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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楊 104-02-05 01:20
事情發生在2/1下午2:30左右。我跟朋友開心的到台中后里騎車,我遵守騎車的規則卻遭到一名年輕男子騎腳踏車高速追撞導致我連人帶車翻一圈。 這名男子的事後態度很差,我想對他提出過失傷害的起訴。 我有台中林森醫院的看診證明。
沈恆 (沈律師) 104-02-05 07:48

您好!

若無法達成和解,可以寫刑事告訴狀向轄區警局或檢察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刑事起訴後再以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閣下可以具狀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俟起訴後再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如需協助,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
使用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辦理此類成功案例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2. 律師法律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台中地檢提出刑事告訴,除診斷證明書,最好能夠有目擊證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不太正常 104-02-03 23:10

晚上的時候,走在台17往台南那一側線上步行送菜,後遭摩托車追撞導致顱內出血住院,

出院後,因對方很有誠意遂同意和解,而對方的車子也須修理約九千元,請問我跟他可以因道路未裝設路燈,申請國賠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4 17: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路段倘若屬於必須設置路燈的路段而未設置,造成損失,則可以聲請國賠

2、不過該次車禍事故必須賠償的人應該是肇事者,要請求國賠恐有困難。

 

 

小義 104-01-22 19:15

請問一下如果我騎機車未打方向燈右轉進賣場入口被後方機車追撞

請問誰的過失比較多  對方說是我沒打方向燈是我不對要我賠償

求解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2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如果你沒有打方向燈就轉彎,造成後面的車輛來不及剎車碰撞,你應該是要負擔相關的責任。如果對方因此受傷,除了可以請求民事的損害賠償外,還可以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建議你與對方協商和解,以免後續的訴訟負擔。

阿月 104-01-14 21:32

請問

我昨天因為車禍.直線彎道無叉路.對方好像是要從內側超車.我是前車先到彎道.對方撞到我左側中間.摔倒.我沒摔倒...後來請警察來我酒測0.31對方無

然後我做完筆錄在那過夜隔天有開偵查庭.檢方有問到傷害的問題我說我因為酒駕所以有想說和對方和解(雖然感覺起來是對方追撞我).檢方就說再通知.說我可以先走了

然後我有聯絡對方想和解傷害的問題.他說這兩天再找時間叫我去他家談...

請問這樣...處理程序應該為何較好?

阿跟對方談和解...價錢大概為?(對方是機車左側擦傷以及左側手腳擦傷挫傷).如果對方價錢開太多.該如何是好?

還有就是...我0.31...大概會被判?(我無酒駕紀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9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構成酒駕,會有刑事責任

2、建議您可以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並要求對方提出相關單據之後,再進行和解即可。

 

聖燿之門 104-01-06 17:22

依現場照片來看 是屬於雙向單線道嗎

白線左右兩邊為路肩(路邊)是嗎

那自行車從路肩(路邊)騎到一般車道後不久被追撞是誰的問題呢

還是有規定慢車只能騎有停車格的那條路嗎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7 10: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腳踏車機車均屬於慢車之一種,因此應該行駛於慢車道的靠邊。

2、一般雙向道路旁所設置的白線,就屬於慢車快車分隔線,外側屬於慢車道,又該慢車道倘若沒有禁止停車,靠外側的部份可以用以停車,因此多有誤認的問題。

3、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已經誤駛於快車道上了,沒有路權

 

 

阿德 103-12-29 00:15

日前騎機車在路上,遭人持bb槍攻擊,車體中彈,脖子中彈,眼睛也差點中彈,驚嚇之餘,緊急煞車,幸未摔車,也未遭後方車輛追撞,射我的人,我自己找到,對方也坦承,報警後,警方只以社維法63條第1項移送地院,後來自己上地檢署告發第185條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日前開偵查庭,檢察官一直著墨在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說不符合,我說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 這就符合,所謂致生往來之危險,只須發生危險為已足,不以發生實害為必要,刑法第185條第一項之「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罪之「他法」,係指除損壞、壅塞以外,其他凡足以妨害公眾往來通行之方法皆是,要我遞陳報狀給他,我實在是納悶,我想知道我的見解是對的還是錯的,懇請律師賜教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9 10: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他法的部分,必須與前面的損壞、擁塞同類型。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狀紙反駁前開見解,倘若您的脖子有受傷的話,可以一?提起傷害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

婷慧 103-12-25 00:31
計程車遭到後方轎車追撞,而撞上違規停車紅線上我的機車,我的機車維修31000,也到計程車司機指定車行維修,由於他無法支付金額,使得機車還在車行,而我有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分析表上顯示兩輛汽車疑行駛時,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無違規事實。而我是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無肇事原因。 由於計程車保險,又是靠行加入無線電,而我維修31000的維修費用,可以合理向兩位車主要求幾成賠償

過失比例而定,倘能和解調解是好事。和解調解不成的話,一般實務上是以鑑定結果認定過失比例。倘經鑑定結果你全無過失,則可請求對方連帶賠償全部損失,只是對方仍有項目答辯的空間,例如抗辯零件折舊之問題。

以上,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就您所提(車禍理賠)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絡,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103-12-23 21:31

事件經過:

12月16號晚上在南下國道一號要接國道二道51KM附近(有開過的版友就會知道那車流量非常多),當時情況是前面車流已經塞住,我看前方車子已經停止,我的車也隨減低速度到趨近於停止(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才停沒到一秒,後方車子即追撞上來,變成

 

後車(追撞)>我方車>前車(推撞)

 

發生當下,當然是先報警,隨後也都拉車去五楊分隊去做筆錄,當下後車肇事者也承認是他的錯,願意全面賠償我和最前車的車輛損害,做完筆錄後,後續警察也說不介入民事賠償,叫我們後面自己聯絡,所以當晚就拉自己的車回去。

 

隔天我有去看病並開立診斷書,也馬上請我的保養廠進行估價,我好讓對方有個底,再隔一天最後估出來約9w9,我打給對方請他來桃園一趟,面對面解決事情,卻東拖西拖說要先把自己的車拉到保養廠,他老婆要去看病,感覺想開立診斷書(後續都他老婆出面跟我電聯,都是我打過去),沒車不能來,也不知道怎麼來(對方林口),到昨晚說下禮拜會跟我聯絡,我女友今天下午打電話過去跟他老婆談,說約個時間大家一起出來解決事件,

講到後面自己理虧說不然告她就掛電話了,後面手機就關機……

 

 

1.肇事責任部份我應該是完全無責吧?

2.因為三台都只有強制險,所以第一台和我的車是否都應該直接向第三台求償?而不是第一台向我,我再向第三台?

3.因為小弟我當下做筆錄只想將車子修好,對方也承諾會全額賠償,所以當下筆錄三方都寫無人受傷,不過對方實在是消極處理,小弟我昨天至原處理單位更改筆錄並提以刑事民事賠償告訴,這樣是否對我比較有利?能賠償全部的錢嗎?

4.如果對方也有受傷是否也可以對我提出傷害告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3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 後,可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初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礎。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車損理賠)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連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扶助。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Shuo 103-12-23 12:46

本人於上周三中午騎乘女友之機車

路上遇一路邊廂型車切入車道

車頭已接近中線

本人行駛速度約30~40公里

並緩緩減速至趨近停止之速度

距離廂型車尚有3米

突被後方機車追撞

根據路人描述後方機車行駛速度頗快

對方往我排氣管撞下導致我向右方傾倒

對方傷勢較為嚴重已先送醫

救護車離開後約10分鐘警察才到場處理

並告知我兩日會送交調解委員會並會再通知我

之後就到醫院去酒測

我於當日下午也到醫院處理傷勢並開立診斷證明

當晚也有致電對方關心傷勢並詢問後續之處理方式

對方告知將聯絡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我傷勢較穩定後有到警局詢問處理進度

承辦員警因休假有另行詢問其他員警

得知調解委員會最快要1個月才會執行

但我之前經驗當天或隔天就會進行調解委員會

本人於今日早上有再發簡訊詢問對方處理方式

至今仍無回應

本人計畫明日前若無回應則提出告訴

想請教律師本人及女友可提出之告訴

訴訟費用及時間

感恩煩請律師解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及您女友均可以先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其後仍可能會進行調解程序,屆時可以協議賠償事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3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警方初判表、驗傷報告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您和女友可向對方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檢察官起訴後可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本所有多項處理類型案件之經驗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小莉 103-12-22 16:09

各位好.我上個月11/15在台北市民大道北車對面京站轉運站迴轉處發生車禍

當時我和前方一名機車騎士同行徑方向,肇事計程車原本為靜止狀態,結果突然打左方向燈迴轉,造成我前方機車騎士緊急剎車,我剎車不及追撞上前方機車,左手骨折兩處(手肘及手腕),其他多處擦挫傷

 

我在飛出去前有鳴笛示意,但計程車減速後卻又直走離去,機車騎士有下來關心並待到我上救護車,他當時也向路人指認為計程車急煞,事發一個月了,但目前警方告訴我那附近的監視器全都無法看到事發畫面或計程車(我沒記下計程車車牌,也沒跟前方機車留下資料及車牌)


本人沒有酒駕也沒有飆車,偵查組告訴我.我若去交通大隊申請初步研判,也很有可能會被說是"沒有保持安全行駛範圍",若是違規我就"無法申請職災",這3個月的休養期間醫藥費房租生活費真的壓的我喘不過氣,X光也不敢去照,根本也不敢再去復健,能省則省,每次回診雖然有健保,但是我才剛畢業出來工作沒有甚麼存款,沒有保險,強汽險也需要無違規證明

 

我想請問各位,我若真的有違規,那一切我都必須承擔自認倒楣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31 16: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職災請求與您有無過失完全無涉,只要是上下班路程或是執行業務過程所發生之車禍,請領絕對不會有問題。

2、該計程車已經涉犯肇事逃逸,倘若員警拒絕受理,可以向督察室檢舉

3、強制險的部份,一定會先賠,至多是代位求償的問題(區別就是全無跟依比例的問題)

4、建議還是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因為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與保持距離無涉,且倘若不服,還可以聲請鑑定

5、醫療的部份,還是應該就醫跟取得診療單據,否則日後無法求償

 

示者 103-12-21 23:22

律師先生:

你好~事發是在經年三月
在台中市國光花市前,當時我騎著機車 30~50 在外側靠又減速並且有打方向燈,想轉彎未轉彎。此時一位三寶媽媽載著兩個小孩,一前一後,前車籃書包,左右手把都有便當盒,硬生生地輕碰到我的右車牌及排氣管尾端,當下沒有倒車,但因對方違規承載三人無法保持平衡倒車,我覺得我有責任,我當下打了119及110,對方在短時間內也送達醫院。再來交警很慢到現場,對方丈夫來到現場,交警一到沒有維護現場讓對方丈夫破壞,叫我直接去酒測,現場有證人,警察也沒有提出錄個簡易口供,他畫現場圖說因為被破壞了,靠自己的感覺畫,對方小孩的筆錄卻說都雙雙在後方,明明就是一前一後為何不實?再來 初步評判表,對方沒被開罰因三貼違規,而我當時就被開因為我得後照鏡壞了沒有裝上而馬上開出罰單,再來和解時有次對方直接跟我父親說,你兒子為甚麼跑去警察局問?害我被開罰單,再來還有說我一定讓你兒子上法院留紀錄,在和解時對我父親態度不佳。我的爸媽,也有親自到對方家中探訪,拿了水果也拿了錢,也在短時間內領到了6萬多得強制險,近期又領了一萬二的強制險,對方卻依然要89萬得理賠,對方說要求11個月得無法上班賠償,但醫院卻只有一個月的證明,就連第三責任險合理能賠的只能到17萬。
多次和解對方態度強硬要89萬拿不到直接告上法院,告我刑事附帶民事。有車禍評鑑過,但判的一然一樣,說我在T字路路口轉彎疏忽,可是我們離路口還有數公尺遠,我是打方向燈靠右行駛卻是轉彎疏忽。

今天我是一位學生,因打工生病想回家看病,卻被追撞,只因警察的靠自己感覺繪製現場圖,說成我轉彎疏忽,對方三貼沒有責任,對方沒有追撞前車?合理金額可以賠償,但因對方提出不合理也沒有醫院證明的賠償,拿不到,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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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者 103-12-21 04:53

事發!是在今年三月 
在台中市國光花市前,當時我騎著機車 30~50 在外側靠又減速並且有打方向燈,想轉彎未轉彎。此時一位三寶媽媽載著兩個小孩,一前一後,前車籃書包,左右手把都有便當盒,硬生生地輕碰到我的右車牌及排氣管尾端,當下沒有倒車,但因對方違規承載三人無法保持平衡倒車,我覺得我有責任,我當下打了119及110,對方在短時間內也送達醫院。再來交警很慢到現場,對方丈夫來到現場,交警一到沒有維護現場讓對方丈夫破壞,叫我直接去酒測,現場有證人,警察也沒有提出錄個簡易口供,他畫現場圖說因為被破壞了,靠自己的感覺畫,對方小孩的筆錄卻說都雙雙在後方,明明就是一前一後為何不實?再來 初步評判表,對方沒被開罰因三貼違規,而我當時就被開因為我得後照鏡壞了沒有裝上而馬上開出罰單,再來和解時有次對方直接跟我父親說,你兒子為甚麼跑去警察局問?害我被開罰單,再來還有說我一定讓你兒子上法院留紀錄,在和解時對我父親態度不佳。我的爸媽,也有親自到對方家中探訪,拿了水果也拿了錢,也在短時間內領到了6萬多得強制險,近期又領了一萬二的強制險,對方卻依然要89萬得理賠,對方說要求11個月得無法上班賠償,但醫院卻只有一個月的證明,就連第三責任險合理能賠的只能到17萬。
多次和解對方態度強硬要89萬拿不到直接告上法院,告我刑事附帶民事。有車禍評鑑過,但判的一然一樣,說我在T字路路口轉彎疏忽,可是我們離路口還有數公尺遠,我是打方向燈靠右行駛卻是轉彎疏忽。

今天我是一位學生,因打工生病想回家看病,卻被追撞,只因警察的靠自己感覺繪製現場圖,說成我轉彎疏忽,對方三貼沒有責任,對方沒有追撞前車?合理金額可以賠償,但因對方提出不合理也沒有醫院證明的賠償,拿不到,提出告訴。

就有關【過失傷害理賠事件,應妥善處理,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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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s 103-12-15 22:30

各位律師您好

事故原由:12/2清晨00:23(警察筆錄上寫的) 我騎機車回家,從巷子右轉出來,因當時下雨,剛好腳踏車停的地方較昏暗.發現前方有東西時已經差不多在前方.緊急左切.機車右側還是擦撞上後掛的拖板車.就這樣不小心撞到腳踏車(腳踏車(一般淑女車)後面有掛一台拖板車.因對方是做資源回收,所以拖板車上跌了一堆回收的東西與箱子.聽對方說她有開警事燈(我沒看見)).當時才從巷子出來所以時速很慢(不超過30).腳踏車是停在外側車道水溝蓋位置.

後續就是救護車跟警察都有來了,也有做筆錄.

對方住院2天觀察有無腦震盪(因年紀大預防危險).上嘴唇有縫幾針.小腿有不到3公分撕裂傷.

我也受傷.

對方住院2天我都有去探望關心.該給的紅包(壓壓驚)也有.水果.雞精.都有送

對方出院時確定無腦震盪.沒骨折. 12/4 都有打電話不過不通(有傳簡訊過去)

12/5打電話過去終於通了.對方的女兒接的我就詢問可不可以去探望復原狀況.對方都拒絕.說不方便.等她比較好沒問題再來談談後續(聽得出來是和解),之後對方說平常日早上10-11點可以打.其他時間不方便

12/8 早上10點多打過去對方的老公接的.跟我說不用一直打電話過來.有說會拿醫療收據要我去請款(有強制理賠)

我知道不方便一直打擾他們.所以之後就沒打了.到今天12/15

因為我知道後面追撞腳踏車是我錯再先.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我也有意願合解賠償

只是很怕到時候來個獅子大開口5萬10萬的(本身沒那麼多錢)

想問說 合解是不是由我提出

如果對方一直拖時間到月底都沒連絡我.我該怎麼處理

還有如果連絡我之後是要我請醫療費.我是不是該提合解之事

如果我沒提合解幫對方理賠醫療費用後.該不該提合解之事

如果對方都沒來說合解之事 多久對方無法告我刑事民事

不想因為這事留下 傷害前科 (如果被提告是不是永久有前科)

希望律師們浪費一點時間可以幫我回答我的疑問.感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16 00:06

您好:

1.建議您可先向當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並且表示可以負擔的和解金額能力範圍為何。

2.若無法達成和解,待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倘未被宣告緩刑,則將有前科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小妹 103-12-05 00:04

8月初下班回家途中發生車禍

沒有超速也沒有酒駕

行人過馬路沒有看是否有沒有來車就穿越馬路

距離不到一台機車的長度所以?車不急

雙方都住進加護病房

對方家屬都認定是我騎車從後面追撞

警察的初步判定雙方都有錯

我錯在閃避不及撞到行人

他是違規穿越雙黃線

如果協調不合上法院。。這樣不知道會怎麼判

 

 

 

小妹您好:傷勢有好點了嗎 ? 有關車禍人員受傷及車輛理賠問題,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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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 103-12-04 16:03

您好

     小弟居住新北 9月份至高雄遊玩不幸被摩托車追撞.經報警處理判決對方疏失與對方連絡手機卻暫停使用 想請問我該如何尋求正常管道向對方索賠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4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告。 

皮皮 103-12-05 12:05

 請問 提告程序會不會複雜麻煩呢 身為一個上班族 很擔心會引響到工作

兔子 103-11-27 11:33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朋友在昨日中午騎車追撞了前面的機車

由於有未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所以應該是我朋友要負全責

當下有報警,警察也有來現場拍照

後來將機車牽去給機車行估價,經過機車行的確定之後

我朋友付了750的車殼修理費

但是在當天晚上他又打電話過來說有其他地方損壞要我朋友賠償

不過警察和當事人雙方所照的相片都沒有拍到

我朋友無法確定是不是他在事後才自己狀的然後要一併算在他身上

有沒有相關的法條能夠了解這件事我朋友在法律上站不站得住腳呢?

民事訴訟法第277條:「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依您所述,是對方向您友人主張有其他部分之車損賠償,依上開法律規定,應由對方提出證明,證明其他部分之車損亦是由該次車禍造成的,或至少要能提出您友人與其撞擊的方式可能造成該部分車損之證明,故您不用太過擔心。

Cindy 103-11-21 09:03
兩週前父親在高速公路上,因二線道換快車道,因死角關係沒見到後方來車,索性有及時讓道沒發生追撞,但後方的那台車,太概以為父親是故意,突然加速開到父親前方,然後自行失控撞到護欄,父親及同行的朋友皆嚇了一跳,沒多想就離開,兩星期後接到警方來電,要父親去看行車記錄影片及作筆錄,父親拒絕了,因為他認為他並沒有錯! 請問? *事件發生後兩星期才來電處理正常嗎? *該警員於非值勤時間要我們聯繫他(私人手機),而非請值勤的同事協助處理,這樣正常嗎嗎? *該警員一直提到,我們有因果關係是指什麼? *該行車記錄只拍到該車在父親的車後面,這樣有構成什麼責任嗎? *父親拒作筆錄,想要以收到公文後法院處理,這樣妥當嗎? *父親車上同行的人,可以當証人嗎? 以上在麻煩解惑,感謝!

您好:

1.  因為車禍發生後對方會先報案,承辦員警會再進行後續調查,如調閱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因此車禍發生後2個星期才請您父親到案說明,應屬正常。此外,因為每個車禍都有負責承辦員警,承辦員警必須親自向您父親聯繫,而非請值勤同事協助。

2.  雖然您父親認為沒有錯,但亦必須由警方判定車禍肇事責任發生及您父親有無過失責任,警方會依現場狀況製作初步鑑別表,因對方有受傷,您父親被認定有過失機率高,若被認定有過失,你父親須負過失傷害刑事責任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建議先配合警方製作筆錄,若您父親有疑慮,可以委任律師陪同您父親到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Cindy 103-11-21 10:14

感謝回覆!

但是父親就是不肯去警局,如果他堅持不去,會有什麼不好的後果呢?

您好:若您父親堅持不到警局,待警方將案件移交檢方,檢方亦會傳喚您父親到場,您父親還是要出面說明。您父親到警局接受詢問,不但可以了解警方調查情況,亦可以讓您父親提出有利於自身的供詞,有利於警方釐清過失責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賴 103-11-19 23:16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請問大大:我因國道車禍  我是後車追撞前車的

當時我行駛在路肩(路肩開放時段)   我前車突然煞車停在車道

煞車不及後面追撞上去 (他前方沒有任何狀況&事故) 也沒警示標誌

請問律師大大 前車這樣有部分責任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9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初判表,您可依據該初判表初步了解雙方之肇事責任究竟為何,並可參考初判表之內容向對方主張損害賠償。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ifan 103-11-19 21:39

想請教~

101年10月我發生車禍~我是後車(A)~不小心撞上前車(B)~前車(B)亦撞上另一台車(C),因為是停紅綠燈起步時不小心凹到,我的車(A)沒事,(B)車車尾保險桿有壞掉且掉漆,(B)車前方因為追撞所以車頭也有輕微毀損,但(C)車根本沒發覺就開走了,所以當時做筆錄只有我(A)車跟(B)車。雙方都沒酒駕也沒有人受傷。

因為我的保險公司說我的保險過期還沒繳錢,所以不予理賠也沒幫我做後續處理,導致(B)車車主的保險公司,在103年9月代位求償,來告我民事賠償

我個人覺得因為我是後車撞前車,肇事責任歸我,這點我吃虧所以我要賠償對方車損,但對方保險公司要我賠償10萬我覺得太不合理,我自己的車(A)沒事,(B)車追撞到(C)車,(C)車沒發覺就開走了,要我賠償(B)車頭車尾車損到10萬我覺得太不合理

請問我在簡易庭開庭辯論時,我要怎麼做才能將賠償金額降至最低~我可以接受的賠償金額是2萬元,在法庭上要如何主張對我比較有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以減少賠償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ifan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

101年10月我發生車禍~我是後車(A)~不小心撞上前車(B)~前車 ... (恕刪)

ifan您好:
本件賠償金額的重點,在於(B)車保險公司所提的10萬元損害能否主張扣除折舊,因此必須先釐清(B)車的車齡多少年,以及(B)車保險公司所提的10萬元損害具體內容為何,才能進一步判斷。
若有需要進一步協助,建議您來電(0963811493)或以email(xxx222y0725+law@gmail.com)預約,並攜帶完整資料至本所詳談,以期能提供完整的法律協助,保障您的權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對方亦有過失及折舊之問題,以降低賠償金額。 

小寶 103-11-17 02:23

Dear律師們:車禍案件,於6/17上班途中,我方直行,右側機車突然左轉,造成我方右側追撞倒地,救護車送醫急診,就醫時對方表示都是他的錯,願意負責到底,診斷為左鎖骨骨折,左手及左右腳膝蓋擦傷,對方沒事,與對方有提出要談和解,第一次合解對方未到,說沒收到公文,第二次合解我方開立和解金額30多萬,今調解後以20萬合解但對方表示說要附上証明資料我們說ok,第三次合解又來新的保險員說他們的上限只有12萬且對方還說是我們撞他的,跟本沒有悔過之意,第二次我們有表示初判我們沒有肇事責任,有意見你們可以花3000元在鑑定,經調解保險要以15萬和解,我方表示出16萬就合解,但對方保險說就15萬不和解就算ㄌ對方也是這麼想讓保險處理,最後不和解收場,對方表示給他考慮,一直等了又等沒消息,我們打給對方,對方表示找他們保險不要找他,過幾天對方保險打來說18,19萬都在他們的理賠範圍內,聽到更氣,是不想合解是不是,我們去警察局要提過失傷害案件,警察表示在給對方機會,二個星期過了還是沒消息,在找上警察最後幫我送過失傷害案件,筆錄後我們有提出路口監視器錄影帶要提出,警察說資料不見了,要追究可以提出國賠,讓我們更氣,被撞活該嗎?我們現在做後續治療中,想請問:

1.合理交通費:就醫期間家人台中~台北開車接送,但只有油錢沒有回數票收據且有的加油發票不見了,要如何跟對方要求理賠,可以用趟計算嗎?

2.後續醫療美容部份:診所沒法開立估價單,要治療才開立診斷証明,要如何跟對方理賠這個部份

3.精神賠償部份:家人請假處理車禍及就醫可以向對方請求ㄇ,要附上什麼資料

4.後續治療:後續治療診斷證明上法院前要提出嗎?

5.上法院時間點: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法院早一點處理

6.請問上法院要準備什麼資料:

7.休假期間沒跟醫生提出需專人照顧,事後醫生不開立,請問那如何跟對方提出這一項理賠

煩請各位律師協助如何處理此案件,謝謝

1. 交通費用要檢附證明,如無法提出,法院通常不會接受

2. 如醫院不願開據估價單,那可在治療後再次請求(訴訟中變更聲明、或另起訴)

3. 精神賠償要論述損害程度,資料部分法院會自行調閱

4. 審判所需時間一切都看法院,但能適時催促

5. 要看個案,沒有一定

6. 如醫生開具診斷書證明須看護的時間,就算沒實際請看護,法院會核算請看護費用命對方給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7 2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彙整相關驗傷單及診斷證明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關於民事損害賠償部分,您須提出發票單據,證明您的損害,若無單據資料,法院不易採信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平平 103-10-24 09:00

律師你好,我在下班回家途中於禁行機車迴轉後被後車追撞想請問一下這樣如果要賠錢是不是可以賠比較少?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再就雙方之損害金額互相結算應負擔之賠償金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Kris 103-10-20 18:18

律師您好:

本人於六月底於平溪的山路上發生了車禍。當時對方是下坡過彎但因為車速過快而導致轉向不足,因此衝向我方車道(有行車紀錄器為證)。事後在初判表上,也顯示我方尚無發現肇事因素。本人在車禍後,僅有小擦傷和短暫的頭痛,曾就診過兩次,經檢查後並無大礙,但我車上的友人因傷勢較為嚴重而住院了一段時間。由於發生車禍時,我的車子為一個多月的新車(里程數為1000多公里),因此除了修車費外,我還向對方求償了車子的折舊費,但對方堅持折舊的部分需交由法院去判定,所以在提告前想請問律師幾個問題:

當我方無肇事責任,則法院判定對方需賠償我方車子折舊費的機率高嗎? 車禍當下,對方有拔車牌的動作,我也曾告知過現場警察,但警察並未制止也不清楚他們為何要拔車牌,請問對方此項舉動是否有規避某些刑責的嫌疑?  對方為一群友人出遊,與我發生碰撞的是第一輛車,就在我們雙方車輛撞擊後,對方後面友人的車輛也因煞車不及而發生追撞,但無追撞到我們兩輛車,所以分案處理,對此我合理懷疑對方在山路有飆車的舉動,但由於我本身並無嚴重傷害,所以即使對方是危險駕駛,我的部分是否只能提告民事訴訟,而無法提告刑事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0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1.如果並非重大車禍事故,法院判定車子折價之機率較低。

2.如果肇事者之身分已經確定,縱使對方有拔車牌的動作,亦應無法規避法律責任

3.只要您有受到傷害,縱使並非重傷,亦可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應注意六個月之告訴期間),待檢察官起訴後可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槿 103-10-20 14:41

您好,我先生在102年七月份颱風天,有公告停班停,但被公司要求上班,開公司車送貨途中發中車禍(我先生追撞停紅綠燈自小客車),造對小客車駕駛人昏迷不醒,和解調節三次,家屬索賠金額開價3600萬,後降到2600萬,和解失敗,現已開刑事庭。

我想請問,

1. 我先生是依業務過失傷害起註,但他沒有肇逃,且一開始也是天天探視,可能面臨的刑責會是多重??

2.我們的房子是在婚後二年買的,房子是我的名字,頭期款是我出的,而房子貸款人也是我,只是我先生每個月會固定存一定的金額至我的帳戶供扣款。我們的房子會被查封或是被強制拍賣嗎???

3. 對方所開的賠償金額遠遠高於我們能負擔的,扣除了公司的保險公司賠償,剩下的金額是否要我們獨立支付?? 公司是否有連帶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0 15: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業務過失重傷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固定匯款的金額妥適,可以主張是扶養費用。

3、對方所請求之金額,必須由肇事責任人負責,縱使是執行業務,公司也只是代付的性質,公司賠完會向您的先生求償

4、建議應該委請律師處理,倘若公司已經有請律師了,還是要注意自身權益,因為公司與您的先生的利害關係並不全部一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槿 103-10-21 09:51

謝謝二位律師的回覆,因我先生無前科記錄,這在判決上,有機會爭取緩刑嗎? 我們可以每月賠償扣款,但主要是我們經濟狀況並不寬裕,之前有申請法扶協助,但法扶表示案件過錯在我先生,所以目前暫無法提供幫忙,我們能夠申請法院的義務律師嗎? 我先生是家裏主要的經濟來源,若他被判刑…實在不知該如何是好…

諮詢者 103-10-19 16:07

您好:

想詢問甲方某深夜騎乘機車行經某道路時, 突然乙方行人從對向車道的行進中車輛後方衝出並衝向甲方, 導致甲方摔車甚至差點遭後方來車追撞, 是否構成公共危險罪的相關要件呢? 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案情乙方應係涉及刑事過失傷害罪之情況

公共危險罪應無關連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9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涉及者為刑法傷害罪。

另外,警察於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會做成車禍事故責任初判表,建議雙方可先以此判定表作為和解之基礎。 

阿綸 103-10-17 20:46

當下我知道有這個狀況發生 但我不知道有這件事情發生

導致現在我被告肇事逃逸  開完第一次地檢署的庭 檢察官認為我應提起公訴 可上面寫著肇事後 已知對方遭其追撞 有受傷之可能 進而逃逸 因為這樣被告肇事逃逸 

我當下完全不知道有這件事情發生 地檢署方面我也有在強調一次 可好像他完全沒把這段話寫進去

現在有兩條 分別是

中華民國刑法第285條第1項 (過失傷害罪)

過失傷害人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4 (肇事遺棄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想請問一下 現在的我能做什麼??

 您好:

如果要作無罪答辯,則建議盡快委任律師閱卷後分析案情

不管是否認罪,最好都能與對方達成和解才是上策

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隱居 (勇公) 103-10-17 23:40

誠如林大律師所述,

肇事逃逸的部分,通常還會參酌碰撞的位置(車前還是側邊)、碰撞凹陷的大小,

有無加速逃逸等因素作為判斷。有些地方有模糊的空間,

通常和解可以增加檢察官或法官為有利於已的認定或量刑。

林智群 (klaw) 103-10-18 08:46

 如果你要認罪的話,就不用請律師,

如果你本來就不知道碰撞有人受傷,要打無罪,建議請律師處理

因為要說服檢察官或法官你沒有犯意,需要一點技術

 

小彭 103-10-08 11:21

你好~小弟想請教一個問題~本人在國道上開車~被不明物品刺破輪胎導致車子前輪+輪框損壞~人還好沒事~而且在那條路上(200公尺內)最少有8輛車也受害甚至後方來車追撞事故~警察到場後把事故現場拍照並將受害車主帶去警局做筆錄~報案三聯單說要寄給我們~當時警察有去看現場但是沒發現異狀~警察說算我們自行倒楣~(我們行車紀錄器上有拍到刺破輪胎的東西)~想請問~若警察真的找不到兇手的話~真的算我們倒楣嗎~若有碰撞到的車主那怎麼辦~過付費我們有繳~但在國道上遇到一群人輪胎被刺破~且警察也查不到兇手~這能提出申請國賠嗎?

林智群 (klaw) 103-10-08 19:10

 國賠是很難打的官司,除非你可以證明馬路上有明顯破洞,

如果是前車掉落物品造成,不可能要求國家買單

todou 103-10-03 12:48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甲方-汽車駕駛人轉彎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肇事致人受傷依據處罰條例第48條1項6款及第61條3項

乙方-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均應減速慢行,做隨時停車之準備,肇事致人受傷依據安全規則第93條1項2款即依據處罰條例第61條3項

丙方-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在交叉路口十公尺內停車)依據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

車禍甲方右後方遭乙方追撞,咨請詢問此案為何人須對此肇事做最大之負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初判表僅是一個參考,若要釐清肇責,則可以向車鑑會聲請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gg 103-10-03 12:15

車禍發生日期:103.05.13
我右手手腕骨折 右手無名指開放性骨折 肌腱斷裂及血管一條整條斷裂 右手小拇指開放性
骨折(醫生說碎成三塊還不到粉碎性) 全身多處擦傷 挫傷 瘀青
現在兩根手指遠端關節攣縮 已經無法彎曲伸直 醫生也說無法復原了

對方有強制險 第三責任

我行駛機車道 時速約40~50(機車道速限40 初判表被寫超速)
到對方轎車車門邊 對方突開車門將我撞飛 由於是撞到中段 車頭瞬間改變方向 所以人飛
人行道 沒遭到後車追撞
http://ppt.cc/azIr 機車遭撞後
http://ppt.cc/DN9K 現場圖
http://ppt.cc/YIFB 初判表
http://ppt.cc/uafy 同事拍的

目前支出費用
醫藥費:25000左右(上下班出車禍 所以有勞保免部分負擔)交通費:13000左右(每次來回醫院約220元計程車費)看護費:36000(需人照護一個月)


薪資損失:198000 醫生診斷書註明需休養6個月 去年扣繳憑單上薪資平均33000車損:15000醫療器材:1000左右


超速部分,到時候會有肇責問題嗎? 從右側開門不管我速度多少,應該都不影響事故的發
生?對方的是跑車,車門也整個壞掉,假如有肇責問題,說不定肇責幾成的車門就吃掉很
賠償

昨天開第一次調解委員會 對方只願賠21萬含強制險 且說之後的醫療行為都不能申請強制險(我現在仍持續復健)
甚至跟我說 我是上下班途中受傷 有領勞保不能跟他們要求薪資損失  是他們不計較 且只願賠前三個月薪資 
然後我說我手指關節攣縮對我以後有影響 他們還說他們手指也不是直的的風涼話 讓人嚥不下這口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過失明確,若其所提出之和解金額不服,可以在六個月告訴期間內先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並求償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ston 103-09-29 18:56

我父親在彰化騎機車左轉彎時遭直線來車從後面追撞,因為沒戴安全帽所以導致腦部重創,送醫不治,對方也是騎機車,但是才17歲,無照駕駛並且肇事逃逸,後來開庭時對方律師卻一直指責我父親因為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所以說我父親是肇事主因,而鑑定委員會也認為雙方都有錯,可是當初有附近店家裝設的監視器有拍到,當初當地警方也有去調監視錄影帶,監視錄影帶顯示我父親是已經轉彎準備直行時被後方來車追撞,我們家屬也都有看過那卷錄影帶,可是法官一直沒看到監視錄影帶,因為我們都不是彰化人(只有我父親一人在彰化工作定居),後來我們要去調錄影帶給法官看時,打給我們的律師律師竟然說錄影帶不見了,還跟我們說:(我知道你們很生氣,但是你也拿他沒辦法),讓我跟我母親非常傻眼(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們不是當地人,對方是當地人,所以我們在外地被欺負),法官後來一審判對方要賠30萬,那位肇事者因為未成年也只有判保護管束三年,於是現在上訴就把原本的律師(法律扶助的律師)換掉,想請問這樣的情形是否合理?無照駕駛上路不就是違法了嗎?為什麼卻還說我父親因為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是肇事主因?錄影帶竟然會憑空消失?我該找誰討呢?
(補充--那位肇事者有超速)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03 10:20

1. 無照駕駛確實是違反道交條例,但事發的究責仍要以事發當時的狀況為準。

2. 監視攝影器當初在鑑定時有無提供鑑定會參酌?又當初若是鑑定不服得提起覆議,這些都是救濟管道。

3. 再者,說一個比較現實的,法律雖規定法官不受鑑定意見拘束,但因為法官多非專業,故判斷的依據往往也是以鑑定報告為準,錄影畫面或許可以做參酌,但若不是很明顯跟鑑定報告有不一致,通常法官不太會去推翻鑑定報告的意見。

103-09-27 13:03

車禍狀況是我騎機車後方追撞對方機車,但當下沒報案,而是直接陪對方到醫院掛急診,對方受傷狀況是膝蓋擦傷,事後隔天凌晨對方到警局備案,目前狀況是我積極想談和解,也已經將對方車輛復原修繕完畢,本來有先跟對方談好和解賠償薪資損失+醫藥費+修車費用)但只是口頭約定,(電話談有錄音),一個小時後又反悔說長輩要介入,似乎又想提高價錢,本來約定簽和解書的時間也說要延後

現在問題是 如果對方開價太高 我無法負擔(目前是學生)和解談不攏的話我有其他辦法嗎?還是只能任由剝削

麻煩回答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向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而不要私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雪月 103-09-24 22:35

您好:

請問一下

半年前3/20出車禍腳踏車停在路口起步時,因為跟另一位腳踏車嘻嘻哈哈,起部晃動大,所以我當時直接從他旁邊往左切過去,因為對方晃動太大不穩,所以撞到壓倒我,當下我只覺得只有一些挫傷覺得沒問題直接走了,對方也是

但是隔天我有收到第三方休旅車的警方通知,也就是當時說在我左後方追撞到我的車輛,要求賠償他門車子損傷(有行車記錄器),當下我才知道原來我倒的時候,左後面有車子追撞到我。

對方請自己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來跟我要錢,因為車子沒有任意險

當時申請的初步分析研判表說

1.我疑似肇事逃逸

2.腳踏車疑似肇事逃逸

3.休旅車完全沒責任

今天9/24收到法院給的民事起訴狀,要我還錢開庭

請問

1.這個責任歸屬是我本人嗎?

2.如果民事起訴狀已經來,還可以私下和解嗎?還是一定得開庭?

3.私下和解費用跟開庭的費用分別是多少?(因為後面有寫說要利息+訴訟費)

4.可以問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4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民事訴訟續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亦可以和解之方式解決紛爭,以節省訴訟成本。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訂有明文。又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依民法第196條規定,應向被害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滅少之價額,而所謂請求賠償物被毀損所減少之價額,得以修復費用為估定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例如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最高法院77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所以若對方是以維修費用據以請求賠償者,針對其材料費用部分可以主張折舊。另外,和解撤回起訴則原告可聲請退還三分之二之起訴裁判費,從而有可能敗訴之一方即可減省這部分之費用,畢竟判決後敗訴的一方應負擔一定之訴訟費用的,當然還有就是遲延利息百分之五的部分了,此部分您可一併列入考量。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96條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提起民事訴訟應按其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計徵裁判費

計算裁判費電腦程式可至司法院網頁下載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4.asp

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
財產權而起訴,其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部分,徵收一千元;逾十萬元至一百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一百元;逾一百萬元至一千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九十元;逾一千萬元至一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八十元;逾一億元至十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七十元;逾十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六十元;其畸零之數不滿萬元者,以萬元計算。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雪月 103-09-24 22:31

您好:

請問一下

半年前3/20出車禍腳踏車停在路口起步時,因為跟另一位腳踏車嘻嘻哈哈,起部晃動大,所以我當時直接從他旁邊往左切過去,因為對方晃動太大不穩,所以撞到壓倒我,當下我只覺得只有一些挫傷覺得沒問題直接走了,對方也是

但是隔天我有收到第三方休旅車的警方通知,也就是當時說在我左後方追撞到我的車輛,要求賠償他門車子損傷(有行車記錄器),當下我才知道原來我倒的時候,左後面有車子追撞到我。

對方請自己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來跟我要錢,因為車子沒有任意險

當時申請的初步分析研判表說

1.我疑似肇事逃逸

2.腳踏車疑似肇事逃逸

3.休旅車完全沒責任

今天9/24收到法院給的民事起訴狀,要我還錢開庭

請問

1.這個責任歸屬是我本人嗎?

2.如果民事起訴狀已經來,還可以私下和解嗎?還是一定得開庭?

3.私下和解費用跟開庭的費用分別是多少?(因為後面有寫說要利息+訴訟費)

4.可以問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webber 103-09-22 19:39

請問:我騎機車載我朋友追撞別人的汽車,我腳輕微擦傷我朋友手腳擦傷,對方未受傷,但我載我朋友肇事逃逸,如此是否成立刑法185-4.肇事致人死傷逃逸公共危險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2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所謂之肇事逃逸需有致人死傷方構成,若對方沒有受傷,並不該當本罪名。 

小林 103-09-22 15:16

小弟於上個月,行經國道,變換車道之後,見前方車速遞減停止,於是我也踩了剎車,放慢速度,就快剎停時速大約20以下,之後的1~3秒遭後方追撞
到了國道警察做了筆錄時警察問我們雙方有無人員受傷, 皆答:無
30天後的國道公路警察局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後方"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之後幾天,對方電話來要求我方和解,但和解的內容我方必須同意
我方的保險不要找他代位求償我的車輛維修費
又過了幾天,對方電話又要求我一次,然後直接講明,他不賠償, 若我不和解就上法院
事隔幾天後,我方保險理賠專員告訴我,對方要告我"過失傷害"說他有受傷
今天,我方保險理賠專員告訴我, 對方要求我賠償對方的車輛維修費用
請問,我被告過失傷害容易成立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2 16: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您可主張依初判表分析為後方車輛之過失,非您過失所導致,且當場對方亦表示無受傷,故受傷與該車禍是否具有因果關係,亦可加以爭執之,故是否成立過失傷害,容有爭執之空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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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 103-09-19 18:30

今天閃紅燈左轉貨車 我往右小偏

但是被後面騎70~80以上的機車追撞

他跑走

我怎樣最簡單告他

車損壞要賠償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9 18: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去警察去報案(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並將事故發生之時間地點說明清楚,以利於警察調閱相關錄影畫面。

有造成人員損傷嗎?

刑法第185條之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小益 103-09-19 11:22

本人於日前因騎機車追撞前方機車.酒測值為0.21.當下即被以公共危險移送.對方右腳第四指腳趾骨折受傷.請問可能被判幾個月?對方要求三個月休養無法上班之薪資補償.請問何理嗎?(隔日已先行支付半個月)若對方不願和解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以對方這種傷勢我可能被判甚麼刑責?又民事法庭可能判賠多少金額?(對方薪資為24000元.醫療費用機車強制險支付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9 13: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過失傷害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酒駕的部份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您沒有前科,可以爭取判決6個月以下易科罰金

2、賠償的部份,倘若該傷勢確實造成對方無法工作,則確實應該賠償,不過必須有相關證明,如診斷證明書、工作證明(並且必須跟傷勢有關)、還有醫療費用及其他支出,如救護車費用等。

 

小茹 103-09-19 02:23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該如何處理這件車禍事故~

事故經過:第一台(A車)

                   我 -第二台(B車)

                   第三台(C車)

                   第四台(D車)

A車跟B車踩煞車靜止狀態在等紅綠燈,C車未踩煞車加速追撞至B車,B車在推撞至A車!

D車在從後方追撞前面三台車,等於B車被連撞兩次,車損最嚴重,當時C車要求不要報警,要私下和解,叫我們先去估價修理,但價錢要合理,可是我還是堅持要報警!(幸虧當時有報警)…

一個禮拜過了對方(C車)完全不聞不問,一通電話也沒有!打電話也不接,有時過好久才回,幾乎很難找到人,就算通上電話也是一面講好聽話!只是一直叫我們去估價,他會負責!我們找了原廠跟一般修理2間價格差不多都在10萬!打電話告知C車車主,他卻覺得我們太離普!感覺不願意賠償!一直要我們給他2天時間跟(D車)喬,2天一到又打電話來一直藉口說身體不適,發高燒,有糖尿病高血壓腎臟發炎要住院,要住院一個禮拜,要我們在給他一個禮拜的時間!可是我感覺他好像在故意推拖!因為一開始他就隱瞞他無保險的事情…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C車無保險!其他ABD車都有保險

所以我也沒有保險公司可以理賠!對方又擺爛,我該怎麼辦!?

拜託教教我~

技師 103-09-07 17:35

家父於駕駛農機行駛於台3線外線車道,遭後方貨車(對方送貨中)追撞
家父當日車禍後急診,醫師開立診斷證明為【胸壁挫傷,背挫傷】,無外傷,且家父無在門診繼續追蹤病況
初判表已申請下來,且表示
1.對方貨車:初步分析研判對方可能之肇事原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態】
2.我方:初步分析研判我方可能之肇事原因為【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因最近申請調解委員會對方不但態度不好且一直無意來協調取得和解,因為不曉得【胸壁挫傷,背挫傷】這樣的傷符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業務過失傷害的條件嗎?因為我們想借由提出傷害告訴請對方出來談和解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令尊之胸壁挫傷、背挫傷之傷勢確為對方所造成者

則令尊應可向對方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罪之告訴(應注意六個月之告訴期間)

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可再向對方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應注意2年之時效)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7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初判表中未發現我方之肇事責任,我方又有受傷,建議您可直接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向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Cheng 103-09-07 12:39

您好~前車因閃避前方車輛向左方偏來,本車剛好要從左後方超前車,閃避不及追撞,本車人車皆受傷,前車人車皆無傷勢。

目前想要談和解,以及保險理賠的申請,請問五日內像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這方面要怎麼處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7 23: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持報案聯單先行申請出險理賠即可。

2、和解的部分,則必須取得肇事初步判定表、現場圖、診斷證明書、單據等,始能進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ONEY 103-09-05 14:36

事故發生在一陸橋機車道,因對方感覺無法安全駕駛,故我先閃避前車,讓他不在我正前方防止追撞,但是在我接近之後他突然左偏,導致我閃避不及形成擦撞。雙方都有受傷。前車酒測值0.08。雖未達標準,但是車鑑會表示酒駕完全無責任,由後車負全責。此判決是否合理??

後來對方要求賠償所有的業務損失,包含開店成本。在法官判絕有賠償全部營業成本的案例嗎??

回覆 MONEY 的發言內容:

事故發生在一陸橋機車道,因對方感覺無法安全駕駛,故我先閃避前車,讓他不在我正前方防止追撞,但是 ... (恕刪)

您好:

車禍無絕對的對錯,若對鑑定報告有疑問,可再送交大或成大等鑑定機構做鑑定

另外賠多少是由當事人能舉出多少證據來說服法官,並不是對方說了我方就要照單全收的。

希望能幫的上一點忙。 

MONEY 103-09-05 17:46
回覆 陳國瑞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MONEY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律師不好意思,對於您回覆之建議,相當感謝。我會尋求其他鑑定會幫助

對於律師您怒刪主文之原因??小弟無法理解,是因本文沒有參考價值?抑或其他問題導致律師您怒刪本文??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5 19:49

刪文是系統設定的問題,引用全文他也只會留一行。

成大或警大印象中鑑定費用為數萬元,

又警大僅限定車禍致死案件而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初議及覆議鑑定過後警大才願意收。

因為警大無法負荷太多案件,所以有很嚴格的鑑定限制。但是還是一下就滿了,

他就會退件。警大的鑑定報告是一本,不像有的單位是壹張。

以上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