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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i 103-07-04 19:10

各位律師你好:

甲方今年19歲 乙方今年18歲 兩人是男女朋友關係

兩人你情我願發生了性關係,結果懷孕

因為還要繼續就學,所以必須把小孩拿掉

乙方父親要求我們分開且要求賠償30萬精神補助

並且寫一份切結書,那我該怎麼寫呢

請問各位律師們這樣合理嗎?

您好,若為性行為之雙方皆已成年且兩廂情願,即無法律上之責任,似無簽立切結書之必要,惟因尚不清楚您與對方間之關係與事實,建議找專業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ZHai 103-07-04 19:31

那如果乙方父親要告甲方 這樣會甲方會被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4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男女雙方皆屬未成年,雇雙方皆有可能被對方父母控告和誘略誘罪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勝閔 103-07-04 13:43

我於去年 被人騙至某速食店外 被拿槍威脅強押上車
帶去某空地圍毆 並強取我身上錢財 當初做筆錄 警方依職要我別寫槍枝?
請問我該提告甚麼罪名?
還有上法院之前要準備些甚麼??
要求賠償應該寫些甚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4 14: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涉嫌強盜罪。

2、您必須提供診斷證明書、當初對方如何騙您的相關證據(如、通聯記錄、監視錄影畫面等)

3、賠償的部份,必須依據您所受到的損害,請求醫療費、不能工作的損失、精神撫慰金等。

4、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4 15: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

對方觸犯刑法第 328 條普通強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恐嚇取財罪和強盜罪的差別在於對方對您「施用威嚇之程度」不同,如果您的意思自由已經完全喪失,沒有選擇的餘地,而不得不交付財物者,為強盜罪;但如果您雖遭受行為人以強暴脅迫或其他不正方法的恐嚇,但被害人是否交付財物尚有相當程度的意思自由,則屬恐嚇取財罪。 您要準備當初驗傷證明書及報案紀錄,並委任律師協助您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警方要求您不供述對方以槍枝脅迫恐因增加他們須尋找槍枝責任,但您提告時必須用對方以槍枝恐嚇,致你已經完全喪失選擇餘地,才構成強盜罪。 賠償包括:喪失減少之勞動能力(失去工作能力)、增加被害人生活之需要(如醫療費用、僱人工作)、非財產之精神慰藉金。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應該有涉及恐嚇  強盜  妨礙人身自由  以及槍砲等罪  你都可以依法提出告訴或是告發犯罪   2.如果造成財產損失部分可以請求賠償   但要證明損害範圍    3.另外因為有侵害自由等人格權  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4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嫌觸犯傷害強盜等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為您提出刑事告訴,待對方遭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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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麻 103-07-04 13:30

前幾天在沒有紅綠燈的巷弄十字路口與小客車相撞(我是東西向, 對方為南北向)因為對方車速過快, 我車頭嚕出去(我有減速)閃避不及先撞到對方的前方左側車頭, 因為撞擊力太大我的車頭整個全毀, 車身偏左,我受了點輕傷 (有去醫院驗傷), 對方沒事
依肇事責任比, 依路權, 我需付較大的責任7成 , 對方3成, 雖有不甘, 但也認了, 誰叫我開的馬路比對方小條

我有報警處理並請我的保險公司協助後續理賠事宜, 對方的車子維修費為5萬, 我的是10萬


現在重點來了, 對方一直認定是我先撞他, 而且我的車子維修費大過於他的, 他也沒保第三險責任險所以不願意理賠我任何一毛錢,
對方的維修廠打來就嗆要我理賠, 說是對方委託他們處理的(他們應該是認識有關係的), 態度很差~
而且在我方保險承辦員過去確認對方車況維修費用前, 他們就自行更換了一些零件, 所以無法判定是我方造成的還是他們藉機換的

另外有一點不知道能不能向政府機關要求賠償, 就是我的前方路口原本是有面凸面鏡的可以照右側來車的和我們這一方向來車的, 但是那面鏡子在前陣子被人轉向照到只能照左側來車, 正常來說那邊應該設立兩面鏡子的,
也因為這樣我的車頭必須嚕出去一點才看的到我的右側來車 (因為左右都有死角和遮蔽物), 但對方若沒注意到前方路況或是車速過快就很容易閃避不及,對方態度若還是堅持不願意理賠, 這樣是否只有走法院途徑了呢?

還是可以請我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先賠給我對方該給我的3成維修費, 再由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追討維修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5 17: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賠償的部分,雙方都必須依據肇事比例賠償對方因車禍事故所受損害之損失。

2、您可以另外向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3、保險部分,必須看您所投保的險種為何?倘若事責任險,則無法,本文建議您可以詢問您的保險公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nny 103-07-03 15:23
您好 想請問 日前發生車禍 對方騎機車很快速 直接撞到我們側邊兩個門都壞掉~跑了2家修車廠都沒辦法維修一定要把門換掉,中間的骨幹也整個壞了...,已申請調解,但是對方似乎想耍賴, 我們擔心他會先脫產不願意賠償.... 有什麼方法可以自救呢?不然我也沒有錢可以維修.... 請幫幫我~謝謝您~~~
小江 103-07-03 14:55

您好,

上個月向全國電子購買冷氣, 來家裡安裝時操作人員可能因經驗不足, 不查新屋就已考量有冷氣管的管道安排, 在未告知前就在我們木作裝潢的天花板上鑽了一個洞, 查覺後才表示歉意, 但我們被破壞的天花板洞已無可彌補!!

事發後有致電全國電子反映此事, 來回電話多天, 他們卻一再推給安裝冷氣的承包商師傅, 要我們找他協商如何處理...感覺好像已盡了幫忙連絡安裝師傅, 但事後賠償問題就跟全國電子一點關係也沒有。請各位幫忙告知如果要求償, 在法律方面我們能採取什麼辦法?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4 15: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該安裝人員是全國電子派遣來,因此全國電子就其行為,無法任意免責。

2、        本文建議您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全國電子、該安裝人員付賠償責任,並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103-07-03 13:37

職場上性騷擾,有影帶,從頭摸到臀部,拉手跟抱,

但是因事發地點在地下室停車場,無人,所以沒有做大動作反抗,只有口頭說!檢察官是希望和解,說要告可能無罪,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要和解是當庭和解還是可以私下和解

那我應該提出多少賠償是合理的?

 

麻煩各位

騷擾是處行政罰緩,沒有刑事責任,但民事賠償是有的,賠償金沒有一定,要看怎麼談,我們之前幫當事人談有十幾萬到二十幾萬不等,談不成也可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3 15:01

您好,對方行為違反可能觸犯刑法中的強制猥褻罪,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強制觸摸罪「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其中強制猥褻罪要求「違反本人意願」,強制觸摸罪僅要求符合「乘人不及抗拒」,因此不一定被判無罪。若您願意和解求償的金額要考量包括被害者受傷的程度(生理上及心理上)、有無影響往後工作之能力、復健費用(含心理輔導)、名譽賠償因素,價格落在數萬元至三十萬元之間,若您同意和解,就無法再提告,因此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3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影帶,則對方很有可能會成立刑法強制猥褻罪嫌。再者,若係職場上性騷擾,亦有可能涉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之相關問題(比如說,雇主有無提供協助),性別工作平等法亦有對於雇主之違反監督義務時可請求其負損害賠償責任之規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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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3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28條規定: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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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103-07-03 03:52

您好: 請教,我跟對方都是紅線停車,對方不在車上,我是後車要開出去,我車子右後方擦撞到對方車子左後方,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寫我的原因是"駕駛疏忽",對方則是"紅線停車"。
目前雙方車體損傷已經由我方辦理出險。


問題1:對方聲稱該車為公司車,要求我賠償他公司因為業務需求的交通代步費用,這樣合理嗎?(對方不是計程車貨車)
問題2:車禍當下腦袋一片空白,對方要求我拿出駕照給他用手機拍照,請問這個是否違法?我是否有權利要求他刪除照片?

問題3:如果對方不簽和解書而且也沒有後續處理動作,是否要等到民事2年追訴期滿,這件事情才算是結束?

問題4:如果保險到期之後,保險公司有責任把這事處理完畢嗎?還是到期之後就不關他們的事情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代步費用,必須是合理的範圍,包含是否有代步必要、必須是合理數額。

2、可以要求刪除。

3、損害賠償時效是2年沒錯。

4、保險期間發生的事故,並符合出險條件,保險公司原則上都應該理賠

小黃 103-07-02 23:58

請問一下 我被人綁票 被強逼簽下本票 和車子讓渡書 以及一部相機 地檢已經開完庭 現在道地院了 地檢起訴他們的名義是強盜罪 請問一下 如果沒有錢請律師的話 這樣的官司打得贏嗎 因為對方有請律師 我怕會不會因為我沒請律師 這官司就打不贏了 像這樣的話 可以跟對方求償多少錢阿 因為法院有拿一張 刑事民事賠償的要我寫 上面要我寫金額 我不知道要寫多少 還有該怎麼寫(被搶13萬 強逼簽下150萬本票 一部全新相機大概16000 一台車子 車子已找回且領回)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3 0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黃您好, 一、刑事案件需要看證據的多寡,與檢察官的積極程度。 二、民事的話,要注意以被脅迫為由,速撤銷意思表示(時效:一年)。 三、書狀建議還是找律師寫佳,自己寫很容易出錯。 四、若有撰寫書狀或代理開庭的需求,歡迎來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嘿嘿 103-07-02 14:32

請問關於性騷擾案件 我想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這部分,關於起訴狀我應該要如何寫呢?

 

你的訴狀最好委託專業的律師繕寫,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1.要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需要在刑事案件起訴後  所以你可以等起訴後  參照檢察官所認定之犯罪事實  以及你認為受有甚麼損害  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技師 103-07-02 12:34

?因為父親駕駛之農機行駛於台3線外線車道,又遇急轉彎車道,然因後方車輛未注意前方之車輛,故父親農機遭後方貨車追撞。雙方車輛皆有撞傷,但駕駛部份僅父親有撞傷無住院,後方車輛駕駛無傷。
父親之農機已被警方沒入,且違反交通管理法令,需被開罰多少錢?
由於是後方追撞前車,但因農機未掛車牌,依規定不能在一般道路行駛,所以父親需負百分之百的肇事責任嗎?且需賠償前方財損嗎?

?後方貨車從正後方追撞父親農機須負責任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無法說您父親即為百分之百過失,仍要視實際情況而定,仍可先對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rucehung 103-07-02 00:42

今年四月透過仲介(有數字那間)完成一筆土地交易案,交易完成後於地方政府建管處申請建築執照,建管處才告知該地於民國66年已核為法定空地,將此消息通知仲介他們也很驚訝,但現在確定是無法蓋房子了也就是無法滿足買方當初購地之動機,通知賣家後賣方又在找理由推托,而仲介這部份說會協助處理但卻沒啥進度,這該如何是好?

1.當初在買此地時有明確告知該地購買需求為建屋使用,仲介及賣方也明確告知該地可建屋(此部分仲介於簽約時有錄影錄音存證)

2.現在因仲介處理起來很沒力如果又拖很久我會擔心這會不會過法律追溯期??

3.如果這期間賣方脫產那怎麼辦,可以要仲介賠償嗎?

4.因此仲介非直營店如果它拍拍屁股走人該如何是好?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Brucechung您好:
1. 您的情況,可以主張要解除契約,返還買賣價金。因為您當初購地是為建屋,卻無法滿足您的需求。

2. 建議您速將契約律師審閱,先發律師函,若對方及仲介不願意賠償,必需訴諸法院。

3. 因時效因素,要迅速為之。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戴大律師所述,應盡速商討解決問題,否則時效一但經過,再有更多的理由也沒有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awlaw 103-07-01 23:09

感謝律師回覆規約修訂問題,但還有不懂之處想再詢問。

律師回覆如下:

1、有關陽台裝設冷氣的部份,此部份要看安裝的位置判斷是否屬於專有部分還是非專有部分而有不同的法律效過。

2、倘若是專有的部份,則僅能透過規約的方式處理。

3、是否可以溯及既往,此部分有法律上的爭議,必須看規約訂定內容而定。

4、本文建議您的社區管委會可以委聘法律顧問,協助處理相關的法律問題,並使相關規約跟區分所有權人決議程序保有合法性。

 

想請問所謂「專有的部份,則僅能透過規約的方式處理」是何意?

本大廈的前陽台確實為專有部分,但規約可以直接訂定住戶專有部分的使用方式嗎?不會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之規定嗎?可以主張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不生效力嗎?

另本大廈規約有訂定:「各承購戶與建設公司簽定之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所約定分管、共用或專用者,均視為本規約約定之分管、共用或專用部分,住戶不得異議,若有透過修該社區規約(含規約草約)或以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之方式變更之者,其修改或變更是為權力濫用無效,並須對權益受損者負賠償責任。」可以主張規約有此規定,於區權會上表明不可將此修正提案(前陽台不可裝設冷氣)進行表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2 09:1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本案並沒有變更專有部分的性質,因此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33條無涉,僅為是否得適用同法第8條之問題。 2、 至於相關條款跟規約的部份,我無法僅就片段?您做分析,避免斷章取義發生爭議。
Linda 103-06-30 23:34

敬啟者您好,

本人今日收到一封掛號信件,經查詢才得知在三年前,我目前的雇主在未經我同意的狀況下,用我的名義申購了「生前契約+骨灰罈」(估計約新台幣35萬),但這三年來我完全不知情,今日恰巧是因為公司變更條款,所以我才“意外地”收到了通知書

經查,該公司為直銷屬性,據對方告知,我的“上線”就是我目前公司的老闆的女兒,且該公司告知,我當時有簽署完整的文件,並同意成為會員,可是這些皆沒有經過我本人同意,即公司的老闆(就我現在的雇主)在未經我同意的狀況下,將我的證件提供給第三者進行申購,且還冒用了我的簽名

今日曾嘗試與該直銷公司連絡,索取所謂的契約書以進行佐證,但該公司的服務人員以「必需知會上線」為由,拒絕了所謂本人的申請,對方不願提供任何可以證明我被冒用的文件,即我手上可以確認的資料,僅今天所收到的掛號函(該公司稱為會員才會有的資料),以及電話錄音(撥通該公司電話時,語音告知為保障雙方權益的錄音),由於整件事情讓我覺得繼續在這家公司上班是件非常沒有安全感的事(這是已知,那未知的呢?),且不希望就這樣被對方給利用了,故想請教:

1.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為自己討回個資被冒用的公道

2. 倘使求償,我可用什麼樣的立場跟對方談?

3. 公司老闆倘若知情,勢必不會善了,您會建議我該怎麼保護自己?

4. 有鑒於雇主對我而言已失去誠信,轉職勢必會是我的選擇,但我在公司服務年資已久,轉換過程勢必會要經歷求職空窗以及薪資水準不復以往的艱困期,請問我是否可針對此點向雇主提出賠償?若可以,賠償金額多少才算合理?反之若不行的話,我該用什麼樣其它的方式來要求對方補償我在這方面的損失呢?

5. 偽造文書是否算是公訴罪呢?可以合解嗎?還是只會易科罰金而已呢?

6. 針對該直銷公司在未經我的允許之下使用了我的個人資料(沒有核對,沒有確認),我希望可以拿回所有屬於我的個資(證件、簽署文件.....等等),我可以怎麼做呢?

7. 針對在未經我同意而購買,目前歸屬在我名下的「生前契約+骨灰罈」產品,可否變賣處置呢?

8. 就您專業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除了我所知道的偽造文書外,是否還有其它的刑責或盲點是我所沒有看見的呢?

9. 因為真的會很擔心老闆後續不合理的手段或做法,所以在要跟老闆攤牌的這段期間,我是否有需要先做好什麼事情或做什麼準備呢?

以上,還請協助,謝謝

Linda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30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你的問題已經牽涉廣泛了,至於如被迫離職,則可依勞基法請求給付。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selena 103-06-30 15:48

   火災求償如果和解不成要提出訴訟的話,在法院那按房屋折舊判斷,但是如果是頂樓加蓋的鐵皮屋及內部裝潢,是否也算在房屋主體內,而照房屋折舊算呢?

   因為火災最嚴重的就是頂樓加蓋部分,全都燒光了,是否可以房屋頂樓部份分開提出訴訟求償呢?如果照房屋折舊賠償的話損失慘重!

   在民法上是否有法則是可以讓頂樓部份可以單獨求償的,麻煩律師們能夠幫幫我~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損害賠償是以填補對方損害為原則,所以若頂樓加蓋與房屋均屬同一人所有,原則上應一併請求,但就價值的部分,可以主張分別計算,通常仍需籍由鑑定來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30 17:26

您好!雖然在同一訴訟中請求,但每個損害物的損害金額本來就要個別估算,例如:您若能證明裝潢是全新的,裝潢部分就不需要扣折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30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您能主張受有多少及如何之損害,並舉證之,即可請求損害賠償(當然可能會有折舊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23 103-06-30 14:15

您好: 請教,我跟對方都是紅線停車,對方不在車上,我是後車要開出去,我車子右後輪的葉子板擦撞到對方車子左後方向燈附近,筆錄擦撞時速是0~10公里,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寫我的原因是"駕駛疏忽",對方則是"紅線停車"。
目前雙方車體損傷已經由我方辦理出險。

問題1:肇事責任是我全責或是對方也有責任?

問題2:對方聲稱該車為公司車,要求我賠償他公司因為業務需求的代步費,這樣合理嗎?(對方不是計程車)

問題3:我這車是公司跟租車公司承租的,保險公司跟租車公司都說沒有保代步費這項保險,所以要對方直接跟我談代步費,這樣正常嗎?我方車是保甲式全險,能要求保險公司或是租車公司負擔這筆代步費嗎?

問題4:就算要賠償代步費,按照法律來看,我是執行公司業務,公司有責任出錢嗎?

問題5:請問代步費如何計算?

問題6:車禍當下腦袋一片空白,被對方要求拿出駕照給他拍照,請問這個是否違法?

因為自己薪水很少又有父母要扶養,加上公司車的管理人也不清楚這些事情,麻煩耽誤您一些時間幫我解答以上這些問題,感謝。

BENSON 103-06-30 13:23

6/26公司要求我去送貨到埔里,回程途中下午約3點多在國道六號接國道三號閘道入口處,因雨勢過大而且我時速並沒有超過40公里,可是前車急煞,而我也跟著急煞,輪胎就打滑了,我去擦撞到閘道的護欄,藉此讓車子停下來,因為時速真的不快,沒有去撞到前方的車子,護欄也是因為是水泥的,也沒有甚麼傷痕,只是車體的損傷,可是現在公司卻要我賠償車子的損傷,也因此叫我離職,我不僅賠了飯碗,還要我賠償公司?請問這樣合理嗎?

公司車他們說只有強制險,並沒有加保其他保險,請問我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司據此要求您離職,可能會有違法解僱之問題,所以您可以先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保工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30 14:59

您好,因為您的疏失造成公司車輛受損,您有賠償責任,若雇主僅因發生車禍將您解雇,不符合勞動基準法合法解僱情形,因此你可以向勞務提供地的直轄市或縣(市)勞工局申訴,若經過了調解仲裁等程序後,雙方如果還是沒有化解爭議,您可透過訴訟的方式處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1 13: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事故您具有肇事責任,則公司確實可以要求您賠償,但是必須提出單據並且扣除折舊才算合理。

2、公司不得以此為由任意解雇您,除非勞動契約有約定,否則您可以要求資遣費。

3、本文建議您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並且不要任意簽立和解書或是自願離職證明書。

 

555 103-06-30 12:59

請問打民事損害賠償拆屋還地 訴訟

請問 損害賠償 訴訟時  可先  假處分 假執行 假扣押  請問申請哪個

拆屋還地訴訟時可先申  假處分 假執行 假扣押    請問申請哪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損害賠償訴訟時,可先聲請假扣押,並於起訴狀內聲明假執行.

二.拆屋還地訴訟時,可先聲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並於起訴狀內聲明假執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555 103-06-30 17:1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損害賠償訴訟時,可先聲請假扣押, ... (恕刪)

 這兩件案子[損害賠償拆屋還地]若同時進行時 假扣押和假處份 可同時聲請嗎 或是聲請其一就可

Lucy 103-06-29 23:54

6月上旬遭先生家暴, 目前未離婚, 當下有去驗傷及拍下受傷照片, 並至警察局提告家暴傷害罪, 6月中至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有附驗傷單, 受傷照片, 案發現場照片及戶籍謄本), 6月下旬已收到家暴保護令的開庭通知(7月底開庭)。請教律師以下問題:

Q1.聲請通常保護令所附的文件這樣就足夠了嗎?

Q2.女兒2歲3個月於5月初被先生帶走, 在保護令中, 我同時有聲請子女暫時監護歸我, 及請求對方支付生活費, 那我舉證他在家暴前已1年沒有給付生活費嗎? 或是我自己提出子女生活費是由我負擔? 這有助於家暴保護令的核發嗎?

Q3.我前往探視小孩, 先生常故意阻擾, 有曾經讓我等2~3個小時才讓我看到小孩, 也有讓我撲空無法探視, 他故意避不見面, 或催促快點結束會面時間, 我想舉證他阻擾行徑,這有助於家暴保護令的核發嗎?

Q4.先生曾因要帶走小孩與我媽(小孩照顧者)吵架, 吵架爭執是因小孩重感冒, 我媽代我要求我先生等到小孩痊癒再帶走, 但我先生不肯堅持要帶走小孩, 鬧得不愉快, 這部份有電話錄音, 若將之寫下逐字稿, 有助於保護令的核發嗎?

Q5. Q2~Q4的舉證文件, 可以用陳報狀在開庭前先呈報給法官知悉嗎?

Q6. 陳報狀的寫法是在狀子本文寫要讓法官知道的事, 再附件附上證據?(如:存摺影本, Line對談記錄, 電話錄音逐字稿, 電話錄音電子檔)

Q6. 聲請家暴保護令所檢附的相關文件, 若日後打離婚訴訟, 還需要再附一遍嗎? 聲請保護令的舉證理由文件和離婚訴訟一樣, 會不會不利於離婚訴訟?是不是打離婚訴訟證據要比聲請保護令要更多,更具解釋能力, 子女監護權離婚官司及才打得贏?

Q7. 法官如何判定離婚夫妻的資產? 如房產, 如何認定價值? 資產及負債是自行舉證, 還是法院去調?

Q8. 婚後母親贈與我頭期款購屋, 每月的房貸是我繳的, 先生沒有付一毛錢, 我有工作, 他從沒養我, 他有權向我討夫妻剩餘財產嗎? 有例外情形嗎?

Q9.刑事傷害罪的報案文件是警察製作的, 我需要再準備證據嗎?(因為是被關在房間被打, 沒有證人)

Q10.刑事民事損害賠償, 何時可以提出?是開檢查庭時跟法官說嗎?還是要先擬狀? 損害賠償金額要如何訂定?

Q11.若我先生開庭願意承認家暴事實, 在不和解的前提下, 有沒有什麼方法, 可以讓他獲得教訓, 又不會有前科記錄?

先謝謝律師的耐心閱讀, 更期待您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30 0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處理訴訟問題較佳,避免詞不達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法院審查保護令之時間很短暫,為確保您的權益,建議您應委請律師代為撰擬相關書狀及開庭,以便法院能清楚了解您的主張及證物,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於離婚訴訟中,應提出法院應裁判離婚之相關事證,不限於本次傷害事件,應儘可能提出更多的事證,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傷害案件之附帶民事請求部分,應於檢察官起訴後,向法院提出此請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詢的問題,都可以朝您有利之方向去主張,由於爭點甚多,建議可以直接找專業人士面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TR 103-06-29 21:58
我是告訴人
我想問的問題是:
關於第一審判被告有罪 恐嚇罪及公然汙辱罪成立 判被告民事精神賠償我 我提出的賠償恐嚇罪X萬及公然悔辱罪X萬

但又經被告上訴後 恐嚇罪不成立 公然悔辱罪成立 但民事精神賠償是否還是與一審賠我賠償金一樣呢? 因為我在被告上訴後審判的判決書 沒看到任何關於民事精神賠償結果  被告對於 刑是跟民事都有用上訴的樣子 因為我收到兩個上訴 一封是關於恐嚇罪及公然悔辱罪的判決 但另一封是上訴駁回 另外他在上訴狀的上訴之聲明的請求判決胡扯關於:"我與證人共謀組織犯罪.殺人罪.詐欺罪.誹謗罪.誣告罪.毀證罪.?證罪.妨害居住安寧.意圖使人犯罪 。訴請原告及證人皆列被。" 關於被告上訴狀亂寫的罪狀並無任何證據的推理 就亂瞎掰 是否我可以在告他 麻煩專業的律師們幫小弟解疑惑!!  謝謝律師們 辛苦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9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對方上訴理由之描述,不可以之為由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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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gie 103-06-29 01:30

您好

我弟弟與我於去年12月底開車時,因前方汽車閃避計程車而急煞,我方因煞車不及追撞前車。當時有請警方到現場記錄,雙方人都沒事,日後有經過保險公司談和解賠償保險桿。以為結案後,在前幾天收到警局寄來過失傷害要到案說明的通知,對方說因撞擊導致坐在副駕駛座的媽媽追間盤突出(腰痠痛,無麻痺感),對方持有當日的驗傷單。目前對方還未算清賠償的價錢,如果在合理的價錢下應該會合解,但覺得對方不太合理,若以訴訟程序勝訴的機率大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9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鑑定,若您無過失,亦無成立過失傷害之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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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 103-06-29 00:18

律師你好: 

昨天在往學校後面必經的道路上出了車禍,因為算是產業道路沒有雙黃線,所以警察那邊表示不會幫我們處理,要我們自己雙方和解,重點對方明顯是逆向撞到我了,而且對方當時車速也過快了來不及閃,擦撞到我。不過那裡沒有監視器可以調查,現在對方一直咬定雙方都有責任,不願意賠償我的機車修理費。請問我該怎麼辦??謝謝解答

cate 103-06-28 16:11

您好,

       想詢問,因為我爸騎摩托車經過沒有禁止左轉街口左轉時被對向來車(汽車)撞到,造成肋骨.鎖骨斷裂.腦瘀血.經至加護病房搶救住約2週轉普通病房住約一個月醫院通知要轉出院,因為此車禍造成我父親不良於行.大小便無法自己處理.醫生並說有輕微中風,後續需有人照料他,請問對方需負起日後請看護費用和精神賠償費用嗎?因為轄區警察局人員一直說我爸機車左轉比較理虧(此交通條例是正確的嗎?因當時也是綠燈,前面車子也都直接左轉,地上有畫直接左轉的圖示.此路段沒規定要先至待轉區),希望雙方私下和解,但對方如不想負起日後請看護之開銷及精神賠償,有何正常途徑尋求解決?ps.但把人撞成中風.行動不良於行.大小便無法自理都不用負責費用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應仍有過失,即便您父親也有過失,只是對方可以主張過失相抵的問題,所以您父親仍可以向對方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 103-06-28 03:44
想請問在密閉的教室裡被偷拍照片po上網,然後公開的遭他人語論,弄的我的名聲不保,無顏待在公司,請問我要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可否請求賠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8 1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言論有涉及誹謗公然侮辱偷拍有涉及妨害秘密等,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的權益已遭受害,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專業律師諮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阿骰 103-06-27 08:39

你好,小弟昨天剛收到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通知書

說我在伊莉論壇上傳電影影片被檢舉

目前已經確認過不是詐騙集團了

我也聯絡上該承辦的員警,過幾天要去到案說明

而我也真的有上傳電影到論壇的影片區

但沒有營利行為,只是純粹分享而已

因為目前還不知道是什麼單位檢舉

很擔心會賠償很多錢......

雖然該員警有跟我說這個應該是還好,因為已經有很多案例了

到時候上地檢署時,態度好一點就好了

但我還是很擔心,因為是第一次犯法

作完筆錄是不是還要去開庭啊?天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3: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對著作權賠償,達成和解後,請求對方撤回告訴。

阿骰 103-07-26 17:16

那請問如果跟對方達成和解後,對方如撤銷了告訴

那我還需要等傳票嗎?

我聽說這是民事刑事兩種

刑事上我還是要去開庭看檢察官如何審理是嗎? 

 

Aaron 103-06-27 06:06

我姐姐不小心追撞到前方的車子,她又是未滿18無照駕駛,對方是騎殘障車子的,身體本身就有一些問題,在送去醫院的時候,血一直流不停,然後右眼好像也失明了,鼻骨被撞斷了,但他本身有糖尿病,又有在洗腎,而且還中風過,腳還截肢了一隻,所以傷口不容易好,但他好像才50左右,可是因為他本身的身體問題,又會把情況變得很危險,但醫生也有說,他本身就保養的不好,也不全是因為車禍引起的,但是這樣如果對方還是把這些責任歸咎於車禍,那後續的賠償金問題,是不是就要連他本身的病例也一併要賠?那這樣的刑責跟民事責任加起來會很嚴重嗎?  那會牽扯到父母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2: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的胞姊可能涉犯過失重傷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雙方可以和解的話,則可以不經過刑事追訴程序。

2、有關於對方本身疾病的問題,是否全部都要由您的胞姊負責,此部分在法律上還有爭議,因此需要雙方作攻防。

3、因為您的胞姊沒有成年,因此法定代理人需要負連帶責任

4、本文建議您應該由胞姊與父母一起進行正式諮詢,並委託律師處理。

 

pnkispmk 103-06-26 14:33

100年8月和房東簽約開卡拉ok,其中有一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 不得私自將租賃

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份出借 轉租 頂讓或以其它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101

年3月因一些事把負責人換為我先生名字,9月11日因資金問題暫停營業,因卡拉

ok社備用租的,請音響公司搬回,平時都是少爺開關們,那天也是少爺開們,我請我

先生去店看音響公司的人是否有來搬,房東也來(別人告知他的吧)我先生先離開

(少爺會關們).事後得知房東叫我員公清空店,更換門鎖,於是我提告房東違約.

 

一審律師刑事民事一起提告
   判我違約,原因房東說我把店轉租給我員公,要我提供員公通聯地址,我無法

提   供(在店裡被清空)法官以民事282條之1, 判我無法提出員公通聯地址,以

房  東ㄉ主張為事實

 

二審換律師,律師說有上訴空間
   判我違約,原因我把負責人換為我先生名字,但違約金過高退一半(我有72萬押

金   在房東那)

 

 

違約已成事實,但請問各位律師

1) 就算違約房東可以清空我ㄉ店嗎?他在開庭時說1點電話通知我解約(我否

   認),1點20通知我員公清空(他們私下聯絡頻繁,有通聯記錄)我可以請求

   賠償嗎?我有清空前後拍ㄉ照刑事上算侵占嗎?(店內東西五六十萬,有當

   時購買ㄉ收據)勝算多少阿?

 

 

2) 房東另案告我返還原狀,但只有原狀,照片,如:我有拆一包箱,他找人評

   估,但包箱ㄉ材料於事實不符,我該如何舉證,(還有16間包箱未拆可以當證

   據,可是他也不會讓我進去店裡搜證吧)還是她要舉證他原來裝潢時被我拆

   掉ㄉ包箱用ㄉ是什麼材料?當初是我先生拆ㄉ,他知道里面ㄉ材料是什麼,如:

   包箱是用3MMㄉ夾板,他以9MMㄉ價格報價向我求償....

 


房東另案告我返還原狀就又開庭了,拜託拜託各位律師教教我好嗎?謝謝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6 16:21

 

 關於您的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

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

pnkispmk 103-06-26 17:09

 "到所詳談"有諮詢費嗎?大概多少阿?還有一個案件也要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6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攜帶完整契約及相關證據照片,討論訴訟策略及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雙方當時應有簽訂合約,所以應先從合約內容來認定,而本件合約是否已終止,及屋內房客所留存之東西如何處理,均應先審視合約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p 103-06-26 14:12

存證信函 擬稿

 

關係人黃XX,本人陳XX,及另一關係人謝先生(全名另提供)等3人,共同於102年10月上旬,地點:謝先生名下位於XXX路巷內"XXX'店內,共同口頭約定,由毫無手機通訊營運經驗之黃與謝各出資新台幣25萬元,陳不出資,以技術股方式,提供個人手機通訊專業,經驗,及通訊領域人脈,資源,個人經營多年拍賣帳號(yahoo拍賣,露天拍賣及pchome商店街賣場各1),銀行帳戶等供公司營運使用之方式入股,黃謝二人各佔持股40%,陳20%之股權比例共同經營,並協議由黃辦理申請'XX有限公司'登記事宜,資本額50萬元,並共同推舉黃為公司登記負責人(公司登記地址為黃家,公司登記亦僅載明黃一人),再由陳以個人名義申租位於"台北市萬華區XX街X號"之店面,作為公司對外營業門市使用(以陳名義向房東于XX之租約期間自102.10.19至103.3月中旬,始改登記承租人為現在公司),店面於102.10.31正式開幕對外營業,黃約於10月中下旬將公司[開辦費明細]提供于謝,並由謝從允諾投資25萬元內扣除裝潢期間先行墊付款項後之投資未付餘款約10餘萬元,由謝以銀行匯款方式匯入公司帳戶(或當時黃名下帳戶),經此完成3人共同履約應付投資款項及共同經營之承諾

 

期間,約定由黃陳2人擔任門市實際營運人員,共同負責網路及門市運作,黃陳2人除基本支薪每月3萬元外,並可依每月結算獲利按股權比例分配紅利,陳則另加計申辦門號獎金,謝則不需參與門市實際經營,但須負責公司官網及FACEBOOK粉絲團等構建,不支底薪,但可按股權比例分紅獲利

 

孰料,黃因與本人之間男女朋友感情因素及個人私心,枉顧上述合資合股事實,逕自於103.6.20晚間約19:00時,委任黃姓律師(黃的親弟),會同XX派出所2員警,直接來店片面告知本人僅為公司聘雇人員,因違反勞基法,立即解雇,同時間提告本人涉嫌業務侵占,公然侮辱,傷害,毀損公司財務等4項莫須有罪名,由2員警強制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黃律師並告知不得擅動公司電腦等約制行為,以致無法保全門市內公務電腦,保全系統錄影檔,文件資料等與本人相關有利證據,並藉本人在派出所筆錄2小時機會,未經股東同意擅自更換門市鐵捲門大鎖,嚴重影響股東權益

 

自102.10.31至103.6.20營業期間,黃除從未提及本人為聘僱關係,亦無勞健保,薪資單等實質證明,黃與陳每月支領本薪及股份紅利均由雙方共同結算獲利後,自行櫃內領取(留紙條簽名或直接口頭告知),或由黃交付,本人除平日待在營業門市外下班後亦居住在店面2樓,24小時全日控管所有店內現金,金融卡,存摺,有價貨品等,並掌管公司大章,以上實況均有諸多上下游廠商,同業,鄰居等人證事證,可證本人非黃所述為勞雇關係

 

綜上所述,本人向當事人黃xx請求返還股東權益,共同經營權利,及其向本人控訴期間之股東權益損害賠償,並保留控告其不當行為涉及違法事項之告訴

 

以上存證信函預計近日內發出,給對方5日期限出面解決,否則不排除提告,,,對方控告本人4項罪名經前日當面諮詢律師幾可確認對方因缺乏直接證據,無成立之可能~~~小弟重點在要回共同經營權,故想請教專業律師看法及建議,若對方覺得他是掛名唯一公司負責人,勝卷在握,小弟該重點準備哪些有力事證來維護股東及共同經營權利,謝謝大家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時有無以白紙黑字寫下約定之內容,若無,則應盡量蒐集合資之事證,以便進行訴訟程序中可以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na 103-06-26 13:55

我在yahoo拍賣買了東西,但在下標後的隔天我告知賣家,我要取消訂單,因為我已經不需要這樣東西了,賣家告訴我商品已寄出無法取消。

但是我沒去取貨,賣家卻告訴我說"買家超取未履行取貨(因運費都是先幫您支付的)~加入棄標處理並且列入永久超商黑名單,另外向露天第一時間檢舉!並通報請警方.保有法律追訴權(買家您下標訂購都有紀錄.同意且填寫)~如有誠意解決.請先賠償運費65元,我們將幫您做取消黑名單記錄並撤銷法律追訴"

 

請問 他真的有權力可以這樣做嗎? 我真的有義務要賠這運費 不然會被他告嗎?

失落的心 103-06-25 23:38

如果被對方提告妨礙家庭  對方提出要以離婚金錢賠償和解條件

還威脅說如不答應離婚  要將證據寄給第三者的家人看

讓他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   

請問這樣有構成以脅迫方式離婚的要件了嗎?

如果最後不得已答應簽下離婚協議與賠錢     

請問這樣的協議是有效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6 0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任意將所謂的證據寄給他人,則依據內容可能涉販誹謗罪或是妨礙秘密罪嫌。

2、建議您不要任意簽立該離婚協議書,因為您日後要主張遭到脅迫簽約,恐有困難。

3、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您所謂的證據,進行正式諮詢。

 

小瑜 103-06-25 21:54

你好,請問車子正常時速一路直線走快車道,哪條道路為省道雙黃線四線道路,哪個學生下公車後衝出要跑到對面,他爸爸在對面等他,駕駛人等到看到他煞車以來不及了,沒行車紀錄器.也沒目擊者.只有路邊攝影機拍到車子等到快撞上才踩煞車,

事後協調他要求我們要賠償560萬是合理的嗎?現在已要上法院請問法官會怎麼判呢?請問這樣我需負哪些責任?

沈恆 (沈律師) 103-06-25 22:41

您好!可先參考鑑定報告,若駕駛有過失刑事構成有過失致死罪,最重刑度二年;民事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數額以過失比例計算。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6 08: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該車禍事故的部份,可以向員警索取事故出判表,現場圖、現場照片等,以釐清事故責任.

2、就您所述,我方應該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疏失,恐須負過失致死罪嫌。

3、有關於損害賠償的部份,包含醫療費用、喪葬費用扶養費、精神慰撫金等,需要詳細聊解才有辦法判斷。

 每個車禍個案都不一樣,惟既然是死亡車禍鑑定是必要的,但鑑定結果也不是唯一標準,因為有時法官會有自己不同之看法,惟一般實務經驗如駕駛人有過失,且無和解,坐牢恐怕是跑不掉的,如有疑問,可以來電。

番麥 103-06-25 20:54

各位律師你們好:

目前小弟是在六樓的住戶,七樓漏水導致我的天花板滲水,然後五樓也說他們天花板滲水,最後請抓漏的來看說是七樓漏水沿著管路,導致兩樓天花都受損,但是樓下的叫我賠償他粉刷修繕的所有損失,但是我覺得責任根本不在我,我該怎麼解決?

林智群 (klaw) 103-06-25 21:38

 根本之道是對樓上提起訴訟要求修繕,不然問題一直存在,

進入訴訟後會進行鑑定,就可以釐清到底是樓上地板問題還是公共管道間問題

為了保險起見,建議同時對樓上及管委會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6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七樓及管委會加以提告之,請求修補漏水瑕疵,及賠償所受損害,若五樓對您請求,亦可爭執肇因非您加以抗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番麥 103-06-27 01:28

 林律師您好:畢竟是30年以上的舊式大樓,如果原因是出在公共管線因為地震受損導致漏水,那我該索賠給樓下的嗎?

ㄚ陳 103-06-25 15:15

飯店火災我有被嗆到

那我要依什麼法律依據向飯店要求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契約關係即債務不履行的法律關係來向醫院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6-25 21:57

 建議檢具醫院診斷證明向飯店提出索賠,不過金額不大的話不建議打官司

reiny 103-06-25 13:29

友人去年中接下一件房屋修繕工程,承作範圍為浴室磁磚、衛浴設備更新、室內粉刷等,當時有發現屋內牆壁與地板接合處即有壁癌,已以重新粉刷處理。

完工時,友人測試水管出水情況,告知屋主浴室與廚房熱水為同一管線,有浴室出水正常、廚房卻沒水的異常現象,當時屋主表示搬進來廚房就沒水,此事即不了了之。

完工兩週後,屋主發現漏水、壁癌嚴重、且造成樓下住戶天花板漏水,自行找水電工查看,水電工告知熱水管破裂、漏水,導致壁癌及樓下住戶天花板漏水,屋主即認定是友人施工不慎所造成,遂來電要求友人查看、修補並賠償

友人接獲電話後曾多次到現場查看,也帶了水電工一同前往,均認為非施工不慎所致,因雙方簽有合約,內容約定就承作範圍保固一年,屋主認定此屬保固範圍,應由友人處理,但實際上水管並不在合約承作範圍,故友人認定並非其責任

屋主聞言除揚言提告,並自行找他人進行修繕,期間又數度要求友人可選擇以免費提供修繕勞務來和解,對此友人亦多次明確告知非其責任,無法同意。

近日友人收到屋主寄來之存證信函,內容聲明漏水施工不慎所致、且其曾親訪友人欲反映問題但友人不理不睬,均非事實。目前擬回覆屋主完工當時已告知水管有出水異常情況,但屋主並未要求納入修繕範圍,自不在保固範圍內,無法同意提供修繕勞務;另並未接獲屋主親訪欲反映問題的通知,反而曾親訪多次查看並與屋主溝通,溝通無法達成共識並非不理睬,屋主似有言詞失當。

請問,存證信函還需要注意哪些?如屋主提告,友人是否有法律上的責任?又應如何自保?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25 15:12

您好,必須先釐清施工瑕疵 還是後天的一些原因導致漏水,因此建議先委請公正單位鑑定,如社團法人台灣營建防水技術協進會、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等都是目前較常受理公家機關、各法院及私人委託漏水鑑定單位,以釐清是否為您友人的責任。此外,並將您友人多次多次查看並與屋主溝通的狀況做成記錄,並委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協助雙方進行協調。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5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友人應該先行備妥之前的契約、報價單等書類,並且先行將可以傳訊的證人準備好。

2、您的友人可以先行發函給對方,要求對方提出是我方疏失的証明。

3、本文建議您友人的公司可以聘故法律顧問,協助處理公司的通常交易事項的法律制度,也可以在各別交易上獲得更多的保障。

4、本案至多有損害賠償問題。

 如無法協調,責任歸屬恐怕要到法院才能釐清,故要保留相關證據證人,如尚有疑問,可以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6 16: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準備好契約釐清契約內容包含為何,並對對方之相關電話進行錄音蒐證存證信函亦可妥善保留,若對方對您提起訴訟,再就相關瑕疵請求鑑定釐清責任歸屬及是否為契約範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毛 103-06-25 07:35

律師好,因近日與其他機車發生擦撞,想請問該如何處理?某天在我騎在雙線道的右方,而對方從左方(未打方向燈,就轉進我的車道,非十字路口)轉到右方,害我煞車不急撞上,我人只有些小擦傷,車子也沒怎樣,對方車子有些損壞,對方父親有意要我賠償,想請問這樣是我的責任嗎?要怎麼處理?(沒叫警察,也沒監視器)謝謝。

心兒 103-06-24 23:39

請問 公司在我到職時都沒有幫我投保 發現懷孕資遣

現在我們的雇用關係確定判決了 

但是公司對於勞保 勞退跟健保 都不理賠

因此我申請支付命令 而對方提出異議

我們今天去調解庭 本來都同意了 到了檢察事務官那邊

對方又反悔了 所以又訂了下次的調解庭時間

 

 對方傍晚又說讓法院判決 下次的調解庭也不用去了

現在我的問題是 我的支付命令本來是申請未投保的權益損失以及懷孕資遣的精神賠償(公司有被開罰違反性評法的公文)

 

我另外有對公司提起未投保的詐欺 偽造文書刑事告訴

我可以把支付命令所寫的未投保權益損失的部分 挪到刑事起訴時再一併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而支付命令的申請只剩下懷孕資遣的精神賠償部分嗎???

如果可以的話  我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已經聲請支付命令,則您可以直接在該訴訟追加,不建議等刑事那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ndy 103-06-24 20:47
你好: 我們的社區只有14戶,好像不符合公寓管理辦法。 最近碰到2個問題 1.我們是上下2層機械停車位的,因當初建商(約14年前)賣車位時都跟買車位的告知你是上面的,可是又沒白紙黑字註明。目前發生的壯況就是大家都說是上面是我的,請問這有法可查嗎?因為建商已倒 2.承上,因為大家都認為上面是自己的所以會擺放雜物佔位子、有些直接放上去就不拿下來。上面又有放梯子、推車,請問物品沒固定,掉下來雜到下層的車子賠償有法源嗎?另外如是承租戶亂擺放物品,也跟屋主(所有權人)告知,那東西掉下來雜到車或人、屋主有連帶責任嗎? 謝謝回答
乖乖 103-06-24 19:46
車禍對於後座有哪些可以要求理賠

車禍發生後已經過兩個月
現在已經有調解
但是不清楚調解可以要求對方哪些賠償
自己狀況腳被機車壓到
當時腳腫狀(尚未骨折,但自己覺得蠻嚴重,大約一個月無法行走,後來行走常常也非常的不舒服或是無力)
有持續做復健
但是過兩個月
腳依然還是有關節腫狀
後遺症這方面有賠償嗎(醫生證明有說無法久站長時間走動)?

Reiko 103-06-24 17:27

律師您好

我們是經營連鎖漫畫小說租書店業者,店內有名會員,去年九月租借一本小說至今未歸還,照店內及總公司sop流程走已在去年九月底因聯絡不上該會員將該會員帳戶停權°

目前總公司要對店內租書逾期近一年不還之會員寄發存證信函,店老闆表示在公司寄發前再聯絡一次該會員,工讀生在6月中旬聯絡上該會員家長,家長表示小孩出國會協助處理。

但在6/22該會員家長(以下簡稱該家長),到店內表示要處理這筆帳,並表示書籍已遺失願意賠償,工讀生照會員申辦條例與sop處理,要求該家長需賠償書籍成本240元與逾期至6/22罰金880元,該家長不滿罰金部分,聲明只願付從6月中旬告知至今的逾期罰金,並宣稱沒有收到本店的催還電話且書籍並非女兒(以下簡稱該會員)租借,為女兒同學租借,該家長還表示已聯絡該會員之同學,但聲稱對方回應沒錢,才代為處理。

該家長堅持不願付逾期金,並強烈堅持沒有收到本店通知,堅持本店至今已過近一年才聯絡不願付罰金,並態度強硬聲明走法律途徑,強調該會員未成年名下沒有財產且人在國外,要告就告本店拿他沒轍諸如此類言論,最後已本店提不出連絡不上該會員之證據理由譴責工讀生歪理硬凹,但被工讀生反問該家長是否可以提出該會員無收到本店通知之證據,如無法提供是否也代表歪理硬凹,語畢該家長落下一句"我就給你欠10年你告我阿"離去且態度惡劣。

敝店會員租借流程為:挑選欲租借書籍>出示會員卡或輸入身分證字號>輸入密碼>刷入書籍資料>照租金付款>告知還書期限>完成租借

該會員同學可租借表示該會員同意且給與對方租借密碼,故該租借書籍是掛在該會員名下

請問律師

這樣是否構成侵佔罪?若我們提告,需先從何做起處理?

我們提告勝訴機率?

產生的訴訟律師費等等可否由對方吸收?

可否與對方求償除逾期金與書籍成本期間內的經營損失(其他會員租借不到該本書轉至他店消費)?該會員是否會有留案底?

可否強制執行該會員結清逾期違約金部分?

六王 103-06-23 19:01

我太太拿著驗傷單 分別在刑事民事對我提出告訴, 刑事傷害 民事要求家暴保護令,,傷害已被檢察官起訴並申請簡易判決,本人也針對很多邏輯性問題繳出刑事答辯狀,事實上我也根本沒有動手,也沒有傷害她,但是最近傷害還沒開庭前, 書記官有私下問我要不要和解?如果我身為被告同意和解,(原告如果也同意,並提出和解金額,而最後,我也同意了),也就是傷害開庭時,庭上要求原告徹告,我們兩造轉移到和解庭變成達成和解~那這種 被告同意和解 的 結果 ,是否有可能我太太會拿我們兩造同意的和解書, 去 還沒有判決民事庭繼續要求我賠償?(1.傷害庭的民事和解, 是否有可能是引導其他庭,看待我這個被告有 "間接認罪"的可能?)

2.萬一以後我太太食髓知味(知道我願意和解,雖然我告訴書記官 我願意和解是因為她是我太太,而不是我認罪,我只是想早些結束傷害庭的開庭訴訟程序和時間,好好專心工作)... 但是往後有沒有可能我太太繼續無理取鬧, 把自己的跌倒受傷,不斷用民事傷害兩種再繼續提告,而這條和解,卻在往後的開庭 對我不利呢?

3.徹告之後,如果我太太往後繼續拿這種莫須有的驗傷單 告傷害民事, 是否有可能這條 曾經的和解同意,會變成 好像是被告的間接認罪,然後,往後會讓法官對我人格上認定上產生不利?即便我答辯狀證據都指向我太太說謊,誣告,那有沒有可能這次同意和解會給我留下隱患?和解金額越大,是否表示被告嫌疑惑是認罪的部份事實,越大?

沈恆 (沈律師) 103-06-23 19:42

您好!倘若要和解,應該在簽和解契約時即交付和解金並要求對方同時交出用印之刑事撤回告訴狀,將民事賠償刑事撤回告訴一併解決,如此應不會有您顧忌的問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3 2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檢察官移送調解並在調解委員前達成調解協議時,於調解筆錄上載明告訴人願針對 0 0地方法院檢察署00字00號之案件拋棄一切民刑事請求權。

再者,檢方或法院在認定犯罪事實時,是針對不同之犯罪事實為構成要件之涵射,故縱使之前有和解之紀錄,也不會影響到以後之犯罪行為成立與否之認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如有專業人士協助應該不會發生後續的事。

俊兒~* 103-06-23 18:00

行經十字路口時 我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不遠處
突然油門故障爆衝我自己也嚇到剎車也來不及(跟車速絕對無關)
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那媳婦跟孫子是輕傷當天就沒事了
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中間我有去普通病房探望過她精神看起來還可以
大概住院了一個禮拜就出院了
那因為這兩個月左右她還有陸續回診
所以最近我們才開始要談和解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
所以變成除了醫療以外的部分要自己賠
他們求償總共10萬元!
他們的說法是保母費兩個月4萬 看護費兩個月6萬
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含在這10萬元裡面了
(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平常是公公在照顧婆婆這樣子)
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她們說能接受的方式只有兩種(因為媳婦說婆婆之前的學生有人現在是在做律師的,所以我想也有可能是婆婆學生建議的,婆婆之前是國中英文老師)
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當然去調解委員會這條還是沒有改變!

以上,基本上我很有心想解決這車禍問題
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所以我想問
※它們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用合理嗎?我該接受嗎?
※如果我接受了,那採取哪種償還方式會比較適合!?

以上三個問號,希望能得到3個詳細的解答
 很急,希望各位優秀的律師或對這種事情蠻有經驗的朋友回答一下
非常感謝各位幫忙,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4 09: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對方請求的金額,您可以要求對方提出診斷證明書,證明確實有需要請看護跟所謂的褓母,否則只需要賠償醫療費用即可.

但是對方可能會以刑逼民,您可以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