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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 103-10-10 01:13

律師你/妳好,我在這個月月初開車撞上一輛自用的箱行車,然後箱行車撞上公車的後保險桿,當時有馬上找警察,我自己清楚是我的錯,所以我賠了公車修車費也和解完成了,但現在情況是中間那台箱行車車主當下她兒子是說只要把車修好可以開就好了不見得要原廠的,但後來那車主阿婆把車開去原車廠估車

 

估了四萬多,那我錢都付清車也都修好了,但今天她女兒打來說因為她媽媽車是載一些在市場擺攤的工具,然後因為我撞到她們的車害她沒辦法做生意,車修了11天,害她11天都沒做生意很賠錢之類的話,估車當天還說她每天到要用到一袋麵粉做雞蛋糕的然後一袋就要六千多,意思好像是要一天要賠六千,我覺得這金額我沒辦法她就說那交車當天再來談營業賠償問題再來和解,結果今天她女兒跟我要一天三千十一天要三萬,問題是那台車是20幾年老車然後又全要弄原廠的弄一弄就四萬的,況且她行照上登記的是自用車,也不知道她賣雞蛋糕一天是不是真的有賺三千多,而且我她們提出證明證明一天營業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多或者行照上是登記營業用車,她也提不出來也逃避這問題,我也有跟她說過汽車折舊率這條法律但她不相信也不理我,那這樣她自用車能跟我討去營業賠償損失嗎?

 

 

 

小崔 104-02-24 16:41

個人建議先上調解委員會進行協調.

印象中營業用車輛是可以要求營業損失的,至於個人的部份可以協商..比如代步車的租借費用.

其實公車的維修費用你也付的太快了,因為有可能是中間那輛車子要付的. 

小夜 103-09-28 21:43

我是在24號凌晨約莫5:15與自用貨車發生車禍,我方是直行車輛他方是從停車右轉車道出來但他卻跨越雙黃線左轉(以違規)未察看左方有無車輛導致我為了閃避他而緊急剎車摔傷(雖無碰撞但有因果關係),我全身多處擦傷他是未下車察看立即加速行駛肇事逃逸,爾後2天我接到警局通知告知我車主在24號早上6:30分報失竊,而他的車輛查獲是因為他朋友經過覺得很面熟才發現他的車(啊不就真好巧),因為車禍是發生在三重車主是在土城報失竊,土城的警局告知我車輛已扣押,但確定車主車上東西也有遺失,另外車輛被扣押後懸掛的是另一塊車牌,車牌的車主也說他車牌被偷了?對方的自用貨車也沒有保險,土城警方也在警用監視器在24號的凌晨4:14分查到該小貨車身影?但兩方警局都告訴我,只要沒拍到人都沒用? 這是在護卸責任嗎? 那誰又來維護我的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3-09-29 03:26

您好!報遺失在事故發生後,對方仍有嫌疑,您可對其提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但若要確定成立犯罪,仍需有充分證據才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隱居 (勇公) 103-09-29 07:28

您好,可以請警方採集駕駛座上及車牌上的指紋等跡證查明究係何人駕駛。

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lynn 103-09-26 12:43

一直打算換屋,雖仍是自住但已將戶籍遷出舊屋。

今年3月找到新屋,買時再三與代書詢問土地增值稅退稅的問題,代書告知只要舊屋賣出前,遷入直系親屬的戶籍,即可符合自用住宅的退稅規定,並計算房屋現值後,告知確定可全額退稅。(是來電通知可退稅,並在事務所計算可退稅的金額,所以我們手邊沒有書面紀錄)

新屋買賣完成後,我們於4月請直系親屬遷入戶籍,8月將舊屋售出(委任另一名代書),並申請退稅,但9月接到無法退稅的公文,原因是在買新屋(3月時)未持有自用住宅(直系親屬的戶籍4月才遷入),所以無法退稅(23萬元),錯愕之餘詢問代書代書以退稅並非其委任事項為由不予理會。

請問律師代書真的都沒有任何責任嗎..??

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您應蒐證證明代書確曾告知確定可全額退稅之錯誤訊息才購買新屋,

方有機會能夠求償

本所目前有相關類似案件(奢侈稅)之辦理案例

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lynn 103-09-26 14:44
回覆 lynn 的發言內容:

一直打算換屋,雖仍是自住但已將戶籍遷出舊屋。

今年3月找到新屋,買時再三與代書 ... (恕刪)

代書在事務所說確定可以全額退稅的時候,新屋的賣方也在場。

如果新屋的賣方願意出面作證,是否就能向代書求償呢?

lynn 103-09-26 12:09

一直打算換屋,雖仍是自住但已將戶籍遷出舊屋。

今年3月找到新屋,買時再三與代書詢問土地增值稅退稅的問題,代書告知只要舊屋賣出前,遷入直系親屬的戶籍,即可符合自用住宅的退稅規定,並計算房屋現值後,告知確定可全額退稅。(是來電通知可退稅,並在事務所計算可退稅的金額,所以我們手邊沒有書面紀錄)

新屋買賣完成後,我們於4月請直系親屬遷入戶籍,8月將舊屋售出(委任另一名代書),並申請退稅,但9月接到無法退稅的公文,原因是在買新屋(3月時)未持有自用住宅(直系親屬的戶籍4月才遷入),所以無法退稅(23萬元),錯愕之餘詢問代書代書以退稅並非其委任事項為由不予理會。

請問律師代書真的都沒有任何責任嗎..?

謝謝

lynn 103-09-26 12:06

一直打算換屋,雖仍是自住但已將戶籍遷出舊屋。
今年3月找到新屋,買時再三與代書詢問土地增值稅退稅的問題,代書告知只要舊屋賣出前,遷入直系親屬的戶籍,即可符合自用住宅的退稅規定,並計算房屋現值後,告知確定可全額退稅。(是來電通知可退稅,並在事務所計算可退稅的金額,所以我們手邊沒有書面紀錄)
新屋買賣完成後,我們於4月請直系親屬遷入戶籍,8月將舊屋售出(委任另一名代書),並申請退稅,但9月接到無法退稅的公文,原因是在買新屋(3月時)未持有自用住宅(直系親屬的戶籍4月才遷入),所以無法退稅(23萬元),錯愕之餘詢問代書代書以退稅並非其委任事項為由不予理會。
請問律師代書真的都沒有任何責任嗎..?
謝謝

Ashe 103-09-24 10:55

甲: 沒有任何中華民國合法的房仲業執業執照

乙: 賣家
甲和乙打了一個所謂 【專任委託】的契約
乙今天自己先把她自己的房產賣掉了
Q:【甲現在打算對乙提告背信,打算向乙求償房仲的服務費。請問這樣甲能得到求償嗎?】
以下是契約書的內容 (我的看法是這契約根本不健全)------------------------------------------------------------------------------------------------------------
本人XXX小姐。謹代表出售座落於XX市XX路X段XX號【XX市XX段XX小段地號XX】,土地約: 68.97 坪(以地政機關登記謄本資料為準)委託由XXX先生代表一、 售價:共計新台幣:XXXX萬出售,賣清不付佣金及房屋增值稅。二、 上述賣方條件,不付佣金及房屋增值稅,成交總價款以自用住宅稅率配合過戶。受委託人應計算增值稅及佣金包含在銷售總價款核算委託人即(屋主)配合簽訂買賣契約,立此據為證。三、 上列土地同意依一般買賣出售。四、 接受訂金支票三日內,需交付授權人,於一星期內簽訂正式買賣契約。五、 委任期間:自民國103年    月    日至103年     月    日止。六、 茲證明前列授權書事項確經授權人之同意並親自簽字,屬實無誤。

 您好:

1.此種案情與刑事背信罪無關,僅為一般民事糾紛

2.甲方雖然無仲介執照,但如契約約定應給委任報酬則可能仍需依約給付,

  但可以因對方無照為由與其談判,否則依法檢舉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參考法條

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32條
非經紀業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者,主管機關應禁止其營業,並處公司負
責人、商號負責人或行為人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公司負責人、商號負責人或行為人經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為禁止營業處分
後,仍繼續營業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
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蠻子 103-09-22 00:49

您好

想請教關於淘寶網購物的相關問題,文章有點長:

我於102年1月在淘寶網購入兩把未開封道具武士刀及服裝、假髮等貨物,在月底寄回台灣時旋即被海關攔查,後收到違反刀械槍砲管制條例的起訴書,個人購入是為了業餘表演自用(同一批貨物裡也有服裝假髮等也一起被攔查),且當時於網購頁面上賣方也標示所賣道具刀品為"保證未開封"等字樣,4月到桃園航警局作筆錄及6月到桃園地方法院出庭時,我都有準備相關資料證明當時下標時我並不知情賣方實際寄來的刀品的狀況(淘寶下標→賣方寄到大陸集貨地→集貨地寄回台灣,當中我根本不會看到實際道具),當然更不知道大陸集貨地和台灣報關行是怎麼報名稱的,也準備相關表演照片證明購入這類道具完全是業餘時的表演用途,隨後7月收到不起訴書,8月收到刑事裁定,刀品沒收,但完全未提及其他貨物去向,我致電海關,也推說不知情...


本以為就當自認倒楣(服裝和假髮無從追回),事情就此結束,但卻在今(103)年9月收到台北關務署的處分書,處分我進口武士刀兩把貨物貨價1倍罰鍰(1萬元),以及服裝假髮類貨物所漏進口稅2倍罰鍰(552元),其理由是:

1.刀品:報運貨物,有虛報貨物之名稱,涉及逃避管制,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第3項轉同條例36條第1項、第3項,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規定處分該刀

2.其他貨品:報運貨物,有虛報貨物之名稱及數量,逃漏進口稅及營業稅,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第1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7款規定


我十分不服...案件已過了一年半,當初詢問其他貨物(服裝假髮等)去向都說不知,我的損失我自己扛,購買道具刀品變成是違反刀械...條例,作筆錄、出庭我也表達了自己的立場(不起訴書中也有載明),結果事隔一年多,不僅要處分進口刀品的罰鍰,還有其他貨物逃漏稅...(我已經在法庭上表示購買後完全不知情實際寄來的居然是違禁品,更不知大陸集貨地和報關行是怎麼報物品名稱和數量的),還有其他貨物逃漏稅...當時我購買的道具刀品一把也才180人民幣(換算台幣還不到1000元),連同服裝假髮,總價值不超過4500元...


請問專業的律師及各位前輩們,我應該怎麼做才好?我想申請復查,應該怎麼做呢?是否要先繳稅?是否繳稅後就不會再理我了...

在此先謝過看完這段文章的各位前輩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2 10: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進口貨物的稅務,依法必須是由收貨人來申報。因此您難以主張不清楚出貨方怎麼報稅、寄送什麼貨物等為抗辯。

2、但是有關於該刀械部分,您可以檢據當初的購買憑證或是交易資料等,提出復查,主張價值認定有誤。

3、申請復查後,無需先繳交。倘若您選擇不要提出復查,繳交相關罰鍰及本稅之後,本案就終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蠻子 103-09-22 22: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進口貨物的稅務,依法必須是由收貨人來申報 ... (恕刪)

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您提出的方向也讓我有了一些概念,想再請教,主張價值認定錯誤,是否相關的條例可依循呢><?

再次謝謝您!!

蠻子 103-09-22 22:5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 ... (恕刪)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有發了mail向您請教依些條例的問題

在此也先謝謝您的幫忙了!!QQ

蠻子 103-09-22 23:03

非常感謝律師前輩們的幫忙,目前已開始準備復查相關的佐證資料

在復查說明上,我是否有需要援引一些法令條例來加強?以及若有相關的法令條例,是否能懇請各位前輩不吝指點一二?(家裡有法典,卻不知從何查起><)

再次感謝各位前輩們了!!

珍珍 103-09-01 12:32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買賣土地房子

要辨理過戶所需要的證件

和辨理自用住宅增值稅等

是給代書

對方會看到我們的資料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而言都委由代書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x 103-09-01 10:35

您好

律師您好

我是做海運業的,商船能申請免稅菸酒,於是我同事申請了5箱公賣局香菸,由免稅店送至船上,海關有上去貼封條,出港後才能取出!!

該天當日我同事將5箱香菸取出放自自用車上後車廂要帶出,經檢查所員警查獲,由於我坐在副駕駛座上,警方連我一起移送!!

在做筆錄當中,我同事都說該事情都是他做,筆錄也都寫他所犯,警察也同意這樣做筆錄!!該事情發生6月,至今還沒開庭,由於我10月底要出國工作,我該如何做,我是否會被判刑?? 謝謝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1 10:55

您好:

1.  因警方移送至地檢署,若檢方開庭將會收到傳票,您可先詢問您朋友是否接到地檢署傳票,或直接打電話至地檢署詢問案件進度,以確認您是否可以出國。

2.  若警方將您以共犯移送,檢方將會傳喚您到庭,你可委任律師協助您主張無罪辯護,若無積極證據證明您有參與,您應可不必擔心。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1 17: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會收到地檢署偵查庭之傳票,依傳票日期到庭,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先委請律師查詢案號股別,再先寫個陳報狀給檢察官先延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ill 103-07-25 22:01

小弟101年有設立一間公司,但地址登記在朋友承租的店面(大房東不知情)  但朋友只承租到2013年10月,小弟沒有注意到一直到2014年4月才辦理停止行業  由於大房東要賣房子到國稅局申請自用住宅一年的證明                  才發現我到今年四月才辦理停業              


不知道有沒有任何辦法能夠讓房東提出證明


這段期間並沒有向我收取租金,讓國稅局能夠提供證明給房東


如果有任何刑責或是罰鍰我願意承擔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國稅局說明房東未向您收取租金,此亦無偽造文書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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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n 103-07-12 08:34

請問國道上的車禍,無人受傷;但車體損壞~ 我方為自用客車;對方為租賃車。

因為賠償談不攏,是否可以先與保險公司理賠和解,再對肇事者提告求償不足的部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當然可以先與保險公司談理賠事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保險公司之理賠不足,您可向肇事者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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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菁 103-07-10 11:09
那可以反告誣告個資法跟名譽損毀,不知為何去警察局說明,已調查我媽在銀行的資金流向跟監視器畫面,那時領錢也是小舅說要處理阿公後事的費用,也不是擅自自用,況且在我媽名下戶頭放定存,別的舅舅怎麼可以去調到資料?阿公生前就存放的。銀行洩密?還是對方可以請律師調?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案件既然已經進入偵查狀態,建議您母親不論接下來要去警察局做筆錄或至地檢署開庭,都請律師陪同,較能瞭解發生什麼事情?誣告在實務上是很難成立的,至於是否銀行有違反個資法,這部分您母親也要能舉證,否則任意提起刑事訴訟,成功機率不大。相關事實基於偵查不公開,所以建議您私信給律師,並檢附相關資料,盡量不要在網路上公開討論太多。

以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0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若對方無證據即對您提出刑事告訴,可提起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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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朱 103-06-05 13:58

在6月3日 以2300元 新台幣與某間租車公司 租下一台馬自達3

因為這間租車公司以營業很久了 以前朋友也在那租車 所以我也

想太多. 租用了1天 6月4日歸還 從台北去嘉義 在返回的路上

行駛北2高 北上路段大概在台中霧峰的路段車子突然輪胎有問題 我正以100

的時速正常行駛 並無超速違規方向燈準備切換車道 當開始切換車道時轉動方向盤突然右邊傾斜往下沉 

打滑失速 右前方轉了45度 角 撞上護欄 在已駕駛座車門追撞前面的車

因為那是租賃車行駛間 發生車輪問題才會導致我失控 警方到達現場後我才知道我租的車子 是 自用車 所以車行是違法自用車 拿來承租 當時我打給車行 車行也沒把行照給我 後來上網查了資料 我才知道 原來租車 是LL-xxxx 才是正常營業租賃車 所以我也沒有任何保險 這樣車行違法在先

出租有問題的車輛 讓我差點死在高速公路上 真是驚險一瞬間 問她保險部分 她告訴我沒有車險 只有強制險 要我自行賠償 與 維修車子 當時出車也不知道 是不能簽下空白本票 這樣的話我應該 求助什麼單位 如果車行要我賠償全額損失 那是不是也不合理 因為我並沒有違規也是在正常行駛突然發生事故 很急... 請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5 15: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ㄧ、您必須先釐清該車是否未維護保養造成該次車禍,否則您必須就車禍事故負損害賠償責任(包含車行跟遭追撞的車輛)

二、本文建議您應該先像員警取得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並向租車公司取得租約,以利進ㄧ步釐清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5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肇事責任賠償,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責任範圍與數額;再就因租車公司未依法保險對您造成之損失,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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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朱 103-06-07 02:1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ㄧ、請租車公司提供租約影印本給我嗎? 但是車行不段要求我趕快處理它們那邊的車輛損害,我有把前輪輪胎拍下一段錄影,車行只有提供一張1月更換 2顆輪胎的收據,前輪胎紋

經過我去在看一次出車禍的車子過後,發現她更換保養的輪胎並不是引起我發生車禍輪胎,也無看到他提供其他更換保險輪胎的證明,那我該怎麼辦呢 .

至於車行修車部分,如因機械故障造成我財務上的損失,我要像他所說的自己去承擔責任嗎? 

四輪輪胎我都有拍照錄影存證了,我還有什麼可以保護自己的方法呢?

小朱 103-06-07 11:3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肇事我必須要準備什麼東西呢? 這場官司 如果要訴訟我勝算有多少? 

陳大善人 103-05-31 00:38

個人常常參與動產糾紛相關課程,本日與同事討論過一個曾發生過的案例!

 

故事:

專任委託期限,101/1/1~101/12/1

屋主,在101/3/1,寄存證信函仲介,說之後要自用不打算賣,請求仲介合意解約

仲介同意解約,不需屋主支付違約金額!

屋主卻在101/3/5,與其他人成交!(明顯在契約期間與他人達成某種程度協議)

 

同事說法:

屋主與仲介雙方的代理關係已經合意解約,故之後成交不關仲介的事情!

 

Q1: 這樣屋主是否算違約?還是不算違約?

Q2:若能舉證屋主在契約期間與他人達成某種程度協議,屋主是否算違約

Q3:若是的話,誰該負舉證責任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1 0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須回歸專任委託契約內容,有無特別約定,例如:若提前終止,是否不得於一定期日內與仲介曾帶看之客戶或其一定關係之親屬成交。再者,若有上開情形,而屋主卻規避此約定,而與他人達成某種程度協議,屋主似可認屬違約之情形。然此亦須由仲介加以舉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勇氣與未來 103-05-22 17:06

 

你好:

在上週五公司派遣我行駛公司車,到五股運送東西

在途中行駛於建國高架上,應看見前方車輛已煞停

所以也跟著煞停接著5到10秒後就背後放車輛推撞

導致漸接撞上前方車輛,後方車門包含大梁都已經損毀

無法使用,筆錄做完了,但是初判表還未到30天所以還沒下來

我們車輛在送修後這段時間無法使用,增加許多成本

但是我們車輛以公司的名義掛牌的自用客車

營業用車牌

車輛是每天必須使用的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但是只有車體的部份

那我想請問針對非車體這方面的損失對肇事者

提出求償嗎?

例如租車費用等等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待警方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比例,您可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不服初判表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蘇 103-05-17 00:05

我家門前的道路是私設通路,由於對面鄰居不願意縮地,所以上一輩長輩就單方面縮三點多公尺路寬,給人通行。

之後道路維護重建,我方又自行縮到4公尺路寬,方便停自用機車

然而,構成既成道路的要件是:

1.此道路已通行一、二十年之久。

2.有兩戶以上的人在通行此道路。

符合上述要件就可當成既成道路繼續通行,而不怕別人阻礙通行,如果有人阻礙通行,可請當地管區派出所協助處理。

我方可否宣稱私有巷道既屬於私人所有,土地所有權人自有自由處分之權利?由於靠近巷道彎路狹路,我方是自行縮地,可否告知警察避免開單受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您的私有土地,您似可圍起來,供您個人使用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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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ri 103-05-05 17:46

您好! 

本人即將於下半年和男友結婚, 因此雙方在四月份購買台北市自用住宅一戶, 由於房屋頭款皆由本人支付, 尾款(貸款部分)則由兩人每月平均分攤, 倘若未來兩人分道揚鑣,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另外, 再請問假設日後本人發生意外或病故, 該做什麼程序可以將該房屋屬於我的一半產權授於家弟?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5-05 17:56

您好!要保障自己,最好是將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且保留付款證明;另可約定分別財產制,並預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弟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房子登記於您名下,亦可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而不採用法定財產制及預立遺囑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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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先確定該房屋名義上如何登記吧  如果登記你的名義原則上就是你的房屋  除非有借名登記情形   2.如果離婚房子還是屬於你的  但是共付貸款是否會被評價為借款  可以思考看看   3.如果你沒有子女  且離婚  你遺產就由父母或是兄弟姊妹依序繼承  當然你可以寫遺囑 留給特定人  但須注意特留分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William 103-04-29 16:19

各位律師您好:

我29歲,失業中,半個月前在台中市西區一間知名電腦專櫃看見一台定價三萬六千元的筆電展示機沒有上鎖,衝動起了賊心趁店員不注意時把他偷走自用。當天店家就拿錄像報案,15天後,也就是昨天,派出所來電請我到案說明,我立刻帶著筆電到派出所投案認錯,警察先生也沒有刁難我,開始做筆錄,確認一些基本資料,警察發現我99年有一起竊盜案紀錄(緩起訴結案),警察問我是不是前科,我說:「當時順手牽羊衣物,檢察官覺得犯行輕微給予緩起訴一年,至今我也沒有任何觸法紀錄,應該不算是前科。」。由於警察也無法判斷﹝紀錄上只能看見偷竊案、時間、事發轄區、緩起訴﹞,只答應我筆錄幫我寫「是否有前科:無」,但說:「這緩起訴紀錄一樣得附上給檢方。」,又說:「而且就算我們沒有附上,檢察官那也一樣看的到紀錄。」。

沒過多久失竊筆電的店家來了兩位店員,我誠心地向他們道歉,懇求他們原諒,雖然其中一位﹝副店長﹞有點不願諒解,但確認筆電是完好如初後,又跟警察先生說了些話,簽了文件後就走了。店家走後,警察說我很幸運,對方願意和解,沒有跟我追究索賠。繼續筆錄,我照實說明我是衝動犯罪,補充的部分則寫上我非常懊悔,希望能夠重新做人,等內容。

今天午後,我前往受害店家再次道歉,同樣昨天兩位店員,他們願意接受我的道歉,其一說:「筆電完好如初回來就算了,我們也不用賠錢了。」,副店長也似乎氣消了,說:「我們願意接受你的道歉,也沒有要追究索賠,只你的公訴罪到時還是要面對司法。」

以上是來龍去脈

先感激你們看這些文字,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專家們:

法律上,緩起訴紀錄到底算不算前科?會因為有一次偷竊 緩起訴紀錄被當累犯處理嗎?或者檢察官到時只要看到有偷竊紀錄,就直接把我歸類成累犯起訴?

請問已經有了99年偷竊緩起訴的紀錄,這次還有可能爭取的到緩起訴嗎?

偷竊物品價值36,000元,雖然完好如初的歸還,但檢方會考量物品價值而加重刑責嗎?

聽說只要有和解緩起訴的機會會上升。請問我這樣法律上已經算與對方和解了嗎?﹝筆錄時警察說對方不追究索賠 + 隔天我去道歉,對方也原諒不追究﹞

請問檢察官如何知道我與被害人和解了?該不會到時認為我口說無憑,不相信對方有跟我和解?或者我必須再去找店家簽和解書,並提供給檢察官?﹝有點不想這樣,一是不想打擾他們,二來已經無臉在出現在店家面前。﹞

我能夠自己先寫悔過書,偵查庭當天呈上給檢察官嗎?可以的話,這樣對爭取緩起訴會有幫助嗎?

請問大約多久會收到台中地檢署的檢方傳喚?

========================================

我知道我是偷竊累犯,是人人喊打的竊賊,但我不是偷竊成性的慣竊,精神方面很正常,我也十分後悔自己的無知愚蠢,但我真的知道自己犯了嚴重的錯誤,很懊悔,也有反省,已下定決心槍斃昨天之前的自己。第一次的衣物偷竊已經得到嚴重教訓了,事隔數年後居然又再次淪陷,真的不可取。

但我真的很想爭取緩起訴,讓我有自新的機會,不要留下人生汙點,更重要的是我我想出國打工,當時犯案時的動機也只是想擁有筆電,讓學習英文更順利﹝但這絕對不是犯法的藉口﹞。如果被起訴了,我怕無法申請簽證,我的夢想也毀了。唉,真是悔不當初,希望其他有在違法犯紀的人,能夠看到我的現世報,進而警惕。

懇求律師們幫幫我,致上最深的感激,也對社會致上最深的歉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6: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寫悔過書,說明您已與店家和解,店家也願意原諒您,請求緩起訴之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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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4-30 12:32

大大你好 你是累犯而且偷的東西

             價值也是很高 原則上你這次要負的刑責一定會比較重

             且就算和解 也是要判刑的

             但也不是一定就完全沒有妥善處理的辦法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處理相關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7: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請求緩起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檢察官偵辦刑事案件會將您的前案紀錄印出來附在卷內,從而本件是否仍有機會再獲得緩起訴處分,就必須看承辦之檢察官如何看待您的前案紀錄了,給予緩起訴處分或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應該都不無可能。

?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claire 103-04-01 08:56

律師您們好~我想請問一下

像我爸爸生前有買一個塔位~那個塔位是自用的!(有塔位所有權狀)但因我爸爸有負債~所以我和妹妹都要辦拋棄繼承!我想問到時候進塔的話~銀行會不會扣押塔位?會不會影響到爸爸的塔位權利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6: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銀行會拍賣父親之塔位請求清償債務,故該塔位遭拍賣後,即非您父親之財產。惟您可主張強制執行法第53條規定:左列之物不得查封:一、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所必需之衣服、寢具及其他物品。二、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職業上或教育上所必需之器具、物品。三、債務人所受或繼承之勳章及其他表彰榮譽之物品。四、遺像、牌位、墓碑及其他祭祀、禮拜所用之物。五、未與土地分離之天然孳息不能於一個月內收穫者。六、尚未發表之發明或著作。七、附於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而為防止災害或確保安全,依法令規定應設備之機械或器具、避難器具及其他物品。前項規定斟酌債權人及債務人狀況,有顯失公平情形,仍以查封為適當者,執行法院得依聲請查封其全部或一部。其經債務人同意者,亦同。主張不得查封您父親之塔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李p 103-01-20 10:53

大家好,我是當事人的妹妹,現在住在台中,
因為家裡父母離異,遇到這樣的事情,不知道該怎麼辦,想問一下大家。
事情是發生在102年04月08日晚上21時許,案發在大連路與昌平路交叉路口,我哥往大連路方向直騎,因為趕時間,騎得太快了,時速約60~80公里,這時有一名婦人要從該路口穿越馬路到對向(從大連路斜穿到昌平路),因為沒注意到我哥,聲稱我哥撞上她了,然後對方有倒車,可是,我哥本人並不知道他有撞到人,而且我哥也沒有倒車,他就順順的騎走了。之後,收到對方要提告而報案,就去做筆錄,之後也寄了鑑定意見書。因為對方執意要我們賠償26萬,但我們實在沒有錢,所以前幾天收到了檢察官起訴書,但起訴書的內容與當時鑑定意見書有出入,鑑於如此,我們打算先在網路上問問看有沒有人知道我們該怎麼辦才好,現在也希望知道要透過甚麼管道才可以申請到不用律師費的律師。針對這件案例,我提出的疑問如下:

1.明明是對方斜穿越馬路不對在先,我哥騎乘的方向是綠燈,我認為是我哥騎得太快,導致對方嚇    到,煞車不穩,所以倒車,並非我哥去撞的,並且從監視器來看,也不能判斷我哥有撞擊到,這    樣還能算是肇事逃逸嗎?(應該最多只能算我哥是超速?)

2. 如果如上述所說的,不可以算肇事逃逸的話,是不是過失傷害也不能有效了?

3.在對方口供中聲稱我哥的車輛有倒地,然後加速逃逸,但是從錄影帶看來,我哥並沒有倒車,並    且可以從對方口供中看到許多不合理之處,這方面該怎麼處理?

4.在收到的起訴書中,裡面有許多錯誤,例如,說明我哥是騎乘"自用客車",且說我哥"發現時      已閃避不及,遂不慎撞及對方機車",可是我哥並沒有發現有撞到人,因為他並沒有閃避。這與    起訴書我哥說的口供完全不符,是本來就是這樣的嗎?

請問有沒有好心的人,可以幫助我們,家裡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實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也想請問該怎麼申請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又若您哥哥無認識到肇事逃逸之情形,無主觀犯意,似可爭執無肇事逃逸之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符合中低收入戶條件,則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由法扶指派義務律師為您哥辯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李p 103-01-21 21:33

謝謝你的回答,我們已經拿到了鑑定書,上面是說兩方都有交通上的疏失,我也不太清楚這樣對我哥有沒有幫助,目前希望先向法扶申請看看有沒有辦法得到幫助,很謝謝你回答我的問題,讓我安心了一點,因為我哥是真的不知道發生車禍了,希望還有機會。

李p 103-01-21 21:36

謝謝你的回覆,透過你的介紹,我有在網路上找到關於法扶的資訊了,現在就希望可以順利申請到義務律師,只是現在不知道該怎麼確定我哥是否為中低或低收入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您哥哥之相關收入加以決定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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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鍵 102-12-18 00:55

請問律師:今天晚上 看到女朋友跟人對話 發現那個男生從頭到尾都說我怎樣怎樣就算了 說我是咖阿 小屁孩 最後 我親自用女朋友的line回覆他 結果一直挑釁我 然後我跟他說繼續 說到最後 還說 我是給我女朋友養的小白臉 總個激怒我 想請問我可以告他嗎 需要準備什麼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8 09: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涉及誹謗罪,您可以將聊天記錄拍照存證(聊天記錄必須經過您的女友同意取得),並且請您的女友出庭作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4: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您可將相關證據彙整,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對其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iceko 102-12-12 17:09
12/9(一)因隔壁工廠失火,致自用住宅被火災波及,窗戶全破,且房屋結構毀損(半毀),有些問題要請教大律師: 1.若要避免工廠老闆脫產,需要進行什麼程序呢? 2.因受災住宅都是違建(但有土地所有權,里長可以證明住戶居住已超過30年之久),原本有申請住家所在地的調解委員會協處,但因無建物登記,所以委員會暫無法受理,有其它可替代證明文件嗎?違建因素會不利於受災戶向對方申請理賠嗎? 3.工廠有刑民事責任,但我們要主動提告嗎?以上,謝謝您!
為避免脫產,可利用假扣押假處分程序防止其脫產。建物未經登記仍有財產價值,可以請求賠償,因此調解委員以建物未登記為由拒絕受理應不合法,建議再聲請一次,若仍不受理可逕行起訴。本件火災民事部分可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刑事部分可能構成失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罪(刑173條第2項),得向檢察官告訴。
apple 102-12-03 08:51

您好:我想請問責任歸屬及賠償比例問題,需要再申請事故鑑定嗎?
交通初判表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
第1當事人(自用客車):行駛至交叉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安102-1-7)

第2當事人(普通重型機車):涉嫌超速行駛(安93-1-1)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初判表看起來兩邊應該都有錯,但若要進一步釐清責任,仍需藉由鑑定來確認,所以是否要送鑑定,則看您們是否有此需求,並非強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3 09: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初判表僅是事故發生之建構,建立一個初步之事實,至於肇事責任之歸屬及責任之分擔,仍須申請如台北市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以釐清責任歸屬及範圍。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諮詢,擬定策略與方針,以確保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rian 102-11-06 10:41

兩年前借朋友五十萬買車,因當時朋友身邊無抵押品故就用新車做抵押(有借據),但這兩年朋友未按時繳款僅還ㄧ萬,最近跟朋友討錢時,朋友說沒錢還要把車給我,看我是要自用或買掉,可是我只想拿到錢但車子只能買約三十八萬,剩餘的十一萬朋友說照借據把車給我所以他不用再給我剩餘十一萬,請問他說的是真的嗎?那我該怎麼做可以把剩餘的錢拿到呢?

 可對對方發支付命令,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本件應先釐清借據所載相關內容是否確有約定以流質方式即可視為清償全部之欠款。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06 12:03
回覆 Brian 的發言內容:

兩年前借朋友五十萬買車,因當時朋友身邊無抵押品故就用新車做抵押(有借據),但這兩年朋友未按時繳 ... (恕刪)

先拿借據律師看,

再決定是否要拿車後再跟對方要剩下不足的錢。

請幫忙至本所臉書按讚,謝謝。https://www.facebook.com/tsai.attorney

Brian 102-11-07 18:13

律師

借據為一般制式借據,其中有附註一條為“若無按期繳還無條件車子歸甲方”

這樣是否可追討剩餘十一萬? TKS

沈恆 (沈律師) 102-11-17 19:58

「若無按期繳還無條件車子歸甲方」這約定無效;將車子出賣若還不夠償還,餘款還是可以向對方求償。以上謹供您參考。

娃娃 102-10-28 21:19

在8月中時發生連續車禍,我的保險公司賠償了前面兩部車85%的維修金額,因為後來又有一台車再追撞造成2次撞擊,但他逃逸沒記下車號,這起事件在九月初時我的保險公司及前面那台車的保險公司已通知我事件處理完成,我的保險公司也出險賠償了,但在前幾天,前面的前面那台車的租賃公司打電話給我(駕駛人租的,非他自用的),跟我要車子維修期間的租金賠償(65天)跟剩下的15%後方追撞車輛該負責的費用(但沒找到所以只好自付),這是我該負擔的費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1 16: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車禍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應該依據肇事責任比例而定,建議您先釐清肇事責任,在決定是否賠償

紅小綠 102-10-20 19:28

本人母親因過世名下房地產繼承人是我哥,後來因為某些原因就以"贈與"方式改成我名下.中間有透過"代書"也有給代書費跟贈與稅.轉來之後過了一段時間到了去年十月收到繳地價稅通知一看發現不對以前幫媽媽繳時也才500多現在怎麼要四千多..問了才知道要在九月以前去申請自用宅..這種東西代書卻沒有處理也沒有告知,那可以求償相關責任嗎?還有問題就是政府在地價稅信封後有寫九月二十二日以前要去申請自用宅但我收到這張單的時候已經是十月20日了耶這樣不是有很大的問題嗎?害我今年又得繳四千多?也沒有通知書也沒有公告也沒有新聞報告?請問這問題可以申訴代書求償嗎???應該照理說是代書要負責吧???請專業人員幫忙意見!!非常感謝

一般情形而言,委託土地代書辦理過戶移轉登記,如未特別約明另外須協助辦理自用自宅用地申請,則其受託事項自不包括辦理自用自宅用地申請,另外土地代書代辦自用自宅用地申請,應該是須要另外收費的,若您未付擔此部分費用,恐怕僅以對方未盡告知即要求賠償,恐怕於法未必有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華 102-09-30 16:09

父出資以子名義開戶買賣股票多年  子均知情  期間還因印鑑遺失配合重辦印鑑  父將賣股所得取出自用   遭子控告親屬間佔有   子請求父返還由股票資金帳戶提取之金額   父需蒐集甚麼證據抗告 

本件建議您可以朝向借名契約關係存在來思考答辯方向。

羅先生 102-09-29 15:49

前天在中油加油站內自助式加油在我車停放停車格內停止狀態加油中被隔壁的貨車在加油離開加油站轉出時被貨車後斗整各掃到從駕駛座的~後門~前門~葉子板~前保險桿~鋼圈裂開~輪胎爆胎~後照鏡...以上全損傷對方請警察到場處理有完整筆錄因加油站不算道路所以無三連單之類的報案證明但是警局都有資料可查以下是我的問題希望有人能解答我的疑惑:

1.加油站不算正常道路內雙方車輛都有全險.以本上車輛維修無問題.但是本人家中有國小孩童跟剛出生兩星期的寶寶.上下班全靠開車.能否要求孩童上下課與寶寶回診診所和本人上下班的車資..因為車需維修兩星期詳細算計程車費需要一萬五上下.對方貨車營業用公司貨車肇事為公司司機.我車自用.對方保險沒有代步車也沒賠交通費用.我可否要求對方司機支付交通費用?我有跟對方談對方說我不是營業用車~我人也沒受傷~不能告他業務過失傷害..

 2.車禍為晚上當天白天有去銀行清償我車的貸款也取得清償證明跟繳款單.原本隔天車子要賣掉再換一台車結果晚上就被對方碰撞.下午時間有跟朋友的朋友用電腦打字列印出來的車輛買賣協議書雙方都有簽名我也有收取訂金.現在車被撞我無法履約變成我需要賠違約金.這因該怎樣處理?我也有跟肇事司機說明~他說不關他的事情...

3.車輛價值約120萬但市遭受對方肇事後在原廠維修會有原場紀錄.我賣車時必須誠實說明車輛有肇事紀錄且更換前後門總成~前葉子版..之類的一堆板件..相對我車價值因為遭受對方肇事會車價直接折損..對方司機一樣回答這也不關他的事情..對方保險公司說有意見的話請我自己去每各縣市都有的汽車協會申請車輛折損估價提出證明之後再來談..申請估價要三千元台幣..

說明附註新車車價160萬~現在車齡1年5個月

原廠估價維修費用10萬上下~維修兩星期所以變成我要賠償跟我購車的人違約金?變成我除了傷車傷財~~現在連違約金都要賠償向我購車的人?

那意思不就是說對方保險跟肇事者現在只需要修復車輛其他一切事務都與他們無關? 等於我變成被撞免費的? 難道肇事方都不需負任何責任的嗎?一切推給公司保險處理就好了?

車輛遭受撞擊變成我維修後要賣車折價我也無法求償的嗎?

如要提告能要求什麼?不會提告後連車損都無法追回的吧?

羅先生 102-09-30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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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在中油加油站內自助式加油在我車停放停車格內停止狀態加油中被隔壁的貨車在加油離開加油站轉出時 ... (恕刪)

發問卻沒半各律師回覆~就算要請律師都不知道怎請

 

月半子 102-09-13 08:38

家人約40年前購入自用住宅(屏東鄉下),當時僅有房屋權狀,土地權狀沒有下來,後來退輔會因作業問題,把土地權狀核給別人,最近土地權狀所有人前來,要求我們高價買回,請問我們是否只有買回或搬走2條路可走呢?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2-09-14 15:49

您好!請先弄清楚買賣契約約定的購買範圍是否包含土地?或者找出房租座落土地,有無合法權利根據?以上謹供您參考。

匿名 102-08-28 18:21

你好:目前我爸與隔壁鄰居黃女士有土地糾紛,黃女士家門至第三間房子門口到水溝蓋前的地是我爸的,前幾個月,與第三間房子有談妥,他們向我爸把地買下來,我爸想把地也賣給隔壁的黃女士,但是黃女士她不想,甚至還告我爸,已經走法院多次,後來變成我爸上訴,她不滿,一直說我爸含血噴人,日前,黃女士還擅自用我家外面水龍頭的水洗她家的地板,我爸發現過去問黃女士為什麼用我家的水,黃女士:我在幫你把你吐的血洗乾淨,不然要什麼洗?用精液嗎?好阿!不然你射出來洗阿!你射出來阿!黃女士還叫我爸低下去舔一舔,還說了一些人身攻擊的話,當時我跟我弟也有在旁邊,我們有錄音,黃女士一開始還有罵髒話,可惜來不及錄音,我想請問以上事件,我們應該要如何處理?煩勞律師替我解答!

JJ 102-08-19 19:49

74年購得一雙併自用住宅,土地四方並建有圍牆,但圍牆內有一角土地(約4~5坪)屬鄰地(農地約3分多),房屋建造人是地主,鄰地也是地主家族的(目前是兄弟共有,地主是他們的代表),當時依地主表示農地無法分割,待鄰地開發時再一併分割與我,並無留下任何字據.20多年已過年齡愈長,目前地主仍是那句話待開發時再一併分割.

1.請問我有什麼方式可確保永遠的權益不受損,避免問題遺留後代
2.有人建議用註記方式,是否可永保權益不受損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00:35
回覆 JJ 的發言內容:

74年購得一雙併自用住宅,土地四方並建有圍牆,但圍牆內有一角土地(約4~5坪)屬鄰地(農地約3 ... (恕刪)

你好:

所謂農地無法分割是因為什麼原因?

分割後太小?還是分割後造成建蔽率與容積率不夠蓋自用住宅?

還是說你的房屋根本就是在對方土地上?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sam 102-07-30 17:01

我母親如果要將現自住的房子贈與給我

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現值合起來不到220萬,可以一次贈與不用分幾年

像這種情況可以適用土地增值稅10% 一生一次 自用住宅的優惠嗎

(有設籍.未出租.土地面積等其他條件都符合.惟要用贈與的方式)

謝謝!!

雷瓦特 102-07-21 02:15

律師您好,目前我家與鄰居有法定空地上使用的糾紛,所以想向您請教一些問題,下面我先說明一下我們目前的情況。

我家與鄰居是連棟的三家透天,建物是各自百分百持有,但土地是三家共同持分,因為我家在邊間,所以我家持分面積最大,粗略約佔47%,另外兩個鄰居約佔27%、24%,剩餘2%是三家均分,然後我家旁邊是法定空地。在扣除掉我家建物所佔的土地面積後,我家土地剩餘的持分剛好就是那塊法定空地,而鄰居的建物則是剛好佔他們自己的土地持分面積。

現在問題點是,我家目前基於一些因素,在法定空地上蓋了鐵皮屋自用,這點我明確知道是違法,但家人強烈堅持下,所以還是蓋了,但鄰居對於這點相當不滿,他認可我們可以將法定空法當作停車使用,但對於我們蓋起鐵皮屋這點就相當不滿,因此他要對我家提告

基於上面遇到的情況,想向律師請教幾件事情,請律師能好心幫忙解答一下。

請問鄰居能針對那些部份進行提告? 上面是否有涉及任何刑法? 竊佔罪? 或者是否有任何刑責? 因為我們三家後面都有防火巷,但三家都蓋起來當廚房了,而頂樓也都有違法加蓋,想請問是否會影響到建敝率的認定?

因為鄰居主要是對於會影響到建敝率這點相當不滿,他認為如果因此受到開罰,會是對這塊土地的所有地主進行開罰,而不是只針對我家進行開罰,請問是否是這樣?

希望律師能幫忙解答一下, 謝謝

阿彥 102-06-24 02:03
律師你好, 我上周日遭人用私自更改的銀行轉帳的明細詐取價值3萬元以上的物品,過程我們有用電話/LINE/簡訊進行,不過我星期一去更新銀行帳本時才發現並無任何金錢轉入,此事我已報案了,不過我不清楚能夠告對方什麼,可以維護什麼權益,像他這種私自用造假銀行明細進行詐騙,這點可以告他什麼?如果今天我因為這筆錢待慢了什麼大事情,能夠因為這點向對方索取其他賠償嗎?還有什麼可以告他的? 感謝您的回覆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可能會涉及詐欺偽造文書之問題,且您已經向警方報案,則案件應已成立,將來會送交給檢察官去偵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彥 102-06-24 02:01
律師你好, 我上周日遭人用私自更改的銀行轉帳的明細詐取價值3萬元以上的物品,過程我們有用電話/LINE/簡訊進行,不過我星期一去更新銀行帳本時才發現並無任何金錢轉入,此事我已報案了,不過我不清楚能夠告對方什麼,可以維護什麼權益,像他這種私自用造假銀行明細進行詐騙,這點可以告他什麼?如果今天我因為這筆錢待慢了什麼大事情,能夠因為這點向對方索取其他賠償嗎?還有什麼可以告他的? 感謝您的回覆唷~~
大概是詐欺取財未遂的問題 你已經報案也應該提出告訴 至於要請求民事賠償 你必須證明你的損害 並非漫無標準
阿文 102-06-19 14:52

小弟的老婆在網拍上販賣二手小物品,其中一樣商品被檢舉盜版,所以今天保智大隊來我家搜索!小弟本身愛夾娃娃,有些戰利品會僅收藏不會販賣;跟警員解釋時他們不受理這樣的說法,就把大量的收藏品扣回,其中有三麗歐、史努比…等非授權商品包括在內,包含要買給女兒玩的夜市diney貼紙也有(而且他還是一張小貼紙算一件,總共十幾大張裡有五百張小貼紙)!在作筆錄時,警員把這些東西都列入筆錄的建檔內,後來回家後查了一下網路,發現不僅需要負責刑事方面的罪,民事也要賠償;只是如果我有販賣這些物品,那我被民事賠償我活該倒楣,但收藏及自用還被罰錢就太冤枉了!可以請教大家,有任何可以解釋的方式嗎?我是在筆錄的備註內有說明那些物品是我收藏用的,在網拍上也確定沒那些項目,這樣有用嗎?真的很煩惱,請各位幫我解答!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2-06-19 15:08

 販賣盜版品是違反商標法,是有刑責的,

不過你麻煩的是:明明只有一件,警察卻把夾娃娃的部分都灌進去,

如果只有一件,檢察官應該會緩起訴,很多件的話就不一定了

阿文 102-06-19 15:1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販賣盜版品是違反商標法,是有刑責的,

不過你麻煩的是:明明只有一件 ... (恕刪)

 我也是回家後,查了相關網頁後才發現事態似乎嚴重,唉

這種案件,還是要向司法機關證明這些是自己收藏

若能證明,就能免去民、刑事責任

maya 102-06-18 13:49

我是主動幫朋友問的

請問0613 0:00交通新罰責一上路,在0613 01:00就觸法

自用小驕車酒駕但未肇事

酒測值逾0.25(未達0.4)

公共危險罪被警察帶回警局並戴上手拷及腳鐐(警察說規定要這樣)

?0613 上午就由派出所移置警局再移送地檢,當日下午已完成簡易庭

請問以酒駕初犯,無前科,持有職業貨車駕照

依新規定,將會有何處理結果?

罰款金額約略多少?

會吊照嗎?吊多久?

會不會要關?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speoial 102-05-29 10:06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我在國外的網站購買仿冒商品後,寄回台灣自用,這樣有違法嗎?

林智群 (klaw) 102-05-31 19:07

 這樣是沒有刑責,

不過你寄的數量太大(如內褲2000打)就很難說這是你自己要用的,被查獲還是有刑責

Karen 102-05-10 21:12

您好,近日購買中古屋,今發現前屋主將房屋設定營業登記,在售屋之後並沒有變更或撤銷,致使我方不能將房屋變更為自用. 請問要如何才能撤銷前屋主的營業登記? 謝謝

回覆 Karen 的發言內容:

您好,近日購買中古屋,今發現前屋主將房屋設定營業登記,在售屋之後並沒有變更或撤銷,致使我方不 ... (恕刪)

就照著做,填表格等時間,南部地區可代勞
△商業登記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二要件應同時存在 按商業登記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登記後經有關機關實地調查,發現 無營業跡象,並經房屋所有權人證明無租借房屋情事者,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或據 利害關係人申請,撤銷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據此,經實地調查發現無營業跡 象,且房屋所有權人證明無租借房屋情事,此二要件應同時存在,並依同法第三 十條之踐行通知申辯程序,始得據以撤銷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經濟部九一、五、九經商字第0九一0二0八七0九0號函)

當然你找前屋主出來叫他處理,辦理變更登記,更方便。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42

直接向主管機關申請改為自用即可

小貓 102-04-30 10:53

想請問一下,因為老闆當初有向大陸進口電子儀器,(個人自用的,沒有要販售)
老闆也不太清楚相關法規就訂購了,在海關的時候儀器疑似被判定為醫療器材,並呈報給衛生署。

想請問如果儀器真的被判定為醫療器材,因為收件人掛的是我(老闆有的東西也是直接寄到公司掛我名子)是不是會有什麼相關刑責呢??
是不是會被判刑坐牢或是罰款呢?

剛出社會一年多就遇到這樣的麻煩事情真的很緊張,想請問如何解決?!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1 00:23

您好,首先藥事法第13條規定:「醫療器材,係包括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及其附件、配件、零件。」若販賣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依藥事法第84條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您為老闆的受僱人,即使主張受僱人責任,但依藥事法第87條規定:「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八十二條至第八十六條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之罰金。」至少也會有罰金責任。經驗上來看,如果您於偵查中認罪,則獲一審法院為簡易判決機率較大,也就是只要罰金刑,有期徒刑不會超過6個月。建議您準備好相關公文與證據,這類案件通常審理速度很快,未免被突襲,還是建議您請專業律師協助。歡迎來信或來電連絡。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4:34
回覆 小貓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一下,因為老闆當初有向大陸進口電子儀器,(個人自用的,沒有要販售)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只要您說明是老闆用您的名字訂購,就不會有藥事法的問題,至於處罰罰金是要針對法人,不是行為人,行為人只有明知是藥事醫療器材還販入才算,您老闆部分,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