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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翔 103-01-04 01:11

我在機車道 直行中(沒超速) 因為對方從汽車切入 沒打方向燈切入機車道 我撞上他的貨車中間 對方跟我說來協助車禍警察說我錯7 他錯3 我也請教很多人 大部分都說不可能 但初判結果要30天才出來 所以我要如何跟對方談 對方好像只有強制險 這樣他得保險公司有辦法賠償車損 工作損失 財物損失 衣物損失 請有相關經驗人士解答 如果真的我錯佔的成分較大應該如何處理?

1.交通事故發生擦撞 先看你是否有受傷 以及車禍發生後是否有驗傷的紀錄 這樣對方可能會成立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問題 2.以對方有成立過失傷害罪為前提 如果對方不願意賠償你相關損失 你就先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大家再來談如何處理 或許空間會比較大 3.但當然你請求數額還是盡量合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對方若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至於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您不符,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之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邱先生 103-01-03 19:03

對方告知已離婚,且分居,結果並未辦理離婚手續!被對方抓到,對方先生是否能告我通姦
與對方是小學同學,近兩個月因為同學會於FB相遇,知道對方已婚但FB寫單身,後來又告知已經離婚,因育有兩子女與老母親,賺錢不易,所以還居住在前夫家樓上,但前夫時常毆打她.(PS我與她丈夫並不認識)因她白天上班,所以會在晚上以FB聊天,就算外出也都是晚上或凌晨,因常吐苦水,日久生情.發生過兩次性行為,但是第二次於汽車旅館,退房時,對方丈夫忽然出現隨同警察,將床單與衛生紙等證物保留,當時才知道對方並沒有離婚,而在警局我同學有寫一張紙條給我:【不好意思,當初沒有和你說清楚我還沒離婚,現在才讓事情搞的那麼複雜,我等一下會向警察說明清楚,真的很抱歉】而我同學與對方已經出庭過,還沒傳喚我,請問我在不知道對方已經離婚下,發生性行為被抓,這樣對方告的成嗎?而那張紙條我可以當證明嗎?謝謝回答! 

你所謂的出庭是指案子已經在地檢署那偵辦了?檢察官還沒傳你出庭是嗎? 如果你說的都是事實,有機會作無罪辯護,紙條還在你那?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該字條確實可以作為證實對方未詳實告知尚未離婚證據,此為對您有利的證據,建議您應於前往偵訊前,先行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知道對方尚未離婚,一直認為對方已離婚,無婚姻關係,似未構成通姦罪。該字條為相當關鍵之證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ta 103-01-03 18:00

你好,我想請問律師,我家是一個新蓋的小型社區,兩排房子,中間大約是6~8米的私設巷弄(是活巷),是每一戶持分的!

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條例能請政府幫我們畫紅線?

因鄰近學區,鄰居只有幾戶,其它幾乎都為投資客購買來租人!車庫當然每間房子只有一個,投資客當然是設置成數個機車格給房客!不過一直以來常有非本社區的住戶,或是租屋房客朋友來訪,開著汽車停放在朋友家門前,導致我們進出車庫不方便! 有兩三次剛好要出入時會停放在斜對角的鄰居門口,也有請他移車,不過總是會鬧得不愉快!想避免此情況發生…一直不愉快感覺就是怕會有不好的事情發生!想請律師幫幫忙 可不可教教我該如何爭取畫紅線的權利?謝謝

 您好:

此問題建議您們直接向縣市政府交通單位詢問,才比較具有實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Vita 103-01-03 21:5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此問題建議您們直接向縣市政府交通單位詢問,才比較具有實益, ... (恕刪)

好的,謝律師,謝謝你回覆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地方政府之交通管理單位詢問請求之。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iff 103-01-02 00:05

2013年12月31日,上午九時三十七分,行經台九線190.5公里處北上外側車道,時速約60-70(速限70),前方路口為閃黃燈,在即將穿越路口時,路口右側要從東往西的摩托車,本來已經停著很久了,突然就衝出,衝到我們的正前方,當下馬上緊急煞車但已經來不及,就又往左切,結果遭到內側車道直行汽車追撞後方汽車撞上我們後往左翻車撞上分隔島後逆時針轉了一圈才停下,等我們也終於停下下車後,該機車已消失了。

慶幸的是後方汽車駕駛只有手臂擦傷,並且有行車紀錄器,後來到警局作筆錄時,發現後方汽車的位置未能明顯發現右方機車的竄出,只有在衝出的一秒及有另一秒可以從車子窗戶隱約看到機車跑到我們正前方了。

但是不幸的是我們為了不撞到正前方機車,往左偏的時候壓到了雙白線,警方說這部分在用路權上是我們違規了,且我們也來不及反應打方向燈就往左切,目前保險公司是說對我們不利,肇責比例有可能我們7。

我想請問的是,我們是為了避免撞到人才閃的阿…當下事情發生得太快,根本來不及打方向燈也哪會注意到自己有沒有壓到雙白線違規= =”

看行車紀錄器該直行車車速也頗快且似乎沒有踩剎車,忘記有沒有煞車痕…印象中該車是沒有。(事後來車很多就沒跑到馬路中間去注意及拍攝><)

現在只能等七天後現場圖出來,還有雙方汽車維修的報價單,再來後續的處理…保險公司說我們雙白線變換車道有可能最後判定是負全責… 他們是說因為對方左側分隔島已經沒地方閃避,這點蠻有可能是判全責的關鍵。(好疑惑><)

目前對方因為是2013年5月牽的新車,所以維修費用粗估就要30萬了,加上我們是在花蓮當地租車,租的車子損壞也要賠償…對於初出社會的我男友跟我,實在是很大的一筆負擔阿….現在很苦惱到底要不要等30天後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才依表決定肇責歸屬比重嘛? 請問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的結果就已經沒辦法再依雙方和解更動結果嗎?

很不幸有錯就是該賠這我們認同,但肇責比例不希望就只是保險公司說說,就要我們賠一大筆錢,畢竟不往左就是直直地撞機車騎士了耶,事情可不只這樣,所以這樣就被判要賠很多總覺得實在太冤枉><

謝謝各位了,再麻煩各位幫忙解惑,希望能和平落幕阿…

 

對了,補充一下,租車公司保險是會幫忙賠10萬,而對方的車子是全險。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部份應該加入判斷。也會進一步的影響賠償的金額。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了,則不會因為後續的初判表受到影響,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要求金額過高,可以等到初判表再和解,甚至於是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之後再和解即可。

3、車子維修費用的部份,應該要求對方提出照片跟估價單,然後找尋自己熟識的車廠確認較佳。

 

Tiff 103-01-02 13:0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請問關於您在我文章回覆的: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部份應該加入判斷。也會進一步的影響賠償的金額。那輛機車已經離開找不到人,行車紀錄器也沒拍到車牌號碼,在這樣的情況下,過失比例也會加入判斷嗎?這樣會影響到賠償的金額? 如果我們的比重減少了,那歸屬機車責任這樣會變成誰來吸收?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了,則不會因為後續的初判表受到影響,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要求金額過高,可以等到初判表再和解,甚至於是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之後再和解即可。這點的話,我們是還沒有和解,目前是保險公司跟我們說我們的過失有可能會是7的比重,請問我們這狀況有可能比重會再更低嗎? 怕現在7沒有和解,等到初判表出來變成8....  

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這個判定結果出來就是連雙方私下和解的空間都沒有了對嗎?


麻煩律師了,現在真的很苦惱~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6: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分擔,以利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一、可以的話請你這邊車子的保險公司協助。 二、肇事過失比例的部分,初步分析研判只是參考,如果有糾紛還是要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的鑑定結果,如果不服鑑定結果還可以覆議。 三、車損的部分,零件部分有折舊的問題,工資部分沒有折舊的問題。 四、以和為貴,因為對方有受傷,所以這個部分他六個月內也許會對你們提告過失傷害罪。這個部份你們也有受傷嗎?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了解得越多,損失越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 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謝謝。
施浪花 103-01-01 12:04

Dear ~~

大家好~~

不好意思~請教一下~~

姪子102年11月7號下課時,準備回家時穿越十字路口,有走斑馬線!!

不慎被機車撞倒,機車騎士腳斷掉,姪子腰部撞傷,路口沒有監視器!!

對方機車騎士只有汽車駕照(依規定只能行駛50cc綠色車牌的機車)但騎士當時騎乘白牌的機車!!

目前比較有問題的是,不清楚當時的紅綠燈號誌是如何.....(我猜兩邊應該都是黃燈??)

前天去調解,對方獅子大開口,說因為老婆腳斷掉無法工作薪資一個月2萬,3個月無法工作,所以索賠6萬元!!!

我們這邊只希望各付各的,和解就好!!!!

所以調解失敗!!!!

請教一下....這樣的狀況誰的責任比較大呢??

如果需上法院,法官會如何判呢??需要甚麼費用呢??

謝謝!!

若無法和解,則過失責任歸屬最終可能還是要靠鑑定來解決。因雙方都有受傷,若雙方都提告,法院應會勸導雙方盡量和解和解不成則除非責任百分之百在對方,否則雙方均可能被判過失傷害罪,賠償則依雙方過失責任比例決之。

只要是行人穿越道,不論是為何燈號,車輛都要注意,所以對方責任比較大,何況我方也有受傷,亦可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題示情形,對方肇事責任似應較大。您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您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確定損害賠償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King 102-12-29 14:24

您好~

案發時間 在12.25日 晚上

雙方都是騎機車
我直行 限速50公里  綠燈直行慢車道
左側汽車塞車  因為是下班時間

對方從對向車道 切入車道 左轉

汽車汽車間的車縫騎出

我來不及閃避 撞到他
對方說有看到我 卻以為他能過的去 就騎出來了

目前判決書還沒有申請!約幾日後能申請呢?

對方反應不積極!都是我主動聯絡!他只用line回應我

請問一下  這樣我該怎樣處理會比較理想呢?

快過年了 不想拖到過年後~~ 麻煩幫我解答一下

雙方損害是怎樣?有在協調了嗎?要看過失責任如何歸屬,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似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其中若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iliy chien 102-12-25 13:51

您好

懇請有對交通警察酒駕測試流程熟悉的律師,可否協助~

我配合警察酒測 但測出來是0.17 因確認我當天甚至好幾個月沒喝過酒,我家是吃素食

我剛從家裡吃完晚飯 開車出來,遇到一個小小插撞 對方無大礙雙方也和解, 重點現場酒測被測出是0.17非常不可置信 要求重測 也不行,但警察也知我看出來非常正常的精神 請我自行開車到交通大隊警局做筆錄 等了一個多小時才有警察出來筆錄 也在警局裡做各種平衡測試都是正常無誤,待了三小時才讓我出來 說因機器測是0.17還是得受裁決 我一出來即到醫院抽血做酒精檢測數值皆零 我後來因此到監理處上訴 但被駁回 被判超過三小時測出報告不足為信!! 但只能說我們嚴重懷疑機器有問題

再來我有查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修正第十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之標準值未逾每公升0.0二   毫克。   所以以0.17是超過0.15但卻沒到0.18  請問我要繼續上訴 是否有勝算

也懇請可協助律師 可否幫忙 我需要上訴 感謝~

 您好:您可以先提您的問題PO上網頁,或直接MAIL來信詢問,謝謝

可以來電討論

Lilly您好, 您的問題,必須主張(一)您駕駛汽車無實質違法性(即未飲酒也不具危險)(二)酒測機器可能有所故障。 詳細法律策略與攻防方法,建議請您攜帶全部資料至事務所,才能夠為您打造最適合的策略。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5 15: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有發生車禍事故,因此很難適用給予免舉發之規定。

2、本文建議您可以向交通法庭提出異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18: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您應蒐集對您有利之證據,提起上訴,並針對所提之證據進行全面之攻擊,排除其證據能力及減低其證明力,以求取對您有利之判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dnnee 102-12-21 19:04

您好, 想請問若汽車倒車時, 不知道撞倒後方停放機車(附近無人), 但當下有聽到聲音, 回頭沒看到任何人, 誤以為只是撞到後方的看板, 故未下車察看, 僅暫停數分鐘後隨即離開。事後機車車主以監視器畫面至警局報案, 請問汽車車主所需負擔的法律責任為何?以及可能的罰鍰?謝謝您的回答!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29

 除非你是故意,不然不會有刑責

沒有人受傷,也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dnnee 102-12-22 09:15

 感謝您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23

 您好,依題示情形,您似應無相關刑責。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奶茶 102-12-18 01:59

我前夫在離婚前用我的名字貸款了一台汽車,現在離婚了,車子他在使用也表示他願意將剩餘的貸款繳清(還有4年)車子依然是我的名字,我想請問如果有在離婚證書上註明說車子一切的責任都歸屬於他,這有法律效力嗎?往後車子發生什麼事如:他開車撞到了人而肇事逃逸等等…,那我會有責任嗎?

kuo 102-12-17 23:14
我對第三者提出妨害家庭刑事訴訟民事訴訟,今天開完第一次偵查庭,我並沒有對我先生提出告訴,也和法官說明我沒有原諒他沒有宥恕他,他以證人的身分出席,我交給警方的證據,有他們出入汽車旅館的行車紀錄器的影片,還有車上警察幫我做的口譯,在法庭上,被告否認他們在motel裡什麼都沒做,證人承認有親吻,還有愛撫,法官的立場讓我感覺比較相信我們的證詞,我想請問,這樣會起訴嗎?多久會有結果?我要注意什麼?對方有請律師,話都是套好的,並不是實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是否會起訴,端視其是否採認您先生的證詞,本件若是第一次開庭,則檢察官應該還不會那麼快結案,另民事部分,若您已經起訴,則會再收到法院之開庭通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依題示情形,您似無直接證據可證明其有通姦之行為,僅有間接之證據,且對方亦均否認,此時是否會起訴,端視檢察官相信您配偶之證詞有多少,以及您是否有更進一步更直接之證據。至於民事訴訟部分,若您是替附帶民事訴訟,須待起訴後,方得為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達 102-12-14 23:44

我與其他甲、乙戶的房子剛好呈現一個ㄇ字型,而我們三戶前面的空地剛好是共同持分,但最裡面之甲戶在他房子前面蓋了個車庫(該地為其所有,但屬違建),因此甲戶就有汽車進出的問題,但三戶所共有持分地並非屬於道路,因此

1、甲戶車輛進出該共有持分地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主張該共有持分汽車不能進出?

2、既然是三戶所持分共有地,我是否可將機車停放於所共同持分共有地?因為其他二戶也都有將機車停在在共有地之情形,但甲戶卻宣告我方停放機車而影響其車輛進出,有侵權之行為,是否構成?

3、甲戶宣稱我惡意停將車於騎車庫前,有妨礙自由之情形,是否構成?可是如果甲戶有告知移車的話,我方都會將機車移開,並無惡意阻擋之情事?

4、甲戶在其家所有之土地上蓋了個車庫,已有時十來年之久,但無申請建照,是否屬於違建?於近日見其有修補之動作,特通知違建單位前來查看,卻遲遲見不著蹤影,但有將其修補之狀況拍照,是否可檢舉違建?

5、三戶所共同持分土地該如何劃分使用權所有權?

謝謝惠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共有土地之管理,應訂立分管契約,否則再未經其共有人同意而強行占有該土地,仍會構成竊占及侵權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達 102-12-15 18:3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共有土地之管理,應訂立分管契約, ... (恕刪)

 但三分所持分土地,僅一汽車大小範圍,該戶經常以汽車進出其車庫,影響我外出時發生碰撞風險,有無其方法可主張該持分地並不屬於汽車通行之範圍?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規定,共有人得就共有土地之使用訂立分管契約,若您無法協議訂立分管契約,可起訴請求裁判分割共有土地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ㄧ個簡單的原則,只要是共有土地,沒分割以前,除非有分管契約,沒有任何人有權利使用.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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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2-12 16:11

日前老婆發生外遇,騙我說要去美國出差,實際上是去會情郎…在出國前拿了她的提款卡給我,說她出差期間如果小孩有需要用錢的話。可以去裡頭領,我不疑有他,前後領了10萬繳小孩的學費,結果二個月前被我發現發現老婆上班時間常常不在和別人上汽車旅館開房間,我找了徵信業者捉姦,後來也去警察局做了筆錄,請了律師幫我寫協議書,協議男方不得再和女方以簡訊網路等任何方式聯絡,若無照協議書上頭協議做的話。願賠償200萬元。結果…二個月過去了。我老婆從那天就沒回家了。都去住在娘家,小孩也不關心,後來被我發現還一直有在聯絡,我手上只有他們用Skype聊天的記錄,請問一下這樣子我是否可以提出他沒有履行協議書上的條文,對男女雙方求償

會讓我想要提告求償是因為我今天接到警察局的來電,說我老婆告我侵占,拿她的提款卡去提錢,真的是令人寒心,不過當時她叫我去領的時候是在被捉姦之前的事了,我覺得她是想挖洞給我跳!!他叫我領錢的交易明細我有給她。但她很久沒回家了。交易明細還一直在她的包包裡。我該怎麼辦

協議書的詳細內容是什麼? 她叫你去領這個錢,是口頭嗎? 平常她都怎摩保管卡的? 這些要釐清,才能判斷怎摩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03

 如果有對方聯絡的證據,你太太應該已經違約,建議提起履行契約訴訟求償,

至於侵占部分可以解釋清楚的話應可全身而退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侵占的部分,可以提出您將款項用於繳納小孩學費之證據作為澄清,由於對方已經提告,您已經被列為刑事被告,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至於對方是否已違反協議書內容,從您所敘述的情況看起來,對方應該已經違反協議書內容,您可以起訴請求對方依協議書內容賠償款項,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3 09:2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協議書,倘若是經雙方合意簽立,且有事實證明對方有違約,則可以請求對方履行協議賠償義務,然200萬元就常理而言,似顯過高。(法院會斟酌雙方經濟能力、事件嚴重性等判斷是否酌減)

2、有關您遭配偶訴追侵佔的部分,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該筆費用確實用於子女花費上,如收據、證人或是繳費處所的監視錄影畫面等,均能作為無罪抗辯之佐證。

3、另,有關您的配偶,因此離家並惡意提起刑事訴追,本文建議您似可以考慮離婚一途,以結束兩人之爭執並保障子女之權益。(本點仍由您自行斟酌)

102-12-12 15:22
您好… 日前老婆發生外遇,騙我說要去美國出差,實際上是去會情郎…在出國前拿了她的提款卡給我,說她出差期間如果小孩有需要用錢的話。可以去裡頭領,我不疑有他,前後領了10萬繳小孩的學費,結果二個月前被我發現發現老婆上班時間常常不在和別人上汽車旅館開房間,我找了徵信業者捉姦,後來也去警察局做了筆錄,請了律師幫我寫協議書,協議男方不得再和女方以簡訊網路等任何方式聯絡,若無照協議書上頭協議做的話。願賠償200萬元。結果…二個月過去了。我老婆從那天就沒回家了。都去住在娘家,小孩也不關心,後來被我發現還一直有在聯絡,我手上只有他們用Skype聊天的記錄,請問一下這樣子我是否可以提出他沒有履行協議書上的條文,對男女雙方求償 會讓我想要提告求償是因為我今天接到警察局的來電,說我老婆告我侵占,拿她的提款卡去提錢,真的是令人寒心,不過當時她叫我去領的時候是在被捉姦之前的事了,我覺得她是想挖洞給我跳!!他叫我領錢的交易明細我有給她。但她很久沒回家了。交易明細還一直在她的包包裡。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確實有掌握對方未依協議書履行之情事,當然可以依契約書之約定內容,對其提告,另侵占的部分,可以請檢察官去調取資料,及相關證人出來說明,而本件您也可以另行訴請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告侵占部分很難成立的,第一夫妻之間使用對方提款卡並非特別的事情,第二,如果不是他同意你怎麼會知道密碼,第三,如果是侵占,怎會過兩個月才發現,所以這部分你不用擔心.你直接以他沒有履行契約義務,直接提告要求他給付兩百萬,以戰逼和.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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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2 15: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若您已取得法定離婚事由,且您似為無責之配偶,則復依民法第1056條規定: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您似可請求離婚之相關損害賠償。又依民法第1057條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若您為無過失之一方,您尚可向您配偶請求贍養費之給付。再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就子女之親權(監護)行使,您須提出對您有利之狀況,如穩定工作或穩定收入等,是此,又可向您配偶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負擔。另就您太太告您侵占的部分,依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是此,她必須證明您有意圖為自己之所有,惟,依題示,您是領錢交小孩的學費,似無意圖為自己之所有,而加以侵占之。故若能順利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即令檢察官認為您無犯侵占罪,您亦可對您太太提起誣告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再就通姦罪之部分,規定於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該罪之告訴期間僅有6個月,依題示情形,似已過2個月或3個月以上,建議盡快提出告訴,以免逾期,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ngela 102-12-11 17:41

您好,想請問一下,日前和某車行發生一些消費糾紛,起因為朋友的車輛給店家維修需放在他們店裡,因此對方借了一代步車給我使用,當下並為簽立任何借據或是書面單據,在借車期間21天朋友並沒有使用他們的車,而是駕駛自家汽車,在事發當天不得已才使用。而朋友的車輛維修狀況店家從一開始維修時就說隔天或是一至兩天會好,但是中間卻說檢查出有其他問題需再加錢,朋友也同意並且等待,也付清金額但對方不願意開立收據只給了估價單,說要等交車時才會開收據,然而每次詢問維修好了嗎對方都說隔天或是一再拖延時間,期間共拉鋸了約一個月。

事發當天使用車子大約兩小時,因借來的車輛是屬於店家改裝的車輛又有奇怪的異音,而且儀表板原本就是損壞的無法得知實際里程與時速,所以都是慢速行駛速度約50公里,回家途中等待紅綠燈時一起步就聽見有零件脫落接著車輛中央零件損毀,嚴重到無法行駛。當下聯絡店家沒有聯絡到。隔天與店家聯繫上後店家要求賠償三分之一並咬定是我方的不當使用造成的,但是依照前面所敘述,此車輛本來就有問提若非不得以本人是不會去使用的。我方不願意賠償並且詢問了修車進度,店家又表示隔天才好,並且貌似不願意賠償即不願意歸還車輛。

隔天再次詢問,店家依舊以尚未完成需要隔天為理由而推脫不願意交車,並且拿出一張寫有借車日期的單據給我方簽名並且蓋手印,由於朋友不懂便簽名也畫手印,但是這已是事發之後的事情。
當天在現場與店家對質時,朋友強制要把自己的車帶走也不願意賠償,店家就與帶恐嚇表示,你牽走有問題我們不負責,並揚言要告我方。

至今天事隔已半個月,昨日收到調解委員會傳票,對方自行拆解損毀之車輛、自行判斷我方使用情況並自行維修估價,以損害賠償事件 依照民法第196條提出告訴,要求我方賠償共4萬左右金額(包含車輛零件 皆非原廠 ,與其自行維修之工資)並拍設損毀車輛之照片數張,僅有一張有照到車牌號碼,並自行使用朋友本人之證件影本(中間因需要與機車原廠叫零件,因此店家向朋友要求雙証件影本)

事後我方自行調查其損毀車輛之價格,市場上約兩萬出頭,並非對方所言至四萬。
 

請問這樣我們身為被告有什麼方法能化解?除了和解以外的方法 
感謝!! 
由於剛剛電腦當機不確定是否有發出文章,如有重複抱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3 14: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您的友人修車的爭議,本文建議您可以蒐集相關事證之後,請求消保官協助,要求對方賠償

2、至於遭對方求償的部份,本文建議您的友人,可以斷然拒絕對方求償,因為該車的瑕疵非您的友人造成的,無需理會。您的友人只需準備您所述的沒有使用該車,後來僅為通常情形之使用之證據證人即可。

angela 102-12-19 02:3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您的友人修車的爭議,本文建議您可以蒐集相 ... (恕刪)

您好,首先謝謝您的回覆:)
您說證明我們並無使用該車,但是我們確實有使用 只是並不長時間 這樣該如何證明或是如何在答辯狀中表示說我們並無損壞車子,而是車輛本身原有的問題造成現在的結果?

發文至今 期間有尋求過一些協助,大部分都是說因對方無法證明該車輛本身沒有問題,因次對方的起訴狀並無實際效益,而且由於對方車輛維修、估價 皆為自行運作,因此我們還能要求提出第三方機關的公正評斷

若是如此,我方的答辯狀應針對哪些重點去做詳述會比較好?或是該怎麼去表示說車輛已使用多久、先前有無重大損傷些我們都不清楚?

另外想詢問所謂"通常情形之使用之證據證人"是指??
 
抱歉噢 問題有點多 再次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9 1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答辯方向您只需要表示您這方只是通常使用該車,並沒有毀損或不當使用即可。

2、有關訴訟策略上,您不是完全沒責任的,而必須是建立在沒有毀損該車且僅為通常使用這個前提有確立的情形下,始無法律責任。又有關通常使用之證據,例如,開車時是否有載乘客(如載親友等),或是有沒有監視錄影器等。

3、又倘若雙方已經進入訴訟程序,則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較為妥適。

 

Sierra 102-12-10 17:45
律師您好 我在11月時與一台計程車發生碰撞計程車為了超車而碰撞到在內線道的我,導致我的汽車右前方受損,計程車則是左後方受損 1. 事發至今已經12天了,當時做完筆錄計程車司機聲稱保險公司會處理,但是到現在我都連絡不上人,打電話簡訊都沒回,對方保險公司叫我傳真估價單過去後也都沒下文了,請問這樣我該如何處理? 2. 請問因為板金擠壓導致右前門會卡住無法正常開閉,我可以先行修復嗎? 3.請問因為處理車禍的事情而跟公司請假,屆時我能向計程車司機索取經濟損失賠償嗎? 還麻煩律師給些建議 謝謝
請您來站參考回覆內容,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直接向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若您無受傷,而他方又避不見面,不願處理,則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修車之損賠及不能工作之損失。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ell 102-12-08 11:07

    年初我騎機車(A車)行經某路,行駛於我左後方的B車要超越A車時,未與A車保持安全間隔,B車頭與A車頭發生擦撞而產生事故,B車車損不明,A車左側車身及左後照鏡損壞。而B車後方所放置的籃子勾到A車的後視鏡導致我反應不及而摔車,造成骨頭輕微裂開住院開刀,至今仍在做復健
    本案經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如下,當日天晴,在無號誌運作的叉路口發生事故,雙方行駛速度皆40公里/小時,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汽車超車時,後行車應俟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又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3款之規定,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及行駛入原行路線,即屬違規超車。然本案中行駛於A車左後方之B車,欲超越A車時,未與A車保持適當安全間隔,為肇事原因,我方無肇事原因。      按民法第191條之2之規定,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雖然鑑定意見書已清楚說明我方無肇事責任,但對方仍堅持他無過失,不願賠償我開刀住院等醫療費用,書記官叫我下次開庭時寫理由書給他,請問我該如何救濟才能使對方願意負責呢?

 

 

可委請律師代擬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9 14: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簡述鑑定報告內容,故而對方有過失,並請求賠償,然後詳列您欲請求的金額明細,並檢附相關的收據、診斷證明書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6: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已取得鑑定報告,證明對方有過失,您似可將相關資料送至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檢察官起訴後,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及慰撫金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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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紳 102-12-08 00:10

我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

機車 對方汽車

我右手右腳下巴擦傷

對方無傷

對方酒測0.36 我0

對方開的是公司車

 

調解委員看過照片 事故分析後

跟對方說他錯十成

告上去吃大虧

沒多少錢賠一賠就好了

但對方卻只肯付三分之一不到的維修費

調解失敗後

電話給對方

對方不接也不回

請問我要如何申請提告?

需要準備哪些證明?

而他行駛公司車

老闆卻未督促他不得喝酒開車

是否可對對方公司申請假扣押?

 

1.刑事責任部分  你可以直接向警局或是遞狀給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2.民事賠償部分  公司跟行為人應該有連帶侵權行為責任的問題  如果有必要  你可以同時對公司及行為人聲請假扣押  3.另外你可以考慮以附帶民事訴訟或是獨立提出民事訴訟方式求償  差別在於第一審裁判費是否須繳納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相關資料送至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07 14:35

你好:

事由:

上個月21日在某路口家父開的汽車(計程車)被紅燈機車(學生騎)..
對方有受傷,我家的車子保險桿整個壞掉!已私下和解..有簽和解書,對方願意陪我家15000元以分期付款方式,有註明每日七日匯款..今天12/7日尚未收到,很擔心對方不履行和解書內容..(當天有報案)

請問:

1.萬一對方未依和解書內容不付賠償金或付到一半不付賠償金了,該如何處理? 

2.因對方有受傷,萬一反告我方傷害罪該如何處理?

3.要如何追討賠償金?是先以簡訊告知,還是直接寄存證信函?要在幾號寄比恰當?追討內容該如何寫?

麻煩專業律師回覆   感恩

回覆 羽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事由:

上個月21日在某路口家父開的汽車(計程車)被闖 ... (恕刪)

1.如果你們只是私下協議  那該和解書應該是沒有執行力  對方不依約履行  你還是需要透過訴訟請求  將來才能強制執行   2.如果在告訴期限內  對方確實可能再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3.對方不履行  建議可以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應依約履行  之後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或是主張應履行和解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依和解書給付賠款,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依約給付相關款項。對方可提告過失傷害,但也要符合過失傷害罪之構成要件,本件若您父親無過失,則不成立過失傷害罪。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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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2-13 20:16

感謝各位律師回覆。

家父所開計程車是在綠燈行駛並無違規,對方騎摩托車闖黃燈紅燈撞到加父計程車,對方有受傷,很怕對方反告傷害罪,請問律師

1.如果對方反告傷害罪,該如何處理?傷害罪是半年內提告嗎?半年過後是不是不能提告了!?((行車紀錄器剛好壞了,沒拍到畫面..當時有報案
2.對方本來同意賠償車子損壞費用,答應每個月初還五千元分三期清償,但因經濟拮据依照自己的能力慢慢還,這樣子和解書是不是要重寫一張?和解地點是要再車商那嗎?(第一章在車傷那寫的)
3.12月初開始採取簡訊提醒賄款,請問對方匯款到一半未繼續還款,或直接不賠償,若先寄存証信函,”要再多久提醒民事訴訟”?

好像是兩次調解不成,才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家父家母本身罹患癌症,家中經濟拮据,很怕不但拿不到賠償金,反而被反告傷害罪,煩請律師詳細回答,感恩,謝謝您。

James 102-12-06 15:55

不好意思 極小的一個問題 不過不甘心就被開單

我昨天騎機車發生一件小擦撞,撞到一台汽車輪胎,因為沒有摔也沒有刮到,我回頭看就走了

汽車追上我並逼車攔下,後來雙方就去做筆錄

因為只是輕微擦到,雙方都無車損財損,對方卻要求警方開一張肇事未處置(道交條例62第一項)

想請問這種無人傷亡、無車、財損的情況,算是肇事嗎,這樣開單是否適當

另外依行政罰法第19條,微罪不舉原則,是否有相關的適用,可以不罰。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該條構成要件分析,若無人死傷,似不構成肇事逃逸。若您對肇事責任之歸屬有爭議,可提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對肇事責任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06 15:25

11月9號 下午四點  駕駛人:我  車主:母親

在大連路上行經時,由於對向來車想逆向超車,個人我一時緊張車子稍微靠右因此擦撞到停在白線內的兩台汽車,因車體只有微微震動因此沒有下車查看最後警方傳喚,是目擊者報案,目前正在辦理出險的部分,保險公司一直要我們去警察局要他們取消掉肇事逃逸或者是剛好路人看到我正在開那部車、監視錄影器、證明我是當時的駕駛人,不然沒辦法全額理賠保險公司一直凹我們這一點,想請問不知道有沒有辦法解決?

 

被撞到的兩台汽車屬於擦傷爾已,保險內容是幫對方賠償

Mean 102-12-06 15:47
回覆 的發言內容:

11月9號 下午四點  駕駛人:我  車主:母親

在大連路 ... (恕刪)

修正這是民事案件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9 09: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禍事故並沒有人員傷亡,則並沒有所謂肇事逃逸的問題。

2、有關您是否為該次駕駛的部份,倘若保險公司與司法程序認定之結果不同,並拒絕理賠,您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保險公司履行保險金給付義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0: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險公司可否拒絕理賠,須視您與保險公司間之契約條款約定,若保險公司有違反相關契約條款之約定而拒絕理賠,您當然可以依契約條款規定請求理賠之。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條款及其他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漫遊者 102-12-06 10:06

您好,本人前陣子買了新大樓的房子,當初建設公司小姐帶我去看獎勵的汽車停車格,該車位有進出獨立性,與其它停車格不相連,停車格旁邊也沒有機車位(我簽的是成屋契約,當時社區的機車停車格都畫好了),建設公司小姐還說車位會比較貴,所以比其他住戶多了20~30萬,我也接受就買了。

買了沒多久(約一個禮拜),我的汽車停車格旁邊多了一個機車停車格(建設公司二次施工劃的),我當下就反映建設公司,建設公司回應我說,那機車停車格以後還是歸在我本身使用,不用跟社區一起抽機車停車格,當下我也就口頭妥協了。

約兩個月後,新大樓管委會成立後推翻了建設公司的說法,要求所以機車停車格重新抽籤,反倒變成我的獎勵停車位旁邊不僅多了一個機車停車格,而且還不是我本身使用,影響我獨立進出的完整性,跟契約當初的狀況都不一樣,請問:

1. 我可以要求建設公司把他第二次畫的機車停車塗銷掉(當時管委會還沒成立)?

2. 當初建設公司賣給我的車位價格較高,我可以提告要求建設公司歸還價差款嗎?

3. 如果我要提告,到時管委會的成員也可以告嗎?

 

你跟建商關於機車位應該是沒有簽具任何書面協議吧? 能不能塗銷機車位,如果提出不出書面協議就比較棘手,但還是可以朝所有權妨害去主張,另外,單就你所述,到時機車位沒辦法塗銷的話,確實可以主張減少買價,最後,要告誰要看到時候你的主張內容是甚麼,視情況不同來決定告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當時跟建商只有口頭上的約定,則在舉證上即具有風險,所以您最好仍先審視一下您們的買賣契約書,看內容有無特別約定,才能再進一步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6 17: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1. 我可以要求建設公司把他第二次畫的機車停車塗銷掉(當時管委會還沒成立)?

可否要求塗銷,是您的請求權為何,該獎勵停車位是否具有獨立所有權狀?各種停車位之性質有所不同,有的是共有部分之專用權,而無獨立產權。及該停車格之性質,是否為共有部分?及建商跟您之間之契約是否有相關之保證?或有保證之相關證據?而有所不同。

2. 當初建設公司賣給我的車位價格較高,我可以提告要求建設公司歸還價差款嗎?

若有減損相關價值,可請求減價,為須證明或估價減損之數額。

3. 如果我要提告,到時管委會的成員也可以告嗎?

管委會有侵害您的權利,當然可一同提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龍 102-12-02 11:56

我爸爸在今年10月8號因為修理的汽車通知可以拿了,就借了我姐夫的摩托車(後來才知道無強制險)要騎去牽車(我爸爸只有汽車駕照,沒有摩托車駕照但是會騎50的),在路上撞到一個老婆婆(69歲)到醫院搶救4天之後還是沒辦法救回。(交通現場圖http://ppt.cc/Uonz)前幾天有看了監視器,現場是沒有斑馬線,等於老婆婆是直接穿越雙黃線要過馬路,也沒有看車就直接小跑步過去,我爸爸騎車過去疑似前面有一台機車擋到視線,等看到時煞車已經來不及了(沒有超速)就撞了上去。      

                

因為沒有強制險,所以和解的金額都是我們要全部負責,目前對方開出的和解金額為

1.醫療費用:8000

2.交通費用:20000

3.喪葬費用:629600

4.精神慰問金:410萬(父:100萬 子:70萬 長女:100萬 次女:70萬 參女:70萬)                       老實說第一次看到這金額我們全家都嚇了一大跳,這個金額等於要變賣掉所有家產才有辦法償還,且對方也已經去申請了200萬的金額了,最後這筆錢還是回到我們身上

目前看來應該是沒辦法和解了,因為我們家衡量過只能湊出200萬左右(差不多強制險金額) 其他開出的差不多接近500萬真的沒有辦法負擔...        

 

1.想請問一下爸爸沒有前科刑事的部份通常都會判多久?可以緩刑或是易科罰金嗎?

2.刑事上面我爸爸有責任嗎?因為老人家違規我爸促不急防,反應時間到煞車來不及

3.今天第一次開地方法院檢察署,如果要請律師打官司要哪時候請比較好呢?

4.對方會扣我爸的財產嗎?(爸爸名下有一棟房子我們家在住的,但是還有貸款幾百萬...)

5.如果刑事無肇事責任民事也會被求償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父親可以聲請送交審議委員會進行過失責任之判定,以釐清雙方之過失責任,本件目前檢察官既已開始偵查,建議應儘速委請律師,以便即時規劃及主張權利,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如果刑事責任部分有過失 沒有跟被害人家屬和解 應該是沒有緩刑空間 至少會判六個月以上 而無法易科罰金 2.如果刑事沒有責任 雖然通常情形民事應該不需賠償 但這沒有絕對的關係 3.如果只是除強制責任險外 另外賠償兩百萬元 我是覺得應該還是有機會達成和解 4.如果要打無罪抗辯 或是請律師協調和解金 應該現在就可以

 

 初步分析表如何判定?  有沒有過失多半參考鑑定,但依你所述,可能是有過失,就有刑責,民事賠償部分,對方也有過失的話,可以減少賠償,精神賠償部分是最有裁減空間的項目,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想請問一下爸爸沒有前科刑事的部份通常都會判多久?可以緩刑或是易科罰金嗎?

本件對方請求金額若過多,且您們若仍有和解之誠意,並非無易科罰金之機會.

2.刑事上面我爸爸有責任嗎?因為老人家違規我爸促不急防,反應時間到煞車來不及

刑事上只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均仍會構成過失致死罪,所以本件刑事被起訴的機會不低.

3.今天第一次開地方法院檢察署,如果要請律師打官司要哪時候請比較好呢?

本件委請律師之時點,建議在檢察官起訴後,對您們比較有幫助.

4.對方會扣我爸的財產嗎?(爸爸名下有一棟房子我們家在住的,但是還有貸款幾百萬...)

對方有可能會先聲請假扣押,以便避免脫產.

5.如果刑事無肇事責任民事也會被求償嗎?刑事民事會獨立判斷,所以本件民事仍可能會被求償,但您們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以降低賠償金額.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4: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依序回答:

1.想請問一下爸爸沒有前科刑事的部份通常都會判多久?可以緩刑或是易科罰金嗎?

本案可能所犯法條為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74條規定,有可能判2至5年之緩刑。若能爭取到6個月以下之刑期,亦可主張刑法第41條規定之易科罰金

2.刑事上面我爸爸有責任嗎?因為老人家違規我爸促不急防,反應時間到煞車來不及

若成立刑法第276條規定之過失致死,即有刑事責任。不過仍可以爭執是否成立過失,若其無法構成刑法第14條之過失定義,即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則其亦無法成立過失,當然不構成過失致死,也無刑事責任。或即使成立過失致死,亦可爭執是否可主張信賴原則,阻卻責任,視個案情形而定。

3.今天第一次開地方法院檢察署,如果要請律師打官司要哪時候請比較好呢?

建議可從現在開始委任,爭執刑事責任之成立,力求刑事不起訴,避免刑事起訴後面對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附帶民事訴訟,對方無須付裁判費,會請求相當誇張之金額。

4.對方會扣我爸的財產嗎?(爸爸名下有一棟房子我們家在住的,但是還有貸款幾百萬...)

對方要申請法院假扣押,若無法通過,或即使通過,亦可抗告,方可扣押財產

5.如果刑事無肇事責任民事也會被求償嗎?

若順利取得刑事不起訴,對方仍有可能提起民事求償,但其必須舉證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亦可經由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降低賠償金額。

為保障您自身權益,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擬定最有利之策略及方針。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君 102-12-02 09:34

請問後車撞前車一定是後車的錯嗎?我明白一般是後車錯,但如果前車是突然改變行進車道呢?對方是有打方向燈,可是我沒有直接撞,而是為了閃對方突然騎到我前面,後輪碰撞到對方機車,因為我在對方的右後方。對方是位婦人家,似乎是因為騎車騎到一半變號誌,很緊張左顧右盼下打方向燈靠右到待轉區(她比較靠快車道),不過因為我在她右後方,怕撞上她,我直接車頭右轉閃避,但後車輪還是碰上對方,我則是側身倒地膝蓋"犁田"。對方沒事,但我卻一時起身困難。當下有人提醒我報警,可我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對方也沒事,而我看起來是皮肉擦傷,也就算了,對方也覺得沒什麼,不需要叫警察。可是在旁休息時,她開使撥打電話跟認識的人說,我紅燈撞她…。我不知道我有沒有黃燈過停止線,可是我非常肯定因為我倒下那一刻是黃燈,問題是即使是汽車行駛中打方向燈車道,也要注意後方有無車輛吧?機車雖然沒有分車道,不過超車或靠邊,不是也應該要嗎?婦人說她後腦不長眼,可是…後照鏡不是要彌補才裝設的嗎?所以我想了解,真的只有後車錯嗎?她還說她常出車禍,每次都自己花錢擦藥了事…。我則平身第一次…,因為每次我都被別人騎車或開車,呼嘯而過嚇到,所以我騎車都盡量靠右,除了要超車,還會多看幾眼後視鏡,就怕後方有車撞上。結果我卻是為了閃前車…,難道真的是只有後車錯嗎?當下也沒報警處理,她還說要賠償我修車及補貼1000元醫療費,結果我拒絕,只因為她說我紅燈撞她,雙方最後不歡而散。我該事後報警嗎?11/28下午14:30左右發生,至今也過了4天,我事後看醫生,他說骨頭沒事,不過韌帶斷了…

不一定全部都是後車的錯,當然還是要參考初步分析跟鑑定,對方如果過失比你多,你可請求賠償,對方有過失也會有刑責

,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責任之判斷,還是送交行車鑑定委員會等相關鑑定單位,分析判斷肇事責任歸屬,若您有肇事者之相關資料,建議您攜帶資料來所詳談,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君 102-12-02 03:26

請問後車撞前車一定是後車的錯嗎?我明白一般是後車錯,但如果前車是突然改變行進車道呢?對方是有打方向燈,可是我沒有直接撞,而是為了閃對方突然騎到我前面,後輪碰撞到對方機車,因為我在對方的右後方。對方是位婦人家,似乎是因為騎車騎到一半變號誌,很緊張左顧右盼下打方向燈靠右到待轉區(她比較靠快車道),不過因為我在她右後方,怕撞上她,我直接車頭右轉閃避,但後車輪還是碰上對方,我則是側身倒地膝蓋"犁田"。對方沒事,但我卻一時起身困難。當下有人提醒我報警,可我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對方也沒事,而我看起來是皮肉擦傷,也就算了,對方也覺得沒什麼,不需要叫警察。可是在旁休息時,她開使撥打電話跟認識的人說,我紅燈撞她…。我不知道我有沒有黃燈過停止線,可是我非常肯定因為我倒下那一刻是黃燈,問題是即使是汽車行駛中打方向燈車道,也要注意後方有無車輛吧?機車雖然沒有分車,道,不過超車或靠邊,不是也應該要嗎?婦人說她後腦不長眼,可是…後照鏡不是要彌補才裝設的嗎?所以我想了解,真的只有後車錯嗎?她還說她常出車禍,每次都自己花錢擦藥了事…。我則平身第一次…,因為每次我都被別人騎車或開車,呼嘯而過嚇到,所以我騎車都盡量靠右,除了要超車,還會多看幾眼後視鏡,就怕後方有車撞上。結果我卻是為了閃前車…,難道真的是只有後車錯嗎?當下也沒報警處理,她還說要賠償我修車及補貼1000元醫療費,結果我拒絕,只因為她說我撞紅燈撞她,雙方最後不歡而散。我該事後報警嗎?11/28下午14:30左右發生,至今也過了4天,我事後看醫生,他說骨頭沒事,不過韌帶斷了…

eray90 102-11-30 23:49

本週三下午傍晚時分,因臨時停車於住家附近一塊空地,空地旁邊為一營業場所是汽車洗車美容場,停車後留下聯絡電話表示暫停一下,在我手機顯示時間約5:58分時顯示有通未接來電,因當時在廁所來不及接,2分鐘後我的手機顯示約6點01分我趕緊回撥,一男性接電話稱我停的位置為他向洗車場付費租的車位,我表示抱歉告知只是暫停一下,立即趕去移車,對方表示要我拿錢贖回車牌,隨即掛掉電話,當我到現場時發現車牌遺失!後來在隔壁洗車場找到車輛車牌,經洗車場人員告知拔除者身份,想請問對方是否已觸犯竊盜罪? 我向對方道歉誤停車位,若違規可報警或托吊,但萬萬不可私拔車牌,對方表示沒砸我玻璃算對我客氣,且他記住我的車了要我小心,請問此舉,我該如何舉證報警提告電話有通聯記錄,也有洗車場人證,也對現場拍照,現場空地我停的位置並無特別告示牌表示私人車位,只有靠近洗車場的一角有一告示牌表示營業場所供客人使用,部份車位為承租車位如佔用小心托吊字樣而已。想請教律師竊盜罪是否成立?謝謝!

呂文正 (呂律師) 102-12-01 11:23
回覆 eray90 的發言內容:

本週三下午傍晚時分,因臨時停車於住家附近一塊空地,空地旁邊為一營業場所是

該名男子恐有涉嫌違反恐嚇危安、強制等罪嫌,更進一步詢問,煩請來信或來電詢問。

直接報警。

小莫 102-11-26 07:24

律師你好

想請問一下

本人曾經約過一位女生到汽車旅館拍照

事前都是用line這個軟體連絡

並有告知拍照風格尺度以及會提供拍照衣服還有價格 其中包括有可能會有身體接觸

以及如果願意摸胸部可以多給錢...等

不過因為個人手機重灌  line 的記錄沒了

而那個是4個月前的事了

當時拍完照

我也徵求過女方的同意

在女方同意下

對女方進行了摸胸部以及磨蹭的行為

結束後 我給了當初說好的價格

女方也接受了

我還開車載女方去買午餐吃

這期間他有下車

買完又上車

直至昨天2013/11/26日

突然打電話告知我 說要走法律途徑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目前為止

我犯了什麼罪行

該如何和對方溝通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0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倘若對方非兒童或少年,且也沒有違反對方的意願之情形,您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依法可處3萬以下罰鍰。

2、就有關是否違反意願的部份,建議您應該找尋對您有利的證據,如,事後雙方是否還有聯繫、就您所述的對方有下車購買物品,那是否店家有監視錄影器可以提供等,又或當初您所拍攝的照片或可證明未違反意願(必須是內容而定)

3、建議您蒐集相關事證之後,在思考是否與對方和解

阿喜 102-11-25 21:31

律師您好

我目前還在大學就讀,在10/27日晚上應平時打工地方的同事邀請到台中一家汽車旅館參加慶生派對。派對中間有同事拿出K他命食用,我也因為第一次見到毒品,好奇之下食用了。在10/28日凌晨1點我們一行13人被警方查獲,在台中市警局有驗尿及做筆錄

想請問律師這樣的刑責大概是如何?因為網路上眾說紛紜,我不知道說法來源是否正確。

及再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變更通訊地址到我現在的租屋處?在筆錄時我有向員警詢問,員警先生有幫我在筆錄上添加現居地,但他說會寄哪邊由法院決定他也不清楚。我是第一次吸食K他命,現在回想也後悔萬分,更不想被鄉下的家人知道我在外頭的胡鬧行徑後為我擔心受怕。

上述問題有點多,煩請律師為我解惑,感謝萬分!

1.K他命屬於第三級毒品 如果施用依現行法律只是罰錢並不會裁定要觀察勒戒或是判刑 2.司法單位將來會寄發通知書或是裁罰書給你 原則上是會寄發住所地 如果有居所地可能也會一併寄發 3.如果你擔心家人知道 可以先找承辦警察表明是否可以寄發居所地就好 有些會願意配合

K他命為法定第三級毒品,施用第三級毒品而遭查獲後,其經由驗尿採證鑑定結果呈陽性反應者,後續會由查獲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依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5條第1項進行裁處。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及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持有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少年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不適用前項規定。
第二項裁罰之基準及毒品危害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會同內政部、行政院衛生署定之。

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5條第1項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接受六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喜 102-11-26 19:53

感謝張律師及賴律師迅速、專業且詳盡的解惑

這些資訊對我有莫大幫助,萬分感謝你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第一次施用三級毒品,僅須罰錢即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Denis 102-11-25 01:17

  共同持份之巷道(死巷)有四戶住宅,最近購入巷子最底之房子,由於巷道之長度無法同時停放四部汽車,已展現誠意與第三間住戶(死巷最底算出來到數第二間)溝通,我家門口以並排停車方式,供二戶可有停車之便利(汽車前後才有一定的空間可進出巷道)。

因並排停放汽車後我家門口只剩下約二部機車並排之路寬,但第三間住戶卻又在家門口並排停放二部機車,造成我家門口出入之困擾,有時因並排停放機車,檔路到只剩下一個人可通過之寬度,造成我家成員進出巷道的困題,甚至無法將機車牽出巷道,需要將第三戶並排停放機車移動成非並排才可通過,經過與第三間住戶的溝通,第三間住戶仍刻意將機車並排。

請問此種問題是否有相關法律可約束?若因此造成我家的緊急逃生問題,是否有法可管?第三間用戶常以他家車輛較多為由,只顧自家的進出方便,不顧我家出入之困擾,造成我家相當的困擾,再麻煩請這邊的律師大大們給予些可處理方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17: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在北市的話,可以請北市建築管理處前往勘查,判斷是否設立禁止停車線,經設立後而有違規之情形,即可依法可以舉發。

2、就您所述,對方故意於出入口停放機車造成您的家人無法出入,可能涉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又倘若該防火巷為您的逃生出入口,則可能另外涉犯刑法第189-2條阻塞逃生通道罪。

102-11-22 18:41

我的車子靜止停在路邊,因汽車相撞事故所以撞上我的機車,我機車的受損程度應該是中度受傷以上。事故發生後一段時間,和保險公司配合的 保險公司特約服務廠-信竑機車的一位柯先生就來到現場,表示如果我們自己去找其它車廠修理,速度比較慢,因為這次牽連受傷的機車有7台,他建議車子全數交給他們評估、處理,再給保險公司和啟事人報價,會將車子修好,保固期六個月,還給我們。

不過因為我的機車車齡已高,這幾天正在考慮要換新車,因此我和柯先生說,想請他們評估過傷損程度後,報個價給我,我想請保險公司做現金理賠就好。不過柯先生卻說,這狀況希望不大,就算我說是要到別家車行維修,保險公司也會請我要把維修好的車子的狀況拍下來~才會付款,所以不太可能可以現金理賠

事發經過如上,還想請教 賴律師,柯先生的回覆是否屬實?還是我能有其它更好的處理方法嗎?

謝謝您!!!

 

林小姐 敬上

基本上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故若您要求現金理賠,對方可能會以折舊為由要求大砍理賠金額,在訴訟實務上,法院往往也會針對該損壞物品耐用年數及折舊等斟酌合理之損害數額,若堅持現金理賠恐怕未必是更有利於您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貞嫻慧 102-11-28 11:2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今天機車行打電話給我,表示說因為我們違規停車,所以保險公司只能理賠七成,另三成要由我們自付,否則就要請我們把車子牽回。我們覺得很奇怪,機車違規停車~不是我們跟警察繳罰單而已嗎,跟保險公司理賠有什麼關係?所以想要請問 賴律師這樣的情況,我們是否能據爭全額理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8 18: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確實違規停車的話,確實可能就該車禍事件具有肇責,您仍可以爭執肇責的部份,並得向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kaiber 102-11-21 13:17

律師您好:

我82年間以貸款方式向【國產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買了一台自小客車,並以我台南的一棟透天厝抵押設定貸款50萬元,國產汽車債權設定為該公司,車貸在85年就還清了,可是當時不知道要去辦塗銷的動作,現在我想要賣房子,才發現,但是我找【國產汽車】重新申請清償證明,國產汽車早在2006年就破產了,完全找不到公司相關的人,問過代書要經過法院判決,才能塗銷,以下問題煩請協助解答:

1、因為事隔已逾16年,車也報廢了、所有證明文件都沒有,法院會受理嗎?

2、國產汽車已經破產,我向法院提出告訴的話,根本找不到對象,怎麼辦?

3、房子已與買方簽約,未能依約完成塗銷就是我單方面違約,如果塗銷須經法院判決,需要多久時間?

4、等待判決期間,房子可否先買賣?

5、買方欲辦理貸款,在未塗銷前是否無法申請貸款?

 可提出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並塗銷登記之訴,有抵押權登記期間還是可以買賣的,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國產汽車設定抵押權仍存在,所以代表其債權債務仍存在,其尚未清算完畢,因此仍可以該公司為被告提起訴訟,您可以先提起訴訟,再由買方來承受訴訟,所以等待判決期間,仍可以先買賣房屋,貸款應仍可以辦理,只是其上有抵押權存在,會影響其貸款成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ui 102-11-20 13:58

我今年十九歲

三天前騎機車的時候因為煞車時右邊煞車線突然斷裂導致煞車不及追撞前方汽車

機車車輪撞上汽車後方留下擦傷

當下我太緊張就直接繞右方駛離

現在對方報警找到我這邊要我到案說明

請問我未滿20這樣是不是一定要父母陪同到派出所才可以談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0 14: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因為您未成年,倘若簽立和解契約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始生效力,故本文建議您還是由法定代理人協同處理為佳。

ViVi 102-11-20 12:52

想請問一下,發生車禍對方是汽車我是摩托車,我直行時他突然轉彎,當時他沒打方向燈不過當做筆錄時是說因前方車子突然冒出是為了閃避前方車輛,作筆錄時我告知警方我騎大概50幾(後來查詢那路段數限是50),我骨盆骨頭裂 多處挫傷對方人沒事

初步判定我超速他是閃避疏忽(是打電話詢問結果)  現在對方要約我談和解,請問一下一般這樣狀況是誰錯比較多,精神賠償又該開價多少才合理?

本件雙方與有過失,但以刑事責任而論,對方有過失傷害罪責,您這一方因對方無人員傷亡,則沒有刑事責任,可以善加利用此點,以利後續民事賠償請求之協商。

小憲 102-11-20 05:35

A車為汽車 我是中間的機車 B車是追撞我的機車


因前面有交通事故 A車急煞.我未保持安全距離而撞上去了.然後B車又再度撞上我ㄧ次


我已經答應A車後面的求償經額 



然而B車卻只要付我它撞到的後面車殼費用.他不想幫我負擔前面車殼的費用


但是B車追撞我的車讓我的車損更嚴重


我有資格跟他分擔前面車損費用一半嘛?


說好調解委員會談. 但是對方遲遲不給住址.
如果要告他的話 我能告的贏嗎?

雖然只是小數目.但是B車的態度以及家人的態度感覺就是擺爛.

 

 

研判圖上面大致上寫的意思是  我先撞A車  B車再追撞

肇事責任部分最終還是依車禍初判表或者交通事故鑑定之判斷才能釐清,就您所述問題,目前可以先依初判表先行確認B車是否涉有肇事因素,若B車涉有肇事因素,則依法自應就其所造成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若沒有的話,則基於過失責任之原則,B車自無庸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此種情形下,則建議您依規定聲請鑑定,提出B車涉有肇事因素之主張及說明,以俾改變B車未涉有肇事因素之認定結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翔大 102-11-19 22:45

律師你好:
小弟今日開車直行新竹市興竹街(主幹道).被機車肇事者從興學街(支幹道).差撞後車門.我車已經過半.交通警察也做完筆錄.因為我車子已經過半所以未看到肇事機車出現.後來交警私下說機車肇事者責任較大.但我汽車估價完跟對方報價之後.對方態度整個改變咬定我沒注意到他們的出現.所以他們才會差撞到我. 對方有輕微的插傷跟酸痛.請問我需要負到哪方面的責任?肇事者要求勞動損失與交通費.今天我被差撞我是受害人反被對方要求求償!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9 23:46
回覆 翔大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小弟今日開車直行新竹市興竹街(主幹道).被機車肇事者從興學街(支幹道) ... (恕刪)

因為對方有受傷,自然會不想賠。您必須鑑定車禍原因。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林先生 102-11-19 13:46

各位律師您好!

家父於11月8日過世,今天19日上午有一名自稱當舖員工的男子來家裡拜訪,說家父有在當舖以汽車抵押借款15萬元!但是這輛汽車是在我名下而非家父名下,且家父前去借款時並未告知我,我本人當時完全不知情!詢問過當舖人員後得知,數年前我曾在A當舖以汽車抵押借款10萬元,並簽下5萬元本票2張,債務還清後的相關資料及2張本票都被家父取走,然後私底下用這些資料向B當舖再次借款,並簽下內容不詳的委託書,結果用2張5萬元本票委託書借出了15萬元!現在當舖方面的說法是:"雖然我本人未到場也未簽寫本票及該委託書,但以法律規定在三等親的親屬關係內這筆借款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我必須償還這筆15萬元的債務!"

現在我想請問的就是: 1.是否真的有所謂三等親的相關法條導致我必須償還這筆債務? 2.因為家父也已過世,若走法院途徑是否能以偽造文書之類的相關法律或其他方式解決這筆債務?

煩請各位律師教我!謝謝!台南林先生

法律沒有所謂三等親那種規定,可起訴確認債權不存在,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ppp123 102-11-18 22:26
律師你好 我是剛才有問問題的 而你可能會錯意了 我是要找他索取理賠得那一方 因為車禍部分物品有損壞 而以下是我剛發的問題 上禮拜我載者我同學回家路上行經小巷子轉彎時,被對向來車撞了,巷子寬度大概一輛汽車寬度,而當下對方口頭承諾會賠償,而且又再趕考試,所以沒叫警察,但事後他不認了,說大不了上法院解決,請問我現在要怎麼辦? 請問當下沒叫警察 之後就沒有辦法去索取理賠了嗎 因為現在對方硬說他沒錯 可是她明明就彎道對象車道 而且我後面有再者我同學他也看見了
您好: 當下沒有請警察來測量,則對於事發過程可能比較無法釐清,但您仍可向對方提出求償,只是當時的情形,您可能要找其他證人出來作證,以還原事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ppp123 102-11-18 21:05
律師你好: 上禮拜我載者我同學回家路上行經小巷子轉彎時,被對向來車撞了,巷子寬度大概一輛汽車寬度,而當下對方口頭承諾會賠償,而且又再趕考試,所以沒叫警察,但事後他不認了,說大不了上法院解決,請問我現在要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真要去提告,則您目前也只能等待法院的通知再為抗辯,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9 09:36

您同學可以作證人嗎?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阿仁 102-11-16 16:13
您好:小弟是低收入戶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有結婚兩個小孩,三年前因疾病殘疾,領有私人保險勞保失能一次金(家父堅持要一次請領),家父卻把錢都轉到他戶頭,這幾年家父有用保險費買台汽車,名字是我老婆的,(有行照和當初購買證明)最近跟家人處的不好,我們要搬出去,家父卻不歸還錢和車子,請問是否可告侵佔?勝率多少?謝謝

1.侵占罪是對持有他人財物財務有不法所有意圖 而易持有為所有之行為 2.如果你能證明財產屬於你們所有 只是由對方保管或使用 對方如有據為己有意思 那確實可能構成侵占罪 3.至於實際個案是否會成立 可能還是要看被告答辯方向而定 這無法一概而論

怎麼那麼煩阿 102-11-16 01:19

律師您好:

1. 2013/9/30早上約9:35分家父(騎乘機車)和對方(開自小客車)

在高雄市三民區黃興路41號(早餐店)前發生擦撞

事故地點google街景圖 http://i.imgur.com/67cpO4r.jpg

當天本人手機照的現場圖 http://i.imgur.com/CU2ZmWX.jpg
http://i.imgur.com/DMOMjvt.jpg

http://i.imgur.com/WCTPuFv.jpg

2. 有去調監視器,只看到家父原本是跟在汽車後頭

後面的部分因監視器沒照到,但是對方說是家父去撞他的,至於

家父怎麼去撞他的,對方也不是很清楚。

3. 對方沒受傷,但是家父頭顱出血,已開刀兩次,家父於日前已從

加護病房轉出到普通病房。目前有請看護24小時照顧。家父狀況

也有好轉起來。目前狀況是可以說幾個字(不過聽不懂他在說啥)、

無法吞嚥(需靠鼻胃管進食)、一眼無法睜開、走路平衡感不佳...等

然後家父因顱內出血關係,有取下頭骨一部分,待日後再開刀將頭骨復原)

4.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及事故現場圖如下:

研判表:http://i.imgur.com/Vx83fkd.jpg

現場圖: http://i.imgur.com/NXXgvUE.jpg

不過因為肇事責任無法分析,故本人有再去申請事故鑑定


問題:

1. 我想先了解這起事故,對我們這邊有利及不利的部分

2. 目前待事故鑑定委員會會通知我們和對方去開會,我不

知道事故鑑定委員會到底會怎麼鑑定?有人可以告知當天我該

怎麼應對嗎?(當天可能只有我單刀赴會而已,如果我舅舅有事
無法陪同的話)

3.發生事故地點的快車道機車不能行駛嗎?因事故地點的慢車道

都停滿了車(住戶及早餐店家用餐的車輛),其實往來這條路的用路人,

不管是機車汽車都是直接在快車道行駛的(因慢車道被占用被迫於

車道上行駛)

4.機車(機器腳踏車)是不是算是汽車的一種,是的話,行駛快車道應該
也沒什麼不對吧!?

5.汽車駕駛口口聲聲說是我爸自己去撞他的,因我沒看到發生經過,且我爸

也無法陳述,但是對方要左轉時,沒打方向燈,且很靠近車道右方,我

懷疑可能是機車要超車時,汽車突然左轉,造成機車閃避不及而發生車禍

請給點意見,謝謝。

 

阿君 102-11-19 23:48

請問是我這件事故太過於複雜了嗎?

因初判表無法分析肇事原因

對方(汽車駕駛)完全不認為自己有錯

我爸受了那麼大的傷,連個道歉都沒有

我已申請車禍鑑定

再過兩天不到就要開會了

希望真相可以還原,還雙方一個公道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14: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您所提的照片,其中一張照片中,機車傾倒之地面上有一條痕跡,疑速是因為機車撞擊之後所遺留,倘若是的話,該車禍事故應該就因為您父親所騎乘機車遭對方追撞所造成,然,目前仍須以鑑定委員會之結果論斷。

2、有關該車禍事件,本文建議您可以找尋目擊證人或是附近商家的監視錄影器協助釐清肇事原因。

3、又有關機車行使之車道是有限制的,但基本上仍然不影響對方肇責。

4、倘若鑑定結果出來,煩請告知結果,以利協助,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送鑑定外,您們也應先於肇事之起六個月內先提出刑事告訴(之後仍可撤銷告訴),對您的求償也會比較有幫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千千 102-11-13 21:54

於Honda桃園楊梅購買新車半年後左前側車門門框有兩處生鏽,於是到Honda桃園經國廠檢視後,經國廠不願意更換全新車門予我,說只能提供我局部烤漆,告知我隨時找時間回去烤漆即可(但要三天時間),經國廠廠長並表示考完漆後可以保固我五年之久。本年因為上班時間為一~五正常白班,且上班交通工具僅這部汽車,拖到約一年才找到時間回原廠烤漆,但於烤完漆後,本人要求廠長履行當初承諾的五年保固給予紙本證明,廠長表示無法給我,明顯是欺騙,但基於當時考完漆暫無問題,就沒再追究(也沒證據可以證實廠長當初承諾之五年保固,致電至該公司客服投訴,客服表示那是廠長個人行為,不能代表其公司,故也不了了之)。但考完漆半年又發現原生銹處仍然生鏽,於是決定回到原購買處(桃園楊梅廠)檢視,並告知我希望可以換全新車門予我,楊梅廠表示要拍照呈總公司審核,約兩個禮拜後楊梅廠來電告知無法更換車門給我,依然只能提供我重新烤漆,但卻無法保證日後又生鏽該怎麼辦,並且保固期依然是自我買車開始三年十萬公里,本人無法接受。楊梅廠長請我回經國廠讓他們檢視,說原本在那烤漆,叫我回去請他們說明再次生鏽原因及處理方式,後來又回經國廠檢視,經國廠長表示一樣僅能幫我重新烤漆,但該廠現在沒有烤漆服務,請我到別間據點處理,經國及楊梅廠開始各說各話互踢皮球推卸責任,但雙都僅能提供我重新烤漆,就是不願更換全新車門予我。

我想請問律師,新車半年即開始生鏽(但我無法拿出我半年回原廠檢視證明,因為光檢視沒有維修的話,車廠是不會給予任何單據,我只有第一次接受烤漆的維修明),明顯是品質瑕疵,但該公司卻要求消費者一再花時間回去烤漆,並又無法給予我任何保證(保證及我購車起三年十萬公里保固),如果我接受再次烤漆,過了保固期後仍生鏽,我就要自行承擔所有後續問題嗎?實在非常不合理,請問這樣我該如何處理?寄存證信函嗎?(但我現在車已經買約兩年了,現在寄還來得及嗎?會很吃虧嗎?),根據以上問題,有什麼相關法條可以保護我的的權利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4 12: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購買的車輛,倘若具有瑕疵,您依法可以請求對方修復,但是修復的方式必須看瑕疵的狀況而定,如該車倘若車門關、開等功能有瑕疵,您可以請求修繕車門,倘若無法改善,您可以請求更換車門等,倘若修繕的方式超過必要範圍,則必須由買賣雙方達成協議使可。

2、您認為鈑金生鏽想要請求對方更換全新車門,是否因為生鏽程度影響車門使用?又此部份您是否有經過車廠鑑定或是有其他證據以佐證?

3、倘若上述的問題是肯定的,您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以更換車門的方式處理,並得請求消保官協助。