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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叔 103-08-07 08:49

本人房屋位於桃園縣5樓公寓之頂樓.民國86年完成共60戶社區

有合法成立管委會.因管道間排水阻塞.每逢下雨積水會回堵.

造成頂樓住戶嚴重壁癌!另外水塔亦會定期清洗.

也會發生上列現象!

請問排水維修.費用.及責任權屬是否均由管委會負責?以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7 10:3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偌漏水的原因是因為共用部分有瑕疵所造成,則必須由管委會負責修繕費用由基金會負擔,倘若是因為您專有部份,則由您自行負擔。

2、本文建議您應該找工程公司或是土木單位僅型漏水原因鑑定,判斷應該如何主張權益。

3、另外倘若該頂樓違章建築,則與管委會無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8-08 00:09

 要先確定是公共管道間出問題還是私人管線,才能確定求償對象,

這個不開挖不會知道的

103-08-07 05:44

各位大律師,小弟想請教一個民事訴訟..借名登記請求權.民事訴訟在二審判決決下來.就是我方是勝訴,判決主文內容有提到..被上訴人給付金錢部份,於上訴人以新台幣百萬元為被上訴人供擔保後,得假執行這問題(本人因無資力.而用訴訟救助方式上訴的有法院準於暫免截判費用)對於假執行這方面因要我方要提百萬元擔保,請問我還可以使用訴訟救助辦理嗎?是要拿到判決書時辦理嗎?  麻煩大律師能為小弟解答...問題....十份感激.

沈恆 (沈律師) 103-08-07 06:35

您好!准予訴訟救助於判決確定前都有效,同一事件並不需要重新聲請訴訟救助;但訴訟救助的效力並不包括假執行擔保金,因此,您必須自行提供擔保金才能假執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52 103-08-06 19:50

我先生外遇、每天晚歸、假日根本就不回家了…我想離婚

我想問的是:如果我抓姦成功訴請離婚、孩子的監護權判給我的機率高嗎?

因孩子是植物人狀態(今年8歲)先生有支付外籍看護費用…對孩子則不愛

先生名下有房子、是婚前取得…我能以孩子的費用向他爭取到房子的部份或比較高的費用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通姦證據,則離婚應有機會,但小孩監護權仍需依其最佳利益來認定,若由您取得監護權,則您可以一併向對方請求小孩的照護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6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先生通姦證據對其提起離婚(若無法找到通姦之直接證據,亦可以套話之方式套出)。又小孩子之扶養權部分,法院會請社工作成訪視報告,以子女最佳利益作為判斷主要扶養者為何方,又若平常都是由您照顧小孩,則小孩判給您之機會很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52 103-08-08 20:23

 我忘了先講一下狀況

我跟先生是95.9.14登記結婚、沒有宴客…他一直提醒我們是沒有婚姻關係

萬一我告他們通姦妨礙家庭…結果他以婚姻無效來反制…怎麼辦?

麻煩了…謝謝!

jopp12345 103-08-06 10:27

你好想問一件事7/12早上出車禍我是在堤防上的轉彎處要下坡時被對象的一輛機車衝上來撞到我機車導致我的機車壓到我當時沒報案當下沒怎樣回家才去看診醫生照x光發現韌帶骨折當下請對方出面於是隔天肇事者與他爸爸先報案到下午才通知我去做筆錄而不是雙方一起去由警察處理而是他們早已經找好警察做筆錄這樣情形那位警察如果查到如真事事後會怎樣嗎

我在7/14到林口長庚看診並隔日開刀但在我網路上查好像轉彎道行駛被撞是我的錯如果是這樣有何辦

8/1申請車禍鑑定初判分析出來警方判我們雙方都有錯對方只賠強制險部份其餘不談如果我在個人跟對方索取我在家休養費用可以吧如果在刑事上告可以嗎

 您好:

依您所述係因對方之過失受有傷害,依法可對其提出刑事傷害罪告訴

並可於經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請求損害賠償

包括醫療費用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損害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jopp12345 103-08-07 10:1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係因對方之

那我是否申請自費車禍鑑定來判斷誰對誰錯

如果申請調解我們能申請嗎還是要等他們申請

對方撞我的肇事者滿18在法律上要有法定代理人嗎

小蘋果 103-08-05 03:03
您好,我乾爹生前於榮民自費中心立遺囑,過世滿三年,依照法規無人提出繼承申請,遺產遺囑內容處理,目前收到榮家的函,文中說明遺囑中未使用”贈與或贈送”字詞,故判定無繼承權,我乾爹於遺囑末有寫到,剩餘財產由某某處之,這句話不是很清楚表明了其意願?我如果打官司的話,勝算有多少呢?費用又該抓多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05 03:51

您好!是否交付遺贈物不應由榮家決定,而是由遺囑行人決定,因此應先確認遺囑是否有指定遺囑行人?可請法院指定或另行指定遺囑行人,再向遺囑行人請求交付應得遺贈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乾爹不是在榮民自費中心立遺囑的嗎?現在怎麼又說無效呢?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5 10:31

您好,民法有設置遺囑行人制度,原則上遺囑行人遺囑人指定或委託他人指定,若未指定亦未委託他人,得由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指定之,因此是否有繼承權,必須由法院指定之執行人決定,而非由榮家決定,至於遺囑內容有語意不清、內容曖眛不明,以致造成遺囑執行困難時,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依您的狀況,對方已在遺囑剩餘財產由某某處之」,贈與味道濃厚,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委任律師替您釐清案情,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林智群 (klaw) 103-08-05 15:11

依照你的陳述遺囑內容,有無指定將遺產給你,確實是有疑問的,

不過榮民之家並非有權判定機關,如果不符可以提訴訟請求繼承你乾爹的遺產,

但技術上要以誰為被告,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您好

原則上如果遺囑有表明財產由你處理

當然解釋上應該就是歸你所有

但詳細可能還是要看遺囑內容記載才能確認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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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威 103-08-04 18:23

事故發生狀況:當時行經十字路口減緩車速(無交通號誌),確認左右無來車後向前駛進時速15-20,不料快過十字路口時被橫向來車撞擊後輪車尾,雙方下車我則打電話報警請警察處理事故,對方也承認識他車速過快頻頻道歉,後續到警局做完筆錄,事後向對方要求壓驚紅包,對方也說:應該的我很樂意,肇事者說事後交給保險公司處理,那我想請問一下關於賠償車損問題,會不會像前面我看過幾則案例7:3這樣分攤維修費用呢?被撞還要自己貼錢修車!!

回覆 阿威 的發言內容:

事故發生狀況:當時行經十字路口減緩車速(無交通號誌),確認左右無來車後向前駛進時速15-20, ... (恕刪)

 您好:

通常法院會依過失比例及受損車輛之折舊情況定賠償金額

故確實有可能會有需自行負擔維修費用之情況發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YAYA 103-08-04 17:38

您好,

我在這一年才得知我是非親生子女(但我已成年今年27歲),請問我做完親子鑑定後可以直接到戶政申請親子關係終止嗎?另外,我的父親(我指的父親是目前戶口上所登記的並不是親生父親),他因為行動不便及年老目前安置在安養中心,如果我做了親子關係終止,那我還需要負責他之後的費用或是任何事嗎?意思是說,如果安養院找上我,我會構成遺棄罪嗎?還是只要我終止親子關係就可以免責了呢?(因為他以前並沒有負起養育我的責任,但因為戶口上我還是他的女兒(他本身並無其他子女),所以現在有關他的所有事情都會來找我,後來又得知自己並非親生子女,所以一直有事找上門真的覺得很困擾)

 您好:

您依法需提起否認父女關係訴訟並確定後方能請戶政事務所為變更登記

而如確認您並非其子女後,且亦無家長家屬關係,則法律上即無扶養非父親之人之義務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YAYA 103-08-04 18:0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依法需提起否認父女關係訴訟並確定後方能請戶政事務所為變更 ... (恕刪)

您好,

那請問要如何提起否認父女關係的訴訟呢?需要有哪些資料?謝謝!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可以先準備戶籍謄本、證人證據資料,再向法院具狀聲請

 

YAYA 103-08-04 18:22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先準備戶籍謄本、證人證據資料,再向法院具狀聲請... (恕刪)

一定要有證人嗎?可以用DNA的鑑定報告就行了嗎?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如果有DNA鑑定報告當然可以引用,一般都是在法院訴訟階段才向法院聲請鑑定DNA
YAYA 103-08-04 18:3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如果有DNA鑑定報告當然可以引用,一般都是在法院訴訟階段才向法院聲請鑑定DNA

您好,

因為現在民間有很多DNA鑑定的公司,所以想說可以的話我可以先自行找民間的DNA公司先做親子鑑定,請問自行找民間的DNA鑑定公司,法院會不認可其資料的公正性嗎?

另外,想再進一步詢問,去法院作否認父女關係的訴訟,是我本人直接去法院申請就好了嗎?我戶口登記的父親需要出庭嗎?因為他行動不便加上小腦萎縮,喪失語言及自理的能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卻提起本件否認之訴,應以父親為被告,若您擔心自行找民間之檢驗所之證據力,建議您可以在訴訟程序中再請法院指定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4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資料向法院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又若法院判決確定後。您即可免除對其之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戶政是無法處理這些問題

你必須要向法院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只要法院判決確定

那麼你對該人即無任何法律上義務

但在判決確定前仍有義務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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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 103-08-04 12:26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前陣子被老闆無故解雇,因為我請假回家,但這中間的時間我和老闆都有聯絡,而老闆也說,忙完再回公司,等我家裡事情處理好了,也跟老闆說了甚麼時候上班,但在上班前一天我收到了老闆娘的line,叫我可以不用回公司上班,因我有跟公司借支,所以老闆娘就直接將我的薪水(半薪)直接扣掉借支,我就一毛都沒領到。問了勞工局關於跟老闆要遣散費的問題,但我老闆堅持我是曠職,這種事情我該怎麼做?

現又發生了一件事,就老闆說我手腳不乾淨,收了客人的包月費用,沒給公司,但那些錢早已給公司了,如果沒給公司,公司算錢的時候就會少錢,現在老闆說要準備報案了,我沒錢沒勢,我沒有人可以幫我,我整個不知道我要怎麼做,我慌了。

 1.如果認為公司有違法解雇的行為  建議你先向勞工局申訴以及聲請勞資爭議的調解   2.至於雇主如果認為你有竊盜行為  他會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你還是需要向檢警提書說明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小新 103-08-04 18:45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認為公司有違法解雇的行為  建議你先向勞工局申訴以及聲請勞資爭議 ... (恕刪)

律師你好,我有打電話去勞工局,他們也是說的很含糊,叫我去申請甚麼資料的,然後在去勞工局寫甚麼申請調解。至於前老闆要告我偷竊,我這裡根本就沒有甚麼書信東西可以準備,而且公司的帳目我連碰都沒碰過,只知道公司算帳都是手寫手記在輸入電腦。那我該怎麼替自己發聲,我現在沒工作,也沒錢請律師......我該怎麼做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4 22: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確實已經請假了,且老闆亦准許,則您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主張違法解職,並且要求資遣費,及遭不當扣除之薪水

2、倘若公司無法提出您侵占之證明而任意提告,則涉犯誣告罪。

小志 103-08-03 21:41

我想請問一下 我阿公 幾年前把財產分給兩個兒子以後

現在兒子都不養他們了 全都丟給女兒養 大小花費都只找女兒要

前陣子 我阿公拿刀砍我阿嬤 現在我阿嬤被送去療養院

聽我媽媽說 檢察官說要告他 要女兒去支付這段時間 住在療養院的費用

我想請問一下 遇到這個狀況 我要怎麼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3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阿嬤可向兒子提起訴訟請求撫養費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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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阿公將財產贈與的部分  依情形可以撤銷贈與請求返還贈與物   2.如果父親無資力維持生活  子女依法都有扶養義務  不問是否已經嫁娶   阿公可以請求子女負擔扶養費用   如果社會局介入  醫療費用確實可能直接強制執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您好

這問題沒那麼單純

因為撫養義務人不只一個人

而且如果分了家產卻不撫養

是可以撤銷贈與

而且並非住療養院就一定是遺棄

我建議你要整體規劃要怎麼處理

並且提出你是站在哪一方

希望得到什麼樣結果

才有辦法幫你評估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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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虎 103-08-03 18:21

您好,我是一名倉儲人員,負責接到客戶訂單後,工作內容是協助客戶出貨,若是超過下班時間,客戶需要緊急出貨,則需要額外支付加班費。

有次晚上在協助客戶A緊急出貨時,接到了另一位客戶B的電話說他也要緊急出貨,我當下就答應客戶B,並且馬上幫他處理。

結果兩天後,客戶B卻跟我的上司說,當時打給我的時候,我回答說不願意幫他出,是他千拜託萬拜託我才願意,所以他不肯支付加班費,為了不想支付額外費用就惡意抹黑我。

加班費事小,但是卻無端的讓上司與同事對我產生疑惑與不信任感,可是我又苦無證據證明我當時沒說過那些話,這種情形我有辦法告他妨礙名譽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3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證據任意提出刑事告訴,對方於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即有可能對您提出刑事誣告告訴,於無證據前提下,不建議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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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只是單純向你上級反應你工作態度  即使屬於負面評價  要成立誹謗罪機率應該不高   2.建議還是蒐集明確證據後  再行考慮是否提出刑事告訴  以避免有誣告的情形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stely 103-08-03 17:22

去年底我與對方發生車禍,對方騎機車三人受傷

媽媽(40歲): 右側遠端脛骨骨折

大女兒(9歲):腦震盪頭部外傷,頭皮及顏面血腫合併持續嘔吐及眩暈症狀、下唇(內外側)撕裂傷2.5公分、右側顏面挫傷及軟組織受損、咬合異常、疑顏面骨骨折、表皮創傷後明顯傷痕及脫色變異

小女兒(8歲):右側脛腓骨骨折

鑑定結果:

對方 : 左方車未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為肇事主因

我方 : 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前跨分向限制線行駛,且未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為肇事次因

因雙方合解兩次未有結果

對方要求賠償近120萬(內含80萬精神賠償),但對方醫藥費

1)媽媽:醫藥費6443,看護費用2200x30=66000,減少工資收入19047x3=57141,精神賠償30萬

2)大女兒:醫療費37281,看護費用家人照料2200x5=11000,精神賠償20萬

3)小女兒:醫療費24913,看護費用2200x30=66000,精神賠償30萬

因我方保險(有保第三人任意險)核對對方傷勢及肇事原因,提出50萬元與對方和解,對方堅持120萬元才可和解,故無計可施之下只好讓對方提過失傷害告訴,但7/31收到刑事判決結果,我被判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壹仟元折算壹日

我方為肇事次因、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坦承犯行、且車禍當下立即通知警察,符合自首之要件,這樣的判決是否太重?

如我方要提出上訴,內容有哪些是必需註記上去的?

煩請協助處理這次事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受傷人數有三人,可能法官在量刑上已有考慮,而本件應仍有附帶民事部分,可針對肇責部分去爭執,以減輕賠償,以上希望對您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tely 103-08-03 23:0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受傷人數有三人,可能法官在量刑 ... (恕刪)

那如果上訴要求希望刑期減少,是否有機會?

雖受傷人數三人,但我方肇責較低...且無前科..又符合自首要件..

最高刑期六個月,判到五個月是否也過重?

candy 103-08-03 07:17

您好,前陣子透過露天拍賣平台和7-11合作的交貨便服務

寄出貨品,其中多筆貨品因取貨人未前去領取

造成貨品退回貨運物流中心,達一個月後.貨品全部遭物流公司丟棄

物流公司宣稱早已通知露天業者

露天業者宣稱早已發過取件簡訊電子郵件給我

問題是我沒收到任何的通知訊息,我對露天提出賠償要求

露天業者宣稱

露天拍賣寄貨與收款服務約定條款

http://mkt.ruten.com.tw/flow_integr_serv/contract/es_service_seven.html

七、 賣家領取退回商品 賣家使用本服務所配送之商品送達買家指定之超商門市後,如買家未於七日內完成取貨,商品 將退回至賣家設定的超商門市。露天拍賣將於退回商品送達該門市之第一日、及送達該門市之第四日,分別以簡訊電子郵件通知賣家前往領取退回商品,但如賣家已於退回商品送達門市之三日內領取退回商品,則第四日將不再發送簡訊電子郵件通知。 賣家至其所設定之超商門市領取退回商品時,應將賣家之全名,告知該超商門市之人員,並出示附有照片、且所載姓名與賣家全名相符之證件,並當場以現金繳納應付之退回商品物流處理費後,始得領取退回商品。 退回商品送達賣家設定之超商門市後,賣家應於七日內領取退回商品,賣家逾期未領取退回商品,該商品將退回大智通物流中心,並自送達大智通物流中心之日起算,留置於大智通物流中心三十日,賣家應自費向大智通領取貨品,由大智通以宅配方式將退回商品寄送予賣家,如賣家未於三十日內向大智通領取退回商品,即視同賣家拋棄取回退回商品之權利,大智通並得將該商品丟棄,因此所生之費用由賣家負擔。

 


請問這樣是合法合理的嗎?  在煩請回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03 11:07

您好!若確實未收到通知訊息,可請對方賠償損失。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ia 103-08-02 00:38
想請教 * 93年於離婚協議書面上載明,女兒扶養費的部份如下, 女方我願意負擔部份女兒就學學校之學費,可依我的經濟狀況而定。 男方願意負擔女兒的教養費 實際上在女兒國中以前,我並未有實質負擔學費,但每次與女兒會面一些生活所需的用品與零用錢及學校用雜項費用(例如報名費),都是由我來支付。在女兒國中時期,有付過幾期的補習費用,現今也是會面時會幫女兒添購生活所需。 雖未有明確的定期定額,但我也因我的能力去照顧女兒了 以上的情形是否已構成未屢行協議書? 而對方也並未屢行協議書上的探視方式。 男方可藉此與我追討過往女兒的扶養費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2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可提出您有撫養女兒之相關證據,如發票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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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 103-08-01 23:36
您好~ 本人於93年離婚,育有一女,當時因對方婚姻暴力曾提出傷害罪後,雙方協議離婚, ,女兒監護權歸屬前夫。 97年因前夫對女兒(女兒約7歲)不當管教,造成身傷痕,以及多次阻礙本人與女兒會面探識的機會,本人以女兒驗傷單為據,申請民事聲請改定監護人狀。當時因對方態度良好有改善的意願,並未更改監護權。 103年7月 因女兒受不了自己父親(前夫)的耳虐及偶有暴力相向,女兒自行播打113婦幼保護專線與社工聯繫說明與父親相處狀況,也表達希望和母親或奶奶在一起。(奶奶住附近,平時偶有奶奶就近照顧)。 而女兒成長期間的探識權,大多由女兒父親的心情而定。 至今對方(前夫)藉由我未負擔女兒的扶養費用為由,再次阻礙與女兒會面。當初的協議書有說明,我願意負擔部份的就學學校之學費,可依我的經濟狀況而定。監護權一方願意負擔女兒的教養費,雙方不反對女兒與任一方通電話及書信往來。 想請教 * 對於協議書面上載明,我願意負擔部份就學學校之學費,可依我的經濟狀況而定。 實際上在女兒國中以前,我並未有實質負擔學費,但每次與女兒會面一些生活所需的用品與零用錢及學校用雜項費用(例如報名費),都是由我來支付。在女兒國中時期,有付過幾期的補習費用,現今也是會面時會幫女兒添購生活所需。 以上的情行是否已構成未屢行協議書? 而對方也並未屢行協議書上的探識方式。 *由於女兒在父親的高壓方式生活,已造成女兒心理上的不安, 是否能再次申請監護權改判? *因自知能力尚不足,在外租屋,無法給女兒好的環境,改判給我的機會高嗎?奶奶希望女兒監護權可判給她,是否可行? 女兒自己也表達希望監護權由我,希望與奶奶同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1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舊可蒐集若由先生監護,不利於女兒之成長,屆時,法院會對女兒最佳利益之考量,裁定何人對孩子之監護較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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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1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女兒有意願與您同住,可提起監護權改定之訴訟,並提出您有利之條件,仍有機會可爭取監護權,再關於撫養費用之部分,亦可請求對方共同負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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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 103-08-01 22:43

2014/3/14被詐騙,請問可以追朔期限有多久?

刑事法庭是不會把騙走的錢還給我,所以除了刑事法院以外還要走民事法院,這樣對嗎?

今天打電話去詢問警察,說7/28剛遞交至地檢署,說大概會一個月左右之後,法院會寄傳票來開庭,那刑事附帶民事告訴的文件是第一次開庭就要送出嗎?刑事附帶民事告訴此格示須填寫被告資料該去哪邊查詢填寫呢?

假執行格式

http://ppt.cc/hj-x 

圖中有說到如果有$$可以去申請假執行,那為多少錢?

但剛剛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有寫上假執行,這樣還要再送交法院一次嗎?

 

然後這些資料我都必須送到我開庭的法院才可以嗎?是否可以用郵寄的?

提出金額可以包含交通費以及陪同人的交通費用嗎?

 

警察有跟我說對方來做筆錄,說自己也是被騙將資料寄去,而匯過去的戶頭有兩個,但是是同一人的帳戶,這樣的話該怎麼做才可以把被騙的錢從人頭戶拿回來呢?

 

開庭之日期,都由法院決定嗎?會用什麼方式告知呢?(有查到可以查開庭時間的網站)

 

這樣的話案子大概會跑幾次法院?因為我人在桃園可是人頭戶在台中

 

希望能幫忙解惑,如果有需要我應該自己去了解的資訊,可以告訴我關鍵字,會再去查詢資料,好好看清楚,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1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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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k 103-08-01 19:22

房東的態度真的很不好,我們算是好房客每個月沒有遲交過房租

租他的房子也沒有弄壞什麼

但是他對於我們的態度就是很惡劣

還會凹我們東西  他前房客弄壞的家具他說過會來修理也沒來修理

儘管我們一直催他來修理也是一樣

就在退租前 我們像政府檢舉違建

因為我們租的房子頂樓加蓋

因為承辦人員說檢舉人不會被 被檢舉人知道是誰檢舉

但是分我們分租的其他房客擔心被房東索討違建的相關罰鍰及費用

想請問房東可以像前房客求償

我們合約已經到期 並且搬離那地方了

小葉 103-08-01 18:18

律師您好:想請教問題

案由:本人於今年跟建商購買預售屋乙間,契約上並無書寫審閱期5日等文字,當初也不懂相關法令,而當天看預售屋周邊並無電線桿等問題,房子看了也還喜歡,故當天建商就約了代書進行簽約,但現今已接近交屋時,發現建商在房屋旁約2公尺處請電力公司設置了1根高壓電線桿(上方還有變電桶),故向建商抗議,請建商移走,但建商表示這是電力公司設計(且契約並無書寫房屋旁不可設置電線桿等文字),似乎要我接受。如此我是否可有下列主張:

1、主張請建商排除侵害(電線桿)或因減少價金。

2、若第1項無法主張,是否可依契約並無書寫審閱期等文字,主張契約無效。

3、若第2項可主張,因房屋代書已辦過戶,其代書費、契稅等本人已繳清,是否可連帶請建商賠償以上費用

以上懇請協助說明,感謝萬分。

103-08-01 10:15

律師您好!

我是個極度沒安全感的人,工作所得全用在家庭,自己沒有半點積蓄,目前夫妻感情良好,但難保日後不會有問題,老公知道我擔心的問題,願意將房子一半登記給我(那房子是老公婚前買了),我查過要辦很多過戶手續,而且還要不少費用><

有沒有什麼方法既能約束又有法律保障可以暫時不過戶,但又能在事情一旦發生時可提出保護自我的方法? 謝謝!!

Bobo

沈恆 (沈律師) 103-08-01 10:37

您好!既然對方願意移轉登記在自己名下才有真正的保障,以夫妻贈與登記,已能節省很多費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夫妻間之贈與,不需支付贈與稅,固可為考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obo 103-08-03 22:0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

1.如要辦理需準備哪些資料?

2.辦理是找代書還是找律師幫忙?

3.雖不用贈與稅,但需要其它哪些費用,一般大約多少?

謝謝!!

小米 103-08-01 00:46

懷疑男方有外遇,凌晨才回家~~回家也只有睡覺而已~~男方也否認自己和女方有在一起~~男方都否認~~現在也還沒抓到證據之類的~~但男方一職要求要離婚.....

 

小孩幾乎都是媽媽(我自己)在帶的,沒吵架之前媽媽與孩子的費用都是由男方支出,我是全職媽媽~~男方回到家幾乎也都是下班洗個澡就出門了~~小孩都是由我自己在顧~~男方也沒給說幫忙帶孩子給我一些費用~~只有要買什麼東西跟男方說由男方在支付金額給我。

 

如果離婚可以把兩個小孩監護權給我嗎??

男方現在因為沒有正常收入~~男方說現在做工地有去工地才有錢~~沒去工地就沒有錢,這樣他現在的收入也不穩定~~離婚小孩要給他們多少生活費?? (男方說)他現在沒有一定的薪水也不知道能給他們多少的生活費用!!!
 

阿鴻 103-07-31 22:15

這件事發生在2014.7.13號中午  我們做餐飲業難免有失誤因為太忙我先把烤箱爐子預熱400度  也是機器最高溫度  結果預熱太久導致旋風烤箱裡面車子1台的4顆輪子有燒起來燒焦黑了(並沒有造成公司無法營運),公司隔天(7/14)馬上送公文給高層...一直到7/28日快下班了才跟我說叫我做到月底31號...因為我休29.30.31....這讓我非常無言..副主廚還跟我說處長會拿離職單給我簽..擺明就是想趁機踢我出公司  又不給資遣費當下我就跟副主廚說我不會簽要讓公司開除我他就說他去問問隔天給我答案

隔天29號因為我休假副主廚有通知我直屬的主管(師傅),叫我隔天30日到公司說公司高層(處長)要跟我談這部分,我到公司我也等了3小時 才有個專門處理勞工事情的 人事部1個人來跟我談,剛開始 她就一直想說服我 說我這件事情  (違反勞動契約情節重大者12條第一項第四條)可以不經預告直接開除,只需要付我未休完的假跟加班時數換成金錢, 可是他說的契約條我根本沒簽過..蓋章過這東西.....還有作業機器也都沒有白紙黑字的說明 都只是口頭上操作而已  還一直說我做1年1個月不可能不知道

第2點我跟她講到預告工資的事 我早上打給高雄勞工局問預告工資他跟我說是20天  結果大八大飯店請來的這位人士 他就跟我說他待過勞工局 是10天,一直強調10天10天10天,後來因為它一直拿  (違反勞動契約情節重大者12條第一項第四條)這條壓我 我當下也沒想到我根本沒簽過這東西 讓我不知道怎麼回答,我就說沒辦法那只好高雄市勞工局申請調解委員,他好像聽到有點怕怕了 跑出去找公司高層(處長)結果一進來找我繼續談 態度馬上整個轉變

說這部分有幫我盡量爭取用資遣的方式 然後要幫我算我剩餘的假跟加班時數要算成錢給我  還有資遣費用 說最晚明天下班前18:30會給我答案...

結果今天7/31號中午2點多打給我手機 給我的答案是 經過他們昨天開會討論後決定改我的(懲處) 改成記2大過可是行政副主廚要給我職務調動(跟我說不知道調哪個職務),看我要繼續做還是不做 當下都是電話中講  我就說我不要........我想一想不對太早決定  我就說考慮一下

大概15分鐘後我打給公司處理的這個女的(小麥),我跟他說我繼續做(這時候還是不知道工作內容),之後掛掉電話她就跟行政副主廚說我要繼續做

然後大約下午2:40左右 我部門上司(師傅) 打給我說  我原本在2F日本料理被換到3F水台工作工作內容原本水台的事  還有額外 每月都要挖截油槽(1月幾次我不知道)很大槽 人摔下去都可能窒息那種很累的(這擺明是故意想弄我自己走),所以我又打給公司人事(小麥)跟他說我不做了  他就開始說剛剛不適答應他可以做 也有跟我說不知道工作職務....越講越大聲..我就掛電話

可是後來我又打給高雄勞工局問他們也是說不服公司這決定是可以到網站申請調解委員會

結論就是 公司一直出招從原本第1.招做到月底 會拿離職單給我寫

第2招(違反勞動契約情節重大者12條第一項第四條) 可以不用付我遣散費

第3招 7/31號改懲處令 2大過 換職位 賠償4顆烤箱車輪子的錢

這種公司擺明不想出資遣費也故意不貼出要我做到31號的懲處公告,透過副主廚28號口頭跟我說做到31號

這樣我接下來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嗎(或是該怎麼解決)  我還要申請高雄市勞工局調解委員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1 14: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公司已經涉嫌違法解雇、違法變動勞動條件、違法變更待遇等,您可以選擇請求資遣費,或是要求公司依據原本的勞動條件繼續僱用您,並且補足短給的薪資

2、您應該就公司的相關情形,直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並促成勞動局對公司的勞動檢查。

3、此期間,不要任意簽立文件或是承諾願意離職等,避免對方拿來主張您已經願意自願離職

阿鴻 103-08-01 17:0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公司已經涉嫌違法解雇、違法變動勞動 ... (恕刪)

非常感謝律師您!  還撥空幫我看了這麼長一篇糾紛問題感謝啦~~

今天中午又收到公司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休假至7月31日 本函通知台端應於休假後,立即向公司報到,預期將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X   將台端解僱,請台端依法令及本公司工作XXXXX返回公司任職,以免自誤

XXX部分是A4紙就這麼大張  她後面字體我看不到....這種信是有用還是 我留下來當證據

拜託各位律師了.....一直想逃資遣費的公司

小安 103-07-31 18:00

半年前在澳洲認識一個巴基斯坦國籍的外國人,目前還不是澳洲公民,在等澳洲政府核發身分!我們在國外的相處過程沒有太大問題!

最近回國後,他使用我的照片申請多個FB帳號,不斷加我的朋友,甚至朋友的朋友,不斷私訊或張貼我的不雅照,散佈讓人身心受創的言論!

曾經向社群單位檢舉,但卻仍無法制止對方的行為!

朋友們很困擾!我身心也受到嚴重打擊!

聽說國際官司費用高昂外,對對方的影響也不大!

想請問!有什麼資源或辦法能讓對方不要這樣再傷害人嗎?

我可以有怎樣的解決方法呢? 對方應該得到教訓才是!

拜託!謝謝!

 

dison 103-07-31 12:34

請問法院裁定強制執行費用,經抗告駁回確定之後,

可以郵政存函通知債務人已轉讓債權(即強制執行費用)予第三人,

並由第三人對債務強制執行該筆債權嗎?

需向法院執行處提出證明文件為何?

Ding 103-07-31 09:44

昨日 我像警察報案,有人在網路恐嚇語言對我造成生活上的不便與心生恐懼,威脅到我個人生命安全。

被告人現在想要和,請問上調解委員會我該注意甚麼,需要在調解單上寫甚麼條件,才不會在法院上被對方告"誣告"呢?
調解後,被告人會被輕判或緩刑或我敗訴嗎?  敗訴的話我需要承擔任何的費用或者法律責任嗎?

大部分的調解金落在多少?

您好,謹回答如下:

1.提出刑事告訴不用繳納訴訟費用。

2.除非您是捏造事實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否則若對方確實有恐嚇行為,就不會有誣告問題。

3.調解時會有調解委員詢問雙方和解的條件,主要是和解金額的多寡。

4.因恐嚇罪為公訴罪,一旦調解成立,檢察官通常會作成不起訴處分。

Ding 103-08-02 16:53

那請問律師      像這種的恐嚇案   調解金額大概多少呢?


如果上調解委員會    我在高雄   她在台北   那需要在哪裡調解呢  

洪小姐 103-07-31 08:14

我母親生前就說過很早跟我父親離婚,而我在未滿一歲的時候就交給保母帶到7歲,但是母親是在我大概5歲才離婚之前都屬於分居狀態,去年突然接到社工打電話給我說父親外面跌倒變成植物人,在我有記憶以來他從未找過我們,雖然當時的離婚證書協議有寫要給我母親贍養費,但是我媽沒收到過 我們日子過得不好,連我高中也無法讀因為家裡狀況不好。我是後來基於他是我生父的原因有幫忙出他住在機構的錢,但是我先生的薪水不是很好而我學歷不好在台北市難找工作一直無著落,目前我自己靠著以前工作的收入勉強在自修補學歷跟付父親的機構費用,但也要一年了真的開始無力付出了,我父親的兄弟姊妹也不想幫忙,只靠我這個30年從沒看過父親的人負擔我覺得很無力,加上我母親過世的時候也是我一個人負責,我想要減輕扶養的壓力,但是有聽說要找母親當人證,不過我母親於2005年就已經過世了,我父親這邊的兄弟姊妹們都說父親很少跟他們團聚,就連我的爺爺奶奶過世他也不在,所以我父親的事情都不太想管,我的處境似乎對我很不利,要申請能過的了嗎?

就您所述問題可以參考一下民法第1118條之1(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及刑法第294條之1(不構成遺棄罪之情形)之規定。

民法第1114條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民法第1115條
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民法第1118條之1
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刑法第294條之1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
一、無自救力之人前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生命、身體或自由者。
二、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為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行為或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之行為者。
三、無自救力之人前侵害其生命、身體、自由,而故意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確定者。
四、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洪小姐 103-07-31 09:19

 那再請問一下律師,如果我已經減輕扶養了,那麼我父親的機構以及他往後的費用,是照樣原本每個月付的金額?還是可以減免? 如果我父親的兄弟不負責只叫我自己負擔是真的很不公平,那我是否可以提出公平撫養方面問題?

 

您好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之訴

因為如果他沒有撫育過你們

你們依法是可以免除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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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熊 103-07-30 23:50

律師您好 想詢問如要提告對方侵占土地.與歸還土地.與拆除物

是到一般的派出所提告就好.還是需要直接到地方法院的提告得呢

如是要到法院提告.該如何走程序.需要請到律師的嗎.

訴訟如何寫.是要請律師代寫的嗎 費用該怎算

 

謝謝告知

您好

侵占與歸還土地是兩個不同的案子

一個是刑案

一個是民案

警察不能處理民案

而且並非所有土地被佔都是屬於侵占

所以建議你先把狀況說清楚

在判斷要採取何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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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1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侵占告訴;另在具狀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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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勇 103-07-30 22:44

Dear 律師

因在網路上常常有人說話很難聽,直接公然污辱,平常就想說算了

但是遇到很誇張的,想直接提告

請問流程大約是甚麼阿?提告費用會很貴嗎?

再麻煩律師麻煩回復哦!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建議將對方涉嫌侮辱的畫面截圖存證,之後可提出對方涉犯公然侮辱罪的刑事告訴,並於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以維護您的權益。

kiree 103-08-01 09:11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網路遊戲中罵人"狗腿",算涉及公然毀謗侮辱嗎?謝謝~

小邱 103-07-29 22:07

最近準備購屋,與房仲簽了合約後才事後發現,準備購入房屋在9x年檢測氯離子達0.6%以上,當時房吹噓超出一點點沒關係,就簽下合約。事後回想上網查詢87年政府修改標準為0.3%.我想請教各位律師朋友,目前除了重驗外,我是否可以無償要求解除合約,目前房子還沒交屋合約相關尾款也沒完全到位。若是解除合約需付擔任何費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9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確認,買賣契約簽訂時,您是否知道氯離子過高之情形,或簽約後,才知道氯離子過高;若簽約時已知道氯離子過高,就比較沒有辦法主張相關權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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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審視您們契約內容如何約定,基本上契約內容可能有對該瑕疵為約定,而能否解除契約約定內容即為關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這屬於重大的買賣瑕疵

所以是可解除契約

如果對方不願意

建議你可以告知他們這會涉及詐欺

以此作為談判籌碼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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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建村 103-07-29 21:07

朋友的小孩生了一位小孩,因無力扶養,得知我夫妻兩無子女且經濟能力尚可,可以給小孩更好的成長環境,故願意出養!!!
請教律師:有關現行法律規定是否一定要經由主管機關認可團體實施仲介輔導(兒福團體說要上相關課程並收取課程費用),還是僅需至法院填具收養申請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後,經法院委託相關社福人員實施收養家庭訪視後,依據結果判決呢?
是否有律師可以針對這樣的情形協助收養?收費為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9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我國民法收養之相關規定,須經法院之收養認可,故仍須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之裁定。又依民法第1076-2條之規定:被收養者未滿七歲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並代受意思表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被收養時,應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被收養者之父母已依前二項規定以法定代理人之身分代為並代受意思表示或為同意時,得免依前條規定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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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7-29 22:23

您好!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後,未有親屬關係之收出養,均須先經收出養媒合服務者為出養必要性之訪視調查及評估,並代覓適當之收養人,不能私下約定收出養。且若沒有收出養評估報告者,法院將不會受理認可收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erry 103-07-29 19:44
想請問,因去夜店跟別人產生誤會,而後毆打對方,被打的一方有驗傷然後說要和解。隔天我們打人的一方跟被打的人就在對方提告前,在警局門口先簽了和解書,也賠了醫藥費用。 問題:我們和解書上只有主事者簽名,其他人口頭道歉對方也接受了。這樣如果被打的人事後還是要提告,其他沒簽名在和解書上的人還是會被告傷害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9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達成和解,且對方願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對方仍可能對未完成和解之部分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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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 103-07-29 02:56

上個月我與雙黃線迴轉的車主擦撞

左腳開刀縫合工作休息兩個月 車主以保險公司賠償

請問我可以提出哪幾項賠償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主張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醫療費用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ountain 103-07-28 21:11

我因載送賣淫女子前往旅館從事性交易
被警方以假客人釣魚的方式攔下
並查獲與應召站聯繫的王八卡手機
(但是手機是在無人在場的時候在我車上找到)
在警局做筆錄
我都表示只是載朋友來這裡找朋友拿東西
旅館和賣淫女子的家車程僅5分鐘左右
我只是因為路程短且剛好送自己女朋友回家順便載她過來
也否認與應召站聯繫的手機是我的
其餘應召站及賣淫相關的問題我皆以不知道做回應
可是賣淫女子
一開始便全盤托出細節包含賣淫費用與應召站的分贓與支付與我的薪水
警方認定賣淫少女的筆錄屬實
後來在刑事局我又和女子串供希望她在開庭時能幫我脫罪
結果因為警方的筆錄某些因素沒做好刑事局不接受又需要重新做筆錄
然後回到派出所女子就按照我們所串供的內容
承認王八卡手機是她的
而我只是因為朋友關係答應載她來找朋友拿東西
然後說因為緊張所以才把事情都推給我
後來做完筆錄我就被送到看守所等開臨時庭
開臨時庭時檢察官問我幾個應召站及賣淫相關的問題
我還是回答不知道
後來就讓我回家了
------
然後又開偵查庭
檢察官一直問我要不要認罪
但是我一直說不要
然後又是和之前類似的問題
我還是回答不知道
檢察官就說要繼續蒐集證據
讓我回去了
------
後來又傳喚該名賣淫女子作證
(她已經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判罰1500元)
然後她去偵查庭也是依照串證內容回答解察官幫我脫罪
------
後來我就沒再和應召站和該名女子聯繫
前幾天我又收到刑事局的信要我去做刑案偵查
去了才知道原來是應召站老闆被抓了
但是是因為詐欺罪被抓
其他罪名還有利用毒品和暴力控制女子賣淫及人口販運和組織條例
筆錄時我還是對於應召站及賣淫相關一概回答不知道
刑警勸我承認馬伕罪名免得被牽連上更多麻煩
後來刑警看我沒打算承認也不想回答
就說一個禮拜內如果想坦承馬伕的身分
他把案件交出去之前都還可以去找他重新做筆錄
就讓我走了
-------
如果我承認我馬夫的身分會不會造成該名賣淫女子被以偽證罪起訴?
又或著我還有可能被冠上串供的罪名?
如果我要針對自己的妨礙風化罪名認罪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
目前想法是先認罪然後再去刑事局重新做筆錄
但是又擔心會連累到該名賣淫女子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8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警方證據不充足,您仍得為無罪答辯之,您得盡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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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8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是偵查機關應要舉證證明您有犯罪,而不應該一直叫您認罪。況且基於偵查不公開,您無法了解偵查機關有多少證據,建議您在警詢偵查時,可可以先不要認罪,否則一認罪之後想要翻供就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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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袁 103-07-28 10:08

各位律師好:

我一位朋友無照駕駛,撞上紅燈的車子,人員都無受傷

但他因為害怕,所以又請坐在旁邊的朋友當作駕駛人到警局做筆錄備案

請問這樣子他們所觸犯的是什麼罪?罪責是什麼?是否要負責賠償車輛的損壞費用?以上問題還請解說,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4:00

 1.無照駕駛僅係交通違規,如肇事責任歸屬在對方的話,當然對方應負損害賠責任

2.以他人到警局作筆錄之頂替行為,恐涉及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等

以上意見,請酌參,若有任可法律問題,請洽本所,謝謝

小袁 103-07-28 16:25

感謝蘇律師的說明

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經查刑責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是我這兩位朋友都要受罰,還是其中一人要受罰(是無照駕駛那位,還是幫忙頂替那位)

兩位朋友都是初犯,有可能緩刑緩起訴嗎?

再請律師協助說明,謝謝。

小愉 103-07-27 17:05

各位律師

之前我遭到與我有仇怨的人去檢舉偷竊公司物品,公司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有偷竊但還是要我留職停薪,但是現在法院判決我是遭到與我有仇之人有誣陷的意圖存在所以不起訴我,我想請問的是

(一)我現在想要求要跟公司復職,有人告訴我可以跟公司要求付我留職停薪期間的薪水是真的嗎,有沒有什麼條件規定限制

(二)留職停薪中間,公司會向我追討負擔勞保部分費用扣除我的薪水

(三)公司是不是需要向勞保局申報留職停薪,是不是去向勞保局查詢,如果沒有申報會不會影響我跟公司要求留職停薪期間的薪水

(四)如果公司不讓我復職,是不是可以跟公司要求遣散費呢

懇請律師幫我解惑 感激不盡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8 09:34

1.雇主唯一可要求勞工留職停薪,只有勞工受有期徒刑以上、或工作規則懲戒重大時,在不立即解雇之下,可採取留職停薪

2.因案停職,續參加勞保與健保。

3.勞保保險人因服兵役、留職停薪、因案停職繼續投保申請書。

4.基本上不能拒絕勞工復職,若雇主有其它原因未能使勞工復職,應於三十日前告知,並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

以上。


泰興 103-07-27 11:43

我在保誠人壽保險
之前因債務關係停繳了幾年
保險墊繳
現在開始還墊繳費用
繳了一陣子發現欠款卻越繳越多
今天打電話詢問 保險公司卻說 我只能先把以前的款項還完才可以繳現在當期費用
等於我 當期的 保費不能先繳  當期費用還得被墊繳一次 每個月再被加收利息
這不是根本繳不完了
這部份保險公司有違反法律規定嗎??
還是我乾脆就將保單取消不要了~~

103-07-25 13:01

各位律師、網友大大 午安:

小弟於前陣子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但是抓不到頭緒該怎麼處理後續,"車禍新手"XD,因此想懇請各位律師、網友們幫小弟一點忙,即使只是提供一點點意見也好,小弟先說聲感恩。

事由:

5/28 中午,小弟如往常般在家用餐完畢準備回公司,出門沒多久即發生擦撞,事故發生地點是一條約6M寬的雙向道路(單向約3M),當天小弟因機車壞掉臨時改開車上班。當時眼見一部機車迎面而來,如果煞車對方肯定會撞上我。周遭無其他人、車。我立即往對向車道閃避,但不幸的,對方也騎回他本來的車道,於是撞到我的右車頭

現場處理:報警並通知救護車,現場處理完善後趕往醫院探視對方。 現場:無行車紀錄器、無監視器酒測:兩邊都是0。 刮地痕:位於中心線,但方向是 | ↙ | (中間那一條) 煞車痕:無。 對方損害:人-換人工關節、車-應該是報銷了。 我方損害:擋風玻璃裂掉、右側車頭凹損。 醫療費用;出於誠意,由小弟先行支付。

由於本次車禍事故才知道,在上一次驗車時,驗車廠將我原先的保險公司換掉了,事故發生的當下只剩下"強制險",原來的其他相關保險都已經沒有了。

 事故發生後,小弟立即去申請交通鑑定,可是等一個月後的結果是無法鑑定,"明明是對方逆向在先,卻搞得好像都是我逆向去撞他"。

小弟有幾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1.如果申請覆議,還是會維持原來的"無法鑑定"嗎?如果要申請覆議,我應該怎麼撰寫或是在那裡可以找到相關資料嗎?需要再提供新的證據?

2.賠償肯定是少不了的,如果要談和解的話,大約在多少金額的範圍內算合理呢?(對方大約54歲男生,小弟目前待業中)

感謝各位律師、網友大大的幫忙,感恩。


蘇子良 (馬克) 103-07-25 13:16

您可否調閱附近的監視器,以證明您是為閃避對方違規行為,否則依您所述恐怕車鑑委員會會作出不利於您的判斷。至於賠償要看對方受傷程度、年齡、身分地位等綜合判斷,以上答覆,請參酌。

若有任何法律問題,請洽本所,謝謝!

juihan 103-07-25 10:41

您好

想請教車禍事故方面的問題。 5月26日甲方開車不慎撞上乙方的車尾,事故當時,僅發現車子受損,乙方也完全沒事,於是事發後做完筆錄也只有處理維修車輛的費用

7月25日,乙方突然聯絡甲方,說是因為車禍緣故,脖子有受傷,在5月29日住院開刀,希望甲方能處理醫療費用,但是住院開刀時並沒有聯絡甲方,乙方告訴甲方,如果不處理將會告上法院。

甲方接獲電話後,有聯絡保險公司關於強制理賠的部分,保險公司說醫療單據要能證明是因為車禍事故而導致受傷才能理賠,問題來了,假設保險公司理賠的部分失敗,那乙方如果告上法院能夠勝訴嗎? 煩請告知,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5 11:18

您好,您當初有無與對方簽訂民事和解書,若無,依民法第197條規定「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因此車禍發生後請求權時效期間是,而刑事過失傷害提告亦有6個月時效,因此對方確實可以在6個月內對您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附帶民事賠償責任,但對方必須提出證明受傷係車禍導致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5 1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對方受傷之原因非當次車禍所導致,請求對方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之,且若對該次車禍,對方亦具有過失比例,可請求與有過失減少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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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03-07-24 21:23

律師您好:我是四樓公寓住戶.日前發現浴室及鄰房皆有滲漏水及壁癌的情形發生.協調樓上處理.堅不開門.請區公所2次調解(第一次開門鑑定.第二次鑑定出來為樓上浴室滲漏水問題).

問題一:樓上住戶堅稱鑑定報告不具專業性(工程公司具有乙級證照).不足採            信.協調樓上住戶可以請專業技師來鑑定.推說他不是專業.也不知去哪            裡找專業.且漏水是樓下又不是樓上.堅不處理.一毛都不會出.是否能走          法律程序.完成漏水鑑定?費用誰負責?

問題二:走到訴訟.是否就能完成鑑定.進而強制修繕? 又樓上住戶稱沒錢.是否           就一點強制性都沒有.諸如此類案件進入到法律.是否會曠日廢時.或無          疾而終?房屋漏水真的沒辦法住人.可否幫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4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經調解,對方仍拒絕修繕,您似僅能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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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曼 103-07-24 15:15

我在國家衛生研究院工作,日前院方欲調漲房價,於大家工作的時間,草草的舉辦了公聽會討論漲價事宜,但未有結論,但今日院方直接發文公告,內容如下:依本院衛研總字第1030708037號奉准簽陳辦理,單人宿舍使用管理費自103年11月1日起由目前每月新台幣4,500元調整為每月新台幣5,000元,現住戶如接受調漲方案者,請自行於103年9月30日前自行下載附檔(契約變更契約書-並請填寫2份)以書面方式送總務室辦理契約變更事宜,逾期未辦理換約者,則視同不接受調整方案,院方給予1個月免費住宿緩衝期後遷出宿舍。

但當初與院方有打借用契約書,借用期間為102/10/1到104/9/30,共計24個月,費用新台幣4500/月(依本院宿舍收費標準),在這情況下,我們只能接受院方逕行宣布漲價嗎?謝謝。

 

您好

既然有簽立契約就不能任意調整價格

除非你們契約裡面有特約條款

建議你集合其他住戶一起對抗院方

這樣力量比較大

而且你們也可以拒絕搬遷

他們無法強制

必須要打官司

這官司一打一定就是一兩年

到時候租期都已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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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7-24 20:42

您好!既然借用契約書有明定4500元,原則上不用接受換約,也不用接受遷離的要求,可以安心住到104/9/30;但仍應仔細檢視所簽契約內容,以確認對方的變更行為是否有根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iki 103-07-24 14:23

我跟貝女是朋友 因為在上個月中看清她的為人之後,我就不再跟她來往

在那幾天之後我在fb發文 沒想到她看了我的文 自己對號入座 傳簡訊嗆我

內文如下:

"誰算計你,誰說你傻,自己搞不清楚狀況, 我真笨還把你當朋友,你這種人根本沒朋友,也是自找的, 活該,個性差的要死,會有男人愛你才怪, 難怪說自己怎麼那麼倒霉,自找的,人家也是玩玩的啦, 別被人玩弄自己還不知道"

我看了之後 沒有理會她 也沒回覆她 過幾分鐘她又傳app嗆我 以下內文是我跟她的對話 如下:

她:" 不要只會好意思?別人啦,整天只會抱怨別人多差"怎麼樣的,你自己有多好嗎??我,?陳彥如,我們倒楣才會認識你這種朋友,把別人的好當什麼,你是有什麼 資產?我們喔,怎麼不想想你自己有多好,難怪認識你的男人沒人愛你,都只是玩弄你,還有你也沒什麼好讓我算計的,你又不是多有實力多成功的人,還敢?我算 計你,笑死人,丟不丟臉,真為你現在這個男人感到可悲,還有不要以為自己多有節癖,多純潔,其實你髒的要死"

我 : 你就繼續賣沒關係丫 妳男人跑來跟我說妳是賤女人 我都沒講妳了 妳他媽好意思跟我吵,笑死人 賤女人一個 我呸

她:你自己有多好,當雞會多好,笑死人,自以為純潔

我:我當雞至少我靠自己

她:怎麼那麼不要臉

我:哪像你到處騙男人

她:你靠自己,笑死人

我:自己的行為比當雞還噁心

她:我根陳彥如倒楣,才會認識你這個賤女人

我:喔喔喔

她:啊唉,沒救

我:欸 妳不要拿陳彥如來講啦

她:他媽的 我算計你什?,笑死人

我:她是她,妳是妳,別混為一談

她:你把他講成那樣,笑死人了

我:妳這個人是腦袋有問喔提

她:你有把他當朋友,才怪

我:我是講怎樣

她:只會想利用他,太白木了

我:你就沒在我背後講我喔

她:沒

我:是誰在利用誰,是妳吧

她:我有講我感乘認啦

我:笑死人

她: 我利用你,你事有什麼好利用,笑死

我:愛說謊的人

她:我?你怎樣

我:大家都知道妳愛說謊

她:你事不事有病,你才愛?謊吧,敢說我

我:妳才有病耶

她:我算計你,笑死人 你事有什麼好讓我算計的

我:妳在賣衣服

她:我也不穴你那骯髒錢,你來啊

我:還敢說算我批價

她:我有也不怕你

我:她嗎的,現在被我說破,反而說我工作骯髒

她:她媽的,你笑死人,爽

她:我比你好太多,只會利用人,難怪沒朋友

我:妳好好笑,大家都在說妳怎麼

她:你以為你男人,會愛你喔,笑死

我:妳就有朋友啊,有哪個是真心的朋友啊

她:我怎麼樣也不怕你講阿,笑死,比你好,只好會想利用人 我:妳當然不怕我講,因為妳臉皮夠厚

她:幫你幹嗎幹嗎,他媽的,人家把你當朋友

我:那我就沒幫妳嗎?

她:你當別人是什麼,朋友這樣當

我:我跟妳買那些衣服買了好幾萬,操你嗎妳朋友這樣當喔

她:我拿多少沒有賺

我:你沒賺,你會一天到晚叫我跟妳買

她:你不事利用嗎,要幹嗎救較我們幹嗎,生氣不爽救發洩在我們身 上,你要不要買是你自己,不用講這樣啦,只會欺負陳彥如 垃圾

我:妳一天到晚講衣服的事,妳這個人眼中只有錢,還一天到晚問我賺多少錢

她:你以為他好欺負喔,不要以為陳彥如好欺負啦,他不事你的小狗,笑死人

我:賤,我呸,妳真噁爛

她:你不愛錢救不會去做這麼低俗的工作,敢?別人,自以為多純潔,我呸

 

問題1.內文裡的{手機app對話 是屬於公開場合還是不公開?} 她有對我做人身攻擊 侮辱我行業的字眼, 批評{"髒的要死" "骯髒" "低俗",還罵我垃圾,這些髒字 我能告她毀謗嗎?}

問題2.我有把{我跟她在app裡的對話用手機截圖放在我的line的主頁上},這樣就算公開了吧?也能告她妨害名譽嗎?

問題3.但我也有罵她賤 因為她先傳訊嗆我罵我攻擊我 我才激怒回罵她的 之後我很生氣{在我line的動態上打了"某某某是貝戈戈的女人"這段話 有指名道姓} 還放上她的照片 在{照片上寫"貝戈戈"這三個字 放在我line上當大頭照} 請問這樣有構成妨害名譽嗎?

問題4.我在前幾天接到警察的電話 說她要告我妨害名譽 要我馬上去做筆錄 , 我跟我男友說這件事 , 我男友說妨害名譽屬於告訴乃論,要有傳票 警察才有權通知我去做筆錄, 之後她也傳訊說她已經寄傳票到我戶籍地了要我去收, 但我家人說沒收到傳票,請問這樣的話那名警察是否濫用公權? 因沒收到傳票通知 我是否可以不去做筆錄? 如果沒收到傳票通知,但警察就打電話要我去做筆錄,我能告他濫用公權嗎? (我先說明 貝女的姊姊有個男友是警察, 我猜測打給我電話的那名警察應該是她姊的男友)

問題5.她之前先請朋友轉訴我說她要告我,叫我回家收傳票,之後傳簡訊跟我說她要告我,然後過幾天又在fb留言說要告我 還挑釁我,她一直說要告我 我是不是能告她恐嚇威脅和濫用公權啊? 內文如下: "你去告啊,傳票一個月就寄去你埔墘,趕快去收吧,不要到時日期過了, 等著法院見吧,我這裡有足夠的證據,我一定告你的" 因她被我封鎖,所以她在fb又申請帳號 留言給我說:"沒怕幹嘛換手機,我們法院見" 我覺得她要告我 講一次就好,幹嘛講那麼多次,根本在挑釁恐嚇

問題6.如果她真的到警局提告,寄傳票到我家需要多久時間?

問題7.我能直接到法院按鈴申告嗎?可以不要到警局報案嗎? 如果請律師的話,費用多少,會贏嗎?

問題8.妨害名譽算小罪嗎?如果是,檢查官和法官會是不是不太愛受理這種小案件?判的機率高嗎? 真的判有罪的話 罰金多少?

問題9."對於所毀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這是什麼意思?要怎麼證明其為真實者?

 
B 103-07-24 13:00

於簽換課合約時未達十八週歲,請問是否還有法律效力?

當初因高中畢業即將前往不同縣市就讀,補習班購買的終身班轉換為一般課程並延課,當時專員並未說明費用部分,直到日後才發現學員利益損失近一半。請問能否主張換課無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