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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麵 102-10-02 18:12

我媽前陣子被機車撞到,腳縫了4針,事後對方也賠償了修車費跟醫藥費,也經過調解委員會寫好了合解

但在合解完一個月後,雙方竟收到上面寫著是由我媽對對方提出的過失傷害訴訟,前提是,我媽並沒有向警方說出她要向對方提告!現在收到這單子,若是放著不理有關係嗎?<因為承辦這案子的警察態度極差,我媽不想因為她沒提出的要求又跑警局...>

麻煩您幫我解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0-03 01:44

您好!可以直接去警局或寫書狀明確表明不告訴。

阿鴻 102-09-27 23:35

機車被急駛而來紅燈機車撞.造成多處擦傷頭部撕裂傷縫數針.鑑定報告出來對方實屬完全責任.受傷的一個月內對方也無關心慰問.全權丟給保險公司處理.一個月過後我方申請調解.對方有出面和委任保險員(國泰.有保第三責任險及強制險).車損醫藥費零零總總加起來快4萬.對方保險員意思是實支實付.沒收據的不能拿錢 而且他的上限也只能到四萬多 . 對方保險員有表態也不怕我們告  然而調解失敗現在在等第二次調解   請問這種狀況上法院能理賠保險以外的錢嗎   請指點迷津..

1.建議您務必要在事發六個月內的告訴期間提出過失傷害罪的刑事告訴,在面臨刑事責任的狀況下,這樣對方或許會較為積極的處理。
2.保險公司的立場事實上和被保險人的利益未必相符所以往往都是以拒賠或者拖延方式來處理,以期降低理賠金額,所以不要只期待著保險公司積極處理,儘快把肇事者「請」出來面對其應負的賠償責任,才是正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費用支出部分建議要收集單據,以利後續主張。

蕎蕎 102-09-26 19:50

 

 

 

 

車禍事件,正常綠燈行駛中,對方未成年騎車,看到路口有警察,疑似驚嚇到,逆向雙黃線衝撞我方的車,造成車子損壞,警察是目擊者,兩個騎車未成年小孩輕傷,至急診擦藥,無留院觀察(表示無嚴重的受傷)。警察聯絡父母親,對方到醫院後,警察有說:這件事情100%是你兒子的錯,要跟對方好好談。對方表面跟警察說會跟我們好好談,私下,第一:完全沒主動聯絡我們。我們連絡他時推託他很忙。第二:說我們沒有人去關心他兒子。當天是要北上出公差,車子損壞還要趕快轉搭客運北上處理公差,且我們也不是肇事者。第三:開調解委員會,辦好一堆流程後,結果對方連出現都沒有出現,直接嗆:為什麼要我們賠償,打電話來就是要賠償,你們有關心我兒子嗎?我還要跟你們要醫藥費咧!!要見法院見。詢問過保險公司,對方的保險公司根本不會幫他出錢,因為他們違規在先且未成年,我方的保險公司說,因為車子已經開兩年了,有折舊的問題,所以頂多只能討回一半的修車費。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跟對方談??如果不是他們衝撞我們,我們也不用多花這筆錢,只能要回一半的修車費,這樣合理嗎??我們只要求修車費用而已,其餘自己搭車北上,其他時間無車子可使用的花費都沒有要跟他要,這樣很不合理嗎?

希望律師可以幫忙~~謝謝。

基於所述情形,對方願意和解調解已不可能,且你們並無前往關心的義務,僅存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一途,另外對於未成年人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車輛毀損),是可以依民法第187條之規定,將其父母列為被告,訴請連帶賠償的。

wei 102-09-17 01:44

案發9/11 下午12:55

因朋友車子在倒退行駛,摩托車騎士可能慌張導致煞車太急滑倒,摩托車滑行騎車底部,雙方無叫警方,在說好沒事後,摩托車騎士自行移動車子,下午3:00 又報警告我朋友肇事逃逸

1.朋友已經做完筆錄,時間與警方說的案發時間(監視器時間)相同,摩托車騎士則不同

2.有將擦藥的衛生紙留著當證物

3.有拍取照片,停車位置及摩托車煞車痕,保留證據

 

警方也保存監視器畫面,摩托車是自行滑走無任何碰撞(但我朋友也是有錯,才會造成車禍)

對方咬定我朋友撞到後,直接開走無關心他人。但監視器清楚拍攝到無碰撞,對方滑行,我朋友也有下車關心擦藥。

 

請問

1.案發過後兩個小時才報警,這樣案件如何成立?我能否懷疑在這兩小時內,對方已經串供完畢?

2.無任何碰撞,但對方滑行自行受傷,除了醫藥費之外還需要有任何刑責嗎?我朋友也有下車觀看不造成危害他人生命,當時摩托車騎士他也能自行送醫,這樣如何認定肇事逃逸

3.和解後還需要開庭審查嗎?若開庭時法官不認定肇事逃逸,那被告還會存有案底嗎?還需要走民事求償嗎?對方可能在上訴嗎?

4.若我朋友無肇事逃逸,是否可以針對毀謗等對騎士提出告訴?若在和解完後,肇事逃逸罪名還會掛在我朋友身上嗎?和解後我朋友能對摩托車騎士提出告訴嗎?

 

以上,煩請律師協助小妹我回答,謝謝

您好

對方可能涉犯誣告罪,並非誹謗

和解後可要求對方撤回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肇事逃逸罪嫌,對於檢察官之偵查或法官之審理,得提出所述證據,證明不應起訴或無罪。

若不成立犯罪,不會有前科紀錄(即所謂案底),但仍有案件紀錄。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7 19:30

還是把案件包給律師處理吧 WWW.WEWON.COM.TW

叮叮 102-09-07 12:42

8/6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
共有四台車
我是第二台
我和第一台都是靜止狀態
停約3~4秒後面就撞上來

做完筆錄後有到醫院急診檢查傷勢

頭部頸部拉傷挫傷

現在初步判定已經出來主因是第四台為保持安全距離

其他三台都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至現在最後一台的車主從未主動連絡過

在事情發生後一周兩周我都有去電詢問後續該怎麼處理

對方只告訴我會交由保險公司處置

就完全沒下文

保險公司只在8/底來電告知我的車殘值剩下多少可以賠多少這樣

請我把車拖到其他保養場估價看要修多少錢

對於我受傷的事情也是都不聞不問

目前到現在還是會頭暈和嚴重的頭痛

現在產生的費用以及後面需要的費用
1.高速公路拖吊費3300+2400
2.修車費 27萬 (其他保養廠估出來也差不多價格)
3.賠前車主的保險桿6000(已出險處理是否能向後車求償費用,還是保險公司會自行處理?)
4.急診醫藥費以及回診掛號費650+350+350(這部分還會持續增加)
5.租代步車平時上班跑業務費用1500*18=27000
6.請假扣薪三天
請問這些費用是否能一併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民事求償呢?

今天我到附近的派出所

員警告知要找當初經辦車禍的人比較快

且因為當下車禍是四台車撞在一起

所以我如果要告肇事者

大家的筆錄就要重新在做一份是真的嗎?

然後要我先去申請調解委員會才能提告這部分也是嗎?

hsinhsien 102-09-05 11:46

我方 (下圖A): 機車,主道路直行車,閃黃燈

對方(下圖B) : 轎車,巷子出口左轉,閃紅燈

------------|   |-------

      C

-----------------------

   A﹥﹥   

------------| B  |-----

 

發生經過

對方轎車(B)從巷子停車場開出來往(C)方向,我方機車(A)車速約5X,剎車來不及撞到(B)車的左邊車門

當時我方直行車道的交通號誌是閃黃燈,對方巷子出來的交通號誌是閃紅燈

對方轎車有行車紀錄器,畫面是車子停止狀態,車子慢慢往前動約3秒,機車就撞上去。

事發約四天,對方主動聯繫說不想等警方事故圖,提出轎車的修車估價單約5萬台幣,若等一個月後警方事故圖跟初步分析出來後,一定也是照責任區分兩方賠償的%數。不斷強調我方一定是車速過快才導致他沒看到我方機車,請我方自行評估要賠償對方幾成。

由於對方高級轎車的修車費較貴,我方機車醫藥費約台幣五千塊錢,所以若照%數算,一定是我方吃虧。(前提是我方完全無肇事次因)

此路段有監視錄影器,肇事主因一定是對方未讓直行車。請問若我方車速若有超過此路段限速,到時候調解的互相賠償會超過10%嗎?

我方是否應該要等到警方的事故圖跟初步分析出來後再跟對方依照責任釐清賠??

謝謝您花了時間看完。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6:19

 建議等警方事故研判表出來後再跟對方談賠償問題,

不過對方車子比較貴,相抵下來你比較吃虧

小樂 102-08-21 06:34

機車機車對撞對方酒駕測出0.40

當時是我要左轉我的視線被7-11貨車擋住

對方直行當時紅綠燈都是閃爍燈根本無法判斷誰對誰錯?

我已經過一半時速40-55對方70-80時速從沒未減速

發生車禍不是問我們有沒有怎麼樣是很兇的口氣問駕駛者是誰?

當時沒力氣起來也沒力氣回對方問題

對方在警方未到前還跑去7-11買飲料解酒

事後做完筆錄說會全負責

到私下談和解時又百般挑難

給對方機車估價單要19930又嫌太誇張

讓對方自己拖去給對方認識的車行估要15000醫藥費2350

後面對方又說跟家人討論結果是再減半

我有載人被我載的傷到腰我是傷到腳皮肉傷一直未好

對方看証斷證明書說沒寫建議能休息幾天所已不負責上班費用

跟他原先說的都不一樣

我是做夜市的哪有薪資證明?

 

直接提告又該準備哪些!?

警方哪邊我是說暫且不提告

1.提出刑事告訴就直接向承辦員警提出就好 基本上不需要準備資料 2.將來提出民事求償 則需準備相關費用單據 跟民事起訴狀

alice 102-08-15 16:22

我姐在高雄騎機車載了兩個小朋友因前方緊急煞車所以她也緊急煞車後摔車

後方有一輛騎著機車的夫婦也因為我姐煞車所以撞上來

之後我姐先離開現場

對方告我姐肇事逃逸

要我姐付醫藥費兩萬

我姐要養兩個小孩工作也不是收入很好

而且我姐也因為被撞腰部也有受傷

請問一下這樣要怎麼處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7:47
回覆 alice 的發言內容:

我姐在高雄騎機車載了兩個小朋友因前方緊急煞車所以她也緊急煞車後摔車

後方有一輛 ... (恕刪)

先看看附近有無監視器

有無逃逸,必須看個案而定。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阿芳 102-08-10 20:12

父親和爺爺今年相繼過世,母親在我一歲時就離婚改嫁了,父親排行老三,只有我和妹妹兩個女兒都還在念書,但二伯在年輕時就去世了,所以還剩下大伯和姑姑。

大伯家有三個兒女都三十多歲在工作了,住在我們隔壁而已。而姑姑嫁出去有兩個兒子,一個在工作一個在念書,但她因為犯了毒品防治罪而被通緝了。

父親過世有200萬的保險金,而父親的配偶欄有一位大陸女子的名字,那是從來沒有來過的人頭,但父親沒有去除名,所以還是要保留她的一份在保險公司。200萬分3份。

爺爺過世後她要我們一起分擔醫藥費、外勞費、葬禮費。還要我們再平分匯到奶奶的戶頭去,說是奶奶以後生病住院醫療費或葬禮費用的。他說我們的錢不是讓我們拿來花在自己生活上和讀書用的,是要接父親生前的那一份一起和他們分攤支出。

奶奶和我們住在一起,但因為我今年讀大學而搬出去了,所以剩妹妹照顧奶奶,大伯母因為我搬出去而不滿的說 :「如果妹妹明年升大學也搬出去,就要告我們棄養奶奶,還要想辦法把我們的保險金要回去。」

之後常因為錢的事情而破壞關係,鬧得很僵 ! 她讓我們兩姊妹變成村子裡最不孝的孫子,他們一點一滴的榨光我們,給我們壓力和未來受到威脅,因為年紀輕輕對很多事和法律都不懂,不知道要怎麼保護我們的權利,真不知道以後該怎麼辦生活下去才好??

所以我想請問: 1.我和妹妹有義務扶養奶奶嗎?

                   2.我和妹妹是否要理會大伯母要我們和他們分各半支出呢?

原則上法律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有扶養義務 但以親等近者優先負擔扶養

小然 102-07-15 20:54

律師您好

以下是事故、調解經過詳敘和一些問題

於今年(民國102年)二月十一日約晚上十點半,我騎摩托車行經竹北三民路(雙黃線)上往中華路方向等紅綠燈綠燈後便直行,在九鍋前面有一台摩托車沒有開車燈迴轉,該駕駛突然加速到騎到雙黃線我發現便減速往右靠,使我注意力轉移到左手邊,我仍在我該行駛的車道,不巧右方前面有行人於我的行駛車道中間穿著黑色衣物從九鍋用完餐後走至對向準備開車,並未行走在斑馬線(離斑馬線不到三十公尺),對方的轎車斜停後車廂露出白線。我無法選擇更右邊騎而只好急煞並車頭盡量往左避免撞到對方,對方也無任何驚訝反應或閃躲動作車身右邊便碰到對方的身體,碰撞當下仍是在我行駛的車道上,當時雙方並無倒下,我方當時無人物的損傷。我將車輛停置在路旁便馬上去詢問對方傷勢和解釋當下情況、道歉也詢問是否送醫,對方似乎因為被車身碰到而不悅,不接受解釋也不願送醫,後來我便報警處理。

警方當下也有詢問對方是否送醫,對方也拒絕,等待交通隊車禍處理小組來之前警員有示意對方並私下講了一些話,我本來以為他是叫雙方過去,但警員示意我沒有叫我,只叫對方便請我離開。等到交通隊的警員來到現場後就開始測量現場圖、幫我做酒測(酒測值0),有沒有量剎車痕我不知道,當下我也不知道要量剎車痕這件事。等交通隊處理完 ,對方以有事為由就自行開車走了,我便跟隨警員回局裡做筆錄,因為第一次車禍,認為做完筆錄,跟對方道過歉,對方也無大礙離去,我就認為沒事了。

一直到三月初對方打電話來問我說 : 「都不用打過去和解的嗎?」後來於三月一日開始經過電話聯繫於三月九日在竹北分局詳談和解內容。對方因為看診醫藥費(550)、兩天薪水,一天是加倍因傷請假(942*2 *2天,於第一次和解時只能拿出一張一天的請假證明,有收據,無診斷證明)、還要精神賠償加起來總共六千。我自己有主動詢問店家(九鍋)監視器但找不到那迴轉的車主的畫面,事故就變我跟對方兩方的問題。當時沒打過去慰問對方是因為沒有處理車禍的經驗,,當下接到對方電話也是覺得不好意思。主要當時都跟對方確認傷勢也不需要送醫了,既然對方打過來了,我也認為此次事件是大家運氣都不好,我也有誠意負責道義上的責任

但是當時事故研判表還沒出來(和解日後出來,我方為涉嫌超速(第一次筆錄因警員說用感覺就好,便稱50,第二次筆錄稱40以下, 但實際再騎過確實不到40),對方為違規穿越馬路),無法釐清責任,對方便直說要拿到賠償金額,我方說:「等責任釐清再談錢的事也不遲,該賠的我一定會賠」,對方不願意,一直急於拿錢,之後在警局見面談和解的事,對方還是堅持要六千而且語氣不佳,那我方還是希望能夠小事化無,就想請對方拿出單據,對方只拿出一張診斷收據一天的請假表還有工資表

但是她當初在電話兩天雙倍薪水(有簡訊為證),結果只拿出一天的假單,並說只有一天加倍,當下無詢問對方為何只拿出一天的假單而非兩天,又為何改口說只有一天薪水加倍,沒有說兩天都加倍。當下雖有懷疑但是我方還是以和氣為主,和解不是質問,所以就沒多問。當時多為我的母親與對方交談,談和解錄音存證

和解過程只要跟對方釐清責任或確認單據等事情,她就會說:「那我是拿不到錢了嗎 ? 那現在是不用談了嗎 ?」 (皆有錄音存證),使得和解過程氣氛僵硬,但我方依然願意付醫藥費550元一天薪資慰問金1200元對方不願意,執意要六千,和解不成立,雙方便離開,對方就拿著她的收據去找承辦警員提告(過失傷害),我知道六千比起大車禍賠償是小錢,我也問過很多人都說花錢消災、不要跑法院又留前科案底。但是事情總該有個是非對錯,我只是願意小事化無,但對方卻一直利用過失傷害來壓我,也並不覺得此事是因她違規在先而造成的。

調解失敗日後都無聯繫,之後接到警局的電話通知我對方已經提告要我回去做筆錄。近日收到傳票,於周五(7/19)開庭,今年才19歲對於這方面沒有經驗,

想請教律師:

我是否為肇事主因呢(肇事比率約多少),而過失傷害成立的機率是否很高呢?

開庭過程我應該提供如何的說詞和說法呢?

衷心感謝律師詳讀及解答

 你可以對於初步判定結果表示不服,提起肇事鑑定的申請,釐清你是不是應負肇事責任。關於過失傷害罪部分,如果鑑定出來認定你有過失,即使是一點點,對方都可以主張你的行為構成過失傷害罪。由於刑事訴訟偵查曠日廢時,對於你也會構成莫大的壓力,如果對方主張的費用不高,似乎可以考慮吃點虧接受和解條件。

古意 102-07-15 19:26
去年我丈人開計程車撞到了人,對方受傷,今年對方提告。我太太代替他老爸去法院,對方要求賠償100多萬醫藥費+其他林林總總。因我丈人中風 行動不便沒工作。 我太太說沒錢賠 只能被關。對方律師說要求我方家屬連帶賠償,可以申請假扣押我丈母娘房子 薪水 及其他兄弟姐妹的相關財產。請問這樣可以嗎?我太太已經嫁人 也要跟者賠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家屬不用負賠償責任,但若您丈人死亡,則會有債務繼承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基本上是不需要負連帶責任,不過如果你父親在車禍後曾經將名下的財產移轉到你們的名下,對方可以針對這些移轉財產請求法院假扣押撤銷移轉。另外,你的父親已經中風,如果被判有期徒刑須執行者,你們可以主張其身體狀況不適合執行,請求暫緩執行。

大可 102-07-04 21:17

律師您好我爸爸酒駕撞到鄰居騎車的兩姊妹有報警處理 我爸被罰9萬元對方一開始說只要把車修好和醫藥費車修好了一直找他們和解 她們都不願意後來上調解一開口就要40萬 說她半年無法工作請問我們應該向她提出醫生證明還有甚麼如果被她們告能易科罰金嗎?我爸名下無任何財產一定要給她們錢嗎 如果我們打死都不給 最照成甚麼結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無法達成和解,則刑事會有過失傷害罪而被起訴並判刑,雖然刑期不重,但仍會留下前科,民事會有損害賠償問題,以填補損害為原則,建議可以向調解委員會申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圓圓 102-06-27 17:55

 目前土地(稱 甲地)是我公公的,此為建地且有房子。公公自去年因病臥床,我大伯(公公的長子)曾向我婆婆要地表示欲行貸款幫忙繳公公的醫藥費,我婆婆將我公公名下土地過戶給我大伯及二伯,但唯有甲地沒有(意願)過給他們,當時因辦理過戶將公公的印鑑章及身分證拿給大伯,至今未還回。本月竟收到地政事務所通知,表示大伯拿公公之印鑑章及身分證辦理土地(甲地)過戶,且完全未告知我婆婆,我公公因病臥床,也無法表示此地有意願過給大伯。若有異議須於公告30天內提出,我們問過地政,他們表示需填寫異議書,但是我們不會寫,另外,因大伯無意願將公公之印鑑章及身分證還回,我們可以重新申辦嗎??因婆婆表示提出異議書後若成功駁回,就要將此地過戶自己名下,以防大伯在私下偷走這塊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應依期限提出異議外,尚應向法院提起塗銷登記之訴,且您大伯也涉及偽造文書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29 16:36
回覆 圓圓 的發言內容:

 目前土地(稱 甲地)是我公公的,此為建地且有房子。公公自去年因病臥床,我大伯(公公 ... (恕刪)

除趕緊異議外,

提告前,必須趕緊找律師陪同,確認您公公願意將該筆土地在生前贈與給您婆婆。

之後再委任律師提告您大伯偽造文書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再來電洽詢。

阿成 102-06-25 20:38
去(101)年11月17日發生車禍,我是左轉車(開車),她們夫妻騎機車來撞我,她們受傷了,我也自認倒楣,當天馬上將機車推去修理,載她們去診所就醫我付1100元醫藥費,醫生診斷書寫挫傷,對方還聲稱沒有健保,我也覺得很納悶。還馬上載到對方到交通隊做筆錄,做完筆錄還馬上載她們回家,到家後還坐在家裡談了一會兒,就噓寒問暖,要離開時,她們說身上沒錢只剩下100元,我也覺得很可憐,我還當場拿2,000元先給急用,還交代要盡量去看醫生,我會幫忙申請保險,101年11月19日還傳簡訊關心,請她們身體好了再來談和解,還說天氣冷了,要注意保暖,別著涼了。101年11月21日還將車子修理好,我付修理費6,700元,還請車行立刻送到她們住家,事後還去和解兩趟,101年11月22日還買了伴手裡去拜訪,談了好一會兒,最後沒有結果,之後過幾天又去一趟,還約載她們到醫院全身檢查,結果她們說不要去,我是想幫她們做全身的檢查,看有沒有內傷,或其他傷害,我都是出自好意為她們好,最後她們開出1個人賠償8萬元,兩個人16萬元,我就請她們送調解委員會來調解,希望由第三方來幫我做公證,我都很願意和解。事後我就沒有在理會他們,就現在收到傳票6月27日開偵查庭,請問我要如何跟檢察官說呢?會起訴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屬告訴乃論之罪,您可以在開庭時向檢察官說明本件和解經過,並向檢察官陳明有和解之誠意,請檢察官先移送調解,若調解成立,則本件刑事應可就此終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平凡人 102-06-23 21:53

這個月中,我出了一場車禍,當時是下雨天我在巷口要左轉 (左轉有有行人通過所以我有放慢速度下來,有行車紀錄器可以作證),然後對方是一台機車直行速度很快,沒有紅錄燈,(限速30 的巷子,但是他絕對超速,無奈沒有巷口監視器可驗證) 然後我出了巷口,他看到我後應該有煞車,因為我遠遠就有看到他所以我也緊急剎車,然後他左晃晃右晃晃在我停止一秒左右後,跌倒車子直接往我的車子左前保桿撞過來車禍的位置大約就在巷口中線附近,斑馬線上留有他機車滑行的痕跡,我的車保桿受損,然後也的機車車頭毀損,他人是右手擦傷,鼻樑有斷掉,(外觀只有看到鼻頭有腫一個包),然後我當天就做完筆錄了,他則推拖人不舒服不做筆錄,事發也經過好幾天了,他還是不做筆錄,前幾天打電話來給我,開口說 醫藥費工作請假收入,修理機車,另外還要一筆整容費用,然後完全沒有提到我的車子修理費用,然後要我自己吞下來的樣子,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他一直不去做筆錄,難道我就要這樣子擔心六個月等到過失傷害追訴期過嗎?另外我想提出毀損的告訴,請問我該準備什麼東西呢?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35

 你既然已經提告,就不用擔心六個月告訴期間的問題,他不願意做筆錄是他家的事

承佑 102-06-18 09:34

您好:

奶奶於101.10月過世(爺爺早已往生),奶奶生前留有土地(農地及公供設施保留地)公告金額約2,600萬,另於100.12贈與公告現值750萬房子給叔叔兒子(採公告現值扣除贈與免稅額後,繳交贈與稅及土增稅方式過戶),奶奶生前有子女四人(父親,1叔-領有身心殘障手冊,2姑),其中父親已往生(留有子女各1人-代位繼承),目前尚未申報遺產(已過6個月國稅局已發函摧繳中),

請問以下報稅及分配問題:

一.奶奶名下一筆土地銀行設有抵押權(借款人叔叔,保證人奶奶,土地為擔保品),借款金額150萬,尚有未償還負債約125萬,土地公告地價約650萬

1.請問申請報稅時125萬可否列入奶奶的未納負債?(叔叔已向銀行提出不願繳交後續本利聲明)

2.若銀行已進入司法摧收程序,繼承人是否有優先認購權?若有先後順序為何?

3.若土地遭拍賣後,該筆650萬公告農地是否仍需納入遺產總額中申報?

二.奶奶生前未立遺囑,現因繼承人均未拋棄繼承,按法規遺產應4等分並於繳納遺產稅後分割,惟因分配比率問題仍未解決,叔叔主張剩餘財產均為其名下所有(主因為奶奶過世前口述財產要給叔叔-有1位證人-奶奶妹妹),但二姑堅持按法律1/4分配,大家不願出錢繳納遺產稅(粗估約60萬-農地無法取得農用證明),請問若有三方同意繳交,可否避過二姑採對我們代位繼承者較有保障之解決方式(如法院裁決)?

三.奶奶於過世前生病之醫藥費部份,有約40萬皆由我們支付(叔叔及姑姑均未支出),此部份對於我們在遺產分配中是否有較有利的法規保障?

以上問題請教謝謝各為先進

小巴 102-06-16 06:51

13年6月13日大概早上8點半,路況擁擠下雨天!

當時我因為過了紅綠燈之後,在路邊直接雙黃線迴轉,當時這條路已經紅燈了,我的車就直接從兩台汽車中間穿越,但是我的時數不到10公里,雨天視線糢糊沒看見有機車正在直行過來,我發現時已經來不及了,他就撞到我機車的右後方排氣管的地方,在那當下我馬上下車去瞭解對方傷勢如何,因為雨天又是上班時間,所以我攙扶對方到路邊騎樓下,他有說腳很痛,但是我有要求他讓我載他去旁邊不到100公尺處的醫院,他說他要做救護車,當時我們互相都沒報警處理,而且我沒有駕照,聽到要叫救護車我開始緊張,我就和對方說,這路上我有認識的車行,我去叫車行的人來牽你的車,對方也同意我離去,但是我因為害怕被發現我無照駕駛,所以我沒有返回事故地點,我一直很害怕被家人發現,也很擔心對方的傷勢情況如何,直到隔日晚上母親下班之後才決定要面對所以告知母親,母親於是帶我到事故地點附近的警局自首肇事逃逸,但是發生事故當天晚上對方就報案了,在還沒接收通知前去投案認罪,投案當天我有撥電話給對方瞭解傷勢並要約談和解,對方是護士正在上班無法前來談判,於是約在隔日中午談判,到場談判的卻是對方的父親,他直接表明了說,我女兒腳受傷行動不方便在家修養,還說醫生說他要2~3個月才能夠確定是否完全康復才能上班,當時我表明了對方薪資醫藥費機車修理費全都由我們負責支出,但是對方還是是說一些肇事逃逸公訴罪,他們很想幫我們處理解決問題,機會已經給我們了,就要看我們怎麼把握,如果機會不要那他們也沒辦法只好公事公辦,我們要告知對方家人說昨晚你女兒說他在上班,對方父親就說我女兒是去證明給他們醫生看說受傷沒辦法上班什麼有的沒的,但是我越聽越覺得奇怪,我都說全盤要負責了,對方父親怎麼還是不答應,還要我們回去和父親談這件賠賞金的事情,於是我我回到家就打電話機車保險公司訴說這件事情,保險公司跟我要當事者電話要跟他談,保險公司就質問當事者現在在做什麼在哪裡,當事者就說我正在上班,然後保險公司就跟他說保險理賠的最大金額數是多少,還跟他說你父親說你在家修養行動不便,可是你又說你在上班,如果要錢請把驗傷單和行動不便造成上班有所問題的證明那出來,保險公司於對方講完之後就馬上通知我們說他父親是在獅子大開口,於是我就開始回想筆錄上的口供,當事者口供有說到他讓我離開去找車行來牽車,而我的口供也是有說我當下有處理,後續因為怕救護車來警察跟著來,而我無照駕駛害怕被開罰單,所以找藉口離開,再來談和解的是他父親出面談,他父親還是未讓女兒知道他訴說受傷的描述,情況,表示他女兒並不知道他父親有出面和我們談和解,還欺騙我們他女兒的傷勢狀況,但是筆錄上的驗傷單述說只是挫傷,但是他父親卻宛轉的告訴我們賠賞地方有那些,我估計起來大概二十萬跑不掉,這未免也太誇張了吧…

我想請問律師和有看法有建議的網友們…

這樣的事故經過我要達成肇事逃逸的罪名嗎?還有像這樣隱瞞自己女兒出面和我們談和解還這樣敲詐我們這樣有罪嗎?

最後在事故發生當下我也知會過當事者同意才離的,如果當事者父親得不到我們的賠賞,執意要告我肇事逃逸告的成嗎?如果不能我可以反告他們誣告嗎?

律師網友們拜託幫我解答好嗎

魚仔 102-06-07 13:02

這位是我的學生,
想請問各位法律界的朋友們:

1.原告和被告是好朋友,但被告無照駕駛,單純吃完飯要在原告回去而路上出了車禍

2.肇事責任被告越雙黃線超車不慎,導致原告左側股骨幹骨折、左膝挫傷撕裂


求償明細如下:

1.醫藥費18363元
2.看護費140000元(均由原告母親擔任看護協助其日常起居事宜)
3.其他必要費用5100元(電熱毯、去疤痕膠等)
4.增加交通費用61500元整(醫院往返費用和搭乘計程車前往學校費用
5.精神損害賠償20萬元整
6.綜上,被告賠償原告新台幣四十二萬四千九百六十三元整 

這位同學並非無誠意和解
但是由於家中經濟真的有困難(目前就讀夜校、以前是日校生但是沒錢才休學讀夜校半工半讀)

而原告也是自願上車且知道被告並無駕照
請問這部分原告是否也要負擔部分責任?(大約幾成?)

從第一次求償36萬到這次求償42萬,
實在不希望這位學生被敲竹槓,
對方態度非常強硬調解委員會也無出席,
只說金額不到就是法庭見,

想請問對法律熟悉的各位,
這是對方的民事訴狀,
是否有不合理之處?

 

(主要是原告父母想求償,倘若原告願意作證,那金額是否得以減免?)

1.原告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是有所依據 2.你可以考慮的是損失的細項 數額是否合理 是否都有相關單據證明 3.另外原告利用被告擴大活動範圍 可以主張過失相抵

魚仔您好:

    有關您詢問事項,經本律師研究後,簡覆如后:

一、關於機車雙載發生車禍造成後座人員受傷,後座乘客是可以向騎車之駕駛主張侵權行為的,此與後座乘客是否知悉駕駛為無照或自願上車並無關連,故除非係後座乘客乘車時刻意為干擾駕駛之行為(如搔癢、在耳邊呼氣)並因此造成駕駛車禍之情形,始有過失比例之問題。

二、另,對方請求之費用部分,對造都可以請求,惟對造當然就各主張部分需提出明確之證據以實其說,否則,法官亦不會准許。其中,看護費用部分,此可大為爭執(傷勢是否已達不能自理生活之狀況),特與提醒。

三、以上係針對您詢問內容簡覆,如欲更為詳細討論開會,請不吝與本律師連絡。電話:23971998。                                                                    魏千峰律師  敬上

伊拉 102-06-03 13:03

目前懷孕五個月,都開車上班,昨天早上在上班途中,和對向一台機車發生擦撞。他要右轉,我要左轉,我們要到同一條路,等我轉到一半他突然出現在我右前方,我來不及剎車就碰到他機車屁股,他的機車大概被推了一公尺,然後向右倒地,被機車壓住,我當下馬上停車,並下車查看,路人幫忙報了警,也叫了救護車,有個媽媽還跟我說,沒事沒事,妳沒怎麼樣就好,叫警察來對妳也比較有保障。

後來我們在現場交了證件,之後我跟著到醫院去,在醫院作筆錄,並且看傷者情況。最後結果是,我沒有違規,沒有超速,沒有酒駕等,我猜對方也是,因為筆錄是分開作的。

醫生幫他照了X光,作了超音波及驗尿,確認骨頭沒事,沒有內出血等,但因為是被車子碰到,所以力道讓他身體也撞到機車把手,所以他肌肉會痛,最後我幫他付了醫藥費,送他回家。診斷書上是寫右肩,右胸及右腳踝挫傷

我想跟他談約到警察局和解的時間,他一直說,他身體不舒服,要等他身體好了之後再說。然後逢人就說我開很快,撞到他害他飛得很遠之類的。我其實承認自己沒有注意到他才撞到,但我自己也很莫名奇妙,他是從哪裡冒出來的,而且我時速絕對沒有超過20,更何況又是轉彎,巷子轉彎是能開多快,被他這樣一冤枉,我也很不服氣,但也不想當場跟他辯,他說什麼,我聽就是了,頂多就是覺得很抱歉,畢竟今天受傷的是他。

後來送他回去後,我回家愈想愈不對,就騎機車到警察局,請求調路口監視器,我看那個巷口有四五支監視器,我算好運。下午警察就打給我說,他調到了,也看到了(和早上同一個員警),他說我們兩個人同時轉彎的,只是我車子畢竟比較長,所以碰到他的機車屁股。他說他會幫我留著,如果他底線踩很硬的話,妳可以提初判,到時候他再幫我送。這句底線踩很硬的話在我去醫院及警察局時,他跟我都講了一次。

晚上我先生打了電話給他,問他身體狀況,也詢問他想怎麼解決,他只是說他身體很不舒服,講話都會痛,更不用說上班,等他身體好了再說,還一直說我開很快,讓他飛出去的話。我先生也笑笑的跟他說,我老婆有孕在身,在巷口是能開多快,只是事情都發生了總要解決。跟他說我們有去看了監視器,是兩個人同時轉,他一聽到這句話,不等我們講完,他就說,那你既然要這樣講,就沒什麼好說的。我先生只是說,我們只是就警察跟我們說的讓您知道而已,主要也是希望兩邊能好好解決。

事情發生到現在,我心裡好悶,第一次出這種狀況,我先生跟我說,這個人沒有那麼好講話,就算他沒事也會硬要說得很嚴重,他現在什麼都不說,要等身體狀況好了再說,但他一定會要我們賠償的,因為他一口認定是我的錯。

我先生後來分析給我聽,大家都騎過機車,既然警察都說我們同時轉,那他一定是想鑽看看能不能鑽得過,誰知道位置不夠他鑽,就碰到了。基本上,不全然是我錯,但我說,畢竟我在後面啊,我錯比較多。

我其實也是很坦然接受這件事啦,畢竟都發生了,但心裡還是覺得好難過喔!到現在都睡不著,班也上不了,還被他誣賴我開很快,把他撞飛很遠。

後來我請保險公司出面,因為我有保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說要等初判結果出來釐清肇事責任才能確定賠多少給對方,因為他們覺得二方都有錯。

問題來了,如果對方不接受理賠條件,要告我,那我要負多少責任?這樣的情況錯皆在我嗎?如果他也有錯,我能向他提出什麼賠償

PS:晚上先生有帶我去看婦產科,確定寶寶沒事,不然今天下午一直到晚上,覺得胎動得很厲害,有點擔心~

謝謝!

古雯 102-05-27 13:22

我爸爸中風癱瘓多年 前陣子才去申請監護宣告

監護人是我媽媽

我媽媽跟我妹妹都沒工作 醫藥費 開銷 支出都是從我爸的終身俸支出

而最近聽我媽說要拿房子貸款 房子是爸爸的名子 所以又去申請受監護人動產處分

我媽媽說他想把房子過戶給我 爸爸由我照顧

媽媽說不要讓妹妹知道房子過戶給我 妹妹一定會跟我爭

我想請問

1 受監護人動產處分是什麼意思?

2 房子過戶在我名下的話 那妹妹是否也有權利要回屬於他的?

3 監護人可轉移到我嗎?

4會同開具財產清單冊之人是我妹 那房子過戶 我妹會知道嗎

因為家裡因素有太多的不平衡 造成很多問題

而我不是想要爭甚麼 只是想把爸爸辛苦打拼下來的唯一動產保留住

好保障我爸爸的後半輩子..........

懇請律師的回答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3:56
回覆 古雯 的發言內容:

我爸爸中風癱瘓多年 ... (恕刪)

法院不會准許過戶給某人。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如果您要找免費律師,請到法律扶助基金會通過資力審查才有免費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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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監護人動產處分是什麼意思?

A:要處分你父親的財產時,必須要法院裁定許可

2 房子過戶在我名下的話 那妹妹是否也有權利要回屬於他的?

A:除非,你拿出相當於市價的金錢買下(法院也未必會准)
否則法院應該是不會准許

3 監護人可轉移到我嗎?

A:這個要聲請

4會同開具財產清單冊之人是我妹 那房子過戶 我妹會知道嗎

A:一定要讓他知道

 

 

王太太 102-05-26 21:37

我是監護人 被監護者是我公公 關係 公媳 我想請問 我公公有2個小孩一男一女

我有去申請被監護人動產處分 如果法院通過了

我直接過戶給我先生可以嗎? 如果我小姑不願意 要去告我們 告的成嗎?

我們是因為我公公醫藥費積欠 所以想把房子拿去貸款 來償還醫藥費還有後續的醫藥費

而我小姑他說房子過戶設定人要寫他 而貸款的錢我小姑說他也要

所以我們不想給他知道我們辦過戶的事還有貸款

但我們也擔心如果被發現了!那我小姑要告我們是否也告的成?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6 22:22
回覆 王太太 的發言內容:

我是監護人 被監護者 ... (恕刪)

您說的過戶給某人,法院根本不可能准許。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後續要如何處置才能保障您的權益,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本所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如果您要找免費律師,只有到法律扶助基金會通過資格審查才有免費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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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麒麟 102-05-15 09:04
我老婆(甲)3月騎機車黃燈起步後 要到待轉區行駛 然而綠燈了對面車量也同時綠燈 被對面車輛兩台機車碰撞到左後方的排氣管 然而碰撞到兩台機車夜校生(乙丙)(互為朋友) 輕碰到機車後方 她[甲方]當下有感覺然後回頭看了一下覺得沒事 因她有事就繼續騎車沒停下看[P.S乙撞到甲方~丙撞到乙方] 但後來接到警局通知 請她到案說明 後來得知後方兩名夜校生有互撞摔車 請她製作筆錄 並且把甲乙丙三台機車毀損處都拍照存證 送去法院評鑑 後來我老婆有幫對方1台機車修理毀損賠償對方醫藥費 也與乙丙簽好和解書 後來收到法院簡易庭通知去說明 問她的人(應是檢察官) 跟她說肇事逃逸就是不對(口氣很大聲)我老婆和檢察官說 她目前懷孕也沒工作收入無法一次付這麼多錢 要怎麼辦? 檢察官直接回答說 要關一年 我老婆說她人現在懷孕怎麼關 況且已經和解了也都賠償了 那檢察官又說或是緩刑罰金9萬 如果當下不接受緩刑罰金9萬到時候還有開庭就讓法官做出判決了 有沒緩刑他就不知道了 想問說此情形是真的像那個問話的人說得那麼嚴重嗎 ? 對方夜校生他們也說本來就騎比較快 但是這樣被撞上已經夠衰了 還賠償她們就算了 她們人也沒什麼事 閃到腰去掛急診拿藥罷了 醫藥費賠他們4百多元 機車理賠他們3千多 也已經在第三方見證下寫好和解書簽名蓋章 雖然肇事逃逸屬於公訴罪 但是會罰這麼嚴重嗎 又不是酒駕肇逃 補充一點 是當時發生事情時候我老婆是無照 後來員警有要她去考駕照 她也考到駕照了 所以這樣算是無照逃逸嗎 ? 請有法律專業的人士看完我的問題可以給小弟個解答或意見嗎 ? 感激不盡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5 09:35

回覆 火麒麟 的發言內容:

您應該拿判決書跟律師諮詢。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

據此規定,如果車禍而有人員傷亡,駕駛人未停留在現場處理而逕行離去的話,即已構成肇事逃逸罪,此罪的刑度很重,最輕刑度也要判六個月,所以如果沒有自首等減輕事由的話,也有很大可能被判六個月以上而不得易科罰金
本件基本上犯罪既已構成,後續處理上建議可朝爭取緩刑思考,若一審還有要開庭,建議你們尋求律師協助,幫你們分析本案案情,設法在一審時爭取緩刑,否則要在二審主張要求緩刑,難度較高。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李小姐 102-05-14 12:40
我老公有一位年長好吃?做,負債累累的大哥, 沒結婚  無子女  無健保 以后也無退休金,
在網上看到相關的資訊,得知兄弟姐妹之間(對無行力能力的一方)有撫養的義務,
我老公已經被他拖累了(大哥借錢不還), 以后也不想為這種人付出(如醫藥費等等).   最近我們要買房子, 原本想房子登記我們夫妻兩個人的名字,
但考慮到他大哥以后若病倒(如中風)等等問題需要大筆的醫藥費而他自已根本無力支付時,
看到網上有案例療養院或醫院會假扣押兄弟姐妹的房子來支付, 考慮到這個原因, 我想把房子單獨登記我的名下,
盡量讓我老公名下無房產無存款, 這樣是否就可避免撫養他大哥呢? 以后療養院或醫院應該不會"假扣押"我的房子來支付老公哥哥的醫藥費吧? 請問我跟老公的哥哥(也就是大伯)之間是否存在撫養義務? 另外,我看到撫養順位中有"家屬"這個順位,請問一般指是哪些人, 侄女算"家屬"嗎?

1.你跟大伯間原則上無扶養義務 所以他不可能假扣押你的房子 2.不過若屬家屬關係則有可能 3.家屬原則上要同住一家有共同生活之事實

李小姐 102-05-14 15:4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你跟大伯間原則上無扶養義務 所以他不可能假扣押你的房子 2.不過若屬家屬關係則有可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熱心解答.

我和老公單獨在外居住,跟大伯沒有同住一起的事實,

所以只要我先生個人名下無存款和房產,全登記在我名下,

竟管夫妻財產共有制, 以后若老公的哥哥(大伯)不幸發生什麼事情,

醫院等機構也不會強制扣我的存款或扣押房產,是嗎?

 

灰豹 102-05-12 17:38

下班開車於綠燈在非右轉道(中間道)行駛約100公尺,
當時車速約40左右(有打方向燈),超過停止線後準備跟著
內側車輛慢慢右轉,突然聽到右後方有不明聲響,
當時聽到聲響看後視鏡,右後方有摩托車已然右側著地摔倒,
反應後已離該車5~10公尺左右。停車下來看顧傷者(年約50~60的夫婦)有無大礙。
有路人報警+救護車。
後來我將車移置一旁避免阻礙交通。故並無當下記錄位置及拍照。直到交警抵達才有拍照記錄。
於交通分隊作筆錄時,有記錄當時狀況雙方並無任何擦撞,也無酒測值。

我是在非右轉道準備右轉,他方跌傷,但當時後我也還沒轉過去。
(行車紀錄有影片,但是也無拍到對方,畫面也停留在還未右轉之時。)
因道義責任,當天晚上有去醫院探視傷者,也有致歉。還未談賠償

狀況與疑問:
1. 一方有腕骨碎裂,已動過一次手術,打上石膏,下半年仍需開刀一次。
   對方稱受傷導致經營餐飲須先收攤,稱須賠償期間不能工作費用
2. 但對方也看我剛出社會,所以要我看心意賠償。(但是我真的沒概念)
   對方有提一句"基本工資",之後我算了一下,(當時對方聲稱有年薪百萬)。
   若以2年恢復期,需償付46萬以下(對方並無提出任何數字)。
3. 目前狀況是,還未取得事故研判表,無法釐清責任。(對方稱是閃避我車摔倒)
   沒有第三責任險,只能賠醫藥費(強制險)。收到調解書還未進入調解
   我釋出善意先將保險理賠資料一份給對方。
   但我還未將蓋有印章的申請書給保險公司。
4. 雙方若沒擦撞造成的車禍,該怎麼判? 有可能不賠嗎?
   對方受傷,強制險可理賠,但是工損部分我是否可以不理?
   若需賠償,應該賠償多少?
   將理賠資料給對方,保險公司就會理賠了嗎?
5. 家人認為可以不必主動理他們,等到上調解會再說。
   且是對方煞車不當摔倒, 要我不要被傻傻吃定。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08

過失傷害不以沒有直接碰撞為要件,

如果警方製作的肇事報告或車禍鑑定認定你有過失,還是要負賠償責任,

對方如果也有疏失,只能減輕你的義務,無法免除

您好,

      1.如果對方是因為您右轉而摔倒,那您可能還是會有過失責任。但初步的認定還事先等警方初步研判再說。

      2.醫藥費部分建議可以先行賠償,至於工損方面如果認為過高,可待對方實際提出請求再處理(這部分當然也需要單據提出)。

阿爆 102-05-08 20:19

車禍對方被載的人有腳踝有開放性及分碎性骨折 對方無照駕駛駕駛輕微腦震盪
我方乘客和駕駛都是輕微擦傷(雙方都同一個學校) 
對方被載的人傷勢比較嚴重車禍當地醫院無法處理
有轉送其他醫院開刀及住院(這段期間我也在療傷,所以都沒去探病) 
直到對方出院在家休養時,和親戚去對方被載的人家中探視兩次還有送水果和5000元慰問金,因強制險對方沒交出本人影本,無法匯款,也未能舉證不能辦因行帳戶原因
對方被載的人告我過失傷害(經交通大隊初步分析表只有我方有未保持安全距離)
沒有在進一步做車禍鑑定(花3000元)不知肇事比例 
對方被載的人在追訴期限最後一天提告 我方因超過追訴期限6個月未能提告
我方先去事故當地調解會申請調解
一、向對方無照駕駛索賠車損調解
二、向對方被載的人賠償調解
因對方無照駕駛家長只來一位 對方被載的人沒有來
有和對方無照家長談雙方(無照和我方)就直接賠償對方被載的人(我方提出)
對方認為沒有錯所以不願賠償我方損失(車損醫藥費)
強制險部分對方因沒去繳納所以也沒得理賠
以上調解事宜都是在超出追訴期限6個月未能提告後才進行的調解
經檢方調查被載的人知情駕駛無照 
對方有轉彎車為讓直行車違規 我方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當庭向檢方認罪 
又在檢方這進行調解對方開全部醫藥費22萬 我方提4萬元(未含強制險) 因金額差距太大為人接受
檢方申請簡易判決 在判決前有傳雙方調解(未滿二十歲監護人無法到場未能調解) 等數日後簡易判決結果出來 對方被載的人覺得刑責太輕和犯後態度不佳上訴
二審法官通知先調解 我現在就是被對方被載的人以行逼民的訴訟手法

刑事部分
一、二審會判得更重嗎??
二、
簡易判決申請書指宿我的過失 未寫到對方過失 這樣轉彎車為讓直行車的算嗎??
三、如調解不成被判刑對我以後有啥影響??
民事部分
一'、22萬在二審調解時,要付嗎?? 還是就吃下過失傷害的判決結果
二、到時雙方互控民事部分我方比例會很重嗎??

 刑事部分,你應該是會被判決過失傷害罪,大約是二到三個月的刑期得易科罰金,每天以一千元計算,大約是要繳交給國庫六到九萬元。

民事的部分,對方要求的金額你可以主張對方與有過失,另外可以就你受傷的部分也請求損害賠償,然後進行抵銷。不過,你的損害你必須要舉證,最好要把就醫的費用都保留好。

最後,因為你不和解還是要繳交一筆六到九萬元的罰金給國庫。所以我建議,你們可以考慮用十萬元上下和解,請對方撤回告訴,可以免除繳交罰金的責任又可以免除後續的程序。

GIN 102-05-07 23:48
某個禮拜2之前在路上騎機車不小心擦撞到別人,原因是轉彎未打方向燈,對方也騎機車從右後方撞上來,當時只以為是撞上來而已,不曉得對方有跌到,所以就又騎了一小段路,對方跑的追了上來說要告我肇事逃逸,我很有誠意的馬下就下車道歉,也報警了,警察來,問清楚後跟對方說他可以肇事逃逸來辦或是一般車禍(因為我人還在附近只是沒發現他摔倒了,但其實只要一離開現場就是肇事逃逸),對方的家人說不然就先用一般車禍辦理,然後跟我說只要賠償車子的損失就好。

對方因為跌倒所以有一點擦傷跟瘀青,他家人跟我說現在沒辦法立即知道車子的情況要先去估看看,那時看了一下車子只有傷到表面的車殼及一隻後照鏡

當晚打電話過去詢問傷勢及大約何時能收到估價單,對方說禮拜四。

之後對方說要打來跟我們說估車的事也沒有,禮拜六由我們主動打過去後他很堅持的跟我們說他不要烤漆要整個殼全部換掉,要*九千多*(其實烤漆可以恢復跟新的一樣惑找認識的地方殼全換新也五六千左右,但他不要堅持牠要自己認識的店然後九千多,也不讓我們帶到別的地方去修,好吧因為錯的是我就認了)

我只希望他能跟我和解,接下來問題就來了,他說他*四天沒辦法上班*要我賠償沒上班的損失,還有醫藥費救護車費(當時是警察叫的,他身上只有小擦傷及淤青,並無出血性傷口或其他嚴重傷口)醫藥費及救護車費也是我該賠的我沒說什麼,但是因為小擦傷而四天沒上班要我賠也太離譜了,而且我若沒打電話過去那他是不是一直沒上班一直往上加要我賠。

他說這是我應該賠的因為它還有受什麼皮肉傷之苦,還要再另外包個紅包給他,現在就是若是要跟他要求什麼醫生證明的去證明說他是不是真的沒辦法上班會很麻煩,要跑醫院,而且我也要上班眉時間這樣耗。

我有稍微跟對方談了一下說這方面是不是可以在談談,因為當初說要和解只要支付你車子的費用就好了,現在我也依照他的要求換殼賠九千,那其他的可不可以在討論,他就說我沒誠意,沒關係那就法院見或警局見,他要告我過失傷害肇事逃逸

我雖然是肇事者,但從一開始我都很有誠意很積極的再與他討論和解的事項,他不連絡我我也都主動詢問他車子估的如何?沒想到他賠償一項一項的加,加到已經超過我的負荷,我跟他說我可能真的沒辦法,因為有一些品項真的太超過,不然*一萬五*和解可以嗎?他不答應,他說一萬五車子用一用沒上班錢的扣一扣那根本沒剩下多少,又開始說那他的皮肉痛怎麼辦,還跟我要紅包錢,然後我們說到有些不愉快,他說沒關係不然就法院見,之後他就不接我電話也不回應我。

我現在很擔心他要告我這方面,雖然很多人都說沒這麼容易告但也不是不可能,畢竟他現在不回應也不連絡不知道在計畫什麼,我也去找當初承辦員警說我很有誠意要跟對方和解但對方不接我電話請員警幫我聯絡目前也沒下文。


那我現在是要私下和解比較好還是送調解委員會比較好,私下和解比較容易被對方獅子大開口等下他開個三萬五萬怎麼辦,而且對方現在這樣的態度可能已經準備要告我了,但是送調解委員會對方也可以不去,畢竟這不是強制性的,到最後調解不成立他也是可以告我,我不曉得該怎麼辦,難不成就站在原地任他開價認他告囉?

孩是我真的要接受他的過分求償??只要不照他的金額他就要法院見,我是真的不想鬧到法院畢竟肇事逃逸過失傷害都蠻嚴重的


請幫幫我,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00:19
回覆 GIN 的發言內容:
某個禮拜2之前在路上騎機車不小心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肇事逃逸如果成立,如果准予易科罰金,就要至少付出十八萬,您覺得對方主張沒有道理,但您可以自己換算看看,如果對方有請律師,加上您過失傷害部分,對方至少索賠二十五萬元都算是合理。只是,能否證明您有肇事逃逸,這反而是問題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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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 102-05-08 00:46

回覆 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GIN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感謝律師,因為現在是對方不回應也不接電話,貌似不願和解,所以才在想看有什麼方法能解決事情。還是很謝謝你的答案
kai 102-04-18 18:20

雙方騎機車在同一方向.甲方騎在前面 z方騎在右後面.行駛中z方機車忽然擦撞甲方機車.人跟車噴到人行道上.z方有輕微擦傷.甲方毫髮無傷只有機車上有輕微擦傷.並無倒下.隨後甲方便下車查看z方有無受傷.並打110請警方來量測.此時z方的老公到場看囉一下車子的擦撞痕跡.就說我看痕跡就知道甲方擦撞z方的. 後來交通大隊來囉 他說這樣無法判定誰對誰錯因為都沒有錄影.但憑擦撞痕跡實在無法判定.如要判定需花3000去監理所提出判定.希望甲z雙方可以自行和解.此時z方老公就說我老婆的機車損壞部分以及受傷部分需要甲方理賠.甲方就很無奈不想跟他多談.等待交通大隊量測後簽下筆錄後雙方留下連絡電話就離開囉. 後來z方老公打電話給甲方說要一.要理賠他老婆的車子損壞部分跟醫藥費.甲方無法接受因為甲方是被擦撞方.只不過甲方並沒有受傷.只有機車稍微擦傷.z方老公說要去鑑定.提出告訴.....請問這時後甲方該怎樣處理ㄋ.被撞方要怎樣處理ㄋ? 事後有到現場看有無監視器可以看.可惜並沒有.

1973 102-04-14 02:19

律師您好:
本人因上班途中車禍受傷提起民事訴訟,近日接到判決書.本人依68年台上第42號判例向被告求償勞保局代為支付之醫藥費.且最高法院 78 年 台上 字第 1174 號判決意旨 [保險制度旨在保護被保險人,非為減輕損害事故加害人之責任保險給付請求權之發生,係以訂有支付保險費之保險契約為基礎,與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並非出於同一原因。後者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殊不因受領前者之保險給付而喪失。原審以上訴人具有勞保身分,其因傷支出之醫藥費係由勞保局支付,因認上訴人不得請求被上訴人賠償此項醫藥費,依上說明,自難謂合。]亦同.
但地院卻以無損害即無賠償為由駁回.( 引用19年上字363號,19年上字2316號,19年上字3150號判例)
我想請教的是:
1.地院所引之判例皆是距今80餘年前關於一般侵權損害賠償之判例,本人所引則是民國68年關於勞工保險之判例,針對年代與相關性而言法官是否有引用不當?
2.勞保局所支付醫藥費並無保險法第五十三條代位行使之適用,勞工保險費為本人及雇主按期繳納.而今勞保局基於保險契約成立之給付,受益者卻為被告是否有不當得利之疑 慮? 若本人欲上訴理由應如何論訴?
3.法官判賠求償金額1/2,關於一審的判決是否為一部分勝訴一部分敗訴? 這樣上訴的訴之聲明該如何寫?

以上疑問敬請撥冗回覆.謝謝!

 

 

 

小E 102-04-10 18:53

我與被害者都喝點酒但是起了口角之後我出手打他了 造成眼球挫傷(隔天已能睜開,但是他說醫生說要觀察一個月) 我也不知道是算輕/重傷...
兩天後被害者 與她母親一起與我談和解 當下談好的是賠償"1個月無法工作的損失 2萬元"還有所有的"醫藥費" 但是我們還沒有簽和解

隔天被害者傳訊息給我需要我"先支付他2萬元的薪水損失之後才願意跟我談和解。"當下我回傳給他說"要給錢必須先簽好和解書而且我現在是學生沒那麼多錢,希望能月付5000"。
接下來他傳"2萬不是和解金只是他的月薪,他朋友打人至少都賠15~20萬如果告上去就不止了還要賠上案底,要我再去問問要賠多少"  (訊息都還在)
因為那天與被害人媽媽談的時候有問到我有沒有案底,我回"沒有" 
請問如果是這樣我只能依照的他的要求嗎? 因為我怕留下案底

請問一下您滿十八歲了嗎?如果是十八歲以下之人涉犯傷害罪的話,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相對來講刑事責任可能就比較輕。

另外提醒您,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是二個不同的領域,只是因為傷害罪是告訴乃論撤回告訴即沒有刑事責任問題,所以一般才會在民事賠償談妥時一併要求刑事撤告,以使二方面之責任同時處理完畢。換言之,刑事責任因未和解而由法院加以論處,被害人還是可以另外請求損害賠償的,只不過求償的金額必須由被害人舉證證明確有相當損害才會被法院採認,並不是想要求多少金額都可以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是否有互毆?如果有而你也有受傷,亦可向對方提告

小E 102-04-11 23:19
回覆 趙璧成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是否有互毆?如果有而你也有受傷,亦可向對方提告

沒有互毆 我打了他2拳 造成眼部挫傷
謝謝律師 

小E 102-04-11 23:2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您滿十八歲了嗎?如果是十八歲以下之人涉犯傷害罪的話,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 ... (恕刪)

我已經滿18歲了
因為發生這種事情我不敢讓家人知道 只能自己處理但是他要求的金額(15~20萬) 讓我無法負荷

 謝謝律師您的解答非常感謝

brigitte 102-03-29 23:43
我弟開車和機車擦撞,地點在秀朗橋路口~剛好是機車道與汽車道集中點~
當時塞車,我弟先撞到她機車(時速不到10km)結果車倒人倒~
但很不巧她人倒後方機車右側騎過來結果撞上她的人~
(所以對方受傷並不是我弟造成的!)
導致對方手腕一節閉鎖性骨折~醫生說約休養四週就好不用開刀...

對方車子去維修(只有外觀塑膠車殼換新)估價"13800"!! 汽車保全險,保險公司沒第二句直接結帳付錢!!!事後醫療損失就說等她確定沒事再來談!
就在最近兩周開始談~她大小姐原本一開口就說要33萬!保險公司已經表態不可能~所以請我弟去區公所申請調解,昨天去調解,我弟一個人去,
她大小姐帶了她老公老爸還有里長來!夫妻都從事某大銀行職員!
本以為他們是明理人這應該很好溝通~沒想到單據拿出來寫上40萬!!!
車錢之外,她還要求一個月薪資.精神費.醫藥費以及上班搭計程車錢,這樣共40萬,
調解委員他們應該是先找好的,全程都在護他們,
所以我弟不發一語。就說我弟這個當事人很沒誠意都不坑聲……

其實是聽到40萬,我弟根本傻眼,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弟和對方都是普通上班族,
所以覺得這個金額過高了,保險公司願意付8萬,我弟願意加3萬,一共11萬,
這是我們覺得合理而且很有誠意的金額,但與對方開的40萬差粉多~

對方是是銀行的職員~月薪不高~也不是什麼幹部,對方老公拿出她老婆的薪資單,
證明去年收入月薪4萬(一整年年薪獎金除以12個月)!!!要求我們給她一個月薪水!!
我弟請她去刷銀行的薪轉證明!該月少領多少錢,我們保險一定補足給她!!
結果她不敢~一直跳脫話題~說她今年會更高!!要不要刷今年的之類...
我們不是懷疑她一個月領多少,而是要求她提出該月薪資缺少部分來賠!!
但對方是要完整一個月薪資,因為兩方無共識,後來就這樣 不了了之...

對方家到工作地點(騎車約15分鐘) + 一個月薪資 + 精神費 + 醫藥費 = 40萬,
周遭親友都說這個金額太高了,因為受傷期間對方算是行動自如,都還可以去上班,
只請了幾天假去醫院複診而已! 大概也沒坐計程車,因為沒有收據...
醫藥費相信大部份應該都健保付了... 好吧,就算一個月薪水+計程車+醫藥費,
應該11萬也夠付了,但精神費要30萬左右,就不知道是哪招...


撞到不是故意,前後共電話至少五六通問候, 車錢也先賠了, 我們也有和解的誠意,

開的價格也自認很有誠意,畢竟我們不是撞傷她的人,而她也無大礙,
她能提的出的損失証明,就只有醫藥費以及請了幾天假而已...
可是對方不接受11萬和解...   至於車禍過失責任是這樣:
雖然是我們撞到她的車,然後倒地之後被另一台機車撞傷(行車記錄器都有拍下),
但我弟是"沒有保持行車距離",所以警察認定我弟是要負100%的責任...
(這個我覺得好奇怪,照理說後面那台機車也是沒有保持安全車距,所以才撞上的,
那為什麼我們必須對她的傷負100%的責任,可以申請重新調查什麼的嗎?
我弟是說沒關係,但我覺得這個鑒定真的好怪喔,.感覺不太公平啊~
沒聽說這個情況會是100%過失的耶~ 有沒有人知道為什麼會是100%過失呢?)
  

大家都說等她提告好了,相信法官絕對不可能判40萬給她,
搞不好連保險公司願意出的8萬,她都拿不到~
但我弟覺得以和為貴,簡單處理的事不要搞的太複雜太麻煩,畢竟我們確實有錯~
再來我弟很年輕20幾歲,他怕遇到那種玉石俱焚的人,萬一要不到多少錢,
乾脆不要了,然後提過失傷害告訴,這樣他就可能有案底了...
  所以現在我弟很煩惱,想請問各位先進,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該怎麼讓對方願意以我們開的金額和解? 如果和解不成,對方真的有可能告得成我弟"過失傷害罪"嗎? 判決成立,就算是有案底了嗎? 還是易科罰金什麼的就不算了?
另外100%過失的部份,能否為我解惑? 麻煩先進告知~感激不盡~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30 00:04
回覆 brigitte 的發言內容:

很明顯,您方就是肇事原因。後方機車跟這件沒關係。不信的話,您去車鑑會鑑定看看就知道。

EGG 102-03-24 20:34

前幾天發生車禍,是自己不小心撞到人
今天對方向我提出私下和解的條件
不知道合不合理以及程序是否有問題,想請大家幫忙

事發經過
是因為騎車時沒有注意到前面有一位騎電動車的啊嬤,注意時雖煞車並向右閃卻還是有撞到阿嬤車子尾燈,造成阿嬤網前加速然後摔倒,而自己因碟煞鎖死而倒在煞車處。兩車大概距離2台轎車遠。
事發後有叫警察並將阿嬤送救護車,雙方都有受傷,阿嬤是右腳膝蓋瘀青加上右邊額頭有碰撞,有輕微腦震盪與頭內部出血,醫生說明天可以出院,頭不要等淤血散開被吸收就會好。阿嬤住院期間我大概隔1.2天就去看他一次。

阿嬤兒子開的和解條件是,明天出院時我去付出院費用,之後我的強制保險公司鎖理賠的也規他們,也就是我要付等同於醫藥費的金額當賠償金,這樣合理嗎?我的家人是說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公司會跟他談並且給予我和解書?

因為住院7天可能要上萬塊,還是學生怕自己賠不起,我又沒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想問醫藥費之外有需要額外賠償那麼多嗎?如果真的要賠償,是不是要等醫療單據及其他的賠償一一列清楚,還有等警方的鑑定報告以及阿嬤去做筆錄後再談比較保險呢?
另外和解的程序是要怎樣進行比較有保障,是不是要看過那些醫療單據與其他額外求償的部分嗎細項?是不是要請保險公司的人在旁邊比較好?

阿賢 102-03-21 12:48
一件傷害告訴案件 已經簽和解書 1.醫藥費、精神賠賞金X元(已賠) 2.臉書公開道歉並不得刪除 當下和解有看到PO文道歉但是這幾天去看那篇PO文已經不見了 我已經撤銷刑事告訴,但是和解書第2點他違約可以提出什麼告訴?如何做? (我知道刑事沒辦法再提出)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21 14:03
若是私底下簽署的和解書,可以向法院訴請履行和解協議,讓對方重新po文道歉。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44
回覆 阿賢 的發言內容:
一件傷害告訴案件 已經簽和解書 1.醫藥費、精神賠賞金X元(已賠) 2.臉書公開道歉並不得刪除 ... (恕刪)

告他詐欺得利?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阿賢 102-03-21 12:20
一件傷害告訴案件 已經簽和解書 1.醫藥費、精神賠賞金X元(已賠) 2.臉書公開道歉並不得刪除 當下和解有看到PO文道歉但是這幾天去看那篇PO文已經不見了 我已經撤銷刑事告訴,但是和解書第2點他違約可以提出什麼告訴?如何做? (我知道刑事沒辦法再提出)
和解書應該是沒有說到如果違約 法律效果是什麼 你可以考慮是否撤銷和解 另外再主張損害賠償
阿賢 102-03-20 23:00

一件傷害告訴案件
已經簽和解
1.醫藥費、精神賠賞金X元(已賠)
2.臉書公開道歉並不得刪除

當下和解有看到PO文道歉但是這幾天去看那篇PO文已經不見了
我已經撤銷刑事告訴,但是和解書第2點他違約可以提出什麼告訴?如何做?

(我知道刑事沒辦法再提出)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7:01
回覆 阿賢 的發言內容:

一件傷害告訴案件
已經簽和解
1.醫藥費、精神賠賞金X元(已賠)

 

這或許涉及用詐術使您限於錯誤,而為撤回道歉留言,因而獲得免除罰金之利益。您或許可以委託律師代撰書狀,幫您提告求償

冷月 102-03-15 16:06

我表弟前陣子發生車禍
對方因為黃燈加速搶快要過...而我表弟違規左轉

 對方為了閃避我表弟失控撞上路邊大樹...導致車上三人受傷

而我表弟毫髮無傷...

目前有經過調節委員會來和解...須賠償對方金額十萬

由於我表弟機車保險...因為對方有受傷!保險人員有致電去跟對方說要付醫藥費等種種

而對方故意不接保險人員的電話 導致無法付幾車禍理賠

由於我表弟剛滿二十歲.涉世未深..家裡環境也不好!算中低收入戶...實在無法賠償十萬元這筆大數字

而且對方嗆明說 如果不接受和解要控告我表弟過失傷害 導致我表弟害怕進而簽下十萬元和解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哥哥們:

目前我表弟的媽媽有意想提出和解無效這條...進而跟對方上訴!這樣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

由於對方是殯葬業者...熟知法律!以我們這種小小的老百姓無法跟對方抗衡...

想請求各位律師哥哥們協助我們~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29
回覆 冷月 的發言內容:

和解時有法定代理人在場嗎?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冷月 102-03-15 16:41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冷月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 蔡律師...我更正我自己的錯誤"我表弟剛滿二十歲" 

如果調解程序經保險公司人員會同參與,原則上保險公司即應依照調解金額賠付,反之,調解程序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人員參與,則保險公司可能會主張拒?依和解金額賠付,這個部分問題就比較麻煩了。至於你提到撤銷調解部分一般來講是有一定難度的。

保險法第 93 條
保險人得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賠償,未經其參與者,不受拘束。但經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保險人參與而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藉故遲延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冷月 102-03-15 22:0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調解程序經保險公司人員會同參與,原則上保險公司即應依照調解金額賠付,反之,調解程序如果沒有 ... (恕刪)

由於現在是卡在說 一個中低收入戶的單親家庭...實在無法去支付龐大的和解金額

而當初我表弟也涉世未深...對於法律那些懵懵懂懂

因為對他的一句不簽和解就要控告過失傷害而害怕簽下和解書....

對方雖然也有受傷...但只是一些手肘輕微撞傷而已

汽車因為撞到樹 也沒撞得這麼嚴重 這點會賠償事一定的 

畢竟雙方都有錯 他搶快加速黃燈 而我表弟是違規左轉

怎麼會說一切責任都攬在一個涉世未深剛出社會的小夥子身上

陳冠豪 102-03-13 20:53
我想請問一下 我再放學的途中遇到我朋友然後我叫他 他沒回應我 結果我就拿書包要揮他跟他打招呼 他正在騎車 騎的有點快就撞到我的書包整台車噴了出去 當下他的朋友有在旁邊氣不過有打我然後我去醫院驗傷有輕微腦震盪 想說算了幫他修車子 結果車行來修機車要3萬 想說賠一賠就算了 結果過3個禮拜打電話過來說要跟我拿1萬塊醫藥費 請問一下他無照駕駛我還需要賠嗎? 我已經賠他修機車3萬塊了 現在他還要跟我拿醫藥費1萬 我要給嗎 他朋友有打我 我能跟他索賠大概多少? 走法院對我會比較有利嗎?
1.如果因為你的過失導致對方受傷及修車 你確實需要賠償修車費及醫藥費 2.如果你認為責任還沒有釐清 你是可以等他對妳提出訴訟再說 3,他朋友打你 是否構成傷害公然污辱 那是另一件事情 你可以對方依法提出告訴
陳冠豪 102-03-13 20:44

我想請問一下 我再放學的途中遇到我朋友然後我叫他 他沒回應我

結果我就拿書包要揮他跟他打招呼 他正在騎車 騎的有點快就撞到我的書包整台車噴了出去

當下他的朋友有在旁邊氣不過有打我然後我去醫院驗傷有輕微腦震盪

想說算了幫他修車子 結果車行來修機車要3萬 想說賠一賠就算了

結果過3個禮拜打電話過來說要跟我拿1萬塊醫藥費

請問一下他無照駕駛我還需要賠嗎?

我已經賠他修機車3萬塊了

現在他還要跟我拿醫藥費1萬 我要給嗎

他朋友有打我

我能跟他索賠大概多少?

走法院對我會比較有利嗎?

 A對你的權利,及因為該案你應會被判決有罪的部分:

你的朋友(A)的受傷是因為你的行為造成,他沒有駕照只是可能被罰無照駕駛而已,對於你的刑事責任民事責任一點減輕的效果都沒有。 根據你的陳述,你對於他的損害應負全部責任,走法院你大概是沒有任何好處。

你對B的權利及B會因為打你而被判有罪的部分:

另外,傷者的朋友(B)打你,那妳可以向他請求損害賠償及提起傷害告訴(你對B的權利)。

 

Jane 102-03-12 17:58

我父親是一名公車司機駕駛員,在駕駛時跟一名機車騎士ㄟ到,對方的其中一根手指斷裂,治療後不久就出院了,但會定期回診換藥,直到最近他要求我們賠償他除了保險外還要20萬,但我父親說:現在經濟不景氣,賺得又不多,希望他可以要求少一點的金額,但對方堅持一定要20萬(包含不能工作薪資,醫藥費,換藥計程車錢......等等),由於一切事物都是交由公司處理,我父親也沒有很了解事情是怎麼處理的,所以擔心對方獅子大開口,怕之後家計困難,也擔心公司為了解決問題,傷害我們自身的權益,而且也不知道公司會不會幫忙負擔一些賠償費用?
所以想問是我們再跟對方協調嗎?這個賠償價格合理嗎?如果我們真的賠償20萬,那公司應該一同賠償嗎?而公司應該合理賠償多少?賠償後是不是還要白紙黑字寫清楚:這件事的到此為止!!!!不負責之後問題之類的
如果不幸,協調破裂,必須上法院打官司,是不是會把事情拖得越久,也浪費錢!!!
那麼應該怎麼做才好?

小朱 102-03-02 08:56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這禮拜二在綠燈直線右轉的號誌行駛 遭對向車道一台自小客車突然左轉 而正面撞上 而且對方沒停下車查看 還直接逃逸 當天晚上傳喚說明 一來就直接說要和解 還拿出藥包說他有吃藥 精神不濟 沒問我說有沒有大礙 所以我不打算跟他和解 直接提告 對方也說我都不打算和解了 那就慢慢拖等開庭 請問警察說肇事逃逸已經是公訴罪了

1.那我還要提告什麼嗎?還有哪時候會寄通知單?
2.還有機車撞得很嚴重 花費估計要2 3萬 能跟對方全額索賠嗎? 如果對方說要自行遷去修 可以拒絕他們嗎?因為怕他們會隨便修一修...
3.還有在開庭的時候需要找律師嗎 本人畢竟沒這種經驗 不太會說話 怕搞到最後反而要自己花錢了事
4.除了索賠機車修理費 醫藥費 還能在求償哪些費用

5.再開庭的時候我父母有權說話嗎 如果是我朋友可否能幫我發言呢
6.雖然聽大家說對方肇事逃逸 就已經沒什麼籌碼了 但是我很怕開庭被他們問到沒話回應他們 這樣會不會反而 什麼賠償都拿不到呢

7.請問聽別人說在開庭之前調解委員那邊會先寄調解通知單 那個是要去申請才會寄還是原本就會寄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車禍發生後,是否有請警察前往車禍事故現場繪製車禍事故現場圖?是否已有相關的報案記錄?另外對方是否已有製作筆錄承認肇事逃逸?

另外您提及因本件車禍事故身體受到傷害並且遭受財產的損害,建議您提起本件刑事告訴,再就財產損害的部分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如您自覺不擅長在檢察官面前陳述案情重點,建議攜帶本案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委請律師為告訴代理人,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那我還要提告什麼嗎?還有哪時候會寄通知單?

你如果有受傷,就可以提過失傷害
通常最快也都是收案後二星期才會寄通知單。

2.還有機車撞得很嚴重 花費估計要2 3萬 能跟對方全額索賠嗎? 如果對方說要自行遷去修 可以拒絕他們嗎?因為怕他們會隨便修一修...

機車零件會有折舊的問題,未必可以全額。
要去哪裡修,最好是要得到雙方同意的修車行。原廠的修車行,最沒有爭議。

3.還有在開庭的時候需要找律師嗎 本人畢竟沒這種經驗 不太會說話 怕搞到最後反而要自己花錢了事

你可以請律師幫你主張權益,尤其這種求償案件,其實有很多技巧。
4.除了索賠機車修理費 醫藥費 還能在求償哪些費用

交通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等。

5.再開庭的時候我父母有權說話嗎 如果是我朋友可否能幫我發言呢

父母朋友應該是沒有權利說話,建議你請律師幫你吧!
6.雖然聽大家說對方肇事逃逸 就已經沒什麼籌碼了 但是我很怕開庭被他們問到沒話回應他們 這樣會不會反而 什麼賠償都拿不到呢

建議你請律師幫你。

7.請問聽別人說在開庭之前調解委員那邊會先寄調解通知單 那個是要去申請才會寄還是原本就會寄了

那個是要去申請的。

還有問題,歡迎打電話來問。

vivi 102-02-22 20:17

我2/5車禍到縣再2/22ㄌ肇事者完全沒來探望.

只給ㄌ簡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陸續所花ㄉ修車.醫藥費就近萬元ㄌ.加上又請工傷假完全沒收入.

腦部醫生有開診斷說明有"靜脈栓塞"宜門診追蹤治療.

我打給對方說要求先支付部份ㄉ醫療及修車費.

後來對方卻說保險公司要我"停止就醫治療"賠償ㄉ金額才會會比較好談

我覺得根本就是無稽之談.車禍受傷是事實.就算要培場法律上也是需要就醫證明不是嗎??

讓我感覺很差.他們ㄉ意思是想要一次解決所有ㄉ問題.但是腦部受傷ㄉ後遺症根本無法預計

何況現在醫生確定是有問題.請問我該怎ㄇ半??

先請他們支付醫療費是正常的道義行為八.??

真ㄉ不知到該如何處理ㄌ.難道受傷ㄉ人就需要被如此ㄉ刁蠻ㄇ??

建議先行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這樣肇事者即有面臨刑事責任的壓力,自然就比較不會像現在這樣愛理不理的,另外保險公司可能只會想著朝著對自己有利的方面去思考,其觀點或要求之作法未必是有利於你的,建議你可以尋求律師協助幫你進行協商和後續求償事宜,這樣會比較有利於你在法律專業事項的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