律師您好:

女兒有一個一年七個月的小孩,男方從孩子出生到現在除了付生產費用之外,其餘的費用都是娘家在支付(住在娘家),男生之前有待工廠幾個月,後面就完全沒在工作了,完全費用都是娘家支付,中間又出國四個月也完全都沒撫養到小孩跟女兒,現在他們想要爭取小孩,但我們所持有證據有限,而又想爭取到小孩該如何去爭取呢?麻煩律師解說謝謝

女兒婚姻關係還存在嗎?監護權通常是由有能力撫養小孩的那方為主,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離婚了,還是分居超過6個月?要有這兩個其中一個才有爭監護的問題,至於如何爭取,要從雙方的經濟,學識,支持系統等等去切入,對方該付的撫養費也可起訴請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小孩監護權之爭取,法院會審酌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若您方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則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女兒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小孩又還年幼,您女兒取得監護權之機會相對高,亦可請求男方支付小孩之撫養費用。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未成年子女監護的問題  原則上如果子女年紀小  且都是女方在照顧  法院裁定由女方監護機會應該相對較高   2.對方沒有支付扶養費用一節  可以拿來主張對方沒有照顧意願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冰雨 103-05-01 17:56

律師您好

是事發這樣的 我弟弟他是開砂石車司機 他是下班後 喝ㄌ2瓶啤酒
對方超速 迎面對撞他緊急閃 撞到我地的駕駛座的照後鏡與輪胎 後自己滾去撞電線桿 雙腿斷 我們多次去探望 我的弟酒精0.35刑法也罰ㄌ 和解對方不肯 說我們沒誠意 他所謂的誠意是要紅包 他爸說的 後來他們不知怎告的 法官沒看所有的證據 判我地業務過失傷害3個月 民事 說要陪1百50萬 這樣合理嗎 我弟還是初犯 法律我家人什麼都不懂 我們現在要上訴 業務過失有可能撤嗎 麻煩你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8: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弟弟的酒測值已達違法業務過失傷害部分很難不成立,若上訴亦僅能請求減輕及緩刑民事部分可上訴請求對方之過失相抵,減低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上二審應該就不能撤回告訴  法律是規定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可撤回   2.民事部分還是先行提出上訴  或許有減低賠償的機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有易課罰金嗎,若有不建議上訴。民事可能答辯方向有:與有過失,抵銷,車損折舊,項目答辯等。士林楊俊鑫律師
咘點 103-04-30 12:25

事發地點在晚上無號誌燈也沒有劃線的三岔路口,路口有個小圓鏡,我們左轉有打方向燈對方右轉好像沒有打方向燈,我們在路口有看小圓鏡反射有機車,所以我們有減速停駛,但是對方好像完全沒看見我們絲毫沒有任何減速隨即撞了上來,撞到當下我們下車關心對方有是否有受傷,對方很激動說不要移動現場我要報警,當下我已經拿起手機報警了,隨即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說不用??,我們等待警察到達處理現場畫事故現場圖...我們把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交給警員做為證據,對方跟警員講說我們把他拖行地板有痕跡,地板上的痕跡是其他貨車轉彎的刮痕,當警員量好事故現場圖時把車移動到路旁時警員說我們根本沒拖行他,地板上痕跡不是他的痕跡,我們就前往派出所做筆錄。 在派出所作筆錄做得差不多的時候已經兩個多小時,對方在派出所門口跟家人在抽菸聊天看起來沒有不舒服之現象,但是後來對方家人忽然跟警員說對方身體不適要求??承辦警員叫救護車,然後救護車就把對方送往醫院........後來我們又去交通大隊做筆錄,我們做完筆錄後立馬到醫院探視對方狀況,對方家人說沒什麼大礙還要做全身檢查,後來對方妹妹問我們說想怎麼處理,我們問對方想怎麼處理,對方妹妹說要我們賠償醫療與機車慰問金,我們也提出說車子個付各的醫療我們保險理賠,但是對方不同意。事後幾天我問對方是否看過行車紀錄器的內容,對方說已經有看過,對方妹妹說要幫哥哥處理車禍事件,對方妹妹說?機車估價要捌千多??,價錢如果你覺得太高你可以找你認識的車行估價,不然我們就走調解或者提告我們傷害罪請問一下車禍當下是我要跟被害人處理事情還是要跟她妹妹處理我搞不太明白,當事者又不是他妹妹怎麼都是他妹妹在處理呢?詢問一下小轎車跟機車發生事故都是小轎車的錯嗎?當下對方沒有送醫事後才表示不舒服送醫院,請問這樣傷害罪會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所受傷害與本件車禍有因果關係,則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的問題,本件建議以和解方式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8: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試圖對方和解,避免成立過失傷害,若對方之和解金額不合理,可向檢察官說明之,表明您之和解誠意,請求緩起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江 103-04-30 08:13

律師們好,這個案件可能比較複雜,還請有耐心的律師替我解惑.

我父親在大陸工作20年,於15年前被我母親發現有小三,當時父親用性命發誓已斷絕往來,母親只好相信.但母親因此而對愛情充滿不安全感,長期服用憂鬱症藥物及安眠藥助眠.母親獨自養大我們三人,父親除了給錢,與我們三人完全無感情建立.

父親於去年退休,在今年3月底意外被我們(3名已成年子女)發現外遇關係仍是進行式,甚至有一名15歲的女兒(皆在大陸).因去年父親未告知就買去大陸的機票,讓母親生氣難過而撞牆,後因父親解釋要去自助旅行事情才告一段落.因此這次我們完全不敢讓母親知情,且母親已明確說明若父親對不起她她就活不下去了.

以下是問題

1.若我母親因知情而做傻事,財產如何分配?若我父親到時堅持錢是他賺的就會全歸他嗎?若他馬上與大陸小三結婚,要求我們與小三女兒共分財產是可能的嗎?

解釋:父親賺的錢,除了私房錢(養小三女兒),其於全數給我母親做為養育費用,因此母親名下有房車及存簿的金額.

2.若我們要求父親簽署一張我們自己寫的同意書,內容是"不論未來這個家是什麼樣子,母親名下的財產全數歸母親及三名子女擁有",若他願意簽署,這種同意書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嗎?

解釋:無法簽署財產分離,這樣母親會起疑...

3.若我母親因知情而自傷或自殺,我們能對父親提告嗎?需要什麼樣的證據證明呢?吵架的錄音算嗎?

以上,還希望能得到回應,我知道在母親不提告下什麼都無法做,所以我們真的好困擾,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柯律師對這類案情之訴訟特別學有專精,歡迎來電諮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mail:k8883888@gmail.com  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由母親對父親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並由母親向父親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如此您父親非母親之配偶,對母親之遺產即無享有繼承權,僅剩子女為母親之繼承權人。另關於三月方知道父親外遇有女兒一事,可於六個月內,由母親對父親及外遇對象提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若六個月內不提,即喪失您母親之刑事告訴權,應盡速提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母親名下所遺留的就屬於遺產範圍  只有法定繼承人才可以繼承  當然父親外面的小孩是沒有權利的

 2.父親可否切結不繼承  這部分感覺有點預先拋棄繼承權  這樣效力應該是有疑問的  但是建議還是可以做類似這樣的家族協議  以後應該都會有用處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江 103-04-30 11:07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母親名下所遺留的就屬於遺產範圍  只有法定繼承人才可以繼承  ... (恕刪)

感謝張律師解決我的困惑~~

那請問第3點呢??

若我母親真的因知情而自殺,能夠告我父親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4-30 16:08

您好!母親若是自殺,很難要求別人負法律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咘點 103-04-30 02:04

事發地點在晚上無號誌燈也沒有劃線的三岔路口,路口有個小圓鏡,我們左轉有打方向燈對方右轉好像沒有打方向燈,我們在路口有看小圓鏡反射有機車,所以我們有減速停駛,但是對方好像完全沒看見我們絲毫沒有任何減速隨即撞了上來,撞到當下我們下車關心對方有是否有受傷,對方很激動說不要移動現場我要報警,當下我已經拿起手機報警了,隨即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說不用??,我們等待警察到達處理現場畫事故現場圖...我們把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交給警員做為證據,對方跟警員講說我們把他拖行地板有痕跡,地板上的痕跡是其他貨車轉彎的刮痕,當警員量好事故現場圖時把車移動到路旁時警員說我們根本沒拖行他,地板上痕跡不是他的痕跡,我們就前往派出所做筆錄

 在派出所作筆錄做得差不多的時候已經兩個多小時,對方在派出所門口跟家人在抽菸聊天看起來沒有不舒服之現象,但是後來對方家人忽然跟警員說對方身體不適要求??承辦警員叫救護車,然後救護車就把對方送往醫院........後來我們又去交通大隊做筆錄,我們做完筆錄後立馬到醫院探視對方狀況,對方家人說沒什麼大礙還要做全身檢查,後來對方妹妹問我們說想怎麼處理,我們問對方想怎麼處理,對方妹妹說要我們賠償醫療與機車慰問金,我們也提出說車子個付各的醫療我們保險理賠,但是對方不同意。

事後幾天我問對方是否看過行車紀錄器的內容,對方說已經有看過,對方妹妹說要幫哥哥處理車禍事件,對方妹妹說?機車估價要捌千多??,價錢如果你覺得太高你可以找你認識的車行估價,不然我們就走調解或者提告我們傷害

請問一下車禍當下是我要跟被害人處理事情還是要跟她妹妹處理我搞不太明白,當事者又不是他妹妹怎麼都是他妹妹在處理呢?

詢問一下小轎車跟機車發生事故都是小轎車的錯嗎?

當下對方沒有送醫事後才表示不舒服送醫院,請問這樣傷害罪會成立嗎?

Hugo 103-04-30 01:13

我想請教的是:
(1)若只有驗傷單,是否會因證據不足(無錄影),被反告誣告?
(2)對方堅持不道歉、不賠錢,若告到底是否委任律師較妥當?

========以下是事情經過=========
前女友與本人在小吃店約見面,到場後遭前女友找來的不明男子5~6名群毆受傷,經醫院開立驗傷單,已報案開立三聯單,其中一名不明男子是小吃店裡的的服務生,當我報案後回現場,馬上指認出他(被告)。
在偵查庭上,被告承認有打我,但是被告表示不認識其他一起打我的人,後來前女友找來的證人,被我認出是當天另一名打我的男子,我將這個事實告訴檢察官,並提告,但是檢察官告訴我只有驗傷單無法證明是遭多人圍毆,也有可能只有被告一人毆打我而已。庭後被告還揚言若不和解等著裡面見,讓我感到害怕。

依您所述確有遭到提告誣告罪之可能,但若本件事後僅是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證明尚有其他人一同參與傷害行為,則尚難逕認您有任何虛構事實而提告之狀況,依此情形而論,當與誣告罪之構成要件不符,故未必即構成誣告罪。(提告是對方的權利,是否構成犯罪須由檢察官和法官調查審認)
本件既然已有人承認傷害行為,則您可斟酌其所提出之和解金額是否合理,若您不願接受其和解條件,亦可於傷害案件起訴後,針對遭起訴之被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另外建議您可將雙方溝通過程設法以錄音或其他方式加以存證,俾以針對其恐嚇行為提告追究。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遭前女友找來的不明男子5~6名群毆受傷】不知到有沒有證人,願意出面作證,但是本件至少可提告那兩人,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打電話取得對方錄音或尋找相關證人願意作證為一群人圍毆您。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如果沒有其他證人  除非被傳喚的被告自己承認 否則確實可能未必會認定共同傷害而起訴  2.如果有需要是可以請律師協助當告訴代理人以及民事和解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Akina 103-04-29 19:03

100年/4月

原告授權我使用原告名義的電話在公司業務用途

101年/12月

弄關係不好準備拆夥(我氣話的告知檢察官合作至今)

102年/4/30

雙方進行民事案件返還費用(內容指出我們合作至102/4/30)

手機費用開始積欠

102年/6/30

我還有繼續協助原告進行業務處理(原告知情,因民事案件中有指出)

102年/7/16

我聯繫原告願意繳納全部手機費用並用新台幣五千購買此門號,雙方無共識

(已提出簡訊證物給偵查佐)

102年/8

我傳送大量簡訊告知客戶電話轉向我個人的門號

原告將電話停話掛失,並表達不知情手機為誰使用,並對我提告

「原告表達立場」:

原告認定6月底有要求手機歸還(無此事實也無證據),被告(我)還繼續使用原告之手機至8月,並無歉意。

第三次開庭轉調解時要求支付

1.手機費用約2萬5千塊

2.原告後續因此事件無工作薪資2萬*9個月=18萬 及 此手機帶來之營業

之全部換算為 「台幣100萬元」和解,如被告(我)有歉意將願意「60萬元」和解

被告(我)立場」

原告當初將手機交付給公司處理業務,對方皆知情,

拆夥應該與我取回手機(手機本體還在我身上)SIM卡已掛失被原告取回。

也有提供想繳費的意願,為何還有罪!
------------------------------------------------------------

我不是很會講話兩次有被監察官牽著走的感覺,檢察官認為我惡意不繳納電話費,

(因我們雙方有在爭執其他合夥事件所以電話費繳納當初也在其中)

目前開庭三次,兩次開庭感覺不利於我,

導向因為我認知101年/12月拆夥,但在原告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手機,打算依法辦理。

想請問,我該如何做?

我起初就是擔心對方獅子大開口,但第二次開庭最後畫押時,檢察官才告知這是小事,為何不繳納完即可,費用約台幣2-3萬,所以我離開後趕緊連繫書記官,請書記官再幫我們做調解

沒想到,第三次開庭轉調和解,對方直接要求60或100萬,

我覺得實在非常過份很不能接受,今天在我沒有強迫原告的情況下,原告授權將手機提出給公司使用,而公司也是持續營運到現在,爭執點就是在於原告認為手機有跟我取回,而我被認知惡意不繳納電話費,並在他不知名的情況下傳送廣告簡訊通知客戶。

當初偵查階段,我是期望和解才要求第三次,但是要求這款項實在太誇張了!目前調解不成已經依法辦理了!

請問罪名成立後我是否要繳納對方要求的和解金(60或100萬)

最後的嚴重度如何呢?

【請問罪名成立後我是否要繳納對方要求的和解金(60或100萬)】這是對方對你提出和解的要求,決定權在於你,如果你不同意他們的要求,就是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囉,由法官做定奪。又此網屬公共論述,律師具有這方面的法律專業素養,不方便在此表示意見,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mail:k8883888@gmail.com  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備註:來信或來電,請先告知您的所在地以利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表達您的和解善意,若對方之條件不合理,可於偵查程序中向檢察官說明對方之條件不合理,且您亦無構成相關犯罪之故意,請求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是否決定接受對方和解條件  每個人考慮因素可能不一  這部份當事人可能要衡量民刑事可能面臨責任去做決定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steven 103-04-29 15:55

您好:我把我的跟他借的錢還完之後,他就要我再付他被凍結的金額.他現在說要找律師告我,要我還錢...我想請問律師因為是他私自存入的,所以並沒有我的任何借款證據,這樣我需要還錢嗎??還是我敗訴的機會很大呢??

steven您好,

1. 若對方提起訴訟,法官可能會要你們雙方說明存錢入帳戶原因為何。

2. 若對方告對請求權基礎,您敗訴的機會很大。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勝訴,要看對方律師利不利害。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6: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對方無借款合意,似不用還款之,惟您可能會有不當得利之疑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4-29 16:37

對方主動匯入並不等於你合法取得上開金錢,對方提告會成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7: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視對方握有之證據再加以決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旗 103-04-28 11:59

我有一各朋友在工地福利社上班

挪用公款17萬 被老闆發現

老闆威脅他 不口交就報警

我朋友無奈下只好配合他

過程中 他老闆有摸他胸部跟親他

最後老闆射精在他嘴巴 然後證據都被他老闆毀滅ㄌ

請問這事強制性交ㄇ 沒證據 可以提告

請問挪用公款 大概要判刑幾年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28 19:06
你好 你朋友涉嫌業務侵占 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對方涉嫌妨害性自主 建議找律師諮詢謹慎處理 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來電諮詢 0912613529 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犯為業務侵占罪,但對方所犯可能為強制性交罪,可對對方之行為提出刑事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旗 103-04-28 11:24

我有一各朋友在工地福利社上班


挪用公款17萬 被老闆發現


老闆威脅他 不口交就報警


我朋友無奈下只好配合他


過程中 他老闆有摸他胸部跟親他


最後老闆射精在他嘴巴 然後證據都被他老闆毀滅ㄌ


請問這事強制性交ㄇ 沒證據 可以提告


請問挪用公款 大概要判刑幾年

1. 法院都要看證據,先想有無其他物證或人證,是還可以找到的。 2. 業務侵占罪,是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業務侵占最輕6個月,建議還是提告強制性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6: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侵占公款部分,可能涉及業務侵占罪,刑法第336條規定: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另關於強制性交部分,若可說明對方性器官之相關特徵,仍有機會可提出告訴,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可以說出對方性器官的特徵最多只能表示有看過對方的性器官,至於怎樣情況下看到的,依一般常情事理而論存在有許多種可能性,並非僅限於強制口交時才會看到不是嗎?所以僅以說出對方性器官的特徵,作為遭強制口交之唯一證據恐怕未必十分充足......

阿旗 103-04-28 11:20

我有一各朋友在工地福利社上班

挪用公款17萬 被老闆發現

老闆威脅他 不口交就報警

我朋友無奈下只好配合他

過程中 他老闆有摸他胸部跟親他

最後老闆射精在他嘴巴 然後證據都被他老闆毀滅ㄌ

請問這事強制性交ㄇ 沒證據 可以提告

請問挪用公款 大概要判刑幾年

業務侵占最輕6個月,建議還是提告強制性交

您好:一、有關強制性交部分,要看您朋友對於證據掌握多少,假如沒有直接證據,就要看我們提出的輔助證據可否說服檢察官。例如:對方的性器官有沒有什麼特徵,又或者請求測謊(這部分不論是你朋友或者老闆,都可能必須要接受測謊)。當然,提告的話,這部分,你朋友會有誣告的風險,要謹慎評估。二、挪用公款的刑度,要看你朋友願不願意歸還該部分金額,還有你朋友有沒有前科紀錄等等因素綜合判斷,律師在這部分,就是盡量幫你朋友爭取有利的結果,但無法精準預測。一般來說,如果你朋友沒有前科,對於犯罪都承認也願意跟對方和解,有緩起訴的機會,或者起訴了,也有緩刑的空間,就算判決了,一般也不會判超過六個月,但此部分無法保證判決結果(超過六個月要關)。

 

您好,如果有摸胸部的話,衣服上面應該有指紋,這可以驗出來的,建議你提告強制性交。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6: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侵占公款部分,可能涉及業務侵占罪,刑法第336條規定: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另關於強制性交部分,若可說明對方性器官之相關特徵,仍有機會可提出告訴,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旗 103-04-28 11:09

我朋友因為挪用公款17萬 被他老闆威脅不口交就報警

然後我朋友無奈之下 只有配合他

口交過程 他老闆有親他嘴巴 摸他胸部

事後證據 都被毀滅ㄌ 請問這樣有辦法提告

挪用公款大概要關幾年 對方這樣算事強制性敲嗎

楊淳淯律師 (千) 103-04-29 20:46
您好: 關於老闆部分,可能會成立強制性交罪,若沒有留下體液等證據的話 也可以指明該器官的特殊特徵供法院作認定。 挪用公款部分,則比較類似刑法業務侵占罪,可以參考刑法第336條規定。 詳細內容可e-mail至我的信箱或與我約面談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4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能構成強制性交罪,可提出刑事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ophia 103-04-26 22:53

1.在群組line上運用言語辱罵老處女、長舌婦、俗仔、孬種、這筆帳有得算等不雅字眼,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我要提出什麼樣式證據才可提訴訟如line上面談話內容。

2.提告前是否須寄出存證信函

3.委任律師出具存證信函及提訴訟費用如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截圖證據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在群組line上運用……】你說的若屬實,對方已構成公然侮辱,請蒐集Line內容,委託律師為您具狀提出告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小豆子 103-04-26 18:39

你好,我不知道怎麼解決。
我前女友(當時滿16歲),三年前我提出分手後,前幾天忽然被警方偵訊並搜索,對方隱瞞情侶關係提告妨害性自主,且並未提出證據,而我則有證據證明情侶關係,並有另一些合意性交的證據,請問我目前該如何做?我還有獲得不起訴處分的機會嗎?

補注:我門發生過不只一次性行為, 她卻只說第一次違反意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雙方合意之相關證據,及您無違反對方之意願。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豆子 103-04-26 20:4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雙方合意之相關證據,及您無違反對方之意願。

以上, ... (恕刪)

前日因為警察在搜索時並未事先告知案情,一直到偵訊才告知,因此我有一些證據無法主動提交,那麼我現在該如何提交證據?是否要等審訊時提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0: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下一次開庭時,陳報相關證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法律小學生 103-04-28 11:35

大大你好 照你說述 本件的重點應是在發生性關係

             女生未滿十六歲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你所涉及的刑責

             就已經不是提出合意性交證據可解決了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小豆子 103-05-05 11:23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大大你好 照你說述 本件的重點應是在發生

我有寫說:對方當時已滿十六歲,而且對方提告的內容也說明她滿十六歲。

她現年19歲,三年前16歲,她是現在告我的。

您好,建議您先把兩人交往經過以書面說明清楚,並提出兩人確有交往事實及相關有利證據,證明當時雙方是你情我願,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小欣 103-04-26 07:33

我在網路上買東西 要退貨但對方無顧收我費用
我詢問費用來由  對方不予回應  並設我黑名單
我就給負評 當下我看到其他人給的負評中有提到東西是假貨我想到覺得當初收到東西的確是大陸製就在負評中加寫 假貨!
對方後來評價回應說 我詢問收取的費用後 他就再退費給我了 還說要告我毀謗

(1)我沒有實質證據證明東西是假貨 (東西已退回去)   我寫"假貨"的留言  是否對我不利?

(2)我提問後 他僅回應"了解" 並刪除我其他留言     我並不知他何時退款給我 但他怪我沒查看有無再退款就謾罵   這方面我站得住腳嗎?

(3)如果被告 我該如何自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欲提告,亦不一定會成立,您可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ENSON 103-04-23 18:27

我們是老33年的老公寓,樓下宣稱說"因我們九個月前做地板造成他家天花板油漆龜裂滲水",樓下說滲水九個月到上個月才乾,他才可以施工,這有可能嗎? 樓下根本從未告知這件事情,現在自己油漆完工後,向我們索賠4500油漆費,請問這是否合理? 也沒拍照與事前告知與任何證據說明是我做地板造成的,隨便說一句"就是你們做地板造成的",要我們怎麼吞得下去呢?  且死無對證!! 請問我們該如何自保呢? 感謝各位

 依您所述情形,若您對於對方所主張之侵權行為原因事實是否存在無法贊同者,自可不予理會其索賠之請求,其次,依法請求損害賠償應就損害賠償之原因事實存在負擔舉證責任,屆時被請求人否認其主張者,則須進一步進行鑑定俾以確定有無損害賠償之原因事實,惟鑑定費用極可能就超過其請求之4500元,故就其請求金額而言,恐怕顯無訴訟實益,進入訴訟程序機會相對降低不少。另外,現場既未保存則恐怕鑑定亦屬不易,無法證明當時狀況如何鑑定其原來的損害賠償原因?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建議你們不用理會他們,除非他能證明有漏水漏水與你們有關,否則你不需要賠償他們任何一毛錢。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BENSON 103-04-25 12:45

 再請問,如果對方拿不出證據,以上行為如同"勒索"與"詐騙",我是否可告他"勒索"或"詐騙"?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對方之相關言論內容均加以錄音蒐證,視其內容決定是否加以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魚 103-04-23 00:56

我前男友的妹妹與我同樣的年紀,學校也同一所,因為他們長的很相像,所以當她走過去時我總會多看兩眼,沒想到有天回家看到她po文說到她哥及瞪她這件事,就知道是指我叻,姑且不談是否有瞪到(瞪到也不犯法吧?!),文中有許多髒字,且留言也提到婊子、廢物及髒字,還有些下流侮辱的字眼,例如”叫遛鳥俠去找她,不過他可能會因此而自卑因為她的洞太大”

這些證據已經截圖,請問有干涉到法律問題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23 14: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公開PO文,以辱罵字眼侮辱您的妹妹或是傳述不實足以侵害您媚妹名譽的具體事件,則可能涉嫌公然侮辱罪或是誹謗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或是民事賠償.

2、但是本件的被害人是您的妹妹,原則上必須由您的妹妹提起告訴或是起訴.

V 103-04-23 14:52

假設此案例,為非公然事件,對方提民事毀謗告訴,或者可依民法184 /185 條 提出告訴會成立嗎?

 

 

要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罪必須其內容由一般人之觀點來看,足以相當程度的指涉(連結到)特定被害人始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搖頭 103-04-22 13:14

各位專業的律師你好 :

今年大年初三凌晨我在女朋友家吵架 .

我將我買的3TB隨身硬碟收拾準備要走他將我硬碟搶過去狠摔三次 .

並且不讓我拿走 . 我在對方父母的苦勸下先行離去 .

後來我本不願意追究 . 那殘骸我也認為清理掉了 . 直到最近我和他要分手

FB上他說他握有很多我背叛他的證據 .

裡面就包括那顆摔壞的硬碟和裡面的資料 .

我基本上對他的無理取鬧已經到了極限 .

我想請問他這樣的行為 . 除了侵占毀損還有甚麼罪名?

在麻煩各位專業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看她的言行有沒有涉及恐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對方之相關言論加以錄音存證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睡中 103-04-22 03:25


陳嘉真

3小時 · 

如果有人願意不計代價的培養你
你願意嗎?
選擇越多 腦袋就越來越轉不太動
只是想要乖乖的靜靜的
我並沒有耍任性呀……思考未來怎麼這麼麻煩
但是我已經決定好要怎麼走了!!!!!!
希望我有一千萬分的努力對待我想要的未來

表單的頂端

收回讚 · 

陳嘉真、其他 25 人和你都說讚。

Ky?-f? Yoru

 

2小時 · 讚

隨和 Let it go

2小時 · 讚 · 1

Yi Ping Chen

 

2小時 · 讚

陳嘉真 KERORO比較可愛XD

2小時 · 讚

阿甲 有人栽培當然好啊,但是要看對方想把自己栽培在何處,如果是放在大便裡就免了......

1 小時 · 讚

隨和 放在大便裡不一定是壞事吧...花在糞中開得更美...

1 小時 · 讚

阿甲 樓上說的沒錯,但是大便也有分好壞,有些大便裡盡是爛蛆腐屍,種子放進去還沒發芽就被侵蝕殆盡,如何茁壯

1 小時 · 讚

隨和 糞是不會有爛蛆腐屍 之後的添加物才會有爛蛆腐屍 為有逆境中生存 才會有抵抗逆境的能力 未來甚是美好

1 小時 · 已編輯 · 讚

阿甲 糞是不會有爛蛆腐屍 ?? 可能你沒看過吧....

1 小時 · 讚

阿甲 逆境生存乃是動物求生的本能,人人皆有之,但是現在討論的是栽培的環境,並非抵抗逆境的心態,選擇一個對的環境來成長,比錯誤的環境更能節省時間與奮鬥過程的損耗,所謂選擇不對努力白費,要把人才放在對的位置,才能發揮其所常

1 小時 · 讚

隨和 我鄉下來的你要跟我比看過的糞嗎?在田裡採著牛糞 在田道裡踩著狗糞 在陸上採到的人糞 到是還沒看過爛蛆腐屍

1 小時 · 讚

阿甲 爛蛆腐屍不需要去鄉下,只需要去公廁就能看見

59分鐘 · 讚

隨和 台灣鯛的出生環境就很好?

59分鐘 · 讚

阿甲 在陸上採到的人糞??
你去採糞幹嘛??

59分鐘 · 讚

隨和 添加物是誰?蒼蠅不是嗎?

58分鐘 · 讚

隨和 我願意踩?

58分鐘 · 讚

阿甲 不要扯遠了,就事論事,別意氣用事

58分鐘 · 讚

阿甲 看看你自己寫的字,你寫..."採"到的人糞...哈

57分鐘 · 讚

隨和 你扯遠還我扯遠?你覺得我有在用氣?那可顯現出你已有氣了

57分鐘 · 讚

阿甲 我一直笑笑回答,是你開始扯離話題了喔

57分鐘 · 讚

隨和 SO?

57分鐘 · 讚

隨和 阿不就好棒棒?

57分鐘 · 讚

阿甲 我只是笑....呵呵

57分鐘 · 讚

隨和 笑呀~反正意思到就好

56分鐘 · 讚

阿甲 既然無心論事,就別意氣用事,連好棒棒都出來了....呵呵

56分鐘 · 讚

隨和 又在意以為我在意氣用事 阿不就好棒棒 好棒棒有特別的意思?

55分鐘 · 讚

阿甲 這是你先說的,我不懂,就像你說的採糞,我也沒見過

54分鐘 · 讚

隨和 所以你在諷刺採糞的人?

54分鐘 · 讚

阿甲 我只是說我沒見過採糞,何來諷刺?您想太多了,別氣啦

53分鐘 · 讚

隨和 自以為我生氣XDD

 

52分鐘 · 讚

阿甲 因為你已經開始偏離主題了,開始講些語氣詞,連圖案都出來了,顯示你已開始心急喔

52分鐘 · 讚

隨和 自以為的人真的很有事XDD

51分鐘 · 讚

阿甲 沒錯,真的太自以為是,才會那麼多事

51分鐘 · 讚

隨和 還在採糞的話題又不知是誰提起的齁~

50分鐘 · 讚

阿甲 呵呵,這詞是你先說的喔,自己回去看吧

50分鐘 · 讚

阿甲 我也是生平第一次聽到

50分鐘 · 讚

隨和 你扯遠還我扯遠?你覺得我有在用氣?那可顯現出你已有氣了
7分鐘 · 讚

阿甲 我一直笑笑回答,是你開始扯離話題了喔
7分鐘 · 讚

隨和 SO?
7分鐘 · 讚

隨和 阿不就好棒棒?
6分鐘 · 讚

阿甲 我只是笑....呵呵
6分鐘 · 讚

隨和 笑呀~反正意思到就好
6分鐘 · 讚

阿甲 既然無心論事,就別意氣用事,連好棒棒都出來了....呵呵
6分鐘 · 讚

隨和 又在意以為我在意氣用事 阿不就好棒棒 好棒棒有特別的意思?
5分鐘 · 讚

阿甲 這是你先說的,我不懂,就像你說的採糞,我也沒見過
4分鐘 · 讚

隨和 所以你在諷刺採糞的人?
4分鐘 · 讚

阿甲 我只是說我沒見過採糞,何來諷刺?您想太多了,別氣啦
3分鐘 · 讚

隨和 自以為我生氣XDD

50分鐘 · 讚

隨和 這裡四分鐘是誰又在說的呀?

49分鐘 · 讚

隨和 不打嘴嗎?

49分鐘 · 讚

隨和 好笑

49分鐘 · 讚

阿甲 隨和 我鄉下來的你要跟我比看過的糞嗎?在田裡採著牛糞 在田道裡踩著狗糞 在陸上採到的人糞 到是還沒看過爛蛆腐屍
10分鐘 · 讚

49分鐘 · 讚

隨和 十分跟四分比XDD

49分鐘 · 讚

阿甲 不要斷章取義,這是你自己講的話,自打嘴巴的人是你自己喔

48分鐘 · 讚

隨和 在這過程中都結束這話題

48分鐘 · 讚

阿甲 我可不跟你同流合汙

48分鐘 · 讚

隨和 剛剛說誰又在提XDD

48分鐘 · 讚

隨和 結果四分見真章XDD

48分鐘 · 讚

阿甲 是你先提起的啊

48分鐘 · 讚

阿甲 所以我才說我沒聽過採糞

48分鐘 · 讚

阿甲 這是你發明的吧

48分鐘 · 讚

隨和 題時十分 在提四分

48分鐘 · 讚

阿甲 那是因為你詞窮

47分鐘 · 讚

阿甲 而且錯字連篇

47分鐘 · 讚

隨和 幫寵物採糞的人都是第一次聽XDD

47分鐘 · 讚

隨和 快接話呀~

47分鐘 · 讚

阿甲 不好意思,我周遭的糞沒你那麼多,所以真的對糞不甚了解,你所謂的採糞更是沒見過

47分鐘 · 讚

阿甲 何必如此心急,打字也要時間啊

46分鐘 · 讚

隨和 沒見過是沒看過人在養寵物捏?

46分鐘 · 讚

隨和 接不下去要說

46分鐘 · 讚

隨和 沒有人會怪你

46分鐘 · 讚

隨和 辯論不就是這樣嗎?

46分鐘 · 讚

阿甲 呵...我沒養寵物喔,所以不需要採糞,哈哈

46分鐘 · 讚

阿甲 你怎麼開始自言自語了??

45分鐘 · 讚

阿甲 你...還好吧

45分鐘 · 讚

隨和 沒吃過豬肉也該看過豬吧~

45分鐘 · 讚

隨和 沒養過寵物也看過寵物吧~

45分鐘 · 讚

隨和 沒養過寵物也看過寵物吧~

45分鐘 · 讚

阿甲 你有事嗎?? 一下糞一下豬的??

45分鐘 · 讚

隨和 沒撿過糞也看過吧

44分鐘 · 讚

阿甲 就說你一直在偏離主題,好好一個栽培都可以被你扯到這麼遠,真是佩服啊

44分鐘 · 讚

隨和 比喻看不懂嗎?

44分鐘 · 讚

隨和 果然之前國語比喻課沒上好

44分鐘 · 讚

阿甲 我沒時間和你在那比喻糞啊豬的

44分鐘 · 讚

阿甲 而且你已經偏離主題甚遠,

44分鐘 · 讚

阿甲 而且你已經偏離主題甚遠,

43分鐘 · 讚

隨和 栽培也可以說到添加物後的東西也蠻扯的XDD

43分鐘 · 讚

隨和 你不也偏離了?

43分鐘 · 讚

阿甲 如果要就事論事,你已經不是在討論此主題了

43分鐘 · 讚

阿甲 你好好回去看吧

43分鐘 · 讚

隨和 你不也已糞比喻?

43分鐘 · 讚

阿甲 先做好功課再來

43分鐘 · 讚

隨和 為何他人的比喻就要說偏離主題?

43分鐘 · 讚

阿甲 此乃比喻環境

43分鐘 · 讚

隨和 好好反省自己在來

42分鐘 · 讚

阿甲 但你去比喻到採糞

42分鐘 · 讚

阿甲 還比喻到豬

42分鐘 · 讚

隨和 此乃比喻事情

42分鐘 · 讚

阿甲 所以我才說你已經偏了

42分鐘 · 讚

阿甲 因為詞窮,所以無法就事論事

42分鐘 · 讚

隨和 你就不偏?

42分鐘 · 讚

阿甲 因為詞窮,所以將話題扯遠

42分鐘 · 讚

隨和 好好回去看看

42分鐘 · 讚

阿甲 好彰顯自己的想法

41分鐘 · 讚

隨和 從頭到我只有比喻一事

41分鐘 · 讚

阿甲 此乃迴避之意

41分鐘 · 讚

隨和 只用相同比喻法

41分鐘 · 讚

隨和 你也知可笑

41分鐘 · 讚

隨和 這有難懂?

41分鐘 · 讚

阿甲 我只知道你一直在豬啊糞的

41分鐘 · 讚

阿甲 所以才覺得可笑

41分鐘 · 讚

隨和 看不出比喻?

41分鐘 · 讚

阿甲 還比喻到寵物

41分鐘 · 讚

隨和 可能中文理解能力有待加強XDD

41分鐘 · 讚

阿甲 我看你真的表達能力有待重新加強

40分鐘 · 讚

隨和 還是一樣比喻同樣的事情

40分鐘 · 讚

阿甲 不要一直說重複的話好嗎

40分鐘 · 讚

阿甲 這會讓人更覺得你驚慌失措

40分鐘 · 讚

隨和 比喻同見是不是只有單一比喻才叫比喻

40分鐘 · 讚

阿甲 來些心意吧

40分鐘 · 讚

隨和 SO?

40分鐘 · 讚

隨和 心意 在過程中

39分鐘 · 讚

阿甲 up to you

39分鐘 · 讚

隨和 I let it go

39分鐘 · 讚

阿甲 then?

39分鐘 · 讚

阿甲 還要繼續嗎?

38分鐘 · 讚

隨和 你翻譯還是錯的

38分鐘 · 已編輯 · 讚

阿甲 何謂分意

38分鐘 · 讚

隨和 You should upgrade才對

38分鐘 · 讚

隨和 還來分意?

38分鐘 · 讚

阿甲 對啊

38分鐘 · 讚

阿甲 你創很多新詞

37分鐘 · 讚

阿甲 我真的不懂喔

37分鐘 · 讚

阿甲 解釋一下分意吧

37分鐘 · 讚

隨和 不懂啥?

37分鐘 · 讚

隨和 分意在哪?

37分鐘 · 讚

阿甲 分意啊

37分鐘 · 讚

隨和 哪呀?

37分鐘 · 讚

隨和 你跳針喔~

37分鐘 · 讚

阿甲 呵...我笑了

37分鐘 · 讚

阿甲 隨和 還來分意?
11秒 · 讚

37分鐘 · 讚

隨和 快笑呀~

37分鐘 · 讚

阿甲 你已經失誤兩次了

36分鐘 · 讚

隨和 還要繼續嗎?
14秒 · 讚

隨和 你翻譯還是錯的
12秒 · 已編輯 · 讚

隨和 You should upgrade才對
2秒 · 讚

阿甲 何謂分意
7秒 · 讚

隨和 還來分意?
13秒 · 讚

阿甲 對啊
5秒 · 讚

阿甲 你創很多新詞
7秒 · 讚

阿甲 我真的不懂喔
7秒 · 讚

隨和 不懂啥?
2秒 · 讚

阿甲 解釋一下分意吧
7秒 · 讚

隨和 分意在哪?
5秒 · 讚

阿甲 分意啊
8秒 · 讚

隨和 哪呀?
4秒 · 讚

隨和 你跳針喔~
3秒 · 讚

阿甲 呵...我笑了
16秒 · 讚

隨和 快笑呀~
2秒 · 讚

阿甲 隨和 還來分意?
11秒 · 讚
12秒 · 讚

36分鐘 · 讚

阿甲 分意是你自己創的詞

36分鐘 · 讚

阿甲 你還問我分意在哪

36分鐘 · 讚

隨和 搞不懂哪來分意

36分鐘 · 讚

阿甲 哈哈

36分鐘 · 讚

阿甲 自己回去看

36分鐘 · 讚

隨和 還問我分意

36分鐘 · 讚

阿甲 你自己講的

36分鐘 · 讚

隨和 哪來分意?

36分鐘 · 讚

隨和 可是沒看到分意呀?

35分鐘 · 讚

阿甲 阿甲 還要繼續嗎?
10秒 · 讚

隨和 你分意還是錯的
11秒 · 讚

阿甲 何謂分意
2秒 · 讚

35分鐘 · 讚

阿甲 哀...你好好保養眼睛吧

35分鐘 · 讚

阿甲 阿甲 還要繼續嗎?
10秒 · 讚

隨和 你分意還是錯的
11秒 · 讚

阿甲 何謂分意
2秒 · 讚

35分鐘 · 讚

阿甲 看到沒

35分鐘 · 讚

隨和 You should upgrade

35分鐘 · 讚

阿甲 都幫你複製出來了

35分鐘 · 讚

阿甲 分意啊

35分鐘 · 讚

隨和 F5看到了沒?

35分鐘 · 讚

阿甲 說啊

35分鐘 · 讚

阿甲 何謂分意

35分鐘 · 讚

隨和 按下去

35分鐘 · 讚

阿甲 哈哈

35分鐘 · 讚

阿甲 真好笑

35分鐘 · 讚

隨和 何來分意說呀

34分鐘 · 讚

隨和 說呀

34分鐘 · 讚

阿甲 別急

34分鐘 · 讚

隨和 快呀

34分鐘 · 讚

阿甲 我可以聽你解釋

34分鐘 · 讚

阿甲 何謂分意

34分鐘 · 讚

隨和 升級呀

34分鐘 · 讚

阿甲 還聲級勒...你國字好好學吧

34分鐘 · 讚

隨和 還來分意?

34分鐘 · 讚

阿甲 哈哈

34分鐘 · 讚

阿甲 你真是笑死我了

34分鐘 · 讚

隨和 哪來聲級?

34分鐘 · 讚

阿甲 你第三次失誤了

34分鐘 · 讚

隨和 蠻痛的XDD

34分鐘 · 讚

阿甲 你自己寫的

34分鐘 · 讚

隨和 偏離主題真嚴重XDD

33分鐘 · 讚

阿甲 阿甲 我可以聽你解釋
2秒 · 讚

隨和 聲級呀
5秒 · 讚

阿甲 何謂分意
9秒 · 讚

33分鐘 · 讚

隨和 蠻跳針的XDD

33分鐘 · 讚

阿甲 我一直在幫你複製

33分鐘 · 讚

阿甲 你卻沒時間自己回顧

33分鐘 · 讚

隨和 還有貼上XDD

33分鐘 · 讚

阿甲 還一直問我...在哪

33分鐘 · 讚

阿甲 真是好笑耶

33分鐘 · 讚

隨和 還有可以幫我的工作嗎?

33分鐘 · 讚

隨和 快呀~

33分鐘 · 讚

隨和 大工程師XDD

33分鐘 · 讚

阿甲 你需要工作找104吧

33分鐘 · 讚

隨和 快點啦~

32分鐘 · 讚

隨和 幫我複製貼上

32分鐘 · 讚

隨和 來來來

32分鐘 · 讚

阿甲 但是以你的國文程度

32分鐘 · 讚

阿甲 錯字百出

32分鐘 · 讚

阿甲 很難找工作

32分鐘 · 讚

隨和 有百出耶

32分鐘 · 讚

阿甲 除非是你剛說的...採糞

32分鐘 · 讚

阿甲 就不須文字能力

32分鐘 · 讚

隨和 怎麼找的

32分鐘 · 讚

阿甲 可以考慮

32分鐘 · 讚

阿甲 但是我不知道要去哪找

32分鐘 · 讚

隨和 我怎麼找不到百?

32分鐘 · 讚

阿甲 你自己應該知道

32分鐘 · 讚

阿甲 因為這詞...是你發明的

32分鐘 · 讚

隨和 因為找不到XDD

32分鐘 · 讚

阿甲 哈

31分鐘 · 讚

隨和 所以麻煩找出百XDD

31分鐘 · 讚

阿甲 找不到你還寫得出來

31分鐘 · 讚

阿甲 真是搞笑耶你

31分鐘 · 讚

隨和 你也用出這個詞不也很爽的用?

31分鐘 · 讚

阿甲 隨和 你也用這個詞很爽物也是?

31分鐘 · 讚

隨和 快笑呀~

31分鐘 · 讚

隨和 開心果耶

31分鐘 · 讚

阿甲 你又跳針了嗎

31分鐘 · 讚

隨和 娛樂你XDD

31分鐘 · 讚

阿甲 你失誤四次了

31分鐘 · 讚

阿甲 真可悲

31分鐘 · 讚

阿甲 繼續啊

30分鐘 · 讚

阿甲 正好缺樂子

30分鐘 · 讚

隨和 來個咚ㄘ咚ㄘXDD

30分鐘 · 讚

阿甲 繼續搞笑吧你

30分鐘 · 讚

阿甲 繼續搞笑吧你

30分鐘 · 讚

隨和 剛玩完遊戲野蠻無聊的XDD

30分鐘 · 讚

隨和 快呀~

30分鐘 · 讚

隨和 來跳針呀XDD

30分鐘 · 讚

隨和 我說得很白話吧 剛剛玩野蠻人XDD

29分鐘 · 讚

阿甲 我正在看一個心急的跳樑小丑....呵呵...繼續...

29分鐘 · 讚

隨和 怎麼不想複製貼上了呢?

29分鐘 · 讚

阿甲 剛玩完遊戲野蠻無聊的XDD

29分鐘 · 讚

阿甲 你錯五次了

29分鐘 · 讚

隨和 你說誰跳樑小丑?

29分鐘 · 讚

阿甲 你小學念哪啊??

29分鐘 · 讚

阿甲 怎麼一直寫錯字呢

28分鐘 · 讚

阿甲 老師沒教好嗎

28分鐘 · 讚

阿甲 還是不用功念書

28分鐘 · 讚

隨和 你說誰跳樑小丑?

28分鐘 · 讚

隨和 回答呀

28分鐘 · 讚

隨和 不敢回逆?

28分鐘 · 讚

阿甲 歡迎對號入座喔

28分鐘 · 讚

隨和 會怕?

28分鐘 · 讚

阿甲 就像你的自強號

28分鐘 · 讚

阿甲 哈哈

28分鐘 · 讚

隨和 沒差~

28分鐘 · 讚

隨和 反正還是有引射話可以提告XDD

27分鐘 · 讚

阿甲 提告??

27分鐘 · 讚

阿甲 我全截圖了啊

26分鐘 · 讚

阿甲 一堆喔

26分鐘 · 讚

阿甲 呵呵

26分鐘 · 讚

阿甲 你可能也沒時間回看吧

26分鐘 · 讚

阿甲 因為你連自己說過的詞都忘記了

26分鐘 · 讚

阿甲 例如分意啊

26分鐘 · 讚

隨和 分意沒人身攻擊~

26分鐘 · 讚

阿甲 因為不是攻擊我啊

25分鐘 · 讚

阿甲 哈哈

25分鐘 · 讚

阿甲 我只是覺得很好笑你很會創新詞

25分鐘 · 讚

隨和 跳樑小丑卻人身攻擊~

25分鐘 · 讚

阿甲 來娛樂大家

25分鐘 · 讚

阿甲 隨便你啦

25分鐘 · 讚

隨和 你可以否定我的話但不能人身攻擊XDD

25分鐘 · 讚

阿甲 你自己好好看對話吧

25分鐘 · 讚

阿甲 183

25分鐘 · 讚

阿甲 你自己好好看對話吧

25分鐘 · 讚

隨和 請收傳票~

24分鐘 · 讚

阿甲 要挑人身攻擊嗎,你已經有不只一次了

24分鐘 · 讚

隨和 等票吧~

24分鐘 · 讚

阿甲 隨時候教

24分鐘 · 讚

隨和 請說~

24分鐘 · 讚

隨和 來呀~

24分鐘 · 讚

隨和 我說你啥了?

24分鐘 · 讚

阿甲 自己找吧

24分鐘 · 讚

隨和 心急?

24分鐘 · 讚

阿甲 連這都懶得找

24分鐘 · 讚

阿甲 哀

24分鐘 · 讚

隨和 找不到就不要我找了~

24分鐘 · 讚

隨和 沒憑沒據

24分鐘 · 讚

隨和 怕到就要停止

23分鐘 · 讚

隨和 為何不能有擔當意點?

23分鐘 · 讚

隨和 快點~

23分鐘 · 讚

隨和 你在怕什麼?

23分鐘 · 讚

隨和 為什麼不說話勒?

23分鐘 · 讚

隨和 剛剛不是很厲害?

23分鐘 · 讚

隨和 聽到要收傳票就停止了

22分鐘 · 讚

阿甲 別急,我回來了,我剛在幫你做重點截圖,好幫你發傳票喔...呵呵

22分鐘 · 讚

隨和 有擔當意點

22分鐘 · 讚

隨和 感謝你~

22分鐘 · 讚

隨和 快點呀~

22分鐘 · 讚

隨和 我說什麼人身攻擊的話呀~

22分鐘 · 讚

阿甲 隨和 有擔當意點
10秒 · 讚

隨和 感謝你~

22分鐘 · 讚

阿甲 甚麼意思

22分鐘 · 讚

阿甲 我又笑了

22分鐘 · 讚

阿甲 哈哈哈

22分鐘 · 讚

阿甲 自己找吧

22分鐘 · 讚

隨和 這樣叫人身攻擊

22分鐘 · 讚

阿甲 我沒時間陪你找

22分鐘 · 讚

隨和 我覺得超好笑

21分鐘 · 讚

阿甲 想解套自己去看

21分鐘 · 讚

阿甲 反正我截圖已經存檔了

21分鐘 · 讚

隨和 阿不叫好棒棒?

21分鐘 · 讚

阿甲 剩下沒我的事了

21分鐘 · 讚

隨和 又要停止?

21分鐘 · 讚

隨和 擔當要怎麼人身攻擊真不懂

20分鐘 · 讚

隨和 不知道你要怕什麼

20分鐘 · 讚

隨和 敢做敢當有這麼難嗎?

20分鐘 · 讚

阿甲 不好意思,剛剛在和別人1122,我們在笑下面這個圖,很有趣

 

17分鐘 · 讚

阿甲 還有很多

17分鐘 · 讚

阿甲 哈哈

17分鐘 · 讚

阿甲 我等等在回你

17分鐘 · 讚

阿甲 你繼續

17分鐘 · 讚

阿甲 因為很多錯字

16分鐘 · 讚

阿甲 它們都覺得很好笑

16分鐘 · 讚

隨和 這怎麼個攻擊法?

16分鐘 · 讚

阿甲 我們正在討論你剛說的那些笑點

16分鐘 · 讚

阿甲 你繼續

16分鐘 · 讚

阿甲 我等等來

16分鐘 · 讚

隨和 快笑吧~

16分鐘 · 讚

阿甲 對了,傳票是你先提的,所以我才會想到幫你保留證據的截圖,至於是哪一段,你自己找吧,我沒時間傳給你喔

15分鐘 · 讚

阿甲 你繼續,我等等再來,哈哈

15分鐘 · 讚

隨和 是找不到還是沒時間傳?

15分鐘 · 讚

隨和 要清楚~

15分鐘 · 讚

阿甲 存在我電腦裡了,所以不需要再找,我不是沒時間傳,而是要你自己去找,自己做的事自己負責,不需要別人來幫你擦屁屁吧,我幹嘛傳給你呢??我沒你那麼閒,我還有其他人在聊天,所以你自己去找出來吧,我有空會再回你

9分鐘 · 讚

隨和 隨便你~

8分鐘 · 讚

阿甲 我回來了

2分鐘 · 讚

表單的底部

 

以上我ID:隨和 對方ID:阿甲 資料來原FACKBOOK:https://www.facebook.com/jia.zhen.35/posts/846939481988002?comment_id=8797136&offset=0&total_comments=31&notif_t=feed_comment_reply

請問我可以針對跳樑小丑(卑鄙小人)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龍 103-04-20 18:26

我的朋友在網路上認識一個女生.認識一個禮拜就說好要約出來見面.他們在訊息上有說比較曖昧的話.例如可以親親抱抱的.所以就約在女方家附近的廟空地.他們都待在車上.我朋友有問女生說想要那個嗎?女生回答可以.可是進入一點點過程中女生喊痛.我朋友馬上就停止.女生就一直哭.她跟我朋友說她才13歲.我朋友嚇一跳.事後那個女生就自己走路回家.我朋友也就開車走了.隔天就接到偵查隊的通知~說我朋友對人妨礙性自主.我朋友他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就去警局報到.也作了筆錄.現在還在等消息.對方家人很生氣的說就是要把你關進去.一點和解意願也沒有.我朋友說根本不知道會這樣.也把他們之間的對話都刪掉了.不過對方女生自己有寄上半身跟全身裸照給我朋友.而且在聊天過程中.我朋友有在上班.在忙時.那女生就跟我朋友說你是看我照片打手槍嗎?根本不覺得她才13歲.我朋友他是單親爸爸.他如果進去了.家裡根本沒有人可以照顧.姊姊哥哥都各自有家庭~請問我朋友該怎麼做?因為根本沒有完全進入.也沒射.那是不是沒有所謂的精液採樣.而且女生跟警方說她是被強迫的.那是不是會有拉扯或抵抗.如果沒有驗出有傷是不是可以證明女方說謊.在法院可以雙方對質嗎?照片可以當作女生本身也有意願嗎?或者當作證據?
請問如果對方願意和解~我們下一步該怎麼做?

當事人已被收押了.目前對方願意和解.可是請律師他們家境又不是很好.每個律師都回答這個一定要被關的.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緩刑.我想不到任何辦法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21 09: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的友人處犯與未滿14歲之男女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依法緩刑的機會不高.

2、您友人的狀況照理來說應該不用被收押,本文建議您應該告知其親友,替他選任律師,避免誤判情勢,並且較能順利和解.

 

您好,如果成立犯罪,恐怕被關機會很大,建議要好好討論一下,是否有整理說法的可能,找個律師協助他吧。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可從關於年齡認知方面著手之。看是否有相關證據可主張對方為滿16歲或滿14歲以上,均會較輕。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